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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4 1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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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谷贱伤农”;需求;供给;均衡价格
中图分类号:D422・7;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09)11-0027-03
曾几何时,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吃“大锅饭”的现象就被彻底打破了,土地政策30年不变更让农民兄弟吃了颗定心丸。从那时起,农民种粮积极性就得到了质的提高。农村也快速的解决了温饱问题。随着农业科技化的发展,农业技术的普及与提高,农民的日子更是一天天的红火起来。但是近年来,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农村却出现农田荒芜,无人耕作的现象。原因是土地亩产虽然提高了,农民总收入却并没有得到增长,从而严重影响了种粮积极性。
下面我们从粮食的需求和供给的变化来分析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如图1。
根据需求――供给分析,当粮食的产量是Q1时,整个粮食供给为S1,需求为D1,此时粮食均衡价格是P1,农民的收益为80单位。
当粮食产量增加Q2时,整个粮食的供给就上升了到了S2。而恩格尔系数表明,在一定条件下,当家庭个人收入增加时,食物开支在人们的需求增长中的比例总是有限的,所以人们对粮食的需求增长却很小,假定为D2,此时粮食均衡价格是P2,农民的收益为56单位。很明显农民增产了,粮价下降了,农民总收益却减少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自然会受到伤害。
为此,世界上许多政府对农产品规定“支持价格”(或称“保护价格”)。例如近几十年来,美国农业生产技术发展很快,产量大幅增长,但是农产品的需求却增长很慢,结果造成农产品市场价格的下跌,政府为了保障农场主的合法收益,经常为有些谷物规定最低限度的“支持价格”。我国也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制度,以保障农民种粮积极性,防止在粮价波动时“粮贱伤农”,如图2。
假定某种谷物在正常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给曲线为S,需求曲线为D,均衡点为K,均衡价格为OH,均衡交易量为ON。
当各种物价上涨时,政府认为按均衡价格定价太低,应当规定最低价格,假定为OI。这样,就会刺激供给量增加到OL,抑制需求量到OR。供给量大于需求量的部分为RL,以至于如果规定最低价格为OI,就会造成农产品过剩,过剩量为RL。这样也会导致农民不再积极种粮。
所以,制定保护价格不是上策,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惟有同时快速扩大粮食需求,才可以让农民增产增收。
然而人们对食品的需求必定是有限的。那么怎样才能快速扩大对粮食的需求呢?除非粮食能用作它用,用于深加工。因此必须要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使粮食转化为相关产品,只有这样才能使粮食的需求迅速扩大,价格得到提高,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所以,在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产业化十分重要。然而在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步伐还未能迅速跟上。国家为了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做出了相关的补救措施,如取消农业税以及直接对农民进行粮食补贴等,其意义重大。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取消农业税及直接对农民进行粮食补贴可以降低“粮贱伤农”的程度,保护农民利益;但是从长远看这还不是上策,因为粮食的需求与供给增加对农民总收益的影响,要取决于需求和供给两者的变化幅度。
因此笔者认为,当前为农村应该迫切做好如下工作:
(1)加快粮食等农产品产业化发展,延长粮食产业链,提高粮食附加值,重点抓好对粮食进行深加工。针对我国在农产品产量遥遥领先,而农产品加工却远远落后的现状,着手解决我国农产品加工存在的诸如初级加工产品多,适宜品种少,质量标准低等问题。要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拉长加粗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引进加工品种,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据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东北地区在这方面已经先行一步,如吉林省目前年加工玉米能力已突破200亿斤。玉米产业的快速发展拉动了粮食生产,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据统计,2005年,吉林省玉米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0.05元/斤左右;2006年,玉米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又上涨了0.15元/斤左右,仅两年的时间,玉米价格上涨了0.20元/斤。玉米价格每上涨1分钱,全省农民每年就增收3.8亿元,上涨2角钱,就是76亿元。在玉米加工转化不断升级的刺激下,该省农民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玉米种植面积逐年增加。相对玉米而言,由于水稻用途单一,产业链条较短,转化渠道过窄,一旦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况,或受交通运输等因素影响,就容易形成阶段性积压,影响农民的收入。因此加快这方面的产业化发展更为迫切。
(2)由政府积极引导农民调整生产结构,限制某些农产品的产量。对农业结构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既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国家对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要求。目前我国农产品供给的数量问题虽已基本得到解决,但结构矛盾比较突出,农业生产结构与市场需求结构不相适应,部分农产品供给过剩。因此,有针对性地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改变过去以粮食生产为主的传统种植模式,进行多品种、高质量、低投入的农产品生产,以实现种植业、林果业、养殖业、水产业的协调发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必要性
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发展相比,农业现代化相对滞后,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突出表现。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国内农产品需求刚性增长、质量安全要求不断提高的同时,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加大,对我国以小农户精耕细作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出了双重挑战,迫切要求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现代农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农业后继无人的问题。现代农业是指运用现代的科学技术和生产管理方法,对农业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和农场化的生产活动。现代农业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利益机制为联结,以企业发展为龙头的农业,是实行企业化管理,产销一体化经营的农业。现代农业已经完全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单纯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农业状态,现代农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农业科技的支撑,还需要现代经营理念的指导,而这一切的实施都离不开现代农业建设主体――农民,只有高素质的农民才能保证现代农业事业的发展。目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现代农业建设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和工业部门,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社会地位不高,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回乡务农,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短缺、农业劳动力素质下降,农业兼业化、粗放化、农村空心化、务农老龄化的现象日益严重,农业后继乏人问题日益凸显,精耕细作的传统生产方式难以为继,“谁来种地”、“地怎么种”,日益成为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建设现代农业,必须要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是传统农户中脱颖而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他们专心于农业生产,对土地和农业有深厚的感情;他们拥有较强资金、技术实力,具有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条件;他们拥有较为先进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能够承担起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任务。因此,现阶段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填补传统农户分化造成的缺失,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客观要求。
