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7 11:19:0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维稳大格局; 社会管理创新; 科学发展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我省近些年来经济与社会发展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得益于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发展环境,今后我省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还必须依赖于稳定的发展环境。为此,积极谋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探寻维护我省社会稳定的长远之计,力求以全新的“维稳大格局”理念和完善的“大维稳”工作理论体系,推动河北“大维稳”工作深层次和全方位大发展,不仅是河北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创新河北社会管理的有效之举,这对于破解影响和制约河北维护稳定工作中的体制性、机制,实现河北的稳定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构建维稳大格局在河北稳定和谐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构建党政统揽、群众参与、协调统一的“大维稳”工作格局,为加快河北经济和文化强省的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将成为我省科学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长期任务。
(一)构建维稳大格局是建设和谐河北的必然选择。当前我省既处于难得的重要发展战略机遇期,又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违法犯罪高发、社会矛盾复杂的特殊时期,维护稳定工作领域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省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此,准确把握新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不和谐、不统一因素,找准当前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遏制不断滋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因素,力求在发展过程中达到新的维稳动态平衡,必然成为我省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职能部门的重大责任,也是理论工作者不断探索和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
(二)构建维稳大格局是实现河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实践需要。发展是硬道理,没有发展就没有活力。当前,我省正处于社会转轨的关键时期,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社会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处理好稳定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为此,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战略重点,积极构建“大维稳”工作格局,为“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不仅是实现河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实践需要,也是我省当前的一项重要使命和历史任务。
(三)构建维稳大格局是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客观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是我省当前推进社会建设,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提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 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为我省维稳大格局内容的丰富和完善,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法治保障。以十精神为指导,我省积极构建并不断丰富完善“大维稳”格局,努力实现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动态平衡。就必须跳出“就管理论管理、就维稳论维稳”的思维定势,要以保障与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与落脚点,以宏观的视野、战略的思维、科学的指导,创新的思路来重新思考和规划维稳工作,构建一个从源头上、根本上、全局上解决问题的“大维稳”格局,不断提升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当前我省社会矛盾随社会变迁表现出的新特点及其形成原因
社会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各类社会矛盾,而且随着各种社会变迁因素的影响,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呈现出新的发展特点和趋势。
(一)因土地征迁引发的纠纷明显增多。伴随着我省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必然涉及到土地征迁。近些年来,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一直成为影响我省稳定的重要因素,包括拆迁政策不一、拆迁安置异议、工程施工影响、征地补偿分配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这此矛盾纠纷因各方利益诉求和其他种种原因,许多没能得到及时解决而搁置下来,加上新的征迁矛盾和问题不断产生,新旧矛盾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致使征地拆迁矛盾呈明显增多趋势。
(二)以激化甚至诉诸冲突的方式解决矛盾成为一些人的矛盾选择方式。调查中发现,我省在很多地方社会矛盾的互动方式,也有了很大变化,有些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态,将一些普通的民事纠纷,或是通过其他渠道能解决的问题,往往采取激化、尖锐、甚至恶性冲突的方式,如围堵、冲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拦截公务车辆;将生活不能自理者遗弃在接待场所;堵塞、阻断公路、铁路交通等种种激化的社会矛盾互动方式,非常影响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氛围。
(三)民众空前重视自身权益的维护,民生需求甚于政治诉求。虽然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涉及面广泛、种类齐全,但是,从社会矛盾形成部位的角度看,中国现阶段社会矛盾的形成多集中在与基础民生或民众切身物质利益直接相关的部位。以往我省的社会矛盾多为浅层次的问题,多表现为普通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问题。而近年来,则明显地表现为改善环境生态、维持较高的社会福利水准以及劳资纠纷、医患矛盾甚至影响民众日常生活的物业管理纠纷等,呈现出特殊的时代背景条件下,我省社会矛盾的一些明显特征。
(四)社会的多样化致使矛盾解决复杂化。转型期我省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波及范围大,影响人员多,社会影响广,涉及的主体利益差别甚至超过很多人的心理承受度,形成稳定共识的难度进一步增大。尤其是往往关系到某一群体或多个群体的共同利益,涉及的范围和人员较为广泛。一件偶发的社会矛盾事件,可能产生连锁反应,出现“交叉感染”,引发多起社会矛盾事件。伴随着突发性和未可预期性大为增加,使得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增加了矛盾解决的难度。
