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2 10: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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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作 农民合作
“合作”一词源于拉丁文,其原意是指成员之间的共同行动或协作行动的意思。
合作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人类要生存,要与做斗争,就需要合作,正如吕氏春秋所言:“凡人之性,爪牙不足以自守卫,肌肤不足以捍寒暑,筋骨不足以从利避害,勇敢不足以却猛禁悍,然欲裁万物,制禽兽,服狡虫,暑湿燥弗能害,不唯先有其备而以群聚耶?群之可聚也,相与之利也。”
合作的范围是广泛的。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都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合作。
合作的收益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合作会增加物质性的收益。主要表现是:其一,合作增大了规模,有助于产生规模效应;其二,合作使合作者之间容易产生外部性等,从而有助于实现聚集效应。另一方面,合作会增进精神性的收益。其一,合作是实现人的自我价值的前提条件;其二,合作有助于消除人类精神上的某种不确定性,团队使人具有了某种归属感和安全感。
分工是产生合作的基本前提。分工有不同领域的分工。经济领域内的分工是产生经济合作的前提;社会领域内的分工是产生社会合作的前提;知识领域内的分工是导致知识专家们合作的前提;等等。不同类型的分工会导致不同类型的合作;不同水平的分工也会导致不同水平的合作。人类的合作水平最终取决于分工的水平。社会化大合作的前提是社会化大分工。
由于分工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之源,所以,选择合作是人类理性的最终体现。一方面,人类会面临分工的不断深化;另一方面,人类应不断推进合作。分工和合作共同构成了人类演进的两大动力。
但分工并不必然会导致合作或有效合作的产生,这里关键取决于合作收益的分配制度建设。约翰·泰勒指出:“认为分工为经济共同体的契约提供了充分原因则是社会最深的错误观念之一。分工并没有为经济共同体的契约提供原因。它仅仅描述了需要契约的条件。两个人合力架一根横梁要比一个人单干容易得多,但两人并不会因此就会一起架梁,除非有一种情况,即每个人都承认对方对于架好的棚屋拥有一部分权利。”约翰·泰勒所强调的是:要实现合作,不仅要求能够通过合作增加合作者们的总收益,而且能够保证在收益的分配上使所有合作者都能受益。所以,要建立有效的合作,其一,共同体内部应充分认可成员之间的相关关系;其二,应充分尊重成员间的相互需求。
合作具有传承性。马林诺夫斯基说:“一切组织和一切协调行为都是传统的绵续性的结果,并且在每个文化中,都有其不同的形式。”①苏珊·温认为:“建立社会组织所根据的概念构成任何一群人的认识遗产的一个重要部分。这个遗产代表关于如何组织生产的好几代人的知识,因此是任何一个国家所有的、用来追求经济的‘资本’的最有价值的形式之一。”②
合作的难度与成员个数成正比例。奥尔森指出:“组织成本是集团中个人数量的一个单调递增函数”。③诺思和托马斯也指出:组织“费用多寡往往直接与必须参加协议的人数有关”。④
诚信是保证合作有效性的重要条件。诚信的维持在自律和他律两个方面。自律靠灵魂的自觉,而灵魂的自觉又需要灵魂的恐惧感来维持。他律靠制度,社会的法治化是提高诚信度的有效途径。人治的随机性本质上是破坏诚信的,而法治才是诚信建设的根本。
合作的路途有:血缘、地缘、业缘,其中血缘是合作的天然最短路径。血缘合作是人类最早期和最初级的合作形式。血缘合作可以渗透到地缘合作和业缘合作中。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血缘合作方式也会不断得到改进。但基于地缘和业缘的合作将会更加广泛化。
家庭是人类最基本的合作形式。家庭合作不仅仅使家庭成员获益无限,而且也使社会获益无限。所以,家庭的出现实是人类合作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等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是合作形式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在未来社会,人类的合作形式会更加多元化。
合作的最根本决定因素是生产力,但合作本身又是总体性原因的结果。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将综合合作本身的演进形式。经济是合作的基础条件,制度和体制是合作的保证条件,文化是合作的灵魂和实质。
中国农民合作难,既是一个真命题,也是一个假命题。
中国农民合作难是真命题的理由是:首先,中国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天然缺乏社会化的大分工,社会化分工的缺乏必然导致相应社会化合作的缺乏;其次,乡村熟人社会的特征和相应人治的传统并不能使契约关系得到普遍发达,从而弱化了分配的激励功能;再次,儒家伦理文化所体现的现世主义风格使人的精神趋向一种短期情结,从而也不利于合作的长期化和陌生人之间的合作。
中国农民合作难是假命题的理由是:首先,虽然小农经济天然缺乏社会化大分工,但小农经济具有自给自足式的家庭内部的自然分工,这种分工有助于合作的家庭化趋势;其次,乡村熟人社会和人治传统使合作更具家庭化特征;再次,儒家伦理文化更有利于培植家庭合作。
中国农民的合作是中国农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农民的现代化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个层面是生产者自身的现代化,其解决的主要手段是。一个层面是生产工具的现代化,其解决的主要手段是技术创新。一个层面是生产组织的现代化,其解决的主要手段是合作化。
另外,农民的合作是解决农民分散的根本手段,所以,合作会改变中国农民的弱势,从而最终会使社会结构向更加均衡化方向发展。
从经济层面看,中国农民合作化建设的重点应在流通领域。,中国农民的生产结构仍是以小农经济生产形式为主。这种生产形式的最大特点是规模小,分散和生产结构的同构,类似于分散的细胞。要建立现代化的生产合作,就必须改造这种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形式。但在中国,这种小农经济结构的改造仍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所以,中国农民要建立现代化的生产合作形式也就更为困难和缺乏经济基础,这也就客观决定了应将流通领域内的合作成为合作建设的重点。另外,从目前中国“三农”的现状看, “小生产”和“大市场”如何对接也是一个突出的。所以,一方面,顺畅的流通系统会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的有效性,最终会使社会各方受益;另一方面,流通又直接刺激生产,促使生产形式的变革和发展。
他组织应成为中国农民合作化建设的主要手段。合作建设有两条路径:自组织和他组织。自组织是指合作自发生成,由内生的因素决定。他组织是指合作靠外部力量推动,由外生的因素的生成。一般来说,组织成本越小,合作越倾向于自组织。其中确定性是影响组织成本的重要变量。因为确定性是形成预期稳定的关键,而预期的稳定性又直接影响着合作的有效性。生产和流通相比,生产的确定性要高于流通,所以生产的合作更倾向于自组织,而流通的合作更倾向于他组织。由于中国小农经济的生产结构决定了中国农民的合作重点只能在流通领域,这也就客观上决定了中国农民合作化建设的主要手段只能是他组织。
政府应成为推动农民合作的主要力量。一般来说,他组织主体主要有三种类型:政府、社会服务组织、优秀的个人。从中国目前发展的现状看,三种他组织主体,只有政府相对具有较大的规模优势,同时,又具有先进的手段;所以,政府应成为农民合作化建设的主要推动者,同时应辅之以社会服务组织和优秀的个人组织者。在将来,随着合作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的他组织主体地位可逐渐让位于社会服务组织和优秀的个人组织者。农民合作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完成从以血缘为主的传统合作形式转向符合化大生产的合作形式(不再以血缘为主,而是以契约为主)。以血缘为主的传统合作形式对中国的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自有其许多独特的优势。但血缘毕竟属于熟人社会的范畴,市场本质上是陌生人的世界,有的只是契约和货币。所以,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对这种以血缘为主的合作形式及传统进行改造。但传统又具有遗传性和惯性,同时,任何传统的改造又不能脱离现实的生产力基础。对此,中国农民的合作,一方面应充分利用传统以血缘为主的合作的优势,并努力使之更加完善;另一方面,应积极促进传统合作形式向现代合作形式转变,并且这将是一项长期任务。
农民的法治化是推动农民合作建设的必要制度条件。法治化导致规则化和有序化,规则的有序导致合作预期确定化,而预期的确定化又是合作成功的重要保证条件。人治只导致不稳定和随机,其后果只能是合作走向短期化和家庭化(血缘化)。
以文化创新推动中国农民的合作化建设。中国传统文化对合作的作用学界有不同观点。有的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有利于合作。一是中国的礼治传统。他们认为法治建立在人与人相持之势上,而礼治建立在人与人相系之情上。而相持就是不合作、或有条件的合作,相系就是合作,或无条件的合作。二是儒家思想深入人心。儒家社会强调义务,而不强调权利,教人相容不要相违,不用规定人际关系,不拿刑罚做事后消极制裁。三是中国上就存在类似的合作的组织。戴蔼庐在谈到历史合会组织时,指出:其起久行远,行之数千百年而不弊,此类组织无南北,咸甚发达。至合会之制,则具勤俭储蓄之性质者有之,相互保险之性质者有之,扶危济困之性质者有之。其信用之稳定,组织之密,之巧妙,今日合作制度未敢多让。而其名目则因地而异殊为繁多:如集合、邀会、聚会、请会(山东)、打会(安徽)、纠会(浙东)、约会(湖北)、做会(广东)、赊会(云南)等。王宗培认为:合会制度肇始于中产阶级,并由其推广至无产阶级,已成为中国社会最通行的合作。基于上述情况,法国人戈蒙(Jean Gaumant)甚至认为“各国合作组织所代表的合作思想,与孔圣人的教训是一致的,仁义礼智信,也就是世界合作的道德。”⑤有的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不一定有利于合作运动。梁漱溟指出:“可是就中国人的性情说,他有一个缺点,就是没有团体生活习惯,缺乏组织能力,不会商量办事。所以对合作社不甚合适。中国人顶爱关门过日子,所谓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是中国人顶现想的社会;这就与合作不合了。”⑥ 任子正等人则认为中国的民风和劳力者治于人的传统也对普及合作动动产生负面。这里笔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本质上只有利于中国农民的传统合作,即以血缘为主以及衍生的各种合作,而不利于以契约为主的陌生人之间的合作。对熟人是诚信,对陌生人是机会主义。所以,中国要建设完善的市场经济,要引导农民走向现代合作形式,就有一个文化适应。经济、政治、文化三者是一份有机的“套餐”,三者只有相互适应,才能和谐发展,才能使社会在均衡中演进。对此,笔者认为,在中国应大力吸收有利于农民合作的西方文化。一方面,我们要努力改造传统文化,使之取得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现代形式;另一方面,我们不能盲目清高,应当充分吸收一切先进的文化成果,以推进中国农民的合作建设和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在文化创新上,应坚持:一要解放思想,要敢于大胆放弃一切不利于中国发展的陈旧观念和落后传统;二要实事求是,应当符合中国国情;三是要体现以人为本,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人,而不是其它;四是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这既是中国问题的出发点,也是中国问题的归宿。
