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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全文第一条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旅游资源,是指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合理利用,具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以及其他社会资源。
第三条 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应当突出生态滨海与潮汕历史文化特色,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管理工作。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
市、区(县)发展和改革、经贸、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林业、外经贸、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统计、价格、水务、海洋与渔业、外事侨务、民政、宗教、城市管理、公安、公安消防、海关、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本条例。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环境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和海洋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的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经上一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
编制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群众的意见,进行多方案的比较和论证。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制定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论证,及时建立、补充、更新相关信息。
旅游资源普查信息应当作为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和制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依据,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县)人民政府对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论证工作,应当给予资金保障。
第八条 开发旅游资源应当符合本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经营性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应当遵循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谁投资、谁受益、谁保护。
第九条 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确定的重要旅游功能区域,在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阶段应当征求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有关部门在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点)、主题公园、大型游乐园等旅游资源开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以及对上述旅游资源开发项目作出立项审批决定前,应当征求同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意见。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对向其征求意见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及时反馈意见。
第十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文化、林业、水务、海洋与渔业、宗教等部门,依法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的开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期实施开发项目。
第十一条 旅游资源开发者应当在办理立项、建设等手续前编制专项旅游资源开发保护方案,报送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
开发保护方案应当包括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的保护措施以及建成后旅游景区(点)的旅游资源保护措施。
旅游资源开发者和旅游景区(点)管理者,应当按照专项旅游资源开发保护方案做好旅游资源的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旅游景区(点)管理者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旅游景区(点)的环境保护、安全卫生保护和文物古迹保护等工作。
第十三条 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发建设项目的废水、废气、废渣、废弃物及噪音的处理设施,防止植被、景观、文物破坏及水土流失的保护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在规划开发或己开发利用的旅游区域,应当保护区域内的岸线资源、生物资源和水资源。
禁止在旅游景区(点)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擅自占用岸线;
(二)捕猎野生动物;
(三)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四)破坏生物资源和水资源;
(五)开山采石、挖沙取土、围垦放牧、填盖水面、砍伐树木、建造坟墓;
(六)其他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改变旅游景区(点)地形地貌的活动。
第十五条 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建设不得超过旅游景区(点)的环境容量,其性质、布局、规模、体量、高度、造型、质感、色调等必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旅游景区(点)内应当控制旅游资源的开发强度,加强绿化植被,降低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严格控制建筑的体量和高度。
旅游景区(点)应当根据旅游安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以及服务质量等要求,确定旅游接待承载能力,实行游客流量控制。
第十六条 旅游景区(点)管理者应当根据旅游资源的特点,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加强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制止扰乱旅游秩序、破坏景观景物的行为,保障旅游者的安全。
旅游景区(点)及其沿线应当设置说明牌、指示牌以及界线标志,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旅游景区(点)管理者应当制定和落实具体保护措施,对重要景物、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旅游资源实行重点保护。
第十七条 开发古遗址、名人遗迹、历史纪念地、古寺庙建筑、古园林特色建筑等具有历史人文性质的旅游资源,应当保持其特有的历史风貌,不得擅自改建、迁移或者拆除。
第十八条 禁止在已列入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但未经开发的旅游资源区域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确需开展有五十人(含五十人)以上参加或者其他较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体育运动、探险等非营利活动的,应当提前向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配套设施。鼓励单位利用自身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并向社会开放。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整合开发旅游资源、引导扶持重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旅游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
第二十一条 重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由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统筹安排纳入相关规划。
重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以在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内优先解决。
