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 >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
时间:2023-11-17 11:19:0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的发展经验,它们为高端客户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囊括了丰富的个人金融产品以及服务,既要综合考虑客户在证券、保险、房地产等方面的投资情况,又要分析客户的税务、投资期限以及财产结构等方面,为客户制定长期的投资组合方案。然而,国内的资产管理业务发展仍未达到上述的水平,只有一些大型银行凭借其丰富的客户资源和产品优势,创建私人银行部,较早涉足财富管理业务并奠定了基础;其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也纷纷加入到此行列中。
既然中国的资产管理服务业已起步,那么,大型银行私人银行部、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财富管理水平,又孰优孰劣?产品又有何差异『生呢?
2007年,中国国内首家国有银行开设私人银行业务,拉开了财富管理的帷幕,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目前在财富管理业务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的有银行与第三方理财公司。
而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资产管理业务在管理层的支持下于2005年得以重启,适逢2006~2007年出现了历史罕见的单边大牛市,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了黄金的试水机会;随后的大熊市和震荡市中,催生了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衍生工具,券商资产管理业务更朝着对冲基金模式发展,这种有效抵御下行风险的投资管理模式受到众多投资者的青睐。随后的6年里,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经历了两个阶段:前一阶段的发展主要着眼于如何通过投资国内股票、债券、基金、期货等证券来实现客户财富的增值,投资方向单一、投资工具有限、仅仅关注客户局部资产,仍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产管理功能;在后一阶段里,佣金战白热化程度越发高涨,佣金率下跌趋势不可逆转。因此证券公司迅速从单纯提供交易通道的经纪商向提供综合理财解决方案的金融服务商转变,为高端客户提供除证券投资以外,更多层次更全面的金融服务。
下面将列举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与私人银行财富管理业务的相似_生。
首先,财富急速扩容以及丰富的客户资源是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两大基石。与众多追逐财富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相比较,私人银行与证券公司一样先天拥有丰富客户资源的优势,客户基础扎实。
其中,财富管理对于大部分的证券公司客户来说仍是个新兴事物,可挖掘的空间巨大。证券公司在开展财富管理业务时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而不需要过分依赖其它的外部资源。
其次,良好的销售渠道与强大的销售队伍也是私人银行与证券公司的突出优势。
证券公司可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除了销售自主品牌的理财产品以外,还代销多种类型的理财产品,如开放式基金、阳光私募等,为客户在配置资产时提供多元化的理财产品选择。
最后,银行财富管理业务与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是一致的,两者均具备了“私密性、高端性、沟通性以及轻松性”四大特点。
“私密性”是指两种业务均是一对一的一站式服务,根据客户的理财需求制定解决方案,整个理财过程只有管理人与客户了解,资料绝不公开,客户的合法资料得到很好的保护;“高端性”是指无论私人银行的财富管理还是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它们的参与门槛都很高,两类业务均是针对高端客户群体的;“沟通性”是指这种一对一的业务为高端客户提供多种了解其资产管理情况的途径,如面谈、电话、电邮、传真等,而且沟通是及时、有效和全面的;“轻松性”则是指在专业团队的规划与管理下,高端客户可以轻松理财,大大消除由于专业不足而导致投资失利的烦恼。
券商由资产管理向财富管理延伸
券商资产管理业务重启以来,尽管个性化的理财需求源源不断,但由于开发不足、成本过高、灵活度不够等原因,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一直远远落后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若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能成功将专家理财结合证券投资、提供更多灵活的理财增值服务作为业务发展的突破口,将有助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保持强劲的发展后劲。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包括定向、集合以及专项等三项业务。其中,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对单一客户进行的,根据客户理财需求量身订制投资方案,其本质与目前私人银行的财富管理相仿。因此,证券公司可依托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平台,综合考量高端客户整体的资产负债结构,通过常用的证券投资以及外购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全局性的资产配置,为客户提供更多综合性的增值服务,藉此建立起内涵更丰富的资产管理业务体系。
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向财富管理延伸的优越性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专家理财结合证券投资管理,有效鼓励客户长期投资,提高高端客户的稳定性。
在这种新的业务模式下,证券公司不仅要考虑客户所委托的资产,还要充分考虑客户整体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其他理财需求,为客户制定合理的资产配置方案(即需要投资哪类资产,其投资比例分别是多少)。由于这样的资产配置方案是基于客户的整体情况而设定的,配置了多种类型的资产,且不同类型资产的相关性低,因此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大大降低客户投资的波动性,使客户更愿意长期持有,提高客户的认同度和稳定性。
其次,证券公司从“单一的投资管理”向“一篮子的理财解决方案”转变,为客户提供更多灵活的理财增值服务,有利于证券公司改善收入来源结构。单纯的投资管理只能为证券公司带来管理费和业绩报酬费用,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利润空间不断下降,将影响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后续发展。但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理财规划,从同质化走向差异化,将是未来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方向,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最后,综合理财方案涉及到内外部理财产品的配置,促使证券公司与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
证券公司为高端客户制定最优的理财方案,建议客户配置的资产不仅局限于公司内部理财产品,也会包括银行、基金、信托、保险等外部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暂时并不能代销所有类型的理财产品,当客户需要外购理财产品时,证券公司可借此契机与外部的金融机构通力合作,将原来“两强相斗”的竞争状态转变成“强强联手”的合作状态。此外,通过长期的对外合作,证券公司也可多了解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尤其是创新产品,汲取其精华,将创新元素融入到自主发行的产品当中,培养核心竞争力。
监管建议
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必然伴随着财富管理需求的激增。相对于财富的迅速累积,投资者将面临信息的匮乏、对自身风险承受力的难以准确判断以及投资研究能力欠缺等一系列难题,亟需“理财专家”型的专业团队为其管理财富。
一、 关注非银行类不良资产,创新收购端交易模式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深耕银行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的同时,还应高度关注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交易机会。通过拓宽收购渠道,创新交易模式,扩大不良资产处置规模,化解潜在金融风险。
1. 拓展不良资产收购渠道。目前,尽管银行业不良资产余额增加,但处置手段更加多样化,除传统处置方式外,商业银行还开展了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加大了通道代持转让的业务规模,真实的不良银行贷款供给市场规模有限,并且对外出售的资产质量下降。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将收购不良资产的对象拓展到提供高息融资的非银行金融领域将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扩大不良资产业务规模的重要一步。
