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公务员身体条件

公务员身体条件精品(七篇)

时间:2023-11-08 10:16:4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公务员身体条件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公务员身体条件

篇(1)

2、国家公务员考试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宪法人员是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基本标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是否具有良好的品行一般将在考察环节进行审查,只有良好的品行才能加入国家公务员队伍,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的身体条件将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体现。

篇(2)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八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

第十二条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三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第四章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第十九条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第五章考试

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一条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第二十二条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面试应当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六章考察与体检

第二十四条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第二十五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七条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第七章公示、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八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八章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录用工作要接受监督。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处理。

第三十二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

(二)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录用的;

(三)未经授权,擅自出台、变更录用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录用工作中,情节严重的。

第三十四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试题和其他考录秘密信息的;

(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招考工作的有关资料的;

(三)利用工作便利,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

(四)因工作失职,导致招考工作重新进行的;

(五)违反录用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第三十六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公务员录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服务科学发展和加强省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省委领导同意,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充实省级机关,并要求全省各地认真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计划和职位

这次从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为112名,涉及省级机关28个部门和单位。具体职位详见《**省从基层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充实省级机关计划职位表》。

二、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面向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职位选调对象扩大到省辖市机关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

3、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省选调生需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正科级干部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副科级干部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科员及以下干部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具体报考职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省从基层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充实省级机关计划职位表》。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这次公开选调工作程序主要有九项:(1)公告和简章;(2)报名;(3)资格审查;(4)名单公示;(5)笔试;(6)面试;(7)考察;(8)体检;(9)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这次公开选调工作历时2个月,从10月8日至11月底。

从基层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充实省级机关《公告》及《简章》等相关内容,可登录**省人事考试网站查阅。

四、配合做好公开选调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各镇、市级机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从基层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充实省级机关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树立大人才观和全局意识,推动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和动员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参与,踊跃报名,并做好正面引导和思想工作。

(二)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每个报名同志填写的登记表,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盖章。

篇(4)

[关键词]公务员 体育锻炼 健康现状 铜陵市

[中图分类号]G8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2-0121-02

公务员是社会精英,是国家的栋梁,是各级决策系统的领导者和服务者。他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以及文化思想等对其他人具有示范以及辐射等作用,所以他们的影响力很大。经实践证实,对于现代社会发展的决策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公务员的知识、能力以及智力等要素,还取决于他们的健康状况。因为良好的健康状况是每个人在限定的时间内以最佳状态从事一切工作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其发挥知识、智力、能力和品德的必要前提,是决策成功与否的关键。但是,由于公务员属于脑力劳动者,脑力劳动者长时间处于精神高度紧张、工作压力较大、久坐而缺乏锻炼,整个机体的免疫功能下降,因而也或多或少地患上与工作有关的“职业病”以及慢性病,从而影响他们的健康。

探讨公务员身体健康、参加体育锻炼以及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因此,针对公务员的体育锻炼现状及身体健康的研究显得较为迫切和重要。

一、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以铜陵公务员体育锻炼现状及健康状况为研究对象。以铜陵在编市公务员年龄在24-50岁为调查对象,见表1。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通过查询国内相关理论书籍、中国知网学术期刊数据库、收集了与本文相关的资料,为本文研究提供理论和方法上的依据。

2.调查法

(1)访谈法调查法。对铜陵市某些机关的公务员进行访谈,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体育锻炼的态度、动机以及参加体育锻炼后的效果。

走访铜陵市部分健身广场、健身房和体育馆等健身场所。对铜陵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主任进行访谈,了解本市公务员健康状况等。

(2)问卷调查法。根据本文所研究的目的以及问卷的基本要求,设计《铜陵市公务员体育锻炼现状调查表》。利用2011年度铜陵市公务员医务体检的机会(时间:2011年7月3日-7月23日,地点:铜陵市第一人民医院)发放问卷,随后现场回收。共发放问卷307份,回收273份,回收率88.93%。

3.数理统计法

对收集的问卷信息输入计算机,并用SPSS 17.0进行数据处理。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铜陵市公务员健康体检结果

这次公务员健康体检结果显示:总患病次数897次,平均每人患病率达3.29次。该人均患病率比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人均患有2-3种疾病[1]偏高一点,这说明以前老年人易患的老年病逐渐年轻化,逐渐体现在中年人、年轻人身上,这也是为什么现在中年人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的原因。此次体检主要患病前6位是高血压49.0%、高血糖46.89%、高血脂45.79%、脂肪肝42.86%、转氨酶偏高35.53%和高尿酸37.7%。

表2 公务员常见患病情况一览表(N=273)

从铜陵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主任了解到:铜陵市公务员患病人群从以前的“三高”变成“四高”,增加的“一高”是高尿酸,这些病都是有裙带关系的;最近几年转氨酶偏高也出现在这个人群中;由于铜陵地方水质的原因,胆囊炎及胆结石患病人数也在逐渐增加;脂肪肝也逐渐年轻化;还有些女性出现“假瘦”(看上去很瘦,但是体脂数偏高)现象等等。

