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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工作汇报精品(七篇)

时间:2022-10-14 09:55:4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妇联工作汇报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妇联工作汇报

篇(1)

努力为妇女就业牵线搭桥

-------县妇联再就业培训工作汇报

2006年6月8日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市劳动局、市妇联等11个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此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配合就业局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我们妇联组织从关注女性就业为切入点,紧紧围绕“中心”建设,积极组织妇女技能培训,引导、扶持妇女创业,努力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加快妇女服务阵地建设,以提高妇女的就业水平。为此我们很抓了培训中心建设,并以搞好培训和落实就业单位为两个突破点,为她们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寻找就业单位,使广大妇女通过技能培训找到自己合适的就业岗位。下面我们就工作的开展情况做以简要汇报。

一、以中心建设为主线,强化内部管理

乐亭县巾帼家政培训中心自2005年4月成立以来,经过一年的努力,中心以初具规模,各种教学设备齐全,功能完善,师资力量比较雄厚,并且具有严谨的教学态度和较高的教学素质。中心围绕所设的家政服务专业课程,针对社会需求及学员要求,开设了《家庭保洁》、《下水道疏通》、《月嫂》、《中老年人家庭护理》、《养花知识问答》、《奶牛养殖》、《社交服务礼仪》等课程,结合理论课程组织学员实地参观学习等,使参加培训的学员学到了一技之长,为他们立足社会、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受到了广大学员及全社会的一致好评。去年一年,培训中心共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女劳动力等学员近1000人次。

对于中心的建设情况,单位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以实现教育思想现代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和学员素质优良化为管理目标,按照《民促法》,中心不断优化育人环境,科学规范管理,制定了《学校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办学发展规划》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领导班子统一思想,带头学习,认真负责,严格制度,使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了开阔视野,拓宽教学思路,学校领导多次到北京等地参观、考察、学习。根据社会用工信息设置相应的家政服务专业课程,组织教师定期业务培训,并组建成立了家政服务培训教学评价小组、教师考核工作组、学员评价及管理工作组、课程设置及学生选课指导工作组,各小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保证了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全面、系统的制定了《年度教学计划》,从根本上改变了任课教师的教学观念。

去年,学员大部分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女剩余劳动力,虽然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一定的专业技术,但在家政服务专业技能上基本是空白。根据这种情况,中心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思想与业务等方面的学习与交流,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领域,使教学思路适应变化的需要,更好的全面完成了学员培训计划。在教学过程中,老师根据不同学员的不同专业基础因人施教,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有意识地引导学生溶入社会实践,积极为参加培训的学员联系用人单位,为他们铺就业路,搭就业桥。

二、丰富授课内容,做大做强"妇"字号家政品牌。

按照上级妇联要求,针对就业需求和学员要求,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课程,必修课为《职业道德》、《劳动法常识》和有关的再就业优惠政策;选修课包括家政服务的多项技能培训,主要有:中老年人家庭护理、科学看护婴幼儿、如何当好月嫂、家庭保洁、钟点工及疏通下水道等。今年我们又新增择业观教育、服务礼仪、社交礼仪等课程,围绕"家"字做文章,不断丰富授课内容,准备聘请北京教授、唐山、县农口部门专家授课,采取集中培训为主,自学、参观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出一批懂家政知识、知家政礼仪、能家政服务、长家政技能的月嫂、宴嫂、护嫂、洁嫂、厨嫂。

三、灵活培训形式,搞好岗前培训的新突破

为使参加培训的学员真正学到一技之长,为他们立足社会、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实现自身价值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不断拓展培训领域,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授课与参观相结合,改变那种单纯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课的传统模式,在理论授课的同时,加大外出参观学习的课时;二是学习与应用相结合,把培训时课堂上老师讲的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以便牢固掌握,避免"纸上谈兵"的培训方式;三是集中授课与自学交流相结合,使学员更好地把教师传授的知识稳固掌握,给其自学交流的机会,让他们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为此,我们选树了一批下岗再就业明星,为打响"妇"字号家政品牌,我们建立了"妇"字号基地,组织学员参观考察,到下岗再就业明星李述静、张建侠、申素英等创办的华烁公司、御名园食府、远大瓦厂和大学毕业自寻创业路的陈杰的海水孵化养殖场等民营企业进行现场参观,通过理论授课、现场参观、典型教育,进一步转变学员的择业观,使他们尽快适应形势需要,勇闯就业路,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四、开展定单定向上岗,落实就业上岗的新突破

