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财务造假对企业的影响

财务造假对企业的影响精品(七篇)

时间:2023-11-25 09:40:3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财务造假对企业的影响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财务造假对企业的影响

篇(1)

关键词:农业企业;财务造假;资源配置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有很多以种植、养殖、食品加工等为基础的农业企业。农业企业的发展情况的好坏影响着我国未来的经济走势。当前我国农业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创新能力较弱等特点,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农业生产的不一般性,从源头上限定了农业企业不同于其他一般企业的会计特点。但自打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发生了许多起农业企业造假案,诸如银广夏、蓝田、绿大地、万福生科,给经济社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造假主体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弄虚作假,谋取私利,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针对这样一个现状,处理好农业企业造假问题就显得刻不容缓起来。

一、农业企业财务造假案频发的原因

(一)造假容易,并且具有隐蔽性。农业企业造假容易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业企业存货及盘点的特殊性。进行存货盘点能够掌握企业真实的资产状况,而对于农业企业进行准确的存货盘点似乎更难。农业企业的存货一般是生物资产,生物资产核查清楚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为它有很大的调整范围。给你一片海域,你很难算清楚究竟有多少海参;给你一个花圃,你也弄不清是按着多大的行距种了多少朵花;给你一个池塘,你很难去数清有多少条鱼。农业企业的的库存盘点常常需要相关专家的帮忙才能进行,但即使这样也不能得到十分准确的结果,所以一般会取一个评估的约值,这样就存在了一个造假的漏洞,使造假者有可乘之机。

(二)造假成本低,获利高。造假成本远远小于其所获得的造假利润是促使农业企业不断进行财务造假的另一个动因,这里所说的成本主要包括经济成本和法律成本两个方面。经济成本主要是通过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支农政策体现的。我国十分重视农业企业的发展,农业企业各种税的征收率都很低,甚至存在免税的情况,使得农业企业的造假成本微乎其微。法律成本是指法律对造假行为的震慑作用并没有发挥出来。现阶段我国相关法律还不完善,违规处罚和监管力度不足,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

(三)农业企业生存压力大。农业产业靠天吃饭的不稳定性导致农业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而且农业产业具有强周期性,生长期较长,投资回报期也较长,农业企业的盈利能力普遍不高。市场情况一旦有变,农业企业就很有可能产生巨大损失,长期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对农业企业来说是十分困难的。整个农业行业的低收益、少利润不断促使农业企业造假案频频发生。

二、农业企业财务造假的危害

(一)对造假主体的危害。财务造假行为一旦曝光,造假主体会受到严厉处罚,可能会面临经济上和法律上的双重处罚。公司高管等造假人员会受到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甚至可能锒铛入狱;会计师事务所等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也会受到处罚,甚至无法经营,而且使整个行业都面临诚信危机,严重影响行业发展。

(二)对投资者的危害。财务造假使投资者承受巨大损失,打击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农业企业屡次爆出黑天鹅事件,使广大投资者对农业上市公司敬而远之。农业企业造假一般最直接损害的是投资者们的利益,尤其是千千万万的小股民,此外还有一些机构投资者等遭受巨大损失。

(三)对市场经济的危害。财务造假影响了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使市场合理分配资源的作用不能够很好的发挥出来。我们都知道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是以真实财务信息为前提的,而财务造假行为提供了不真实的财务信息,使信息使用者们掌握了错误的会计信息,做出错误判断,误导整个市场,严重影响了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甚至会导致资源的逆向配置。

三、农业企业财务造假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继续加大对农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因为农业企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且农业企业在生存过程中较之其他企业具有更大的压力,我国对农业企业一直有政策上的偏向性。但我们还需要继续给予农业企业特殊优惠,加大对农业企业资金投入,人才培养,科技支持,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业企业的发展。

(二)完善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指导企业进行会计工作的工具,要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力求理论联系实际,规范详细、可操作性强。严谨周密的会计准则是减少农业企业财务造假不可或缺的一项措施。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会计政策、方法更具有了灵活性。但是,会计准则的制订并没有就此告终,还必须保持更新,制度不要晚于问题,要有预见性和有驾驭经济发展的能力,从根本上减少企业操纵利润的空间,增强会计信息透明度,降低农业企业财务造假的可能。

(三)加大对财务造假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对财务造假主体的惩罚力度,使违规成本大大提升,这样企业领导者在权衡利益与成本时,就会有所忌惮,从而到达减少财务造假的目的。当务之急是加快建立民事赔偿规则,对进行财务造假的企业和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处以严峻的处罚,因为只有当财务造假的代价过于昂贵时,财务造假者们才会投鼠忌器,不敢轻易进行造假,从而达到减少财务造假的目的。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改变一股独大的现状。目前农业上市公司中董事会成员用脚投票的现象比较普遍,监督作用没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多元化的持股方式以及提高中小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积极性会起到限制控股大股东的表决权的作用,从而发挥出股东大会的职能。继续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他们必须独立,直接对广大投资者负责。而且独立董事必须熟练专业知识,这样才能更好的监督会计方面的工作,防止虚假财务信息的产生。同时要特别注意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问题,保证这一点才能够切实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达到监督财务造假的目的。

(五)规范中介机构,强化外部监督。中介服务机构是市场经济自然发展的结果,中介机构使市场能够健康并且秩序井然的运行。但是,中介服务机构作为营利性组织,很容易和客户互相勾结,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中介机构本应该发挥其外部监督作用,但大量的经济现实告诉我们,越来越多的中介机构在农业企业财务造假中充当了帮凶的角色。当农业企业上市的时候,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处于同一利益链中,他们最重要的责任是保证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和可靠。但也恰恰是因为与发行人利益的绑定,面对利益的诱惑,这些中介机构就会忽视企业粉饰会计报表和进行财务造假的行为,甚至为企业的舞弊行为出谋划策,使财务造假更为隐蔽。因此,为了防范农业企业财务造假,规范中介机构迫在眉睫。

总之,农业企业财务造假问题是一个需要十分重视的问题。我们要针对农业企业的特点,仔细分析农业企业财务造假高发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去研究相关对策。这样才能使农业企业财务造假问题能够很好地得到解决。农业是我国的重中之重,处理好农业企业问题,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丁茜菡.农业企业财务舞弊的原因及对策分析[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 ,2013,63(5):11~16.