以民主化推进合作化。合作的前提是平等,同时,合作本身又体现着成员间权利和义务的一种约定和分成。所以,民主化是合作的重要条件。这里的民主化建设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应建立和健全合作组织内部的民主化管理制度;二是应为合作组织的成长提供一个民主化的环境;三是应完善基层政权的民主化管理程序。
大力加强中国农民的诚信建设,这是解决中国农民合作难的一个重要手段。中国农民具有天然的机会主义情结。从历史传统来看,首先,落后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使人天生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农业中人与的博弈不同一起人与人的博弈,缺乏反向的互动制约,从而间接有利于产生一种“抢收抢种”的机会意识,并进而发展成为一种机会主义心态;另外,严酷的生产环境和落后的生产条件也容易诱发农民的机会主义心态。其次,中国封建社会的人治传统也是滋生机会主义的温床。再次,中国文化的现世主义风格又进一步强化了机会主义行为。从现实中国社会的发展看,我们正处在一个转型阶段,转型本身就是一个秩序的重造过程,所以转型也就意味着一定程度的混乱和无序,而混乱和无序又会更进一步加剧机会主义。机会主义是诚信的死敌,所以,我们应充分认识到中国农民合作化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是一项总体性和系统性的浩大工程。
公正观对农民的合作有影响,但不是决定因素,决定因素是利益。从总体上看,中国农民应是理性的利益追求者。所以,合作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建立和健全利益分配制度。贺雪峰在谈到中国农民合作问题时,讲到如下一个例子:在荆门调查农田水利的时候,遇到一个村民小组因为有农户不出亩产10元的抽水钱,而导致亩产减产20%(有的田块减产更是超过50%)。对此,他得到的结论是:“农民不是根据自己实际得到好处的计算,而是根据与他人收益的比较,来权衡自己的行动,这就构成了农民特殊的公正观:不在于我得到多少及失去多少,而在于其他人不能白白从我的行动中额外得到好处。而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总是会有极端自利的少数和极端无私的少数,这两个极端不能代表农民的平均水平。构成农民平均水平的公正观,大致就是以上特殊的公正观。这种公正观无力处理极端自私的少数人(即以上实例中不愿出钱抽水的农民),因而就无力解决农村社会的公共物品供给问题,搭便车行为将公益破坏掉了,所有人都受到损失。”⑦对此,笔者认为,农户不愿出抽水钱可能与上述贺雪峰所说的公正观有关,但这样的公正观又确实让人想不通,实在是一种非常愚笨的表现。所以,更多的原因可能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能与农民社会的低信任度有关,把钱交给别人是不放心的,“两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二是可能有些农民不是不想获利,而是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缺乏理性的计算和判断;三是还要看反映情况的人的有关背景,是否存在有意扭曲信息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不能排除的;四是具体组织者是否存在腐败,如有则会引发农户的抵触情绪;五是可能也与收益的分配制度不健全有关;六是上述事例只能代表特殊情况,并不能据此得出一般结论,现实中也有许多与此相反的事例。总之,在一般情况下,经济利益是一切问题的核心,观念是为利益而服务的。观念对行为有一定的反作用,但观念本身又是行为追求利益的工具。公正观对利益的追求有影响,但利益本身才是农民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所以作为一个理性的农民,选择合作,还是不合作,利益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观念则次之。而解决利益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利益分配制度。
注释:
①[英]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90页,北京,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
②[美]奥斯特罗姆等:《制度与的反思》,15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③[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38页,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1995。
④[美]道格拉斯·诺斯、罗伯特·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2页,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⑤吴藻溪:《近代合作思想史》,第120页,棠棣出版社1950年版。
【关键词】:无线通信技术;农业产业化;应用
【引用】:21世纪的农业是信息农业,发展农业信息科学势在必行,科技兴农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是农业大国,深化通信技术在农业领域中的应用,对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具有重要作用。将无线通信技术应用于农业产业化中,可以高效、实时地实现农业信息采集以及远程传输,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1. 农业产业化概念和特点
农业产业化基本内涵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依靠龙头带动和科技进步,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企业化管理,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农村经济的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农业产业化即是动态概念也是实践性概念,农业在产业化的过程虽然是参照工业产业化来进行,但又有其自身特点。不同于工业产业的是农业的决定性因素是总量有限的可耕种地,农产品也是经过上亿年进化的包含有物种信息的生物产品,加之我国农村人口庞大可耕种地面积少、小农经济、长期粗放式经营等特点,所以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绝不是简单地规模化、资本化、转基因化,或将农民作为主体推向市场竞争。正确认识农业产业化,谨防陷入过度规模、资本化和技术化的陷阱。尊重农业产业链的运行规律,打破产前、产中、产后相互脱节的农业宏观管理体制,强化三者的有机联系,才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根本途径,这些目标的实现有赖于新技术的普及应用。
2.无线通信技术的技术分析
2.1 4G技术分析。
该技术于2001年提出标准,2012年完成包括上层协议在内的完整标准的制订工作。4G网络部署已具备相当的实践经验,有一成套建网的理论,包括对网络的链路预算、传播模型预算以及计算机仿真等。
2.2 MMDS技术分析。
MMDS技术的主要缺点是有阻塞问题且信号质量易受天气变化的影响,可用频带亦不够宽,最多不超过200MHz。其次,MMDS对传输路径要求非常严格。另外,MMDS没有统一的国际标准,各厂家的设备存在兼容性问题。
2.3c对点微波通信技术分析。
微波传输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可以降低运营商的运营成本。第二,微波传输系统部署简洁快速。第三,目前的微波产品对未来的发展是有保障的,对于运营商的新业务和新需求都可以给予很好的支撑。卫星通信技术分析。利用卫星在有些人口不很密集的地区来配合陆地通信。在这些地区散布着范围较广但不密集的用户,可以利用卫星作为用户连至固定有线网的接人设施。在陆地通信网已经构成宽带多媒体通信网的环境下,利用卫星建成宽带卫星接入系统是比较好而切合实际的方案,经济又可靠。
3.农业产业化对无线通信技术的要求
现阶段无线传输标准和方式主要包括:IrDA、WiFi、Bluetooth、Zig-Bee等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及GPS、卫星遥感等远距离无线通信技术。由于精准农业自身的特点,其对通信技术有一定的要求。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其一,实时性。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到需要的信息和数据资料,但是这些信息和数据资料并不是连续不间断地传输,而是非连续性。其二,相互性。所谓相互性是指节点之间可相互交换数据。其三,可使用语音业务。其四,集成节点。无论是采集数据资料还是实时监控,都可以在无线通信领域中得以实现。其五,拓扑结构。采用树桩网络,增加采集点。综合以上技术和要求,可以在无线通信领域全方位、多角度地分析精准农业的优点和缺点【1】。
4. 无线通信技术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应用
4.1无线通信技术。
无线通信技术在设施农业中无线通信技术得到了应用。设施农业一般指的是采用一定的设施、工程技术和管理技术,在局部范围内改善或创造环境因素,使得农业生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对自然环境的依赖的一种农业。
4.2移动短信。
短信是无线通信技术中最常见的信息传输方式,不但传输速度快捷,还可以传输多种形式的信息,如数据、图像、声音等,因此在农业数据无线传输与远程监控中得到了应用。
4.3无线通信技术与卫星、遥感等技术的结合。
这种结合方式在精准农业的应用中可以见到。精准农业一般指的是将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和农机工程装备技术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
4.4无线通信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
此类方式比较普遍地应用在传播各种农业信息上,譬如农业科技信息。应用的技术形式主要是将移动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开发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再通过平台将农业科技信息传输出去,农业生产人员凭借移动终端(手机)就可接收到农业科技信息,这样就实现了农业信息的传播。
4.5无线通信技术与图像处理技术的结合。
这种方式可以用来构建农业专家系统,最常见的形式可基于手机彩信与图像处理技术结合构建的农业专家系统。图像处理技术可以对图像信号进行去噪声、增强、复原、特征提取等操作,增加图片的清晰度以提高图像信号质量【2】。
结束语
通信技术与农业产业化息息相关,在发展过程中对农业产业化有着直观的反应。农业产业化信号传输要依照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灵活选用不同的无线通信技术,这样才能在发挥出优势的同时促进农业产业的更快速、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中西方玉文化;玉石
中图分类号:K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4-187-01
一、中西方玉文化的差异
玉石一直以来都是人们珍爱的宝物,它不仅体现了科学和艺术的完美融合,而且其中还蕴含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玉文化的发展往往是伴随时代的变迁,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它的发展也反映了一定社会的经济文化。中西方文化中,玉文化有着极大不同,其主要原因有社会、经济方面的,但主要的是思维方式的不同。
