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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建设工程的特点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价规范更能适应我国现行工程投资体制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由住建部标准定额司组织业内专家在08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认真总结“03规范”、“08规范”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编而成。“13规范”涵盖了工程实施阶段从计价方式、计价风险开始到竣工结算与支付、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工程造价鉴定以及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建立的全过程规范,与“08规范”相比涉及范围更广、界定更全面、准确、操作性更强。接下来笔者拟将GB50500―2013规范与GB50500―2008规范作一比较,对GB50500―2013修订的内容作一阐述。
第一,理顺工作分类,体现专业特点,把一本变成了十本。
“08规范”是一本规范,其中包括正文和附录(A-F)而 “13规范”是一本计价规范和十本计量规范,含16章54节,共有条文330条(见表1)。首先把一本变成了十本结构更合理,条理更清楚,其次,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有些特殊专业出现频繁、工艺成熟,所以“13规范”在计量规则上有原先的6个专业附录(A-F)调整为9个专业,其中建筑与装饰合并,增加了仿古工程,把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城市轨道工程专门划分出来,专业特点更明显,实际操作更方便,体现了规范与实际施工工艺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了“13规范”在建筑市场上的重要作用。
第二,把不方便操作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增强了可实施性。
新规范将措施项目分为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其中单价措施项目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计算综合单价,规范中列出了措施项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这样使单价组成更清晰明了,有利于措施费的确定和调整,同时也方便了招投标工作,为投标者提供了一个平等的竞争条件更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新规范将与国家现行法规、标准保持一致,如关于土壤和岩石的分类取消了“普氏”土壤分类,与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岩土分级标准》保持一致,与地质勘察报告的结论相符合,且各专业中关于土壤类别的划分规定保持统一,避免了招投标工作中产生分歧,减少了混淆;在项目设置上也进行了大的调整,如砌筑工程章节取消了砖构筑物将砖烟囱、水塔、烟道移入《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增加了垫层小节,将砖基础、砖散水、砖明沟、地沟、砖检查井并入砖砌体小节,这样调整,在工程量计算规则上也更加明确,如,对平整场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了明确定义,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更清晰、准确,减少了争议;对于挖基槽土方、挖基坑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土方工程量中,根据各省的习惯及相关规定实施,这样处理更切合实际情况,方面了投标人报价,减少了后续工程结算的工作。
第三 , 增加了规范内容,使条文规定更全面、细致、准确。
“13规范”设置了16章,54节。330条比“08规范”分别增加了11章,37节、193条,表格增加了8种,内容上涵盖面更广,增加了许多有关工程计量、合同价款约定、调整、中期支付、结算、争议解决等各个环节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
例如,从章节上讲,增加了工程造价鉴定及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章节,再如,在术语章节,把原规范中的工程量清单术语,细化为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还增加了风险费用、工程成本、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单价项目、总价项目、签约合同价等概念;在条文的用词上也更准确、细致,例如1.0.2本条将原规范中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修改为“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进一步明确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实施阶段,与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不同,避免了理解上的歧义而发生纠纷,3.1.1条把原规范中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项目”改为“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即只要是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不分规模大小均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3.1.4条把原规范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改为“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因为不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还是以单价或总价表示的项目,其都应以综合单价表示,其综合单价的组成都应是除规费、税金以外的所有金额。
第四,加强了业主责任,提高业主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一直以来,在中国建筑市场上业主与施工方的关系大多是施工方求着业主,业主说了算,所以一旦出现工程量清单不完整或不准确引起的后果往往由投标人承担,而新规范中针对这种全责不对等的现象,对业主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例如,4.1.2条“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在7.1.1中规定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在施工过程中等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偏差,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另外,新清单在合同约定内容上如风险问题、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支付与结算规定等都进行了详细、全面的约定避免业主方的霸王条款,使每一个计价阶段都有“章”可依,有“规”可循,提高业主方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第五,重视过程管理,体现了工程造价实质上是以工程成本为核心的一系列项目管理活动的组合。
“13规范”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的调整都有详细的规定,给参与方在前期招投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施工阶段的计价活动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另外,在支付与结算方式的规定上改变了发包人往往以竣工图纸作为竣工结算编制与复核的依据,重视过程管理,详细规定了支付与结算的程序,将历次计量结果记入结算的规定,增加了关于最终结清的规定,充分体现了过程管理的重要性,凸显了工程造价的实质意义。
总之,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是我国建筑市场迅猛发展的需要,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将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
[2] 吴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新旧版本对照与条文解读,中国建材出版社,2013
关键词:合同管理;普遍特性;建设施工合同;自有特性;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施工合同是合同大家族中的重要成员,它既具有合同的一般特点,又具备自身的独有特性。目前而言,由于我国建筑行业起步晚、发展历程段短的事实制约,建筑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还普遍较低。深入了解合同的本质属性,尤其清晰地把握建筑施工合同不同于其他经合同的自有特性,有助于提高我们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管理,从而强化对施工合同风险的控制。
一、合同的普遍特性
