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9 11:09:3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艺术活动的意义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高中音乐实践活动的意义
1.能增强高中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是具有集体主义的奉献精神的人才。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集体对于个人影响的形式,开始在每个未来集体成员的心灵里培养一种重要的人类美德,即为他人创造幸福和欢乐感,追求道德美和渴望为他人做好事而表现出来的举止行为越多越好———这就是一个人正确地参加社会生活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只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才能不断完善自我,取长补短。音乐实践活动是音乐课的最好补充。如合唱团的排练、演出,乐队的排练、演出等各种形式的合作,在完成一部和谐美好的作品时给同学们一个心灵相融、友好合作的气氛。在实践中真正理解作品,为欣赏美创造美创造条件,培养自觉地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和荣誉的好学生,培养团结协作的集体主义精神。在美的认识中提高自己,加强对社会的责任感,增强对生活的信心。
2.音乐实践活动是高中学生净化心灵、完善自我的必要手段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借助于音乐唤醒人身上关于周围世界和自身崇高的、雄伟的、美好的观念,音乐是自我教育的强有力的手段。”音乐实践活动是每一个高中生自我完善的有力手段。课外音乐活动实际上是将课堂上所学知识、技能付诸实践的行动。开展音乐课外活动对培养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丰富多彩的课外音乐活动,可以巩固、深化课堂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课外音乐活动不仅可以调节学生紧张的学习生活,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陶冶学生的情操,形成正确的审美观。
二、高中音乐实践活动的主要途径
1.挖掘学校的人力资源,开展音乐活动
课外音乐活动的开展,仅仅靠学校音乐专业教师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此,为了能顺利地开展班际活动,每班可以挑选若干名文艺骨干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以合唱(奏)指挥和训练、简单的舞蹈编排为主,授课教师为本校在该方面有特长的音乐教师,也可以外聘校外有经验的文艺界人士,这样我们的部分学生就具备了开展课外音乐活动的基本素质,然后让这些文艺骨干学生带动本班开展正常的音乐课外活动。在这个环节中,我们一定要注意学习中的循序渐进和探索性原则,不要急于求成,多让学生体验、感悟和探求学习方法,合唱(奏)的层次要清晰、和谐、愉悦和优美。
2.利用学校的媒体资源,开展音乐活动
现在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学校都有配套的媒体设备,如校园广播、校园电视等。充分利用学校的有线广播,有计划、有选择地播放优秀歌(乐)曲,让学生聆听,培养学生综合音乐感觉,用音乐去熏陶他们的心灵,让他们在音乐的情绪中受到感染,产生共鸣,潜移默化地受到思想教育。在早晨课间操时间,可以安排5分钟的“每周一歌”,内容除了音乐专业教师选播的一些适合中学生身心特点的歌(乐)曲外,老师还可以发动全校的学生将自己听到的思想积极向上,并符合高中学生年龄特点的优秀音乐推荐给大家,实现资源共享。这样不仅提高了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同时有助于学生对音乐与相关文化的理解以及审美情趣的形成。
3.有效开展丰富多彩的音乐竞赛活动
要发挥课外音乐活动在育人上的巨大功效,就必须以丰富多彩的音乐竞赛活动形式为载体。此类活动基本上以班级为单位,具有教育对象广泛性、教育内容多向性、活动形式时代性的特点,充分体现了面向全体的教育原则。如:歌咏比赛、中学生艺术节等,以各种表演方式来展示高中学生课外音乐活动的成果。
4.通过学校宣传阵地,向学生展示音乐
学校的宣传阵地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窗口,通过校园橱窗、黑板报、图书馆、阅览室报刊、杂志、书籍,让学生能学到更多课堂里没有学到过的音乐知识,也能从音乐家的身上学到许多优良的品质。我们可以通过校园橱窗把学生文艺演出的节目剧照拿来展出,让学生看到自己在舞台上的形象,也可以通过校园电视台展示每班音乐课外活动的成果。这样,不仅能让学生在视觉上得到满足与愉悦,而且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与参与意识。我们还可以设立音乐投稿箱,欢迎学生投稿,只要是与音乐有关的简报、剪报,也可以是照片,或者是自制的音乐小报,引导学生进行音乐探究与创造活动,倡导开放式和研究性的学习方法,以发展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这样大大提高了学生展示音乐的积极性,同时也能更好地做到资源共享。
5.营造良好的校园音乐活动氛围
充分利用校内校外资源,举办各种形式的音乐讲座、音乐会等。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创建校艺术团、舞蹈队、合唱团、乐队等学生社团,让学生多参加各种丰富多彩的校园音乐活动。正是通过多种形式的音乐活动形式,才能营造出良好的音乐氛围,从而不仅使学生的心态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得到调整,也为高中学生审美能力的提高开辟了新天地。
总之,音乐本来就是声音的实践性艺术,音乐学习仅立足于“关起门来读书”是远远不够的,“读书”是学习,“实践”是更重要的学习,学以致用永远是教育的追求。音乐艺术实践活动是音乐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反复的演唱、演奏、律动、听辨实践中不断领悟,感受那些美妙的音乐,才能提高音乐的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
参考文献
[ 1] 曹理《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上海教育出版社
[ 2] 刘建《无声的言说》民族出版社
关 键 词 艺术 意义 艺术家 艺术作品 艺术活动
谈到艺术,我们毫不犹豫地可以说出一系列艺术作品,同时我们可以举出无数的艺术家。但是,当我们真正追问是什么使他们(它们)成为艺术家和艺术作品的问题,艺术的内在本质究竟是什么时,我们又变得茫然起来。艺术是什么?对于此,前人已经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回答,而且接着他们的思考,我们仍可以继续回答下去。在前人已经提出的所有解释中,任何一种解释都不是没有道理,但是任何一种解释也并不是有道理,我们即使将所有的解释加在一起也还无法说明什么是艺术。
“艺术是什么?”这一艺术定义问题本身作为一个传统的形而上学的命题,与“美”的定义等问题一道,在西方现当代美学尤其是英美分析哲学美学中成为一个主要的问题,并且已被认为是一个没有实体的自我循环的假命题而多被诟病。此前从狄尔泰已经开始对艺术的本体问题不作追寻,他的探讨退出了本体问题而讨论艺术的意义。他认为艺术在上下文中才有意义;艺术在特定的历史中才有意义;艺术在人们的兴趣(关注)中才有意义,因此不存在没有前提(先决条件)的艺术。分析哲学的先驱乔治·E·摩尔认为,“美”不是一个自然客体,故不能采用像自然科学下定义的方式来加以界定,而只能采用直觉来把握;早期维特根斯坦也认为美属于不可言说的东西,对不可言说的东西,人们只能保持沉默。著名分析哲学家艾耶尔则断定,由于美学的命题基本上没有实指,所以都是“妄命题”。因此,美国美学家莫里斯·韦兹和肯尼克,都根本否定给艺术下定义的做法,宣称艺术是不可定义的。所以,在这些理论来看,艺术什么也不是,什么都不是的就是艺术,艺术的本体在它的宾词后没有成立的可能性。
但是这种没有可能的可能性,恰恰是我们思考的起点。对艺术的本质问题的追问的不可置否性,在现代艺术中显示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它显示着并不具有实体的艺术,也就是这种无有的存在,如何在人的心灵中变现为实体的艺术活动、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很显然,面对“什么是艺术”这类问题,我们并不是要放弃对艺术的追问,而是要改变这种本质主义的追问方式,必须首先思考艺术之为艺术的心灵特质,放在对人的艺术活动的考察上,使我们的思考直接从“什么是艺术”的问题前的问题开始。通过艺术活动的分析,进而从艺术作品、艺术家、艺术接受等所有的艺术活动的相互关系,也就是艺术与心灵的关系中去寻求艺术的意义。
一、 艺术和艺术作品
