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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精品(七篇)

时间:2022-08-04 03:03:0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科技项目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科技项目

篇(1)

第二条项目评估,是指科技部各专项科技计划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和竞争的原则,择优遴选具有科技评估能力的评估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对项目进行的专业化咨询和评判活动。项目评审,是指科技部各专项科技计划主管部门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对项目进行的咨询和评判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项目立项(含项目招标)、项目检查、项目验收等过程中组织或参与评估、评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项目评估评审活动的组织者、承担者,项目评估人员和评审专家以及项目推荐者和项目申请者(含投标人和项目责任人,下同)。

第四条科技部负责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活动的督查工作。

第五条项目评估或评审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评估机构的项目评估报告或者评审专家的项目评审意见是科技部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六条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即科技部各专项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受委托组织项目评估评审活动的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项目立项、检查、验收中评估评审的各项规则、程序和办法,正确履行对项目评估评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能,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对于评估评审意见的采纳情况,必须在报批时予以说明。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在组织评估评审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直接从事、参与或干预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不得向评估机构、评估人员或者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

(二)不得利用组织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得委托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评估机构或者聘请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评审专家承担项目评估评审活动;

(四)不得聘请按规定应当回避或者在以往评估评审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评估机构或者评审专家;

(五)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评估评审资料、评估人员或者评审专家名单、项目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意见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评估评审情况;

(六)不得隐瞒、歪曲或者不如实反映评估机构或者评审专家提出的明确意见;

(七)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处理与评估评审工作相关的质询、异议和举报;

(八)不得串通某一项目申请者以排斥其他项目申请者;

(九)不得领取评估评审费、劳务费,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评估评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第七条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承担者,即受委托承担评估评审活动的科技评估机构、评审组织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项目评估评审有关规则、程序和办法,在受委托的范围内开展项目评估评审活动。

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承担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利用承担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不得违反项目评估评审工作方案和预算的规定;

(三)不得在规定程序以外向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项目申请者合法权益;

(四)不得为评估评审对象编写立项可行性报告,或者检查、验收工作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评估评审资料、评估人员或者评审专家名单、项目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意见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评估评审情况;

(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评估评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第八条项目评估人员和评审专家应当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严格依照项目评估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程序和办法,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项目作出评价或者提出意见。

项目评估人员或评审专家在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发现与项目或项目申请者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的,应当主动向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申明并回避;

(二)不得利用评估人员或评审专家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或者与评估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串通,为有利益关系者获得项目立项或者通过检查、验收提供便利;

(三)不得压制不同学术观点和其他专家意见;

(四)不得为得出主观期望的结论,投机取巧、断章取义、片面作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评价;

(五)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许可使用被评估评审对象的商业秘密;

(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单独与评估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接触、不得复制保留或者向他人扩散评估评审资料,泄露保密信息;

(七)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评估评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第九条项目推荐者,即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应当对推荐申请立项或者检查、验收的项目进行必要的考察、论证,如实反映所推荐项目和项目申请者情况,以及与项目申请者的关系、对项目申请者的了解程度。

项目推荐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歧视潜在项目申请者,故意不推荐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

(二)不得与项目申请者串通,在项目立项申请材料或者检查、验收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

(三)不得为项目申请者拉关系,干扰项目评估评审工作;

(四)不得索取或者接受项目申请者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第十条项目申请者在项目的立项、检查、验收过程中,有义务接受并配合评估机构的评估或者科技计划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审,按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确保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真实、有效。

项目申请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弄虚作假,故意在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信息;

(二)对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立项;

(三)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人员、评估人员、评审专家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有关项目的评估评审信息;

(四)不得向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承担者、项目推荐者、项目评估人员和评审专家馈赠或者许诺馈赠钱物或给予其他好处;

(五)不得编造谎言、捏造事实诋毁、侮辱、陷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者、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承担者、项目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和其他项目申请者;

(六)不得进行其他妨碍项目评估评审活动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的行为。

第十一条科技部法制工作机构、综合计划管理机构、科技经费管理机构和驻科技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具体负责对项目评估评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评估评审活动的督查工作可以采取经常性督查和专项性督查的形式。经常性督查是指对项目评估评审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专项性督查是指对项目评估评审某个环节或某类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重大项目的评估评审活动应当采取专项性督查方式进行重点督查。

第十三条评估评审活动的督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评估评审活动的各方当事人的汇报;

(二)查阅与评估评审有关的文件、合同、材料等;

(三)参加与评估评审事项有关的会议;

(四)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核实;

