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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的特点精品(七篇)

时间:2023-11-11 09:13:4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自然灾害的特点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自然灾害的特点

篇(1)

【关键词】 大众媒介;英国国家报纸;海地地震;报道特点

当今社会,大众媒介在传播信息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人们可以了解到发生在自己国家,甚至世界各地的新闻,例如美国金融危机的发生,海地地震的重大自然灾害等。媒体的报道不仅向本国公民传播了信息,而且媒体所报道的方式和视角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人们对于事件的认知。本文将选取海地地震这一自然灾害事件为例,对英国国家报纸上的相关报道进行分析。海地,一个西半球最为贫穷的国家,在当地时间2010年1月12日遭受了重大自然灾害。据美国国家地理调查显示,此次海地地震的震级达到7.3级,震源深度10公里,首都太子港等全国大部分地区受灾情况严重,这是海地自1770年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大地震。这次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在海地地震发生的一段时间内,海地成为了全球媒体关注的焦点,特别是一些西方国家主流媒体的关注,比如英国的各大国家报纸机构。据统计,在海地地震发生以来的一年里,英国许多家国家报纸机构以全版面和头条新闻的方式对此事件进行了长时间且持续的报道。本文将通过内容分析的研究方法对英国国家报纸对海地地震的报道内容进行分析,并结合前人所研究的相关文献资料,总结出英国国家报纸对于国际自然灾害事件报道的几点特点

一、研究对象

以英国的国家报纸为研究对象。英国国家报纸数量众多,但是针对不同的报道理念和读者群可分为大报和小报两种类型。所谓大报,其报道内容主要偏向于国家政治,国计民生等方面。和大报相比,小报的报道内容则更偏向于市井故事,八卦绯闻等。文章中的调查对象样本将分别从英国国家报纸中的大报和小报各选取了4种报纸进行内容分析。从大报里所选取的研究对象是独立报、每日电讯报、泰晤士报和卫报。从小报里所选取的研究对象是太阳报、星期日快报、观察者报和镜报。

二、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进行分析比较。以选取的8份英国国家报纸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其从2010年1月12日海地地震开始到2010年12月这段时间内关于海地地震的相关报道进行内容分析,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报道的数量,报道内容的字数和篇幅,报道所在的版面和位置以及报道的立场等进行分析。同时,以大报和小报,时间轴作为主线比较。所划分的时间轴为:第一段时间:2010年1月12日到4月,第二段时间为5月到8月,第三段时间为9月到12月。

三、结果与分析

1、大报与小报的比较

(1)报道的数量。通过对所选取的8份英国国家报纸在2010年1月到12月这段时间内关于海地地震的报道统计显示,75%关于海地地震的新闻报道都来自于大报,小报则只占到了25%。因此,从数据可看出,大报对于海地地震相关新闻的报道数量远远超过了小报。

(2)报道所在的版面。通过对8份样本报纸的内容报道分析,大报不仅在报纸的首页位置对海地地震进行了报道,而且在报纸的其他版块,例如专栏,国际版等均有对海地地震进行相关的报道。然而相对于大报,小报对海地地震的报道主要集中在报纸的首页这一版块,其他版块报道较少或没有报道。

(3)报道的篇幅和字数。大报关于海地地震报道字数的总长度为20896字,平均字数为870.6字。然而小报关于海地地震报道字数的平均字数为919.6,高于大报。结果显示,相比大报,小报使用更长的篇幅对此类国际自然灾害事件进行报道。

(4)报道立场。英国国家报纸对于海地地震的报道可分为四个立场,第一,正面的立场,即报道内容倾向于报道当地政府救援有力,受灾群众得到安置,情绪稳定等方面;第二,负面的立场,即报道内容偏向于报道国家救援不力,,受灾群众无法得到安置等方面;第三,中立的立场,即报道内容处于正面和负面之间,记者不作出任何的评价;第四,无法定义,即报道中没有做出任何立场的表明。从数据分析可得出,大报在报道海地地震时涉及到了正面,负面以及中立的立场,但是更多的报道倾向于负面立场。小报在报道立场上和大报一样,更多的是进行负面立场的报道。大报上的报道内容主要关注于海地国内和国际社会关于地震的反应和所采取的措施。在大报和小报上,只有极少数的报道内容是关注于政府和政治。

2、根据 时间轴比较

(1)报道的频率。从地震发生的2010年1月到4月这段时间,英国国家报纸对于海地地震的报道数量达到了最高,总共24篇。在随后的4个月里,报道数量有了大幅度下滑,总共6篇。到了最后的4个月,9月到12月,报道数量下滑到了2篇。从报道的数量统计可以看出,随着的地震灾害发生时间的推移,英国国家报纸对于海地地震的关注度也在逐渐的下降,从最开始地震发生时的24篇下降到最后4个月时的2篇。

(2)报道的篇幅和字数。在2010年1月到4月这段期间,英国国家报纸关于海地地震的新闻报道总字数为15579字,而到了5月到8月这段期间,新闻报道的总字数下降到了7379字,在2010年的最后4个月里,报道总字数减少到了5295字。从以上数据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新闻报道的篇幅和字数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逐步的减少,更多的报道集中于地震发生时的4个月时间段里。

四、结语

和之前英国报纸对于类似自然灾害事件的报道相比,以及通过以海地地震为例子,对选取的8份具有代表性的英国国家报纸进行内容分析,可总结出英国国家报纸对于国际自然灾害事件的报道有一下几点特点:

1、和英国的小报相比,英国的大报更关注于对类似国际自然灾害事件的报道,无论是从新闻报道的版面和篇幅来说,都比小报多,小报则更多的关注于灾害事件中所发生的一些救援等故事,符合小报的报纸特点。

2、无论大报和小报,大部分关于国际自然灾害事件的新闻内容报道都倾向于站在负面立场进行报道,例如美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件---飓风“卡特里娜”,英国国家报纸对其的报道更多的也是站在负面的立场。

3、英国的国家报纸对于国际自然灾害事件的报道内容上更多关注的是自然灾害事件所发生国和国际社会的反应和所采取的措施。

4、从时间轴上来看,英国国家报纸关于国际自然灾害事件的报道都随着灾害发生的时间推移而逐渐的减少,例如从报道的数量,报道的篇幅等方面。

【参考文献】

[1] Earth.quakeHazardsProgram.http://earthquake.usgs.gov/earthquakes/recenteqsww/Quakes/us2010rja6.php#news.2011.1.20.