三、我省构建维稳大格局的路径选择及完善对策
(一)培育社会管理新理念,开拓社会维稳新思路。在培育社会管理新理念构建维稳新格局上,应强调社会治理的公共性,强化“人本、法治、服务”的观念;强调在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实现由传统“一元”治理向现代社会“多元”治理转变;实现由治标管理向源头治理、治本管理、系统管理思想转变;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共同治理方式和方法,以多头并进、群策群力、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全新理念,实现我省社会矛盾的根本治理和有效遏制。
(二)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维稳合力。通过着力构建党政统揽、群众参与、联防联动、协调统一的“大维稳”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型维稳运行工作机制;构建综合治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维稳办、办、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大调解领导协调等多个维稳部门协同配合,多种调处方式多管齐下的维稳新格局,督促各级各单位积极主动地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逐项分解落实,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不断提高协调运作能力,形成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合力,提升维稳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加强基层维稳工作,夯实基层维稳基础。维护稳定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我省应以“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突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导向,坚持做到领导精力上倾注基层,人力配置上充实基层,财力物力上保障基层,政策待遇上优先基层,确保把有经验、有水平的工作人员留在基层,矛盾纠纷尽力化解在基层。从人、地、物、事、组织等基层管理要素入手,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工作。
(四)依法疏通群众诉求渠道,科学调处社会矛盾。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各利益阶层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已成为当今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应主动提供多种利益诉求表达和沟通渠道,让各种意见能够在合法、合理的平台上畅所欲言,充分表达,并及时疏通、逐步调解。对社会情绪和社会矛盾的疏导和调处要讲究策略、依法进行,充分运用诉调对接、调访对接、人民调解与行政和司法调解对接等形式,既解开当事人的“法结”、“理结”和“利结”,又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特别是对于一些较复杂、较难预测的矛盾纠纷,组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大调解格局的疏导和舒缓作用,特别是注意调解疏导后的随访工作,以免再次受到不良情绪的诱导和影响。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重要意义
以统筹城乡为目标,以镇街规划为龙头,以“转并联”为基本方式,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改革创新村级组织的设置模式,努力实现由传统的村级组织构架向新社区结构模式转变,为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我县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总抓手。城市化进程往往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势必对农村基层组织设置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重要方面,大量的人力物力往农村投入,项目落地、工程推进等都离不开村级组织。就我县实际来看,一方面,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村还有906个,村布局“多、小、散”特征明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共享程度低,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一些村庄的存在形态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变成了城中村,有的成为了农村新社区,有的因村民搬迁成了“空壳村”,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基层组织的传统模式显然与当前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如何顺势而为,因势利导,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理应成为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农村是社会管理组织体系中的最基层。农村稳则社会稳。城镇化改革发展在给农村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给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在加快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各种新问题、新矛盾时有发生,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农村社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有利于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整体水平。社区是基层社会管理的基础平台,通过推进村级组织“转并联”,最终形成城乡一体的社区治理模式,能够促进社会管理资源整合,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务实基层打牢基础的需要。我县农村社情复杂,特别是农村政治生态比较落后,“三宗势力”(宗教、宗派、宗族)盘根错节,干扰农村基层工作的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虽然我县抓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很大,成效也比较明显,但村级层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还很多。特别是每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竞争异常激烈,这种强烈的政治意愿很大程度上是政经不分、权力与利益结合所致,包括征地拆迁、项目招标施工、安置房分配、新农村项目分配、各种公共资源的配置等都是有利益关联度的。这些问题长期困扰农村建设。影响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开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目的就是为了推进农村资源公平分配,逐步强化社区的管理服务功能,逐渐弱化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从而达到进一步打牢农村基层基础的目的。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主要举措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实现农村社区化。要在全县构建起以“镇(街)一社区”两级为主体的基层组织架构和治理体系。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使农村新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关键要做到“四个”注重。
