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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8 11:52:4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医学伦理学的中心范畴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较早提出“大语文观”概念并以此涉及语文教学整体改革方案的张孝纯认为中学语文课必须冲破当前“狭的笼”,而走向“大语文教育”的广阔天地。“大语文教育”认为,语文来源于生活,与生活是源头与活水的关系。美国教育家华特提出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
语文学习完整的结构由3个部分组成:
(1)语文课堂教学;
(2)第二语文教学渠道;
(3)语文学习环境。
课堂教学是主体,第二语文教学渠道和语文学习环境是“两翼”。尤其是在后示性时代,学生在信息的获取上丝毫不滞后于教师,甚至多于教师,以往教师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地位逐渐被削弱了。如果语文教学仍然秉承“以课堂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的旧教育观念,只会与当今变化迅猛的信息时代格格不入。“大语文教育”要落到实处,就要冲破“三中心”的旧教育观念的牢笼,要以课堂为基地,并延伸至广阔的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因此,“大语文教育”观具体化到操作层面,即为“大教材观”、“大课堂观”、“大教法观”。
医学伦理学教学的目标是唤起医学生敬畏生命的理念,塑造和完善学生的道德人格、医德素质和职业价值观、丰富的医学伦理知识、良好的医学伦理意识和较强的医学伦理思维能力。与传授知识相比,医学伦理学教育更注重信念的培养,而信念的培养是道德主体经由他律到自律、内化为主体生命一部分的过程,这就决定了达到教学目标的教学手段的开放性。这与重在培养学生情感、信念等的语文学科在教学目标上具有相似性。受“大语文教育”的启发,笔者试图从大教材观、大课堂观、大教法观出发,为医学伦理学教学提出建议。
2.1大教材观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十分广泛,既要研究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规范和范畴体系,又要研究在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医患关系问题、医疗卫生资源分配问题等,还包括医学科学所特有的道德问题,如人体试验、器官移植、克隆等。因此,内容涉及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医学伦理学教学仅仅局限于教材是不够的,不能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求知欲,不能有效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医学伦理学研究内容的开放性决定了要以一切适合的素材作为教材,包括课本、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的相关热点、相关的影视作品及医学人文著作、临床案例等,其根本特点是课堂教学的目的不是把教材的学习当成唯一的学习任务,而是把能力的提升、知识的积累、素养的积淀作为教学的目的。例如,大多数教材对知情同意权的论述主要为知情同意权的概念及理论上如何应用,缺乏与现实应用对接的桥梁,也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在介绍患者知情同意权这一应用性较强的内容时,要应用一切有价值的素材,包括通过教材以了解其理论应用、相关的学术论文以了解学术前沿及动态、影视资料如《死亡工厂》以明白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医学临床领域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以使学生更直观生动地了解其临床应用。在介绍其他内容时,同样需要将一切与之相关且有价值的素材引入课堂,一方面使学生掌握相关内容的全方位的理论介绍;另一方面由于理论与实践往往有差距,进而通过多种素材的结合生动地呈现其在现实中的应用,以提升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实效性。
2.2大课堂观大课堂观就是打破传统的有限课堂的时空观念,立足课堂并超越课堂进行学习。通过上述对医学伦理学教学目标的介绍可以看出,与医学专业课相比,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更多的是培养医学生理念、素质、价值观、情感等更为柔性的素质,这些素质的提升需要的不仅是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的传授,更需要的是循序渐进、润物无声般的人文氛围的熏陶。如果只是局限在一个学期固定的教学时数中,远远达不到教学目标。因此,在教学安排上,不能只以课堂为医学生唯一接受医学伦理素养培育的基地,而应当贯穿于医学生整个学习阶段。笔者认为可分三个阶段进行:
(1)医学生在基础学习阶段:以讲座形式进行启蒙教育,内容主要为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学生誓词、对生命的敬畏、对生与死意义的求索等思想教育,以端正学医的动机和学习目的;
(2)医学生进入临床学习阶段:开展理论教育及实践教育,即多种教学方法并用进行医学伦理学的医德、临床决策能力、生命高新技术应用出现的伦理问题等内容的教育,并进行专题讨论;
(3)医学生进入临床见实习阶段:加强实践教育,以床边教学、案例分析、调查讨论等形式,提升医学生的临床决策能力,使医学伦理学的理论、规范在学生动手亲身实践过程中内化为其生命过程的一部分。
2.3大教法观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大教法观是打破固定的教学模式,改变课堂的程式结构,倡导学生自主学习,鼓励教师个性化教学。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内因(自我教育、内心陶冶)是变化的根据,外因(外部约束)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因此外部教育和约束归根到底要通过学生自我教育才能产生教育意义。道德准则只有被学生自己去追求、获得和亲身体验的时候,只有当它们变成学生独立的个人信念的时候,才能成为学生的精神财富。医学伦理学教学要运用一切能提升医学伦理学理论与实践教学效果的教学方法。理论教学如CBL教学法、PBL教学法、叙事教学法、故事引入法、模拟讲座法、专题论辩法等,减少说教式的灌输,以增强学生对医学伦理学课程的兴趣,从而促使医学生在社会交往与实践中进行自我伦理教育;实践教学方面要引导学生走向社会,走进大课堂,创设更多接触患者及医疗工作的机会,让学生带着问题,有目的地开展各类专项调查。调查可以是座谈式、访问式、问卷式等,让学生深入到医疗实践中去,与医务人员、患者和社会人群直接打交道,根据调查目的搜集第一手资料,掌握实际情况。目前国家级、省级、校级鼓励大学生参与到创新及科研的课题中。医学伦理学方面的选题可以共同讨论,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鼓励学生分组调研,将调研结果汇总整理并分析,写出调研报告,尽可能使每个学生都感受并了解到医疗领域的问题所在。我校思政部每学期组织1~2次实践教学活动,教学活动的基地选择一般会倾向于红色革命基地、基层医疗、基层教育等。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实践也可以借助这个平台,使学生将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形象化。此外,还可以开展暑期“三下乡”活动、义务支医活动等,使学生通过亲身感触,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运用医学伦理学的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以提升其社会实践能力,使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得以实现。
3小结
[关键词]生命伦理学;中国难题;现代医疗技术
[中图分类号]B8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511X(2012)02-0005-06
一、问题的提出
生命伦理学的诞生和发展,与现代医疗技术的高速发展及其不断展现的复杂而多变的“医疗实践”领域及其急速变革有关。进入20世纪以来,现代医疗技术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凸现出日益尖锐的生命伦理难题,它们在不断地“书写”人类依靠技术治疗疾病、增进健康、强化生命的各种“传奇”的同时,也对人类的伦理规范和法律制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医疗-技术”现象(或者“技术-医疗”现象)的医学进步和生命伦理实践,正在不断地将遗传学、神经科学(脑科学)、干细胞技术、基因技术和计算机辅助技术(例如影像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带人医疗实践;而与此同时,几乎每一项由现代科技进步带来的医学进步,都对旧有的生命伦理学理论与实践以及与之相关的医事法学带来咄咄逼人的挑战。生命伦理学面临如许众多的质询,例如:如果我们相信技术进步能够带来医学进步(这一点我们坚持一种朴素的信念),那么它如何才是一种道德的进步以及法律的进步?该问题使得现代医疗技术所开启的医疗技术行为,俨然成了从生命伦理学视野上影响现代技术挑战伦理及法律问题的“爆发地”!而每一次技术对伦理或法律的挑战(如器官移植技术、克隆技术、基因诊断技术、以神经科学为基础的脑服务技术等),都迫使科学家、医生、法学家、社会学者、政府、媒体和公众必须动员起来寻找应对的良方。各种各样的伦理难题、法律难题和伦理一法律难题仍然如挥之不去的魅影,与现代医疗技术及其医疗实践如影随形。
于总体上看,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以现代医疗技术为例,主要集结于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难题以及法律难题。从逻辑上看,它大致包括伦理难题、法律难题以及伦理一法律难题三个方面。
其一,伦理难题。即使法律支持该技术,我们在伦理上仍然面临无法解决的难题,存在着诸“理”之冲突而每一种“理”都有理的情况。伦理难题的典型形式有三种:(1)伦理与伦理之间的冲突。即有两种伦理,一种是从个体自由出发的伦理(它主要关涉权利问题),一种是从总体责任出发的伦理(它以义务为首要原则),这两种伦理在特定的医疗技术境遇中,存在相互冲突的情况。(2)一种伦理体系的内部存在着的道德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即医疗行为主体之间(医生与病人)可能存在道德理由或道德主张上的分殊和相互冲突的情况,从而在医生的权利与病人的权利之间产生尖锐的道德冲突。(3)在一种集团伦理或组织伦理的特定境遇中存在着伦理与道德之间的冲突。比如医院组织对个体有普遍性的伦理约束,而个体的道德原则又可能存在着与组织的伦理规约相冲突的情况,于是在特定的医疗技术行为中,出现了“道德的个人和不道德的组织”这样的伦理一道德悖论。
其二,法律难题。广义的法律难题必定是从伦理难题而来,然而在生命伦理学中存在着一类相对狭义的法律难题,它将伦理的讨论存而不论,在寻求一种“伦理中立”的法律解释和立法实践的过程中遇到了支持与反对都有法律依据的情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解释的难题,如两种解释都可能是正确的,但它们彼此相互冲突;一是立法依据的难题,在是否立法(比如针对安乐死或医自杀的药物和技术的应用问题)以及如何立法等问题上皆存在着相互抵牾的主张,且似乎各自都能自圆其说。
其三,伦理一法律难题。伦理一法律难题或者主要地由伦理难题而来,或者主要地由法律难题而来,它是内含着伦理和法律因素且在二者之相互关联问题上呈现的难题。代表性的伦理一法律难题有两大类:(1)现有伦理上的析理无法为法律上的适用提供依据,而现有法律规范或解释又无法体现伦理的价值、原则和道德理由,于是出现了伦理失灵和法律失灵的情况;(2)又或者,伦理上的支持和反对都符合法律解释原则,而法律上的支持和反对都有强有力的伦理上的支持。伦理分析、道德论争和推理是法律问题之求解的基础,许多法律难题的产生乃由于伦理难题尚得不到治理或澄清;同样,法律的解决方案往往又作为权宜之计不能真正地为伦理难题找到出路。
二、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与问题症候
