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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价值类型 非市场价值 投资价值
一、投资价值的内涵
长期以来,对价值类型的分类存有不同的观点,《国际评估准则》将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这里的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充分知情、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凡不符台市场价值定义的资产价值类型都属于非市场价值。因此,就目前来讲,非市场价值不是一种有准确定义的价值类型,而是一个集合,包括了所有不满足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其他价值类型。尽管市场价值具有众多的约束条件,但只要满足了这些条件,在这些条件的约束下,相同的资产、相同的评估目的,其资产评估价值应该是一定的,不会因投资者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而投资价值最突出的特点是相同的资产、相同的评估目的,因投资者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资产评估价值。因此,投资价值不符合市场价值的定义,不满足市场价值条件,属于非市场价值。
二、不同情形下的投资价值
在日常生活中,商人在销售商品时,往往会对购买者进行观察,如购买者的外貌特征、神态动作等。通过观察能大致了解购买者的经济状况、对所选商品的喜爱程度等,以此来判断购买者的购买欲望。然后他们会根据观察到的不同结果,将同样的商品以不同的价格卖给不同的购买者。同样的商品,商人因购买者的不同而给出不同的售卖价,也就是说,同样的商品,在同样的目的,因购买者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价值。同样,在资产评估领域,同一种资产可也会因为投资者的不同,具有不同的价值,这种价值就是一种典型的投资价值。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日益活跃,企业出售、兼并、联营等产权交易行为经常发生。在很多情况下,企业的售价会困投资者的不同而有很大的不同。比如,某企业准备出售,潜在投资者有三位,一是地区性的中型企业,二是全国范围的大型国企,三是跨国公司,它们在实力、规模等方而存在较大差异。而对这三位不同的收购企业,售卖企业可能不会以同一个售卖价出售。可能的情况是:对地区性的中型企业以较低的售卖价出售,对国际性的大公司以较高的售卖价出售。这时,同样的资产、同样的交易目的,因投资者不同而具有不同的价值,这也是一种典型的投资价值。
针对上述情况,为了让理论联系资产评估实务,我国《资产评估》2010年版教材上把价值类型分为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或变现价值)清算价格四类。同时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评估界引入了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概念,并于2007年对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等价值类型做出具体规定,以便在评估实务中推广运用。
三、评估实务中投资价值作为价值类型的选用问题
(一)投资价值的适用条件,要选择投资价值作为某一资产的评估价值类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 评估业务或评估的特定目的是服务于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
2 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依据的是与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相适应的市场条件;
3 根据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运用评估对象的综合能力来预测评估对象的预期获利能力或可变现价值。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时,才能将该资产的评估价值类型确定为投资价值。
(二)运用投资价值需要注意的问题。
1 在评估实务中,投资价值的适用条件很难满足。投资价值是为特定投资者服务的,只有当评估业务的目的非常明确、潜在投资者的投资意图明确、基本情况明确,以及与此相匹配的市场条件明确,并且评估人员将这些情况作为评估资产价值的依据时,才能选择投资价值作为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评估人员并不了解某一评估业务中的潜在投资者有哪些,即使评估人员知道评估业务中的潜在投资者有哪些,也不一定十分了解潜在投资者的投资意图、综合实力以及特殊的市场环境等,在这些事项不清的情况下,是无法运用投资价值列资产价值做出评估的。如果评估人员草率做出选择,就会得出错误的评估结论。
2 投资价值的不可验证性。投资价值是针对特定投资者的价值,同样的资产因为投资者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价值。某一评估对象对某一特定投资者的评估价值是否合理无法在其他投资者身上加以检验。因此,投资价值下的资产评估结果是很难让资产评估的有关各方真正理解和接受的。
3 选用投资价值类型的顺序。资产评估是经济领域里的一种中介活动,其评估结论必须具备公正性,只有当公正性得到资产评估有关各方的真正理解和接受时,评估结果才能被资产评估有关各方接受,评估工作才能达到实际效果。在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中,市场价值是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因此其具有很强的公允性,能够得到资产评估有关各方的普遍理解和接受。而投资价值属于非市场价值,很难让资产评估有关各方普遍理解和接受。
因此,在评估实践中,投资价值不能成为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首选,只有在市场价值的条件无法得到满足,也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价值类型的时候,才考虑选择投资价值。当然,此时还要同时考虑评估业务和评估对象是否满足选择投资价值的条件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北京:经济科学出出版社,2010
关键词:资产评估 公允价值 联系 前景
一、引言
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在我国上市公司开始执行,逐渐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全面趋同。新准则提出的公允价值计量成为改革的一大亮点,受到广泛的关注,例如,新准则中指出,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等会计业务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上,采用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而在此之前的企业会计准则比较着重于历史成本的计量方法。利用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会计计量基础在国际上已广泛应用:如国际会计准则中明确鼓励,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法时由专业评估师对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在美国, FASB曾明确提出“公允价值的估计应当建立在评估技术结果的基础上”。在我国,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企业会计业务多样化,资产评估准则日益完善,资产评估在会计计量中发挥重大作用为势所必然。
二、简述资产评估与公允价值计量
1、资产评估概述
资产评估是指专业评估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在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资产评估的日常应用有:资产交易、融通资金、资产清算、债务重组等,这些项目大多会涉及会计计量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比较法三种,针对不同的市场经济条件及评估客体自身特点,采用不同方式进行评估。目前机器设备、房地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和商誉等的评估都已有明确的准则规范,在企业现实交易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2、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概述
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被表述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我国在新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定义与国际准则类似。公允价值的应用有三个层次:第一,当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第二,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资产,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规定使得资产评估对会计计量变得重要。公允价值的运用强调资产的现时价值和预期经济利益,这点与资产评估的宗旨不谋而合,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通过对资产的计量,为公司决策层提供了资产预期经济价值的参考,符合了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资产评估与公允价值计量的关系