培训是手段,就业才是目的。我们还立足职能,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在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使参加培训的学员学到多种技能的同时,我们注重就业实效,积极帮其联系就业单位。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采取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等多种灵活的就业形式,广辟就业渠道,早日实现就业。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措施:

一是积极与县再就业局、人才市场配合,举办就业洽谈会,为学到一技之长的学员搭就业桥,铺上岗路。

二是与县内外多家合资、独资企业建立用工供求关系,发展订单定向上岗,有针对性地培训专业人才,安排学员就业。为此,我们专门走访了唐山中厚板厂,恒安薄板厂,汽车零件厂以及承启大酒店、信达集团和远洋宾馆等就业需求量大的企业,并与这些企业挂钩,为他们急需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签定劳动就业合同,使下岗失业人员通过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争取早日走上就业岗位。

三是延伸就业渠道,组织县内优秀女老板、女经理,建立"妇"字号基地,以典型人事影响学员,使他们树立敢闯市场的信心和决心,激励他们不断开阔视野,转变观念,积极寻找新的就业门路,建新岗、立新业。

篇(2)

一、抓宣传教育,在提高妇女素质上狠下功夫

一是以“五五”普法启始年和妇女“法制宣传年”为契机,在全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村庄、进社区、进学校、进公共场所、进家庭活动。年内将进行100场次与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层层培训法律骨干,做到级级有懂法律的专业人员,村村有法律明白人,家家有了解掌握法律知识的成员。二是把“八荣八耻”教育和妇女“四自”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评选活动,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尊敬赡养老人、科学教育子女、夫妻相互忠诚,在全社会倡导人人遵纪守法讲文明、家家尊老爱幼传美德、户户友善互助倡和谐。三是依靠新闻媒体建立“妇联维权发言人”制度,每年从“妇女维权法庭”审理的案件中跟踪二、三件具有社会影响的大要案,以获得“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抓排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狠下功夫

一是加强与公、检、法、司、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家庭暴投诉站、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和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积极维护受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健全基层妇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摆上妇联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妇联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健全完善村组两级妇女矛盾纠纷调处网络,在全市推广铜山县柳泉镇每十户推选一名信息员、一名调解员的成功经验,组织村妇代会主任、十户联调员和巾帼维权志愿者主动深入居民小组及家庭排查矛盾纠纷情况,对摸排出的“问题家庭”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及时调处,定期回访。建立村(社区)信息员台帐,连同排查出的“问题家庭”台帐一并上报县(市)区妇联,对有重大隐患的“问题家庭”及时上报市妇联,指定专人跟踪调解,做到排查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把我市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民转刑案件的发案率压降到最低限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县、镇妇联系统网络,完善领导专家接待日、重大报告、统计分析、工作目标考核四项制度,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上访妇女的宣传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工作。

三、抓平安创建,在示范带动上狠下功夫

一是在全市开展争创“零家庭暴力村(社区)”、“无无理上访妇女镇”、“无妇女犯罪镇”活动。二是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道德水平为重点,以创建平安、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为目标,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从自身做起、从自己家庭做起,积极创建“平安家庭”。通过广泛深入的创建活动,在全市形成“人人关心治安、家家争创平安、村村参与防范”的良好局面,力争到20*年底,全市有98%的家庭参加平安家庭的创建,有90%以上的家庭达到“平安家庭”标准,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稳定,积“小平安”为“大平安”。三是精心培育一批“平安家庭”创建示范户,使“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做到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赶有目标,推动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深入开展。

篇(3)

1、从提高妇女干部素质入手,抓好科技培训。县妇联举办乡镇村妇女班干部培训班,请畜牧业专家讲养牛、养羊技术,让这些妇女姐妹的带头人做个明白人,让她们带领更多的妇女走上致富之路。

2、科技大户、专业户组织起来,参加“巾帼科技行”活动。我们于9月1日至9月7日开展了“巾帼科技活动周”活动,县妇联组织40多人参观了东升乡善友村张淑清的特种养殖场。张淑清是省“巾帼科技带头人”,市“三八红旗手”。从95年以来,她承包了东升乡粮库养殖场,饲养生猪、蛋鸡、肉鸡、金腚鸭等等,不论养什么她都比别人养的好,收入高。这是因为她信科学、学科学、用科学,从防疫到饲料配方,她都总结出了一套成功的经验。参观了养殖场的妇女们都很受教育和鼓舞。各乡镇妇联组织妇女骨干在本乡镇也开展了“巾帼科技行”活动。全县共有500多名妇女参加了这次活动。

