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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学是一门研究音乐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音乐教育学是一种交叉学科,它是音乐学与教育学互渗交融的产物。
音乐教育学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的理论体系来自于音乐教育实践活动,是在总结音乐教育实践过程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理论,反过来又指导音乐教育实践。它是音乐教育实践的理论形态,音乐教育实践的发展,使它不断地丰富和充实。另一方面,它又是音乐教育理论在音乐教育实践中的应用,对音乐教育实践起着规范和指导的作用。
音乐教育学作为一门科学非常年轻,但在人类文明史上却具有漫长的历史。伴随着音乐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音乐文化的传承活动,就有了音乐教育活动的出现。现代音乐教育学,它的母系统音乐学和教育学成为独立的一门科学均创始于19世纪。1863年德国音乐学家F.克吕桑德(Friedrich Chrysander,1826―1901)所编《音乐学年鉴》被视作西方近代音乐学的发端。而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Johann Friedrich Herbart,1776―1841)在卢梭的教育思想体系和裴斯泰洛齐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对教育学的科学基础进行探索,初步建立了教育学体系,1806年出版的《普通教育学》被公认是近代第一部教育学著作。音乐学和教育学的形成与发展,为其边缘学科音乐教育学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并创造了条件。音乐教育学与近代教育学发生的自然历史过程是极为相似的,大致经历了“教”之法――“教”之学――“教育”之学――“教育学”等阶段,才形成“教育学”的初步格局。现代音乐教育学形成年代其说不一,一般认为是20世纪逐渐发展形成的。
在我国,伴随新学制而产生的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发端于19世纪末。1897年清政府创办了南洋公学师范院,首开“教授法”课程。1904年清政府明令规定师范生要学习“教育学”和“各科教授法”。1907年中、小学正式设置了音乐课程,定名为“乐歌”、“唱歌”课。前后,我国各科教学法课程建设得到了发展。先生的“五育并重”、“美育救国”等主张,推动和促进了艺术教育的发展。1922年的“壬戌学制”,采纳了陶行知先生以“教学法”代替“教授法”的主张,一字之变,说明学科教育研究注意到了“教”与“学”的双边关系,是学科教育研究的一大进步。当时,我国一些师范院校设置了艺术教育课程,其中包括“歌唱教学法”课程。仅从当时政府机构教育部先后颁布的《初级中学音乐课程纲要》(1923年6月4日)、《小学音乐课程标准》(1932年10月)、《修正高级中学音乐课程标准》(1940年9月),就可以看出当时音乐教学法研究的水平。例如《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中,第四款规定的“教学要点”就有25条之多,从中可以看到当时对音乐教学方法的研究是相当重视的。
1939年,当时政府机构教育部颁发了《师范学院分系必修及选修科目施行要点》,正式将课程定名为“分科教材及教法研究”,目的在于纠正师范教育中只重视教法研究而忽视教材研究的问题。1946年当时政府机构教育部颁发的《修正师范学院规程》,进一步明确规定分科教材教法是专业训练科目,并对具体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在此期间,我国一些音乐教育家结合介绍国外音乐教学理论和方法,相继写出一批音乐教学法研究的著作,对我国音乐教育学科建设做出了贡献。如:《怎样唱?怎样教?》(刘良模)、《新课程小学校音乐科教学法》(胡敬熙)、《音乐教育通论》(贾新风)、《音乐教学法》(陈仲子)、《小学教师应用音乐》(朱稣典)、《儿童唱歌表演法》(高梓)、《小学教材及教学法》(赵廷为)、《小学音乐教材及教学法》(缪天瑞)等。
后,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1950年8月颁布的《北京师范大学暂行规程》,明确规定《中学教材教法》为该校的公共必修课程。此外,还规定中等师范必须开设小学教材教法课程。1952年7月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印发的《师范学院教学计划(草案)》中对开设此课做了明确规定。1957年教育部在修订教学计划时,将“教学法”课程恢复定名为“教材教法”课。教学内容被规定为:“了解中小学教材内容和编辑原则,熟悉基本的教学方法;对使用教材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进行研究。”20世纪50年代中期,学习苏联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音乐教学法,翻译出版了一批音乐教学法著作。对我国音乐教育研究产生过一定影响的是《中小学唱歌教学法》(鲁美尔主编,陈登颐译,1955年)。当时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对象主要是唱歌教学的方法,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以传授知识技能为主要教学任务,以及程式化的五段教学模式等。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这一段的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偏重于具体教学经验的介绍或信息的传播,其研究领域偏于狭窄。
党的以后,学校音乐教育得到健康的发展,音乐学科教育研究蓬勃地开展起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教育学门类下将“教材教法”研究定为二级学科,确定了学科教育研究的地位。1979年6月,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同年12月在高师艺术专业教学座谈会上确定高师开设《中学音乐教材教法》课程。1986年底,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指出:“我们不但要建立自己的教育学,还要建立自己的学科教育学。”翌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教材教法研究”更名为“学科教学论”。1986年,国家教委艺术教育处和艺术教育委员会成立,随后制定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6―2000年)》,这就为我国音乐学科教育研究迈上新台阶打下了基础。1980年后,陆续出版了一些研究中小学音乐教育的著作。其中《小学音乐教学法》(张芳瑞、李泯、杜光编著,1981年)、《中等学校音乐教学法》(王克、杜光,1984年)两部书分别被中师、高师选用为音乐教材教法课程用书。与此同时,国外一些著名的音乐教育体系、教学法在我国得到传播。一些有影响的国外音乐教育书籍被翻译或出版,如美国音乐教育家默赛尔(James L.Mursell)与格林(Mabelle Glenn)合著的《学校音乐教学心理学》(章枚译,1983年)、美国学者洛伊斯・乔克西的《20世纪音乐教学法》(陈平译,1988年)、迈克尔・L.马克的《当代音乐教育》(管建华、乔晓冬译,1991年)。此外,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委员会连续举办了七届“全国国民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对推动音乐教育的深化改革,促进音乐学科教育研究,有巨大作用。《中国音乐教育》、《中小学音乐教育》等国家和地方性音乐教育专刊的创办,以及全国性音乐学术刊物音乐教育专栏的设置,为进一步开展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创建了良好的环境。
总之,20世纪80年代末以前的几十年,是我国音乐教育学的萌芽、积累、酝酿、准备时期。
1. 近十几年来教育学、心理学、音乐学、音乐美学等学科的新发展,为音乐教育学的构建奠定了理论基础。
2. 改革开放以来引进了国外的各种音乐教育理论和音乐教学法体系,开拓了我们的视野,启迪了我们的思想,转变了音乐教育观念,为音乐教育学的构建准备了思想基础。
3. 蓬蓬勃勃的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锻炼培养并形成了一支音乐学科教育研究的队伍,其中有一批长期从事音乐教材教法研究并具有较高的音乐教育理论与修养水平的学者,成为音乐教育学构建的组织基础。
这一时期,我国出版有关音乐教育各种问题研究的文献为数不少,尤其与音乐教育教学实践相关内容的文献更是不胜枚举。但是突破以往音乐教材教法的局限,拓宽和深化音乐学科教育研究的范畴,着力探索音乐教育活动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影响及规律,从宏观上研究音乐教育理论,向音乐学科教育学发展,仍然亟待加强。音乐学科教育实践呼唤着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向更高层次发展和升华。1986年前后,我国的一些学者陆续发表了国外音乐教育学研究现状的介绍和对音乐教育学体系和结构的设想方面的文章。如《国外音乐教育学研究简介》(万庆华)、《音乐学学科介绍》(何乾三、罗传开、张前等)《音乐教育学构想》(曹理)《加强音乐教育学的学科建设》(廖家骅等)。1988年国家教委艺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酝酿艺术教育科研课题时,再一次提出进行有关音乐教育学研究问题。同年年底,由曹理负责组织成立了“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研究”课题组。1989年8月此课题被列入国家教委教育科学“七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学校艺术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第三阶段研究课题。课题组以横跨全国七省市的高师担任音乐教材教法课程的教师为主要成员,先后组织了五次课题研讨会,撰写了近40万字的《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曹理主编,缪裴言、廖家骅副主编,1993年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获1995年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为了组织起来,更有效地、更系统地进行音乐学科教育研究,1990年12月,以高师教师为主成立了中国音协音乐教育学学会。
中国音乐教育学学会的成立,实现了我国学科教育研究的一次飞跃。从1990年至2004年,14年来,音乐教育学学会与中国音乐教育学会等学术团体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充分发挥了协调效应的作用,成为推动我国音乐教育改革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
1. 组织了音乐学科教育研究的多种学术活动。基本上坚持了年会制度,进行专题研讨,组织学术交流活动。这些活动紧紧围绕本学会发展的目标展开,主题更加集中,研究的问题更加专门化,研究的方法更加灵活,注重实效。如音乐学科教育学研究、中外音乐教育比较研究、音乐课程建设研究、民族音乐教育研究等。
2. 集合了学术研究的队伍。这个学会的成员以高师或其他院校音乐教育专业担任本课程的教师为主,开展学术研究的“共同语言”较多,在音乐学科教育研究上比较有特色。学会成员,从开展课题研究时只有两名副教授,发展至今在238名会员中,已有教授32名,副教授85名,两项之和占会员总数49.2%。其中有的还是博士研究生导师或硕士研究生导师。他们其中大多数人具有独立完成音乐学科教育科研课题的能力,承担了省市级的科研项目,并能与其他人合作完成国家级的科研项目。如国家教育科学“八五”重点课题项目“普通学校美育理论与实践”,其中学校音乐教育分为三个子课题:“中国当代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理论实践”,课题负责人姚思源;“中国近现代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课题负责人伍雍谊;“外国学校音乐教育研究”,课题负责人曹理。音乐教育学学会的一些成员分别参加了以上的三个课题研究,课题成果以丛书形式体现。现已出版的外国音乐教育研究成果分别有《德国音乐教育概况》(谢嘉幸、杨燕宜、孙海,1999年)、《美国音乐教育概况》(刘沛,1998年)、《日本音乐教育概况》(缪裴言、缪力、林能杰,1999年)、《苏联音乐教育――卡巴列夫斯基音乐教育体系・儿童音乐学校》(魏煌、侯锦虹,1999年)、《外国儿童音乐教育》(尹爱青、曹理、缪力,1999年)、《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蔡觉民、杨立梅,1999年)、《柯达伊音乐教育思想与匈牙利音乐教育》(杨立梅,2000年)和《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与实践》(李妲娜、修海林、尹爱青,2002年)。外国学校音乐教育研究丛书主编为曹理。
3. 加强了学科课程建设的研究。在第10届年会上围绕“21世纪全国音乐学科教育学的建设与发展”主题进行了专题研讨,总结过去,展望并规划未来。出版了提供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学习本课程的教材――音乐教学法、音乐教学论、音乐学科教育学。如《中学音乐教学论》(郁正民主编,尹爱青、王昌逵副主编,1992年)、《中学音乐教学法》(邵祖亮主编,徐绪标、张荫尧副主编,1993年)、《音乐审美教育》(廖家骅,1993年)、《中学音乐教学论新编》(曹理、缪裴言主编,1995年)、《音乐教育学》(刘云翔、魏煌,1990年)、《音乐学科教育学》(曹理等,2000年)等。
4. 扩大了对外学术交流。举办了达尔克罗兹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柯达伊教学法等培训班,以及1997年举办“中外音乐教学法信息交流研讨班”,邀请美国学者约翰・M.费尔拉班德博士来华讲学,介绍美国幼儿音乐教育发展的现状等。有些会员参加了“国际音乐教育学会(ISME)”,建立了长期联系,并促成高秋保治先生于1993年8月来华访问讲学。
【关键词】音乐教育;管理模式;高校
多年来各个学科的专家、学者对教学管理模式做出了许多定义, 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教学管理模式是在一定教育理论的指导下,对教学管理过程与组织方式所做的简要表述。二是教学管理模式是在一定教育理论的指导下对教学管理过程、组织方式和基本结构的分类类型。三是教学管理模式是在一定教育理论的指导下,在实践中形成的教学管理的活动方式和基本结构,是可以去做的标准样式。
