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9 14:45:0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环境污染防范措施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环境污染防范
一、城市建筑施工中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1.噪声污染。噪声是居民反应最强烈和最常见的建筑施工污染问题。现在的建筑物绝大多数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混凝土需要搅拌、运输、浇注,这些施工环节是施工中的主要噪声源。除此之外,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源还包括:挖土机、推土机、运载机、压桩机、切割机等。
2.扬尘污染。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施工场地的土方挖掘、装卸和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填方扬尘、管网布设、路面开挖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白灰、水泥、砂子、石子、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运输车辆行驶现场道路扬尘等。扬尘量的大小与砂土的粒度、湿度成反比,与地面风速及地面扬尘启动风速的三次方成正比。因此,在大风、天气干燥的气象条件下,施工场地的地面扬尘可能会对邻近的周边区域产生较大影响。
3.光污染。现场的光污染主要是夜间施工时的照明光线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夜间施工工地上彻夜不眠的“小太阳”给工地附近居民带来了无限烦恼:在工地高功率人造“小太阳”的照耀下,附近小区俨然成为“不夜城”,市民家里的窗帘再厚也难以挡住工地“小太阳”的光芒。
4.水污染。施工产生的水污染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产作业过程中冲洗、浸泡、溢流和水管泄漏等形成的施工污水。
5.固体废弃物污染。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污染是比较传统的污染,主要包括来自于土地平整过程中产生的弃土、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多余土、石、砂、砖和水泥等建筑垃圾,扫尾阶段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二、防治污染的相应对策
1.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积极改进作业技术,采用先进设备与材料,降低作业噪声的产生量。(1)要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以减轻声源叠加,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搅拌机、电锯、电刨等)应设法安装隔声装置,如建立隔声房、作业棚等,以减少强噪音的扩散。(3)不同施工阶段,还应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尽量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在白天上班时间施工,以免影响施工场地附近,尤其是环境敏感点居民的夜间休息。
2.扬尘污染防治对策。施工期间造成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方式进行综合防治:①进行充分的施工组织的准备。工程实践表明充分有序的施工组织可以对施工企业的现场施工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同样如此,在施工前对挖土方的顺序、阶段、数量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精心组织,充分利用开挖的土方进行回填,从而减少土方的外运和回运的次数和数量,减少环境污染;通过研究施工区域平面布置,合理确定取弃土的线路,减少在施工现场运输线过长。②对运输路线进行硬化,并安排人员和设备定期进行洒水压尘,对堆放于现场的土方及有可能产生扬尘的粉料堆场进行必要的覆盖或堆放于固定设施内。③对现场使用的水泥罐、搅拌站设置布袋除尘器和喷淋除尘器等除尘设施。④对运输车辆进行管理。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运输散装建材的车辆物料不得超过车帮并采取有效的遮敝措施,出场前对车帮、车轮等进行冲涮,防止车辆的遗洒和夹卷。现场使用的茶炉大灶安装消烟除尘装置或采用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运输车辆尾气经检测合格后上岗使用,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管理,减少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
3.光污染防治对策。合理调剂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的夜间施工,要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既要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的光照,又要注意避免对周围居民形成光污染。