随着国内经济持续下行并伴随结构性调整,前期以债权或股权投资为企业提供中高成本融资的信托资产,在刚性兑付下未来项目风险将逐步暴露。另外,国内债券市场信用风险累积,企业负债率持续上升,流动性趋紧,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公募债违约渐成常态。与银行相比,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端来源处于中下游,资金成本及杠杆率偏高,在宏观政策及市场环境突变的情况下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收购其逾期或存在潜在偿还风险的债权。此外,非金融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回收期拉长,信用风险有所加大,未来相当长时间内非金融企业不良贷款仍将高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建立沟通渠道,及时了解企业状况,择机介入并寻求后期合作。
2. 创新收购端交易结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金来源的期限和成本决定了业务产品的模式和结构。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来源是真正实现“调结构”,不断拓展业务创新的基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目前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银行贷款,贷款额度的限制叠加货币金融周期转向的资金高成本预期限制了可开展的不良资产业务规模,而业务规模扩大受限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业务创新的拓展。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改变传统“包来包去”的通道?I务模式,主动调整策略应对市场变化,有效对接金融机构形式多样的不良资产处置需求,充分利用金融工具引入市场闲散资金,提高收购处置效率。
(1)不良资产证券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大量不良债权以证券化的方式转化为众多投资者手中的债券,增加资产的流动性。2016年,不良资产证券化在国内重启之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行和招行作为首批试点机构,已经累计发行14单证券化产品,起到一定的规模示范效应。但相比国外成熟资本市场,本轮不良资产证券化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主要以对公贷款和信用卡逾期贷款为主,基础资产质量较优,难以体现不良属性;二是产品分级层次较少,目前发行的不良资产支持证券都只分优先级和次级两个档次,无法充分满足不同风险偏好者的资金配置需求;三是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次级证券投资者数量有限,除少量私募基金参与外,公众参与度较低。
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欲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除不良资产包的收购折扣率低于证券化的折扣率外,还需在产品设计上进行完善:第一,根据风险收益比的要求,将产品划分更多层次,满足不同投资者投资偏好。第二,自身购买部分劣后级产品,降低其他投资者风险,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第三,加大基础资产处置力度,最大限度获取超额收益。总体来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需要不断尝试走向成熟。
(2)结构化信托。信托公司发行专项不良资产处置的集合信托计划,用于收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遴选的不良资产项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顾问及劣后级资金方,其他机构作为优先级资金方,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通过设立合伙企业用以受让银行的不良资产包并加以处置。另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将存量项目债权的本金收益权装入专项信托计划,外部投资者认购信托计划中的存量项目的本息收益权,募集得到的资金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专项信托计划取得存量项目的本息收益权。该种业务模式利用外部资金与?炔看媪孔式鸬闹没唬?提升了存量项目的收益率,为资产管理公司受困于资本约束,没有新??可用资金的情况下,扩大不良资产收购提供了一种思路。
结构化信托模式的缺点是现有信托资金特性与不良资产处置匹配性较差。不良资产处置周期基本在3年~5年左右,大型资产包处置周期甚至会更长。目前信托产品期限普遍在1年~2年左右,无法覆盖长周期的不良资产处置要求,容易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造成流动性风险。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结构化信托产品,首先要解决的是资金错配问题,下一阶段可尝试发行中长期信托产品,全面覆盖不良资产处置周期。
(3)不良资产处置基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通过对接银行、保险、信托、财富管理机构等资金,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集团合作,发行专项不良资产处置基金或不良资产收购、并购重组等主题投资子基金,专注于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和企业间不良债权投资。在与银行合作过程中,通过成立普通合伙的形式引入银行低成本资金,借助银行深晰不良资产形成原因的优势加速不良资产处置,这种模式可以确保更大的资产收益。在与地方政府合作过程中,通过地方政府资金的介入,化解地方存量债权债务关系,助推地方产业调整升级。地方政府资金的介入能够保障不良资产处置过程的顺畅,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干预和当地司法的阻碍。在与大型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通过不良资产基金的介入,可以有效疏通企业间债权债务关系,通过提供流动性支持帮助企业恢复经营运转。另外,对于处置时间成本较大的不良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可以与市场处置机构进行合作,通过有限合伙的形式与处置方共同发起设立不良资产处置基金,引入投资机构提供优先级资金,有限合伙作为劣后级资金方,完成对不良资产包的收购,并由处置方对其进行处置。
(4)不良债权收益权转让。债权收益权在金融市场上活跃已久,是一种常见的交易标的,其实质就是金融市场为实现特定的交易目的而创设的新型金融产品。债权收益权交易可以把一些流动性较差但长期来看在未来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债权,通过创设收益权的方式提前将这部分未来收益变现,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可以盘活存量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资产的周转,从而加大收购规模,对一些不良资产包加快处置,提高收益水平。
二、 树立资产经营理念,拓宽资产处置思路
在经济下行期不良资产处置难度增大的背景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要改变传统处置策略,树立资产经营理念,重点关注具有溢价潜力的资产,围绕资本市场,充分借助债务重组、债转股、实物资产经营等手段,提升不良债权高端收益。
1. 债务重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针对无法按期清偿债务的企业,通过收购不良债权并对债务主体、偿债期限、债务利率、担保方式等债务要素进行变更,消灭影响债权实现的不利条件,使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与调整后债权的各项要素条件相匹配,提升债权价值,实现债权收益。此类业务主要有以下三类:
(1)债务更新。债务更新主要是对债务公司当前债务情况进行更新,如降低债务公司的应还利息、应还账款,延长债务期限等,通过对债务公司负债状况的调整来对其资产进行优化,使债务公司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放到提?{经营效益上;另外,对抵押物进行更新,通过增加抵押物或变更抵押物种类保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权益;对债务主体进行更新。通过变更债务公司,将经营不善的公司债务资产转移到经营状况良好、并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其他公司中,从而保证资产管理机构的应收账款不减少。
(2)折扣变现。折扣变现主要针对债务企业无发展潜力而采取的经营策略。通过对债务企业所有债务进行重组打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短时间内回笼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折扣变现可以分为一次性或分期方式执行,但折扣额度及还款期限需要协商确定。
(3)资产置换。资产置换主要是债务企业或第三方偿债主体用等价的其他资产来交换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企业债权。置换资产一般具有易变现或变现价值高的特点,如应收账款、上市公司股权、生产设备或地产、专利或知识产权等。
债务重组过程中,对于抵押物的重新设定是保障资产管理公司自身权益的关键一步。为有效控制收购债权的偿付风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承接原有抵质押担保的基础上,可以另外追加其他资产进行抵押担保,以增强项目缓释风险。
2. 债转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不良债权收购切入,将持有的债权以债务人增资扩股或共同成立公司的形式转为股权,之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债权人变更为财务投资者、阶段性持股人,持股期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股?|身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持股到期后通过分红、股权转让或置换、控制人回购等方式实现股权溢价退出。