3、送科技下乡,急妇女所急,帮妇女所需。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发展林牧业的工作思路,带领农村妇女积极发展养殖业,养牛、养羊、养鹅等,在柳树乡、胜利乡建立了养牛小区,并组织技术专家到乡镇进行指导,服务,赠送《农村实用技术》书400册。

4、扶贫帮困,让妇女姐妹都富起来。“双学双比”活动开展以来,扶贫帮困,共同富裕已成了我们工作的一部分。乡镇妇女干部每人包1—2户;科技示范户、村、组妇女干部每人至少包1户。建立了包扶卡,做到包扶对象清、家庭情况清、贫困原因清、脱贫方向清。要动真情,办实事。每年包扶贫困户500多户。每年都有20%左右的贫困户能够脱贫。

篇(4)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石城县东南部,总面积255。72平方公里。全镇有23个行政村,总人口4。2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3。97万人,全镇有完中1所、初中2所、完小1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2004年至2005年学度有小学生3516人,初中生2568人。

二、政府监督

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不仅是贯彻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重要步骤,更是兴民富镇的长远大计,为此,党委政府上下一条心,常抓不懈。

1、加强了对“两基”巩固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镇长郭柏生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李维章同志为副组长,镇财政、司法、团委、妇联、土管、中心小学、各初中校长成员的“两基”巩固工作领导小组。

2、镇政府制订了《横江镇义务教育发展计划》,做到“两基”工作既有长远计划,又有短期目标。

3、建立并落实“双线”目标责任制(镇与村、中心小学与各校)列入干部的目标考核。同时与村签订“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责任状,做到“两基”工作落实到人。

4、建立了“两基”考核评估机制,把“两基”巩固工作纳入每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确保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标,确保了学校安全工作。

5、为了确保学生的在校巩固率,镇人大下发了《横江镇保学控流》、《乡规民约》在广播与电视台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6、加强收费管理,中心小学与各校签订了收费责任状,严格实行一费制收费。

三、普及程度

1、2004年全镇小学毕业生953人;初中招生931人;转外县就读初中17人。小学升初中比率达100%。

2、初中入学三年保留率达88.4%。

3、全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30人,29人在小学随班就读,1人在初中就读,入学率达100%。

4、2004年至2005年第二学期小学辍学10人,年辍学率2.9%。

5、学年初在校初中生2568人,辍学58人,辍学率2.26%。

四、教师队伍

1、中小学正副校长34人,培训33人,其中任职不到一年校长2人。

2、全镇共有小学教师157人,专科以上37人,达专科以上比例为23.6%,初中教师123人,本科以上28人,达本科比例为22.7%。

3、中小学教师均已参加培训,且持有《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持有证书者达100%。并有培训内容登记。

4、各校教师均能按要求使用普通话,各校教师规范使用汉字,小学二乙以上95人,初中117人,共212人,达标率为小学69.3%,初中95.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任教师人(小学137人,初中122人),全镇二级乙等比例为81.9%。

5、专任教师人(小学157人,初中123人)全部取得教师资格证。

五、办学条件

1、全镇小学校舍总面积17025m2,生均校舍面积达50.9m2,,初中校舍总面积25434m2,生均60.1m2。

2、全镇已消灭危房。

3、全镇小学校园占地面积为45561m2,,生均占地13.63m2,初中校园占地面积为65383m2,生均25.46m2。

六、扫盲工作

全镇共有村级农民文化技术学校23所,镇级农民文化技术学校1所,各校均有教室,教学有内容,开展了扫盲和实用技术培训活动,为振兴当地经济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七、安全工作

1、镇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篇(5)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本机关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内各办公室、各系统。工作人员考核按照《朱家尖管委会、镇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三条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镇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组织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一)年度职能工作目标

主要考核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管委会、镇委、镇政府年初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以及有关重要工作任务和确定的各项主要职能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其中包括年内确定的实事项目和重点项目、重点技改项目目标,管委会、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队伍建设、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目标

主要考核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项内容。

(三)目标测评

由班子成员和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分别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测评。

第五条目标设定

工作目标分别由被考核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管委会、镇委、镇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各自设定,并交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目标管理考核

