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1 09:13:4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创业投资培训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创业投资市场是指创业投资所投资的市场,一般来说创业投资所投资的对象主要应投向具有高成长性的创业型科技企业,但从数据来看,并不是这样。目前我国已经有了约2000多亿元的风险资本,大约是1000家创业投资机构,2011年我国年末创业投资余额为1018多亿,对高新企业的投资余额为131亿[1]。占比12.8%。另按科技部的研究,已经投资的项目在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上的不到20%,已经投资的资本量投资在科技企业上也不到20%,即可以将其总结为创业投资的“二八现象”。首先,创业投资项目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只有20%的重合度,80%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不被创业投资认同。截止2011年整个创投行业历年累计投资的项目大约是9216个[1]。在这9000多个项目中不到20%的项目和国家科技计划是相关的,而且是和一些小的科技计划的相关性更大一些,跟大的科技计划相关性又很小。其次,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只有20%与自主创新成果相关,80%与国际产业技术创新成果相关。2012年全国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10万多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9.2%。但是这些业绩中只有20%的产值与我国的自主创新成果(其中,又有80%左右的自主创新成果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范围内)有关系,80%的是国际的创新成果,或者由在中国的跨国公司创造的。那么“市场失灵”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知道由于创业过程中的高风险,特别是早期阶段存在“死亡之谷”的高风险,市场中的投资者依靠其自律往往是不会介入的,导致大量科技成果难以转化为经济价值。不论是国有的,还是私有的、或是外资的,绝大多数创业投资企业是以创业后期阶段项目为主要投资对象。由于政府引导的创业投资与收益机制理论的缺乏,我国虽然各地纷纷启动政府的引导基金,但是由于引导基金在“市场经济理论”的误用下,以及在政府现行管理模式的“系统失灵”的环境下,政府引导基金也都纷纷趋于创业后期阶段的投资,从而导致“市场失灵”。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关键是从理论上解决好政府在创业投资过程中的定位与角色问题,实务上实施好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机制与权益机制的方案。从国际经验分析,凡是创业投资发达和成效好的国家及地区,都是在政府的引导下,来解决科技企业创业过程中“死亡之谷”高风险的“市场失灵”机制,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创造新经济。
二、创业投资管理体系和机制的“系统失灵”问题
创业投资的发展离不开创业投资管理体系和机制的建设,多年来我国在建立创业投资管理体系方面做了努力,但仍存在“系统失灵”。主要表现在国家层面还没有建立起能促进创业投资的管理体系及良好机制,特别是政府基本是以管理实业的模式来规范创业投资业的运行机制,对于创业投资业发展往往形成了滞后甚至障碍的作用,造成了我国创业投资业发展困境。其分别为:政府如何引导创业投资的困境;国有创业投资走向的困境;商业银行如何参与的困境;保险资金如何参与的困境;私人富裕资本如何参与的困境;外资进入如何参与科技创新投资的困境;创业投资从业者激励机制的困境;多层次资本市场对于科技创新及投资拉动的困境等。我国创业投资的管理在国家层面有多个部门都在积极推动,但是因受到多个部门权力或利益管理的分割,造成了部门之间摩擦,反而带来并形成了对于创业投资业发展不利的影响。在省级层面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主管部门各省也不一致,有的在发改委,有的在经贸委。特别是对于国有的创业投资公司是由国资委来管理,而国资部门又以实业企业管理模式来监管创业投资机构的业绩,使得创业投资资本金融经济价值难以发挥,迫使其走后期阶段投资模式。我国的创业投资业发展时间短,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上给以积极引导,在货币政策上给与多加倾斜,在产业政策上应当作为一个国家战略竞争力的产业给以战略规划和定位,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上,要首先考虑创业投资对于交易流实现的需要。
三、创业投资的“制度失灵”问题
创业投资业的发展离不开相关的制度建设,包括创业投资的组织形式、募资制度、投资制度、投资后管理制度、投资退出制度、税收制度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应该说我国在创业投资制度建设上已初步建立和完善,尤其是新的《公司法》的修改,解决了在创业投资中的企业组织和注册资本等问题,但因创业投资所涉及的制度多,目前仍然存在“制度失灵”现象。主要表现为我国现有的《证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各项税收条例等法规对于创业投资业发展仍存在一定的障碍性作用。特别是《证券法》的规定,仅仅是对标准化的证券进行交易做了规范,而对于创业投资的多阶段性、金融工具的多元性的交易该如何进行,并没有给出规范。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要“规范创业投资的股权转让”,实际上是将创业投资的交易机制简单化了。还有我们的税收政策在某种意义上仅仅适应实业企业的税收需要,而对于资本利得的税收问题没有给出具体规定。显然,在创业投资业发展起步时期,如何给以税收的优惠,促进创业投资业的发展,是一项新的命题。为此,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仅仅是适应工业经济需要的法律体系,还不能够适应知识经济需要。为此,研究和设计适应知识经济发展需要法律体系,已经是当务之急。
四、创业投资的“人才失灵”问题
【关键词】创业投资网络 民营创业投资机构 网络质量
一、引言
随着民营创业投资机构的崛起,他们已经成为我国创业投资网络中当之无愧的主力军,尽管之前他们对构建优质网络的忽视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整体创业投资网络质量的下滑,但只要能够让他们意识到构建优质创业投资网络对于提高自身投资绩效的重要性,政府同时配套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以给予其转变态度、积极参与到网络合作中的动力,那么我国的创业投资网络的质量提升将指日可待。
为此,本文将从相关政府部门和民营创业投资机构两个方面来对提升我国创业投资网络的质量提出以下建议。
二、对相关行政部门的建议
