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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管理的内容精品(七篇)

时间:2023-12-29 15:03:0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分包合同管理的内容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分包合同管理的内容

篇(1)

关键词: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重要性

1工程项目管理中分包合同管理的作用

在工程项目的开展过程中,由于建设项目规模比较大、涉及专业多、施工环节交错复杂,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确保工程项目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整体优化工程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应该基于科学的分包合同管理的模式,整体优化双方的权责以及利润分配,加强协调沟通,不断推动工程项目的良性可持续发展。在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践中,分包合同管理具有非常突出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1基于分包合同来维护双方的利益

伴随着建筑施工技术的不断发展,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一个大型的工程项目,仅仅依靠一个施工企业或者一个承包商显然是不够的,在施工进度上也不允许。因此,在大部分工程项目开展过程中,可能都会采用到项目分包的方式,以此来发挥各自专业化的优势,整体提升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在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践中,基于科学的分包合同管理,能够将建设单位、总承包商、分包商等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等明确规定在合同中,以清晰条例的合同内容来保障各方的核心利益。同时,基于科学的分包合同管理,。还能够起到规范和约束各方的行为。无论是总承包商,亦或是项目分包商,都需要严格遵照合同办事,无论是总承包方,还是专业分包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合同。从这点来看,科学的分包合同管理,事实上能起到保护分包商利益的目的。

1.2基于分包合同来明确行为准则

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履行合同责任或违反合同规定,则必须接受经济以及法律的处罚。在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践中,由于项目工程量比较庞大,参与主体众多,可能会出现规模不等的不同分包商。在实践过程中,一些总承包商将工程项目总揽下来,然后按照工程项目不同的专业方向和专业分工来寻找分包商。对于分包商而言,总承包商属于甲方,自身属于乙方。若分包商的实力比较雄厚,那么总承包商在对于这类型分包商时可能会持有平等尊重的态度。但若分包商的实力比较薄弱,那总承包商可能会以工程分包为由来进行多方的刁难,甚至直接侵害分包商的利益。基于科学的分包合同管理,能够从法律层面来杜绝这类行为的出现。对于分包商,亦或是总承包商而言,分包合同内容是行为规范的遵照,更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任何一方都不能违背。

1.3基于分包合同来联系多个参与主体

在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践中,科学的分包合同管理,还能够基于标准规范统一的合同内容来实现不同参与主体的快速高效沟通。工程项目是一个庞大的综合系统,虽然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不同专业方向或者不同技术工种的区分,但事实上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同时,每个环节之间可能都需要做好技术衔接以及技术交底,只有这样才能整体保障工程项目的开展质量与成效。但在工程项目的开展实践过程中,可能存在着环节脱节或者参与主体沟通不畅等问题,继而出现同一工程项目采用不同的标准建设,这不仅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基于此,在工程项目的开展过程中,基于科学的分包合同管理,能够将各个专业性的工作或者分包商有机联系起来,促使他们在项目运行的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的配合与协同,始终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来科学作业。

1.4基于分包合同来解决双方的纠纷和矛盾

在工程项目的开展过程中,特别是采用项目分包模式,由于参与主体比较多样化,极有可能会出现利益纠纷或者其他纷争。比如在分包合同中,规定了分包商的工程量。但分包商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工程量增加的情况。这对于分包商而言,实际上是挤占了自身的利益空间,若按照原先合同规定的利润分配,无疑对自身不利。当存在这类问题时,分包商可能难以按照合同来进行履职,而是试图争取自身最大的利益。实践证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在工程量上存在的矛盾与纠纷是比较多样化的。为有效缓解这一纠纷,分包合同管理就显得非常重要。基于科学的分包合同,争执的判定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即以合同条文判定争执的性质,谁对争执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等。

2工程项目管理中分包合同管理的优化对策

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科学的分包合同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作用。为整体优化工程项目的开展质量,全面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充分保障参与主体的自身利益,应该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同时不断优化分包合同管理。

2.1实现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的高度融合

在工程项目的管理中,科学的项目管理体系,事实上是一种全过程、动态化的科学管理模式,能够整体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与安全。为优化分包合同管理的作用,全面保障不同参与主体的核心利益,在工程项目的开展过程中,应该积极将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融合起来,以项目管理的形式来贯彻和渗透分包合同管理,以分包合同管理来整体提升项目管理的水平。比如在选择分包商的过程中,应该基于分包合同为基准来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作业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市场竞争力优秀的施工团队。经过阳光招标流程确定专业分包方后,签署专业及通用条款清晰地分包合同,明确双方应严格遵守的合同条款。

2.2科学采用标准化的合同文本

在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践中,充分发挥分包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整体优化分包合同管理的整体成效,应该在合同文本的选择上,科学采用标准规范的合同文本。一方面,在分包合同的签署前,应该对分包合同进行详细而全面的评审,着重审核分包合同的内容是否全面、是否符合规范、是否能够涵盖全面的内容。要保证分包合同的严谨性、规范性、公平性。另一方面,在分包合同的审核过程中,应该严格审核合同内容的精细化程度。分包合同涉及到不同参与主体的利益,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可能都会预留下后期的纠纷和矛盾。因此,在合同正式签署前,要反复审核合同内容的具体明细和目录。此外,为督促合同双方能够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在合同中应该明确指出违约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此来达到警示的作用。

3结论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分包合同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科学的分包合同管理,能够明确不同参与主体的利益,能够促使各个分包商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来开展施工与建设,继而整体保障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与安全,全面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效。

参考文献

[1]于国宝.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5(6):177-178.

