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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精品(七篇)

时间:2024-01-10 14:57:0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篇(1)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高校内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高校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督,正确评价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完善学校内控制度,促进干部廉洁勤政,并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据的重要举措,是现阶段高校干部管理和评价较为通行的做法。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由来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2年4月,原国家教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教委直属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拉开了在教育系统内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序幕。1997年12月,原国家教委颁布了《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2000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至此,高校内部建立了领导干部离任必审的审计制度。

(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依据现行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主要有:高等学校校长;高校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工作的副校长;高校机关行政处室负责人;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负责人;附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校办企业法人代表。目前,高校校长、副校长、总会计师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由上级主管单位安排进行,审计规范覆盖面广,主要特点体现为上级单位委托审计。高校其他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主要由学校内部审计部门依据组织人事部门委托进行审计,主要特点体现为学校自主审计。

二、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组织部门考核和聘任干部的重要依据

按照现行《北京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二条相关规定,审计结论和评价是考核、任用和评定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归入干部档案。依据上述规定,多数学校党委要求在高校领导干部离职、换岗前,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党委会范围内公开,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高校内控制度建设的有效手段

在审计实践中,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被审计部门的内控制度建设。审计过程中发现,内控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的部门,相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普遍良好。另一方面,通过审计横向比较,部分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部门,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审计意见进行整改,使相关部门的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得到了有效加强。

(三)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树立经济责任意识的重要途径

审计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部分高校领导干部在任职时,相关任职文件和考核制度中没有明确其经济责任是什么,致使他们任职后不清楚应该承担什么经济责任。二是部分领导干部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部门管理过程中对财经制度不熟悉,执行财经规章意识不强,致使相关管理责任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相关责任宣传,强调财经制度、明确经济责任,达到对领导干部普及财经知识的目的。

(四)做好单位自主经济责任审计是确保在上级单位委托审计中取得好成绩的重要前提

按照现行规定,高校校长离任前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论是评价校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管理实践中,校长将日常管理的经济责任分解给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和附属单位的负责人,他们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结论。审计实践中,上级单位委托对高校校长、副校长和总会计师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放在二级单位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上。因此,高校日常开展的自主经济责任审计,将有效的监督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上级单位委托审计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学校领导掌握二级单位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现阶段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到位

由于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工作尚不到位,部分被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尚不到位,认为审计就是不信任,是来查错纠弊的,在被审计过程中存在抵触情绪。个别被审计部门行政负责人所在单位员工,仍存在被审计就是领导干部经济上出问题了这样的误解。

(二)高校内设机构工作性质不同,行政负责人承担的经济责任差异较大。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所在部门工作性质差异较大,他们涉及二级学院、教务处、科技处、督导处、基础部、思政部等教学科研单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财务处、资产处等行政处室;团委、学工部等学生管理部门,图书馆、信息中心等学校附属单位,各类单位性质不同,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各有差异,在审计实践中给经济责任审计统一评价标准带来困难。

(三)指导高校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规范的文件较少

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交接工作并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交接内容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于2009年下发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各高校也相继出台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但以上制度主要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程序、内容、人员配置等方面做出规定,内容较为宏观,实务操作性不强。由于在审计实践中,缺少必要的、统一的经济责任量化考核指标,缺少统一的行政责任定性考核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审计工作主要体现为财务审计,没有发挥综合评价作用

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停留在财务审计阶段,侧重于财务收支的真实、合规、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审计内容与预算执行审计重合度较高。审计过程中,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审计、预算执行效益审计、内控制度执行审计等涉及不深,影响了审计部门评价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状况的全面性。

(五)审计过程中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

经济责任审计是单位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审计工作需要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审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财务处等多个部门配合。部分高校尚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尚未形成合力,没有制定有计划的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工作计划。

(六)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采取了不适当的审计程序和方法,作出错误的审计结论,发表不适当的审计意见,导致审计人员和审计组织承担相关责任的风险。出现审计风险主要因素有:1.审计部门独立性不足,人员力量薄弱,在很大程度上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于形式,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2.缺乏统一的审计评价标准;3.审计取证手段有限。此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包含被审计人员个人廉政情况评价,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取证主要手段是账面审计,个人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账外账、小金库、接受贿赂,以上这些现象很难从财务账面上发现,给审计评价带来风险。

四、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一)分类建立经济责任指标,加大审计宣传力度

由于高校内部管理部门工作性质存在较大差异,审计部门需要会同组织人事、财务、资产等相关部门,针对不同部门的情况制定不同的经济责任目标,并在任前明确告知并签订经济责任履职责任书,让相关领导干部更好的履行经济责任。