[2] Strentz, H. News Reporters and News Sources[M]. Ames: Iow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85.

[3] Taylor, P.M. “Journalism under Fire: The Reporting of War and International Crises”[C]. in Cottle, S. (eds). News, Public Relations and Power. London: Sage, 2003.

[4] Tunstall, J. Newspaper Power: The New National Press in Britain[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篇(2)

关键词:自然灾害;旅游业;预警机制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编号:10BJL061)。

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产业,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依赖性较强。旅游系统中某旅游因素或外界依托因素的负向变化,都有可能引起旅游业的波动震荡,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中最易受到冲击的行业。由于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的影响,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具体见表1),对旅游业的影响也越来越严重。研究自然灾害对旅游业的影响及预警机制构建,有助于我们积极地认识、预防、处理各种自然灾害,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1.自然灾害概述

1.1自然灾害概念

随着人类对自然灾害的认识和研究不断深入, 人们对自然灾害的界定也在不断变化。在众多自然灾害的概念中,我们可以找出判别和确定自然灾害的三项标准。(1)自然灾害发生在地球表层系统,即大气圈、水圈、岩石圈、生物圈中;(2)自然灾害具有自然属性,它是地球系统演化过程中的自然事件;(3)自然灾害具有社会危害性,能造成人们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1.2自然灾害分类

自然灾害分类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根据不同的考虑因素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分类方法。如根据自然灾害的特点和灾害管理及减灾系统的不同,将自然灾害可分为:(1)气象气候灾害(如热带风暴、雷暴大风、干热风、龙卷风、暴雨、寒潮、冷害、霜冻、雹灾及干旱等);(2)地质地貌灾害(如地震、火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土地盐碱化、水土流失等)(3)水文灾害(如洪涝、江河泛滥、水污染等);(4)土壤灾害(如盐碱化、土层及养分减少、耕地减少等);(5)生物灾害(如植被退化、物种灭绝、森林病虫害、鼠害、森林火灾等);(6)海洋灾害(如风暴潮、海啸、潮灾、赤潮、海水入浸、海平面上升和海水回灌等)。

2.自然灾害对旅游业的影响

2.1 自然灾害对旅游者的影响

2.1.1 威胁旅游者的人身、心理安全

若自然灾害发生在旅游热点地区,对于旅游业的影响是灾难性的。首先会威胁到游客的人身安全,如2004年印度洋地震海啸中,除了受到地震和海啸袭击的国家外,约有8000名澳大利亚人在泰国、斯里兰卡和印度等国失踪。欧洲的瑞典和德国遭受的打击最为严重,两国各有1000多人下落不明。

2.1.2 抑制人们的出游动机或改变旅游消费行为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安全需要属于较低层次的需要范畴,外出旅游通常是为了放松、愉悦、舒适,安全风险的存在有可能改变旅游决策的性质。灾后旅游目的地的风险因素增加了旅游者购买决策的不确定性,降低了到灾后目的地的旅游意愿或者抑制出游动机需求。

2.2 自然灾害对旅游目的地的影响

2.2.1 破坏旅游资源及旅游基础设施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了里氏8级特大地震,四川旅游业在这次地震中遭受了巨大损失,诸多景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涉及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9处,省级文保单位225 处。损失最为严重的是世界遗产都江堰- 青城山景区,二王庙古建筑群全部垮塌,鱼嘴裂缝,青城山道教古建筑群严重受损。以汶川为中心的国省干线公路出现隧道塌方、大桥移位等较严重情况,通往九寨沟等重点景区的道路损毁严重,灾区供电、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也受到严重破坏。

2.2.2 损害旅游目的地形象

目的地形象包括客观与主观的成分,融入了人们对目的地的态度和感受,旅游者往往基于个体的认识、体验、对各种风险因素的感知来做出评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这种评价通常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从而损害目的地形象。

2.3 自然灾害对旅游企业的影响

2.3.1 造成旅游企业供需链断裂

旅游企业是旅游市场的主体。自然灾害发生时,他们往往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和直接利益相关者。由于消费者取消预定或停止旅游活动,造成旅游供给的大量闲置。

2.3.2加大旅游从业人员失业的风险

自然灾害发生后,与灾害发生地具有密切业务联系旅行社的收入大幅度减少,大批预定纷纷退单,出团量接近零,旅游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大幅缩减,下岗、待岗人员增多,导致他们纷纷转行寻求出路。

3.自然灾害预警机制研究

自然灾害具有严重危害性、突发性与永久性、周期性与不重复性、广泛性与区域性、频繁性与不确定性等特点,由于旅游业自身敏感的特点,更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重创。英国著名危机管理专家迈克尔.里杰斯特指出,预防是解决突发危机的最好方法。对于自然灾害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做好预防工作,这就要求把预警放在首位。

3.1 自然灾害预警机制的内涵

自然灾害预警机制是以现实的自然环境状况和变化过程为对象,采用逻辑推理和一系列的预警技术方法、指标体系和预警模型,对环境变化所呈现的各种信号源进行不断的搜集、监测,根据其变化趋势和描述安全状态的数学模型或决策模型得到危机态势的动态资料,并能及时提供警示信号或信息的机构、制度、网络、应对措施等构建的预警系统。

3.2 自然灾害预警机制构建的影响因素

自然灾害预警机制的构建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1)经济实力。一个国家经济越发达,才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技术研发。

(2)科技水平。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对各国构建完备的自然灾害预警体系提供了技术保障。

篇(3)

