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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与金融监管精品(七篇)

时间:2023-12-06 11:19:5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金融危机与金融监管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金融危机与金融监管

篇(1)

2007年由美国次级抵押贷款所引发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使整个世界笼罩在金融危机的阴影下。次级抵押贷款是指向那些信用级别不高的低收入者家庭和个人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与金融创新是紧密相连的。因为,众多金融机构纷纷通过一系列金融创新手段,比如通过资产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信用增级,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证券,以此融通资金。

美国的金融创新为他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并且为美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注入了动力。但是,这场由次级贷款所引发的金融危机打破了美国人的梦想。金融创新只是这场金融危机的“伏笔”,更为深层次的原因是美国金融监管的失效。在此次金融危机面前,一向被人认为是“成功典范”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当次级抵押贷款市场非理性的迅速膨胀起来的时候,危机的种子已经深深地埋下了,当大范围的次级抵押贷款人还不了贷款的时候,金融危机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二、金融创新产生金融风险的原因

金融创新是有风险的,有学者把其归纳为:表外业务风险、伙伴风险、创新工具风险、操作风险、泡沫风险、信息化风险、清偿能力风险和法律风险。金融创新并不能消除金融风险,反而产生更多、更强的金融风险,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使人们意识到,贷款发放机构通过打包方式转嫁给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在其交易对手面临经营风险加大时,会通过利益链条的传递危及到自身。其原因是:

(一)金融创新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金融创新改变了金融体系的构成,由于金融创新出现了大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的出现就加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因为,首先,这些金融机构一向不是监管的重点,当它们出现的时候并没有有效的监管措施,它们开发出大量的金融衍生产品,而对于这些金融衍生产品更是缺乏相应的监管。其次,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借贷关系或者资金往来,一旦发生金融风险将是整个金融体系的灾难。再次,在资本流动国际化的趋势下,各个国家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如果一个国家出现金融风险,将会导致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发生。

(二)金融创新使金融风险更加隐蔽

金融创新为单个投资者提供了转移风险的手段,但是,对于整个经济体而言它却没有这项功能。因为,当单个市场主体认为有风险的时候可以出售手中的金融产品,出售之后这个风险仍然存在于市场中,并没有消除。并且,如果出现巨大的市场变动因素当所有金融创新产品持有者同时都想出售金融产品时,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将是致命的打击。

(三)金融创新使金融风险更加便于积累和传递

通过金融创新手段开发出的金融衍生产品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业迅速壮大,另一方面它可以成倍的把风险放大。因为,金融衍生产品属于结构性产品,它通过对资产、信用、风险等环节进行结构性重组,然后分配给不同的投资者。并且,各个环节都是关联紧密的和有风险的,通过各种金融创新手段生产出的金融衍生产品把各个环节的风险一层一层的传递,并且逐步积累,最终产生系统风险,并且,这个系统是非常脆弱的,一旦发生危机,将是整个系统的瘫痪。

三、金融创新不能脱离金融监管

新金融机构的出现和新金融产品的开发打破了旧的金融格局和秩序,需要新的监管手段对其进行规制。金融创新不能脱离金融监管,我们必须在金融监管框架下发展金融创新。

(一)金融监管制度既要严格又要有包容性

金融监管制度对于金融创新具有保护性或者说具有保障性的作用,有效地金融监管可以减少交易风险,可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可以降低金融危机发生的概率。盲目的金融创新会导致金融危机,所以,金融监管制度的制定应该严格而且具有前瞻性。同时,金融监管也应该具有包容性,在制定金融监管制度是既要考虑到监管的需要又要考虑到被监管主体的利益,给它充分的发展空间。

(二)政府监管和市场监管相结合

市场本身具有自然的监督机制,它会对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具有一定的市场淘汰机制。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强调市场的自律作用,通过加强市场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等措施,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但是,市场自律机制的作用是有限的,我们在相信市场自身的同时不能放松政府监管的作用。

(三)监管方式及手段的创新

要加强金融机构对自身的监管机制建设,要在努力调整金融机构产权安排的同时,积极建立金融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要把促进金融机构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弱点和纠正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作为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内容,尤其是要加大对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创新业务的操作制度,防止金融创新的衍生风险。同时,加强监管手段的创新,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的作用,推进金融监管电子化进程。争取提前掌握金融风险的信息,以便及时、准确的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

(四)金融监管模式的转变

传统的监管模式是机构监管,是按照金融机构的类型来设立的,各自的监管机构只监管各自的金融机构。其优势是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都有相应的监管机构对其进行监管,可以随时随地的监管,缺点是某一类别的监管机构不能干预其它金融机构的活动。随着金融创新活动的加强,新的金融机构不断涌现,各个金融机构的差别越来越不明显,业务趋同趋势加强,严格按照机构监管模式执行已经不适应金融监管的需要。所以,应该向功能监管模式转变,功能监管就是按照金融体系的功能来设计监管,关注的重点是金融机构的业务和功能,而且可以实现跨机构、跨产品、跨市场的监管,可以适应金融创新而产生的金融监管的需要,可以有效地预防金融危机的发生。

篇(2)