审计人员在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要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力度,树立审计服务理念,明确告知被审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不是查错纠弊,是对被审计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状况的评价与认可,取得被审计人员和所在部门工作人员的理解与支持。

(二)完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

完善的审计法规体系是规范做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更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支柱。为使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更加规范,更加有效的防范审计风险,各高校应根据2010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和发展现状,对原有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行整合、修订、完善,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任期考核的常规内容,依照相关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审计程序。同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逐步探索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并将审计报告作为干部档案管理资料进行存档。

(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审计合力

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抓手,工作涉及面广,部门之间关联度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依靠审计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高校应按照2003年中央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规定,与组织、人事、纪检等相关部门组成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邀请教务、科研、财务、资产等相关部门参与协调,通过联席会议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即紧密配合又各司其职,形成审计合力。

(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和完善审计队伍建设是完成各项审计工作的重要基础,高校内部审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制度保证。高校内部审计已经由财务合规性审计向管理审计、风险审计以及绩效审计等深层次发展,这些都对审计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部门需要建立一支财务、基建、管理、风险防控等复合型人才队伍,同时现有审计人员也要不断加大学习力度,以适应审计业务不断发展对审计人员提出的新要求。

加强审计风险控制是做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保证,当前做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控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首先,在审前准备阶段,要遵循法定审计程序逐步开展审计工作,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内容、重点和方法,合理配备审计人员实行分工责任制,实现审计人员专业特长和审计任务相匹配,从而降低审计风险。其次,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被审计人员的沟通取得被审计人员和所在单位的配合,坚持审计公告制度,公开审计信箱扩大审计信息收集渠道, 落实会计信息资料承诺制,有效的划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是得出审计结论的重要依据,因此,正确运用审计取证手段获得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可以有效的控制审计风险。最后,在形成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时要发挥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正确选用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注意法律规章制度的针对性和一致性,对于审计报告要建立复核制度,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审计报告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参考文献

[1] 史伟民. 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J].中外教育研究,2012(7)

[2] 张 梦.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动机制建立探析[J].高等建筑教育,2012(2)

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审计为发展服务”的科学理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工作推进教育发展、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尝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跟踪落实制、结果公告制等。

(二)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实施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努力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积极开展食堂、房屋出租等情况的审计,逐步规范核算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搞好内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主要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审的原则。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努力学习《审计法》、《会计法》、《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继续发扬“依法、求真、严谨、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

2.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做到认识到位;强化管理、夯实基础、质量到位;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成果到位。开展文明审计树立公开、公正、文明、廉洁的审计形象。

篇(3)

【关键词】高校 内部审计 规范化 建设

一、目前高校内部审计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高校审计规范体系不完善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用制度规范审计行为,是内部审计业内追求的重要目标。目前,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执行依据国家审计法规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等,而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法规建设方面,只有《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7号令)。“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日前已正式公布,尚未全面实施。近年高校普遍开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设工程跟踪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审计类型缺乏必要的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各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出许多有益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应形成规章制度。

2.高校现行内部审计制度的立、改、废滞后于高校形势发展

审计制度要有前瞻性、保持稳定性,但也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予以修订或补充,因其针对建设期间的项目管理带有局限性已不适应现在及未来的工程相关审计实务的需要,所以,有必要对此类审计制度进行梳理、修订,保留成功经验部分、去除不适用内容、增加审计管理新理念。及时对现行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增补的工作应引起内部审计部门的重视。

3.高校审计业务管理无统一规范

审计规范是审计工作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也是审计质量的衡量标准。教育系统应制定并实施统一的审计业务规范,并按照规范的规定标准评价和判断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实现审计目标;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应当遵循审计规范的要求,按照审计业务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完善高校审计工作规范的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促进内审规范化建设

(1)建立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学校领导的支持,也必须依靠院系及相关部门、处室的积极配合和参与。根据《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精神,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参加联席会议的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借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已取得的经验,在其他审计业务中建立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是创新审计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的很好的途径。

(2)实行审计公告制度。审计公告是指审计部门在学校范围内公布审计重要事项(或特指审计结果公告)。近年来高校的审计公告实践大多处于审计信息公告阶段,真正做到审计后公告,即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审计结果公告还有一定难度。实行审计公告制度是把“双刃剑”。开展审计公告应注重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审计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防范审计公告的风险,积极稳妥地逐步扩大审计公告的范围。高校内审实行审计结果公告是体现内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一种重要形式。