近十年来,伴随着克隆的多利羊(1997年)的诞生以及人类胚胎干细胞被成功地分离(1998年),以及人类基因组图谱的绘制成功等一个又一个的技术进步及其在医疗实践中的运用,生命伦理学愈来愈聚焦于现代医疗技术及其医疗技术实践所展现的伦理难题、法律难题以及伦理一法律难题。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亦受到医疗技术最新进展的影响:(1)在汉语语境下,现代医疗技术对伦理与法律的挑战,成为亟需从文化、社会、宗教、伦理、法律等人文价值世界领域进行治理的难题;(2)而一些似乎已经被解决的问题(如脑生或脑死的问题)又重新成为新的伦理一法律难题;(3)由于现代医疗技术及其临床研究和应用,前所未有地关涉到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和相关制度的公正问题,以及前所未有地标示出技术本身存在的大量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它必须获得伦理与法律的支持,且极大地依赖于伦理难题或法律问题的治理或解决。在复杂的国际背景下,各国政府被迫对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与法律挑战作出回应,即从伦理治理与法律对策两个方面筹划或者设计一种有利环境,既促进现代医疗技术(尤其是高新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又尽量避免社会被高新技术所侵害。这使得生命伦理学的研究于总体上愈来愈面向“应用”,且愈来愈介入具体的社会决策或社会行动。例如:针对干细胞转化医学等高新生命技术的医疗实践及其产生的生命伦理难题,英国于2005年通过英国经济和社会研究理事会启动了“社会科学干细胞行动”,鼓励人文学者、伦理学家、法学家等介入这一领域;欧盟的BIO-NET项目,旨在希望中欧合作研究生物医学技术中的伦理治理问题。
中国卫生部于2009年3月2日出台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这个文件可以视做我国从政策层面应对现代医疗技术带来的各种问题(尤其是伦理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官方文件,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它对我国医疗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医疗抉择有指导性的作用。然而,这个“管理办法”并不是我们解决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与法律问题的“灵丹妙药”,由于遇到的问题有些是非常棘手的伦理难题或法律难题,它甚至无法给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中国生命伦理学亟需完成一种“语境梳理”,即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从更广泛深入的实践探索中,以及更多维交叉的跨学科视野的关注或研究中,尤其重要的是在与科学家或医疗领域研究者和实践者的对话研究中,进一步探讨我国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治理和法律对策。
另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现代医疗技术在中国医疗实践领域的研发、传播和使用,除了造成普遍的伦理与法律问题之外,也正在形成“医疗技术的中国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现代医疗技术的发明、应用及其对社会整体的影响,对中国人的传统哲学观、价值观、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冲击,让中国人产生越来越大的“隔离”感;第二,各种高新生命技术的研发和使用,也正在影响着人们的具体生活,比如,医疗上的器官移植技术、基因诊断技术、试管婴儿技术,等等,这些技术的使用也正在考验中国人的伦理意愿,改变中国人的道德生活方式,同时也对现有的法律解释提出了挑战;第三,由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社会文化形态和生活思维方式,与主要是在西方文化传统上建构起来的现代性医疗技术体系存在一定的差异,一些在西方语境中可以发挥作用的伦理或法律规范有可能在中国社会失效,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生命伦理学难题”。
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一般而言,源于现代社会对现代医疗技术中产生的与权利、义务、责任和公正有关的伦理及法律问题的广泛而深刻的关注与激烈的论辩;特别地说,源自医疗技术在挑战伦理及法律的过程中,对中国医疗民生和中国医疗技术进步带来的重大影响。
从学说史的角度或者学术语境看,中国大陆学者对生命伦理的中国难题的研究和关注,是与生命伦理学这门新兴交叉学科在中国大陆的产生、发展和不断成长的历程密不可分的。一般认为,大陆生命伦理学开始于1979年,以美国肯尼迪研究所的学者访问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为事件的标记。同年12月全国医学哲学的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著名的生命伦理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邱仁宗研究员介绍了英语国家有关辅助生殖技术,脑死亡和安乐死及其他生命伦理学问题的争议。1980年,《医学与哲学》杂志创刊,邱仁宗研究员的开篇论文为“死亡和安乐死”。1987年,邱仁宗教授出版了《生命伦理学》一书,成为将美国和西方生命伦理学介绍到中国的开篇著作。1988年10月《中国医学伦理学》创刊。1988年7月全国“安乐死伦理、法律、社会问题”研讨会召开,1988年11月“人工授精的伦理,法律,社会问题全国会议”召开。上述两本杂志的出版,两个会议的讨论,标志着大陆生命伦理学的正式开始。从1997年至今,大陆生命伦理学进入了“体制化”和“法规化”的新阶段。更多的机构审查委员会(IRB)或医学伦理委员会建立了起来,生命伦理学的研究更多集中在制订符合生命伦理的政策和法规上。同时,也有许多学者试图从中西方文化的传统资源中寻找生命伦理学中国化的启示,有所谓“儒家生命伦理学”、“道家生命伦理学”、“基督教生命伦理学”等学术探索和有益尝试。
然而,客观地分析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有两大问题症候不可不察:一是缺少“对话”;二是不够“关心”。前者突出地表现为,伦理学家、法学家和科学家往往各自以一种自说白话的“自信”来应对或解决难题,但并未真实地面对问题;后者突出地表现为,中国生命伦理学热心于追踪生命伦理前沿问题,对中国生命伦理的问题现状缺乏调查研究的热忱或者不够“关心”,对中国医疗民生难题缺少足够的关心,因而不能真正地立足于中国本土并面向中国问题。因此,在现代医疗技术对生命伦理及法律带来的严峻挑战中,中国生命伦理学面临的更为紧迫而重大的难题是:如何在强调“对话实践”和关注“中国问题”的基础上,面对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及法律难题,分析我们进行医疗抉择的理由和治理方案,探索中国生命伦理面临的困境和体系构建的路径,并给出相关问题的国情调研或国情对策。这意味着,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亟需完成两大语境的梳理:
其一是生命伦理学作为“对话的伦理学”的理念的确立。“对话”理念的核心,是生命伦理学在跨学科的条件下,真实地面对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及法律问题,推进伦理学家、法学家、科学家、医生、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公众进入深层次对话与商谈的学术旨趣或良知抉择。因为,无法对话的、或者只是寻求独自的生命伦理学,习惯了将现有的道德理论或权利理论(如道义论、后果论和四项原则或者附加原则)应用到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及法律问题的分析或解决上,往往使得伦理学家和法学家无法真正地沟通或理解,他们与科学家或医疗(卫生)政策的制订者,亦存在着不利于对话或商谈的知识“偏好”或学科“阻隔”,这不利于相关难题的梳理与解决。生命伦理学中国难题要完成语境梳理,首先必须作为融合或打通“人文价值世界”和“医疗技术世界”的对话实践才是可行的;其“生命力”并不主要地在于探讨某些备选原则的应用问题,(当然这些原则的讨论同样也是非常重要的)而是力图在推进对话或商谈实践上有所作为,并在肃清问题或治理难题的基础上探讨我们如何应对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法律难题。
其二是生命伦理学的中国理念的确立和中国问题的应对。生命伦理学是在以问题或难题为取向的研究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在两个视野上展开相关难题的分析与治理:一是与医疗民生相关;一是与医疗技术的最新进步相关。中国理念和中国问题,无疑是我国生命伦理学应对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与法律难题的基本立足点。它在现代医疗技术之总体进展中,确定了面向中国医疗民生难题和中国技术进步难题的价值旨归。因此,尽可能多地关注中国的医疗民生,以及尽可能多地针对中国问题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是中国生命伦理学的立身之本。
三、生命伦理学的中国形态及构建方向
一般意义上的生命伦理学是与生命科学和医疗技术相关联的应用伦理学。然而,在当代汉语语境或者在生命伦理学面临的中国难题的意义上,我们可以思考生命伦理学作为一种新型伦理形态(Ethictopology)的意义。一方面,中国语境将从一种伦理观的意义上揭示生命伦理学的中国形态作为涵盖生命科学、医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的生态文化系统的本质,及其对重整人类性或民族性的伦理生活形态的医疗实践运动的重要价值;另一方面,中国生命伦理的“形态”理念,将从总体上回应现代医疗技术在医疗实践中带来的世界性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实现一种立足于中国伦理现实和法律实践对现代医疗技术进入伦理和法律的路径辨识或探索,建构中国医疗技术的生命伦理体系,从原则和理论、问题和难题、政策和实践三大向度建构伦理体系和法律解释框架。从这一意义上看,中国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路径,首先依赖于我们如何回到中国生命伦理的“道德乡土”,以一种科学的调查研究的审慎性、精确性和实证性,捕捉中国生命伦理的问题境域及其客观现实。我们过去关于医疗技术的生命伦理和法律研究,或者主要地关注抽象的理论思辨而缺乏现实关怀,或者着眼于具体境遇中的具体因素而缺乏整体架构,缺乏对相关主体或利害相关人的主观伦理意愿的调查研究;而实际上,回归中国语境的最初步伐,必然是以当代中国人对医疗技术问题的伦理意愿为核心进行的实证调查,这是一项为生命伦理的中国形态奠基的工作。在此基础上,突破过去按照技术分类体系展开、以具体问题为直接对象、即时性的和碎片化的研究范式,建构一个将具体技术活动形态和历史背景、价值观念、道德意见、生活境遇、实践者意愿、社会责任、法律规范以及未来发展诉求整合在一起的分析模式。进而,通过理论和实践研究,在综合医疗科技行为带来的医疗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基础上,为中国未来医疗卫生事业和医疗技术的发展,有针对性地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重大伦理难题和法律难题的治理和应对,以及道德文化建设、社会制度建设、立法与法治化建设,和未来发展总体战略等方面,提供一系列的对策建议、理论论证和国情分析。
基于对生命伦理学的中国形态的一种理论预设和学术期待,我们多少能够展望一下中国语境下的生命伦理学在其形态构建上亟待完善并着力建构的三大方向:
第一,宏观视野上的突破。生命伦理学是一个包含了生物学、医学、社会学、法学和伦理学等诸多学科,高度交叉与综合的创新性研究系统,是以伦理学为主轴贯通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三大领域,围绕“现代医疗技术”、“生命的诊治或加强”、“社会、法律、文化”三大关键论题展开的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综合型论题。生命伦理学的中国形态必须厘清这三大概念的区别、联系及其各自的问题范围。因此,宏观视野的研究,主要是运用伦理学案例分析和道德哲学反思的方法,从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视野上基于对伦理难题与法律难题的领域界划或治理机制的探索,分析研究现代医疗技术作为一种现代性的医疗一技术现象在医疗实践中带来的伦理难题和法律难题。伦理是在“道德原理”和“道德规范”的论证、辩护、反思和批判的意义上为法律的应用或立法实践提供应然性之评判、正当性之理据和善的目标参照,它在“活的好”与“做的好”两个方面关涉权利、义务和责任问题,并将之融合到道德论辩和法理依据的分析之中,为法律问题的解决,特别是立法实践提供原理支持、原则辩护和价值引导;法律则是通过强制性的规范体系包括立法、判例和针对具体问题的司法解释,体现伦理的价值、原理、原则和规范,它在强制性规范或判例的“适用”层面,以不容争辩的形式关涉权利、义务和责任,面向行为或应用层面解决有关难题。而“现代医疗技术”作为人的“医疗技术行为”,将医疗技术变革与生命伦理突破以一种亘古未见的方式相互紧密关联起来了,它凸显了技术干预所进入的“从生到死”的生命之过程,以及“从身体到心灵”的生命之体系,从而在实践上给医疗抉择带来了各种各样棘手的伦理难题和法律难题。这一研究进路,并不仅仅是为了描述或者讨论在技术发展、运用的具体过程中产生的具体的伦理和法律难题,而是将“现代医疗技术”视为一个动态演进的现代技术变革与人类医疗实践相互融合的过程的基础上,揭示技术活动与人类伦理生活和法律秩序之间的本质关联,并在此基础上去审视由于现代医疗技术所引发的一般社会问题、生命伦理难题和法律难题的产生根源、呈现形式和治理机制,为从理论上解决这些问题奠定逻辑和概念基础。