资产评估是以提供估价意见为目的的专业活动,在长期的实践中,不仅在评估理论方面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而且在实务方面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评估结果是评估人员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得出的,具有客观公正性,能够满足公允价值计量提出的要求。而新会计准则虽然提出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但是并未对公允价值的在实务中的具体应用作出确实指导,会计人员在需要对资产作出公允价值模式下的确认与计量时,资产评估的结论就成为会计计量的依据。评估师在进行资产评估时,也需要大量参考使用会计账务数据、财务指标及财务预测数据等。
四、资产评估在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应用前景分析
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已成为大势所趋,但是现阶段我国的资产评估市场并未完全成熟,相关人员的执业水平参差不齐,公允价值的应用存在着隐忧。首先,公允价值计量在目前我国市场很可能成为一种盈余管理手段,由于资产评估方法多种多样,会涉及许多存在争议的参数,在很多情况下需要评估师的主观判断,这就为企业管理层利用公用价值计量操纵利润提供了可能性,例如:公司高管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人当期损益,改变了通常的收益观,使企业盈余的弹性增强,企业管理层在需要时,就会利用会计计量模式的选择权,以新的盈余管理手段来创造账面利润;又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由于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多变、不同评估师所获得的信息数量不同、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等因素,对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公允价值,某些存在利益相关关系的企业,会利用公允价值难以准确认定这一特点进行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活动来制造虚假利润;其次,公允价值计量会增加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波动性,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资产、负债的变动将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而公允价值在评估时受经济环境、供求情况、市场预期、企业信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容易导致企业财务信息随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全面收益,误导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加之在某些情况下,市场信息失灵,价格波动与企业经营决策的无关性都会导致公允价值不公允,这些都会最终反映在企业的财务报告上,导致财务报表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决策。
针对以上所述的缺憾,为有效降低因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企业财务报告风险,充分发挥资产评估在会计领域的作用,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对资产评估进行改进:首先,要统一资产评估和会计的口径。由于受各自学科的局限,二者对很多要素都有不同的解释,有些概念在新准则中已经取消,但在资产评估准则中却还存在,有些会计科目已经更换了名称.但是评估准则中还在使用,这都对资产评估在会计计量中的应用带来滞碍;其次,资产评估行业要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加强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评估和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都还处在起步阶段,具体操作规范还未出台,政府公众的信服力有待提高,这些都需要一个完整详细的资产评估准则及准则规范的出台;最后,要提高评估人员知识结构水平,健全资产评估师管理制度。这对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促进资产评估业的发展非常重要。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
一、当前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1)成本法。成本法又称资产加和法,对于企业价值评估而言,具体是指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按重置成本法计算的评估价值加和并扣除各种贬值因素后求得企业整体价值的方法。(2)市场法。市场法是通过在市场上找出若干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参照企业,以参照企业的市场交易价格及其财务数据测算出价值比率,通过分析、比较、修正被评估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比率和评估值。(3)收益法。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是利用投资回报和收益折现等技术手段,将评估对象的预期获利折算成现值,用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二、三种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
(1)评估原理的比较。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项资产的现行构建成本,如果投资对象并非全新资产,投资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扣除各种贬值因素以后的构建成本。市场法依据的是替代原理,即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购置某项资产时,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市场价格。收益法评估技术思路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于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收益。从评估原理上讲,三种评估方法都是科学的,评估方法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各种评估方法之间可以相互替代和验证。(2)评估方法的前提条件。市场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二是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三是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成本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二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能够支持其重置及其投入价值。(3)评估方法的局限。成本法是对单项资产的加和,成本法使用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无法对不可确指的资产如商誉进行评估。市场法的运用过程中,参照物的选择和各种因素的调整难度较大。首先,评估对象和参考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往往不尽相同;其次,对价值比率的调整是运用市场法极为关键的一步,需要评估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技术能力。收益法需要预测资产未来收益、资本化率、受益期限,这就需要认真分析影响资产预期客观收益的主客观因素,被评估企业所具有的行业风险、地区风险、企业自身风险,以及评估对象获利时间的长短。成本法直观、确定、容易理解,相对于市场法和收益法,其客观依据较强。市场法通过市场比较来确定评估价值,是最直接、最具有说服力的办法。资产的价值在于其未来为拥有者或控制主体带来的收益,所以收益法也是一种较为科学合理的方法,特别是利用收益法估算的企业整体价值中包含了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商誉的价值。
三、企业价值评估中评估方法的选择
1.评估方法的选择的实质。第一,资产评估中的基本方法与具体技术方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片面地把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当作资产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人为将资产评估方法限制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方法的范围内。比方成本法中也利用费用折现的方法确定功能性贬值或经济性贬值,收益法中也通过市场比较确定资产合理的收益额、收益期限和资本化率。第二,对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的资产进行评估,其价值应该是客观的,评估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为各种方法的验证提供了理论依据。资产评估方法选择实际上包括了一个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和综合的过程,这个过程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三个层面的选择:其一是关于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层面的选择,即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技术思路的适用性;其二是在各种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恰当适用的实现各种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其三是在确定了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评估技术方法所涉及到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我们必须强调资产评估方法选择是资产评估技术思路与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各种具体评估技术方法,以及各种评估技术方法所使用的各种经济技术参数选择的统一。