探讨艺术问题,通常我们首先从分析艺术作品入手。根据经验,我们很容易判断出艺术品与非艺术品,我们在聆听音乐、欣赏绘画、阅读小说、观看舞蹈等艺术活动中,不假思索地认为它们都是艺术品,而且我们会有意识地去评判它们的艺术水平的高低。但问题也就随之产生了,我们凭什么说它是艺术品或是非艺术品,如果作为艺术品,它们的水平高下是如何确定的,我们判断的基准在于什么,也就是说,艺术作品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内在含义也就是,在我们所面对的众多物品面前,如何判断哪个是艺术品,艺术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被称为艺术品,我们怎样确定艺术品的水准的高低。显然,我们通常的判断是建立在对作为艺术品的基本构成的涵义的理解上,这种判断在我们当下的话语系统中是有效的,比如在特定的时限或氛围中,可是一旦超出这个范围,问题可能会变得复杂起来。究其实,我们对艺术品和非艺术品的追问,回到根本上也就是对艺术问题的追问。因为我们在划分艺术品和非艺术品时,我们已经存有了艺术的观念在指导着我们这样做,不管这种观念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地支配着我们。这就是说,我们对艺术品本身的追问,也就隐含着对艺术问题的追问。所以,探讨何为艺术作品的问题,实际上也就成了艺术探讨的奠基性问题。但这一探究从一开始就显得困难重重,问题遍布。
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的艺术“模仿说”是雄霸西方千年的艺术理论,模仿说被作为经典的艺术理论在东西方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实际上这一理论是直接以艺术作品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柏拉图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理念,现实世界是对理念世界的模仿,作为艺术的艺术品又是对现实世界的模仿,这种模仿也就是不真实的、虚幻的。另一位哲人亚里士多德则肯定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性,因而也就肯定了模仿它的艺术的真实性。后来古罗马美学家贺拉斯也继承了艺术模仿说,直到17世纪,古典主义艺术家们还提出了“艺术模仿自然”的原则,以再现现实为宗旨的现实主义文艺可以说是模仿说的最高发展阶段。虽然,随着西方现代艺术的崛起,在各种全新观念的冲击下,这一理论遭受严重的挑战而变得如此不堪,但在我国当代的一些僵化和陈旧的艺术理论中还有极大的市场,以一种变形了的“反映论”艺术观的面目出现。这一理论探讨的是艺术的本质问题,但实际上却是从艺术作品的问题开始的,分析了艺术作品和自然、理念、事物的关系。模仿说把艺术与现实世界联系在一起,把艺术看成是再现和认识世界的一种特殊的方式,从艺术作品产生的源泉来把握艺术本质。然而,其根本问题在于,一方面它把艺术局限于“模仿”世界的认识论范围;另一方面,它忽视了艺术创造的主体性。根本的问题也就在于把对艺术的探讨以艺术作品为逻辑起点,这样自然就把艺术的问题置换为艺术作品的问题。显然,严格地讲,艺术和艺术作品是有差别的,这样一来问题就变得含混了起来。
因此,从艺术作品作为逻辑出发点来探讨艺术的本质的主要问题就在于,这种探讨首先就预设了艺术是一种现实的存在,认为艺术品是一种区别于自然、理念等的存在物,然后去探讨它和世界的特殊的联系。但在这其中有两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一也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在艺术之所以成立的预设中也就包含着艺术之为艺术的本质主义假定,反过来正因为有了这种预设和前提,艺术作品才得以成立和显现。显而易见,这自然就导致了对艺术的真实意义问题的掩盖,其所探讨的出发点即逻辑起点是艺术作品而不是艺术,但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这些艺术作品存在的逻辑前提又是什么?艺术作品是怎样从世界中剥离出来的?我们怎样认定这些悲剧、史诗、雕塑等就是艺术作品而不是其他?这样,艺术的意义的真正问题就掩盖在本质主义的预设之中了,艺术的问题就变为艺术作品的问题。其二,既然艺术作品是艺术的现实存在物,它是对世界的模仿,它所体现的是艺术作品和世界的关系,那么,在这种关系中,艺术家作为这种活动的直接介入者,他的意义又何在呢?艺术家在这种模仿世界或理念的活动中,不介入自己的任何理解而机械、本真地模仿自然或再现理念,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反过来,恰恰是艺术家的活动,使得本真从遮蔽中绽出,使得艺术作品充满了生气,这样,艺术家的活动正是决定艺术作品水准高低的主导因素。所以,单方面地从艺术作品出发来探求艺术问题,显然就掩盖和遮蔽了艺术的最基准的问题。也就是艺术的意义的真实问题。
艺术模仿说以艺术作品与世界的关系为其探讨的主要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艺术的这种无限多样的自由创造性,因为它一味地强调艺术和现实世界的完全的符合。但事实情况是,艺术就是艺术,它和现实就是不一样的,绘画中的颜色在现实中我们可能根本见不到,小说总归是一种编造的故事,但它们却又实实在在地影响着人,使人神情激荡,思绪飞扬。为什么又会如此呢?显而易见,用艺术作品和现实之间的这种生硬的关系来说明这些问题,已显得极为力不从心了。这样,就使得我们不得不又向前迈进一步,把探索的目光聚焦于艺术作品的现实来源,也就是艺术的制作者,即艺术家。
二、艺术和艺术家
艺术家,通常认为,就是艺术的制作者。艺术首先是艺术家制作出来的物品,自然地,是艺术家使艺术成为艺术,没有艺术家,艺术似乎是不可能的,艺术家以及他的艺术制作活动是艺术的主导因素。逻辑地看,艺术活动首先是艺术家的制作活动,艺术作品也是艺术家的制作活动的最后结果。
随着西方近性主义的高扬,人的价值,个性自由,人的主体性等问题得到了普遍的关注,浪漫主义艺术潮流也随之勃兴,艺术强调艺术家个性的自由张扬和展现,自由、创造、天才等概念成了这种潮流的主导性范畴,艺术家成为艺术的主导因素。与之相应的是艺术“表现说”对传统的“模仿说”的反叛。18、19世纪的浪漫主义思潮,标榜“自我表现”,冲破了“模仿说”的罗网,“表现说”于是兴起。表现说批评模仿机械复制,强调艺术必须以表现主体情感为主。康德最早提出“天才”论,强调艺术是天才的创造和表现,提出天才是和模仿精神是完全对立的观点。在康德的先验哲学中,主体性问题被强调到了极致,人是目的的问题是康德哲学的基本出发点,这样,他就是从艺术家的活动出发,肯定了天才和创造在艺术制作中的巨大意义,他认为天才是一种天赋的能力,这种天赋因素是艺术的决定因素,这样艺术家在艺术制作中的作用被康德充分地加以肯定了。德国浪漫派画家德拉克洛瓦认为,人即使练习作画,感情的表达也应该放在第一位。德国直觉主义哲学家柏格森认为,诗意是表现心灵状态的。意大利表现主义美学家克罗齐更是干脆宣称艺术即直觉,即抒情的表现。表现说把艺术本质同艺术家主体情感的表现联系起来,突出了艺术的审美特性。中国的言志说、心生说和缘情说大致上是与表现说相类似的观点。较之模仿说,表现说不是从艺术作品而是从艺术家作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意义问题,更明确地来说,就是把艺术家的情感作为艺术的核心和关键性问题。但同样可以看出,在这种以艺术家以及艺术家的情感为主导的艺术问题的探讨中,照样包含着对艺术更为极端的本质主义化的倾向。
首先,艺术活动是以艺术家为主体的活动,我们绝对不否认艺术家对艺术制作活动的意义,正因为艺术家的存在以及艺术家的制作活动的水准的高低,就自然决定了艺术作品的产生和水准的高低,否则那些非凡、伟大的艺术作品是不会产生的。但是,我们把问题拓展开来看,如果说,艺术家的制作的结果是艺术作品,推而广之,就是艺术。那么,是什么使得艺术家的制作得以成立?也就是说成为艺术作品,成为艺术,是他赋予的他的制作品的风格,还是情感,还是其他?这些都无法说明这一问题,而且会使问题再一次陷入到循环论证中而无法自拔。进一步的问题也就是,在艺术家的制作活动开始之前或进行中,他是否明确或已意识到他正进行着艺术活动,是否明确他的制作的结果将是一件艺术品而不是其他,如果是这样,那他已经就是按照艺术的模式和规则来进行艺术产生,那么,艺术的创造性又怎样灌注其中,艺术家的主体性又如何体现出来呢?这些问题又涉及到了艺术的意义问题,这就促使我们从其他方面而不是从艺术家出发去探究。显然,从艺术家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意义,认为艺术家就是艺术的立法者,艺术家使艺术作品得以成立的观点,同样使得问题简单化了。不难发现,艺术创造并非艺术家为遵守规则而遵守规则,实际上只是为了某种艺术创造才去遵守这样或那样的规则,艺术家不是遵循了某些规则而成就了艺术。因此,需要有另一种线索来研究艺术家是如何赋予艺术品的艺术性或者艺术质量以及艺术规则的艺术质量。
其次,艺术是一种以情感为主的活动,情感的激荡构成了艺术活动的基本意义。但是,如果仅仅承认只有艺术家具备情感的表现能力,只有艺术家的天才能力才能超越事物的表面,捕捉到那最为动人的情感,那么,问题是这种情感能表现出来吗?即使能够表现,我们又如何体验到这种表现呢?这里问题还是不少。正如我们前面已否定的,艺术本来什么也不是,我们不要试图给艺术负载什么文化、情感等的因素在其中,但情感表现主义却把模仿说中的再现自然或理念暗换为表现情感,这种情感中心主义,实际上没有什么大的突破,反而以一种模糊的情感来惑乱视听,使艺术被一种不知所云的神秘主义面纱所笼罩,或是成为肤浅的弗洛伊德主义者的某种阴暗、病态心理的暗示,把崇高的艺术变成了类似原始巫术一样的神神道道的东西。本来情感使艺术充满活力,但情感表现主义所要求的情感的意味和表现,实际上是对情感的一种贬低和严重的曲解。
