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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学的概念精品(七篇)

时间:2023-12-18 10:10:0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体育科学的概念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体育科学的概念

篇(1)

关 键 词:体育法;体育法学概念;国际体育法;国家体育法;固有体育法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5)02-0001-04

近年来,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体育法学(sports law)的研究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什么是体育法学”成为争论的热点之一。体育法学概念是体育法学理论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决定着体育法学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以及研究方法。因此,深入探讨体育法学概念,准确地把握其内涵和外延对于丰富体育法学学科的理论体系十分必要。

1 国内外关于体育法学概念的几种观点

目前,国际体育法学界在体育法学概念和体育法学能否成为一个独立学科的问题上主要有3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主张不存在体育法和体育法学学科。Grayson,Edward[1]认为,“不存在法学意义上的体育法。简单地说,它没有法律基础,普通法和平衡法的概念中没有专门与体育有关的概念。应用于体育中的各种法律与应用于其他任何社会领域的法律没有什么不同。”这种观点认为,在法学体系中没有专门的体育法,法律对待体育与对待其他任何领域一样,一旦触及到法律,法律就会行使其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讲,体育法是使用不准确的概念,它实际上是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各种不同的法律在体育中的应用,是体育与法(sports and law)的结合,而不是独立的体育法(sports law),因此也就不存在体育法学学科。

第二种观点认为体育法已经存在,体育法学学科正在形成过程之中。根据Burlette Carter 的观点,“体育法学正处在令人鼓舞的挑战性和变化性的过程之中,这个过程伴随着不断增多的法学学派关注体育问题和不断增加的参与者、组织机构以及社团体育法规。这些发展会更好地构建正在出现的这个研究领域。体育法学将会逐渐由‘没有讲义的课程’成为被广泛认可的独立的重要法学领域”[2]。这种观点与完全否定体育法和体育法学学科存在的第一种观点不同,认为体育法律法规已经存在,体育法学学科正在形成之中。随着法学对体育的关注、参与研究的学者不断增多,体育法学将会快速发展并成为一个重要研究领域。

第三种观点认为体育法学已经是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Simone Gardiner[3]认为:“体育法学是一个综合的各种法律相互关联的法学学科,它涉及到诸如合同、税收、雇佣、竞争和刑事等法律领域,专门的法规和判决案例已经得到发展并将继续。作为一个有很多专门人员参与的学术研究领域,现在正是接纳这个新的法学领域即体育法学的时候。”Matthew等[4]认为:“不管用什么术语,‘体育法学’在法学的学术领域中具有一席地位,它挑战法律问题,涉及多门学科,关联诸多社会要素,并引起学者们的极大兴趣。”Mark James[5]认为:体育法学“是体育与法的相互作用,它用法、法律原理和法律程序来解决体育的争端,并在体育的治理、参与和消费方面发挥作用。”上述观点表述了构成体育法学的主要内容,指出了体育法学学科的综合性和独特性,强调体育法学已经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独立学科。

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注重法院判决的体育案例和一般法律在体育中的应用,这是造成一些学者否认体育法和体育法学学科存在的原因。然而,以法国、德国、日本和我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十分重视体育法律、法规的成文法制定,因此对于体育法和体育法学学科的存在不存在质疑。

滨野吉生[6]认为,体育法学是“对体育法进行专门研究的学术领域,是以体育科学与法学、特别是教育法学为中心,多学科交叉的一门学问。”他主张体育法与宪法、民法、刑法等法律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些法律在体育中的应用及解释构成了体育法学的重要内容。但这些法律不能代替体育法,体育法有其独特的法律体系。

千叶正士[7]把体育法学定义为“关于体育法即与体育相关法律的学问。”他认为,体育法学不仅是关于日本《体育振兴法》等专门体育法的研究,也是对所有与体育有关的法律进行研究的学问。

姜仁屏、刘菊昌[8]认为:“体育法学是以体育法及其体育实践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新兴学科。”

于善旭[9]认为:“体育法学是研究体育法律规范和体育法律现象以及它们发展规律和运行机制的法律科学。”

董小龙、郭春玲[10]认为:“体育法学是研究体育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它属于法学范畴,与法学的其他学科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又与体育人文社会学科有着密切联系,它属于法学与体育学的交叉学科,因为它以体育法律关系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

综上所述,大多数学者认为体育法和体育法学学科已经存在,但究竟如何准确把握体育法学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仍然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理论难题。

2 体育法学概念的内涵

体育法学的定义是揭示体育法学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根据逻辑学中“种概念=种差+邻近属概念”的定义,为了准确把握体育法学概念的本质属性需要从属概念和种差两个方面加以探讨。

首先,从属概念的角度来看,上述观点的表述中有“一门学问”、“学术领域”、“新兴学科”、“综合体”、“交叉学科”、“法律科学”、“法学学科”等。我们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学问”、“学科”、“科学”这3个概念,并了解其基本含义。简而言之,学问是指系统的知识;学科是指知识体系的分类,不同的知识体系构成不同的学科;科学是指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从这3个概念的基本含义来看,其相同点是均有知识体系的含义,其不同点有以下两点:第一,学科含有知识体系分类的含义,尤其当今国内外学界对学科内涵的理解更为丰富,它不仅仅停留在知识体系分类上,还含有科研队伍、学术成果、条件保障、运行机制等要素,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学科建设”。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由特定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知识体系可以形成一门学问,但不一定能够形成这门学问的学科。换句话说,当一门学问发展到一定阶段,满足了学科的要求时才能形成学科。正因为如此,至今还有些西方国家的学者认为,体育法学仍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尚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然而,从目前国内外体育法学的发展实际状况来看,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独立的体育法学学科;俄罗斯、印度、巴西、希腊等发展中国家的体育法学尚未形成独立的学科;我国的体育法学经过20多年的建设,现在已经初步形成了独立的学科。第二,科学本身就是知识体系,而且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体育法学属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范畴,较少涉及自然科学。

另外,上述观点中的“学术领域”、“新兴学科”、“综合体”、“交叉学科”是对学科特性表述,其中体育法学是交叉学科的观点已经被体育法学界普遍认可。然而,将体育法学的属概念定位于“法律科学”或“法学学科”的观点有待商榷。第一,体育法学的母学科是法学,将其归属到法学学科或法律学科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按照这个道理,那么体育哲学、体育社会学、体育史学、体育管理学、体育心理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医学等诸多学科都要回归到其母学科,作为一级学科的体育学就会面临解体的局面,不利于体育学科的发展。第二,这种将体育法学归属到法学学科本身也有理论缺陷。因为既然已经认可体育法学是交叉学科,那么,我们认为它既可以归属到法学也可以归属到体育学,这并不矛盾。例如,体育社会学既可以归属到社会学科,也可以归属到体育学科;体育产业既可以归属到经济学科,也可以归属到体育学科等。如果我们从定义上一定要明确归属到某个学科,不仅理论依据不够充分,还会在实践上不利于体育学科的发展。鉴于以上分析,从国内外体育法学发展的视角出发,我们认为体育法学的属概念使用“学问”一词比较妥当。

其次,从种差的角度来看,上述观点中有“体育法”、“体育法律规范”、“体育实践”、“体育法律现象”、“发展规律”、“运行机制”等。种差反映概念的本质属性,准确地界定体育法学概念的种差才能准确地把握体育法学的本质属性。第一,在以上的表述中“体育法”与“体育法律规范”有相近的含义,因为体育法律就是由反映法律关系的各种社会规范构成的。“体育实践”与“体育法律现象”的含义相近,因为体育法律现象一般是指体育实践中的法律现象。在这两对近似的表述中我们选取“体育法”和“体育法律现象”。因为体育法比体育法律规范能更全面地涵盖体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另外,从体育法学的角度来看,体育实践的外延太宽泛,而体育法律现象比体育实践更明确,更具有针对性。第二,人们在对一门学问进行定义的时候经常用到“发展规律”一词,但究竟“发展规律”是什么却不太清楚,好像是一个终极追求的目标。考虑到上述体育法学定义中已经含有“研究”一词,其本身就有探求事物性质和规律的含义,可以替代比较宏观,空洞的“发展规律”。第三,关于“运行机制”,体育法和应用于体育法律现象中的法律既有实体法也有程序法,程序法在很大程度上明确了实体法的运行机制;同时体育实践中的运行机制,如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行机制、体育社团的运行机制等,凡是涉及到法律关系的均可包含在“体育法律现象”之中。因此,“运行机制”作为体育法学的种差可以忽略。第四,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体育法学的种差里应当加上“应用于体育的法”这一表述。因为,无论是普通法系的国家还是大陆法系的国家,一般法律在体育实践中的应用构成了体育法学的重要内容。鉴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体育法学概念的种差选择“体育法”、“应用于体育中的法”和“体育法律现象”比较妥当。在明确体育法学属概念和种差的基础上,我们如下定义体育法学概念:体育法学是研究体育法和应用于体育的法及其体育法律现象的一门学问。

3 体育法学概念的外延

“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11]。体育法学概念的定义反映了其内涵,同时也就确定了其外延。体育法学概念的外延是“体育法”、“应用于体育的法”和“体育法律现象”。

1)体育法。

这里的体育法(sports law)是指直接以体育为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国际体育法、国家体育法和固有体育法。国际体育法是指由国际组织和国际体育组织制定的体育法律、法规。例如,联合国大会制定的《反对体育领域种族隔离公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体育运动国际》、国际奥委会制定的《奥林匹克》、《反兴奋剂公约》,以及国际各单项体育协会制定的章程等等。国际体育法是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或国际体育组织之间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的法律规范。国家体育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育法律、法规。例如,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日本的《体育基本法》,美国的《业余体育法》,法国的《体育振兴法》等等。国家体育法只能以本国的体育法律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规范本国的体育行为,在法律制定国内发生法律效力。固有体育法是指体育本身内在的、调整体育行为的法律。固有体育法不是由国家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法,但作为“活法”(living law)却在体育的实践中发挥着实际的规范体育法律关系和体育行为的作用,它是体育本身赖以存在的法,主要包含体育规则、体育社团的规章和体育理念。

