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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逻辑思维的专业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培养;大学生; 逻辑思维能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代大学生面临越来越多的机遇和挑战。因此,他们除了必须学好最基本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外,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自我修养,简单的说,就是应该掌握和具备一些适应社会的能力,其中逻辑思维能力就是大学生需要具备的一种很重要的能力。所谓逻辑思维是指,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能动地反映客观现实的理性认识过程。逻辑思维能力是对事物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判断、推理的能力,采用科学的逻辑方法,准确而有条理地表达自己思维过程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是衡量大学生思维能力和素质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因此,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提高大学综合素质的重要方法,也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的有效方法。
1 培养大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重要性
1.1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可以促使大学生更好的掌握其他专业知识。
一般我们认为,逻辑和数学的关系比较密切,逻辑思维能力强的人学习数学等学科比较容易,实际上,逻辑思维能力对学好其他学科也有很大的帮助。具备较强逻辑思维能力的人,在思考问题的时候,思维会比较清晰,不但关注事物现象,对问题的本质会有比较深入的看法,其思考方式也会变得比较严密。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好的学习方法通常能使学习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对于大学生来说,更多的时候是在自学,所以掌握好的学习思维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学习的时候能够产生融会贯通的作用,因此,掌握逻辑思维方法,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就有利于开展其他学科和知识的学习。
1.2 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可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大学生在四年的大学生活中,有个很重要的任务是要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作为教师,我们在教育的过程中,除了要传授专业知识,还要努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掘学生各方面的潜能,尤其是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通过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来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同样,现代社会最需要的也是高素质的综合性人才。现代大学生要想毕业后很快融入社会,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就必须在大学学习生活中努力把自己培养成高素质的人才。高素质的人才应该会学习,会思考,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该能够很快的适应社会和环境。逻辑思维能力可以提高大学生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可以促使大学生更好的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由此可见,要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就需要我们大力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1.3 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可以提高大学生求职时的社会竞争力。
随着社会制度的改革,所有类型的大学生毕业后都面临同样的问题,要找到工作都一样要参与社会竞争,或者参加招聘考试,或者参加求职面试。无论是考试,还是面试用人单位除了考查必须得专业知识外,他们都将着重考虑求职者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和一些临场应变能力,归结起来,这也体现了大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比如说,现在大学生毕业考公务员的人数是居高不下,无论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还是申论考试,都要考核考生的理解、判断、分析和归纳问题的能力,这些都跟人的逻辑思维能力有关,逻辑思维能力强的人很容易就找到问题的关键并提出解决的措施,这样在考试的过程中既节约了时间,也比较容易考出好成绩。同样的,在各种面试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因此,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如果能够加强自身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既能够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也会占据优势。所以,我们要让大学毕业生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占有优势甚至胜出,那么就必须加强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2 培养大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途径
2.1 调动大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从而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现在,许多大学都开设了逻辑课程以及一些逻辑学有关的选修课程。不论什么形式的逻辑课程,老师在授课的时候,更多的是采用讲授法,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听老师讲,是被动接受,而没有主动参与进去,主动进行思考。本来开设逻辑课程的目的,是想让学生熟练地掌握一些逻辑学的基础知识,掌握一些学习的方法,从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但是,实际上,仅仅采用讲授的授课方式是不能很好的达到教学目的的。因此,我们就有必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逻辑课的主动性,更多的让学生自主参与到学习中来,听老师讲了以后,积极主动思考,提高自己的动脑动手能力,训练自己的思维能力,从而提升学习效率,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
2.2 通过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检查大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现在有部分大学生对待考试的态度就是临考前找重点死记硬背,有时候,采用这种方法有的学生也能在有的学科取得较好成绩,所以就有学生就认为平时的学习不重要,只要考前用用功就可以了。这种学习态度是不对的,对于比较灵活的学科也是没用的,更不能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了,所以,我们要想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就有必要变革传统的考试方式,通过一些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来检测大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要检查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可以通过一些小测验或者现实问题来考核学生的运用逻辑知识的能力,考核学生思维能力和判断推理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在平时的学习中,也有利于促使学生有意识地培养和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
2.3 在实践中积极培养大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作为一种思维能力,除了在课堂上通过学习专业知识培养,更重要的培养方式是要在实践中加强练习,注重培养。在实践的过程中,更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分析、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能力。比如,高校的课余生活比较丰富,多参加学校组织的演讲、辩论和各种比赛,既能锻炼的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更重要的是训练了了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另外,在学生实践、实习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事情,在处理这些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大学生也能够很好的锻炼自己的应变能力,为了更好的解决突发事件,他们就会思考最好的最合理的方法,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也得到了极大地训练。长此以往,大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势必得到很好的训练,从而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
