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9 10:30:1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小学生法律法规教育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抓好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知法、守法、用法,是广大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努力实践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因此,对小学生进行普法教育要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要求,坚持持之以恒,坚持校内外结合,坚持课内外结合,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合格人才。
二、主要内容和做法:
1、教育内容:
《宪法》、《国旗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卫生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本校自编的《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常规教育管理要求》。
2、师资力量:
学校所有教师为普法工作基本师资。学校主任、班主任都要成为学校“法律明白人”。×××老师为我校兼职安全教育员,负责全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再聘请荫子派出所的×××同志为治安副校长,负责对全校的法制教育进行指导;选送骨干教师参与法律培训;举办班主任法律学习班,使他们具有初级法律知识,逐步养成依法管理班级习惯,能解答一些简单法理。从而形成校级——班级——外聘三级师资力量。
3、教育时段:
⑴每学期,邀请治安副校长作一次社会及学校周边治安情况报告,教给学生自我保护的应对策略。
⑵每年的四月份和十一月份,邀请综治副校长分别与教师、学生进行一次有关法律法规的互动式对话。
⑶周一升旗仪式,结合上级要求或学校实际,安排有关校领导讲话。每学期不少于五次。
⑷每学期教导处要安排两个课时,由任课老师对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
⑸晚点和少先队活动课,班主任结合学校相关要求,对本班学生进行简单的法规教育。
⑹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班队活动课,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教育。
4、教育阵地:
(1)互联网。根据法制教育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有计划地上网学习。
(2)红领巾广播站。每星期二、四下午1:30~2:00由各班选派的小播音员轮流播出,内容由各班小记者采编,并经由学校德育负责人审核。
(3)学校宣传栏。由校宣传组负责,定期张贴法律法规资料,学校相关活动照片等。
(4)班级板(墙)报。由班级宣传委员和学习委员负责,配合上级、学校要求,在“法制”专栏上登载相关的活动要求、案例、警言等。
5、教育形式:
⑴教育者先受教育。教师普法教育尤为重要,要通过学习、培训、测试,使教师学法守法,并能依法施教,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
⑵开展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开展争戴雏鹰奖章活动,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争戴环保章、小回收章、清洁章、消防章、法律知识章等,使学生在生动活泼的活动形式中受到法律熏陶。
⑶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如: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小雏鹰活动”;配合消防部门,开展“11·9”少年消防警校活动;配合工商管理部门,开展“3·15”消费者维权行动日活动等。
⑷家长会。利用每学期各年级分别召开家长会之机,邀请法制教育工作者做专题报告,向家长发送宣传教育材料,并建立家校联系制度。以动态管理形式监控学生的校外活动。
三、态度与决心: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将站在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做好少年儿童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合理安排,长年坚持,定期研究和落实,不断探索新思路,拿出新措施,使法制教育工作连年上台阶。
××完小校园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05.3
附:
××完小
校园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校长兼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荫子派出所副所长)
××(校长兼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政教处主任)
×××(教导主任)
普法教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开展青少年普法工作,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对预防和杜绝学生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都具有重要意义。县教体局按照县“七五”普法工作部署,大力做好普法学习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抓好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现将我县中小学普法和法治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县教体局站在提升学生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高度出发,采取各种措施,丰富宣传形式和教育内容,进一步健全了学校普法工作齐抓共管格局,促进了中小学校法治建设。
(一)抓组织,健全网络。
全县中小学普遍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本校教育教学工作总体规划中,作为依法治校的基础工程之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四有”(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要求,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考核,年底有总结。全县各中小学均落实了“一校一警”制度,中心小学以上建立了校园警务室18个,积极开展了警校共建活动;由县关工委牵头,组织教体局等部门成立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联合委员会,聘请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的同志32人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颁发了为期三年的聘任证书,定期到学校进行法治宣传和讲座,并为学校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法治教师一般由学校各班级班主任兼任,利用主题班会、班刊、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教育,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抓载体,创新形式。