在中国,人们使用玉器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但那时人们对于“玉”的认识只限于其工具性质,到新石器时代“玉”则成为具有审美和象征性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玉的性质也会不断升华、加强,人们会不断赋予其丰富的道德、礼仪、宗教等文化内涵,并不断成为中国文化中的特殊载体。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提出玉有五德,“玉,石之美者,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专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挠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忮,洁之方也。”几千年来,这种思想一直影响着人们。中国人一贯将玉的特性和人的品格联系起来,这对于约束人们的行为习惯是有一定作用的。
二、中西方玉文化差异的原因
玉文化在中西方文化中的不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究其根源是中西方思维差异的不同。其中价值观、世界观以及思维方式占据极大作用。
(一)伦理思维和认知思维
众所周知,中国人十分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君与臣,父与子,夫与妻,老人与年轻人,都应保持其应有的伦理关系。保持伦理关系的主要目的在于便利于封建国家的统治,加强封建政治制度。儒家学派在中国产生是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基础的,中国半封建的地理环境和小农经济,使得儒家思想得以成为主导思想。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人们更加关注思想道德的修养,更加渴求政治上的作为,而不是探索自然世界。而玉作为自然界有灵性的物件,其光鲜的外表,滑而坚硬的质地,悦耳的声音,加上中国人的伦理思维方式,赋予玉新的生命,使之成为中国伦理的代表。人们不再认为玉只是一块华美的石头,而将其看成一块具有人的思维和品质的宝物。
然而,西方的思维模式则是认知型的思维方式。由于西方国家拥有更为开阔的地理环境,手工业、商业、航海事业的高度发展,使得西方人眼光看向自然界,着力探索未知的自然界。而自然科学的发展,也促使人们形成更客观的认知思维。对于玉的认知,西方更多地是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去看待,人们研究更多的是其物理特性。在认知思维方式的基础上,西方人仅仅将玉看成是自然界中存在的客观物质,而不是与社会文化相关的产物。
(二)综合思维和分析思维
中国人更多的属于综合性思维,他们认为,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更加注重整体和各部分之间的协调关系,而不是从每个个体出发看待问题。中国人善于从自己的经验中发现事物之间的联系,并找出其中的两面性。他们认为任何事都与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伟大的思想家庄子认为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并非独立的个体。孟子也认为人与自然应该是和谐相处的。当今社会倡导的“和谐社会”就是这种综合思维的最好说明。玉石虽有光泽但不耀眼,虽温润但有其棱角,虽有瑕疵但难掩其光芒,这种独特的气质正与一个人的高尚品质相辉映。玉的柔和光滑象征着人的温润,其棱角则代表了人的个性。人虽有缺点,但也抹灭不去其优点。玉似乎代表了所有的中国传统美德。
而西方人更注重分析性思维。西方人了解某个事物必定是从这个事物的各个要素着手,分析其特性以及它与整体的关系。所有的要素都是独立存在的。并且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西方人认为自然和人类社会是相互独立的,人能够征服自然。这与中国的思想是全然不同的。所以,在西方人眼中,玉是独立于人之外的客观物质,不具备人所具有的属性。除了美观,玉在西方人眼中再无其他特性。
(三)求同性和求异性
两千多年以来,中国的政治制度都是建立在集中制基础上的,这要求保持一致的社会规范和个人信仰,便利于统治阶级的统治。从统治阶级到被统治阶级,人们的思维观念大致相同,由此就形成了中国的求同性思维方式。求同性、伦理性和综合性构成了中国集体思维的特点。人们更多的是选择求同,拒绝成为“异类”。这种求同的思想使得人们更加关注“和谐”,而玉石的独特品质成为人们追求和谐的代表性物品,自然也就被赋予更多的文化内涵。
西方人与中国人的传统思维不同,他们更加追求不同性。在寻找事物的解决方法时,他们会从多个角度找寻方法。与中国的集体主义不同,西方人更注重个人个性的解放,他们认为人与人是不同的,只有保持个人间的不同,才能使社会保持不断的生机与活力。自古以来,西方的思维模式都是伴随着科学与民主的进步而发展的,在这个过程中,会不断涌现出不同的思想和流派,不可避免会产生一系列的冲突与矛盾。人们更多地是提出不同的观点和理论,个人主义的盛行使得西方人善于提出质疑,这使得人与人之间更具有竞争性和侵略性。不得不说,玉的各种特性中,都没有体现出竞争性和侵略性,也难怪西方人很难将玉和人特性联系起来。
三、总结
玉文化作为中国文化的精髓,其内涵意义在于玉体现了中国人对于自然的尊重和追求品德修养的本性。而西方社会更加注重客观自然,并未将玉的特性与人的品格联系起来,所以,玉文化在西方文化中不具有代表性。玉文化在中西方文化中的不同,反映出中西方人之间思维方式的不同,而正是这些思维方式的不同,使得中西方文化具有其独特的特点。
参考文献:
[1]胡文仲.跨文化交际学概况[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9.
为了全面评价我国传统农业,还有必要从文化的视角对它作进一步的考察。研究我国传统文化的水者,把传统农业作为它的土壤或基础,作了多方面的探讨。在农史界,从文化角度审视农业史的,已故石声汉先生是第一人。他的许多论断,至今仍是人们进一步研究的基础。近年来,注意研究农业文化史的人多了起来。王利华《农业文化—农史研究的新视角》一文概述了农业文化的内容和范围,农业文化史研究的层次和功能,并能中国农业文化作了宏观的评估。[6]邹德秀的《中国农业文化》,对中国农业文化的起源和发展及其各方面的特点和影响,作了相当全面的论述,是第一部系统阐述我国农业文化史和农业文化理论的专著。[32d]李根蟠《中国农业史上的“多元交汇”》一文,也是从文化史的角度立论的。[29f]至于稻作文化.茶文化.烟文化等的专门研究,就不一一列举了。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农业文化,这几乎是众口一词的,这自然是对的。但从文化的基础看,西欧中世纪文化难道就不是农业文化吗?在欧洲语言中“文化”(Culture)一词,原来就是指“耕耘”.“栽培”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农业文化和工业文化反映了不同时代而不是不同民族地区的文化区别。因此,笼统说农业文化,并不能确切反映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问题应归结为:1.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观察中国传统农业,它究竟有什么特点;2.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柢,传统农业究竟给予中国传统文化什么影响,由此形成中国传统文化哪些特性。
关于第一问题,除了广大农区以种植业为主.实行精耕细作外,不少人注意中国传统农业包含着不同类型的农业文化。如古非认为中国存在三大文化圈(黄河流域旱地农业经济区,长江珠江流域水地或高山雨林带农业经济区.北方草原游牧经济区)和农耕游牧二元对峙格局。[15]汤晓芳也有类似观点[18]。邹德秀把我国农业文化划分为平原农耕文化.草原畜牧文化.山林采猎文化.江湖渔业文化等类型。[32d]李根蟠将我国农业文化区分为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两大系统,在农区中包含了北方旱作农业和南方水田农业两种主要类型,从东北西到南则存在广阔的农牧交错地带,并把这些不同类型农业文化的关系概括为“多元交汇”[29e],已如前述。不少人认为传统农业文化是封闭的保守的。从传统农业具有自然经济性质看,它比之建立在发达商品经济基础上的现代文化,确有封闭保守的一面。但从我国传统农业的多元格局盾,则不尽然。台湾学者杜维明认为,中国文化并不封闭,它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受草原文化或畜牧文化的影响,在相互抗衡中增加了生命力。[63]邹德秀指出中国农业文化发生在辽阔的地域内,内部有较大异质性,可以互相交流.互相提高,对一个地方来说,经常有新因素的出现和新文化的引进和创造。但对中国农业文化是否封闭系统的问题,他采取了折衷提法,认为它经历了一个从开拓.开放到保守封闭的过程。[32a]李根蟠认为中国古代农业在多元交汇的体系中包含着各种异质文化,具有发展和创新的内在动力。并以作物的驯化.引种为例,论证我国古代农业存在着两种文化交流,即国内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的交流以及与国外的文化交流,中国农业文化在这两种交流中不断提高,并对世界农业做出贡献。[29e]
关于第二个问题,则或褒或贬,见仁见智。研究传统文化的学者,强调其保守落后一面的不乏其人。如姜义华等认为,乍一看五光十色.气象万千的中国文化,本质上是一种旧式农业文化.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小生产文化.自然经济型文化。中国传统的整合意识,本质上乃是极端的分散的个别主义与高度集中的权威主义的结合。它植根于中国以小农经济为代表的自然经济的单一性,植根于这种经济结构的运动所固有的喜一(单一化)不喜多(多样化.多元化),喜静不喜动,喜定不喜变.喜稳不喜乱等秉性。所谓‘天人合一’,所谓‘大一统’,所谓‘内圣外王之道’,如此等等,都只不过是这严峻的社会实际的美学再现。[37]陈学凯认为中国农业文化是以农耕的自然经济为基础,以氏族家庭为细胞的农业家族文化,其内在特征是永恒不变的基调——奉天法古:统一的天道.人伦.宇宙.社会模式论——一体主义精神,理论背离现实的传统观念意识——重体轻用[36]。至于视传统文化为封闭.停滞.愚昧.落后的代名词,视传统农业为祸根者,就不必说了。有些人没有也不愿意对传统农业作深入研究,而侈谈农业文化,仅仅根据某些先验的概念加以推导,不能不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
冯天瑜的立论比较持中。他认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可以归结到“耕作居于支配地位,社会分工不发达,生产过程周而复始,处于相对停滞状态的农业文明礼貌范畴”。这种农业文明的特性,被概括为:“求实精神;循环论.恒久意识.变易观;中庸之道和注重自然节奏;尚农.重农;集权主义与民本主义相反相成;安土乐天的生活情趣”[16] 。
另一些同志强调了传统农业对传统文化影响的积极一面。石声汉指出:“我们祖国,在农业生产上有一个先进的.丰富的.完备的科学知识体系,这个体系是我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的构成部分。”“在有历史记载的几千年中,我国农业经历了大大小小的天灾人祸的考验,始终没有出现过由于技术指导上的错误而引起的重大失败。这件事实,雄辩地证明了了这一科学知识体系的优越性。可以自豪地说,农业技术知识的这一优良传统,是我们的祖先为人类创造的宝贵遗产之一。”他又指出,在世界古代文明中,我国悠久的文化与历史经过多次严峻考验,始终没有中断过,正是由于农业基础稳定的缘故。[10a]这种观点,在农史界被普遍接受。如范楚玉把“持久性”列为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特点之一。[42a]王利华认为传统农业的持续发展保证了中华文明的延绵不断和使它具有极大的承受力.愈合力.凝聚力。邹德秀认为中国早熟先进的农业技术导致中国文明的持续发展。[32cd]李根蟠指出在世界古代文明中,中华文明是唯一起源既早.成就又大,虽有起伏跌宕,但始终没有中断过的。以多元交汇.精耕细作为主要特点的中国古代农业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正是中华文化得以持续发展的最深厚的根基,也是中华文明火炬长明不灭的主要奥秘之一。[29f]所有这些,都是以石声汉的论述为基础的。