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考核办负责。

目标管理考核实行重点督查,每季测评和年终总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一)重点督查。由考核办会同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对被考核部门重点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二)每季测评。由班子成员根据各部门目标工作汇报及平时观测情况,在次季初对各被考核部门进行季度测评,年底由考核办汇总后作为平时考核成绩。

(三)年终总评。由考核办提出总评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第七条目标管理分值分解

目标管理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平时考核成绩为48分,每季度为12分。

(二)年终考核成绩为52分,其中:

1、年度职能工作基本分40分;

2、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基本分12分。

第八条受到省、市、区综合表彰的,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区级加1分,部门单项表彰的,减半计分。部门工作人员在机关工作人员考核中有以下三种情形的,扣分。(1)考核结果有末5位的,但未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每人扣1分;(2)有基本称职的,每人扣2分,有不称职的,每人扣3分。

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二)单位工作目标管理差的;

(三)下属工作人员遭行政责任追究的;

(四)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考核办提出建议,由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条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未完成工作目标的,被考核部门向考核办提出书面意见,经考核办审核,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报目标管理考核小组批准,可少扣或不扣分。

第十一条考核程序

一、季度考核

(一)每季度各办主任进行季度工作汇报。

(二)班子成员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易难程度和创新程度等情况分别对非本人分管的部门进行测评。测评分优(12分)、良(8分)、差(4分)三个档次。每个档次的标准为:1、优。不折不扣完成季初制订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具有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创造性地完成本部门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队伍建设好,服务意识高,大局观念强,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好。2、良。完成季初制订的工作任务,大局观念强,与其他部门配合协作好。3、差。未能完成季初制度的工作任务,不能很好发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每季具体计分方法为:测评分=(“优”票数×12分+“良”票数×8分+“差”票数×4分)÷总有效票数。

(四)考核办汇总测评情况,作为平时考核成绩。

二、年终考核

(一)自我考核。被考核部门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写出书面考核情况总结,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考核办。

(二)民主测评。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代表、局站所代表,进行民主测评。

(三)考核办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实地考核和目标测评。

(四)考核办汇总考核意见,报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审定

考核结果由镇党委会审议确定,根据考核结果,排出名次。确定一等奖部门1-3个,三等奖部门1-3个,余下为二等奖部门。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使用

(一)考核结果通报全镇。

(二)奖励:

1、凡被考核为一、二、三等奖的部门,其奖金标准分别为1000元、800元、600元。其中每个等次中,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其奖金按所在部门同等次标准增发20%;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的人员,其奖金按标准发放;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其奖金按标准的60%发放;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奖金。

部门考核与人员考核关联后“目标管理”

奖金分类表

部门

人员

一等部门

二等部门

三等部门

优秀

1200

960

720

称职(合格)

1000

800

600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600

480

360

不称职(不合格)

2、对先进集体(考核为一等奖的部门)予以必要的精神奖励。

第十四条考核纪律

(一)凡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和奖励的,取消该单位的奖励待遇。

(二)考核者要严格执行考核工作规定,对工作不负责任者,给予严肃批评。

第十五条被考核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自觉接受考核办检查考核,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第十六条各部门对核定的工作目标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把工作目标分解,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落实。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考核办负责解释。

2004年度机关各部门季度工作测评表(一)

内容

成绩

部门

(12分)

(8分)

(4分)

合计得分

1、党政办

2、旅游办

3、建设办

4、经贸办

5、渔农办

6、社事办(计生)

7、财政办(审计)

8、政法办

9、资源办,

10、天天办事中心

(劳保站)

11、风景园林管理处

12、投资公司

13、沙雕公司

14、组织口、纪检、

15、宣统口(文、广电站)

16、共青团

17、妇联

18、人武部

1、备注:请选择“优、良、差”之一在相应空格打“√”。

2、说明:班子成员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易难程度和创新程度等情况分别对非本人分管的部门进行测评。测评分优(12分)、良(8分)、差(4分)三个档次。每个档次的标准为:1、优。不折不扣完成季初制订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具有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创造性地完成本部门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队伍建设好,服务意识高,大局观念强,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好。2、良。完成季初制订的工作任务,大局观念强,与其他部门配合协作好。3、差。未能完成季初制度的工作任务,不能很好发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每季具体计分方法为:测评分=(“优”票数×12分+“良”票数×8分+“差”票数×4分)÷总有效票数。

3、测评人签名:年月日

2004年度机关各部门季度测评成绩汇总表(二)