2017年,教体局参与编撰了XX县法治教材《中小学道德与法治》丛书,教材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分中学和小学版本。由县财政出资10万元,印刷后分发到全县各中小学。在对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学校大多以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激发学生的学法热情,提高趣味性。同时,还以“八荣八耻”、中小学生“三热爱”教育及“师风师德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巩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基础,加大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力度。如大段小学每学期初和学期末都组织学生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远离”的签名活动。一些学校在寒暑假中组织学生自办“法治天地”小报及“法在我心中”的征文活动,开学后评出优秀作品在学校展出;另外还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如2020年上半年组织各校开展了禁毒和疫情防控知识专场竞赛、教育体育法律法规专场知识竞赛、森林法专场知识竞赛、民法典进校园等活动,这些活动的举行,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生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
(三)抓预防,重在教育。
在深入开展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学校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探索出许多有益的做法,收效明显。如棋坪小学因住宿生较多,且大部分属于留守儿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欠缺,生活习惯、学习成绩和品德培养方面问题较多,易出现心理问题,如得不到及时解决,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学校把加强留守儿童的法治教育纳入年度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问题。同时动员老师、社会热心人士等担任留守儿童的“家长”,
及时纠正其不足,共同关注其成长,并定期开展法治和心理教育培训,使广大留守儿童在学习上和生活上受到关爱,在身体上和心理上感到温暖,为更好的开展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提高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成效。
(四)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
青少年普法和法治教育工作涉及范围广,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尤为重要。各学校均能主动与综治、司法、公安、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如三都小学与官山自然保护区、县林业局组织开展“关爱野生动物,共建美好家园”主题讲座,XX中心小学与县检察院联动,在XX小学开展防法制教育示范课,XX中学与XX交警中队和XX派出所联动,在XX中学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与治安法律知识讲座。XX二中专门成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长委员会,建立了以学校为中心,社区、家庭联动的“三方联动”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学校创办了家长学校,定期指导家长了解科学的教育方法以及青少年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另外组织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活动,以及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家长、社会对依法治校的认识,促进了学校、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协调配合,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建设平安校园提供了坚强保证。
二、存在问题及成因
尽管各校在加强对学生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教育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学校绝大多数法治课教师基本上由班主任教师兼任,一方面他们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靠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读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存在措施盲区。二是存在认识偏差,少数教师和家庭存在重智育轻德育倾向。少数教师和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有的认同“智育”是硬指标,“德育”是软任务,忽视了要想学生“成才”必须首先“成人”的道理。三是综合治理机制有待加强。一些青少年学生离开学校后开始走向社会,有的还不到法定就业年龄,思想不够稳定,如不加强教育管理,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四是普法和法治宣传资金投入不足。中小学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缺乏资金投入,影响了普法和法治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师资,着眼实践,加大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一是大力增强学校法治课的师资力量,配备法律专业专职教师。高度重视初中阶段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那些不能升入高中、过早步入社会的青少年学生,进行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各学校聘请的法治副校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以开展“法律进校园”为主题,协助学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普法教育,培养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大力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如制作普法和法治手抄报、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模拟法庭、充当小交警、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举办法治夏令营活动、开展法治征文等等。