篇(2)

【关键词】 博弈论 上市公司 财务造假 防范 治理

一、相关文献回顾

国外对财务报告造假防范与治理进行了持续而深入的研究。美国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证券市场大崩盘以后的1933年的《证券法》和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1977年,美国制定了《反国外贿赂法》。1985年成立了全美反财务报告舞弊委员会(Treadway委员会),Treadway委员会在其划时代的《1987报告》中提出了企业反舞弊四层次机制理论,即应建立高层的管理理念、业务经营过程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外部独立审计四道防线来防止企业舞弊。1994年,由Treadway委员会赞助成立的COSO委员会在其提交的《内部控制:一个整体框架》中,论述了内部控制对可信的财务报告的作用。1999年,COSO提交了《舞弊性财务报告:1987—1997》,对十年内的虚假财务报告进行了总结与回顾。1999年,蓝带委员会(Blue Ribbon Committee)提交的《蓝带委员会关于提高审计委员会效果的报告和建议》,标志着美国在寻求对付财务造假的对策时,重心已经开始转向公司治理结构。在安然、世通等案件后,美国国会于2002年通过了对资本市场影响重大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简称SOX法案),这是美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相比国外而言,目前国内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两大缺陷:一是对财务报告造假防范与治理研究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与美国相对应的强势研究机构;二是研究的理论高度不够,未能提供一个逻辑一贯的财务报告造假治理的分析框架,使得提出的治理方法缺乏系统性和有效性。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博弈分析

1、基本假设

假设1:证监会的目标是对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进行监管;理性假设,假设证监会和上市公司都是理性人,上市公司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假设2:在上市公司财务行为博弈中,参与双方为证监会和上市公司,各有两种战略选择:监管与不监管,造假与不造假。两者之间存在着混合纳什均衡,上市公司对证监会的监管方式是可以预测的。

假设3:假定上市公司为风险麻木者,监管的边际收入大于边际成本,证监会和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假设4:证监会和上市公司所采取的行为具有可测性,对所获得的收益是能估计的。

假设5:本模型只考虑现行制度下的公司监管情况,并排除了上市公司利用造假收益贿赂政府人员等特殊情况。

2、博弈模型的建立

上市公司对于财务报告可以采取两种行为:“财务造假”和“财务不造假”,证监会也有两种可选择的策略:“监管发现上市公司造假”和“不监管上市公司造假”。假定上市公司以p概率进行财务造假,证监会以q的概率进行监管。上市公司的正常收入为R,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造假所获得的额外收益为f,政府监管所产生的监管成本为C,上市公司造假被政府发现所处罚的成本为B,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所产生的道德成本为M,上市公司造假带来的社会损失为S。可以建立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模型如表1所示。

3、博弈模型的求解

对支付矩阵进行分析可知,该博弈过程不存在纯策略的纳什均衡,现从定义出发求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假定上市公司以p概率进行财务造假,则不造假的概率为1-p。假定证监会以q的概率进行监管,则不监管的概率为1-q。

企业的期望盈利函数为:

U0=p[q(R+f-B-M)+(1-q)·(R+f-M)]+(1-p)·[(qR+(1-q)R)]

=-qpB+pf-pM+R(1)

企业目标是实现期望盈利最大化,对(1)式求导得:

■=-qB+f-M

令其为零,得:q=■

证监会的期望盈利函数为:

U0=q[p(B-C)+(1-p)·(-C)]+(1-q)[p(-S)+(1-p)×0](2)

证监会实现利益最大化,对(2)式求导得:

■=pB-C+pS,令其为零,得:p=■

4、博弈模型的结论

对于证监会来说,如果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概率小于■,即p■,证监会的最优选择是进行监管;如果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概率等于■,即若p=■,证监会的最优选择是进行监管或者不监管。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如果证监会监管的概率小于■,即 q■,上市公司的最优选择是不造假;如果证监会监管的概率等于■,即q=■,上市公司的最优选择是造假或者不造假。

5、博弈结论分析

对上市公司而言,对p进行分析可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概率与证监会的检查成本成正比,当证监会不容易进行检查(比如检查成本很高)时,上市公司多倾向于财务造假排污;上市公司的造假概率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处罚成本、道德成本成反比,即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处罚加大、或者道德成本增加时,上市公司倾向于减少财务造假。

对证监会而言,对q进行分析可知,证监会监管概率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收益成正比,即财务造假收益越高,上市公司倾向大于财务造假,则证监会更倾向于监管;证监会监管概率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处罚成本、道德成本成反比,即上市公司造假后所受处罚越重、道德成本越高,上市公司越不敢造假,证监会也就可以相应降低监管力度。

该博弈的纳什均衡为:p?鄢

三、财务报告造假防范与治理的政策建议

根据企业造假博弈理论和中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为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发生,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减少诱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的压力因素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的压力因素主要来源于监管政策的制度规定。减少压力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树立市场化的监管理念。就上市发行政策而言,现行监管政策倾向于搞活大中型国有企业,为国企脱困服务,仍然存在类似审批制下的财务报告造假动机,监管机构应继续推进上市政策的市场化改革,将准市场化的核准制逐步转为完全市场化的注册制。第二,改进财务指标监管体系。例如配股政策应该由单一的以净资产收益率是否达到要求作为能否配股的依据转向采用一个综合财务指标监管体系。第三,监管机构应端正自己的监管角色。应该缩小审批权力,扩大监督权力。