2.评估方法的选择。(1)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的条件,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基础和价值类型相适应。这里所说的评估目的主要指的是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资产评估的特定评估目的既是资产评估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又是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会在宏观层面上对资产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具有约束和限定的作用,从而对评估技术思路、评估具体技术方法和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评估时的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条件是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的主客观因素,它们与资产评估目的一起不仅共同构成了资产评估的价值基础,也构成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不论是资产评估的技术思路的选择,还是实现这些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确定,或是评估技术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不可能离开或偏离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如处于困境中的企业、收益具有周期性特点的企业、经营状况不稳定以及风险问题难以合理衡量的私营企业就不适合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资产评估中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价值基础之上的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价值类型是从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的角度对选择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方法,以及具体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进行约束。从理论上讲,资产评估中的三种基本方法都可以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清楚,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必须保证评估方法所使用的各种信息资料都取自于公开市场的证据。而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都应当考虑相关的非市场因素。评估方法作为实现评估目的及其价值目标的手段和工具,评估方法及其运用不应当,也不允许偏离所要实现的资产评估目标及其要求。(2)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技术参数能否收集的制约。每种评估方法的运用所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在评估时点,以及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某种评估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收集可能会遇到困难,当然也就会限制某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原理和原则,选择信息资料充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单独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法;面对相对活跃的市场和充分的参照物,可优先考虑选择市场法等等。(3)注册资产评估师在选择和运用某一方法评估资产的价值时,应充分考虑该种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并注意满足该种评估方法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在选择和运用评估方法时,如果条件允许,应当考虑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如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不仅要确保满足各种方法使用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还应当对各种评估方法取得的各种价值结论进行比较,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做相应的调整,确定最终评估结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关于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实际上是专业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条件约束下的资产或模拟条件约束下的资产的价值进行理性的分析、论证和比较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做出有足够理由支持的价值判断。任何将评估方法选择和运用的过程简单地理解为评估公式或评价模型的使用或计算的过程都是不正确的。
参考文献
[1]温蓓.国有企业改制应重视商誉评估[J].中国资产评估.2006(10)
[2]李雪,于晓红.企业改制中的资产评估及其方法应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2)
关键词:资产评估;会计;协调与合作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6.22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6-47-03
一、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内涵
(一)资产评估的内涵及特点
资产评估就是对资产重新估价的过程,是一种动态性、市场化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其评定价格是某一时点的价格,也是一种模拟价格。资产评估具有市场性、公正性、专业性、咨询性的特点。
(二)会计计价的内涵及特点
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提高经济效益作为主要目标,采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会计信息,并随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开展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阶段,主要有三个基本特点,即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以及具有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和综合性。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联系
(一)会计信息是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
在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经常会利用并参考会计信息,包括会计数据和会计方法。评估人员无论采用何种评估方法,会计信息都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最重要的依据之一,同时会计信息的质量还对资产评估的质量有重要影响。
(二)都以经济主体的资产为主要对象
资产评估的发展起源于会计,其许多概念源自于会计,其很多工作也与会计密切相关。资产评估对象的分类是依据财务会计制度对资产的分类划分的,资产评估在评估项目方面的阐述口径与会计也是非常一致的。
(三)现代会计计量方法在资产评估中得到大量运用
资产计价方法有历史成本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等多种方法。其中:历史成本法是最传统的计价法,其他方法简称现代计价法。分析其特点,历史成本法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长期以来世界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中都规定非货币性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价。但现在通货膨胀变得非常严重,大大动摇了会计关于币值不变的假定,历史成本法的弊端就自然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虽然在理论上现代计价法能更好地反映出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但由于多种原因,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目前在会计实务中现代计价法还行不通。但是,在发生产权交易、变动时,必须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交易的依据,因为历史成本不能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只有采用现代会计计量法,引入公允价值才能反映资产在交易时点的现实价值。