第二,中国生命伦理状况及法律问题的调查。生命伦理学的研究,在其本质上是对人类生存实践活动的直接关照,因此,通过社会学的实证研究来发现当代中国医疗技术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的必要基础和基本前提。生命伦理学的中国形态及其构建路径,其真实的开端处或起点处,乃在于我们运用社会学调查方法,比如通过文献研究、深度访谈、问卷被试和现场考察等诸多路径,获取中国本土面临的医疗科技的伦理及法律问题的数据库和典型案例,以为进一步的综合研究提供调查分析之依据。比如说,我们可以根据现代医疗技术中人与人之间或者人与物(或者以技术为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公正四大主题,设定相关问卷,对其中产生的生命伦理及其法律问题进行社会伦理状况的调查,获得中国本土(通过多群体分类调查)看待现代医疗技术及其应用的主观意愿方面的第一手数据和案例。这将使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变得清晰、明确、有力,从而使得生命伦理学的语境梳理真正向中国的现状和国情靠拢,找出中国问题的特殊难题。以医疗技术的生命伦理和法律的中国难题为例,可能有三种具体表现形式:普遍性问题,普遍性问题在中国语境中的特殊表现,以及发源于中国现实的特殊问题。我们如何对这些问题进行区分并加以科学的描述,清理出造成这些区别的中国历史文化和现代社会生活条件,准确把握当代中国人的伦理、法律和医疗生活的真实状况,以及我们如何认识、理解和应对这一生存境遇及其中蕴含的生活体验和伦理意愿,决定了我们的生命伦理学研究开启或者梳理中国语境的基本方式及其特有的学术品质。
第三,重大应用难题和前沿问题研究。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关涉诸多复杂艰巨的问题域或问题系列。在现代医疗技术的范例中,核心的问题轴线是以“生命伦理”为基点或主轴,通过伦理分析和法律分析力图辨析或澄清医疗技术行为中面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公正等方面的伦理难题、法律难题和伦理一法律难题。因此,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除了要在宏观理念研究的推进策略上根据伦理难题、法律难题、伦理一法律难题的问题轴线展开,还必须面对具体的重大应用难题和前沿问题,强调从“伦理观念变革”的意义上理解现代医疗技术以及在伦理一法律难题的具体问题境遇中展开道德辩护、伦理分析和法律分析。这表明,我们在问题域和研究对象的划分上,要通过综合医疗技术行为对生命过程或生命体系的干预,以及医疗技术发展演进的逻辑线索,对现代医疗技术中的生命伦理的语境进行梳理。比如说,我们可以从两大轴线上捕捉其中遭遇的重大应用难题或前沿问题:(1)在技术演进或变革的历史轴线上,梳理出“常规治疗技术”、“高新生命技术”和“涉及人类发展性需求的医疗技术”三大类;(2)在技术与人(医疗主体)相关的空间轴线上,梳理出与身体相关、与神经或心灵相关、与遗传和世代相关三大类。由此,形成了一个由“时空交织”的问题网络,并系统探讨其内在伦理难题、法律难题和伦理一法律难题的立体性的应用难题和前沿问题。现代医疗技术对人的生与死、身与心、遗传与世代等至为根本的生命之过程和生命之体系进行操作、干预或控制,对现有的(包括传统的)伦理观与法律规范体系带来了重大挑战和冲击。
四、生命伦理的道德前景与研究路径
当代生命伦理学是一个涵盖了生命科学技术、伦理学、哲学、法学、社会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生命文化运动,生命伦理学及其原则(四原则)的讨论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在半个多世纪的探索中,国际生命伦理学的研究不断地在道德论辩和法律解释两个维度对有“乔治顿咒语”(尊重、行善、无害和公平)之称的规范体系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和质疑,生命伦理学的众多研究成果都试图对原则进行重新审查或补充。因此,以生命伦理为主轴,将道德理由(辩护和论辩)和法律依据的探讨作为生命伦理体系的两翼,突破现有的生命伦理学的进路,是生命伦理学面向中国问题或中国语境进行医疗抉择和问题治理的必然选择。中国生命伦理的道德前景,有赖于这种理论与实践之良性互动的生命伦理运动之勃兴,以及我国生命伦理学理论研究在进入或梳理自身语境时贯通宏观与微观、理论与实证、哲学论辩与难题治理等区隔或阻滞所具备的实践智慧。
从这一意义上看,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择其要者而言,主要地是由一系列嵌入在当代中国医疗技术实践中的伦理难题、法律难题和伦理一法律难题构成的,它本身预设或者预期了一个与中国医疗民生和医疗技术实践密切关联的生命文化运动(或生命伦理运动)的可能。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的展开及其研究范例的形成,从一种伦理形态的意义为中国生命伦理的道德前景指引着方向。它强调以中国生命伦理的理念,回应以生命科学技术和神经科学为主体的现代医疗技术在医疗实践中带来的世界性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强调在综合医疗科技行为带来的医疗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基础上,建构中国医疗技术的生命伦理体系。这意味着,一种着眼于生命伦理之道德前景的生命伦理学研究,必须格外重视其对中国未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之民生价值内涵的关注,所以既包括对实践问题进行理性反思的研究,也包含对具体问题进行理论分析、论证和理论指导,以及在社会政策、制度和国家法治建设方面的指导策略,和面对具体实践问题时所应采取的伦理和法律技术策略。因此,这是一个涵盖了基本理念、理论逻辑、政策和制度设计、法律规范体系和具体行动技术策略,并以促进和改善中国未来生命科学技术体系、医疗卫生事业和社会和谐发展为最终目标的系统工程。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中国生命伦理学在研究路径方面面临三大转型:
其一,以“对话”和“商谈”的研究方法,推进生命伦理学的跨学科研究。我们在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的应对方略上倡导一种“对话”和“商谈”的伦理学,用意乃在于:力图使得“以问题为取向”的生命伦理学在一种跨学科对话和跨文化商谈中,打破学科壁垒,打通人文价值世界和医疗技术世界的阻隔,以“对话伦理学”的交叉融合的视角,进行难题分析、现状调查、问题治理,并提供指导医疗抉择的对策建议,从而进一步推进生命伦理学的跨学科研究。我们知道,对当代生命伦理学而言,现代医疗技术所产生的生命伦理和法律问题,已不再是单个学科的事情,而是一个关涉多个学科的集群性问题,没有多学科的共同介入和合作研究,人们无法真正回应这些重大的现实问题以及由之产生的诸种理论问题甚至文化问题。在强调多学科的共同合作和研究的同时,运用对话和商谈的研究方法,力图打破原有的学科界限,在众多相关交叉研究视域中(比如医学伦理、医学社会学、医事法学、伦理社会学、法伦理等)进行问题分析和理论探析,这不但能改变以前各学科各自为伍、单兵作战的“独白叙事”的状况,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还能形成以问题为中心的多学科研究方法,形成一种跨学科的研究进路。
其二,以对“问题”或“难题”的充分关注,推进生命伦理学的跨文化研究。生命伦理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被界定为:运用种种伦理学方法,在跨学科的条件下,对生命科学和医疗保健的伦理学维度,包括道德见解、决定、行动、政策,进行系统研究的学问。以问题为取向的研究路径,在生命伦理学和医事法学的研究进展中,在根本上颠覆原有的关于理论与实践、思想与世界的关系的传统认识,它使得生命伦理学总是在一种伦理突破的意义上,着意去介入、去发现或者重建一种生机勃勃的伦理生活及法律秩序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医疗技术的生命伦理学和法学的应用研究,既是世界伦理学形态整体变革之大潮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创建新的、顺应世界潮流而又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伦理文化运动的一个具体实践环节。虽然今天的生命伦理学理念主要是发端于西方文化传统之中,但由于生命伦理学问题往往对任何文化来说都是难题,生命伦理事件的全人类性和前沿性使得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都不能独善其身,也无法仅仅在自己的话语体系中提供一个可以被普遍接受的解决方案,故而取消了任何一种特殊文化的话语霸权。因此,以问题或难题为取向的生命伦理学研究,最有希望提供一个跨文化的伦理视野和论辩平台,使不同观点可以在生命伦理实践中更平等、更自由、更深刻地进行对话交流,在属于全人类的范畴内进行广泛的合作;在这些事件的启发下重新审视我们的整个道德体系,判断、描述并引导我们未来生活的应然。
【关键词】医院管理者;医院管理伦理;关注方式;意义
在医院管理活动中,管理伦理是管理道德的一门重要学科,其包括了医院与服务对象之间、医院组织与职工人员之间、职工相互之间以及各种社会组织与医院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囊括了医院管理工作中所有的道德发展规律及其现象[1]。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医院管理活动与工作也需不断进行改革。就医院的发展性质而言其与他一般企业追求利润的发展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即医院必须坚守道德伦理,且必须具有人道主义精神[2]。由于医学模式发生了极大的转变,使得医学伦理从以往的医患伦理逐渐向更大的领域渗透,即向医院管理伦理以及卫生政策伦理等方面渗透,因而只有有机结合医院管理与医学伦理,才能促使医院获得更多的发展和进步[3]。因此本文对医院管理者关注医院管理伦理的方式及意义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1医院管理者关注医院管理伦理的意义
医院管理活动是根据各项工作的客观规律和条件,通过计划、组织、协调以及指挥医院内的各个相关要素,从而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的过程。而在该项活动中,决定目标实现的关键性因素为具有思想的人,且技术发展水平越高,人的作用也越发重要。而医院管理者作为医院管理伦理的核心对象,其与医院管理内部的各个相关要素均存在一定的关系,且在对管理过程进行研究时,需对各相关要素,尤其是与医院有关的道德关系及其人际关系进行重点研究。另外在实施医院管理伦理的过程中,可以引申有关的原则、规范以及范畴等具体管理要求随着医院现代化的发展,医院管理不仅涉及面较广,管理内容复杂,且其还是教会各种伦理关系的重要场所。现如今,医院管理者在对医院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理念,要以患者为服务的中心,同时针对患者对健康权的需求最大限度的进行满足。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还需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医疗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医院管理领域中,医院管理伦理直观反映了社会关系,其不仅是医院管理过程中,由管理者提炼以及概括的行准则,而且还是医院管理在特殊社会经济条件高度统一的主观认识以及客观要求。通过传统、习惯等方式,医院必备的规范、规章以及规定等获得了良好的固定,而由医院管理者通过概括、总结、升华后,这些固定的内容就逐渐形成了医院管理伦理,从而逐渐发展成为了医院调整内部道德关系的重要准则。而医院管理者以及现代化的医院,只有通过正视管理伦理与医院管理之间的关系,才能确定医院管理伦理的原则以及医院管理工作的出发点[5-7]。针对现代医院而言,医院管理伦理的作用和意义主要体现为:(1)医院各项管理工作中,医院管理伦理是重要基础,是医院以患者为服务中心,坚持为患者服务,对患者健康权的合理需求进行最大限度的满足,并在市场经济以及社会主义背景下,遵循医疗机构合理、公正、公平以及优先社会主义原则,确保医院工作方向正确的关键。(2)医院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过程中,医院管理伦理使其重要的保障。而医院管理伦理认为,将医院医务人员工作的创造性以及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是现代化医院发展以及改革的应立足的基本点,这样既能有效的提升医院管理工作的效率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同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维持广大民众的健康。在开发卫生资源、制定改革政策、实施步骤、颁布发展战略、增减医疗卫生服务项目、调整经济政策以及经济利益之前,医院管理者需通过医学伦理学进行判断,即所采取的措施与医院管理伦理是否相悖。(3)在提升医院管理效率方面,医院管理伦理具有积极作用。医院管理伦理的规范、原则等,决定了医院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确立,而管理人员通过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则能促使管理者们通过高效的管理以及自身品格修养等,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从而确保了管理工作能够达到更高的效率。另外医院管理环境的和谐发展也离不开医院管理伦理的作用,其既适应了社会经济以及现代医院发展的需要,同时也适应了社会伦理,因此医院管理伦理在医院良好形象的塑造以及和谐管理环境的营造上发挥出了不可或缺的作用[8-10]。