参考文献
[1] 张宏.浅谈对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焦作大学学报,1994,(02)
关键词:程序性知识学习;大学生创新能力;教学应用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27-0216-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哈佛大学前校长陆登庭在北京大学演讲时指出:“在迈向新世纪的过程中,一种最好的教育就是有利于人们具有创新性,使人们变得更善于思考,更有追求的理想和洞察力,成为更完善、更成功的人。”由此可见,创新教育在高等教育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实施创新教育成为我国高等学校教育的重要课题之一,特别是针对专业知识的类别和特点进行有目的的教育和学习,显得更为紧迫和必要。
创新能力的关键在于培养创新思维。一个人开展创新性工作的能力,依赖于这个人在既定领域内深厚的知识基础。在国外,大量定性的个案研究发现,在学科内及跨学科的研究中,包括完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杰出人士,都发现了同样的长期发展模式,需要一段重要时期获得足够的知识和技能,以使在他们的领域达到世界级的水平,即“十年规则”。研究发现,知识技能是创新思维的前提和基础,而程序性知识是一种关于“做”和“如何做”的知识,有利于高校大学生能力的提高和创新能力的发展。
一、高校大学生创新能力的现状研究
大学生对创新的崇尚意识与参与行为之间存在很大反差。造成意识与行为反差的原因,主要是创新能力不足。再加上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一些高校急功近利的倾向明显,比规模、比指标成为价值取向,忽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此外,随着大学生就业竞争压力的加剧,不少学生热衷于研究生考试和各种业务考证,以另一种方式陷于应试教育,所学专业知识零碎,无法形成完善的知识系统,也无法灵活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创新活动。
(一)思维固化
在我国,由于实施应试教育,大学生在经过千百次的测验与考试后,形成凡事按照标准答案思考的固化思维。思维固化使他们从小形成一问一答的思维惯性,缺乏一问多答的灵活思考,教育出来的学生是标准化答案的产物,想象力被消磨殆尽,难以进行创新活动。
(二)权威性思维的枷锁
一个人的思维一旦被权威的理论或观点所束缚,就难以突破和创新。由于受到传统思想和传统教学的影响,我国大学生普遍缺乏批判精神和质疑思维,对教师传授的书本知识绝对相信,导致思维的僵化和惰性。
(三)知识僵化吸收
目前,高校教育大多强调知识的传授,很少重视知识的实践和运用,让学校变成输入知识的工厂,学生变成收藏知识的仓库。大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中,完全处于被动地位,知识被单纯地机械吸收,而不被运用、检验或重新组合,学非所用,学用脱离。
二、程序性知识学习与创新能力
现代认知心理学对知识的分类,使我们不仅能加深对知识本质的理解,而且能初步探知到知识与创新能力的复杂关系。
创新能力在实践上具体表现在,以已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通过一定的思维活动,对经验做重新整合,对事物关系重新组合,从而导致新的意义的能力。创新能力的核心是创新思维。创新思维能力包括知识、逻辑思维能力与非逻辑思维能力。
1926年,英国心理学家沃勒斯提出了创新思维的发展四阶段:准备期、酝酿时期、明朗期和验证期。创新思维的四阶段,实际上是运用逻辑与非逻辑两种思维形式来完成的。逻辑思维主要表现在收集资料、数学推导、逻辑证明等,表现为常规性思维活动;非逻辑思维是产生创新思维的关键,是在长期的逻辑思维的基础上对客观规律的深刻理解和揭示而产生的。所以,培养创新思维,要经过大量严谨、严密的逻辑性知识的训练,才能熟练运用逻辑思维,进而产生非逻辑思维。这种思维以深刻的逻辑思考为铺垫,既有系统性,又有发散性,是真正的创新思维。
从知识的再现看,程序性知识具有快速、独特、灵活迁移等特征,充分体现创造活动的基本特点。由此可见,程序性知识实际上是创新能力的重要成分。程序性知识的发展过程,也是创新能力形成的过程。
1.陈述性知识是创新思维形成的根基,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创新思维。在特定领域里,专家和新手在解决问题的速度和正确性不同的关键因素,是专家与新手的专业知识结构在数量和质量上有很大的不同。所谓的知识结构是保存和再现信息材料的能力,即陈述性知识学习的能力。由此可以看出,陈述性知识对问题的解决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可以说明程序性知识学习第一阶段的陈述性知识学习,是培养创造思维的重要基础。
2.程序性知识是创新思维进行的推动力。逻辑思维是创新思维的基础,问题的提出和方案的选择是逻辑思维在起主要作用。非逻辑思维是逻辑思维从量变到质变的一种飞跃,是在熟知逻辑规则并超越规则的基础上达到更高境界的思维,是创新思维的突破点。
逻辑思维培养的关键在于程序性知识学习。某一领域的专家不仅要具有大量的专业知识,而且他们的知识结构是“条件化”的,便于熟练地运用。当某一问题需要运用相关知识解决时,他们能够立刻从长时记忆中提取相关陈述性知识,并将陈述性命题转化为程序性的产生式,进而进行复杂程序合成,经过大量的训练,建立相应的逻辑联系,形成提出新颖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或创造出新事物的创新思维。
三、程序性知识学习策略的应用
(一)提倡“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提升知识技能创新能力
“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强调的是,学生在学习知识中的主观能动性与发现知识能力的培养,重视培养学生独立自主的学习能力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地学习是主动的,是一个发现过程,这样才能有利于学生创造思维的培养。
目前,我国大学生虽然在应试能力方面强于外国学生,但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远远弱于国外学生。经过大量的程序性知识学习,可以提高他们信息加工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经过大量的实践训练,大学生能够高度灵活组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增加运用这些知识技能的变通性,提高知识技能的创新能力。
(二)破除创新思维的枷锁
培养创新人才,要尊重人才成长规律,破除创新思维的枷锁,让学生学会审视权威,敢于挑战权威,强化自我意识。创新思维的枷锁会让学生仅仅停留在陈述性知识的学习上,懂得“是什么”但知识虽然是创新思维的基础,绝非只是知识的单纯积累。破除经验型思维枷锁的关键是,依据一定的理论知识,并将它们系统化、条理化,构成理论知识体系,把握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性,遵循特有的逻辑思维,才能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活动。只有通过不断的练习,才能将知识从陈述性知识转化为程序性知识,将各个产生式熟练地运用到类似的或新的情境中,通过严密的逻辑思维的思考,达到培养创新专业人才的目的。
(三)加强创新思维训练
在高校教学活动中,教师可采用的策略有:(1)激发好奇心。教师运用一定的教学手段,可激发大学生对本专业知识产生强烈的好奇心。好奇心是创新思维中的可贵品质之一。好奇心强的学生,能更积极主动地完成新知识的表征、转化、精加工等心理过程,知识保持得也更为牢固。(2)发散思维训练。教师要引导大学生对某个知识点进行发散型思考,培养他们用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和组合知识的能力,开阔视野,使新知识利于提取的线索更多、更广泛。(3)引导知识系统化学习。知识系统化是对所学知识再加工和再系统化的过程,是对旧知识的复习和与新知识的融合。只有让学生对专业知识形成有组织、有系统的结构,才能灵活地运用和组织复杂产生式去解决问题与创新。
(4)系统训练和强化。教师在设置练习之初,速度要慢、要精,等简单的动作步骤完全程序化后,再设置较难练习,以增进程序性知识的灵活性和熟练性。
四、小结
在教学中,教师运用相关程序性知识学习策略,能够有效地让高校大学生系统地掌握某一领域内的知识,并在头脑中形成严谨的知识网状体系组织,形成严密的逻辑思维,并具有联想扩展能力、发散思维,进而触类旁通,这都是在培养创新人才中不可缺少的。在高等教育教学实践中,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运用程序性知识学习来培养和发展大学生创新思维的方法与策略,促进高校创新人才的培养。这对于解决当下各种疑难惑问,推动我国科技创新、经济创新及军事创新等,也有着十分积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余华东.大学生创新能力的构成要素探究[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3):120.
[2]余华东.创新思维训练教程[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7:37.
[3]郝秀刚,葛明贵.程序性知识与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7,11(6):56-57.
[4]丁辉,贺善侃,张士运.创新思维理论与实践研究[M].北京:A龄出版社,2010:23-39,261.
[5][美]A・J・斯塔科.创造能力教与学[M].刘晓陵,曾守锤,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115-135.