教学管理模式有其独特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理论性。教育管理理论是教学管理模式的基础。模式是某种理论的外化,是理论的操作模式,没有模式,理论就无法指导实践。二是整体性。教学管理模式是对教学管理过程、全部组织方式和全部结构的分析与归纳,不是事务某一方面的特点,因此它具有整体性。三是操作性。教学管理模式是沟通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中间桥梁,起着将理论应用到实践之中的中介作用,因此它比理论更具有操作性。
一、我国高校音乐教育教学管理现状
我国高校的艺术教育虽然起步较晚,但行动很快,各校结合各自实际,从各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在较短时间里,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1)进一步明确了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基本任务,加强了对艺术教育的领导,努力探索高校艺术教育的途径。许多普通高校普遍设立了艺术教研室或艺术教育中心等系一级的专门机构。艺术教育以高雅、怡人的独特魅力受到了广大学生的普遍欢迎,艺术教育在普通高校已深入人心。
(2)结合各校实际,加强艺术类课程建设,创造性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的探讨。
(3)各高校努力创造条件,除开设面向全体学生的各种门类的艺术必修、选修课程外,还组建艺术社团,开展、组织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普通高校的艺术社团活动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许多高校组织了大学生艺术节、文化节等活动,进一步推动了高校艺术教育的发展。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在教学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在学科体系、师资管理、教学管理、课程设置等方面尚处实验性阶段,一些学校的音乐教育还处在盲目状态之中,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机构设置不够完善,缺乏严谨的管理。具体表现为学校艺术教育管理机构不健全,运行体制不顺畅,缺乏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二是课程设置缺乏顶层设计,随意开课,因人而设。我国普通高校的音乐教育目前尚处探索、实验性阶段,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学科体系,也没有一支相对稳定的音乐教师队伍。教材内容五花八门,有些课程的设置与否是随着教师的变化而变化。三是教学条件不均衡、基础设施不完善。据调查,一些高校无固定音乐教学场所,更谈不上具有钢琴、多媒体等现代音乐教学中必备的基础设施和视听设备。
二、我国高校音乐教育应构建科学的教学管理模式
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多种原因所致,我国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基本是采用经验型管理模式、行政型管理模式、经验型与行政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采用或部分采用科学型教育教学管理的高校并不多见。面临种种不利因素,我们应采取积极措施来构建我国高校音乐教育教学管理模式。
1.我国高校音乐教育应构建科学统一的、独立的教学管理机构
目前我国高校艺术教育管理体制并不完全统一,并且都不是专门的或独立的管理机构。没有相应机构的保障,不能很好地贯彻艺术教育的方针、政策的执行,艺术教育的特殊功能也不能顺利实现,艺术教育也得不到正常的发展。
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和指导全国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内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应当建立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制度”。各高校应尽快建立科学、完善的艺术教育管理体系,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成立艺术教育委或艺术教育领导小组,逐步改变艺术教育无人过问、无章可循、松散、无序的管理状况。
2.构建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普通高校音乐教育教学管理的关键环节
高等学校艺术教师是学校实施艺术教育的重要保障, 是学校艺术教育能否发展的关键。高校音乐教师要懂艺术,又要懂教育,还要有较高的文化修养。总之,他们的素质应体现在思想、知识、能力、心理、情感、意志、社会和历史的责任感等多方面。
《200l艺术教育规划》中就已经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下属的教育科研机构,应对学校艺术教育的研究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并设立相应的研究室或课题组,配备专职或兼职科研人员,逐步建立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校艺术教育研究队伍。同时,应加强对艺术教育研究项目的管理,及时推广优秀成果,并用于艺术教育实践。在科研中,应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社团、学术刊物的作用,广泛交流和展示研究成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普通高校音乐教师的科研能力,是其素质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与交流是不断提高音乐教育质量的重要条件,也是目前高校音乐教育中急需加强的环节。
3.改进教学形式与方法是普通高校音乐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
高校应切实加大对学校艺术教育的经费投入,确保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对艺术课教学器材给予保证,设置符合教学需要的音乐专用教室等活动场所,为艺术教育的传播和学生文化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
同时要求高校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要注意克服“专业化倾向”。课堂上,我们要给予大学生最能代表人类优秀文化的音乐。也就是充分认识音乐的审美价和音乐的功能。在改进教学形式和方法的同时,应解决硬件问题。加大对学校艺术教育经费的投入和器材配备,是保证学校艺术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参考文献:
关 键 词:普通高校 音乐专业教育 发展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的迅速发展,艺术学科高等教育正逐渐呈现从艺术精英培养走向普及化、大众化的趋势。近年来,普通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许多高校都增设和开办了音乐专业,这成为高教发展的一个新的现象。应该说,音乐专业的开办,有利于提高普通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有利于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和教育水平,有利于培养大众音乐人才。
一、普通高校音乐专业教育发展现状
在有些部分是以理工或文科专业见长的普通学校,音乐作为新建专业还属于边缘类专业。他们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诸如办学条件不完备、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学科建设相对落后、办学模式还不成熟等问题;但是,音乐专业无论在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育环境、教育方法以及学生的学习、心态等方面,都具有很强的专业音乐教育的性质和特点,然而,这些院校仍缺乏具备像其他艺术类专业院校一样的专业音乐教育实力。
(一)招生与生源现状
普通高校开办音乐专业学科后,打破了原来只由艺术类院校和师范类院校招收音乐专业学生的惯例,相比之下,其招生考试标准较低,报考的学生部分因文化课成绩不理想而临时选择学习音乐,而这门学科也由于学习周期较短,因此在专业学习上相对不全面、不系统,甚至学习方法不够科学。
(二)教育教学与自我定位
1.教育教学投入不足
由于在普通高校,音乐专业不能作为重点学科进行建设,因此在有些学校存在着办学规模小、设施不足、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观念滞后等问题。其中专业师资力量的薄弱,可能会导致学生在入学后面临缺乏优秀专业教师的尴尬,学生只能自己研习,或到校外请其他院校老师授课。这一现象与其他专业的师资饱和形成了一个矛盾的问题,长期以往,这种师资结构不合理,很容易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从而制约其教育教学的发展。
2.教学、实践有待更加规范化
在有些高校,存在着其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管理及教学方法上还不够系统和完善的问题,这造成了教师教学和学生实践的相对缺失。如有些普通高校开设的音乐学专业,课程基本上是照搬其他艺术类院校或师范类院校安排,导致课程设置与本学校实际情况不相符,使得教师在授课上无所适从。这样教与学不能有机结合,很难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
3.办学定位不够明确
专业艺术院校和师范院校音乐专业分别是培养音乐表演和教学专门人才的院校,而有些普通高校还不具备培养这种专门人才的能力,教育教学体制一味模仿,致使一些学校没有针对自身的特点兼收并蓄,合理规划自己的教学。
(三)学生就业与社会需求
目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如何培养出具有竞争力和实力的毕业生,是普通高校音乐专业教育迫切需要思考的问题。但从就业形势看,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一种不平衡。这种不平衡表现为就业渠道窄、对学生技能和理论的教育学习不够系统、能考取获得更高层次学习机会的成功率甚微、毕业生在业务水平上欠佳、不能真正胜任与音乐有关的工作,从而导致他们最终选择其他行业等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教育资源的一种浪费。
二、普通高校音乐专业教育发展应面对的问题
(一)普通高校音乐专业教育的规范化
笔者认为,普通高校音乐专业教育模式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音乐专业教育规范化
音乐专业教育的规范化主要体现在教育模式的设置上,要与音乐专业人才综合素质培养目标有机结合,体现当代音乐艺术专业发展的大趋势,力求符合普通高校办学层次的要求,不断提升音乐专业的办学地位,符合素质教育的内涵和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增加教学设施和资金投入,规范课程设置和学生实践,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促进更新教学理念,积极争取各方面给予更多的投入和支持。
2.音乐专业教学规范化
第一,科学施教。孔子主张在教学中要“因材施教”,做到“不愤不启,不徘不发”,“导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学记》),尊重学生个性、遵从教学规律;根据社会的需要,学生身心的发展,以及音乐专业的学习特点,对教学内容、方式、途径、手段等方面进行多层次、科学地选择教学,让不同条件的学生都能发挥其个人所长。
第二,注重实践。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适时多举办音乐会、社团活动、专业比赛、社会演出、现场观摩等各类实践活动,让学生在艺术实践中敢于表现自我,锻炼自我,提高自我,让他们将所学的音乐专业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
(二)普通高校音乐专业教育的社会化
普通高校应找到一个适当的突破口,多培养从事大众音乐事业的人才,让他们成为活跃在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的社会文化传播者,起到带动全民艺术素质和音乐修养提高的作用。为此,要采取重新构架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模式、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资源等措施,在培养学生较深厚的专业知识与能力的同时,培养他们的人文科学素质、自然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通过加强对学生组织群众活动的实践能力的培养,让他们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挥潜能的空间,为学生将来走向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普通高校音乐专业教育的现代化
音乐教育对于整个音乐文化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本文主要通过介绍音乐教育学科的定义和基本范畴,我国当代音乐教育中存在音乐教育的目标结构不够完善;音乐教育中存在着对西方音乐的盲目崇拜以及需要重视音乐教育的重要性这三个主要的问题对我国当代音乐教育学科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
音乐教育;基本范畴;问题
一、音乐教育学学科的定义