注重抓好服务工作。强化服务,便民惠民,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一定要把对社区群众的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和作为前提工作来抓。社区服务中心要具有综合服务功能。把相关的服务功能集聚到联村社区平台上来。真正方便群众办事。让广大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村级组织设置改革以后带来的新变化。在便民服务事项上,要做到“下放”、“上提”相结合。这项工作由县纪委牵好头、担起责,县审管办全力配合。将全县所有县直部门和功能区、镇(街道)的服务审批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对可以“下放”的项目全部实行下放。各功能区、镇和街道要把目前属于村级组织的服务项目进行梳理整合,除了涉及土地征用等必须使用村委会印章的事项外,其他的都“上提”到社区进行办理。
注重整合各方资源。重点要整合好人员、资金和办公场所等三方面的公共资源:一要整合好人员资源。要充分利用镇村干部资源,选好配强联村社区组织带头人。选配坚强有力的联村社区组织班子和工作人员。要继续抓好县直机关农村指导员下派工作,选派优秀干部指导帮助联村社区工作。二要整合好资金资源。本着“统筹兼顾、集约高效”的原则,各级各条战线的资金投入都要按规划来办,对各级财政用于中心村、联村组织办公场所、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要进行通盘考虑。在设施建设和项目安排上,突出合力共建、功能互享、工作共担、活动共管,避免浪费,预防重复投资。今后对农村集体项目的补助资金,也要进行有机整合,由联村社区进行统筹支配,不能搞“低、小、散”,要彻底改变资金“天女散花”现象,做到“雪中送炭”或“锦上添花”,充分发挥资金的“浓缩效应”、“放大效应”。三要整合好公共办公资源。在充分利用中心村、城乡社区现有办公场所的基础上,整合撤并乡、中小学校、卫生院所的原有办公场所,以修建、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联村社区组织办公服务场所问题。
注重讲究工作方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本身是一项全新工作,困难多,经验少,再加上每个地方情况千差万剐。因此,在具体推进时,各镇(街道)要按照“方向坚定不移、方法因地制宜”的总体思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方法讲创新。一要善于学习借鉴。桥下是全市试点镇,在这方面有着很好的基础,也做了很多探索,试点工作经验是各镇街的学习材料,各镇街也结合实际探索适合本地的载体和制度。二要注重典型引路。要按照“今年树一批、明年带一批、逐年上一批”的目标,每个镇(街道)今年至少都要创建1个社区示范典型,对每个典型社区都要派专人蹲点指导,精心做好培育。争取培育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典型示范创建的指导,并组织开展“互学互比”活动。三要加强考核评价。县委把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列为《考绩法》的重要内容,把考
绩结果作为考察干部工作实绩特别是党(工)委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各功能区、镇(街道)也要将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纳入村级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明确相关干部的工作责任,积极建立起引导支持各个社区之间良性互动和服务竞争机制,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组织保障
村级组织设置的“转、并、联”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就看各地、各部门有没有重视,有没有倾全力去抓,有没有全县上下的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各功能区、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必须结合各自职责,加强领导,强化指导,狠抓落实,确保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的领导。县里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部长牵头负责。各功能区和镇(街道)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党(工)委书记要任组长。对这项工作,各功能区、中心镇党委和街道党(工)委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尤其是党(工)委书记更要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做到亲自研究部署工作、亲自调配各种资源、亲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形成合力。开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需要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功能区、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联合纪委、农办、民政、财政、规划建设等部门力量,定期召开协调会,进行协商。统筹决策,确保这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特别是在场所建设、功能确定、规划设置等方面,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协调沟通,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推进,不能各自为政,各搞一套。镇(街道)层面需要哪个部门指导和帮助的,相关部门不能推诿,要拿出具体举措,帮助镇(街道)解决难题。
深化宣传。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一项全新的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宣传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和措施步骤,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理解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重要性,消除镇村干部的畏难情绪和基层群众的各种顾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营造良好的改革工作氛围。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盛秋平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根据温州市委“一年搭框架、二年抓深化、三年全面达标”的总体部署,紧扣“三分三改”,按照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今年5月开始永嘉县在桥下镇开展先期试点,同时鼓励其他各镇街选择条件成熟的村庄先行开展社区建设。至7月底止。全县已有906个村完成了社区规划布局,117个村进入新社区运行阶段,实现了农村社区全覆盖的新格局。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重要意义