一、高校法律逻辑学教学现状分析
法律逻辑学是交叉法学与逻辑学研究的边缘性新兴学科,是训练法律思维能力必要的、有效的工具。我国法律逻辑学的研究起步于是20世纪80年代初,目前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法律逻辑学起步晚,科研和教学严重滞后于别的学科。
1.没有引起学校的重视。逻辑学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七大基础学科之一。当前,我国高校逻辑学研究水平大大提高,普通逻辑学领域出现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有的在国际逻辑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相对于普通逻辑学,虽然在国内一些高校的哲学、法学、中文、经济学等学科中开设了法律逻辑学课程,但并未引起学校的足够重视,以致法律逻辑学课时少、内容浅,甚至有些法学专业没有开设法律逻辑学课程。
2.教材内容需要改进。目前,法律逻辑学教学与科研还未成为完善的科学体系,由于历史的原因,对法律逻辑学研究主要体现在如何应用普通逻辑知识来解释司法实例问题上,事实上只停留在普通逻辑学在法律领域中的应用层面上。这种研究方法谈不上创新,只能说是“普通逻辑原理+法律案例”的一个框架,与普通逻辑学并没有本质区别。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具有特殊性的逻辑学应用学科。一方面,它将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应用于法律与司法活动的过程中,探讨涉法思维活动的一般逻辑形式与逻辑规律;另一方面,法律逻辑学要结合法律与司法活动思维的特殊性,研究涉法思维活动的特殊思维形式及其合理性规则。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法律逻辑学教材理当首先界定清楚自身的学科性质以及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区别与联系,彰显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3.教学效果不佳。学生对法律逻辑学课程没有充分的认识,缺乏学习的动力,很多学生学习态度消极、被动。法律逻辑学课的普及程度远不及普通逻辑学课,大部分法学专业本科生只学过普通逻辑学而没有学过法律逻辑学课程,对于法律逻辑学了解甚少。多数学生认为法律逻辑学神秘莫测、远离现实。还有一些学生认为法律逻辑学与自己的专业学习和就业前途没有多大关系,毕业找工作时,用人单位只会关心专业课成绩或外语水平,因而学生对法律逻辑学的功能产生怀疑。这些问题给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教学过程中虽然采取的教学方法符合高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律,也能够适应教育改革需要,但仍面临着学生兴致不高,缺乏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开设法律逻辑学课程的意义
法律逻辑学是法学专业的理论基础课,为学生学习法学专业的各门专业课程奠定理论基础并提供方法论指导,是培养司法工作者法律逻辑思维、思辨能力不可缺少的学科。
1.学习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波兰学者齐姆宾斯基指出:“逻辑基本知识已成为法律科学取得进步的先决条件”,是“现代法律工作者越来越不可缺少的”[1]。法律逻辑学本身只是一种思维训练工具,其核心是法律语言。法律工作者的法律语言,关键是根据法律规定阐述问题,在法律话语范围之内说明理由。因此全面深入地学习法律逻辑学有助于学生准确表达思想,严密论证思想,有助于辨别与反驳各种谬误和诡辩,提高论辩、善辩能力。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2]
2.学习法律逻辑学能够提高大学生司法实践能力。司法实践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法官的实践能力,是指法官通过审判和执行各类案件,在打击违法犯罪、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和水平。法官在审判中引导诉讼,听取对立当事人之间的意见,分析现有证据,构造一个法律上的事实。法官在处理这个过程中的逻辑论证,必须用清晰的逻辑头脑不断对当事人阐述诉讼各阶段处理结果的逻辑性理由。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明确提出:“形式逻辑是作为平等、公正执法的重要工具而起作用的。它要求法官始终如一地和不具偏见地执行法律命令。”[3]学生通过法律逻辑学课的学习及其教育实习环节,参与办案及审判过程及实际操作,可以促进学生司法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的途径
当前各个高校为实现内涵式发展,采取措施深化高校教学改革。叶圣陶先生曾说过:“教的目的最终达到不需要教。”但在教学实践中能否实现为不教而教,为学而教,仍然是个大问题。法律逻辑学毕竟不同于普通逻辑学,它需要有特定的方式方法来达到培养法律思维能力的目的,因而更应该注重教学改革与创新。
(一)引导学生提高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在以往的逻辑学教学过程中,一般把讲授系统的逻辑知识作为教学目标。而忽视逻辑学的应用价值。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日后所从事的工作决定其学习的主要目标应该是培养日常的法律思维技能。法律逻辑学对于提高学生法律逻辑思维水平,提高准确表达思想、正确认识事物、获得新知识以及法学研究、公平公正办案等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越强,对知识的理解越透,掌握的越牢固,运用时就越灵活。正确规范的思维能力必然有助于认识和把握真理。因此,教师在讲授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是非常必要的。教师通过案例分析、辩论及模拟审判等实践教学环节,引导学生综合应用逻辑方法,厘清概念,准确使用命题及推理,掌握思维活动的客观规律,提高思维速度,使学生减少思维的弯路,避免误入歧途。
(二)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这些学科的出现也给教师的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法律逻辑学是法学和逻辑学相结合的交叉学科,因而讲好这门课,并非易事。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具有广泛而深刻的文化科学知识。作为法律逻辑学教师应该多读一些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法理学、法律思维学、立法学等方面的书籍和资料,来充实提升自己。在上课时,灵活应用逻辑学、法学知识,让学生深刻体会到从事法律工作离不开法律逻辑学有关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
(三)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要创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环节是课堂教学改革,“聚焦教学,决战课堂”已成为对高校新课程改革的价值选择。#p#分页标题#e#
1.运用案例教学法训练学生逻辑思维能力。长期以来,以“学生为主体”一直是我国一条主要的教学原则。但因为传统教学的压力,教学中的教学角色很难转变,教师往往成为课堂的主宰者,学生在学习中成为被动的接受者,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的厌学情绪很浓。案例教学法是通过事例呈现,激发学生的探究意识,使学习的主体地位得以发挥。教师选择的教学案例必须贴近实际,在案例分析中,教师要善于对案例进行情境设计和设问,师生课堂互动,教学才会收到较好的效果,同时也使教师作为教学的管理者和教导者的角色得以转变和体现。通过多类型案例的讨论训练学生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相结合等逻辑思维方法。案例教学法要使学生通过案例教学演练,把理论运用于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案例分析的主要目的不是单纯去找问题的答案,而是更注重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步骤,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激发学生探索知识的欲望,使实际操作能力得到训练和提高。
