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3 10:01:1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农村土地规划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自1990年开始至今,20 多年的时间, 土地总体规划与管理工作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土地布局尤其是农村土地布局依旧呈现混乱的现象,并且我们发现有大量的土地已经被破坏,从而导致土地利用率下降的结果,进而影响农业生产以及人们的经济生活。由此可见,解决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问题,迫在眉睫。
二、农村土地规划以及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土地规划以及管理共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缺乏完善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二,土地的承包程序不够规范;三,土地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一)缺乏完善的土地规划管理体系
与大部分地区不同,农村的土地在使用时没有完整的一个规划体系,大部分土地都属于完全开放状态,谁愿意使用就拿来使用,不愿意使用就任其荒废,进而导致农村土地的规划比较混乱。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部分人喜欢到农村买一块空地,建一所房子,以用来养老,但是由于没有完整的规划体系,所以大家就是随意买,随意建造,进而导致农村土地产生布局混乱的现象。
(二)土地承包程序不够规范
按照承包法的规定,正确的土地承包流程应该是:如果双方想要互换土地权或者是转让土地权,那么双方的人员应该首先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递交土地承包申请表。然而,在农村,大家并没有严格按照这种方式来进行土地的承包,而是以口头承诺的方式,双方互相一说就可以了,进而导致土地的承包关系比较混乱,从而使得土地的管理存在一系列问题。另外,还有一些地区呈现这样的现象,村里的干部强迫农民签下承包合同,将村里的土地包给外来的开发商,进而导致土地流转出现问题。甚至有的村干部为了贪取一大笔钱,将土地以极其低的价格转让出去,进而导致农民的经济收入下降,影响大家的基本生活。
(三)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
虽然目前很多的土地管理部门都在强调以及重申要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但是仍然存在“未批先建、东批西建”的现象。而这些现象在被发现以后,大部分人会采取罚款的方式进行解决,更有甚者,连罚款都不用交,长时间下来,便会让大家形成一种错觉,那就是,只要有钱,便可以随便的使用土地,大不了,就交点罚款,事情就解决了。
三、保证土地合理规划和管理的对策
针对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共有如下几点解决对策:一、建立完善的土地规划管理体系;二,规范土地承包程序;三,加大执法力度
(一)建立完善的土地规划管理体系
若想实现土地规划的合理化,必须先建立完善的土地规划管理体系。而良好的土地规划管理体系的建立必定离不开专业的规划人员以及合理的管理制度。首先,我们应该展开全国式招聘,招聘一些关于规划专业方面的人才,然后对这些人才进行一定的培训以及考核,考核合格之后,将他们分配到各个地区去,实行土地规划策略。其次,在做规划时,相关的人员不能只考虑到土地的布局以及土地的利用,还应该考虑到群众的经济利益,要在实现农民经济生活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现土地规划以及管理的合理化。
(二)规范土地承包程序
除了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外,还要规范土地承包程序。无论是地方村民还是地方管理人员,都应该严格地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土地,应该首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递交申请单,申请单批下来以后才可以进行土地权的转让以及交换。同时,相关的规划工作人员应该进行检查工作,一旦发现有人不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工作,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罚、严加打击,切不可以以罚款或其他的不了了之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那些非法强迫百姓签订土地权转让的官员,也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进而让大家了解到采用规范的土地承包程序的必要性。
(三)加大执法力度
对于那些“非法占地”、“无故荒地”的现象,应该加大执法力度。首先,针对于“非法占地、未批先建”的现象,应该采用如下两种处罚方式:一,拆除所建的建筑,回归土地;二,补办土地承包手续或者是土地建立手续,而不是建大的采取罚款的方式,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让大家了解到“非法占地”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进而消除有钱就可占地的心理,另一方面,也可以实现土地使用的规范化。其次,对于“无故荒地”的现象,可以采用如下几种惩罚手段:一,罚款;二,处以警告;三,回收土地所有权,进而消除“荒地满村”的现象。同时,各个地区应该建立专业的督察小组,由督察小组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检查情况,进而实现土地规划以及管理的完善化。
关键词:基层土地规划;经济性;发展性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基层土地规划是指国家对农村基层地区的土地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综合经济行为。基层土地规划工作在我国国土资源总体规划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一项集实践性、规划性和基础性为一体的国家行政行为。科学合理规划基层土地资源对于维护农业生产安全、缓解土地资源短缺、促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保障[1]。
1.当前农村基层土地规划现状
(1)农村基层土地政策更换频繁。农村土地面积有限、用于农业发展用地控制严格,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国家针对基层土地规划的政策具有严肃性、强制性的特点,而农村基层土地规划必须体现长期稳定性。然而不少农村地区,土地政策更换频繁,导致土地规划缺乏整体性长远打算,最终出现规划不合理、布局欠科学的弊端[2]。