2、消除诱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的机会因素

消除诱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的机会因素是防范与治理财务造假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改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一是优化股权结构。如何进行股权结构优化进而寻求国有股的有效退出机制,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是当前资本市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股权分置改革就是一个重要的尝试。二是合理安排董事会结构。董事会被认为是一种引入市场机制的制度,被称为公司的一组契约的最高内部监督者,同时也是治理财务报告造假时可以依靠的中坚力量。董事会的公平与效率主要取决于董事会的结构: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和审计委员会。三是确保监事会的独立性。立法上确保监事会的独立性是完善我国监事会制度的关键,而保持监事会的独立性与监事会的人员构成、任职资格、议事机制等密切相关。

第二,完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一是完善法律制度,加大对财务报告造假的处罚力度。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民法通则“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忽视了财务报告造假的特殊性,不利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完善会计准则,为财务报告造假的判定提供更为科学的标准。三是完善现有的造假审计准则,加强注册会计师发现造假的作用。四是加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止财务报告造假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环。五是建立以财务报告造假特征指标为重点的资本市场监控制度。

第三,提高财务造假的社会道德成本,同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模型结论表明,随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社会道德成本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可能性也将降低。政府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等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在企业界内部形成企业主和公司管理层诚信经营、诚信财务的良好社会风气,对财务造假的企业主、管理人员形成强大的社会道德压力,使其在业界难以立足,无法发展,以此促使企业主、管理人员减少财务造假。同时,企业主和管理层的道德因素在上市公司造假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健全职业道德体系,应在建立职业道德规范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对企业主、管理层、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的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相应的表彰或惩罚。可以将奖惩机制与会计师职业道德要求认及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体现义利统一的原则,使职业道德具有某种强制性,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必然导致财务造假事件的减少。

第四,健全相关索赔机制。模型结论表明,财务造假收益越高,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造假的可能性越大。证监会应通过健全相关索赔机制,对发现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进行索赔,比如鼓励和支持广大股民或投资者获得合理赔偿,降低股民或投资者的索赔成本和难度,使公司通过财务造假获得的既得收益吐出来,减少财务造假的经济收益,以降低财务造假的可能性。

3、去除诱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的借口因素

财务报告造假压力来自于公司经营的特质,盈利的目的是其禀赋,机会是公司治理机制的不完善,借口是不完善的制度“创造”的造假机会,甚至是造假的根源所在。去除诱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的借口因素的主要措施为:第一,树立行风,强调诚信是财务报告的立身之本。第二,培植非正式制度。中国财务报告的正式制度基本完成了“市场经济化”,但诸如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等非正式制度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实现“市场经济化”,实现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有机协调关系重大。

【参考文献】

[1] 吴革: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防范与治理[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2).

[2] 程春晖:博弈论与财务报告研究[J].会计之友,1998(6).

[3] 刘一天、张大为:基于博弈论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5(5).

篇(3)

 

[论文摘要]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造假事件依然时有发生,对于财务造假的治理首先得探明原因,其次要看清其手段,然后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对策。本文就财务造假的原因和手段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并提出减少或遏制造假的一些建议和方法。 

我国股票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推动了国企改革、加速了gdp的增长。但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时有发生,使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给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增添了一道厚厚的屏障。下面,笔者就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手段,以及防范措施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上市公司财务虚假的原因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之所以时有发生,主要有如下原因: 

1.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健全,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之一。在我国现有的近2000家上市公司中,改制上市的公司占了相当比重,但凡改制上市公司,都有一个“连体企业”——上市公司的主要关联方:第一大股东(母公司)。在这种状况下,上市公司大股东为了实现自己的某些目的,授意并操纵上市公司造假。 

2.非法投机机构利诱上市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造假以实现自己谋取暴利的目的。在1998年、1999年度,由于股市行情火暴,吸引了大批资金参与股票炒作,一些大资金为了谋取暴利,联合上市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欺骗中小投资者,2001年前后发生的财务造假大多始于那两年。在2006年和2007年的牛市行情中,同样催生了一些财务虚假的上市公司。 

3.实施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是会计报表质量的重要把关者,他们在审计中的不客观必然导致虚假报告的增加。事实上,由于事务所之间的恶性竞争,使得事务所有意无意的放纵上市公司,让上市公司购买会计政策的行为屡屡得逞,虚假报告的出现就成为必然。 

4.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不够完善为财务造假留下了空间。2007年颁布并实施的新会计准则在规定的完整性和谨慎性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从而造成上市公司部分业务出现制度真空或者出现利润操作空间,为造假者制造了宽松的环境。另外,相关法律对财务造假者的惩罚不重、执法不严,导致造假成本极低,也是财务造假的重要原因。 

二、上市公司财务虚假的主要手段 

1.虚增利润,隐瞒亏损,这是盈利能力差的上市公司最主要的造假行手段。绩差上市公司虚增利润,其目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为了达到证券法规定的再筹资条件;为了保持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上市公司的身份,使公司股票不至于被st或暂停上市;为了配合股票投机机构炒作本公司的股票等。为了实现利润虚增,公司常用的做法有:公司财务各岗位协调一致,编制虚假销售凭证,虚增收入;利用关联企业或友好企业,通过互相开销售发票的方式虚增利润;对于折旧、利息等不计提或少计提;对企业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视而不见;利用会计准则的缺陷进行利润操纵等。 

2.调节利润,这是业绩较好但不稳定的公司最主要的造假行为。均衡利润是一种常见的会计造假,进行该类造假的上市公司一般是基于以下目的:为了保持良好的公司形象,使企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呈稳步增长的态势,以稳定股价或刺激股价上涨;为了避免因某一年度利润骤降而使该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证券法或证监会规定的筹资条件。上市公司在调节利润时,常用的方法有: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提前或延后确认费用;设置秘密准备等。 