相关政府部门在鼓励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的同时,还需要做好配套的本职工作,促进机构间信息对称、资源共享的创业投资网络的建设,推进创业投资行业的健康发展。基于此,本文给相关行政部门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创业投资领域征信制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征信体系建设的初步阶段,以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为起点,相应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预示着国家层面的征信机制正在逐步形成,罗家德(2010)认为通过双方合作积累起来的信用会影响未来继续合作的成本和收益。在网络中实际上无论强弱都是有属于自己的机会的,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自我意识不强等原因,网络地位较弱的民营创业投资机构往往未能获得本该属于自己的投资机会。此时,如果相关行政部门能够组建或者鼓励支持组建专业化的第三方征信机构,通过合法采集数据,独立客观的记录信用信息,为行业内的创业投资机构、创业企业以及创业者个人建立征信档案,使得网络中创业投资机构的资信状况更容易为他人获取,降低信息不对称,这将有利于民营创业投资机构参与到网络合作中来,从而提升我国创业投资网络的整体力量。
(二)搭建交流沟通平台
大多数的民营创业投资机构的弱势就是成立时间较短,投资经验缺乏,由于没有意识到创业投资网络的重要性,很少主动与其他创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也就导致了其在网络中的弱势地位。为创业投资机构搭建一个交流沟通平台,有利于民营创业投资机构与其他机构互动,分享投资经验和投资机会,学习先进的投资理念,从而提高我国创业投资网络的整体质量,构建起资源高效配置的优质网络。
(三)支持创业投资领域的理论研究
理论是对实践的总结,只有能够架起与实践的桥梁的理论才是好的理论,这样的理论对于实践是具有指导作用的。虽然通过不断积累可以解决我国的创业投资机构成立时间短,经验少的缺陷,但显然这样的时间成本会很高。而如果能蚋好的总结出相应的理论,以最合理的途径和方式来发展我国的创业投资,完全可以以更低的时间成本实现健康快速的成长。国内创业投资相关数据库(ChinaVenture集团旗下的CVsource数据库、清科集团旗下的私募通数据库以及万得资讯下属的PEVC数据库)普遍存在收费过高、数据获取成本过大的问题,令很多学者对创业投资领域的研究望而却步,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创业投资领域的理论研究未能兴盛起来。给学者获取相应的研究所需数据提供优惠或者支持政策,以便于学者进行理论研究,加强我国的创业投资网络的理论建设应当得到重视。
(四)加强对民营资本的专业引导
首先,民营创业投资机构资金规模往往偏小,会错失某些融资需求较大,但质地优良的项目;其次,民营创业投资机构往往不能满足被投资企业国际化战略所需的资源;最后,民营创业投资机构由于投资经验和成立时间的原因,专业度往往不够成熟。加强对民营资本的专业引导,适时组织相应的知识培训,及时总结和传递已经在发达国家得到实践检验的经验,鼓励合作共赢,形成良好的网络合作氛围,也是构建优质创业投资网络的重要方面。
三、对民营创业投资机构的建议
忽视网络建设的民营创业投资机构的数目不断增加造成了整个网络环境的恶化,那么民营创业投资机构怎样才能构建自身的网络优势,在提升自己的网络地位的同时带动整个网络质量的提升呢?有研究表明主动与其他机构分享投资机会可以给未来带来给多的投资机会,提升长远收益。基于此,本文给民营创业投资机构提出以下建议:
(一)积极主动构建关系网络
从表面上看,关系网络并是不实实在在的资源,无法直接为创业投资机构创造收益,但是关系网络是获取稀缺资源的重要渠道,而这些稀缺资源往往是创业投资机构构建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积极构建关系网络,有利于创业投资机构获得更多可支配的资源,而这些资源通常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这类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有助于创业投资机构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二)重视网络合作的过程
与网络中的其他创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是构建关系网络的主要方式。由于创业投资机构间合作的特殊性,投入资金后全程采取“搭便车”行为是短期最优策略,但从长期来看,搭便车却是短视的表现。在与网络中的其他创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过程中,积极履行自身的职责,尽可能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有利于和合作机构建立信任关系,从而提升自己在网络中的声誉和知名度,也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强化自身的关系网络,在行业内保持优势地位,基业长青。
(三)乐于分享投资机会
民营创业投资机构本身处于创业投资网络中的弱势地位,只有先舍弃,之后才会有获得。当自己获得好的投资机会时,舍得与其他机构共享,尤其是与网络地位占优的创业投资机构分享,才会有机会借助合作机构的优势提高自己在网络中的影响力,而后逐步进入到网络核心中,从而扭转自己的不利地位。
参考文献
[1]罗家德.社会网分析讲义[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一)民间资金参与创业投资积极性不高
宁波民间资金投资的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不高,由低档次、粗放型投资向高新科技、集约型投资的转变尚未完成。不少民间资金没有真正把握经济的长期走势与社会发展需要,没有把自己的资金投向与产业升级的方向、政府引导的目标结合起来,盲目投资房地产、民间借贷以及稀缺性资源,既增大了投资风险,也加剧了经济波动,在一定程度上从制度和机制层面限制了民间资金参与创业投资的热情。此外,创业投资过程的高风险性、不确定性和结果的外部经济性大大弱化了民间资金参与的积极性,从而在技术层面阻碍了宁波市民营创业投资发展。
(二)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创业投资需要有较完善的法律环境,法律的健全与否对大多数创业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具有重要影响。目前,一方面,我国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创业投资资本供需、退出机制、中介机构等的规范和指导较少;另一方面,现有的部分相关法律法规非但较难保护创业投资的长期发展,反而对创业投资发展构成现实阻碍。例如,从国外创业投资的实践来看,较为适合的组织形式大多采用有限合作制的形式,这有利于降低创业投资的道德风险及运作成本,但这项制度在我国法律上是被禁止的。因此,我国创业投资法律环境的不完善制约了宁波民营创业投资的进一步发展。
(三)退出渠道较为单一