从艺术家出发探讨艺术的基本思路是,因为存在艺术家,艺术才成为可能,不管来自于理念还是自然,还是表现历史、情感等,它的一个基本的前提是艺术就是艺术家的制作。其中关键的问题是,就是艺术家以及他们的这些有意识地向自然或理念模仿或是表现情感的活动,艺术才赖以成立,艺术品才从自然中分离出来。这样,艺术家成了艺术制作的主体,相应地,艺术家之外的与之对立的自然、理念或情感则成了艺术的源泉和来源,是为客体。这是一种表面化的探求和本质主义的预设,因为根据这一观点,我们自然可以推出,在艺术之前,已经存在着所谓的艺术之为艺术的实体,不管它是在自然或是理念、历史、甚至情感之中,只不过是艺术家把它抽取出来而已,艺术家在这里扮演的是一个抽取的角色。这样,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两个对立的因素:艺术的本体和艺术的诸现象,即艺术作为艺术的本质和艺术家、作品等,艺术之为艺术的东西自然地隐藏在事物背后,艺术家将它开掘出来,艺术家就成了艺术的代言人。
以艺术家为逻辑起点出发对艺术的意义的追问,使得艺术的意义探寻问题向本质主义更深地推进了一步,沿着这一思路下去,艺术欣赏或艺术接受就成了二次开掘的工作,作为艺术接受者的活动就是猜谜式的或是破译密码式的工作,我们面对艺术,就要愁眉难展、费尽心力地再次去找寻艺术家植入到艺术作品中的这种意义,但是,是否存在这种永恒的意义呢?这种寻找意义的活动是否构成了艺术活动呢?这种寻求意义的意义又是什么?解释学艺术理论便试图从艺术接受方面来完成这样的工作。
三、艺术和艺术接受
当从艺术作品和艺术家出发对艺术的探讨充满问题时,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聚焦于以往的理论中关注甚少或根本没有关注的艺术接受问题上来。艺术接受包括艺术接受者及其接受活动,是对艺术作品的一种体验、感悟和评价;在这种接受活动中,通过对艺术作品的现实的存在的感受和思考,我们可能会和艺术作品一起构成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获得一种情感上的体悟和评价。显然,这不单纯是个体当下的评价、接受的行为,同时也是在文化和文明的作用下产生的行为。因为这种接受、评价、体验的行为的复杂多样性和易变性,就使得这一过程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而难以把握,所以,因其无序性和随机性的特点,以往的研究多不予关注。但它确实是艺术活动中十分重要的组成因素,而且是艺术活动的直接发生者。20世纪以来的解释学艺术理论便试图以此为出发点来读解艺术、艺术作品。
解释学艺术理论把艺术接受作为艺术活动的主体,其基本观点在于强调从艺术接受者出发的对“文本”阐释和读解的多样性,肯定了艺术接受中“前结构”和接受中的误读和解释的合法性,由此达到对传统的艺术理论所认为的艺术的中心意义的消解。解释学艺术理论从艺术接受出发探讨艺术,是针对传统的艺术表现论而言的,这一理论首先要询问的是艺术中究竟有没有这种恒定不变的意义中心,作为艺术接受活动的实质究竟是不是对这种恒定的中心意义的寻找。在这一前提下,他们认为,在艺术接受活动中,这种“前结构”,也即“历史视阈”是影响接受的基本因素,它构成一种“合法的偏见”,所以,对于接受来说,不存在所谓的与文本符合或发现中心意义的问题,而是由文本和接受构成了另一个世界,在这一世界中,文本向接受者敞开,接受者也向文本敞开;故而,艺术接受中对艺术的理解,不是要指向那意义,进入艺术之中,绝对占有艺术所构成的世界,而是将自己是“非现实化”,将自己“暴露”给文本;在艺术接受中,是力图和自我构筑的“他者”不断地对话,形成一个不同的世界和新的视野。所以,解释学艺术理论强调艺术接受对艺术的意义,不但主张艺术接受者对艺术意义的占有,而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占有对接受者自己的创造和激发。这样,传统的艺术的永恒、普遍的中心意义消解了,艺术不再是反映现实或表现情感的东西,它没有普遍的标准,永恒的意义,一切都在解释和对话中不断地展现,不断地开启着新的世界。在这一理论中,他们提出“读者中心主义”的口号,力图解构艺术作品、艺术家的在艺术中的意义,这样,艺术作品的范围大大扩展,艺术家的创造不再对作品具有决定意义,甚至作者彻底地从接受视野中消失了。
但解释学艺术理论的局限也是显而易见的,果真像他们所描述的,任何文本,在认识视界中是真理,而在审美视界中是艺术,全由接受者的读解来决定,那么,艺术的意义的规定性几乎等于零。这样,艺术创造、艺术家甚至纯粹的艺术作品都会从人们的视阈中消失,我们可能面对的一切都会成为艺术的世界,我们的一切活动都可能会成为艺术化的活动,在我们随意性的指称中,艺术就诞生了,那么,艺术还有什么意义和规定性而言呢?所以,这又不得不迫使我们把问题引向纵深。
从艺术接受出发来探讨艺术的意义,对艺术的本质和中心意义的消解,强调艺术接受的意义,从而强调艺术阐释的多元化和不确定性,这是现代哲学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反叛在艺术理论中的体现。这样,在艺术接受的误读和敞开中,“我”和“艺术”构筑着世界,艺术活动成了艺术的意义探究的核心,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则是艺术中主要强调的因素,对艺术的意义的探讨就直接指向了人的心灵的意义的探讨。在这里,艺术不再是模仿现实或理念等事物,或不再是情感的不断表现,艺术没有这个必要,艺术的意义变成了一种行动,一种构筑着“别样”世界的活动,艺术的意义在于将自己“暴露”在世界中,世界向自己的一种展开和敞亮,正是在这种沉沦和上升中,艺术的意义开启了。所以,解释学艺术理论引人注目的地方就在于将艺术的意义的探讨最终指向了艺术活动,指向了人的心灵。
四、艺术和艺术活动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看出,不论是模仿说还是表现说,不管是从艺术作品还是从艺术家出发来探讨艺术,都包含有一个不可克服的问题,都企图从让艺术来负载一些什么东西在里边,不论是作品中对世界的反映,或是艺术家感情的宣泄,都试图把理念或情感的内质强加给艺术,这是一种本质主义对艺术的否定,它在给艺术赋予一定的本质的时候,恰恰就将艺术彻底背离了。所以,我们认为,对艺术的意义的阐释的最大的问题是极端的知识化。人的任何活动都有相应的知识,归纳性的、解释性的或是反思性的等等,艺术作为人的一种活动,也被限制在知识的规范中了,这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咎于美学理论。作为艺术的规范性理论,美学理论已严重地背离了艺术,由于它过分的和极端的知识化倾向,使艺术被淹没在空洞的理论中。而要试图探讨艺术的意义,除了摆脱这种空洞理论的束缚外,最主要的还在于溯本逐源,从艺术活动的本初谈起。而解释学艺术理论的努力则扭转了这个方向,它更重视艺术是一种活动,在这种阐释的行动中,艺术和接受对自我和世界的意义的构筑和开启。因此,我们强调,艺术什么也不表现,什么也不反映,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的就是艺术!所以,对艺术的意义的探讨,从艺术作品、艺术家或是艺术接受出发,最终都要归结到对人的艺术活动的探讨中去。
艺术活动的根本所在就是构筑另一个世界的活动。我们之所以提出艺术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的就是艺术的极端的观点,并不是彻底的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的遁词,而是要彻底否定所谓的艺术批评和美学理论对艺术是什么的概念化和知识化的思考,艺术开启的本来是一个非凡别样而不同平常的世界,而我们的理论总是试图将它纳入到我们正常的世界中来思考,这就从根本上将艺术背离了。所以,我们所要否定的就是对艺术是什么的提问。因此,问题最后会变为艺术可能的意义,艺术能够给予什么的追问,而这种追问只能再回到艺术活动中去探究,因为艺术活动是艺术的基本的和原初的起点。
如果我们以艺术活动作为艺术的意义问题的起点,那么我们又如何来描述艺术活动呢?人的活动纷繁复杂,究竟那些属于艺术活动?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又会变得困惑。但是,我们先验地认为人就是一个活动的主体的话,那么艺术活动也就是人的所有活动中的一种,这种活动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种再造另一世界的活动,它是一种心灵构筑意义的活动。
首先,人的活动的特殊性,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创造“第二自然”的活动,活动本身是自然向人生成的过程,马克思在这里看到了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但人的活动不仅仅体现为人和自然之间的活动,人也不仅仅是使自然向着他自己,他的活动的内涵应该更广阔,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创造“第二自然”的观点却为我们提供了思路。由此可见,人的活动具有某种创造性,这种创造性就体现为人对另一世界的探视的努力,在这种探视中,他不是还原现存世界,而是力图去开启和敞亮可能的世界,这种可能的世界只能是艺术世界。不管是艺术制作还是艺术接受活动,都存在着这样一种可能。所以,不管怎样,艺术活动是一个使我们的世界“陌生化”的活动,这是一个极为朴素的事实,但这正是我们思考艺术的真正出发点。正是在这种制造陌生事物的活动中,我们在不断地超越,超越现存世界有和无的隔离,在心灵中出现了另一世界,这就是艺术世界。艺术世界是心灵不断地展示自己的运动,艺术家、艺术作品、艺术接受都可以包含在这个心灵的运动之中。艺术活动的本意就是心灵自我改造的意义,面对一件非凡的艺术作品,我们感悟到的东西,绝对不是现有的知识告诉我们的,或是艺术理论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什么的东西,而是对我们心灵的改造;艺术作品也不是一个常规的现实存在的物,它绝对不是知识的对象,而是一个开启我们的世界面向心灵的物,艺术作品的本意是激荡起我们的感受,是艺术作品驱使着我们,而不是我们审视艺术;所以,真正伟大的艺术家以及他的作品,应该就是不断地刺激着我们的感觉,使我们进入到“我—艺术”的世界中,使之在思考中感受,在感受中思考,艺术就是着力于激发塑造新的心情,新的感受方式,是艺术的方式在制造着我们感觉的方式,而不是我们在不断地规定着艺术的方式。