3.不谨慎使用资产,变相侵吞中小股东资产,侵犯中小股东利益。这种造假行为一般是在大股东的操纵下进行的,其目的是以上市公司为工具获取低成本资金,其常见的做法有:在不考虑是否能收回的情况下向大股东提供资金,最终导致公司资金流失,留下亏损隐患;以不公允的价格进行交易,往往是一方面通过从大股东处高价购进原料,另一方面向大股东低价销售产品或其他资产;通过引诱中小投资者配股而自己却放弃配股的方式从中小投资者处获取资金,然后又用该资金对所有投资者进行分配等。 

三、上市公司财务虚假的治理 

对于上述财务造假行为,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治理: 

1.完善上市机制,减少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净化会计环境 

针对改制上市存在的缺点,应尽量的实行整体上市,这一方面可以避免“一股独大”和股权分置问题,从而减少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减少关联企业、减少人为操纵会计信息的空间;另一方面又可以使一般部分整体状况较差的公司被阻拦在股票市场之外,以减少会计造假的潜在可能性,从而净化会计环境。 

2.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报表唯一性管理。前面文中提到利用准则漏洞进行利润调节,有鉴于此,应该逐步完善现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减少财务造假的空间。另外,有些公司因为不同的目的而提供不同的报表:对税务提交利润虚减后的报表;对社会公众提供利润虚高后的报表。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加强报表惟一性管理:公司报表生成后,提交给一个专门的管理部门,以后所有需要该公司报表的主体都只能从该部门获得报表,从而避免一个企业对不同的对象、基于不同的目的而提交不同的报表,以减少企业财务造假的动机。 

3.提高造假成本,严格执行会计法。《公司法》、《刑法》、《会计法》等法律和规范都规定了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处置办法,如了对个人和单位的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经济处罚、刑事裁判等。笔者认为,对于严重的财务造假应该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并且在处罚上要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增加造假者的成本,使造假者觉得不合算、风险大,从利益上遏制住财务造假的蔓延。 

4.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年检、继续教育等形式进行;同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进行再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进行抽查,以更好地督促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业。 

参考文献: 

[1]黄清河黄俊婷:企业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分析及防范对策.中国审计,2003 

[2]何英姿:《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职场观察,2006 

[3]汪易强:《探索新形式下会计信息失真治理的有效途径》.黄山学院学报,2006 

[4]袁小勇:虚假财务报告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篇(4)

关键词:IPO;财务报表粉饰;动因;手段;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2-0112-02

1 IPO财务报表粉饰的动因

1.1 内部因素

1.1.1 企业融资需要

企业决定上市,很大程度上是融资的需要,资本市场有更多的流动资金和资金来源。如果能够顺利上市,企业就能利用自有资本市场的这部分资金为自身的生产经营服务。同时,由于权益资本不同于负债,其本身没有偿还本金的压力,并且究竟每年的股利分配政策由企业自行决定,不同于负债融资定期固定的利息支付。而想要募集更多的资金,企业必须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反映到财务报表上,就是相关的财务指标要足够高,能吸引投资者。这就促使企业在业绩不佳时会采用粉饰手段“美化”财务报表。

1.1.2 原始股东利益驱使

在我国证券市场,公司在IPO时,普遍存在股票的抑价发行现象,这将为原始股东带来巨大的收益。其原因在于,上市前,公司的主要成员持有绝大部分的股份,上市以后由于IPO抑价,他们的资产在一夕之间就能翻数倍,其中巨大的利益诱惑使得原始股东希望企业能上市。而在IPO以后,普遍存在新股业绩变脸,原始股东慢慢减持企业的股份的现象。这使在上市时,为了原始股东的利益,企业存在粉饰财务数据的动机。

1.1.3 会计人员专业水平有限

企业的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对财务报表的质量有着重大影响。因为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原则导向,所有报表中部分项目需要会计人员对其计量方法做出会计选择或对金额、数量进行会计估计。若会计人员不能做出准确判断,或想钻准则漏洞虚增资产、收入,就使得财务报表在编制过程中存在人为粉饰数据的风险。

1.2 外部因素

1.2.1 监管体系不健全

我国目前发行制度上尚有缺陷,而等待上市的企业多,造成等待发行的时间较长,从而给企业上市带来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每家企业上报的材料数量巨大,但是审批机关的人员数量有限,因此审批机关的工作量之大时间之紧显而易见,这样难免会有错误发生。加之近年来IPO财务造假手段越发地隐蔽高超,使得在短期内仅通过财务报表,并不能发现造假的线索。

同时,对于已经曝光的IPO造假的企业,法律对企业及企业的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也备受社会质疑,对于相关中介机构的监督与处罚也显得不到位。

1.2.2 相关规章制度对上市的要求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在IPO情况下,企业必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证监会2006年5月17日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也有相关要求,我国企业上市必须在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对IPO情况下企业经营利润或现金流的明确规定,迫使一些并不具备上市条件却又积极谋求上市的企业在无法改善经营业绩的情况下,可能会有铤而走险进行违规操作动机。通过粉饰企业的财务报表,使其账面数据达到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数额,隐瞒公司的真实情况,期望蒙混过关。金融危机以后,由于向银行贷款困难,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和创业板企业,又急需资金,所以希望通过上市股权融资筹集资本,但实际上又并未达到上市要求,因而就导致了最近两年创业板企业由于IPO财务造假而频频成为媒体曝光的对象。

1.2.3 市场诚信缺失

市场经济应以诚信为基础,而近年我国资本市场却爆出的从绿大地、江苏三友、苏州恒久、到景胜山河等数起案例,使人们开始怀疑市场的诚信度。这中间涉及到企业的不诚信,也涉及到上市过程中相关中介机构的不诚信。中介机构原本应该引导企业公允、充分、准确地反应企业的经营状况,而现在却有部分中介机构为了自身利益诱导企业财务造假或者直接出具不实报告,欺骗监管机构与投资者。若市场的先入者不能为市场树立诚信的风气,后入者必将会效仿,这将极大地危害市场的诚信体系。