相对于普通风险而言,自然灾害风险具有以下主要特点。(1)发生频率低。一般灾害事故在一年中发生的频率可能为几十次,而自然灾害风险发生的频率可能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不遇。因而在理论上损失概率分布属于“厚尾分布”,即尾部数据或极端数据出现的概率相对较大,而其参考对象一般是正态分布。因此,相对于正态分布来说,有更厚的尾部以及更尖的峰是厚尾分布的一个重要特征,这使得自然灾害风险的预测更加困难。(2)损失严重。自然灾害风险的发生给世界各国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一般认为,灾害造成的损失会随着灾害自然强度的增加而成指数型上升,而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和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多和日益集中,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将越来越严重。给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带来破坏性的后果。以2011年日本东部大地震为例,这次地震给日本经济带来16万亿~25万亿日元的经济损失(约1850亿~3080亿美元),约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6%~6%。(3)偶然性。自然灾害的发生在时间上和地点上具有偶然性和不可预测性。即自然灾害风险的发生与否、何图3自然灾害风险的“厚尾分布”时何地发生、损失大小都难以预料,其突发性和极端性使得很难观测和获取损失数据和样本信息,使得人们无法知道其客观的发生概率,如地震的发生就很难准确地预测。(4)风险个体的高度相关性。普通风险通常只会影响一个或几个风险个体,但当自然灾害风险发生时,将会造成在同一时间或时段内,大范围、大面积、大量风险个体相同或相似的严重损失。这时,自然灾害风险个体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呈现高度的正相关性,也就是所谓的“风险累积(accumulationofrisk)”。因为风险累积,自然灾害风险发生时,同一区域内大量个体同时出现风险,不满足个体损失分布相互独立的要求,真实损失偏差往往大于三个标准差,这种高度相关性使风险个体之间相互分散的效果就大大削弱。因而,“损失积聚”被认为是自然灾害风险的一种重要特征。这也是造成上述自然灾害损失严重性的主要原因。保险的本质是将风险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转移,并通过风险分散来实现这一目的。而保险只能在可保性的限制范围内运作,因此自然灾害风险若通过保险手段分散风险,可保性分析是其核心。下面重点探讨自然灾害风险的可保性问题。

2精算标准下的自然灾害风险可保性分析

2.1精算标准下的可保风险

在保险经济学文献中,对风险的可保性有大量的研究。对于一般风险而言,传统的可保风险理论主要是从精算或者数理统计的角度分析的。保险经济学大师卡尔H.博尔奇(KarlH.Borch)于1974年提出判断风险的可保性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1)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2)风险潜在损失是否过大。(3)损失概率与大小的模糊性(ambiguity)。斯科特E.哈林顿(ScottE.Harrington)和格雷戈里R.涅豪斯(GregoryR.Niehaus)提出影响风险可保性的成本因素主要有三方面:(1)保费附加成本,反映了保险公司的管理成本和资本成本。(2)逆向选择。(3)道德风险。休斯顿于1964年提出可保风险须满足以下六个条件:(1)有大量同质的风险单位存在,这是大数法则应用的前提条件。(2)风险必须是纯粹性风险。(3)风险必须是偶然的、随机的,即风险损失是不确定的。(4)风险单位是相互独立的,即保险标的不能同时遭受损失,风险的发生不能是相关的。即不存在承保人责任积累问题,以满足“大数法则”的统计假设。(5)保险费应是被保险人在经济上能承受的。(6)风险的模糊性、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可以控制在一定程度内。瑞士再保险公司在巴鲁克柏林(BaruchBerliner)的基础上,分别从保险统计与精算、市场状况以及社会因素三个方面提出了可保风险标准,见表1。

2.2精算标准下的自然灾害风险可保性分析

显而易见,对于“风险/不可确定性、损失事件、最大损失、平均损失、损失频率、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标准,自然灾害风险均不满足。(1)自然灾害风险的突发性不满足风险的可测性标准。自然灾害的发生在时间上和地点上具有偶然性和不可预测性,统计上难以做出有效的判断,因此存在模糊性。罗宾M.霍加斯(RobinM.Hogarth)和霍华德昆路德(HowardKunreuther)通过问卷式调查,研究了保险精算师在针对模糊概率与非模糊概率时做出的不同决策,结果表明,当风险是模糊的时候,精算师制定的保费远远高于非模糊的风险,则计算出保费可能高于精算公平时的价格。(2)风险个体的高度相关性不满足损失事件相互独立性标准,地震、洪水、风暴潮等会影响十分广大的地区,可能使几个省(市)、数亿人同时受到不利影响。(3)从最大损失和平均损失的角度来看,世界每年平均自然灾害损失达数百亿元,自然灾害风险产生的损失是全球保险业难以承受的。损失的严重性不满足的最大损失是可负担以及平均损失适中的标准。(4)自然灾害风险的损失频率较低,也不符合频率较高的标准。(5)从保险统计精算的逆选择因素考虑,在私人保险市场中,自然灾害风险的保险存在严重的逆向选择。可以预料,处于高风险地区的人们更倾向于购买保险,而低风险地区的人们不愿意购买,使得保费按照高风险地区的风险制定,又进一步将低风险地区的人们赶出自然灾害保险市场。同时,道德风险会对自然灾害保险产生不利影响。当投保人购买了保险后,他们往往缺乏足够的激励进行风险防范,而因为自然灾害损失发生后很难确认并且损失数额有可能被夸大。

2.3采用数量方法,通过对自然灾害风险成本的测算分析自然灾害风险是否可保

假设:H为自然灾害灾害强度因子、F为自然灾害发生的概率、V为被保险财产的脆弱性因子、IV为被保险财产价值、EPL为预计的期望损失、D为财产的损坏比例。显然,D=H×V,而EPL=D×IV。于是,保险公司的年平均损失:EL=F×EPL=F×H×V×IV。EL就是保险公司经营自然灾害风险的纯保费P,而保险公司的总保费PT还需要考虑经营费用Exp、股东回报P股东和再保险成本R,以及不确定性附加U(损失不可能每年按平均值发生,保险公司需要应对坏的年份)。因此,PT=P+Exp+U+R+P股东。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保险公司是否可以经营自然灾害风险,在于是否能够预测自然灾害的发生概率、损失强度,以及再保险成本R和不确定性附加U的大小,当R和U很大时,PT可能很大,自然灾害保险可能没有有效需求。U的大小与保险公司对洪灾的了解有关,模糊性越大,保险公司对洪灾造成的损失越难估计,其不确定性附加就会越大。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从传统精算理论上分析,自然灾害风险不符合可保风险标准。