(3)建立审计结果跟踪整改落实机制。审计结果指高校内审部门或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后,在审计结论中要求被审计单位落实的决定、意见、建议等。被审计单位须认真执行审计结果的报告,对需落实的审计结果要认真制定措施,进行纠正或整改,并及时将落实审计结果的情况反馈给审计部门。凡属违规违纪的问题必须及时纠正或处理,属于管理方面的问题应采取措施整改,同时应重视和健全、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落实审计结果应实行责任制,分管校领导应对分管的被审计单位加强领导,督促落实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对落实审计结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被审计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负有具体主管责任。跟踪落实审计结果情况,能提高审计意见落实率,实现审计效益最大化。

(4)实行经济责任风险提示制度。审计部门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财经法规,提高经济管理能力和遵纪守法自觉性,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推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针对领导干部担负的经济责任,高校审计部门可总结归纳基本的经济管理风险提示内容,在领导干部上任之初以宣传资料形式发放或告知。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风险提示制度,是对领导责任意识的提醒,更是对领导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和经济工作上的指导。

(5)建立健全各项审计业务管理制度。高校审计部门应结合学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学校经济工作的重点开展审计工作,特别是在进行新的审计业务类型之前,一定要征得学校的同意、授权,及时建立相应审计业务的审计管理办法。

2.加强审计质量管理,防范审计风险

审计质量管理是指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为使审计过程、审计行为、审计结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而采取计划、制约、检查、分析和反馈等措施以提高工作质量的活动。不论是全面质量管理,还是项目的全过程质量控制,考核、检查的都是审计准则和规范的落实。审计质量的高低决定了审计风险的大小,审计质量高,审计风险就小,否则,审计风险就大。审计人员不按照规范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实施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就有可能引讼。尤其是在人们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加强审计质量管理、防范审计风险的意识也要时刻牢记。

3.建设学习型业务处室,努力提高内审规范化建设水平

规范化建设是高校内审事业发展的基石。高校审计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在于规范的执行人―各级与审计工作相关人员的正确认识和认真执行。高校审计工作从坚持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到强调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一直得到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这也是高校内审规范化建设的有力保证;高校审计部门应坚持将审计规范化建设做为重点工作,不断完善校内有关审计的规章制度,并将审计规范及时传达至全体审计人员,使审计人员明确审计规范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审计规范开展日常审计工作;高校审计部门还应注重建设成为学习型业务处室,鼓励审计人员在已有学历、职称等条件下,利用多种形式拓展知识面,提高业务水平,既是对审计人员业务素质的再提高,也是为审计规范化建设储备人才资源。

参考文献:

篇(4)

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

(一)财务预算责任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与科学管理。包括:是否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部门预算);校内各部门预算指标的审批、调整等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是否积极稳妥;支出预算是否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有无赤字预算的情况。

(二)财务核算责任 会计基础工作是否符合规范,财务核算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包括: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是否在学校财务账户内统一核算,有无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各项支出是否符合预算,是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取得了合法的会计凭证并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有无超预算支出和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等问题;专项经费是否专款专用,核算是否合规,有无挪用、挤占等情况;各项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是否先提后用,专款专用,并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各类结余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应收及暂付、应付及暂存等往来款项的结算、清理是否及时,有无利用往来款账户挂账隐瞒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等问题;代管款项的核算是否合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是否完整,会计档案管理是否符合制度;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的有关内容是否完整、真实、合法,有无隐瞒、遗漏或弄虚作假等情况。

(三)内部控制责任 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及财务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财务处是否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全校各项财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能否有效贯彻学校的有关财务决策,对学校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是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各项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票据使用是否合法、规范;现金和各种存款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否合规,有无出借银行账户、公款私存的情况;票据、支票和印章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融资活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制定严格的贷款资金管理制度与办法,是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各项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理,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财产清查,账账、账卡、账实是否相符;本部门管理的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四)廉洁自律责任 在履行岗位职责时是否廉洁自律,是否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是否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是否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造成经济损失,职务消费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

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一)定量指标 定量指标是能够用数量标准来衡量的指标,包括通用指标和个性指标。个性指标包括绩效指标和修正指标,是在确定具体评价对象后,通过了解、收集相关资料、信息,结合评价对象不同特点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来设置特定指标。

一是通用指标。通用指标包括基本财务指标、国际通行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被广泛应用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指标。主要评价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的共性方面,包括年平均收入预算完成率、年平均支出预算完成率、累计收入负债率、年平均债务依存度和年平均招待费支出比率五项指标。

(1)年平均收入预算完成率。该指标反映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各年度财务收人计划完成情况,是任期内各年收入预算完成率的算术平均数,能够反映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在组织财务收入方面的业绩和努力程度,同时能说明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收入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程度。计算公式:年收入预算完成率=(年度实际收入÷年度收入预算)×100%。