传统农业影响到了中国传统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各个方面,这方面石声汉也有很好的论述。但文化的核心是观念形态,尤其是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最能反映一个民族文化的深层特点,而这也正是传统农业对中国文化影响最为深远之所在。有的学者从这个角度进行了研究和论述。例如张立文指出,中国人重天道与人道的统一,即人与自然的和谐,强调人“浑然与物同体”,“万物与吾一体”;西方重人对自然的超越,即人征服自然,强调人与物的异体或异在。这种差异根源于传统生产方式的不同。中国具有大陆的地理环境,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宗法社会的政治体制。农业生产较之罗马的工商业更容易受风雨霜雪等自然现象的制约,五谷的播种.生长.收获都要与天时节气相适应,农民们在长期与大自然的接触中为大自然所熏陶,感受着自然的生命力,人与自然培育了一种相亲.相近.相合.相融的关系。使客体与主体,自然与人凝聚为中国传统的整体形态。古代希腊,土地贫瘠,农业衰败,人们只得离开土地另谋生路。希腊人对土地失望,对海洋不可预测,人们对土地和海洋是恐惧而疏远的。人和自然产生一种相对.相斥.相离.相仇的关系,人的最大愿望是战胜自然.控制自然.征服自然。中西文化的这种差异并无绝对优劣之分。中国物我一体的价值观念,与宋元以前文明发展相适应,能对自然的挑战做出成功的回应,元明以后在自然与西方文化的挑战面前失去成功回应的能力,因为这种观念缺乏科学的求索精神。一体化导致浑沌.模糊的思维。凡此种种使中国仍处于农业社会。西方工业社会虽然在征服自然方面创造了奇迹,但只讲主体人对客体自然索取,不讲主体人同客体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导致资源危机.能源缺乏.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应从中国的物我一体中得到启示,缩合东西方文化之长。[40]许苏民也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精神是赞天地之化育的,这和中华民族传统的与自然界作物质交换的特殊方式相适应。[17]
在这里还应提出的是台湾著名学者钱穆《农业与中国文化》一文。文章指出中国文化是一极深厚的农业文化,其许多特点根源于农业。农业的第一特征是一半赖自然,一半靠人力。而我国古人所称之天人相应.天人合一.正是十足道地的农村观念,实有纯真不可颠覆的道理。由此又派生“乐天知命”.“尽其在我”的农业人生观念。农业的另一特征是农业人生要从其他生物做朋友.做搭档。中国古人说:天地之大德曰生,万物一体.一视同仁。中国文化首先极看重自然,而又在自然别看重生命。“仁”指生命与生命之间呼吸相通.痛痒相关的极深微的情感,是中华文化精义所在。耶稣教把人类生命看作上帝对罪恶的一种惩罚,佛教主张四大皆空,要超脱生命。近代科学注重讲物理,把有生命的也并在无生命一边讲。中国讲理也讲性,把无生命的也并在有生命的一边讲,主张穷理尽性。赞天地之化育是中国文化中一项特殊的宇宙观和人生观,由此造成中国五千年文化而成为其一个主要的基础与中心。作者极力推崇中国“大农人生的文化传统”,认为它可以领导世界人类前进。[55]
最近季羡林先生再三论及东方文化体系(包括中国.印度.伊斯兰三大文化)和西方文化体系(欧美文化)的区别。他在钱穆天人合一论基础上写了《“天人合一”新解》,认为东西两大文化体系的根本区别在于思维模式。与西方重分析的思维模式不同,东方的思维模式是综合的,承认整体观念和普遍联系,视人与自然万物为一整体。[45]这也就是李约瑟说的“有机统一的自然观”。[67]刘志一则称之为唯物辨证的宏观观控的有机统一观。[22]但他们所举的例证中很少涉及农业。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这种思维模式正是根源于传统农业,并在传统学中获得其典型的表现,“三才”理论就是这种思维模式的结晶。
最先强调“三才”观念在中国古代农学中突出地位的是石声汉。他指出,人们喜闻乐道的“天时.地利.人和”.“因时制宜”.“因时制宜”一类话,实质是我们祖先在农业生产和自然斗争中,所认识和总结出来的自然哲学宇宙观。它是中国古代农业生产知识中最中心的内蕴。[10b]此后农史界一些学者如范楚玉.郭文韬.梁家勉等对“三才”理论的形成发展及其内涵均有所论述。[42b.50.7c]在此基础上,李根蟠明确地把“三才”理论与有机统一观的思维方式联系起来,并分析了它所包含的整体观.联系观.动态观在传统农业生产技术各方面的表现。他指出:“在‘三才’理论体系中,人不是以自然的主宰者的身份出现,他是自然过程的参与者;人和自然不是对抗的关系,而是协调的关系。”“这种理论,与其说是从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移植到农业生产中来的。毋宁说是长期农业生产实践的升华。”鉴于古代思想家对“天人合一”有唯物主义的理解,也有唯心主义的理解,他用“精耕细作.天人相参”概括中国传统农学体系。他又指出:“在有机统一观指导下的中国传统农学比较注意农业生产的总体,比较注意适应和利用农业生态系统中农业生物.自然环境等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比较符合农业的本性。也因而能比较充分地发挥人在农业生产中的能动作用,使用和自然的关系比较协调。在一定意义上,这代表了农业的发展方向。”[29f]
转贴于 六.“有机农业”.“石油农业”与“持续农业”
在分别介绍了对中国传统农业认识与评价的讨论的各个方面以后,现在再回到传统农业与我国农业现代化关系的问题上来。
上文谈到,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中国传统农业和小农经济曾被一些人大张挞伐,也正是在这时候,西方的现代化农业也正在受到批评。
1982年第1期的《世界农业》转载了旅美华裔学者任觉民.孔一士的文章,认为西方现代化农业,或称工业式农业,已暴露了许多破绽,严重的有如定时炸弹,将成为人类未来许多灾难的主要潜在因素。如化肥农药的使用使环境污染.土壤流失.水源短缺.虫灾愈加难以控制,是典型的科技鸦片。农业以至社会的不稳定性正在增加,它的高效率是用便宜的石油换来的,如从能量的投入产出比例,它的效率比旧式农业低,等等。欧美农业必然而且正在向“超工农业”(它主要采用有机肥.轮作间作等传统技术,同时对现代化科技作选择性应用)过渡。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传统农业的“缺点”已成为“优点”,符合“超工农业”的特性和要求。因而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应选择“超工农业”,而避免走西方现代化的弯路。[66]接着,《世界农业》又连载了美国农业部指定的一个有机农业考察小组的考察报告的摘译,比较全面地介绍了美国有机农业的理论和实践。这些文章在大陆的一些学者中引起共鸣。下面的介绍着重在农史界的反应。1983年第二期《中国农史》发表了郭文韬等人《略论无机农业和有机农业,兼论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该文修改后收入《中国传统农业与现代化》一书中,该书曾被译成日文),其基本观点和思路与任文完全一致。文章称,西方现代的“无机农业”已危机四伏,走投无路;“有机农业”是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中国是“有机农业之母”,因此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必须把现代科学研究成果同我国农业的优良传统相结合。[54]李凤岐.邹德秀也认为近三百年发达国家现代农业走的是工业化道路,虽取得很大成绩,也存在环境污染和高能消耗两大问题。他们强调农业自然资源是可更新的资源,合理地加以利用,可不断消耗,又不断恢复,形志良性循环,持续为人类提供越来越多的产品。工业式农业的根本问题是忽视农业的这一特点,因此作为一个普遍的体系是不可取的,其存在问题也不是这个体系本身所能解决,因此必须转移到“有机农业”或“生态农业”上来。用生态农业的观点看,中国农业有许多值得发扬的有生命力的优良传统。中国农业不应走工业式农业的弯路,而应该直接过渡到新的农业阶段;这种过渡不是抛弃传统农业,而是包含着使传统农业科学化的任务。[31]邓宏海对此有论述。[9]
在生态农业热中,有的同志认为中国古代农业的精华正是生态思想,尤其是天.地.人合一的思想。有人从思想上和技术模式上探索我国生态农业的历史渊源。[53]俞荣梁对《补农书》和《农桑经》进行了会析,认为明清时代已存在以多种经营构成生物间良性循环和综合利用自然资源的特色的“生态农业”雏形,在经过三四百年考验后,今天仍具有不可低估的生命力,为中国未来农业提供了颇堪称道的模式。他把生态农业视为有机农业和无机农业的结合,认为一方面要总结发扬我国传统农业的优点,同时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装备农业,建立兼有古今农业特点的“生态型农业”。[47]孙声如总结了我国传统农业间套混作的经验,指出它不但是传统农业种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当代立体农业的核心和基石。而立体农业则可能成为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农业精华的结合部和生长点。[24]
从有关文章看,各人对生态农业宣传的出发点并不相同。部分同志着眼于对传统农业(包括解放后三十年农业)破坏生态环境的批判,他们主张的生态农业是和否定传统农业相联系的;另一些同志则认为传统农业科技符合现代生态学原理,他们主张的生态农业是和肯定传统农业相一致的。同是肯定传统农业科技的同志中,也有人对“生态农业”持批评态度,他们的批评主要是针对前一部分同志,但也不满意后一部分同志“借洋风以取巧”的做法。方原认为,农业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打破旧的平衡.重建新的平衡的历史;不应把所谓“生态平衡”的要求,驾凌于农业发展之上。他批评某些生态学者无视近代农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把它描写成地球末日。指出生态平衡之说与其说是一科学.不如说是资本主义国家一股厌恶城市生活的紧张枯燥.企图返回恬适的大自然的思潮。他反对借“有机农业”的洋风来争传统农业的地位。“石油农业”与“有机农业”都有片面性,不宜各持一端,而应结合我国国情,发扬传统,合理利用先进技术(机械.化学),不用这些是难以前进的。[8c]刘巽浩指出,西方有机农业“是一种完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和牲畜饲料添加剂的制度”。我国有高度重视有机肥.豆科绿肥,广泛实行精耕细作和间套复种的传统,在目前和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有机能投入在农田总能量中占居多数。但中外农业历史表明,单靠“有机农业”本身的物质循环,农业难以有较大发展。他反对单提“有机农业”的口号,主张“以无机促有机,有机与无机相结合”,尤其强调要增加化肥的生产和使用。[20a.b]佟屏亚分析了西方生态农业思潮的缘起,是在石油危机的背景下对石油农业的反思和否定。它把农业看成封闭的自然生态系统,否定外源能投入,把平衡绝对化。西方生态农业一类农扬能量投入减少劳动生产率下降,发展十分缓慢。我国当前的迫切需要,并不是什么确立有机农业战略,而是要扩大无机农业的基本物质条件。生态农业的宣传客观上导致了忽视农业基本建设和削弱物质能量的投入。中国农业要走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路,近年我国各地涌现的吨粮田,正是传统精耕细作农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产物。[38abc]
关于这个问题,梁树春的意见也有一定代表性。他认为传统农业的基本特征是物质能量的“低消耗.低投入,低产出的半封闭式的循环,虽然构造一个比较合理的内部循环机制,但这种优点是以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双重外部不经济性为代价的。石油农业则是“高投入.高产出的开放式循环”,从总体上克服了传统农业的缺点.把农业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级。它虽然在一些产业中带来能耗过高和环境食品污染问题,但这只是暂时现象,正在改进之中,石油农业不会走进死胡同,它的主体地位不会改变,有机农业不能大规模取代常规农业。他虽然主张以生态农业为未来农业的模式,但这种生态农业是经过重新定义的,是以石油农业为基础,吸收传统农业优点,在现代生态经济理论指导下的新模式。[51ab]