2 IPO 过程中财务报表粉饰的手段实例解析

以近年来影响最大的绿大地IPO财务造假案为例,研究总结企业在IPO过程中可能使用的财务造假手段。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2007年在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成功成为第一家国内绿化行业的上市企业。2010年3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发现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2012年3月15日,因检察院抗诉,该案件被重新审理。基于对绿大地的财务造假案例的研究,可以将其造假手段与环节归为以下几点:

2.1 虚增资产

虚增收入是绿大地公司为了达到上市目的使用的主要财务造假手法,根据法院一审判决显示,从2004年到2007年6月期间,绿大地公司累计虚增收入2.96亿元,从2004年到2009年累计虚增资产3.37亿元。上市之初,公司把原本价值低廉的苗木等存货通过虚增手段使其价值扩大了4到5倍。此外绿大地还需增企业的固定资产,仅土地一项就使其资产虚增了900多万。

2.2 关联方交易

在审理绿大地的案件中,有关部门发现绿大地私刻各种企业与国家机关、金融机构的公章,签订阴阳合同,伪造与其他公司交易记录,伪造近百张的银行单据。更有甚者是绿大地控制了30多家关联方公司,这些关联方公司在绿大地上市前大量采购其苗木,使得绿大地在2004到2007年均实现收入与利润上的明显增长,实现了其虚报交易、虚增收入与利润的目的。在绿大地成功上市以后,这些公司开始陆续退回其购买的苗木,其中在绿大地的主要销售客户中,有多家在上市后的三年里纷纷被吊销营业执照,关门大吉。证监会开始调查绿大地以后,绿大地于2010年4月30日披露,2008年的苗木销售退回为2348万元,由此导致了净利润减少1153万元。

2.3 与中介机构的串通

绿大地之所以能嚣张的进行一系列的财务造假,有一重要原因就是绿大地在准备上市的过程中及上市以后得到了多方中介机构的“帮助”。这些中介机构是绿大地财务造假的重要一环。绿大地在上市前后的几年中,均与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勾结。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状况并没有实施相关的审计程序,只根据其提供的资料数据,就出具了审计报告。此外,在绿大地上市的过程中,还存在保荐机构对该项目签字保荐人与审查保荐人不一致的情况,这使企业的问题就此被隐瞒了过去。因为中介机构的不负责任,使得绿大地通过财务造假手段顺利上市。

上市以后的绿大地继续采用欺骗手段进行财务造假。根据2010年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事务所对该企业多项资产、收入与成本的确认计量存在怀疑,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 防范IPO 过程中财务报表粉饰的措施

根据以上对于可能导致企业对财务报表进行粉饰的内外因素的分析,相应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有效防止企业通过财务造假隐瞒真实情况,危害市场秩序。

3.1 加大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3.1.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由于市场经济发展时间较短,目前正处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完善的阶段,监管体系的不完善,监管处罚的力度不够,相关的法律规章不够健全。与此同时,企业造假手段的多样,使得企业隐瞒的财务问题变得不容易被发现。监管部门应该总结近年财务造假事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使得问题都能从法律规章中找到解决办法,有效规范企业行为,并通过合理的定罪量刑,使得各种违法行为都能得到相应的处罚。

3.1.2 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审批部门在核准审批的过程中应该更加的严格,详细了解有关该拟上市企业的各种信息,评价企业的上市资格,对于可能发生财务造假的业务与数据保持警惕性,防范企业新的财务造假手段。对于在审批过程中发现有财务造假行为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该予以严厉的法律处罚,以此规范企业行为,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对广大股民负责。

3.1.3 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督体系的建设

加强对于相关证券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监管,规范他们的行为,提升它们的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建立行业规章制度,提升行业的信誉度。对于这些机构 的违法行为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使其能够充分履行自身义务,同时也对整个行业起警示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良好的市场风气,确保这些中介机构出具的各种信息的可靠性、公允性,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

3.2 加强公司治理,优化企业结构

3.2.1 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

对于企业而言,上市对其的影响有利有弊。如果致力于追求上市,其应该树立正确的动机,规范其自身的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努力提升业绩,争取达到上市所要求的标准。很多情况下企业管理层之所以能造假成功,是因为公司缺乏制约监管其行为决策的内部控制部门。因而企业在成立之初就应该建立相关的部门机构,完善公司章程,使得公司内部的监管机制能有效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2.2 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上市不是企业唯一获取资金的途径,如果企业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募集到资金,如借贷等,企业则可以不必急于上市。公开募股筹集的资金属于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相比其不具有税收挡板作用,不能帮助企业减税,因而其成本高于债务融资的成本。并且,债务资本有财务杠杆的作用,因而相比之下债务融资在这两方面更优于权益资本。就目前我国企业的情况来看,债务融资比例远远小于欧美等国企业,我国公司更倾向于增发股票的权益融资方式,所以企业在融资时应该考虑各种因素权衡利弊,来决定选择哪种途径,而不是片面地认为权益融资优于债务融资。

3.2.3 提升管理层与财务人员素质

管理层作为股东会决策的执行者,应该明确自身的权力与义务,他们的素质直接决定了企业对于相关政策的执行程度,决定了企业是否有违规操作。而公司财务人员的素质专业水平直接影响到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因此企业应该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后续教育,不定期进行绩效评估,促进企业员工道德素质及业务水平的提升。财务人员也应该提高对自己的要求,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行业规章制度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提高自身的判断力,深入理解相关政策,对于各项会计估计采用合理的估计方法,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高质量。

3.3 相关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

对于企业上市涉及的相关中介机构,应该各司其职,遵守职业道德,注意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加强对于员工的教育和管理,提升员工的执业水平和责任心,遵守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只有这样在帮助企业上市时,才能起到正面引导企业的作用,在社会公众面前树立良好的信誉与形象,同时也维护了整个行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诚信度。相关机构在帮助企业上市的过程中,若发现拟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或公司经营管理存在重大漏洞,而公司企图蒙混过关的,应该予以制止,要求企业立即改正,并帮助企业制订改正计划,监督企业完成,确保企业提供的各项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公允性。

参考文献

[1]刘慧翮. 我国IPO公司利润操纵成因与对策[J].经济师,2005,(5).