(2)年平均支出预算完成率。该指标反映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各年度财务支出计划完成情况,是任期内各年支出预算完成率的算术平均数,体现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在执行支出预算方面的业绩,以及为保证行政、教学、科研和其他活动正常进行及事业发展投入资金与控制支出的能力,同时也说明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支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程度。计算公式:支出预算完成率=(年度实际支出÷年度支出预算)×100%。

(3)累计收入负债率。该指标反映高校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偿债能力,能够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承受财务风险的程度,如果累计收入负债率过高,则财务风险增大,将对学校的事业发展形成威胁。计算公式:累计收入负债率=任期到期年末累计对外负债总额÷任期到期年内学校经费总收入×100%。

(4)年平均债务依存度。债务依存度等于高校当年贷款额除以当年总支出,是任期内各年债务依存度的算术平均数,能够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财务支出对举债的依赖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借新债还旧债的情况。

(5)年平均招待费支出比率。该指标是高校财务负责人任期内财务部门各年招待费支出比率的算术平均数,能够评价高校财务负责人任期内财务部门招待费支出情况,衡量财务部门按规定范围、标准从事公务接待活动以及廉洁自律的程度。年招待费支出比率=学校财务部门年招待费支出÷财务部门年总支出×100%。

二是绩效指标。主要评价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的个性方面,是衡量每个评价对象履行经济责任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指标,包括年平均学校经费自给率、年平均学校人员支出比率、年平均学校公用支出比率、年平均生均事业支出、年平均生均事业支出增减率、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比率、学校基本建设资金贷款率和学校基本建设资金自筹率八项指标。

(1)年平均学校经费自给率。该指标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各年除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以外的非偿还性资金与经常性支出的比率,是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各年学校经费自给率的算术平均数,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组织收入、满足学校经常性支出的努力程度。计算公式:年学校经费自给率=(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事业支出+经营支出)×100%。

(2)年平均学校人员支出比率。该指标是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

各年学校对人员支出总额与事业支出总额的比率,是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各年学校人员支出比率的算术平均数,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经费支出结构的合理程度。计算公式:年学校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事业支出×100%。

(3)年平均学校公用支出比率。该指标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各年学校公用支出总额与事业支出总额的比率,是任期内各年学校公用支出比率的算术平均数,能够从另一个侧面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经费支出结构的合理程度。计算公式:年学校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4)年平均生均事业支出。该指标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各年事业支出总额与折合后的各类在校学生平均人数的比例,年平均生均事业支出和年平均生均事业支出增减率分别是任期内各年生均事业支出、生均事业支出增减率的算术平均数,可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生均年培养成本的合理程度。计算公式:年生均事业支出=事业支出÷在校生平均人数×100%,年生均事业支出增减率=(本年生均事业支出-上年生均事业支出)÷上年生均事业支出×100%。

(5)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比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率指年度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的总和占当年学费总收入的比率,计算公式: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比率=(年度四项经费合计值÷年度学费总收入)×100%,合格标准是不低于25%。在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对四项教学经费的保障程度时,除了运用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比率指标外,还应关注生均四项经费增长情况,是否保持了持续增长趋势,是否为稳定和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资金保障。

(6)学校基本建设资金贷款率。该指标是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基本建设贷款总额与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总额的比率,能够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基本建设资金贷款的合理程度。计算公式:基本建设资金贷款率=(任期内基本建设贷款总额÷任期内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总额)×100%,“任期内基本建设贷款总额”是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获得基本建设贷款的总和;“任期内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总额”是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取得的基本建设资金总额。

(7)学校基本建设资金自筹率。该指标是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基本建设自筹资金总额与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总额的比率,能从另一个侧面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基本建设资金来源的合理程度。计算公式:基本建设资金自筹率=(任期内基本建设自筹资金总额÷任期内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总额)×100%,“任期内基本建设自筹资金总额”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总额;“任期内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总额”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取得的基本建设资金总额。

三是修正指标。主要评价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的状况,是对通用指标、绩效指标的修正和完善,包括年平均职务消费指标、违纪违规资金总额和损失浪费总额三项指标。

(1)年平均职务消费指标。该指标是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内履行职务而发生的各项开支的年平均额。职务消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出差、会务、通讯、办公等费用支出。年平均职务消费指标能反映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廉洁自律的状况。

(2)违纪违规资金总额。该指标是指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内单位和个人违反财经法规的资金总额,包括违规变更预算、虚增财务收支、虚列财务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少计少缴税金等发生的金额。反映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内单位和个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情况,一般情况下,违纪违规资金总额越高,说明单位和个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行为越差。

(3)损失浪费总额。该指标是指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内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投资、借款及担保等行为造成的损失浪费金额。