重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的,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给予扶持。
第二十二条 开发汕头港内湾等公共旅游资源从事旅游经营活动,依法实行特许经营。
第二十三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对积极发展旅游业,保护和开发旅游资源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旅游资源的义务,有权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破坏旅游资源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五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应当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的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停止,并配合规划、国土资源、林业、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水务、海洋与渔业、文化、民政、宗教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各自职权予以处罚。
对在旅游景区(点)内实施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开发建设项目,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依法责令恢复原状、限期治理或者搬迁。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旅游资源保护的方式和内容保护方式
世界各国在旅游资源保护方面,所采取的方式大致有两类:
一是运用法律手段,实行立法,加强法制。
二是根据旅游资源质量,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加以保护。
保护内容
旅游环境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先决条件,旅游环境是以旅游资源为主体的自然、经济、社会诸条件的综合。处理好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关系,合理地开发与保护,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因此,将保护内容分为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两部分。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真实性是社会旅游资源开发的基础和核心。文章基于建构主义真实性理论,对社会旅游资源开发提出对策和建议(即范围选定、符号提升、帷幕设置、社区参与、动态建构),为社会旅游资源开发提供了新的理论视野和实践指导。
关键词:社会旅游资源 真实性 建构主义真实性
引言
随着“深度游”的兴起,旅游者已不再满足于游览单一的旅游景点,更希望能接触到旅游地真实的社会生活。这促使越来越多的开发者把那些跟人们当下社会生活紧密相关的社会资源纳入旅游资源开发的范畴。
然而在社会旅游资源开发方兴未艾之时,部分地区的开发却受到了质疑。社会旅游资源开发不仅需要满足游客的真实性体验需求,还需要充分考虑社会伦理和日常功能等方面,只满足单一需求的社会旅游资源开发无疑是片面的。有鉴于此,本文从建构主义真实性的角度,提出了社会旅游资源开发的思路与策略,以期为社会旅游资源开发提供新的理论视角和实践指导。
建构主义真实性理论指导社会旅游资源开发的合理性
社会旅游资源是指“以一定的空间和时间为载体、具有旅游吸引力的当代人类,及由当代人类所创造的、不以旅游为主体功能的,与人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物、现象和活动”。从该定义可以看出,社会旅游资源反映了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具有真实性的内涵。为保障社会旅游资源的主体功能,这个“真实性”是需要被重新“建构”的。
建构主义真实性理论认为,绝对真实是不存在的,真实是社会建构的结果。绝对客观的、静态的起源或“原物/作品”是不存在的。真实性是旅游产品生产者和旅游者根据自己的想象、期望、偏好、信仰和权力赋予旅游产品的某种真实。建构主义真实性将真实性理解为一种“象征”的真实,是社会建构的结果,适宜作为社会旅游资源开发的理论基础。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建构主义真实性契合社会旅游资源的“真实性”内涵。社会旅游资源的“真实性”并非绝对意义上的真实,它往往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而变化,体现出明显的动态性特征,因此社会旅游资源的真实性是时代建构的结果。
其次,建构主义真实性契合旅游者对社会旅游的预期。旅游者在社会旅游中追求真实性体验,但是否体验到真实取决于旅游者对旅游地的预期和想象,而旅游者的预期和想象是可以通过宣传等方式建构的。
最后,真实性建构的过程契合社会旅游资源开发过程。社会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是开发者和旅游者对真实性互相探索并最终认可的动态过程。社会旅游资源开发者需以开放的心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根据旅游市场真实性需求,不断建构和完善社会旅游产品的真实性。
基于建构主义真实性理论的社会旅游资源开发策略
(一)范围选定:“真实性”代表甄选
“真实性”代表甄选是社会旅游资源开发的首要步骤。经过甄选的社会资源应反映旅游地真实的社会状况,符合旅游者对旅游地的预期与想象。具体原则应立足以下几个方面:
1.代表性。社会旅游资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充分展示当地人民生活、社会建设成果或地方形象,帮助旅游者了解旅游地真实的社会文化状况。比如浙江杭州市在甄选代表时,从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六大领域(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社会文化、社会政治和节庆会展等)选出了100个社会资源国际旅游访问点,就具有典型的杭州特色。
2.市场需求。市场需求是社会旅游资源开发能否持续经营的前提。由于旅游者存在着个体差异,具有不同的真实性期望,对社会旅游产品会形成不同的真实性体验动机。开发者应根据市场调研, 选择出具有针对性、有市场需求的社会旅游资源。
3.整合难度。社会资源由于功能属性、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着差异性,整合难度各有不同。真实性开发过程中会影响社会资源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从而会加大开发和整合的难度。如北京市在甄选代表时,最初将110指控中心列入开放点,但由于公安部门的可进入性不强,整合难度大,最终只能放弃。另外,由于社会资源隶属不同的管理部门,旅游部门只能通过其主管部门协同管理,因此,开发者还需考察社会资源点的管理体制,评估其整合难度。
4.社会伦理及道德。社会旅游资源有别于自然旅游资源,在某种程度上真实反映了当地的生活、信仰和文化习俗,涉及社会伦理和社会道德的领域,因此并非所有的社会资源都适合进行旅游开发。开发者需要具有人文关怀的精神,选取的社会资源应符合社会伦理和道德的规范。如上所述,巴西将贫民窟作为旅游资源,就是一个反例。
(二)符号提升:“真实性”符号建构
社会旅游产品因其独特的真实性属性而具有吸引力,但这种真实性仅是社会旅游资源开发的前提。通过符号提升,使社会旅游产品成为真实性符号代表,并借助市场营销手段被旅游者认同,才是社会旅游资源开发成功的关键。具体而言,对“真实性”符号的建构可分符号提炼、景观命名、功能改造、宣传推广四大步骤。
1.符号提炼。首先,社会资源作为旅游产品进行开发应该被赋予某种价值与意义,这种价值能使其成为真实性的符号代表,并符合旅游者的真实性预期,让游客在旅游的过程中能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将社会旅游资源进行价值赋予的过程是符号提炼的过程,也是旅游产品定位的过程,为以后的社会旅游资源开发各环节奠定了基础。
2.景观命名。其次,将社会资源冠以某种名称,使符号的价值得以彰显。景观命名的原则,一是主题明确,符合旅游产品定位;二是易于宣传,通常可从典故、历史、人文、习俗等方面考虑,景观命名应具有丰富的外延,容易使人产生联想,具有一定的情感色彩。
3.功能改造。再次,对筛选的社会旅游资源进行功能改造,以使其更符合旅游者的真实性体验预期。社会资源主体功能并非旅游,当确立其为旅游资源进行开发时,便要在保持基本功能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其旅游的功能。在改造的过程中,应以提炼的符号为准绳,以景观的命名为参考,增加缺失的符号元素,凸显已有的符号元素,使“真实性”更加饱满和立体。
4.宣传推广。最后,根据建构的符号以及旅游者的心理认知,借助市场营销手段,通过旅行社、网站、海内外组团社、编印宣传手册等进行推广。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社会旅游资源分散,如果依靠单位或者个人力量进行宣传营销,难以形成鲜明统一的旅游形象。应借助政府的力量,将形象宣传推广提高到城市文化建设与打造文化品牌的高度。
(三)帷幕设置:“真实性”时空营造
随着游客的涌入,或多或少会造成对社会旅游资源主体功能的冲击(如北京胡同游的尴尬),“帷幕设置”则有助于解决这个矛盾。所谓“帷幕”是“前台”与“后台”的一个“缓冲区”和过渡空间,其功能类似于舞台上的帷幕。 “真实性”帷幕设置可防止过度旅游化影响社会旅游资源日常功能的正常运转,保障其功能属性和政治安全性,弱化政治敏感度。具体而言,帷幕设置有两种形式:时间帷幕和空间帷幕。