其次,艺术给予我们的意义正是心灵的意义。艺术活动所开启的世界就是心灵的世界,艺术活动就是心灵再造一个别样的世界的活动,就是心灵构造意义的活动。不管我们所有的活动多么复杂,其基本意义的追寻要归结到人的心灵。我们不是指一般心理学意义上的心理的构成,而是哲学人类学意义上的心灵。梅洛—庞蒂在说明“生命世界”时用了一个词,叫做“肉”,它是指生命的感受性,它不是指客观的身体,也不是灵魂认为的自己的身体,而是身体和灵魂的共同背景,是一种意识和客体分离前的状态,它指感到的东西和感受者。这一含义和我们所说的心灵的含义十分接近,这一心灵的意义在艺术活动中得以体现。在艺术活动中,心灵的意义就是思和诗的遭遇,在这种遭遇中,另一个陌生的世界在生成着。艺术活动完全具备思想的特征,但不是概念和推理式的理性思考,而是现实化的思考,音乐、诗的严整的结构体现着感觉的逻辑严密性,绘画中的色彩、构图等,也足以显示出它的构思的整齐化一。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思和诗的遭遇,即是指包含着感受者和感受到的东西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是心灵的原初状态,是艺术活动的状态。我们一旦跳出这一状态,用纯粹的理智去思考、规范时,这就是理性的知识的活动了。所以,在艺术活动中,我们不能也无法还原出理性的思想来,那是哲学、伦理学、宗教学的工作,那种企图揭示艺术的现实意义的做法是对真正的艺术的扼杀。但是,恰恰是在对我们的感受的改造中,艺术不断地体现了它的意义,不断地展示着心灵而又超越心灵。因此,艺术活动是心灵意义上的思和诗的活动。
试图探讨艺术的意义问题,首先要从否定“艺术是什么”这一传统的形而上学的提问方式开始;在中止这一提问的前提下,才能追问艺术之所以存在的意义;这种追问必须要建基于人的艺术活动之上,进而才能对艺术家、艺术作品、艺术活动等传统的问题进行探讨,最后从人的心灵出发,将艺术的意义问题归结到对心灵的思考。
关键词艺术意义艺术家艺术作品艺术活动
谈到艺术,我们毫不犹豫地可以说出一系列艺术作品,同时我们可以举出无数的艺术家。但是,当我们真正追问是什么使他们(它们)成为艺术家和艺术作品的问题,艺术的内在本质究竟是什么时,我们又变得茫然起来。艺术是什么?对于此,前人已经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回答,而且接着他们的思考,我们仍可以继续回答下去。在前人已经提出的所有解释中,任何一种解释都不是没有道理,但是任何一种解释也并不是有道理,我们即使将所有的解释加在一起也还无法说明什么是艺术。
“艺术是什么?”这一艺术定义问题本身作为一个传统的形而上学的命题,与“美”的定义等问题一道,在西方现当代美学尤其是英美分析哲学美学中成为一个主要的问题,并且已被认为是一个没有实体的自我循环的假命题而多被诟病。此前从狄尔泰已经开始对艺术的本体问题不作追寻,他的探讨退出了本体问题而讨论艺术的意义。他认为艺术在上下文中才有意义;艺术在特定的历史中才有意义;艺术在人们的兴趣(关注)中才有意义,因此不存在没有前提(先决条件)的艺术。分析哲学的先驱乔治·E·摩尔认为,“美”不是一个自然客体,故不能采用像自然科学下定义的方式来加以界定,而只能采用直觉来把握;早期维特根斯坦也认为美属于不可言说的东西,对不可言说的东西,人们只能保持沉默。著名分析哲学家艾耶尔则断定,由于美学的命题基本上没有实指,所以都是“妄命题”。因此,美国美学家莫里斯·韦兹和肯尼克,都根本否定给艺术下定义的做法,宣称艺术是不可定义的。所以,在这些理论来看,艺术什么也不是,什么都不是的就是艺术,艺术的本体在它的宾词后没有成立的可能性。
但是这种没有可能的可能性,恰恰是我们思考的起点。对艺术的本质问题的追问的不可置否性,在现代艺术中显示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它显示着并不具有实体的艺术,也就是这种无有的存在,如何在人的心灵中变现为实体的艺术活动、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很显然,面对“什么是艺术”这类问题,我们并不是要放弃对艺术的追问,而是要改变这种本质主义的追问方式,必须首先思考艺术之为艺术的心灵特质,放在对人的艺术活动的考察上,使我们的思考直接从“什么是艺术”的问题前的问题开始。通过艺术活动的分析,进而从艺术作品、艺术家、艺术接受等所有的艺术活动的相互关系,也就是艺术与心灵的关系中去寻求艺术的意义。
一、艺术和艺术作品
探讨艺术问题,通常我们首先从分析艺术作品入手。根据经验,我们很容易判断出艺术品与非艺术品,我们在聆听音乐、欣赏绘画、阅读小说、观看舞蹈等艺术活动中,不假思索地认为它们都是艺术品,而且我们会有意识地去评判它们的艺术水平的高低。但问题也就随之产生了,我们凭什么说它是艺术品或是非艺术品,如果作为艺术品,它们的水平高下是如何确定的,我们判断的基准在于什么,也就是说,艺术作品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内在含义也就是,在我们所面对的众多物品面前,如何判断哪个是艺术品,艺术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被称为艺术品,我们怎样确定艺术品的水准的高低。显然,我们通常的判断是建立在对作为艺术品的基本构成的涵义的理解上,这种判断在我们当下的话语系统中是有效的,比如在特定的时限或氛围中,可是一旦超出这个范围,问题可能会变得复杂起来。究其实,我们对艺术品和非艺术品的追问,回到根本上也就是对艺术问题的追问。因为我们在划分艺术品和非艺术品时,我们已经存有了艺术的观念在指导着我们这样做,不管这种观念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地支配着我们。这就是说,我们对艺术品本身的追问,也就隐含着对艺术问题的追问。所以,探讨何为艺术作品的问题,实际上也就成了艺术探讨的奠基性问题。但这一探究从一开始就显得困难重重,问题遍布。
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的艺术“模仿说”是雄霸西方千年的艺术理论,模仿说被作为经典的艺术理论在东西方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实际上这一理论是直接以艺术作品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柏拉图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理念,现实世界是对理念世界的模仿,作为艺术的艺术品又是对现实世界的模仿,这种模仿也就是不真实的、虚幻的。另一位哲人亚里士多德则肯定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性,因而也就肯定了模仿它的艺术的真实性。后来古罗马美学家贺拉斯也继承了艺术模仿说,直到17世纪,古典主义艺术家们还提出了“艺术模仿自然”的原则,以再现现实为宗旨的现实主义文艺可以说是模仿说的最高发展阶段。虽然,随着西方现代艺术的崛起,在各种全新观念的冲击下,这一理论遭受严重的挑战而变得如此不堪,但在我国当代的一些僵化和陈旧的艺术理论中还有极大的市场,以一种变形了的“反映论”艺术观的面目出现。这一理论探讨的是艺术的本质问题,但实际上却是从艺术作品的问题开始的,分析了艺术作品和自然、理念、事物的关系。模仿说把艺术与现实世界联系在一起,把艺术看成是再现和认识世界的一种特殊的方式,从艺术作品产生的源泉来把握艺术本质。然而,其根本问题在于,一方面它把艺术局限于“模仿”世界的认识论范围;另一方面,它忽视了艺术创造的主体性。根本的问题也就在于把对艺术的探讨以艺术作品为逻辑起点,这样自然就把艺术的问题置换为艺术作品的问题。显然,严格地讲,艺术和艺术作品是有差别的,这样一来问题就变得含混了起来。
因此,从艺术作品作为逻辑出发点来探讨艺术的本质的主要问题就在于,这种探讨首先就预设了艺术是一种现实的存在,认为艺术品是一种区别于自然、理念等的存在物,然后去探讨它和世界的特殊的联系。但在这其中有两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一也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在艺术之所以成立的预设中也就包含着艺术之为艺术的本质主义假定,反过来正因为有了这种预设和前提,艺术作品才得以成立和显现。显而易见,这自然就导致了对艺术的真实意义问题的掩盖,其所探讨的出发点即逻辑起点是艺术作品而不是艺术,但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这些艺术作品存在的逻辑前提又是什么?艺术作品是怎样从世界中剥离出来的?我们怎样认定这些悲剧、史诗、雕塑等就是艺术作品而不是其他?这样,艺术的意义的真正问题就掩盖在本质主义的预设之中了,艺术的问题就变为艺术作品的问题。其二,既然艺术作品是艺术的现实存在物,它是对世界的模仿,它所体现的是艺术作品和世界的关系,那么,在这种关系中,艺术家作为这种活动的直接介入者,他的意义又何在呢?艺术家在这种模仿世界或理念的活动中,不介入自己的任何理解而机械、本真地模仿自然或再现理念,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反过来,恰恰是艺术家的活动,使得本真从遮蔽中绽出,使得艺术作品充满了生气,这样,艺术家的活动正是决定艺术作品水准高低的主导因素。所以,单方面地从艺术作品出发来探求艺术问题,显然就掩盖和遮蔽了艺术的最基准的问题。也就是艺术的意义的真实问题。