篇(5)

关键词:会计信息;造假;分析;治理

一、对会计信息造假的分析

(一)会计信息造假的现状

会计信息的质量就是指信息是否能全面、及时地反映其主体的经营活动情况和财务状况,其本质属性就是真实性。目前,我国的某些公司或单位普遍存在着会计信息造假的现象,这一问题直接影响了国家的财政税收,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据2007年国家财政部的第十三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显示,我国部分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有待规范,少数企业甚至存在严重的会计信息造假行为。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程序不到位、收集证据不充分甚至信息造假等问题,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虚增利润、避免连续亏损,问题十分严重。

(二)会计信息造假的原因

1.会计人员的个人素质不高

(1)专业素质不高。会计人员是会计活动的主体,因为存在着一些客观的不确定因素,时常会需要会计人员对相关资料进行估计、判断、推理、审核,完成这些过程都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然而,一些会计人员由于自身专业素质不高,又不注重学习,导致对资料的认识分析水平局限,甚至理解偏差、运用错误等,最终往往会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甚至为了完成任务而造假。

(2)职业道德欠缺。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经手的产品,其真实性取决于会计人员的操作。对于职业道德观念薄弱的会计人员来说,在会计信息的采集、评估、审核过程中,会受到一些主观或者客观因素的影响,会在自己的利益驱使或他人的压力之下进行一些失真的操作,最终导致会计信息造假的发生。

2.利益驱使

(1)个人造假。所谓个人造假,就是个人利用自身职务之便来获取非法利益。某些会计人员会趁工作之便利用会计操作技巧来造假,以获得自身利益。而企业或部门的管理者为了业绩的考核,对会计数据的真实与否不闻不问,甚至弄虚作假、篡改或伪造利润、产值等指标,来体现其业绩,以期达到保位、晋升的目的。

(2)企业造假。一些企业常采用偷税、漏税、逃税等方法来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企业的管理者为了增加业绩,常常会指使会计人员造假,采用账外设账、账外经营等非法手段,或是利用制度漏洞进行操作,明着说是避税,其实就是逃税,从而减少赋税。

3.制度的不完善

(1)会计自身准则的限制性。会计信息工作所涉及的内容时常需要会计人员凭借个人主观来进行判断,而范围宽广的选择性的会计政策,则为造假者提供了方便条件,让其可以选择有利于其利益目的的会计政策。

(2)市场经济体制。无序化的资本市场经济是会计信息造假的根源,在资本市场经济中,具有趋利性的资本的信息极度的不均衡。而现代企业管理的特征是股份制,这样就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了,使参股人员无法详尽了解真实的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使会计信息的造假有了可趁之机。

(3)约束与监督不力。监督力度不够,导致会计信息疏于约束,造假泛滥。从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单位内部的会计信息监督机制不完善,或是执行力度不够,由于小集团利益的驱动,使得监督机制难以真正落到实处,造成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此外,国家的一些有关职能部门多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名目虽多却流于形式,并未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4)法律、制度的欠缺。由于法律与制度的一些缺陷,使得会计信息的造假者能够投机取巧而逃避法律的制裁。长期以来,承担会计信息质量责任的往往是该单位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统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部门负责人、会计人员、统计人员等等,涉及部门、涉及人员众多,到头来便成了无人负责的局面,甚至造成无辜人员替罪受罚,而真正的责任人却逍遥法外的现象。这种责任承担主题不明确的情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等于是放纵了会计信息造假这样的行为。

(三)会计信息造假的形式

会计信息造假是指当事人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以隐瞒或虚报资产、利润、负债等方式来达到其特定的目的。会计信息的造假通常包括多计固定资产、多计存货价值、多计应收账款、虚增销售收入、虚减销售成本、漏列负债等等。其中,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几种:

1.操纵收入

集团利用溢价采购其控股子公司的产品形成资产,再将产品销售给其控股股东和控股子公司,以此增加销售收入,同时也增加了应收账款和利润;然后让子公司按照市场价销售给第三方,在确认该子公司销售收入后,再由另一相关的公司从第三方的手中购回产品,从而确保了在合并报表中确认收入,达到了操纵收入的目的。

2.调节指标

对于需要实施安装和提供售后服务的销售产品,持续时间长,收入无法以此实现,特别是跨年度的服务,公司未来要达到指定的收入指标,会在服务完成或者工程竣工之前就在账面确认收益,一次来调节指标。

3.转移或推迟费用的确认

一些单位会通过跨期摊配项目(如存货计价、待处理挂账、计提折旧等),以“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或“预提费用”的名目来推迟确认成本费用,虚列期末存货来减少销售成本,或者是通过多提、少提资产减值准备等方法来实现对利润的调节。

(四)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

1.危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篇(6)

近年来,农业公司造假现象层出不穷,诸如万福生科、银广夏、蓝田股份,绿大地、新大地、獐子岛、参仙源等都是近几年发生的引起投资者恐慌的例子。农业公司如此喜欢造假,其背后必然存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且农业类公司还具有生产周期长、库存核查困难、现金交易量大、交易对象分散、性能不稳定等特点,与其他行业比较而言,产品周期长并且产量不稳定,因此致使,农业类企业资金来源困难重重,必须做出更好的财务报告来吸引投资者。故此,研究农业公司财务造假现象显得尤为重要。本篇文章通过对辉山乳业案例的分析,来找出造假背后隐藏的原因,并对该原因背后的策略应对提出一些见解。