创业投资的成功退出是实现风险资本增值的基本前提,是整个创业投资过程能够实现良性循环的有效保障,对创业投资各方利益相关者而言至关重要。因此,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创业投资退出渠道,是创业投资成功的关键所在。目前,就全国而言,创业投资主要的退出方式有:上市退出(IPO)、企业并购(M&A)、股权回购、公司清算。从创业投资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上市退出是创业投资退出最理想的方式,其收益率较高,并且往往能掌握企业的控制权,有利于激励核心层考虑企业长远发展。但从宁波民营创业投资行业实际发展情况看,尽管上市退出的比重在逐步提高,但股权回购依然是其最主要的退出方式,创业投资企业几乎没有从正常退出中获得相应的较丰厚的资本回报和收益。
(四)行业内部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创业投资是跨越高科技和金融领域的特殊金融活动,创业投资行业作为一个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的行业,特别需要行业内部的自律与监管。国外的经验表明,行业协会是创业投资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制定行业规范、培训从业人员、加强信息交流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宁波创业投资起步较晚,发展较为滞后,目前仍没有统一的行业协会。创业投资行业缺少内部监管和自律,不利于其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五)高素质专业人才相对匮乏
创业投资行业从业人员需要具备技术、管理、营销、金融、服务、法律等多方面相结合的高层次专业知识。目前,宁波创业投资行业从业人员多数已初步具备相关的知识背景,但缺乏具备项目识别、技术评估、资本运作等能力的中介服务人才,特别缺乏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创业投资家和具有远见卓识的创业企业家,这极大地削弱了创业投资企业的项目选择和资金配置能力,从而影响了创业投资企业的成功运作。而随着宁波创业投资行业如火如荼的发展,高素质专业人才尤其是复合型专业人才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人才的紧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民营创业投资的发展。
(六)增值服务提供能力不足
宁波创业投资企业在项目的选择和设计上缺乏远见,项目投资阶段主要集中在成长(扩张)期,而对种子期和起步期则投资比重较低,尤其是对种子期投资最少,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并非是真正的“创业投资”。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资金已经不是项目方看重的唯一条件,创业企业更希望从创业投资机构获得管理咨询、财务顾问等方面的增值服务,而宁波创业投资机构提供这种增值服务的能力明显落后。
二、促进宁波民营创业投资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培育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
相对于一般投资而言,民营创业投资更注重于时机选择以及环境成熟度和规范度。为此,国家应该尽快结合民营创业投资的发展特点,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支持创业投资行业的法律体系,为创业投资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护;同时,修改现行法律中阻碍创业投资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切实保护民营创业投资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尽快出台专门的创业投资法,对创业投资行业的各方面制定规范详尽的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创业投资行业内部的自律和监管。作为宁波地方政府,首先应进一步制定有关加强对民营创业投资引导和扶持的法规、政策,加强税收优惠、财政投入、政府采购等政策的支持力度;其次,提高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使用效率,平等对待各类民营创业投资主体;第三,进一步规范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二)进一步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
退出渠道是创业投资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完善的退出渠道是带来资本收益和民营创业投资良性循环发展的重要保障。民营创业投资无法退出,就意味着难以实现资本增值,取得资本收益,民间资金就不愿意进入创业投资行业。从当前看,企业上市是创业投资退出方式中发展最为迅速的,而中小企业板已成为企业上市退出的主要渠道。然而,相较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速度,由于中小企业板扩容有限,导致创业投资进入中小企业板速度过慢,间接造成民营创业投资的缩减。再者目前我国主板市场法人股无法流通,上市条件较为严格,直接阻碍了众多科技型企业上市,这对于尚处于发展阶段的民营创业投资的健康发展十分不利。为此要努力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建设多元退出渠道,加强中小企业板容纳更多的优秀企业。同时,除了利用好中小板市场之外,还要积极发展行之有效的产权交易方式,如设立地区性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产权交易的信息平台等。总之,在市场退出渠道上,各级政府应加大力度来完善和解决。
(三)建立完善的创业投资中介服务体系
在创业投资产业运行过程中,中介服务体系担当了承接人和联络者的角色。良好的创业投资中介服务体系能够使各部门、各环节的信息得到更为充分的交流与沟通,从而获得更为准确的市场信息,满足更为切实的投资需求。为此,要尽快建立具有较高权威性的创业投资评估咨询机构,帮助创业投资企业进行投资项目的前期评估选择工作,减少创业投资运行技术风险;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完善科技交流网络平台,建立技术交易市场,拓宽信息交流渠道,从而建立起政府、创业投资主体、创业投资经营方和创业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中介服务平台。
(四)加强民营创业投资风险管理
积极探索民营创业投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方法,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系统。努力为民营创业投资产业提供科学的、定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针对民营创业投资风险特性及时提出风险规避策略,提高民营创业投资风险管理水平,降低创业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从而促进宁波创业投资产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五)创新建立多种创业投资机构组织形式