以统筹城乡为目标,以镇街规划为龙头,以“转并联”为基本方式,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改革创新村级组织的设置模式,努力实现由传统的村级组织构架向新社区结构模式转变,为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我县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总抓手。城市化进程往往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势必对农村基层组织设置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重要方面,大量的人力物力往农村投入,项目落地、工程推进等都离不开村级组织。就我县实际来看,一方面,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村还有906个,村布局“多、小、散”特征明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共享程度低,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一些村庄的存在形态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变成了城中村,有的成为了农村新社区,有的因村民搬迁成了“空壳村”,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基层组织的传统模式显然与当前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如何顺势而为,因势利导,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理应成为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农村是社会管理组织体系中的最基层。农村稳则社会稳。城镇化改革发展在给农村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给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在加快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各种新问题、新矛盾时有发生,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农村社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有利于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整体水平。社区是基层社会管理的基础平台,通过推进村级组织“转并联”,最终形成城乡一体的社区治理模式,能够促进社会管理资源整合,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务实基层打牢基础的需要。我县农村社情复杂,特别是农村政治生态比较落后,“三宗势力”(宗教、宗派、宗族)盘根错节,干扰农村基层工作的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虽然我县抓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很大,成效也比较明显,但村级层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还很多。特别是每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竞争异常激烈,这种强烈的政治意愿很大程度上是政经不分、权力与利益结合所致,包括征地拆迁、项目招标施工、安置房分配、新农村项目分配、各种公共资源的配置等都是有利益关联度的。这些问题长期困扰农村建设。影响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开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目的就是为了推进农村资源公平分配,逐步强化社区的管理服务功能,逐渐弱化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从而达到进一步打牢农村基层基础的目的。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主要举措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实现农村社区化。要在全县构建起以“镇(街)一社区”两级为主体的基层组织架构和治理体系。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使农村新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关键要做到“四个”注重。
注重抓好服务工作。强化服务,便民惠民,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一定要把对社区群众的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和作为前提工作来抓。社区服务中心要具有综合服务功能。把相关的服务功能集聚到联村社区平台上来。真正方便群众办事。让广大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村级组织设置改革以后带来的新变化。在便民服务事项上,要做到“下放”、“上提”相结合。这项工作由县纪委牵好头、担起
责,县审管办全力配合。将全县所有县直部门和功能区、镇(街道)的服务审批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对可以“下放”的项目全部实行下放。各功能区、镇和街道要把目前属于村级组织的服务项目进行梳理整合,除了涉及土地征用等必须使用村委会印章的事项外,其他的都“上提”到社区进行办理。
注重整合各方资源。重点要整合好人员、资金和办公场所等三方面的公共资源:一要整合好人员资源。要充分利用镇村干部资源,选好配强联村社区组织带头人。选配坚强有力的联村社区组织班子和工作人员。要继续抓好县直机关农村指导员下派工作,选派优秀干部指导帮助联村社区工作。二要整合好资金资源。本着“统筹兼顾、集约高效”的原则,各级各条战线的资金投入都要按规划来办,对各级财政用于中心村、联村组织办公场所、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要进行通盘考虑。在设施建设和项目安排上,突出合力共建、功能互享、工作共担、活动共管,避免浪费,预防重复投资。今后对农村集体项目的补助资金,也要进行有机整合,由联村社区进行统筹支配,不能搞“低、小、散”,要彻底改变资金“天女散花”现象,做到“雪中送炭”或“锦上添花”,充分发挥资金的“浓缩效应”、“放大效应”。三要整合好公共办公资源。在充分利用中心村、城乡社区现有办公场所的基础上,整合撤并乡、中小学校、卫生院所的原有办公场所,以修建、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联村社区组织办公服务场所问题。
注重讲究工作方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本身是一项全新工作,困难多,经验少,再加上每个地方情况千差万剐。因此,在具体推进时,各镇(街道)要按照“方向坚定不移、方法因地制宜”的总体思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方法讲创新。一要善于学习借鉴。桥下是全市试点镇,在这方面有着很好的基础,也做了很多探索,试点工作经验是各镇街的学习材料,各镇街也结合实际探索适合本地的载体和制度。二要注重典型引路。要按照“今年树一批、明年带一批、逐年上一批”的目标,每个镇(街道)今年至少都要创建1个社区示范典型,对每个典型社区都要派专人蹲点指导,精心做好培育。争取培育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典型示范创建的指导,并组织开展“互学互比”活动。三要加强考核评价。县委把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列为《考绩法》的重要内容,把考绩结果作为考察干部工作实绩特别是党(工)委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各功能区、镇(街道)也要将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纳入村级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明确相关干部的工作责任,积极建立起引导支持各个社区之间良性互动和服务竞争机制,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组织保障