次贷危机暴露出的不监管理念和监管理论滞后与缺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金融监管基础理论的研究,为进一步的监管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金融危机本质上是理论危机,是经济金融基础理论危机。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实质反映出了监管缺失是影响金融稳定和经济增长的最重要风险,而金融监管的缺失又源于缺乏强有力的金融监管理论的支持。回顾百年金融发展史,金融监管理论落后于金融监管实践的要求。截至目前仍然没有一个普遍认同的占主导地位的核心理论。从强化金融监管的实践看,金融监管无一例外是应对金融危机的直接产物,往往是危机后金融监管各种假说和流派相继出现,其滞后性显而易见。而分析既有的金融监管理论,无论是公共产品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金融脆弱性理论等均有不同程度的缺陷和不足,监管的“利益冲突论“”寻租理论“”道德风险论“”监管失灵论”等“监管捕获论“”成本论”也对政府的监管效应提出质疑。而在监管的完全性上,金融监管理论一直脱胎于政府对经济干预的经济学原理,只注意到了金融体系对整个经济的特殊影响,却往往忽略了对金融活动本质属性和金融体系运作特殊性的研究,对金融体系或金融活动本身的风险关注不够,比如对高科技发展和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衍生品监管问题,混业经营趋势下对那些虽无银行之名,但却行银行之实的影子银行体系(克鲁格曼,2008)带来的风险如何监管,事实上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一直处于真空地带,也是导致这场危机的主要原因,在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交易工具虚拟链条无限延伸中,影子银行系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金融监管理论与实践上,如何化“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使金融监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摆脱危机导向的轨道,逐渐提高先验性、事前性和灵活性,摆脱从惨痛的经验教训中才能获得前行的动力的魔咒,建立强有力的金融监管理论是摆在金融理论工作者面前的紧迫任务。 

二、迅速走出市场原教旨主义“监管理念迷失”的陷阱 

凯恩斯在他的著名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结尾部分写道:“无论祸福与否,世界始终由思想统治。”这句名言精辟地阐述了秉承什么样的经济金融学思想的重要性。市场原教旨主义强调个人自利行为的合理性和自由放任的必要性,其核心理念是对市场机制的顶礼膜拜,迷信市场是万能的,可以自动实现均衡,不需要政府以任何方式的干预。在金融领域,市场原教旨主义表现为有效市场假说,即金融市场完全和正确地反映了所有与决定证券价格有关的信息。基于有效市场假说,在金融监管上主张和放任金融自由化和金融衍生产品等所谓的创新产品不受监管的无度虚拟化,完全理性人基于完全市场信息能够无偏地反映市场价格,其无限套利行为使市场自动实现均衡。具体表现在:第一,认为市场价格是正确的,可以依靠市场纪律来有效控制有害的风险承担行为;第二,认为问题机构会遭受破产清算实现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第三,对金融创新不需要监管,市场机制自动淘汰不创造价值的金融创新,治理良好的金融机构不会开发风险过高的产品,信息充分的消费者理性选择满足自己需求的产品;对金融创新是否创造价值的判断,市场优越于监管当局,监管可能抑制有益的金融创新。 

然而,个人理性之和并不能导致集体理性之结果,萨缪尔森将其概括为“合成谬误”。而博弈论将其称为“囚徒困境”。纵观金融监管理论演进与金融监管实践发展的历史,在市场原教旨主义理念的羁绊下,在稳定与效率的抉择中,金融监管一波三折,每当经济金融剧烈波动甚至发生金融危机之时,金融监管才被重提和加强,一旦经济金融回复平稳,金融监管就又被遗忘或弃之一旁。回顾左右金融监管与不监管的经济基础理论发展史,可以清楚地看到,自由放任经济自由主义一直都是西方世界指导经济发展的主流思想。尽管中间穿插着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和其他的针对市场失灵而主张的政府干预理论,但主张市场可以自动平衡的完美市场经济假说始终占据统治地位,成为放松监管和不监管的理论基础。美国监管当局正是在市场原教旨主义理念的支配下,在意识观念上过度迷信自由市场是万能的,因而造成实际行动中有效的金融监管的缺失。 

反思金融危机,未来金融监管向何处去,是重蹈历史覆辙,回到市场原教旨主义那里去,还是居安思危,始终坚持适度监管不动摇,是我们必须回答的重大问题。 

三、探寻科学界定市场和政府干预边界的理论与实践突破口 

值得肯定的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成果开始动摇了主流经济金融理论的权威地位。行为金融学是运用心理学、行为学和社会学等研究成果与研究方式来分析金融活动中人们决策行为的一门新兴的理论学科。该学科以真实市场中“正常”的投资者为理论基石代替主流经济金融理论的“理性人”原则,结果表明现实市场不完美,有效市场假说不成立;现实市场中的投资者有限理性和有限套利,使证券价格达不到理性均衡水平,因而市场不能自动实现均衡。具体表现在: 

第一,金融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消费中存在着欺诈,消费者可能购买了自己根本不理解的产品,比如迷信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受其误导,表现出非理性行为,成为“庞氏骗局”中最后跟进的“傻子”。 

第二,从微观层面看单个金融机构是审慎理性行为,如果成为金融机构的一致行动,在宏观层面反而可能影响金融系统的稳定,比如混业经营模式下,单个金融机构来看是理性的风险分散行为,但如果很多金融机构采取相同的混业经营行动,类似的风险敞口会导致系统性风险,即个体理性不意味着集体理性。 

第三,市场纪律不一定能够控制有害的风险承担行为,比如华尔街奖励短期财务业绩的扭曲的激励机制和鼓励冒险的高管薪酬制度,促使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高管们铤而走险,进行过度的投机交易和追逐短期的高额利润,助长了高管的过度风险承担行为。 

第四,“大到不能倒”的问题金融机构具有负外部性,很难通过市场出清的方法解决。比如如果问题机构有支付清算等基础性业务,破产可能有损金融系统的基础设施,构成系统性风险。第五,金融创新不一定创造价值,有可能存在重大风险。 

篇(3)

关键词:金融危机;国际金融改革;走向

以新古典经济学为思想基础的国际金融体系,不断积累其缺陷,最终导致了2007年的次贷危机,造成了世界性经济的衰退。此次金融危机最早爆发于美国的房地产业,因为金融衍生的关联性从而影响了整个金融业,尤其是美国、英国以及德法这些发达国家的经济迅速的衰退,动摇了各国的金融体系,这次的金融危机证明了自由经济并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的需求。因此,各个发达国家开始进行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

