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9 17:46:1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环境整治措施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依靠“有形手”——由国家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
切实依靠国家的相关体制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给我国的矿山环境治理工作提供了路线指导,但矿业行业法律的缺失、体系的不完善仍是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国际上一些国家在矿山环境治理方面的体制制度建设有一些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比如,澳大利亚是一个重要的矿业大国,其在矿山环境恢复方面领先国际,从其矿山环境治理和恢复的经验上看,依靠国家的相关体制和制度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也逐渐开始重视与矿山环境治理相关的制度和体制建设,如在2005年和2007年,国务院和国家环保总局分别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都强调了建立矿山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在国家指导意见的推动下,我国的矿山生态补偿体制正在建设完善中,该体制的最终实现将带给我国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一个很大的加速度。此外,抵押金制度是矿业大国澳大利亚政府制定的、旨在促进被矿山开采破坏地区生态环境恢复的一种强效措施。就我国矿山环境治理的现状来看,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的保证金纳入矿山开采许可证制度,不仅可行,而且还能进一步确保矿山环境治理的资金来源。
放开“无形手”——将矿山环境治理纳入市场机制
明晰矿山环境治理的产权。将矿山环境纳入市场机制,就是指矿山环境治理的市场化,即采用市场经济手段治理环境污染,其目的是实现污染治理设施的社会化投资、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营、规范化管理。要实现市场化,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做到产权明晰。在我国,生态资源的使用权、所有权和治理权是分离的,矿山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时,并没有将矿山环境资源纳入企业运营成本中,矿山企业的经济行为所引发的环境问题转实际上被转嫁给了他人和社会。这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因此,必须要对矿山所有权、使用权和治理权归属进行明确限定。在市场环境下,要想实现产权明晰,就应在下放使用权的同时,明确会造成环境问题的责任主体以及环境治理成果的受益主体,这两个主体的确定意味着责任主体作为日后矿山环境治理的主要责任人的生效,也意味着受益主体成为日后矿山环境治理主要受益人的生效。发展市场主体,实现产业化经营。
发展市场主体,是指要大力发展直接从事环境治理、资源性生产的企业。现阶段,要想进一步推进矿山环境治理的市场化步伐,就需要不断吸引有实力的矿山环境治理的投资企业主体,不断培育有能力的施工企业主体。只有具备了足够的市场主体,才能为进一步实现产业化经营奠定良好的基础。矿山环境治理的产业化经营是当前我国矿业恢复青山原貌的有效途径。笔者认为,要实现最终的产业化,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遵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产权明晰的新型企业,实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为完全市场化提供良好的前提。二是加强产业化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和制度建设,只有用完善的法律体系来保证产业化的实施,矿山环境治理的市场化才能够早日实现。三是建立矿山环境管理系统。相信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矿山环境产业化经营定能帮助我国的矿产资源开发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丰收”。
拉拢“好帮手”——加大矿山环境治理技术的研发使用
综观国外矿山环境治理成绩斐然的一些国家,笔者发现,其通常采用的治理技术有3种,即传统工程治理技术、生物工程治理技术和生态恢复技术。在矿山环境治理中,传统工程治理技术是最基础性的,生物工程治理技术是应用性的,生态恢复技术则是恢复性的,从这个意义上看,这3种技术是有着内在联系性和逻辑性的矿山环境治理中不可或缺的有效步骤。但就我国的技术发展现状来看,传统工程治理技术和生物工程治理技术的应用较为广泛;而生态恢复技术由于部分政策上的原因和技术条件的限制,真正实现的案例不多。传统工程治理技术。传统工程治理技术是矿山环境治理过程中应用最广泛的技术,主要包括地质体加固、岩土体补强、地质体改造及水文地质结构改造修复等技术。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在市环境暗访组反馈的8项问题清单中,已全部完成整。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镇党委、镇政府对市人居环境整治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镇党委、镇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镇人居办任成员的环境整治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环境整治督察整改工作的推进。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完成时限。协调、督导、考核,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