(五)其他适当方式。

第十四条科技部各专项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问题严重程度,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评估评审的重大情况隐匿不报,严重失职的;

(二)与评估评审活动的承担者、申请者、推荐者或评估人员、评审专家串通,编造虚假报告的;

(三)干预正常的评估评审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索取或收受贿赂的;

(五)其他,以及妨碍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之一的。

第十五条受委托组织项目评估评审活动者或者评估评审活动承担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技部可以分别情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终止评估或评审委托;非法收受财物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没收所收受的财物;构成违纪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弄虚作假,与项目执行单位串通编造虚假报告,或者对重大问题隐匿不报的;

(二)、或者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之一的。

第十六条项目评估人员和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技部可以分别情况责令改正,记录不良信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宣布评估评审意见无效直至取消其参加评估评审活动的资格;构成违纪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弄虚作假,致使相关项目通过评估评审的;

(二),违背科学道德、有失公允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之一的。

第十七条项目推荐者和项目申请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技部可以分别情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项目立项资格、终止项目合同,追回已拨经费、直至一定时限内取消相关人员或者单位推荐项目或者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构成违纪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立项的;

(二),以及妨碍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正常进行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之一的。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活动存在问题的,可以向科技部进行举报和投诉。驻科技部监察局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一)对署名举报的,应当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保密。在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做出处理后,将核实、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并听取意见。对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匿名举报的材料,有具体事实的,应当进行初步核实,并确定处理办法。对重要问题的处理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没有具体事实的,可登记留存。

(三)对投诉人的投诉,应当严格按照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3年3月1日起施行。

篇(2)

关键词:科技项目;现代项目管理;科学研究;全过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28-0171-02

1 现代项目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项目管理的发展基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传统的项目管理阶段,这个阶段的项目管理还不够充分,二是现代项目管理阶段,而这一阶段,项目管理得到了发展,涵盖的内容范围也扩大了,九大知识范畴包括综合管理、范围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等,项目管理将这九大知识范畴结合成为一个整体,这每个知识范畴又可以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2 从现代项目管理的角度分析我国现代科技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忽略对项目的全周期、系统性的管理

在现代科技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根据各个项目的特点建立详细的实施计划,并且对比之前制定的计划与实际实施过程的偏差,这样,在每一个环节结束后就应该结束这项工作,即使这项工作没有全部结束,但是这个阶段已经发展成熟,就应该交给相关负责人去管理。所以,我们已经知道,我国的科技项目对此不够重视,科技管理人员以及科研人员过于关注了前期的评审等活动,而忽视了项目过程和验收的管理,这样也就弱化了对项目的及时停止。

2.2 缺乏节点控制,未能建立有效的项目监控机制

科技项目是复杂性极高的一个工作,这也就要求了在实践过程中需要来自不同经历、不同组织、不同管理部门的人员进行有机配合,来解决各个环节出现的不确定的问题,并对项目的质量、成本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但是,就目前我国国内的现状来看,科技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等的控制并不重视,从而造成了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增加了项目的成本等不好的后果。

2.3 未能形成有效的项目组织模式

我国目前的科研机构的项目组织形式一般都是层次化组织和项目结构,但是其存在一定的弊端,这种组织形式会导致部门沟通不畅,各个部门相分离;而项目组织形式相比较要优于前者,虽然项目分离出来,但是项目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还是各司其职,这样也没有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2.4 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忽视了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

科技项目是一个风险性极高的项目,因其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会随时发生,无法预估。目前我国并没有对科技项目进行强化风险意识,没有风险管理计划,对项目的风险不够重视,这样很可能影响到科技项目的进程和结果,更严重的会造成科技项目的中途终止。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国的科技项目已不再像从前被完全封闭起来了,更加放开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归属、转移也不再是个要求回避的问题了。