1.时间帷幕。时间帷幕主要是指社会旅游资源点在特定的开放时间,通过提前预约的方式,形成一段特殊的缓冲及准备时间。如北京市设立旅游开放日的单位在每年5月19日“中国旅游日”和9月27日“世界旅游日”免费开放。其他时间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这便明确了游客的参观时间。
2.空间帷幕。空间帷幕主要是在特定开放区域通过设置 “帷幕区”,形成后台的缓冲空间和保护性空间。如北京市金融资产交易所在正常工作不扰的前提下,对交易大厅进行适当整修,并设立接待区、参观通道、休憩点和游览标识,明确了游客参观范围。与此同时,空间帷幕的设置不仅仅是单纯的隔离开放区,还可以通过符号运用、文化主题设计等形式来营造真实性体验氛围,引导旅游者的真实性体验,满足游客的预期。
(四)社区参与:“真实性”体验塑造
社区居民及工作人员的参与对于真实性建构有着重要的影响,他们为增强旅游者真实性体验起到了独特作用。社会旅游资源开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将当代居民生产生活的常态以特殊的表现形式展现出来,只有充分尊重当地居民(包括旅游从业人员)的意见,注重社区居民的参与,才满足旅游者真实性互动体验。
具体而言,社区参与可通过背景及知识讲解、社区文化展示、游客互动参与等形式来创造体验氛围,增强体验效果。需要强调的是,为调动单位及社区居民的积极性,政府应引导资金投入及建立利益分配机制。
1.背景及知识讲解。旅游地社区居民,尤其是旅游从业人员的人文背景介绍和专业知识讲解在旅游体验塑造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它是从服务方面保证旅游体验质量的基础。在人文背景介绍上,社区居民对社区文化介绍的全面性、深入度、自豪感和投入程度将直接关系到旅游体验氛围的“人气”营造和旅游者对“真实性”的判断,进而影响旅游者的体验质量。在专业知识讲解方面,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讲解员的专业讲解程度、敬业精神等因素也直接关系着旅游者的“真实”感知。因此,社会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应培养一支专业的人才队伍,引导社区居民加强对历史及社区文化的了解。
2.社区文化展示。社区居民是社会旅游资源社区文化及当地生活的活性载体,他们的生活习惯、服饰语言、生活习惯本身就是真实性的旅游载体,而且他们本身也是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因此,可在社区居民生活基本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发挥社区居民(包括志愿者、单位职工等)的积极性,鼓励开展社区表演、体育、娱乐、比赛活动。如杭州市珠儿潭社区,组建了10支文艺团队及16支志愿者服务队伍,招募志愿者940人,既丰富了社区文体生活,又为旅游者真实性体验营造了良好氛围。
3.游客互动参与。旅游者通过各种互动参与活动可刺激感官知觉,加深记忆,从而提升真实性体验效果。因此,社会旅游资源开发应加强互动交流环节,并注重互动参与的文化性、愉快性、体验性。如北京在开发四合院旅游产品时,有意识的加入了拉家常、包饺子、对春联、贴窗花、扭秧歌等参与互动活动,增强了游客对老北京生活的认知和体验。
4.资金投入与利益分配。在资金投入上,旅游开发初期,政府可设置鼓励社会旅游发展的专项基金,对有开发前景的重点社区建设给予一定的政策及资金扶持,减免相关税收及行政事业收费;在中后期,以政府主导、自主发展、利益分享为原则,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开发建设。在利益分配上,要确保参与的社区居民或工作人员能公平的分享到旅游开发的经济成果。
(五)动态建构:“真实性”建构的提升
社会旅游资源开发的真实性建构应该是一个不断更替与循环的动态过程。随着时代的发展,旅游者的真实性需求会出现新的趋势,社会旅游资源内涵也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城市的发展不断充实。基于此,社会旅游资源的开发应不断自我优化,与时俱进,动态地实现真实性建构的不断提升。
结论
通过上文可以看出,社会旅游资源开发的过程是社会旅游产品真实性建构的过程。本文从社会旅游资源开发的关键因素——“真实性”入手,引入了适合社会旅游资源开发的建构主义真实性理论,并据此提出了开发对策与思路,为社会旅游资源开发开启了一个全新的理论视野并提供了实践指导方向。但由于社会旅游资源涉及面较广,功能属性与载体形式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因此,针对各专项社会旅游资源如何进行真实性建构以及对社会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各利益相关主体(政府、社会资源点、专家学者、媒体以及旅行社等)所扮演的角色和职能,还需做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毛卫东等.社会旅游资源的概念及范畴探析[J].企业经济,2008(7)
关键词:喀纳斯;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7740(2010)02--0010--03
被誉为“人间净土”的喀纳斯,自然景观优美独特,文化景观琳琅称奇,既具北国风光之雄浑,又有南国水乡之娇秀,是新疆旅游资源中一颗璀璨的明珠,也是新疆旅游业的龙头。然而,在喀纳斯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中,由于对旅游资源价值认识的不足,在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中短期行为较为普遍。喀纳斯景区是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和敏感的地区,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就很难自然恢复和逆转,或者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才可得以弥补,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对旅游资源的开发管理应更加科学、规范,以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一、喀纳斯旅游资源开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资源的保护意识不强,旅游资源开发缺乏科学的规划
喀纳斯景区旅游资源获得了许多殊荣,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等。这些殊荣使人们看到更多的是眼前的利益,这些荣誉也成为了喀纳斯旅游业的招牌,在人们欣喜地看到一拨又一拨旅游队伍纷至沓来的时候,似乎已经忘却了那一块块金匾背后所寓意的旅游资源的价值。自然保护区在没有对资源的价值进行充分评估、在缺少深入地调查研究、全面科学地论证与总体规划的条件下,便匆忙地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在保护区内修公路、造宾馆,甚至修建一些缺少审美意识、与自然景观不相称的人工建筑和景点,导致自然和人文景观极不协调,破坏了景观的整体性、统一性及和谐性。当人们逐渐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又将这些建筑拆除,而留下的是的沙土,自然本身已很难再回复它的原貌。这不但使自然资源和景观遭到破坏,而且过高的基础建设投资使保护区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保护区不但没有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反而严重地破坏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二)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由于特殊的气候条件,喀纳斯旅游景区旅游的黄金季节较短,在旅游旺季游客数量庞大。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景区对游客数量尤其是旅游高峰期的游客数量不加控制,致使游客数量严重超出了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容量和旅游承载力。加之,游客总体的环境保护意识差,景区内又缺少必要的防护措施和监控手段,导致草地践踏、沙土、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其次,开发前期在保护区内修建大量的旅游设施,开山炸石、砍树毁林,导致水土流失严重,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破坏并大面积减少,造成开发性污染,这将引起生物多样性降低,引起生态系统退化甚至失衡。景区内的游览设施大都没有使用清洁能源,释放出的废气、废料对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还有很多的外来车辆可以直接驶到景点,这一点与九寨沟有很大不同,九寨沟所有的外来车辆禁止驶入景区内,景区内行驶的区间车全部使用清洁能源。
(三)旅游资源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能力欠缺
自然资源属于准公共产品,自然保护区是具有生态公益性和科学基地性质的“自然特区”。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水系等生态系统具有无可否认的国有资产产权。然而,目前喀纳斯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分属于林业、宗教、文化、环境等不同的部门,在开发建设中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规划,客观上造成了开发建设以及管理上的无序局面。尽管对组织机构进行了重新架构,但仍然没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业务重叠与业务真空地带同时存在,不同部门的政策也难免会有交叉甚至冲突,还需要很好的磨合。其次,景区管理人员缺乏对这种大规模、高质量旅游资源的管理知识和专业知识,缺乏对整个旅游资源宏观管理的驾驭能力,一方面,眼前利益的驱动使得旅游资源的开发不断升级,而另一方面,管理滞后,管理的水平跟不上开发的速度,造成事实上的对旅游资源的掠夺性经营,旅游资源的价值受到极大地损害。