(二)举一反三抓整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我镇以市人居环境整治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全面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执法、大整改活动。一是开展全镇人居环境“地毯式”集中行动。从2020年5月份以来,安排全镇包村干部65人深入各行政村屯实施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地毯式”集中行动,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项”的原则,对全镇23个行政村、45个自然屯进行集中清理,对好的村屯提出表扬,并在年终责任制及给予加大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的奖励,对环境不合格的村屯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村屯,将在责任制扣分,扣减镇环境整治补助资金。
(三)严肃责任追究,推进整改见底到位。人居环境整治督察组,由镇长亲自带队逐村、逐道、逐户进行督查,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问题出现反弹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村干部、包村干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确保真正做到“问题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违法行为未严肃处理不放过、问题解决不彻底不放过、处罚问责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镇对市人居环境整治暗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少差距,特别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保持常态化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整改任务依然艰巨。
一、整治范围
水环境整治突击活动的范围包括市境内除封闭式水产养殖水域以外的所有河道、沟塘。
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的内容主要是:
1、清除以“三水”即水葫芦、水浮莲、水花生为主的水生植物;
2、打捞水面漂浮物;
3、清理沿河乱抛乱倒的垃圾。
三、实施时间
突击整治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7日—10日)。各乡镇建立水环境突击整治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发动。9月11日前,组织人员完成所属河道工作量的测算,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划分工段,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包干负责。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9月11日—9月20日)。各责任单位组织人员突击清理沿河垃圾,打捞水面漂浮物,将水葫芦、水浮莲、水花生等水生杂物挖塘深埋,不留后患。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9月21日—验收结束)。市里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达标。同时,各乡镇要强化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保证河道清洁畅通。
四、责任分工
全市水环境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负责所属范围内乡村河道的水环境整治工作;城区河道责任区域划分仍按照文件划定的责任范围分工负责;市级骨干河道具体划分的工段、长度及起止点详见附表。责任分工有争议的河段一律以市水务局解释意见为准。
五、考核办法
活动期间,市委、市政府将从市级机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按照“两无两有”标准,即水面无水葫芦、水浮莲、水花生等漂浮物,河边无垃圾,打捞的漂浮物和垃圾有处理措施,长效管理有责任制和措施,分片对各乡镇督查考核,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乡镇,市里将按照骨干河道每公里250元、乡村河道每个自然村600元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
六、长效管理
各地要按年初已制定的水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措施,强化水生植物正常打捞和管护机制,真正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打捞,坚决控制水生植物蔓延的势头。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打造中国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坚持治理与转型相结合,坚持“治旧”与“控新”相结合,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努力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化、开采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二、整治内容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全县辖区内所有开采的矿山环境进行全方位整治。
(一)开采区。推行矿产资源集约合理化利用,宕面规范、整洁;矿区采剥合理,边开采边复绿,矿区复绿面积不少于全部开采剥离面积的40%;泥土堆放有序,采取截污措施,防止泥土流失;按照开采方式环保化的要求,钻孔要有吸尘装置,做到钻孔作业无尘化;开采道路清晰合理;闭坑矿区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落实复绿方案和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做到全复垦复绿。