创业投资机构组织形式主要分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基金三大类。从国外创业投资发展经验看,创业投资最适合的组织形式是有限合伙制。而宁波创业投资机构以公司制为主,并非最合理的有限合伙制。由于公司制较难解决高运营成本、高成本和弱激励机制等问题,因此这一组织形式成为了制约创业投资行业长远发展的一大障碍。因此,国家应出台相关法律政策以允许开展多种组织形式的创业投资活动,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尝试空间;而宁波各级政府应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的前提下,在统一协调各部门工作基础上,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来鼓励、支持、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多种组织形式,尤其是有限合伙制这一较为适合的组织形式。
(六)培育和引进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人才
一、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必要性
1.民间资本投资现状及困境。民间资本的投资途径主要有实业、金融信贷、资本市场三个领域。通过考察民间富余资金具体投资情况,可以发现,它们经历了一个从实业到资本市场,从混沌无序到逐渐阳光化、专业化的过程,但由于自身条件及外部环境的限制,民间资本投资总是呈现一种短期、盲目、无序的状态,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1)可投资范围狭小。与国企和外企相比,民营企业在投资待遇、竞争机会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现行的投资管理体制主要是针对国有投资而言,不适应民营投资发展的需要,并且民间投资在投资信息、技术支持等方面缺乏引导,因而在项目投资选择上往往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和投机性,导致投资风险加大和经济损失。(2)自身观念限制。大多民营企业家短期投机思想严重,缺乏科学的投资理念和现代资本运营知识,而抱团行为造成羊群效应往往又放大了投机的规模和危害。(3)针对民间资本的专业理财机构和相关产品比较缺乏。在我国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投资金融机构、产品数量较为缺乏,投资服务体系不完善,而中小企业自身缺乏专门咨询服务公司,造成中小企业无法及时、准确地安排其投资计划。
2.创业资本来源结构亟待优化。在我国创业投资体系建设过程中,如何开辟创业资本的来源,扩大创业投资的规模成为最重要的问题。鉴于我国创业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许多配套措施还不完善,因而政府的推动作用十分重要。政府投入的资金应是为了引入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的启动部分,还需要创造宽松的条件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3.金融制度创新的内外推动。创业投资作为支持技术创新的资本源泉,当前以政府为主体的创业投资已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资本需求,急需将大量闲置的民间资本引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是促进创业投资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民间资本参与风险投资具有坚实的逻辑基础,它不仅是创业投资的始作俑者, 而且可以为创业投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供给,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健全创业投资体系。
二、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关于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信托法》等。但是,这些法律中的有些条款对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进行了严格限制。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型经济,与创业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规范约束创业投资主体之间的一系列行为,界定创业投资参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以保证民间资本的安全性、流向性和收益性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但我国《创业投资法》、《创业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一直尚未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步伐。
2.税收优惠政策缺位。由于民间资本追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投资收益与成本便成为投资者选择投资方向时考虑的重要因素。而税收构成了创业投资的直接成本,影响创业企业的资本形成。创业资本对税率的弹性不亚于投资对利率的弹性,过高的税率使得创业企业和创业投资者的期望收益大打折扣,遏制了风险企业对民间资本的需求。
3.创业投资专业人才匮乏。我国的创业投资机构组织模式以公司制为主,而有限合伙制更具有优越性,但我国发展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机构还存在诸多障碍。有限合伙制的核心主体是创业投资家,具备创业投资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追求高回报的强烈欲望与承担高风险的能力,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参与创业投资,与高新技术企业及投资者有广泛的联系和良好的关系,但在我国创业投资的初期阶段,创业投资人才是十分缺乏的,这也限制了有限合伙制在我国的发展。创业投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专业人才的缺乏制约着民间资本在创业投资领域的发展。
4.退出渠道不通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市场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相比,还属于弱有效市场,远远不能满足创业投资退出的需求,制约创业资本退出的因素有:主板、中小板市场上市门槛高;产权交易市场及三板市场不发育;国际板市场退出依然存在很大障碍;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尚待完善;创业板和新三板仍属于新生事物。这些退出障碍使我国大量创业资本纷纷被项目“套牢”,创业资本的性质蜕变为实业资本,极大地阻碍了民间资本在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
三、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制度保障