村级组织设置的“转、并、联”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就看各地、各部门有没有重视,有没有倾全力去抓,有没有全县上下的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各功能区、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必须结合各自职责,加强领导,强化指导,狠抓落实,确保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的领导。县里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部长牵头负责。各功能区和镇(街道)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党(工)委书记要任组长。对这项工作,各功能区、中心镇党委和街道党(工)委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尤其是党(工)委书记更要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做到亲自研究部署工作、亲自调配各种资源、亲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关键词:长沙 商贸流通业 竞争格局 政府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长沙商贸流通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初,“五虎闹长沙”局面的出现,使长沙商贸流通业内资商业竞争格局形成;1998年日本平和堂进驻长沙,拉开了长沙商贸流通业国际化竞争的序幕;随之,一批国内外商业巨头纷纷登陆长沙,激发了长沙商业的活力,提升了品位,掀起了长沙商业对外开放的,沃尔玛在长沙的开业标志着长沙商贸流通业国际化竞争新格局的最终形成。在长沙商贸流通业国际化竞争新格局的形成过程中,政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长沙商贸流通业国际化竞争新格局形成过程
原有竞争格局:“五虎闹长沙”
作为千年不衰的江南著名商埠,长沙商战一直如火如荼,在全国大中型城市中,长沙商贸业取得了超越城市本身地位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初,阿波罗、友谊、中山、晓园、东塘百货被称为“五虎闹长沙”,打响了长沙零售业的第一轮大战,长沙商业因此名扬全国。
长沙商贸流通业的竞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内资商业的竞争格局基本形成。当时的长沙“五虎”都属于国有商业企业,他们以长沙零售商巨头的地位相互呼应,彼此增援。然而,随着零售行业的不景气,竞争的加剧,“五虎”格局开始发生变化:先是友谊收购湖南商业大厦,改成新友谊;随后是东塘百货的实力扩张,再然后是阿波罗集团划归友谊集团;与此同时,中山商厦经营陷入低谷,晓园逐渐衰退。“五虎”的原有喻意逐渐失却。在随之而来的商业竞争中,产生了新格局。在国有几大商业企业中,友谊集团凭借其雄厚的实力,通过扩张兼并,甩开了其他竞争对手。通程集团经过扩张,实力不断扩大,最后形成了友阿集团、通程集团二强对峙的新格局。
竞争序幕:平和堂进驻长沙
1998年11月,日本平和堂进入长沙五一商圈,开启了外资商业进入长沙的先河。开业当天,营业额达到300多万元。平和堂商场无论是商品整体价格还是营销人员服务质量,都为长沙引入了一种新的竞争机制。与一流设施相匹配的是先进的商业管理技术和优质的经营服务。
平和堂有别于我国传统售货方式,首先陈列方式为日本开架式,全面开放经营,消费者自由取货,自由选择商品;其次是建有一流的物流中心,电脑配置商品,营销干部实行专业化管理,柜长既管进货又管柜台销售,避免进销分离造成回扣,从而减少环节,降低经营成本;以微笑鞠躬为代表的服务更是平和堂软件建设的强大优势。
随着平和堂的开业经营,长沙本土的零售商业感受到了巨大的竞争压力,也纷纷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参与竞争。例如友谊推出了“顾客节”发放意见卡,广泛征求顾客意见,以改善服务;同时,在管理上加强了对中层领导者的监控力度,杜绝了利用国企管理缺陷谋私利的漏洞。长沙的其他商家都把平和堂当作参照点,及时发现自身不足与缺陷,不断地找寻消费经济开发点。平和堂的进入拉开了外资零售企业和内资零售企业竞争的序幕。
国际化竞争格局形成:沃尔玛进驻长沙
沃尔玛的进入预示着长沙商贸流通业国际化竞争新格局的最终形成,由于沃尔玛没有争议地代表着现代零售业的最高峰和零售商圈中最发达的主干,在技术管理、企业规模上具有无可比拟的绝对优势。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长沙市近年来不断加大零售业的招商引资力度,一些主要的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零售企业纷纷登陆长沙,如家乐福、麦德龙、百盛、好又多、新一佳等,本土零售企业在经过多年努力后形成了友阿、通程两大商业零售集团。落户长沙的跨国公司多是世界一流的零售企业,代表着世界性的商业先进文化,即长沙零售业国际化竞争的所有标志性要素随着沃尔玛的开业已最终具备和完成。本土的、国内的、国际的零售巨头就数量和质量来说,基本完成了“进入”阶段。长沙商业国际化竞争格局的最终形成,也引起长沙零售业竞争态势的巨大变化。一种由本土商业为主的、局部的、不完整的竞争已转向国际化的、全方位竞争,竞争已由单位企业之间的竞争转向群体企业之间的竞争。
政府在长沙商贸流通业国际化竞争新格局形成中发挥的作用
长沙商贸的飞跃,不仅因为长沙地理位置,“连南通北、承东启西”的优越,更重要的是长沙的决策者们把长沙商贸流通业放在了优先发展的位置上,提出了流通活市的发展战略,在长沙商贸流通业国际化竞争新格局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营造良好的“软硬”投资环境
能将国际零售业巨头引进长沙,充分印证了长沙在投资环境上“软硬”兼备的效应。首先是长、株、潭一体化的迅速推动,全面启动的“三化”进程,庞大市场使得长沙市场的投资环境过得硬,成为现代化零售巨头纷纷登陆的主要因素。近年来,长沙市委、市政府对零售业的招商引资给予了高度关注,使得一个个跨国公司纷纷落户长沙。
自从第一家外资零售企业平和堂开业以后,促使长沙本地企业进行创新变革,虽然有部分本地企业被吞并,但是更多的企业抵抗住了外资企业的冲击,在经历市场经济的洗礼后变得更加强大。
1999年至2004年,外资零售企业在长沙得到快速发展,刺激着内资企业高速增长。据限额以上企业统计,1999年外资零售企业零售额4.66亿元,占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零售额的比重为9.5%;2004年外资零售企业零售额14.77亿元,占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零售额的比重为9.7%,零售额年均增长26.0%。与此同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零售额也同样快速增长。1999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零售额49.07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8.2%,2004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零售额152.34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9.0%,提高了10.8个百分点,零售额年均增长25.4%。外资零售企业确实刺激了长沙消费品市场,促使内资企业健康成长。
营造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
为了营造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长沙市政府做了很多工作,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
优化法治环境,构建完善的商业法规体系 在行业规范、市场准入、商业分级设置、商品质量安全标准、相关行业标准上制定和完善了一些符合长沙市实际的流通行业法规体系和相关行业标准体系,使长沙市商贸流通行业的发展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优化信用环境,构建良好的商业诚信体系 着力改善商业企业和银行、商业和其他行业之间的信用关系,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在商业企业、商贸行业大力倡导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守法意识,进一步理顺商贸企业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依法经营与依法行政之间的畅通渠道;改善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用关系,坚决杜绝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价格欺诈等误导消费的行为,树立文明经商、诚信经营的行业新形象;规范商贸企业之间的竞争行为,避免低层次的过度竞争和恶性竞争行为,形成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商业竞争环境。