3 科技项目运用现代项目管理的可行性与特殊性

项目的分类有很多种,现代管理模式如果引入到科技项目管理中,那么就属于项目,因此,科技项目具有很多特性:独特性或一次性,每个科技项目不是随便就成立的,它都是要适应某个时期的需要才去创新的,这就说明了科技项目的独特性特征,而每个项目并不是一直永远的在进行,在科技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的成果,那么这个科技项目就会结束,所以说科技项目有其一次性不可持续的特征;目标明确性,纵观我国的各个科技项目,我们能够知道我们每个项目都有成立的明确目的,不是盲目进行研究的,例如:973计划项目就是为了提高我国原始创新能力,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提供科学支撑;渐进明细性,科技项目存在一定的风险,在实施过程中无法预测它的风险,不确定因素很多,所以要将预期所要达到的目标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不断地跟随实际情况改变措施,不断向要达到的目标靠近,将差距缩小;生命周期性,科技项目是一次性项目,有开始有结束,科技项目总共分为三个周期,但是其在每个周期所包含的内容是不同的;不确定性,由于科技项目的自身特点决定了科技项目的不确定因素太多,有来自技术的不确定性,也有来自科技自身的结果,因科技本身就是一个创新和创造的过程;约束性,科技项目对于技术的要求很高,所以需要周密计划等步骤进行安排,也要有组织进行管理,对科技项目的各个环节,对风险的规避,对成本的控制等都要进行管理,这也是科技项目顺利完成的基石。

科技项目不仅仅属于项目,因其研究的广泛性,它还具有许多其他领域的特征,科技项目管理对象的特殊性,科技项目的管理人员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承担的,它对管理人员的要求是很高的。首先,管理人员都属于知识型,而且他们都有很强的自我约束力,他们会为自己设置计划,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和钻研;科技项目的知识管理,在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知识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没有知识也就没有科技项目,而知识是无形的,不易量化的;科技项目人员的管理观念,由于管理人员的主观认为科技的开发本身就是创新型活动,应该放任科研人员,这样才能发挥他们的创造性思维,但是这样极其不利于科技项目的进步,科技管理人员要为科研创造一个良好的自由发挥的环境氛围,但也不能疏于管理,这样才能让科技项目保质保量的进行,节约成本。

4 运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完善科技项目

4.1 完善科技项目评估体系

科技项目评估体系的建立是为了保障科技项目的每个环节都能够有序进行的基础,要首先建立专家信用评估机制,其次要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科技项目评估系统,不能以其发表的论文数量来衡量其成就,而要以其实际做了多少来衡量,不能盲目,要综合评价。

4.2 建立科技项目动态监控机制

建立科技项目的动态监控机制可以很好地对科技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监控,能够对于成本的投入、质量标准等进行严密监控,保证科技项目的顺利进行,而且对于规避科技项目中的风险也有帮助;对于人员的管理,可以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从某种程度上也能规范科研人员的行为,使科研人员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上各尽其能、各司其职;随时监控科技项目的进度,对进度的监督可以使管理人员很好地把握住对科技项目的管理,掌握实际进度与计划目标的差距等;对科技成本的控制,一项科技项目所需要的经费是非常大的,所以,对于资金的监控是必要的,使科研人员意识到这一点的重要性,这样对科技项目的顺利进行也是有推动作用的,从而优化科技项目的过程。

4.3 建立和完善科技项目的风险防范机制

要建立一套适应科技项目发展的风险防范机制,可以提高科技项目的成功率,因此,要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实现科技项目的每一过程都能够减少风险的发生,将风险防范深入到整个过程当中,还要建立一个风险反馈的平台,保证科技项目的有序进行;重视科研人员的风险管理,不仅仅要对科研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等方面的管理,还要关注确定科研人员的流动原因,防止骨干科研人员跳槽引起的技术风险,建立管理人员的责任制,防止渎职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王长峰,王化兰.基于现代项目管理理论的重大科技项目管理模式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4,15(2).

[2] 李役青,胡志微,洪亮.科技项目管理中的知识和技术转移初探[J].科技管理研究,2013,10(2).

篇(3)

一、科技项目扶贫取得的主要成效

1、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实用技术,提高了农村产业层次和效益。我市科技项目扶贫大部分是围绕已经形成并初具规模的主导产业,根据产业发展的不同需求,推广和普及先进的农业实用技术,支持关键环节和重点技术,去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农村产业层次和经济效益。

2、通过引进农业新产品、新品种,开发利用本地资源,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我市科技项目扶贫的特点是,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充分发挥资源潜力,因地制宜,选择引进适合本地发展的新产品、新品种。这些项目投资相对不大,但通过引进示范,在转变观念、开辟新的生产门路,调整生产结构方面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3、通过科技项目的试点示范,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加快实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我市实施科技项目扶贫为推广农村科技和产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试点和示范效应,使广大贫困农民看到了效益,得到了实惠,激发了农民群众应用科技的积极性,学科技、用科技已经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崇尚科学、重视科技的意识普遍增强。我市科技项目扶贫每年培训农民XXXX多人次,通过科技项目扶贫培训,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追求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生产无公害及绿色农产品已成为农民群众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4、农村贫困状况继续缓解,部分农民已经脱贫。我市大力开展科技项目扶贫,提高了农民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改变了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形成了新的农村产业,增加了经济收入,使得农村贫困状况继续缓解,部分农民已经脱贫,奔上小康致富路。