音乐学可以分为历史音乐学、体系音乐学和应用音乐学,而音乐教育学科是属于应用教育学的范畴。应用教育学具有实践性强的特点,因此相隶属于应用教育学的音乐教育学也加体现了它作为实践性学科的特点。它是一门兼具理论和实际的学科。同时我们可以把音乐教育学视为一个教育学和音乐学相交叉的学科,这种观点是在学界是普遍能接受的。音乐教育在教育学的领域中,表现了其集艺术教育、美育以及人的文化教育于一身的特征,根据其特征可以得知音乐教育就是以音乐这个手段来提升学生的音乐审美、陶冶学生的情操以及传承音乐文化,它的目标也就是要把普通人培养成一个全面发展的人。目前在我国音乐教育又分为学校音乐教育、师范音乐教育、专业音乐教育以及社会音乐教育四类。这四种音乐教育培养的目标都不相同,学校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了增加学生的音乐素养;师范音乐教育是以培养专业的音乐老师为目标的;专业音乐教育是以培养学生演唱、演奏、音乐创作以及音乐研究这样的专门从事音乐的人才;社会音乐教育是指一些社会机构举办的各类音乐教育活动,比如在少年宫、文化馆等地方举办的音乐教育,它的目标就是为了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我国当代音乐教育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1.音乐教育的目标结构不够完善
王安国曾经就提出过音乐课程标准在实践中有待于完善。其具体的表述是:一,普通学校这种类型中的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定位的理论根据不够充分,音乐教育的作用与发展人的心理和生理机制两者的理论研究成果都不够充分。特别是在一些深层次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上面依然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二是音乐教师的培养培训与新课程要求存在偏离与差距。三是教学设施在不同的地域发展不平衡以及很多地区的教育资源与新课程所要求学校应具备的资源极不匹配。音乐教育目标结构当中任何一个系统的缺失都会影响到整个音乐教育的发展。另外我国现在的音乐课程改革提出“以人为本”的理念,这种理念确实为个体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这样的理念却忽视了音乐学科教育的整体性,忽视了音乐艺术它是一种与审美密切相关的学科的系统性和包含了一定技能性,如果说在音乐课程改革中忽视了这个问题,也就无法真正的实现审美教育。而如果过分的强调学科的重要性而忽视人的生命的灵动性,那么也会陷让音乐教入如一潭死水的困境。所以在音乐教育的改革过程中既要注重个体系统的注入,又要注重音乐教育目标结构的整体性。
2.音乐教育中存在着对西方音乐的盲目崇拜
纵观我国音乐教育的现状,可以发现出现了严重的盲目崇西的心态,他们对传统音乐的嗤之以鼻,对西方音乐的大力推崇。这种心态对于我国的音乐课程改革是严重有害的,所以必须摒弃。的确,音乐无国界,音乐以及音乐教育的思想都是相通的,我们需要学习其他国家音乐教育的精华,但是音乐是相通的也恰恰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出我国的音乐以及音乐教育思想存在具有合理性,我们不应该一味的崇尚西方音乐教育的思想和模式,对于我国音乐教育中优秀的思想和模式也应当继承和发扬。面对音乐教育的思想和模式,我们正确的态度就是以包容的心态,对西方音乐教育中的精华加以学习和吸收,对于我国传统的精华应当加以继承和发扬。
3.需要重视音乐教育的作用
目前我国音乐界出现了不谈教育,耻谈教育的怪现象。本该处在音乐文化金字塔顶端的音乐教育却处在了最底层。我们知道,要想把歌曲演唱好、演奏好、伴奏好以及创作好,音乐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并且整个音乐文化并不是单独分离的个体,他们是彼此相联系、相渗透的一个整体。所以我们应当重视音乐教育起来。
三、结语
音乐教育在教育领域是促进个体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它能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素养。它在音乐领域是成为专业的音乐人才不可缺少的部分。而对于音乐教育的改革已经刻不容缓,针对我国当代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必须要重视音乐教育的作用;完善音乐教育的目标结构以及消除对西方音乐的盲目崇拜,只有这样音乐教育的改革才能落实。我国音乐教育事业才能得到较大的发展。
作者:赵珺 单位: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曹理.音乐学科教育学[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4.
关键词:音乐教育;MOOC;移动教学;
作者简介:王怡:在读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与管理
一、引言
随着全球社会文化的交融和技术的进步,音乐教育越来越成为融音乐学、教育学、伦理学和相关技术科学于一体的交叉学科[1]。今天人们对音乐的依赖、需求、创作和交流达到了从未有过的广泛和深入。其中,尤以青年学生为甚!作为以育人为终极目的高等学校(泛指非专业性音乐教育机构)如何应对这样一种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人类进步的趋势,便历史性地摆在了一切音乐教育工作者面前。
一般非艺术类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优质教学资源严重匮乏,学时分配短缺和师资不足。而网络与信息技术恰恰可以整合全球范围的优质教学资源,打破传统课堂的学时限制,实现全天候和全方位的“教”与学。本文基于对十所普通高校音乐教育问卷调查的数据分析,以及MOOC教学方式的启迪,构建了面向移动终端的普通高校音乐教学云平台,使学生对于音乐知识的学习和音乐作品的鉴赏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从技术层面上开拓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新途径。
二、基于十所普通高校问卷调查的我国音乐教育途径分析
客观地说,我国普通高校中的音乐教育起步虽晚,但发展却非常迅速。根据教育部的政策,音乐艺术课程在全国各个高校中迅速开展起来。这其中既有走在前列,资源充足、平台广阔的一流院校,也有相对缺乏资源,发展缓慢的高校。本文提取十所典型的普通高校对通识类音乐教育进行了问卷调查(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南大学),旨在通过调查普通高校内学生的音乐教育情况,如音乐素养情况、欣赏音乐的途径、学生对音乐教育的需求以及对学校音乐教育的观点和满意度等,了解国内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现状,并从中找到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新途径。
问卷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发放,通过邮寄纸质版、问卷网络版以及沟通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等方式发放。截至2014年5月1日,共发放问卷650份,回收621份,有效问卷588份(排除信息填写不完整、答案均为同一个选项等无效问卷),根据回收问卷,将纸质及电子数据统一录入网络问卷统计工具问卷星中,直接得出调查结果,并对数据结果进行分析。
(1)调查对象对音乐的喜好程度:此次调查问卷目的是研究学生对于音乐教育的需求和评价,所以是否喜爱音乐是偏好问题的第一题,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超过90%的学生都是喜爱音乐的,如表1所示。
(2)调查对象对音乐课的偏好度:虽然学生们对音乐都持喜爱的态度,但是音乐课则不尽然。从表2可以看出,有2.38%的学生不喜欢音乐课,有41.67%的学生觉得不怎么喜欢音乐课。
(3)调查对象欣赏音乐的主要途径:如问卷数据显示,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欣赏音乐的主要途径选项中57.14%的人选择了网络;其次是音乐欣赏课堂,占16.67%;第三是磁带、唱片,占11.9%(如表3所示)。
(4)使用网络下载音乐的频率:对被调查者从网上下载音乐的频率做出统计,数据统计结果非常具有倾向性,超过70%的人选择经常用网络下载音乐,可见网络在学生生活中的重要性以及在音乐传播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如表4所示)。
(5)对普通高校开设公共音乐课程的态度如表5所示,有90%多的人认为在普通高校开展公共音乐课程是有必要的。
(6)对高校音乐课程类型的期望如右表6所示,45.24%学生更愿意选择音乐鉴赏课程,其次是乐理基础知识,占29.76%,说明音乐鉴赏和乐理基础知识等通识性、概论性的课程是学生最希望学到的。
(7)对大学音乐教育的满意度:让学生对大学的音乐课程做出满意度评价(如表7所示),选择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学生所占比例并不高,相加也只有9.52%,但是选择满意的学生也没有超过50%,目前音乐教育效率低下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学生满意度低。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我们了解到普通高校非音乐专业的学生大多数是喜欢音乐的,他们更愿意通过网络途径获取音乐资源,而且希望通过学习音乐课程提高自己音乐鉴赏的能力。
三、MOOC为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带来了新的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2012年以来,高等教育的发展中出现了一项影响巨大的变革——MOOC冲击波。MOOC是MassiveOpenOnlineCourse的缩写,即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虽然早在2008年第一门MOOC课程就诞生了,但2012年由Coursera、Udacity和edX三大巨头引领,世界上200多所顶尖大学加盟,遍及近200个国家和地区,500多万学生注册的MOOC教学模式还是给世界以极大的震撼!因为大规模网络学习带给人们的启迪和振奋是:“教”与“学”的理念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知识产生、传播和获取的方式方法发生了重大改变[2]。这为各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也必然为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创新动力与改善的空间。MOOC作为教育颠覆性变革的力量,对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影响因素[3]主要有:
(1)“名校”和“名师”。如果有条件,学生更加希望向世界上最好的老师学习音乐,这是为什么人们对名校和名师如此热捧,而MOOC提供了我们这样一个技术平台,MOOC上的课程基本由名校或名师牵头讲授。
(2)“精品”。在过去,只要一提网络教育,很多人都不认可,远程教育一直被认为是低质量的教学模式,那种老师坐在镜头前照本宣科四十五分钟的课件很难吸引学生。而一些经典的MOOC音乐课程,不止教授的课程安排的好,相应的课程视频录制的也很精美,无论从知识组织的角度还是趣味性都非常优秀。
(3)“开放”。开放是当代信息社会的典型特征,如电视节目超级女生想唱就唱,微博随手写一样,人们希望学习音乐知识没有门槛,想学就学,MOOC也迎合了当代信息社会的需求。
(4)“免费”。免费是信息时代的另一个典型特征,只要注册MOOC,人们就能免费获取最优秀大学最好讲师的音乐授课资源,因此MOOC对于渴望学习音乐知识的人们具有无穷的吸引力。
(5)“移动”。这个因素是最关键的。随着平板电脑、智能手机以及移动通信网络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网络课程虽然也存在精彩的课程视频,但是并没有吸引到很多人。而MOOC顺应时代的进步,进入“移动时代”,学生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网络音乐课程的学习,因此吸引了很多年轻人。而且随着3G、4G时代的到来,用手机观看MOOC上的音乐课程视频进行学习也已成为可能。
借鉴MOOC对高校教育的影响[4-6],以发达的信息网络为基础,将现代教育技术与音乐资源的开发和教育制度改革相结合,本文构建了面向移动终端的普通高校音乐教学云平台。云平台上的课程视频由老师专门面向网络人群录制的教学视频,不论从内容组织还是教学方式上,都能够照顾不同类型的学习者,使观众不再只是沉默的旁听者。课程教学视频的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左右,并且伴有问答,这样可以使学生注意力更加集中。学生使用云平台进行学习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数据,综合应用教育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进行分析,发现学习者的学习规律和学习行为,可以为教育制度改革提出针对性的建议策略,也可以帮助教师改善教学质量[7]。
总之,面向移动终端的创新的音乐学习方式,不仅能够提升普通高校音乐教学课程的信息化程度,突破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一成不变的教学模式,而且将有助于音乐教育教学内容的拓展和网络化学习方式的转变,从而提升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效率,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四、面向移动终端的音乐教学云平台
基于移动通信技术对学生学习、生活和娱乐方式的影响,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研究小组开发了面向移动终端的音乐教学云平台,实现音乐教学资源的有效积累、存储、管理和检索,发挥网络音乐教学云平台知识拓展和资源共享的功能。
通俗地讲,面向移动终端的音乐教学云平台就是手机版的音乐教学平台,其开发环境包括软件和硬件两部分。其中,硬件环境最重要的是视频服务器,本文开发的平台系统购置了北京联信志诚的MyComm服务器。软件环境包括开发所用操作系统、数据库、平台代码和调试工具,服务器操作系统选用Windows2003Server,数据库选用SQLServer2000,平台代码选用JAVA语言,并在MyEclipse开发平台下进行平台界面的开发与调试。
1.平台功能模块设计
音乐教学云平台按功能分为视频获取模块、坐席管理和系统管理(如下图所示)。
(1)视频获取模块:主要实现视频获取功能。使用者通过智能手机接入音乐教学云平台,通过选择菜单获取所需的视频段落,可以观看每门课程的课程视频、课程PPT与相关作品欣赏。按内容分为六部分:声乐课程、弦乐课程、舞蹈课程、钢琴课程、民族音乐课程和影视视听。该模块既可以作为课程和音乐作品的预习、练习,又可以做为个性化的赏析和改编制作工具。存储音乐教学相关的多媒体素材,包括文档、图片、PPT、音频和视频信息。
(2)坐席管理:平台分别设置语音座席和视频座席,可对用户需求进行人工解答,座席人员可通过计算机与用户进行语音和视频互动,为用户提供所需视频或服务,或转接专家作答等。座席管理模块对座席功能进行统一管理。