篇(2)

关键词:公路;分包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 F540.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 前言

分包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但是,目前欠规范的分包市场环境和分包商较差的履约信誉,特别是分包合同的不规范为总承包企业带来巨大风险。规范分包合同也就成了风险防范的重要方法。本文通过一项工程的分包合同实例介绍分包合同管理中风险的防范。

1 分包工程概况

总承包商A是一家国家大型工程承包商,B是一家二级工程承包商,长期分包A的工程。某高速公路特大桥工程,总承包商A将预应力小箱梁的预制、安装(包括先简支后连续体系转换)工程分包给B,为保证工程质量,分包采用甲供主材(钢材、水泥和砂石料等)的形式。工程分包合同文本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分包合同标准文本配合专用合同条款的形式。

2 分包合同常见风险预防范对策

2.1 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体系由于引进菲迪克条款的理念较为健全,而且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很多,很多分包商不了解这些内容,应在合同中明确工程洽商、变更等方面的书面协议和文件在合同文件中具有最高效力,且签署在后的协议和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帮助工程管理人员在整个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签署文件时避免出现与早期文件不一致而且不利于自己这一方的内容,就会带来额外的损失。在本案例分包合同中约定: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下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分包合同专用条款和专用数据表、工程变更文件、工程量签证单、现场指令;

(2)工程分包合同;

(3)政府各级部门签发的各种工程管理文件;

(4)业主的要求;

(5)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可能规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2 表述缺乏严谨性

合同文件用语很随意、语意含糊,缺乏必要的严谨性,往往使合同双方在利益冲突时引发争执。因而,合同文件应用词准确、描述详细。以本案例分包合同工程具体内容为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完成:

①施工操作人员和完成本合同所需全部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进出场、安拆和安全检验;

②预制场地的硬化和施工临建建设;

③预制梁台座的施工安装,模板的购置和拼装;

④甲供材料的接收和保管;

⑤预制梁混凝土的拌合、运输、浇注与养护,以及梁上各种预埋件的制作安装;

⑥预应力筋的制作、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预制梁的出池、运输与安装;

⑦临时支座制作的提供与安拆,永久支座安装的人工部分工作;

⑧湿接头、横隔板钢筋、模板安装与混凝土浇注以及养护;

⑨体系转换;

⑩安全文明施工。

并不仅限于上述列出的与预制预应力箱梁预制和安装以及体系转换有关的全部工作。

2.3 预付款的风险与担保

在目前公路工程中使用较多的小型的分包队伍,缺乏履约的能力或履约能力不足,或没有能力提供预付款担保。这可能给总承包商带来巨大的风险,分包商拿到预付款后卷款逃走的现象很多。在本案例分包合同中分包商长期与总承包合作,同样对预付款用约定: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80万元,以甲方暂扣的乙方××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担保。第二次在乙方的主要设备(指混凝土搅拌设备、龙门吊等)和模板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120万元,以进场的上述设备和模板作抵押担保。

预付款的扣回:在乙方累计获得甲方工程支付款500万元后分四次扣回。

2.4 工程量签证

工程量签证是分包合同付款的基础,工程管理人员往往缺乏对合同文件的理解给工程量签证带来很大的随意性,特别是一些无法确定工程量、计日工等。甚至某一些员工为个人利益多签工程量或重复签署工程量,这在法律上对总承包商具有有效约束力。为避免此类问题发生,在本案例分包合同中双方约定:

甲方另行安排的本合同以外的工作,甲方将给予签证,按工作量计算;单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任何与工程量有关的签证均应由甲乙双方现场项目经理或合同签署人共同签署方可生效

工程结束按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执行本合同确定的固定单价和相关条款;结算文件必须有甲方合同签字人签署并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2.5 工程款的支付条件

公路工程工程款的支付周期一般为56天,支付条件严格,往往造成工程资金挤压在成品、半成品上。资金紧张或业主资金不能及时到帐时,将给总承包带来很大的履约风险。在本案例总包和分包在合同中进行如下约定化解支付风险:

进度款的拨付,甲方每月末按当月业主核定的乙方实际工程量的90%结算进度款,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乙方完成工程的进度款后工作1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完成工作量的一半后,甲方不再扣除乙方的保留金,保留金待业主规定的该工程保修期满并在甲方收到工程保留金后10天内支付。

2.6建筑材料费用

建筑材料费用一般占工程成本的60%~70%,因而材料管理使工程成本管理的重中之重。分包合同中可以按照包工包料价格确定分包单价,同时约定高于市场价格的甲供材料供应价,超过规定损耗按照供应价扣款,促进分包商加强材料管理,同时避免分包商偷工减料,不设置降低材料用量奖励。在本案例分包合同中双方约定:

本工程钢筋及砼所用的水泥、黄砂、碎石由甲方供应至乙方预制现场,在材料库交货,乙方负责保管,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和供应。甲方供应材料费根据双方实际验收的材料数量,在支付进度款时扣除。