三、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的区别
(一)假设前提条件不同
资产评估中的基本假设是持续使用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清算假设;会计的基本前提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会计须同时满足四个基本假设,而资产评估只满足其中一个假设即可。
(二)目的不同
会计中的资产计价是就资产而论资产,是货币能够客观的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量,资产计价的目的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资产评估是就资产论效益,资产评估价值反映资产的效用,并以此作为取得收入或确定在新的组织、实体中权益的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则是为资产的交易或者投资提供了公平的价值尺度。
(三)二者所指对象的范围不同
资产评估中所指资产,是指为特定主体拥有和控制的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会计计价中的资产是指为经济主体拥有和控制的、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比如:资产评估可以对一些自创形成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但会计工作中,只有在企业重组时才能对自创无形资产予以确认。此外,会计计价将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等也作为资产,而在资产评估中,只是以能够为特定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为评判标准,这样,一些无用的待摊费用、过时的设备的价值为零或者只有残值。
(四)二者的计价基础不同
资产评估得到的是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在会计中资产计价依据的是历史成本。时点不同,资产评估的价值也会不同,而会计上账面原值不会改变。就资产评估而言,大多采用现形市价法。现在,物价水平波动很大,时间越长,历史成本与现行市价间的差距就越大。专业人员须了解所评估的资产的市场价值。对于会计计价而言,则更多是考虑历史成本。
(五)二者的计价方法不同
在评估之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需要收集被评估资产各方面的信息,在获得详尽资料的前提下,对被评估实体价值再作出相应的判断。在评估过程中,往往要根据评估原则,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进行估价,它更多的强调评估师的判断,这也带来评估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会计计价则简单得多,只需要在原始账面价值的基础上进行核算即可确定资产的价值,而且这个价值往往是直接计算得出的,与市场价值存在一定差距,但在计价中也非常可靠。
(六)二者的程序不同
会计计价有较固定的程序和准则,根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即使是对不同人员,如果是同样的工作,能够得到一致的结果;而资产评估就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自由度,对同样一项资产的评估,不同的人,可以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可能会有很大差异,这就要求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谨守职业操守,为客户和信息使用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利用资产评估更好地服务于会计工作
(一)改变会计报告格式,实行会计报表表内信息与表外资料披露相结合
按照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除上市公司在发行股票或者发生交易行为时需公布其资产评估及账项调整的资料外,有关资产变动、物价波动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方面的信息,未纳入会计报表信息的范围。但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会计报表附注中对企业会计报表中未能列示的重大的信息必须予以披露。根据以上的分析,会计报表无法提供企业真实的价值等方面的信息,所以,笔者认为,应该改进相关会计准则,用资产评估报告对现有会计报表的不足进行修正,即改变会计报表格式,实行会计报表表内信息与表外资料披露相结合。这样,表内信息就反应传统的会计方面的信息,表外信息反映资产的评估价值,既不随意调整账面价值,又让报告使用者全面了解资产的价值。达到资产评估和会计计价的完美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让会计报告尽可能给报告使用者提供最充分且符合市场实际情况的信息。
(二)在会计计价中,进行财产清查时资产评估往往必不可少
按照相关财务制度,会计计价中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进行财产清查,并根据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对于盘盈的实物资产,需要对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其现实价值,以资产评估结果入账,这个时候资产评估就是必不可少的。
(三)在对外投资中,资产评估定价是会计计价的基础和前提
企业对外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如果以账面价值直接计入被投资企业,实物资产往往价值非常低,有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0,为什么?投入研发的费用直接被分摊作为以前的费用了,账面价值没有反映,就算反映也只是成本,一些专利等无形资产,其实际价值可能比投入部分上涨了几十倍或者上百倍,必须要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其价值,并根据评估结果入账,这是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尽快制定财务报告利用资产评估结果的相关准则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已于2007年颁布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在实际工作中,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报告越来越多。曾经有一个上市公司公布了一项土地资产账面价值为5000多万元,但在财务报告时点的实际评估价值达到3亿元,而企业在账面上一直以历史成本记录,没有进行调整,本次评估结果公布后立刻引起股价连续多个涨停。这充分体现了资产评估对财务报表的修正作用。当然会计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也提到了很多,财政部在很多文件中也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但财务报告如何使用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修正?关于这方面的具体操作性的准则还非常欠缺。需要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更具可操作性和更加细化的具体准则。
(四)评估界与会计界的协调发展势在必行
资产评估与会计尽管在遵循的理论、工作程序和方法上有各自的特点,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会计与资产评估的联系已经变得更加紧密,二者既相互依存,又需要相互合作和支持,达到共同更好的发展。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会计需要学习和研究资产评估,包括评估技术,并及时向资产评估界寻求技术支持;反过来,新会计准则也给资产评估界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比如,由于物价波动比较大,注册会计师在编制报表提取减值准备时,仅凭账面历史价值无法准确的进行减值准备的测算,需要借助资产评估师了解资产的现值。当然,资产评估行业要更好地服务于财务报告,这也对资产评估师提出了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要抓紧学习并掌握新会计准则,研究和掌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的具体规范和技术要领。随着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会计报表披露资产现值需求的提高,资产评估必将更好地为会计服务,财务报告也将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更丰富、更充分、更准确的信息资料。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评估界与会计界的协调与合作,实现评估界与会计界的有效互动,促进各行业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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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刘杰.会计视角下的资产评估[J].商业经济,2011,(11).