(一)真实意思表达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法律允许的正当范围内,为完成某件事情或实现某个目标而达成合作意愿,并按照各方相应承诺付诸行动的一系列行为活动。合同存在(或成立)与否,首先就是真实意思表达问题,即合同双方有没有达成一致的一致的意愿。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是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而且双方意思的真实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同要约方(即甲方),不掩盖隐瞒合同的真实目的、完成合同的执行内容、履行合同的必备条件、与合同相关的实际状况等信息;二是合同承诺方(即乙方),承认要约方的合同内容,并能通过自己的行为使合同内容得到实现,达到要约方的预期效果。
通常而言,甲方的真实意思表达比较集中体现的,就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而乙方真实意思表达的集中表现则在于投标文件和合同文本的签署。当甲乙双方在合同文本上正式签字的时刻,就完成了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在法律上的确认,从而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权利责任对等
在社会生活当中,权利和责任原本就是一对孪生共同体,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永远不能分割的。合同条款中必然包含权利和责任的相关约定,这是“权利责任对等”的重要体现和基本保障。除了像赠与合同那样的合同一方免除对合同另一方的责任追究的以外,这个权利和责任既有甲方的部分,也有乙方的部分。
权利和责任的准确划分,是有效保证合同切实履行的过程中合同双方所必需享有和承担的。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的权利过当或责任规避,都会对合同的履行带来干扰,甚至导致合同的流产。所以,只有权利没有责任或只有责任没有权利的合同当事人是不存在的。
二、建筑施工合同的自有特性
建筑施工合同的自有特性,是依据建筑施工项目的特点而产生的。
(一)标的物的独特性
建筑施工项目具有工程实物性、技术规范性、质量安全性、功能使用性等一系列指标要求,具体表现为:
有一定的工作范围、建设规模和工程要求;
受地区分布、地质水文特征、场地条件等环境因素制约;
需要借助特定的工程技术手段,符合一定的安全质量目标,并达到预期的使用功能;
耗费人力、材料、机械等各种资源,同时有资金、时间方面的要求;
按照特定工序、特定规范作业,并接受监督,甚至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保护和制约;
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分工协作性。
建筑施工合同以施工项目作为标的物,必须以工程项目的特征属性作为自身的组成内容,具有其他类型合同的不可比拟性和无可替代性。
(二)系统性和组织性
建筑施工合同涉及到工程项目参与各方的内容。建筑施工项目各参与方构成了施工合同的主体。主体之间的关系,如项目施工内容的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物资材料的采购与检验检测、机械设备的租赁和购置、工程人员的招聘与管理、工程进度的计量与结算等等都构成施工合同的实体内容。
从项目整体而言,施工合同依据施工项目特点而展开,为向施工管理服务,其自身因为工程项目的系统性而形成独特的内在自我体系;就单个施工合同而言,项目参与各方由于合同内容约定而产生联系,成为项目整体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项目参与方之间依靠合同作为纽带,建立起组织关系,同时也以合同作为分配工作、划分责权利关系的依据,而且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在项目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协调页主要通过合同来实现。
(三)时限和周期性
任何工程项目都具有典型的一次性特点,即项目施工不可重复。主要表现为,建筑施工项目从策划、批准、设计和计划、施工、运行到结束的自有生命周期性;这种特性具有内在的逻辑性和规律性,不能随意缩短或变更。同时,建筑施工项目还要求必须在某段特定的时间内施工完成。
由于建设施工项目的运行周期比较长,这段时间内的自然气象变化、市场价格浮动、劳动力供给水平、金融融资状况、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动向、社会政治发展态势等因素,都会对项目施工产生不可忽略的影响,是施工项目风险产生的重要方面。
建筑施工合同风险控制的几个方面
(一)言辞准确恰当
理由有三条:一、建筑施工合同文本是以字词句为载体的要式文件,言辞准确是对文本性文件的最基本要求;二、建筑施工项目是工程技术性生产活动,其中包含丰富的工程术语和专用技术符号,其施工作业的流程、工序、做法都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必须采用准确、恰当、规范的言辞予以表达;三、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合同文本的解读,因为文本自身词句的模棱两可、含糊笼统,而造成合同双方理解立场的分离、对立,是合同的重大风险之一。所以,施工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仔细识读合同全文,对合同中文辞表达失误、失真、界定不明的地方予以提出,重新确认。把握合同言辞的准确性,是有力保证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达的有效途径,更是从根本上遏制和同风险产生的源头。建设施工合同拟定时,在文字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尽量使用专业术语和法律术语,使合同文本更为专业化;
准确描述工程项目的内容特征,做好经济要求和技术要求的结合统一;
划分双方违约情节并制定违约措施。
(二)权利责任明晰
合同作为法律的延伸,是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共识的小范围适用性法律文件,同样也遵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即合同文本中没有说明的权利责任,只要不触犯法律或损害第三人利益,一般都不会得到主张。针对这种“权利责任必须合同约定”的先天不足,也只有通过明确列举合同双方的权利责任才能弥补和完善。
实践表明,合同条款条理清晰、条目精细、责任分化明确的,对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和制约效果。相反,条款内容空泛、权力责任含糊、文辞空洞的合同,往往会留下漏洞和盲区,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承诺方规避责任、要约方主张权利,致使双方争端分歧不止的僵持局面。
合同文件要做到权利责任明晰,需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双方权利责任的范围和权利责任产生的依据性文件;
将法律法规中尚未规定而实际生产中已经约定俗成或工程惯例中发生且与本醒目工程相关联的做法、工序要求写入合同条款,使其文字化;
将双方约定的特定事项列入条款;
明确双方违约的责任内容以及处罚、补救措施。
(三)全程跟踪管理
所有的风险,从产生、调控、转移或消灭都是动态的过程。建筑施工合同的风险控制,贯穿于建筑施工项目的全过程阶段。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是项目管理最基本的方法论,同样也适用于建设项目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其原理就是:在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地搜集工程项目相关数据,并通过实际数据与计划目标的比较判断是否产生偏差,如果产生偏差就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偏,从而使工程项目进展态势持续保持。搜集数据——实际与计划比较——判断偏差——采取措施纠偏这一路径,是项目管理中的常态思维和控制主线。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是确保施工项目按照既定目标有序进展的理想性和控制性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项目施工合同风险的产生,除去合同文本的自身缺陷以外,会伴随在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各个环节中纰漏的出现而相应出现。因此,其调控和转移也只能通过全程跟踪管理的方式、及时采取有效的纠偏措施才能实现。主要包括:
1、组织措施:确定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调整工作流程和项目人员组成,尤其是针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2、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方法和手段(如加强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控项目动态,提高决策、调控、预防能力)、转换管理意识观念(如重视合同管理、强化综合性人才管理等等);
3、经济措施:采取辅的经济奖励手段和约制手段;
4、技术措施:改进施工方法、提高技术交底的质量和信息执行力度;
5、法律措施:采取合理的法律途径有效杜绝违法行为、有效规避法律责任、预防和制止违约行为、挽救和争取违约损失。
结语
关键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特点分析;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