二、科技项目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的科技项目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解决了农村的贫困情况,达到了科技项目扶贫工作的初衷与目的,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六点:

1、财政困难,科技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我市重点县、重点村和贫困人口所占比重较大,实施整村推进战略,需要投入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战线长、数量多,所需投资大。科技项目扶贫由于技术要求高、资金需求大,筹措配套资金困难,使一部分项目得不到后续扶持,推广普及能力有限,影响了项目效益的最大发挥。

2、部分农民群众文化素质偏低,科技基础薄弱。部分农民群众由于长期贫困,思想意识落后,生产观念保守,这种心态制约着自身的发展,加大了扶贫开发的难度,导致技术推广难度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速度慢。

3、科技项目扶贫贴息贷款到户难。农行在乡镇的营业网点撤消后,农行以没有网点面对千家万户和贫困户抵押信誉低为由,拒绝向贫困户发放小额科技项目扶贫贴息贷款,出现了贷富不贷贫的现象,科技项目扶贫贴息贷款没有起到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解决温饱的作用。

4、科技承包服务机制有待继续完善。我市一方面在技术服务、引进创新、消化吸收以及利益机制等方面,技术单位、技术员和农户之间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弱化了项目的辐射带动能力。二是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户与龙头企业、加工企业之间关系松散,还未形成规范、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销售渠道不畅、造成丰产不丰收等现象,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

5、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严重制约地方经济发展。我市山区和半山区面积大,山高坡陡,丘陵平坝面积小,土壤贫瘠,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业无法形成规模经营,造成贫困山区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民收入增幅较慢,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矛盾依然突出,经济作物在农业中的比重较低,农村经济特色不明显,农民增收缓慢且不稳定,严重制约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商品经济不发达。不少贫困乡村农民群众闭关自守,缺乏开发资源、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的信心。

6、基地建设滞后,规模效益不明显。我市贫困农村受长期以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经营的传统模式影响,导致产业规模小而分散,很难形成种养大户,客观上制约了产业化发展,不利于形成规模,形成基地。同时大部分企业规模小、装备差,龙头企业少,缺乏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大型骨干工业企业,带动能力弱,这在客观上影响和制约了贫困地区产业化的发展壮大。

三、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1、依靠科技进步,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充分认识科技项目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要性,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谋划和指导扶贫开发工作,把过去单纯追求数量扩大外延的增长方式,转变到扩大开发领域、提高开发质量和效益的轨道上来,发挥科技项目在扶贫开发中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科技项目扶贫要与农村产业化结合,与整村推进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紧紧围绕贫困地区经济生活、生产发展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地选择科技项目,选择重点技术,把科技项目推广应用贯穿于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通过实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提高土地的生产率,提高种植、养殖水平,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效益。通过新技术、新品种的应用,重新认识区情乡情村情,充分发挥当地的资源优势,变劣势为优势,以增强扶贫开发的信心,激发农民群众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内在活力。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农田水利和农村公共设施,减少贫困地区农民群众因生态环境恶劣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而返贫,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2、做到科学规划,支持关键环节和重点技术。贫困地区的自身特点决定了科技项目扶贫必须以引进、消化、吸收先进适用技术为主,辅之以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引进的技术必须是符合当地生产发展需要的、实用的、成熟的,广大贫困农民群众简单易学的综合配套技术或单项技术。因而在科技项目扶贫选项时,必须加强筛选和论证,依托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的优势,注重科技的先导性,坚持高起点、高水平的原则,提高扶贫项目、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主推的品种必须是主管业务部门认定的国家、省级的优良品种、优良畜禽,主推的技术必须是业务部门认定的在当地实践证明是处于领先的技术。通过做到科学规划,支持关键环节和重点技术,加大优良品种改良,种植、养殖技术及标准化生产等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使贫困地区形成主导产业及局部区域性有优势的产业,推进扶贫工作进一步发展。