(3)系统管理:主要负责对平台运行参数、中间数据以及用户权限进行管理,为系统管理员提供进入各模块的接口,以保证整个平台流畅运行。
2.平台数据库设计
普通高校音乐教学资源数据库名为MusicData,包括八个数据表,用来记录音乐教育资源的相关信息,这四个数据表分别为教师—课程信息表(CourseTable)、课件信息表(CoursewareTable)、文档信息表(WordTable)、PPT信息表(PPTTable)、图片信息表(ImageTable)、音频信息表(AudioTable)、视频信息表(VideoTable)和用户管理信息表(UserTable)。
教师—课程信息表(CourseTable)存储每位教师教授的课程的相关信息,表项有教师编号、教师名称、教师简介、课程编号。课件信息表(CoursewareTable)存储每门课程所涉及的所有课件,包括课程视频、课程PPT以及相关作品赏析,表项有课程编号、课程名称、课程简介、文档编号、PPT编号、图片编号、音频编号、视频编号。文档信息表(WordTable)存储音乐教育相关的文字信息,表项有文档编号、文档名称、文档存储地址。PPT信息表(PPTTable)存储音乐课堂教学所用PPT信息,表项有PPT编号、PPT名称、PPT存储地址。图片信息表(ImageTable)存储音乐教育相关的图片信息,表项有图片编号、图片名称、图片缩略图、图片存储地址。音频信息表(AudioTable)存储音乐教育相关的音频信息,表项有音频编号、音频名称、音频长度、音频存储地址。视频信息表(VideoTable)存储音乐教育相关的视频信息,表项有视频编号、视频名称、视频缩略图、视频长度、视频存储地址。用户管理信息表(UserTable)存储使用者信息,此表属于独立表,表项有用户编号、用户名、用户密码、使用权限。
3.平台界面展示
(1)手机登录界面
使用者可通过拨打音乐教学云平台号码登录平台移动端,当“Video”开时为视频通话,当“Video”关时为语音通话。
(2)平台用户界面
使用者可根据平台用户界面提示选择相应操作,根据所选课程名称输入号码观看课程内容。
(3)平台座席界面
平台座席人员可根据使用者需求为其提供不同服务,座席人员可记录使用者信息、转接呼入信号、播放使用者所需的视频。这一功能对于音乐教育过程中,教师了解不同学生的学习兴趣点和难点,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大量实时性的学生的需求信息可以为丰富、完善音乐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供有价值的提示与参与。
关键词: 音乐教育改革 美育 民族音乐
我国近代学校音乐教育史上,并不乏音乐教育大家,从李叔同、、萧友梅、黄自、陶行知、陈鹤琴、沈心工、刘质平、丰子恺,到贺绿汀、李凌、赵、陈洪、张肖虎等前辈,他们均对我国学校音乐教育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当代国际音乐教育的特点是:音乐之于人的重要意义被人们重新加以反思和认识;科技新成果被广泛地应用于音乐教育领域;新的教育哲学理念引导下的学校音乐教育的课程改革成为全球范围内的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教育的视角逐渐突破学校的局限而转向普通大众。随着国际间音乐教育交流的增加,世界各国音乐教育工作者对音乐教育思考与探究的新成果会不断涌现,对音乐教育的本质和意义的认识也将更为深入。①
一、音乐基础教育改革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努力构建适应21世纪国际竞争和本国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新的教育体系,各国教育改革浪潮迭起,形成了一场历史上影响最为广泛、深刻和全方位、大动作的世界性教育改革运动。这次改革,无论是课程理念,还是教学观念,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转变。国际音乐教育学会(ISME)认为:音乐教育能有效开发个体潜能,激发创造冲动,升华精神境界,提高生活质量;全世界音乐的丰富多样性给国际理解、合作与和平带来机遇。同时,各国音乐教育界普遍认识到,音乐教育不再单纯是知识与技能的教育,而应是全人的教育。通过音乐教育开发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宽容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喜爱、学习、享受音乐打下良好的基础,这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共同的音乐教育理念。
(一)教材方面
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课程改革,中小学音乐教材也出现了各种各样不同的版本,而这些版本的共同点就在于,小学音乐学习的内容更贴近现实生活,把开发学生的创造力、音乐实践能力及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作为主要的内容,根据学生自身的发展特点编写的,教材的设计编排遵循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循序渐进的原则,更符合环境与时代的要求,同时也促进音乐教育的发展;中学教材的编写则更注重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内容也更多样化,当下,学校音乐教育也越来越重视校本课程的开发,民族文化越来越受到重视,当地的特色成为教材编写的一大亮点。
(二)课堂教学方面
在课堂教学中,反客为主,打破原有的教学模式,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教师起到辅助的作用。教学方法由单一转向多元。课堂上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寓教于乐。让学生充分体验到学习音乐的愉悦感情,努力使音乐课程成为学生的精神家园,成为他们放松心情的良药,让音乐真正进驻学生的心中,更体现了“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原则。同时也建立起新的师生关系:亦师亦友,促进了课堂教学的和谐开展。
(三)教师方面
新的课程改革,对教师的要求也有了很大的改变,教师要广泛地、全方位地掌握与音乐知识有关的广大学科的内容。音乐教育改革的成功与否,关键在教师。没有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再好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案都不可能实施,因此师资的培养对其音乐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影响。德国的音乐教育之所以在世界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与其一直以来高标准、严要求的师资培养是密不可分的。②德国首先对教师施行多层次与灵活的职前培养模式,这样更有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运用;其次,强化教师培训中的教育实践环节。正如现在社会中,更注重实践能力一样,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也备受重视;最后,注重教师知识与能力的合理性布局。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担任教育者的角色,同时还是教学者、分析判断者、顾问及革新者。因此,教师素质的全面培养,是新世纪音乐教育中尤其值得重视的一方面。正因为如此,德国对音乐教师严谨的考核,才使其音乐教师具有较高的教育素质,使德国音乐教育保持着世界领先的地位。
二、实践还是审美
邓兰在《实践还是审美:“二元对立”批判范式下中国音乐教育的困惑》中指出:21世纪的中国音乐教育改革,确立了“以审美为核心”的教学理念,然而实践的音乐教育哲学却对此提出了质疑甚至“反对”,他们认为这种教育只关注音乐作品,漠视音乐的创作背景、文化基础,教学热衷于将学生思想囚禁在音乐作品的曲式中,远离多元的文化。然而它来自于实践的证据并不可靠,现实中的中国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但并不武断地认为审美是音乐教育的唯一价值,更在实践中渗透审美的理想,使实践充满美感体验。实际上,“审美”与“实践”绝不是相互对立的二者,而无论从中国的音乐教育现实出发,还是就音乐教育的内在品质而言,中国音乐教育都必须坚持审美的本质属性。③
王安国在《美育的实践――中国学校音乐教育改革与政策发展》中采用在中国得到广泛认同的《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对音乐审美作出如下释义:音乐的审美教育功能对社会的影响最为深远。由于音乐能把千锤百炼、高度发展的社会理性凝聚呈现为明显直观、灵活多姿的感性形式,因此它在提高审美感受能力的同时就给人以教育,不仅对智力开发给予有力的促进(提高联想、幻想和创造性想象能力,提高抽象思维、敏慧推理的智能,提高对于外来信息的记忆、反馈能力),而且对各种非智力因素(如自制力、毅力、细心、专注、适度)的培养,以及性格、情操方面各种良好素质的塑造,都具有深远持久的作用。④
田耀农在《音乐教育应实施全面的美的教育――学校音乐教育改革方向的设想》中认为:美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感性、经验性的直观判断;进而提出“美为贵”的思想,认为美是真善贵的统一;同时还提出了一种美的本源假设,认为人类最初不是为了审美的需要而是为了自身“被审美”的渴求才去创造美的,“被审美”的需要是创造美的动机,“被审美”更接近美的本源;进而认为美育理应是立美与审美的教育,而不仅仅为审美教育,美育应包括“被审美”的情感教育和心理教育。所以,美育应该是立美、审美、被审美的全面美教育,学校音乐教育应适应“全面美”的教育要求并在观念、方法和教学内容上做相应的改革和调整。⑤
王志军在《中国音乐教育应回归文化与审美本位》中指出:我国目前的音乐教育忽略了音乐的文化性,片面地强调了音乐的技术性。全力发展作为文化的音乐教育是目前学校音乐教育的首要问题。从音乐自身的表现方式、形态和特性来看,我国目前的音乐教育还忽略了音乐的审美本质,片面地强调了音乐在德育、智育等方面的教育功能。音乐教育应以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为根本目的,它不是德育与智育的“殖民客”,我们在强调音乐文化素质教育的审美功能的同时并不否认其具有德育、智育的功能,但德育与智育决不能涵盖、包容整个音乐教育。⑥
审美与实践是互不干涉的两个方面,在实践中体现审美,在审美的过程中实践。正如邓兰所说,“审美”与“实践”绝不是相互对立的二者无论是从中国的音乐教育现实出发,还是就音乐教育的内在品质而言,中国音乐教育要在坚持审美的本质属性基础上进行实践。
三、民族音乐进课堂
传统能给我们什么?多年来,中国的音乐教育是依照国外音乐教育的模式向前行进。无论是教育原理还是教育方法,无不选取西方的。而中国几千年流传下来的民族文化正在逐渐消失,有的甚至失传。新课改的进行,给了民族音乐文化一次重生的机会。作为一个有着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大国,中国的音乐教育有着悠久的历史。而作为学生,民族音乐文化更贴近我们的生活,更易懂、易接受。把民族音乐引进课堂与学校音乐教育相结合,首先要摆正中西音乐教学的位置。
20世纪以来,在我国专业音乐院校及师范院校音乐专业及中、小、幼音乐教育中,都遇到了如何摆正中西音乐位置的问题。要想重新振兴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就要按以我为主,外来为辅的原则,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应把中国民族音乐文化放在首位,在青少年的心灵中树立起中华本土音乐是主体的地位。这样做,并不是说西方音乐不重要,更不是没有“洋为中用”。我们应当毫不含糊地告诉青少幼一代,中国音乐和西方音乐都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不仅要传承中华民族音乐的薪火,而且要从世界各国音乐中吸取营养。⑦
在现代学校音乐教育中,如何引领学生进入中华民族丰富多彩的音乐世界,进而真正体会华夏音乐的真谛,是当今音乐教育者不得不面对的棘手问题。节奏对于人类具有最本能的生命意义,无论抓髻小儿还是耄耋老人无不对敲击节奏特别感兴趣。我国有着极其悠久、丰富的鼓乐传统及品种,特别是目前濒临失传的戏曲打击乐“闹开台”,如能及时抢救并引入课堂,则对我国民族音乐教育不失为一种轻松、简便和愉悦的敲门砖。本土音乐教育是素质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本土音乐教育是在现代化进程中,使传统音乐文化在新形势下找到新的附着点,从而得以保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⑧
中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大国,在传承这56个民族的音乐文化知识时要树立多元音乐文化的观念。首先,各民族的文化都应当受到尊重;其次,每种文化的独特价值只有在排除偏见、歧视的前提下,才可能得以挖掘,得到确认,受到保护,进入传播与交流;再次,对于任何一种文化所含的积极面与消极面,应当运用全人类共同进步的尺度予以冷静而准确的解剖、辨析;最后,以发展的眼光对待每一种文化的存在,发扬其可贵的价值,舍弃其消极面,探寻其不断提高的途径。⑨
传统留给我们的是一个民族的发展史,任何音乐文化知识的产生及发展都与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是密不可分的。而今天的音乐文化的传承与积累也是在传统音乐知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见证着一个民族的成长。
四、总结
新一轮的课程改革,从音乐教育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大的变革,无论对教材,还是对课堂教学模式及教师自身素质方面都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同时更加注重审美与实践的结合,在教学的过程中,强化了传统音乐文化知识的作用,把民族文化知识作为素质教育中的重要部分,重视校本课程的开发。虽然改革推动了音乐教育的发展,但在改革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大大小小、不同的问题,这是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的,也是在不断完善发展过程中必须克服的。中国音乐教育的发展,还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改革的过程,也是不断提高的过程,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去探究,去完善。
注释:
①金世余.当代国际音乐教育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09(1期(46)).