(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工作成效。
进一步探索符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的法治教育有效形式,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他们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首先,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用生动、形象、直观的法治教育内容,引导中小学生学法用法。其次,要把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与抓好其他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到全民学法用法的总体规划中。第三,结合道德规范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开展中小学生学法用法活动。第四,要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结合起来,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手段帮助青少年解决困难和问题,使每一次法律服务都成为一场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第五要把加强对“双差生”、“问题生”、“后进生”、“留守儿童”的帮助教育作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重点之一,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比培养一个“尖子生”更重要的教育观念。
(三)增加投入,完善阵地,提高法治教师队伍的素质。
一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如积极组建法治宣讲团,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校际间的法治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为青少年学法用法提供必要的宣传主阵地和活动场所。二是要开展对教师有关法治知识的培训。鼓励现有的教师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解决中小学法治课师资短缺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培训,完善他们的法律知识结构,培养适合加强青少年成长的法治教育人才。
一、开展小学生法治文化教育的必要性
所谓法治文化,是指融注在人们心底和行为方式中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及其价值追求;是一个法治国度的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法律设施所具有的文化内涵;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涉及法治的行为方式。法治文化以追求民主、自由和权利保障为目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内涵,是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内在动力,也是全民守法的内在因素,具有教化与调控的功能,具有软约束力,在精神与思想深处制约着人们的行为方式。
一个孩子,在自我意识尚未形成或自我判断能力尚未成熟的阶段,是极易受外界影响导致价值观的偏差。媒体数据统计,近些年来受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给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带来了诸多不良后果。如果学校、家庭、社会能在孩子认知形成的第一时间就给以正确的教导和示范,通过教育帮助学生了解法律规定行为的对错,必然能对学生的行为能起到医治和预防的作用。学生懂法后自然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法律的约束,做到遵纪守法。因此对孩子进行法治文化教育是预防犯罪的基础,培养和提高中小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素质的内在需求,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保障。
二、当前小学生法治文化教育存在的问题
从客观上说,当前我国还处在“法制教育”阶段,与法治中国的建设路径极为不符。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法治教育的认识不足、定位不清晰。中小学法治教育缺乏专门师资,也缺乏不同年龄、不同年级的法治教育教材。法治教育的方式方法呆板僵化,教育途径单一,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法治教育引入课堂不够、教育硬件投入不够、教育经费投入不够、教育基地建设拓展不够。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家庭教育缺位,社会资源不能有效整合。种种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着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开展。
从主观上说,法制教育仅仅局限于校园和课堂之内,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导致未成年人法制观念的弱化和缺失。在学校里,教师把规范的法治标准教授给自己的学生,希望每个孩子出了校门,都可以是教科书般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在校园这个圈子里,99%的孩子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可是问题就出在了离开学校以后的时间里:爷爷奶奶不走人行道;拉孩子踩过草坪、穿过绿化带;年轻的爸妈带着孩子闯红灯……这些都充斥在我们孩子眼中,最直接、最矛盾。孩子的世界就是这么单纯,谁教给他什么,他就学了什么。所以,问题还出在我们成年人和复杂的社会身上。
三、完善小学生法治文化教育的深度思考
从学校角度来说,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法制工作人员和班主任及全体任课教师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教师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法制教育队伍的整体水平,切实了解和掌握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努力做到人人知法、懂法,依法办事。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以校德育处为依托,组织相关人员在法制教育、青春期生理、心理卫生教育、防卫避险教育和意外伤害自救及犯罪预警能力、临界防卫原则及使用技能训练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教育和训练。