2)应用于体育的法。

应用于体育中的法(sports and law)是指应用到体育中解决法律问题的一般法律。这部分法律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成文法,是指明文颁布的一般性法律,如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教育法、国家赔偿法、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专利法等等。当这些法律与体育发生关系时,关于这些已经颁布的成文法的解释、探讨和应用则构成了体育法学的重要内容。另一种是不成文法,是指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律,主要包括习惯法、判例法和条理法等。这些法律在体育实践中发挥着实际作用,是构成体育法学的重要研究内容。

3)体育法律现象。

体育法律现象是指由体育实践中的各种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可感知的法律问题。体育法律现象具有广泛性、多样性和可变性。广泛性是指体育的各个领域和体育的相关领域都存在法律问题;多样性是指体育实践中的法律现象涉及诸多领域,其问题的性质和内容多种多样;可变性是指随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体育等领域的不断发展会产生出各种新的体育法律现象。体育法律现象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可变性为体育法学提供了广阔的研究空间,需要我们不断地研究已经出现的法律问题,发现新的体育法律问题,解决体育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4 体育法学的研究方法

如上所述,我们把体育法学的属概念界定为是“一门学问”,而研究方法是构成“一门学问”的必要条件。不同的研究方法研究相同的对象可以形成新的研究领域,如用生理学的方法和生物力学的方法研究运动中的人,就会形成运动生理学和运动生物力学两个不同的研究领域。同样,相同的研究方法研究不同的对象也可以形成新的研究领域,如用心理学的方法研究运动员和普通人,就会产生运动心理学和普通心理学。由于体育法学是法学与体育学的交叉学科,涉及的研究内容非常广泛,需要多种研究方法来完成其研究任务。在这些研究方法中既有其本身独有的法学研究方法,也有人文社会科学通用的研究方法,其主要的研究方法如下:

1)法律解释方法。

法律解释法又分为文理解释法和论理解释法两种,前者是重视对法律条文词义的解释方法,后者是重视对法律条文立法目的、条理的解释方法。通过法律解释,在法律尚未修订的情况下可以扩大或缩小法的适用范围。作为体育法学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各种法律,尤其是通过对国家体育法的解释,使其更好地适用于体育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为解决体育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2))法社会学方法。

法社会学方法是以社会生活中实际发挥作用的软法为研究对象的法社会学理论为依据的研究方法。法社会学是已经为法学界普遍认可的成熟的法学理论,以此作为体育法学的研究方法,为研究国际体育法、固有体育法等问题提供了方法学依据。

3)法哲学方法。

法哲学方法是从哲学的视角对法的基本问题进行研究的法学方法。法哲学作为体育法学的研究方法,为研究体育法的本质问题、体育法的价值问题、体育权利、义务等问题提供了方法学依据。

4)比较法学研究方法。

比较法学研究方法是通过对国内外法律、不同地区之间法律以及各种不同案例等进行比较的一种研究方法。比较法学研究方法已经成为法学研究中常用的一种方法。以此作为体育法学的研究方法,可以通过中外体育法律制度、体育法律问题的比较分析,借鉴先进经验,汲取失败教训,丰富体育法学的理论。

5)判例分析方法。

判例分析是通过对已经判罚的案例进行分析,把握其判罚的法律依据和判罚理念,为研究同类法律现象提供法律依据,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形成新的法律规范的方法。将判例分析法作为体育法学的研究方法,可以通过对典型体育判罚案例的分析,研究其判罚依据和理念,形成新的体育法规和体育法理。

参考文献:

[1] Grayson,Edward. Sport and the law[M]. London:Butter Worths,1999:p.xxxvii.

[2] Matthew J Mitten. Sport law in United States [M]. New York:Wolters Kluwer,2011:16-17.

[3] Simon Gardiner. Sports law[M]. London:Cavendish Publishing Limited,2001:100.

[4] Matthew J Mitten,Hayden Opie. Sports law:implication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comparative,and national law and global dispute Resolution[J]. Tulane Law Review,2010,85(269):272.

[5] Mark James. Sports law[M]. 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13:21.

[6] 滨野吉生. 体育、竞技运动法学概论[M]. 东京:前野书店,1988::25.

[7] 千叶正士. 体育法学序说[M]. 东京:信山社,2001:13.

[8] 姜仁屏,刘菊昌. 体育法学[M]. 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4.

[9] 于善旭. 体育法学[J]. 体育文史,1997(1):58-59.

篇(2)

论文关键词: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研究对象

论文摘要:近年来,体育社会学研究日趋活跃,其研究对象与其他社会学科研究对象的交叉与重叠之处越来越多,这些学科各自独特的研究视角是使它们独立开来的标志。从体育社会学的方法论、原理体系等方面着手,运用文献资料调研及比较、归纳等逻辑分析方法,对该学科的研究视角进行了阐释,认为此学科是运用社会学的思维方式和基本原理来解释体育领域中的社会现象,体育社会学所形成的一套比较系统的概念、命题、假设及理论框架对其学科研究视角具有规范作用。

随着体育社会实践活动内容的不断丰富,体育社会学的应用研究越来越广泛,该学科成为体育社会科学领域中常用的学科名称,它的性质和作用得到了较充分的讨论和界定。但是,何为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却很少有人问津。从学科方法论上探讨体育社会学与其相近学科之间的关系,远没有引起学术界足够的重视。似乎只要对体育领域的社会现象进行研究就可以冠之为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其实,研究视角不同于一般的分析角度。“研究视角是科学共同体普遍认同的思维框架,是一种研究的范式,也是对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等的更高层次的概括和抽象,具有较长时期的稳定性;分析角度则是研究者个体对研究对象具体属性的选择性研究,或者是对研究过程的不同方面的选择性研究等,可以随意转换”。体育社会学是体育社会科学体系中的一门基础学科,体育社会科学体系中的诸多基础学科视角为我们认识体育现象的本质与规律,及促进现代体育的发展与繁荣都可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的认识深刻地影响着体育社会学的学术规范。本文主要通过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的探析,借以明了体育社会学的学术空间,同时也试图揭示体育社会学在体育科学体系中的价值。

1、社会科学一些学科研究体育现象的视角

社会科学是科学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科学研究肩负着两个使命:一是,提供理解具体问题的新知识并提供解决意见;二是,为社会成员提供考察社会现象的主要形式。这两个使命的有机结合将有效地推动社会科学向着专业化与独立化的方向发展。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受其研究使命的制约,而且还受到社会分工方式与水平、大学设定学科的需要等的影响。近代以来,社会科学的发展呈现出学科独立和专业化分工的格局,从本质上说,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过程。但是,社会科学在自身建制化的过程中,由于过度强调职业标准的独特性、专业语言和理论体系的统一性以及研究调查的客观性和定量化,在一定程度上的确造成了与公众的隔膜。美国学者罗伯特·N·贝拉认为:“关心整体并不意味着把来自各个专业学科的事实加在一起。这类事实只有依据一种能包括各专业学科、又能形成一种整体概念的参考系统来加以阐述才会变得具有重要意义。这种概念不一定能简单地从寻常所谓的跨学科研究中形成。因为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它所涉及的知识不只是来自邻近学科的有用见识,而是完全超越学科界限的”。由于社会问题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与复杂性的特征,所以,任何一种社会问题的解决仅仅依靠单个学科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必须建立在多学科、多视角的整合与分析的基础之上。

体育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与综合性同样要求体育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削减它的学科边界存在的张力,并在多学科或跨学科的领域对其做出一种积极的回应,因此,运用多种社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分析体育现象,并揭示体育社会现象的发生发展规律,是我们认识体育社会属性的必需手段。体育社会科学是研究体育与人、体育与社会相互关系基本规律的学科群,主要相关学科有哲学、史学、文化学、伦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用社会科学对体育这一社会现象进行研究,旨在从理论上做出阐释,为体育社会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方向做出评判,为在实践中进行体育决策、建立和完善我国体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学者们运用众多社会学科在体育领域的大量研究形成了诸多社会科学的分支应用学科,如体育社会学、体育经济学、体育管理学、体育法学、体育史学等。这些学科由于理论原理与分析框架的不同.在分析体育社会现象时,给我们提供了不同的学术视角。如体育社会学与体育史学就是研究内容相近,研究视角却存在本质差异的学科。体育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来解释体育领域中的社会现象,分析其原因,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如体育群体的特征与互动形式、体育组织的结构与功能等。体育史学是根据体育发展的时序性,研究体育文化的产生和发展、进化与退化、分化与组合等现象,通过对体育发展与演进的过程研究,对体育的历史进行系统的认识。体育史学以时间的概念为基础,是对体育现象发展过程的历时性纵向研究。体育社会学虽然也进行历时性研究,但体育社会学研究的目的是在纷繁复杂的体育现象中寻找具有本质的、相对稳定的、重复性的联系或关系,从而对体育现象进行解释与预测。

2、体育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

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基本性质、结构、类型以及合理性标准等内容的理论系统。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是关于体育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理论,是其学科研究视角形成的理论基础,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起着规范与指导作用。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涉及相互联系的3个层次,即哲学方法论、一般社会学方法论和体育社会学方法论。