②庄重春晓.从德国音乐教师的考核看其对音乐师资的培养.人民音乐,2005(12).
③邓兰.实践还是审美:“二元对立”批判范式下中国音乐教育的困惑.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10(3期(132)).
④王安国.美育的实践――中国学校音乐教育改革与政策发展.音乐研究,2006(3期(91)).
⑤田耀农.音乐教育应实施全面的美的教育――学校音乐教育改革方向的设想.中国音乐学,2002(4期(93)).
⑥王志军.中国音乐教育应回归文化与审美本位.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2003(3期(23)).
⑦冯光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学校音乐教育.中国音乐,2003(1期(22)).
⑧班一.关于戏曲打击乐引入学校音乐教育的思考.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5(2期(88)).
⑨张天彤.高师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传承――关于高师民族音乐教学的现状调查与对策.中国音乐学,2004(1期(111)).
参考文献:
[1]金世余.当代国际音乐教育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09(1).
[2]庄重春晓.从德国音乐教师的考核看其对音乐师资的培养.人民音乐,2005(12).
[3]邓兰.实践还是审美:“二元对立”批判范式下中国音乐教育的困惑.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10(3).
[4]王安国.美育的实践――中国学校音乐教育改革与政策发展.音乐研究,2006(3).
[5]田耀农.音乐教育应实施全面的美的教育――学校音乐教育改革方向的设想.中国音乐学,2002(4).
[6]王志军.中国音乐教育应回归文化与审美本位.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2003(3).
[7]冯光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学校音乐教育.中国音乐,2003(1).
[8]班一.关于戏曲打击乐引入学校音乐教育的思考.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5(2).
[9]张天彤.高师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传承――关于高师民族音乐教学的现状调查与对策.中国音乐学,2004(1).
[10]马达.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中实施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构想.人民音乐,2006(4).
[11]刘永昌.音乐教育学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的运用.艺术探索,2007(S1).
[12]文红宣.理论创新与教学传承――对我国传统音乐基本理论三项重要研究成果的思考.中国音乐,2007(2).
关键词:音乐教育观念;学校音乐教育;音乐教学法;音乐教育学;德国
中图分类号:J6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721(2012)02-0117-10
德国学校音乐教育虽然具有悠久的历史,但在二十世纪以前,由于科学理性思潮,在百科全书式的学校教育中,人文艺术并没有放在重要的位置,学校音乐教育因而内容与形式单一,主要是教会音乐及唱歌,对整个德国社会音乐文化发展的作用微不足道,而社会音乐生活、家庭音乐教育以及各种音乐沙龙则成了支持德国音乐文化发展的主要行为。二十世纪由于各种社会运动和学术思潮,学校音乐教育经历了两次重大变革,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期开始,随着音乐教育学研究的深入,涌现出了各种音乐教育观念与教学法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学校音乐教育的繁荣与发展。本文根据文献的搜集与整理,结合笔者在德国攻读音乐教育学博士期间的亲身感悟以及后来几次访问德国的经历,梳理二十世纪下半叶以来德国对学校音乐教育较有影响的音乐教育观念,试图提炼出其发展轨迹,并对其进行简要评述,期望能为我国当前学校音乐教育改革以及音乐教育学理论研究提供一份参考文献。
一、二十世纪德国学校音乐教育
的两次重大变革 二十世纪德国学校音乐教育经历了两次重大变革①,德国音乐教育学者魏纳?扬克(W. Jank)以两份图表,清晰地展示了变革的线索和主要观念:第一次以二十世纪初德国社会、文化的革新运动为背景,一系列的运动以及音乐教育学改革促成了1925年开始的“克斯腾贝尔格改革”(KestenbergReform),克斯腾贝尔格(Leo Kestenberg)因此被称作德国现代音乐教育之父[1];第二次改革的背景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音乐教育几乎又回到二十世纪初期的“缪斯教育”②的理念与做法,被称之为音乐教育领域的“缪斯复兴阶段”[2]。1954年,阿多诺(Th. W. Adorno)对音乐教育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提醒人们对音乐艺术本身进行分析和思考。以此为契机,结合当时大众传媒带来的音乐商业潮和全面推行的学校教育变革,音乐教育界展开反思与讨论,从六十年代末期开始形成各种音乐教育观念与教学法模式,它们相互竞争,迅速交替,促进了德国学校音乐教育的繁荣以及音乐教育学研究的发展。
谢嘉幸等编著的《德国音乐教育概况》[5]一书中对以上两份图表中的绝大多数概念提供了详尽的背景和解释,这里不再赘述。下文将“第二次音乐教育学变革”以后所产生的若干有关学校音乐教育的音乐教学论构思分成四条线索进行梳理:1)不同定向视野的音乐教学;2)审美教育的音乐教学;3)音乐的教学阐释;4)文化阐释的音乐教学。其中一些重要观念一直影响到现在的学校音乐教育。
二、 定向视野的音乐教学
20世纪60年代,“教学大纲改革”成为德国当代学校教育改革的重点之一,所有学校教学科目的学科价值及教学内容必须重新修订。在其作用下,音乐教育界对中小学音乐教育开展了广泛的改革讨论,刮起了“一股清新之风”[6],深刻地改变了中小学的音乐课及其在学校里的地位。1967年,德国教育学家威海姆(T. Wilhelm)在他的论著《学校的理论》中提出:教育内容应按照“定向的视野”重新安排。音乐教育界对此积极响应,提出了不同定向视野的音乐教学论。
1.“以艺术作品定向”(Orientierung④ am Kunstwerk, 1968⑤)
1968年由阿尔特(M.Alt)提出的“以艺术作品定向”的音乐教育成为“战后第一个全面的音乐教学论”[7]。该理念出自于其代表著作《音乐教学学》[8],初版时以副标题“以音乐艺术作品定向”而明确呈现,1973年该书第三版中,阿尔特删去了此副标题。阿尔特明确反对二十世纪上半叶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的“缪斯教育”,提出学校音乐教育的内容应以音乐艺术作品为主,不能仅是歌唱、演奏以及乐理、音乐学,而应当以对音乐艺术作品的“阐释”作为音乐课的重点。这种的“阐释”是一种适用于学校音乐课的实用的解释学,其标准不是“体会”和“重新体验”,而是在科学导向原则下的“思考”和“重构”,因此,学校的音乐课也应该以音乐学的方法为支撑,包括现象学的、心理学的、历史学的方法等。他将不同类型的音乐规划进一个“价值金字塔”中:底层是流行歌曲和爵士音乐,中间是不同种类的功能性音乐和与文字关联的音乐,上层是无目的的即自律的艺术音乐。这三种不同类型的音乐应该具有不同的听赏方式:处于金字塔底层的“舞蹈-手势性音乐”用“感官体验地听”、中层的“表达性音乐”用“赋有灵魂地听”、上层的“形式音乐”要“审美地听”。他很看重当代新音乐在教学中的重要意义,总结了音乐课的四个功能领域:1)再生产(歌唱、演奏);2)音乐的理论,不仅包括实践操作性的教学、乐理,还包括从音乐美学和音乐哲学出发的对音乐的思辨性的思考;3)阐释,这是音乐课堂的核心;4)信息,为音乐知识做准备。基于这些理论,阿尔特将整个学校音乐教育划分成低、中、高三个阶段,在每个阶段就音乐课的四个功能领域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并为每个等级提出了一系列的音乐艺术作品作为范例。
阿尔特的音乐教学论以“音乐艺术作品”定向,而不是接受这些音乐的人,由此招致一些批评,被认为是单方面向“事物”,即音乐,是以音乐学习的“客体定向”,但这种教学论反对并清理了长期以来占统治地位的“缪斯教育”的观念,使得音乐作为学校科目获得新的地位以及为其他各种新的音乐教学观念的提出扫清了障碍,这是这一理论在德国当代学校音乐教育发展中的历史贡献[9]。仅仅两年之后,在1970年举行的第八届联邦学校音乐周上开始了音乐科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大讨论,阿尔特的“以艺术作品定向”的音乐教育观念被这种不可阻挡的发展所取代。
2.“以科学定向”(Wissenschaftorientierte Schulmusik, 1971)
“以科学定向”是20世纪60年代末期开始的德国学校教学大纲改革的核心主题之一,它明确地规定:学校的所有教学科目均被公认地取决于科学,学生在学校的学习必须体现规律性与知识性。在这一背景下,1971年,埃格布莱希特(H. H. Eggebrecht)在汉诺威召开的“音乐研究协会”年会上提出了“以科学定向的学校音乐”⑥的命题[10],倡导作为科学的音乐教学要力求使学校中的音乐课,从原来主要从事“方法的手艺”变成一门“科学的课程”,与此相应地,人际关系、听觉的感受、音乐的感知、音乐学习的模式结构和信息加工、音乐兴趣的统计等,成为研究的热门话题。与之相应地,音乐教育学日益向一般的教育学、社会学和音乐学靠拢,并采用其研究方法和做法,音乐教学法更接近普通教学法,它从普通教学法中接受了各种新的、主导行为的课程原则,并将之纳入自己的教学法方案中。