[2] 刘萍、徐泓.资产评估会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 姜楠.资产评估学[M].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时,需要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这与评估并无很大区别。这样,就使评估与审计结下不解之缘。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处理好评估与审计的关系,直接影响到评估和审计的效率与质量。笔者根据数次评估同时进行审计的实践。认为评估与审计存在着分工协作、在业务报告中相互包容的需要。
本文中的“包容”,即是资产评估与审计相互包含与容纳的涵义。
一、资产评估与审计穿插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当企业委托同时进行资产评估与审计时,这一“同时”往往不是从同一起点日期开始平行进行的。但资产评估与审计,往往需要在同一时点对同一项资产同时进行评估作价与审计调整。而当所得出的“评估价值”与“审计核实数”(以下简称“审定数”)不相一致而形成“撞车”时,会使委托单位无所适从。
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对债权、债务实有数额进行认定,但两者认定的结果往往不相一致。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确定各类实物资产的实际价值,但两者认定的结果也往往不相一致。例如,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用了很长篇幅叙述非同一般的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而采用资产评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时自有一套方法。审计中用补提折旧或冲回已提折旧的方法核实固定资产净值,用计提减值准备来冲减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但实际上这样做并不能真正反映实物资产的价值状况。至于冷背、变质存货的变价。实物资产的盘盈等价值的确定,审计中的方法也不如资产评估中的方法可靠。
因此,资产评估与审计需要协作,既可避免“撞车”,还可各自弃短就长,从而得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资产评估、审计同时进行时协作与分工的总原则
1、协调时点
审计的报表截止日与资产评估的基准日宜采用同一时点,这样,被审计、评估单位某日的资产与负债可以成为审计与评估统一的对象,便于进行协作。
2、数据衔接
无论是资产评估报告使用审计结果,还是审计报告使用资产评估的结果,都必须妥善处理数据的衔接问题。资产评估应以审计的“终点”为评估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审定数”基础上进行评估:而审计则应以评估的“终点”作为审计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出具报告时,如评估人员不认同审计结果,可以在评估过程中调整;如审计人员不认同评估结果,可在审计过程中调整。但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在进行这样的调整时,都应当慎重。
3、分工协作
当资产评估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不具实物形态的各资产项目,以及全部负债等由审计负责查验核实其具体数额,如无特殊情况存在,应包容审计的结果。
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股票投资等权益性资产,应由审计查验核实数量或原始成本(账面价值),其实际价值的确定则由评估负责。审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包容评估结果。实物资产及有价证券中凡是清理盘点时数量减少或已无实物形态的,均应在审计中予以减值处理。
当资产评估与审计分别由两家中介机构承办时,评估机构可在审计时派员参加审计过程,其中如果评估只涉及实物资产和上市证券,则可由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派员,联合确认所评估资产的数量或历史成本。
三、具体操作
(一)实物资产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审计实物资产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实物盘点。盘盈及账外的实物资产,可评估作价计入资产。
2、折旧项目审计时,均不作补提或冲回的审计处理,累计折旧额(重置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额)的最终认定也应由评估完成。
3、在建工程项目审计时,有实物形态的,或按成本继续保留余额,或转入固定资产项目,实物交由评估最后确定价值:无实物形态存在又不能为以后经营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审计时应报批核销,不作评估。
4、存货的成本差异、进销差价、跌价准备等调整账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账户,审计时般将其作为一个总账科目,其金额转入相关被调整科目。企业还在持续经营的,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可不作变动,留待资产评估时再根据存货估价作适当调整。5、存货中的在途存货,即“材料(商品)采购”、“物资采购”项目,审计时如发现已逾期但供货方并未实际发货,应转入“其他应收款”项目进行审计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可参照在建工程的方法进行审计与评估。
(二)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如果无形资产的财产权利还存在,应列入评估;如果相应的财产权利已不存在,则应在审计中核销。
2、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其他股权投资审计时,应实际盘点实有股数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如发生盘盈盘亏,查明原因后按账面成本或面值调整投资额并列入审计盈亏,尔后转入评估。
当这些投资的价值确定需要利用所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甚至需要对所投资单位实施审计时,评估可以使用审计的结果。对于上市的股票、债券,则应按证券市场价格通过评估确定,也可以通过审计与评估的双方机构协商确定。
(三)债权、债务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债权、债务的审计评估,除债券投资外,均应由审计负责实施。
四、审计、评估报告的相关揭示
在资产评估与审计使用双方的工作结果时必须在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中作明确揭示:
(1)在审计先于资产评估前进行时,审计报告可在说明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本次审计采用了先审计后评估的方法,本报告中列举的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审定数,是以实地盘存数与账面成本价为基础得出;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则以清查核对后的账面价值计算。上述资产的实际价值将由资产评估确定”。而后完成的评估报告中可在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应收款项、货币资金、长短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负债各项目、资本公积外的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评估价值,除有特殊情况的个别子细目以外,均以同一基准日的审定数为准”。