一、主要的发达国家进行金融监管的改革

1、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美国的金融监管思路就逐渐的发生转变。美国奥巴马政府在2009年的3月份颁布了《金融监管改革框架》,第一次提出如何抑制系统性的风险,并且提出从严监管的思路;随后在2010年的7月份生效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个人消费者保护法案》,文件涉及的广度以及深度在美国历史上绝对是空前所有的,主要包括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银行监管、信用评级业以及系统性的金融防范等,主要内容为:①赋予美联合众国更大的监管权力;②实行限制高风险的“沃尔克法则”;③成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④成立金融稳定监督文员会,由他们负责检测和处理系统性的金融风险;⑤建立新的破产清算机制。

2、英国:经过金融危机给英国带来重创后,英国有关机构认识到由中央银行之外的机构来统一行使金融监管职责所带来的弊端,在2010年五月份,英国大选之后,英国政府就提出了新的金融监管体制。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如下:①由英格兰银行来行驶金融监管职责;②撤销金融服务局。在下一年,英国政府又颁布了新的文件,在文件中强调又金融政策委员会以及审慎监管局来负责防范系统风险。

3、德国:在德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中,联邦金融监管是最主要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银行业务以及保险业的监管。在金融危机爆发后,德国改变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由德国央行直接全面负责银行的监管,尊重央行的独立性,并且德国央行有权利监管其他的银行。

4、法国:金融危机爆发以后,法国并没有像其他的发达国家一样,金融监管体系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文件以及方案,只是通过相关的监管机构的法令以及在议会过程中通过的相关法律草案。例如,在2008年时实行的《经济现代法》中明确规定了由中央银行统一管理证券、保险以及银行业务,其他银行,证券以及保险监管机构都隶属于中央银行下的审慎监管局。

二、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走向

1、加强了国际监管的合作。美国是最早发生金融危机的国家,但是经过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就波及到了全球,使全球都陷入到了金融危机之下,因此应该加强国际间的监管,从而减轻市场风险的跨国传递。然而国际监管的合作都需要借助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G20峰会等这些国际组织的力量。加强国际间的经济合作。

2、金融监管机制的多样化。在金融危机发生前,主要是单一的外部强制性的监管,等到金融危机发生后,已经由单一的外部强制监管转变为外部监强制管与内部自律性监管相结合。巴塞尔银行的监管机制在这方面得到了最大的体现,改变了原来单一的外部强制性监管,实现两种监管相结合的模式,这样一来,就为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提供了稳定的监管环境,促进各国金融业的发展。

3、监管的标准越来越严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禁止高风险的衍生品的交易,或者是在严格的监管之下进行产品的交易;②规范金融创新,例如: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法中规定:银行只能拿百分之三的一级资金投资于私募基金;③对可能产生系统性的冲击的大型机构进行严格的监管,预防风险。

4、建立宏观审慎的监管体系。受到经融危机的重创后,一些发达国家认识到对特定微观机构的审慎不能够满足当下的发展要求了,必须建立一个宏观的审慎监管体系,从而加强整个金融机构的稳定,防范金融风险。

5、监管的范围越来越广。原来没有对高风险的衍生品进行监督,现在把高风险的衍生品纳入到了监管的行列,之前没有监管的盲区现在慢慢的纳入到了监管机构之下,这样一来,不仅有利于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欧盟委员会新实施的监管方案中明确规定了对冲基金必须进行注册,定期公布金融信息,使信息透明化。

6、在监管理念上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金融危机发生之前,监管人员只负责对金融机构的合规性检查,从而保证金融机构的健康运行。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后,政府对金融体系实行救助,但是广大人民的利益却受到了严重的损害。所以,许多国家已经开始认识到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例如:美国最先成立了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赋予其独立的监管权,从而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三、对于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系的不断改革给我国金融监管带来的启示

通过发达国家不断改革自己国家的金融监管体系,以及吸取金融危机带来的教训,我国也必须进一步强化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建立起以中国央行为中心,各银行监管机构协调有序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①加强中央银行与国际监管之间的合作。②赋予中央银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职责。③建立由中国银行主导的金融监管管理机制。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金融危机的爆发,促使各国不断的进行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进过这系列改革后,世界的金融监管体系必然进入到一个新的格局。(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篇(4)

【关键词】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 反思和建议

一、引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活则经济就活。然而,金融监管的放开,一方面会提高金融效率,提高资金利用的效率,使资源流向效率最大的实体经济中;另一方面会极大的刺激虚拟经济的发展,引发投机,造成市场的紊乱,增加整个金融系统的不稳定性,极大程度引起金融系统的瘫痪,致使金融危机的发生。

纵观金融危机史,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经济金融危机是最为严重的一次。危机发生不仅严重影响了美国的虚拟经济市场,而且还波及到整个世界。整个世界金融市场一片混乱,大量的金融机构面临破产;实体经济受到重挫,企业资金链断裂,资产缩水,社会商品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世界经济大幅度的衰退。例如,我国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在金融危机发生时,外贸订单大幅度地减少,企业不仅因为生产产品消耗了大量的资金,还面临着再生产的危机,大批量的出口导向型企业破产。其他国家也中,与世界经济联系较为紧密的企业也纷纷破产,雷曼兄弟、冰岛国家危机等。

面对突然起来的金融危机,各个政府都积极的影响,一方面为了稳定市场经济的两性运行,给金融机构注资,避免大面积的挤兑;另一方面采取逆经济周期的政策,配合使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是经济走出困境。例如,美国政府连续出台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日元也是向市场注入大量的流动性,我国政府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向市场注入4万亿的人民币,以期望能够顺利的度过经济危机。同时,世界元首会议、各个经济论坛和经济学家都在谈论金融监管问题,到底应该采用什么样的金融监管系统才能避免金融危机?本文通过对于金融危机原因的研究和当前世界经济形势情况,提出一些相关的建议。

二、金融危机的原因

对于金融危机原因的研究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其直接原因就是美国金融系统崩溃,引发了连锁效应。然而,背后的原因很多,有人提出是因为中国长期的出口导向性经济体制才引发美国政府的金融危机,有人认为美国政府长期放松金融监管,也有人认为经济本身周期性导致的金融危机。