(1)债务重组+债转股模式。债务重组+债转股主要针对上市公司的应付账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首先对债务企业实施债务重组,对债务期限进行展期,并按约定收取重组收益。在债务期限内,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持有的债权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并择机在二级市场退出,获得一、二级市场资本溢价收益。
(2)债转股+上市退出模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所持债权实施债转股后,借助股东身份为债务企业经营发展提供金融专业支持和服务,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待债务企业经营改善之后,推动其改制上市并择机出售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获取收益。债转股模式成功实施的关键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转股企业的运作。
(3)债转股+股权置换模式。债转股+股权置换主要针对旗下拥有上市公司的大型企业集团,运用债权投资并结合债转股模式,获得大型企业优质资产股权,其后通过资产剥离和重组,将优质资产转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的置换。该模式的总体原则即是通过交易结构的创新,将流动性差的转股股权置换为上市公司股份,从而提升股权价值和流动性。
(4)债转股+资产注入模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务企业实施债转股后,为助推企业发展进行商业化增资扩股、股权投资、资产重组等资产注入手段,随着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不断提高,作为股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取得相应资产增值收益。
3. 实物资产经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将具备一定使用功能的债权资产用于租赁,并按照约定收取租金,或将拥有的实物资产作价入股到实体企业中,通过经营开发改善实物资产状态,提升使用价值和额外收益。实物资产经营所涉资产主要是不良债权抵质押所回收的土地、厂房、工程机械等资产。
三、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问题资产经营策略建议
不良资产处置凭借“包来包去”赚取差价或单纯债务重组赚取利差的方式已难获得较高收益,下一阶段,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必须创新处置策略,以债权收购切入,通过财务整合、产业整合乃至行业整合的投行手段,盘活资产并最大限度挖掘价值,实现较高盈利预期。
1. 扩大资产收购规模,探索轻资本运营模式。面对新一轮的不良资产处置机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创新收购交易模式,积极开展“基金化、证券化、结构化”业务,降低项目投放对资金的依赖度,扩大不良资产经营规模。一是拓展不良资产来源,除银行渠道外,主动介入非银行金融机构债权、股权及企业间应收账款类债权;二是积极推进与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不良资产收购资金来源,以共同设立不良资产基金或结构化信托的形式加大对商业化项目的投放;三是积极探索轻资本运营模式,通过整合各方资源从中收取财务顾问费或资产管理费的形式获取收益。
2. 积极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除参与银行主导的股权投资基金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与银行合作成立债转股子公司,由合资公司作为不良资产和债转股的专门平台,通过基金化方式,发挥双方优势,以达到由资产到资本再到资金的转化目的。另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设立债转股并购基金,加快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实施。在项目选择上以产能过剩产业中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龙头企业、新兴产业高杠杆成长型企业作为重点对象,着力发掘结构性产能过剩中的债转股机会。
投行和资管业务发展概况
一定意义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衍生于信贷业务,主要承担为客户进行融资的任务。资产管理业务则通过对客户委托的资金进行资产配置和投资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主要着眼于为客户进行投资理财。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业务联合起来即体现出商业银行的投融资管理能力,一方务实另一方相对务虚,但最终都对实体经济和国民经济贡献巨大。考虑到两项业务很大程度上是商业银行的蓝海业务,两者的融合协同发展就显得特别重要。
组织机构设置有统有分,体现出不同银行的理念思维。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对于投资银行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实行不同的机构设置方式,有的是两个部门设置为一体,这种模式以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为代表。有的则将两个部门分开单独设置,或者将投行部放在公司业务部门下面成为二级部,这以工商银行为代表。机构一体化设置的银行,更多考虑发挥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业务互相支持、联动发展的优势。例如希望借助投资银行业务的历史渊源,支持资管业务的做强壮大。而分开设置的银行则更多关注发挥传统公司金融业务的特点,借之以维护重要的客户关系。
例如有客户是银行的重要存贷结算大客户,给这些客户充当投融资方面的财务顾问,负责承销支持其发行的债券,可以促进银企关系进一步紧密,这里的投行业务更多的是作为一种维系客户的手段在使用。但总的来说,投行和资管部门不同的组织机构设置模式,实际上体现的是银行发展战略和业务逻辑。究竟是积极布局新兴战略性业务,还是继续集中支持传统业务做大做强,依据的是各家银行的业务传承、形势判断和未来的业务策略。
投行业务范围仍受限制,业务联动需要积极实践。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是从投资银行引进的,鉴于国内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环境,其业务范围仍受到一定限制。目前,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债券承销、财务顾问、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等,而投资银行行业最为看重的IPO保荐、证券经纪等一些与资本市场与资本运作相关的高风险高收益业务,商业银行并未获得相关许可。
在此期间资本市场发展日新月异,从2003年《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实施开始,证券发行制度正式由通道制过渡到保荐制,2004年5月深交所推出中小板,2009年10月推出创业板,显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步伐迅速加快。尤其是今年国务院明确IPO将由审批转向注册制之后,证券承销保荐的业务机会大大增加,可惜商业银行的承销主要局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发行,更为广阔的IPO发行和证券经纪却难以涉足。
在此背景下,为扩展业务发展的空间,投行和资管业务就必须加强联动。一般而言,论及部门和业务联动协同,采取一体化机构设置的银行能够有效整合部门内部的资源优势,发挥天然的协同效应,业务效率相对稍高。而分开设置的银行,由于部门银行问题存在沟通成本,且不同部门业务定位不同,相应的业务侧重点和风控体系不同,对业务的理解也存在差异,这使得投行和资管业务的协同发展难以齐头并进,容易错失市场机会。
投行业务模式相对单一,需要资管业务配合以促进提升。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品种来看,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与财务顾问是投行业务收入的两个主要来源,尤其是前者一直热度不减。债务工具承销的对象包括在交易所协会注册备案,银行间市场发行的短融、超短融、中票、私募债、资产支持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信用债产品。
银行主要为融资对象提供发行方案设计、顾问咨询、报送审批、簿记、发行安排、包销等服务,财务顾问则为企业提供投融资方面的建议咨询,帮助其提供金融解决方案,以此赚取中间业务收入。自2013年以来,商业银行投行业务中的财务顾问业务收费一直受到外界批评,不仅监管部门有“七不准”规定,国家有关部委还启动了收费检查,这对财务顾问业务形成压制之势。当然主要原因是部分银行的财务顾问业务缺少实质服务内容,存在“息转费”现象,业务层次较低,高端财务顾问较少,进而引发外界诟病。
就总体而言,商业银行现有的投行业务品种仍属于稀少,很多业务源自于信贷业务,对传统业务的依赖较多,而一些新兴、市场需要的并购重组融资、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高端财务顾问等业务还处于培育发展初期,尚未形成规模。商业银行投行部门业务也在思考如何创新业务模式,如何转型,而活跃的资管业务无疑提供了大片蓝天。如果将资产管理业务恰当的引人投行业务经营,借助于资管业务模式多样化和灵活性的特点来为其包装和重构,则投行业务必定会迎来新的发展阶段。
资管产品创新不足,需要投行业务为其提供创新源泉。资管业务作为新兴业务,产品端需要通过可行的产品设计来归集客户资金,投资端则要求通过适当的资产配置为客户获取收益,分享各个市场的红利。近些年,监管部门积极推动资产管理行业市场化改革和综合化经营,这对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作为泛资产管理时代的后来者,国内银行的资管产品线尽管已经相对此前丰富不少,但仍难以跟上市场变化的节奏,满足不同层级客户的需求。