自阿多诺批判“缪斯教育”和“青年音乐运动”的集体歌唱和奏乐活动并获得广泛地赞许以来,德国音乐教育出现了重科学分析、轻音乐实践的趋向。尤其在“以科学定向的学校音乐”口号之下,学校音乐教育以知识为中心,相对于历史的、社会学的、意识形态批评的和曲式分析的结论,实际的音乐体验被置于次要地位,对声响的试验和处理取代了对音乐作为艺术的从事,德国学校音乐教育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偏差和问题。在1976年的第十一届“学校音乐周”中,众多的音乐教育者讨论了这些问题,提出了修正偏差的呼吁。音乐周演讲集的题目本身《没有音乐的学校?》就明确地指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随后在七十年代末期,“以科学定向”的整个学校教育招致社会的激烈批评:“因教材引起的思维愚笨化”和“现实体验的非感性化”使得“学校让人愚笨!”[11]。作为“以科学定位的学校音乐”理念的提出者,埃格布莱希特1980年以《把音乐从科学中解放出来》为题发文,抨击关于科学的伪概念,要求解放审美的人,解放人的审美天赋和才智,学校要尽可能地避免以有着各种不足的科学原则(如过分理智化、非感性化)为中心,并要由音乐课上的主观经历和个人体验来代替之,既要使各种艺术体验和经历成为可能,又要进行科学的询问、探索、研究和查证[12]。
3.“以行为定向”(Handlungsorientierter Musikunterricht, 1975)
这一观念在由三位作者——劳尔(H. Rauhe)、莱瑞克(H. P. Reinecke)和瑞布克(W. Ribke)合著的《听与理解》[13]中呈现出来:音乐学习的内容很少是作为“对象”的音乐作品,而更多的是与音乐作品进行生动的、有行动的人及其在认知、情感和心理运动方面的交往,学生与音乐打交道的方式——不是“观察作品”,而是“理解作品”;不是“分析作品”,而是“体验作品”。因此,“听”和“理解”这两种行为应成为音乐课的中心,它们不仅是学生与音乐打交道的方式,也是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交流方式,因为“听”和“理解”的态度及方法是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音乐课堂的计划安排涉及到九个教学论的范畴,它们如同一份自我“检查清单”:
1)行为层面;理解应以主动参与为基础;
2)相互作用层面;理解不是孤立的,当“理解”的主体、客体因素发展成三者关系,即主体-客体-小组的时候,“理解”的过程就成为多方面相互作用的过程;
3)交流层面;理解应带有交流、交往性。音乐理解作为交流现象具有三维性,即主体-客体的关系、音乐课、音乐自身
4)元理论性;理解不仅包括被理解的对象(音乐)和主体(学生),还包括理解的动力和目的,即“元理解”,相互作用与交流也同样如此;
5)多学科性;要从不同学科领域的角度对音乐提出思考;
6)关联性;课堂规划应综合考虑音乐的结构、功能以及与音乐相关的由社会制约的互动领域的影响;
7)现实性。教学应考虑到所用音乐对学生的现实意义,教学过程也应随时根据学生学习情况的变化而变化;
8)过程性。强调课堂的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9)创造性。
这种音乐教育观念建基于学习心理学,它将听与理解音乐的过程,首先作为有关“行为”,而不是“认知”的进程去对待,即单靠认识或知识是无法掌握音乐的,必需通过学生本人的实际行为才能达到真正地学会音乐。行为具有“主动性”和“自主性”,在行为中“想”与“做”以及“反思”与“行动”总是相互关联的,教育的任务就是介绍及培养学生行为的能力。这一模式将有意义的音乐体验与“听”这种音乐实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从七十年代直到目前,在德国受到一些音乐教育家和教师的认同。凯萨(H. J. Kaiser)与诺尔特(E. Nolte)指出了这种教学观念与二十世纪初期“劳作学校”观念以及卢梭(J. J. Rousseau)、裴斯泰洛齐(J. H. Pestalozzi)等人的教育思想的关联,即强调学生的自主性[14];扬克和梅耶尔将“以行为定向”的音乐课程模式的特点归纳为七点,并认为所有这七条都是开启和扩展各种现有课程概念的:整体性;学生的主动性;通过行为产生结果;从学生的兴趣出发;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计划、实施和评价;学习场所将校内、校外结合成学习之网;使头脑工作和手的操作均衡[15]。但也有学者认为这一理论的概念模糊和自相矛盾,三位作者之间缺乏术语上的校正和统一,只是不同学科理论的汇编以及不清楚的图表等使其经不起科学理论和语言分析的批评,难以被理解。即便在当代教学实践中“以行为定向的音乐课”已成为一个关键词,但这一由三位作者共同提出的原始理论常常还只是一些“碎片”为人所知[16]。
4.“以学生定向”(Schülerorientierter Unterricht,1983)
七十年代中期在对普通教学法的讨论中,“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思想甚为流行,即强调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体和出发点,课堂教学应依据学生的兴趣和生活观设计和进行,把学生的日常知识作为教学计划的出发点,教师的授课目的转成了学生的行为目的,其中动机和兴趣问题要作为课程计划的一个构成因素发挥关键的作用,教学应更大程度地唤醒学生对学习的责任感,提高学生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批判意识。1983年,军特(U. Günther)、奥托(Th. Ott)、瑞采尔(Fr. Ritzel)合著的《音乐课堂5-11》[17]中完整呈现了“以学生定向”的音乐课的构想,强调学生对学习具有的权利,这涉及他们要带着兴趣去学习,涉及自我负责的学习,其教学法的具体原则包括:教学计划是课堂教学的部分之一,学生参与计划和设计教学;教学安排和形式应以学生的生活环境和兴趣为依据;学生的学习过程本身是音乐课的对象,小组性的工作及项目式课堂合作(Projektunterricht)是音乐课的重要形式;教师与学生是教学中相互影响的伙伴,音乐课上的交流不仅只限于对音乐,而且也是对音乐课过程本身,而且这种交流中的每一参与者都能在交流过程中取得同等机会。
“以学生定向”的教学不仅使与音乐打交道的方式成为音乐课的内容,对学习过程和结果的重视间接地强调了经过与音乐打交道产生的产品,即创造,使音乐课的教学与学生的生活实践紧密联系起来。教师按学生的需求来安排教学,提供优质服务,这样的精神是可取的。但是,在教学理论中很有说服力的一些原则,在课堂实践中就很容易出现偏差:所有关于教学内容的决定都取决于学生的希望和他们的主观要求,教师是否有陷入被动的可能?音乐教学作为一门学科,还有没有它应有的系统性、计划性和完整性?很有可能的结果是,学生所喜爱的和要求的教学内容会一边倒地偏向通俗音乐和功能性音乐,忽视当代的先锋音乐、民族民间的音乐,甚至不喜欢艺术音乐,这将很容易使学生形成某种音乐偏爱,而学校音乐教育要在当代“音乐强制的社会”(社会学家娄斯纳语)引领学生,培养学生的审美鉴赏力的目标显然就无从实现了。上述提出“以学生定向的音乐课”观念的三位作者也坦言:以“学生定向”作为一个教学概念令人难以把握,也无法言说。课程从来就是以学生为中心……如果人们把这一概念用于教学理论的思考上,而该思考又与课程的其他纲领性定位划清了界线,那它才有了意义[18]。其它学者也指出,“以学生定位”的教学并不是独立的教学模式,因为“从学科理论角度看,它并不构成可明确划界的阵地,而更多的只是对其他阵地提出批评性的反问”[19]。
5.开发体验的音乐教育(Erfahrungserschliessende Musikerziehung, 1978)
1978年,尼克林(R. Nykrin)针对当时对学校教育的批评,提出一种“开发体验的音乐教育”模式[20],认为音乐教学中首要的不是对音乐作品的理解,而是对与音乐打交道的人的理解。尼克林批评传统的经验中心的和教师教导的课堂既没有考虑教育的中心任务(如交际行为、自我信任等)也不考虑学习的重要条件,要求对教学活动中学生的作用重新定位,将他们的行为和经验作为课堂的中心范畴,即学生在个性发展和生活经历中积累形成的经验是教学的出发点,但课堂不应仅停留于此,还应通过各种行动的体验致力于对学生经验贫乏的补偿。如果学生从自己的体验和认识中获得某些东西,并使之在行为过程中得到验证,这就是最有意义的学习。尼克林拒绝一种事先规定好学习结果的“目标明确固定的”课堂计划,认为课堂的体验情景应该完全开放,允许自由的讨论和发展。因此,课堂中音乐体验的过程应该在课堂计划和教学反思中具有重要的意义,音乐课应该具有以下四种结构特征:1)以学生的自我体验为出发点。开发学生在生活经历中积累的经验作为当前体验的基础,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的自我意识和合理的音乐行为方式;2)学生的共同决定。即教师和学生之间对于课堂、教学目标、内容及进程都应理解和明确;3)学生经验贫乏的补偿,以扩展其体验能力;4)以学生的行为为中心,目标在于创建个性化的、情景式的学习。尼克林同时也对“盲目的”行为提出警告,即在将学生的主观体验和行为作为课堂的主要过程的同时,很可能这种体验和行为的目标和内容无法确定或实现。
“开发体验的音乐教育”构想实际上更多地定位于面向行为和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被认为从出发点和目标上都与阿尔特的以音乐艺术作品定向的观念绝然相反,是以学习音乐的学生的个性、主观经验和行为方式定向的,被称之为“以主体定向”,其影响在当时并不大,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这一观念重获重视,在有关音乐-审美的认知、体验和教育的大讨论中产生了广泛地影响[21],尤其是后来流行的“情景阐释”(Szenischen Interpretation⑦)的音乐教学方法可以说是建基于开发体验的音乐教育构想[22]。
三、审美教育的音乐教学