优化人文环境,构建具有湖湘文化特色的商业文化体系 重视商业品牌的建设,利用品牌的无形价值扩充对市场的渗透,同时带动有形产品的生产。特别注重加强对老字号的保护和开发,既挖掘传统优势,又赋予现代内涵,做到有机结合、有效开发、有力提升,传承商业文明,焕发现代气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企业在内部管理、运营机制、品牌运作、市场营销上赋予文化内涵,形成独创性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模式,逐步提升影响力。大力提升长沙商业的形象与品味,精心建设和完善具有现代文明气息和湖湘文化底蕴的长沙商贸发展的标志性基础设施,倾心打造现代商业文明,在全省、全国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核心商业区、商业圈、商业特色区街和商贸流通企业,着力形成注入强烈人文因素和文化理念的长沙现代商业的崭新形象。
优化培养环境,构建具有现代管理水平的商贸人才体系 商贸流通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了全市商贸流通业人才培养计划。商贸流通企业要采取积极措施,全面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机关中知识型、专业型年轻业务骨干的选拔和培养,造就一批年富力强、既懂技术又懂经营管理的现代商贸流通专业人才。制订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吸引国内外各类人才加盟长沙市商贸流通行业。
实行政府调控网点布局
在长沙市商贸流通业竞争新格局的形成过程中,商业网点随意上马的现象比较突出,有些商业项目的建设缺少科学的论证;或者是不经过商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就立项上马。
由于在商业网点建设中缺乏统一规划,商业网点过度集中在中心城区,部分市场、商场经营项目雷同,特色不突出,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造成了市场的无序发展和恶性竞争。而在新开发区、城郊结合部,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设则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为此,长沙市政府十分重视商业网点的合理布局。提出在规划建设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对现有市场及网点资源进行整合、优化、提升,形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特色突出、规范有序的市场网点格局。
因此,从2003年起,长沙市政府对大型商业网点的设立实行了听证制度。凡在市内新建或改建的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4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仓储商店、百货店、购物中心、餐饮等商业营业场所,将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社会有关方面进行听证。听证制的建立,使长沙市大型商业网点的设置按照城市整体规划和商贸设施发展规划进行。
提高本土商贸企业的竞争力
近年来,长沙市政府本着“强者更强,优势带动”的发展思路,大力扶持友阿、通程、蔬菜、饮食等四大商业集团的发展,积极推进其由传统商业向现代商业发展方向转变、向规模经营方向跨越、向多产业融合方向扩张、向创造资本效益方向投入、向提升整体素质方向努力,打造了长沙本土商业的“航空母舰”,友谊阿波罗集团进入全国工商企业500强,年缴税金过亿元;通程集团多元化发展,蔬菜集团产业化经营,饮食集团连锁化扩张。
四大集团在自身不断壮大的同时,充分发挥了对全市其他商业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了长沙商贸流通企业机制的转换、经营理念的创新、管理模式的变革。同时,还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来提高本土商贸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020年城市基层党建总的思路是持续聚焦精致城市建设,以高质量党建为统领,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打造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治理、高素质人才和高品质服务“四位一体”的高质量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环翠经验”。
一是聚焦实体化,构建高效能的基层管理体制。在全市率先建立实体化的镇街综合执法平台和区级响应平台,进一步整合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执法机构和资源,全面畅通部门与街道联动渠道,形成“街呼区应、上下联动”的治理新格局,凸显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成效。
二是聚焦专业化,打造高水平的社区治理模式。深化与北大、山大的全方位交流合作,加大专业社工机构和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建立全市首个区级党群社工服务中心和城市基层党建高校联盟,打造一批在全市甚至全省叫得响的公益品牌项目,以专业化带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是聚焦职业化,培育高素质的社工人才队伍。抓住“人”这一核心要素,以开展社区工作者“优才计划”为抓手,建立选聘、培育、晋升和保障为一体的职业化管理模式,开展“和谐使者”评选,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
四是聚焦品牌化,建立高品质的区域服务网络。聚焦“两新”党建的提档升级,高标准推进“两新”全域覆盖、重点企业三年培育、园区商圈深化提升“三项攻坚行动”,探索实施新兴领域“社区化”管理模式,推动园区商圈党建与社区党建互融共进,为企业员工和社区居民提供一流的品牌服务,确保我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持续走在全市前列。
专家学者们围绕“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协同发展”、“信息化在城市管理中的创新应用”和“城市创新发展与区域环境治理”三大主题,针对城市管理中的科技创新、信息化、标准化等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认为,基于国内PM2.5的污染现状、发展趋势和治理经验,未来我国的区域大气污染控制应探讨构建区域环境综合管理体系,为此需要大幅修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区域环境综合管理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制定区域污染综合控制规划和应急计划,采取区域联防联控和精细化管理,通过综合措施和行动逐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魏后凯论述了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导向和模式选择,认为必须科学把握城镇化的规模、速度、节奏,走渐进式城镇化之路,注重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多元化城镇化之路,高效集约节约利用资源,走集约型城镇化之路,同时要充分发挥城镇特色和优势,形成合理分工的城镇化新格局。
中国标准化协会副理事长、研究员王忠敏论述了城市规划、民生工程、城市产业和城市管理中标准和标准化问题。他认为城市规划中的标准需要注重城市共性的标准化与城市个性的保留;民生工程的标准化必须建立在对环境、住宅、交通和医疗等优先规划基础之上;城市产业的标准化需要根据企业特点有针对性的推行标准化战略,同时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城市管理标准化需要法制的支撑。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研究员丁辉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视了社区管理与服务产业,认为服务的精细化和标准化是服务创新的两个根本方向,二者是内在统一的。服务标准化需要实现基本服务质量目标、服务环境和设施、服务流程的标准化。信息化对整体和细节的把握带动了标准化的持续改进,为产业化的模式创新、精细管理等理念的真正实现找到了载体。信息技术创新丰富了标准化的创新范畴,标准化继而提升了产业化的品质和水平,信息化正是借助标准化之手引导了工业化品质水平的提升。二者之间的关系已超越耦合,凸显一体化的特性。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段霞从世界城市建设的视野看北京城市发展,认为新的发展需求需要我们以让百姓幸福安康和惠及子孙的发展理念思考世界城市建设目标与战略任务,在资源环境、空间布局、产业规划、公共物品提供、公共财政支出、人才培养、社会管理、秩序安排等城市发展的各个领域适应这样的变化与要求;从百姓幸福出发思考自然灾难应对问题;疏解中心城区的压力,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在整体和结构性思考中完成顶层设计,在精细化、多元化、定制化需求满足中推进世界城市战略的实施,才能迎来北京变革性发展的新时代。