(二)加工区。采取综合降尘措施,加大对粉尘的治理力度;加工机组一律安装喷淋、布袋等防尘装置。加强污水治理,建设和改造三级废水沉淀池,建设水循环利用系统,添置泥沙分离器,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生活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收集生活垃圾,消灭白色污染,落实保洁措施,确保矿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四)运输道路。按照道路运输无尘化的要求,对矿区运输道路全程硬化,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做到常清扫、常洒水。强化矿区运输车辆管理,矿运车辆驶离矿区加盖篷布,对轮胎进行冲洗。
(五)固废处置。推行尾矿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沉淀池及时清淤,尾矿及淤泥的堆放有专门场所,堆放规范,并采取回填、复绿、防尘等措施。
(六)企业管理。落实业主环境保护责任,并明确一名分管环保的副经理(矿长)和职能科室,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相应的环保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管理。
三、整治计划
全县矿山企业环境专项整治的时间为一年,即从年月开始至年月,分为组织动员、方案实施和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深入调查研究、明确目标的基础上,制定下发我县矿山环境专项整治的文件,并召开全县矿山环境专项整治会议。有关乡镇、职能部门要根据县政府统一工作要求,制订矿山企业环境整治推进工作计划方案并落实整治工作人员。各矿山企业根据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成立整治工作班子,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有关乡镇、职能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和完善整治工作方案。
(二)方案实施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全面实施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全县所有矿山企业根据整治的要求,按照各自的整治方案扎实抓好方案实施。各有关乡镇及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开展矿山环境整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明确工作主体,充分调动矿山企业主体的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性,稳步推进全县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三)考核验收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按照“整治一家、验收一家、规范一家”的方法,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年终颁发荣誉证书,享受矿山奖励政策。对达不到矿山环境整治标准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环境专项整治结束后,实行年度复查制度,如年度复查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四、奖励办法
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建立矿山环境整治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一)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县政府与有关乡镇签订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有关乡镇要与矿山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作为考核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考核结果列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前置条件。凡矿山企业环境整治考核验收不达标的,一律不得申报省、市、县级绿色矿山。
(三)实行“以奖代补”制度。凡当年环境整治考核验收达标并且长效管理机制健全的矿山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三年内享受奖励政策,如年度复查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的停止奖励。奖励的额度按企业当年实际上缴排污费扣除上缴国家、省部分后的60%进行返回,并在生态环保专项资金中列支。
一、总体要求
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对污水横流、垃圾乱堆、焚烧秸秆等现象进行彻底整治,尽快解决西宝高速沿线环境不整洁问题。大力推进农村“三清四改”工作,推广村庄生活污水简易化处理模式,建立生活垃圾处置体系,通过植树绿化,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
二、整治范围
按照市政府“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市域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铁路两侧农村环境整治”的任务要求,抓好西宝高速及陇海铁路(段)的农村环境整治,重点抓好西宝高速两侧的农村环境整治,实现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管理规范的精品示范村的目标,不断巩固提升绿色长廊建设水平。
三、主要任务
1、贯通全线林带,做好节点绿化和村庄、坟头绿化。
2、清理农村门前“三堆”,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横流。
3、做好沿线墙体美化和环境整治。
4、拆除沿线两侧违章建筑。
四、整治标准
1、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无“三堆”现象、无残墙断壁、无污水横流;村内墙壁及公共设施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
2、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房屋统一粉刷为白墙红顶灰底,并通过密植雪松、杨树等树种进行绿化,防止乱堆乱放反复发生。
3、村庄范围内沟渠、河道洁净无漂浮物、无倾倒垃圾、无严重淤积,推广村庄生活污水简易化处理模式。