Abstract: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driven by the country's construction industry also occupies a broad space for development, engineering, quality and performance also improved, all aspects of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also has a strong security. But in the success achieved at the same time not ignore,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there are still a lot of non-standard phenomena,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issues highlighted more. In this paper, as a starting point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related issues analyzed and discussed.
Keywords: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Characteristics; problems;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TU2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稳步发展,很多工程建设企业将自身工程质量管理和本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相结合,不断深化质量管理目标,开展质量监管活动,并通过质量策划、控制和改进等措施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的监督和管理。通过这种管理方式,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不能够忽视这其中的问题所在,本文就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特点出发,论述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影响的解决措施。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特点
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在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任何的工程施工都需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开展其他活动。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质量管理方案策划难度较大。一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涉及到的资产基本上都是上千万甚至是几十亿,通常情况下,业主为了便于控制,将建设工程划分为相对独立的分项,但是每个分项涉及到的资产投资也相对过大,这是建设工程的普遍特点,正是由于这一特点,也决定了在质量管理方案规划上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因为作为质量管理者和管理方案的策划者,必须要具备丰富的建设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能够熟知每一个施工环节的施工工艺和技术特征,并且对于施工现场的环境有足够的了解,这样才能够更好的进行质量管理。同时由于建设工程的规模较大,工程划分有一定的难度,这样也给质量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第二,管理过程中必须要确保工程项目质量一次性达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每一道工序和环节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一环节的质量将会影响到下一环节的质量,因此说在质量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保证每一个环节的质量要一次性达标,否则将会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不完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想顺利的完成,必须要有完善的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的支持,这样才能够对质量进行系统化的管理。当前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由政府管理体系和社会管理体系两部分组成,虽然这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保障,但是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二者不能够实现协调发展,不能够将积极的作用充分发挥,且除了这两种管理体系之外,企业内部的管理部门和管理模式缺乏规划建设,影响了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2管理者缺乏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技能
管理者的经验和技能是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主观因素,具备此因素,管理者能够充分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的促进质量的提升。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者的经验不足,技能普遍偏低,整个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不高,影响了管理工作的开展。加之各管理者对于自身的管理责任不明确,部门内部也缺乏系统的管理规范,使得管理者存在着消极怠工的现象,责任感较弱。
2.3 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不到位
监督环节能够更好的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监督工作要贯穿在管理过程的始终。但是调查发现,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工作的范围过于狭窄,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的监督,且只是依靠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这样一来,监督工作根本没有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加上监督模式过于单一,也影响了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问题的解决措施
上文中分别分析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特点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想更好的发挥管理功效,就需要紧抓管理特点,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问题的发生频率,具体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做。
3.1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
完善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关键一环,对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实行责任制,使得每个管理者都能够明确自身的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要建立起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还需要将质量管理工作看成是建设工程管理工作这一大系统中的小环节,并且要不断的完善整个大系统中的各项政策,例如建筑市场的管理制止、投资项目的法人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和准入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等,将这些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相结合,这样可以通过每个管理机制的共同作用,提升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更好的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除此之外,作为质量管理领导者,还需要完善项目投资考核机制,建立管理者奖惩机制等,更好的挖掘管理者的潜力,提升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和工程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社会保障能力,实现质量管理工作的法制化,也是完善质量管理机制的过程中不能够忽视的一个环节。
3.2 不断提升质量管理者的技能水平,丰富管理经验
作为质量管理者,必须要有扎实的专业技术,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还需要熟练的掌握质量管理工作的流程和方法,对于和质量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也要有足够的了解。但是从上文的论述中可见,质量管理者在这些方面都还有欠缺,他们的水平参差不齐,因此说需要加大教育和培训的力度,不断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从整体上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水平。在进行教育培训的过程中,需要具有针对性,要有重点的进行培训,并且把提升管理者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重要的位置。除此之外,还需要增加实践管理的机会,使得管理者能够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可以应用到实际的质量管理工作中,丰富其管理经验。而作为管理者自身也需要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己。