审美教育在德国学校教育中具有深厚的历史基础,可以追溯到洪堡在其教育改革中继承了康德和席勒的美育思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起德国教育界又掀起了对审美教育的理论和相应教学方法进行讨论的热潮,六十年代末期因这场讨论达到高峰而被称为“审美教育的文艺复兴时期”, 其特征是以“感觉教育”理解“审美教育”,所谓的“感觉教育”是对视觉、触觉、听觉和运动觉的全面启发和培养,进而是对事物的分析、思考的改变和产生新的感受[23]。例如,教育学家亨蒂希明确提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真正任务是审美教育。他所强调的“审美教育”是指“对人在审美感知中的‘武装’和练习”,这种在感知方面的系统教育,包括感知可能性、感知享受和感知批评等方面。因此,学校课程的任务不仅要尽可能地,而且还一定要努力扩展学生的感知能力。作为基础性感知教育的审美教育,脱离了把立足点固定在传统的艺术作品之上的做法。亨蒂希更多地把艺术理解为对各种可能性进行的探索,艺术是社会交际和社会影响的媒介,同时也是个性化的自我确认的媒介,所以,艺术不仅需要实际的操作,而且还需要从理论角度进行分析和反思。审美教育还必须“学会如何借助于艺术来进行教育,而不是为了艺术来进行教育”。这里,亨蒂希“从思想史的角度把自己的看法和席勒《关于人的审美教育》的观点联系到了一起”[24]。这一新认识成为音乐教育的转折点。“审美的感知教育、听觉的交际、感知的敏感性,这一切都是标志教学大纲转折状况的关键词汇。在五六十年代的缪斯教育占绝对统治地位过去之后,听赏,亦即听赏的审美功能和交际功能成了当时音乐教育思维的中心”[25]。一些音乐教育家提出自己的有关审美教育的构想,成为相对于以定向为视野的音乐教育观念的另一“阵营”。
1.“听觉的感知教育”(Auditive Wahrnehmungserziehung,1972)
1972年,弗瑞休斯(R. Frisius)和福克斯(P. Fuchs)在第九届联邦学校音乐周的演讲中提出了“听觉的感知教育”的概念,随后在由以军特、弗瑞休斯等人组成的一个音乐教学大纲编写组出版的教程《模进》(Sequenzen)中,展示了这一音乐教育观念。人际交往理论以及亨蒂希的审美教育理论是这一教学观念的理论基础。
“听觉的感知教育”的倡导者们认为,音乐属于人类的感知领域和交际领域,音乐课应成为感知教育的一部分,音乐课的对象首先是声音现象,而这种声音现象是通过听觉感知被传递的,并且在人们的交往中作为含义的承载者在发挥作用,所以,通过听赏音乐可有意识地进行评价和练习交际,音乐课可被理解为非语言领域中的交际教育,音乐教育也被改造成了“审美的感知教育”和“听觉交际”。这里,音乐不再被界定为一种艺术形式,而是被界定为“来自可听的现实中的一个已被整理并始终可被重新整理的部分”[26]。“可听的现实”不仅仅包括音乐的艺术作品,还包括人类生活中的各种声音现象。因此,听赏训练及感知音乐各基本要素间的关系被置于音乐教育工作的中心,摘自各种新旧音乐、环境音响和日常音乐的录音片断,为此提供了练习材料,以便确认音乐的各种基本现象。弗瑞休斯甚至偏向于选择当代先锋派的音响作为教学材料。
这些做法招致一些学者的批评,例如认为先锋派的音乐根本不适应于学生的普遍经验,而且也对教师提出了过高的要求;将“可听的现实”作为教学的对象,是走向了阿尔特“以艺术作品定向”的反面,经典的音乐艺术作品容易被忽视;“听觉的感知教育”有力地强调了对音乐的理性的态度,使得学校音乐课重又失去了在音乐中主观感觉与经历和音乐的理性渗透之间的平衡[27]。
“听觉的感知教育”理念下的音乐课程完全涉及音乐,又不仅仅涉及音乐,还涉及当今社会将之作为音乐来理解、生产和消费的一切,以及音乐在不同社会群体中引发的所有作用。随着媒介传播带来的音乐文化多样化,听觉的感知教育要对不同的音响的感知做出精确的描述,已经开始不可避免地在涉及音乐的社会功能之外又扩展到了音乐的文化因素。
2.“多元审美教育”(Polysthetische Erziehung, 1976)
罗舍尔(W. Roscher)认为,今天的音乐课应与社会的审美教育联系在一起,听觉的、视觉的、触觉的、感觉运动的及多媒体的交流相应地反映出人类文化、社会心理的和社会经济状况。他在70年代提出了“多元审美教育”的理论[28],强调多门艺术种类的文化综合以及艺术感知的形式综合,即艺术的种类多元,例如音乐、文学、戏剧、电影、美术、舞蹈等,各门艺术能在交互关系中相互增色;艺术感知的方式也应多元,不仅要用耳朵来听,或用眼睛来看,还要用整个人的所有感官来接受它。
“多元审美教育”可以说是一种综合的感知教育,音乐在这里是综合性艺术的一个分支,感受音乐应将音乐与其他艺术相联系,并且音乐教学要秉承“综合”的观念,包括:1)媒介方面的综合——从整体艺术方面提出任务;2)人类学方面的综合——从评价、批评方面提出问题;3)历史方面的综合——从当代史方面提出问题;4)地理方面的综合——从文化比较方面提出问题;5)社会方面的综合——从社会方面提出任务。这样,从中形成了多元审美教育的五个方面:多媒体方面、交叉学科方面、综合传统方面、交叉文化方面、社会交际方面。这五个方面被归入“生产教学法”和“接受教学法”这两个不同的学习领域之中。这种综合音乐教育学的教学大纲模式如下图:
多元审美教育所制定的目标,一方面是感官的各种感知形式的共生,另一方面则是各艺术种类的文化综合。所以,“多元审美”这一称谓,不仅指出了艺术的表现方式和作用形式在数量上的“多数”,而且还指出了它在质量上的“更多”[29]。罗舍尔以“感觉教育”为基本出发点,将审美教育高度抽象的任务和运作形式具体化于音乐课题中,目的是建立一个综合的音乐教育模式,通过这种各方面相互渗透的教育,可以使学生得到一种多元塑造性的审美体验和学习,可以开阔学生的思维,提高学生的能力。
四、“音乐的教学阐释”(Didaktische
Interpretation von Musik, 1976) “音乐的教学阐释”的构想是音乐教学理论中的一个完全另样的分支。该构想最初由埃伦福特(K. H. Ehrenforth)于1971年提出并从理论上论证[30],再由里希特于1976年具体阐明实践的方式方法[31],此后两人对这一构想不断地深入完善,在德国当代学校音乐教育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阐释的理论与阿尔特所追寻的“实用的解释学”有所关联,即从方法的角度通过理性的、可领会的阐释过程,向学生展示音乐作品的意义,但又有所发展,它建基于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ar)的哲学的释义学,强调相遇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对话,即对音乐的理解的过程发生在主体和客体的“视界融合”的阐释的循环运动之中。埃伦福特认为,教学阐释的独立意义和特殊意义在于:“它既不以音乐理解或作品理解为前提,也不是肆无忌惮地让被阐释作品的固定要求发挥作用,而是要全神贯注地观察听者,一旦估计听者有了听赏期望和接受能力,就把他‘接走’。”因此,对埃伦福特来说,学生的基本经验是理解音乐作品的出发点,教学阐释更多的只是一种方法而已,其核心就在于努力对音乐作品做出有教育学论据的、在认识论上有保证的、涉及一定群体的注释。
里希特把这一构想运用于具体的音乐课堂实践中,强调对音乐的理解要从三个不同的层面来体验:1)对具体作品的音乐材料和音乐技术的体验;2)对音乐的本质和功能的体验;3)对自身和世界的普遍意义的综合的体验(例如哲学的、文化历史的、历史的、社会的、心理的和个人的等,1995年里希特又将这第三个层面细化为“自我体验”与“对世界的体验”)。这些体验可以在对音乐作品反复的聆听、分析和解释中进行,而其中音乐教师在理解的主体(学生)和客体(音乐)架起一座桥梁,即教师的引导和介绍的过程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体验”与“介绍”成为“音乐的教学阐释”这一音乐教学构想的关键概念[32]。
1982年,里希特把教学阐释的概念扩展成“音乐理解和音乐交流的一般存在方式”,并把音乐课上的所有交流方式和活动方式看作教学阐释,包括:通过听赏的教学阐释、通过分析和说明的教学阐释、通过哲学工作的教学阐释、通过音乐表演的教学阐释、通过动作的教学阐释、通过材料组织的教学阐释[33]。这种教学阐释因此强调参与对自我理解和世界理解的主体性、生平性的体验。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各种音乐教学模式不约而同地倾向于以学生行为和实践定向的实用的教学形式,这其中,在国际音乐教育界产生广泛影响的戴维?埃利奥特的“实践音乐教育哲学”理论在德国似乎并未产生影响,倒是更接近于“音乐教学的阐释观念”[34]。
格鲁恩认为,埃伦福特和里希特在对听觉交际和听觉审美教育进行新定位的同时,联接上了阿尔特因教学大纲的改革而中断的倡导。教学阐释的构想有两点特殊的贡献:一是在反对其他各种时髦的构想或与之并存的前提下,努力维护了音乐课的专业艺术独立性;二是在从教育学角度与音乐作品打交道时,认识到了对业余爱好者进行解释的特殊要求,并从教学角度进行了研究。自从埃伦福特1971年首次提出教学阐释这一概念,迄今它一直在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中富有生气,这说明它不是一种僵化的阐释模式,而是提出一种富有生命力的、适合于学生对音乐做出理解的教学途径[35]。
五、“文化阐释”的音乐教学(Kulturerschliessende
Musikunterricht, 1980年起) 二十世纪后半叶开始,科技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以及国家政治的变化等无不对音乐和教育产生重大的影响。而随着音乐学领域研究的发展以及人们对音乐认识的加深,音乐教育不应仅立足于音乐本体,更应深入到产生这种音乐的文化之中的观念,逐渐被音乐教育界接受,由此而形成了文化阐释的音乐教学这一音乐教学论方向。社会变迁与技术进步形成的多元音乐文化社会现实是其产生的背景以及现实的需要。
安托尔茨1976年提出学校音乐课堂的目标应是“介绍音乐文化”[36],成为文化阐释的音乐教学论的先锋。他认为,音乐文化包括客观存在的音乐文化以及听觉主体形成的主观的听的文化,音乐课的任务就是使学生得到根本的、联系主观文化和客观文化的与音乐打交道的方式。这些方式在音乐课堂上可以通过以下四方面获得:介绍(音乐基本理论和曲式)、听赏(音乐作品)、再创作(音乐)和了解(社会上的音乐文化),其中音乐听赏是最基础的教学领域。安托尔茨主要基于“与音乐打交道的方式”发展他的听赏教育理论。他将音乐文化分为客观存在的与听觉主体主观形成的两类,已经注意到了人作为欣赏主体对音乐文化认识的重要作用,这为后来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经常使用的“陌生的”/“他文化”、“熟悉的”/“本文化”等概念奠定了基础。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文化变迁对教育的冲击越来越突出,其中既有不同社会层次的文化问题,更有移民政策带来的多民族文化共存问题。由于德国学校中外国移民孩子的比例大量上升,“外国人教育学”成为教育科学领域的热门话题,它由最初的“补偿教育和同化教育”发展成为“在多元文化社会背景下的跨文化教育”,其教育学意义在于消除文化歧视观念,促进相互理解,从而达到社会和平、尽享人权的目的[37]。在这种大趋势下,音乐教育工作者和研究学者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涉足跨文化与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研究。这一研究与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等领域的学术研究紧密结合,建立在其研究成果之上,经历了阶段性的发展过程:“非欧音乐”作为教学内容(主要在高中阶段,目的是认识其中的“异国情调”)——“跨文化的音乐教育”(主要是对移民来源国音乐的认识与体验,但多停留在感受音乐的不同的表面层面,而并未真正深入到探究其为什么有此不同的音乐所体现的文化内涵的层面)——“多元文化的音乐教育”(教育的主题和内容从移民来源国扩展到其他国家与民族的音乐文化,文化与认同、传统与历史、在地方性与全球性之间的音乐文化认同、音乐中的文化延续与变迁等议题成为德国音乐教育界明确的目标)[38]。