从上述的介绍中可以看出,西方的“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等等,是由于作为西方现代农业表现形态的“石油农业”暴露出高能耗和环境污染等种种弊端,引起人们的反思,从而提出的一些替代办法,故又被统称为“替代农业”。它的引进和关于我国在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讨论相激荡,引出了种种议论.理论和方案。其中关于“生态农业”的宣传声势很大,其为中国现代化农业模式似乎已被官方认可;但反对的声音也始终未断;事实上,我国一些学者的“生态农业”概念与西方差别颇大,并不断改变其形态。靳百根有专文论述《中国生态农业的兴起和发展》(《古今农业》91.2)。中国学术界内部对“生态农业”的理解亦各不相同。撇开概念的争议,有两点是清楚的。一.我国传统农法中确定有不少珍贵品,可以构成未来农业的重要因素,不可予以蔑弃。其中最可宝贵的,是在经“三才”理论为标志的有机统一自然观的指导下形成的一套生产技术和生产经验,注意农业生态系统各因素间的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注意对农业资源的充分利用与永续利用,使人与自然的关系比较协调和谐。二.传统农业物质技术基础落后,再生产主要依靠农业系统内部能量的投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产量的进一步增加受到很大限制,这种状况必须改变。因而,西方现代农业以现代化机械和现代科技装备农业,用大量投入外源能来打破传统农业半封闭式的循环,使农业获得飞跃发展,这一历史功绩和发展方向不容否定。对有机农业与石油农业的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都是片面的。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应该是精耕细作“天人相参”的优良传统与现代装备现代科技相结合.有机农法与无机农法相结合。
在西方,摒弃化肥.农药.除草剂等等的“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的实验,由于产量的大幅度下降,一直推广不开。近年来,一种农业发展道路的新思路——持续农业(Sustainable agriculture)正在迅速兴起。1989年11月,联合国粮农组织第25届大会通过了有关持续性农业发展活动的第3/89号决议。1991年4月,粮农组织又在荷兰召开国际会议,初步提出持续性农业发展的合作计划。对“持续农业”也有各种理解,而且整个理论和实践均在发展中,但其基本思路是明确的,即,既注意产品的效率的提高,又注意资源与环境的保护,不同于只强调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农业”。这种理论与实践的出现,表明“石油农业”出现的种种问题,不能靠取消现代科技成果,放弃满足全球人口日益增长的需要,倒退到传统农业来解决。在我国,对“持续农业”研究的热潮正在兴起,“持续农业”的提法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鉴于历史经验,对外来思潮应有分析,要根据我国国情决定取舍,从而确定我们的方针。有人认为,根据我国特点,似用“集约持续农业”或“精(精致)久(持久)农业”的提法更好些。[20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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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政府组织
1.1非政府组织的定义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非政府组织(NGO)出现在人们视野的频率越来越大,人们在公共管理领域人们把非政府组织看成一种新兴组织,同时其也确实扮演着重要的角色[3]。
1.2非政府组织的由来
就非政府组织一词来讲,首先出现在二战末期在旧金山签署的联合国第71款中。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1952年对非政府组织的定义是“凡不是根据政府间协议建立的国际组织都可被看作非政府组织”。16年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一项旨在划分非政府组织范畴的决议(1296号)被通过,自此以后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中获得咨询的地位。从那以后,在联合国体系的运作中人们越来越多的提起非政府组织的活动。
2.国内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情况
经过改革开放,国内非政府组织在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政府和市场的失灵、不足和缺失都可以用非政府组织来弥补。如今,国内非政府组织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国内不仅大量出现非政府组织,另一方面国外的非政府组织也逐渐引入国内,二者相互弥补,相互促进。和政府和企业相比,非政府组织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资源性和组织性[1]。随着人类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仅靠政府和企业无法解决的问题大量涌现,所以非政府组织应运而生,它是时代的产物。
3.非政府组织在农村中发挥的作用
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以及人们美好生活的建立不能离开政府的支持与帮助,但是仅凭政府和农业企业的支撑也不能使农村得到良好的发展,因此还需要一些适当的民间组织的辅助。当前国内在如火如荼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农村事业发展的过程中,非政府组织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
3.1农村非政府组织在政府和农民之间架通沟通、合作的桥梁
一旦有组织可以代表农民的利益,反应其需求就等于在政府和农民间架设沟通的桥梁,不仅有利于政府活动的开展,可以让社会利益和农民利益相互协调。要想让农民的利益受到保护,仅仅让政府组织发挥作用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当政府利益和农民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很难维权。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借助非政府组织的作用,非政府组织对各方利益相互协调,监管政府工作的执行,让农民有讲真话、表达意愿的权力,对农民的切身利益有效的保护。
3.2农村非政府组织有助于实现新农村建设主体多元化
在当今社会,要想组织起社会上有众多利益需求的群体,仅靠一种组织形式很难达到,也很难正确的处理、管理并控制牵扯各方各面的社会事务。在农村,各类非政府组织不断兴起,可以让农村社会中单一的自治组织被打破,分门别类的处理诸如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不同性质的事物。这些是助力新农村建设的必要保障。
3.3农村非政府组织有助于培育符合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新型农民
2006年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用6个月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对农民接受教育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大规模的调研活动。研究调查结果可以发现:①国内农民处于小学及其以下文化水平的约有三分之一,农民平均接受7.8年的文化教育,教育区域差异尤为明显;②农民在没有较高的种养水平和技术,相当一部分农民对必须的基础知识相当缺乏,实现农业和市场接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但是,农村较低的文化水平、有限的技能水平,连必备的生产知识和种养技能都无法科学的掌握又怎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握市场信息,生产出的农产品更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根植农村的非政府组织可以进行一系列的技术培训、扫盲活动等,可以有效的转变知识技能低下的局面,在智力上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求[5]。
3.4农村非政府组织增强我国农村经济市场竞争力
改革开放后,国内对土地实行联产责任制,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然而,在如今的经济环境中,小农经济的缺点被不断暴露,例如资金的匮乏,信息技术的不完善等[4]。而这时农村的非政府组织可以把分散的农民整合在一起,扩大力量,以整体参与到市场中,可以有效的提升农民的市场竞争力。在资金、技术、信息上农村非政府组织为农民提供保障,使得农民的生产更有导向性,提高了农民生活生产的积极性,保证了生产的持续性长久性,从而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3.5农村非政府组织有助于构建安定和谐的村庄新秩序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的关节阶段,这也就意味着政治、经济等相关制度在发生转变[2]。在农村生活、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农村非政府组织的身影,更熟悉农民的需求,可以及时的收集社会的变化,对形成和谐的农村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一,在农村社会中,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成熟会让舆论压力变得更强大,让人们的心理、举止等和道德规范、法规法律相符合。其二,国内农村非政府组织在各项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其开展的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的各项法规。农民是农村法律法规的组成人员,其开展活动的依法性必然带动农民遵守法律法规;不仅如此,他们合法的开展活动对组织外的群众树立模范。其三,在各个方面非政府组织和政府部门之间全面合作,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有非政府组织提供参考并反馈意见,同时也可以让组织内的农民及时的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为农村社会的平稳发展奠定基础。
4.发展中国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建议
4.1加强与政府合作,共同协调发展
国内影响农村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是基层政府组织,要是二者可以通力合作,可以极大的促进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加强基层政府组织与我国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关系应该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不能只立足当前的合作项目,要将目标放远用前瞻性的眼光看到未来的合作项目,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教训,让二者的合作达到共赢的局面。其次二者之间要想沟通的更为顺畅,必须让建立的信息流通体系工作的更为顺畅。最后要建立合理的权责制度,在具有一直的目标下,二者通力合作,协商合作的各项事宜,这样才能使合作更加稳定长久。
4.2加强非政府组织的内部建设