4.水污染防治对策。(1)施工期的生活区尽量靠近有城市污水管网的地方,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2)生产作业过程中形成的施工污水,禁止随地排放,应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对策。施工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根据需要,设置容量足够、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和设施,外运的弃土及建筑废料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
【关键词】
职业危害;防护
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了对患者的医疗服务质量,但其在执行医疗护理过程中也存在很多不安全的因素[1]。为进一步研究手术室护士的职业防护问题,特查阅近年来国内对于护士自身防护的文献资料进行综述。
1 职业危害
1.1 空气污染 空气污染包括化学消毒剂的挥发,高频电刀使用时散发出的气味及全身物在空气中的弥散。甲醛、煤酚皂、戊二醛、臭氧都是手术时常用的挥发化学消毒剂,用于手术室的消毒,浸泡标本,器械消毒等,均为刺激性物质,对皮肤黏膜,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甲醛还有致敏,诱变及致癌作用。室内二氧化碳浓度达0.1%时,空气状况开始恶化,出现不良气味。氨氟醚是一种潜在的致突,致癌物质,其化学性质稳定,对呼吸道无刺激作用。在高浓度,低PaSO2时可产生惊厥,深麻醉时抑制呼吸及循环,对肝肾只表现可疑损害。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广泛应用,环氧乙烷气体的消毒液越来越多。手术室内空气污染有特殊的一面,与麻醉方法,麻醉机的防漏质量,麻醉持续时间及室内有无通风设备,手术器械,仪器使用,消毒剂浓度有效时间和使用方法有关。无论何种污染物,在同一时间内与污染源,排放量,污染程度均成正比,污染物在手术间内每一个角落的污染环境的综合时间由相同。
1.2 生物感染 由于手术是特殊的工作环境,工作人员直接接触患者的血液,分泌物,呕吐物等,受感染的机会很多。如针刺损伤是最常见的职业事故,其危害不仅限于针刺损伤的本身,还可传播疾病,易感乙(HB)丙肝(HC)病毒。
1.3 电离辐射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手术中摄片及电透直视下手术的不断发展,手术室工作人员接触射线的机会较多,据有关报道,少量多次接触放射线,可因蓄积作用致癌或使胎儿畸形。
1.4 身体疲劳与心理危害 手术室工作人员长期在繁重而平凡的工作中,思想高度集中,精神过度紧张,工作不定时,经常要抢救处理一些危重患者,在加班加点的环境中,工作性质是细致的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工作。工作人员易患溃疡病,心脏病,偏头痛,下肢静脉曲张,胃下垂,慢性腰腿痛,慢性肝胆病等[2]。同时,也会产生不良的心理状态,如精神紧张,焦虑烦躁等。
2 防护措施
2.1 对工作人员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在对患者进行麻醉时,应首先检查麻醉机是否密闭,以减少空气中的药液浓度,减轻污染。消毒剂浓度要现配准确,现用现配,手术后对器械,污水,房间进行处理,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如设有专用浸泡污敷料水池等设施应进行终末消毒处理,以免污染周围环境。
2.2 术前了解病史,检查肝功,避免生物污染 对阳性患者要提前做好预防准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手套如有破损,应立即重新更换消毒手套,避免直接接触患者的血液,分泌物。皮肤如有损伤,应立即用3%碘酒,75%乙醇消毒,并立即注射乙肝疫苗。术前巡回护士配制0.2%过氧乙酸1000 ml,盛于专用容器中,置于手术间,以使麻醉医生,巡回护士在给患者操作前后随时洗手,手术间门口铺一块用0.5%过氧乙酸浸透的台布,以减少因工作人员进出造成的交叉感染[3]。
2.3 尽量避免电离辐射 X线照射,在无法躲避时,尽量使身体不进入直射线中,妊娠期禁止与X线接触。
2.4 防止身体疲劳 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矫正一般职业性紧张,预防过久站立及走动产生的危害,设法改善站立和走动的强制,注意保持良好的操作姿势和习惯。必须加强锻炼,加强自身修养,使自己处于最佳的心理状态,对发挥最佳运转水平起到重要最用。
2.5 社会心里因素的预防 建立有效的压力管理和应对策略,以预防社会心理因素造成的影响和伤害。医院管理部门亦应关心护士的健康,改善护士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提供护士计划免疫。社会各界及医疗管理部门要重视护理工作,提高护士的社会地位,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和放松精神的文化生活[4]。
3 研究方向和展望
对文献的分析发现,对护士自我防护的研究在国内并不匮乏,研究方法以经验和体会为主。手术室护士的自我防范意识普遍比较弱,提高护士的防护水平是一个应多方努力、共同解决的问题。
参 考 文 献
[1] 张师前.护士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护士进修杂志,2004,9(8):8.
[3] 罗洪.医学的环境污染与防护.国外医学护理学分册,2006,19(10):450-451.