2医院管理者关注医院管理伦理的方式
2.1强化培训考核制度
医院管理者在对医院管理伦理进行建设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医院内部所有员工加强伦理教育,而管理者是首要的伦理教育对象。通常而言,医院管理伦理的先进性,能够充分为医院的改革做好相应准备,其既能对不合时宜的观念进行批判,对管理改革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进行论证,同时还能将改革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伦理上进行阐明,从而对人们的模糊认识做出有效的澄清。在医疗卫生事业以及医院发展进步的过程中,医院管理者的作用不可忽视,其承载着医院、医疗卫生伦理建设的推动责任。换言之,医院管理者的道德伦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是医院管理伦理建设的直接性、关键性影响因素。医院管理者的决策权以及工作态度,在制定计划、推动项目建设以及处理医患关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这样一来,医院管理者的道德素养以及伦理水平,不仅体现个人的行为,同时也涉及到所管理的医疗机构的整体道德伦理价值观[11-12]。
2.2加强建设管理制度
在医院伦理学中,医院的规章制度使其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医院管理过程中伦理学的有效结合与渗透。医院规章制度的完善性以及健全性,往往决定着医院的道德水平,而通常规章制度中贯彻了很多的医德原则以及医德规范。而医院管理伦理也是由各项规章制度来限制和规范院内全体员工的道德行为。目前很多医院在对医学伦理学加强建设的过程中,除了需对医疗方面以及行政方面加强建设之外,还需对医德管理方面的制约机制以及保障机制等进行不断的探索。医院通过对各科室、各部门以及工作人员的各种道德行为进行规范,并对激励功能以及约束力等进行增强,对患者个人权益加强保护;狠抓品质管理的关键,将医院管理的脉络彻底理清,从而给建立起了一个综合管理的制度,即以人为本、以岗位职责为关键的管理制度。这样一来医院的医疗程序实现了简约化、和谐化以及规范化,同时缩减了诊治环节,从而大大的增强了医院管理工作的效率[13-14]。
2.3充分发挥伦理委员会作用
在各大医院中,具有二级以上条件的医院,还需对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完善。而该委员会的作用主要是审查科学研究、医疗活动、生物医学研究中的人的伦理行为。在改革和发展现代化医院的过程中,其自身会面临诸多的伦理问题,例如医院及其内部工作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和利益冲突,医院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医院分配制度以及人事制度的调整等,都与医院管理伦理的选择以及导向存在一定的关系。而建立和展开医院伦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则可在一定程度上为一些重大问题的分析、处理以及方案决策等,提供必要的伦理咨询,即能够为制定和研究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意见,这样保证了医院在伦理学的基础上来制定出各种重大决策。通过此种做法,既能够对医院的精神文明加强建设,并有效提高医院管理的水平,同时还能指导医务人员正确制定伦理决策。另外充分发挥出伦理委员会的作用,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医院管理有效实现伦理化,且医院医德医风的建设也可通过全新的角度进行加强,从而在医院管理中以强大生命力凸显出不可或缺的作用,进而有效的保障医院管理伦理达到较高的水平和质量[15-17]。
2.4明确医院伦理建设内容
在医院管理伦理中,卫生职业道德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医院管理者针对医院管理伦理,首先需明确医院伦理建设的重点内容。从狭义上讲,医院人员的品德思想服务语言、医德医风评价、服务效果、医德医风考核以及服务态度等,即指的是卫生职业道德。而从广义上来讲,医院卫生部门的技术操作规范、各行政制度柜长、诊治能力与水平、服务流程、经济效益、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社会效益等,均存在职业道德的具体渗透以及相互牵制,因此逐渐形成了重要的医学伦理学内容。因此在医院管理伦理的展开,就需要将上述因素充分考虑,以确保医院管理伦理的制度性、规范性以及全面性。
2.5加强监测与评价
在克隆技术、基因技术、新材料、新技术应用过程中,也需依据医学伦理学对其加强监督和规范。而在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尸体解剖、动物实验等方面,医学伦理学方面也正在形成或者已有存在一定的规范进行约束。而医院管理者针对这一系列的工作,都需要加强监测和评价,且要积极指导和带动医院的每一位员工严格树立牢固的伦理学意识,并从宏观角度对全院的员工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这样才能确保医院管理伦理获得积极的发展和建设[18-20]。综上所述,通过对医院管理者关注医院管理伦理的方式及其意义的研究,可以看出,在医疗卫生机制不断改革和发展的前提下,加强对医院管理伦理的重视,加强建设医学伦理学,才能将医院的社会价值充分的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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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卫平,焦月英,闫志刚,等.医院管理者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要性认知度调查[J].中国消毒学杂志,2016,33(2):16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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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檀琳.和谐生态伦理视域下的医院文化创新研究[D].西安:第四军医大学,2012.
1.1对人文精神的遮蔽
当一个知识门类获得大学的建制,就意味着它从边缘走向中心。学科制度化进程使得每一个学科都专注于单科的知识生产,力求将知识以规范的形式表达,使其拥有控制的权力,对它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差异进行界定,并将不符合其规范的知识体系均排除在外,从而使得各学科之间树立壁垒。医学也不例外,通过医学学科建制,医学和其他学科之间泾渭分明,这也包含医学和人文学科不断划清边界。学科规训极大地促进了近现代科学的发展,科学赋予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力量,但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问题,其中主要的就是科学与人文相互拒斥与分离。学科规训是知识/权力的结合,使世界按照一种井然有序的方式呈现在人们面前,加深了人们对世界的理解并加剧了对科学的推崇。但与此同时,科学具有唯理取向,强调精确化、规范化和体系化,关注的是范式、理论、技术和方法,在科学关照的世界中,纯粹的工具取向排挤了对生命的关爱,对人的生活关注更多的是一种冷漠的剖析和粗暴的强制。医学属于科学的范畴,科学精神是为了求真,人文精神是为了求善,医学和人文科学都属于“人学”。然而,在现代医学学科规训发展的推动下,人文和医学被界定为两种完全不同的认知方式。在学科规训的影响下,医学与人文分裂,医学人文关怀被边缘化,这导致了医学技术化和医患关系物化。医学更注重其科学与技术方面的精益求精、尽善尽美,却抽离了医学中的价值存在,放逐了医学中的人文情怀。医学教育注重“形而下”的部分———医学知识、医学研究方法、医学手段、医学组织、医学物化的科学成果等,而其“形而上”部分———医学的科学精神、道德、伦理等构建的医学价值体系被遮蔽。
1.2对人文教育的驱离
医学教育的体制化、精细化使得人文教育边缘化,医学教育嬗变成为一种技术训练,关注的只是知识的判定与积累、知识体系的构建、技术操作的训练,漠视学子的价值取向、道德信念、意志品行、内涵修养。在学科规训取得制度化安排的新的情境下,学科规训的方式也逐渐得到改进和完善,变成一种新的、有普适效应的权力技术。正是通过权力技术的推广运用,医学教育不断挤占、排斥人文教育,使其在医学院校中无以立足,难以实现其教育功能、显现教育成效。医学教育在课时安排、课程计划设计、教学方式等方面都显示出对人文教育的排斥。以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人文基础类学科为例,在医学教育中几乎不见踪迹。有的院校将思想教育等同于人文教育,人文类课程仅设有思想政治类课程,过分偏重于人文社会科学的政治服务功能。有的院校即使开设一些文学等选修课程,但因人文主题不鲜明、课程体系缺乏逻辑性、课程开设具有盲目性与随意性、教学手段陈旧、教学方法单一等因素影响教学效果。医学人文交叉类学科如《医学史》、《医学伦理学》、《医学人文学》、《医学哲学》、《医患沟通》、《医事法》等,在多数院校仅是象征性开设,其课程体系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层次性、系统性,并且缺乏明确的考核目标,因此在医学教育中被视为“劣势学科”,很难引起师生重视,难以激发医学生学习的内驱力。此外,医学院校即使开设此类课程,也全然当作一种技术教育(书写、考试、评分),将人文教育归入方法理性、技术理性的藩篱。复旦大学医学院2011年组织的由46家高校参与的一项医学人文教育调查结果显示:88.7%的院校没有专门承担医学人文教育教学和研究的机构,73%的受访者表示本单位没有编著或者引进医学人文教育的相关教材。医学人文教育所受冷遇可见一斑。
医学学科规训致力于医学知识与技术的生产、研究与界定,并不断通过权力技术的运用,对医学中的人文精神进行遮蔽,并在具体医学教育实践中表现为对人文教育进行挤占、排斥与驱离,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人才培养理念。当下医学界技术至上理念盛行,医学主要被定位在技术层面,导致医学技术性和人文性的严重失衡。医学教育注重培养医学生理论知识的积累与技能的提升,忽视了对医学生人格的熏陶和品行修养的塑造,疏离了医学中最为重要的温情与人道。医学教育与人文精神的培育、人性养成相分离,人文教育的发展受到限制。这种人才培养理念对医学生学习与研究倾向、职业道德的理解与定位、自我认知与价值取向等进行负面指引。第二,学科体系与课程设置。学科规训促使医学不断完善自身学科体系。医学院校课程设置上基本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临床见习等,而有关人文、社会、行为科学等课程比例明显稀少,在课时安排、课程结构等方面均挤占人文课程。医学专业课程与人文课程比例严重失调,导致人文教育的弱化加剧。第三,考核与评价。医学学科规训将医学教育的考核与评价制度规范化,对医学基础课、专业课、实验课、见习与实习等均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标准,而人文类科目大多被列为选修课形式,考核要求及标准也较低。第四,学术规范与学术组织。医学学科规训在研究学术的价值、主体及方法等的基础上,制定医学精细的学术规范,并推进其制度化安排,但并未较多涉及医学人文教育。此外,医学教育拥有众多的学术组织,创立许多医学学术杂志,而涉及医学人文类则相对较少,例如,国际上有《医学与哲学杂志》、《医学伦理学杂志》、《临床伦理学杂志》、《医学人文学》等为数不多的期刊,国内有《中华医史杂志》、《医学与哲学》、《中国医学伦理学》、《医学与社会》等以及医学教育类期刊中的一些版块涉及医学人文教育,因此在学术研究、学术规范、学术制度化安排等方面明显逊于医学专业教育,这得人文教育被驱离至边缘。