(四)管理队伍人才匮乏、不能满足旅游资源管理的需要
首先是管理队伍数量不足。喀纳斯旅游管理局在编人员未达到核定编制数,大部分科室工作人员配置不足,普遍存在一人多职的现象,工作量超负荷、压力大。其次,管理队伍结构复杂。在编的干部职工中,既有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又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和公安专项编制,工人的比例较高,干部队伍结构比较复杂,干部人事管理难度较大。第三,缺乏人才。现有干部职工中,学历水平普遍不高,个人能力参差不齐,缺乏专业人才,尤其是缺乏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高素质人才,缺乏专业型、复合型人才,干部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离工作的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
(五)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在开发中受到冲击
喀纳斯是人类农耕文明之前游牧文化的活博物馆,区内保存着战国时期至元代的大量岩画以及世代游牧民族留下的各种石人、鹿石、石堆墓等草原文化遗迹。图瓦人作为蒙古族的一个支系,在中国仅存2 000余人,千百年来,喀纳斯一直是他们唯一的聚居地,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图瓦人过着淳朴的游牧生活。随着喀纳斯旅游资源的开发,当地游牧民接待着一批又一批来自不同地区的游客,市场经济的浪潮夹杂着各种文化正冲击着图瓦文化这个古老而脆弱的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正加速着当地文化的变迁,具体表现在该地区服饰、思想、道德观念、价值观、生活方式等都在发生着变化。
二、喀纳斯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喀纳斯旅游资源是大自然的杰作,更是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遗产,如何珍惜好、利用好这一独特的自然资源,提高旅游资源的利用价值,使喀纳斯旅游资源得以永续地给人类带来美的享受和体验,是我们必须要认真面对的一个问题。基于对喀纳斯旅游资源开发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从喀纳斯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角度来思考这一问题,有如下几点建议:
(一)增强对资源的保护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观
旅游资源开发不应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它要求人们合理的利用旅游资源并有责任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平衡。因此,必须牢固树立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思想,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等手段,让人们都树立起环保的意识,提高公众的生态旅游意识。首先,对景区所在地的管理人员、开发商、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使他们在开发、经营、管理中自觉保护资源环境。其次,提高游客的生态意识、环境意识,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指导人们的旅游活动、规范人们的旅游行为。再次,对当地居民和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普及资源和环境保护知识,使旅游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 桥梁。
同时,喀纳斯旅游资源也包含着非常独特的文化资源,在旅游资源开发中要特别防止旅游开发对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冲击与破坏,要注重对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从中外各地旅游开发的经验和教训看,任何景观如果只限于其观览层面,都是不能长久的,必须依附于独特的文化价值才能有持续的生命力。要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必须把保护和挖掘其独特的文化价值作为开发战略的核心部分,只有这样,才能使旅游资源开发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科学规划、适度开发
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开发必须要在充分调研、严格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规划和总体设计布局。规划必须以保护旅游资源为基本前提,从生态学角度对旅游环境容量进行测评,以确定适度的开发规模,维持景区的生态平衡;对旅游设施、设备和场所的规模数量、材质色彩、造型风格等进行规定,以确保人造景物与环境协调;科学规划并进行功能分区,功能区不同,在开发要求上也要有所区别;制定严格的环境标准和经营准入条件,以确保景区高起点开发;依据功能分区和开发规模,做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布局与规划;规划好游览的景点、线路、方式等项目,并统筹规划旅游服务设施、旅游商品开发等内容。开发条件不成熟时,切不可匆忙开发。同时,做好旅游资源开发经营的基础工作,如:对景区内准备开展的项目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将要开展的经营项目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旅游资源的类型、生物资源的种类数量、旅游资源的现状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实施监控;对旅游资源的价值进行评估,这是出让旅游资源开发经营权的前提。
(三)实行旅游资源资产化管理
喀纳斯旅游景区的管理目前由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虽然将众多的管理部门归在一个口子下统一管理,解决了一些过去在管理中职责不清、交叉重叠的矛盾和问题,但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仍然存在,如资源的所有权及如何实现所有权的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经营权、管理权问题及部门间的权限、职责问题。这些深层次问题的解决除了从体制、机制上加以纠正,实行资源的资产化管理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通过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将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既可以避免现有的条割分块、多头管理,又可以形成一种相互监督的机制,各行其职,互相监督,从而严格保障经营管理的到位。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其前提是核算出资源的价值根据资源的价值确定经营管理权出让的标准,通过经营管理权的出让,逐渐建立起旅游资源市场化经营的经营机制,推进旅游资源的市场化运作,提高旅游资源利用的效率。
(四)合理定位,提高经营企业进入门槛
喀纳斯旅游资源具有很高的价值和极高的品位,应在保护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其旅游资源的内涵和价值潜力,将潜在的价值转化为现实的价值,以期更好地实现其旅游价值及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喀纳斯这样的生态环境脆弱区,其生态容量有限,因此,喀纳斯景区应适当控制游客数量,尤其在旅游旺季,可以通过提高门票价格的方式利用价格杠杆来调节游客数量。目前,旅游淡季和旺季虽然实行了不同的门票价格,但旅游旺季游客数量仍然庞大,超出了它的承载力,调查显示旅游旺季门票仍有进一步上调的空间。与此相适应,应根据喀纳斯旅游资源的特点开发更加丰富的、有吸引力的旅游项目,以延长游览时间和提高旅游体验质量,以充分发掘旅游资源的潜在价值。为此,对旅游资源必须高起点开发、高质量经营管理,转变旅游经营方式,以获得更高的经济价值;要重视改善旅游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更好的满足游客的需求。这就要求开发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资格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因此,在项目招标时,应建立高标准的准入制度,设定严格的企业进入的门槛,精心筛选、严格控制,把好企业进入关,进而把好开发经营关。