3.3 建立完善的管理监督机制,提高工程整体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施工材料以及维护等因素都会对工程的质量产生影响,必须要在管理的过程中加强监督,防止疏漏之处。要建立完善的管理监督机制,以保证建设市场的良性运作,从而提高工程的整体质量,就需要树立起系统全面的工程质量管理理念,并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系统化监督,建立起各建设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且要严格的遵循监督程序,明确监督的任务、内容和职责范围。
结束语:质量对于建设工程项目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是十分关键的。经过不断的发展,我国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但是在实际应用方面还是存在问题,导致了一些建设工程质量隐患的存在。本文就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出发,对管理的特点、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管理措施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希望能够对今后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起到帮助作用。
参考文献:
[1] 赵英爽 王星魁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及对策 现代商业,2011年第18期
[2] 王宇辉 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科学之友,2010年第08期
[3] 先勤 业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中国科技信息,2006年第24期
关键词:建设工程;最优招标机制;机制设计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的实践经验表明,建设工程的招标机制是否科学合理,不仅关系到建设工程最重要的造价控制部分,而且也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产生直接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开展,以及现代经济形势的快速变化,建设工程的招标过程作为一种实际意义上的交易过程,进入到经济机制设计管理的范畴,因此需要针对建设工程的招标相关条件进行设计最优招标机制,从而为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等提供有利的支持。
一、建设工程的交易特点研究
(一)交易顺序是“先订货,后生产”
通常情况下,市场交易都遵循“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顺序,交易双方的活动是同时进行的,而对于建设工程交易来说,交易的顺序则是“先订货,后生产”,也就是先通过工程招标工作确定“生产”产品的“厂商”,然后再有选定的“生产方”组织建设工程产品的制作工作。建设工程招标只是工程交易的第一步。
(二)交易成本较高
建设工程交易过程会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并且交易过程的历时较长,这种不确定性和长期性会对建设交易合同的确定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合同的完备性,这些都增加了建设工程交易的成本。
(三)交易的高风险性
建设工程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并且外部环境的变化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并且在招标过程中双方的信息交流呈现出不对称性,加上交易合同的不完备性等因素,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双方都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四)交易双方的地位不同
交易地位不同主要是指建设工程发包方对工程承包方具有特殊的要求,这种特殊要求主要包括承包方的资产、技术、质量保证以及社会信誉等方面。这主要是由建设工程交易的“先订货,后生产”的特点决定的,这种交易特点使得发包方在客观上要对承包方的能力、技术、资金以及信誉提出具体要求。
(五)交易过程存在控制价
建设工程交易存在最高控制价以及最低控制价,其中最高控制价是招标方为了遏制投标人利用围标手段哄抬交易价格而设定的,最低控制价是为了防止交易合同签订后招标方会面临过高的交易价格,遏制低价中标,但是合同签订后出现高价索赔的现象以及其他相关风险。
二、建设工程最优招标机制设计方法分析
(一)设计假设条件
为了方便建设工程最优招标机制模型,需要对一些影响因素进行简化处理,也就是提出相关条件假设。基本的假设有4个,第一个假设条件是在风险方面,参与招标过程的招标方和各个投标方都不具有明显的风险特性。第二个假设条件各个投标方之间的信息相互独立的,能够独立投标的报价。第三个假设条件招标人支付的仅仅是与报价相关的函数。最后一个假设条件是所有投标人的成本估价符合概率分布,并且密度函数的值是正数。
(二)最优招标机制设计
借助于机制设计原理,建设工程最优招标机制的设计方法如下:
1、直接招标方法
顾名思义,直接招标是指所有投标方直接向招标方告之各自的估价,然后根据制定的招标规则和制度选择最终的承包方和交易价格。常用的密封招标是一种直接招标的方法,而英式招标以及荷兰式招标则是间接招标的方法。
2、激励相容模式
如果将投标方如实将估价报告给招标方定义为经济学上的纳什均衡,那么直接招标方法就可以成为是激励相容的。站在招标方的角度看待建设工程最优招标设计问题,激励相容模式只对投标方的真实估计提出要求,而不是要求投标方在招标活动开始之前就报告自身的真正估价。在实际中,二级价格密封的招标方式是激励相容模式最明显的例子,在这种模式下的招标过程中,参与招标过程的所有投标者都会按照各自真实的估价进行投标。
3、应用显示原理
在显示原理中,不论是哪一种类型的招标方式的哪一个均衡,都可以从获胜概率以及预期价格支付等激励相容模式下的直接招标中获得。因此,当一种招标方式在激励相容模式下的各类直接招标中达到最优,那么这种招标方式在所有的招标类型中也是最优的。根据假设条件,当所有参与投标方都诚实以对,那么实际中的直接招标与假设条件下的招标中的均衡时一致的,并且是激励相容的。
4、可行性的直接招标
以一个建设项目招标来说,具有可行性的直接招标要满足3个条件,首先是对参与投标过程的各个投标方的估价水平来说,各个投标方的获胜概率之和不能超过1。其次,具有可行性的直接招标必须是激励相容的,当投标方的真实估价确定之后,投标方的报告估价与真实估价的效用是一样的。最后,各个参与招标过程的投标方都是自愿的,并且每个投标方都希望自己能够中标。
5、招标最优化
通过以上的直接招标、激励相容、显示原理以及可行性直接招标分析,建设工程招标机制最优化问题可以简化为选择的投标方能够为招标者带来最大利润的问题,通过函数模型,将各个投标方的真实估价以及招标方的相关参数输入到函数进行计算机模拟计算,最后得出的结果就是招标机制最优化问题的解。
三、结束语
本文在对建设工程交易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机制设计原理对建设工程招标最优机制设计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根据原理对相关条件进行假设,然后通过直接招标、激励相容、显示原理、可行的直接招标以及求最优解的设计方式对最优招标机制进行了简单阐述,在实际中,还要根据相关原理建立函数模型,并将相关数据代入模型进行求解,最终得出建设工程最优招标机制。
参考文献:
[1]王卓甫,杨高升,邢会歌.建设工程招标模型与评标机制设计[J].土木工程学报,2010,08:140-145.
[2]郑边江.建设工程最优招标机制的设计[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8,10:53-56.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探析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征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作为其中的一种,建筑工程的施工是一种的承揽性合同,他不仅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的法律特征,还具有其他的特征:
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在承揽合同中,法律对合同主体没有限制,定作人和承揽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为建设工程项目,与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直接相关,而且作为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要求。因此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在主体资格要求的严格程度上也是有差异的。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发包人,一般是经过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之前需取得一系列的行政许可或批准手续,如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国有单位投资的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须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因此,我国《建筑法》将发包人称之为建设单位。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个人或合伙组织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认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必须是法人的观点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另一方面,承包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而且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只有具备施工经营范围的法人在相应的资质等级范围内,才能作为承包人与发包订立建设工程合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承揽合同的标的为定作物,具有特定性。但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标只能是建设工程,而非一般的定作物。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性的产品具有与一般商品的不同特点,具体表现为:其一,产品的固定性和生产的流动性;其二,产品的多样性,生产的条件性;其三,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其四,形体庞大,生产周期长。建设工程的这些特点,无不体现了它与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密切联系。正是因为建设工程合同在标的上的特殊性,才派生出建设工程合同的其他一些特点,使建设工程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而存在。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这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区别于一般承揽合同的根本特征。
3.国家监管的严格性
对于承揽合同,国家一般不予特殊的监督和管理,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为建设工程,体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国家对建设工程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这种严格的监督体现在从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到履行完毕的整个过程之中。从立法上讲,我国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严格监管,不仅在作为民事法律的《合同法》中有明确的体现,而且国家还制定了大量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建设工程从投入到竣工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这也是我们处理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复杂性和疑难性的主要原因所在。
4.建设工程合同为要式合同
承揽合同为非要式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特殊,工程投资巨大,履行周期长,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成立提出了特定的方式要求。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有三大类建设工程合同必须经过招标程序订立。《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依我国《合同法》第11条对书面合同的解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应为书面合同的具体表现形式,我国《招标投标法》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再行订立书面合同,从立法本意看,这里的书面合同应为“合同书”,因此我国现行立法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要求不是其他书面形式,而是合同书。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的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这是违约责任区别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主要特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也具有一定的制裁性;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为条件;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约定。
1.发包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做好准备工作
发包人还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性工作,否则,将会构成违约,若是没有办理好施工所需的各种许可证,而且没有确定好各种定位的标准、水准点以及坐标性控制点,施工现场的水源、电路以及道路照明等都会给承包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发包人应该负赔偿责任。
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可以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发包方承担因提供的材料存在瑕疵,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质量责任的。发包人基于上述原因违约的,根据《合同法》第283条规定,法律直接规定了承包人变更合同的权利。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该种变更属于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的变更合同。
2.发包方若是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还应及时的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弥补或者减少措施,赔偿承包人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调配、材料构成挤压等损失以及实际情况中所产生的一些其他费用。发包人变更设计的,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而增加的费用。
3.承包人擅自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分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后,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工程项目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分包单位的行为。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分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己完成而不得分包;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不允许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不得向个人分包。承包人违背上述规定的,不但应向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且还应承担一定的行政法律责任。但是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不属于转包建设工程,该劳务分包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的保护。
4.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通知发包方检查隐蔽工程
隐蔽性的工作在开始施工之前,承包方还应当通知发包人进行检查,若是发包人没有进行及时的检查工作,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的施工日期,并有权利来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而且建设隐蔽工程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承包法若是没有通知发包方进行官方检查,自行就开始石述思隐蔽工程建设,发包方有权进行检查,而且检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来承担。
若是发包方没有按时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现场检查的,承包方也可以按照约定自行的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关的建设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加以隐蔽,并将记录送达到发包方手中。若是发包方以后检查的,如果建设工程没有符合合同的要求,检查的费用还应该由发包方进行承担,若是建设工程施工不符合要求的,最终产生的费用以及返工费用都应由承包方来承担。
5.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已经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施工,还应该在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在有完整的建设工程技术经济资料的前提下来签署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书,具备竣工的其他的施工条件,承包方若是逾期交付工程的,就会构成违约,应当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结语