2.农业的市场风险和国际竞争压力日益加剧,迫切需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随着我国农业对外开放程度快速提高,国际供求和价格波动对国内市场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农产品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尤其近年来大豆、棉花、玉米、油料等大宗农产品进口急剧增加,对国内农业生产的压力明显显现。以传统农户为生产主体、以众多分散农民经纪人为购销主力的农业经营体系面临着自然、市场和质量安全“三重风险”。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谷贱伤农、菜贵伤民的现象愈发频繁。因此,加快培育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程度,推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深度融合,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附加值,成为应对市场风险和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3.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和农产品需求刚性增长的矛盾凸现,迫切要求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一方面我国人多地少,水土资源短缺。而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必然要占用更多地土地和水资源,加剧了水土资源对农业生产的约束。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的增加、城乡居民食品消费结构的升级和农产品工业用途的开发,我国农产品需求呈现刚性上涨趋势。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压力明显增加。在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和粮食需求增长的双重矛盾制约下,我国农业发展方式必须加快由传统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更多地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与传统小农户相比,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更容易接受和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对现代生产要素需求更为强烈;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则是先进生产要素的有效载体,并能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因此,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意义重大。
4.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迫切需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从田头到餐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快速增加,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大大增强了城乡消费者的安全健康意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日益提高。以传统农户为主体的小生产和以难以计数的小商贩为主体的分散流通相结合的生产供给模式,不仅为质量安全监管带来极大的难题,也难以建立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而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等组织形式,可以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进行生产,统一生产资料供应和技术规程,实现全过程、全供应链的质量管理,建立“从餐桌到田头”质量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满足城乡消费者的要求。
二、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可行性
近些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种植技术的不断提高,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土地开始向少数农民手中转移,地块逐步集中,经营规模逐渐增加,自发地出现了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进入加速阶段,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1.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方兴未艾。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土地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政策的支持,专业大户大量增加。在浙江、上海、吉林等地方,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形成了一大批家庭农场。截至2011年底,全国经营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达到276万户,其中100亩以上的近80万户。在养殖业领域,随着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大量养殖散户退出,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快速发展,已经成为畜禽产品供给的重要力量。在肉鸡、鸡蛋等领域,甚至成为主要力量。
2.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急剧增,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出现了土地股份合作、联合社、资金互助合作、加工合作等多种合作形式,成为组织农户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对接龙头企业、开展市场营销的有效载体。截至2012年上半年,全国依法登记的合作社数达60万家,实有入社农户46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8.6%。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力不断增强。90年代中期以来,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重要方式,大批龙头企业应运而生。截至2011年底,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万多家,销售收入5.7万亿元,企业平均固定资产2300多万元。目前,龙头企业每年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国内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出口创汇额占全国农产品出口额的80%以上,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骨干作用。
4.农业经营组织发展进入新阶段。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建设的推进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前农资生产、购销企业和产后农产品开始大举进入农业生产领域,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成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新生力量,推动着经营服务组织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截至2011年底,全国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17.1万个,农机化作业服务专业户511.7万户;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达2.5万个以上,从业人员近100万人;农产品批发市场约4500家,职业经纪人达600多万,“土地管家”、“土地保姆”等一些新兴的农业服务组织也迅速发展。
关键词:现代农业;供给侧改革;结构调整
农业日益用现代工业、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济管理方法武装起来,而以农业机械化为基础、生产技术科学化作为动力源泉、农业信息化为重要技术手段的现代农业,将是落后的传统农业生产力向世界先进水平的农业发展的有效方式。现代农业是充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高水平工业体系下制造的生产资料和实施科学管理的社会化农业,是一个综合的农业体系,这个体系的形成是建立在完整发扬中国传统农业优良传统和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以现代工业为载体运用先进科学理论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变传统生产方式,以市场经济的需要为出发点,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基本目标、生产方式、发展方向存在着很多不同点。由此看来,现代农业是一种商业性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三大产业部门一体化经营,形成一个由市场导向与农业发展相关的、为农业发展服务的产业群体,产业群内部结成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利益共同体,彼此间及时传递市场信息,以科技成果、市场信息和各种物质资源支撑农业的各个环节发展。
而我国农业如今已从重视产品的数量转换到产品的质量和效益,农业供给侧改革就是通过自身的努力调整,使农民生产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产品的质量和数量都要达到一定的要求,实现产地与消费地的无缝对接。供给侧结构改革深入到农业领域,调整农业结构以提高农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增强农业资源在市场中的配置,推动农业生产提质增效,破解我国农业发展困境。
一、现代农业发展的困境
当前我国现代农业面临诸多矛盾和难题,在粮食生产上呈现出生产量、进口量、库存量“三量齐增”的现象;农资生产受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封顶、生产成本“地板”抬升等因素的影响和挑战;国内外农业资源配置扭曲严重,国内过高的粮食生产成本在海外不具备竞争优势,增产越多亏损越多等等问题。