【摘 要】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与环境保护意识逐渐深入人心,如何在开发旅游资源中注重环境保护,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促进旅游区域、旅游产业甚至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课题。本文结合河北省承德市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业发展的情况,对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进行分析,提出当前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旅游资源开发;可持续发展;旅游环境保护
一、旅游资源开发的发展趋势
旅游资源开发指借助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方法,识别可以满足社会需求的潜在旅游资源,并把潜在旅游资源改造、建设、发展成旅游吸引物,创造旅游消费环境,促使旅游活动得以实现的技术、经济活动。
1.旅游资源开发的系统性增强
现代的旅游资源开发不仅是将潜在旅游资源本身开发成对游客具有吸引力的吸引物,还需要为其提供满足旅游活动需要的其他要素条件,如餐饮、住宿、交通、娱乐、购物等,共同形成旅游产品的消费环境,形成完整丰富的整体旅游活动。在区域旅游的范畴内,旅游资源开发的系统性越来越受到重视,单独企业的对单项旅游资源的开发越来越紧密的整合到区域经济、社会、自然的发展过程中,成为社会系统的一部分,这也使得企业的资源开发行为越来越具有系统性。
2.旅游资源开发的持续性日趋显著
随着旅游活动逐渐发展与成熟,旅游资源开发不再是一次性的开发行为。旅游地政府与企业依据生命周期理论,对于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探索、起步、发展、稳固、停滞、衰落或复兴等阶段认识更加深入。旅游资源的开发更多的变现为一个随着社会需求的不断发展与变化而发展的渐进与持续的过程,贯穿于旅游吸引物的生命周期全过程中,保持旅游吸引物与周边自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
二、承德市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1.可持续发展理念认识不够深入
随着我国党政机关对于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与实践,在各项工作中不断的贯彻与落实,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收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同时环境保护理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自然环境被破坏后给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让人忧虑。但是从政府行政部门、企业和广大群众,更多的是关注工业、农业和生活直接相关可持续发展问题。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一部分,对于旅游资源开发中如何贯彻可持续发展观和如何做好旅游环境保护工作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不同地区在将旅游业作为重点发展产业的同时,没有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纳入到所在区域整体可持续发展的宏观构架当中。同时对于旅游环境保护的范围与特点认识不足,简单片面的认为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做好旅游游览区周边自然环境的保护就可以了,没有将周边区域与旅游目的地整体环境保护与之相整合。很多地区也忽略了旅游活动对于社会人文文化环境的依赖,没有将对于人文文化环境的保护与自然环境保护有机的整合起来。在河北省承德市相关问卷调查的统计中,对于可持续发展理念和旅游环境保护意识了解程度的数据如下:
2.缺少旅游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可持续发展理念受到社会广泛的认同,但是作为一种社会发展理论,不但要有概念和理论,更需要能够在社会生活中指导具体行为的方法。在这点上,不光是承德市存在这样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对这方面的研究还想对不足。在当前的旅游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中,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更多的还是停留在理念有口号阶段,缺少实际的标准和指导。很多的地区对于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还停留在定性要求的阶段,没有建立明确具体的可持续发展评估体系,没有按照个地区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确立适合于自己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没有将总体目标转化为系统分析过后的监督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这也就造成了造成了政府相关部门缺少监督目标与标准,企业也不明确自身的差距与行动方向,而旅游者和旅游目的地居民也只是作出负面评价。
3.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监管环节不足
旅游资源开发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评估。当时由于专项法律法规的缺失,仅仅对项目规划中对于自然环境的直接影响有一定的约束。当前旅游资源开发具有持续性的特点,从资源的初次开发到融入所在地的社会环境,到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的不断再次开发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旅游环境保护的监督与管理缺少实时性,更多的体现在如果出现问题时的补救与整改,这样的情况无法适应当前的旅游资源开发实际。
三、基于可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的旅游资源开发对策
1.加强可持续发展理念与旅游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与普及
对于可持续发展理念与旅游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与普及分为几个不同方面。首先是旅游资源开发所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深刻领会可持续发展理念与旅游环境保护意识,才能在政策规划制定和旅游资源开发监管过程中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其次是旅游资源开发企业,作为旅游资源开发的执行者,理解并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与旅游环境保护意识才能在旅游资源开发的全过程中进行旅游环境保护,保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建立旅游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为了能够客观准确地评价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状况,明确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存在的不足,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同地区可以首先根据自身旅游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设定自身的发展目标;然后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参考国内比较成熟的旅游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例如王良健开发的旅游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建立符合自身情况的指标体系框架;其后应用层次分析法(AHP法)确定指标权重;最后经过指标的量化与标准化处理,确定可持续发展评价标准,建立完整的旅游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这套体系,可以评价一个区域的旅游可持续发展现状,并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当前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改措施。
3.加强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监管