就非政府组织来讲,应该吸引社会群体的广泛参与,对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精英发挥的作用要给予重视,特别是农村知识相对来讲比较匮乏,对有知识的人更为需要,这其中也显示着公平和正义[6]。从事这项工作的人,仅仅有爱心和责任感是不够的,还需要经济安全、社会地位和职业声誉。此外,非政府组织对信息和经验的积累要格外重视,对组织的发展目标要科学的制定,对有限的资源合理的利用,不断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创新能力等。对发展的重点非政府组织要合理的把握,在公益事业中要区分重点,强化自身建设。唯有让内部机制更加健全、科学、合理,在公益事业中非政府组织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4.3规范法律法规,使农村非政府组织程序化、法制化
建设和发展农村非政府组织,需要政府积极主动地促进。缺少了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法律的规范,国内农村非政府组织很难健康、顺利的发展。所以,要想让国内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被有效的促进,应该有对应的法律支持,并能让其随意设立和发展。当前,国内在大力倡导法治社会,而市场经济对法治建设具有较强的依赖性,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是法律法规。当前,国内在农村非政府组织上的立法具有较强的滞后性,目前存在的各种农村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有待明确,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形成一定的制度对其的发展和作用的提升进行引导。
4.4加强非政府组织之间的联系
关键词:农村小康;现代化模式;启示
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从二次世界大战后,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在20世纪60年代逐步进入农业现代化行列;一些经济并不发达、基础原本比较薄弱的国家和地区,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解放生产力,也在20世纪70年代或稍后时期实现了农业现代化。这些国家和地区,不仅实现了农业现代化,而且使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农业现代化模式和独特的发展道路。农业现代化对我国而言,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党的十六大指出,实现小康社会是本世纪我国最重要的基本国策。所谓小康社会,是指在小康水平的基础上,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社会。这是一个现代化全面发展和提高的结果,因此,研究一些其他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经验和教训,对促进我国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有重要意义。本文以美国、日本、韩国的农业现代化为例进行比较分析。
一、资源优势型的美国农业现代化模式
――大农业模式
美国农田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重高达21%,而我国仅为10%,美国人均耕地是中国的9倍多。美国地域辽阔,地形、气候复杂多样,加上美国最早形成世界最大的专业化农业带和较早建立并完善了农产品市场体系,以及美国巨大的经济实力对农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持,形成了农业自然资源丰富多样、现代物资投入量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化程度高、以劳动生产率为主和土地生产率为辅的农业现代化路子,我们称之为资源优势型的美国农业现代化模式。美国这种农业现代化模式的形成与发展,有其独特的自然经济条件和历史条件。
1.农业现代化快速实现。美国农业资源丰富,是美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特色,其农业发展的潜力十分巨大,它为美国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程度创造了十分优越的条件。在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美国农业发展十分顺利,二次世界大战更促进了农产品及加工品的增长,使美国农业在世界上率先实现了现代化。
美国农业的发展经历了4个重要时期。一是1860年以前的“农业时代”;二是较为发达的战前农业经济;三是二战期间美国农业基本实现了现代化;四是当代美国现代化农业。
2.美国农场的规模化经营。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农场土地经营规模不大不小,平均每家600亩,后来向两极分化,60亩以下的小型农场户的比例由20世纪初的3.5%上升到20世纪末的8.6%,但仅占美国耕地的0.7%,600~3000亩的中型农场比例由42.3%下降到37.8%,由占耕地面积的50.6%下降至17.9%,而面积在6000亩以上的大型农场户的比例却相应由0.7%上升到9%,占到耕地面积的65%。在农业技术进步的强有力的支撑下,加上土地制度日益完善,大大提高了农场主们的积极性,土地产出水平也远远高于经济发达的大规模农场经营的其他国家,规模经济成为美国农业经济的主旋律。
3.美国农业产业化。美国的农业产业化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模式实现的:第一种是纵向一体化。即由一个企业来完成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它比较完整的形态最先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的养鸡业。这类纵向一体化模式在美国出现后,欧洲也随之兴起(合作社的形式),后来传播到亚洲,我国称之为紧密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第二种横向一体化。即不同的企业按合同分别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这类方式通过签订、履行合同,保证了企业之间的有机联系和均衡经营,提高了企业的专业化水平,也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但只适用于产销关系稳定、批量大、变化小、合同履行时间长的产品和产业,缺点是容易形成垄断,这类经营在我国称之为“订单农业”。第三种是不同的企业各自根据市场价格“信号”分别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等。这类经营方式在美国目前仍占主导地位,因为它可以保证生产、加工和销售各环节的充分竞争,发挥市场对企业或对产业体系的纠错功能,化解各类经营风险,类似我国的“专业市场+农户”的经营方式。
类似美国这样地广人稀、采取以机械技术的推广应用为起步的农业现代化模式,还有加拿大、澳大利亚和俄罗斯等国。
二、资源贫乏型的日本农业现代化模式
――高效农业模式
日本是一个资源贫乏的国家,正因为如此,日本非常注重利用资源的效率。二战后,日本农业经历了40多年的发展,在农业自然资源极为贫乏、农业规模较小的基础上实现了农业现代化,走了一条极富开创性的农业现代化路子。
1.农业生产过程实现机械化。1998年,日本经营性农户的数量为252万户,平均每个农户的耕地面积只有24亩,耕地不足15亩的农户占总体的57%。耕地面积狭小、缺乏竞争力是日本工业的基本特征。由于农户的减少速度比耕地减少速度还要快,所以每个农户的耕地面积还是有所增加。还有一个倾向就是耕地面积在45亩以上的农业大户在逐渐增加,这有利于引进大型机械,充分发挥机械的性能,提高生产效率。
2.农户从事非农业劳动的收入不断增加。由于日本耕地面积有限,所以农户要想从中获得更大的收益,就要增加在每一单位面积土地上投入。但由于整体土地资源不足,终究收入难以大幅增长,因此,从事其他产业的收入成为日本农民的主要收入,甚至超过了从事农业带来的收益。所以在日本,把原先当作副业干的非农业劳动当作生活来源主渠道的农户多了起来。农户分为专门从事农业生产劳动而不从事其他劳动的专业农户和除了农户之外还从事其他劳动的副业农户。副业农户进一步分化为以农业为主的第一种农户和第一副业为主的第二种副业农户。副业农户除了农业劳动之外,有的从事林业、渔业,有的进入工厂、机关,有的利用农闲季节到远方打工。
3.寻求经营方式的变革。要想增加农业收入,就需要增加耕地,扩大规模。但是,日本多数农户舍不得轻易放弃自己的耕地,零散的耕地很难集中到一起。因此,日本采取把土地借来耕种,扩大耕地面积,扩大经营规模的方式。而且近年来,日本单纯以农业为生的农户逐步减少,从事农业生产的这些人逐年老龄化,所以委托他人耕作土地的农户也多了起来,客观上也为租赁土地经营提供了客观条件。
日本战后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建立起农业合作组织和地区农业集团。这两种共同组织,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了小农经济的局限性,缓和了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对实现农业现代化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
4.生物技术等高科技成果广泛应用于农业。日本农业现代化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广泛的应用生物工程技术。日本战后对生物科技的研究给予了巨大的关注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在生物技术研究领域一直处于世界的前列,遗传基因重组等技术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这些技术的应用不光有效的提高了农业产量,增加农产品供给,而且,能够提高农作物的抗病能力,培育出新品种。
三、韩国农业与农村相结合的现代化发展模式
――新农村运动模式
韩国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后,在继续重视农业发展的同时将农业与农村发展相结合,将政策转变到在提高农业生产现代化的基础上实现农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为农村现代化奠定了基础,而农村现代化又有力地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在韩国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最值得借鉴的就是新村运动,它是农业发展和农村改善的有机结合。
1.新村运动的兴起。 为了增加农村的就业机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以缩小城乡差距,韩国政府在1971年发动了新村运动。这个运动是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村进步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工业获得较大发展之后,回头地支持农业,把城市物质文明以及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推向农村的反哺政策。
2.新村运动的任务。新村运动的内容很宽,它的第一任务是“农村启蒙”,要使农民的精神面貌发生变化。第二个任务是“社会发展”,目的是改造农民居住环境、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环境改善,修建卫生的供水系统、改造排污系统、修建公共澡堂、会议室、公用水井、洗衣房等;二是住房改善,包括屋顶改建、房屋维修和村庄重建;三是公共建设增加,如扩张农村电网和通讯网、设置公用电话等。第三个任务是“经济发展”。有两项主要内容:一是增加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道路扩展、小规模灌溉工程,如小水坝、水塘、灌渠。道路扩展不仅包括村庄间的公路,而且包括从村庄到农田的道路,以便进行机械化耕作、运输。二是增加农产收入,增加农产收入项目包括家畜饲养、推广经济作物、发展专业化生产区、合作耕作,以及建立各种“新村工厂”以增加农户的非农业收入。
四、美国、日本、韩国农业现代化模式对我国实现小康社会的启示