砼梁板中所用的钢绞线、锚具、波纹管和波纹管内灌浆用的水泥、减水剂、膨胀剂由甲方免费提供至乙方预制现场给乙方使用。

支座由甲方负责无偿供应(支座由业主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安装;活动橡胶支座中的不锈钢板及与普通钢板的连接件由甲方随支座供应,支座上砂浆材料(包括环氧树脂)、减震橡胶块(箱梁上)由乙方自行采购,按照交通部范本规定,其费用单价含在梁主体单价内。

2.7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安全和文明管理是分包管理的难点,总包和分包在工程管理理念和管理跨度上用很大差别。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合同化管理,在本案例分包合同中双方约定:

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和各种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尤其是环境卫生和文明施工方面),应视为完成本合同必须的工作,是合同工作的一部分,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单独结算;分包单位自己负责自己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

乙方应按甲方及业主要求的文明施工标准安排施工和生活区的卫生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安排他人实施,结算时扣减所发生的费用。

2.8 民工工资支付

民工工资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分包伤违规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屡见不鲜,往往使总包方承担连带责任。为避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带来的风险,在本案例分包合同中双方约定:

根据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要求,乙方必须按期支付民工工资和对外采购费用;若甲方接到乙方未能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的投诉,甲方立即停止支付乙方工程款,待乙方将上述费用结清后,甲方恢复乙方的工程款的支付。

2.9合同应明确的其他问题

在目前市场激烈竞争环境下,分包商的任何疏忽、失误合违约都将对总承包商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甚至是致命的影响,特别是在体现履约、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为避免此类问题产生,在本案例分包合同中进行如下约定:

1、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调整或终止本合同,并对乙方按合同金额的5%进行违约处罚。

①质量不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②施工组织不满足工程需要,施工进度不能达到施工进度计划或合同规定工期要求,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不能赶上计划进度;

③拒不执行甲方指令;

④乙方将工程分包或转包。

⑤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给甲方带来不良影响。

2、甲方有权根椐工程需要,和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调整分包工程范围,并根椐实施的工程调整结算工程量和工期,结算单价固定不变

3、为保证工程达到约定的目标,甲乙双方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另行签订《工程质量协议书》、《安全管理协议书》、《环境保护协议书》、《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协议》、《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合同实施的风险防范

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分包合同管理必须以分包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分包工程管理。施工企业应制定一整套分包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分包单位的遴选或招标、分包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和责任部门以及责任人均作出明确规定。在分包合同签订前承包商应对合同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和条款是否完整;定义是否清楚、准确;合同内容是否公平、合理;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进行全面审查。检查合同结构和内容的完整性,用标准的合同文本和结构对照该合同文本,即可发现它缺少或遗漏哪些必需的条款。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其中隐含哪些风险。全体项日管理人员和施工组织人员都应对分包合同有一个全面、完整的认识和理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分包合同施工,定期检查合同执行的情况。避免和合同条款相违背的行为也是承包商降低合同风险的一种措施。

4 结束语

随着分包市场的逐渐发育和规范,分包合同风险的防范和应对必须建立在法律的框架内,规范、细致、合理、公平的分包合同是风险防范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成虎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南京:东南大学 1997

[2]李世蓉等译.工程建设风险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篇(3)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建议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Xu Xu-qian,Yu Dong-ye

(Zhejiang Southeas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 Ltd Huzhou Zhejiang 313000)

【Abstract】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runs through the whole project management process, so do every aspect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 can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overall go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se problems.

【Key words】Construction engineering;Contract management;Problem;Suggestion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实施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但由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不仅不能够为工程正常施工提供依据,而且可能对工期、|量、安全等管理带来影响。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2)缺乏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工作。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后,为了确保合同条款能够在实际施工中得以有效执行,并产生预期的效益,在履行阶段同样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但在实际管理的时候,很多建筑工程企业以降低管理成本和腾出利润空间作为目的,将约束性的合同管理条款置之不理,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因此这个阶段很容易出现施工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据笔者了解,该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关键阶段,在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约束监督状态下,合同违约情况屡见不鲜。除此之外,施工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只有在施工现场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则责任、义务难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3)合同变更意识薄弱。合同变更属于工程施工的正常现象,也是合同管理的重点所在。合同变更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施工复杂,为了适应工程实际施工要求,要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合同的修改虽然不会免除供应商的责任,但是会对合同的实施产生影响。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各个工程环节可以说是息息相关,而某个工序需要更改,则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随着变更。也就是说,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内的工作计划,都需要进行重新制定,但这个过程当中要求各个单位腾出时间和空间商榷合同变更事宜,而且可能产生程度不一变更成本,因此在更换工程内容之后,为了减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睐于合同变更,而仅仅在施工当中主观调整工程内容。

(4)合同索赔纠纷问题。合同任何一方在没有遵守合同条款,而造成另外一方效益损失时,损失一方可以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赔偿,但就在这个环节中,经常出现索赔纠纷问题。通常情况下,被要求赔偿的一方会坚持自己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出现效益损失的一方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帮助,最终由法院和相关部门裁定。合同索赔纠纷,对建筑工程任务执行具有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工期影响最大,需要加强控制管理。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措施

鉴于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在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的时候,需要在正确选择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等管理工作,笔者结合实际的合同管理经验,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措施:

(1)合同的签订管理。在选定承包商和分包商之后,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责任和权利必须明确。其次在工程施工之前,做好详细的工程调查工作,分析合同条款履行的可行性,结合工程预期的工期、质量、功能、成本控制目标,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对外交往和协调工作,需要通过总承包商进行,譬如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最后是为了避免分包商的违约,分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惩罚措施,责令分包商服从工程的总体计划,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务。