1.抓紧制定改进相关法律法规,降低民间资本的投资风险。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及时消除制约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法律因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才能促使创业投资正常运行机制的形成。借鉴国内外已有的实践经验,完善我国创业投资的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下两个层次的立法工作:一是制定《创业投资法》、《创业投资基金法》、《企业并购法》、《破产法》等使创业投资业纳入法制化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二是修改《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养老金条例》等,允许银行、保险、养老金等在各自监管部门的统一规定下参与创业投资,扩大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的规模,保证民间资本投资的正规化与合法化,降低民间资本的投资风险。
2.加快完善落实税收优惠配套政策,调动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税收是一个有力的利益调整杠杆,主要是向创业投资主体提供税收优惠减免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投资者和创业企业的税务成本,是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有效工具,主要包括:一是对处于初期阶段的创业企业,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并对创业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部分或全部抵扣企业所得税,鼓励其技术创新;二是对投资于创业企业的创业投资公司免征或减征所得税,对其管理人免征或减征营业税和所得税;三是对创业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免征资本收益税,只有在将所持证券出售变现时再征收资本收益税。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显著降低民间资本的投资成本,提高其投资回报,调动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热情,扩大民间资本支持创业企业技术研发与创新的规模。
3.切实注重创业投资人才培养,增强民间资本的投资信心。创业投资能否取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创业投资家的素质,因此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培养复合型创业投资人才,壮大我国创业投资人才队伍。我国还很缺乏创业投资方面的专业人才。政府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来挽救:一是依托高等教育,培养后备军;二是依靠社会力量,进行专业培训;三是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四是建立创业投资家资格认定制度。
创业投资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以期在所投资企业发展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高资本增值收益的资本运营方式。创业投资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助推器”和“催化剂”,对于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高技术产业和加速知识经济体系的形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连接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一条重要纽带,为寻求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重庆市1997直辖,在直辖之前的1992年重庆市第一家创司——重庆市科技风险投资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1300万元。1998年,重庆市又先后在“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科技兴渝”等战略决定和政策措施中提出鼓励发展创业风险投资的意见。2000年8月,重庆市政府增拨1亿元,联合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和清华控股,对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资本金增至2.26亿元。2004年以来,重庆市相继出台了《推进高新科技产业化若干规定》、《创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等一系列政策和规定,并设立了高新产业贷款风险担保资金和重大高新产业创业投资资金。2005年3月,《重庆市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成立了重庆市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每年投入1.2亿元资金用于引导、扶持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创业和发展。截至2006年8月,重庆市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投资资金已向重庆神州龙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前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重庆重邮东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6个企业进行了创业投资,合计投资2.28亿元。目前,重庆市创业投资资金总规模近8亿元,投资项目500余个,累计完成投资6个多亿,创利税3000多万元。
二、重庆市创业投资的现状及问题
重庆市高技术产业保持较快增长速度与重庆市创业投资的快速发展是必不可分的。2008年,国家发改委数据表明,1-9月,重庆高技术制造业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高于西部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完成投资额仅低于四川省和陕西省,处于第三位。高技术制造业完成投资35.7亿元,新增固定资产4.3亿元(见表1)。
2008年1-9月,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18296万美元,同比增速25.7%。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也能从侧面看到重庆市创业投资的贡献。
然而,虽然重庆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创业投资备受重视,但是,2008年1-9月,重庆市高技术产业新增固定资产同比增幅低于四川省、陕西省和广西自治区,不仅如此,重庆市的创业投资行业还存在着下列几个方面的问题。