第一,资源不是影响农业小康社会的主要因素。无论是资源丰富的美国,还是资源缺乏的日本,抑或介于两者之间的韩国都可以根据本国的具体特征走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现代化道路。我国东部资源相对缺乏,中西部资源相对丰富,同样有平原、丘陵和山区,应根据自身的特色走出一条发展农业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的道路,达到和实现小康。不管农业的地位多么特殊,它总是一个产业,应该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优势为基础来发展,这是各国农业现代化最基本的经验之一。
第二,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分阶段、分层次进行小康社会建设。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对于实现农村小康社会至关重要。经济发展期间,如何正确处理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关系,是农业能否迅速发展、农业现代化能否迅速实现的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可以说,没有政府对农业的全方位支持,日、韩农业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是一个重大经济决策、政治决策。各个不同区域的农业,要根据自己的地域条件、生产水平,通过实验选择适合的战略加以实施,注入域外的新品种、新技术及新知识,从而开发农业潜力,提高生产能力,培育农业人才,进而奠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基础,然后推广,并通过各种协作机构形成联动发展。
第三,良好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是农村小康社会的实现关键。国外的农业现代化进程表明,一个有效的农业合作体系的建立,对于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国外发达国家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实践表明,家庭经营不仅适应于以人力、畜力耕作为主的农业,也适应于以机械耕作为主的现代农业。因此,如何既不改变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又实现农业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是中国农业现代化面临的重大的课题。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在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过程中逐步发展规模经营,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道路。
第四,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是小康社会实现的重要途径。韩国新村运动的工程项目都是切实可行的小项目,比如修路、修井、盖房、修塘、拉电网等。在“三五”计划的头两年,政府的投资目标主要放在几条大河的巨大工程上,1973年后投资转向遍布全国农村的细小项目,“三五”计划基本被新村运动所取代。这些小项目风险小、动员群众广泛,无论对农村发展还是对刺激工业生产都见效快。美国在二战后完成了农业机械化,之后,虽然机械拥有量有所减少,但向大型化、综合化、自动化和电气化方向发展。除谷物和饲料草等大田作业全面实现机械化外,经济作物、水果、蔬菜等也完全实现了机械化生产。在畜牧业中,机电化程度很高,不仅饲料的加工、给水、孵化、挤奶、调温、通风、清洁及产品装运和初加工等全部实现了机械化,且应用现代电子技术,按流水作业线进行自动化生产。
第五,必须突破就农业论农业的局限。要拓宽农业的发展领域,向产前和产后延伸,促进农产品加工增值转化,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要通过发展产业化经营,把现代工业、商业乃至运输、金融、保险等产业同农业的种植业、养殖业紧密结合起来。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企业共同体,使农业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化、专业化和一体化。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融为一体,并形成一套从生产初级产品到最终产品的销售管理体制和公平合理的利润分配制度,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有效地开拓市场空间,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第六,必须以农民投入为主体,坚持国家投入与农户投入相结合。农业现代化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美、日、韩三个国家的做法是,凭借强大的工业经济后盾,由政府给予大量的投资支持和各种形式的补贴。我国虽然从理论上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但由于多种原因,长期以来形成的依靠农业积累发展工业的体制政策一直没有改变,国家对农业的投入远远少于农业对国家的贡献,这就决定了中国的农民不仅要做农村经济组织的创新者和国家工业化的奉献者,而且要做农业现代化的主体建设者和所需资金的主要积累者,这可能是世界各国农业现代化中很少有的。我国农业最终的发展途径是以农民投入为主,国家投入为辅。但在目前的状况下,尤其是农民收入有限,国家仍然是投入的主体。因此,要提高农民的主体地位就必须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投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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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03C569)
【关键词】农民工 流入地 社群 社会融合 文化机制
研究缘起
1995年,联合国哥本哈根社会发展首脑会议把社会融合作为社会发展的三大领域之一,要求各国采取措施推动社会融合。2003年,欧盟在关于社会融合的联合报告中对社会融合作出如下定义:“社会融合是这样一个过程,它确保具有风险和社会排斥的群体能够获得必要的机会和资源,通过这些资源和机会,他们能够全面参与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和享受正常的社会福利。”国内有学者认为,社会融合是个体和个体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或不同文化之间互相配合、互相适应的过程,它以构筑良性和谐的社会为目标。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了社会流动,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一个新兴的社会阶层,如何增进农民工阶层与其他社会阶层之间的社会融合,是一项值得学界研究的课题。
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适应是社会融合的重要表现,在这一意义上,社会融合表现为三种主要形式。
一是不同国家的某些族群由本国前往他国谋生,如近代波兰人、我国沿海地区的一些民众前往欧美等国家和地区,这些外来族群与当地族群社会融合的程度既受制于其经济和“智力文化(intellectual culture)”因素上的差异,也取决于务工者自身的主体性行动和他们在当地的跨社会建构。
二是如南非等原来即存在着严重种族对立、具有高度文化异质性的同一国家内,不同种族间的社会融合主要受制于是否具有和遵循良好的“共同规范”,不同种族间认同需要、分配公正需要的满足状况,作为化解冲突的“沟通系统”的运转是否正常,政府处理民主与提供公共服务之间的关系及能力。
三是如同我国这样具有高度文化同质性的国家内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社会融合。19世纪末,E·G·雷文斯坦(E. G.Ravenstein)在《人口转移规律》一书中,开创性地提出了人口转移的推拉理论,本文运用这一理论,着重讨论基于我国文化背景下影响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社会融合的文化机制。
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社会融合的文化推力分析
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文化可以包括人类的一切生活方式和为满足这些生活方式所创造万物,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种种心理和行为。在人类实践活动中建立起来的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及心态文化是文化的非物质形式,它们既是人类需要的对象又是人类需要的表现形式。在我国,同一文化之下对公平与正义的政治诉求,共同的世界观、伦理观,特有的缘文化,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形成的打工文化,共同构成了促进农民工实现与流入地社群社会融合的“文化推力”。
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全面发展的政治理想推动着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的社会融合。首先,我国现存的城乡二元结构是特殊历史时期社会管理的产物,从人口生产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城乡居民之间在文化上都是一脉相承和高度依赖的,社会的发展和政府公共政策的改革使此二元结构正在发生解组,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也渐趋减小。
其次,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均生活在同一社会制度下,他们理应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以增进对国家和社会的认同。恩格斯曾指出,社会主义应当“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状况”,“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实现这一理想,消除城乡差别,增进社会各阶层的福祉是我国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
“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世界观有助于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的社会融合。在我国,就以儒、释、道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而言,儒家文化的影响无疑占着主导地位。钱穆曾提出:儒家思想看世界,并不用一种纯客观的眼光,并不觉得世界外我而存在,不认为狭窄的自己与外面互相对立,相反,主张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受这种积极适应外部世界、主动接纳他人的文化熏陶,流入地社群与农民工之间大多能以一种开放、包容的心态和睦共处。
重视“仁爱”、“亲情”的伦理观以及“家庭—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有利于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的社会融合。作为家庭的延伸,家族是中国文化一个最主要的柱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构成了家族伦理的核心内容。可贵的是,这种家族伦理不仅要求人们爱自己的家人,而且要求人们以宽广的胸怀善待和爱护全天下的人,倡导个人服从于家庭、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显示出浓郁的“家庭—社会本位”和“家国同构”取向。外出务工是农民的自主选择,这一选择也由于能增加家庭经济收入、获得发展机会而受到家庭和乡村社会的理解和鼓励,家庭或家族成员间的相互照顾也成为农民工在流入地最基础的社会支持。同时,传统文化浸润下农民工形成的“老老”、“幼幼”、“四海之内皆兄弟”、“天下一家”伦理观,以及由此而表现出的相应的生活和行为方式,同样有助于他们融合到流入地的社群中去。