3市场-社会效用标准下的自然灾害风险——可保性的拓展

历史上存在许多曾经被认为无法保险的风险在后来也找到了解决的方法。①在卡尔H.博尔奇所举的关于早期的商业通讯卫星及喷气飞机开航的承保例子中,可以看出在保险实务中,人们对那些没有经验记录来估算损失,而且一旦出险损失巨大的标的也能很好的承保。另一方面,古老的海上保险同样没有任何历史损失数据,却同样早就存在,并于17世纪后在英国伦敦得到了稳定发展。他认为只要双方签订了一份保险合约,那么合同中的风险就可以定义为可保风险。国际上绝大多数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都包含自然灾害风险或通过批单形式加保地震等自然灾害风险,使得传统意义上的可保风险理论无法解释。可见,精算理论基础上的可保风险是从技术层面上规定理想状态下的可保风险标准。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由于缺乏损失记录,损失严重,严重的逆向选择等只是自然灾害保险在市场上难以运作的原因,但不是根本原因。

3.1市场角度下的可保风险

雅菲和拉塞尔指出自然灾害风险要求保险公司要保持大量的流动资本,而制度因素(会计准则、税收等)却制约了自然灾害保险的发展。保险公司不仅要解决时间风险,还要解决平滑的保费收入和不稳定的自然灾害保险支出的匹配问题。现代自然灾害保险的主要问题是能否取得额外的资本以对自然灾害风险上层损失支出进行融资。因此,自然灾害风险的可保性问题不是保险问题而是一个资本问题。以Arrow-Borch经典风险模型为基础的经济理论认为,在完全竞争市场的假设下,保险市场的竞争将促使风险的帕累托有效率分配,同时所有可分散的风险通过互利的风险分散安排可以消除风险。风险将会集中到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并且经济中的残余系统风险会被在风险管理方面有比较优势的保险人或投资者承担,也即所有的风险都是可保的。由此可见,风险的可保与否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其数理特征或精算假设,关键在于风险转移机制和市场结构的安排是否能够实现风险转移和优化分配以实现帕累托改进。即风险的可保性可定义为:凡是符合法律法规的,与风险转移相关的保险方案如价格,为保险双方所接受,保险交易发生并成功实现风险由被保险人转移至保险人,并使各方从风险转移中获得效用改进,那么该风险就是可保的。

3.2社会效用角度下的可保风险

社会效用所指向的范畴十分广泛,包括法律、道德、公共政策等。例如,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只有当一项风险事件本身是合法的风险且法律上也允许转移的时候,才被视为可保风险,风险转移必须要遵循监管的框架。可保风险的社会效用标准多数情况下是由政府通过公共选择机制来做出的,它能够以多种方式实施。我们将实施的基本类型分为禁止、提倡和参与。其中,参与依据程度的不同又可以分为间接参与和直接参与。政府可以对违反公共利益的特定风险的保险加以禁止,如对惩罚性罚款的保险;可以对符合公共利益的特定风险的保险大加提倡,如机动车辆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也可以通过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间接地参与到某些特定风险的保险运作之中,如某些国家的自然灾害保险;甚至可以通过组建机构直接地参与到某些特定风险的保险运作之中,如政策性保险、社会保险。从自然灾害风险本身的性质来看,具有准公共物品特征,许多国家的政府都在不同程度地干预自然灾害保险市场。比如,美国很早就发起并建立了国家洪水保险计划(NFIP),其加利福利亚、佛罗里达等各州也都建立起州政府支持下的地震或飓风自然灾害保险计划。在欧洲,很多国家的政府都构建起政府与私人保险市场相结合的自然灾害管理体系。因此,可保风险的社会效用标准具有强约束力,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同精算标准相冲突,也以其为准。

3.3市场-社会效用角度下的自然灾害风险可保性——“可保风险”的拓展

显而易见,自然灾害风险不符合精算标准下的可保风险标准,本应被排除在可保风险范围之外。但是由于自然灾害问题的特殊性,现实中政府对于自然灾害问题公共选择的结果是通过私营-公共的合作关系或多或少地参与管理,按照上述标准,也就是说,政府的干预扩展了可保风险的边界,自然灾害风险是社会效用意义上的可保风险,在政府的参与下,其在市场上表现出来的结果是,最终成为“保险供求双方可以为之达成交易的风险”,即可保风险。

4自然灾害风险的损失分散机制

在保证与风险转移相关的保险方案如价格,为保险双方所接受的前提下,拓展可保风险边界,开发出一系列拓展可保界限的工具与技术,建立整体性的自然灾害损失分散机制(见图3),对自然灾害保险经营而言显得尤为重要。这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发挥作用,通过居民、自然灾害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资本市场以及政府作为自然灾害保险风险损失分散主体,构建自然灾害风险的整体性分散机制[8]。

4.1直接保险——居民和保险公司损失分散

对于自然灾害发生概率较高,损失额度较低的风险可以采取直接保险,并设置合理的免赔额、共保比例、赔偿限额等,规定居民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损失份额。(1)免赔额和赔偿限额。免赔额的设置应该与保险条款相配合,既要避免大量的小额赔款,降低赔付成本,又要让居民有能力承担,同时又要充分反映出不同地区的自然灾害风险的不同。赔偿限额使得居民承担了限额以上的损失。在新西兰、日本、土耳其的地震保险计划中,都设置了限额。设置限额的作用是:降低自然灾害保险系统所承担的总风险;保证了社会公平和自然灾害保险基金使用的有效性。(2)级差费率和浮动费率。通过设置保单条件,如除外责任和保障范围、级差费率和浮动费率制等,激励投保人采取积极的风险减轻措施(riskmitigationmeasures,RMMs),这在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在此基础使保险与RMMs相结合,开展自然灾害保险,自然灾害风险才能成为可保风险,才能发挥出最大作用。(3)保险损失补偿。保险公司依据自然灾害保险基金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对保险条款项下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补偿份额。

4.2共同保险——保险市场损失分散

共同保险是指数名保险人对于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一保险期间,与同一要保人共同缔结同一保险契约。显而易见,共同保险可以免除由个别保险人自行独立承担巨额经济损失而分由多数保险人共同承担,以此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使自然灾害保险的经营更趋于稳健,同时更可扩大业务的承保空间。同时,所有参加共同保险的保险人均将自己所签单业务纳入共保体制,然后再依各共保人承受比例分予各共保人承担,这种先汇集所有保险人的不同业务加以集中处理方式,即是风险管理理论所谓的“风险组合(combination)”或“风险融合(pooling)”,它除有助于风险单位数量增加外,还可达到平均危险的目的。最后,由于保险经营采取共保方式,保险人可事先约定特定承受比例以限制本身承担的责任,使承保业务品质能确保于某一平均水平。此外,由于保险人对共保业务仅承受某一成数,危险单位数量自将随共保成数约定而自动切割呈倍数增加,如此自可增加危险单位数量。由此可知,共同保险有助于自然灾害损失在保险市场上的风险分散。