关键词环境污染;事件;责任;环境风险;管理
2015年6月平安产险深圳分公司将20万元支票交付给在其公司投保环境责任保险的盈利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代表手中,这是深圳市自2008年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以来该险种首次获赔的案例。该案例中,盈利达公司是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其在火灾后妥善处理了有毒有害物质和废水废气,虽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但因其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险并积极处置污染物,所以由保险公司承担了投保控制和清理污染方面的费用。这没有局限于以往保险公司只承担污染事件发生后的赔偿责任。这一措施不仅可以积极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又分散了企业在发生污染事件后的赔付压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既具有市场的灵活性特征,又具有行政管理的色彩。本文着眼于我国环境污染的程度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广现状,立足于政府立法明确提出该险种的目的,探索我国政府和投保企业长久可行的对策。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优势明显
(一)保护环境的迫切需要
我国环境不断恶化,见之各大新闻版块的受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影响的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愈演愈烈。突发环境事件按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可分为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据我国环境保护部统计,2015年全国共发生330起突发环境事件,其中重大事件3起,较大事件5起,一般事件322起。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城区地下水污染事件等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侵权行为的频繁发生,引发了社会公众的热议和恐慌。受污染的环境一旦被破坏,却难以恢复原状。在当前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公众环境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公众反对化工、重金属企业排放污染事件等时有发生,企业越来越难开展原有的破坏生态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生产活动。为安稳民心、改善环境质量,我国政府也一直在探索一种市场化的环境污染补偿模式。美国于上世纪70年代首个提出要在全国建立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并逐步发展,通过环境保护立法严格规定了环境污染的责任,刺激了转移环境风险需求的产生。
(二)风险承担能力强
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关系中,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投保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对第三方造成损害和清理污染物等费用。该险种不仅可以为投保企业在环境污染发生后解压、保护第三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且督促投保企业要及时缴纳投保金,同时也要完善企业自身的环境污染防范措施。现今的环境责任保险合同中大多约定,若投保企业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环境污染防范措施,保险公司将分文不付。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企业自身风险的管控,从企业的源头保护环境,避免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困难重重
2013年1月环境保护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指出要在涉重金属企业、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和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但从试点区域和试点企业来看,企业投保的积极性不高。
(一)保险公司推广难
从保险公司运营情况来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没有取到预期的效果,其推进并不顺利。该险种是由保险公司独立承担所有责任,对于资金不雄厚的保险公司来说,推广该险种对其企业运营面临巨大风险。由于我国目前没有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推行该险种的保障,尤其是未统一环境污染的责任确认与环境损失的标准,导致在理赔过程中出现纠纷的事件屡见不鲜,保险公司也会因此面临流失客户、甚至破产等风险。且由于环境污染事件的突发性、多样性,保险公司面临制定赔偿费率、保险产品研发、推广宣传等方面滞后等问题。很多保险公司表示推行这一险种风险太大,对保险公司利益也不大。在当前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的背景下,政府设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目的在于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运转的长效机制,运用“社会”这一无形手来管理保险机制,从而实现我国的环境管理转型。但是一旦出现需要大面积赔付的环境事件,企业无力支撑,只能倒闭,而百姓倒霉,最终只能政府买单。保险公司不负责事后将环境恢复到原状,因为该部分的风险保险公司无法估量。
(二)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的投保率整体较低,市面上流通的大多是小范围,没有专款专营,多家保险公司更是把这个险种直接下架。根据中国平安提供的数据显示,每家企业的平均保费在一至两万元。这样的保费在保险行业已经比较低了,但是企业投保积极性仍然不高。由于企业生产环境污染违规后的惩罚力度不大,且目前也没有强有力的、现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尤其是环保法与其他实体法相比,不具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力。因此企业怀有为环境污染事件负责的主体是政府的侥幸态度,而企业只承担其中微乎其微的民事赔偿责任,这就从本质上削弱了企业购买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需求。
三、环境责任保险实施有赖于行政干预
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还在加剧,但投保企业积极性不高,政府推广险种难,这是我国环境保护正急需解决的矛盾。但从当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广情况来看,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鲜少有企业咨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更少参保,多家保险公司已下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这一险种。由于缺失行政力量的强制干预,保险公司吸引不了企业自发购买保险。
(一)政府积极干预
目前,环境责任保险主要的发展模式还是由政府引导企业投保甚至政府强制企业投保,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性质、我国的特殊制度等方面影响。上世纪,我国以经济发展为重心,忽视了环境保护。当今,破坏环境不再被政府认为是经济发展必须要付出的代价。1.强化立法力度:在调整我国经济产业结构时,政府应该强化环保领域的立法和执法,并着力完善保险的基础配套条件,制定配套政策,不断健全和调整优化各项机制,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积极发挥作用。目前,我国《环境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两部基本法规都明文指出了要实施环境污染赔偿,但都未明确规定企业在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的惩罚机制,而其他具体的行业环保法规对污染企业的罚款也都数额较小或者赔偿标准非常模糊。因此,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广急需要完善规定污染企业应承担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并且切实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高效的环境立法体系,可大大提高企业的投保率以及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2.加大财政支持:政府部门要积极行使环境治理职能以及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针对具体企业积极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而不是只在某一区域、某一产业推广,应更具有针对性,推动更合理有效发展的环保机制。设立不同的奖励机制,出台针对环境污染责任险的财政补贴,给予必要的税收政策支持和专项资金、信贷支持、保费补贴等鼓励企业投保,减轻企业负担。但要提高保障程度。政府既要督促企业重视自身的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又要鼓励保险公司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产品开发,从而更好地引导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发展,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3.成立专门的承保机构:目前,我国政府没有统一机构对环境责任保险的相关问题进行系统完备的管理。而美国政府在国内成立了专门的承保机构,即环境保护保险公司;德国也成立了专门的承保机构和金融公司共同开发环境责任保险;法国将其国内外的保险公司联合起来,共同开发了一个共保公司。我国目前是由分散在各地的保险公司在当地企业进行承保,而保险公司由于环境责任保险险种的利润较低并不会重视此险种的开发。因此我国也应该成立由政府专款专项支持的承保机构,加强市场引导,吸引企业积极投保。