在知识领域,理论既是关于研究对象的描述和解释,又是关于研究对象的研究工具。也就是说,理论不仅是关于认识客体和客观属性及其运动规律的反映和表述,而且还是在已有的、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知识基础上向新的知识领域渗透的工具。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论就是方法。哲学作为理论的最高形式,无论是对于自然现象的研究,还是对社会现象的研究都具有指导作用。哲学理论既是表述社会现象的最高理论,也是认识社会现象的最一般方法。哲学的精髓是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关于社会发展和社会认识的理论,它准确地反映了“在现实的历史过程中继承和否定的统一”和主客观因素“在社会认识中的相互关系”。因此,唯物辩证法在体育社会学研究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具体地说,唯物辩证法是帮助社会学研究者确定研究方向,制定研究提纲,编制研究程序和选择研究方法的最高原则系统。哲学方法论是体育社会学方法论的基础,对体育社会学方法论具有指导作用。体育社会学与哲学的关系,是具体的社会科学与哲学科学的关系,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体育社会学的最基本的任务是研究体育活动中的各种社会现象,揭示存在于体育活动中的社会现象的本质、相互联系及其发展规律。在对体育社会现象的研究过程中,无论在理论前提预设上和在基本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导向上,都受到一定哲学世界观的影响。

对于体育社会学研究者来说,仅仅具备正确的思维方式是不够的,他还需要具有一般取向的社会学理论作为自己研究的出发点,一般社会学理论是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方法论基础。一般社会学理论给出了社会学基本概念和概念间的关系,提供了社会学理论的结构框架及结构变量的相关分析。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架构是在进一步分析一般社会学理论给出的基本概念及其联系基础上得到的,体育社会学理论要给出研究者的是“具体变量”。体育社会学方法论包括作为研究的基本原理的理论假设和价值观念,还包括研究者用来解释资料、引出结论的标准或准则。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指导着体育社会学研究者怎样提出假说,怎样选择必要的证据来说明自己的理论观点。具体地说,体育社会学的学科方法论必须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体育社会学研究中的理论与经验的关系问题。在这方面,既要研究社会学理论向体育现实经验的渗透,用社会学理论解释体育现实经验,又要说明体育现实经验对社会学理论的支持。2)体育社会学理论的发现或形成问题。研究和论述体育社会学理论探索活动范围内的合理性标准和准则,分析和确定评价与接受理论的准则。3)体育社会学理论的结构和功能问题。对体育社会学理论做出静态和动态的结构分析,揭示体育社会学理论的解释、预见等功能。4)体育社会学的发展问题。研究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演变与更替过程的合理性标准和准则。

综上所述,体育社会学研究者经过哲学方法论的指导、一般社会学理论的提示和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概念分析,最终得到了关于体育社会现象的具体变量和理论框架。只有经过这样一个理论思维过程,才有可能全面、完整、准确地把握体育社会现象中各要素的本质特征和要素间的本质联系,才有可能提出各种具体的理论假设,从而保证体育社会学经验研究的质量。

3、体育社会学研究体育现象的视角

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运用多维视角进行研究是必要的,但并未说明任何可能性,在说明一种研究视角时,人们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把对象体系和理论体系相混淆。“研究视角并不是依据对象体系来划分的,而是根据理论体系来划分的,对象体系只是说明了某种研究视角的必要性,理论体系才能说明某种研究视角的可能性”。体育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只是为我们提供了对象世界,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是否形成,主要得看体育社会学是否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概念、命题、假设及理论原理以及一个比较完整的相关分析框架。从体育社会学的学科演进而言,早期的体育社会学研究多为社会学家的零散研究,如美国社会学者朱步林于1898年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的“芝加哥的市立运动场”及1918年美国社会学者罗斯发表的“作为社会问题的成人娱乐”等。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前,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只限于体育与闲暇及体育与文化的关系的研究。20世纪60年代后,不论是竞技体育还是大众体育在国际社会都得到迅猛发展,体育这一社会现象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体育社会学的研究领域逐渐扩展到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领地,如体育与政治、经济等的关系、体育群体、体育组织、体育社会问题、体育社会化等诸多领域。原波兰科学院体育科学委员会主席毕格纽·克拉夫契科与巴巴拉·克拉夫契科在“波兰体育社会学”一文中对西方体育社会学的总结指出,20世纪60年代后,体育社会学才真正独立起来,并在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上都获得了全面进展,西方体育社会学在60年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转型与农村体育、城市体育、精英体育的社会学问题等领域;70年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体育职业化问题、政府管理体育的职能、体育组织的社会学问题及体育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等领域。伴随着体育社会学研究成果的不断涌现,体育社会学的学科地位渐渐得以确立。体育社会学的发展与体育运动面临的越来越多巫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密不可分。因此,体育社会学领域的研究通常更重视应用性研究,探讨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 x 综上所述,体育社会学是从社会学研究中分化出来的,是社会学理论在体育领域的大量应用研究后,形成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在理论上则是运用社会学的思维方式和基本原理来解释体育领域中的社会现象,分析其原因,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在研究体育群体时,社会学为我们提供了研究体育情境中社会互动的基本概念与理论方法;在解释体育游戏与运动竞技对参与者的社会影响时,社会学为我们提供了角色规范理论,使我们对体育社会化的研究成为可能;在研究体育组织时,社会学的结构功能论为我们提供了功能分析框架。例如,职业体育组织的经济行动、政治行动和社会行动是分别执行职业体育组织的生存与发展、达到特定目标、行动整合与模式维持的功能,相对于职业体育组织的结构功能框架来说,职业体育组织行动的合理性,主要看它是否能维持职业体育组织的系统均衡,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职业体育组织举办贩灾义演活动、到社区与球迷搞联欢活动,如果从经济学的投人产出角度看,可能是不经济的因而是不合理的活动,而从功能分析的角度看,却有它的功能合理性。此外,在研究方法上,体育社会学也是直接援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中的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并对某些具体的体育社会问题,采取定量的分析。

4、当代杜会科学研究对象趋同与融合趋势扩大了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

目前,“在社会科学中流行的分类方式是按照学科来分,并且认为特定学科的独立性是与特定的研究对象相联系的,研究对象决定特定学科的属性和研究方式”。但是,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人们发现,往往许多学科共同研究某一研究对象,或者说,研究某个对象是单一的学科无法胜任的,这样,传统的社会科学分类和组织方式发生了危机。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经常需要考虑和解决的,不只是学科内的问题,还有学科之间的关系,而且,这种学科之间的关系也不只发生在社会科学内部,还要处理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关系,或者说,把在自然科学长期发展中所酝酿的科学精神以及人文主义传统或人文科学在历史中所孕育的人文精神,引人自己的研究中,借以拓展自己的思路,形成新的研究方法。这不仅是社会科学研究的组织和管理问题,也是一个创造学的问题,局限于单一的学科和角度,往往会妨碍社会科学的创新和发展。

从学科分化史来看,研究对象、方法、范畴、领域、内容、路线、主题等,在不同时期都曾单独或组合成为学科分界的标志。经验告诉我们,这些标志性的东西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发生变化。近半个世纪以来,社会科学各学科不断交叉、渗透,以往以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为分科模式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其研究对象逐渐趋同,研究领域逐渐重叠,研究方法互相借鉴。社会科学出现了不可忽视的融合趋向,学科分化与交叉已成为一种重要趋势。先生曾对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做过精辟总结,“多科并存、紧密交叉、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对象趋同与融合的趋势表明,任何研究对象都不可能成为某些学科的世袭领地,体育社会学作为一种极具应用性的新兴学科,在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对象趋同与融合的背景下,研究视角变得更加广阔,研究领域也不断拓展。自1898年起美国学者朱布林和阿米里肯就开始从社会学视角研究体育现象。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大多集中在大众体育领域,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体育教育学、体育经济学、体育管理学、体育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对象相互重合之处越来越多,体育社会学的视角涉及到体育教育、职业体育、运动训练等诸多领域。如体育消费既是当前体育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体育社会学关注的热点,从体育社会学视角分析体育消费,并不仅仅是因为体育消费具有一些独特的非经济特征,更重要的,是因为体育社会学研究体育消费有自己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社会学中的互动理论、交换理论、冲突理论等,它们较之体育经济学所运用的供给需求分析、消费积累分析、投人产出分析等理论是一些不同的理论模式。尽管它们分析的对象可能是同一社会现实,但体育经济学侧重的是供给与需求关系对体育消费的影响,体育社会学侧重的则是家庭及社会群体等对人们体育消费的影响。以体育与暴力为例,心理学从本能论的角度认为,暴力攻击性是与生俱来的、独立的、本能的心理倾向;体育社会学则将体育运动看作消除社会暴力的安全阀,认为打击对方的运动就是一种被压抑的攻击驱力的释放或宣泄的替代过程。在这些领域形成的诸多体育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不但促进了体育社会科学的繁荣,也显示了体育社会学的学科价值,体育社会学所独具的综合性研究视角,为人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体育社会现象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5、结论

1.体育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与综合性要求体育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削减它的学科边界存在的张力,并在多学科或跨学科的领域对其做出一种积极的回应,体育社会学、体育经济学等诸多社会学科由于理论原理与分析框架的不同,在分析体育社会现象时,给我们提供了不同的学术视角。

2.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是关于体育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理论,是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形成的理论基础,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起着规范与指导作用。体育社会学研究者经过哲学方法论的指导、一般社会学理论的提示和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概念分析,最终得到了关于体育社会现象的具体变量和理论框架。

篇(3)

【关键词】体育;本真教学;内涵;方法

【中图分类号】G62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7)01-0043-03

【作者简介】田象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实验小学(江苏灌南,223500)教师,一级教师。