(2)合同的履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涉及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体的合同关系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协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业主将工程分包的权力委托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通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主合同,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仅仅负责分包合同的批准。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需由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承担,前者是对工程施工现场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艺、质量等的监督管理,但工程师发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执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合同履行监督,并负责将总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在审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以合同的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诸多合同条款的细节性内容经常被忽略,尽管在行业内被视为公开的问题,但并不利于行业的长久发展,而且会形成业内坏风气,笔者认为需要加强合同细节条款的履行控制管理,消除所有不利于合同履行的不利因素。

(3)合同的变更管理。首先建立建设工程合同变更管理流程一体化。为了解决方案变更、设计变更和合同变更管理的流程缺乏整体性,通过促进设计、方案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使其成为一个链接更为紧密的整体,从而达到变更流程一体化,以提高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其次为了解决承包商和业主对支持材料的要求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通过细化的建设工程合同变更支持材料要求,承包商在准备支持材料时更具有针对性,业主审核时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作为审核的依据,促使工程建设合同变更审计更加透明化。减少审核人的自由裁量权,降低廉政的风险,提高合同变更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再次优化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审核流程。合同变更集中审查的管理模式提高了审计质量。但它同时也带来了审核效率不高的问题。通过研究现有的合同变更管理系统,在风险可以控制的情况下,优化部分流程,可以提高变更审核的效率。

(4)合同的索赔管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p害,就会向另外一方提出索赔要求,在提出索赔要求之后,双方就事件的起因和影响展开分析,并根据合同条款要求赔偿。首先是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索赔事件,在承包商和分包商提出索赔要求之后,总承包商需要对事件的起因和影响进行分析,如果分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合理,则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要求业主承担风险的责任,并及时根据合同规定启动索赔程序,常见的是施工中外界障碍、施工图纸差错、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建设监理单位失职等。其次是总承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所发生的索赔纠纷由双方协调解决,如果是总承包商对分包商发出错误指令,并导致分包商损失,分包商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索赔要求,而总承包商需要对事件的起因和实际损害进行客观分析,然后根据合同划分的索赔责任,确定索赔的内容。再次是分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分包商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以致工程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过关,或者造成极大的工程事故和效益损失等,承包商可以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要求分包单位返工重修,并赔偿造成的相应损失。从上文的索赔管理方法中我们不难看出,索赔管理都需要明确一方责任和一方权益受损,这一点在很多工程管理当中并未完全落实到位,需要进一步完善。

3.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曹杨,王雪青.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纵横,2010.8.

篇(4)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分包;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建筑行业由于工程量比较大,工期比较长,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都存在分包情况,在工程项目承包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工程项目分包必须要进行严格的管理,降低工程项目在施工中的风险。

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目前,好多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仍较粗放,合同意识还很淡薄,存在与分包商的合同签订不及时的现象,造成了合同管理风险,也影响了双方的和谐。针对出现的此类问题,应该加强招标、签约、分包项目实施过程、结算等全方位的管理。开工前必须签订分包合同,保证分包商的合法权益,施工中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竣工后按照合同及时关闭,在确保企业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共赢。在分包管理过程中,还会出现现场协调方面的问题。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分包合同签订不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合同签订前没有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取得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证书,是否由法律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评审,甚至有的施工企业还存在先干活后签合同的情况。

2、合同管理流于形式。通常情况下,施工企业对合同签订阶段的工作比较重视,但是对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如分包项目进展是否顺利,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结算、支付情况是否正常,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管理是否满足要求等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

3、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单独的计划合同部门,有时整个项目只有一名负责办理结算的经营人员,无法履行合同管理的相关职能。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全方位、全过程、全员性的工作。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牵头,以总经济师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同时,做好合同管理人员的引进、培养、任用工作,切实加强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三、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策略分析

1、管理机构与合同管理体系完善

施工企业应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设置专业的法律工作部门,对项目合同、分包合同开展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等工作。建立和健全完善的台同管理制度,既要有规范的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又要有可操作的分包管理程序,形成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2、招投标的管理

分包计划审批后,项目部按分包管理程序公开或邀请分包队伍进行竞价投标,投标单位不能少于三家。项目部对合同项目进行划分和量价估算,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充分考虑工程单价之间的平衡,确定分包单价上限。不允许分包价格倒挂,特殊情况需按权限管理范围上报审批。组建比价、议价、评标小组,组织分包项目比价、议价、评标分析。优先选择“分包商名单库”中的分包商,通过比质、比价、比工期确定分包商,并按程序分级报批后实施。

3、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在合同签订前一定要选择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分包单位参与投标,发包人要利用网络、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分包单位进行详细了解,参观分包单位以往参与建设的工程实例,保证分包单位各项硬件条件满足要求。合同必须由发包人和分包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订,在合同履行中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分包单位与工人的用工合同是否签订,分包单位是否为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

4、合同履约过程的监控

强化对工程分包和分包的履行过程的监督及对分包商的有效管理,并纳入在建项目施工管理范围内,由各单位、项目统一管理。分包工程施工管理的关键是加强过程控制,加强各职能部门对分包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由专门部门设专人分管,对其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进行监控,对施工过程进行巡检或旁站监控,及时处理分包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5、合同外的工程管理