艺术模仿说以艺术作品与世界的关系为其探讨的主要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艺术的这种无限多样的自由创造性,因为它一味地强调艺术和现实世界的完全的符合。但事实情况是,艺术就是艺术,它和现实就是不一样的,绘画中的颜色在现实中我们可能根本见不到,小说总归是一种编造的故事,但它们却又实实在在地影响着人,使人神情激荡,思绪飞扬。为什么又会如此呢?显而易见,用艺术作品和现实之间的这种生硬的关系来说明这些问题,已显得极为力不从心了。这样,就使得我们不得不又向前迈进一步,把探索的目光聚焦于艺术作品的现实来源,也就是艺术的制作者,即艺术家。
二、艺术和艺术家
艺术家,通常认为,就是艺术的制作者。艺术首先是艺术家制作出来的物品,自然地,是艺术家使艺术成为艺术,没有艺术家,艺术似乎是不可能的,艺术家以及他的艺术制作活动是艺术的主导因素。逻辑地看,艺术活动首先是艺术家的制作活动,艺术作品也是艺术家的制作活动的最后结果。
随着西方近性主义的高扬,人的价值,个性自由,人的主体性等问题得到了普遍的关注,浪漫主义艺术潮流也随之勃兴,艺术强调艺术家个性的自由张扬和展现,自由、创造、天才等概念成了这种潮流的主导性范畴,艺术家成为艺术的主导因素。与之相应的是艺术“表现说”对传统的“模仿说”的反叛。18、19世纪的浪漫主义思潮,标榜“自我表现”,冲破了“模仿说”的罗网,“表现说”于是兴起。表现说批评模仿机械复制,强调艺术必须以表现主体情感为主。康德最早提出“天才”论,强调艺术是天才的创造和表现,提出天才是和模仿精神是完全对立的观点。在康德的先验哲学中,主体性问题被强调到了极致,人是目的的问题是康德哲学的基本出发点,这样,他就是从艺术家的活动出发,肯定了天才和创造在艺术制作中的巨大意义,他认为天才是一种天赋的能力,这种天赋因素是艺术的决定因素,这样艺术家在艺术制作中的作用被康德充分地加以肯定了。德国浪漫派画家德拉克洛瓦认为,人即使练习作画,感情的表达也应该放在第一位。德国直觉主义哲学家柏格森认为,诗意是表现心灵状态的。意大利表现主义美学家克罗齐更是干脆宣称艺术即直觉,即抒情的表现。表现说把艺术本质同艺术家主体情感的表现联系起来,突出了艺术的审美特性。中国的言志说、心生说和缘情说大致上是与表现说相类似的观点。较之模仿说,表现说不是从艺术作品而是从艺术家作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意义问题,更明确地来说,就是把艺术家的情感作为艺术的核心和关键性问题。但同样可以看出,在这种以艺术家以及艺术家的情感为主导的艺术问题的探讨中,照样包含着对艺术更为极端的本质主义化的倾向。
首先,艺术活动是以艺术家为主体的活动,我们绝对不否认艺术家对艺术制作活动的意义,正因为艺术家的存在以及艺术家的制作活动的水准的高低,就自然决定了艺术作品的产生和水准的高低,否则那些非凡、伟大的艺术作品是不会产生的。但是,我们把问题拓展开来看,如果说,艺术家的制作的结果是艺术作品,推而广之,就是艺术。那么,是什么使得艺术家的制作得以成立?也就是说成为艺术作品,成为艺术,是他赋予的他的制作品的风格,还是情感,还是其他?这些都无法说明这一问题,而且会使问题再一次陷入到循环论证中而无法自拔。进一步的问题也就是,在艺术家的制作活动开始之前或进行中,他是否明确或已意识到他正进行着艺术活动,是否明确他的制作的结果将是一件艺术品而不是其他,如果是这样,那他已经就是按照艺术的模式和规则来进行艺术产生,那么,艺术的创造性又怎样灌注其中,艺术家的主体性又如何体现出来呢?这些问题又涉及到了艺术的意义问题,这就促使我们从其他方面而不是从艺术家出发去探究。显然,从艺术家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意义,认为艺术家就是艺术的立法者,艺术家使艺术作品得以成立的观点,同样使得问题简单化了。不难发现,艺术创造并非艺术家为遵守规则而遵守规则,实际上只是为了某种艺术创造才去遵守这样或那样的规则,艺术家不是遵循了某些规则而成就了艺术。因此,需要有另一种线索来研究艺术家是如何赋予艺术品的艺术性或者艺术质量以及艺术规则的艺术质量。
其次,艺术是一种以情感为主的活动,情感的激荡构成了艺术活动的基本意义。但是,如果仅仅承认只有艺术家具备情感的表现能力,只有艺术家的天才能力才能超越事物的表面,捕捉到那最为动人的情感,那么,问题是这种情感能表现出来吗?即使能够表现,我们又如何体验到这种表现呢?这里问题还是不少。正如我们前面已否定的,艺术本来什么也不是,我们不要试图给艺术负载什么文化、情感等的因素在其中,但情感表现主义却把模仿说中的再现自然或理念暗换为表现情感,这种情感中心主义,实际上没有什么大的突破,反而以一种模糊的情感来惑乱视听,使艺术被一种不知所云的神秘主义面纱所笼罩,或是成为肤浅的弗洛伊德主义者的某种阴暗、病态心理的暗示,把崇高的艺术变成了类似原始巫术一样的神神道道的东西。本来情感使艺术充满活力,但情感表现主义所要求的情感的意味和表现,实际上是对情感的一种贬低和严重的曲解。
从艺术家出发探讨艺术的基本思路是,因为存在艺术家,艺术才成为可能,不管来自于理念还是自然,还是表现历史、情感等,它的一个基本的前提是艺术就是艺术家的制作。其中关键的问题是,就是艺术家以及他们的这些有意识地向自然或理念模仿或是表现情感的活动,艺术才赖以成立,艺术品才从自然中分离出来。这样,艺术家成了艺术制作的主体,相应地,艺术家之外的与之对立的自然、理念或情感则成了艺术的源泉和来源,是为客体。这是一种表面化的探求和本质主义的预设,因为根据这一观点,我们自然可以推出,在艺术之前,已经存在着所谓的艺术之为艺术的实体,不管它是在自然或是理念、历史、甚至情感之中,只不过是艺术家把它抽取出来而已,艺术家在这里扮演的是一个抽取的角色。这样,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两个对立的因素:艺术的本体和艺术的诸现象,即艺术作为艺术的本质和艺术家、作品等,艺术之为艺术的东西自然地隐藏在事物背后,艺术家将它开掘出来,艺术家就成了艺术的代言人。
以艺术家为逻辑起点出发对艺术的意义的追问,使得艺术的意义探寻问题向本质主义更深地推进了一步,沿着这一思路下去,艺术欣赏或艺术接受就成了二次开掘的工作,作为艺术接受者的活动就是猜谜式的或是破译密码式的工作,我们面对艺术,就要愁眉难展、费尽心力地再次去找寻艺术家植入到艺术作品中的这种意义,但是,是否存在这种永恒的意义呢?这种寻找意义的活动是否构成了艺术活动呢?这种寻求意义的意义又是什么?解释学艺术理论便试图从艺术接受方面来完成这样的工作。
三、艺术和艺术接受
当从艺术作品和艺术家出发对艺术的探讨充满问题时,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聚焦于以往的理论中关注甚少或根本没有关注的艺术接受问题上来。艺术接受包括艺术接受者及其接受活动,是对艺术作品的一种体验、感悟和评价;在这种接受活动中,通过对艺术作品的现实的存在的感受和思考,我们可能会和艺术作品一起构成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获得一种情感上的体悟和评价。显然,这不单纯是个体当下的评价、接受的行为,同时也是在文化和文明的作用下产生的行为。因为这种接受、评价、体验的行为的复杂多样性和易变性,就使得这一过程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而难以把握,所以,因其无序性和随机性的特点,以往的研究多不予关注。但它确实是艺术活动中十分重要的组成因素,而且是艺术活动的直接发生者。20世纪以来的解释学艺术理论便试图以此为出发点来读解艺术、艺术作品。
解释学艺术理论把艺术接受作为艺术活动的主体,其基本观点在于强调从艺术接受者出发的对“文本”阐释和读解的多样性,肯定了艺术接受中“前结构”和接受中的误读和解释的合法性,由此达到对传统的艺术理论所认为的艺术的中心意义的消解。解释学艺术理论从艺术接受出发探讨艺术,是针对传统的艺术表现论而言的,这一理论首先要询问的是艺术中究竟有没有这种恒定不变的意义中心,作为艺术接受活动的实质究竟是不是对这种恒定的中心意义的寻找。在这一前提下,他们认为,在艺术接受活动中,这种“前结构”,也即“历史视阈”是影响接受的基本因素,它构成一种“合法的偏见”,所以,对于接受来说,不存在所谓的与文本符合或发现中心意义的问题,而是由文本和接受构成了另一个世界,在这一世界中,文本向接受者敞开,接受者也向文本敞开;故而,艺术接受中对艺术的理解,不是要指向那意义,进入艺术之中,绝对占有艺术所构成的世界,而是将自己是“非现实化”,将自己“暴露”给文本;在艺术接受中,是力图和自我构筑的“他者”不断地对话,形成一个不同的世界和新的视野。所以,解释学艺术理论强调艺术接受对艺术的意义,不但主张艺术接受者对艺术意义的占有,而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占有对接受者自己的创造和激发。这样,传统的艺术的永恒、普遍的中心意义消解了,艺术不再是反映现实或表现情感的东西,它没有普遍的标准,永恒的意义,一切都在解释和对话中不断地展现,不断地开启着新的世界。在这一理论中,他们提出“读者中心主义”的口号,力图解构艺术作品、艺术家的在艺术中的意义,这样,艺术作品的范围大大扩展,艺术家的创造不再对作品具有决定意义,甚至作者彻底地从接受视野中消失了。
但解释学艺术理论的局限也是显而易见的,果真像他们所描述的,任何文本,在认识视界中是真理,而在审美视界中是艺术,全由接受者的读解来决定,那么,艺术的意义的规定性几乎等于零。这样,艺术创造、艺术家甚至纯粹的艺术作品都会从人们的视阈中消失,我们可能面对的一切都会成为艺术的世界,我们的一切活动都可能会成为艺术化的活动,在我们随意性的指称中,艺术就诞生了,那么,艺术还有什么意义和规定性而言呢?所以,这又不得不迫使我们把问题引向纵深。
从艺术接受出发来探讨艺术的意义,对艺术的本质和中心意义的消解,强调艺术接受的意义,从而强调艺术阐释的多元化和不确定性,这是现代哲学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反叛在艺术理论中的体现。这样,在艺术接受的误读和敞开中,“我”和“艺术”构筑着世界,艺术活动成了艺术的意义探究的核心,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则是艺术中主要强调的因素,对艺术的意义的探讨就直接指向了人的心灵的意义的探讨。在这里,艺术不再是模仿现实或理念等事物,或不再是情感的不断表现,艺术没有这个必要,艺术的意义变成了一种行动,一种构筑着“别样”世界的活动,艺术的意义在于将自己“暴露”在世界中,世界向自己的一种展开和敞亮,正是在这种沉沦和上升中,艺术的意义开启了。所以,解释学艺术理论引人注目的地方就在于将艺术的意义的探讨最终指向了艺术活动,指向了人的心灵。