《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体育课程的目标之一是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习,学生将增强体能,掌握和应用基本的体育与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综观当下的体育教学,教师往往重视学生的技能模仿,忽视运动技能概念的完整呈现,这使得体育本真教学缺失。而体育本真教学的模糊性,影响了学生对体育概念的理解与运用,这表现在一直以来体育教学存在着忽视体育概念的形成过程,只注重体育概念应用的现象。过分注重概念的阐述,而不注重概念的产生背景,并且要求学生熟读概念、熟记技能口诀。这使得体育概念教学单调乏味,学生不重视概念,理解模糊。此外,目标认知结构的缺失,导致“二八”错位现象的产生。当前小学体育课堂存在以下“二八”错位现象:首先,体育知识、技能概念的讲解,往往只占整个课堂时间的20%,80%的时间用在运动技能的练习上。其次,课堂教学只注重80%的学生“掌握”“学会”某项技能,而20%的学生却迷失在体育课堂上。

体育本真教学是一种注重运动技能习得的个体性、动作技能的规律性、师生交往的民主性、学生生命成长的自然性的教学。因此,体育本真教学是回归体育与健康课程本质,让体育教学真正发生的应然追求。

一、体育本真教学的内涵、特征与价值

1.体育本真教学的内涵。

体育本真教学,是建立在熟识体育知识与熟练运动技能的基础上的。体育概念反映的是运动技能的本质属性,它阐述了具有普遍性的运动方法、观念或是阐明某一运动技能的动作结构。作为一种以运动项目为载体的教学方式,体育本真教学重视运动价值、原理、方法的讲解与传授。体育本真教学忽略运动类型之间的微观差异,而是把一类运动技能作为整体进行教学,如隔网对抗类运动、同场竞技类运动等等。因此,体育本真教学具有普遍性。

2.体育本真教学的特征。

体育本真教学具有四个特征:一是体育本真教学具有完整性特征。完整性是指教学体育知识与运动技能时,教师不仅要让学生了解某个学段规定的体育知识和运动技能,还要让学生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二是体育本真教学具有符号化特征。符号化的体育本真教学有利于教师讲解技能,能够促进学生运动能力的均衡发展。常用的符号有身体姿态符号(如:立正、稍息)、身体触感符号(两脚开立与肩同宽)等。三是体育本真教学具有动态性特征。运动技能的获得是人体与运动项目逐渐适应的过程。在体育本真教学中,教师需要把握本真教学的动态性特征,采用循序渐进、分步讲解的方式开展运动技能教学与练习。四是体育本真教W具有模型化特征。模型化是将体育概念、运动技能等进行阶梯状模型化构建,这对学生运动技能的掌握、锻炼习惯的养成以及健康价值的判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体育本真教学的价值。

帮助学生明晰运动技能的形成过程。小学体育本真教学,主要通过课堂教学揭示人体与运动的关系,从而帮助学生获得更多的运动方法和健康法则,促进学生运动能力的发展。

深化学生对体育与健康的认知。有效的体育本真教学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运动规范、体育符号,规避运动损伤等,这可以为学生科学的健康观和终身体育意识的养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发展学生的综合思维能力。在体育本真教学中,学生能够发展比较、分析、判断、推理、概括等思维能力。有效的体育本真教学,能够让学生在运动的过程中,发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体育本真教学的开展策略

1.弘扬主体:树立“健康第一”的本真课程理念。

发挥学生体育学习的主体性,是体育本真教学的基本理念和要求。作为课改的直接践行者,教师的观念影响着教学改革的效果。教学中,教师要转变“重技能,轻概念”的传统体育教学理念,应重视体育运动的价值、原理和方法的教授,帮助学生在体育学习的过程中,理解体育运动的相关概念,习得运动技能,从而让学生在健康、多元的体育锻炼中,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

如在二年级“快速跑”的教学中,传统教学通过起跑、途中跑和冲刺跑,发展学生跑的素质;而体育本真教学先是让学生理解快速跑是人类的一种“原始生存能力”,了解跑得快是一种实用且令人羡慕的能力,领悟快速跑的实用价值;然后让学生探究“如何才能跑得快”,教师以挂图、模型、自制教具、习题册等方式呈现与快速跑相关的解剖学、生理学概念,让学生了解自身状况和跑速,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探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学习几种适合自身特点的快速跑练习方法。

2.激发潜能:活用有“温度”的本真教学评价。

有“温度”的体育教学评价,是激发学生潜能、唤醒学生体育参与主动性的有效方式。笔者通过对江苏省部分小学体育教师的访谈发现,在教学过程中,大部分教师只是单纯地教动作、教技术,重视最终成绩的考评,而往往忽略学生为什么学、怎么学、学了怎么用,忽略学生的运动体验、运动感知以及运动乐趣。因此,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转变“重结果,轻过程”的教学观念,应注重教学过程,让学生在课堂中体验动作,形成健康观念,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在一年级室内体育安全健康课上,教师创设情境:“同学们,为了给你们活动前热身,现在我们做一个游戏――‘击鼓传笔’(去掉了笔帽的红色彩笔),音乐响各组按顺时针方向依次传递彩笔,音乐停,有笔的同学将成为今天课上的幸运儿……”“同学们,游戏结束了,请大家看看自己的小手,有没有红笔印,请有红笔印的同学站起来。同学们,一个小小的游戏也能给我们很深的启示,那就是今天我们传递的幸好是笔,如果是小刀或尖锐物品的话,那我们的小手上就不是笔印,而是鲜血。因此,这就是今天学习的主要内容:体育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接下来教师以思维导图的形式,将体育活动损伤的概念、成因、类型、预防、治疗措施等进行了一一讲解,学生的学习兴趣十分浓厚。

3.涤荡身智:回归“知行合一”的本真教学方法。

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陈昂教授的代谢当量研究表明,体育本真教学同传统体育教学具有同样水平的运动量,并不会牺牲学生宝贵的课堂活动时间。因此,体育本真教学强调体育教学应由“实践为主”向“理论+实践”的方向发展。体育教学要以运动项目为载体,在学习运动技术的过程中穿插运动技能、运动原理、健康锻炼的理念,从而帮助学生系统、直观、准确、科学地了解身体构造、运动价值、健康的重要性,更为灵活地运用所学的体育与健康知识和技能。

体育本真教学,更为注重学生体育知识的理解和建构,以相关体育知识作为课程的主要框架,以身体锻炼为主要手段,将不同的教学法引入体育课程,同时主张以参与、探究、解释、深加工和评价五个部分来组织体育课堂教学。例如:在二年级“篮球传球”的教学中,体育本真教学可以设计以下三个目标: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帮助学生认识2~4位NBA擅长传球的球星;通过双手胸前传球练习,让学生学会练习方法;通过安全教育,帮助学生了解传接球的自我保护、同伴保护方法。通过对以上教学目标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每一个目标都体现了一个概念的教学,如:目标一体现的是学生对NBA传球明星的认知,目标二体现的是帮助学生了解安全知识。

4.培养人格:构建“师生和谐”的本真交往生态。

传统体育教学中,教师往往直接将整合好的知识灌输给学生,或采用提问的方法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这忽略了师生和谐交往的场域构建。体育本真教学要求教师针对教学内容,创设有效的教学情境,设置多样化的互动平台;学生可以通过预测、记录等方式,探究体育活动对身体的影响;可以分析自身身体特征,寻找适合自己的练习方法,同时体会互相合作、共同体验的快乐。为此,教师要转变自身角色,由“体质训练者”变为“健康传播者”。

在三年级“障碍跑”的教学中,教师要求学生大胆地说出“什么是障碍跑?”然后鼓励学生用各种方法通过障碍。游戏开始,教师让各组尝试通过障碍,然后讨论:“为什么有的同学过障碍很快,而且不犯规;有的很慢还犯规?”经过讨论,学生进一步明确既要快过障碍,又不能犯规的要求。“那么,怎样才能达到这两个目标呢?”教师启发学生在活又醒罢掖鸢浮=幼鸥髯榭展第二次练习,各组过障碍的速度比第一次明显快了且犯规也少了,学生还发现“跳沟”前要加速,绕杆前要减速。教师的这种启发与引领,让学生在实践中总结出障碍跑的基本概念与要领,同时加深了学生的体验与情感记忆。

5.视界融合:创设“量体裁衣”的本真教学场域。

体育教学场域是包括教师、学生、场地、器材、体育知识与技能、教法等在内的,以培养学生运动技能,帮助学生树立健康理念的一种教育关系网络。在体育本真教学中,教师需要借助分组合作、探究学习等手段,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地认知、体验、感受、应用所学知识与技能。

在三年级“跨越式跳高”的教学中,教师A采用了以小组合作学习为主,以单人、双人自主学练为辅的教学方式。在课的基本部分,教师首先抛出这样一个问题:“同学们,什么是跨越式跳高?它有哪些基本的要求呢?”学生带着问题,在个人自主学练、师生对比学习、小组合作学习中不断思考。教师看到学生基本能够跨越初定的目标高度后,适时对学生就“跨越式跳高”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并给出正确的跨越式跳高概念、动作要领、注意事项,然后继续安排学生练习。教师的提问与解答,让学生学会学、思、练,促进了体育本真教学目标的达成。

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小学体育本真教学,以体育知识技能奠基,以常态体育课为主,以儿童健康质朴发展为美。寻绎体育教学之本真,回归体育课建构的幸福场域,我们才能享受体育与健康课施教者的坦然与快乐。这需要每一个参与者以一种不偏、不躁、不炫的心态来实践。而这种心态则源于教师对体育教学之本真的适切理解、对充满人性温暖的体育课的追求。

【参考文献】

[1]孟文砚,周兵.有效的教学技能――教学问题诊断与技能提高[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

[2]刘克兰.中小学概念教学有序结构的探讨[J].课程・教材・教法,1987(7).