(一)房地产泡沫是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2000年末,美国为了避免互联网泡沫而带来的经济衰退,同时还有九一一对美国市场的影响,美联储就连续降低利率。据统计美国在两年内联系十三次降低市场利率,市场利率几乎达到零。利率的降低带来市场上大量的流动性,而当时美国市场上并没有可以进行有效投资的产品。为了使市场运行起来,投资者将目光转移到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因为资金大量的流入得到迅速的发展,市场的需求十分旺盛。在一片良好预期前景的房地产面前,金融机构低头了,他们放松了对于购房者资金链的监管。美国本身就是高负债的国家,居民有提前消费的意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购买很多房子或者进行房地产投机根本不可能的,然而金融机构设计了大量的金融工具让市场的消费都能进行投资。大量的虚拟资产被催生,市场虚拟产品价格不断攀升,泡沫不断严重。一旦市场中出现一个资金链断裂,整个市场就会被影响。

(二)虚拟经济的泡沫化

大量的房地产在华尔街金融市场被虚拟成大量的证券,通过虚拟房地产负责将房地产证券化,投入到市场进行买卖交易。大量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被出售给对冲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据统计美国的房地产市场达到的次级债务总额高达15000亿美元,但是其进行衍生后的债务担保达到了25000亿美元同时还有10000亿的违约吊起等。

虽然金融创新的目的在于规避风险,引导资金合理流向实体经济,但是美国的虚拟经济发展的已经脱离了实体经济。对于垃圾的资产通过虚拟经济作用下,放大成为几百倍的金融衍生品,风险被极端的放大了。在实体经济并不能保证虚拟经济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如果一味的进行投机性的获利活动,就会加速实体经济的泡沫破裂。一旦实体经济不能正常的运行了,虚拟出来的衍生产品也就没有基础,就会瞬间被击垮。

(三)政府监管的放松

金融危机始于美国的金融市场,美国政府的这种放羊似监管不能不为金融危机的后果买单,历史悠久的美国国际集团轰然倒塌。在金融机构纷纷倒闭的面前,映射了美国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监管的漏洞。大量的评级机构并没有在金融将中起到任何作用,反而成为了他们的帮凶。没有进行有效合理的金融监管,而是进行大规模的放任和虚假的评级。

三、金融监管的反思

(一)审慎监管的反思

新自由经济学派认为对于市场最少监管就是最好的监管,他们认为不能干预市场,应该让市场去自由运行。美联储没有对评级机构去进行监管也没有限制房地地产抵押贷款的数量和规模。正因为没有进行宏观的审慎监管才导致危机的潜伏,最后导致房地市场泡沫的破裂。金融监管应该加强审慎运行,而且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合作才能是宏观审慎监管得到最有效的发挥,同时还应该对审慎监管的体制进行与时俱进的更新。

(二)逆周期监管的反思

在顺周期中,金融危机影响经济能力会被放大,为了避免这种加剧萎缩效应,应该见逆周期性加入到金融监管的行为中去。需要建立贷款损失资金库、修改会计计量虚拟资产的方式。顺周期中,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被放大了,没有正确真实反应资产的价值,一旦市场对金融资产有了冲击就会让金融资产缩水,资产市值大幅度下降,市场会进一步放大这种下跌。所以需要逆周期金融资产监管。

(三)信用评级机构的反思

世界三大信用评级机构穆迪、惠誉和标准普尔占有市场90%的份额,具有高度的垄断性。他们信用评级的可靠性的能力受到严重的质疑,同时他们的信用评价体系是否合理、科学也没有进行确认,更没有用实践去检验。那么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加强他们的信息披露的公开性,改变其盈利模型,加强管理。

四、金融监管的建议

2008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给各国经济都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也给世界一个深刻的教训。对于单一性质的金融监管或者单一指标的金融检测已经不适合经济金融一体化的经济形势了,整个市场需要从整体宏观的角度出发去取对金融行业进行有效合理的监控。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没有结束,对金融危机的反思和研究还没有停止,尤其是具有前瞻性和金融监管改革仍需要进行。对于金融监管和金融改革的态度不同利益集团有不同的立场,对于金融监管的必要性认识也不没有达成共识。一些较为激进的方案被削弱,一些未达成共识的方案被搁浅。

(一)对监管资本做重新定义

重视资本的结构和质量,提高资产证券化和交易类资产的资本标准。核心资本比例达到5%,一级资本达到15%,保证普通股和留存收益的比例,减少次级债务和股息票息的比例。

在监管部门角度,其关注的指标主要是一级资本和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在总的一级资本中包括优先股和普通股。从微观角度来看,优先股势必普通股质量较高的资本,这主要是由于微观企业的破产过程中,优先股是比普通股偿付等级高,可以优先获得企业破产后的资产。而从宏观监管角度来看,监管部门并没有过多考虑企业破产的情形,反而更多的关注企业重组的顺利进行。作为金融监管政策重要执行渠道的银行来说,既有其作为企业的一面,在后危机时代也有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一面,因此监管部门定义银行监管资本时,应建议银行持有一定比例的企业普通股,以便在金融危机初现时便促进企业重组合并,维护社会信心。

(二)统一影子银行业务监管

此次金融危机之所以会有如此大的宏观经济影响,其直接原因除了部分大型金融机构的倒闭外,还有大批影子银行消失所带来的冲击。这里影子银行的概念是从监管角度来说,不仅包括影子银行系统,也包括商业银行大量的表外业务。影子银行的金融中介活动很少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关注,或者将其归于银行其他风险业务同等水平的地位。但实际上银子银行系统的存在给整个社会信贷提供了大量供给,因此,有必要将金融系统中的影子银行业务做统一监管,对资产证券化和借贷期限错配做监管评级。