由于工程实际操作千差万别,所以合同管理人员在订立分包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监督作业队伍,为施工人员做好劳动保护。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由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工程承包人在支付以上发生费用的同时,应检查分包人是否按计划和规定使用。

6、加强分包工程技术管理。项目部施工员严格要求施工分包单位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分包单位在实际施工时遇到与图纸不一致或有疑问,向项目部总工程师提出,不允许自行改动。

7、加强分包工程进度管理。项目部不定期抽查施工分包单位投入资源的情况,检查施工分包单位在现场的施工设备、技术力量、人员等是否符合分包合同的规定。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随时监控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对出现有进度滞后的现象时,及时查找原因并制订解决方案。对分包方施工进度,严格按分包合同规定执行奖惩。

四、案例分析

A公司系一家建筑公司,其通过投标方式获得承建上海某机场配套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权利。A公司采取分包方式由王某承担木工施工,并代由王某支付工资。工程项目完成不久,A公司就被劳动者告上法庭,称其不支付工资。A公司将工资支付给王某,但资金还不够,王某就以A公司的名义向劳动者打了欠条。王某书写《欠条》太具有随意性,难以保证《欠条》内容的真实性。为证明公司已将王某所有下属工人工资支付给王某的主张,A公司提供了《施工内部承包协议》、《王某木工班组人工费结算清单》及一组《收据》等证据。但该组证据中均未载明王某班组中具体员工名单,亦未载明王某已足额将其下属所有工人工资支付完毕的事实。

针对这个事件,我们能够清楚明白分包有风险,选择须谨慎的道理。如果建筑工程类公司确有分包工程的需要,应选择有相应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而不是像本案中的公司选择毫无资质的自然人。如果接受分包的是公司,不论是在用工管理方面还是劳动保护方面均应会比自然人完善。试想,如果本案不是要求A公司支付工资差额,而是因劳动保护不力,劳动者遭受工伤,而王某又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此时,A公司可能要面临更大的风险。如果工伤等级较高、人员较多,公司都有面临破产的可能。但如果接受分包是公司,分包公司所招用的员工与A公司也就没有什么劳动关系,A公司也就无须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其次,建筑施工项目纷繁复杂,实践中可能无法都将项目分包给公司,将工程分包给自然人情形大量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对无资质的接受分包人加强管理。应该说,本案中A公司庭审中认为王某与劳动者串通私吞工资后又向劳动者出具虚假《欠条》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但如果公司在工资支付方式、签收方式以及对包工头所招工人的管理方面多加以改进的话,如通过直接由木工签收、向木工打卡等方式支付工资,可能就不会存在如此多的漏洞与风险了。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中要进行严格的管理,降低分包合同的风险,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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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设计院 EPC总承包 分包合同

中图分类号:TU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6(c)-0164-01

近年,为适应市场机制的发展,工程总承包,尤其是依托设计的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因其充分发挥设计主导作用,在设计、采购、施工进度上合理交叉,既有利于缩短工期,又能有效的对项目全过程的质量、费用和进度进行综合控制,成为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模式。

EPC总承包项目成为设计院新的发展方向,但由于设计院自身特点,当一个EPC总承包项目确定后,设计院除了通过优化设计来降低工程造价外,其余的如土建施工、设备建造及安装都需要委托给专业的施工单位和设备制造厂家,这些都形成了设计院与各施工单及厂家的合同关系,因此分包合同管理是设计院EPC总承包项目的一大重点,管理流程大致如下。

编制分标计划—招标—开标、签订合同—执行合同。

做好EPC总承包项目分包合同管理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编制合适的分标计划

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及项目类型,编制恰当的分标计划,太细,单个分包合同工作量较小,单价势必上升,费用较高,接口管理工作量也较大;太粗,施工单位较少,但受某个施工单位的影响较大。分标计划的编制可以从管理难度、施工企业施工能力、工程工作面、业主指定分包及专业分包的情况等方面考虑,设计院EPC,还需从培养自身施工能力上考虑。

2 分包商的选择

分包商的选择是设计院EPC总承包重要一步,决定着项目质量、投资及进度,所以在满足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考察分包单位的实力,不仅是资质,更重要的是施工队的实力,做到真正的强强联手。

2.1 加强设计管理

作为分包的基础,设计是EPC项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阶段之一,是项目成本核算及分包结算的依据,设计不仅要考虑实现业主的建设目标,还要考虑项目的实施,要对业主提供方案和思路进行深化和优化,在实现业主建设功能的同时获取合理的利润。需要发挥设计院的优势,对每个细节考虑周全,以免对总承包的现场施工造成损失,做到“绝不把设计问题留给现场”。

2.2 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

除选择招标形式,还需严格招标文件的审查,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合同类型决定合同管理的难易,也决定着项目管理成本的高低。选择合同类型可以从项目的复杂程度、项目的设计深度、项目的工期、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施工进度的紧迫程度等方面进行考虑。

通行的合同类型有总价包干、固定综合单价、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需根据工程特征选择,其中成本加酬金的方式是按照工程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采用这种合同,承包商不承担任何价格变化或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由发包人承担,对发包人的投资控制很不利,从利润及风险共担角度,设计院EPC总承包项目分包一般不采用此种合同。

2.2.1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若采用单价合同,设计院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花费不少精力,协调工作量大,对投资控制也不利。