1.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低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农业产业经营组织间的重新组合而形成的新的经营制度。我国在渐进式改革过程中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其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仍然较低,主要表现为:(1)主导带动能力不足;(2)农民的整体组织化水平不高,仍是分散经营,难以形成规模化经营;(3)与龙头企业合作的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水平不高,农副产品未能形成国内知名品牌。由于没有农业产业化经营与管理,农民处于分散式的事实,导致了农民的收入普遍难以有更大的提高;(4)由于现代农业要求规模化、产业化生产经营,而我国农业土地使用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要实现土地的集中使用,就需要完善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
2.从业农民素质过低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大都是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自身文化水平低。在传统农业中依靠前辈对农业生产的经验进行传承积累获得必要的生产技能。但是现代农业的特点决定了传统农民的命运,即不适合在现有的文化知识水平上从事现代农业的生产。劳动力是现代农业的关键因素,一切规划和方案的实施都要依靠农业从业者来操作,离开这一因素,发展现代农业就是一句空谈,农业从业者技能水平的高低决定其所完成工作的质量。现代农业的高标准要求与传统农民的低技术水平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3.基础设施薄弱,缺少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
农业的基础设施正如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生产一切物质资料的基础,是从事农业劳动的根本保障。资金的匮乏、平常维护和保养的缺失、建设年底的久远等诸多因素造成境内各项农业设施的陈旧、毁坏和废弃,给发展现代农业造成了一定影响。尤其是水电管网、农业机械方面存在着严重不足,耕种期拉闸限电、收割期缺少机械的情况尤为突出。
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大助推剂,是在其它现有基础不变的情况下,提升农业生产和发展水平的最有利因素。若没有完善的措施,现代农业的发展将滞后不前。
4.社会资金准入和招商机制不明确
合理吸引和利用外来资金,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强有力措施,是殊为关键的一点。社会资金的匮乏一方面是因为自身宣传的力度不够,相关配套设施的不完善。最为重要的准入机制的不明确。在招商过程中,没有建立起科学、合理、透明的招商机制。对待大规模投资与小额投资的不同态度,让进行初期接触,开展先期小额投资的企业产生顾虑。打击了外来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和影响。
5.农村金融和保险发展滞后
近年来,尽管政府各个部门对发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取得了共识,但由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难度大,监管部门担心出现系统性风险,在政策上采取了严格的准入政策,导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于农业农村发展的需求。大多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中小型农业企业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物,加上申请手续繁复、隐易费用高等问题,很难从正规金融获得信贷支持,而小额信贷等扶持性贷款规模又较小,远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严重限制了其发展壮大。
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即是优化供给结构,通过结构优化改善供给、满足需求。
1.土地制度改革。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落实;二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三是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四是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避免土地掠夺式经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
2.农业结构调整。结构调整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内容。通过结构调整,提过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联动,能够减轻国内耕地、水等自然资源的压力,缓解经济发展和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生产由以数量为主转向数量质量并重,更加注重效益,注重市场导向,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结构调整的主体主要是新型经营主体,即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他们是商品农产品供给的主体,也是现代农业的主体。
3.粮食供给改革。通过粮食供给改革,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确保粮食供给包括粮食最低保护价格的改革以及现有粮食收储制度的改革。近年来,粮食领域出现了“三量齐增”的现象,即产量增、进口量增、储存量增,这是由于没能正确运用最低保护价政策和收储政策而造成的后果。
4.全产业链条的变革。既包括农产品生产,也包括农产品加工、储运和营销。供给侧是相对的,相对农产品加工业,种养业是供给侧,但相对于农产品消费终端需求,种养加销都是供给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要优化农产品生产,还要优化农产品加工、储运和流通,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品相、品牌,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更适销对路的产品,满足人们对农产品多样化、优质化需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全产业领域的变革,不仅要提供满足农产品需求的有效供给,还要开发满足与农业多功能性相伴而生的服务性需求的有效供给,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发展农业休闲观光和乡村旅游,为消费者提供亲近自然、回归乡村的消费体验和服务。
三、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启示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围绕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增强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使供给更加契合市场需求,更有利于资源优势发挥和生态环境保护,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供给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
1.优化产品结构。要顺应市场需求变化,增加销路好、效益高的农产品生产,调减滞销品种生产。当前突出的是适度调减玉米等供过于求的农产品生产,推进粮改豆、粮改饲,适度控制玉米生产,促进供求平衡。要树立大农业观念,合理调整粮食统计口径,科学开发各种农业资源,引导各地不仅盯着耕地、盯着粮油调,而且盯着山海、盯着林草调,统筹粮经饲发展,推动肉蛋奶鱼、果菜菌菇全面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多样的农产品供给。要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发力,推升我国食品和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门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调优品质,培育品牌,形成品牌担保品质、优价激励优质的正向激励机制。
2.优化区域结构。现代农业发展要形成优势产区集聚,完善扶持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功能区的政策,形成区域分工合理、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生产力布局。认清当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时代背景,这是在主要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个别品种供过于求背景下的调整改革,是在全国主要农产品优势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产区基本形成下的调整改革。区域品种结构优化要稳定基本面,重在“边际调整”,对生态问题突出地区、气候不适宜地区有计划地进行一些退耕、休耕、轮作,促进产品供求平衡的改善,增加生态产品供给。粮食主产区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功能区重在“内涵式”调整,着力调优品质、节本增效,推广清洁生产方式和循环农业模式。
3.优化业态结构。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拉动农业产加销全产业链条,推进一体化经营,整合产业链、共享价值链,以工补农、以商补农、以游补农,发展壮大新业态、新产业。一方面要抓住电子商务引发营销革命,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方位变革,让各地农产品搭上电子商务的“无形之网”,实现卖全国、销全球。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我国旅游消费持续升温的契机,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把这种休闲性、体验式的旅游市场做大做好,让更多农民参与进来,从中受益增收。旅游消费是温饱之后的升级型消费,农村观光旅游具有大众性、休闲性、常态化的特点,市场越来越大,正处在井喷式增长阶段。乡村旅游既依托农业功能拓展快速发展,又有力地推动农业产加销经营方式的变革。