(2)在资产评估先于审计进行前时,在审计报告中应作这样的说明:“在我们实施审计程序的同时,委托方还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或本所)对被审计单位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报告披露的上述资产的价值,均采用了评估报告的相关数据”。
五、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评估 资产
资产评估准则是资产评估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积累的高度浓缩,是维护评估行业声誉的行业规范。衡量一个国家评估业务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其评估准则体系的成熟度。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起步较晚,评估准则的制定相对滞后。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知识创新步伐的不断加快,无形资产对社会经济进步的推进作用日益突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已成为近些年来评估中的热点。为规范无形资产评估行为,我国财政部于2001年颁布了我国第一个评估准则,即《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本文通过我国与国际评估准则中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对比,试图发现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不足,并为之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提高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质量。
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收益法是无形资产评估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方法。无形资产的存在主要是通过其获取超额利润的能力体现出来的,运用收益法衡量它的价值高低是适合于大多数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将利求本是收益法的基本技术思路。
理论上,市场法和成本法都可以用来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但两者使用较少的原因如下:其一是无形资产的个别性、垄断性、保密性等特点决定了无形资产的市场透明度较低,再加上无形资产市场不发达,交易不频繁,使其很难在市场上找到可比实例,不满足市场法的应用前提条件,运用市场法评估无形资产有诸多的困难;其二是由于成本法的技术思路和评估视角的缘故以及大部分的无形资产不具备实物形态这一自身特性,评估师很难全面估计其成本和经济性贬值。而且无形资产成本与收益的弱对应性,成本的增减并不意味着无形资产价值的增减,加之会计准则中又将自创无形资产的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中的管理费用,这些做法都使得成本法不一定真实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所以成本法不一定是最快捷、最有效和最安全的方法。
一、相同点
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与国际无形资产评估准则都提到了评估的三大基本方法――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而且都简单地阐述了三种方法的试用前提条件和注意的事项。比如对于市场法,二者都说明了其使用条件是必须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可比的交易,而且都说明了要根据被评估资产与参照物的不同对被评估资产进行交易条件、交易时间等方面的调整。
二、不同点
笔者认为两者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不同。一是两者包含的方法数量不同;二是两者在准则中所处的位置不同;三是两者对方法的详尽程度描述不同;四是两者否有举例说明。
(1)两者方法数量的不同。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对评估方法的规定较为传统,只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个方法。而国际评估准则中除了我国规定的三大方法外,还根据无形资产的特性对收益法进行了细化,将收益法细分为了许可费节约法、增量收益法、超额收益法和税收摊销收益法,再加上市场法和成本法,其评估方法总数为六个。
不同的资产有不同的性质,因此会有适用于其自身的特殊的评估方法就比如说在不动产评估中的第四种评估方法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源自资产评估假设中的非真实性条件假设,假定在建工程已经完工,按其完工的状态进行评估可以防止对不动产客观价值的低估。不同的无形资产更是有着不同的获利特性,笔者认为国际评估准则中规定的这几种方法更能体现出无形资产能够获取超额收益的特点,也更加的灵活。就拿增量收益折现法和节约许可费折现法来说,这两种方法的本质都是收益法,但是却从不同的角度来反映评估对象取得超额收益或现金流量的途径和方式。对于增量收益折现法,其增量现金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价格的溢价,一个是成本费用的节省。通过将这些增额现金流用该无形资产的特定加权资本成本折现可以得到其税后公允价值,由于无资产的摊销可以节税,再将这一部分加回到刚才得出的现值中就可得到该无形资产最终的价值。对于节省许可费折现法,拥有某项无形资产的许可权,就意味着可以节约该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费,所节约的该无形资产的许可权使用费就成为了企业所有者的一种收益,折现后即可求得其价值。
因此,对于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其带来的超额收益经过折现后可以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那么从相反的一面来说,无形资产给企业节约的许可费和企业所得税的折现也可以作为无形资产价值参考。所以说国际评估准则中规定的方法更全面,更有其独到之处。相比而言我国的准则中则比较笼统,没有这方面的说明。
(2)两者在准则中所处的位置不同。国际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的评估方法位于注释中,而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的评估方法为准则的一部分。