如今,在竞争激烈的就业浪潮中,毕业生们必须通过参加公务员笔试以及严格的面试环节才能顺利入职。从近十年来的公务员考试模式看,无论是笔试,还是面试,用人单位都十分重视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概括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归根到底,这些都体现考生的逻辑思维的能力。在应对公务员考试的战场上,法律类高职院校的学生专业知识基础本来就相对薄弱,如果再不加强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不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必将在各类竞争激烈的考试中名落孙山。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为高职学生继续深造打下良好基础很多法律类高职学生毕业后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如果他们在高职阶段掌握了科学的思维方法,那么进入本科阶段后便能顺利地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很快适应从高职向本科学习模式的转变。
当前很多法律类高职院校因各种主客观原因,随意删减甚至取消这门课程的情况普遍存在。因此,笔者认为,当前最关键的问题是高职院校的教学管理者应当深刻认识到逻辑思维教育的重要性,并且及时有效地建立和实施逻辑思维教育的平台,开展逻辑思维训练,才能使学生养成逻辑思维的习惯。当然,逻辑思维能力不可能仅仅通过开设一门课程就能有所提高,除了进行专门的法律逻辑课程教学外,还要将逻辑思维与各学科课程内容结合,把逻辑思维训练有意识地渗透在各学科课程内容之中。这对学生逻辑思维的提升、思维结构的优化、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发挥着重要作用。摈弃传统法学教学方式,切实开展逻辑思维训练项目当前,很多法律类高职院校仍然停留在传统教学模式上,通常以演讲式的教学方式为主,即教师向学生传授法学知识,在短时间内让学生系统掌握知识。显然,这种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式背离了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忽视了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因此,我们应摈弃传统法学教学模式,探索多样化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切实开展逻辑思维训练项目。设计实践环节,深化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引入案例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案例教学法是适合法律专业学生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同样可用于法律逻辑学教学。顾名思义,“案例教学”是在讲授某一法学理论或法律知识点时,结合具体生动的案例,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案例教学的目的是要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抽象的法律的法律逻辑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教师在引入案例情境后,启发学生通过生活实践或已有的理论知识,尝试提出案例矛盾纠纷处理办法。这种教学方法能把理论知识和生活实践相结合,使学生从晦涩的法学理论和犯罪的法律规定中解脱出来,促使学生思考问题,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积极思索,切实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地锻炼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教师在课堂上提出特定的案例之后,围绕矛盾焦点,让学生正反方进行辩论,挖掘学生全面思考的潜能。在辩论前,布置学生带着问题,以批判的态度对所阅读、查找的与教学内容相关的资料。课上进行辩论时,各组选派学生代表根据搜集的材料,围绕辩题展开激烈辩驳。这一教学环节不仅使学生主动阅读、查找资料,以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同时更加深入思考以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观点;积极发言以表现或锻炼自己的口才。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去感受、思考获得这些法律知识的过程,去亲身体验法律职业的思维方法和解决实践问题能力的具体运用,并在这种感受和体验中锤炼出学生自己的主动探索、主动发现甚至创新的精神。转变传统的考核观念,创新多种考核方式众所周知,传统的考核方式更多地强调对学生知识的记忆及定向理解,这样的考核方式使学生盲目追求唯一的正确答案。为了打破学生追求唯一答案的心理倾向,我们务必转变传统的考核观念,创新多种考核方式,从原有的考核知识的记忆、定向理解转变为以考核法律思维能力为核心,注重对学生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查。创新多种切实有效的考核评价方式,比如,实行“过程考察和能力综合测评”的考核体系。具体做法是:在项目任务实施全过程中,根据各项评价指标,实行“教师评价+学生评价+自我评价”的评价方式评定分数,每位同学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促使大家主动学习、积极参与到训练项目中来。总之,法律类高职院校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应把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贯穿在整个法学职业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作出示范,言传身教,有意识地培养和训练学生对法律问题思考的习惯和正确的思维方法,这样才能使学生的思维能力得到长足的发展,使学生真正成为具有法律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作者:仇瑛 单位: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关键词:创新思维;逻辑思维;非逻辑思维;辩证统一
中图分类号:B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8-0098-02
“突破传统思维习惯与逻辑规则,用新颖的思路去阐明问题和解答问题的思维方式”[1]4。我们称其为创新思维。它是人类所独有的,人类也正是凭借创新思维在不断认识世界并改造世界,也正是由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充分地运用了创新思维,才创造出了文明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关于创新思维发生问题,当前我国理论界依然从脑生理和心理基础为着眼点,研究创新思维发生、发展的问题,仍从创新教育即右脑潜能开发、经验启迪、功利诱惑等方面开展研究。而对逻辑思维与非逻辑思维在创新思维发生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其实,创新思维发生的过程中交织着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这一主要思维形式,二者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创新思维的发生和形成。
一、逻辑与非逻辑思维的内涵