二、辉山乳业案例分析

(一)案例简介

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06863.hk,以下简称“辉山乳业”),成立于1951年,是一家覆盖全产业链的乳制品公司,业务涉及草料种植、奶牛养殖、液态奶和奶粉的生产及销售,于2013年在香港上市。

2017年3月24日,辉山乳业在半个小时之内股价暴跌90%,最终跌85%后停牌,股价只剩0.42元,该事件的直接导火索是一份流落在外的文件显示,辽宁省金融办定于3月23日14点召开辉山乳业集团债权银行工作会议,23家债权行与辉山乳业集团相关负责人出席。而早在2016年12月,美国知名做空机构浑水(Muddy Waters)针对辉山乳业报告,称辉山乳业至少从2014年开始虚假财务报表、夸大其资产价值及负债颇多,并称该公司估值实际接近零。

(二)案例分析

根据浑水机构的几个月调查,共访问了35个牧场,5个生产设施基地和2个完全没有建设迹象的生产基地。发现辉山乳业的欺诈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牧草来源欺诈。辉山乳业宣称其用于奶牛饲养的苜蓿是自产自足,近而来夸大利润率。但大量证据表明这是个谎言,这家公司长期从第三方供应商手中大量购买苜蓿。

2.资本开支造假,辉山乳业在其奶牛养殖场的资本开支方面存在造假行为,其夸大了这些养殖场所需的花费,夸大程度约在8.93亿到16亿元人民币之间。资本开支造假的主要目的很有可能是为了支持公司收入报表舞弊。

3.董事会主席转移资产,辉山乳业董事局主席杨凯从公司窃取了至少1.5亿元人民币的资产,当中涉及将一家最少拥有四个乳牛牧场的附属公司向一位未披露的关联方转移。

三、农业公司造假频发背后的原因

(一)税收政策降低造假成本

国家对农业的税收政策,为财务造假提供了便利条件。农业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减免幅度都很大,这样虚增收入和利润就没有成本,所以农业企业造假成本很低。以一个工业企业为例,虚增1个亿的销售收入,通常需要拿出2000多万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但是在农业行业,由于流转税和所得税都有很多优惠,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可能虚构一亿元的销售收入,公司连一分钱的税也不用交,造假者就会使劲往大了造,反正也不怎么花钱,用农业公司作为平台来造假,可以一下就省掉几千万的造假成本。

(二)农业类公司交易较零散,且以现金收付为主,难以核查

农业企业的上游以分散的农户为主,单笔交易额度很小,且以现金收付为主,这样事务所进行审计时很难进行核查。如蓝田股份采用伪造产权证明与银行账户来虚增资产,采用钱货两清的现金交易模式伪造销售数据、虚增收入;万福生科通过虚构交易,并在银行存款、应收?~款、预付账款以及在建工程等多个科目倒账,最终把虚增的收入计入到在建工程项目。

(三)存货以生物性资产为主,难以盘点

獐子岛价值几十亿的虾夷扇贝不翼而飞,第二年又回来了,这个事件刚公布的时候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而这些资产作为专业的审计师也是很难去进行排查的,辉山乳业的苜蓿草种植也是这个道理,盘点的时候存在很多障碍,这就为造假提供了机会。

(四)频发的自然灾害和特殊的行业性质

绿大地以2009年云南持续干旱为由巨亏,与獐子岛的虾夷扇贝不翼而飞手法如出一辙。农业企业的增长依赖自然资源的限制,很难追得上资本市场的步伐,达不到业绩预期的,就有造假的冲动。这也就是市值管理给予农业公司的压力,也间接地使这些公司业绩不够,造假来凑。

四、结论与启示――财务造假策略应对

(一)重视收入的审计和存货的核查

农业公司造假主要是在收入和存货两个方面。在收入造假方面,主要是倾向于通过关联交易来进行造假。所以在审计时,要关注企业往来款项的波动情况;关注企业同行业、上下游行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对比;结合函证、走访的形式对客户及交易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关于存货的盘点,应该注意不同的存货利用不同的方法,尽量去做到真实盘点;其次是要关注估约数的合理性;最后就是要注意界定生物资产的所有权。在审计识别的过程中,审计师应积极采纳农业领域专家的意见。

(二)适当修改相关的农业税收政策

我国在流转税与所得税方面关于农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过大,这大大降低了农业公司的造假成本,也为农业公司造假提供了便利。所以我国应该适当地修改相关的政策,比如不同时两方面都进行税收优惠等,这也是阻碍农业公司造假的一个途径。

(三)加大对农业公司造假的惩罚力度

篇(7)

关键词:所有者权益造假;甄别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2)4-0019-02

所有者权益主要是指企业的实际资本、资本公积金及企业的盈余公积和利润等。保障所有者权益能够促进资本保值增值的明晰化,对所有者权益的内部结构变化情况进行合理分析,透明化所有者权益的偷漏税行为。因而,一旦所有者权益指标造假,虽然在表象上对股东及企业高管等有一定的好处,但实际上所有者权益造假一方面违反了关于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来说也是一种潜在的弊端。因此,所有者权益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公允是股东及债权人必须要关注的问题。

一、所有者权益的造假分析

就当前来说,所有者权益的造假主要表现有:先天不足的出资不实、所有者权益不明确、内部项目混淆和随意计提等。

第一,所有者权益出资不实

企业通过财务公司的帮助,用债务进行资金暂时出资形成空壳企业,或者利用已经抵押或者租赁的物资进行出资,导致出资信息不实。部分企业由于出资不实,担心年检不合格,将企业的保存收益进行抵押出资。

第二,所有者权益不明

具体来说所有者权益不明的典型是将收入收益直接列入所有者权益范围,导致所有者权益信息失真。首先,将企业的营业收入直接列入所有者权益,形成资本公积,并且不进行流转税和所得税的缴纳,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形成虚高的所有者权益。其次,企业的里的利得处理不当,将当期损益的利得列入所有者权益范围,从而进行偷税漏税,并将企业的债务、捐赠和盘盈所得等不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利润利得,虚高所有者权益。最后,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核算时,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根据所占份额进行长期的估产投资增加,在分类过程中,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是损益调整,增加的应该是投资收益,如果增加的是长期股权投资与其他权益变革,对应的就应该是资本公积增加,但是部分投资单位为了能够偷税漏税,常常随意进行分类对应。