4.优化经营体系结构。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素质和规模结构,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供给的质量效率,也是影响农业成本的重要因素。优化经营体系结构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在稳定完善农户家庭经营基本格局基础上,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既要发展土地流转型的规模经营,又要发展服务引领型的规模经营,形成多元复合、功能互补、配套协作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格局。土地规模经营的大小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关系密切,农村土地种植地域的多少与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机械化水平、社会化服务密切相关。
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非一日之寒,破解也不是一日之功,必须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把解决短期矛盾与化解长期制约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充分尊重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的主体地位,确保现代农业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下快速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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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道德风险; 农产品质量安全; 结构方程; 渠道权利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3)12-0005-06
一、引言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影响人的身体健康,更间接地影响整个社会经济及政治秩序的稳定,同时也关系着国家的形象与尊严。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食品安全状况仍不容乐观。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呈现直线上升趋势。因此,深入研究农产品市场问题,切实有效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成为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紧迫而又无法规避的重要课题。然而,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既不能仅诉诸于制度,通过加强立法与日常监督管理以及惩戒措施来实现,也不能完全交给市场(杨瑞龙,聂辉华,2006)[1]。正是由于农产品市场具有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公共物品等属性特征,农产品市场存在着市场机制失灵的可能性。王可山(2012)也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源在于契约的不完全性。而契约的不完全性,一是由于信息不完全,部分农产品质量信息存在不可预测性或不可描述性;二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部分农产品质量信息存在不可观测性或不可鉴别性[2]。不完全信息会导致道德风险,一方面农产品生产者刻意降低质量,甚至以次充好、制假贩假;另一方面消费者因无法判断农产品质量,进而高质量产品的生产者或被逐出市场,或被迫改为生产低质量产品(聂辉华,2008)[3]。因此,深入研究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中因市场失灵而出现的道德风险及其规避问题,就成为利用市场机制自身来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的重要方面。然而,目前国内外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研究多数忽略了道德风险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作用,明显缺乏农产品生产流通市场农户风险行为与市场失灵内在机理研究。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进一步研究,而且也使得那些基于风险视角揭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精辟论述,不无遗憾地仅从非市场的角度去寻求解决问题的举措,而失去了利用市场机制自身来解决市场问题的根本手段。
二、道德风险的理论分析与基本设想:制度视角
本部分从制度供给、示范效应以及实施主体自我效用考量三方面来探讨可能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风险的因素。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制度是经济理论中除传统的要素、技术和偏好这三大理论基石外的第四大基石,制度至关重要(卢现祥,2011)[4]。很多时候,制度是影响某一经济现象出现的关键因素。道德风险从制度视角可以理解成行为主体在现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的一种结果。因而,我们探讨道德风险的成因就不得不从制度的视角来考虑制度因素对道德风险产生的影响。
很多研究表明我国多数经济问题的出现根源于我国制度供给的缺失。制度供给缺失包括核心制度的缺失和一般配套制度的缺失。核心制度的缺失会导致陷入制度供给陷阱(邓大才,2000)[5]。这意味着如果现有的制度中缺少核心制度,即使提供再多的有利制度也无济于事,制度的边际效率是不变或者下降的,于是就会出现政策失灵的现象。此外,制度供给中一般配套制度的缺失则可能造成制度效率的损失,即由于缺失配套制度而使得一项制度难以实现本应达到的效果。这里的配套制度,应该包括两层涵义(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例):一层是指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同一等级的用于辅助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顺利实现的其他方面的制度安排;另外一层涵义是指对于中央政府出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地方政府为能更好地贯彻执行,结合其地方具体情况,相应出台的配套政策。显然,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配套制度安排中,后者的供给协调程度对制度实施的影响更为重要。然而,由于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的非对称、不平衡导致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地方经济发展,维护地区利益而在配套制度的设立中存在倾向短期的眼前经济利益,而“有意”或“无意”地忽视配套制度与中央制度的协调度,这就导致道德风险产生的可能性提高。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1:
H1:制度供给与道德风险具有相关性。
制度供给短缺来源于制度的稀缺性。所谓制度的稀缺性,是指相对于人们行为的差异性、多样性和发散性而言,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制度安排总是不足的,不可能对每种行为都制定相应的制度安排加以约束,总有一些行为没有制度安排予以规范。或者说,由于制度被认为是关于人们相互行为的知识载体,制度的稀缺性也可以理解为相对于人们对这类信息的需要而言,制度所能传递的信息总是不足的。于是在制度稀缺的情况下,人们的行为选择往往受到周围他人(主要是那些与之从事相近活动的人)的行为的影响,这就是示范效应。一旦有人出现道德失范行为,由于示范效应的存在,往往使得道德失范风险的进一步扩大成为可能。尤其是对于一些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资源的使用,制度供给存在“时滞”问题,这就意味着一个新生事物从产生到建立起针对它的制度规范,存在着一个制度空白期,这就使得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加大。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2:
H2:示范效应与道德风险具有相关性。
制度由三个基本部分构成:正式约束、非正式约束及其实施机制。一个制度形成之后所面临的就是实施机制。从制度功能实现角度来看,只有规则而没有执行机制,制度就是不完整的。而实施是由人执行的,因而他们自身的效用函数将影响制度执行的结果。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来说,是消费者委托政府来执行实施职能的。于是,消费者与政府之间形成委托-关系。政府能否有效行使职能主要受其自我效用函数的影响。实施者有着自己的利益考虑,若是制度的实施与其自身利益冲突,必然导致实施主体的实施懈怠。所以制度能否有效发挥其应有效应,与实施者的自我效用考虑直接相关。另外,正式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不仅需要建立一套专门的组织机构,而且需要通过一定的工作程序,这些都要耗费大量的资源,运行成本很高。若是政府由于资金等因素的困难而未能正常地执行实施职能,如不能建立先进的检测体系,不能培养和雇佣足够的业务人员,道德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就增大了。同时,考虑到不同知识背景与不同个性特征都会影响到个体采取不同的经济活动方式(郝大江,2011)[6]。
基于以上分析,进一步提出假设3:
H3:实施主体自我效用考量与道德风险具有相关性。
三、道德风险的理论分析与基本设想:行为主体视角
本部分从农产品流通市场中的主体间信息、行为以及渠道权力的视角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风险问题。农产品生产流通主体主要归结为农产品生产者、中介组织(主要包括各种农产品的集散和物流组织)与农产品需求者三类。本部分将分析农产品流通环节中农户的理性选择及各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并将消费者纳入渠道权力的研究范围,将传统的二元分析范式扩展为网络分析,进而剖析可能导致流通主体道德风险的因素。
从流通领域的起点出发,农户行为的决策机制将首先被研究。对农户经济行为的研究,西方经济学中主要存在两个流派。一是以恰亚诺夫为代表的组织生产流派,其主要观点为:农民的经济是一种道德经济,导致农民这一行为特征的是社会压力,即个人不追求欲望的极大满足,而是担心越轨而受到社会的惩罚,农户以自身的需求和劳动辛苦程度决定自己的劳动投入程度。而另一流派则是以西奥金·舒尔茨为代表的理流派。该流派认为:在市场机制的竞争中,农户行为与企业行为本质上没有任何差别,农户的行为完全是理性的,收益的最大化将是农户的行为决策目标。在本部分的分析中,农产品的生产者具有博弈论中理性人的特质,即其所作决策不仅依据自己的个人效用函数,还将依赖市场中其他参与者的决策,这区别于传统经济学中理性的特质(张维迎,1996)[7]。基于农户理性的判断,我们得出农户道德风险理性决策函数模型:
Z=(1-P)(R-U1)-P(U1+U2)(1)
函数中P为农户道德风险行为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出的概率(0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4:
H4a:农业生产要素投入与道德风险具有相关性。
H4b:农户道德失范成本与道德风险具有相关性。
在信息经济学中,常常将博弈中拥有私人信息的参与人称为“人”,不拥有私人信息的参与人称为“委托人”。据此,信息经济学的所有模型都可以在委托-的框架下进行分析(Rasmussen,1994)[8]。在农产品流通环节,消费者向中介机构购买农产品可以理解为委托中介机构收购安全的农产品,而中介机构向农产品生产者收购农产品则可以理解为委托其生产农产品。为此,消费者作为需求的终端,其需求的取向将会作为市场的取向影响中介机构和农产品生产者的行为。由于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其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判断主要基于其先前的经验与主观想象,这往往会导致事前信息隐藏的逆向选择与信息传递问题。在农产品市场中,消费者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消费非理性,往往使质量上乘的产品卖不到好价钱,进而可能会导致价格机制的失效,从而使农产品生产者退出市场。除了被动的选择退出市场外,农产品生产者还可以利用信号传递模型主动出击,规避可能由消费者非理性消费而扭曲市场的风险。为了显示自己的类型,人选择某种信号,委托人在观测到信号之后与人签订合同。农户在提供自己所生产的农产品信息时是有选择性的,他们不仅可能会主动隐藏不利信息,甚至还有可能伪造信息,以促使自己在过度竞争的市场中快速达成交易。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进一步提出假设5:
H5:误导性市场导向与道德风险具有相关性。
在农产品流通的过程中,行为主体之间的联系除了信息,还包括农产品自身。下面将讨论农产品的流通路径,即渠道的问题。渠道依赖与权力关系是渠道行为的基础,也是整个渠道行为理论研究的中心议题之一(Stern,1988)[9]。所谓渠道权力,即为某个渠道成员A对另一个渠道成员B的权力,是指B在A的干预下的行为概率要大于没有A干预下的行为概率。尽管渠道权力理论体系日渐完善,但从二元分析范式向网络分析范式的转换问题与作为渠道成员的消费者一直没有被纳入渠道权力分析视野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两个问题(张闯,2007)[10]。消费者作为一个渠道的终端,将生产的农产品全部消费,其对于农产品的需求将会产生较大影响。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对于农户来说十分重要,其决定着农户是否能将农产品顺利的销售出去以及以什么样的价格销售出去的问题。我们将从农户可选择的渠道的多少、选择或更改渠道的成本以及在与渠道商间的力量对比,即渠道商的侵略性渠道权力的强弱来分析农户道德风险的可能。
H6a:渠道选择自由度与道德风险具有相关性。
H6b:侵略性渠道权力与道德风险具有相关性。
四、数据及建模结果分析
(一)数据取得
基于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渠道权力等相关理论,本研究提出八个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风险引致因素。为验证这些引致因素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本研究采用问卷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社会调查。其中,回收有效问卷392份。问卷涉及农户类型多样,覆盖粮油、瓜果蔬菜、牧畜、食用菌等农户。此外,通过农产品集散中心实地走访,完成了农产品渠道市场调研。在调研数据的基础上,本研究采用结构方程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SEM)进行实证分析。SEM是一种建立、估计和检验因果关系模型的多元统计分析技术,它可以用线性方程系统表示观测变量与潜变量之间,以及潜变量之间的关系,并可同时处理多个因变量。本部分利用研究中提出的基本设想及各变量间的相互影响构建用于验证的结构方程模型。同时采用AMOS17.0软件和SPSS13.0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模型检验。AMOS17.0是一种利用基于方差矩阵结构的潜变量对结构模型进行估计的软件包,可通过多层路径分析对变量之间的直接或间接的相互关系进行验证。为了确保调查问卷的可信性,我们还采用了信度分析和效度分析,将Cronbach’α值作为信度的评判标准,将KMO样本充足度和Bartlett球形检验作为效度评价标准,最后通过因子分析所得出的结果对设想的真实性进行讨论。
(二)信度检验和效度检验
为确保实证结果的准确,本研究对392份问卷进行信度检验和效度检验。在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之前,已将反向题项的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在总体的量表中,每个变量对应着不同的题项,首先通过对每个变量(设想)所对应的题项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测量题项之间是否具有一致性以及题项是否包含了变量的所有层面,删除不符合要求的题项或相关性较低的题项,然后对整个量表进行信度检验和效度检验,检验结果见表1。这里所使用的信度检验方法为Cronbach’s α检验,效度检验方法为因子分析法。对整体量表进行Cronbach’s α信度检验,值为0.949,说明量表的整体信度很好,各个题项之间存在较高的一致性,可以进行结构方程测算。
从表1的结果中可以看出,变量“农业生产要素”的Cronbach’s α值非常低,未通过信度检验,因此不能继续进行效度检验,故没有相应因子分析的指标值。
其余7个变量的检验结果:(1)信度检验:Cronbach’s α值均良好,说明可以进行因子分析。(2)KMO和Bartlett相关性检验:KMO值均显著,通过球形检验,表明各个题项之间有相关关系。(3)因子分析结果:每个变量提取一个因子,且因子的特征值均大于1,解释程度均大于50%,说明提取的因子的特征值能够解释总体方差的50%,各个题项因子载荷均大于0.5,均可保留。以上检验表明上述7个变量的各个题项之间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和稳定性,通过了信度检验和效度检验。
(三)SEM模型及设想检验
1. 数据拟合情况。(1)选用的统计量及统计量标准。P统计量:大于0.05符合要求。拟合优度指数(GFI)和修正拟合优度指数(AFGI):大于0.9符合要求。近似误差均方根(RMSE):小于0.05拟合较好,一般认为在0.08以下均为合理。Bentler的比较拟合指数(CFI):大于0.9,且接近1,拟合较好。正规化拟合指数(NFI):大于0.9,拟合较好。
(2)拟合结果。利用AMOS17.0构建的修正后的结构方程,其各项拟合指标检验结果见表2所示。
由表2可知,以上的拟合指标中除了P统计量以外基本都符合标准。一般情况下样本容量应该为变量的10倍到15倍,但本文中所选用的样本数量为392,远远超过标准,不过对于社会科学类的研究,样本要涉及到足够多的人群和足够大的范围。因此为了保证结构方程结果的可靠性,本研究选用了大样本,而卡方会随着被试样本的数量增大而增大,易受被试样本数的影响,“当样本数过大,如400左右时,易使拟合度指标检验出现拟合不佳的结果”(侯杰泰,2004)[11]。一般在大样本的情况下P值都较为容易显著,因此在这里不考虑P值,而是观察各个变量的总体拟合情况以及结构方程的检验情况。
2. 设想检验结果。H1:制度供给与道德风险具有相关性。该设想讨论的是制度供给与道德风险产生之间的相互关系。检验结果表明二者之间的标准回归系数即路径系数为0.983,P=0.005
H2:示范效应与道德风险具有相关性。该设想讨论的是示范效应与道德风险产生之间的相互关系。检验结果表明二者之间的标准回归系数即路径系数为0.126,P=0.033
H3:实施主体自我效用考量与道德风险具有相关性。该设想讨论的是实施主体自我效用考量与道德风险产生之间的相互关系。检验结果表明二者之间的标准回归系数即路径系数为0.27,P=0.039
H4b:农户道德失范成本与道德风险具有相关性。该设想讨论的是农户道德失范成本与道德风险产生之间的相互关系。检验结果表明二者之间的标准回归系数即路径系数为0.73,P=0.038
H5:误导性市场导向与道德风险具有相关性。该设想讨论的是误导性市场导向与道德风险产生之间的相互关系。检验结果表明二者之间的标准回归系数即路径系数为1.77,P=0.145>0.05。因此,设想H5在0.05显著性水平上未通过检验,同时路径系数大于1说明变量间可能存在多重共线,应该对模型进行修正。但是,我们只是借助结构方程探索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因此将此未通过的检验删除。
H6a:渠道选择自由度与道德风险具有相关性。该设想讨论的是渠道选择自由度与道德风险产生之间的相互关系。检验结果表明二者之间的标准回归系数即路径系数为0.347,P=0.000
H6b:侵略性渠道权力与道德风险具有相关性。该设想讨论的是侵略性渠道权力与道德风险产生之间的相互关系。检验结果表明二者之间的标准回归系数即路径系数为0.244,P=0.000
H4a:农业生产要素投入与道德风险具有相关性,由于在信度检验中未通过,因此删除该设想。剩下的6个设想的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风险现状分析
兼具指导之力以及对策之功,这不仅是本文研究的初衷,同样也是本文研究的理论归宿。本研究在第二阶段,以上述问题为导向,通过实践调研,基于制度供给、示范效应、失范成本、渠道选择自由度、侵略性渠道权力等角度,深入分析各种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探寻农产品质量安全中道德风险规避思路、对策建议及其制度安排。为使调研结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本阶段调研对象不仅选取了在我国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中具有普遍意义的个体农户、大型农产品流通交易中心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而且也针对我国现代化大型农业生产特征,选取了黑龙江省农垦系统中较为突出的农场进行调研。结果显示:
(一)制度宣传不足,农户未建立起标准意识