从教师角度来说,首先要认真做好对学生的养成教育。例如,积极利用学校晨会、班队会、学生大会、“两课”等时机,组织学生学习法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让制度进头脑;再比如,通过细化学生衣、食、住、行、学、操等方面的评价标准,以积分制进行,落到实处,逐日评分累计,每周总结与公示,奖优罚劣;还可积极倡导开展系列道德教育活动,规范学生养成教育,形成健康、向上的道德情操,为依法治校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条件。其次打造良好的教育“软环境”,通过在校园内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紧扣学校发展主旋律和学生发展需要,定期更新校园文化宣传栏与橱窗,积极宣传法制知识、典型案例、安全知识等相关资讯。充分利用学校的每一堵墙,每一块地,每一个角落,打造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实现怡人的自然环境与浓郁的人文气息相得益彰,使师生在潜移默化中升华了思想境界。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普法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主要任务包括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中国的普法教育主要目的是实现法治,通过唤醒民众的权利意识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为建立法治国家贡献力量。而西方国家法治进程的由法治社会发展至法治国家,两者截然不同。正是由于中国的法治实践是政府主导型,国家在立法、司法等方面占据绝对强势地位,国家利用行政渠道传播法律是该法制模式的必然选择。可以说,普法教育可以达到抽调法治社会的生成力量以构建法治国家的效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中国的普法活动已持续了25年,取得了显著成就,尤其是“五五”普法期间,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举办巡回报告、重点对领导干部、在校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工普法,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普法与中小学法制教育
普法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形式主义、价值目标太凌乱、功能定位、实施方式、缺乏效果评价措施等方面的问题,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使得难以实现全面提高全面法律素质,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这很大部分可以归结于普法教育在选择对象上存在功利性,早期普法对象是全体有接受和学习能力的公民,后期普法的重点是领导干部。这两者都是有较强的学习法律知识能力,也会在生活和工作中因需要而主动学习。普法应将紧缺的法制教育给最需要的对象,才不至于资源分配不均甚至浪费。而中小学学生就是这一对象。
目前,我国的法律教育主要集中在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并且实施的是精英教育、职业教育,毕业后将进入法律行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因此光靠高等院校实现全民法律素质目标是不可能的。从教育的基本规律来看,中小学生是法制教育的最佳受众。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以中小学生为主体,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为目的,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等途径进行的一种教育教学活动。首先,从年龄阶段上,青少年时期是人一生中接受教育的黄金时期,处在一种积极准备和接受状态,更易于形成某种技能和特征[1];其次,由于中小学学生的活动场所在学校,现阶段主要任务是学习,只有接受各方面的知识才能为将来踏入社会做好准备;再次,中小学的人数占总人的六分之一左右,假如我们将所有的社会资源都投入在中小学法制教育上,截至今日,我国已对每个社会成员进行了12年的法制教育(按小学入学至高中毕业需12年算),即使按照应试教育的方式进行教育,我国国民的法律素质也接近文化素质。坚持5个教育循环,我国国民中的大多数都将具备法律常识,在中小学推行法制教育就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综上,中小学法制教育是投入少、效益高的普法运动,推行和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是唯一切实有效的办法,必须着力改善中小学法制教育。
三、中小学法制教育实施建议
1.实现模式创新
我们在开展法制教育工作过程中要从提高学生思想认识入手,坚持正面教育、积极引导,要坚信所有学生都有积极因素可以调动。学生总是向往美好的未来,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和同伴的尊重,因此,启发学生自身教育的积极性,可以抑制消极因素,发挥特长。而在行政主导的法制宣传教育体制下,中小学的法制教育是以青少年犯罪为主要内容,因为中小学不知不觉将法制教育课当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课。但是从近几年的青少年犯罪数据可以看出,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中小学法制教育呈明显的反向现象,目前的中小学法制教育已成为了单纯的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但是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可以看出,“预防犯罪的教育”只是法制教育的一部分,过分强调极端的犯罪案例只能异化中小学生的人生观,使其对社会产生恐惧心理。传统的预防犯罪模式已不适应现阶段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形式,需要培养中小学生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2],启发学生自身教育的积极性,应该成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重中之重。为充分培养中小学生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必须建立多种多样的法制教育形式,将理论结合实践。第一,丰富教学课堂,运用启发式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等激发学生学法的兴趣。第二,加强校园法制文化建设,建立法制教育的校内实践基地。例如成立模拟审判庭,除了由法制副校长、教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参与外,主要有学生担任职位,让学生在现实说法中增强法制观念,强化自我教育。第三,建立法制教育校外实践基地。要克服之前普法教育存在的干巴巴讲条文或是渲染犯罪情节的倾向,要深入实践才能有深入体会,例如利用节假日上街进行环保宣传、维护交通秩序,参加庭审观摩等,使学生加深对头脑中的法律法规的理解,开始积极学法、守法,甚至用法、护法。