2医学人文教育改革:突破医学教育学科规训的藩篱
2.1医学教育中人文缺失现象
在现代学科规训制度下,医学生人文知识的匮乏、价值取向的偏离、人文精神的缺失、实践体验的缺席已成为一种现实。医学生缺乏敬畏生命、关爱患者的情感;缺乏毕生奉献医学的敬业精神与崇高的职业道德;缺乏深厚的人文底蕴与良好的沟通技能。近年来我国医疗行业出现的医生职业自尊淡化、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频发等现象,也显现出在医学教育中由于人文教育弱化而引发的不良后果。医学生的人文素质亟待提高。
2.2探索突破医学学科规训的有效途径
“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提出医学毕业生应当具备60种能力,涵括7个领域: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医学科学基础知识;沟通交流技能;临床技能;群体健康和卫生系统;信息管理;批判性思维和研究。这对医学生人文素养提出了明确培养目标,表明培养医学生要使之不但具有精湛的医术,还应具备高尚的医德。因此,应突破医学学科规训的限制,结合医学特色,在医学教育中融入人文教育,使医学教育折射出更加深切的人文关怀。医学人文教育正是适应时代的要求而逐步发展起来的。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现代医学教育不断进行改革,医学人文教育被提出并日益受到各国重视。医学人文教育是跨越医学和人文学科的边界,将医学与哲学、文学、艺术等学科相结合,组建起来的一个学科群,主要包含医学法学、医学哲学、医学社会学、医学伦理学等。医学人文教育的发展源起于19世纪50年代,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医学院校推行医学人文教育的改革,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国外医学人文教育已形成明确的教育目标:树立新的医学观念,全面认知医学与社会;培植道德情感,规范道德行为;依靠人文的知识和方法,发展医学生的临床技能,培养协作精神和社区管理能力。此外,国外医学人文教育在课程设置、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师资配备、评价监督、学术研究等方面大胆改革,取得卓越成效。当代医学人文学的任务和历史使命,是要促进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的交流与互补,丰富与完善医学,哺育医学关爱生命、敬畏生命的人文精神,克服医学和保健服务中的技术主义、拜金主义的影响,复归“医乃仁术”的本来面目,使医学更好地服务于人类,造福于社会。
医学人文教育乃是医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相互交织融合,不可硬性剥离二者的关系。医学教育必须突破学科规训的藩篱,挣脱出医学知识与权力交织的罗网,认真审视对医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然而目前医学生的学习倾向颇具功利性,忽视对文、史、哲、经、法等学科的学习,从而造成通识知识匮乏、沟通技能欠缺、人文内涵浅薄、缺乏创新能力。由此反映出我国医学人文教育弱化、医学生人文精神迷失等问题。因此,针对我国医学生人文素质令人堪忧的状况,医学教育改革势在必行。首先,应该更新教育理念,以“社会的人”为中心来构建医学体系,关注生命的整体,关注诊断技术与人文关怀的统一,注重培养医学生具有良好的诊断技能、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第二,改革医学教育教学实践,改变以智育为中心的医学专业教学计划,对课程进行系统化整体设计,整合优化医学人文教育多层次课程模块,并改革教学形式及教学方法。第三,建立科学的考核与监督机制,将人文内涵、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修养水平等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激发学生提高人文素养的内驱力。第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各专业人才积极开展协作教学,共同研究医学人文相关问题,提升教学效果。努力提升教师人文素质修养,改变工作理念与工作作风,注重人格力量,避免教师人文精神迷失。第五,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培育医学生尊重生命、关爱人类、感悟人生、关注现实的人文精神。营造具有深厚人文底蕴的文化氛围,塑造崇高的现代医学人文精神。
关键词:实习护生职业道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1879(2012)12-0427-02
1护理职业道德的概念
职业道德是指一定职业范围内的道德要求,是人们在本职工作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1]。良好的职业道德是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4个成分构成的,4个成分缺一不可,职业道德的最终指向是职业道德行动[2]。护理职业道德,是在一般社会道德基础上,根据护理专业的性质、任务,以及护理岗位对人类健康所承担的社会义务和责任,对护理工作者提出的护理职业道德标准和护士行为规范,是护士用于指导自己言行,调整护士与病人,护士与集体,护士与社会之间关系;判断自己和他人在医疗、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等实践过程中行为是非、善恶、荣辱和褒贬的标准[3]。社会主义护德是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人道主义,为人民服务为基本护德原则[4]。
2加强实习护生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及意义
护士的职业道德直接影响着临床护理的质量和医疗水平,影响着护理学科的发展与完善。护理人员除必须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外,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护理职业道德表现在热爱护理专业、爱医院、爱病人、严守规章制度、钻研护理业务、保守病人秘密等方面[5];加强护理职业道德教育,使护理职业道德转化为护理人员的内在品质,是医疗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护生的实习阶段是由护生转变为护士的关键时期,在此阶段,护生对护理专业的认识将经历由理性到感性,由理论到实践的转变[6],对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有助于实习护生从心理和行为上顺利完成角色的转变,树立正确的、积极的职业价值观和职业态度,进而指导护理实践。
3实习护生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
3.1服务意识的培养。在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中,医院里无论是管理者还是员工都有较强的服务意识。领导为员工服务,医务人员为病人服务,护士热情、对工作敬业,他们提倡的护理服务理念是“我在为别人工作”,这与国内护士认为“我在为医院工作”的思想大相径庭[7]。日本富士虎之门整形外科病院的第一条院训就是“真心实意为病人服务”[8]。2010年1月22日,我国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活动方案开宗明义地指出:加强医院临床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是深化医疗卫生与体制改革、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举措。要求各医院夯实护理基础,丰富服务内涵,提高护理质量,并将整理床单位、洗脸、梳头等列入基础护理服务规范,彻底改变护理工作中“重专业、轻基础,重技术,轻服务”的观念[9]。由此看来,中国护理事业要进入一个新的发展层面,首先就要使护理服务理念与国际接轨。护生实习期间初次深入接触医院和病人,可塑性强,在此期间,培养其服务意识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可行的。
3.2人文关怀精神的培养。护理人文关怀,这一概念是在20世纪70至80年代西方社会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后现代时期正式提出来的。受当时哲学存在主义与现象学思想的影响,美国精神病学家和内科学教授Engel于1977年首次提出了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在此模式的影响下,护理学者开始反思自身的专业价值、地位及研究领域等内容。美国护理理论家Leininger与Waston,鉴于她们丰富的人类文化学与精神心理学知识背景和专业价值观,分别于1975年和1979年提出“人文关怀是护理学的本质”的观点,并将护理学拓展到以“关怀整体人的生命健康”为本的人文关怀发展阶段。我国卫生部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1020年)》以全国护理工作回忆上明确提出“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将人文关怀融入护理工作中,服务于细微之处、营造关心病人、爱护病人、尊重病人、帮助病人的氛围”。近年来,在护理工作中融入人文关怀已得到普遍的认可,并且在理论研究及临床实践方面都取得了许多新的进展[10]。这样的环境有利于实习护生人文关怀精神的培养。
3.3慎独精神的培养。“慎独”来源于我国古代儒家著作《礼记·中庸》,“莫见乎隐,莫见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是指一个人在独处无人注意的时候,也能够谨慎行事,坚持原则防止出现违背道德的念头和不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11]。“慎独”是护理道德的一种境界,在护理工作中有着特殊的伦理道德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一方面,很多护理工作通常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由护士一个人独自完成的,护士是否具有慎独精神直接影响到护士的职业道德素质水平和护理工作的质量,这就要求护士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守“慎独”原则,另一方面,目前实习护生慎独意识普遍不强,更突显了培养其慎独精神的重要性。
3.4职业礼仪的培养。护理礼仪属职业礼仪范畴,是护理工作者在进行医疗护理和健康服务过程中,形成的被大家公认的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其既是护理工作者修养素质的外在表现,也是护理人员职业道德的具体表现[12]。护理礼仪除具有一般礼仪的基本特征外,还具有护理专业的文化特征,是护理专业行为规范,用以指导和协调护理行为过程中的艺术[13]。有调查发现,88.7l%的医生认为护士职业形象将影响医护质量,19.35%的医生对护士目前职业形象的看法为“一般化”,1.62%的医生认为“不满意”,护士形象状况与病人的需求、医师的期望存在很大差距[14]。而实习护生作为医院的间接组成部分,其职业礼仪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医院形象,在实习阶段对护生进行职业礼仪培养,既可以弥补了护生校内教学方面的不足,又可以提升护生自身素质,维护护生自身和医院形象。
4护理道德教育的研究现状