内容

成绩

部门

一季度

(12分)

二季度

(12分)

三季度

(12分)

四季度

(12分)

合计得分

(48分)

1、党政办

2、旅游办

3、建设办

4、经贸办

5、渔农办

6、社事办(计生)

7、财政办(审计)

8、政法办

9、资源办

10、天天办事中心

(劳保站)

11、风景园林管理处

12、投资公司

13、沙雕公司

14、组织口、纪检、

15、宣统口(文、广电站)

16、共青团

17、妇联

18、人武部

2004年度机关各部门年终工作目标民主测评表(三)

内容

成绩

部门

共性目标

(12分)

职能工作目标

(40分)

合计得分

(52分)

1、党政办

2、旅游办

3、建设办

4、经贸办

5、渔农办

6、社事办(计生)

7、财政办(审计)

8、政法办

9、资源办

10、天天办事中心

(劳保站)

11、风景园林管理处

12、投资公司

13、沙雕公司

14、组织口、纪检、

15、宣统口(文、广电站)

16、共青团

17、妇联

18、人武部

2004年度机关各部门工作目标测评汇总表(四)

内容

成绩

部门

平时成绩

(48分)

年终测评

(52分)

合计得分

(100分)

1、党政办

2、旅游办

3、建设办

4、经贸办

5、渔农办

6、社事办(计生)

7、财政办(审计)

8、政法办

9、资源办

10、天天办事中心

(劳保站)

11、风景园林管理处

12、投资公司

13、沙雕公司

14、组织口、纪检、

15、宣统口(文、广电站)

16、共青团

17、妇联

18、人武部

机关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表(五)

部门2004.12

目标

内容

分值

自评分

队伍建设、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目标

(12分)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要负责人决策民主、作风踏实、内部团结协作有战斗力,工作实绩明显;队伍建设好,学习制度、鼓励约束机制全,工作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精神状态好,工作效率高,处事公道务实,群众满意。

4

2、加强廉政教育,规范工作人员从政道德行为;切实抓好所在部门的党建工作,完善党内各项制度,组织活动经常。

3

3、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成文明办交给的任务,效果明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无重大安全事故。

3

4、大局意识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

2

职能

工作

篇(6)

2016年上半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件,办结28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7件,办结3件;受理民事案件92件,办结25件。涉及农民工27件,妇女35件,未成年人3件,残疾人0件,老年人5件。2016年上半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1079人/次,宣传1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90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50余万元。

(一)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

(三)农民工讨薪案件,尤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好案件回访工作,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运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宣传法律援助力度,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总数不少于2篇(次)。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四)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民政、建设、劳动保障局、妇联、残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妇女维权、职工维权、农民工维权、未成年人维权、老年人维权等法律援助联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的合法权益。

篇(7)

按照《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XX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X教督〔2016〕XX号)要求,今年我县将迎接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为确保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顺利通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XX省实施办法》,认真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努力提升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总体水平,为“二次创业、XX再起”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估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评估对象

本次督导对象重点为党政机关、学校、文化传媒、公共服务行业、民生类、交通类、街道社区、乡镇等。采取定点和随机相结合的方法抽取部分单位和对象进行实地督导评估、现场查看,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抽样测试。

(二)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的主要内容为《XX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及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规定的指标体系,由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发展水平四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制度建设为20分、条件保障为15分、宣传教育为30分、发展水平为35分。省级督导评估时,采取必查项目和抽查项目相结合,必查项目满分为30分,抽查项目满分5分,评估得分应达到30分以上。

(三)评估方式

主要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形式进行,随机抽取若干评估单位进行现场查看,并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抽样测试。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7月1日—7月15日)

1.召开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部署大会,对各迎检单位的目标任务进行专题部署。

2.县语委与各迎检单位签署责任书。

3.各迎检单位要健全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职人员,确定工作职责,制定迎检方案,于7月15日前报县语委办。

4.举办语言文字骨干人员提升培训班,对各迎检单位参与迎检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7月16日—9月16日)

1.各迎检单位对照《XX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县(市、区)自评表》,组织力量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针对自身弱项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各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对辖区属地内的街道、公共场所社会用字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街道、公共及服务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3.各迎检单位要建立周报制度,将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县语委办,以便及时掌控工作进展情况,保质保量完成达标任务。