逻辑思维是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和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思维方法能动地反映客观现实的理性认识过程,又称抽象思维。逻辑思维是按照严格的规则进行,具有单一过程的严密性、不可逆性和确定性。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中,只有将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统一起来,才能达到对客观事物的新的认识,进而产生认识世界的新的思维(创新思维)。逻辑思维是思维的一种高级形式,指符合事物之间关系、合乎自然规律的思维方式,我们通常说的逻辑思维主要是指遵循传统形式逻辑规则的思维方式。逻辑思维具有确定性,而不模棱两可;具有前后一致性,而不自相矛盾;是一种有条理、有根据的思维。
非逻辑思维通常是逻辑程序无法说明和解释的那一部分思维方式。其主要表现形式是直觉、灵感、想象(直觉是指不以人类意志控制的特殊思维方式,它是基于人类的职业、阅历、知识和本能存在的一种迅捷而又直接的思维形式;灵感是人在研究问题时,瞬间产生的富有创造性的突发思维状态;想象是人脑对已储存事物的某种属性、状态、规律及结构形式进行加工、改造从而创造新形象的过程)。非逻辑思维没有严格的规则,具有偶然性、可逆性、不确定性。非逻辑思维在创新思维的发生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非逻辑思维不受各种框架的约束,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灵活性很强,在创新思维过程中是离不开直觉、灵感、想象等非逻辑思维因素的。
二、创新思维的发生始终渗透着逻辑与非逻辑思维
(一)科学创造四阶段结构模式渗透着逻辑与非逻辑思维
关于创新思维发生的结构模式有很多人进行研究和探索。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英国心理学家澳勒斯(G.Wallas)。1926年,他提出科学创造的“准备期、酝酿期、豁朗期和验证期”四个阶段的结构模式。
准备期是对从事创造活动所需的材料进行整理和加工的阶段,主要是发现问题、搜集资料的过程。在这一阶段中,主要是逻辑思维发挥作用,思维主要停留在显意识层次;酝酿期是对问题进行各种试探以求解决的过程;豁朗期是经过酝酿期的准备过程以后,借助各种逻辑的、非逻辑的思维手段,或在外部事件的触发下,提出新的认识成果、产生新观念和新思想的阶段。
酝酿与豁朗阶段系创新思维关键的阶段,科技工作者们在创新思维成熟酝酿的前提下,通过直觉,顿悟与灵感到解决问题方案。此两个阶段需充分发挥人类想象、直觉同灵感等非逻辑思维从而产生新观念和新思想,在此阶段对潜意识思维的应用较多。当科学工作者确立一个创新性的课题之后,在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时,总是在绞尽脑汁、冥思苦想里捕捉思维灵感,此时思维状态有着很高的无序性与自由性,在这些无序思维的运行中在某一节点上会忽然产生突破性的思维。此种瞬间顿悟系无数思维过程高度浓缩,为各种思路重新组合,系未经逻辑性、渐进的精细推论却越过无数中间环节并找到答案之过程。
可见,在创新的孕育和豁朗阶段,思维过程不是单纯的按照思维程序循序渐进的过程,亦非单纯的非逻辑或无逻辑的突变、跃进的过程,而系逻辑的循序渐进与非逻辑跳跃之有机统一。非逻辑性思维和逻辑性思维在创新里互相作用,互为补充,一起构建成完整的辩证思维。然而,非逻辑思维创新特征在该阶段里比较凸出,其在创新过程里的独创性、突发性及模糊性特征,为理性逻辑思维所无法具备的。
验证时期指在创新的过程之后,创造者还要对新的思想和新概念进行验证,主要是在逻辑思维的指导下,对主要由非逻辑思维产生的结果进行逻辑性的分析、鉴定、验证工作。验证阶段主要就是运用有逻辑性的科学实践方法,对创新成果进行较严格的证实与检验,探索它是否合理并使它日益完善。科学实践为科学认识之基础,是检验科学知识真理性的标准[3]200。
(二)创新思维是逻辑与非逻辑的互补
创新思维发生过程常常为逻辑思维借助非逻辑思维之直觉思维、灵感思维与形象思维来实现突破,且得到具体化。并且逻辑思维也令直觉思维、灵感思维与形象思维明确了方向与目标,来加快创新思维之发生。非逻辑思维之顿悟、直觉等思维,亦无脱离判断、推理及概念等逻辑思维活动,其以某种逻辑思维活动做基础。在创新思维形成之过程里,不存在脱离逻辑之纯粹非逻辑思维;亦没有脱离非逻辑之纯粹逻辑思维。创新思维的发生是逻辑思维与非逻辑思维二者思维形式之协作互补,两者为互相渗透、互相联系、不可分割辩证统一的关系。德国心理学家韦特海默(Max Wertheimer)和美国心理学家吉尔福特(J.P.Guilford)都明确提出过。韦特海默认为,“创造性思维就是打破旧的完形而形成新的完形”[4]3。他认为,对目的、情境与解决问题途径等方面互相关系新的理解系创造性解决问题之基本要素,过去之经验亦唯有在一有组织之知识整体里才会有意义且获得有效使用。因此,创造性思维都是遵循着旧的完形被打破,新的完形被构建的基本过程进行的。韦特海默对传统逻辑进行批判性分析之同时,确立了非逻辑思维之地位。非逻辑思维无非指违反了常规逻辑的直觉和想象,尤其为直觉这种思维形式。从韦特海默之分析里能够看出。非逻辑思维并非无关紧要,亦并非和传统逻辑方法背道而驰,两者互相补充、相互作用,一起实现创新思维。
1967年,吉尔福特对创造力进行了详尽因素分析,在这个前提下,他提出了“智力三维结构”的模型。他说,人类的智力由3个维度多种因素构成:第一维指智力内容,包括有符号、语义、图形、行为四种;第二维指智力操作,包括有记忆和认知产物,有类别、发散思维、聚合思维、单元、评价五种;第三维指产物,包括有关系、系统、转化、蕴涵、单元、类别六种。创新思维核心系上述三维结构里处在第二维度之“收敛思维与发散思维”,且把创造力定义成“多种能力的组织方式”[5]140。
三、创新思维主要是逻辑思维与非逻辑思维相互作用的结晶
创新思维的发生有其自然因素,即脑生理和心理等方面的因素;但也有其自觉性因素。就是强化创新教育,有理性培养、经验启发、理论诱导、功利诱惑、问题意识、形象教育、音乐艺术教育等因素。创新思维的发生也有其发散思维与收敛思维,逆向思维与顺向思维,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等形式在起作用。但对创新思维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是逻辑思维与非逻辑思维。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在创新思维发生的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的相互作用,创新思维就不可能发生。
创新思维的发生具有高度的、严密的逻辑思维参与,其中的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形式往往起作用,但它不能仅仅根据某种逻辑形式来解答问题,同时还要具有高度灵活的非逻辑思维参与其中,以给人灵感和启迪。非逻辑思维不受固定形式化之约束,不受任何空间和时间上的限制,所以可以灵活的渗透进各种思维的过程之中,对传统的思路进行整合、重建,使人得以开拓新的意识领域。当创新思维得以发生之后,逻辑思维就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大显身手。人们在掌握大量的专业知识,科学思想的基础上,使用分类、比较、综合、分析等方法,从感性材料里概括抽象出一般的结论,从而使发现的问题得到解决。
可见创新思维发生的过程中,既不是单纯的按逻辑思维程序循序渐进过程,亦非唯独依赖非逻辑思维之突变、飞跃的过程,系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之循序渐进和跳跃式有机统一之过程。非逻辑思维之创新特征在创新思维发生阶段里比较凸出,其独创性、模糊性、突发性特征,系理性逻辑思维无法具备的。非逻辑绝不是“不逻辑”,它渗透于逻辑里边,创新思维过程系“由逻辑与非逻辑两种思维形式协作互补来完成”[2]279,共同建构了一种完整的、具有辨证性的思维模式。
综上所述,“创新思维系创造内在动因,无创新思维就无能动之创新性思维活动,亦无发现、发展、发明等创新性成果。要想有所发现、发展,有所发明有所创造,就必须提高人类创新思维能力,”在遵循人类本性,且遵循自然规律的同时,遵守非逻辑思维和逻辑思维相统一之创新思维发生逻辑。创新思维的发生系逻辑与非逻辑思维的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结晶。
参考文献:
[1]王跃新.创新思维学[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0.