3、建设扶贫推广体系,不断完善运作方式。要坚持以行政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完善科技推广机制。逐步建立专家咨询服务,农业科技推广部门科技特派员,各类专业协会、农民技术员,生产一线农民四级推广服务组织。大专院校、科研部门的专家,掌握着本行业最新信息、最新成果、最新技术,聘请他们作为顾问或技术指导,保证项目的科技含量和水平。基层技术人员包括县乡业务主管、技术推广部门,熟悉当地情况,熟悉基本的生产技术,是科技项目的组织者、实施者。农民协会、农民技术员是直接为农民服务的组织或技术的实施者,同时也是农民和市场连接的纽带。创新科技推广运行机制,继续完善和推广科技项目双向承包、下派科技特派员等制度。可以承包推广生产技术,也可以对区域内的产业发展进行技术总承包。不同层次的科技人员可以组成集团进行承包,也可以以科技人员个人承包。科技人员的收入与承包推广的项目效益挂钩,与职称评定挂钩,鼓励和探索科技推广有偿服务。倡导由科技人员牵头,积极支持组建协会、技术服务中心、农民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等,实行“公司+科技+基地+农户”,“协会+科技+基地+农户”等形式,搞好技术服务。要通过组建各产业专业协会,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解决市场信息滞后失真、资源分散、内部价格恶性竞争、技术经验分割等家庭作坊式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能力。

4、加强试点示范,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发展需要,选择经济技术较好,具有带动作用的中心地带,建立科技示范园区。或以产业开发、重点推广的技术为主,建立示范点、示范村。依托科技项目的实施,以示范点、示范村、示范园区为载体,整合技术,整合资金,整合力量,对产业发展需要的实用技术进行组装配套,集成推广。通过试点示范,创出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产业发展模式。要把示范点、示范村、示范园区建成对农民现场培训、传授技术的基地,使广大农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学得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力度。

5、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贫困农民群众的素质。提高农民群众的素质,是促进贫困地区自我积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教给农民实用技术,就等于给农民钱。因此,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从不同侧面、不同层次着力抓好提高性和普及性培训。要发挥各级农业职业学校的作用,建立农村职业教育的长效机制,对农村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定的生产技能,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的新型农民。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对农技推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干部的培训,使他们了解掌握国内外本行业的新动态、新技术。紧密结合产业开发、扶贫项目的落实等,有针对性地对广大农民群众开展专题培训、现场示范等,掌握实用技术,学以致用。培训中要注意对农村发展大户、致富能人、专业协会负责人等进行培训,使之成为农技推广的带头人。

6、加大扶持力度,规范科技项目管理。扶贫开发工作是政府行为,因而科技项目扶贫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应加大对科技项目扶贫的投入,提高科技项目扶贫资金在扶贫资金中的比重。同时,应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民营企业、科技人员参与扶贫工作。科技扶贫资金可适当扶持各类技术服务协会、服务中心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科技项目扶贫的管理,积极探索推广科技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招标、议标制,进行合同制管理。科技项目的督促检查等纳入正常扶贫年度总体考核之中,科技项目完成要进行验收,对实施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在项目实施中有创新的,积极鼓励申报科研成果,促进成果的转化。

7、制定优惠政策,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要在财政、税收、信贷、用地等方面为龙头企业的加快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进而带动贫困户的发展。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对贫困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培训,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群众的文化科技水平,使其掌握一至二门致富技能。要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和农户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引资和社会筹资为重要来源,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集中用于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建设。要把农业招商引资作为提升农业产业层次突破口来抓,对引进内、外资,按实到资金分别给予奖励。积极推进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安排专项资金,集中扶持和建设一批农产品基地,带动周围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

篇(4)

关键词:科技金融形式;收益;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22日

一、序言

(一)科技项目种子期的概念。种子期又称筹建期,是指科技项目还处于研发阶段的中后期,还在实验室中进行全面研究,没有形成最终产品,或者产品还有待完善,一般说来,这种产品在技术上可行,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同时,企业也在筹建中的这样一个阶段。

(二)科技项目种子期的特征

1、项目(产品)特征。处于种子期的企业还没有真正形成完整的经济组织形态,无论是技术方法还是生产工艺都尚未完全开发,还在培育、形成阶段。

2、收益状况。由于企业产品还处在研发阶段,没有销售收入,只有研发费用和企业筹建费用等支出。

3、企业风险。企业要面临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等。其中,主要是新技术能否开发出来的技术风险和能否生产出产品并被市场接受的市场风险。在研究开发活动中企业不确定性大、研发难度高、周期长,国外研究资料表明,从提出创意到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项目形成,淘汰率高达95%,此时企业融资风险也比较大。