这样的结果和现象让我们不得不担心公务员这一人群的身体健康状况,因为公务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质量,一个城市的建设好坏是和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密切相关的。造成这些患病的主要原因与公务员的不良生活方式息息相关,如:吸烟、饮食习惯、作息无规律、超负荷工作、缺乏身体锻炼,已成为损害着公务员健康的隐形“杀手”。所以如何改善和提高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迫在眉睫。

(二)公务员体育锻炼现状的分析

1.公务员每周锻炼次数及每次持续时间。

调查结果显示:公务员每周大部分都参加一次体育锻炼,其次是两次,各占54.9%和24.2%。在结果中看到这样一个现象,女性每周锻炼次数0次的有30.0%,明显高于男性8.2%。在每次参加体育锻炼时间上有52.7%和30.8%的公务员分别持续在一个小时左右和一个半小时左右;但是还有10.7%的公务员持续不到半个小时,这样参加体育锻炼的效果就不是很明显。铜陵市公务员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低于全国体育人口(周参加锻炼3次、次时间30min以上为体育人口)31.20%的平均水平。[2]其参加锻炼的人数及每周参加锻炼的次数随着年龄的增长呈上升趋势,可能主要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意识到保持身体健康的重要性,不再像年轻的时候毫无节制地挥霍着自己的身体、透支着自己的身体。

2.公务员参加体育锻炼动机以及影响因素

调查结果显示:公务员参加体育锻炼动机很明确,主要是增强体质(54.9%)、娱乐身心(44.0%)和减肥(37.4%),还有一些公务员通过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自身的人际交往关系以及通过体育锻炼来辅助治病等。铜陵市公务员参加体育锻炼的动机还是比较积极的,通过体育锻炼这个手段来维持自身的身体健康以及培养自己各方面的能力。

影响公务员不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要因素有没有时间(54.5%)、工作太累(38.5%)、没有同伴(35.2%)以及缺乏指导(30.7%)等。缺乏场地因素如今不是主要影响因素了,有53.5%的公务员选择在附近的学校操场,45.2%的公务员选择公园和广场。因为铜陵市公务员的单位、家附近都有体育馆以及各学校、公园和广场等,所以相对来说场地还是可以满足他们的健身需求的:比如教育局附近有第十五中学,市人力资源部附近有第四中学,市政府有市政府广场和天井湖公园等等。

3.公务员参加体育锻炼项目以及形式

公务员参加体育锻炼项目还是比较多样化的。经检验男性和女性在选择锻炼项目上存在显著性差异(P

(三)个例分析

铜陵市组织部王某在中年时检查出有高血糖等其他慢性病,医院下通知必须住院治疗否则随时有危险,在通过药物治疗之后,明显改善很多。他由于职业的关系,平常应酬很多,也不注意饮食以及参加体育锻炼。他了解到可以通过体育锻炼和饮食来维持自身的身体健康,便每天清晨都去铜陵学院操场跑步,傍晚去石城广场散步,通过一段时间的锻炼,他的病情很好地得到控制,而且不需要任何药物,就可以很好地控制血糖。

铜陵市银监会金某,2010年刚参加工作,在体检中查出自己的脂肪肝偏高,体脂数26%。如此年轻的他却患上这些慢性病,极大地影响到他的身体健康。他顿时觉悟到应该加强体育锻炼,去健身房办了一张年卡,一个私教帮他制定运动处方,经过两个月的锻炼,体脂数降低到23%,他自我也感觉到身体明显感觉比以前好多了,很有活力,睡眠质量也提高很多。他向我透露:虽然我也知道要进行规律的体育锻炼活动,但是工作上有时候比较忙还有各项应酬,还是不能很好地在二者之间找一个平衡点。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第一,铜陵市公务员身体健康不容乐观,他们主要患病前6位是高血压49.0%、高血糖46.89%、高血脂45.79%、脂肪肝42.86%、转氨酶偏高35.53%和高尿酸37.7%。造成铜陵市公务员健康现状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主要原因与他们个人的不良生活方式以及不参加体育锻炼等息息相关,不良的生活方式最容易导致疾病的产生,再加上不进行规律的适量的健身活动,甚至危害生命。

第二,铜陵市公务员人群中,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比例为29.7%,每周参加3次以上的比例只有5.5%;在每次参加体育锻炼时间上有52.7%和30.8%的公务员分别持续在一个小时左右和一个半小时左右;低于全国体育人口的平均水平31.20%。

第三,铜陵市公务员参加体育锻炼动机明确,主要是增强体质、娱乐身心和减肥。缺少场地已不再是影响公务员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要因素。男女公务员在选择体育锻炼项目上存在显著性差异。

第四,通过个例分析,可以证明参加规律的、适量的体育锻炼活动可以维持和改善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等。

(二)建议

首先,对健康状况良好、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积极的单位,要给予一定荣誉和奖励,在年度评选优秀单位的活动中,要把身体健康摆在一定的位置上。

其次,政府有关部门要重视公务员健康和卫生教育工作,正确引导公务员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或习惯。促进组成公务员俱乐部(协会)的建设和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娱乐、体育活动。多方面减轻公务员的工作压力和环境压力,切实有效地解决公务员身心健康问题。

【参考文献】

[1]吴俊心.论生活方式对我国居民体质与健康的影响[J].中国体育科技,2002(8):50-52.