关键词:计划生育;工作;体会
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经济发展。抓好这项工作,能增强群众的人口忧患意识,提高他们生育的自觉性。因此,近几年来,我们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较明显成效,现总结如下,见教于大方之家。
一、大力宣传,注重经常性,构建婚育文化建设新格局
我们要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而且要注重宣传的经常性。因为传统生育观念根深蒂固,我们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耐心工作,才能彻底消除这一观念。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应移风易俗,倡导婚育文明;应以人为本,大力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素质,把新型婚育文化建设纳入到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去。我们要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对象,选择不同时机、不同方式、不同内容,开展教育工作,以确保教育的实效;要通过办黑板报,送条幅,制作永久性标语,转变传统生育观念,对育龄群众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还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拓展文化阵地,丰富宣传手段,积极开展婚育文化活动,提高群众品位,创建“三维立体”宣传空间。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意识,使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真正能深入人心,以提高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努力构建婚育文化建设新格局。
二、制定政策,注重实效性,完善惠民计生的导向机制
计划生育成为“天下第一难事”既有内因,也有外因。思想观念这一内因虽较关键,但社会保障这一外因也至关重要。我们要完善惠民计生的导向机制,使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有力的社会保障。我们要在公共财政政策、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制定一系列奖励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者进行注重实效的利益补偿,坚持以人为本,实实在在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使这些家庭特别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走上少生快富之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优惠政策,要让计划生育家庭在就业、就医、入学、社会保险等生活方面得到更加明显的优惠。还要通过积极探索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惠民计生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与优惠政策,为育龄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养老之忧,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三、加强统筹,注重协调性,形成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计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它需要很多部门的齐抓共管,积极配合,统筹联动。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统筹,注重协调性。各个部门要分工负责、明晰责任,强化领导,在治理违法生育上,要力争联合执法,形成计生问题上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在计生管理上,相关部门要联袂主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到协调一致。1.政策上要协调一致。各级政府制定的惠民政策,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落实,不能各自为政,互相掣肘;要形成一种合力,让违法生育者处处碰壁、举步维艰,从而乖乖就范。2.行动上要相互配合。对计划外生育者,各部门要实施协调配合、统筹制裁、共同处罚,才能起到震慑作用。3.人员上统筹参与。在计划生育大突击时,政府需要集中力度,营造强大声势,创造浓厚氛围,坚决遏制计划外生育。因此,在各部门抽调人员时,就需加强统筹参与。
四、推进执法,注重针对性,确保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
在计生工作中,推进依法行政,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重要途径,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近年来,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正逐步深入到计生工作者的头脑中,依法行政工作也逐渐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道路,但在广大农村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例如:各项计生制度、流程制定得较好,但执行不到位;法定职责落实较少,甚至干脆搁置;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一,有待提高;违法行政案件时有发生;“自费执法”现象仍有存在;社会抚养费难以征收到位等等。要想推进依法行政,确保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局面,应注重针对性,着眼于三个方面,即强化领导、规范程序、提高素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为解决依法行政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铺好路。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强制,不命令,增强服务意识,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三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行政理念。各级党委、政府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强化分类指导,严处违法生育,加大计划外生育处罚力度,以确保低生育水平的长期稳定。
五、健全机制,注重监督性,提高流动人口的管理水平