(三)实施逆周期金融监管策略

金融市场顺周期性表现有三点:一是金融市场贷款损失储备;二是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三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具体来说,对于处于经济繁荣发展的阶段,一般鼓励银行进行信贷,这样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就下降了;对经济下滑阶段,严格控制银行的信贷,保证银行资本充足率。金融市场贷款损失储备会在经济下滑中体现出来,计提的储备越多银行的利润越低,贷款的风险就越小。

在金融危机期间,如果监管部门仍坚持固定的资本比率进行监管,容易导致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急剧收缩,随之而来的信贷紧缩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有必要实施逆周期的监管策略,即金融繁荣时期和金融危机时期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在金融危机时对法定监管资本比率调低,在金融繁荣时期对法定监管资本比率做出适当调高,用“棘轮效应”稳定社会信贷水平,维持金融稳定发展。建立前瞻性的逆周期管理体系,重视经济周期对于金融市场的影响。

(四)加强科学技术运用

科学技术在金融领域的运用十分广泛,提高金融业务的效率,加快交易速度,也给金融监管带来很多的不变。那么对新时代的金融监管要体现出科学技术的运用,尤其是要加大对电子产品的监控,电子交易记录的审查。这些不仅需要人力,更需要可以在金融监管中运用,要提高信息的电子化程度。

(五)加强金融信息的披露和获取

任何金融活动的顺利实施都有赖于信息的畅通和准确。对于金融监管行为的有效性,信息的透明性和真实性更为至关重要,因为从本质上来说,金融的发展和信息的畅通是相辅相成的。有效的信息披露有利于监管部门尽早对金融风险进行防控,采取相应措施对风险的进一步形成监管约束。后金融危机时代,监管部门不仅应加强法律法规层面的信息监管力度,加强传统金融业态的风险信息披露,更为重要的是积极研究新兴金融业态模式,披露众多金融创新工具的风险信息,以此加强新形势下金融监管行为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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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凤云.金融危机深度解读[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9.23-52.

[3]黄桂良.次货危机背景下对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问题的思考[J].特区经济,2009,(2):21-22.

[4]蒋海,李餐宏.国际金融危机中发达国家金融安全网政策的调整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经济前沿,2009,(6):15-16.

[5]谢平,邹传伟。金融危机后有关金融监管改革的理论综述[J].金融研究2010,(2):1-17.

篇(5)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少国家放松了对金融市场的管制,抛开了国与国之间的界限,让外国银行在本国境内发展,同时本国居民可以到国外的金融市场进行筹融资活动,国家往往就在经济繁荣的时候放松了对金融的监管,这样就容易引发金融危机。面对全球的金融危机,我国乃至全球各国都需要完善金融监管,增强对评级机构的管制,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

关键词:

金融监管;金融危机;市场准入

一、金融危机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我们知道金融的发展伴随着金融危机的出现,在面对金融危机的时候人们往往会想到金融监管,如果监管体制变得很严,金融危机就有可能不会出现,那么金融危机与金融监管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这值得我们思考。首先金融监管不力是金融危机发生的原因之一,在1933年发生的巨大金融危机主要是跟美国的监管不力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在那个时候美国主要实行的是伞形监管模式,它的这种监管模式表现出最大的特点就是双重多头,这种监管模式没有很好地将分业监管与统一监管分开,所以无法使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其次,这种监管模式在内部协调和分工方面的缺点可能会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另外在那时候经常鼓吹市场监管比政府监管更有效,这种新自由主义的监管理念实际上鼓舞了那些冒险行为的发生,这有可能是影响本次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

二、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处在相对弱势的地位,在国际市场中基本上没有竞争地位。虽然我国在金融监管这方面一直以来也是相当的重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随着全球金融化不断加快,中国金融监管不能很快的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那么我国在金融监管上将会凸显出很多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

1.限制市场的进入

一个进入金融业的市场是否合格,是金融监管所需要关心的首要问题,只有保证了进入市场的质量,金融业的安全才能得以保证。只有把国有的、民营的和外资的经营机构结合起来共同发展,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各自的水平不断进步。但是我国的金融体系主要是以国有金融机构为主,无论是金融业务的创新还是新的金融机构的建立,都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这些部门认为如果让大量的金融机构进来会导致我国的金融市场无序和失控,因此实行了此种制度,但这种制度的最终结果可能会使我国金融机构的垄断地位越来越突出。

2.金融机构存在的道德风险

目前,有关加强我国金融监管方面的制度还不够完善,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出台,但是其涉及范围仍然不够广,道德风险问题依然存在。比如说当金融风险出现时,金融监管机构采取强制的措施希望以此来消除风险,政府会帮助债务人向债权人偿款。这样就会使得债务人从中获利,可能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希望依靠政府而出现不还债的现象。所以这种做法不仅不能消除风险,反而会加大风险。

3.监管手段落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认为金融监管手段应是融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一体的监管方式,但是我国目前金融监管的方式和手段相对单一。它并不是将三者结合起来,而是只注重政府的干预,在一定程度上缺少了其他两方面的干预。这样使得在具体操作中有很大的随意性,约束力不强,金融监管效力也没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使得金融机构在一些制度上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比如信息披露制度,保险金制度等方面。同时我国的金融监管制度并不是公开的,所以其能见度相对较低。此外在监管技术上还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

三、金融危机下我国金融监管的完善

1.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与建立

要想防范金融风险就必须要使风险管理机制合乎常规,之前的那种传统的监管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金融业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要积极发挥监管的导向作用,加强风险管理体制的建设。同时不要把监管的目光只集中于内部的监督上,也要向外扩展,更多地注重银行的外部监督和外部评价,让银行积极地参与到控制银行合规风险上来。如果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一定要将问题分析清楚,使其得到充分的解决并且避免其再次发生。

2.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的完善

在风险发生前对风险进行控制是相当重要的,这样会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首先可以加强银行预测风险的机制,这对银行的退出具有积极意义。其次金融监管机构不应一味的模仿国外的监管机制,应该将其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完善并解决我国风险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对那些犯过错误的银行重点监管,记录下它们之前发生的错误并建立相关档案,使其在同一问题上不会发生第二次错误。最后要有效地利用市场手段的作用,使其充分发挥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