4.1国外的护理道德教育研究现状。在护理发展史上,从1983年起,就有一门等同于专业课程教育的道德教育课程,之后经过重新考虑,护理道德教育成为独立的一门学科,之前的道德教育课程也在1995年被淘汰[15]。以美国、英国、加拿大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有以下特点:①以医学人文课程为基础,注重实效性。20世纪60年代美国率先对医学教育进行了改革,强化了医学预科的人文教育,并要求医学生进入医学院后,仍要学习医学人文社会科学课程。从20世纪70年代起,美国许多院校开始增设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并得到联邦基金,特别是国家人文科学基金的支持。英国高等教育委员会1978年也建议把心理学、社会学、社会医学、行为医学、伦理学和医学法学等学科列入医学院必修课计划。1999年3月成立的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制定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最低基本要求》,该要求进一步指出,敬业精神和伦理行为是医疗实践的核心,应把“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同“医学知识、临床技能”一样,作为对毕业生“基本要求”所规定的核心能力和基本素质之一。②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医学教育的全过程。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医患关系课程从第2学年开设,贯穿4学年时间,1987年英国的医学院校就将医学伦理学贯穿在整个医学教育中,并在临床见习、实习中按一定时间间隔由医学以外专家进行跨学科的伦理教育。③职业道德教育的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包括讨论会、社会活动、角色扮演等。美国的哈佛大学通过丰富的课外活动来加强医德的课外教学,学校成立了“哈佛医学院道德期刊编辑部”,学生可以就涉及医学道德的话题进行热烈的讨论,并由医学道德教研室为该编辑部提供指导和资助。德国的医学院让学生走进医院,走近病人,开展“关爱生命”义工活动[16]。
4.2国内的护理道德教育研究现状。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护理教育起步较晚,培养目标比较宏观,缺乏具体标准和专业特色,对学生综合素质和核心能力培养方面的具体要求甚少[17],而且目前护理道德教育面临来自市场经济、患者日益增强的维权意识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挑战以及基础教育、护理教育中“重专业,轻道德”的影响[18]。在香港,职业道德准则用于指导护理实践已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没有调查结果来反映香港本科护士对职业道德准则的认知情况[19]。因此,加强我国护理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性和实效性,需不断完善和健全现有的职业道德教育渠道;同时结合本国国情,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医学生职业道德培养的好做法。
5展望
现代护理模式经历了以疾病为中心、以患者为中心、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三个阶段的不断发展,护患关系逐渐从指导-合作型向共同参与型的人本模式转变,作为调整护患关系行为规范的护理职业道德在护理实践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临床实习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是将护生在学校所学理论知识进一步升华的过程,是实现培养高素质护理人才的关键阶段。因此,实习护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也必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本课题通过调查研究实习护生的职业道德教育现状,为进一步加强实习护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提供一定的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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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物学哲学的再定位
费尔巴哈在谈到哲学的改造时说过:“哲学必须重新与自然科学结合,自然科学必须重新与哲学结合”。这是一种“建立在相互需要和内在必然性上面的结合”。〔1〕自然科学构成了哲学的基础, 生物科学是这个基础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同所有其他科学一样,生物科学也深深受到哲学的理论思维和方法的影响。生物学哲学作为连结哲学与生物学的桥梁和中介,对二者的重新结合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学科建设的角度看,这门学科的存在和发展,既须以实证科学知识特别是生物科学的知识材料为基础,跟上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步伐;又要汲取哲学研究的积极成果,适应当代哲学变革的需要。
就学科性质而言,一般认为生物学哲学属于科学哲学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大英百科全书》第15版所列《自然哲学》条目将关于自然的实际特征问题作为实在来进行考察,并分为物理学哲学和生物学哲学两个部门。不过这里对“自然哲学”一词的使用,有别于以往的传统自然哲学,而是“作为对科学哲学的补充”。如所周知,西方科学哲学是以科学为研究对象,主要论述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维也纳学派的创立者M.石里克的自然哲学也是作为一种科学哲学,一种探讨哲理的科学方法。他申明自然哲学的任务在于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自然哲学是一种旨在考察自然定律的意义的活动。在其自然哲学讲稿中关于生物哲学的分析,便是从有机自然现象也一定要由定律来描述这一点出发,来讨论生物学中的机械论与活力论问题。
在科学哲学的发展进程中,除了一般科学哲学,还兴起了特定学科的科学哲学,自本世纪初以来主要是物理科学哲学。传统的科学哲学带有片面的物理主义倾向,认为运用物理方法能够对这个世界作出绝对完全的描述,世界上发生的每一事件均可用物理语言来描述。物理主义最热烈的倡导者、分析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的R.卡尔纳普声言:“如果根据物理语言的普遍性,把物理语言用作科学的系统语言,那么,所有的科学都会成为物理学。……实际上只有一种客体,那就是物理事件。在这物理事件范围内,规律是无所不包的”。〔2 〕石里克也同意物理主义的观点,他仅仅基于量的方面的考虑而得出结论:“对于自然哲学而言,有机体不过就是一些特殊的具有复杂结构的系统,它们被包含在物理世界图像的完美和谐的秩序之中”。〔3〕
传统的科学哲学把研究重点放在物理学的定律和理论上,把它们看作科学的结构和逻辑的范例。之所以这样是有其深远的科学背景的。自牛顿实现了力学中第一次伟大综合,此后,经典物理学的各个分支日趋完善,牛顿的机械纲领左右了近代科学和哲学的发展。本世纪初以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建立为标志的物理学革命,是物理学发展中的重大突破,也是对科学哲学的有力推动。逻辑经验主义的主要代表H.莱辛巴赫所著《量子力学的哲学基础》一书,就是通过对量子力学的科学成果的分析,阐释了他关于知识的性质、客观实在以及因果性等问题的见解。多年来,科学哲学的研究植根于逻辑学、数学及物理学定律,重视对物理理论的分析而忽略了生物学。正如在科学哲学家的视野内,有机生命及其进化只不过是世界科学图景中的一个次要因素;在科学哲学的殿堂中,生物学哲学也是处于比较次要的从属的地位。这种状况只是到本世纪中叶以后才开始改观。随着分子生物学所取得一系列新进展,导致了生物学的革命,生命科学作为最激动人心的科学领域跃居到自然科学的前沿,对现代整个自然科学和哲学的影响也日益显著。由于引入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新的技术手段,现代生物学的研究领域得以向微观和宏观层次不断延伸扩大,并愈来愈趋向系统的复杂性,向揭开物质世界最复杂最高级的系统——大脑的奥秘进军。生物学研究的课题愈来愈带有根本性,当今自然科学的研究重点正在转向研究生命本身。对生命现象的深入探索,增强了人们对生物学的哲学兴趣,并促使科学哲学向新的研究方向转变。在这方面,现代综合进化论的主要建筑师之一E.迈尔作出了开创性的工作,他致力于建立生物学的新哲学,强调这样一种新的科学哲学必须放弃对僵化的本质论和决定论的依附,必须将科学概念加以扩展、不仅包括物理科学的而且还包括生物科学的原理和概念。
传统科学哲学还带有专注于纯科学领域的局限。国外学术界在讨论医学哲学与科学哲学的关系这一论题时,已有学者指出,从历史上看,科学哲学家往往不到自然科学领域外面去寻找对科学的定律、解释和理论的洞察力以确定理论演变的进程,而是将自己限制于纯科学形式中,一直忽视和轻视象工程学、农学和医学这样的应用科学领域。同时由于传统科学哲学仅仅局限于从“内部”考察科学,忽视了科学技术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这种狭窄的科学观不可能得出真正有洞察力的答案。传统科学哲学在研究视野上的这些缺陷,对后来兴起的生物学哲学也产生了某种程度的影响。
固然,科学哲学主要是把科学作为知识体系,对之进行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研究,但是认识的最终目的不是知识本身,而是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对科学的哲学反思也不能脱离它所固有的实践本性。在科学、技术和社会走向一体化的现时代,尤有必要拓宽科学哲学的领域,开展实用性的或应用性的研究,并将科学哲学研究同科技发展的社会研究结合起来。作为实用科学的农学和医学与作为基础科学的生物学之间的联系极其密切,它们都属于生命科学的范畴。在生命科学哲学领域内,理应包括对这些应用学科的理论和实践的哲学研究。以分子生物学为依托的生物技术,将成为医学和农业科学的主导技术,并将引起医学革命和第三次农业革命。生物技术的“每一个创新,每一个技术妙举,每一个概念上的困难的解决,都使得需要一种确定的生物学哲学变得更加显著,并且目前正在朝向这个目标发展”。〔4〕
21世纪将是生物学世纪。可以预期,未来世纪生命科学的巨大进展及其革命性变化,必然要求生物学哲学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无论从理论框架到研究内容到论题范围都要有所突破。要尽力吸收、消化生命科学的最新成就,以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作出新的哲学概括,提出新的理论观点及发展生物科学技术的战略选择,这些可谓生物学哲学学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2 拓展和深化生物学发展新形势下的生物学哲学研究
以下试从生物科学发展的规律性、生物学规律与物理规律的关系以及生物学规律与社会规律的关系三方面谈点浅见。
(1)“自然科学现在已发展到如此程度, 以致它再也不能逃避辩证的综合了”。〔5〕恩格斯在上个世纪80年代作出的这一论断, 揭示了辩证思维对于了解科学事实的辩证性质的必要性,这也为后来自然科学本身的发展所证实。
近现代自然科学发展的趋势是由经验分析进到辩证综合,这在生物学的发展中表现得十分明显。自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起,在生物学范围内开始出现一些学科的综合趋势。早期的两大综合,一个是以胚胎学为中心,将之与细胞学、遗传学和生物化学综合起来,形成统一的发育观点;另一个是以进化论为中心,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与群体遗传学相结合,发展为一个有巨大阐明力的学说,即现代综合进化论。进化的综合范式取得了富有建设性的成果,如迈尔所说,是在有关的学科之间找到了一种共同语言并澄清了许多进化问题和作为其基础的各种概念。但是这一范式仍是不完善的,还有不少尚未解决的问题。它不仅受到一些批评家的非难和质疑,就是在达尔文主义者之间也依然存在某些意见分歧。更完全的综合始于本世纪50年代中后期诞生的分子生物学,它是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和遗传学等学科相互融合的产物,其主要目标之一是试图将大量的生物功能与分子水平上发生的事件联系起来。分子生物学的核心——分子遗传学,在信息大分子的结构、功能及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来研究生物的遗传与变异。按照生物学史家G.E.艾伦的说法,J.沃森和F.克里克的工作,把信息学派、结构学派和生化学派对遗传(甚至扩展到整个生物学)的问题的研究统一起来了。作为一个新的遗传学范式,分子遗传学的范式补充和修正了(不是取代)进化综合范式,推动了关于进化过程中基因的变化和调节机制等问题的研究。着眼于分子水平上的进化的中性学说同着眼于表型进化的自然选择学说,也应看作是一种互补关系而非互相否定。现代分子生物学在进化研究方面的认识成果向人们昭示,一种完整的进化理论的建立,期待着传统的进化生物学与分子生物学实现新的综合。更进一步看,生物进化是种系发生和个体发育的辩证统一过程,对进化的深层认识,必须解开发育之谜这个世纪难题,以阐明个体发育中基因在多层次水平上的程序控制机理。由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与遗传学的结合,把发育生物学推向前台,将成为21世纪生命科学的新主角。据中科院未来生物学预测研究组预测,在分子水平上使遗传、发育和进化的统一成为可能,这将是未来生物学的主要理论任务之一。由这三者统一所导致的理论大综合,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从哲学认识论和方法论上对之进行理论概括,也应成为未来生物学哲学的主要理论任务之一。