4.3再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损失承担

自然灾害再保险是应对自然灾害风险的有效机制。自然灾害再保险有利于保险市场形成业务联合抵抗风险、分散风险,从而较好地满足大数法则的要求。由于自然灾害再保险业务的建立,自然灾害再保险原保险人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不仅形成了联合的巨额保险基金,增强了整个保险业应付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而且形成了全社会风险分散的网络,使风险在更大的范围之内得以分散。(1)对巨大风险有效分散。当保险人承保的某项业务保额巨大,而标的又极少、风险非常集中时,保险人可将超过一定标准的责任分保出去,以确保业务的财务稳定性。接受业务的一方,可视自身情况将业务全部留下,或留下一合适标准的责任额后,将超过部分转分保出去。这样,一个固有的巨大风险,就通过分保、转分保,一次一次地被平均化,使风险在众多的保险人之间分散。损失发时,庞大的再保险网络可迅速履行巨额赔款。再保险这种对固有巨大风险的平均分散功能,是直接保险所不具备的。(2)对特定区域内的自然灾害风险有效分散。与固有巨大风险责任不同,有些风险责任是因积累而增大的,其特点是标的数量大,而单个标的的保险金额并不很大。这种积累的风险责任是由于大量同性质的标的集中在某一特定区域内,可能由同一事故引起大面积标的发生损失,造成风险责任累积增大。例如农作物保险,可能因洪水、风暴、冰雹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的袭击,致使某一领域内投保的财产全部受损。对于这类积累的风险责任,通过再保险,可以将特定区域的风险向区域外分散,扩大风险分散面,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显然,这种从地域空间角度来分散风险的功能是直接保险难以具备的。(3)对某一时点的自然灾害风险有效分散。对于单个保险人来说,即使长期经营的财政稳定性是良好的,但就某一单位时间来说,所承担的洪灾风险责任却显得过于集中,在某一时点发生的洪灾损失可能会抵消多年的盈利,造成财务的不稳定。在此情况下,通过再保险,保险人就能将其所承担的某一时点的自然灾害风险,从纵向(即时间方面)及横向(即标的数量方面)两个方面进行双重分散。(4)通过相互分保,扩大风险分散面。相互分保是扩大风险分散面的最好方式。相互分保的特点是:保险人既将过分巨大的风险责任转移一部分出去,同时又吸收他人的风险分入,这样,使该保险人所承担的总的保险责任数额变化不大,却实现了风险单位的大量化及风险责任的平均化,因而实现了风险的最佳分散,财务稳定性得到很大的提高。

4.4自然灾害保险证券化——资本市场损失分散

由于巨大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以及所造成的损失皆连续不断地增加,导致保险业与再保险业者因为资本不足而面临严重的破产威胁。由此引发了一场传统再保险经营理念的变革,资本市场出现了一种新型金融工具——自然灾害保险证券化(securityofinsurancerisk)——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lternativeriskstransfer,ART),使得自然灾害风险在资金雄厚的资本市场上分散。如同再保险为一般保险公司提供额外的承保能力来源一样,资本需求降低了,自然灾害保险证券化是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结合的产物,它使得自然灾害风险的承保变得更为容易,并且保险的价格更加容易接受。它的主体思路是通过发行基于自然灾害保险的证券,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代替传统风险承担者如再保险公司,将自然灾害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是保险公司负债证券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不仅使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承保的自然灾害风险在整个金融市场得到分散,承保能力大幅提高,而且可以为投资人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和机会,也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其产品主要有:自然灾害债券(catastrophebonds)、自然灾害期权(catastrophefutures)、自然灾害期权(catastropheoptions)、自然灾害互换(catastropheswaps)、或有资本票据(contingentsurplusnotes)等。

4.5财政救助——政府“最后再保险人”

社会效用标准下的自然灾害风险分析为政府干预提供了理论基础。在面对频率越来越高、严重程度越来越大的自然灾害面前,政府在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中的定位不应当再是“第一保险人”,而应当是“最后再保险人”。在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历史上,政府的灾后救助一直都被认为是应对自然灾害损失最重要的方式之一。每当发生自然灾害损失之后,世界各国政府都会对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人们进行事后救助,这对受灾地区的恢复与重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当前自然灾害风险不断增强的趋势下,政府作为“第一保险人”承担灾后财政救助的自然灾害管理模式难以为继。这是因为,首先,相对于自然灾害损失,政府的财政救济只是“临时性、紧急性”的特殊救助,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得到补偿,受灾单位和个人承担了主要损失。其次,政府财政补偿是一种非契约性补偿,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对其造成的损失是否补偿、什么时候补偿、补偿程度如何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经常造成应该补偿的受灾群体没有得到及时的补偿或补偿的金额不适当等。同时,政府财政救助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人们对政府的依赖。然而建立在自然灾害保险意义上的整体性、多层次的自然灾害损失分散机制,政府干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方式之一是承担的是较高层次的自然灾害损失——“最后再保险人”。即在自然灾害损失发生异常年度,当通过商业化的保险、再保险和资本市场途径来无法补偿或摊回损失时,政府才作为“最后再保险人”角色承担极端损失。这有利于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发挥保险市场力量实现损失分散;同时提高财政救助效率,并保障自然灾害保险市场多层次的损失分散机制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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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江西;水灾;旱灾;兴修水利;水土保持

作者简介 廖宝光(1970-),男,江西省公安专科学校人事处副处长、副教授;郭莉(1980-),女,江西省公安专科学校人文社科系讲师。(江西南昌 330000)

农业自然灾害是指直接影响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和对农作物收成直接起破坏作用的自然灾害。江西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自然灾害较多的省,主要有水、旱、蝗、雪、雹、冻、疫七种。20世纪的百年间,由于气候变化的特点,生态环境破坏的日益严重,以及江西本身所处地理位置及气候特点,农业自然灾害交替不断,无年不灾。在和自然灾害作斗争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值得总结和分析,对21世纪江西的抗灾救灾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一、二十世纪江西农业自然灾害的特点及危害