3.完善金融监管方式和多样化监管手段

目前我国的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单一,所以可以将原来以合规性监管为主转化为合规监管与风险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另外我们知道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我国的风险监管体制发展缓慢以至于其跟不上金融创新发展的步伐,增加了危机爆发的可能性。风险监管在我国的金融体制下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它是我国金融机构进入国际市场的根本保证,也是维持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必要条件。所以要想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可以从有关金融的法律法规制度出发,同时将行政手段和市场干预手段相结合,逐步地将风险分散或者转移。

四、金融危机时代其他国家金融监管的完善

在金融危机之后,美国财政部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并在保尔森计划中提出了短期和中期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议。欧洲在金融危机中也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危机暴露了欧洲地区在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为此欧盟针对此次的不足公布了相关的监管立法草案,拟对信用评估机构在注册、治理结构、评级方法、透明度等方面采取比国际证券业协会原则更为严格的监管。同时金融危机还暴露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漏洞,为此,欧盟正试图对交易账户、跨境机构流动性监测及特殊投资管道等方面加以改进。危机爆发后,欧盟各国都有自己关于拯救计划的不同想法,有些成员国建议成立欧洲统一的金融监管局,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欧洲金融市场一体化与各国分散监管不匹配的问题。

五、结语

虽然我们还不确定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和金融监管的未来发展方向,但是只要我们以金融的发展规律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努力形成以金融创新占主导地位的金融监管方法,按照其规律采取相应的方针政策并付诸行动,那么全世界的金融机构才有可能在金融风险中处于不败地位,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滑丽萍.后危机时代场外衍生品监管改革的制度选择———基于中央对手方清算制度的研究[J].金融经济,2015(11).

[2]刘月.对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改革的反思[J].金融市场研究,2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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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罗玉冰.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最新进展及启示[J].甘肃社会科学,2013(03).

篇(6)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分业监管;金融监管协调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3-0134-02

2008年9月,拥有158年历史的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公司宣布破产,美国次贷危机迅速演变成一场全球性的金融风暴。9月下旬开始,各国政府通力合作,采取了史无前例的措施对市场进行积极有效的干预,使全球经济从崩溃边缘走了出来,金融危机肆意破坏经济的恶劣态势得到了有效控制,全球经济开始出现复苏性增长,即全球正在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

一、后金融危机时期经济金融分析

在描述当前世界经济形势时,人们总会持一种谨慎的态度。一方面,会承认世界经济复苏已经开始;另一方面,又会强调世界经济复苏的基础仍不牢固。得益于各主要经济体采取的大规模经济刺激政策,世界经济从2009年下半年呈现出的复苏,有望在2010年继续持续。但迪拜债务危机、希腊信用危机等事件的爆发,又在以全球金融市场震荡的方式发出警示:金融危机余波未了。此外,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预估,2010年可能有更多银行将被迫停业;金融市场的震荡可能还会以其他路径传递。由于各国在退出时机和方式上的不一致,很可能导致大规模的国际套利,加剧投机资本在国际快速窜动,吹大并刺破资产泡沫,引发外汇市场、资本市场等剧烈波动。再看国内,仅一个月之隔,央行再次宣布,自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调至16.5%。并继续加强流动性管理,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合理安排货币政策工具组合、期限结构和操作力度,加强流动性管理,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适度,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实体经济的信贷需求,切实把握好信贷投放节奏,使贷款保持均衡,防止季度、月度间过大波动。后金融危机时期世界经济触底回升,全球金融市场明显复苏;国内经济强劲复苏,私人部门的投资和消费出现了反弹的迹象。 因此,有必要维持宏观政策的稳定,加强金融监管的有效协调以降低金融体系的风险。

二、我国金融监管上的“灰色地带”――金融监管协调

金融危机让我们认识到了金融监管协调的重要性,但我国金融监管协调存在的问题并未解决。目前,我国以“一行三会”为基本格局的金融监管体系最大的特点是分业监管、垂直管理。分业监管的模式是以监管的权力划分为特征,这种模式变相割裂了统一的市场。由于缺乏协调机制,各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之间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导致金融监管上的“灰色地带”,直接影响了金融工作的效率和金融风险的控制,制约着经济的发展。

(一)国内监管协调存在的问题及动因分析

一是金融机构互动的加强和金融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金融风险更容易跨市场和跨机构传递,任何单个机构或市场出现的具体风险如果处理不当都有可能迅速波及整个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从而造成系统性风险。这就使人民银行、各监管机构在信息的沟通、共享等方面显得尤为必要。

二是为适应竞争的需要,银行、保险、证券三大金融机构开展了全面的合作,从业务上的联合到资金的拆借、授信的支持,从相互提供服务到共同开发新产品,导致分业界限日趋模糊,业务交叉范围不断扩大,程度不断加深。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已是客观存在,由此而产生的监管协调问题也更加迫切的摆在面前。而金融分业监管体系,存在责权不明交叉领域,导致监管行为出现障碍。

三是后金融危机时期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协调的加强极为重要。后金融危机时期,为保证金融经济稳步回升要求中央银行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但监管部门为了防范信贷风险,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建立严密、复杂的贷款审批程序和贷款第一责任人的追究制,严格控制新的不良资产的产生,导致信贷投放弱化,出现“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梗阻”。同时,央行不负责金融监管,但它仍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另外央行还将通过货币政策和流动性方面的及时反应,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因此就不可避免地遇到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协调问题。

(二) 与国外监管组织协调存在的问题及动因分析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跨国金融企业的发展,金融业早已不再是一国之内的事情了。而网络经济的发展又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近年来金融企业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国际业务均有增长的趋势,国际金融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日显重要。