(二)定性指标 定性指标指无法通过数量计算分析评价内容,而采取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描述和分析来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定性指标是用于评价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内部控制、财务收支、资源配置状况以及资产安全完整状况等非计量因素,将无法计量却反映了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某方面状况的潜在因素纳入评价范围,通过分析判断,验证定量指标评价结果,得出综合评价结论,主要由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率、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率、财务收支真实性、财务收支合法性和资产安全完整率5项非定量指标构成。

一是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率,该指标反映财务负责人任期内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可从内部控制健全性的角度,说明财务负责人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情况。计算公式: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率=(实际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项数÷审计调查问卷设置的内部控制制度项数)×100%。单项审计评价可分为内部控制健全、基本健全、不健全三个层次。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率高于90%,没有遗漏关键控制点,认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若介于60%~90%之间,认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若小于60%,或者该比例虽然较高,但关键控制点有遗漏的,可认定其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二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率,反映财务负责人任期内本单位已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可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角度,说明财务负责人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情况。计算公式: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率=(实际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项数÷实际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项数)×100%。单项审计评价可分为有效执行、部分有效执行与无效执行三个层次。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率为100%,认定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率大于60%,认定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率小于60%,认定内部控制制度无效执行。

三是财务收支真实性,主要根据高校财务部门提供的账、证、表反映的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组实施审计后认定的数据进行比较来确认,是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财务收支是否真实的一项重要指标。单项审计评价可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地反映财务收支状况三个层次。凡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证、表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相符或差错在5%以内的,认定其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财务负责人任期财务收支状况;凡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证、表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基本相符(差错在5%~10%之间)的,认定其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务负责人任期财务收支状况:凡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证、表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有较大差距(差错在10%以上)的,应认定其会计资料不能真实地反映财务负责人任期财务收支状况。

四是财务收支合法性,主要根据审计组实施审计后是否发现财务负责人个人及其任期内学校存在财务收支违规违纪事实来确认,是评价其任期内学校财务收支是否合法的一项重要指标。单项审计评价可分为符合、基本符合、违反、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四个层次。凡在财务收支方面未发现违规违纪事实的,可认定为财

务负责人任期内财务收支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凡在财务收支方面有违规违纪事实的,违纪违规资金比率在5%以内,情节轻微的,可认定为财务负责人任期内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对违规违纪事实要披露;凡财务收支方面有违规违纪事实的,违纪违规资金比率在5%~10%之间,情节较轻的,应认定为财务负责人任期内财务收支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凡财务收支方面有违规违纪事实的,违纪违规资金比率在10%以上,或金额虽然不大,但存在私设小金库、账外账问题,有重大违纪案件的,应认定为财务负责人任期内财务收支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

五是资产安全完整率,反映财务负责人任期内本单位资产安全完整情况,能评价财务负责人对资产管理控制的有效性,计算公式:任期内资产安全完整率=任期到期年末资产盘点数÷任期到期年末资产账面数×100%。单项审计评价可分为资产安全完整、资产基本安全完整与资产不够安全完整三个层次。若资产安全完整率为100%,认定资产安全完整;资产安全完整率大于95%,认定资产基本安全完整;资产安全完整率小于95%,认定资产不够安全完整。在进行审计评价时,既要对每个定性指标的执行结果作出单项审计评价,又要将其与定量指标结合起来,对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综合审计评价。如果认定财务负责人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无效执行、会计资料不能真实地反映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收支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或财务收支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资产不够安全完整,则综合审计评价为不称职,并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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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内部审计的定义

2004年教育部为规范高校财务管理与审计行为,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了在高校须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规定第四条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第五条在第四条的基础上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解释“本规定所称教育行政部门,是指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单位,是指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事业、企业单位。”根据此工作规定的要求,各大高校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实行内部设计制度,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逐渐重视内部审计在高校发展中的作用。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高校内部审计:高校内部审计是指高校内部审计机构的人员通过对高校财务管理及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对高校内部控制的合法性、适当性及有效性的审查,从而达到完善高校内控制度、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问题和实现高校快速发展的目标。

二、高校内部审计的范围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意见,高校需要提高对内部审计的重视,切实保证内设机构的独立性,明?_内审的审计范围,加强审计整改,落实责任追究,推进结果公开。

高校的内审范围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过程及绩效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内控制度设计、单位层面及业务层面内控制度组织执行情况审计,评估风险,加强风险防控;三公经费、科研经费、基本建设及资产管理审计,关注重点领域,保证资金资产安全等。在以上基础上还可以再扩大审计范围,例如: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运用;重大项目跟踪审计,保证重大项目及时高效的完成;专项审计,根据需要,就高效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及时纠正处理。

全面的内部审计范围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内审作用,准确评价高校财务管理及相关业务活动,为高校财务管理活动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高校内部审计对财务管理的促进作用