相比较而言,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天生就是负责创设金融产品“开药房”的,能够与资管业务有效对接起来。当前,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日益深入,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和个性化趋势越来越强,商业银行如果充分利用投行业务能够有效采集市场需求的特点,在兼并重组、并购金融、股权投资、结构化融资、另类投资、资产证券化等领域发力,并通过适当的方式与资管业务进行对接,则既解决了投行业务模式单一的问题,破除其发展瓶颈,也可为资管业务产品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源泉,满足市场参与各方的需求。
投行和资管业务的联动协同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业务无论是在业务模式、风险控制、管理文化、激励机制等诸多方面都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区别较大,具有其独特的特点。虽然现在这两项业务在银行业务体系内部还处于万物生长的初期,但却代表未来银行转型发展的蓝海,具有极大的业务想象空间。当下商业银行需要根据其历史传承发挥各自的机制优势,加强投行部门与资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不断完善整合投行和资管业务平台,积极与行外第三方机构进行业务合作,持续不断创新推出产品和服务,以赢得各方认可。
拥抱资本市场,推行“资管投行”业务理念。较长时间以来,我国金融结构的特点是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直接融资份额较小,但这一局面正在发生转变。2014年国务院陆续资本市场新“国九条”、放开地方政府发债、敲定证券发行注册制、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速等措施,促进了国内资本市场的活跃。不难看出,领导层的一个思路是支持经济增长、调节经济结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不再仅仅依靠传统的放松货币信贷政策,通过信贷放水方式进行,借助“发证券”补充“发货币”功能实现政策预定目标成为政府的重要选项。
现在可以看到的是,直接融资比重大幅提高,相关的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必将成为中国经济升级发展中长期的现象。这意味着商业银行无论是投行业务还是资管业务,必须要紧紧拥抱资本市场,将自身的投融资功能与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功能进行对接,创新发展新的业务模式、业务品种,以此来积累人气。这方面一个值得考虑和实施的模式是“资管投行”,这意味着需要加强资管和投行的粘合度,资产管理不再被动地接受现有市场上的股票债券等成熟产品,而是将触角深入到企业的生命周期内,借助于资产管理筹集的资金,通过投资银行的功能主动去创设产品服务于企业经营活动,满足企业的投融资需求。
就商业银行投行业务来说,除了债券承销,当前以收取财务顾问费为主的模式存在一定发展瓶颈,很难做大业务规模并支撑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突破口在于以资管投行来带动投资银行业务转型。在资管投行业务模式下,资产管理业务募集筹措的资金通过投资银行领域的并购融资、兼并重组、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工具投入企业,嵌入实体经济活动,既解决了低利率环境下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面临的优质高收益资产配置不足的问题,扩大了资产来源,又为投资银行的发展注入了活水,通过帮助其创设金融产品,开辟业务空间,直接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适当控制非标资产的规模,推动资管业务发展转型。资管投行的一个体现是资产管理为投资银行的解决方案提供资金支持,通过资产管理的投资资产配置安排,支持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解决方案与服务方案,帮助投资银行创新建立业务模式,但应该考虑有所侧重有所选择。目前,国内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所衍生的资产很大一部分是非标资产,而银行理财向大资管转型,其中一个核心内容是减少非标资产的比例,同时增加标准化资产的配置,投资由相对不透明走向透明,由被批评的影子银行走向阳光。
当下监管部门正在推动银行理财产品从预期收益率型产品主导转为净值型,以打破产品的刚性兑付和信贷替代性质。资产管理过多的关注配置非标资产可能会延长这一过程,也不利于资管业务市场化水平的提高,资产管理最终的竞争力还是需要通过交易银行业务来体系,定位于在各类标准化的国内外资本市场寻找交易机会,找到自身价值,当然这也是资管业务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
“融资融智”相结合,充分利用“轻资产”特征发展交易银行业务。当前各家商业银行都在推进转型发展,传统业务在度过发展的黄金周期后面临放缓,真正承担起银行转型发展任务的关键角色是投行和资管业务。与传统业务不同,投行和资管业务本身带有“融资、融智”性质,属于轻资产业务,理论上能够以较少的资本消耗取得更大的收益回报。在许多国际先进银行,以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等轻资产业务为代表的业务已经超过传统的金融业务,并表现出较大的活力。
鉴于此,根据国内经济新常态的现实,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行和资管业务应以积极抓住资本市场的重大业务机会,包括并购重组、国企改革、定向增发、股权投资、市值管理、结构融资、资产证券化等,加强资本市场的投资研究,打造“投资银行+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创新设计适应轻资产业务特点的内部授信和风控体系,大力发展投融资与交易一体化的轻资产交易型银行。
创建直营式资管业务模式,全面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在业务实践中是面对面服务于客户,而资产管理业务产品端通过销售渠道募集资金,投资端直接进行资产配置,两端与客户的互动相对间接。资产管理业务可以探索直营式模式经营,直接面对客户经营。产品端与客户面对面采集需求,直接根据客户需求设计定制产品,尤其私人银行客户和对公客户完全可以通过这种模式进行。
目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也开发了一些类似性质的产品,例如针对某类特殊群体客户的理财产品,但这种方式在实践过程中更多是一个概念,销售对象并未严格区分,针对性仍不够强。直营式资产管理类似定制的方式,固定下来期限,固定下来对象,一对一或有限的一对多进行,产品和客户最大化缩短接触距离。直营式资管模式本质上是重视客户的体验,增加客户在资产管理过程中的主动性和参与度,从而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另外需要提及的是,这一模式在某种程度上也解决了监管部门关注的资产管理期限错配问题。
探索销售渠道合作创新,共享泛资产管理时代的“森林”。随着国内大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大资管时代的到来,各类金融机构的之间的合作日趋紧密。这不仅仅体现在产品创新方面,渠道的合作创新也一样。目前,多数银行资管产品的募集更多是通过行内销售渠道进行,而销售部门自身的部门利益考虑决定了其工作意愿时常受到一些因素影响,时常存在主观调节全行产品销售能力的现象,直接导致资管产品的销售波动程度过高,尤其是在月末季末等关键时点。这既给传统业务带来管理压力,也不利于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扩大,最终影响全局利益。
与传统信贷业务相比,“类信贷业务”具有其显著特点。商业银行利用自身具有的客户资源和渠道资源优势,通常会借助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基金子公司等通道,以理财资金、同业存款、私募股权基金、信托计划、资管计划以及其他单一资金等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将传统信贷转换成类信贷业务。因“类信贷业务”不占用银行资金,拓宽了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增强了资金运用的灵活性,也避开了严格的信贷管控政策和存贷比等内外部监管指标的约束,因而对商业银行和融资企业均具有较大的诱惑力。类信贷业务与信贷业务在监管口径与内容上均不同,在资本充足率压力普遍较大的背景下,存在政策套利空间。根据银监会2012年6月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同业业务在3个月以内的风险权重为20%,3个月以上为25%;而普通贷款风险权重则为100%。相较之下,同业业务资本约束相对宽松。此外,利率市场化加速了银行存款的分流,而20%左右的高存款准备金率又加大了存款的支付成本,从而限制了商业银行的传统资金来源;而同业资金流动性强,存款准备金率暂定为0,匹配非标资产的模式可实现规模快速扩张,且商业银行无需计提风险准备金。类信贷业务发展还直接推动了银信合作、银证合作和银保合作。一方面,通过与信托、证券、保险等非银机构共享渠道资源和客户资源,创新融资工具,开发跨产品和跨市场的金融产品,更好地满足各类企业差异化投融资需求;另一方面,非银机构通过同业业务获取通道业务收入,可实现互利共赢。这体现了利率市场化进程中金融机构突破行业壁垒,谋求资源整合的发展趋势。
二、类信贷业务的投放模式
(一)非银行第三方机构融资业务
该业务亦被称作“非银第三方信贷业务”。其包括买入返售类、非标投资类、委托贷款类等业务模式,实际上是借助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第三方机构放款叙做融资类业务。
1.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业务模式
该模式又分为三方协议模式和“双买断”模式,是商业银行近几年来创新的非标准债券业务的交易品种。通常其由信托公司投放信托贷款,再由委托银行持有信托收益权,由承担实质性信用风险的银行在业务到期日前承担回购责任的业务模式。买入返售业务中,信托公司、委托人和托管银行需要签署合作协议(定向合同),由委托人委托信托公司投放信托贷款,委托人持有信托收益权;托管银行监管资金流向,保证委托人一定的收益。此外,返售方还需要与委托人签署回购协议或出具回购承诺函,约定回购日期。在收益上,委托银行出资投放信托贷款,取得信托贷款利息收益;信托公司收取信托贷款管理费(通道手续费);托管银行收取托管费。在账务处理上,信托公司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计入信托贷款;委托银行基于返售银行到期回购的担保,计入买入返售同业资产业务科目。返售银行的责任类似担保责任,计入表外科目。这就是买入返售业务的“双买断”。
(1)三方协议模式