4、项目(产品)预期特征。科技项目的创新主要是相关主体看好项目(产品)未来的市场表现和市场前景,一些项目(产品)通常具有很好的市场表现,能够获得超额利润,同时这些产品往往也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取得较好的收益,具有良好的预期收益。但这些项目(产品)由于受到技术、市场、管理和财务等因素的影响,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5、资金需求。企业初始启动需要相应的资金用于研发人员的工资支出及科研设备、仪器和其他固定资产的购置,资金需求量相比其他阶段较小,一般占创业投入资金总量的5%~10%。但由于正式生产经营活动还没开始,没有现金流入,需要的资金是稳定、能够长期使用、短期无偿债压力以及利息支出尽量小。

二、科技项目种子期的收益与风险分析

(一)科技项目种子期基本收益。种子期的企业或项目的整个财务处于亏损期,由于企业产品还处在研发阶段,没有销售收入,只有研发费用和企业筹建费用等支出。

(二)科技项目种子期预期收益。一些科技企业的科技项目及其产品往往具有卓越的产品性能、不俗的市场表现,具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获得理想的收益。但这时由于不确定因素较多,风险较大,对收益的认识比较模糊,合理判断也比较困难。

(三)科技项目种子期的风险。科技项目往往会受到科学技术、市场、管理和财务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科技项目(产品)带来一定风险。

1、科技风险。此阶段主要面临高新技术不成熟和能否开发出产品的技术风险。

2、市场风险。这个阶段基本没有产品销售,也没有现实中的市场风险。

3、管理风险。此时科技项目(产品)的团队(企业)尚未形成,未来的管理团队的管理能力尚不知晓,所以这个阶段的科技项目(产品)是有管理风险的。

4、财务风险。这个阶段的资金需求虽然不大,但融资渠道很少,往往只有自有资金、政府资助或者风险投资等资金来源,由于这个阶段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不确定程度较大,各方面的投资意愿都不太高,所以有很多科技项目(产品)会因为财务制约而止步于此阶段。

三、科技项目种子期资金需求情况

科技项目企业在种子期期间主要进行科技研究和产品开发,以及企业的初步组建,所以需求的资金较小,但科研能否成功,有无市场还不确定,所以也存在较大风险。由于投资风险很大,正规的风险投资家、大企业、商业银行等对其缺乏投资欲望,因此很难吸引外界投资的介入。

四、科技项目种子期意向资金

创业者认为其科技项目有前途、有市场,不断进行科研开发,希望通过努力能够开发成功,以获得科技进步带来的丰厚收益,所以创业者通常会用自己的储蓄,向亲戚朋友借款来投入,其中个人积蓄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70%以上企业的初期资金是个人的积蓄。由于科技项目研发成功通常能产生溢出效应,有正的外部性,国家为了鼓励创新创业,也可能予以支持,投入国家开发基金。愿意进入这一阶段的种子基金,投资者主要是政府机构或富有、独具慧眼而又敢于冒险的非公开和正式的个人投资者即所谓的天使投资者。

五、科技项目种子期融资方式选择

结合上面的分析,长期借款、长期债券和权益资金等是比较适合种子期的融资方式。但是,处在种子期的企业没有有形资产可以做抵押,也没有科研成果,几乎不可能取得长期借款和发行长期债券。权益性资金包括内源融资、政策性资金、风险投资、发行股票股票等,但是很明显此时企业并不具备直接上市或者间接上市的条件。

六、高科技企业种子期科技金融形式

在种子期期间主要进行科技研究和产品开发,以及企业的初步组建,所以需求的资金较小,但科研能否成功,有无市场还不确定,所以也存在较大风险。由于投资风险很大,正规的风险投资家、大企业、商业银行等对其缺乏投资欲望,因此很难吸引外界投资的介入。在这一阶段,资金来源主要是发明者或创业者自有资金、天使投资以及由政府提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一)自有资金。自有资金是创业者为了科技研发、创新创业用自己的积蓄投入到科技项目开发的企业中进行科研和组建企业的资金,是高科技企业种子期阶段重要的资金来源。

(二)创业基金。创业基金是一种投资于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企业的一种基金。这种基金的组织和运作原则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运用现代信托关系的机制,以基金的方式将各个投资者彼此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交由投资专家运作和管理,通过被投资企业的高速成长和资本增值来获取投资收益的一种特殊投资基金。

(三)天使投资。天使投资是自由投资者或非正式风险投资机构成立的一种投资形式,是风险投资的一种,这种投资主要向一些科技创新创意或者科技创业进行的前期投资,如果这些创意或者创业获得成功,并取得健康成长的话,该投资就会转让其股权,通过股权的转让来获得收益。