(一)审查预算编制与执行,提高预算科学性

高校预算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总体计划,是高校发展目标的直接反映,体现高校的发展方向。高校预算包括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两部分。预算编制是指高校根据主管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要求,并分析结合近年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充分考虑以前年度预算结余,经过“二上”“二下”,最终确定当年预算。

高校内部审计需要对高校整个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查,重点关注预算调整、追加与预算超支情况。审计应从预算编制为切入点,审查预算编制整体是否科学合理,方法是否有效,范围是否全面,依据是否可靠,项目是否规范,有无重复遗漏,程序是否合法。预算执行情况,则可以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两方面入手,审查各项预算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非税,实行统一管理核算,是否存在隐瞒收入或收入依据不足的情况;审查各项支出是否合理合法,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支出无预算或有预算无开支的情况,是否存在各项预算资金之间相互挪用等等情况。对调整预算和追加预算的情况要特别留意,分析其产生原因,关注其审批程序,着重其调整和追加的合理性。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审计结果有针对性的完善高校预算不足方面,提高预算的科学性。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高校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各种潜在风险,例如教学质量风险,教学质量不高,培养的毕业生无竞争力,就业困难;财务风险,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甚至于资金链断裂;人力资源风险,人才流失,发展难以为继等。为应对此类风险,应建立内控制度,并保障内控制度的落实,以达到控制风险,保证高校有效运行。

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的一部分,又是监督内控制度建立及实施的有效手段。在审计过程中,要分析内控制度的设立是否符合本校发展的实际,又要关注已经设立的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具体来说,审计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内部管理控制,审查各类事项是否有规定的流程,办理该事项是否按流程办理以及该流程是否合理等;二是内部会计控制,根据财经法规、相关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结合本校有关文件制度审查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违纪违规情况出现;三是内部资产控制,根据国有资产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本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审查国有资产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在审计的指导下,寻找到内控的薄弱环节,加以改进,防范风险,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三)规范财务收支,防范财务风险

高校的特殊性要求高校需要保证收支两条线,收支分离,不可混淆。但是就目前高校的收支管理上来看,收入存在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不明确,票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支出存在财务把关不严,票据审核不严谨,甚至存在套取财政资金等情况。从整个学校的发展来看,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是高校财务管理混乱的一个表象,从长远上来说势必会影响到高校的前进势头,不利于高校的发展壮大。

高校内部审计首先要明确高校收取的各项费用是否有依据,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各种文件对各项应收费的项目进行收费,杜绝多收、乱收、少收等情况的出现,并关注高校收取的费用是否及时上缴财政。其次要明确支出的真实性、合理合法性,根据高校自行制定的报账管理办法审查各项费用的报销是否真实合理,佐证材料是否完善,手续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到位等。其中,审计需要重点关注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督促完成三公经费逐年递减的要求。

(四)规范管理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科研能力是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科研课题经费也是高校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高校的发展,科研课题数量和?费总额也随之增长,但是各大高校对于科研课题经费的管理却仍旧停滞不前,导致科研课题经费使用效益不高,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甚至出现了一些违规现象。

高校内部审计从科研经费内部控制、真实性、效益性三方面入手,致力于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评审内部控制,指关注科研经费的使用是否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经费支出、成本核算管理规定,是否有科研成果社会及经济效益考评机制等;评审真实性,指科研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套取资金的现象发生;评审效益性,主要分为两大块,一是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着重分析科研成本,二是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经济效益。根据审计结果,规范科研经费支出,合理运用科研成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五)加强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

高校资产种类繁多,不仅包括教职工及学生日常教学办公所需资产,还包括实验室建设购置仪器设备。而如今很多高校存在着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的现象,国有资产管理软件未能连通财务管理软件,导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数据不相符的情况出现。这不仅反映出高校资产管理方面的欠缺,也是内控薄弱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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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形势 中学 财务管理 会计

随着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政府的教育经费补助越来越多,然而,因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收费制度,特别是“两免制”和“一费制”的执行,实际上公办学校的发展经费反而比原来显得更加不足。公办学校往往存在“重教学管理、轻财务管理”的现象。但是随着学校教育的发展,财务管理工作显的越来越重要。因此,在新形势下,面对中学所面临的新问题,如何加强学校内部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减少浪费和损失,更好地为当地教育教学服务显得十分必要,所以,加强中学的财务管理,已成为当前公办学校财务管理的迫切问题。

1.新形势下我国中学财务管理存在问题

1.1 学校财务人员素质偏低

我国很多中学的财务人员是教师出身或教师兼职,配备专业财会人员的学校较少。一些财会人员连基本会计学基础常识都没有,有的甚至看不懂会计科目的运用,以至于在记账时下错会计科目,给审计部门查账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影响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1.2 领导财务管理意识淡薄