作为欧洲音乐中心的德国音乐教育界提出这种转向,是由于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是世界文化发展的总体的必然趋势,也是对音乐文化全球化的一种积极的应答。在这一发展的过程之中,众多的音乐学者提出各种观念,例如迈尔科特(I. Merkt)、波尔勒(R. C. Bhle)、旭茨(V. Schütz)、克鲁哲(M. Kruse)、斯特诺(W. M. Stroh)、扬克(W. Jank)等,共同构建起“文化阐释的音乐教学”理论,这其中,“跨文化”(interkulturell)、“多元文化”(multikulturell)与“迁移文化”(transkulturell)的音乐教育被反复讨论并付诸于音乐教育实践,一些重要观点可以概述如下[39]:
1)音乐的文化阐释指明了音乐和社会体系、社会经验等之间的交融,以音乐文化的社会功能为主要目标,更可以显明音乐对于人类社会的巨大意义;
2)多元文化的音乐教育首先要求对不同文化平等对待的态度,反对将其他文化的音乐表现形式限定在民俗民间性上(Folkloristisches);
3)跨文化的音乐教育不仅可以认识陌生的音乐文化,促进不同文化间的理解与尊重,更可以增进对自身文化的理解;
4)音乐教育应使青少年学会能在由众多不同音乐文化组成的“音乐超市”中有意识地、主动地选择合适的音乐构建自己的音乐生活;要使学校课程尽可能与广阔的学校之外的教育有机结合,音乐的文化阐释应该不仅成为课堂教学的内容,也应该成为社会生活的原则;
5)多元文化的音乐课堂可以成为一种特殊的政治教育的方式,尤其是通过此进行反种族主义教育,培养学生与音乐有关的多元文化的相处能力;
6)学校的音乐教育要能够引导学生有意思地、积极主动地处理音乐的文化认同,确立自己的文化身份,并对其进行审视、重构和解构。
7)音乐的文化阐释研究与教学中讨论最多的核心词汇是“陌生的”(Das Fremde)、“自己的”(Das Eigene)和“熟悉的”(Das Vertraute):“陌生的”既指外来音乐文化中明显不同于本土文化的成分,也包括一些在“自己的”音乐中还不熟悉的成分,它可以通过文化阐释和理解成为“熟悉的”。
8)在音乐教学中实施跨文化与多元文化教育有两种不同的方法,其最终目标是在不混淆各自特色的基础上的不同音乐文化的比较:一种是强调不同音乐文化间的不同,以“陌生”的特征唤起学生学习的兴趣,促进理解;一种是强调不同音乐文化间的共同,以寻找不同音乐文化的交融点为特征,在此基础上讨论不同音乐文化中的不同;
六、总结与反思
当代德国学校音乐教育的蓬勃发展起始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期开始的第二次音乐教育变革,各种音乐教育观念和教学法模式相继涌现都有其教育学和社会文化发展的背景及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例如借鉴普通教学论的观念与研究成果,出现了“以学科定向的”、“以行为定向的”、“以学生定向的”、“开发体验的”等音乐教育观念;而借鉴艺术教育以及审美教育观念,则出现了“以艺术作品定向”、“听觉的感知教育”、“多元审美教育”、“音乐的教学阐释”等观念;在人类学观点及研究成果之上,出现了“音乐的文化阐释”教育观念。正如军特所言:“拟定音乐教学的构思,出自对音乐与教育在今天和明天的社会和学校中的功能、任务和目的,有了新的理解”[40]。
若以时间的先后来考察,从“战后第一个完整的音乐教学论”——阿尔特的“以艺术作品定向”的音乐教育,经历“以学科定向的”,到“以行为定向的”、“开发体验的”、“以学生定向的”音乐教育,是从以客体(音乐)到以主体(学生)为中心的转变,与普通教育学的理论发展相对应。如果结合哲学思想发展的历程来考察当代德国音乐教育观念的变迁,可以发现:胡塞尔(E. Husserl)的“生活世界”概念实际上是军特提出音乐课的内容应是“可听的现实”的哲学基础,它将我们“生活的音响世界”作为音乐教学的内容,而不是继续如同音乐学科教育学那样将音乐课本、教案作为音乐学习的世界;“音乐的教学阐释”的理论构建者已经明确引用了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ar)释义学理论中的“视界融合”的概念,意味着音乐教育并非仅仅为了审美,更包括了我们所存在的整个世界的经验打交道。伴随着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兴起,各种各样的音乐教育观念和教学法模式不断更替,音乐阐释、审美体验、文化阐释等概念成为音乐教育领域讨论的核心话题。在实用主义思想指导下,科学导向的学科教育思想转向了音乐实践为主,音乐教育重新以音乐活动和共同演出的形式得以展示和表现,并冲破学校的围墙进入公众之中;鉴于多元文化的社会现实,从文化人类学角度论证音乐教育,成为音乐教育学领域的热门话题。各种观念的发展历程表明,德国音乐教育学理论从认识论哲学转向了解释学,由科学主义的研究方法转向了人文学科的研究方法。“审美感知教育——学科知识教育——文化传导”可以称为德国当代学校音乐教育观念变迁的主要线索,它以国际音乐学界对音乐和音乐教育的认识变化为基础,从目的、内容、方法上使得音乐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结合得更加密切。
二十世纪的德国经过两次音乐教育大变革,学校音乐教育领域已经发生了许多发展和变化,先后形成了不尽相同有时还自相矛盾的音乐教育理念。正是这些理念的交替更迭,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音乐教育中单独以学科主导的音乐教学是不够的,还需要音乐和其他艺术表现形式的相互作用以及一些关于音乐的理论思考来加以完善。二十一世纪开始,德国并没有出现新的音乐教育理念,而是对过去的一些理念的重新省思与发展创造,例如“以行为定向”、“音乐的教学阐释”、“多元审美教育”等理论都在学校音乐教育实践中被广泛使用与讨论而获得新的生命力。原因可能还在于在二十世纪下半叶里,音乐教育家们已经建立了全面的基础体系,以至于没有提出新观念的必要,从现在开始音乐教育需要的是更加实用的教学方法。事实上,在当前的学校音乐教育实践中已经极少单独使用某种理念或教学法进行教学,而更多地是一种混合的形式,其中也常常加入教师自己的观点和方法。一个整体的共性表现在:欣赏(多元审美的体验)和理解(对音乐本身以及产生这种音乐的文化的理解)被推到了音乐课教学的中心地位,音乐课的对象得到极大的扩展,音乐的所有门类也都被包括其中。
作者附言:本文是作者独立承担的澳门理工学院科研项目“中德当代音乐教育观念与教学模式比较研究”(RP/ESA-04/2009)的阶段性成果之一。初稿于2011年11月5日在“2011南京国际音乐教育高层论坛”发言交流,此为会后修订稿。
注释:
①比较:谢嘉幸等著的《德国音乐教育概况》中(见132页-151页)总结了德国自魏玛共和国以来的四次学校音乐教育改革:第一次改革是二十世纪初期克雷奇默尔(H. Kretschmar)创导,第二次即由克斯腾贝尔格主导,而第三次、第四次则分别在六十、七十年代,介绍较为简略。
②缪斯是希腊神话中的艺术女神。“缪斯教育”借此指艺术综合教育,反对理性的和理智的学习目的和教学方法,而强调以实践体验全面培养人。在音乐教育中主要是以集体的歌唱、奏乐为手段,培养集体主义的感情。
③图表中的外文为人名,由于图表空间有限及避免人名翻译的误解,这里暂未翻译而使用原文。
④德文原词Orientierung 具有“方向、方位”、“指明方向”、“定向、定位”、“态度”等释义。在相关中文文献中对此有不同的译名,例如杨燕宜(《审美教育理论指导下的联邦德国音乐教育》,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8年第4期第8页)译为“从……出发”、廖乃雄(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音乐教学法》第72页-第94页)译为“以……定向”、克莱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音乐教育学与音乐社会学》第83页)金经言译为“以……为中心”。这里笔者采用“定向”的译法,并附上德文原文供参考。
⑤各种理念的提出有可能酝酿多年,这里以其完整呈现的正式出版物的出版年份为准。
⑥关于这一理论,似乎另外一种中文译法更直白易懂,即“以学科为中心的学校音乐”(见《音乐教育学与音乐社会学》第83页)。德文原词Wissenschaft既有“科学”又有“学科”的含义,这里一是遵循德国普通学校教育改革的核心议题“以科学定向”,二是为保持对德文单词Orientierung译文的统一,还是使用“定向”的表述。
⑦“情景阐释”的理论与方法创建者认为,音乐表演不是终极目标,它将音乐嵌入它本来的文化环境之中,使有组织的音乐学习就像在真正的生活中一样。它实际上是一种文化语境的重建。
[参 考 文 献]
[1]Jank, Werner. Musikdidaktik [M]. Berlin: Cornelsen, 2005:34.
[2]Günther, Ulrich.,Musikerziehung im Dritten Reich Ursachen und Folgen“ [A]. Schmidt, HansChristian. Geschichte der Musikpdagogik (=Handbuch der Musikpdagogik, Bd. 1) [C]. Kassel: Brenreiter, 1986:148.
[3]同[1],36.
[4]同[1],41.
[5]谢嘉幸,杨燕宜,孙海. 德国音乐教育概况[M]. 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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