(2)基层土地规划缺乏匹配的经济基础。我国基层土地大部分处于农村地区,这些地区由于自身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经济基础薄弱,尽管有国家相关政策和财政的大力扶持,但是限于本地区的经济基础问题,加之交通条件、人们观念的制约,导致基层土地规划举步维艰。
(3)基层土地规划设计缺乏科学性。传统的基层土地规划设计和布局呈现的随意性和不合理性明显,土地规划缺乏科学性,从而造成土地利用率低、布局混乱、用地紧张等问题。
(4)基层土地规划制度可行性低。在基层土地规划制度方面,以往的土地规划制度漏洞大、弹性空间大,以理论性为主,缺乏具体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和调整策略,导致制度在后推行过程中困难重重。加之群众对土地资源规划缺乏监督,导致一些行政人员滥用手中职权,。此外,由于受到设备和技术的制约,很多基层农村地位无视国家政策和法律,滥用用地,征用农业发展土地,导致基层土地问题越来越凸显。
2.基层土地规划基本原则
(1)经济性原则。土地资源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之一,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合理规划利用逐渐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基层土地规划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经济性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土地,合理布局土地分区和土地利用功能,树立“节约用地,绿色环保”的思想。基层土地规划中,应保证农业发展用地,满足人们住房、娱乐、休闲等方面的用地要求,合理规划和布局土地资源,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3]。
(2)发展性原则。发展性原则是指基层土地资源规划要体现科学发展观思想,既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基础相协调,又要体现当地经济长远发展目标。因此政府土地资源规划部门应该从科学高效的角度着手,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当地土地资源优势,以合理土地规划促进当地经济的繁荣发展。此外又必须做好土地资源保护节约工作,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
3.实现基层土地规划经济型与发展性协调一致的途径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行之有效的土地规划方案。基层土地规划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调查当地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找出当地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并从符合当地长远经济发展的角度制定布局合理、规划科学的土地设计方案,避免出现土地布局矛盾、互补协调的现象发生。
(2)一切从实际出发,落实基层土地规划。积极全面落实基层土地规划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协调新老城区土地关系。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新老城区的土地利用和土地规划难免出现矛盾和交错,为了避免新老城区土地利用矛盾,应该对新老城区交接地区以及新老城区的功能等做科学调研和周密布局,确保土地资源无浪费、无荒置现象发生。第三,科学布局农村用地。农村用地包括农业生产用地(种植、电网、灌溉、道路等)、农民生活用地(住房、娱乐、健身)。在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保证农业发展用地,满足人们住房、娱乐、休闲等方面的用地要求。第三,土地资源的保护。基层土地资源应坚持“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原则,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3)加强土地规划管理和监督,减少滥用征用现象。农村基层土地用地方面存在土地荒置率高、土地不合理布局的现象。比如农村田埂过密、晒谷场面积过大、沟塘遗弃等。因此要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督,重新规划和整合农村基层土地,改变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和浪费。同时政府部门成立基层土地资源监管小组,针对非法占用土地、土地流转欠合法等行为应严惩不贷。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优化农村土地规划配套设施。政府方面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和财政帮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优化建设农村的道路、水利、电网等基础设施,同时强化基层民众的节约意识和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观念,让“土地节约,土地保护”观念深入人心。
4.结束语
当前基层土地规划中存在土地管理体系缺乏、土地布局混乱、土地政策延续性不强、制度可行性低、执行力度差等弊端。要成功促进基层土地规划的经济性与发展性协调一致,必须做好基层土地管理和规划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一些从实际出发,坚持经济性、发展性原则,加强土地整体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政府财政扶持力度,优化农村土地规划配套设施,强化基层民众的节约意识和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观念,这样才能为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曾艳红.浅谈基层土地规划的经济性和发展性[J].科技论坛,2014,(8):236-265.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长远规划依法征用合理补偿
目前,从大的范围看,我国现在正面临着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对土地的规划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近年来国家在行政区划上有了一定调整(如重庆直辖市的建立),使得土地布局与现实利用有部分脱节,这给土地的开发利用乃至保护带来了难处。因此,对土地的长远利用做整体规划就成为了重中之重。
一、着眼长远,做好土地长远规划
1、新时期做好土地规划的原因