1.缺少税收方面的鼓励与优惠
国内外创业风险投资业比较发达的地方,都制定了税收或行业扶持等优惠政策,但重庆还没有专门针对创业风险投资业的鼓励与优惠。重庆的创投机构存在着税赋过重、双重征税、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现行财务制度不允许创司提取风险补偿金用于弥补投资性亏损等问题。
2.创业投资资金中,政府供给资金比例较大,行业限制较多
重庆市的创业投资公司中,政府投资占65%,民间占8%,非上市国有企业占8%,其他创业投资公司占6%,银行等金融机构占5%,高校占4%,证券公司占2%,上市公司占2%。可以看出创业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其他方面的资金投入很少。目前,重庆的创业风险投资只能以入股方式进行单一的股权投资,国际惯用、国内一些地方已采用的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等准股权投资方式还不能进行。
3.创业投资制度不完善
创业投资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融资活动,需要有相应的制度进行调整和规范。但重庆市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来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主要体现在:
(1)目前重庆的创业资金投入仍然沿袭主要靠政府拨款的机制,资金来源比较单一,社会化程度低下,难以建立起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
(2)创业投资资本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安排归结起来大体上可以分作三类,即合伙制、信托基金制、公司制。这三种制度中,效率最高的是合伙制,其次是信托基金制,再次是公司制。而重庆的创业投资机构目前还是清一色的公司制,未能通过移植采用高效率的合伙制、较高效率的信托基金制来加快创业投资发展。
(3)得到创业投资支持的企业往往是没有任何业绩的新创企业,而且投资取得的股权缺乏流动性。在投资回收以前,投资者往往还必须持续不断地增资。
4.创业投资退出难
创业投资本身就是资本运作,它的最大特点是循环投资:投资—管理—退出—再投资。一个顺畅的退出途径的意义表现在实现收益和资本增值、完成资本循环、吸引社会资本加入风险投资行列。投资家只有明晰的看到资本运动的出口,才会积极的将资金投入风险企业。而重庆的创业投资退出不顺畅,尤其是创业投资的非上市退出渠道严重滞后。如重庆科技风险投资公司这些年就囤积了大量项目,几十个投资项目中,仅通过转让、回购方式退出了5、6个。在投资项目中,持股年限5-8年的占29%,8年以上占45%,还有些项目持股年限已有10年以上,远远高于目前全国同行85%的项目持股时间不超过5年的平均水平。
5.专业人才缺乏
国内外的经验和实践证明,人才是决定创业投资发展的规模、速度和效率的一个关键因素。目前重庆不仅创投机构太少,而且非常缺乏既了解国情、市情,又有科技、金融运作水平和管理能力的独具特色的创投人才,这已制约了创业投资的发展。
三、推动重庆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建议
1.在政策上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激励与扶持
世界各国创业投资发展的经验都表明:有效的政府政策激励机制能促进资本向高技术企业流动,推动创业投资发展。在制约重庆创业投资发展的诸多因素中,税收政策无疑是关键因素之一。重庆应建立主要通过财政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来有效引导并扶植创业投资的政府调控机制,尽可能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激励与扶持。根据自身的实际,加紧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措施。可考虑在重庆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如果其投资收入的70%以上来源于对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则由企业申请,经高新区管委会审核认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允许创业投资机构按其投资额提取不超过3%的风险准备金,用于补偿投资性亏损。同时,制定配套的激励政策,如利用政府资金为重庆市的创业投资公司提供担保;通过政策倾斜,鼓励重庆市单位购买市内高新技术产品。
一个弱小的初创期企业,几个人的团队,几万元的资金,在创业投资的支持下,完全有可能变成几千人规模,上亿美金市值的“巨无霸”,创业投资就是能把企业“点石成金”的魔法棒。
目前,中关村已聚集了IDG、联想投资、北极光创投、金沙江、青云创投等一大批知名的创业投资机构,发生在中关村的创业投资案例和金额均占全国的1/3左右,中关村已成为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淘宝”的乐园。
为进一步建立中关村初创期企业和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之间的沟通渠道,促进技术与资本的高效对接。“创业中关村”系列活动今年将在中关村示范区全面铺开。预计全年将举办6场活动,通过辅导站体系推选300家创业企业,并通过导师和辅导员对其中80-100家创业企业进行辅导,30家企业进行项目融资路演。在创业投资的推动下,中关村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都有可能成长为企业“巨无霸”。
“感谢中关村的创业环境”
日前,2010中关村十大创投案例评选榜单揭晓,易美芯光借力创投发力LED产业、网秦借助创投打造“云安全”平台、亿赞普获风险投资升级“云服务”、壹人壹本在创投的支持下成功推出本土平板移动终端、京东商城完成的C轮融资额超过5亿美元、赶集网获2000万美元投资、58同城成功引入1500万美元风险投资,此外,太时芯光获金沙江和北极光的联合投资、引领基因科技领域的傲锐东源、汽车电子领域的华夏龙晖也获得了多家创投资金的支持。
壹人壹本是一家注册在中关村通州园的移动互联网终端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公司团队在2006年开始研发平板电脑,到2009年技术已经基本成熟,投产在望。就在这个时候,由于公司一直持续投入研发,资金已经所剩无几,生产资金及后续研发资金告急。
通过与联想投资接触,双方很快碰撞出“火花”。2009年8月,联想投资的1800万元投资打到了壹人壹本的账户上,研发得以继续。仅仅5个月后,壹人壹本正式推出了首款具有中文原笔迹手写的平板电脑,也是中国首款量产的平板电脑。
首款产品推出后,大规模量产和销售还需要大笔投资。在壹人壹本的首笔投资收到效果后,联想投资决定在2010年6月继续跟进,并拉了启迪创投入伙。仅仅1个月后,壹人壹本就获得了来自联想投资和启迪创投的5600万元投资。
“创投机构入股前,公司产品仅仅停留在图纸上,入股后5个月,公司生产了中国首款量产的平板电脑,比苹果公司iPadl发售还提前了2个月。目前,我们的产品已占有国内5%的市场份额,仅次于苹果公司。壹人壹本已经在全国建立了超过300家直营店,实现销量4万台,销售额近亿元人民币。”北京壹人壹本公司总裁蒋宇飞兴奋地告诉记者。