4、村庄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箱(屋),有保洁员队伍,做到日常保洁,及时清运,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5、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无田间地头秸秆焚烧和随地堆弃现象。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成立绿色长廊农村环境整治领导机构,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以村容村貌综合整治为主要任务,全面治理环境脏乱差状况,清除“三堆”,对村庄进行绿化、美化,对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房屋统一涂刷,村庄生活垃圾、污水处置模式全面推广运行,配备保洁员队伍,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农村环境得到大幅提升。
(三)检查提高阶段:相关单位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县上将对照实施方案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开展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政府部署安排,在县绿色长廊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村环境整治小组要组织指导西宝高速沿线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相关单位、村组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方案,抽调专人负责,推动工作开展。
一、工作目标
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彻底清除镇区、村庄、路旁、江边、塘渠、房前屋后等范围内的垃圾,实施国道、城郊结合部“洗脸打粉”工程,建设环卫设施,实行垃圾分类处理,促使农村基本达到“卫生状况改观、镇容村貌整洁、人居环境优美、村民素质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乡镇、村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区卫生、爱卫、环保、水利、行政执法、农林、环卫、畜牧水产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各村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鼓励村委会组建农村环境整治协会;建立对口指导制度,采取“区联点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形式,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二)宣传发动
⑴各乡、镇召开农村环境整治动员大会,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召开村支两委会议,研究部署本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各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明确此次农村环境整治的意义和目标,充分调动全体村民积极参与此次整治活动。
⑵各乡镇在城郊结合部、国道、乡村河渠旁等醒目位置设置农村环境整治宣传牌;各村在村部或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⑶区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宣传手册,发放到每家每户。
(三)整治农村垃圾
⑴清理陈年垃圾
村民房前屋后、晒坪、承包的水塘,自留的旱地、山地、水田的陈年垃圾由各家各户自行负责清理;村(组)道路及公共场所的陈年垃圾由村(组)负责清理;各部门、单位负责清理各自责任区域内的陈年垃圾。
⑵规范垃圾处理
①提倡垃圾分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所有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每家每户配置垃圾分类装置,生活垃圾按厨余垃圾(如剩饭剩菜、动物内脏等)、可回收垃圾(如废金属、废塑料等)、有毒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废农药瓶等)分三类投放。厨余垃圾采取分户沤肥回填的办法进行就地处理。可回收垃圾实行资源再利用。有害有毒垃圾先集中到村(组)的有毒有害垃圾池,再统一清运到乡镇或片区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建筑垃圾要集中堆放,然后按指定地点填埋,或用于本村庄和农户的填沟平地,修道铺路;医疗垃圾由卫生部门严格按规定处置。
②垃圾处置方式因地制宜。根据我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垃圾处理采取自行处置与集中处置相结合的方式。自行处置采取沤肥、回收、填埋等方法,集中处置以村为单位采取统一收集、统一清运、统一填埋的方法。姜畲镇、鹤岭镇、楠竹山镇、响塘乡的垃圾处理坚持以自行处置为主、集中处置为辅的原则,长城乡、护潭乡、先锋乡的垃圾处理坚持以集中处置为主、自行处置为辅的原则。
③完善环卫设施设备。各农户自行建设配备一池(沤肥池)三桶(沤肥垃圾桶、可回收垃圾桶、有毒有害垃圾桶);每个村民小组建设一个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池;各村为无法建设沤肥池的路段、集镇每2-3户(门面)配备一个不小于100升的塑料垃圾箱;各乡镇或片区建设一个有毒有害垃圾填埋场;区环卫所规划在姜畲镇、鹤岭镇或其它有需要的地方建设垃圾中转站。
⑶重点整治国道和城郊结合部镇容村貌
实施“洗脸打粉”工程,全面取缔设置在国道上的马路市场。坚决拆除主次干道两侧私搭乱建的房屋、棚架和擅自设置、不符合技术规范、残缺破损及影响美观的户外广告。清除路旁杂草,清理乱堆乱放,疏通路边沟渠,杜绝污水横流,大力植绿补绿。引导有条件的村实施农房墙面清洗和粉刷,搞好环境美化,打造美丽农村。
三、保障措施
⑴加强示范引领。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结合起来,确保完成创建省、市级卫生乡镇(村)的目标;响塘乡、长城乡、护潭乡、先锋乡、姜畲镇要将农村环境整治与创建省、市级卫生村相结合、区财政适当投入,每乡镇打造1个以上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通过这些乡镇、村的示范效应,带动我区农村环境整治深入进行。