长远来看,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对地方发展、国家经济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土地规划作为政府调控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加强土地规划和土地管理,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高效
科学利用的基础和保证。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随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对建设用地需求旺盛,这就使土地闲置、浪费的现象大量减少,部分地区对土地的合理利用率节节攀高!这对整个的土地管理利用应该是一个很好的讯息。究其原因,主要是地区发展有了长远的土地规划,土地规划中对长远发展和短暂发展的关系处理非常得当。这也得力于我国先后组织开展的两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实施工作。第一次规划是在1997年,其重点在于加强我国土地宏观管理,保护耕地,协调各业用地。历经多年的艰苦探索,我国在理论和实践上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今后合理开发利用有限的土地后备资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次是2003年开始试点的,其重点在于全面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这是要妥善处理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是要以“控制与保护”为核心,充分体现出国家从社会宏观的、长远的和根本的利益出发,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实行管制,研究土地利用分区的原则、类型及划分标准等方面进行创新,确保分区符合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通过大力推进土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推动能力。
两次大范围土地规划,对土地的合理利用,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实践告诉我们,各省、市、县、乡应针对自身地域特点、发展方向,做出切合实际的长远规划并严格实施,必将对本地区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新时期做好土地规划的意义
土地规划的意义应该是多层次、多方面的。笔者认为,大概有以下几点:⑴对土地的合理利用、优化配置,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规划要本着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合理布局,统筹考虑,坚持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率,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充分挖掘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土地的集约利用。要用规划带动农村居民点集中和城镇用地的内涵挖潜,加快旧城改造和旧村改造步伐,促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⑵对土地的长期规划,能实现科学长效管理。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真制定好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加强在实施中的管理,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控制指标的落实,具体计划实际情况分解落实,从而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⑶对土地进行长期规划,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合理需求。要正确处理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地确定用地指标,保证城市化、工业化发展以及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例如: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在土地空间布局上,应妥善处理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城镇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城镇发展空间方面,考虑多向荒地、劣地、低山坡地发展等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科学、合理,将直接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各行政区划应充分理解其重要意义,端正思想,为建设国家美好明天做好准备!
二、明确土地所有权,依法实施土地征用
目前,建设用地的需求量不断加大,究其原因,是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在近期中国的发展来看,这种需求还会不断增加。
由此,很多农村闲置土地会被充分征用,极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在这个过程中,在具体操作上,工作人员应增强法律观念,把工作做得非常细致,不要受利益的驱使,征地过程中,杜绝出现“亏农”、“害农”现象。
从土地所有权来看,我国的法律和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在土地征用中,应充分考虑农民切身利益,不能一刀切,讲求方式方法,多寻求实现“农民集体所有”的组织机
制和途径,力避土地变为乡、村或个别乡、村干部所有,保障农民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详尽的规定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是我们做好土地工作的导航灯!
三、立足实际,做到科学合理公平补偿
最近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开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闲置土地被合理利用,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因为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把这个问题处理到位,避免不该出现的问题。在征地的过程中尽量避免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对诸如征地补偿费用管理、土地的高效合理运用等问题都要科学、认真对待,杜绝引发各种矛盾和纠纷。所以,现阶段立足实际,做到科学合理公平补偿,有利于新型农村建设,有益于建设和谐社会!