2.改革课程设置
2002年,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就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指出:要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内容,努力形成从小学到大学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这就要求了中小学法制教育应形成一个教育体系,设置多方位、多层次、多样的课程。但是十年过去了,中小学开设法制课的学校寥寥无几。这是由于《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定中小学开设的教学科目目前已经过多,课时总量已经使学生超负荷,远超其他国家的课程计划规定,一味谈增加课时和单独增设学科课程不切实际[3]。由于中小学年龄结构与知识层次的差异,中小学法制教育应保证原有课时不被挤占,精心组织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合理配置课程。在小学三年级以下阶段以活动课程和课外游戏教育为主,旨在强化学生行为规范,教会他们辨别真善美与假丑恶,学会团结互助,以礼待人;小学四年级以上阶段以综合课和活动课并重,旨在强化权利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在初中阶段以综合课为主,活动课程为辅,开设专题讲座,着力进行增强宪法意识、平等关系、权力与义务、违法和犯罪关系等方面的教育,教会他们抵制不良诱惑,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掌握自我保护和维权的方法,学会维护合法权益。高中部分以综合课为主,辅之以专题选修课,要将宪法结合时事政治教育,传授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规范,引导学生树立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
3.师资配备
在我国范围内,大部分的中小学教师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门法学教育,自身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水平并不乐观,上课时只能照本宣科,无法培养出有正确法制意识、法制观念的学生。有许多学校并没有法制教育教师,但配备了校外法制副校长,这种做法也取得了一些积极效果,但是,法制副校长本身事务繁忙,只能依靠一个学期一两次的法制教育讲座进行教育,很难开展高质量的教育辅导工作[4]。而另一方面,我国近来年高校扩招,许多高校都开办了法学专业,而如今就业形势严峻,导致法科毕业生就业压力大,假如将一些法科毕业生输送至中小学校从事法制教育工作,既缓解大学生毕业生就业压力,又解决填补了中小学生缺乏合格法制教师的矛盾,一举两得。
4.制定考评机制
教育评估是衡量教育水平的重要依据,将法制教育作为学校的常规工作纳入检查考核范围,制定评估细则,组织专项检查。评估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第一,评估学校法制教育管理水平,即总体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建设;第二,全面评估法制教育课教师的并评估其他任课老师的法制教育情况在思想、业务水平、教学方法等方面;第三,对评估学生素质,从日常行为、遵纪守法情况、考试成绩等发面综合评价;第四,对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合作进行评价。通过评估,认识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保持优势,改进不足,促使中小学法制教育持续发展。
关键词: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
【中图分类号】G420
现今,众多学校都如火如荼地进行小学生法制教育,有学校开始编写教材,有学校聘请专门的法律教师,有学校专设小学生法律课堂,有学校开展了众多关于法制教育的宣传。当然,这些措施对于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有一定帮助的。但是,法制教育依然是一个居高临下的姿态俯视着小学生,形式化、成人化的特点突出,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加大了学生的学业负担。总之,这样的法制教育是没有真正触及小学生的灵魂的,没有唤起他们知法用法的热情,没有形成一种法律的信仰。随着新一轮的课程改革的进行,如果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止于原地,不能顺应教育生活化理念的潮流,不能深入小学生的日常生活,不能引起小学生的情感共鸣,不能赢得学生内心深处对法律的敬畏,不能将权利与义务的意识萌芽播种于他们的生活之中,那么法制教育终归只会流于形式,那么我们又如何去幻想一个民主与法治的公民社会。从此角度来看,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生活化是至关重要的。
一、 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的内涵
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一些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通过进行法制理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他们的明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那涉及到小学生相关的法律究竟有哪些呢?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得知,主要包括《宪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的法律法规教育,此外,《民法》《经济法》等其他法律中的相关条款也与小学生有关。
什么是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生活化?所谓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是和脱离生活的法制教育相对而言的,法制教育生活化就是要法制教育回归现实生活,找回其本来面目,并以小学生的实际生活为本源来考虑法制教育中的所有问题。这一理念具有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其一,法制教育在生活中。教育内容源于生活。法制教育要围绕生活而展开,直面生活中的问题和困扰。其二,法制教育是为了生活。教育目的是引领生活。生活是一个过程,是一个既具有现实性,又具有超越性的过程。法制教育就是为了生活,更好地生活,而不是隔离生活,在知识的"真空"中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满足于学生当下的现实生活,更旨在引领学生逐渐走向未来的可能生活,它旨在塑造合格的公民。
二、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的必要性
第一,教育本身的要求。著名教育家杜威提出的"教育即生活"对教育界的影响深远,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我国教育家陶行知就提出生活教育理论,包括"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和"教学做合一"。"教育即生活"的内涵就是给生活以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而教育,可见,教育只有与生活融为一体才能成为真正的教育,教育的生活化是教育本质的要求。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其生活化亦是教育本质的要求。