这是买入返售业务的基本操作模式,通常会出现甲(一般是资金过桥方)、乙(一般是实际出资方)、丙(一般是提供信托受益权远期受让的兜底方,通常为借款客户的授信银行)三家银行。其业务流程。
(2)双买断模式
该模式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与另两家商业银行(交易对手1、交易对手2)分别签订买断协议,于约定日以约定价格买断交易对手1的信托受益权,持有一段时间后,于约定日以约定价格卖断给交易对手2。
2.非标投资业务
非标投资业务是指通过国家财政、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公司等高级别信用机构担保,由信托公司投放信托贷款,再由委托银行持有信托贷款收益权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与买入返售业务的操作模式基本相同,区别在于:非标投资的担保方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多为其他信用级别较高的机构;账目处理上,委托银行计入投资科目而非同业科目。非标投资涉及的项目多为政府平台或房地产项目,综合成本较高,放款时间长,审批环节多,百分之百计提风险资产,但仍然不计入银行的贷款规模。目前,商业银行多以期限错配的理财池资金来对接非标资产。这样,商业银行不但可以降低风险资产的占用,获取较高的中间业务收入,而且由于业务期限较长,还可满足客户较长期限的融资需求。
3.委托贷款业务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作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不含个人客户)、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受托的银行在整个委托贷款的业务中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管使用、协助收回,并不承担任何形式的信用风险。因此,当借款人无法如期偿付时,风险将直接由委托人承担。而由于委托人往往对该项业务风险的认识不充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该业务的潜在风险。2014年,我国全社会融资规模为16.46万亿元,其中委托贷款2.51万亿元,占比15.25%,委托贷款在融资规模中的比例仅次于人民币贷款(占比59.42%)。目前的委托贷款业务较多采用由委托人委托证券公司成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银行进行受托放款,由定向计划委托人持有收益权的业务模式。该模式主要用于存量贷款业务的转表,一般也要银行机构进行担保。一些商业银行还开展了理财池委托贷款业务,一端连接资产,一端连接资金,以此达到解决贷款规模不足、突破授信批复价格限制、获得中间业务收入、争取存款沉淀、维护银企关系的目的。
4.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票据收益权业务
这是由银行承兑汇票持有人将票据收益权转让给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再由委托人持有收益权的业务模式。由于票据直贴会占用商业银行贷款规模,而票据转贴则由于商业银行额度而受限,因此银行急需一种模式将票据规模从表内导入表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是目前转移票据规模的一种方式。券商受让票据后,由其他同业持有票据收益权,而券商持有票据。持有收益权的银行占用承兑行或授信行的信用额度持有票据收益权,计入同业科目而非票据贷款科目。该类业务的期限不超过1年,但由于中间转让渠道费等原因,转让价格往往高于转贴现价格,从而对成交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5.股票质押式回购资管计划
该模式是商业银行新近开辟的非标资产范畴的类信贷业务,指证券公司成立资管计划,与提供股票质押的交易对手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投资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交易的融出方为证券公司,融入方为企业客户,根据协议约定由融资方按期付息,到期还本,之后再解除质押。股权质押类信托计划或定向资管,与交易所股权质押融资最大的区别在于:交易所股权质押融资在场内交易,属“标准化融资工具”;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实质则是以股票作为押品的融资行为,属于银监会非标资产定义的范畴——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二)同业业务
同业业务包括同业代付、同业偿付、委托同业定向投资、再保理等。
1.同业代付业务
根据客户的申请,委托行以其自身名义委托他行提供融资;他行需根据委托行的指示,在既定对外付款日将款项划转至委托行指定账户(受益人账户或第三方银行)上;委托行在约定还款日向代付行偿还融资本金、利息并支付相关费用见图3)。同业代付业务范围包含在进口信用证、进口代收和汇出汇款(一般为货到付款和服务贸易项下)、进口保理、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等贸易结算方式下办理的委托同业代付业务。该业务中,委托行直接承担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是客户的债权人;代付行承担同业授信风险,为委托行提供贷款资金来源并完成“受托支付”服务。目前,银行间普遍采取的同业代付业务操作模式为:融资发起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以传真或其他约定的形式向代付银行提交制式业务申请;代付银行收到后决定是否接受融资发起银行的申请;融资发起银行在收到代付银行同意的反馈后,以SWIFT加押电向代付银行出具业务要约,代付行在付款当日发送SWIFT加押电或约定的其他方式向融资发起银行发送代付确认,确认其已按照融资发起银行指示付款,并通知融资发起银行实际使用的利率、融资天数、到期日、本息金额、还款方式等。在融资到期后,融资发起银行按照代付银行指示的付款路线主动偿还本金、利息和代付手续费。另外,同业偿付业务,也是近几年来一种创新性国内银行同业合作业务。该业务借鉴了国际信用证的统一惯例,操作流程与代付业务没有本质上的差异。由于贷款规模受限,资金流动性紧张等原因,银行需要同业对其已经承兑的远期信用证项下应付款项进行提前支付,以对企业客户进行融资。
2.委托同业定向投资业务
委托定向投资业务为受托银行根据委托行的委托,以委托行在受托行的同业存款投资于信托或资管计划;资金通道方根据委托行要求放款给融资客户,委托投资需要商业银行提供资金,可以是理财资金或商业银行司库资金。委托定向投资业务的基本运作模式为:甲方银行(委托人)在乙方银行(受托人)开立同业存款账户,存放同业资金,双方签订定期存款存放同业的协议,同时签订委托定向投资业务合作协议(此协议为抽屉协议);甲方银行(委托人)向乙方银行(受托人)发出投资指令,要求乙方银行根据协议约定以乙方银行的名义投资于甲方指定的金融资产项目(见图4)。此业务模式中,委托人是资金的提供方和实质风险承担者,而受托人相当于通道,不承担风险。委托同业定向投资业务的推出,主要是为了规避银监会对于理财投资的限制,提供非标资产投资通道。
3.再保理业务
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申请,以保理银行的名义向付款行申请叙做再保理业务;付款行接受申请后,提供应收账款催收和管理、保理融资、坏账担保等再保理服务,向融资企业付款。再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和代付、偿付业务基本相同,期限通常不超过1年,加上业务宽限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对贸易和服务项下的应收账款融资均可使用,使用范围比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更为广泛。
三、类信贷业务风险隐患分析
(一)商业银行层面的风险隐患
从商业银行层面看,理财、同业业务和存贷业务交叉,带来了信用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相叠加的复合型风险,从中也凸显了监管套利和风险约束不足等问题。
1.表内外业务交叉,信用风险更趋隐蔽
目前,商业银行表内、表外业务之间相互贯通的局面是银行、企业、监管、市场多重作用、多方博弈的结果。银行方面,在具有类信贷性质的理财投资业务发展的初始阶段,多数银行承诺,在融资企业偿债资金无法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将发放贷款来保障兑付,以此提高理财产品的安全度,而融资企业一般是银行已授信客户。虽然随着对理财投资业务的逐步规范,上述明文承诺已取消,但在具体实践中,先以表外理财资金满足客户融资需求,待贷款规模充足时再由表内贷款进行置换的做法仍然存在。企业方面,由于理财资金用途广泛,银行方面投后管理相对自营贷款较为松懈,企业擅自改变理财资金用途,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现象比较突出。而企业(甚至是在银行的帮助下)通过表内外资产腾挪、转换的方式掩盖贷款到期风险暴露的行为并不鲜见,信贷风险的隐蔽性提高。
2.资产负债期限严重错配,推高流动性风险
类信贷业务具有单笔资金数额大、波动性强的显著特点。为赚取高额收益,商业银行积极推动以短期同业、理财资金对接长期资金运用的运作方式,促使近年来银行同业业务急剧膨胀,并引发较为严重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流动性风险激增。如2013年11月末,5年期国债收益率以4.51%创下历史新高,10年期国债收益率也以4.7%创下8年来的最高水平;2014年1月20日,银行间市场隔夜回购利率超过了4%,7天期回购利率升至6.42%,充分暴露出类信贷业务中盈利性和流动性严重失衡的问题。
3.风险约束不足,资产管理相对薄弱
类信贷业务以同业、表外资产等形式表现,存在少计风险资产及拨备的问题。由于资本及风险约束不足,当前类信贷相关资产的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在这类业务中,商业银行作为信用风险的承担主体,其业务实质仍为信贷业务,但银行对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的规范性和审慎性则不及表内贷款,包括尽职调查不充分,风险审查、投后资金监管缺失,银行提供隐性担保等问题突出等。风险管理的相对滞后和资本约束的不足,极易诱使银行过度扩张信用或过多涉足高风险领域。
(二)金融业层面的风险隐患
1.类信贷业务发展不规范,累积金融业的系统风险