症状:目前,在一些地方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了以下问题:第一,土地流转一般依靠村干部的协调或血缘关系、邻里关系达成;第二,土地流转的价格难以达成;第三,土地流转范围只能局限在一个村里,无法跨界流转。
诊断:把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放在首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要规避土地流转中的问题:第一,一定要把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放在首位;第二,一定要重视保护18亿亩耕地;第三,保障土地的使用效率,就是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
农地征用冲突
症状:农地征用的补偿标准,往往成为农地征用中引发政府(主要是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和农民三方利益冲突的焦点。
诊断:征地冲突源于收益分配不合理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和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增值收益分配不合理,导致征地问题发生的冲突比较普遍,也比较严重。所以我说,我们不要因征地问题上发生的冲突,反过来说农地出了事。所以通俗的话叫“农地本无事,征地自扰之”。征地问题是如何平衡农民与城市中的政府和开发商权利的问题。
耕地质量堪忧
症状:有报道说,当前我国一些地方陷入对化肥的过度依赖。农民的化肥用量逐年增加,不仅造成了土壤土质的恶化,而且某些化肥所含有的重金属正在威胁人类的安全。
诊断:改良土壤首先在于生产体制和生产形式的监管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谢德体:提高耕地质量,首先需要对中低产田进行改造。中低产田占我国耕地总量的三分之二,改造中低产田需要提高土壤的有机质、灌溉条件等,需要治理耕地污染。
改良土壤存在困难,首先在于生产体制和生产形式很难监管。国家虽有防范污染的一套法律法规,但真正实施起来很难,对经营分散的土地没法监管。
土地规划问题
症状:目前我国土地规划可分为国家、省、市、乡、县五个层次。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规划的制定与规划的实施往往脱节;动态的经济发展与静态的规划之间存在矛盾;方法滞后,无法有效保护耕地等。
诊断:土地规划战略需要关注四个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严金明:土地规划战略需要关注的四个重点问题:一是人地关系协调与土地供需调控,二是规划编制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改革,三是土地资源持续利用规划,四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衔接。
土地补偿制度滞后
症状:现行农村土地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的范围”不明确;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主体地位缺失;农民对征地补偿的合理、合法使用及监督缺乏有效的制度和司法救济途径。
诊断:让农民与政府协商、谈判形成补偿价格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公共利益征收补偿,完全可以通过农民和政府的协商、谈判形成补偿价格,从而形成一个“事实上”的价格。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已提出一些改革原则。这些原则涉及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界限,逐步缩小征地的范围。在城镇规划区外,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时,这部分土地可以不征收,让农民直接参与经营和开发,保障农民获得开发收益的权利。
土地产权问题
症状:目前,我国的农村土地产权存在着土地产权不明晰、农民土地承包不稳定、集体土地产权流转违法现象普遍、集体土地产权时常受到侵犯、农民的土地权利得不到保障等问题。
诊断:农村土地产权问题需进一步细化
经济学家樊纲:完全的产权和财产租赁权相比至少有一个差别:是否有土地财产抵押和出售权。或许可以这样讲,这些年地产市场的发展实际上已使中国农民分化为两大群体――城乡结合部那些就业已经转换、已经可以靠经营地产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地主”,以及远离城镇、仍以务农为生的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因而农村土地产权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加以分析,区别对待。
违法用地问题
症状:今年上半年受区域发展规划实施、城市新区建设热、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和违法成本低等因素影响,土地供需矛盾加剧,违法违规反弹的压力很大,不少地方出现耕地流转“非农化”倾向,非法圈占土地开发房地产、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小产权房”、工业园等。
诊断:违法用地是政府的腐败行为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熙瑞:违法用地源自利益驱动。因此,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土地督查,另一方面加强对违规用地的严惩。那些美其名曰引进的项目,实质上损害的是当地百姓利益。这归根结底就是政府的一种腐败行为,侵蚀了政府健全的机体。一定要严惩违规违法用地,还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
土地供应双轨制
症状:目前,我国土地出让制度存在“非市场”和“市场”出让的“双轨制”。“市场”出让的方式就是通过买卖的招标、拍卖、挂牌制度;“非市场”出让方式则是政府部门通过划拨、协商等方式出让土地。
诊断: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是一个趋势
北京大学和谐社会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正山:现在的划拨用地,除了城市的存量土地外,还有很多是从农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的,有些土地也并非用在“公共利益”的建设中,但是用很低的价格征地,农民的利益大大受损,并没有按照市价来补偿。一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从农民手中征得廉价的土地。因此,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是一个趋势,可以通过市场价格来补偿被征地的农民,维护他们的权益。
土地利用粗放
症状:我国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过多地占用了土地资源,而且土地利用十分粗放。这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基础。各地风起云涌的造城运动背后是大片大片的土地被粗放利用甚至被浪费。