[2]傅世侠,等.科学创造方法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3]舒伟光.自然辩证法原理[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
【关键词】设计艺术教育研究性思维逻辑思维辩论式教学
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普及,设计艺术教育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要变化。只会通过设计技术来解决现有问题的设计艺术人才,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当前,社会更需要能够利用研究性思维整合现有信息与数据,发现新的生态模式,探索并创造出新的理念、产品、服务和模式的新型设计艺术人才。在我国现行的设计艺术教育中,有关设计技能训练的课程体系设置较为完善,有关创新创意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也初步建立起来,但关于如何培养设计艺术类学生研究性思维的课程体系尚未建立起来。本文从研究性思维的核心——逻辑思维入手,探索如何培养设计艺术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一、设计艺术教学的现状及问题
由于早期的设计专业在学科属性上与艺术专业有许多相似点,因此在学习方式和授课方式上除了采用基于赫尔巴特(Herbart)四段教学法的传统授课方式外,更多倾向于使用艺术类课程的教学方式,特别是工作室(Studio)模式和研习班(Workshop)模式。工作室模式是一种最早出现在欧洲美术类院校的在专业艺术家工作室中进行艺术培训的方法,这种教学方式的形式灵活多样,学生可以在兴趣或任务的驱使下自由开展学习活动或是艺术创作[1]。研习班模式是另一种常用的艺术教学方式,20世纪初这个概念被包豪斯学院应用到设计艺术的教学活动中,逐渐形成以研习班为模式的教学形式。该模式通过提供学习过程中必要的工具、设备和场地,将学生聚集在一起,使其在教师的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分工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如今,工作室模式和研习班模式已被广泛应用到我国的设计与艺术教学活动中,并取得了一定的教学效果。这两种教学模式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学生的个性,激活了他们的创造力,为他们提供了一种轻松、灵动的学习氛围,创建了一种自然的交流与学习关系。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两种模式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在工作室模式教学中,由于学生的学习方式和时间非常灵活,因而其对应的学习效果和对教学过程的管理很难控制,且学生的团队合作较少;在研习班模式教学中,学生的团队合作可能只是一种假象,并没有真正做到各尽所长、思维碰撞、协同创新,也可能出现关注设计方案本身重于关注隐藏在设计过程中的基本理论、技术和方法。这两种方式虽然在改善教学活动中的学习关系、学习氛围和学习模式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在建构知识环节上是不明确、不全面的,存在部分重要能力培养如逻辑思维能力培养缺失的可能。近年来,由于现代化教学技术的进一步普及如慕课(MOOC)的兴起,新教学理念如“以学生为中心”“研究性学习”“体验式教学”的出现,以及社会环境发展引擎的变化,设计艺术教育内部也发生了改变。部分院校开始尝试采用这些新的理念和手段来培养学生,如在设计艺术领域开展项目式教学[2][3]、研究型教学[4][5]。这些尝试不仅丰富了学生的学习方式,巩固了他们已学的知识与技能,激活了他们参与社会创新的意识,而且让整个设计艺术教育紧随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但笔者也注意到了一些问题:学生在设计逻辑能力上的不足并没有被这些新的教学技术、方式和理念所修补。例如,在交互设计中,学生依然不知道如何按照目标用户的认知规律、习惯和需求进行产品信息架构的搭建。
二、辩论式教学对培养逻辑能力的作用
辩论式教学是一种以问与答为主要形式,以培养学生逻辑思维为核心理念之一的教学方式。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它就已然是一种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教学方式。当时的教育家孔子、孟子、墨子就经常用辩论的形式来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学生们也希望通过与他人辩论的方式来阐释自己的治国理念,以期走上政治仕途[6]。在西方,古希腊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及其弟子柏拉图,就将辩论式教学应用到日常的教学中,通过质询辩论的方式,即通过共同讨论、问答、辩论来揭示学生认识中的矛盾,从而激发学生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得出正确的答案[7]。辩论式教学之所以能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是因为它是在正反观点被放大的环境下,引导学生通过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和具体化等思维过程,以及抽象的概念、判断和推理等思维形式发现问题和论证问题。目前在欧美盛行的“奥瑞冈模式”辩论教育,就是一个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典范。它要求辩论双方紧密围绕需要性(Need)、根属性(Inherency)、解决力(Solvency)和损益比(Desirability)四个方面来进行观点阐述。其中,根属性是指改变问题的必要性,它可以是结构性根属,如改变政策法规的必要性;也可以是态度性根属,如改变观念的必要性。解决力是指解决方案的可行性、阻挠和利益三个内容。损益比是指新方法所引发的利弊关系和效果[8]。每一位辩手都需要在很短的时间内通过分析、综合、比较、判断、推理等环节,围绕辩题进行“需、根、解、损”四个方面的论证。“奥瑞冈模式”辩论教育不仅增强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而且深化了他们的思维层次,训练了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在实际的辩论式教学活动中,还存在着其他重要的逻辑思维训练方式。例如,采用设喻的方式,将深奥、抽象的道理说得生动形象、通俗易懂;应用典故、传说、名言等来佐证自己观点的“考之”[9];以自己切身经验和体会来论证问题的现身说法。不管是较为复杂、程序化的“奥瑞冈模式”,还是较为直接、简短的设喻、“考之”、现身说法等,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帮助学生建构了他们的逻辑思维范式,训练了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这一点正是辩论式教学带给学习者最大的福祉。正因如此,辩论式教学逐渐摆脱仅适用于人文社科领域的刻板印象,逐渐向医学、理学、农学等领域渗透。
三、基于辩论式教学的设计逻辑能力培养
在设计艺术领域,较少见到如何培养学生设计逻辑能力的文献,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学者对设计艺术人才培养的传统认知有关。但科技的日新月异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使社会对设计艺术人才有了新的要求,设计师应该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才能胜任新的工作与研究领域,如产品经理、交互设计师、用户研究者、信息架构师,且这种需求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深入、人工智能的进一步普及会越来越大。这就迫使教师必须调整现有的教学理念与体系,尽早建立起培养学生设计逻辑能力的教学模块。鉴于此,笔者提出基于辩论式教学的设计逻辑能力培养模式,整个模式由4个依次递进的环节构成,分别是辩题选择、正反夹角设置、辩论及点评。
(一)辩题选择
辩论式教学中辩题的选择来源主要有三种渠道——课堂、专家或一线教师、专业领域。在以课堂为来源的通道中,辩题可以是课程开展中学生所提问的问题,也可以是教师在授课中发现的学生容易出现的错误或问题。在以一线教师或专家为来源的通道中,辩题可以是他们认为的重要问题。在以专业领域为来源的通道中,辩题可以是当下热门的领域热点,也可以是领域内新兴的话题,或者边缘化的话题。由于大多数设计艺术教育采用的是小班制,因此一个班级的辩题最好是每种来源的题目都有涉及。这样既可以解决学生平时经历的问题,也可以使其了解专家或一线教师眼中的重要问题,还可以了解行业内的热点。