在完善旅游资源开发计划审批过程中的前置监管和出现环境突发事件之后的后置监管的同时,应该按照旅游资源开发持续性的特点,在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开始建设后,对于建设开发、产品投入市场、持续开发等过程中的旅游环境行为进行过程性监管,确保资源开发过程符合法律法规与相关规划。同时依据旅游资源开发的系统性,对于区域内的不同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和不同要素门类的开发项目进行监管,保证区域旅游经济的整体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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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魏小安,韩健民.旅游强国之路[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县范围内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旅游资源,是指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发展旅游业所开发利用,能作为旅游项目,并由丰顺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评估、界定,向社会公布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以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历史文物古迹作为旅游资源进行保护和开发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旅游资源管理工作,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应当与城乡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协调发展。
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应当注重温泉之乡旅游特色和潮客兼容历史文化内涵。
第四条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必须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管理工作。
丰顺县旅游局是我县旅游业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县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实行统筹、协调。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实施规划、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县旅游主管部门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及村庄规划的原则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群众的意见,进行多方案的比较和论证。
第七条鼓励内资、外资和各行各业投资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配套设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开发建设旅游区(点),包括旅游度假村、游乐场(园)、主题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饭店等建设项目,应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九条各旅游区(点)管理机构应当集中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区(点)的环境保护、卫生设施建设和文物古迹保护工作。
第十条兴建或改建经营性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编制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报县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初步评审。
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应当包括:
(一)选址、区域范围和功能划分;
(二)性质、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和资金筹措;
(三)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容量分析;
(四)文物古迹的保护措施;
(五)市政配套设施;
(六)水土保持配套措施;
(七)旅游服务配套设施;
(八)安全、消防防护配套设施;
(九)客源市场的定位、接待容量和预期效益;
(十)其他需要申报的事项。
第十一条县旅游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报告和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审。
建设单位应凭县旅游主管部门颁发的“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评审意见书”,按建设项目基建程序依法向发改部门办理立项等审批手续后,再报有关部门审批方可动工。法律、法规规定需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批准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开发和建设经营性旅游项目必须请有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总体规划和详细建设规划,项目规划必须服从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第十三条经营性的旅游资源建设开发项目实行谁投资、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开发经营,并负责组织编制该旅游项目区域内的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方案,方案包括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和建成后景区的旅游资源保护措施。经县旅游主管部门和发改、规划、国土资源、林业、城管、环保和建设、文广、水利等部门评审,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县旅游主管部门应会同发改、规划、国土资源、林业、环保和建设、城管、文广、水利等部门对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建设项目按期实施。
第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或非法买卖、租赁景区土地及旅游资源。
禁止建设单位非法转让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的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闲置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对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项目,由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
第十六条在旅游区(点)内从事开发建设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符合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开发建设前,应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定资源保护计划和措施。开发建设项目的废水、废气、废渣、废弃物及噪音的处理处置设施,以及防止水土流失和植被、景观、文物破坏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禁止在旅游区(点)兴建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开发建设项目。对已建的,由县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提请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治理或限期搬迁。
第十七条禁止在旅游区(点)兴建宣传封建迷信活动的设施。
第十八条在规划开发建设或已开发利用的旅游区(点)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爆石、爆鱼、电鱼、捕鱼;禁止倒放垃圾淤泥和排放污水污染环境;禁止捕猎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保护生物资源和水资源;禁止开山采石、挖沙取土、围垦放牧、填盖水面、以及未经批准擅自拦河或筑坝;禁止砍伐树木、土葬造坟以及进行可能改变旅游区(点)地形地貌的其他活动,保持地形地貌景观。对于已经造成生态破坏的,必须限期整治恢复。
第十九条旅游区(点)的开发建设和旅游活动的规模,不得超过旅游区(点)的环境容量,其性质、布局、规模、体量、高度、造型、质感、色调等,必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旅游区(点)内应控制旅游资源的开发强度,加强绿化植被,降低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严格控制建筑的体量和高度。
第二十条开发和利用古遗址、名人遗迹、历史纪念地、古寺庙建筑、古园林特色建筑等人文资源作为旅游项目,不得改变其特有的历史风貌。
第二十一条旅游区(点)管理机构应充分利用旅游资源特点,开展健康合法的文化娱乐活动,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及时制止扰乱旅游秩序、破坏景观景物的行为,保障旅游者的安全。
旅游区(点)应当设置说明牌、指示牌以及界线标志,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对重要景物、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旅游资源,旅游区(点)管理机构应制定和落实具体保护措施,实行重点保护。