诊断:应用价格杠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大学土地科学中心主任蔡运龙:当前,土地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变外延式的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为更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在政策引导之外,需通过建立合理的经济机制促进土地使用者的集约用地行为。如果真正实现了土地的高价,在价格杠杆的作用下,土地利用将朝着更加集约的方向发展,土地需求的冲突就能得以解决。
土地财政依赖
症状:“十一五”时期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累计超过7万亿,地方财政总收入中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占比从2006年的38.9%,增长到2010年的65.9%,这就表明地方政府对土地收入的依赖越来越大。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现状;对策
1.农村土地管理现状分析
在我国的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中,如何协调土地资源保护与农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是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2]。很多农村存在建筑批准审核程序不严格以及未批先建的情况,一些地方的耕地荒芜或者毁坏情况严重。同时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土地管理体制,土地管理部门对于大量土地违法行为缺乏必要的控制,更谈不上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的流转。此外,我国缺乏相应的土地流转评估、咨询和仲裁等机构,土地管理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管理,一些职能部门的权责界定不清晰。在土地管理过程中如果牵涉到多部门的利益,很容易出现各部门相互制约、推诿的情况。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1农村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混乱
我国很多农村在土地管理和使用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划,例如农村随意建房的现象较普遍,并且在没有经过批准的情况下向外延伸。一些农户在建房过程中只关注了生活便利这一方面,对于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影响农业生产等缺乏考虑,因此在建房过程中随意侵占农田。一些农户在生活水平提高后纷纷盖起来新房,原有的房屋被闲置一旁,这也让农村"空心房"的数量越来越多。此外,部分农村土地在转让后出现无人管理的现象,或者出现使用耕地作为墓地等现象,这样导致农村的耕地面积越来越少,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农业生产。
1.2缺乏健全的农村土地管理体制
在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中目前还缺乏土地违法案件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在出现土地违法案件后无法及时有效处理,同时缺乏完善的土地产权制度,如果管理不当很容易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部分法律中虽然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但农民对土地没有处置权,因此在土地征收等工作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民作为农村土地的主人,在缺乏土地处置权的同时也丧失了所有权,容易出现土地管理松散等问题。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约束土地违法等行为,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土地管理人员的管理难度,而且部分土地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以及缺乏合理的土地流转体制等,这些因素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的发展。
1.3农村土地的利用和管理缺乏规划
我国很多农村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上缺乏必要的规划,如建筑规划不合理,道路缺乏维护以及生活环境恶劣等。由于农村土地管理中没有可供参考的规划编制,增大了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随意性。一些农民和土地管理人员缺乏对土地所有权的认识,大多数认为谁使用土地就归谁,在划分建筑用地过程中没有统一的规划,导致建筑用地的使用权十分模糊,很容易引发各种土地纠纷,这也是导致农村建设混乱的原因之一。一些农民由于受到封建和迷信思想的影响,在划分宅基地过程中过分看重风水,严重阻碍了科学划分土地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部分村庄的地形较为特殊,在建房等方面很难统一规划。
1.4农民逐渐减弱了对土地的依赖感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加上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深入推进,农业生产获取的收入已经无法满足部分农民的需求,因此很多农民已经不再局限于通过农业生产获得收益,寻找非农业途径就业的农民越来越多,这样农民逐渐减弱了对土地的依赖感,农民与农村土地之间也不再是相依为命的关系。
2.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对策
农村土地是农民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资源,也是农民获取收益的重要载体。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们必须做好土地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农村土地管理的现状,加快推进新农村集体土地规划的编定,提高农村土地规划和管理的力度。
2.1强化农村土地的规划意识
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想改善我国农村土地的整体状况,首先应该调整农村土地管理的整体格局,制止和杜绝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违法拆建等问题,将一些规划不合理的建筑拆除,对农村房屋建设进行统一规划,以此让农村的整体面貌得到改善,达到美化农村居住环境的目的。在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中应该注重协调规划,处理好土地资源保护与农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在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做到统筹兼顾,保障城市和农村的发展相协调,做到城镇建设中有法可依,农民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城镇和县域的发展能够得到促进。通过改变传统的土地管理方式,将粗放型的土地经营管理变为集约型的管理,提高土地管理中的集约程度,以此有效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2.2加大土地管理过程中的监管力度