2.2.2 总价包干合同

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

固定总价合同由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对发包人而言,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的分包合同额,对投资控制有利;在双方都无法预测的风险条件下和可能有工程变更的情况下,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发包人的风险较小。

变动总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及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设计院可以通过自身的优势,深化设计等加以避免,但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设计院EPC与业主的合同往往是总价合同,需要考虑风险转移,总承包项目分包合同类型以总价合同最佳,容易控制投资。但需要详细、周密的设计作为基础,否则合同执行过程中变更调整将非常困难,投资控制也变得被动。

3 分包合同的执行

分包合同的执行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但有时完全按合同条款执行会影响项目进展,需要权衡,要未雨绸缪,做好风险控制。

3.1 对分包方的约束控制

在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条款是主要依据,但分包单位往往因价格、外界或本身原因致使工期上会有拖延,就需通过规划项目运作程序文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考核机制等来进行制约,其中考核要相对合理,不要过于苛刻,否则起不到作用。最主要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并用文字来落实协调的结果,采用各种方式,增进了解、互相体谅。共同树立“以项目为中心”的总体大盘子的思想,完成项目总体目标。

3.2 工程款支付

制定了相关的按进度支付的条款,但由于分包单位的资金运作及使用情况,会使资金有缺口,为保证合同继续履行,还有政策要求(如农民工工资的政策等),需要调整支付比例及进度,可以增加新的约束条件。

3.3 索赔、反索赔和违约

在国际工程中一般施工索赔额都要达到合同价款的10%~15%,个别情况甚至更多。随着市场经济日趋成熟与完善,理性的索赔与反索赔成为合同管理的一大重点。设计院EPC总承包分包合同涉及到的索赔主要有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需认真分析索赔可能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预防措施。

(1)工程设计方面引起的索赔:设计院EPC,设计是优势所在,通过深化设计尽可能避免因设计不当造成的索赔。

(2)合同签订不严密引起的索赔:合同是约束双方经济行为的准绳,合同签约前应反复斟酌合同条款,注重合同文件文字的严密性,以防止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因文字漏洞而造成索赔机会。

(3)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等条件的变化引起的索赔:对固定总价合同规避了由于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索赔。

(4)其他分包方合同履行不顺利引起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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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建筑领域中,合同管理是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的内容成为开展建筑活动的主要依据,如何有效的预防和消除各种风险,在企业决策和市场环境相结合的同时,经营风险要降到最低,合同管理是关键。

一、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以及他的衍生管理总承包经营模式已经完全占据现今建筑市场,以其业主倾向、资源配置、综合效益和发展趋势等诸多优势,逐渐成为工程发包的主流模式。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成本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整个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没有合同意识,则工程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并使效益丧失殆尽。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则不可能有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当然就不可能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加强合同管理使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以及投资结构的多元化,使得即使是施工工艺复杂的高层建筑工程,建设合同利润也微乎其微,而合同风险却增大了,合同条件日趋苛刻。不正确认识这些客观条件的变化,放松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就很难取得工程盈利,甚至造成工程亏损。

二、目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小结

1、合同公正性欠缺,权益过多的倾向于发包单位

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和发包控制价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承包控制价缺乏市场评估和论证。承包商以争取中标为目标,降低了自我保护意识和索赔意识,导致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商多发违约和亏损。另,签订合同的同时在工程价款和工程量等细节方面的约定比较模糊,也造成工程结算中这两方面的争议大,结算价款迟迟不能定论。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建筑总承包企业,在进行项目管理的过程中,组建和总结一些实际的管理方案和队伍建设,但是真正的管理中还是有些方面比较薄弱或者是管理中的力度不强,着重注意和业主以及关系的发展,牺牲了企业的部分利益和职工利益。而且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始终未能形成一整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及操作流程,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管理的监督考核全过程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分包管理经验相当薄弱。

3、缺乏专业性的合同管理人才

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内容面广、专业性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目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往往身兼数职,而且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意识淡薄和学习能力差,导致合同管理仅是一个管理职责行为,很难提高到一个较高的综合水平。

施工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在岗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处理过程又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对施工企业的信誉打击很大。人才建设和培养,对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起着重要作用。

三、高层建筑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管理

1、加强合同谈判技巧和能力

合同谈判的过程就是具体内容达成一致的过程。作为施工企业目的在争取中标和合理价格的同时,也争取改善合同条款有利于我们实现合同履约的成功。通过仔细分析招标文件,资料收集,分析高层建筑施工具体人材机状况以及发包方是否具备诚信等。谈判中,因为各方的利益不同,在相关条款的较量时,会产生较大分歧,施工单位作为利益集中的一方,掌握会议进程和引导会谈多方进入具有共识的议题。这个需要施工谈判代表能有效的控制会议形成一个缓和气氛,又能缩小多方差距,推进谈判进程。同时,会议谈判人还要注意懂得分配谈判时间,不用过多拘泥于细节性问题。这样可以缩短谈判时间,降低交易的成本,有时为了缓解压力,采取像自助式饭桌谈判的方式,也不失为一个事半功倍的选择。

2、建立和健全完善的总、分包合同管理体系

工程自中标到竣工完成,这个阶段是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内容集中的时间段,能否有效的建立一个好的合同管理制度,选定好的负责的管理人员,对项目能顺利履约影响深远,还可以实现企业的价值目标。