(二)正反夹角设置
在设计艺术中,很多问题或现象并非都是非黑即白,如“设计是大众化好,还是个性化好?”不能简单地或者跟风认为大众化好或是个性化好。外界影响因素或环境致使设计艺术中的问题变得复杂与难以判断,而厘清这种复杂关系正是锻炼学生逻辑能力的好机会。因此,当收集完问题后,笔者制定了“夹角策略”,以此来筛选用于正式辩论式教学的辩题。“夹角”是指一个问题中两个有取舍关系的内容在语义上的相差程度,依据这种程度,将夹角大致分为180°、120°和90°三种。如果一个问题中两个有取舍关系的内容在语义上的夹角为180°,那么这种辩题称为180°辩题。如“公共座椅的设计是简约好,还是复古好?”,这类辩题往往通过应用基本的理论和一定的分析、判断就能找到答案。从逻辑思维能力训练的角度而言,这种题目属于普通级别。如果一个问题中两个有取舍关系内容的夹角为120°,那么这种辩题称为120°辩题。如“常见的‘搜索’图标,‘搜索’和‘缩放’的语义哪个表达更准确?”它对训练设计艺术类学生通过分析、综合、比较、概括、判断、推理等来建构知识,形成逻辑思维范式非常有帮助。如果一个问题中两个有取舍关系的内容在语义上的关联较弱,则将其定义为90°夹角。如“一个logo的色彩搭配最能吸引人还是形状最能吸引人?”当然,它更能训练学生通过分析、比较、辨别、判断、推理等逻辑形式来建构知识的过程。如果说夹角策略是从知识的内容上设置了逻辑思维训练难度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互动与辩论环节便是从建构知识的过程上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
(三)辩论
当正反双方的辩题设置完成后,引导学生如何准备辩题论证是接下来的重点。大部分设计艺术相关专业的学生擅长艺术性思维,如发散、联想,而不擅长研究性思维。因此,在这个环节中,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将各自的辩题演化为2至3个递进或并列关系的子主题,并告知学生可以使用的论证范式和技巧,如推理、例证、设喻。这个过程看似很平淡,但它奠定了学生逻辑思维训练的基础,为学生进行逻辑思维提供了一种基本的模式。除此之外,教师还应该引导学生从对立的角度去思考或探索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后果和解决方法。这些问题可能会出现在自由辩论的环节,因此应该引导学生提前准备。在这一环节中,另一个需要说明的便是赛制问题。引入辩论赛到课程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而非辩论本身。因此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安排。笔者采用了“3:15:2”的模式,即首先是正反双方一辩各3分钟的观点陈述,之后是15分钟的交替式自由辩论,最后是正反方末辩各2分钟的总结。正式开始辩论之前,教师应提醒双方辩论的规则,以及需要避免的问题,如辩手自顾自地辩说而忽略对方辩论中出现的问题、单次陈述太多等。在“3:15:2”的模式中,各自的陈述是辩论赛开始之前引导学生准备的,这一部分初步建立起了学生进行逻辑思维的范式。自由辩论环节重点训练学生在极短的时间内通过分析、综合、辨别、比较、判断、推理这些思维形式来论证自己观点的能力,同时,这也是深化对知识内容理解和建构自身知识体系的过程。陈述环节是经过激辩后对各自观点的一次梳理和总结,也是对学生归纳能力的一次训练。
(四)点评
当整个课程的全部辩题辩论结束后,教师开始对整个辩论过程进行梳理与总结。首先,根据引入辩论式教学的初衷对辩题的夹角策略进行解读,引导学生解开“非黑即白”的刻板思维模式,使其认识到学习过程中所遇到问题的复杂性。其次,对论述问题的逻辑性进行评价,指出思维中逻辑混乱或薄弱的地方,以及应该如何应用分析、综合、比较、判断、推理等方法去深入认识和思考辩题。最后,从论证的语言、团队合作等方面,对整个辩论进行点评。
四、培养实践
为了验证辩论式教学对设计艺术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效果,笔者开展了一项为期四年的教学实践,每一年都会在同一门课程中进行辩论式教学活动。整个课程长32学时,教师会从第一节课开始,收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与领域专家或一线教师进行学术交流,探讨、整理并筛选出可能的课程辩题。之后,会根据夹角策略筛选并生成正反辩题。通常来讲,在一个连续的课堂中,每种夹角的辩题至少应该出现一次。例如,辩题“网页端的信息架构简单,还是移动端的信息架构简单?”就是一个出现在辩论式教学中的180°辩题。因为如果针对同一产品而言,根据信息建构的基本理论,很容易判断出网页端和移动端的信息架构孰难孰易,这是一个典型的非黑即白式辩题。再如,辩题“移动端应用的信息架构是趋同好,还是各具特色好?”这是一个出现在辩论式教学过程中的120°辩题。这个辩题很难像前一个辩题那样容易地给出答案,因为它涉及到产品生命周期的概念,而这个概念很大程度地影响着移动应用所采取的架构策略(趋同还是趋异)。也可以说,在这个辩题之外,存在着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又如,“线框图的绘制,是高保真好,还是低保真好?”是笔者常用到的另一个典型90°辩题。因为决定绘制线框图保真程度的主要因素是设计的开发阶段和评估设计的对象两个因素,但很多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往往会忽略这两个因素,而单纯地思考保真程度,因此他们会经常纠结“线框图的绘制是高保真好还是低保真好”这一问题。当设置好辩题即设计中逻辑思维的复杂程度之后,就开始组织学生进行辩论式教学的前期准备。为了充分激活每一个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组队和辩题的选择均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当辩题和队友确定后,教师会给学生一些关于论证问题的思维方式建议,如将一个大的问题分解为2至3个相互关联的小问题,然后采用例证的方式进行论证,或者应用基本理论进行推演,或者采用定性/定量的分析来论证问题。当然,在这个环节中我们也会给学生一些技巧上的建议,如尽可能简洁明了地回答问题。在正式开始辩论式教学活动之前,还会建议学生从对方的角度去思考辩题。一切准备就绪后,组织学生开展辩论式教学,辩论过程严格遵守“3:15:2”的规则。当所有辩题辩论结束后,教师首先对辩题的设置做了一个说明,消除了部分学生关于选题的困惑。之后,对整个辩论过程中出现的逻辑问题进行了分析,予以纠正,并对辩论技巧做了点评。
论文摘要:形式逻辑是一门实用性极强的.工具性学科,在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等教师教育专业作为基础课开设,但由于教材缺乏个性等原因,导致学生厌学现象的产生,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的提高。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必须加强教材建设。在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建设中,应该做到“四化”,即:积极吸纳最新研究成果,实现教材的现代化;恰3-"处理理论与应用的关系,实现教材的实用化;充分体现形式逻辑的基础课特性,实现教材的简约化;遵循教师教育专业特点,实现教材的个性化。
论文关键词: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编写;现代化;实用化;简约化;个性化
逻辑学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科学,在两三千年前就已形成一门独立学科,现在发展成为一门多层次、多分支的逻辑科学体系。197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制的学科分类中,把逻辑学与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问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同列为相对于技术科学的七大基础学科之一,逻辑学被列为第二位。形式逻辑是逻辑学的基础,它以研究人们的思维活动为目的,是人们正确思维、论证和表述思想的重要工具。它作为基础课之一,在汉语言文学教育、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等教师教育专业开设。笔者通过长期对所教学班级学生调查发现,学生普遍反映该课程“繁琐、枯燥、乏味、无用”,由此也导致厌学情绪的产生。有关文章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表明该现象具有普遍性。学生对于一门实用性极强的工具性学科形成“无用”认识并产生“厌学”现象,对于教学的正常开展及质量的提高极为不利。究其原因,主要有教材、教学方法手段、教师及考试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本文仅从如何加强教材建设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一、积极吸纳最新研究成果。实现教材的现代化