近年来,随着大资管时代的到来,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方式推陈出新,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也被新型的业务通过信用链条串联起来,而类信贷业务可谓其中的代表。该类业务横向上突破了分业经营风险防火墙,跨行业风险暴露和风险敞口相应扩大。由于我国跨市场金融监管机制缺位,一旦跨市场交易链条中的某个交易环节出现问题,则可能危及整个交易链。特别是类信贷业务中存在大量的以短期同业、理财资金对接长期资金运用的运作方式,一定程度上更加剧了信用链条的脆弱性。断链的后果则是风险通过同业合作以一种隐蔽快速的方式传递至整个金融市场,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严重威胁金融系统和经济运行的稳定性。
2.类信贷业务规避监管政策,致使监管指标失真
目前,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主要通过对存贷比、贷款增量、投放节奏、信贷投向以及经济资本占用等指标进行考核予以宏观调控。而为扩张业务、增收创利,商业银行推出了众多同业通道类创新产品,借此实现将信贷资产从“贷款”科目转移至“非信贷资产”科目的目的,逃避贷款规模以及存贷比指标的约束。从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的层面看,贷款包装成同业资产后,资产风险权重将由100%大幅缩减为银行同业业务25%的资本占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经济资本占用,提高了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在委托贷款业务中,一些商业银行的基础管理工作薄弱,部分机构未落实管理要求,业务操作不规范,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人、资金来源及运用与监管最新动向存在偏差,既有一定的风险隐患,又有潜在的外部监管风险。此外,为满足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等客户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通过理财产品、信用证和金融票据等产品对接,以非表内信贷资产的方式掩盖信贷资产的实际投向,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
(三)宏观经济层面的风险隐患
1.同业业务快速膨胀,严重影响了宏观调控效果
因横跨信贷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同业业务具有综合性、交叉性的业务特征。该特性使其成为极具创新活力的业务领域,潜在业务产品种类繁多,能够有效延展商业银行的产品种类和银行客户的融资渠道。因此,同业业务已成为货币创造的重要渠道。而从目前金融市场发展趋势来看,类信贷业务虽然通过金融同业业务,已成为与公司业务、个人业务并列的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但由于资本约束不足,同业业务容易造成信用过度膨胀,推动金融部门过度加杠杆并导致顺周期波动;同时,由于同业资金容易受季节性因素、流动性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波动性较大,会加大货币当局对货币总量及其结构预测和管理的复杂性,对货币供给的稳定性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再者,因类信贷业务额外派生的货币供给有部分未能在各类报表中体现,从而会影响货币供给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一定程度上也会削弱未来货币政策的执行效力。
2.类信贷业务拉长信用链条,阻碍全社会融资成本的下降
类信贷业务拉长了信用链条,增加了交易成本。从“银信”到“银证信”合作,必然要经过各种通道、显性或者隐性担保,这就需要在综合成本中增加万分之几到千分之几的过桥费用(通道费),以及千分之几到百分之几的担保费用(或以咨询服务费、专项顾问费等中间业务收入形式出现),从而抬升了客户最终的融资成本,直接加重了企业的财务负担。
四、类信贷业务风险防范建议
1.还原业务本来的风险属性
类信贷业务对于银行业最直接的危害,就在于利用同业业务隐藏其流动性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应还原该类业务的本来面目,无论是经由理财业务还是同业业务渠道,均应充分计入加权风险资产并计提风险准备金,借以保障资本金的充足,充分抵御预期风险和非预期风险。这也符合银监会“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要求。另外,要做到真实核算。对类信贷业务,要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在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记载和反映相关业务。严禁通过“抽屉协议”、隐性(暗保)或显性担保,以及放弃同业存款收益权等方式,实现信贷规模消减或科目转移。
2.加大类信贷业务监督力度
相较于信贷业务严格的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类信贷业务监管力度明显不足。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全口径的客户管理机制,统一授信的扎口管理,将客户的传统授信、短融中票等直融工具、非标理财投资等表内外产品存量业务和新增授信需求进行梳理,设计出整体授信方案,统筹客户准入、授信额度和风险管理;同时,根据客户主体差异和业务差异,依据风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准入机制和名单,动态监控名单内客户风险,并相应动态调整准入名单。商业银行应将类信贷业务视为自营贷款业务,按照前、中、后相互分离的原则,分别采取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即除了要对实际的风险承担主体进行深入细致的贷前调查和严格的贷款审查,重视风险缓释手段和还款来源外,还要关注授信后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定期检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了解企业产品及抵/质押物价值的变化,密切监控企业资金流向,确保银行资金安全。商业银行类信贷业务应纳入客户整体授信方案,进行统一授信管理,而非游离于客户整体授信方案之外。
3.完善类信贷业务风险管理
监管部门应对商业银行类信贷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监管套利行为、参与投资资产分润行为及其他不规范运作,应及时督促银行限期整改,加强监管纠偏。商业银行应当高度关注理财、同业业务风险的演化,完善风险管理,明确对理财融资业务相关费用的收取标准,推动银行理财业务回归本质。再者,要进一步研究、明确和规范银行业务参与方的权利、义务及全流程管理要求,切实防范将业务演化为监管套利的通道。
4.修正监管指标体系和统计口径
类信贷业务通过同业业务等渠道降低了原本应计提的100%的流动风险,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减少了银行应计提的拨备,变相地加大了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可见,类信贷业务的发展,严重挑战着现存监管指标的准确性。因此,监管当局应不断完善货币政策、金融统计及监管要求中与贷款业务相关的规定及测量指标(如:风险准备金政策、风险分类和风险权重、会计处理和统计计量标准等),为进一步规范类信贷业务提供良好的政策基础。
5.合规转化类信贷业务
金融监管机构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并规范商业银行通过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等方式,实现非标向标准资产的转化,并且由商业银行作为主承销商向全市场成员做出真实销售,改变过去银行体系互持的传统销售局面。伴随我国金融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尽管类信贷业务和信贷业务均存在较大的需求敞口,但目前资产证券化的交易规模,相对于庞大的市场需求,还只是杯水车薪。起步于2005年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受到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一度停滞,直到2012年才再度重启,加上银监会2013年公布的8号文件的影响巨大,许多信托公司虽积极准备资产证券化信托产品,期望通过其实现标准化,但效果甚微。类信贷业务的合规转化,可以使银行业的非标业务步入一个良性的循环。
6.搭建绿色通道,缓解企业融资压力
在《投资者报》百家券商资管实力排行榜上,有11家券商2016年的资管业务净收入下降超过五成,而海通证券就是其中一员。
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2016年海通证券的资管业务收入18亿元,上市券商排名第四,但是同比的落差却令人大跌眼镜,该项营业收入较去年下降了49%,业务波动增大。按照资管净收入来算的话,海通证券实现13.5亿元,同比下滑56%。
根据年报,海通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目前主要有三个平台,分别是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和富国基金,2016年这三者的资产管理总规模达到了1.48万亿元,增长57%。
槭裁匆滴窆婺H栽谔嵘,收入却大幅下降呢?是什么原因导致海通证券资管业务出现如此奇怪状况?遗憾的是,海通证券并未就此答复《投资者报》记者的相关采访。
资管收入折半
尽管资管业务占公司总营收比重只有6.4%,但由于整体体量巨大,海通证券2016年资管业务收入总数仍排名靠前,这与中小券商不同。
就跌幅大小而言,2016年东北证券、华龙证券、华安证券、海通证券、中原证券的资管业务收入下滑幅度最大,同比分别下降99.78%、86%、66%、49%和35%,这些公司有些相似的特点就是资管业务占比不大,其中以海通证券最多,有6.4%,其余的都在4%以下。
体量小,自然稍有风吹草动动静都大,海通证券则不同,体量虽大但资管业务收入下降却接近五成。
对于收入大降的原因,海通证券方面并未对本报记者的采访进行回应,而据年报显示,海通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5.90亿元,同比去年的13.51亿元减少7.61亿元,降幅56.34%,年报解释这主要是受市场影响,致使业绩报酬减少。
规模上升收入反降
2016年海通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利润总额9.23亿元,占比8.27%。但既然规模大涨,为什么收入却大幅下滑呢?