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农户作为生产者,无疑是最为关键且责任最为重大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与农户对于质量安全的认识和执行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本研究的调查结果显示,81.5%的农户反映在他们的实际生产过程中并没有受到任何专业性的指导,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了解甚少,主要是靠以往的经验进行农业生产。农户的文化程度不高,获取新事物和理念的渠道单一,是导致其匮乏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根本原因。目前,农户获取相关信息和政策的主要途径仍然是媒体广播,然而根据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各省(市)广播电视台仍没有专门针对农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节目。尽管我国农产品生产,以及与质量安全监管相关的各职能部门都在其官方主页上开辟专栏,介绍和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但在实践中,我国农户间的网络普及率较低,也很少浏览相关职能部门的官方媒介,因此我国农户多数仍未建立起质量安全标准意识。
(二)制度体系仍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协调一致性
现阶段,我国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正式制度主要有: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以及认证体系。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内容笼统,流于泛泛。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方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认证标准及方法等都只提出一般性的指导意见,没有细节性的内容,存在很多漏洞。此外,我国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工商、质检等九个政府部门,多部门的分头管理,势必造成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责任不明,效率低下,协调性差,造成职能扩张和行政垄断,更加重了政府行为失范。同时,我国现行标准也分为四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除企业标准之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都是政府标准,从法理上应该拥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并且不能相互交叉。但在实践中,由于各级标准的审批和制定部门不同,加之缺乏信息沟通与统一规范,结果许多农产品质量标准及其生产技术规范,存在标准不统一、不一致现象,甚至在一些重要的关键参数上差异也较大、相互矛盾。这就容易造成执法标准不统一,农户难以适从,引起市场混乱。
(三)制度实施存在诸多失范,未有效发挥市场功能
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管理中,政府是制度实施的人,而消费者是委托人。由于政府在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和职能,政府往往有着自我效益的考虑以及运行成本等方面的顾及,因此出现大量的执行失范行为。然而与此同时,由于经济地位的悬殊,作为委托人的消费者却无法对人的行为进行选择或有效的约束[12]。事实上,在国外市场中存在着由政府以外的第三方作为方的制度安排。这里所谓的第三方机构,是指具有可靠的执行制度的必要能力,并在执行过程中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从事经济活动的机构。虽然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三方认证在我国一些地方发展速度较快,但由于种种现实原因,仍存在着很多突出的问题,如产品认证的总量规模小、认证缺乏权威性、认证的后续监管不严格等。
(四)市场存在道德失范的风险激励
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产业间生产要素流动加快,农业生产要素逐渐流失,但随着科技的发展与进步,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如添加剂的使用等)可以弥补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减少所带来的后果,加之我国现阶段所实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使得农户即使不在农业生产中投入足量的要素,也能获得政策性保险所提供的收入保障,使得其变相成为一种“道德失范风险激励”,从而使农业生产的要素投入上存在着一定的道德风险。在实际走访中,多数农户认为由于现行的检查机制和检验制度标准存在缺陷以及农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之后的惩罚力度不足,存在质量问题的农产品并不会被完全查处,便使得农产品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会存在很大的侥幸心理,即使其被发现,付出的代价也是远远不及违法生产获得的利益多,从而为道德风险行为提供激励。
(五)渠道体系存在垄断性现象,渠道权力失衡
在我国“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背景之下,现有农产品市场的市场结构不合理,多数农产品流通渠道是无组织的、分散的,农产品从最初的由农户生产到最后出现在消费者的餐桌上,中间将通过储藏、加工、运输和销售众多环节,各个环节之间复杂的渠道体系大大减弱了现有监管体制的效率,延缓了解决问题的时间。此外,农产品流通渠道两端的力量不对等和缺乏足够的市场竞争也是道德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农产品生产者所面对的渠道商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对于农产品的品种,数量及价格,渠道商都有着较大的话语权。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农户或中介组织往往存在以次充好、对农产品的外观做某些不合理的处理或者在农产品中添加某些有害的物质等道德风险行为。农产品渠道不规范,渠道权力失衡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中道德风险的增加。
六、结论与启示
近年来,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并在系列政策的实施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却仍不容乐观。农药残留超标,添加剂误用滥用问题严重,食品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毋庸置疑,提高食品科学技术和加强卫生检疫水平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整个农产品市场生产和流通环节中的伦理与道德规范,同样也是保障农产品质量不可或缺的一面。事实上,国内外很多学者已经开始关注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中的道德风险问题,相关成果也日益深厚。然而,从目前的研究成果上看,现有以风险视角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研究多倾向于依靠政府制度供给来进行安全保障,而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微观主体风险行为缺乏深入研究。尤其是现有研究对农产品生产流通主体风险行为分析基础理论准备不足,明显缺乏农产品生产流通市场农户风险行为与市场失灵内在机理研究,这就使得那些基于风险视角揭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精辟论述,一直游离于市场范畴之外。因此,本项目基于农产品市场主体风险行为分析,构建基于道德风险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析框架,揭示道德风险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作用和影响机理,其理论价值在于创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视角,而其应用价值则在于可为我国完善农产品市场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引导,从而避免道德风险,保障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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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Moral Risk of Agricultural Goods' Quality and Safety in China
Jiang Li
(School of Marxism Studies, Heilongjiang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aerbin 150027, China)
1 农业多功能性概念的提出及含义
农业多功能性的概念是日本提出的。它是日本为了保护其农业,在1999年颁布的《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中正式确立的。对于日本人而言,如果仅仅从国家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就可能会选择放弃农业,以赢取GDP总量的增长;但如果从多功能性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就应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因为农业不仅能确保粮食的稳定供给,而且还能带来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方面的多种效用。
农业多功能性的概念是农业除了提供粮食、食品等商品产出的基本经济功能外,还具有与农村农业环境、农村农业景观、基本生物多样性、农村基本生存与就业、食品基本质量卫生、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以及农村农业基本文化遗传等非产品产出相关的生态、文化、环境和社会功能,农业多功能性的因素包含这些非产品产出。国际上各个国家对农业多功能性投入了极大地关注,这尤其表现在各国的农业、旅游业、国际贸易中。
2 基于农业多功能性看中国经济的发展
2.1 农业多功能性对农业的推动作用
首先,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确保农业投入政策的正确轨道。
目前,我国农产品存在加工不足、加工消费不强等问题。这主要是由于信贷投入、财政投入在内的投入体系不完善和投入不足引起的国民消费不足造成的。无论我们是采取拉动内需的措施,还是采取参与国际竞争的方法,都需要增强对农业的补贴和投入,保持并不断提升农产品各方面竞争力的切入点。除加大科技投入以外,主要是加强对农业品和农民的补贴政策。国家补贴给农业的领域与国家基金支持的范围需要我们从现在和将来两个方面考虑农业多功能性对“三农”问题解决的指导性机制。农业投入政策应该确保农业在维持一些地区的社会和人文的相对平衡,保持国家财富的稳定增长、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农作物和家畜品种的丰富等方面起重要作用。