四、艺术和艺术活动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看出,不论是模仿说还是表现说,不管是从艺术作品还是从艺术家出发来探讨艺术,都包含有一个不可克服的问题,都企图从让艺术来负载一些什么东西在里边,不论是作品中对世界的反映,或是艺术家感情的宣泄,都试图把理念或情感的内质强加给艺术,这是一种本质主义对艺术的否定,它在给艺术赋予一定的本质的时候,恰恰就将艺术彻底背离了。所以,我们认为,对艺术的意义的阐释的最大的问题是极端的知识化。人的任何活动都有相应的知识,归纳性的、解释性的或是反思性的等等,艺术作为人的一种活动,也被限制在知识的规范中了,这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咎于美学理论。作为艺术的规范性理论,美学理论已严重地背离了艺术,由于它过分的和极端的知识化倾向,使艺术被淹没在空洞的理论中。而要试图探讨艺术的意义,除了摆脱这种空洞理论的束缚外,最主要的还在于溯本逐源,从艺术活动的本初谈起。而解释学艺术理论的努力则扭转了这个方向,它更重视艺术是一种活动,在这种阐释的行动中,艺术和接受对自我和世界的意义的构筑和开启。因此,我们强调,艺术什么也不表现,什么也不反映,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的就是艺术!所以,对艺术的意义的探讨,从艺术作品、艺术家或是艺术接受出发,最终都要归结到对人的艺术活动的探讨中去。
艺术活动的根本所在就是构筑另一个世界的活动。我们之所以提出艺术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的就是艺术的极端的观点,并不是彻底的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的遁词,而是要彻底否定所谓的艺术批评和美学理论对艺术是什么的概念化和知识化的思考,艺术开启的本来是一个非凡别样而不同平常的世界,而我们的理论总是试图将它纳入到我们正常的世界中来思考,这就从根本上将艺术背离了。所以,我们所要否定的就是对艺术是什么的提问。因此,问题最后会变为艺术可能的意义,艺术能够给予什么的追问,而这种追问只能再回到艺术活动中去探究,因为艺术活动是艺术的基本的和原初的起点。
如果我们以艺术活动作为艺术的意义问题的起点,那么我们又如何来描述艺术活动呢?人的活动纷繁复杂,究竟那些属于艺术活动?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又会变得困惑。但是,我们先验地认为人就是一个活动的主体的话,那么艺术活动也就是人的所有活动中的一种,这种活动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种再造另一世界的活动,它是一种心灵构筑意义的活动。
首先,人的活动的特殊性,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创造“第二自然”的活动,活动本身是自然向人生成的过程,马克思在这里看到了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但人的活动不仅仅体现为人和自然之间的活动,人也不仅仅是使自然向着他自己,他的活动的内涵应该更广阔,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创造“第二自然”的观点却为我们提供了思路。由此可见,人的活动具有某种创造性,这种创造性就体现为人对另一世界的探视的努力,在这种探视中,他不是还原现存世界,而是力图去开启和敞亮可能的世界,这种可能的世界只能是艺术世界。不管是艺术制作还是艺术接受活动,都存在着这样一种可能。所以,不管怎样,艺术活动是一个使我们的世界“陌生化”的活动,这是一个极为朴素的事实,但这正是我们思考艺术的真正出发点。正是在这种制造陌生事物的活动中,我们在不断地超越,超越现存世界有和无的隔离,在心灵中出现了另一世界,这就是艺术世界。艺术世界是心灵不断地展示自己的运动,艺术家、艺术作品、艺术接受都可以包含在这个心灵的运动之中。艺术活动的本意就是心灵自我改造的意义,面对一件非凡的艺术作品,我们感悟到的东西,绝对不是现有的知识告诉我们的,或是艺术理论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什么的东西,而是对我们心灵的改造;艺术作品也不是一个常规的现实存在的物,它绝对不是知识的对象,而是一个开启我们的世界面向心灵的物,艺术作品的本意是激荡起我们的感受,是艺术作品驱使着我们,而不是我们审视艺术;所以,真正伟大的艺术家以及他的作品,应该就是不断地刺激着我们的感觉,使我们进入到“我—艺术”的世界中,使之在思考中感受,在感受中思考,艺术就是着力于激发塑造新的心情,新的感受方式,是艺术的方式在制造着我们感觉的方式,而不是我们在不断地规定着艺术的方式。
一、艺术的存在及其本性
艺术是人类文化的一种样式,是文明的一种存在方式。一般来说,艺术是不同于非艺术的东西。虽然,在现代与后现代语境中,艺术与非艺术、反艺术之间的界限渐趋消失,艺术甚至成为了非艺术、反艺术。同时,艺术有各种不同的门类,如绘画、音乐等,但它们之间有无共同的本质,也是很成问题的。即使如此,对艺术的存在与规定的揭示,仍然是必要的,也是有意义的。
作为一种存在,艺术在本性上是不同于自然的东西。在古汉语中,“艺()”的原初意义是种植,“术(g)”的本义是技能、活动,因此“艺术”原初是一种种植活动。作为一种种植活动,艺术既不同于对现存植物的采集,也不同于无种子的无中生有。就其存在本性而言,“艺术就是真理的生成和发生。”([德]马丁・海德格尔《林中路》P59,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这里所说的真理是关于存在的真理。
艺术是基于种子、幼苗的一种培育,正是艺术的这种种植本性,使艺术作为审美教育成为可能。其实,艺术自身就是不同于科技教育、道德教育的审美教育。“因此,除了那些在艺术中寻求摆脱真实经验的负担的人之外,这里还存在着这样一些人,他们逃避他们的日常生活存在所具有的空虚乏味,追求对艺术的更完满、更富有存在意味的体验。”这也表明了,作为一种创造活动,艺术与人的存在密切相关。
二、艺术与审美的相互生成
艺术的种植本性决定了它的培育的作用及其意义。但艺术要成为审美的教育而不是一般的教育,还需要阐明它还必须是审美的。在这里,艺术之所以是审美的,基于艺术自身的定位,以及真善美的区分。说艺术是审美的,意思是它不同于认识与道德。虽然,艺术与认识、道德相关,但在本性上,艺术却不是认识的、道德的,但也不能由此说艺术是反认识的、反道德的。
一般来说,科学相关于认识,伦理学相关于道德、意志,而艺术则相关于审美的创造与接受。不同于认识与道德,“然而,审美形式只有引起想象力和理解力自由活动时才是美的。”([法]米盖尔・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P126,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这正是艺术不同于认识、道德的地方。同时,艺术与审美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也不是一般的因果关系,而是相互生成的关系。
应该一提的是,艺术一旦存在,艺术家、表演者和观众就已经在为他们各自所扮演的角色接受着教育。在这种关系中,一方面,艺术生成了审美;另一方面,审美又生成了艺术。艺术与审美的相互生成规定了艺术成为审美教育是可能的,同时也是必然的。艺术与美既是真与善相联结的纽带,也是由真达善的桥梁,真、善、美的统一仍然是人类追求的崇高目标。
三、身心合一的训练与实现
作为一种审美教育,艺术旨在促使人的身心的和谐。身心及其关系问题一直是教育活动中的重要问题。从古希腊的柏拉图对二元世界的设立起,身心二元分离的问题就开始彰显出来,并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在身心问题上,新柏拉图主义、近代的笛卡尔都持有这种二元论的观点。但二元论给人的生活及其意义带来了难以解决的问题。
“笛卡尔在肉体与灵魂之间制造的鸿沟,在今天几乎具体到了生命的统一性。” ([德]马克斯・舍勒《人在宇宙中的地位》P62,贵州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为此,艺术在身心的统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艺术之所以能给予人以身心合一的训练,这与艺术的本性是分不开的。在这里,艺术不同于一般的技术。技术主要指近代科学与工业革命以来的机器技术,它侧重于人的手或身体的训练,技艺在此被视为器具的手工制作活动。不同于技术,也不同于技艺,艺术主要是人的身心活动。
作为一种身心合一的训练,艺术不仅训练人的身体,还训练人的心灵,并且关注身心的合一。艺术教育是一种感性的教育、情感的教育、非功利的教育,也是一种快乐教育与游戏教育。“当然人们发现审美教育最根本的特性在于,它既不是片面的身体教育,如体育,也不是片面的智力和德行教育,而是身心合一的教育。”(彭富春《哲学美学导论》P312,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在艺术的创作、欣赏与教育中,虽然也借助于技术与技艺,但艺术却克服了技术与技艺的片面性,从而成为身心合一的自由活动。
四、生活意义的审美生成