20世纪江西的农业自然灾害已不同于明清时期,频繁的大雪成灾或全省性的奇寒结冰已结束。这个20世纪江西的农业自然灾害最显著、最突出的特点是大和特大的水旱灾害反复发生,其发生频率之高远超以前历代,而局部性的一般水旱灾害则每年都有。20世纪的历史,可以说是江西人民和水旱灾害,特别是大的水旱灾害作斗争的历史。

特大的水灾指的是全流域的全省性的涨水,受灾的县多,且全省受灾面积大,成灾面积也大;受灾面积往往超过700万亩,成灾面积往往超过400万亩,据《江西气象志》《江西省水利志》《江西省统计年鉴》等资料统计,这样的特大水灾在20世纪的江西发生了12次,即每8.3年就发生一次特大水灾。这种高频率的特大水灾是以前各世纪所没有的。

特大水灾不仅对农业生产,而且对整个社会经济的破坏性都是巨大的。如1998年所发生的特大水灾,直接经济损失达384.64亿元人民币。

特大旱灾指的是旱灾面积超过或接近1000万亩,成灾面积超过500万亩的旱情。这样的特大旱灾在20世纪的江西共发生了8次,即每12.5年就有一次特大旱灾。大的旱灾发生后,往往大片田地龟裂,禾苗枯死,农作物严重减产乃至颗粒无收。如1934年的大旱,全省70余县受灾,早稻收获仅一二成至三四成,晚稻大多颗粒无收,全省灾民774.5万人,受灾面积2713万多亩。饥民们饥无食,只好以湖草、蕨葛、观音土为食,自杀饿毙者到处可见。在1949年建国后,即使大的旱灾发生,政府亦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抗灾救灾。

次于特大水旱灾害便是大的水旱灾害。大的水旱灾指的是某地区性或几个地区的局部地域发生的较大面积的水旱灾害。水灾的受灾面积在250万亩以上,700万亩以下,成灾面积在150万亩以上,700万亩以下。这样的大水灾在20世纪的百年间共发生了35次,即每3年发生一次大的水灾。大和特大水灾加在一起,则每2.12年就有一次受灾面积在250万亩和成灾面积在150万亩以上的大水灾。大的旱灾面积在500万亩以上,1000万亩以下,成灾面积在200万亩以上,500万亩以下。这样的大旱灾在20世纪百年问的江西共发生了18次,即5.55年就发生一次大的旱灾。大的和特大旱灾加在一起,则3.85年就有一次成灾在200万亩以上的大旱灾。

大的水旱灾害加在一起则每1.38年就有一个大灾年,这种高频率的大灾在以前各世纪是没有的。

至于成灾在150万亩以下的水灾和成灾在200万亩以下的旱灾则每年都有。

综观20世纪江西的水旱灾害,具有下列几个特点:

一是大和特大的水旱灾害的发生频率特别高,大的水旱灾害连年发生或同年发生,每1.38年就有一个大的灾年。大灾发生后,对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都有造成巨大的破坏。

二是局部的水灾或旱灾(成灾在几十万亩至一百多万亩)每年都有。即不管是大灾还是小灾,水旱灾害每年都有。

三是从20世纪初至20世纪末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不断加剧,大的水旱灾害发生的频率也不断提高。

四是水旱灾害和各种灾害常常在同年内交替发生。有的年份初春寒潮袭击,形成低温,雨季的时候形成水灾,夏天和秋天又有旱灾,在4至6月还常常有大风夹着冰雹,而冬天又常常在局部地区(有些县)大雹成灾,此外,还有虫灾的袭击。

二、农业自然灾害的成因

农业自然灾害的形成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气候的变化,二是地理环境的特点。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剧了农业自然灾害。

我国处在季风区域,即夏季风从低纬度海洋吹向大陆,也即湿热的海洋空气自南方海洋输入内陆,而干冷的冬季风则自欧亚大陆吹向海洋。当冷暖气团相遇(气象学上称交界区域为锋面),暖气团沿冷气团上升到凝结高度后,便形成降雨云系。如果两种气团势力相差悬殊,在一地匆匆而过,一般都不能产生像样的降水,则可能产生干旱。如果两种气团势力双方都很强,长时间在一个地区势均力敌,相峙不下,就会给这地方造形较大的降水量,则可能形成洪涝灾害。

我国的两种季风是随季节变化的。在由冬季向夏季的转变过程中,夏季风逐渐增强,冬季风不断减弱,即夏季风逼迫冬季风不断向北撤退,雨带也随之由南向北移动,使雨水洒遍我国大江南北,而当季风异常则雨带异常,从而形成旱涝灾害。

而影响季风异常的原因主要是海洋的温度。20世纪以来,由于厄尔尼诺和拉尼娜两种海温异常现象频繁出现,从而引起我国季风区的降水异常,导致水灾旱灾的发生。1998年的特大洪水就是拉尼娜现象引发的。

总之,季风的活动影响了我国中东部的旱涝。然而,之所以在20世纪后半期江西乃至全国旱涝灾害特别多且严重,与人类的活动有关。

在工业革命以前,人类总是在努力地适应大气环境,而在工业革命以来的近150多年里,人类在取得伟大科学成就并积累物质财富、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在影响着气候的变化,人类向大气中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氧化亚氮、甲烷、氟氯碳化物等温室气体,从而产生温室效应引起季风异常。

由上可知,20世纪江西农业自然灾害的频繁和剧烈,主要是和气候的变化密切相关。然而,江西农业自然灾害的形成和江西的地理特点也密切相关。

江西省位于我国东南部,长江中下游的南岸;省境内东南西三面群山环绕,内侧丘陵广亘,中北部平原坦荡,整个地势由外及里,从南而北,渐次向鄱阳湖倾斜,呈不规则的环状结构,形成一个向北开口的大盆地。省境内有赣、抚、信、修、饶五大河流,均发源于盆地的外缘山区,蜿蜒于丘陵之间,倾泻于平原之上,汇聚于鄱阳湖,经湖口与长江相通。这五大河流如五