在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形势下,外资金融机构大量进入。外资银行具有很强的国际性,金融交易技术复杂,不但实行混业经营,而且随着我国银行业务的逐渐开放,外资银行将重点经营那些我国较少开展的新型金融业务,如金融租赁、投资组合、保险中介及金融衍生产品。此外,金融控股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形式复杂,往往包括各子公司之间的贷款、投资、担保和转移定价等,如此复杂的关联交易,使个别的金融风险因素极易在集团内部引起连锁反应,导致金融风险在集团内部扩散和加剧,甚至引发社会性的金融危机。另外,金融工具的创新,提高了工具效率和工作质量,加快了金融业的发展。但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杠杆性、投机性、高风险性、虚拟性、交叉性和复杂性等特点,这就决定了市场上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将大量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把银行活动风险从一国之内传到国与国之间,从而对原有的国际金融监管框架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现实选择

2003年,我国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专职银行监管的银监会从人民银行拆分出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已经形成了清晰的分业监管格局,这一格局在短时间内不会改变。但是,在分业监管格局下,由于缺乏协调机制,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与各国内、国际金融监管部门之间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无法实现信息共享,直接影响了金融监管工作的效率。因此,我国应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的国内协调及国际合作。

(一)对内协调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一个为各金融监管机构共享的金融信息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的支付系统等优势资源,建立统一的金融信息平台,各金融监管机构要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监管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信息进行集约化分析和处理,监管机构提出的问题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协调解决,从而实现信息共享。这样做既能够节省信息平台建设成本、信息处理成本,也能够减轻被监管机构报送信息的压力。二是设立由央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非专业金融监管机构参加的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局是一个既具有监管职能又具有协调职能的监管机构,要解决综合性的、单一的监管部门不能解决或解决不好的问题。金融监管局的职能是既要防止监管缺位,又要防止监管真空,其监管的切入点应该是金融控股公司集团层面的监管、非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交叉性金融业务和创新产品的监管和一些监管的空白领域,如担保业监管。这样既保持了各分业监管机构的主动性,又可以发挥监管协调的功能,形成激励相容的监管协调机制。三是央行与“三会”应定期互通货币政策和行业监管的运行情况,以加强两者之间的协调。在当前情况下,可以通过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并附设秘书处等措施来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政策协调。增加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透明度。透明的货币政策与透明的金融监管,及时遵循国际管理的需要,也是尊重公众“知情权”的要求,有利于一行三会在政策措施上保持协调。

(二)对外协调机制建设

一方面是与外国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随着外资银行进入及国际资本流动障碍的减少,外资银行在我国扩展迅速,对外资银行的有效监管成为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一环。由于外资银行经营的跨国特性,对其进行有效监管远不是一国监管机构所能完成的,需要母国与东道国监管机构更多的合作。巴塞尔监管委员会于2001年 5月《加强银行监管者之间合作声明书的基本要素》,提出了有效的监管合作必须具备四大基本要素,即信息分享、现场检查、信息保护和持续协调。另一方面是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协调。积极参加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如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和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IRIS)等等)的活动和监管的双边或多边层次合作、跨国银行的联合监管,与各国建立广泛的国际信息网络,互通信息,互相交流,互相合作。并积极配合巴塞尔新协议的实施,建立我国银行境外分支机构和境内外国银行分支机构的档案制度,便于开展联合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1] 王佳佳.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完善[J].理论界,2009,(1).

[2] 阮建文,杜丽萍.从美国次贷危机看中国的金融监管[J].福建金融,2009,(1).

篇(7)

关键词: 金融监管 改革 监管模式

2007年4月2日,美国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申请破产保护,拉开了美国次贷危机的序幕。次年九月,美国政府宣布接管两大住房抵押贷款融资机构“房利美”和“房地美”。紧随其后,美国主要的投资银行、大的保险公司和众多银行纷纷破产、重组和倒闭。美国金融危机顺着全球金融一体化的经济链条,进一步演化成为全球性的金融海啸。面对国内外的指责和质疑,2008年3月,布什政府出台了金融监管改革的“蓝图”。2009年6月17日,奥巴马政府正式公布金融监管改革白皮书《金融监管改革:一个全新的基础》。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经过一年多修正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使这个被认为是自大萧条以来最严厉、最全面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成为法律。

一、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内容和监管模式的发展

2007年爆发的次贷危机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全球金融监管框架的缺陷和不足。各国均开始反思本国金融监管体系,力求完善以避免危机的再次降临。作为危机发源国的经济大国-美国,在全球和本国各个层面的压力之下,重新审视本国金融监管框架,吸取金融危机的教训,提出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法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大的方面:第一,成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负责监测和处理威胁国家金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第二,在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下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第三,将之前缺乏监管的场外衍生品市场纳入监管视野。大部分衍生品须在交易所内通过第三方清算进行交易。第四,限制银行自营业务及高风险的衍生品交易。第五,设立新的破产清算机制,由联邦储蓄保险公司负责,责令大型金融机构提前做出自己的风险拨备,以防止金融机构倒闭再度拖累纳税人救助。第六,美联储被赋予更大的监管职责,但其自身也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美国国会下属政府问责局将对美联储向银行发放的紧急贷款、低息贷款以及为执行利率政策进行的公开交易市场等行为进行审计和监督。第七,美联储将对企业高管薪酬进行监督,确保高管薪酬制度不会导致对风险的过度追求。