第二十二条对潜在的旅游资源,县旅游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统一调查、评审,纳入保护范围。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旅游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破坏旅游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对积极发展旅游事业,保护和开发旅游资源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不编报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县旅游主管部门不对其进行组织初审;报告书内容不实的,由县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不发给初审意见书,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旅游主管部门和规划、国土资源、林业、环保和建设、城管、文广、水利、民政、宗教等部门按各自职责权限依法予以处罚。
【关键词】 旅游资源 评价方法 评价体系
旅游资源评价源于20世纪60年代,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有学者投身旅游研究。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制定了相关国家标准,各种旅游资源评价方法也层出不穷。但是由于旅游资源内涵的界定不清,旅游资源评价的目的性不明确,导致许多盲点和争论的出现。本文试图以旅游规划、旅游资源开发为目的,完善旅游资源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一、国内外旅游资源评价综述
1、国外旅游资源评价研究进展
国外旅游资源研究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具有良好的外部环境。一些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旅游资源评价作为环境决策的重要内容,公众对其研究的认同性与参与性也逐渐增加,旅游资源评价正向系统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其研究成果的可操作性增强。
在研究方法上以定量研究方法为主,主要为供给―需求评价,在供给评价的基础上,进而对现实的和潜在的旅游者的需求(结构、类型等)做出调查,然后就供给和需求结合起来做出的评价。这种方法从游客的需求出发来评价旅游资源,并根据游客需求指导旅游资源如何转化为旅游产品,以客观的数据做支撑,减少了旅游资源评价的主观性导致旅游资源开发偏向不合理的可能性。
在研究内容上主要集中在旅游资源的视觉质量评价、人类文化遗产的评价、旅游资源的货币价值的评价三个方面。旅游资源的视觉质量评价从取样到数据处理尽量做到客观,从黑白还是彩色照片对样本评价的影响到景观俯视视角与水平视角对评价的影响,甚至得出了观看样本的显示器的最佳分辨率,这些都反映了国外旅游资源评价做到了量化到细微处,尊崇资源的客观价值。
2、国内旅游资源评价研究进展
国内旅游资源评价从改革开放至今,借鉴国外的方法同时结合我国特色形成了一系列的旅游评价方法。从最初的以保护为主到以深度开发为主最后到保护与开发并重,从以定性评价为主到定性、定量相结合,从各学派各抒己见到国家统一标准的制定,国内旅游资源评价逐渐走向成熟。近年来,国内旅游资源评价主要围绕国家标准《旅游资源的分类、调查和评价》在实践中应用、在应用中出现的不足以及如何完善而展开;其次是根据国家标准研究对各种不同的资源中进行评价,如探讨生态旅游资源、乡村旅游资源、红色旅游资源的评价。研究方法主要为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通过专家打分,判断矩阵得出相应权重,最后将专家打分乘以权重得出景区得分与相应等级。这种方法减少了定性评价的主观性,但专家打分对旅游资源的评价也存在一定的随机性和以个人爱好为转移的问题,忽略了从游客需求角度来评价旅游资源。
二、旅游资源评价在旅游规划中的应用及不足
1、旅游资源评价在旅游规划中的应用
《旅游规划通则》中明确规定旅游资源评价应参照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执行,目前旅游规划中的旅游资源评价基本按照这个标准执行,但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出现了争论,国标并不能完全指导其评价,出现了一些偏差。有学者提出,旅游资源评价与旅游资源开发评价不能划等号。因此,本文避开讨论国标的可执行性,探讨如何完善以旅游规划为导向的旅游资源评价。笔者参加了华中地区高校主持的旅游规划近十项,总结其旅游资源评价内容如下。
资源分类与赋存状况概述:将景区的旅游资源按类进行归类分析,用简洁的语言描述各种资源的特征。
旅游资源定量评价:根据《资源的分类、调查与评价》对景区各个景点打分评价,并将整个过程以表格的形式予以呈现。最后得出五级资源分别有多少个、景区拥有的总类别占整个分类类别的比例以及整个景区的得分。
景区旅游资源的特色定性评价:通过以上对景区的分析结合实地考察对景区旅游资源的主要特色以精炼的语言加以概括,这里的概括是对整个规划文本的指导,为旅游产品设计提供方向。
资源利用结构分析:将旅游资源分为基础层次、辅助层次、核心层次,以引导哪些旅游资源作为开发的重点,分别赋予不同的开发对策,具体如图1所示。
2、旅游规划中旅游资源评价存在的不足
(1)概念界定不清。在旅游规划中,旅游资源的概念一般沿用国标《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中的定义,但在定性评价中却把这个概念无限延伸。有的学者认为“差异就是旅游资源”,有的学者却反对将旅游资源无限化,国外一些专家认为“事物对游客有吸引力才是旅游资源”。旅游资源概念的泛化导致旅游规划中的旅游资源的界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评价对象尚且不明确的前提下,评价当然会出现一些偏差。笔者认为,在旅游规划中的旅游资源评价应该以资源开发为导向,如何让资源开发适合游客需求,经得起市场检验,才是关键所在。
(2)目的不明确。现阶段,旅游规划中的旅游资源评价仅仅停留在资源本身的评价,从美学角度评价的比较多,就资源谈资源,但旅游规划中旅游资源评价的目的是合理地利用旅游资源,并根据市场、游客的需求开发成旅游产品。一般旅游资源评价的目的有三个方面:一是确定旅游资源的质量,评估每项旅游资源在整个旅游区以及周边旅游区中所处地位,确定其有无比较竞争力;二是结合其开发条件,确定是否可以开发,以及开发成何种旅游产品;三是根据其所处地位,开发潜力大小,确定开发重点与时序。对照目前旅游规划中旅游资源评价一般只停留在主观、武断地确定旅游资源的质量与级别,没有对比确定其比较竞争力,对其是否能开发为旅游产品更不关心。评价目的不明确,导致资源开发方向与市场需求背道而驰,投资得不到回报。
(3)主观随意性强。旅游规划中旅游资源评价的主观随意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定性评价中给出的评价结果没有确切的数据支撑,大多数以规划者的主观感受和臆想为依据;二是在定量评价中,各因子的权重确认很少通过分析调查得到的数据后利用判断矩阵法等算出权重,更有甚者只是某一个人通过个人主观判断得出权重;三是只通过专家打分来判断资源的等级,没有通过大量的调查得出游客对资源的偏好,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
三、以旅游规划为导向的旅游资源评价体系构建
随着产品的升级换代,旅游需求的深度发展,以旅游规划为导向的旅游资源评价,仅仅按照国标《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的内容进行,已经远远不够。结合旅游资源评价的发展新方向,本文试图探讨更能指导旅游规划实践的旅游资源评价体系构建,主要包括旅游资源自身价值评价、环境区位评价、旅游资源开发潜力评价、R―P关系评价(旅游资源转化成何种产品评价)。
1、旅游资源本体价值评价
国标已经给旅游本体价值评价提供了规范和指导,包括旅游资源的分类、定性和定量评价。定性评价建议采取比较分析法,对旅游资源进行竞争力评价。也就是说评价时应把旅游资源放到周边区域的大环境中做比较分析,单体资源的某种特性还可以将其放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范围同类资源中进行比较,得出相应的结论,这样增加了量化支撑和说服力的同时,也便于明确旅游资源的开发方向,避免重复、雷同开发。定量评价应建立在真实的调查数据基础上,从专家与游客两个侧面进行量化评价。
2、旅游地环境区位评价
不管是按照国标中旅游资源的定义,还是旅游资源的无限化定义,在旅游规划中评价旅游资源都应包括对其所处环境和区位进行评价。旅游环境主要包括视觉环境(原生态景观等)、自然环境(天空洁净度、气候舒适度、水的质量等级、植被覆盖率等)、人文环境(城市风貌、地域民俗风情、服饰、美食)、社会环境是否安全、所处区位以及其可进入性等。有的旅游资源等级较高,但开发后却游客稀少,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对其环境和区位认识不够。
3、旅游资源开发潜力评价
旅游资源开发潜力评价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它不仅关注旅游资源的质量,还将旅游资源开发不可或缺的环境条件和开发效益等纳入评价范畴,便于根据开发潜力大小确定其可开发性以及科学地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时序进行安排,从而为旅游地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开发潜力评价因子有承载力、可进入性、可利用性等,根据不同地区有不同因子组合,目前并未形成统一的观点。评价方法国内目前采取的是多层次灰色方法。
4、R―P关系评价