要稳定低生育水平,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既是难点,又是重点。主要表现在流动人口漏管现象严重;假回函现象严重;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信息有时与实际不符;在县内流动躲生等等。针对这些现象,我们应健全监督机制,提高流动人口的管理水平。首先,在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下,依照“属地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其次,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持验证管理,计划生育监控,对未办证的,实行限期办证,并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杜绝流动人口的计划外生育。再次,强化目标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流动人口有计划外生育的,追究用人单位责任。最后,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制度。对流动人口实行孕情监测定期反馈制度,减少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
六、夯实基础,注重持续性,保障公共管理的服务质量
党和国家提出了要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并明确了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法治保障”要求。那么,社会管理创新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首要方面是理念的更新,另一个是方式方法上的转变。当前社会管理的方式存在一个显著的矛盾性发展,即管理设备与技术越来越先进,然而管理手段却依然像过去那样粗放与粗暴,暴力执法经常被人们所诟病。究其原因是,虽然社会管理设备的性能是提高了,但我们在社会管理理念上却没有与时俱进,作相应的调整与转变。如,我们早就提出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但是有些管理者和执法者缺乏严格依法办事的精神,把法律当作管理老百姓的工具,某法律对自己的管理工作有利则要依法执行,如果对己不利则放置一边。他们仍然没有从最为根本的观念上进行转变,对社会管理法治理念存在诸多误区。中央已提出要用法治思维武装领导干部和管理者的头脑,要用法治方法化解社会矛盾,但由于法治理念未及时更新,尚未来得及对社会管理法治的支撑要素做出相应的调整。而社会管理法治理念的及时更新,则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动力与引导,促成社会管理创新内外部动力的一种及时回应,这种回应反过来又会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稳步推进。
二、法治理念更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先导
前已述及,我国现阶段社会管理创新需要理念的更新及社会管理方法与方式的转变。理念的更新是首要的,这是因为理念更新是行动创新的先导,人们的思想和眼光决定人们的行为选择。一个没有法治思维的领导干部,很难想象他在解决所遭遇的社会管理问题时会想到用法律解决问题;人们具有不同的法治理念,就会对社会管理中的问题与做法有不同的认识,就会形成不同的法治实践效果。在目前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推进的进程中,我们必须树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法治理念,以全新的思维与眼光来体察社会,认识自己,以避免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发生重大偏差,把社会管理创新引向歧途。实现民主和善治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为此,我们必须要严格依法办事,依照法律和制度管理社会;而这需要一种全新的社会管理法治理念的指引。哈耶克指出,“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的约束”。①换句话说,政府必须要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其社会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必须由法律授予,在社会管理过程既不能越权、也不能滥用权力、更不能怠行职责;要形成“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以及权力的行使由人民进行监督的意识与氛围。如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还固守原来的理念,如“权大于法”、“把法律作为管理和控制社会的国家”、“不严格依法办事”等,将会把社会管理创新引向歧途,无法达到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
三、法治理念更新是规范和保障社会管理权力的需要
社会管理政策的决定者和执行者均具有一定的权力,因而存在着社会管理权力侵害相对人权利的可能性,这已被现实中大量实例所证明。因此需要对社会管理权力进行必要的规制,其实规制也是一种保障。为达到规范和保障社会管理权力的目的,需要进行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社会管理人员进行法治理念教育,用正确的法治理念能够武装其头脑,使社会管理者树立依法行使权力和注重保障相对人权利等正确的社会管理的法治观,远离与排斥超越职责范围行使权力、滥用权力、侵害相对人权益的行为。二是将正确的法治理念具化于具体的社会管理制度和机制中,使社会管理的各项制度与决策能够体现现代法治观的要求,能真正保障公民权利。对社会管理相对人而言,具备正确的法治理念也非常重要。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要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这当然要求管理人员在进行管理活动时依法而为和自我克制,也需要相对人对法治理念的接受与理解,才能在权益被侵害时具有依法维权的意识,能采用合法方式维权,这样才有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
四、市民社会的良性成长需要全新的法治理念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前,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包括人们的衣食住行等在内的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均由政府统一安排和管理。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均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发展是日新月异,社会结构日益多元,人们的诉求更加多样,利益格局日趋复杂。传统的“全能型政府”、由政府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的弊端日益凸显,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管理模式进行变革和创新是呼之欲出。于是,国家权力逐渐从一些领域退出,逐步构建起职能范围适度、组织规模适中的政府,在管理中是提供引导、指导与服务。
五、政府职能转变及法治政府的建立需要更新法治理念
我国传统的治理模式是以行政机关为主体,采用强制命令等行政手段进行社会管理。一方面政府大包大揽,包打天下,另一方面政府应负责的公共职能却长期履行不到位;一方面政府承担一些不该管也管不好的社会事务,另一方面应该由政府履行的一些社会管理职能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这说明倚重行政手段的传统社会管理模式是弊端丛生。经济市场化、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市民社会的生成与发展等社会结构的变化促使政府要转变职能,要求变革传统的“一元化”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打破政府发号施令、群众被动接受的单向管理方式;我们要顺应社会结构发生的新变化重新为政府定位,形成多元多维、社会协同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形成公民人人参与管理,服从管理,并从中受益的格局。这需要全新的法治理念,建立法治政府,政府需依法治理,不能越权、不能滥权、更不能怠行职责。公民需要依法参与管理活动,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最终,在社会管理中充分体现民主,使社会管理成为政府与公民之间双向的互动的活动,政府与公民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合作。
六、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