⑵加大经费投入。2012年区财政根据各乡镇行政村的数量,按每村3000—5000元的标准为乡镇拨付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费;为长城乡、先锋乡、护潭乡、鹤岭镇、楠竹山镇的每个村拨付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费10000元;为响塘乡、姜畲镇的每个村拨付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费5000元。各乡镇为村拨付配套经费。村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对农户垃圾清理实行有偿服务,解决部分经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生态,一流的人居环境”的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和强化长效管理,促进农村环境面貌进一步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不断提升我区“南昌都市花园”和“国家重点旅游风景区”形象。
二、基本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教育、集中整治、规范行为、完善设施、强化管理等一系列环境整治措施,促使我区农村环境管理和村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达到杂物堆放整齐,乱堆乱放明显减少;不乱丢乱倒垃圾,无垃圾死角和暴露垃圾,垃圾清扫、清运及时;车辆定点停放,不随意占道停车;集镇文明经商,不出店经营,不占道为市;港道小溪生态良好,无树木吊挂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水质清澈等目标。
三、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包括我区主干公路沿线两旁、集镇、景区景点、河港水系以及历年新农村试点村。考虑到各地基础不同,本着尊重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确定如下重点整治范围:
暂定为主要街面环境,包括国道段、镇政府门前街道以及国道至南安公路的连接线路。
重点整治范围为景区通道可视范围、景点大门周边以及景区内部环境。
4.河港水系重点为主干公路、集镇、景点的港道、溪流。
5.历年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共55个,根据所处位置不同,从实际出发,选择合理的垃圾处理模式,维护公共绿地和公共设施,确保整治效果长期良好。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区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水务局内),办公室主任由罗春霞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农村环境整治日常工作
五、整治内容
该整治活动的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今年9月底结束。各镇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动员、周密部署、明确责任,集中时间、人员、设备,开展大规模的清理整治活动。
1.清垃圾:对整治范围内的村民房前屋后、院落、空闲场地、沟渠、水塘、村旁路边垃圾进行全面清理,使各类暴露垃圾、历年积存垃圾、水面漂浮和水底沉落垃圾、吊挂垃圾、广告垃圾、建筑垃圾、过时标语基本得到清理。
2.清杂物:重点是村民乱堆乱放的柴草、竹木、砂石、各类生产生活用具、公路边沿的破旧围园篱笆、各类粪肥堆、粪池,以及公路、村庄周边、景区通道及大门范围过度生长的杂草等;对村民确需保留的杂物,要摆放整齐。
3.清路障: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相应划定停车位,规范设置停车场,整治出店经营和马路市场等。
4.清沟渠:对集镇、沿线村庄的排水、排污沟进行疏通整治,彻底清除蚊蝇滋生的重要场所。对公路和景区排水沟进行清理维护,确保雨季排水畅通。
5.拆违章:包括拆除各类违章搭建的旱厕、木棚、猪栏、厨房以及违规设置、陈旧不堪的广告牌等。
6.圈牲畜:牛、羊等大牲畜对公路沿线环境尤其是绿化带破坏严重,要教育村民改变牛羊随意放养的习惯,指导沿线村民制定村规民约,有效约束牛羊乱放、践踏庄稼、破坏道路绿化、污染路面和街道的行为。
7.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镇、区林业局、区公路分局和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各自整治范围,划定地段、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报区整治办备案,确保整治效果长期维持。区旅游局要加大对景点的监管力度。区、镇两级财政和区相关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并根据整治任务大小,合理安排整治经费,确保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的基本资金,千方百计推动长效管理机制永续运行。凡有整治任务的单位,都要及时添置垃圾桶、垃圾清扫车辆等保洁设施,聘请保洁人员,培训保洁队伍,不断夯实农村环境管理的基础设施,真正实现人员到岗、设施到位、保障有力的工作目标。
六、明确责任
区道路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农村环境整治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将不定期以调度会或流动现场会的形式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整治办)负责农村环境整治的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等工作。
农村环境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四个镇和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尚在正常经营的景点,其景区大门周边及景区内环境由景点经营者负责。已纳入公路养护的道路,其公路排水沟的清理及以内的路面保洁,由公路管护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