通过旅游资源本体价值评价得出旅游资源的质量与等级,结合旅游环境区位评价得出旅游资源开发潜力大小,哪些旅游资源开发成旅游产品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高,最后通过资源―产品关系评价那些适合开发为旅游产品的资源开发成何种旅游产品。旅游产品从类型上包括观光型、文化型、休闲娱乐型、度假型、社会型、康体健身型、商务会展型、猎奇刺激型、生态型等。根据旅游区的资源特征及开发潜力确定几种主要产品类型。定位旅游产品类型,宜精不宜多。最后列出各项旅游资源对应的产品类型。
总之,不同的地域、不同的评价对象评价方法有不同的侧重点。评价分类、内容以及量化方法也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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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旅游资源开发;都市型旅游业;都市文化旅游资源;上海
一、上海都市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概述
1.都市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概念
旅游资源开发是一个经过资源调查和评价,区位分析,市场预测,确立规划方案进而动工实施,最终形成向游客开放的旅游产品的技术经济过程[1]。张国洪在其著作《中国文化旅游》中提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是指对有关类型和层面的文化旅游吸引事象做出以经济目的为主的适合文化消费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据此,笔者对于“都市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概念理解为,在都市文化旅游开发中,对有关类型和层面的文化旅游吸引事象做出以经济目的为主的适合文化消费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2.都市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原则
参照国内外学者的旅游资源开发原则,关于上海都市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笔者主张主要坚持以下五条原则:
2.1坚持分类开发原则
就是重新对上海市都市文化旅游资源进行分类整合,在资源开发中做到因类制宜、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2.2突出地方特色原则
垄断性与竞争性并存是旅游资源的一个特点。“独特性”是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都市文化旅游资源的独特性愈明显,其市场竞争性愈强,即其吸引力和竞争力就越大。
2.3坚持市场导向原则
任何旅游产品的价值都需要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所以,都市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应以市场为导向,只有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与分析的基础上,才能够开发出适合当今消费心里的都市文化旅游产品,以实现都市文化旅游资源预期的开发价值。
2.4坚持开发与保护相协调原则
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2]总原则,实行严格的都市文化旅游资源保护措施,提高都市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特别是都市文化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都市文化旅游旨在实现经济、社会、美学价值的同时,寻求适宜的经济价值或利润和文化旅游资源价值的平衡。鉴于都市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双重效应,要从源头上来约束开发商和旅游者的行为,使之共同分担维护都市文化旅游资源价值的成本,力求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而达到保护都市文化旅游资源的目的。
2.5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都市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不仅要考虑到旅游者的文化享受之外,更要考虑由旅游活动对都市文化资源本身以及资源所在地周边的市民所带来的影响。不仅要能够满足当代人的精神文化社会需要,同时还要以不牺牲后代人的潜在利益为代价。
3.上海都市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条件
据统计,2007年,上海接待国外入境旅游者为665.59万人次,外汇收入47.37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9%和19.6%。国内旅游人数10210.23,旅游收入达1611.3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5.4%和13.5%。[3]
上海都市型旅游业的飞速发展,主要取决于其旅游业的配套发展和都市旅游资源开发的同步性综合优势。张媛在《上海旅游资源开发研究》中认为,上海都市型旅游业的飞速发展主要取决于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客源市场和区域背景等四个方面的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成功申办2010年世博会,为上海都市型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预计2010年世博会举办期间将有超过7000万人次的中外游人入园。上海市政府无论是积极筹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还是投巨资建设浦东国际机场二期工程等众多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所有这些,都为上海都市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4.上海都市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历程
自1978年底以来,有三件大事对上海都市旅游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即1984年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上海就在其列)、1990年宣布浦东开发和2002年申办世博会成功。根据上海市1986-2004年上海入境旅游人数和外汇收入统计数据显示,游客接待数量的增长曲线恰好与这三次重大事件发生的周期相吻合。
据此,张媛在《上海旅游资源开发研究》中将上海都市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改革开放-1989年,开发重点是古文化遗址,为以后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奠定了基础;第二阶段,1990-2001年,开发特点是旅游资源的开发进入了一个快车道时期,注意旅游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规划的统一性问题,都市旅游业出现了一个高增长的态势;第三阶段,2002年至今。在这里,笔者主张把第一阶段界定为:1984-1989年,是对前面两个阶段的总结、扬弃和深化,注重资源的整合利用和系统配置。
二、上海都市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对上海都市型旅游业发展的正效应分析
1.上海都市型旅游业的综合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如对发展和优化都市旅游的公共交通系统方面,近几年来,在不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基础上,连续开设10余条旅游专线,基本上满足了不同层次游客在上海市进行观光游览活动的需要。如对城市市民休闲、娱乐和游憩活动空间的优化配置方面,上海现有博物馆、美术馆、歌剧院、电影院等各类文化娱乐场所15000余家,基本上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活动体系。如对都市旅游生态系统优化方面,从“九五”计划到今天,上海共投入资金近千亿的资金新增绿地面积数千公顷,已经建成沿虹桥路、新华路和淮海路一线的绿色景观道路,浦东陆家嘴中心绿地、世纪公园等一大批都市旅游绿色生态景观。
2.上海都市旅游资源的结构配置愈趋合理
旅游资源的配置是指旅游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发展需要,通过各种合理有效的途径和方法,使有限的旅游资源在用时、用地与用途上实现一种合理搭配,其最终目标是要实现旅游资源的效益最大化。上海市的旅游资源开发定位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以观光为主到如今的多元化综合性功能指向,不仅体现了上海市都市型旅游业的发展与进步,也是上海经济发展与旅游事业发展日渐成熟的证明。
3.推动了都市文化旅游产品经营方式向集约化方向发展
上海都市文化旅游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不仅提高了都市文化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也加快了都市文化旅游产品的升级换代,优化了都市文化旅游产品的结构,使得上海的都市文化旅游产品始终能够满足国内外旅游者的需要,甚至创造需求,引导需求。同时注重对都市旅游形象的推广和宣传,实施旅游品牌经营战略,从而大大提升了上海都市文化旅游的整体形象,有力地推动了上海都市文化旅游产品经营方式向集约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