众所周知,自1999年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之后,美国正式确立了独特的伞形功能型监管模式。美联储是金融市场的总监管者,维护市场稳定。同时,又根据功能的不同来划分不同监管者的监管职能。由于历史的原因,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又实行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负责的分业监管,即所谓的双线多头。此外,《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通过后,赋予美联储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权,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实行的是银行、证券和保险的混业经营。因此,美国的金融监管实际上还是混业经营下的分业监管。《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的出台,并没有完全否定之前的金融监管模式,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予以完善。增设了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和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主张关注系统性风险,做到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有机结合,保护消费者利益,将监管范围拓宽到包括衍生品在内的所有金融产品。并在一定程度上摒弃了原有的功能型监管理念,转向目标型监管。目标型金融监管是将监管目标作为标准,将金融产品的监管划分给相关部门。弥补了功能型监管可能造成监管漏洞的不足,目标型金融监管具有长期的稳定性。“因为无论金融产品的功能如何复杂,其监管目标都是不变的,即以降低系统性风险为目标的审慎性监管和以降低非系统风险为目标的合规性监管”,这将大大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除此之外,美联储被赋予了更大的监管权限,成为集货币政策制定与金融市场监管权限于一身的超级监管机构。美联储能够更加及时准确的了解市场信息,并据此更好的制定货币政策,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因为政策的滞后造成危机爆发和深化的可能性。并且在金融监管权限上与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相互制约,避免美联储权利过大。基于这些优势,笔者认为,美国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都将维持这种目标型监管为主的新型伞形监管模式。

二、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对全球金融监管的影响

美国作为全球第一经济大国,任何改革举措都必将牵动全球。正所谓,“美国一感冒,全球都要打个喷嚏”。该金融改革法案还未通过便已受到全球瞩目,再加上美国利用其霸主地位极力主张全世界都与它同步提高监管标准。因此,法案必将对全球金融监管产生重大影响。

1.注重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的有机结合。宏观审慎监管的缺失被认为是本次危机发生的重要原因。法案提出不仅要完善微观审慎监管,同时应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并将二者有机结合。宏观审慎监管是一种新型的金融监管模式,它是将众多金融机构看成一个整体,从整体上评估金融体系的风险,以此作为基础来制定健全金融市场的政策。宏观审慎监管的重点在于逆周期性政策的引入。历次危机表明,金融系统中的亲周期性因素使得市场盲目乐观,并推动资产泡沫的形成和系统性风险的累积。法案称将成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对系统性风险实施监管,并且,扩大美联储的监管权限,使这个“超级警察”能够更好的把握金融系统中的亲周期性和货币政策的逆周期性。法案中这种宏观和微观的有机结合的理念,将对全球金融监管造成深远影响。

2.加强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金融监管标准全面提高。金融危机的全面爆发以及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是长期以来放松金融监管,盲目崇尚新自由主义种下的苦果。法案规则的细化和实施都将在几年以后,避免过快的高标准影响金融机构的竞争力,阻碍经济复苏的步伐。法案也指出,成立的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有权认定哪些金融机构可能对市场产生系统性冲击,从而在资本金和流动性方面对这些机构提出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此外,美国也势必利用其在多个全球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督促国际监管标准同步提高,以防止本国银行单边失去吸引力。可见,在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中,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置于重要位置,新标准将全面提高,用以控制金融机构风险。于此同时,全球监管标准也将得到提高。

3.金融监管范围将会更加全面。法案被认为是大萧条以来最全面的,无论是危机爆发的起因-衍生品,还是危机蔓延和深化的推手-金融评级机构等都被纳入监管范围。实行全面审慎监管,填补以往金融监管中的漏洞,能够使监管体系趋于完善。当然,各国国情和经济环境存在差异,在衍生品的严格监管的程度上也必然不尽相同。新兴经济体衍生品市场本就不甚发达,过于严格监管恐会影响市场活力。但是,作为危机引发的重大原因-金融衍生品,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将得到金融监管体系的不同程度的关注。

三、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一系列加强金融监管的举措将降低本国的银行业竞争力,从某种程度上将给新兴经济体带来机遇。 吸取金融危机教训出台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在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借鉴。但不同的是,美国是经济发达大国,国情的不同也必然在金融改革的实施上应存在差异。作为经济霸主,美国必定会要求全球与它一样实施严格监管,以免本国银行失去竞争力。但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一定要争取话语权,表明新兴市场与发达市场的金融监管不应当实行统一标准的态度。当然,法案中也有部分条款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提供了启示,避免我国重蹈覆辙。

1. 应当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法案中限制大型金融机构的冒险行为,防止“大而不倒”。对于我国而言,同样应加强对大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原因在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占比大,对经济的影响举足轻重。经过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十余年的努力,银行不良资产已大大降低。随着农业银行2010年7月宣布上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过资产剥离后成功转型,全部上市。我们应当看到银行业改革的成就,银行竞争力大大提升。同样也不能忽视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后面临的更大挑战,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不确定,下行风险仍然存在。此外,由于我国银行退出机制不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又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影响,道德风险极易滋生。因此,应当加大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督促其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加强抗风险能力,提高银行经营效率。并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防止银行为了盈利从事高风险业务,损害公众利益。

2. 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是金融市场能够得以发展的强大动力,维护发展动力的利益也必然会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法案提出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提供信用卡、抵押贷款和其他贷款等消费者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以此保护消费者利益。在我国,金融服务产品虚假宣传的实例并不鲜见,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于金融机构偿付能力不甚了解,一旦这些机构出现问题,消费者的利益也将受到损害。因此,应当加大对金融服务产品的监管,提高透明度,填补信息缺口。于此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自身辨别力,不要盲目购买,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3. 在不影响金融创新活力的同时注重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金融危机的爆发很大程度上源于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对于衍生品的自由放任。不同的是,我国一直以来都对金融创新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度监管,防止衍生品影响金融稳定。但是,要想取得市场的发展,过度求稳并非上策。因此,我们要吸取金融危机的教训,注重衍生品的监管,拓宽监管范围。但是同时也要掌握度,不能为此影响金融创新的活力,进而影响本就不甚发达的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最行之有效的对策应是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控制银行杠杆率,完善风险预警机制,使监管的步伐能够跟上金融创新,不让衍生品有可乘之机。

四、结语

此次金融危机无疑给全世界沉痛一击,使得各国猛然觉醒,意识到金融监管体系的不足。各国都吸取教训,反思本国金融监管框架,实行金融监管改革,全球监管趋于严厉。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应当根据本国国情,吸取金融危机的教训,借鉴美国和其它国家金融监管改革的有用经验,逐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促使经济得到更大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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