土地管理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定期开展巡查活动,对于土地违法等行为给予严厉的打击,指导农民在建设房屋过程中按照规划执行,组织集中建设房屋以便于统一管理,对于空闲房屋、闲置土地等应该合理利用。在土地管理工作中也要做好宣传教育,改变一些农民的错误观念,让他们了解到土地属于公共财产,在使用过程中不可过于随意。在农民宅基地的划分工作中应该制定严格的标准,杜绝随意扩展建筑范围以及侵占耕地等情况,对于土地违法行为应该给予合理的处罚,以此减少和杜绝类似的情况,为农村土地管理和农业生产构建良好的环境。
2.3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制度
农民由于各种原因转让土地承包和经营权的行为称为土地流转,在土地转让过程中应该按照相应的规范执行,做到"依法、有偿、双方自愿"。地方各级政府应该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督和管理,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流转管理措施,对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同时对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产权管理进行严格控制,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出现的流转,首先做好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价格管理工作,对土地流转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收制度等进行必要的完善与规范。此外,在土地流转工作中应该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此为土地流转管理提供法制保障,不断完善土地流传法制体系。
2.4加强农民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增强保护土地意识
对于土地保护意识较为薄弱的农民应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促进国家的土地政策与制度的贯彻与落实,从而提高农民对土地的保护与利用的正确认识,可以从长远性、全局性、生态发展等角度进行考虑,摒弃狭隘的、自私的、个人的经济利益观念,减少基层土地管理执法的难度。
3.结语
在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中应该做到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相关部门应该努力强化农村土地的规划意识,加大土地管理过程中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农村土地管理法律体制,以此保障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科]
【参考文献】
[1]王卫东.浅析当前土地整理工作的问题及建议[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23).
【关键词】GIS,新农村,规划,应用
1. 前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各方面制度体系建设更加完备,新农村建设被提上议事日程,并且作为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新农村规划过程中,要从农村经济社会的整体性出发,根据农村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措施,而在这一过程中,GIS的功能是无可替代的。GIS在新农村规划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涉及到农村资源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农村的区域性规划,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和监控以及农村环境评价和环境监控等各个方面。目前,我国的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作用仍然不够明确和具体,因此,必须从当前我国GIS发展的现状和实际出发,加强理论研究和创新,在总结应用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先进经验,实现GIS应用的体系化和规范化,为新农村规划提供借鉴性意义,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2. 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特点和作用
GIS,即地理信息系统,是融合测绘学、遥感学、管理学、信息科学、环境学、计算机科学和地图学于一身的新兴科学技术,主要功能在于现代空间分析和处理地理信息技术,从而为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增强决策的科学性[2]。GIS作为空间数据分析管理的一项技术手段,是由系统管理操作人员、空间数据、计算机软件系统和计算机硬件系统这四个部分所组成的。GIS的功能主要体现在 资源管理功能、区域规划功能、国土监控功能和辅助决策功能上。
2.1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特点
GIS以其自身的突出优点,在新农村规划工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一个突出优点在于它的快捷性。GIS在农村规划中能够对数据信息进行全范围的、即时性的监控工作,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包括农村土地信息,住房和交通信息等问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此外,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另一个突出优点在于它具有极强的应用性。GIS对农村收据和信息的收集和分析都是有针对性的,它能够通过对各项数据的分析,对政府决策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应用到政府的决策上,从而促进政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其次,GIS在新农村规划中还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在新农村规划过程中,GIS所发挥的作用不是单方面的,而是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内容涵盖经济发展,交通规划,住房规划,土地利用,环境监控等多个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性。
2.2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作用
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资源管理功能,交通规划功能,住房规划功能,土地规划功能,环境监控功能,区域划分功能等几个方面[3]。
2.2.1资源管理功能