中学领导的重点工作是抓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本就不重视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不尊重会计人员的意见,认为只要学校会计人员将钱管好不私贪就行,其他不重要,可以不用理会。实际上,学校领导的财务管理意识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有着很大的影响。

1.3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由于中学财务管理工作不是学校的重点工作,有的学校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有的学校即使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也只是流于形式或者不按学校实际情况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只是照抄照搬国家的规定,按财务管理工作规章办事的学校不多,在实际操作中的随意性较大。

2.新形势下加强中学财务管理的思考

新形势、新挑战和新要求,使中学的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着新问题,这就要求中学管理管理有新的思考,要通过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使财务管理在机制上、措施上更加完善和有效,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服务,提高当地教育教学水平。财务管理工作是中学管理工作必不可少的工作,是教学工作的有力保障。

2.1 强化学校领导的财务管理意识

目前中学面临的新形势要求学校重新审视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并以源头预腐和避免财产损失为重点。学校领导不能简单地把财务管理工作理解为单纯的后勤服务工作而要将其视为整个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保证,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基础。

2.2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在中学内部管理方面一直存在着财务、资产、基建、后勤等诸多经济活动相互脱节,没有形成一个有机体,使之互相联系、有效制约、相辅相成。所以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建立起一个科学高效、严密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处理程序,做到钱财分管、收支审批和稽核分离,明确审批和稽核的权限、程序责任。

2.3 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为做好财务工作打好基础

由于中学的财务管理人员很多事教师兼职,所以,一方面学校下一步工作是引进财会专业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对现有的各个岗位的财会人员加强培训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力求通过财务管理人员能力的提升,带动机构职能优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快速改善。只有财会人员素质提高了,才能使中学财务管理工作符合新形势下对中学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

2.4 建立健全中学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保证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监督机制主要是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考虑,一种是外部监督,主要靠外部审计和教育局。教育局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专业人员对公办学校的资金往来、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大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在实施的审计检查中,将资金安全管理作为评价财务管理状况的主要指标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加强了对基建工程、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为客观地反映教育部门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教育局还可以聘请审计部门、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办学校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另一种是内部监督,一方面是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要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收费等项目,该制度的实行能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加强广大师生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力度,不仅可以保障教职工的民利,还可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加强中学财会队伍的素质教育和提高其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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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财政体制改革深化,很多地区的教育系统已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施,会伴随着自身的特点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产生新要求,使教育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充满了新挑战,因此我们需要对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的内部审计思路、方法、程序、规范做出适当的调整。

关键词 :会计集中核算;内部审计;影响;对策

一、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联系

(一)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

1.什么是会计集中核算?会计集中核算,是对不改变自主权的单位内部职能实行了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大大提升了核算进程,从一定的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会计集中核算需要遵循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原则,年度经费预算有上级财政部门通过审核以后,批复给各单位部门,并送往会计核算中心。同时,各个行政事业单位也要遵循资金的使用权,财务的所有权以及审批权不变,会计集中核算仍遵循一个会计法律责任主体。各项经费支出由单位自己审批并承担相应的会计法律责任。

2.会计集中核算的目标实现与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衡量。(1)看是否减少了会计人数,提高了核算效率。提高核算效率是集中核算的目标之一,通过集中核算实践,一般来说一名会计平均可以完成10 个单位的会计核算,效率明显。(2)看是否有利于原来内部财务控制。会计中心往往仅提供月报,这样原单位领导不能及时掌握本单位财务状况,单位业务的正常运转受到一定影响。(3)从会计核算中心角度看,中心的会计并不参与单位的具体业务,只能根据票据来判断,看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票据是否合法有效。

(二)会计集中核算与内部审计之间的联系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原单位对于资金的所有权和分配权以及行使的职能权利不变,对于财务管理机制,会计机构的核算及监督相互分离,相互补充,成为独特一体的会计管理形式。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行,对于内审工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改变了内部审计工作目标,主要体现为:注重外围调查,扩延审计范围,实物清查等工作。纠正了审计以往的“差错纠弊”的工作重心,在审查过程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断地改进,不断创新,听取不同意见,明确分工,相互合作,相互配合,达到内部协调统一依法完成。

二、教育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影响

(一)内审工作内容无法适应新形式要求

目前教育局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包括教育系统各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离任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仅此两类审计已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式要求,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不断拓宽自身的工作内容,加强对资金效益、管理风险、制度健全等方面的有效评价,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到位