第二,法制教育的目标诉求。法制教育源于生活的需要,法制教育理应为人的生活服务,其根本目标是促使人过一种美好的生活,在此点上已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认同。法制教育的目标,不仅仅是要增强小学生的法律知识,培养他们守法、用法的能力,树立权利义务意识,学会正确地行使权利,积极地履行义务,更重要的是要为培养学会生活的合格公民做准备。可见,"生活"与"法制教育"的关联何其紧密。
第三,小学生心理特点的要求。小学阶段,特别是低年级的儿童,注意力不够集中,易受外在事物的干扰,对生动活泼的事物感兴趣,法律知识如果以一种机械的条款呈现,这很难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热情。此外,法律知识中一些高度抽象和概括的法律规定对学生的理解造成了一定困难,对于这样有理解难度还有些枯燥的法律知识如果用传统的教学形式显然不符合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就是要将法制教育与生活紧密结合,将法律条条框框的内容与小学生的具体生活情境紧密结合,将课堂教学与学生的个体经验相联系,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又进一步促进学生经验的改造。这是符合小学生的心理特点的。
三、怎样实现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生活化
第一,小学生法制教育理念生活化:回归生活,培养小公民。
在小学生法制教育理念上,要坚持把法律启蒙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结合起来。教师在教育理念上应树立教育生活化,实践公民教育的理念。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就是为引导小学生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了解社会生活中处处有规则,从而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了解法律的作用和自己的权利、义务,从而面对困境学会选择,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校在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应牢记我们培养的是公民而不是臣民。
第二,小学生法制教育内容生活化:来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在小学生的生活中与法律相关的事件比比皆是,与其照本宣科,不如将生活中的违法问题、侵权现象以及发生在小学生身边的生活事件作为素材来进行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小学生从违规到违法到犯罪是一个阶段性的过程。我们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应与小学生行为习惯教育结合起来,对日常生活中小学生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进行正面引导、合理教育。许多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是来源于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不当。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注意自己的行为习惯的养成。因此,法制教育不仅要重视预防犯罪,更重要的是应当提高对生活中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教育的重视程度。小学生理解能力差但模仿能力强,所以在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要多联系小学生的日常生活,多关注小学生的日常行为,对不当行为进行正确引导、同伴交流,多进行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行为教育,从生活细节上指导他们,总之,小学生法制教育是建立在培养小学生正确的行为习惯的基础之上的,而小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正是源于生活点滴,因此,法制教育的内容应源于生活,服务与生活。
第三,小学生法制教育方法生活化:立足生活,走向实践。
曾看到一则关于学校生命教育的案例,或许对学校法制教育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案例中,一名学生在学校跳楼自杀,此类事件一般是学校的"封杀"事件,然而该学校的校长却不顾政府、媒体的压力,毅然带领全校师生为这名学生举办追悼会。大多数学校在进行生命教育的时候总是对学生高呼珍爱生命,生命何其珍贵,另一边却对周遭生命的陨落置之不理,这样的生命教育的意义在哪里?同样的,学校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大肆宣扬法律知识,号召学生知法守法用法,可是当学校公共生活中学生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学校漠然处之,这样的法制教育又怎么会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因此,在学校公共生活中不仅要教给学生法律知识,还要将保障权利与履行义务落到实处。比如,教育法中明文规定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果在学校中出现此类事件,学生能敢于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学校能保障学生维权的顺利进行,那么,这样的法制教育才是鲜活的,才是服务于生活的。只有将法制教育置于生活情景之中,利用生活事件进行法制教育,将小学生的生活体验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真正在实践中、在学校公共生活中进行法制教育,才能达成法制教育的目标。
在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我们面对着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那就是成人法律意识的淡薄,违法现象的泛滥,维权意识的缺失。连成人的法制教育都存在问题,我们对小学生的法制教育的期望值不能过高,也不能急于一时,但是,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通过对小学生进行生活化的法制教育,在年幼的时候将"法"的意识植于他们心灵之壤,将权利与义务的概念种于他们幼小的生命之中,他们心中不会燃起民主法制的希望之光。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生活化,就是将法律的条款细化到学生的生活之中,让学生面对问题学会选择,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的合法权益,最终,学会更好地生活。
参考文献:
[1]过振兰:加强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实践与思考,载《科研经纬》。.