以上是笔者根据自身在建设施工企业从事多年法律顾问的工作实际,结合我国的《建筑法》、《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参考有关文献,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征,双方义务及违约责任的相关问题作了粗略的阐明及论析,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育成熟以及2013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于2013年7月1日的推广使用,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必将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关键词】石化 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
石油化工是基础性产业,被列为我国能源支柱产业之一,它全方位地、渗透性地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国家也很重视石油化工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满足人们对石化产品的巨大需要。石化建设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全国各地。
石化建设工程项目相较于其他行业,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如随着石化行业的发展,石化项目工程逐渐大型化、规模化,且石化企业的生产往往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甚至有毒等特点,这些特点导致了石化建设工程项目专业交叉更多、技术更为复杂、投资额度更庞大、项目质量要求更为苛刻,项目建设完成所需要的时间更长、投资风险自然而然也更大。
但通常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业主往往会要求尽量压缩建设工期,降低项目的投资成本,却又要保证项目的质量标准,因此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引入并采用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和方法,才能对工程项目进行总体的控制和协调,才能保证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时效的完成。而如何更好地运用工程项目管理,是当代石化企业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 石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理论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遵循客观经济规律,有效地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工程建设,是在长期实践基础上得到的理论方法;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则是指把管理的对象作为单个系统,利用组织、管理办法使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抓好项目管理组织建设、注重工程前期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优化计划、管理过程控制、追踪确认已定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等。
2 石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现状
我国石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 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市场不规范
国家颁布的《石化建筑法》、《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促进了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发展,但缺乏对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具体规定,导致了我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的不规范性。2.2 人才结构不适应工程管理的需要
我国的石化建设工程人员多为技术型人才,他们拥有着很强的专业技术知识,能够解决各种各样的技术难题,但是却缺乏相应的管理和协调、组织能力,综合管理的素质相对不高,不能适应石化建设工程的综合性和交叉性。但是在当代社会,只有技术是不行的,必须技术和管理相结合,才能实现项目的最佳目标,故我国石化工程项目目前缺少大量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2.3 信息化管理相对滞后
当代计算机的普及,加上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和全球信息化的蔓延,石化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必然离不开计算机,离不开互联网,离不开信息化。而在我国,对于工程项目的分类、查询及检索技术等,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来说,都还很不完善。我们必须将互联网技术运用到工程项目的管理当中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之间的信息交换和流通,即采用新型的信息化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3 石化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及影响因素
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由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和作业层四个层面完成。一般情况下,业主的管理高层来负责完成决策层的工作;业主或业主委托的专业公司来完成,如编写项目的执行计划、编写招/投标的文件、选择合适的承包商、招投标的合同管理、监督控制承包商及分包商和组织协调的管理层工作;具体的做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则是作业层的工作范畴。管理层和执行层确定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3.1 石化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
我国石化建设工程项目常采用的具体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3.1.1 指挥部模式
指挥部模式主要应用于早期的石化建设工程项目中,现在已基本上被淘汰。其特点是工程项目的指挥部一般由政府组织或上级投资单位组织成立,指挥部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不落在新建设项目的使用单位中,施工项目结束后,指挥部就地解散,只有部分工作人员才会留在该企业工作,另一部分工作人员则需要返回原来的工作单位或另谋出路。其模式的缺点是上级的干预过多,管理流程不规范,工作效率相对低下等。
3.1.2 PMC+ EPC模式
此模式下,是业主把项目管理层的工作交给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简称PMC)全权负责,而将执行层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给一家或几家总承包商(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 Contracting,简称EPC)。
3.1.3 PMT(或IPMT)+ EPC模式
此模式中,业主组织成立项目管理团队(Project Management Team,简称PMT)负责项目管理层的工作,而把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执行工作委托给一家或者几家EPC总承包商来负责完成;PMT负责管理EPC总承包商。此外,管理层也可以由业主和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联合成立,被称为联合项目管理团队(Incorporated PMT,简称IPMT)。
3.1.4 EPCM模式
与上面讲述到的PMC+EPC模式相比,不同点是原本工程项目的管理、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工作是由分开的、独立的PMC和EPC两个承包商承担完成,不过新模式中全部的工程工作却由一个承包商所承担,此种新型模式即被称作EPCM(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Contracting )模式。此模式中不再需要额外雇用监理公司,由EPCM 承包商来执行监理工作。
3.2 石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影响因素
石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主要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建设工程项目内在属性
建设工程项目的内在属性主要体现在工程项目的技术难度、工程项目的不确定性和工程项目的内部依赖性等方面。
(2)建设工程项目外部属性
建设工程项目的外部属性在体现在工程项目的经济属性、工程项目的外部依赖性和工程项目的业主的管理能力和偏好等方面;