“分久必合”。生物学中的这种综合趋势还在继续。一些生物学家预言,面向21世纪的生命科学,必然是各学科相互渗透与相互交融的“大生物学”时代。“大生物学”要求辩证地综合与不同组织水平相关的各门学科所积累的科学事实,建立起一般的生命理论,发展统一的生物学原理。多种学科的综合,反映了生物现象的相互联系和科学概念、方法论准则的统一。结合生物学认识发展的内在逻辑的考察,对生物学理论的相互关系(特别是理论的概念结构之间的转换、理论范式的确立和更替)进行哲学分析,能为我们提供有关生物科学发展规律性的新的认识。
(2)在生物学哲学的讨论中, 争议较多而且也是悬而未决的一个理论问题是关于生物学的自主性问题。具体言之,生物学的概念与规律能否在某种意义上“还原”为物理学和化学的概念与规律?生物学家运用的解释型式(例如历史的解释或目的论的解释)在物理科学中是否相宜?在生物系统中显示的某些现象是否也在无机系统中显现或有重大差异?等等这样一些有关生物学和物理学的联系究竟是什么的问题, 被A. 罗森伯格称之为“生物学哲学的中心问题”(《生物科学的结构》)。根据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而形成了“自主论”与“分支论”两派泾渭分明的理论观点。这种分野在历史上的表现形式是活力论与机械论的对立,在现代则主要是所谓反还原论与还原论的争论。
从本体论方面说,讨论物理化学的实体和过程是否构成所有生命现象的基础,这实质上就是高级运动形式与低级运动形式的相互关系问题。如果把生命运动形式同物理化学的运动形式混同起来,甚至完全否定生命运动在质上的特殊性,这种本体论上的极端还原论倾向在哲学上和生物学上都是不可取的。相反,如果把生命运动的独特性绝对化,忽视其与其他运动形式之间的包容关系和发生学联系,这种倾向同样是不可取的。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运动形式观为指南,依据科学认识的新成果,将能通过阐明生命运动和低级运动形式存在的联系和连续性而更深入地揭示其本质。
从方法论方面说,在生物学中通过把复杂现象分解为更为简单的组成部分进行研究,最终在物理化学层次上——分子层次上——作出说明,这也即还原论作为方法论的功能。分子生物学正是运用物理化学的还原方法来分析生命活动的基本过程,才获得了划时代的成就。这被誉为还原论的胜利。但是也要看到,生物学中还原方法的应用是有其局限性的。研究表明,生物体是一个多层次的、有组织的、结构复杂的系统,其中各个组成部分和整体具有多方面的相互作用。生物体的整体性不能建筑在来自于各个部分的分子碎片之上,分子参与组织的整体,它们的转移和复制是整体的全部功能的结果。本世纪下半叶以来系统科学和非线性科学的发展,为探索生命系统的复杂性提供了新的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还原论方式的自下而上的决定原则即较低层次决定较高层次的原则,同系统整体思维方式的自上而下的决定原则即较高层次决定较低层次的原则,二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它反映了部分与整体的辩证法。合理地结合这两种决定原则,应是生物学进一步阐明生命机制及其规律性的研究战略。
(3)在当代, 从自然科学奔向社会科学的强大潮流已成为不可遏止之势。由于生物学革命对自然和人类社会生活产生的广泛影响,凸显了人的自然基础和社会基础的统一问题。与此相应,生物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性研究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加拿大哲学家M.鲁斯在其《生物学哲学》一书中宣称,未来的社会科学将和生物学结合起来,社会学将把生物学的成果包括在自己的理论中,研究这种结合会提供许多有意义的东西。从现代生物学的发展可以看到,生物科学领域的一些学科(如遗传学、动物行为学、生态学等)与社会学、人类学、伦理学、经济学及政治学等学科的渗透、融合,不仅加深了人们对自然界和人类自身的认识,同时也启迪了对生物学规律和社会规律二者相互关系的哲学思考。如生态经济学作为生态学与经济学交叉发展起来的一门边缘学科,主要是阐明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生态经济系统运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而生物政治学则旨在用生物学的概念、原理和方法来研究政治行为,借以探索社会政治生活的本质及其规律。在横跨生物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众多交叉学科中,1975年由美国动物学家E.威尔逊在其巨著《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中所倡导并加以重新解释的社会生物学引起了很大反响。这是一门系统研究一切动物(包括人类在内)的社会行为的生物学基础的学科,其核心在于承认基因是遗传和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一切社会行为均有其特殊的遗传结构。威尔逊和C.拉姆斯登还进行了更为广泛的概括,在他们所著《基因、理性和变化》(1981)中提出基因—文化互作进化论,认为整个人类文化领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遗传控制。学术界对社会生物学褒贬不一,围绕它所提出的人类行为的遗传决定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这场争论远未完结,它所涉及的生物进化与文化进化的关系、社会生物学的哲学意义以及如何正确评价这一学说等问题也是生物学哲学研究的课题。
生物学与社会相互作用的一个引人注目的方面,表现为生物技术研究对伦理观的冲击和基因工程的社会控制及其伦理调节。生命科学技术的进步,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引发出许多社会伦理问题,向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提出了新的挑战。举医学领域来说,由于医学技术以人作为直接作用对象,它所引发的伦理问题更为突出。自本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国外医学界关于死亡标准、器官移植、安乐死、重组DNA 技术以及人工生育技术种种问题的伦理学争论,无不反映了传统伦理观的困惑和人类面临的伦理学上的选择。在当代新科技革命条件下,随着生物高技术的发展,不断涌现出新的伦理道德难题。被称为生物学领域的第一“大科学”的人类基因组工程,无疑会深化人类对自身结构的认识,但这项研究也将面临与伦理观念相悖的严峻形势。例如,由检测基因产生的侵犯个人健康隐私权问题。当今在世界范围内受到广泛关注的克隆绵羊“多利”的出世,更是激起了一场有关其应用前景和伦理意义的大争论。人能否克隆?在人身上重现这一成就或者创造新的生命形式(如人兽混合体)是否合乎伦理?未来的生命科学技术怎样与社会协调?是否应该着手进行人种改造的选择?站在生物学哲学的高度,我们将如何回答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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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百年;天人合德;研究述要
“天人合德”问题研究从属于“天人关系”与“天人合一”。“天人关系”是中西哲学共同探讨的主题,是对人与世界关系的整体认知和把握;“天人合一”则是中国哲学对“天人关系”所作出的符合中国文化特质的回答,在解释人与世界的关系状态时,中国文化以“天人合一”为基本特征。而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方面,“天人合一”则表现为“天人合德”,是中国传统伦理文化最核心的理念和最基本的特征,由此被学者广泛关注。现对百年来“天人合德”问题的研究脉络、主要内容、存在不足和未来走向做一概述。
一、“天人合德”研究纵览
虽然国内以“天人合德”为题的文章和专著在1995年才开始出现,但近世对其进行的系统研究应该肇始于上世纪30年代,至今约有百年的历史。根据学者对该问题研究的深度与广度进行划分和整理,大致应该经历四个发展阶段。
1.“天人合德”研究的发轫萌芽期(20世纪初的50年间)
这一时期,“天人合德”研究是以“天人合一”研究为背景的。20世纪初,中国哲学面临着巨大的变革,学者们在近代西学的影响下审视着中国哲学的思想观念,其中代表人物严复利用自然科学的进化论考察“天人之辨”①,传统儒家所论证道德本原、心性修养等问题受到冲击。1920年代始,面对工业文明的现代性对中国人道德的影响,新儒家力图在中国恢复“天人合德”的永恒价值,并以此为基础吸纳、融合、会通西学重新建立并阐释儒家的人文主义。经由梁漱溟、熊十力、冯友兰、牟宗三等人的努力实现了道德本体论与道德形而上学问题的研究。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和《新原人》中均阐明“天人合一”
就是人与宇宙的和谐为一,从根本上而言是一种人生境界的求索问题。与此同时,张岱年先生也在《中国哲学大纲》中指出,天人合一是人生的最高理想,进一步阐发了儒家“天人合一”的人文主义内涵。金岳霖先生在其英文论文“Chinese Philosophy”,in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中进一步指出“天人合一”的命题是中国哲学的主要特征。成为对自以来所产生的道德变迁的有力回应,也为后世学者进一步关注“天人合德”问题做好了理论准备。
2.“天人合德”研究的独立形成期(20世纪70、80年代)。
20世纪60年代,以刘节②先生为代表阐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天人合一”的实质,引起了吴宏福、李锦全等学者的批驳,认为“天人合一”问题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将其简单的理解为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错误。此后的30年间,学者们为了解决“天人合一”的实质问题,而将研究视角置于“天人合德”之上,开创了“天人合德”研究的独立形成期,但依然没有出现专门性成果。张岱年③在冯友兰的基础上认为天人合一是多维度的,而“天人合德”则是与中国文化气质最契合的。可以说,这个时期,学者们已经关注了“天人合德”的特质,问题在于对“天人合德”的研究依然依附于“天人合一”,并没有特别凸显其人学意蕴。然而,这个时期的研究却在不断拓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学者们已经形成了关于“天人合一”研究的多重视角,包括文化心理(李泽厚为代表)、社政治伦理(黄开国为代表)、历史学(江淳为代表)等。另外,对中国传统历史发展阶段和代表人物的“天人”思想进行研究也是这一时期的主要研究方式,其中多为先秦儒道和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思想研究,代表人物有葛荣晋、张立文、冯禹、李宗桂等人。
3.“天人合德”研究的全面发展期(20世纪90年代)。
20世纪90年代后,“天人合德”问题研究进一步深化,学者们逐渐突破在“天人关系”“天人合一”的视阈中研究“天人合德”,这一讨论源自于钱穆先生在《中国文化对人类未来可有的贡献》中的思考,激起了学界对“天人合一”实质的探讨,从而突显出“天人合一”的道德化、政治化、伦理化面向即“天人合德”。此后,研究目标逐渐明确,哲学、伦理学研究视域也渐趋集中,“天人合德”作为儒家伦理道德文化的重要内容已取得共识,并在80年代初我国哲学界开始的主体性问题讨论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拓展。张世英的《天人之际――中西哲学的困惑与选择》(1995),陈江风的《天人合一:观念与华夏文化传统》(1996),任继愈的《天人之际》(1998),朱立元的《天人合一:中华审美文化之魂》(1998)等著作相继问世,其中都对“天人合德”思想进行了专题性研究。肇始于葛荣晋的文章《儒家“天人合德”观念与现代生态伦理学》(1995),大量以“天人合德”为题的文章相继出现,并对其起源、历史演变、实质、内容以及文化地位和现实意义都展开了讨论。这一时期关于“天人合德”研究的主要特征在于学者们逐渐在中西哲学比较的视阈内或借助现当代西方哲学的研究方法进行研究,代表人物有李存山、张志伟、任剑涛等人。可以说,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人对“天人合德”的研究无论从问题意识、研究角度、理论深度以及方法运用上都进一步深化,“天人合德”思想进入了全面发展期,10年来共发表关于“天人合德”研究的文章1406篇。应和这个时期的发展特点,产生了《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和《中国文化》两个专门性期刊,学者们以此为阵地各抒己见,进一步推动了“天人合德”研究的发展。