条蛟龙,嬉戏于盆地之中,给庄稼以灌溉之利,给予航运以舟楫之便,然而,如果水量过大,也会冲决圩堤,毁坏庄稼。而江西由于所处纬度偏低(北纬24°29′14″至30°04′41″),且距海不远,具有亚热湿润气候特色,全省气候温暖,雨量充沛,特别是春夏之交湿润多雨,夏秋间晴热干燥,冬季阴冷,但霜冻期短,无霜期长。因此,江西的降雨集中于四、五、六月春夏之际,并占全年雨量50%。每当春夏之际的四、五、六月,自南而北雨水不断,这时赣、抚、信、饶五大河流及其支流(共2400条河流)河水大涨,如果雨量过大,过长或过于集中,河水暴涨,冲决圩堤,往往造成水灾,而赣中、北平原坦荡,土质疏松,江水溢堤后往往“终以农田为壑”,形成水灾。这2400条河汇聚鄱阳湖后,由于湖区县“平衍卑下”,如水量过大,鄱阳湖区11县更易成水灾。而东南西三面的山区县,在春夏之际如果雨量过大、过长或过于集中也易造成山洪暴发成灾。而春、夏、秋不雨或少雨则易发生春旱、夏早、秋旱,而旱灾又往往引起虫灾。

此外,20世纪江西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与区域内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是很大的关联。江西地处长江中下游,是长江流域的组成部分,在全球、全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被破坏的同时,江西的生态小环境也被日益破坏,由于树木被不断砍伐,地表植被受到破坏,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加剧了农业自然灾害。

三、抗灾减灾的历史经验

面对经常性的自然灾害,我们不得不奋起抗灾减灾。古代江西人民抗灾减灾的历史经验主要有“治标”和“治本”。治标即“临时济急”,其办法有“平粜、蠲征、散赈、劝输、施粥诸法”,而完成治标的这些办法所依赖的是设仓积谷。有常平仓、社仓、义仓等,经常性地积谷救灾。而治本的根本办法在于兴修水利,在和自然灾害作斗争的过程中,江西人民深切地感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水利,农政之急务也”。

对自然灾害的治本之法除兴修水利外,在1949年建国后党和政府认识到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领导群众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了水土保持工作,部分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自然灾害的发生。

另外,进入20世纪,特别是1949年建国后,在抗灾减灾中,人们还逐步认识到了依靠科技进步的重要性。如旱灾发生后,利用科学技术进行人工增雨,可局部缓解旱情。建国后,气象预报在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同样,在抗灾减灾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人们依赖天气预报可提前做好抗灾准备,甚至在抗灾过程中,依赖天气预报采取措施。

四、结语

篇(5)

各镇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置自然灾害的能力,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要求,现就加强我县镇乡、村(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工作。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自然灾害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救助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是否具有操作性,直接关系到应急救助工作的效率,直接关系到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因此,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目标和进度。年月底以前,各镇乡要完成本级预案的制定,月底前完成所辖村(社区)预案制定,建立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切实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二、认真组织制定,切实提高救助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各乡镇要认真分析发生自然灾害的种类和范围,评估本区域内自然灾害的危害特点,找准潜在的自然灾害隐患,并以此为依据,切实提高预案制定的质量。在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过程中,要重点注意以下七个方面:一是预案覆盖的自然灾害种类要全面;二是确保要素齐全,完整的预案应当包括预案制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保障部门、乡镇、村(社区)基本情况、灾情隐患、救灾指挥机构、预警信息、信息传递、人员转移及其路线设计、避灾安置场所、灾后救助等内容;三是要切实摸清辖区内所有的灾害隐患和人员转移数量,转移路线的设计和避灾安置场所的设置要科学合理;四是信息的传递方式和途径要具体详实,切实可行;五是注意与上级其他预案和上下级救助应急预案相衔接;六是要细化响应流程和措施,明确各项应急救助工作内容;七是规范文本体例,要严格按照预案范本的格式要求进行制定。各镇乡制定的乡镇、村(社区)救助应急预案报县民政局备案。

三、完善管理机制,着力提高救助应急预案管理水平。各镇乡要进一步加强救助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全过程管理机制。预案制定前要对本地自然灾害情况进行分析,制定和修订过程中要做好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和按程序审批等工作,后要做好实施、修订、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建立预案评估制度,通过开展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检验预案质量,特别是要在每次灾害应急救助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预案执行效果,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容,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篇(6)

近年来世界上自然灾害不断,而中国由于地形复杂多样,是世界上自然灾害类型多,发生频率高,损失严重的国家之一。据国家减灾办介绍,2013年我国自然灾害发生率较2012年明显增加。2013年入冬以来,中国多地遭遇大面积雾霾天气,影响人们的出行旅游。2014年1月4日,国家减灾办、民政部通报首次将雾霾纳入自然灾情,恶劣的雾霾天气同时也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霾在吸入人的呼吸道后对人体有害。因此,去空气清新的地方开始成为旅游市场的新卖点,雾霾使三亚成为最受欢迎“洗肺游”目的地。

一、影响旅游业发展的自然灾害的种类

黄崇福(2009)指出自然灾害是由自然事件或力量为主因造成的生命伤亡和人类社会财产损失的事件1。常见的影响旅游业发展的自然灾害可以归纳为四种:一是发生在岩石圈的自然灾害,如: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和火山爆发等;二是发生在大气圈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旱灾、洪涝、沙尘暴等;三是发生在水圈的自然灾害,主要有风暴潮、赤潮、海啸等;四是发生在生物圈的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的主要有禽流感、

SARS等。

二、自然灾害对旅游业的影响

(一)直接破坏旅游目的地的基础建设

重大自然灾害的破坏力是极大的,它直接会对旅游目的地本身如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交通设施和接待设施等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这使得受自然灾害打击的旅游业的恢复非常困难,目的地的旅游配套设施恢复正常运转并非一日之功2。如,11年日本东北沿海地区里氏9级的大地震造成基础设施毁损和工厂停产,对日本经济造成巨大损伤。

(二)严重威胁旅游者的人身和心理安全

安全是旅游者在选择目的地时首要考虑的因素,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3,安全需求包括人身安全和心理安全两个最基本的层次。自然灾害不仅给目的地带来直接的人员伤亡,如04年印度洋海域爆发地震和海啸,导致周边地区受损严重,近30万人丧生。同时给旅游者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使其在一段时期内失去旅游的动力。对于潜在的旅游者,相关灾难的报道会增加他们对旅游风险的认知度,改变决策。如因自然灾害而导致事故频繁发生的苏花公路,被称为台湾最美的“死亡公路”,让游客望而生畏。