(3)建设工程项目市场状况
建设工程项目的市场状况主要体现在建设市场的发育程度、建设政策法规完善程度等方面。
从上面几种管理模式可以看出,不能简单地认为某种模式更好,或者更合理。随着石化建设的发展,石化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分析各种影响因素,进过深入分析和调查,选择合适的项目管理模式。如EPC较为实用于不多的未知工程量,具备明确的费用、进度要求等类似的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下。而当遇到建设工程项目简单,规模也不大的情况时,可以不专门设置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层,即采用EPCM总承包的模式;当遇到建设工程项目数量很多,且工程项目管理难度比较大的情况时,采用PMT和EPC的管理模式就很合理。此外,若是一些运行装置相连的系统改造项目,因其施工现场条件很复杂、安全隐患较大等,工程项目的执行层适宜采用 E + P + C 的管理模式。
4 石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
从现代石化建设工程项目来看,其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以下特点:
(1)业主逐步将更多的精力、财力和时间等放在重要的决策工作上来,而把较为细化的、日常的各种管理事务交给专业公司打理。
(2)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业主不再组织大规模的管理团队,而是雇佣专业的建设工程公司或监理公司来进行相关的管理工作。
(3)工程项目管理不再像早期那么注重形式化,主要以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实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经济合同为导向,选择最优的项目管理模式和方法。
5 石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方法与措施
工程项目管理的四个主要控制因素分别是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而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就是在确保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寻求工程项目进度和成本的最优方案。因此,针对这四个主要因素,分析探讨石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方法与措施。
5.1 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
质量的好坏与企业发展的好坏密切相关。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因此,必须加强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作,提高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唯有这样,才能完成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
为了做好项目的质量控制,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首先,业主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前期的质量管理策划,并建立系统化的质量管理机构,把工程的质量管理责任细化到每一个工作人员,确保责任个人追究制,并对相关负责人定期进行质量管理检查和考核,对于工程质量过关的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应于工程质量出现纰漏的个人给予严厉的惩罚,并责其改正。其次,在选择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公司时,必须注重其技术设计素质、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其设计、施工的资质,以防为了追求低成本而选择那些技术不过硬的承建公司。最后,必须严格遵循和执行制定好的工程项目计划,加大对工程项目质量的检查。
5.2 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
进行有效的工程项目进度控制是保障工程项目工期的一项重要措施。施工企业必须进行大量的协调、组织工作以保证工程项目的按期完成。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方面的基本技术有:网络计划技术,利用关键路线法(Critical Path Method,CPM)、计划评审法(Program Evaluation and Review Technique,PERT)。各施工企业可以根据各自单位和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选用合适的方法。
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要做好以下几方面:首先由承包商根据资源供应条件和工期要求,制定项目统筹控制计划和年、季、月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建议计划,之后交由业主审核,业主批准后方能执行,在必要时,业主可以提出相关的调整意见。其次,收集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并做好施工记录工作,只有掌握到具体的施工情况,才能为后面的施工进度调整和分析提供基础依据。最后,通过横道图等方法对实际施工进度和计划施工进度进行对比,找出偏差,以便随时调整和修改施工进度计划。总之,只有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才能提高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水平,才能控制好施工进度。
5.3 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
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控制好工程项目管理的成本,做好项目成本的预算、执行和监督,才能有效地、合理地把控项目成本花费,才有可能会减少项目成本的费用,为自身谋取更大的经济利润。目标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管理过程中,采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合理组织和协调各个不同生产资源等,进而实现成本花费最少,净利润获得最多的目标。
5.4 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在我国强烈呼吁安全生产,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强制维护、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的基本国情下,施工单位必须遵循法律,谨记安全生产第一,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全方位的、系统化的、动态的风险管理控制项目可减少项目过程的不确定性,使项目参与者时刻保持安全意识,树立安全“安全第一”的理念,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始终把人的本质安全管理放在第一位。
为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首先企业要严格选择具有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优秀承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环保健康管理体系,杜绝转包,低资高挂等违法建设行为。其次,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生产要素,确认其中哪些要素会影响到项目建设的安全,并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排查或改进这些要素。此外,因为施工建设人员很多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很多时候不遵守操作规程,所以企业应该增加精力用于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考核,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工作人员予以解聘。
6 结语
鉴于石化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工程项目管理在现代显得越来越重要。且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石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也需提升至更高的水平才能适应。故石化建设工程急需要引入项目管理的精髓---系统思考的理念和全新的、全方位的方法。对于施工单位而言,必须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争取以最低的项目成本和最短的项目周期,完成高质量、高效益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只有拥有和掌握了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才能使施工单位在激烈的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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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essentially a trinity heavy equipment to fully mechanized mining Co., LTD built or under construction building products, it has a general product quality content, but at the same time 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building products, it also has the only belongs to the building products unique connot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Therefore, the quality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to the beginning of the need to clear the influence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related factors, only through these factors analysis, we can truly effective to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Key word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人的因素