4.各迎检单位重点做好近四年语言文字工作文字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主要包括: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机构;上级下发的有关语言文字方面政策文件;本单位年度工作谋划中能体现语言文字方面工作的内容;本单位开展或参与的各类语言文字类活动资料(如演讲比赛、朗诵比赛、书法大赛、普通话测试考试等);各单位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标语牌、广告牌;有体现语言文字工作内容的工作制度;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汇报材料(资料形式分为文字、照片、音像资料等多方面)。

5.各迎检单位在自查自评确认基本符合《XX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后,向县语委提出评估申请,于2019年9月15日前将自查材料、整改措施、自评报告、评估申请一并报县语委办。

(三)县级督查阶段(2019年9月17日—10月7日)

县语委办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督查指导小组深入党政机关、学校、文化传媒、公共服务行业、民生类、交通类、街道社区、各镇,对迎评工作和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迎评单位也要积极主动与县语委办对接,多咨询、多学习,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确保达标。

(四)市级督查(2019年10月8日—10月17日)

在确定达到评估标准后,向市语委报送自查自评报告。县语委邀请市专家组莅临我县评估督导,对各迎检单位进行检查评估。对市级评估检查出来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改。通过查漏补缺,做到不丢项、不漏项,求质量、上水平,确保迎检工作的扎实有效。

(五)迎接督导(2019年10月18日—10月下旬)

根据省市要求,做好迎接省市政府督导部门对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检查的相关工作准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通过省市督导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分级组织,分工负责”的管理原则,在XX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县语委办要统筹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镇和县直部门要切实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迎接省政府对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安排部署,实行目标管理,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切实抓好责任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自查整改

各镇和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检查,各迎检部门负责对政府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城区街道、镇村的各类文件、书籍、期刊、标语、标识、牌匾以及制作播放的影视、音像作品等用字规范状况进行检查指导。同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的语言文字工作成效,准备好汇报材料和自评报告等。要建立迎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因措施不到位或经费不落实影响评估工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构建长效机制,固化迎检成果

各迎检单位要以此次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为契机,突出特色,勇于创新,结合本部门及业务特点,精心组织每年的“双推月”活动,并积极开展经典诵读、规范字书写、演讲比赛等各类语言文字特色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活动,切实落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职责任务。

附件:1.XX县语委成员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

2.XX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及任务分解表

3.XX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县(市、区)自评表

附件1

XX县语委成员单位承担职责任务

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各语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如下:

县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做好规范用语用字舆论导向,增强公民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网络新闻宣传;负责本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公章、公文、标牌等用字规范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推普周”及语言文字评估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文明办主要负责: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并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创建文明县城活动紧密结合。

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做好教育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日常工作,纳入对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目标考核,纳入教师岗位职责、业务考核、评聘奖惩等。收集整理迎检单位按时报送档案资料、语委及各单位档案建设;制作县语委和迎检单位宣传图板、普通话标志牌、规章制度;在县城主要街道和宾馆设置永久性标语牌和悬挂推普宣传标语;起草县领导推广普通话倡议书、

XX县语言文字工作汇报稿、检查评估工作自评报告;起草县委、县政府研究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纪要、有关教育工作文件;审核各单位的工作汇报材料、自评报告。

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全县普通话水平等级培训和测试工作、组织迎检单位进行普通话问卷测查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把普通话水平达标和使用规范汉字作为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之一;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公务员在公务活动和工作过程中用语用字规范的检查和监督力度。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的宣传;配合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做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宣传;加强对广播影视节目、剧目、广告、文化活动等用语用字规范化和出版物用字规范化的审查、监督和管理;重视语言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县电视台主要负责:及时报道县内语言文字工作新动态;实行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记者、演员和其他出镜人员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上岗制度;提高编辑、记者、文字录入、校对人员、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等的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

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部门预算,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收费政策。

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全县各类地名标志牌的汉字、汉语拼音和外文使用规范化工作,会同语委做好地名审音定字等工作。

县工会、共青团XX县委、县妇联等群团组织主要负责:充分发挥各自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群众性活动和社会监督员、志愿者活动,促进公民“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意识和水平的不断增强和提高。

各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本行业系统的规范用语用字监管措施,加强规范用语用字培训和检查督促。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评优评先活动,在规章制度中明确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和用字水平等级要求,推行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和用字水平等级证书上岗资格制度,在各窗口单位醒目位置设置规范用语用字标语牌。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等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所辖范围内用语用字规范情况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清理不法和不良的语言文字现象,不断改善全社会语言文字环境;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切实起好用语用字规范化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