篇(4)

摘 要 科学概念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中形成,对于学生来说,是经过专门教学获得的。这种概念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方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是一种经过科学抽象形成的理性概念。

加强对学生的前科学概念即错误概念的研究成为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拟对体育教学中排球垫球的错误概念及其转变提一些肤浅的看法

关键词 体育教学 垫球 动作习惯 前科学概念(错误概念)

一、错误概念对体育学概念学习的影响

爱因斯坦有一句名言:“热爱是最好的老师。”杨振宁教授也指出:“成功的真正秘诀是兴趣。”教学的艺术首先表现在能激发起学生强烈的求知欲。

学生在进入课堂的时候,他们已经在日常生活中建构了大量的有关排球垫球的朴素概念。这些前概念与科学概念相一致,有利于促进科学概念的形成,但是更多的是貌似正确,实际上与科学概念相去甚远的错误概念,从而会严重阻碍他们的科学概念的学习。特别是垫球部位,在教学过程中就发现有的学生知道用小臂垫球,但是做的时候却是用手腕垫球;为了能够放松省力,在垫球过程中手臂一直是弯曲状态脚步也不愿移动等。研究发现,学生头脑中的错误概念有极强的顽固性。学生甚至在学习体育的几周后,又恢复了最初的错误概念。为什么错误概念如此顽固呢?这是因为学生花了很长时间与精力建构了自己的朴素理论,他们无论在感情上还是理智上都离不开它们。学生头脑中的错误概念含有自己对体育先入为主的印象,又是自己切身体验的东西,同时学生又要凭借这种错误概念来认识体育运动。因此,这种错误概念有很强的顽固性,不可能通过传统教学那样的知识传递,就能使学生轻而易举地形成科学概念。

二、加快错误概念转变的理论基础和教学方法

波斯纳等人在皮亚杰的认知建构主义理论和库恩(T. S. Kuhn)的“范式更替观”的基础上,提出了概念转变学习的机制:1.同化,指学生用自己已有的观念理解新现象的过程;2.顺应,指学生转变或重组原有观念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新现象的过程。为了促使学习进行概念转变,他们认为必须提供以下四个条件:1.学习者对当前的概念产生不满。假如学生认为他们的概念(错误的)能够解释科学现象,他们可能看不出有转变它们的迫切需要;2.学习者必须尽可能地理解科学概念。没有这种最基本的理解,学生就不能评价它们的意义;3.学习者必须认为科学概念是合理的,假如概念与保留在学生记忆中的其他概念相矛盾,就不能引起学生对它们的强烈关注;4.学习者必须认为科学概念是有用的。它们可用于结实和预测各种现象。根据波斯纳的观点,如果满足了上述概念转变学习的四个条件,学生的错误概念就会被科学概念所代替或改变。在排球的教学过程中,我主要是用对墙垫球的练习方法来改变学生的错误动作。我让用手腕垫球,屈臂,原地不动和标准姿势的学生分别做对墙垫球练习,看谁能够垫的时间长而稳定。在练习过程中使学生发现用手腕垫球的学生由于手腕垫球是用点垫球,而手臂是面垫球,因此稳定性比手臂垫球要差很多。屈臂的学生由于手臂弯曲,因此在垫球过程中手臂很难保持高度相同,也使球在飞行中很难控制。还有原地不动的学生对突发的求变向和很小的失误都无法进行补救。使学生理解在排球垫球中手臂垫球和移动的重要性,在这个基础上,我趁热打铁的把标准的姿势和动作要点“插、夹、抬、蹬”讲解给学生,指导学生进行练习,并且在教学过程中用“垫球打点”的比赛性游戏让学生进行垫球练习,这样使学生在练习的过程中即学到了知识又增加了兴趣也提高了技术。

由此可见,教师必须充分了解学生相关学科的原有知识经验背景,了解学生有哪些错误概念并充分运用学生的原有概念创设教学中的认知冲突(情境),以此作为引发学生进行概念转变学习的契机。

三、加快错误概念转变的教学策略

如何使学生抛弃错误概念形成科学概念呢?根据前概念转变学习理论,学习就是学生原有的概念的转变、发展和重建,就是学生前科学概念向科学概念的转化过程。因此,教学的主要任务就是帮助学生自己发现自己的原有经验与新发现的现象或事物之间的不一致或矛盾冲突,从而反思和修改自己的原有经验和认识。只是学习者自主建构的过程,才能形成科学的认知结构。具体的说,促进错误概念转变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揭示学生的前科学概念,这是实现概念转变的前提

在教学中,教师应有意识的引导学生去论及自己的观点,不仅借此了解学生,也可以促进学生反思。例如:在垫球教学过程中,在教学前引导学生对排球垫球应该用什么部位以及理由进行讨论,在讨论中及时发现在前概念中一直以为用手腕垫球的同学,在经过讨论和练习发现在垫球中用手臂比用手要稳定的多,由此就可以帮助教师了解错误概念产生的原因。

(二)引发学生的认知冲突,这是实现概念转变的契机和动力

学生在学习新知识的时候,总是试图以原有知识为基础,来同化新概念。当不能解释新知识时,就会引发认知冲突,这样可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如何引发学生的认知冲突呢?教学中我使用了以下两种策略:

1.通过揭示事实之间的矛盾引发认知冲突

2.通过合作学习中学生的讨论与对话引发认知冲突

值得注意的是,在剖析矛盾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给学生流下认识和思考的空间,千万不能用教师的经验、思维来代替学生的认识,从而将正确的观点生硬的强加与他。我们要在平时的教学中,要加强锻炼学生的意识,有目的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帮助学生摒弃他们生活中的错误概念,建立他自己的科学概念。这也给我们的教学各个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力争将培养学生的终身学习坚持到底。

其实学生头脑中类似的错误概念还有很多,只要我们细心观察研究学生都能把握的到,然后巧妙设计,加以利用,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更好的实现我们的新课程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篇(5)

摘 要:适应体育概念的形成与矫正治疗、运动康复、残疾人体育等有着深远的渊源,它是随着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长期以来中国适应体育实践领域相关概念的使用混乱并缺乏科学性。从概念的角度讲,与其它概念相比,“适应体育”是相对科学和准确的,能更准确和全面地反映出该体育现象的特征,具有较强的概括性。因此,无论在学科建设、理论研究方面,还是在实践活动领域,建议统一采用“适应体育”的概念。

关键词:适应体育;概念辨析;学科建设

中图分类号:G807.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8)10-1391-04

The Necessity of Definition and Application of the Concept of Adapting Sport

LU Yan1, HAN Song2, ZHENG Shou-ji3

(1.Beijing Sport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4, China; 2. 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044, China; 3. Taiwan Culture University)

Abstract:The concept formation of adapting sport has profound origin with the orthodontic treatment, exercise rehabilitation and disability sport. It has constantly been enriche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researches on theory and practice. In China, the concepts used in the practice of adapting sport field are in chaos and lack of science. Since the concept of adapting sport is relatively scientific and accurate compared with other concepts and it summarize better and reflect the features of this sport phenomena. Therefore, it is suggested that the concept of adapting sport be used no matter in subject construction, theoretical research or in the field of practice.

Key words: adapting sport; concept definition; subject construction

试图从适应体育概念的产生、变化、发展,以及其定义的演变出发,对该概念及与其相关概念进行对比分析,以期盼对适应体育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发展有所推动和帮助。

1 几个主要相关概念的分析

1.1 残疾人体育(disability sport) 残疾人体育(disability sport)这个术语经常出现在残疾人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中,历史上也曾经使用伤残人体育,在中国台湾使用残障人体育,其涵义泛指残疾人的竞技体育活动。学术界认为Sport for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是较正确的表达,但残疾人体育组织却更倾向使用disability sport这个术语。较长的一段时间里disability sport与轮椅运动(wheelchair sport)、聋人运动(deaf sport)、脑性麻痹运动(CP sport)等术语替代使用。随着残疾人参与奥林匹克运动的深入,以往国际上几个残疾人体育组织间进行了整合,残疾人的体育竞赛活动也超越了类别的界线,出现了残奥会、特奥会和聋奥会。残奥运动(Paralympics)、特奥运动Special Olympics)、聋奥运动(Deaflympics)逐渐成为残疾人体育竞赛活动的更为明确的术语。与这三个术语密切相关的概念还有运动分级(sport classifcation)、医学分级(medical classification)、功能性能力(functional ability),关于分级概念的出现是残疾人运动竞赛特点的使然[1]。

1.2 特殊体育(special physical education) 特殊体育(special physical education)也有人称之为特殊人体育、特殊体育教育。这个术语是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而出现的一个概念。在教育界,尤其是特殊教育领域较高频率的使用这个术语,其涵义泛指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现象。20世纪60年代美国特殊教育领域普遍使用这个概念,是针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体育教育服务而提出的,进入80年代适应体育教育这个术语取而代之。

1.3 适应体育(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 英语“adapted" 是从动词“adapt"转化而来的。是指因应个人特殊情形去调整措施或设备的过程;也可以理解为强调经过调整后的计划或服务的益处。 “adapted"一词最早出现在1952年美国卫生、体育及休闲协会(AAHPER)对残疾人体育活动的最新定义中,用以取代原来个别化评估与计划中所使用的矫正(corrective)和修饰(modified)等术语。改用“适应",是受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的影响。皮亚杰的发展理论乃以适应为基本概念,认为适应是协助个体与环境有效互动的过程。

适应体育(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的定义在过去100多年特别是近40年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些变化植根于社会、政治、文化的历史背景之中,也折射出在特定社会历史时期对待残疾人的态度。

1952年,美国第一次采用“适应体育"(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这一术语并定义为:针对那些无法安全或成功参与普通体育教育课程的学生的兴趣、能力和局限而设计改编的多样化计划。其内容是非限制性的、发展性的游戏、运动和韵律活动。这个定义是基于教育视角而非医学,有广泛的课程指向性。[2]

随着实践活动的丰富和认识的发展,对适应体育的解释也出现了很多不同的观点。其中,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是:

国际上第一次正式采用“适应体育”常被认为始于“国际适应体育联盟”,这个组织是1973年由加拿大、比利时、美国、成员等在加拿大的魁北克创立的。

国际适应体育联盟主席、美国著名适应体育专家Claudine Sherrill(1976)将适应体育定义为:“是分析运动、确定心理动作领域问题的科学,是对补救问题和坚持自我力量的发展性指导策略。"[3]

国际体育科学和教育理事会主席、德国著名适应体育专家Doll-Tepper (1989)对适应体育作以下定义:“适应体育是指对身体条件受限的个人,如残疾、健康受损人士或老年人的权益和能力给以特殊重视的体育活动和运动。"[4]这一表述代表了欧洲多数学者的观点倾向。

美国加州大学适应体育课程标准中对适应体育的定义是:适应体育是体育教育计划的一种,是为了满足残疾学生的特殊需求而产生的,因为残疾学生无法完全完成普通体育教学计划。适应体育教育计划通常由获得专门证书的专业人士执行,他们会和学校别的教育工作者合作,包括一般的体育老师、特殊日班级老师和教育辅导者。他们会为学校工作人员、家长,医疗人员和社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以帮助他们建立补充援助、服务体系或者修改计划,达到使残疾学生成功地参与普通体育教育计划,或者设计特殊的体育教育计划的目的。

台湾适应体育学者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教授阙月清认为,适应体育是一种体育教学态度;全方位的教育服务传输系统;强调动作问题的发现、评估和矫正治疗的知识体系。[5]

另外几种常见的描述是:

适应体育是改善心理动作问题的服务;

一种特殊的训练;

一种跨科际整合的知识;

一种需要特殊才能的专业;

一种指导训练的哲学或理念;

一种对各种行为的接纳态度;

一种理论与实际相互作用的动力系统;

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结果。

1993年Claudine Sherrill将适应体育定义为“跨学科的知识体系,指向终身的心理动作问题的鉴定和解决。"首次提出终身和学科整合的概念。随后1994年Depauw和Sherrill进一步对适应体育定义作出了解释:“适应体育是一个跨学科的知识体系,指向(a)鉴定和解决终身心理动作问题;(b)分享积极的生活方式、平等参与休闲运动、获得高质量的体育教育指导和终身参与到体育、舞蹈、水上运动中;(c)连接学校-社区服务来达到整合和融合。" 与1976年的定义相比,作者认为这个定义强调的不是残疾而是个体差异和环境融合。新的定义包括终身概念;适应体育被认为是跨学科的知识体系而不仅仅是门课程,这是一次认识上的飞跃。[6]

国际体育科学和教育理事会2002年出版的体育科学指南,对适应体育作出了这样的解释:“适应体育是一个应用广泛的、包括跨学科区域的专门知识和技术的术语,它含盖体育教育、休闲娱乐、舞蹈、运动以及在一生中受损个体的适应和修复。"“它的跨学科知识结构包括证实和解决终生的活动问题;发展和贯彻对运动和积极生活方式的提倡和理论支持以及在家庭――学校――社区服务衔接和授权系统方面创新和合作"[7]

一门学科理论的形成过程,其核心概念的“多解”现象是必然的,折射的是不同观测视角和思维方式。适应体育历经百年的发展,其定义的演变是随着时代而改变的,它是一种社会化构建并传递当代观点。它反映一个社会在某一特定时期是如何理解残疾人和对待残疾人的。是文化信仰、价值观和期望值的产物。

2 对适应体育概念的分析

2.1 国际权威人士们关于适应体育定义的观点倾向 为了更充分地把握当前国际权威人士对适应体育定义的观点倾向,笔者基于对适应体育定义形成过程的探讨,以假设1994年Depauw和Sherrill对适应体育的定义是当前最有代表性的定义为题项,了解有多少人赞同该假设?为什么赞同或不赞同?采用面访和函调结合的方式对国际适应体育联合会的理事(IFAPA)进行了问卷调查,包括有Claudine Sherrill、Doll-Tepper 、Hutzler 、Van Coppenolle 等26位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适应体育权威人士给出了他们的反馈意见;作为国际适应体育领域里最高学术机构,(IFAPA)这些理事们的意见可以代表当今学术界、理论界的基本观点。调查结果为:完全赞同者为8人,不完全赞同者为18人,完全反对者没有。那些不完全赞同者大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综合他们的意见,可归纳为以下几点:1) 适应体育是个性化的活动,这是最核心的一点;2) 适应体育包括竞赛、教育和娱乐健身等部分;3) 适应体育本身是一个开放式、随着时展而不断拓宽的跨学科的知识领域;4) 适应意味着根据个体差异而调整、改编和调适。这一观点是对目前适应体育定义的补充与发展,当然,也反映出属种概念的不完全一致性。这也是世界范围内适应体育发展的不同步所致,是事物发展过程的必然现象。但一般而言,对适应体育的本质属性的认识专家们的观点是趋向一致的。只是从逻辑学的角度而言,定义的产生需要符合逻辑学理论的内在规定性。进一步合理地揭示适应体育的本质属性,使其内涵与外延的界定应更为相应相称,并更加清楚、确切的说明其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实践界域、知识体系等核心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是适应体育作为学科发展的需要。毕竟核心概念的建立是个理论构建的逻辑起点。

2.2 关于适应体育定义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 对适应体育概念做出科学的解释是回答采用适应体育概念必要性的前置性问题。同时也是构建适应体育学科理论的奠基性问题。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及长期对我国适应体育实践领域的观察思考,结合高端权威人士的调查,笔者认为引进适应体育的概念,需要对现有的适应体育定义的内涵与外延做出进一步清楚、确切的说明,使之符合中国现阶段的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国人的语词表达习惯、符合逻辑学理论的科学性规定。

通过说明或规定语词的意义来揭示概念的内涵是逻辑学理论所指的语词定义的形成的方式。本文将以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个基本维度采用语词定义的方法说明适应体育的内涵与外延。

首先,所谓被定义项就是被揭示内涵的概念,既“适应体育”。其次,定义项是用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适应体育的内涵可以通过这样一组语词表达,即:“促进个体与生态环境互动”;“以改善生活质量为目的”;“以身体、心理、智力发生障碍及在特定时期内不能分享常规化体育活动的人为对象”;“高度个性化的体育活动”;“跨学科的知识体系”;“适应体育教育、适应休闲娱乐、适应运动竞赛和适应运动康复作为属种概念是对适应体育概念外延的划分”。最后,定义联项是将被定义项和定义项联结起来的概念。如此,适应体育定义的完整表达便是:“适应体育就是基于促进个体与生态环境的互动、以改善生活质量为目的、以身体、心理、智力发生障碍的人为主体,包括在特定时期内不能分享普通体育活动的社会成员所从事的高度个性化的体育活动和跨学科的知识体系;其实践领域涉及适应体育教育、适应休闲娱乐、适应运动竞赛和适应运动康复”。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在定义项中几个基本语词的意义:

1) 基于促进个体与生态环境互动:适应体育的基本理念是尊重个体的差异性,关注个体与环境中的人、事、物的相互作用并在这个过程中找到改善个人和环境的策略是适应体育的目标价值取向。

2) 以改善生活质量为目:体育活动中高度个性化的活动不仅仅是适应体育。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也是高度个性化的体育活动,但其目的是追求身体运动能力的极限。以改善生活质量为目的而进行的个性化的体育活动是适应体育区别其它类别体育活动的宗旨目标所在。

3) 以身体、心理、智力发生障碍的人为主体,包括在特定时期内不能分享常规化体育活动的社会成员:这是对适应体育对象的规定,分别使用身体、心理、智力发生障碍而不用残疾的语词,是因为前者内涵更宽泛,例如:有心理障碍不一定是残疾;在特定时期内不能分享常规化体育活动的社会成员主要指老年人、处于恢复期的损伤者、孕妇、婴幼儿、肿瘤患者康复期、肥胖及慢性病患者等。

4) 高度个性化的体育活动:适应体育之所以是一种高度个性化的体育活动是因为它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所致。针对个体情况而作出评估、诊断、干预策划、反馈与调整是适应体育的基本方式。

5) 跨学科的知识体系:适应体育是个综合性学科。医学、教育学、行为科学、体育学、社会科学、心理学、适应理论等是它的上位学科;它与运动训练学、体育管理学、运动生物力学等其它二级学科一样归属体育学门类之下;进而,随着学科的成熟及进一步知识分化也会产生适应体育的下位学科。

6) 实践领域涉及适应体育教育、适应休闲娱乐、适应运动竞赛和适应运动康复是指适应体育适用的范围。也就是对适应体育外延的界定。适应体育教育、适应休闲娱乐、适应运动竞赛和适应运动康复是相对独立的实践领域和实践活动方式,但其面对的服务对象及其需求却具有共性特征。既:通过体育活动促进个人与环境的融合并改善其生活质量。出于同一理由,将适应体育教育、适应休闲娱乐、适应运动竞赛和适应运动康复作为子项是对母项适应体育概念作出的划分。子项适应体育教育、适应休闲娱乐、适应运动竞赛和适应运动康复的外延与母项适应体育外延相应相称。

2.4 对适应体育概念的反思 适应体育实践活动虽然历史久远,但使用“适应体育(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这一概念也不过是近50年的事情。而且在近40年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从历史上看,适应体育概念是从矫正治疗、运动康复、残疾人体育、改编后身体活动这些概念演绎而来,也可以说是这些概念的替换词。一个世纪之前,康复医学、现代体育的发展给医生们创造了一个机会,就是将运动作为康复治疗的手段纳入对患者的整体治疗方案。运动康复不仅在康复医学领域得到发展,也给体育学者们一个“继续创造”的启发,随后残疾人娱乐性体育活动和残疾人竞技性体育活动开始出现并很快盛行。这一时期人们使用的概念是多样性的,比较共性的特征是概念的名称以事物的外在表面性为取向。例如:使用轮椅进行的活动就叫“轮椅运动”;盲人参加体育活动就叫“盲人体育”;身体活动运用于康复治疗就称之为“康复体育”等等。美国第一次采用“适应体育”(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 )是基于教育的视角,其社会背景特殊教育改革的回归主流教育思潮兴起所致。随后,发生在世界各地的残疾人维权运动带动了残疾人融入体育的发展进程,在北美、欧洲等地适应体育被一大批学者所关注。笔者认为,自此适应体育开始了融入了科学理论思维的发展状态。其中重要的标志之一,是对适应体育概念的探究。一般而言,对适应体育(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概念的解释仍然还是处于动态的发展之中,多数的权威学者对于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界域倾向于较为一致的观点,所不同的是因社会政治、文化乃至教育、体育发展进程对其产生影响。致使适应体育发展呈现出地域性的特征。