人是建设工程项目的策划者和执行者。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无论作为策划和监督者的业主方还是监理和施工方,乃至于材料供应商,都将参与到建设工程项目中来,只有项目的各个参与方都能充分理解项目质量的意义,并为之竭尽全力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我国实行建筑业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执业资格注册制度、作业及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从本质上说,都是对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人的素质和能力进行必要的控制和管理。此外,我国的各种法律条令还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如规定按资质等级承包工程任务,不得越级,不得挂靠,不得转包,严谨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等,从根本上说也是为了防止因人的资质或资格时空而导致质量能力的失控和不合格。
2.技术因素
影响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因素设计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直接的工程技术和辅助的身缠技术,前者如工程勘察技术、设计技术、施工技术、材料技术等,后者如工程检测检验技术、试验技术等。建设工程技术的先进性程度,从总体上来说还主要取决于发达国家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取决于建筑业及其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对于具体的建设工程项目,和主要还是通过技术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优化技术方案,发挥技术因素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保证左右。如今的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新的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施工材料的应用已经广泛投入到建设工程的各个项目之中,对于新技术的发展,必将有力的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和进步,但同时我们也要慎重的对待新技术,新材料等,因为对于现在的发展水平,有很对新的事物我们还没有对其完全了解,这样在我们应用新技术的时候就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有时候这些风险是致命的,所以当我们面对新兴事物的时候就要求我们慎重使用,不能盲目求新求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我们的建设工程项目服务。
3.管理因素
管理的进行伴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部运行周期也是对建设工程能产生巨大影响的因素。影响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管理因素,主要是决策因素和组织因素。其中,决策因素首先是业主方的建设工程项目决策,其次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主体的各项技术决策和管理决策。实践证明,没有经过资源论证、市场需求预测,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建成后不能投入生产或使用,所形成的合格而无用途的建筑产品,从根本上是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不具备质量的适用性特性。同样盲目追求高标准,缺乏质量经济性考虑的决策,也将对工程质量的形成产生不利的影响。
管理因素中的组织因素,包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管理组织和任务组织。管理组织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三者的有机联系构成一定的组织管理模式,其各项管理职能的运行情况,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项目目标的事项。任务组织是指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任务及目标分解、发包、委托;以及对实施任务所进行的计划、指挥、协调、检查和监督等一系列工作过程。从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角度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系统是否健全、实施任务的组织方式是否科学合理,无疑将对质量目标控制产生重要的影响。
4.社会和环境因素
任何一个建设工程在决策阶段的考察中,都要首先考虑这个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所在地的社会稳定情况。如果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社会处在动荡之中,那么这个建设工程项目就存在着巨大风险的。影响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社会因素,表现在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及执法力度;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或者业主的理性化程度以及建设工程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建筑市场包括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和建筑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程度及交易行为的规范程度;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及行业管理成熟程度;建设咨询服务业的发展及其服务水准的提高;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的状况等。
建设工程项目的实行要在一定的环境之中进行,所以一个建设项目的决策,立项和实施,受到经济、政治、社会、技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风险识别与管理所必须考虑的环境因素。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而言,无论该建设工程项目是某建设项目的一个子项目工程,还是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建设项目,作为直接影响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环境因素,一半是指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点的水文、地质和气象等自然环境;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安全卫生防护设施等劳动作业环境;以及由多单位、多专业交叉协同施工的管理关系、组织协调方式、质量控制系统等构成的管理环境。对这些环境条件的认识和把握,是保证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
建设工程项目是一项极其复杂的,需要多方面通力合作的运作过程。建设工程通常都具有较长的施工周期和较为复杂的材料、人力和物质资源的供应和储备过程。作为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各个单位,控制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的质量是建设单位的主要任务。虽然影响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只要各个参与单位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能够合理的安排项目的进行,从人的因素、技术因素、管理因素和社会和环境因素等方面进行协调和安排就能保证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健康,顺利的进行。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