易美芯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CEO范振灿说:“中关村是创业沃土,我们归国18个月里得到了很多创投支持,成功完成了两轮融资,公司做了很多自主研发并成功申请了专利,现在我们已经开发了三大系列产品,并开始批量供货给不同的电子厂家,包括平板电脑厂家,还有不同的照明厂家,我们觉得回到中关村是回到家的感觉,有一种创新、创业的激情。”
北京网秦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至今不足六年,从三位创始人加几位实习生,发展到今天全球员工超过四百人,在美国硅谷有分公司,在香港、台湾都有分公司,2005年1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金发展到今天在纽交所估值已经超过4亿美金。
网秦公司副总裁邹仕洪感慨地说:“我们公司一路走来非常艰辛,也非常不容易,要感谢的人太多太多,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要特别感谢中关村的创业环境。”
中关村靠什么吸引创投?
近五年来,中关村地区发生的投资案例和投资金额均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左右。中关村已经成为中国大陆创业投资最活跃的区域。在中关村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享受国家关于股权投资先行先试的政策,IDG、联想投资、今日资本、北极光创投、华登国际、联创策源、金沙江、青云、戈壁、盈富泰克、启迪创投、深创投等一批境内外知名机构成为中关村的合作伙伴,活跃在中关村的创投机构已有100多家,管理的资金规模约200多亿美元。
据统计,2010年中关村发生的投资案例216起,是2009年111起的近2倍,占北京市的98.2%,占全国的26%;披露的投资金额约208亿元,是2009年72.4亿元的2.9倍,占同期北京市股权投资总金额的99%,占全国的28%。
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关村园区内的企业备受投资者关注。2010年度全国范围内共有319家股权投资机构进行了投资。同期,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进行投资的股权投资机构为134家。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中关村39家新增上市企业中,有33家曾明确获得过股权投资机构的支持,占到新增上市企业总数的85%。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新增的18家挂牌企业中,有4家企业得到了股权投资机构的支持。
2010年,代办系统共计有10家挂牌企业完成11次定向增发,总融资额达6.17亿元,几乎所有定向增发中都有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参与,增发金额超过了前四年的总额。
作为首批进入中国的创投机构之一,IDG资本早在1992年就在中关村进行了第一笔风投。截至目前,IDG资本一共在中国进行了200多笔投资,其中在中关村园区的投资超过1/4,投资对象包括搜狐、搜房、当当、凡客诚品。“创投机构看中三个因素,市场、技术和人才,而中关村在这三个方面都具备条件,这是我们不断加大在中关村投资的原因。”IDG资本创始合伙人熊晓鸽说。
中关村管委会主任郭洪分析认为,对广大的创业投资机构来讲,中关村具有独特的五大优势:一是优质的创新创业企业资源丰富的优势,中关村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近2万家,每年新创办企业3000多家,高科技高成长的瞪羚企业3000多家,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85家,2010年有39家公司上市,2011年已有10家公司获准上市;二是主流出资人集中的优势;三是优良的管理团队集聚的优势;四是资本市场先行先试的优势;五是各方支持政策集中的优势。
郭洪说,中关村高度重视创业投资的发展,从2000年起,在全国率先进行了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各项试点工作。一是率先探索有限合伙制。在中关村设立了全国第一家有限合伙制的创业投资企业,为《合伙企业法》的修订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二是率先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目前已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了12支子基
金,合作规模累计达到56亿元,建立了投资引导放大机制,并已形成在我国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领域的先行先试效应;三是实施对创业投资企业风险补贴政策,已累计为31家创业投资机构的113个项目提供风险补贴8019万元,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中关村初创期的企业进行投资;四是研究推动天使投资发展,培育天使投资者队伍,包括中关村天使投资联盟在内的一大批天使投资人在中关村从事天使投资活动。
创业导师赫赫有名
为了帮助中关村的技术创业者尽快转变成为创业企业家,在2011年4月26日举办的“创业中关村”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中关村管委会邀请到国内外赫赫有名十位企业家担任“中关村创业导师”。
创新工场董事长李开复,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徐井宏,IDG资本创始合伙人熊晓鸽,联想投资董事、总经理王俊峰,青云创投创始合伙人叶东,金沙江创投创始合伙人潘晓峰,太极集团总裁刘淮松等十位企业家组成了中关村创业导师队伍,他们将深入工作站指导工作,并对创业企业进行创业辅导,提高中关村企业的创业效率。
创新工场董事长李开复说:“创新工场创办的18个月中,我们已经投资了近30个项目,在投资这些项目的过程中,我们也深深地感觉到,其实对这30个公司和他们的团队来讲,最重要的事情并不是资金,通过创投这种方式,他们得到的是商务拓展、技术、人才招聘、法务、财务各方面全方位的支持。在中国创业机会很大,挑战也很大,创新工场有幸能够帮助这二三十个公司,并希望能够把我们可能帮助的范围辐射得更大。”
金沙江创投创始合伙人潘晓峰说:“金沙江六年前就成立于中关村,在过去六年当中投资了50多个项目,其中一半以上在中关村,入围2010投资案例的十个项目中就有四个是我们首轮完成投资的。”潘晓峰表示,未来金沙江还要继续扎根中关村,优先服务北京。
据了解,“创业中关村”系列活动主要面向示范区初创期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每次活动将推出五家左右的初创期企业,向投资人进行创业项目展示和。
活动将依托各园管委会、协会、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开展,同时,建立创业辅导工作站并确定牵头人。牵头人将定期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有融资需求的重点项目和企业,全年共推选约300家。
【关键词】创业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五创模式