其次,强调农业多功能性之农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我国是农业大国,一直面临着巨大的基本就业和基本社会保障压力。从欧洲发达国家城市化的经验来分析,农村人口和农业劳动力逐步向城市和非农业行业转移是发展的基本趋势。但考虑到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巨大,并且城市和工业吸纳农村人口、农业劳动力的能力是极为有限的,所以通过农业来提供就业岗位进而减小我国社会就业压力必定是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趋势。农业对隐性失业的容纳能力很大,并且兼业型人口也大量存在,这些都可以缓冲由非农产业发展波动所引发的就业问题。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不强,基本社会保障程度低;对人口众多的农村社区来说,政府及商业机构都难以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基本救助、扶贫济困等方面提供足够好的保障。这些促使农民只能自力更生,在很大程度上,农民只能依赖农业、依赖土地。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具有双重功能,既有生产资料的功能,也有农民基本生存保障的功能。
2.2 农业多功能性对旅游业的推动作用
农业多功能性不仅对农业有推动作用,而且对旅游业的发展也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现代社会,随着旅游产品的丰富化、多样化,农业多功能性在旅游业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首先,农业的多功能性之生态功能。我们选择旅游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源于它优美的自然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系统。若能很好地开发利用农业的生态功能,则将会满足现代都市人对基本田园景观、乡野情趣、新异农事活动、绿色农产品、基本生态维护、基本生态恢复等方面的需求,从而实现对旅游业的推动作用。
其次,农业的多功能性之文化功能方面。农业的多功能性之文化功能方面表现在保护文化丰富性以及提供教育、娱乐、审美和休闲等作用上。乡村民俗文化是文化中的一大支脉,它有丰富的文化资源,既包括物质文化资源,也包括精神文化资源。物质文化资源主要指在农村生活、从事农业生产的过程中长时间形成的文化氛围,比如基本饮食方面的文化、基本服饰方面的文化、基本语言方面的文化、基本礼仪方面的文化等。精神文化资料主要指在农村生活、从事农业生产的过程中长时间形成的精神文化追求。游客对乡村文化的追求往往是这两者的结合。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文化是开展旅游活动的本质,只有满足了游客的基本文化需求才能成功地开展旅游活动,而且具有这种特性的旅游项目、活动才是有持久性的、生命力的和开发价值的。由此可见,农业的文化功能是发展乡村旅游业的关键。
2.3 农业多功能性对贸易业的推动作用
我国农业贸易方面关注的重点主要放在小麦、玉米和大豆三个主要的进口农产品上。我们可以基于此来测算我们国家农业的多功能性。主要原因是针对我国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比较优势的作用,小麦、大豆和玉米的进口可能会增加。重视农业的多功能性,可以增加我国与农产品出口国在谈判时的筹码,保护国内小麦、玉米和大豆生产者的利益。
从量上看,中国目前是世界上第四大稻米出口国,但这种形势已经在逐渐的发生变化。2001年,尽管中国大米总体上仍呈净出口为正的局面;但现在逐渐呈现进口增长,出口下降的趋势。中国大米出口的国家主要是科特迪瓦(72.64 万吨)、古巴(14.46 万吨)、伊拉克(10.99 万吨)、日本(7.1万吨)和利比亚(6.1万吨);同时中国又从泰国进口(16.13万吨);并且,现在,中国对印度尼西亚和伊朗的出口数量大幅度下降(刘桂才,2002)。许多学者认为,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中国大米的前三个主要出口国在短期内应该不会有大的变动。笔者认为一些人担心别国利用农业的多功能性限制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问题缺乏依据。主要原因是:欧、日、韩等支持农业多功能性的国家把农业多功能性当作保护国内粮食安全的技术壁垒措施。粮食安全的主要品种是水稻、小麦、玉米等基本主食品种,而不是基本副食品种。对于其他农产品而言,各个国家一般都是通过非贸易技术壁垒措施来限制别国进口的。我们可以通过修订我国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来限制别国进口,当然,我国农产品出口也被别国通过使用此方法来限制。因此,这一点与农业的多功能性问题没有很大的直接联系。
3 我国推进农业多功能性的对策措施
3.1 切实强化农业四大现实功能
(1)保障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包括粮食安全和食用产品质量安全。我们应努力确保优质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供给,这是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头等大事。为此,我国可以通过发展农业的多功能,在不断扩大安全的、优质的农产品的生产和供给的同时,逐步地变“藏粮于农民”、“藏粮于仓库”为“藏粮于工业”、“藏粮于技术”。
(2)创造就业机会。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农村人口从事农业劳动,而且,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农村几亿多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还很大,农业仍将是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产业,因此通过农业来扩大就业是必要的。为此,我国可通过发展农业的多功能,延长并适当拓宽农业产业的价值链条,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农村较多的富余劳动力这一“储水池”不至于“大决堤”。
(3)增加农民收入。农业是农民增收的最基本产业,而且,从我国目前农业发展的情况来看,农业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还有很大的潜能可挖掘。为此,我国可通过发展农业的多功能,拓宽农民创收和增收的渠道,为农民增收作出贡献。
(4)保护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要保护生产力就必须保护生态环境,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维护生态环境。从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相互协调发展的角度来讲,我国决不能再走某些发达国家所走过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老路。为此,我国可通过发展农业的多功能,正确地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的监督和治理,实现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3.2 转换农业经营模式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对策
一、农业大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问题
(一)农业基础设施薄弱
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减灾能力不强。梁园区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县,理论上来说农业基础应该较好,但是随着这些年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农业生产出现新形势,原来的落后的农业基础设施与需求不匹配,较大程度上阻碍了梁园区农业的发展与增收。这些年,虽然加大了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但是农田水利设施不齐全、物质技术装备落后、抗灾减灾能力不强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2015年秋季以来,在国内和国际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我国玉米价格大幅度下跌,严重损害了农民粮食种植的积极性,也暴露了我国粮食供给侧机构性改革的重要性和及迫性,现有的基础设施不能完全适应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农业基础设施的要求。
(二)科技支撑能力不足
科技支撑能力不足、农机装备水平相对较低,直接制约了梁园区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效益的提高。制约梁园区科技支撑能力主要有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不足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结构不合理、制度的固化。
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不足:所谓的不足,一方面指绝对数量上的不足,虽然近年来,梁园区对农业的投入年年增加,但基础小较小,增速慢;另一方面指相对数量上的不足,针对梁园区庞大的农业基础和较落后的现状,农业科技投入在总体需求面前显得较为微弱。
梁园区乡镇农业推广人员的机构不尽合理,机制固化:人员结构一方面指人员的严重老化,已经十几年没有引进新鲜血液,对新技术新装备的适应能力不足,且个别地区会出现人员断层的现象;另一方面指人员的配置不合理,推广能力不强,梁园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共有109人,其中种植业专业技术人员34人,仅占总人数的31.2%。
(三)农业及农产品加工效益不高
梁园区的粮食加工率低且集中于粮食的组加工,例如面粉业和饲料制造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较低,而且在更大程度上存在的粮食的生产,是一个提供原料的角色,直接进入商品化程序卖到了其他地区,而没有经过任何加工;对粮食的精深加工比例小,规模效益低,农业及农产品加工效益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和进步,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都进入了调整期,要大力提升农业生产力,优化农业生产关系,大力发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将其作为当前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产长农产品产业链,增加附加值。