资源管理功能是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一项重要功能。GIS能够对资源实现有效的清查、管理和分析,能够完整的获取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土地资源的相关信息,并能够有效地实现各种资源信息的动态监控。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资源管理功能能够更好的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及时掌握资源现状,对于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较为科学的数据信息,从而能够更好的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
2.2.2交通规划功能
交通规划功能是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又一项重要功能。该项功能通过对人口分布图层、经济发展图层以及其它图层的叠加,模拟出较为合理的交通规划图示,从而缓解极易出现的交通拥堵和交通压力,实现公共交通资源的合理配置,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基础性条件,促进消费,拉动农村经济发。
2.2.3住房规划功能
住房规划问题是进行新农村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而GIS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GIS能够通过对现今农村人口分布情况、现今农村住房分布的分析,从而实现农村住房规划的功能。这在很大程度上节省了农村住房建设支出,能够更好的实现住房建设与资源环境的协调统一,优化住房环境,提高住房质量,推动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序进行,更好的实现新农村规划的目标。
2.2.4土地规划功能
土地规划是新农村规划过程中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必须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GIS能够对土地肥沃程度、土地盐碱化、地形地势、资源分布情况进行综合性的分析,从而确定土地利用类型,实现土地使用价值的最大化,为当地政府在土地规划工作方面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2.2.5环境监控功能
GIS在新农村规划中能够有效的实现环境监控功能。一方面,环境监控功能能够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性的环境咨询,方便公众生活。另一方面,环境监控功能能够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问题进行合理的预测,切实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促进新农村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时,环境监控功能对于环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为新农村环境建设提供借鉴性意义,保证新农村环境的清洁和健康。
2.2.6区域划分功能
在区域划分上,GIS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在新农村规划中,GIS能够通过对资源环境、人口分布、交通情况、住房分布、环境条件等相关图层的叠加,实现对区域的合理划分工作,根据不同的功能,将区域划分为居民区、环境保护区、文化区等相应的区域,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建设,促进区域划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如何更好的推动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发展
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资源管理、交通规划、住房规划、土地规划、环境监控、区域划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从我国当前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实际出发,不断促进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更好发展。要进一步推进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专业性。要通过宣传,提升政府规划部门和社会公众对于GIS在新农村规划中重要性的认识,在资金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要进一步完善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队伍建设,积极吸引专业的技术人才,注重对GIS管理操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素养的培训,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把握我国新农村规划政策,更好地结合新农村规划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探讨和研究,积极鼓励创新,不断提高GIS在新农村规划中建设的科学化水平[4]。地理信息技术是进行新农村规划中的核心和关键,我们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制定合理有效的信息化体系。在内容涉及上要更加广泛,在数据信息上要更加严密和准确,在信息交流上要更加畅通,在管理更新上要更加及时。我们要通过完整有效的GIS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新农村规划水平,推进我国新农村建设。
4. 小结
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发挥着资源管理功能,交通规划功能,住房规划功能,土地规划功能,环境监控功能,区域划分功能等多项功能,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对于GIS在新农村规划的重视程度,从当前我国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加强GIS管理操作人员的专业性,建立完善的GIS在新农村规划中的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和技术指导,不断推进GIS在新农村规划中应用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促进新农村规划的又好又快进行,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增强农村社会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为新农村规划提供借鉴性意义,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德明,王龙俊,付伟.GIS应用浅谈.东北测绘[J],2009年,第3期:22-25?
[2]陈海彭.GIS应用向多领域发展?向纵深推进.中国计算机报[J].2009年,第12期:58-60?
[关键词]中国农村;“空心村”现象;原因;问题研究;对策
一、“空心村”现象
“空心村”现象的定义:所谓“空心村”现象,是指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诸多村民各种原因的迁徙和撤离,致使原来人们赖以生存居住的村落,出现极大部分的“空巢”现象,即房屋犹在,却是无人居住,造成大量的闲置状态。这种现象既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也在很大程度上是我国农村土地流失的重要形成原因,其给我国和谐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影响巨大甚至是无法估量的。