人生的意义问题是人生活的根本问题,人生的意义存在于人的生活世界之中。但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生的意义也常被遮蔽,甚至迷失。人的生活意义的缺失,往往与形而上学对生活意义的设定密切相关。形而上学大都把一些具体的实体与目标,设定为人生的意义及其根本的规定。当这些目标不能实现之时,人生意义的缺失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并且,形而上学还规定了技术主义、享乐主义与虚无主义成为了支配人们生活的根本方面。
因此,追寻人生的意义,就必须克服人生问题上的形而上学,而艺术在形而上学的克服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形而上学的克服上,“通过提高学生的审美理解力,就能使他们更好地把握艺术的意义,更充分地意识其潜在的意味,以达到丰富自己的生活,使自己的生活更有价值。”([美]拉尔夫・史密斯《艺术感觉与美育》P73,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对生活的无意义的克服,还必须建构有意义的生活方式,这就要求人们在生活中创造出各种意义。过一种审美化的生活,是人们生活意义生成的重要方式。
当然,这里所说的审美化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诗情画意,而是对无意义生活的有效克服。对于人的精神生活而言,艺术的贡献不可少,“……因为任何新的理想,只有借助于想象和艺术的形式,才能成为非常生动的和持续的,从而引导和影响生活,……”([德]鲁道夫・奥伊肯《生活的意义与价值》P95,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生活的意义并不总是自明而毫无疑问的,当然生活的意义也不能靠逻辑的论证与形而上学式的辩护来获得。通过艺术这一审美教育,可以使生活审美化与审美生活化,从而使生活的意义在审美中生成。
五、艺术教育与人性的培育
作为审美教育,艺术对于人性的培育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与意义。艺术之所以能担当起人性培育的重任,原因在于艺术的人文本性。教育的本义与儿童的培养相关,教育就是让儿童去学习,从而让人实现由自然状态向文明状态的转化。当然,人不能自然而然地成为文明的人。要成为文明的人,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而艺术的教育在这里尤其重要。
在这里,“艺术中许多重要的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东西亦应包括在人的因素之中。”([美]H・G・布洛克《现代艺术哲学》P31,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教育可分为各式各样的门类教育,它们在发展人们的智力与能力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这些分门别类的专业教育、技术教育,主要是培养人的专业知识、实用技能,而不一定都能很好地促进人的完善。在塑造完整的人格方面,门类教育都有着自身的缺失与不足。马克思把人规定为劳动的动物,但马克思认识到“劳动生产了美,但是使工人变成畸形。”(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P54,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论文摘要]就中外艺术发展史来看,传统艺术观皆有重“道”的传统,而“技”作为彰显“道”的手段通常被置于艺术活动的次要地位。处于技术时代背景下的现代艺术,在观念上呈现出“道”隐“技”显的特征。由此,有关艺术命运的探讨也就成为当代不可避免的热点话题。
技术时代的来临是人类走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这个时代给人类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已被牢牢控于技术圈中。在此背景下,科技理念必然会影响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艺术作为人类的高级精神活动也不可能逃离技术力量的渗透。技术的高度发达不仅以惊人的速度推动着艺术存在样式的变幻,而且传统艺术观念也经历着革命式的变迁。这种变迁可概括为“道”的隐匿和“技”的彰显。
就中外艺术发展史来看.皆有重“道”(真理或意义)的艺术传统,而“技”(技术制作或艺术手法)往往是作为彰显“道”的手段而存在于艺术之中。中国传统艺术观素来认为道艺相通.把“道”置于首要地位.而“技”则次之。《易传·系辞》里讲:“形而上者渭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庄子·养生主》里的庖丁说:“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在这里“道”显然被看作是高于“技”的境界。儒家传统艺术观念更是讲求“言之有物”、“文以载道”。刘勰在《文心雕龙原道》中讲“文”原于“道”.“圣因文而明道”,“辞之所以能鼓天下之动者乃道之文也。”中国传统绘画也向来追求“艺与道台”的境界……尽管这些“道”有着丰富的内涵.它们或指生命宇宙的冥冥之真,或指社会伦理之道.甚或是艺术审美之规律与法则.但都可归为传统艺术观念对作品中“形而上”的意义的普遍关注。
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认为.书写的语言文字之前已有明确的“道”或意义存在。而语言符号只是意义的外衣。因此西方的文学艺术从古希腊起到19世纪以前“写什么”的问题即关于“道”或艺术意义的问题一直处于本体地位,而作为艺术技巧的“怎样写”的问题则属于附庸的无足轻重的位置。柏拉图认为美的艺术是能见出真理的艺术.“美在理式”.他在《理想国》中对诗人的驱逐恰恰说明了他对艺术之“道”的过分重视。后来康德虽注意到艺术的感性品质,但终归认为“美是道德的象征”。黑格尔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强调感性形式与理性观念的统一性,但理念才是这一命题的核心。托尔斯泰从自己的宗教信仰出发攻击莎士比亚的作品,认为是“极低下而不道德的”。后来.他还大骂颓废派,魏尔伦、马拉美、波德莱尔、梅特林克都受到过他的攻击,足见其对文艺之教义的极端强调。纵观中外艺术发展史都有一个相似的倾向,那就是传统艺术观念认为艺术应表现一些具有哲学意味的、于民族国家、世道人心有所补益的内容.即把意义传达放在艺术创作的首位。而表现的形式、手法、技巧则居于次要地位。尽管艺术源于技能,《说文解字》中有“艺,种也”.“艺”的本义就是种植技术;海德格尔曾指出:“希腊人拿技术命名的不仅是工艺的活动与技巧,还有心灵的艺术和美的艺术活动与技巧。”但这些只能说明技术与艺术之间的同源性.艺术中难以脱离技术的因子。这里“称谓艺术为leehne.并非赞同根据技艺来看艺术家的活动”。对“技”的运用.最终要寻求“道”的认同.以台乎“道”为基准“道”的地位在传统艺术观中得到彰显。
单独连接“感觉”的28次,占24.4%;“感觉”与其它概念并列或直截了当通过破折号或“就是”之类词汇表明它们是对“感觉”作解释的共23次,占20%;其中“主体意识”10次,“主体意识或感情”1次,“感情、感情体验、情操”之类的共4次,“表现力、表现性”之类的共5次,“感受力”、“体验”、“审美体验”各1次;不提“感觉”而只用其它概念连接的共64次,占55.6%;其中“主体意识”13次,“感情体验、情感、情趣、感情/感性”之类的共6次,“表现力、表现性、表现品质、表现功能、表现因素、表现价值”之类的共16次,“审美、审美体验”等以审美为核心概念的共12次,“感应、感受、感受力”共6次,“感官”之类的2次,“洞察力”3次,“生活感受”2次, “听赏能力”、“主观可能性”、“对人类生活重要意义的意识”、“生活条件”各1次。
雷默所说的“感觉”绝不是普通心理学里的“感觉”,即孤零零的听觉、视觉、味觉、嗅觉、触觉之类,也就是说,音乐或音乐教育的“本质”绝不是孤零零的对音响的“听觉”之感觉。在雷默先生的心目中,纯听觉不过是起点或入口,对音乐的审美体验是极为丰富的:感官的、情感、生活感受、表现欲、人生价值观、对自我主体全部丰富内涵的意识等等等等,全都涵括在里面。
不过上面的统计结论是雷默先生的本意吗?是不是我在曲解他的原意?在此引几段他的原话:
“……审美体验……同时又是参与的、外向的、容易感动的。审美体验要比不偏不倚的认识或识别丰富得多。人的兴趣和反应必须被吸收或沉浸到正受到关注的表现性中,才能唤起对观察到的品性的感觉反应(请记住‘感觉’的庞大范围)。对这种参与的通用术语是‘移情作用’,……”(见P137,“移情论”正是强调艺术中情感的重要性。)
“当人们分享一部作品的艺术内容中所包含的表现品质时,也是在分享构成所有人类体验的那些品质。……分享艺术作品有意义的艺术品质之余,就是更深刻地感到人生的本质是有感觉能力的。”(雷默在前文解释过这一观点:与任何其它生物不同,只有人类才具备主体意识,才能感受、体验、反思自己的丰富存在,尤其是精神性存在,雷默所谓的“感觉”正是指这种无比丰富的主体意识而远远不止于普通心理学里的那种“感觉” 。)
雷默认为:“艺术体验在生命的意义最深的层次上是与生活体验相关的。……如果艺术的体验对生活很有意义,那么对艺术的体验就必须是艺术体验,通常称为‘审美体验’”。(P73-74)
雷默的确深刻批判了艺术及艺术教育“本质”的“情感论”。但他的批判不是绝对把情感从艺术与艺术教育中排除掉,而是认为:有情感存在,情感也有意义,但都是从属的存在和从属的意义;音乐与音乐教育的根本目的不是再现或表现有如爱国主义、宗教感情、爱情之类的生活情感,而是要表现并培养接受者对情感活动(还有认知活动与意志活动总之一切生命活动)中“活动自身”力度、节奏、韵律、织体等方面敏锐的、深刻的感受力。这感受力是什么?不就是美感的能力吗?
雷默似乎实际上是艺术与艺术教育“本质”的“美感派”!