第三,内部项目混乱

所有者权益混乱,首先是企业在经营期间进行新的投资吸收时,没有正确的进行确认和计量资本,导致资本公积不实,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从而造成资本的溢价计入了实收资本,资本项目比较混乱。其次,在处理企业股票发行费用的时候,没有将发行价和面值的差进行冲减,反而全部将其计入资本公积,进行发行费用的积累,实现偷漏税。最后资本公积的明细分类混淆也是所有者权益造假的一个重要内容,将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与资本溢价进行混淆,实现转增资本的目的,在没有符合增资条件和相关手续办理的情况下,私自进行资本的公积转增。

第三,随意计提

随意计提利用盈余公积不仅是所有者权益的造假行为,更是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利用计提盈余公积中的法定盈余违背法律规定,随意计提和应用盈余公积,进行利润决定计提的办法,而不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当年税后净利润的10%来提取方式,这样就导致了企业的发展后劲得不到保障,并且计提盈余共计的转增资本、发放股利及补充亏损等功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二、所有者权益造假行为的甄别分析

根据所有者权益造假行为进行甄别的方式主要有通过审计单位进行甄别、对原始凭证进行审阅、对内容提要进行分析和复核甄别等四种主要方式。

第一,审计单位甄别分析

通过审计单位进行所有者权益造假甄别,要求在审计前和审计过程中,强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在充分熟悉行业特征的基础上,进行透彻的分析。在审计过程中,针对不同行业的企业所面临的环境及问题都是不相同的,因而造假的动机和造假手段也不相同,审计人员要正确的甄别造假,就要充分的了解企业的造假动机,根据企业业绩进行核算,针对不同造假目的,例如业绩考核、或骗取信贷资金、或发行股票圈钱等,所采用的甄别方式也不相同。

第二,原始凭证审阅

原始凭证是最接近企业经济业务实质的基本凭证,有利于指导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在会计核算领域,合法的原始凭证相同于出生证明,一旦企业发生业务,将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原始凭证。企业造假通过将营业收入列入所有者权益,能够避免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但是在记账凭证的背后一定要有相关的收入发票,从而证明企业的造假行为。但是一般利用这种造假方式的企业销售能力比较旺盛,并不担心盈利得不到实现,更多的是为了逃避税收。但是通过原始凭证的审阅,不管是否将投资收益列入所有者权益,还是将当期损益离得计入所有者权益,都能给得到较好的破解。

第三,甄别会计内容提要

会计信息中的内容提要是对企业经济业务的精炼概括,如果企业具有会计造假行为,在内容提要中将会出现内容表述不清,或者过分简单、文不对题的现象。在设计过程中,通过细心的对内容提要进行分析,一定能够发现造假迹象。审计中,审计人员不仅要关注企业的日记账和明细账,同时要从总账中进行信息搜集,提高记账凭证的工作效率。另外,通过审阅日记账和明晰,碰到不清楚的内容提要采取严谨的态度,追溯相应的会计凭证,从而进行会计造假甄别。

第四,复核甄别

复核甄别是通过对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以及财务指标进行反复的研究,分析所有者权益,这是甄别所有者权益是否造假的最有力也最具体的手段。

首先,通过研究报表的勾稽关系分析所有者权益。报表勾稽关系分析是在对资产负债进行研究的前提下,根据负债表及所有者权益变更的勾稽关系进行分析的研究。所有者权益的变更具体来说就是在链接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也就是说资产负债表代表着所有者权益的变更关系,资产负债表也就是由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恒等关系决定。所有者权益是否科学正确,从根本上决定着企业资产负债表是否合理公允,如果存在造假,那么资产负债表就相应的有一定的问题。因此在审计过程中,要着重注意资产负债表的正确性,核实相同项目的总金额变化,同时关注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负债资产表的可售资产变化情况。根据所有者权益变更中的资本公积变化情况,分析负债表中的到期资产下降时,资本公积的变化。或者,根据存货的房地产应用权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当日公允价值是不是大于账面价值之的差额。另外,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变化的时候,防止混淆利润表与所有者权益变更表的变化情况也是甄别造假的要点,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变化后,看看是利润表变化了还是所有者权益变更表变化了,有没有混淆。

其次,通过复核审计方法进行所有者权益的财务指标分析。通过对所有者权益的财务指标分析,能够科学的进行造假甄别,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反映财务风险的指标主要体现在在产负债率、所有者权益比率和产权比率。

企业资产负债率主要是企业负债总额和资产总额之间的比例,充分反映了企业的长期偿还能力。而所有者权益比率则是所有者权益和资产总额之间的比例,同样反映了企业的长期偿还能力。但是在企业中这两个指标之间的实际关系是此消彼长的,当所有者权益比率提高,负债比率就相应的降低,而企业的财务风险相应的就降低,但是如果所有者的权益失真,势必对这两者的比值产生影响。会计造假一般会通过提高所有者权益比率的方式,使得企业的偿还能力人为的得到提高。而产权比率则是企业的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的总额比例,能够有效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结构及权益保障情况,人为的进行所有者权益篡改,导致三个指标扭曲,随能使偿债能力拔高,但是承担的风险也相应的提高。

结语:综上所述,所有者权益对于投资者和企业盈利等具有重要的影响,要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甄别需要通过及时的了解和研究其数据真实性,做到原始凭证的准确性,报表的科学性,在审计过程中对原始凭证和内容提要进行着重审阅,通过反复的审计方法提高所有者权益的正确性。

[1]成慕杰,李忠宝.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手段及其甄别[J].商业研究,2002年第24期,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