“缘文化”的熏陶促进了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的社会融合。有学者指出,沉淀于中华传统文化和华族社会中的宗族亲友、邻里乡党、、同业同行和物质媒介等,分别代表着由亲缘、地缘、神缘、业缘和物缘组成的“五缘文化”。五缘文化不仅使个体、群体、组织生活在盘根错节的人际关系之中,在社会化过程中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而且它也促进了不同国人之间生活和交往上的涵摄性和包容性。
由于农民工职业的不稳定和务工地域的流动性,“缘文化”中原有的神缘关系难以发挥心灵抚慰与精神激励功能,物缘也大多伴随在业缘关系之中,“五缘文化”因此而变异为以农民工原有的亲缘、地缘、学缘、业缘为主要构成的“四缘关系”而发挥作用,并成为他们在流入地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社会资本。在流入地,一方面,“四缘”关系所具有的共同语言、价值观念、生活习惯、职业伦理等文化属性强化了内群体成员的人格相似性,增进了来自同一地域农民工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四缘”关系也培育着农民工的团结意识,使他们在流入地结成精神共同体,为实现务工目标而付出。不仅如此,“四缘”关系中的业缘关系还往往成为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社会融合的嵌入点,并由于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产生的技术和经济联系而使此社会融合得到加强。总之,“四缘”关系不仅为农民工提供了初始的就业机会,而且也为他们在流入地结成和拓展新的业缘关系、实现与当地社群的社会融合奠定了基础,并表现出由内群体向外群体,由本民族向其他民族,由家乡原有的“四缘”关系向流入地地缘、学缘、业缘乃至亲缘关系延伸的发展逻辑。
打工文化的内在要求推进了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的社会融合。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催生出的新的文化形式—打工文化,它是农民工务工实践与社会要求相结合的产物,对农民工务工、生活、交往和人格发展都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积极的打工文化应具有下述基本内涵:提升文化知识,增强务工技能,增进人际交往,扩大社会资本,习得与主流社会要求相一致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相应的行为方式,拓展自己在经济、社会乃至政治生活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我国占主导地位的传统农业由于投入时间长、强度大、效益低,对农村劳动力已无吸引力。文化支持和传统农业的局限性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成为理性的选择。“这意味着,外出打工变成了一种受到认可和期待的实现经济目标的途径以及年轻人的一个通过仪式(a rite of passage)。打工文化意味着孩子长大就需要在城市度过生命中的一段时间,而不外出打工的年轻村民则会被其同龄人讥为缺乏冒险精神和无能。”加强与流入地社群的社会融合则成为他们实现这一文化要求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
由此看出,外出打工不仅是农村劳动力的内在需要,而且也是我国社会改革所体现出的文化要求。外出打工的过程是农民工逐步适应社会变迁的过程,在务工、生活、交往中习得的知识、能力、思想意识与行为习惯作为打工文化的重要体现,为促进农民工的社会化、推动他们与流入地社群的社会融合提供了广阔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使农民工作为一种社会行动力量在影响着社会变革的同时也改变着他们自身。
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社会融合的文化拉力分析
文化起源于个人与社会生活需要的满足,而习惯、习俗、价值观、理念或意识形态等作为非物质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一旦形成即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并保持运行的惯性。这种惯性表现在农民工身上,就是他们在家乡所形成的带有乡村社会色彩的价值观与伦理观,构成了阻碍农民工实现与流入地社群社会融合的“文化拉力”。
过于重视亲情与家庭的联系阻碍了农民工与流入地的社会融合。重视亲情和家庭的联系既是农民工在流入地生存和发展最基础的社会支持,又是阻碍他们实现与流入地社群社会融合的重要的文化因素。梁漱溟在分析中国人的社会人生及文化特征中曾指出: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国人的生活最亲切的只是一身一家,其余有关系的则是亲戚朋友,乡党邻里。流出地乡村社会重亲情和家庭联系的特质也促成农民工养成了被学者称之为“循环流动式分化模式”型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既体现了土地的庇护价值,也反映了他们对重亲情和家庭联系的乡村社会的依恋。在稳定的社会秩序下,低风险的小农经济仍被大多数农民视为圭臬,自为自在的生活被作为乡村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亚文化积淀下来,对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具有难以替代的吸引力。
“负面行为叙事”造成的文化歧视不利于农民工与流入地的社会融合。对流入地社群而言,除亲身接触外,媒体是他们了解农民工群体的主渠道。有研究表明,我国城市报纸对农民工群体最频繁再现的形象之一是“负面行为者”形象。负面行为叙事和负面形象倾向于将农民工再现为城市社会的“威胁”和“麻烦”,抑制了农民工群体的主体经验表达,并阻碍了他们在城市社会获得承认和认可。这也易使流入地社群对农民工群体形成负面、定型化的刻板印象,产生弥漫性的“反民工”嘲讽和歧视式的社会情绪,使农民工的“面子”之尊受到伤害,增加了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之间的对立情绪,也挫伤了他们实现与流入地社群社会融合的信心和积极性。
与流入地社群相比,客观上存在的智力文化差异妨碍了农民工实现与流入地社群的社会融合。研究发现“智力文化”的差异是影响近代到美国务工的波兰人实现与流入地社群社会融合的主要因素之一。在我国,智力文化的差异同样是影响农民工实现与流入地社群社会融合的主要障碍。所谓“智力文化”的差异,其实质就是个体或群体经教育和社会生活实践而在知识、技能、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对农民工而言,它还有由于知识、技能薄弱,也由于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与流入地社群要求存在较大差异而造成其社会适应不良或引发社会偏见的意味。仅从受教育程度看,几乎同期的不同调查显示,贵州籍的省外农民工,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占被调查总人数的84%,即便是在经济和文化相对发达的浙江省,农民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也都在8年左右,即相当于初中二年级的水平。一项关于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评价调查也显示,认为农民工邋遢(25.32%);没修养(18.91%);缺乏知识,不理智(36.22%);自私(8.65%),而对农民工其他缺点的看法仅占10.90%。
“智力文化”的差异会产生下述消极后果:农民工由于难以适应流入地务工和生活需要而陷于边缘化境地;增加了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的冲突;加重了农民工的污名化;难以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应该指出,将社会和历史原因而造成的农民工智力文化差异仅归咎于农民工家庭和个人是一种认知偏见。随着农民工政治、经济地位的改善和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增加,也随着农民工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对流入地社会适应能力的增强,这种智力文化差异在逐渐减小。
基本结论
影响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社会融合的文化动力取决于文化推力与文化拉力两者间的角力状况,文化推力与文化拉力的内容和表现归根结底既是我国文化属性的反映,也反映了农民工不同的需要与社会期待。“不同层次的期待正如它们在不同的社会阶级中所存在的那样,是促使各种群体行动并给予其方向的奋斗的直接表现。”作为我国社会变迁的一部分,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的社会融合具有特殊性,它并非是政治式的急峻,而是在社会发展和文化的影响下,农民工表现出的价值抉择过程,农民工与流入地的社会融合既表现出必然性,同时也表现出多层次性。
首先,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的社会融合不仅受制于体制和文化、社会发展水平,也取决于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的多向互动状况及农民工价值抉择等诸多相互作用的复杂因素。而农民工物质与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直接制约着他们与流入地社群社会融合的意愿和水平,因此,他们与流入地社群的社会融合将作为长期的社会现象而存在。
其次,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的社会融合呈现出“三多一少”的融合形态。即“候鸟型多”:这尤以成家和育有子女且老人和子女仍流守在家乡的青壮年农民工为主。对家人的责任与牵挂是他们候鸟式地返回流出地的重要动因。“回归流出地型多”:这以中老年农民工为主。尚实求稳、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观念是中老年农民工代表性的群体人格,较长时间打工的积蓄也为他们回流出地生活提供了经济支持,流入地务工机会趋少、离愁别绪的思乡情、高昂的生活成本也强化了他们的这一选择。“矛盾型多”:这尤以第二代农民工最为显著。他们大多向往流入地发达的经济和文化生活,但又因职业及经济实力所限难以在流入地立足,甚至部分农民工迷茫地游离于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而成为“无根族”,与流入地社群的社会融合表现出矛盾的状态。“扎根于流入地型少”:有过硬的技术和较强经济实力、且户籍向流入地迁移、与流入地社群实现深度融合,扎根于流入地社会生活的农民工少。上述四种形态将在我国社会长期存在,并表现出以农民工重构和深化与流出地社群的社会融合为主、与流入地社群社会融合为辅的格局。
最后,对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社会融合的深度和形态仍有待观察,从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出发,政府应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强主流文化的建设,建立健全促进农民工与流入地社群文化交流的制度性机制,扩大农民工对流入地社会生活的参与度,增进他们对流入地的文化认同,增强文化推力,减少文化拉力,对此我们应付出长期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