关于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细化的问题,国际评估准则采取“准则(standard)+注释(commentary)”的结构模式,准则部分具有封闭性、固定性或格式化,内容较少,而注释部分具有开放性和灵活性,依据需要解释的问题多少自由拓展,使得无形资产评估准则部分十分简练,增强评估准则的可读性和灵活性。相比而言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有较为详细的准则但是没有注释,阅读起来比较乏味,可读性较差,操作性较差。我国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属于准则的一部分,为准则的第五章,而在国际评估准则中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属于注释的部分内容,而不是准则的内容。评估方法在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的篇幅适中,但是在国际评估准则的注释中却占据了70%左右的篇幅。由此我们不仅可以看出评估方法在资产评估理论中的重要性,而且也能看出国际评估准则在编写过程中做到了详略得当。相比之下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则显得过于规整,每一章的内容大体相当,没有做到详略得当,灵活性较差。此外,国际评估准则中注释的作用很类似于财务会计报告中报表附注。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如果想更多地去了解上市公司的情况,仅仅靠阅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这四张报表是远远不够的,上市公司的大部分资料都隐藏在报表的附注中,比如说上市公司的一般情况、上市公司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及重要事项揭示等。因此报表使用者要关注附注。与此类似,在国际评估准则中,准则的内容较少而注释的内容较多,因此准则的使用者可以在注释中获得大量的灵活性较强的信息。
因此,国际评估准则的制定很人性化,制定的人员知道评估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在何处,明确了什么样的无形资产应该如何正确地评估,做到了重点突出。相比而言我国的评估准则在这一方面有所欠缺。
(3)两者对方法的描述详尽程度不同。国际评估准则中对评估方法的论述和说明比较详细和实用,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典型问题的代表性,而且原则性限定较强。国际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更明确的提出了三种评估方法使用的程序、参数的设定及选择、验证以及对评估过程中所遇到的特殊问题进行了详细系统的规定。
有三个例子可以说明国际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详尽程度。第一个例子是市场法中有关调整系数的问题。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只是说了“对可比交易案例和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交易信息进行必要调整”,但并没有展开说明。而在国际评估准则中,把这种调整分成了定性调整和定量调整。因为在评估实务中,的确有一些差异是难以量化的。国际评估准则中也对不能定量调整的情况进行了举例说明:一是商标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与其相关的商品的市场占有率上,二是药物专利的价值在于其有更大的疗效或较少的副作用。市场占有率和疗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此只能进行定性分析。第二个例子是关于评估方法选择的问题。在成本法中,国际评估准则中有这样一句话“The cost approach is mainly used for internally generated intangible assets that have no identifiable income streams”。这就说明在国际评估准则中,对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是有先后顺序的,收益法是优先的选择,当然这也是由无形资产的性质决定的。但是在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这三个评估方法几乎是并列的,虽说把成本法放在了评估方法的最后一个且与之相关的内容不多,但并没有说明选择评估方法是有先后顺序的。第三个例子是关于协同价值的问题。国际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在收益法中提到了协同收益,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要考虑这一部分并进行相应的扣除,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没有涉及到这一部分。
论文关键词:资产评估,价值类型,评估方法,方法选择
资产评估是指通过对资产某一时点价值的估算,从而确定其价值的经济活动。资产评估方法有三种,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各种方法各有其特点,因此在资产评估中如何运用、选择评估方法就显得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评估质量,而且还决定评估结果和风险。本文认为,价值类型是资产价值的具体表现形式,体现资产价值属性,不同价值类型因为属性不同,表现在价值量上存在很大差异性,评估方法是实现资产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具体途径和方式,因此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必然决定于评估方法选择和使用,换言之,资产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存在相关性、一致性。
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作用
关于价值类型的种类,目前有二种观点,一种国内传统的价值类型包括:现行市价、重置成本、收益现值、清算价格;另一种是根据《国际评估准则》规定,将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价值类型,我国现行评估准则采用了国际评估准则的观点。
(一)、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包括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1、投资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者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估计数额,亦称特定投资者价值;2、在用价值是指将评估对象作为企业组成部分或者要素资产按其正在使用方式和程度及其对所属企业的贡献的价值估计数额;3、清算价值是指在评估对象处于被迫出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价值估计数额;4、残余价值是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等的拆零变现价值估计数额;5、课税价值是指根据税法规定的与征纳税收相关的价值定义所确定的价值;6、保险价值是指因可能的危险造成损失的实体项目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保险价值是保险单条款中记载或者认可的某一项资产损失或者资产组的某一部分损失。由于价值类型是价值质的规定,因此在资产评估中起着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一)、价值类型是影响和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的重要因素。资产评估价值是某项资产在特定条件下的价值表现,其价值属性不同,评估结果也就不同。因此资产评估中的资产价值与其本身的内在价值或者特定价值存在差异,也就是说,同一资产在不同价值属性情况下,由于属性不同表现在价值量上存在很大差异性,理所当然地产生不同的评估结果。因此现行评估准则要求评估师在评估报告只能是一种评估结果是不科学,这主要是1.评估师不能替代报告使用者做出资产价值的最终价值判断与决策。换言之,评估报告作用毕竟是一种评估咨询报告,并不是价值决策报告,2.在委托方未明确价值类型的情况下,评估师之所以对资产采用多种方法评估资产,从资产不同价值属性视角来估算资产价值,使报告使用者更清楚地了解资产在不同价值属性下的价值,以便报告使用者投资、决策,如果委托方限定价值类型的话,那么评估师应就某项资产在某一价值属性下的价值做出评估结论,3.