根据统计,截至2016年末,海通证券存续的集合理财产品为290只,规模为741亿元,较年初增长25%;定向资管产品286只,规模7682亿元,同比增加113.42%;专项理财产品1只,规模7.81亿元,同比减少27.8%。PE业务旗下基金管理规模达到185亿元,全年新成立8只基金,外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28亿元。
对此,格上理财杨晓晴判断,可能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规模增长得益于通道业务的发展;二是受行情不佳影响,主动管理业务受冲击。
“一般通道业务费率极低,甚至有券商为了利用通道业务冲规模而将费率降至接近零,所以规模虽创下了新高,但利润空间较小。资管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申购费、管理费、退出费、业绩报酬等,去年市场行情不比前年,主动管理业务的繁荣盛况不再,所以管理费、业绩报酬等收入项不可同日而语。”杨晓晴解释道。
据了解,海通证券的通道业务占比也一直较高。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去年上海海通证券资管主动管理规模904亿,在总体规模中占比14%,近九成集中在通道业务上。
“随着监管的去通道化,券商资管依赖通道冲规模的模式不可持续,其业务重心回归本源,强化主动管理能力,打造核心竞争力才是长久发展之计。得益于证券公司强大的经纪业务体系,券商资管在募集资金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而且券商在投研、投行领域的协同效应也便于其在资管领域发挥主动管理能力。受到投资范围和净资本约束的限制,其总体规模会受到一定限制。”杨晓晴说。
监管约谈规范发展
根据基金协会的统计,去年基金资产管理规模约为52万亿元,其中,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飙升至17.58万亿元,同比增幅 49.94%,券商资管在众多金融机构中获得三分天下的资格。
但高速发展难免伴随着一些问题,在监管趋严的形势下,去年引起市场广泛关注的机构“网下配售大冒险”在日前有了下文。
3月底,上海证监局网站披露的信息显示,将对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张士军、周小刚等4人,及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沈吟、汪沛等4人发出了“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相关文书显示,上述监管措施主要针对两家公司旗下多只集合计划在申购新股中的违规行为采取的。
文书提及,两家公司旗下的多只集合计划在申购新股过程中,存在集合计划现金总额申报金额超过集合计划现金总额的情况。这样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3号)第三条第一款、《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3]28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因此,认定有关人士“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进而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关键词]国有保险集团,金融控股公司,综合经营
随着中国金融业人世过渡期的全部结束以及我国综合经营的逐步放开,国有保险公司面临更加严峻的竞争形势,突出表现为国际金融保险集团综合经营的绝对优势以及国内以银行业为核心的金融集团的迅速崛起。为了提高整体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国有保险公司应加快实施金融控股化的战略进程。
一、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化的约束因素分析
金融控股公司是在一个集团公司(母公司)的框架之下,各子公司专门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领域的金融业务,整个集团公司涉足至少两种不同的金融业务。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化受到法律环境、资本实力和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制约。国有保险公司在构建金融保险集团的过程中,最明显的特点是受到政策法规的限制和指引。尽管我国已在法律和监管上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但现行法律对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即没有禁止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拥有共同的大股东,因而在客观上为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留出了法律空间。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鼓励综合经营,因此来自法律方面的约束力将逐渐降低。
资本实力是金融保险集团发展的关键约束因素。随着国内金融业与国际金融业的不断接轨,不论是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保险业的偿付能力、证券行业的净资本监管体系、信托业以最低资本要求为核心的风险体系等,都体现了监管对资本与风险相匹配的要求。缺乏足够的资本,即使政策允许进行综合经营,也使国有保险公司在金融控股公司化的扩张过程中感到力不从心。
国有保险公司当前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风险管理能力和专业化经营的技术水平限制了保险公司在金融集团搭建过程中的产业布局。与发达国家相比,国有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程度并不高,突出表现为专业子公司的数量、规模、对整个保费收入的贡献与我国保险业务的发展并不匹配。因此,国有保险公司不得不立足保险业,以原有的保险专业化服务为核心,在保险相关业务领域或保险行业价值链上进行拓展。即便如此,在健康险、企业年金、保险经纪、保险资产运营方面仍缺乏运营经验。
二、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
我国国有金融机构发展为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现行的金融体制和法律框架出发,大致要经过三个基本阶段:一是在严格的分业监管和机构分设情况下,允许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合作,开展某些综合经营业务;二是在分业监管情况下,允许金融机构在股权上进行合作,发展以多元化经营为目的的分支机构;三是在交叉监管或统一监管的情况下,发展金融控股集团,全面实现综合经营。从我国加入wto到中国保险市场的全面开放,国有保险公司将把成为金融集团乃至国际化的金融集团作为战略目标,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化已经呈现出阶段性和加速化发展的特点。
(一)组建保险集团股份公司,进行专业化经营、集团化发展
从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到国有股份制保险公司,再到国有股份占绝对控股比例的保险集团公司,经过了近十年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保险集团得到快速发展。例如,1991年4月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在2001年11月9日正式批准成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公司。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2003年重组正式设立中国人保控股公司。此外还有中国保险(控股)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国内已形成6家保险集团,这些保险集团的保费收入占据了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75%以上。
一些业绩表现良好的保险公司,正积极进行集团化改造。如成立于1996年8月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9月底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新华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集团化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新成立的阳光产险公司,在健康险、寿险领域成立了独立法人的专业控股子公司,积极向保险集团化发展挺进。
(二)在保险业务领域进行产业布局和整体上市
由于政策的不断放开和竞争的日趋激烈,保险集团积极进行产业布局。各大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旗下基本都建立了产险公司、寿险公司、年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健康险公司等专业化的子公司。一些保险控股集团公司还在保险行业价值链上进行资源协同,建立了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国有保险控股集团由原来单一的一级法人制改造成了多级法人制,国有保险公司也演变成为保险控股公司。例如,平安保险集团,就抓住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于1996年成立了平安证券公司、平安信托公司、平安海外控股公司,2004年收购了福建亚洲银行,并更名为平安银行,搭建了比较完整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和产业布局。同时,该集团紧紧跟随保监会政策放开的节奏,相继成立了平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平安养老金公司、平安健康险公司。
在这一发展阶段,制约保险集团化发展、多元化经营的主要因素仍然是资本和政策。为补充资本金和缓解偿付能力的压力,保险控股公司整体或部分上市是必然的选择,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实现了整体上市。当整体上市的时机不太成熟时,国有保险集团视具体情况,选择了对部分优良资产重组与上市的策略。如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专业化公司先后在境外成功上市,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拥有这些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太平洋保险集团积极推进集团筹备整体上市计划,其他准备上市的保险集团也在积极准备。
(三)以控股公司为平台,发展合适的金融控股公司
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化的最终目标是使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成为一个纯粹的控股母公司,控股母公司不经营具体业务,而是整个集团的管理中心,负责整体的战略规划、计划制定、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问题。各专业子公司作为专业营运单位和经营活动的主体,是整个集团的经营中心和利润中心。
我国加入wto后,资本市场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开放,金融机构的并购活动将愈发自然和频繁。因此,国有保险公司应该有目的有意识地研究和选择自己可能的并购对象,并在最恰当的时机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成功。为了成本效益或者盈利的需要,也可能考虑出售子公司或集团控股公司的股份。
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化的根本动因在于通过提供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来提高竞争力。因此,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积极进入银行、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业务领域,是国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发展的一个长期战略目标。当前与保险业务具有较大相关性的是银行业,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相关的是证券、基金和信托业。在综合经营政策没有完全放开的情况下,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是绕过政策限制,进入其他金融业务领域的平台。从保险公司适应竞争的规律来看,应该进入银行,但根据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发展的现状,目前还无法并购大中型或较有优势的城市银行,只能配合保险业务的区域发展战略,有选择地并购一些中小城市银行。因此,对处于资本劣势的国有保险公司来说,积极探寻与银行更深层次的合作,也是无奈的选择。
(四)比较完善的金融控股公司和国际化运营阶段
本阶段是国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阶段。目标是融人国际金融体系、参与国际竞争,初步树立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形象。这一阶段着重应对金融市场的国际发展趋势和规则,加强与国际著名金融集团的全方位合作,通过战略合作与战略联盟、资本融合以及设立新的国际金融公司,融入国际市场,拓展集团生存空间。
三、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化特点
(一)国有保险集团金融控股公司化是形成金融集团的合适路径
在已经成立的保险集团中,母公司本身不从事具体业务,属于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相对母公司本身从事某一业务经营,该业务一般又是该公司的主要或重要业务的事业型母公司,具有相对明显的比较优势和专业优势。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通过形成保险金融控股公司形式进行综合经营,是当前我国保险集团建立金融集团的合适选择。金融控股公司实行集团混业、经营分业的方式,各子公司之间存在有效的防火墙。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能够有效阻断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风险传递,维护保险体系的安全和稳健。
(二)国有保险金融控股公司基本上还处于构造业务体系的初期阶段
国有保险集团在多元化业务的开展中,真正考虑客户需要的地方还较少,仍试图从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的角度,开展银行、证券、保险等全面业务。各集团总体发展战略缺乏差异性,也缺乏明晰的多元化战略。国有保险公司组建控股公司的目的,是在为迟早的综合经营做准备,以便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因此发展轨迹基本体现为:海外组建控股公司,然后绕回内地进行综合经营;母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改建成控股公司,海外或国内上市,时机成熟后,与综合经营的控股子公司整合,打造巨型金融集团。各大保险集团对自身优势和发展的定位是模糊的,业务酌整合以及运行能力的整合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但与跨国金融集团相比尚有很大差距。我国保险集团短期内还无法兼并较大的银行,并购目标也只能是区域性的商业银行,银行业务形成的利润短期内与保险业务以及资产管理业务形成的净利润在数量上还不具有可比性。