4.“天人合德”研究的深化应用期(2000年至今)。这一时期学者们继续探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产生的有关“天人合德”问题。对起源问题(周桂钿、汤一介、杨国荣),历史演变问题(张立文、陈来、章启群),实质内容问题(宋志明、洪修平、赵馥洁、王文东),历史地位问题(季羡林、薛富兴、高书文、张怀承)的研究都进一步深入。学者们愈加重视“天人合德”思想的现实应用,面对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挖掘传统“天人合德”思想的现实意义。许启贤、林俊义、胡伟希、刘学智、邵秦、方克立、肖巍、刘立夫、王新建、乔清举、李宗桂等都集中探讨“天人合德”对生态环境的意义;周桂钿④则以“天人合德”为中心探讨当代社会的价值观建设问题。研究成果日益增多,并不断深入,湖南师范大学张怀承教授关注“天人合德”的内在机理,徐春根(2007)的《论“天人合一”思想的内在逻辑前景》和苗润田(2010)的《本然、实然与应然――儒家“天人合一”论的内在理路》也是这部分研究的代表作。与此同时,“天人合德”问题也受到了西方汉学家的广泛关注,杜维明、安乐哲、余纪元、孟旦、罗哲海、鲍吾刚、葛瑞汉、本杰明・史华慈、阿尔伯特・史怀哲展开的激烈讨论与国内学者的探讨相呼应,“天人合德”思想研究不断深入,成为研究中国思想及文化的重要课题。
二、“天人合德”研究横向展现
综观国内学者对“天人合德”思想的研究,已走过百年的历史,研究成果蔚为大观,具体分析,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天人合德”的实质及理论内容研究
“天人合德”的实质就是对“天人合德”从根本上解决什么问题的思考,对此学界主要存在两个研究视角。其一,对“天人合德”作中国哲学视角的界定,张世英⑤、李存山⑥、蒙培元⑦、杨国荣⑧分别从主客合一、人与自然合一、天命与主体自由合一三个方面阐述“天人合德”的实质;宋志明⑨、苗润田⑩、沈铭贤B11、惠吉兴B12、杨国荣B13观点比较一致,均认为“天人合德”意味着人的实现与超越;洪修平B14则更明确地指出:“天人合德”的研究就是中国传统人学研究。其二,从中国伦理道德文化的视角界定“天人合德”的实质。如牟宗三、徐复观、唐君毅、张岱年进一步阐明“天人合德”符合中国伦理道德文化的人学特质;杨维中B15、陈瑛B16、张怀承B17则在“天人合一”的基础上,阐述“天人合德”作槁桌淼赖旅题的实质,均有效地回应了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学界对天人之学做出的西方哲学式的思考。对于理论内容,一般学者都在“天”“人”两个范畴基础上诠释“天人合德”的内容,学界通常将“天”概括为“自然之天”与“多意义之天”B18 ,而“天人合德”之“天”作为德性之天,则争议较少。对于“人”,有陈伯海的人之三种B19,林俊义的人之五义B20,季羡林B21、蔡仲德B22、蒲创国B23的人有凡圣之别。”1993年季羡林发表《天人合一新解》,用人与大自然的关系解释天人关系,激起了学者们的广泛讨论,任继愈、王正平、李慎一、钱逊、李存山、蔡仲德等人先后在《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发文阐述“天人合德”是“天人合一”的重要方面。此后学者对“天人合德”内容的研究日益丰富。王文东B24 从“天”的视角阐述人的价值诉求,赵馥洁B25着重阐述《易传》中的天之四德;柴文华B26从人类学的视角将其内容界定为“道德人类学”“自由人类学”“神学人类学”和“自然人类学”。学者们虽天德、人德分而论之,但却以此来呈现“天人合德”内容的全貌。
2. “天人合德”的起源及发展阶段研究
作为语词的“天人合德”,其明确表述在《易传》中,“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B27,对此学界未有争论。而“天人合德”作为一种思想,其起源则观点不一。张岱年从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出发认为“天人合德”思想产生于西周B28,这一观点得到李泽厚、葛荣晋、陈来等人的广泛认同。张世英B29、李慎之B30以理论的完整性为标准分别认为,“天人合德”思想起源于孟子和董仲舒。更有大部分学者从哲学、文化学意义上探讨“天人合德”的起源,目前主要有以李泽厚为代表的文化心理起源论,以牟宗三为代表的哲学本体意义的起源论,以熊十力为代表的心性起源论,以当代学者刘绪义为代表的历史生成起源论和杨建祥、杨国荣所主张的道德由天至人的道德义务起源论等。“天人合德”思想的历史久远,对这一问题的沉思从古至今从未间断,蕴含在历代哲学家提出的关于天人关系的思想当中。章启群用思想史的逻辑推延“天人”如何“合德”,提出了“天人合德”由上古、殷商、西周至子思、孟子、宋明道学比较完整的进路。B31这一观点得到学者认同、引用并推介。也有学者从哲学、伦理学的角度对“天人合德”进行划分,最早应为现代新儒家学者方东美B32,将“天人合德”融入到中国思想发展的大脉络中,从儒道佛三家思想中解释宇宙论、本体论、伦理道德学说;此后,学者们沿用并发展这种学术研究思路,如苗润田的天人关系三段论B33;张世英B34的主客关系三段论;陈来B35的宗教、人文、伦理三向度等。
3.“天人合德”的地位及现实意义研究
早期“天人合德”的地位研究比较笼统,章太炎认为其仅是人类对天人关系的一种思考;张岱年提出疑义,主张对传统“天人合德”思想进行科学分析。20世纪90年代,关于“天人合德”历史地位和现实意义的研究大幅度展开。任吾心指出个人同社会道德,现实政治与政治理想的关系是正确解释天人学说,理解天人关系的根本。B36之后,诸多学者如沈铭贤B37、薛富兴B38、陈瑛B39、张怀承B40、高书文B41进一步拓展并认同“天人合德”在中国哲学与中国伦理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但也有学者如张立文B42、程宜山B43、张世英B44不主张过分抬高“天人合德”的地位,坚持在“天人关系”的整体以及在人类思想发展的大视野中对“天人合德”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天人合德”现代意义的探讨主要表现为“天人合德”对伦理道德世界构建的意义和对自然生态的作用两个方面。李泽厚重视“天人合德”的道德形上意义;宋志明重视其价值理性。学者们将“天人合德”作为一个系统的整体,认为其价值和意义应该是周全的。“天人合德”也被应用到医学、文学、文化学、美学、伦理学等不同的学科领域。其中,现代价值凸显在生态伦理学中,徐春根B45、葛晨虹B46都尽力考察“天人合德”思想的现代生态学意义。但亦有学者方克立、肖巍、刘立夫、刘学智对此持反对意见,认为“天人合德”有着更为恒久的人文意义,双方产生分歧的关键还在于对“天人合德”本质的认识不同。
三、“天人合德”研究的特征及未来走向
以上所述,乃百年来中国学者对“天人合德”所作研究的主要成果和基本观点,基于几代学人的努力,规模可见一斑,也足可证明“天人合德”在中国哲学和中国文化研究中的重要地位,综合考察,一个世纪以来关于“天人合德”的研究具有如下特点。
1.“天人合德”研究具有复杂性,在很多问题上都莫衷一是。
从20世纪初,严复的人类社会天演论激起的新儒家对传统人文主义与心性学说的维护;20世纪60年代在天人关系的自然性基础上产生的“天人合德”的伦理道德意义的讨论;及至20世纪90年代关于“天人合德”内容的诠释、历史阶段、文化地位和现代价值的理解以及研究视域的选取和研究方法的选择都一直争论不休,并没有形成确定一致的结论。长期以来,“天人合德”研究都未形成专门性的研究成果,隶属于“天人关系”“天人合一”的研究中,厘清“天”“人”的内涵,在此基础上确定天人关系的伦理维度,并将“天人合德”作为中国伦理文化的特质进行思考首先成为学者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天人合德”研究的多维面向。
2.“天人合德”研究具有现实性,关注现实社会,关切现实生活。
“天人合德”是中国哲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地位,探究其内涵和实质,不仅有助于呈现中华儒家道德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进一步深解中国文化尤其是中国哲学的精髓;更是关涉中国、乃至人类社会的重要问题,这也是相当一部分学者着力论述的内容。20世纪初,国人的思想极具动荡,国门大开,西方思想和科学技术的涌入,促使人们重新理解和论证人以及人类社会,知识分子也在为重塑中国人的生活世界和精神空间曲枕而思,“天人合德”作为中国文化的根本面临着去与留的挣扎;20世纪60年代,受西方宇宙自然观的影响,“天人合一”被天人的自然关系片面化,“天人合德”的人文意义被遮蔽,所以在宇宙观的大格局中论证“天人合德”的人学意义又成为学者们探索的主题;之后的40年中,伴随着改革开放,中国人的思想世界全面开放,“天人合德”研究在理论上蓬勃发展,同时也是在当代社,人们对精神世界遭遇的问题所进行的应对和思考。进入21世纪,人类的伦理精神世界呈现出贫弱和匮乏状态。人类文明进步的内涵由科技发展、经济繁荣取代了伦理理想的确立和伦理生活的完善,由此,学者们致力于“天人合德”的生态学意义,发展出了人与世界的全面和谐发展的理念,“天人合德”再一次进入广阔的研究空间当中,伴随着国人思想从封闭逐渐走向开放,蕴含着学者们对现实社会的殚精竭虑,更是百年来“天人合德”研究不曾变异的主题。
3.“天人合德”研究有待深入,具有广阔的研究空间。
时至今日,“天人合德”研究已成规模,但并未终结,依然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这也是“天人合德”研究的魅力所在。从宏观而言,在中国有没有哲学的讨论下,“天人合德”问题如何定位?“天人合德”是否是哲学问题,如何回应近世以来中西学界对“中国有思想,但没有哲学”的疑义?在中西文化融合的背景下我们如何完成“天人合德”的哲学研究?时下学者多受西方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影响,对“天”与“人”进行划分式研究,而将其作为整体进行研究的成果较少。另外,“天人合德”既是历史的存在,更是观念的存在,具有过程性和生成性,目前学界研究大多呈现了“天人合德”作为思想观念的历史发展脉络,但其作为一种文化因子如何贯彻于中国文化的发展历程,如何对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发生作用,其内在机理是什么?却是一个日显重要的问题。总之,百年来“天人合德”研究多在“天人合一”的范畴中进行,对“天人合德”进行专门性研究占比较小;中国哲学视阈的研究较多,跨文化视角的反思较少;事实性的还原较多,动态性的过程式研究较少。
基于“天人合德”问题研究现状的分析,可以对其研究走向做出如下预测:首先,“天人合德”将逐渐形成系统的哲学研究视域。黑格尔对儒家“道德哲学”的界定,引起了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的百年之争。“天人合德”问题是不是哲学问题暂且不论,但若使其面向世界,就必须拥有中西双重的哲学思维模式,并形成系统的哲学研究视域。其次,“天人合德”研究将采取崭新的研究范式。“中国哲学科学化的关键在于科学方法的运用”B47 ,21世纪初中国哲学界高度重视中国哲学研究的方法论,中国哲学“援西入中”,用西方哲学的研究方法(诠释学、现象学、发生学等)来解释和建构中国哲学,由此中国哲学可能面临被“格式化”的危机,所以部分中国学者坚持“中”为主,“西”为宾。B48鉴于此,无论如何中国哲学都不能故步自封,必须适时改变,不断寻找适应当前研究实际和中国哲学本身特点的研究方法。最后,“天人合德”研究将进一步实现文化共享。在中西文化交流与共融的背景下,“天人合德”研究应该将中西文化作为两种有差异的资源,借鉴西方的经验、理念和研究方法,呈现并发扬中华伦理道德文化,发挥中化文化对世界文明独有的价值与意义。而今,我们已进入了文化研究的多元时代,对于“天人合德”,只有不断革新,不断创造,用新观点去审视,新方法去塑造,这一问题才有生命力。
【 注 释 】
①严复:《严复集》第4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
②刘节:《中国思想史上的“天人关系”问题》,《学术研究》1962年第1期。
③B28张岱年:《中国哲学中“天人合一”思想的剖析》,《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1期。
④B27周桂钿:《释“天人合一”――兼论传统价值观的现代意义及其现代转换》,《山东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
⑤B29B44张世英:《“天人合一”与“主客二分”》,《哲学研究》1991年第1期。
⑥李存山:《中国古代的天人观与主客关系论》,《哲学研究》1998年第4期。
⑦蒙培元:《“天人合一论”对人类未来发展的意义》,《齐鲁学刊》2000年第1期。
⑧杨国荣:《作为价值观的天人之辨及其多维向度》,《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3年第4期。
⑨宋志明:《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学习与探索》2009年第3期。
⑩B33苗润田:《本然、实然与应然――儒家“天人合一”论的内在理路》,《孔子研究》2010年第1期。
B11B37沈铭贤:《从“天人感应”到“人天感应”》,《哲学研究》1997年第10期。
B12惠吉兴:《思孟学派天人合一归旨》,《东岳论丛》1988年第5期。
B13杨国荣:《意义的追寻――意义与人的存在》,《哲学动态》2009年第9期。
B14洪修平:《论儒学的人文精神及其现代意义》,《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
B15杨维中:《论天人之辩的伦理意蕴》,《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