[2]李翠君:对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方法与手段的探讨,载《学科教学探索》。
[3]许灵:生活化的道德教育,载《天中学刊》2005年6月。
育少年儿童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具有极强的可塑性,是我们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的强弱,更是一个国家法制建设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的重要标尺。对小学生从小进行法律意识培养和法律素质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叶圣陶曾经说过:“学语文,就是学做人。”现行语文教材中涉及法制教育的素材有很多,是渗透法制教育的最佳途径。语文学科中蕴涵着丰富的思想品德教育因素,我们应当充分挖掘教材,在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同时,结合实际,进行学科渗透,巧妙地融法制教育于语文教学之中,让学生从小就树立法制观念,确保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充分、合理、科学地挖掘语文课程中的法制教育资源是一种现实、可操作而又有实效的途径。凭借学科特点,让法制教育取得“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树立法制观念
语文课堂教学是实施小学法制教育的主要场所。在科技迅猛发展的当代,学校教育也已不能仅仅满足于对知识的获取和积累,学生也不应仅仅具备读写计算能力,更要求他们具有生存能力,而语文教学在完成学校德育工作任务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先决条件。因此,教师在语文学科教学中应凭借学科特点,挖掘教材内容,既注重情感的熏陶,又进行法制方面的引领。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法制教育和德育渗透,让学生从小就有法制观念,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养成懂法守法的习惯。在语文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时,必须将语文教学内容与法律知识有机结合,既不能把语文课上成法制课,也不能漠视语文教材中蕴含的法制教育因素。
三年级下册课文《李广射虎》讲述了飞将军李广在一个月色朦胧的夜晚拈弓搭箭,把一支白羽箭深深地射入老虎(石头)中的故事。我在带领学生体会李广将军的力大无穷与神勇无比的同时,将问题深入一步,问学生:“老虎是国家珍贵的保护动物,我们是不能伤害它的。现在有些人铤而走险,捕杀老虎、藏羚羊等国家保护动物来牟取暴利。你们怎样看待这件事情呢?”学生经过讨论、交流,明白了保护动物的重要性,懂得了捕杀野生动物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是犯罪行为,从而使学生的法制意识得到增强。
二、在综合实践中模拟,形成法制道德
利用语文综合性学习,开展丰富多彩的语文活动,是语文教学的重要特色。《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语文综合性学习可以加强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以及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因此,开展综合性学习自然也为学生创设法制氛围的绝佳途径。教学中,我积极缩短教学与生活的距离,将学生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起来,主动拓展教学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得到情感的体验,从而巧妙地渗透品德教育、法制教育。
三、在习作活动中关注,规范法制行为
习作是学习语文的最高层次。它既是个体对生活现象的深切感受,也是个体对生活实践的独特体验。在习作教学中引入法制事件,诱发学生思考、分析、反思、讨论。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道德观察》《法治在线》《大家看法》等栏目深受观众的喜爱,原因不仅是由于它们在选题贴近百姓生活,普及法律常识,而且还得益于每一期都有一个好标题。利用这些媒体资源可以向学生传授相关知识,提高习作水平,更重要的是能够以这些特殊的案例,引发学生的思考,表达自己的看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小语习作中,有很多内容要求学生关注生活,从现实生活中取材,这就要求教师在指导学生习作时引导学生进行综合实践调查,搜集相关资料,善于用法律标准来明辨是非。在习作中,我还利用写日记这一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渠道。学生在写日记时说的是真话和心里话,这便起到了使人求真的作用。同时,写日记能规劝自己上进、自省,劝别人改过。让学生联系生活中不文明、不规范行为,乃至违法犯罪现象,通过日记这个载体进行内心的真实表露,接受深刻的教育。同时教师通过批阅,对学生进行面对面的心理健康指导,针对性地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在口语交际中讨论,确定法制认知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提高是全民族素质提高的关键。因此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我局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抓紧抓好,收到了较好效果。我们的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加强和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既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惠及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在新的形势下,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建设合格人才的需要,是全面提高青少年素质的内在需求,也是引导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局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时,即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普法重点,明确提出:“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必须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增强依法办事和维权意识。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并在《规划》中明确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任务和职责。各级各类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普法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县委普法办加强指导和协调。各学校除开展正常的学校法制教育外还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社会各种法制实践活动,将学生法制教育延伸到家庭,延伸到社会,充分发挥了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此外与公安等部门配合,积极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活动,重点整顿影响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到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具体实践中。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逐步成为我县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共同行动。使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以学校法治教育为主线,全面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