(三)保险金融控股公司以保险业务和资产管理为主业
金融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仍将以保险业务和资产管理为核心,主要涵盖资产管理、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方面。金融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主业和优势还是保险。保险集团公司首先要把保险这个主业做好。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发挥集团优势,成为主业突出、优势互补的以保险业为核心的金融控股集团。
资产管理业务将逐步成为保险金融控股集团的主营业务。通过资产管理,带动保险业务增长和利润的持续增长。国外金融保险集团的核心业务板块也是保险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在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实质性启动并获准进行基础设施投资之后,保险公司将逐步变身为实质性的资产管理公司。随着承保利润率的走低,资产管理业务将发挥支撑作用。
目前,保险公司已获得基础设施投资资格,例如港口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等国家基础建设项目。这类投资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项目回报周期长,投资收益稳定。保险资金和资本市场的对接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组建保险投资基金、参与证券一级市场配售、购买定向债券、进行资产委托管理等。在资产匹配的原则下,其它国际通行办法也可借鉴,如实业项目投资、消费信贷、抵押贷款、可转换债券、资产证券化等。
(四)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化,具有发展空间和政策支持优势
由于大多数国有保险公司是国有股东占控股地位,并且大多数国有股东并不是金融集团,因而国有保险公司金融集团控股化,不会与股东发生战略冲突和业务竞争。因为进入这些保险公司的战略投资者,仅仅是把它作为海外金融集团在整个中国金融市场的总体战略布局的一枚棋子,最多是作为利润中心,而不会有兴趣去培养另外一个金融控股集团。另外,从我国金融产业政策、促进保险业发展和运营安全的角度,国家应该会鼓励和支持以保险业为核心的金融保险控股集团的发展。
四、保险金融控股公司实现综合经营的现实策略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便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因为保险企业集团和子公司之间的股权结构比较复杂,容易产生关联交易、资本金重复计算等问题,如果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密的内控制度,就可能产生更大的风险。
(二)建立和完善以保险业和资产管理业务为主的金融业务框架,提高保险专业化经营能力
继平安集团顺利进军多个金融领域之后,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纷纷将打造一个跨行业经营的金融集团,并购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纳入战略规划。
(三)加强与其他金融业的合作,有选择地进入其他金融业
目前银行销售的寿险业务已经占到寿险保费收入的近三分之一,保险业和银行业怎样通过产权关系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是目前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四)发挥整合资源优势
资源整合就是充分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为有效的管理打下基础。金融控股公司很重要的一个价值就是整合资源,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整合型金融商品,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发挥资源整合优势。金融控股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对经营管理、资产质量、市场份额和人力资源的整合能力上。对全系统的人才、资金、技术、业务、客户等资源、销售网络等进行全方位的整合,充分发挥境内的人才、技术优势和境外的网络、培训优势,构建集中化的管控体系和高绩效的工作体系。为实现金融控股公司化,还应着力对员工进行了更完整的教育和培训,让员工在强化寿险专业的同时,扩展学习到产险、寿险、节税、理财;计算机、放贷等专业知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
众所周知,一个单位的管理制度就是这个单位的行为准则,一个单位只有建立起一套严谨有效的管理制度,才能使整个单位的每一个员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而在这一套制度当中,财务管理制度则是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单位的业务活动离不开财务,而一切财务活动的行为准则就是财务管理制度。一些事业单位由于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严谨,导致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小到现金缺金短两,账务处理不符合准则规定。大到挪用公款,弄虚作假,篡改账目等。给单位乃至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们应该从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监控做起,避免出现钻制度空子的现象。
在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中,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根据各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应于本单位财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制度。就其基本制度而言,应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预决算管理制度等。根据业务不同还可制定如会议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医疗报销规定等规章制度。同时制定相关财务报销流程。在制定制度时切忌形式主义,只做表面文章,而应将规定或标准数字化、具体化。如会议费管理制度可具体到某一城市的某几家承办会议单位,以及这些承办单位的食宿标准等。制定完制度,下一步就是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对所有业务活动进行规范及监控。对任何不按要求或没有达到制度规定标准的经济业务以及预决算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二、加强预决算管理,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
部门预算是事业单位特有的内控手段之一。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既要与上级主管单位预算接轨,又与单位内部各部门业务活动相联系,且贯穿于全年财务管理始终。预算管理既要避免铺张浪费、内容不实,又要防止初期少报,后期过多追加。在年初应及早布置全年预算编制工作,向各部门说明预算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各部门的重视程度。财务部门对汇总的预算应及时对其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核实,对于有出入的地方财务部门应与各部门一同商讨解决方法。另外,财务部门应在年中结合上半年业务活动情况以及下半年业务活动计划对年初预算做出调整,使预算能够更合理地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情况。只有在预算编制、上报、批准、执行、分析、考核等各个环节环环相扣,才能编制出合理的,有参考价值的预算,为全年财务工作指明方向。
部门决算是对部门预算的编制以及执行情况的检验与评价。财务部门在决算中应把每项经济业务及支出与部门预算相比较,如一次会议支出可以编制会议费预决算对照表等。将预决算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对比一目了然。对于超出预算的项目要求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说明。预算与决算的出入不仅反映了各部门对预算执行标准把握的好与坏,同时也反映了预算编制水平的高与低。当然,一个单位预决算管理水平是业务部门同财务部门共同协作的结果。
部门决算又反映了一个部门的预算执行进度。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的控制应根据各部门不同的业务特点区别对待,对于行政等例行支出较多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应接近等比例增长,速度过快或过慢均是不正常的。而对于经济业务需要集中在某一阶段进行的业务部门,需站在全年的角度对其预算进行把控。年终对那些未达到或超出预算较大的部门,在来年的预算编制中应严格把关,避免类似情况出现。
最后应把部门的预算执行进度情况与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相结合,对于那些预算执行过慢的部门应在其考核成绩中予以体现,只有将预算执行进度与部门、个人的利益相结合,才能更为有效地管理和把控预决算。
三、强化风险管理,建立财务风险控制系统
加强财务管理中的风险防范及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使财务管理人员具有洞察风险、防范风险的能力,尽量将遭受的风险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这些风险的产生主要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关。如预决算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不严谨等。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会直接导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坐收、坐支、截留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弄虚作假、未经领导同意私自报销个人开支,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发票,致使发票受损毁、丢失等风险。现金及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及流程不严谨、不完善导致出现挤占、挪用、贪污等风险。这些风险和漏洞的存在都需要单位财务部门建立起一整套严密的措施予以应对,较科学的方法是先查找各风险点,然后针对每一风险点进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以及后期处置的三阶段应对措施。做到力争不出现问题, 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进行弥补,并将损失降到最低。
如存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等不完善的问题,前期措施包括: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以德先行的思想意识,提高风险意识和反腐防控能力;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使财务部门各项工作均按照制度、办法展开;不定期认真学习单位相关制度及办法等。中期措施包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作为基本制度指导财务部日常工作;根据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各部门预算进行制定、执行、总结。根据医疗费、会议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指导单位报销、统计等相关工作。后期处置措施包括:继续完善单位各项财务制度,及时发现其中的漏洞和不足;定期对阶段工作进行总结,查找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并想办法改正。对关键岗位,工作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防控,及时通过对制度的修改完善监督管理系统。
四、加强对专项资金,特别是财政拨款的管理
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一般分为财政全额拨付或部分拨付,部分自筹的方式。而财政拨付的资金一般都用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和领域,这就要求事业单位尤其要重视财政拨付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让纳税人的每一分钱都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要想提高对财政拨款的管理水平,其关键仍然是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预决算制度,对财政拨款、专项资金进行合理分配。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定额标准和操作尺度,预算编制中的基数加增长的办法仍然存在,甚至将财政拨款、专项资金进行“切块”分配,使得这些资金在预算编制时主观性强,随意性大,对财政拨款的管理极不严肃。只有本着科学严谨以及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对财政拨款从预算的编制到执行再到向上级单位汇报,每一步骤都一丝不苟,才能确保专项资金物尽其用。
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事业单位与企业性质的不同决定了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特别是实物资产管理中最主要的部分就是固定资产。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固定资产购置缺乏前瞻性,规避政府集中采购和违规采购现象时有发生,且人为因素过多,影响采购客观性和有效性。对固定资产的验收和登记制度不健全,财务账与实物账相脱节,手续不完备。固定资产在转让、处置、赠送等活动中没有按规定向上级单位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也没有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甚至造成公为私用的情况,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还有就是单位内部日常核算时对已经完工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并没有记为固定资产,同时没有计提相应折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