总承包合同管理包括内容繁多,主要在于选定合适的分包施工单位和业主方主合同的控制和索赔两方面的工作,分包合同管理主控措施包含合同评审和合同交底两个大的程序。

分包合同管理从项目管理角度来讲,合同管理是典型的两个层级需要分工清楚的一项工作,因主合同的订立是施工企业层次面签订的,前期风险和成本盈亏测算基本确定。而到了合同的履行阶段,具体的施工现场负责合同管理的是项目经理部,经理部的主要权限是负责对分包管理的合同成本控制和风险分担,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设计变更、工艺改变并结合市场成本变化,为项目部争取适当的经济利益。所以企业和项目部两者的权限、界面一定要有清楚的界定。合同管理体系要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在高层、超高层房屋建筑工程这样工艺复杂、管理层面多变的项目体系中,合同管理者不但要有比较扎实的施工经验,更要有较强的协调管理能力。 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和交流,结合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学习,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权、利,建立相应的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协调管理和业务能力。

四、不同阶段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过程合同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合同评审、合同订立、合同实施计划、合同实施控制、合同综合评价、有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

1、合同评审

合同评审是合同决策的重要基础,合同评审应在合同签订之前进行,主要是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进行审查、认定和评价。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内容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一定要清楚该项目的手续是否齐全。

2)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完备性审查。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可以通过现场考查、对发包人提出咨询、要求发包人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加以澄清等。

3)合同双方责任、权益和项目范围认定。

4)与产品或过程有关要求的评审。

5)合同风险评估。综合以上内容,最终要做出一个决定: 是否参加投标。

2、合同订立

签订合同须特别注意的几点:

1) 工程名称,有时甲方会变更工程名称,但是合同中的工程名称一定要与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上工程名称保持一致;

2) 承包范围,如为清单招标工程,承包范围应为“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总承包”,而不是“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的全部工程”;

3) 开工日期,由于合同签订时,施工现场往往不具备开工条件,因此要注明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为“计划开工日期,准确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4) 保修金的支付时间,一般建设单位都要扣留3%的保修金,待一定期限后再支付。但我们要特别注意,有保修期有保修责任,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有保修金,尤其是 2008 年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因此更不能把保修期与保修金完全对等起来,等保修期满后再支付保修金;

5) 分包配合费,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如发包人有分包项目,总承包人计取配合费的费率,以免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分包时,总承包人应有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3、合同实施计划

合同实施计划包括合同实施总体安排、分包策划以及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建立等内容。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应与其他管理体系协调一致,须建立合同文件沟通方式、编码系统和文档系统。承包人应对其同时承接的合同做总体协调安排。承包人所签订的各分包合同及自行完成工作责任的分配,应能涵盖主合同的总体责任,在价格、进度、组织等方面符合主合同的要求。

4、合同实施控制

计划与实际执行总是会有一些偏差的,而控制的任务就是要不断的纠正这种偏差、减少偏差。包括合同交底、合同跟踪与诊断、合同变更管理和索赔管理工作。在合同实施前,合同谈判人员应进行合同交底。合同交底应包括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实施的主要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特殊问题、合同实施计划和合同实施责任分配等内容。管理层应监督项目经理部的合同执行行为,并协调各分包人的合同实施工作。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不管是质量方面还是安全方面,所以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

总结

总之,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工程投标、发标开始直至质保期满收到最后的质量保证金为止,贯穿于整个工程。它既是项目实施的有力保证,又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参考文献

[1] 宋春岩,付向庆.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 常慧敏.浅谈加强施工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20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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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合同法;分包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按要约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要约,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完成约定施工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从宏观来讲,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讲,是规范工程承包、发包双方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施工企业而言,有效的合同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质量、成本、进度)实现的重要手段。为了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管理。

1.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学会使用合同

在以往的合同管理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合同签完了就归档在资料柜里,甚至有的项目快结束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职能管理人员还不知道合同都有哪些内容,或还是按照既往习惯,以前怎么干现在还怎么干,或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样的管理方法,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显然不适应现代施工企业的管理要求。轻视合同的管理,常带来这样的结果:本不该违约却违约了,本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却自动放弃了,甚至是本可以获得利益却承担了损失。所以作为总承包企业特别是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会用合同、巧用合同。

为作好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和项目部在合同实施前必须对相关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合同答疑的培训,组织学习合同条款和合同总体评审要领,把合同责任具体地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者身上。具体工程项目,该工作可由项目经理牵头,商务经理实施;要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做到人人熟悉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相关规定、管理程序等。

2.增强合同法律意识,规避法律风险

2.1学会甄别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就是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可能影响企业经营成本和利润的经营行为。简言之,法律风险就是一切依照法律规定可能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况和行为。识别法律风险,除了要认真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外,一个重要方法就是总结多年来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并在日后新签订的合同中学会规避、转嫁或谋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的方法,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

2.2分包合同中规避法律风险的几个方法

就工程分包如何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本文谈几点注意事项:

第一,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设置有效的风险转嫁条款。如:增加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条款,明确无法一次性通过验收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增加进度滞后违约条款,对因进度拖延造成其他工序连锁性滞后的情况明确惩罚标准等。

第二,对于分包商,运用双方共同承担的方法在合同中写明结算程序以控制付款节奏。如:可参照业主方的付款进程及结算步骤来订立分包单位的支付款节奏,避免出现垫资情况的发生等。