2.5 我国采用适应体育概念的必要性 我国适应体育历史悠久,与国际上其他国家地区的适应体育实践发展有相似的历史过程。从现代意义上的适应体育实践活动而言,长期以来就已分别是不同的学科理论研究的问题指向。例如:运动医学关注的运动康复治疗;心理学关注特殊人群心理康复、心理特征等研究;专项训练学关注的残奥会、特奥会竞赛项目和残疾人运动训练、特殊教育学、体育教育关注的残疾人体育教育等等。相关的研究成果在不同的学术刊物上出现,这些可以视为是适应体育学科建设的前期基础。那么之所以提出适应体育的概念,其必要性在于:

2.5.1 采用适应体育概念,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国际交往和交流 从国际看,适应体育概念形成已经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已经成为该领域的核心和主流概念,得到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认可。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已成为国际事务中的重要力量。在适应体育领域,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与世界各国及国际适应体育组织的交往日益增多,积极参加国际各种适应体育竞赛、教育和科研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采用国际统一的概念,将无法对话和交流,也势必对我国适应体育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2.5.2 采用适应体育概念,符合我国实践需要,有利于我国实践发展 由于我国适应体育研究的历史较晚,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现在,这一领域的概念处于非常混乱的状况。总结多年来的文献资料,发现相应的概念有伤残人体育、残障人体育、特殊体育、残疾人体育、适应体育等多种。由于概念的不统一,给相关研究和交流带来很大障碍。在本论文所做关于适应体育学科建设的问卷中,对当前存在问题的选项中,选择“专业术语不统一”的比例为79.3%(N=557)。这一结果充分说明了当前我国适应体育理论和实践领域对概念统一的迫切要求。

2.5.3 采用适应体育概念,有利于我国理论研究的深入和领域的拓宽 概念是理论最基本的元素,是构筑学科大厦的基石,因此,理论的建立和发展必须首先对概念进行规范和统一。我国适应体育理论还处于初始阶段,必须在概念层次上取得一致,才能够有利于其进一步发展。

从上面提到的几个概念看,都有其产生的根源和依据。特殊体育的概念来源于特殊教育,只是简单的借用概念,并没有体现出该领域的特征。残障人体育是我国台湾地区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称谓,由于强调社会对残疾人的影响,该概念有一定的积极意义;90年代前后我国大陆也有学者使用这个概念,但影响范围很小。90年代后,随着台湾地区逐步采用“适应体育"概念,残障人体育的概念也基本销声匿迹。伤残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相当于国际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认识水平。该概念过多关注的是“伤"、“残"、“疾病"等特征,随着人道主义思想和人权思想的发展,该概念已经较少使用,而且其内涵也已发生了变化。现在,国际对“残疾人体育"概念的适用仅限于“残疾人竞技体育",而对更加广泛的教育、康复、休闲、娱乐等活动,则统称为“适应体育";特别是在学术领域,“适应体育"已经完全取代了其它各类概念。

3 结 论

就上述的分析,笔者认为,“适应体育”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随着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以学科理论的形成的观测视角,其核心概念建立过程的“多解”现象是必然的,折射的是不同观测视角和思维方式。适应体育历经百年的发展,其定义的演变是随着时代而改变的,它是一种社会化构建并传递当代观点。它反映一个社会在某一特定时期是如何理解残疾人和对待残疾人的。是文化信仰、价值观和期望值的产物。

从概念的角度讲,与其它几个概念相比,“适应体育”是相对科学和准确的,能更准确和全面地反映出该实践活动领域现象的特征,具有较强的概括性。因此,无论在学科建设、理论研究方面,还是在实践活动领域,建议统一采用“适应体育”的概念。

参考文献:

[1] 郭桥,资建民.大学逻辑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13.

[2] 通过适应体育对残障人士进行教育和社会整合的主题网络(ADAPT).

[3] 加州适应体育教育课程标准.

[4] 阙月清.适应体育概论,台湾,2004.

[5] 陈素勤,等译.适应体育 美商麦格罗.希尔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01.5,11.

[6] 国际体育科学和教育理事会.体育科学指南[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

篇(6)

[关键词] 教学;课程;关系分析

【中图分类号】 G8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12-354-1

一、体育课程的概念

在西方,课程(curriculum)一词最早出现在英国教育家斯宾塞(H.Spencer)《什么知识最有价值?》(1859)一文中。它是从拉丁语“currere”一词派生出来的,意为“跑道”。根据这个词源,最常见的课程定义是“学习的进程”,简称学程。在中国课程研究的早期,朱智贤给课程所下定义认为,“学校的课程,是使受教育者在校里规定的期限内循序继续得着各种应得的智识和训练,以求达到一种圆满生活的精密计划。”从课程的内涵理解,广义的课程是指学校为以一定的教育目标而选择和组织的全部教材与内容及其进程;狭义的课程则是某一门课程。从对课程层面的划分来理解,课程包含三层含义:首先是课程计划;其次是课程标准;再次是课程内容。基于对课程概念的理解和界定,学校体育课程的概念可以定义为:学校体育课程是指学校根据社会的教育目的的要求,为学生提供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给学生规定的,或可由学生选择的,被规范了的体育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内容、学习操作程序和方法,在不同的学段所要达到的体育基本素质、能力、体质健康教育标准的总体设计。

二、体育教学的概念

体育教学与一般教学的共同点,这在若干本教科书和期刊上可以部分地找见。第一,归属学校教育,具有学校教育的一般性质,面向全体学生;第二,教师和学生是两大基本要素; 第三,有目的、有计划、有大纲、有组织、有常规的知识传习;第四,完全可以寓教于学; 第五,以普通授课班为教学的基本单位。体育教学的属性,理应是知识的传习活动,尽管它所传习的是特殊的知识即运动技术,这种传习活动不能由一般教师来主导,它要由具备相应运动技术水平的体育教师来承担的,这种传习活动也不以特殊学生为对象。因此 ,我们将体育教学定义为,在体育教师和普通学生之间展开的运动技术传习活动。

三、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之评述

讨论两事物的关系,必须以对它们各自的本体具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为基础。课程与教学的关系界定,必须建立在理清课程与教学概念的基础上,20 世纪末就有学者强调“概念误区与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并指出“由于对教育中一些基本概念在认识上存在模糊或混乱,由此导致的教育学理论概念体系混乱,又导致了教育学理论体系的模糊与混乱……要探讨清楚课程论、教学论甚至教育学理论体系的建构等一系列问题,要真正开展课程论、教学论,甚至教育学的研究,根本的前提是首先要对教育学中的基本概念作一次彻底清理”。在课程与教学的关系问题上,目前众说纷纭而莫衷一是的局面,实质上是多种课程观、教学观争相呈现的结果。不同课程观、教学观的形成又往往与研究者所采用的方法密切相关。迄今为止,我们发现绝大数研究者就课程与教学进行了词源学的考察,考察结果有人直接当作结论,有的人则只作为参考而进一步结合历史实践状况进行文化意义上的界定。相对而言,后者较为中肯但却很少。还有,到目前为止对语源学考证方法的功能及其适用范围,还缺乏自觉的具体分析,对词源学方法的应用也多只是机械地追溯其出现的时间、本义和各阶段的意义变化结果,而没有深入探究所谓本义与后来的各派生义之间的关系及其内在制约机制,终致流于形式而缺乏实质性的说服力。而结合现实实践情况进行总结的,又往往失偏于一隅,难达公允。

大多数论者在界说课程、教学的时候,往往就课程谈课程,就教学谈教学,而不是把课程、教学放到它们赖以立身的更宽阔的视域中去看待。当然,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如“教的概念是在学的概念的规定性中加上了又一层规定性”,“教学是以课程内容为中介的师生双方教和学的活动等。有的学者把 “教”“学”分开并列出现在定义中,二者本身并没有得到界定。还有的学者,要么直接认定“现在就要得出一个精确的并为大家所认同的课程定义”“既不现实,也不可能”,为方便进一步讨论而只对作为科学术语的“教学”进行规定;要么干脆承认课程与教学在理论层面都属于多义概念,在不同研究范式中的不同侧重是合理的,而在实践层面则随着学校外部的宏观社会脉络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主张“从艺术的角度思考课程与教学”及二者间的关系。此外,某些研究从立场、方法到具体推论过程都让人耳目一新,得出的结论在宏观上看极具启发性,可由于对“确定性”,“精确性”的追求,落实到微观上整体性说服力却大打折扣。如任长松的《课程与教学探异》,其“分析实在赋予实在以名称分析概念名称”的思路选择,“教育过程的视野,对于“课程是什么”的几种理解的归类,在今天看来仍是新异而有说服力的,可在确认“从本质上看,课程是一个预期的或期望实现的计划或方案”之后,把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而设计的学习者的学习方案,称为课程,又回到了“课程”即“学程”,没有突破把本身是开放的计划或方案当作行动的不变依据而封闭化的认识局限。

总之,课程、教学的概念内涵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澄清,这是探讨二者关系的前提。

参考文献:

[1]杨启亮.课程改革中的教学问题思考[J].教育研究,2002(6):50-54.