(一)落实责任,明确目标。
一是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整体规划。我局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工作力度,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了全县的普法工作的大局之中,提出要求,保证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紧紧抓住“六一”未成年人维权周的有利时机,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帮助广大未成年人提高法律素质,明确权利和义务,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20**年6月期间,根据红司电20**-23号明传电报精神,及时制定下发了《(蒙普电20**-1号)内部明传电报》,要求教育部门、各乡镇司法所要以“法律进校园”为载体,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乡各级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积极与各学校联系,为青少年儿童上好法制课,学校利用标语、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扎实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以及于6月1日起实施的《禁毒法》等与青少年儿童生活、维权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他们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县第二小学少先队大队部还于5月29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举行了以“飞扬的五环”为主题的迎奥运系列活动,队员们以开展大、中队主题队会,绘画,制作奥运会旗、会徽、国旗等形式深切表达了对奥运的祝福与期盼,并让学生们学习了国旗法的相关知识。活动期间,共举办法制讲座32场,36800余名中、小学生受到教育、出黑板报1期76版、展出法制展版7场64块,县司法局还为全县中学、小学送上了《反法制教育读本》122本。为维权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在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点多面广、辐射范围宽的特点及“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会”的优势,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学生中,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
(二)抓好法制副校长及辅导员工作。一是配齐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建立健全了工作职责,使其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在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我县231所公办中、小学校全部聘请由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等部门领导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较丰富的人员担任的法制副校长,并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每学年,各校组织不少于3次的普法学习教育,参学率在95%以上。二是成立普法讲师团,进一步落实“法律进校园”工作。为更好有效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切实落实“法律六进”工作,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分别到全县部分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
(三)多形式多途径进行法制教育。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6.26”禁毒宣传日,各中小学邀请戒毒所干警通过专题讲座、图片展示等给师生进行珍爱生命、远离教育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师生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运用到街头和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向青少年和儿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逐步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并将县“12348”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电话咨询、上门服务等形式进行宣传服务活动。
向初高中赠送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专题讲座vcd,在学校中开展“法在我心中”读书教育活动。县司法局与教育局联合编印《青少年普法读本》3000套,发至教师、学生和法制副校长手中,用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采取把法制教育与文化课教育和校园各项活动相结合,在校园全面营造法制育人环境,如组织师生办法制板报、小报、橱窗、写学法心得。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均设置普法宣传专栏,1175个班级设置了板报。三年来,全县各校共出法制宣传专栏630期,开展法制宣传讲座170场,各种会议宣传930次,学校广播宣传265次,课堂宣传23500节,各校采取开展学校、“家长学校”、“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村”三结合三联动形式,对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五年来,全县中小学校建立“家长学校”11所,组织学生家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1次,接受教育的师生和家长达15000人次。
通过以上制度和措施的实施,全县学生的法律意识及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全县教育系统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水平明显提高,也增强了广大师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