(四)创新基金。创新基金通常是政府或者相关组织建立的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资助的基金。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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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主要力量,而开展科技项目申报,是政府利用计划和市场手段对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进行引导的主要手段。因此,面向企业开展企业科技申报,对实现科技创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以科技项目申报的特点为线索来论述开展企业科技项目的申报与科技创新的关系,为政府更好地进行科技计划与管理提供思路。

知识经济时代,对科技创新的倚重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在各国纷纷抢占科技制高点的现实背景下,科技水平的高低甚至已成为攸关国家安全以及在科技浪潮中是否被边缘化的普遍衡量指标。而衡量科技创新活跃指数的科技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因反映一地科技发展动向与承担科技创新主体的技术研发实力,从而成为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进行科技实力对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科技项目申报作为一个孵化科技成果的平台,为政府与科技创新主体之间实现资源输入与分享建立起了紧密的联系。现实当中,承担科技创新的主体往往囊括了大量的智力资源和体制优势,但由于缺乏资金和政策支持,再加上主体自身间的同质化竞争导致的单兵作战和资源内耗,因此需要来自政府层面的积极引导和支持,为有创新潜力的主体提供政策出口。按照专业划分,目前承担科技创新的主体主要有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而企业由于机制上的灵活性,在产、学、研一体化上扮演的枢纽作用,日渐跻身为科技创新的主要载体。从数据来看,根据国家科技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2005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统计情况来看,企业依然是科技计划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在2005年统计的32359想科技成果中,成果完成单位按成果数量排序依次是企业35.62%,于此同时在获得国家级奖励的314项科研成果中企业登记项目的获奖率达到5.38%,二者均位列第一。

1 申报重点决定科技创新的突破方向

某种程度上说,企业科技项目申报的重点代表着企业和社会在科技创新方面亟待突破的方向。根据现行我国科研经费投入分配的方式来看,我国实行的是国家、部(委)、省、厅、(地)市五级制分配方式,经费分配主体级别的不同,企业申报的科技项目的水平和影响力也不同。另外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科技水平在地区上的差别,不同地区企业申报的科技项目(整体而言)的侧重点和聚焦点也往往不同。一般而言,申报的项目涉及国家层面的如“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平台、“973”计划等,它们代表着国际前沿技术、事关国家竞争力,高技术含量和条件的极端苛刻决定了参与项目申报的企业的技术实力必须达到很高的高度,而申报部级省级层面的项目,多是特定行业亟待突破的,对行业进一步发展有开拓意义的项目,其参与申报的企业多是在专业领域内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科研水平的企业,以南京机电产业集团公司旗下的南京大桥机器厂为例,其申报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新型高空气象探测仪及气象雷达系列产业化”项目代表气象领域研究的最高水平,申报的“GFE(L)1型二次测风雷达”代表着部级层面亟待突破的技术。科技项目申报在地区上的差别也很明显,如经济发达地区企业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要远远多于欠发达地区,这也侧面反映了欠发达地区在科技创新方面活跃指数偏少。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的发展目标,15年内我国要在装备制造业、信息产业、农业科技、能源开发、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技术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信息、生物、材料和航天等领域的前沿技术要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这也为我国企业未来项目申报的重点明确了方面。

2 申报类型反映科技创新的发展水平

申报项目的类型是一地区一行业科技创新的风向标。企业科技项目申报的类型反映地区或行业的科技创新现状,亦即发展水平。申报项目的技术含量和影响程度越高,表明该行业的发展水平和技术成熟度也越高;申报项目的集中度越低,表明该行业的发育水平也越低。由此可以看出,反映一个地区或行业科技创新水平的两个可以量化的维度一申报项目的技术含量二申报项目的集中度,是我国从整体考察一个地区或行业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参考系。还是以南京大桥机器厂为例,其申报的科技项目几乎全部集中在气象科技领域,而且级别涉及到从国家级、部级到市级等各个层次,代表了其在气象领域的科研水平和实力处于全国乃至世界前列。相对一些传统的行业诸如畜牧业、医学等领域,科研项目的申报数量并没有出现显著的增长。另一方面,项目申报的数量与科技研发水平并不一定成正比,因为在考察数量的同时还必须关注(企业)申报项目的质量,如我国涉农行业的科技项目数量要远远少于非农方面,但我国农业诸如水稻和小麦的科技水平从世界范围来看,依然处于翘楚地位。依我看,(企业)科技项目申报的数量只反映一个地区或行业的发展活跃程度,而质量才真正体现该地区或行业的发展程度和水平。