[2]钟启泉.课程与教学概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3]王嘉毅.课程与教学设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篇(7)

关键词:体育本质; 共识理论; 研究范式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07)02-0121一03

雅斯贝尔斯[1]在《现时代的人》中指出:“体育作为一种有组织的事业,在这事业中,被迫加入这个劳动过程的人类所寻求的无非是他的直接自保冲动的等价物。”他认为,体育源于人的自保的冲动。李力研[2]认为:“在‘自然的人化’过程中,只有‘人的自然化’才能阻止人类的物种倒退。体育的本质就是‘人的自然化’。”但是,当我们要真正界定“什么是体育”时,却会变得十分困难。周西宽[3]认为:“体育概念及其术语的使用,在国际上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状态,其规范工作虽经长期努力取得一些成效,却并未达到理想的地步。”在这一领域中,概念的混乱是国际性的,如何对体育这一概念做出科学的理解与规定,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非常迫切的。

1 体育本质研究的论争

20世纪70年代末,林笑峰先生首先发起了对我国体育的竞技主义倾向的批判,主张体育思想体系的主体应从运动论和运动教学论转向身体论和身体锻炼论,呼吁我同体育应迅速从传习式中解放出来,研究如何有效地应用体育手段增强学生体质的问题,以身体论和身体锻炼沦为主体[4]。林笑峰先生的学术思想引起了体育理论界的强烈反响,从而拉开了一场关于体育概念和概念体系大讨论的序幕。1982年7月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体育理论分会在烟台召开的“体育理论学术专题讨论会”就体育概念问题作了专题讨论。会上,大家各抒己见。但直到目前为止,体育本质研究仍未有一个令众人信服的结论。

笔者以中文体育核心期刊为主要资料来源,搜集了12种较有影响的体育本质论,主要有:(1)以胡晓风为代表的“社会现象说”;(2)以林笑峰、王学峰为代表的“体质教育说”;(3)以熊斗寅、曹湘君、周西宽为代表的“社会活动说”;(4)以张洪潭为代表的“非生产性人体活动说”;(5)以李力研为代表的“人的自然化说”;(6)以王汝英为代表的“教育说”;(7)以卢峰为代表的“文化模式说”;(8)以吕予峰为代表的“游戏说”;(9)以熊斗寅、刘德佩为代表的“社会文化现象说”;(10)以龚正伟、刘湘溶为代表的“身体活动说”;(11)以唐建为代表的“身心俱健的理想模式的活动说”;(12)以唐炎、宋会君为代表的“自然属性说”。在人们提出一个个体育本质论的同时,关于体育本质的争辩就一直没有停止过。目前,体育本质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争论:一是“多质论”与“单质论”之辩;二是“双重属性说”与“多重属性说”之辩;三是“社会实践活动说”与“教育说”之辩;四是“真义体育观”与“大体育观”之辩。

争论在于正本清源,在于揭示现象的本质。但是,对体育本质的众多研究,却很难成全这一点,相反将许多研究者卷入争论的重围之中。许多研究者重视阐述体育本质与相关概念的区别、联系,力求达到揭示体育本质的目的。在不断探求中,又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本质”与“本质属性”的关系的争论;二是“本质”与“功能”关系的辨析;三是“本质”与“归属”关系的研究;四是“本质属性”与“功能”关系之争,而且这些论争的领域开始泛化,许多学者试图逃离体育本质的一般研究,而将研究视域拓展到了其他分支领域。例如:对学校体育本质的研究,对竞技体育本质的研究,对休闲体育本质的研究,对体育文化本质的研究等越来越受到了人们的重视,这些研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跳出了原来的体育本质研究主题固定化的限制,但是并没有澄清“体育本质是什么”的重重疑惑,而且导致了新的体育本质研究论争。

2体育本质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2.1 体育本质研究方法的局限

长期的理论论争,并没有使人们形成关于体育本质的共识。究其原因,固然与体育现象的复杂性有关,但研究方法上存在的问题,不能不说是制约我们揭示体育本质的重要障碍。其中主要问题是体育本质探讨方法上的局限阻碍了人们的思维。

马克思[5]在康德、黑格尔的基础上,把理性认识阶段的思维过程明确地表述为两段行程。“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这样,就使整个理性认识的形成发展为由感性具体到抽象思维和由抽象思维再到思维具体两个阶段。前一段在西方哲学史上一般称为知性思维,它是理性认识的初级阶段;后一段一般称为理性或辩证思维,它是理性认识的高级阶段。与这两个阶段相对应,认识的产物也呈现出概念发展的两个阶段:由感性具体到抽象思维的知性思维阶段获得的认识成果是抽象概念,其基本特征是具有抽象普遍性;由抽象思维到思维具体的辩证思维阶段获得的认识成果是具体概念或辩证概念,其基本特征是具有具体普遍性。

过去人们的理性认识基本上停滞在知性思维阶段,我们所获得的只是关于体育的表层的认识,要想获得体育本质的认识成果,理性认识就得进入理性思维阶段。例如,教育说在探讨体育本质的属概念中,选择社会现象中的教育作为比较对照的对象,暴露出来的也只能是体育的教育属性,该种观点一旦把体育中存在的教育属性“共同点”概括出来,就认定了整个体育的教育归属。与此同时它削弱或否定了体育同其他事物的联系,从而掩盖或撇开了体育的其他属性,如身体活动性等。这样等于撇开了认识对象中的“异”,于是,“体育”是教育这一判断是建立在“同与异”分立的基础上,这种带有经验性思维色彩的思维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体育本质研究。

2.2体育本质研究焦点的遮掩

以往关于体育本质的争论,主要将焦点集中在“体育是什么”上,而忽视“体育应是什么”的研究,对于体育本质研究要探索“体育是什么”,多数研究者没有异议,但说体育本质研究还要研究“体育应是什么”,情况就不同了。这是因为,“体育应当是什么”是主观范畴的,而本质是客观的,这两者怎么能相容呢?但是,体育本质其实要回答“人们现在称之为体育的那个东西在过去、现在和将来是什么”。然而,人们的认识并不一致和明确,主要原因有三:其一,“体育”是一个复杂的现象,“体育”一词是一个“舶来品”;其二,文化背景不尽相同的各个民族所理解的“体育”不尽相同;其三,各个个体所理解的“体育”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关于“体育本质”的事实判断中就含有“应当”的成分。在体育本质研究中,“体育是什么”是在揭示体育的本质,而“体育应是什么”则是在揭示“理想体育”的本质,“体育是什么”的研究是前提和基础,“体育应是什么”的研究是重点

和归宿。所以,体育本质研究,还要研究“体育应是什么”。

2.3体育本质研究中的具体问题

在体育本质研究中存在许多具体的问题,主要有:(1)争论者的视角都在“区分”而不在“统一”。正如唐炎[6]。所说:“从方法论上讲,在研究某一确定范畴对象的本质时,既要注意该范畴对象的外部区分,也要注意该范畴对象的内部统一。而本质研究的最终目的是求得某一确定范畴对象的内部统一。因此,关于范畴对象的外部区分必须落实到范畴对象的内部统一之上,才能在对某一确定范畴对象的本质认识过程中产生积极作用。”(2)缺乏历史感和立体感。在这场论争中,较少人从体育实践史和体育思想史角度去论述体育本质;(3)缺乏对“体育”的现实存在形态的具体分析,缺乏对“体育”一词的日常语言分析,缺乏对体育哲学的借鉴和运用,这也可能与我国体育哲学的发展程度有关;(4)争论中一些论文犯有逻辑学方面的常识性错误,例如违反定义的逻辑法则和违背思维同一律。

3体育本质研究的反思

3.1 应该树立怎样的体育本质观

体育的本质究竟是否存在?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习惯于本体论的思维方式,认为在纷繁复杂的体育现象中存在着一般的、普遍的、抽象的、统一的本质,把发现、揭示或阐明体育本质作为认识论的基本和终极目的。体育基本理论研究的一个首要的且极为重要的使命在于找出这个本质,但很少有人对问题本身的价值及研究的方法论提出过质疑。这种唯理性的本体论倾向的研究思路是我国体育本质研究的主流,也是造成体育本质讨论没有根本性进展的主要原因。反本质主义(anti-essentialisls)认为:“一种事物确实有许多的特征,但是事物本身却不能区分并告诉人类哪些是本质的,哪些是非本质的,能够区分的只有人类自己,但是人类却找不到一种标准来判断自己区分时所使用的标准是否合理。”[7]以这样的观点看来,体育现象中根本没有什么真理性的体育的本质或规律,即使存在。在体育研究中试图再现体育的本质或规律也是不可能的,因为研究者都是在对体育进行研究调查之前就形成或接受了某种看法,也就是说都是以某种“先入之见”为出发点来进行体育本质研究的。

确实,承认本质的存在,就可能沾染“本质主义(essentialism)”的色彩,即倾向于认为,我们所感知的多种多样的体育只不过是“现象(phenomenon)”,存在于现象背后的统一的、普遍的“共相”才是真实的存在。如果否认本质的存在,也就意味着可能陷入“不可知论”。这两种倾向都不利于体育研究的深入发展。然而,体育之所以为体育,正是在于这“本质”的存在,否则肯定已成为它物了,我们也就无法确定所研究的是体育,还是别的什么了。因此,对待体育本质的正确态度,也许我们应该像一些“‘温和的反本质主义者(gent anti-essentialists)’所希望的那样:一方面拯救本质范畴和保存本质信念,另一方面反对本质主义。[7]”也就是说,我们应该通过思维方式的变革和研究范式的转向,来重建体育本质研究的方法论基础,而不能彻底抛弃本质信仰,放弃本质追求。

3.2体育本质研究范式的转向与合理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