创业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是指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向具有巨大潜力的初创企业或快速成长的未上市新兴企业(主要是高新科技企业),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企业上市、并购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资本增值的一种投资方式。我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迅速,但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基于此,本文提出了创业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培养的“五创模式”。
一、问题的提出
(一)创业风险投资在现代经济发展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它通过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推动高科技企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长足发展,从而带动了整个经济的蓬勃和兴旺。人们把创业风险投资称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创业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孵化器”。创业资本推动了电脑软件、通讯、半导体和电子技术、生物等技术走向产业化,使大批高科技企业成为全球驰名的跨国公司。而当今世界著名高科技企业英特尔、康柏、戴尔、太阳、微软、苹果等大公司的发展,无不与创业基金的支持有关。创业风险投资造就了美国硅谷数万高新技术企业欣欣向荣的局面,使得知识经济得以蓬勃发展。所以,创业风险投资极大地提高了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创业风险投资的支持
我国目前大约每年新增创业企业100万家,这些创业企业的特点是规模较小、业绩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弱,在融资需求和专业化管理上都有很大的缺口,尤其是融资难问题突出,创业企业作为新生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经营的不是资本本身,而是高新技术企业所蕴涵的高风险,以此获取高回报,这一特征恰恰与采用新技术的民营企业和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发展要求相吻合。马军伟、李永周(2006)采取Engle和Granger于1987年提出的两步协整检验法研究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与风险投资关系,采用EVIEWS311软件计算得出ADF检验结果,拟和系数R2=01818382,拟合优度比较高。证实计算机软硬件及服务业产值(LIT)和风险投资额(LVC)两者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均衡关系,结论是创业风险资本对美国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创业风险投资的发展呼唤专业的创业风险投资运作人才
目前我国有各类孵化器200多家,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数量为400多个,在我国活动的外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大约有40余家。例如最早进入中国、也是迄今国内投资案例最多的VC,成功投资过腾讯、搜狐等公司的IDG技术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投资蒙牛的摩根士丹利;投资过甲骨文,思科等公司的红杉资本;投资哈药集团、国美电器等公司的美国华平投资集团;已投资项目包括我要钻石网、土豆网、真功夫等中国企业的今日资本等等。目前,浙江省已经出现了如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高新创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养生堂创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创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等创业风险投资机构50余家。调查发现,2009年,浙江省每个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平均拥有员工13人,超过一半的人没有相关专业背景。全部员工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67%,其中硕士占23.44%,博士占2.23%,从创业风险投资业务要求来说,学历水平偏低。更为重要的是,创业风险投资人才的素质要求不仅仅体现为高学历,资本运作能力、判断力和洞察力、财务管理能力、商务谈判能力、网络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技术背景是运营创业风险投资的必备条件。调查表明,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中,具备以上要求的“合格专业人员”非常少,还不到10%。
调查显示,高新技术企业、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大学与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迫切需要大量的专业创业风险投资人才。
二、创业风险投资人才培养实践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国内出现了多家专业风险投资研究机构,例如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北京大学创业投资研究中心、清科创业投资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中国创业研究中心、北京工商大学中国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北京工商大学中国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复旦大学中国风险投资研究中心和华南理工大学风险投资研究中心等。这些研究机构定期举办创业风险投资与创业系列研究报告,并创办《创业投资与创业管理》(北京工商大学中国创业投资研究中心)、《中国风险投资》(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等杂志。并创建了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网、风险投资网、中投风险投资研究院、中国风险投资网、中美风险投资集团网站等多家专业网站。一些机构还着力培养行业内专门的实用人才,例如广州风险投资促进会定期举办广州市风险投资从业人员专业资格认证培训班,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风险投资从业人员专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