关键词:艺术真理;艺术本体论;阐明
中图分类号:G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3-0212-02
1 游戏:艺术的存在方式
伽达默尔认为“游戏”是研究艺术真理的入门概念,它构成了艺术经验的人类学基础,但他又明确指出,这里所讨论的游戏与康德、席勒所说的游戏是不同的。他说:“如果我们就与艺术经验的关系而谈论游戏,那么游戏并不指态度,甚至不指创造活动或鉴赏活动的情绪状态,更不是指在游戏活动中所实现的某种主体性的自由,而是指艺术作品本身的存在方式。”这里从艺术的存在方式出发,去看待“游戏”概念,不同于康德的“自由游戏”,康德认为美的表象是在想像力与知性的自由游戏中将心灵激活。他忽略美的对象,只展现人的主体性自由。席勒也一样,他提出“游戏冲动”“人只应同美游戏。”有一种强烈的主观主义倾向,这正是伽达默尔所要反对的,他是在存在论意义上讨论“游戏”的。
1.1 伽达默尔认为游戏的真正主体并不是游戏者,而是游戏本身
游戏是一个主动性的过程,它并不是游戏者的意识或行为中具有其存在,而是相反,它吸引游戏者进入它的领域中,并使游戏者充满了它的精神。与游戏相类似,艺术作品也不是一个与自为存在的主体所对峙的对象。它其实是在成为改变经验者的经验中才获得自己真正的存在。“保持和坚持什么东西的艺术经验的‘主体’,不是经验艺术者的主体性,而是艺术作品本身。正是在这一点上游戏存在方式显得非常重要”。艺术家之所以成为艺术家,是因为他在搞艺术。艺术活动或艺术作品,使人成为艺术家。因此,可以说艺术的主体不是艺术家而是艺术本身。
1.2 伽达默尔认为游戏的存在方式是自我表现
伽达默尔打破认识论上的主客二分的观点,指出在游戏中每一个人都是同戏者,不过游戏本身、游戏的重复运动是第一性的。游戏者和观赏者组成游戏整体,他们都指向游戏的意义内容,去表现游戏本身。而“事实上,最真实感受游戏的,并且游戏对之正确表现自己所‘意味’的,乃是那种并不参与游戏、而只是观赏游戏的人。在观赏者那里,游戏好像被提升到了它的理想性。”游戏是在观赏者中起到游戏作用的。游戏中自我表现是自然的普遍存在状态,艺术同样具有这个本质,正如戏剧,其本来含义即是“观赏者的游戏”,它最鲜明地展示了文学的存在方式。艺术的表现本质即体现在这里,因此我们可以说艺术的存在方式即自我表现。
1.3 伽达默尔认为游戏具有自我同一性
人类游戏向其作为艺术的转化,伽达默尔称之为“向构成物的转化”,并指出“只有通过这种转化,游戏才赢得它的理想性,以致游戏可能被视为和理解为创造物”,才显示出好像与游戏者的表现相脱离,并且存在于游戏者所游戏之物的纯粹现象之中。这种转化表明在艺术游戏里表现的东西,乃是永远真实的东西。它是对存在意义的一种真实的显现,而不是富有欺骗性的模仿,模仿具有认识意义,那就是再认识,再认识所引起的其实是这样一种,即比起已经认识的东西来说有更多的东西被认识。同样,艺术作品在表演、阅读和观赏中尽管会发生各种变化,但只要服从艺术作品的存在规定性,这些变化就不会外在于艺术,而是丰富和展现了作品的存在。理解的同一性的起点是作品的规定性,这种“同一性”即再创造,作品通过再创造,并在再创造中使自身达到了表现。在伽达默尔看来,把游戏概念引入艺术经验,对于美学研究有重要意义。
2 象征:艺术意义的显现方式
2.1 从艺术游戏层面理解追求真理的人类学动机
伽达默尔把游戏特别是艺术游戏从一切自然的游戏形式中提升出来,并由此引出一个理解层面追求真理的人类学动机,他把这种“持续性的假借”引为“我们现在从整个思索中所引出的一个进步”。这种思索即把我们引领到艺术本体论的另一个维度――象征。伽达默尔用了一个最简单的例证阐述了“象征”的含义:“象征就是那种人们由此重新认出某件事的东西――正如一位好客者凭借‘招待券’来重新认出他的客人的朋友一样”。个别对于再现全体的代表象征功能在这里就表现出来了。相对于艺术来说,则指艺术的符号和意指特性。伽达默尔的艺术象征特性其实来源于艺术的游戏性质。由自然游戏到艺术游戏,由艺术游戏到理解的游戏,由理解的游戏上升到理解对于真理的追求,这是一个逐渐增长和扩充的过程。就艺术而言,这是指艺术家通过在游戏中的自我表现,使存在的意义显露出来,并开启出新的存在可能性,从而构成了艺术的象征特性。象征既不是艺术手法也不是艺术流派,而是意义的显现方式。
伽达默尔认为歌德所说的“万物皆象征”是诠释学观念最全面的阐述。它表明不存在不能表明某种含义的事物,一切事物都指示其他事物,这里的“万物”并不是对每一个存在的断定,也不是为指明这种存在如何,而是为了断定,它是如何同人的理解相遇的。“可以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的论断,从理解的媒介出发描述了诠释学观点所具有的无限领域,也就是说所有的历史经验都能满足这个论断。但是作为诠释学的普遍性,只有艺术经验才能到达象征所指示的意义,因为“艺术语言的独特标志在于:个别艺术作品集聚于自身并表达了属于一切存在物的象征特征。”
2.2 通过绘画表现来说明“存在的扩充”
伽达默尔一反传统绘画观,而倒置性地认为绘画艺术中对原型的模仿非但不削弱其存在,反而会使之产生一种存在的增长或扩充。为了更好地理解这种绘画的本体论,伽达默尔首先讨论了绘画艺术中原型和摹本之间的关系。原型通过摹本达到表现,但摹本一旦构成,就是一种独立的存在,在本体论上,原型与摹本之间不再是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关系。“摹本的本质是在于它除了模拟原型外,不再具有任何其他的任务。因此,它的合适性标准就是人们在摹本上认出原型”。摹本是作为手段而起作用的,它的真正功用在于通过类似性指出所摹绘的事物,当其目的实现,其作用便丧失了,因此,“摹本是在其自我扬弃中实现自身的”而绘画不是在自我扬弃中获得其规定性的,因为它们不是达到目的的手段,绘画本身就是被意指的东西,对于绘画来说,重要的东西在于其所表现的东西如何在其中表现出来。绘画具有某种自主的实在性,从根本上不同于摹本与原型的关系,绘画活动本身既不是主体的表现,也不是对客体原型的再现,而是绘画原型的存在意义在游戏和象征中得到的呈现。这样一来,绘画活动便不只是艺术家的主体行为,而是此在对于存在的理解和领悟。即使绘画艺术的初级阶段,绘画对原型的模仿也是一种再认识,因为“模仿是指某物得到表现,从而使它以这种方式呈现在感性的丰富性之中”谁要模仿,谁就必须删去一些和突出一些东西,从而使所认识的东西仿佛经过一种突然醒悟而出现并被本质地把握。每一种表现都在原型身上展露或揭示出新的意义“原型通过表现好象经历了一种存在的扩充”。几乎可以说这里发生了原型和摹本的本体论关系的倒转,正是这一点显示了解释学在方法论上的突破和创新。艺术对存在意义的展现,不是一般所说的呈现,而是以某种特殊的方式实现的,自身体现出唯一性;它是富有某种特定“韵味”的呈现。此外,艺术对于真理的呈现,实际上只是一种开启、去蔽或揭示的过程。受理解环境和语境变化的制约,对艺术的理解必然具有偶然性和变异性。正因为艺术意义的经验是流动发展的,所以绘画原型才会不断随之而“扩充”其自身的存在。艺术存在的展现和扩张是真理的揭示,认识的揭示,体现了艺术开放性特征。
3 节日:审美存在的时间特性
3.1 “节日”表征一种独特的时间――共时性
在伽达默尔的艺术本体论中,时间性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概念。如果说在艺术中游戏构造形式,象征体现意义,那么“节日”则表征一种独特的时间――共时性。艺术作品的理解之谜,归根结蒂是理解的过去与现在的共时性问题。艺术作品的存在和流传,是在这种共时性中实现的。共时性就是指某个向我们呈现的事物,无论其起源上如何辽远,在其表现中却具有完全的现在性。节日是共时性本身在它的充满形式中的表现。
伽达默尔认为有两种时间,即“历史的时间”和“超历史的时间”。真正的时间就是这种超历史的时间。“在这种时间中,‘现在’就不是一个短暂的瞬间,而是对时间的充满”。在《美的现实性》中,伽达默尔又把时间分为“空无的时间”和“实现了的时间”或“属己的时间”。空无的时间是那些无聊的空虚与繁忙的空虚所填充的时间,时间在这里是作为“被排遣的”的东西被体验到的。日常生活中那些空虚无聊、无所事事或忙忙碌碌却不知何为的人,就是在这种空无的时间里虚度光阴的。实现了的时间与此相反,是一种被激活的生命的体验时间。这里时间里的每分每秒,都体验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感受到生存和世界深邃含义。这种时间最典型的就是节日的时间。
3.2 艺术作品永远是过去和现在的中介
伽达默尔有一种说法:艺术就是去庆祝。节日的时间结构同艺术作品的时间结构有内在的一致性。节日庆典活动因为被庆祝而存在,同样作为观赏游戏的戏剧也是因为观赏者表现自身而存在。同在不是“共在”而是“参与”。不管艺术作品的起源如何辽远,艺术作品与它被理解的一个时代完全是共时的,它并不使理解者或解释者注入另一个时代或另一个世界。艺术品的完满的现在性的获得还有依赖于观者对艺术作品审美性的参与,与艺术感受相关的是要学会在艺术品上作一种特殊的逗留。就如同“节日通过自己的庆祝放弃时间,使时间停止和延搁。”参与艺术品上的逗留越多,艺术品就越显得富于表情,多种多样,丰富多彩。艺术品的这种时间经验的本质就是学会停留,从而感悟那种永恒性的有限符合。
艺术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之所以具有存在的永恒性,则是在于它像节日一样,让人们在它的作品上作一种特殊的逗留,让人们的审美时间表现为完满的现在性,给人一种轻快与紧凑的节日体验。这就是艺术永恒的所谓真理之谜。综合这些考察,伽达默尔得出结论:“美学必须在解释学中出现,这不仅仅道出了美学问题所涉及的领域,而且还指出了,解释学在内容上尤其适用于美学。”
参考文献
[1][德]伽达默尔,[法]德里达文,孙周兴,孙善春编译.德法之争:伽达默尔与德里达的对话[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5).
[2][德]伽达默尔著,夏镇平,宋建平译.哲学解释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