(四)农业多功能性未彰显
农业具有经济功能、社会功能、政治功能、生态功能和文化功能五大功能,经济功能表现在为社会提供农副产品,以价值的形式表现,是农业的基本功能;社会功能主要表现在对劳动力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可以促进社会发展的功能;政治功能表现为农业对保持社会和政治稳定的作用上;文化功能主要表现在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审美和休闲的作用上;生态功能主要表现在农业对生态环境的支撑和改善的作用上,但目前由于科技水平利用低,种植方法落后,多年来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导致的土地板结和粮食残留过量等问题,生态功能弱化,梁园区乃至全国农业环境和生态欠佳、农业多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彰显。
(五)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不够
我国农业一直面临着效益不高、竞争力不足的困境,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是促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的重要举措。而梁园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远远不够,普遍存在着生产与加工、销售脱节的现象,一部分地区出现卖粮难问题,农产品质量高而价格低,部分企业没有足够的粮食做原料,开工率低造成资源浪费,降低企业的整体收益。农业的第一产业即生产环节,农业的第二产业即农产品加工环节和农业的第三产业销售环节相互脱节,各自成为独立的个体,不仅增加了成本,也阻碍了一二三产业的一体化发展。
二、农业大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大力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农业基础设施是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依赖的物质基础,包括产前生产资料的供应、产中初级农产品的生产和产后农产品流通各环节的基础设施,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梁园区虽然是传统农业大县,但是基础设施陈旧且不齐全,制约着梁园区农业的发展,要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梁园区根据自身实际实施高产创建示范工程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建设高标准粮田“千百万”工程,整合国土整治、农业开发、农业水利和千亿斤粮食资金项目,投资建设高产创建示范方并积极推广;2015年疏挖沟渠76条共计125公里,新建桥、涵222座,新建、维修机井760眼,新增旱涝保收田1.5万亩,新增和改善有效面积6.5万亩,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二)提升梁园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的创新体系,促进产学研的一体化发展,立足于提升梁园区农业科技水平,强化以企业为市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弱化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鼓励社会投资于科技企业,加强对农业现代化经营主体的扶持,促进农业的转型升级;其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原则,引进新型科技人才,进一步健全农业科技的推广网络,逐步建立以乡镇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的多元化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最后,加强技术和生产的结合,提高科技服务三农的能力。推动农业科技入户,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服务“三农”的能力。
(三)提高梁园区粮深加工比率
建立和扶持一批大型粮食加工龙头企业,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以期降低生产成本,延长产业链,提高粮食加工附加值,扩大粮食深加工的比例。鼓励社会资金合理、可控的进入农业,为农业生产和加工注入新鲜血液和活力,大力倡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粮食加工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种粮大户的合作和对接。
(四)充分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
农业具有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态五大功能,各功能又有多个不同的子功能。同时,农业各功能、内部各子功能之间又表现出极强的关联性;以生态功能为例进行分析,可得出一些关联链条:生态环境-人类生存质量-人口素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发展-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农产品-人类生存-社会基础-政治稳定-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各功能共同构建了一个有机整体,表现出了整体性特点,表现出了各大小功能之间的多重关联性及作用的全面性和整体性。对此,必然要强调在发挥农业多功能作用时,而应综合考虑各功能的关联性,以求得个体功能作用充分发挥、总体功能最大的理想效果。
(五)提品质、促融合
提品质:着力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和营养价值,运用新技术大力推广生态、环保、绿色的产品,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提高产品档次以增加附加值,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营销,培育自有品牌,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供给的信任度。
促融合: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提高农产品品质的基础上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进一步营销或者深化加工,延长产业链,深度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把农业生产、农产品的加工、流通和销售结合起来,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更好的满足社会对农业多样化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农业经济增长要求加强对农业企业的会计监督。
据统计,2012年全国农业增加值达5.4万亿元,农业企业创造增加值达到20%以上,显示了农业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保障农业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作用。而要进一步增强农业企业对农业经济增长支撑作用,就要在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和后劲发展,加大经济行为的会计管理和监督,及时准确反映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让财务报告的经营人、债权人和相关信息人,客观真实全面了解企业信息,及时做出适应经济环境的企业发展方式和经营活动调整,以促进企业效益提高,推动新农业经济增长。
2、农业经济增长要求客观准确计量会计成本支出,反映农业经济发展总量。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对土地资源的征占用已影响到农业生产,据调查1998至2010年全国耕地面积从19.45亿亩减少到18.26亿亩,平均每年减少915万亩,农用化肥施用折纯量从2005年4766万吨,增加到2011年5704万吨,平均每年增长2.6%,土地减少和化肥施用量增加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可供耕地减少,农作物种植面积减少,土壤质量下降,农业生产环境严重污染,农产品不能有效供给,质量得不到保障,人民生活难以为继。所以在新农业经济阶段要客观准确计量农业产品的生产支出成本,这既是会计成本核算的要求,也是正确反映农业经济发展总量的必然,只有以环境,产出,效益来核算农业经济,才能让农业经济增长保持可持续的发展。
3、农业经济增长要求会计为农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随着我国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已逐渐形成,农产品生产区域布局,农业生产工厂化,农业企业主体地位确立可能变成现实,而会计作为农业经济活动和财务信息的重要工具,将会改变传统会计原来无位和缺位的状况,变成提高农业经济持续增长的管理手段,以及对环境等不可再生资源成本的财务监督,因此要尽快制定和修改不适应农业经济增长的会计制度和准则,来实现对新农业经济增长的保驾护航。
二、促进农业经济增长,加强会计模式应对的建议
1、在农业经济增长中强化农业会计工作规范。
党的十报告指出“要坚持走农业现代化,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成效。”这些都为农业经济增长提供政策保障,明确了新阶段的农业结构优化和增长模式。作为服务和适应于经济社会的会计,也就发生了必然的改革,传统的原料购买、生产成本和销售确认,加入了环境会计、预计事项确认(如农产品销售质量问题等)、无形资产摊销确认(资本化研究和费用化可研费用)等,既有利于政府和行业部门监督和管理,强化会计工作事项确认和费用管理,规范了会计工作。
2、在加强农业会计审计监督。
从长远看,农业经济增长主要力量是农业企业,而企业是会计的责任主体,许多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往往存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销售确认和应收账款计提等不符合会计准则和制度的事例,不能客观全面准确进行会计信息披露,采取通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审计、监督等,让报表使用人和社会公众对企业资产状况、财务收支和现金流量清楚明白,让企业的经营管理得到应有公正评价,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