第三,运用风险规避的方法,在与分包商的结算书中注明“双方无其他争议”,这样可以在双方产生一些纠纷时免除不必要的诠释和调解;增加“本合同项下所有应得款项已经全部按约付清”字样,以免产生任何额外待付款项。

3.熟悉《合同法》,完善合同管理

在法制社会里,法律是调整和规范合同关系的规则,不懂规则就会被规则所伤。知《合同法》、懂《合同法》可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避免不必要的违约出现。按照《合同法》,本文以为应从如下四个方面完善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一,根据《合同法》中关于权的规定,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

第二,根据《合同法》中关于标的物验收的规定,制订合理的收货管理制度。

第三,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规定,制订严格的债务管理制度。

第四,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变更的规定,制订合同变更审批管理制度。

4.要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

4.1合同全过程管理原则及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和风险,全过程合同管理就成为必然要求和重要抓手。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潜在风险因素进行预测,对产生的纠纷运用规避风险技巧进行化解或谈判,对已处理完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就成为合同全过程管理的方法和原则。

4.2注意合同履行中的证据

保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法院审判的一个基本原则。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要及时地收集、整理过程中发生事件的各类记录,积累可能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资料,形成能够清晰描述和反映整个合同履行过程的数据库和证据链,为合同管理提供全面、正确、合法有效的支撑。

5.注重授权控制管理

合理的授权可加强总承包单位经营管理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反之必然带来管理的混乱、失控。授权控制注意事项主要有:

第一,在发包人授权特定人管理和签认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变更、洽商、零星用工的签认、合同外工作的签认和工期、费用索赔时,必须规定除特定人之外的其他人签字无效,且发包人不予认可;所有的变更洽商、零工、合同外工作和索赔所增加款项,承包人必须在当期工程款申报时进行申报,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了相应的权利。

第二,在结算时,明确结算的程序和权力,在合同中明确只有特定人有权进行结算,以及结算程序确认;结算单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或规定“联合签署生效”特别条款等。

第三,在付款时写明收款单位,必要时需在支票上注明“不得背书转让”,并要求收款人员出具授权文件。

上述方法主要是以时间、范围、对象三个方面作为授权控制节点,由此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加强总包单位协调各专业分包的管理能力,同时避免了不当授权。

6.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总包合同为基础

在签署分包合同时,要以业主方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和基础,订立分包及采购合同条款,要关注和把握总承包合同与各专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联动性,使合同成为工程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在订立分包合同时,要关注以下节点和事项:

第一,在时间上,对分包合同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要以进场或到货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为前提。

第二,以业主方付款为前提,使分包及采购合同的付款节拍与总承包合同保持一致性;付款进度可根据总包单位收款的进度安排,避免出现垫资情况。

第三,将分包及材料供货单位的违约责任与工程总包施工合同约定事项相联系,有效规避施工进度风险。

第四,将施工合同对质量的要求贯彻到分包及材料供货合同中,明确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办法。

7.注重对甲指分包单位的管理

7.1甲指分包管理不善会造成很严重的负效应

进度、质量、安全三个方面出现了问题往往是由于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或者实际施工能力不能达到理想的状态,在施工经验以及自身生产协调能力上存在明显的欠缺,不能按既定的进度计划完成节点工作,造成后续其他相关工序连锁性进度延误;供货单位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所要求的标准,专业分包人所完成的工程部位无法通过质量合格验收造成返工等。由于分包单位是业主方指定的,不可避免地使分包人存在心理优越感,对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消极怠慢等。这些负效应的产生势必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的最终结果。

7.2管理甲指分包的方式方法

应从三个方面加强和健全合同管理工作,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第一,应留下做过总承包服务工作的证据。文字证据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在结算的时候可作为有力证据,但仅仅有落实在纸面上的文字而不签字不盖章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最终也会在结算的时候增加确认证据的难度。

第二,应该争取获得更大的管理权力。权力的表现应体现在合同上,从进度、质量、安全、付款进度等方面争取最大的权限,做到权利有依据,奖罚有出处可寻。

第三,养成出现问题及时解决的工作习惯。对已发生的合同索赔应及时向业主方申报,在双方约定的时效内争取问题的解决,不把问题都留在最终的结算环节。即便双方暂时就费用或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也要清楚地记录问题解决到了那个环节,对已确认的内容双方签字,这样便于后续的工作。

8.培养和提升工程总承包条件下的分包管理能力

8.1培养工程总承包的意识

工程总承包就是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采用EPC合同,这是未来建筑市场发展的大趋势。而施工总承包只承担施工环节的工作。工程总承包的管理模式是市场未来发展的主导方向,培养和承担对各专业分包人的总承包管理的角色势在必行。

作为分包单位可能会突破现有法律规定的分包不能再分包的规定,所以总承包单位不仅要对一级分包进行管理,还要增强对二级分包的控制能力。

8.2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分包管理的准备工作

第一,大力培养具有总承包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电梯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智能化系统等专业工程的专业人才,培养专业的设备采购人才。

第二,大力培养设计人才,逐步培养设计与施工、设计与采购的协调能力,培养设计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指导能力和施工人员对设计的理解能力和沟通能力,逐步培养对工程项目整体的规划和策划能力。

第三,建立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管理系统,培养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人才。

第四,先从工程项目的某些部分着手,培养工程总承包能力。

9.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企业管理,也就更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因此,施工企业必须树立合同管理意识,重视合同管理,提高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提出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学习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施工合同管理经验,切实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