我国农村“空心村”问题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负面产物,并已经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这已经形成我国目前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认真对“空心村”问题分析的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导致“空心村”问题的根源自然是经济问题。然而我国农村土地规划的严重滞后是导致该问题产生的固有原因,如何解决“空心村”问题?其直接出发点毋容置疑当然是完善农村土地规划制度的同时更应当加强执法力度以保证实施。
从根本上看,“空心村”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期出现的一种乡村地域系统退化性演变的结果,这种结果导致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低效利用,因为当前尚没有一个可以供借鉴和有效控制的机制来有效解决,从而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面对今天我国农村地区尤其是北方平原耕地集中地区“空心村”的现状进行调查、潜力评价和整治模式研究,对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重大战略意义。
二、“空心村”形成的原因
一、“空心村”问题的形成原因
调查发现,“空心村”问题主要是由经济、传统观念、农村土地规划、法制意识、自然条件等五个方面的问题综合作用产生的:
(一)传统观念的影响
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发现,由于在我国农村仍长期存在着浓厚的”宅基地私有制”观念,导致大多村民想当然地认为宅基地千百年来就是属于自己的“不动产”。他们认为只要分给自己这些宅基地就自然永远归个人所有。相当部分的村民认为老房子是祖业,无论如何也不能拆掉祖上传下来的房屋,这种传统观念在相当一部分村民心中比较传统和坚定。许多村民即使已经又盖新房甚至已经搬离老村落,也不舍得把老房子及其宅基地交给村委会。这种传统观念的深刻影响是导致“空心村”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管理规划体制的缺失
农村宅基地规划问题在各地普遍存在规划意识淡薄,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以至于导致村镇规划建设有名无实,有些地方的乡村干部甚至随意乱批、乱放宅基地。对于申领新宅基地的农民又没有按照规定发放新宅基地的同时收回其旧宅基地。再由于乡村干部的频繁更替,规划和政策不能保持连贯性和切实落实,致使许多问题多年积压,形成“历史问题”,甚至导致新的规划也不能正确落实。
(三)经济因素的制约
随着改革开放,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的的发展,许多农民通过经商等方式发了家致了富,积累了财富,这些先富裕起来的农民,由于具备了经济实力,所以,大多离开原来的老宅子,在村子自己的承包土地上或者从村里“有偿使用”发放宅基地(实际大多是有偿出让)时竞买来的地块上盖新房,还有的村民经商赚了钱在县城或其他城市购买了住房,搬迁到城镇里居住了,从而使老房子长期闲置,导致形成“空心村”现象。
三、“空心村”的严重后果
在平原地区大多数农村,原来种地还要交农业税,现在种地国家还给补贴,更无什么后顾之忧。甚至因为村委会由于本村无有什么企业和赖以产生效益的企业和厂子,村干部的工资待遇解决不了,致使类似这样的村里历任干部只得权宜之计就是“卖”地取得收入来解决经费问题。所谓“卖”地,其实就是在原来村里承包给村民时预留出来的“机动地”(属于村委会掌控)。根据市场行情,从前些年的每亩一两万元,到现今的三、四万元或更多一些。当然这是以卖宅基地的形式,或者其他的名义,村干部收取了钱款,给出钱户开具村委会证明,这地就归该户所有了,对外可以说承包等。现在这种情形在平原地区的许多的“穷村”(村委会没有收入的)屡见不鲜。还有些原来居住在村边的农户,在村干部频繁更替,几乎无人认真管理的情况下,仗着自己的居住优势,肆意的扩张、蚕食村庄边角的土地,扩建自己的宅院,有的甚至扩张至原来宅基地的数倍而圈起了高墙大院。还有的竟然在自己已经将房基地盖到边缘的农户,却又在墙外强行再圈地占据街道,因为村干部的视而不见,于是就纷纷仿效,致使现在所有街道都狭窄到甚至无法使过往车辆错车通行。
四、“空心村”问题解决的思路与对策
“治理‘空心村’,事关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城镇化的推进、村容村貌的改善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建设新农村、实现农村科学发展必须正视和研究解决的‘新矛盾’。”为切实治理好“空心村”,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协同配合,从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首先,应当科学制定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河北省青县陈嘴乡张泗河村实施“空心村”改造工程,通过多渠道筹资,大力度推进,取得显著成效。该村是典型的农业村,现有250多户、900多人,耕地3000亩。村民多采取筑高台垫宅基的方式建房,形成高台式村民住宅。随着经济发展,日益富裕的村民开始建新房、迁新居。因缺乏规划,建新村不治旧村,建新宅不拆旧宅,使该村成为名副其实的“空心村”,“空心”面积约占全村的三分之二。村民新建住宅“摊大饼”式向村外扩展,宅粮争地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改造“空心村”不仅是拆旧建新的问题,更是对村民旧传统、旧思维的破除。能否争取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事关“空心村”改造的成败。在乡党委、政府和县国土部门的帮助下,该村改造工程共分三期进行。到2010年全面改造完成,该村将形成“一横两纵一环形”的街道框架,建成“设施合理、道路畅通、房屋整齐、绿树成荫、环境整洁”的新村庄。
其次,制定完善配套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严格按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做到本地耕地总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并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提高土地利用率、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的原则,以保护耕地为重点,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的要求,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建立城乡土地置换机制,允许农民在一户一宅原则下,原有农村宅基退耕后,按一定比例置换中心村或城镇建房用地。
第三,认真研究实施综合治理
如对于问题严重的“空心村”,实行农民新增宅基地指标“冻结”政策,限制村庄规模外延伸;积极推进中心村和乡镇建设,把治理空心村与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治理相结合。
第四,利用民间资金投资农村空心村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