形式逻辑教材编写要紧跟时展步伐,积极吸纳最新研究成果,大力推进现代化,展现“新”的特,这是逻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之一,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的编写亦不例外。
一方面,要积极引进现代逻辑的成果。现代化是逻辑学发展的一大趋势,也是逻辑学界探讨较多且已逐步形成共识的问题,近些年出版的形式逻辑教材或多或少引进了现代数理逻辑的内容,比较充分地体现了这一趋向。但在引进现代数理逻辑内容时,要十分注意适度、恰当和融合。特别是对于文科专业学生而言,由于其长期养成的思维倾向,对于过多的现代逻辑符号及公式,会出现“排异”反映,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不利于教学。
另一方面,也是更为关键的是要及时收集“论坛逻辑”和“实践逻辑”中言之成理、持之有据的新观点、新材料、新成果,认真分析,审慎筛选提炼,充实进教材,吐故纳新,使教材充满生机并具有鲜明的时代感。
对于逻辑,可以分为“讲坛逻辑”、“论坛逻辑”和“实践逻辑”,所谓“讲坛逻辑”也即教师在课堂上给学生讲授的逻辑,所谓“论坛逻辑”就是人们在各类媒体发表的关于逻辑的理论研究成果,所谓“实践逻辑”就是人们在工作、生活及学习等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一些逻辑成果。目前,存在着“讲坛逻辑”与“论坛逻辑”、“实践逻辑”脱节的现实,使得许多很有见地的“论坛逻辑”和“实践逻辑”的成果不能及时充实进教材,被“讲坛逻辑”所利用,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把“论坛逻辑”和“实践逻辑”中的内容引入“讲坛逻辑”,这本来就是逻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编写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恰当处理理论与应用的关系,实现教材的实用化
形式逻辑作为一门工具性学科,其实用性是无庸置疑的,但由于其本身又属于理论逻辑,这就需要在教材编写中要辩证地处理理论与应用的关系。由于对该关系处理不当,现行教材存在着两种偏向,一是重视原理的阐述,脱离实际,为理论而理论,使理论成为“空中楼阁”,缺乏对实践的指导,失去其价值。二是在强调应用性、实践性、操作性时,又忽视了理论,使实践失去了理论的指导,导致实践的盲目性的偏向。目前,在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的编写中,前一种偏向更为明显。
教师教育形式逻辑教材的编写,既要重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阐述,更要坚持“以实为本”的原则,联系实际、体现实用、突出实践、注重实效。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将来要从事的职业主要是中小学教师,在其学习动机上也就带有这种职业取向,对于所学知识对将来的教育教学工作有什么作用和帮助比较看重。如果学生注意到所学内容与未来的工作之间具有密切联系时,就会产生较为浓厚的学习兴趣并形成坚强的学习意志,为完成学习任务创设积极良好的心理基础。教材编写要充分重视学生的这一学习动机,在教材中适当安排逻辑知识在中小学教学科研中应用的有关内容,并精选设计相关实例充实到理论讲解及课后练习中,注重逻辑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逻辑知识的实际运用,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基本原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其“学以致用”的能力,体现逻辑学的工具眭和在实践中的直接效用性。"
三、充分体现形式逻辑的基础课特性,实现教材的简约化
目前,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在内容安排上仍存在着“偏、难、繁、旧”及过分追求系统性和学术性等现象,脱离了学生的实际,不符合教育学中关于“跳一跳摘到桃子”的原理,会引起学生的畏难情绪。作为基础课开设的逻辑学,其“根本任务不在于培养一批批逻辑学的专门人才,而是在于提高学生逻辑思维的素质和能力(这是大学生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即通过逻辑课的教学,使学生在把握逻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经受严格的逻辑思维训练;学会应用他们所学的逻辑知识和原理去解决日常思维和科学研究活动中的各种思维实际问题,从而为他们学习、领会和运用其他各门科学知识提供有效的逻辑思维的工具和方法。”回作为教师教育专业开设的形式逻辑,还应该在帮助学生掌握逻辑思维基本工具和方法的同时,为他们将来从事教师职业后进一步去影响和培养其所教学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和素质打下基础。
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编写应遵循“简练” 这一基本原则,不能盲目追求专业课教材的系统性和理论深度,而要强干削枝,做到“精简”。“精”也即“精髓”,要求教材选取理论要适度,要少而精,突出重点,将最必要的理论知识讲清讲透。“简”也即“删繁就简”,对于对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来说并不十分必要的以及“偏、难、繁、旧”的内容作适当的“删、减、并、压”。
因为“逻辑教材体系都是教学体系,而非严密的学科体系,因此,其内容应当丰富而新颖,体系可以不必那么严密。同时,教材编写必须注意,不必把什么内容都‘讲深讲透’,而应当留给教师在课堂发挥的余地,留给学生以思考的空间,使教材具有启发性。”翻“面对着兴趣不一、水平不一、接受能力不一的学生,不能把问题搞得很专、很学术,要使大多数学生掌握基本知识或技巧。”同因此,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应该尽量“删、减、并、压”那些并不十分必要且用处不大的繁琐枯燥的公式推导及论证过程等方面的内容,安排最必要和适用的内容,而不必过分拘泥于教材的学术性及系统性。对于有些内容则可只保留其最终结论让学生记住并予以运用,不必过细地推究其成因及来源,不妨让学生“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比如“三段论各格的特殊规则”、“命题变形推理中连续换质位和换位质的推理”、“三段论的公理”、“复合三段论”等就可以删减。
四、遵循教师教育专业特点。实现教材的个性化
一本好的教材,首先应该明确自己的定位,即确定自己的读者群体,然后才能根据该群体的特点和需要,确定教材的方向、目标、内容、范围、体系结构及表达方式。“对象不同,教学内容就应不同,专科与本科、重点院校本科与非重点院校本科、师范类院校与政法院校、医学院校等,逻辑的教学内容都应不同”。围就是基于不同的专业其内容也应该有所不同,如中文、政治等专业的逻辑教学内容应侧重论证、分析、日常推理能力的培养,而理科专业则可侧重演算能力的培养。不可否认,近年来,形式逻辑教材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一大批优秀的教材被编写使用。但同时,在教材编写过程中“却也不同程度上忽视了不同类型学校、不同专业和不同的层次学生对逻辑知识的不同需要”昀,存在着“教材编写多少年一贯制,并未跳出既有的框架,只是在既有教材框架下增添删减”的现象,也即没有认真关注教材的特殊定位,造成各种教材大同小异、定位不准、缺乏个性。教师教育专业教材,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前述弊病,或与通用教材没有太大区别,或没有体现不同的层次和专业。
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的编写,要紧紧围绕其阅读与使用对象是未来的教师这一客观实际,从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现实需求出发来确定体系、组织内容,在坚持共性的前提下突现个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