[2]方小洁,唐荣荣.温州市女民营企业家健康与体育锻炼现状的研究[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11,19(11):91-92.

篇(5)

1、34岁考公务员是否合适,取决于自身。如果有自己符合的岗位,且喜爱这个岗位,则就合适。如果没有适合自己的岗位,或者自己不喜欢,则就不合适。

2、报考公务员的一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4日至1997年7月14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来源:文章屋网 )

篇(6)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篇(7)

旁听条件:参加旁听的人员必须是宁波本地户籍,年龄35-65周岁,享有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近亲回避:面试旁听人员如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入围面试的,应当如实说明情况,并予以回避。

11项规定:旁听时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有酒气,不得使用浓味香水和化妆品,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中途退场(特殊情况经主考同意除外),不得议论、发言、提问,不得向考生或考官发出任何形式的提示和暗示,不得拍照、录像、录音和记录,不得吸烟、吃零食等。

开放面试考场,是为增加考试透明度

公务员面试考试,通常的做法是全程录像,但录像不对公众开放。2010年宁波市江东区的一场公务员招聘面试中,该区纪委主动邀请来自医院、企业、律师事务所、科研院所等单位的8名群众作为“政风行风监督员”,全程旁听,并为考试各个环节打分,作为后来面试考务工作中评委选取的依据之一。

如今,宁波公务员面试市级考场正式对公众开放。“开放公务员面试考场,主要是为了增加公务员面试考试录用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宁波市公务员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说。

考生亲属不能旁听

此次旁听人员包括宁波市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要新闻单位记者;宁波市其他公民。前两种由宁波市组织人事部门采取特邀方式确定。普通市民则需报名参加审核。

报名条件为:宁波本地户籍,年龄35-65周岁,享有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还有一点: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入围本次面试的,不得申请和参加本次面试旁听。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登录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考试网和东方党建网,进入“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旁听申请报名系统”报名。经审查合格后,宁波市组织人事部门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名单,并在4月20日前公布在上述网站上。

报名时间从4月14日开始,到4月18日24时前结束,咨询电话为0574-87142860。

旁听人员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束后提出

在4月14日的《2011年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旁听公告》中,旁听人员需遵守11项规定。具体包括参加旁听时: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有酒气,不得使用浓味香水和化妆品,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中途退场(特殊情况经主考同意除外),不得议论、发言、提问,不得向考生或考官发出任何形式的提示和暗示,不得拍照、录像、录音和记录,不得吸烟、吃零食等。“这主要是为了不影响考生情绪。”工作人员解释。如果面试旁听人员对面试工作有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可在面试结束后向宁波市组织人事部门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对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多人参加公务员面试,试行旁听制度

4月23日,宁波全市有2600余人走进面试考场,角逐1000多个职位,对公众开放的是宁波市委党校考场的部分面试考场,时间为当天1点开始的下午场,这里有500多名考生。共有12名宁波市民代表进入考场旁听,其中有全市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宁波主要新闻单位记者和其他公民等。

印象一:15分钟答题,考生都太紧张了

12名宁波市民代表分成2组,通过抽签,分别进入第8考场和第12考场旁听。

按照面试办法规定,接到题目后,考生可以直接作答,或者先思考3分钟,随后需要一次性回答完所有问题,总时间15分钟。

据了解,8号考场的考生都是提前回答完毕的。“围观”的市民代表们说,这次最大的体会就是考生都太紧张了,可能是由于时间太短。

市民代表、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高级商务经理马珂回忆,有一个女生,工作人员都已经把门打开了,考生直接进来就好了。可是,考生却又关上门,重新敲门进来。

印象二:考试题目灵活多样

面试题目上午和下午各有一套,每套有三道题目。根据考生回忆,下午的题目大致如下:

第一题:值字拆开来就是一个人和一个直,于是有人说做人要直才能体现价值,请谈谈你的看法。

第二题:字数比较多,大致意思是在工作中时常有和同事就某一问题发生分歧的事情,请问你如何处理?

第三题则是给出两段材料。第一段材料是某地开大会,台上空话连篇,台下鼾声一片。第二段材料是宁波4月1日召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会议,市委主要领导讲话只用了20分钟,用语生动,引得台下深思共鸣。请考生谈看法。

市民代表小王表示,感觉题目挺灵活,以第三题为例,所给材料,其实都曾在本地媒体上出现过,还有报纸曾专门配写评论,如果考生平时多看报纸,应该不难。

考生小萧认为,这类灵活的考题,比较适合有行政工作经历的人,而应届生就有点吃力。

印象三:现场亮分透明

4月23日的现场面试,答题完毕后,考生一旁就座,考官会现场打分,工作人员计算得分。等下一名考生回答完毕后,主考官把成绩卡交到考生手中,并当场宣布成绩。市民代表们都觉得现场打分环节很透明,感觉挺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