(三)对旅游市场的负面影响

由于旅游业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带动效果明显。因此自然灾害对交通、商业和食宿等的负面影响极容易造成目的地市场盈利的萎缩。比如08年汶川地震,公路和铁路方面,由于地震引发的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致使灾区道路和相关铁路线路影响惨重;航空方面,各航空公司飞往成都的航班量也有所减少;据统计,四川省旅行社损失累计达2.83亿元,宾馆饭店损失达95.35亿元,旅游城镇接待设施损失99.14

亿元。

三、旅游目的地灾后管理措施的实施

由于自然灾害的爆发经常是不可预测的,灾难发生前的预警机制和发生过程中的救援行动固然重要,但在实际的相关对策中管理者应侧重于灾后对旅游目的地重构的管理措施

制定。

(一)自然灾害对目的地旅游业影响的评估

及时开展分析突发性自然灾害对旅游目的地造成的经济和社会影响的评估,从点到面,全方位的剖析损失数额和损失程度的细分,更好的为灾后目的地重建工作打下基础。

(二)灾后目的地的重建

自然灾害结束之后,管理者应根据受灾程度和救灾情况修订抗灾策略,同时在物资救济和安抚受灾民众的基础上,要重树当地居民和周边商家的信心,制定新的城市规划,共同携手重建被摧毁的基础建设、逐步复原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重新塑造目的地形象。

(三)目的地市场营销战略

在得到自然灾害对目的地旅游业影响评估和灾后开展城市重建的基础上,管理者应重新着手恢复目的地城市的旅游业,因此,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非常重要。首先,根据目的地城市的特点和旅游市场的趋势,定位消费游客;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挖掘和满足游客的潜在需求,同时结合媒体对目的地的正面宣传,重新给予游客旅游的信心和动力;完善和加强旅游业环环相扣的接洽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景区重构,以全新的面貌迎接游客,尽快恢复自然灾害给旅游目的地带来的创伤,逐步通过第三产业的发展带动城市经济的

篇(7)

1、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区域性和季节性强、灾害损失严重。如汶川地震、西南旱灾、舟曲的泥石流、南方的冰冻灾害等。都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2、人们防灾减灾意识不强。2011年3月11日,日本仙台港以东海域发生9.0级地震并继发海啸,近3万人遇难。据了解,此次地震本身造成的损失并不是很大,巨大损失主要来自海啸、火灾、核泄漏等次生灾害。大地震后日本民众表现出的沉着冷静,给全世界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与日本长期的灾害应急教育分不开。在日本,以地震灾害为代表的灾害防御教育是必修课,每一个孩子从小就要接受地震逃生教育,并定期演习。相比之下,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育做得还不够到位。社会大众,特别是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都不同程度地缺少必要的避灾、自救和互救常识。中国的汶川地震中,就有约2万名学生遇难。许多孩子在地震发生时,因为不会逃生和避险而丧失了生存机会。

痛定思痛,人们在深深地反思:我们对各种自然灾害到底了解多少?如何把自然灾害给我们带来的损失降至最低?除了科学技术给予我们的帮助外,更重要的是教育,即要加强防灾减灾的教育,珍惜和关爱生命的教育。

二、地理教学在灾害教育中的特殊地位

1、地理教学能够培养学生防灾减灾的意识。通过地理教学,向广大学生传授灾害知识,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基本的灾害知识,认清灾害发生的日益严重性,增强防灾减灾的责任感和自觉行为,培养其防灾减灾的情感意识和行为意识。

2、地理教学能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各种灾害的成因机制。通过地理教学,帮助学生了解灾害发生机制的同时也要让学生掌握灾害发生的特点及规律性,这些对学生如何防灾减灾极为重要。

3、地理教材中渗透着丰富的防灾减灾内容。地理教材中蕴含的防灾减灾教育内容是地理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为防灾减灾教育提供了方便。高中地理教材涉及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环境污染等社会灾害的相关内容,通过教师的引导和具体分析,帮助学生进一步了解如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灾减灾。

地理学科的知识结构和特殊功能,决定了地理教育在推进全社会防灾减灾教育中发挥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从时代的需求看,还是从地理的学科特点、当前地理教育的发展趋势来分析,由地理教育担负起防灾减灾教育的重任都是切实可行、顺理成章的。

三、中学地理课程中灾害教育的实施途径

1、提高教师素质,是实施灾害教育的前提。地理教师在教学中承担着实施灾害教育的重要角色。教师应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帮助学生形成对灾害正确的意识和价值观,并培养起学生富有责任感的防灾减灾行为。

2、整合教学内容,是实施自然灾害教育的关键。从目前地理课程的教材来看,涉及的自然灾害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类: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天文灾害。教师通过挖掘教材相关内容,使学生掌握自然灾害发生的原因及规律。如教师可在讲授地壳运动内容时,向学生说明地球的岩石圈可以划分出六个大的板块,而且这六大板块之间还有若干小板块,这些板块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处于不断的运动之中,板块的交界地带是地壳比较活跃的地方,也是地震多发地带。而在讲述地震方面的知识,教师可向学生提出“为什么地震发生时,人站在地面先感到地下震动,然后才感到地面左右摇晃?”从而引导学生归纳出纵波和横波的特点。遇到发生地震时。学生可根据大地震动的情况,立即判断出是否地震。

3、立足课堂教学,是实施灾害教育的保证。通过地理教学,要让学生知道灾害时自救与互救结合的有关知识。教给学生每种灾害发生时的自救和相互救助的方法,避免因束手无策而带来生命财产的损失。要通过地理教学使学生知道每种自然灾害在刚开始形成之时,很多并不具有对人类生命财产的破坏能力,只有随着它的发展和移动才会对生命财产具有破坏能力。如果能在其发展过程中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是完全能够预防和降低其破坏程度的。2009年12月26日,印尼苏门答腊岛以北海域发生8.5级地震并引发海啸,滔天巨浪席卷印度洋沿岸地区,许多当地居民和游客措手不及,给海啸溺死。在这次地震海啸中,英国的一名10岁小女孩,在泰国吉岛游玩时,突然发现海水迅速退去,想到这是两周前在课堂上学到的海啸来临的先兆,便告诉父母和其他游客,使一百多名游客在海啸来临前及时撤离,避免了悲剧的发生。通过这个案例,使学生认识到正确掌握自然灾害的一些先兆,可及早做好防灾害准备,可避免自然灾害发生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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