不能忽视的是,随着我国逐渐加大对科技创新投入的力度,由于牵扯到科研资金的分配,再加上审查管理的不到位等原因,在部分企业内出现了虚报科技项目以套取资金或挪用科研资金作他用的现象,挂羊头卖狗肉,这一方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对政府的科技发展战略造成了干扰。另外,在企业科技项目申报的类型上也存在重复或趋同的混乱现象,许多企业申报的课题严重同质化,就是单个企业内部也存在申报的项目与曾经申报过的项目类似的现象,只是换汤不换药,此类现象不仅无助于科研经费的高效利用,也不利于科技水平薄弱的行业实现技术上的更新和进步。因此,从政府角度上说,加强对申报企业和申报项目的严格审查,谨慎排查,加大后续跟踪监督频度,确保科研资金用在最合适的企业的最合适的项目上,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同时要从科技发展战略的层面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引导,引导企业加强对技术水平落后的行业加大项目申报力度,政府要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重点支持,防止出现技术坍塌。

3 结论

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灵魂。随着我国科技强国战略的提出以及科技创新思路的日渐清晰,企业创新已成为实现我国科技突围的主流。通过开展科技项目申报这一既有计划色彩又能利用市场优势的组织形式,对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技术进步起着重要的支点作用。在我国,企业科技项目申报有着一套复杂而又严密的程序,由于申报项目关系国家科技发展规划,且牵扯到资源的分配,因此对项目申报的企业的筛选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经过政府层层筛选出来的企业,其承担的科研项目对实现国家的科技发展战略,推动社会技术进步起着关键的支撑作用。

参考文献

[1]高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学报,2006(12).

[2]王媛.浅谈如何加强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J].广州: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0(4).

篇(6)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_________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合作项目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_________

2.技术内容:_________

3.技术方法和路线:_________

4.规模及经济目标:_________

第二条 合作各方在本合同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甲方:

1.内容: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

3.期限:_________

4.地点:_________

乙方:

1.内容: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

3.期限:_________

4.地点:_________

丙方:

1.内容: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

3.期限:_________

4.地点:_________

第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合同完成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_________

第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的完成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

第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经费及其他投资: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时间: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投资金额: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时间: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投资金额: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时间: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投资金额: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以提供技术为投资的合作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实施该项技术而侵权的,提供技术方应当: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合作内容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损失的,合作各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合同内容发生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在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密人员范围,保密期限和泄密责任方面遵守保密义务: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第十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本合同内容最终完成进行验收: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应以协商方式确定最终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员名单。此完成人员享有在有关最终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三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五条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合作各方确定各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各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 合作各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九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合作各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作各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合作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项目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投资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篇(7)

第二条区科技项目扶持发展资金主要支持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信息软件等相关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内实施的科技项目。

第三条区财政局在国库专户中单独设立科技项目扶持发展资金专户,按照专户记账的规范要求专人管理,并定期对经费的使用进行跟踪检查。

第四条为加强对全区科技项目扶持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科技项目扶持发展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后续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区科技项目分为指令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指令性项目中区财政资金支持2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项目,支持5-20万元的为一般项目,支持5万元以下的为特殊项目。重大项目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联合实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项目为同意立项的自筹资金项目。

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企业应承担一定比例的项目自筹资金;

(三)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曾承担过的科技项目无不良记录。

项目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所承担的区科技项目有1项以上尚未结题或未通过验收的;

(二)最近3年内申请各级科技项目中,申报材料及附件弄虚作假被查处的。

第七条项目的申报程序包括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项目审查与受理等。

(一)项目申报指南。由区科技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及产业发展动态,确定支持方向,向社会;

(二)项目申报。项目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递交申报材料;

(三)项目审查与受理。项目申报由区科技局统一受理并对项目申请单位的资格、项目内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第八条项目立项包括项目初审、专家评审、项目考察、批准立项、签订合同、资金拨付等。

(一)项目初审。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初审后进入项目评审程序;

(二)专家评审。根据年度项目指南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三)项目考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考察项目名单。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对项目承担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后形成考察报告;

(四)批准立项。根据考察报告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及资金计划,报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立项;

(五)签订合同。立项文件下达后,区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执行期间需变更合同内容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变更;

(六)资金拨付。区科技项目中一般项目和特殊项目资金一次性拨付,重大项目资金须分期拨付。项目合同签订后,经分管区长审批由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统一拨付。

第九条区科技局负责科技项目的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工作,重大项目经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项目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停止拨付剩余经费;凡项目合同期满而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主要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技项目。

第十条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完成的项目,经区科技局审定后做出项目终止的决定。区科技局、财政局组织财务人员对终止的项目进行审计和清算,按有关规定处理结余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