评估报告采用多种方法估算资产在不同价值类型下的价值,必然得出多种评估结果,现行评估准则要求评估报告只能一种评估结果面临的困惑:资产在不同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价值下,如果得出一种评估价结果的话,存在逻辑上矛盾;(二)、资产价值类型决定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价值类型实际上是资产评估价值的一个具体标准和取向,某种标准的评估价值取得,必然通过具体评估方法进行科学估算获得。事实上,评估方法只是估算评估价值的一种思路,价值类型确定必然决定了评估方法选择和使用,例如:评估师在评估资产的现行市场价值,只能采用市场比较方法估价,不能采用收益现值法或者重置成本法替代,当估算资产未来价值即在用价值时,应当使用收益现值法而不能用重置成本或者市场价值进行替代。毫无疑问,不同价值类型决定了评估方法选择使用,不同评估方法应体现不同价值属性,不同价值属性、不同评估方法不具有替代性、可比性,这本应该是资产评估一个基本原则性的问题。然而,恰恰相反现行评估准则对这一基本原则问题尚未形成共识,认为各种评估方法存在替代性,各种评估方法运用都是对资产真实价值近似反映等错误认识,应尽快予以修正、完善;(三)、明确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可以避免报告使用者误用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是在特定的假设条件为前提,不同的评估目的,市场条件下决定了价值属性不同,因而评估价值存在很大差异性,资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当中明确评估资产价值类型,可以使委托方更清楚了解评估资产在不同价值属性下的价值,从而不产生误解,同时也规避了评估师的执业风险和责任。
二、影响资产价值类型的因素
价值类型是评估界的难点和争议焦点,但在以下方面已达成共识。一、是资产价值类型是必需的;二、资产评估过程中必须确定价值类型,价值类型指导资产评估过程始终;三、每项价值类型必须有定义。实践中,决定价值类型是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包括:1、评估目的或者特定行为;2、市场条件;3、资产功能及其状态。以上因素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从而影响或者决定资产价值类型,其中最核心因素是特定的评估目的。这主要是由于资产特定评估目的直接影响市场条件,因而最终影响资产功能和状态。例如:资产在出售情况下,直接决定了市场需求方的范围,从而会影响资产功能和状态。一般情况下,由于委托方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不同,评估价值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差异是因为资产特定目的不同引起的资产价值属性不同产生的。在具体评估实际当中,如果委托方明确了资产价值类型,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对资产在某一价值类型下价值做出结论。如果委托方未明示委估资产的价值类型,评估师应当尽可能的在特定评估目的下对资产不同价值类型下价值进行评估,并将不同价值类型价值结果在评估报告予以揭示,或者评估师根据特定评估目的确定最恰当的价值类型,选择最合理方法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做出最终结论。笔者认为,1、既然资产有不同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那么表现在价值量上应该存在很大差异,因此,评估师义务应将资产在不同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下资产价值予以反映,而不是替代评估报告使用者对资产价值做出价值判断或者决策;2、由于资产价值类型不同决定评估方法的不同,因此评估方法之间不存在替代性、可比性,换言之,不同资产评估方法体现资产不同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3、不同评估方法体现资产不同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体现在价值量必然存在很大差异性,因此不同评估方法使用,自然得出不同结果。显然,现行评估准则要求评估师在评估报告得出一种评估结果是错误的。当然,在具体评估实践中,评估师可以根据委托方要求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方法。通常情况下,企业破产、资产拍卖,评估师一般选择清算价格,如果委托方要求采用市场价格类型,那么评估师将对市场价值进行分析,选择参照物进行类似比较,从而得出近似理想化的市场价值。可见,在同一特定目的下,由于资产价值类型不同,评估价值也存在很大差异,因此,评估师根据特定评估目的确定评估价值类型尤为关键,它不仅决定了评估方法使用,而且还最终决定了评估结果。
三、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1、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适应。资产价值类型是由资产的特定的评估目的决定。一般认为,在某一特定的评估目的必然有其相适应的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资产价值类型决定评估方法选择和使用,也就是说,不同评估方法其实体现了资产不同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
2、资产评估方法必须与评估对象相适应。评估对象是单项资产还是整体资产,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往往要求不同的评估方法与之适应。例如: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对于企业整体资产一般情况下要求采用收益现值法,非持续经营时,才考虑成本加和法,以此体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原则,对于无形资产一般情况下交易案例较少,可比性较差,因此评估实践中一般采用收益现值法,对于有形资产特别房地产、机器设备由于交易性案例较多,因此应首先考虑市场法,以真实反映其市场价格,只有在交易案例较少或者没有可比性的情况下,评估师才使用重置成本法,反映其现行成本价值。
3、评估方法的选择还要受可搜集数据和信息资料的制约。每种评估方法的运用所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在评估时点,以及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某种评估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收集可能会遇到困难,当然也就会限制某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
4、在选择和运用某一方法评估资产的价值时,应充分考虑该种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并注意满足该种评估方法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
四、结语:
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首先,必须确保评估方法与价值类型一致性;其次考虑与评估对象的适用性;最后应考虑各种假设和条件与评估所使用的各种参数数据,及其评估结果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由于不同评估方法体现资产不同价值类型,因此对同一资产在不同价值类型下,资产价值量必然存在很大差异,从而形成不同的评估结果,这与现行评估理论有着本质不同,因此有助于我们对评估基础理论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1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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