内部审计机构必须独立设置,它是一个单位内部的用于对本单位进行经济审查的重要部门,主要用来对本单位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进行审查,同时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独立的建议和意见,目的是帮助本单位各个部门合法经营、合规经营。在机构、部门精简后,各市区教育局几乎都没有设置独立内部审计机构。有的区教育局内部审计与财务部门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而核算中心工作又受财务科领导,这样就出现了财务科集核算中心、内审科于一体,产生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现象;还有些区教育局将内部审计职能设置于监察室,而监察人员多半是纪检政工干部出身,不具备相应的财务及审计专业知识和审计手段。这样的合并机构均不能充分体现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三)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加强

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人员的要求很高,既要是专才,也必须是通才,一方面要熟悉审计知识、财务知识,同时要掌握法律知识,包括经济法、税法、国际法以及国家发方针、政策等。目前各区教育局内部审计人员绝大部分是由核算中心现任会计人员特邀兼职,不仅缺乏工作独立性而且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的审计培训,知识面局限于财务方面,缺乏相关的审计知识和审计手段,使得我们的内部审计工作多从凭证和账面查找问题,很难从实际工作的深层次上发现问题。

(四)责任界定容易模糊

进行会计集中核算,使得会计责任的界定易于模糊,与会计法的规定不易协调。《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而会计集中核算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改变了主体资格,相应的权利也会发生改变,例如监督权、核算权等。审计部门如果查出问题,例如核算问题等,究竟由谁承担责任,这个没有明确的说法,如何处理也没有明确说法,这样必然导致责任与权利不统一,无疑加大了审计难度,也加大了处理难度。

(五)新形势对内部审计要求的提高

新的财经制度和财务管理模式要求内审工作也必须不断跟进和发展。原始的内部审计侧重点是注重事后审计,但经过教育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加强了会计监督与核算职能,规范了会计行为,对会计人员的考核也越来越严格,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也在明显提高,事后审计意义已不大,审计的重点应转移到事前和事中审计。

三、教育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内部审计的工作方向与对策

(一)正确处理好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内部审计实际是服务职能和监督职能的统一。既强调监督功能,也强调服务功能,当然监督是审计最基本的职能。在面对外部对象的时候必然强化内部审计服务性,在对内部时更强调审计的监督职能,其实无论是监督职能还是服务职能,归根结底都是为审计对象服务的。

(二)科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加强独立性

必须按照独立性的要求科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同时必须配备有专职的内审人员。对于内设部门精简和人手不足的问题,我们可以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将内部审计职能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这样既可以解决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又可以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为适应新形势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更高要求,需要我们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品德好、业务精的内部审计队伍。从三个方面打造内部审计人员:一是深化内部审人员知识结构。长期以来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知识面较窄,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内审工作的需要;二是突出内部审计人员思维模式的打造。三是审计也是一种沟通交流的过程,所以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要善于和单位内部人员以及外部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这样才能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四)调整思路,改进方法,打开内部审计新局面

会计集中核算后,什么都要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是第一位的,没有调整也无法体现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手段调整,在信息化的今天,要大力使用计算机,例如云计算等,为审计提高效率;二是加强外围审计。会计集中核算前的内部审计主要审查本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资料,而主要精力集中于自身材料,往往很难拓展思路,也很难有什么好的审计结果能帮助企业拓展思路,提高效率,而会计集中核算后的内部审计,可以更加全面的反应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以为可以采用更加丰富的审计手段和方法,如实物清查、追踪审计等。三是要充分的利用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在对情况全面掌握的基础上,发现管理和制度上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四是要变传统的、以账目为基础的普查式审计为综合的、渗入式的审计;要变传统的防错纠弊式的审计为绩效审计和制度基础性审计;要变检查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性的审计为完整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审计;要变传统的详查法、审阅法、核对法为分析法、抽查法。

五)实时调整审计工作重点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各个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监督,规范了学校的会计核算。根据这一变化,审计的重点也应有所调整,尤其要加强经济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根据一定标准形成对比分析,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者提供有效的经济评价信息,提出改善内部管理建议的依据;加强跟踪审计,与定期审计、专项审计以及离任审计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

(六)对审计的方式、方法进行适当的调整

审计方式有单兵作战和联合审计等,对一般的问题可以采取单兵方式,而对重点项目、难点问题单兵作战的效果就不会理想,采取联合作战的方式效果应该更好。联合作战有助于实现资源的共有以及信息的共享,对于提高审计质量,提高审计速度,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总结

会计集中核算对内部审计带来的积极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但也不能忽视它给内部审计带来的影响。研究教育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对内部审计的影响,是要让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沿着良性的、健康的轨道发展,以更好地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使之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何平. 会计集中核算后对内部审计的影响及对策[J].中国勘察设计,2008,08:52-55.

[2]戴晓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对内部审计的影响与对策[J].时代金融,201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