(二)保险公司精准评估,规范赔偿程序
由于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因此保险公司要针对投保企业的行业环境风险进行精准评估并分类定价。由于该保险合同内容具有特殊性、不定性和复杂性,因此每份保险合同都应设有特有条款个性定制,而不能采取格式合同统一定制。且保险公司除了要做好环境污染后的调查、理赔工作等,也应该为投保企业提供其他有价值的环境增值服务,协助环境监督部门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更好的经营发展。保险公司也可以扩大可投保范围,降低费率,吸引企业投保。为不同投保企业开设个性化、专业化的费率。加大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宣传力度和相关案例,提供义务咨询服务,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保险赔付率。当前企业多抱怨投保手续复杂,理赔程序繁杂且耗时长。而保险公司对这一险种的开发力度以及投入资金也不多,导致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后,保险公司不能立即拨款,有违环境责任保险设立的目的。保险公司应设立赔偿程序表,向社会大众公开,增强其投保信心。
(三)社会机构专业评估
2014年3月环保部下发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一定程度上指明了投保前对企业环境污染风险的评估问题如何解决,因此应按照规范的风险评估指南规范执行,禁止自行定制风险评估手段,从技术方面做好投保前工作。由于保险企业缺乏对投保企业环境风险的全面认识,甚至缺乏相应的专家对环境损害进行识别和评估,因此亟需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辅助保险企业进行专业化的环境风险评估,借助社会机构的力量实现风险评估的专业化和市场化。
(四)企业清洁生产,积极投保
关键词:环境污染 责任保险 思考
2011年11月15日,“河北省绿色保险(保定试点)启动仪式”在保定市星光国际酒店隆重举行。启动仪式上,有6家企业代表与保险公司签署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协议,这标志着河北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有了实质性的进展。截止至12月底,保定市已有50家企业完成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
1.为何引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也被称为绿色保险。近年来,随着环境风险的日益加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也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所提及。①在我省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同时,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缺陷日益明显,加之社会环境保护意识薄弱,造成环境污染隐患大量存在,危机城市安全。资料显示,到2020年我国经济总量将是现在的2倍,环境保护压力将是现在的4-6倍,现行环保投入模式根本无力支撑。
在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时期,引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十分必要的。事实上,绿色保险是一项各方多赢的新生事物。对企业来说:可以转移经营中的环境风险,不断提高环境责任意识。企业一但发生突发污染事故,保险公司就会查勘,依法理赔,企业不会因巨额赔偿影响经营。同时,企业加入绿色保险后,保险公司就会进行防灾防损服务,提醒企业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通过这一活动,企业就要不断改善防范措施,努力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对政府来说:引入社会化长效管理机制,改变了单一用行政手段解决环境污染事故的方式。在企业未发生污染事故时,增加了一个防范环境风险的监督者,在企业发生污染事故时,增加了一个事故处理者;对保险公司来说:扩大了保险险种,增加了保费收入。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时期,引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十分有。同时,保险公司既然是一个市场主体,要追求盈利,其宗旨就是让企业少发生污染事故。所以保险公司收了保费以后,会对投保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查找企业容易发生污染事故的薄弱环节,帮助企业降低环境风险,从而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
近年来,我国正在逐步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行进度。2007年1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定下了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路线图。2009年7月开始实施的《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中又提出了“积极推进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处理等重污染排污单位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推行保险做出了规定。2011年10月2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进一步指明了“十二五”期间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工作的方向。
2.环境污染责任险叫好不叫座
绿色保险是继绿色信贷后我国推出的第二项环境经济政策。但这一被各方看好的新险种,在实践推广中却遭冷遇。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一些企业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不了解,同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是一些财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的大企业,已经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险,再买保险就显得多余了。
企业不愿参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还与现行法律法规对入险没有明确界定有关。环境责任保险立法很重要,但现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律依据还不充分,这就造成企业缺少参保动力。同时,由于此种保险的经营风险大大高于其他商业险,一旦发生事故,损失会比较大,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也比较大,一般保险公司难以单独承担,造成目前市场上这种保险产品比较少。
3.探索环境污染责任险推行之策
3.1实行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推广模式
从国际形势上看,引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以美国和瑞典为代表;二是自愿保险为主,强制保险为辅的保险制度,以英国和法国为代表。②一般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就环境污染责任投保,但法律规定必须投保的则强制投保。但从目前趋势来看,世界各国都倾向采用强制保险。
就我国具体情况而言,环保压力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频繁,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同时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意识淡薄且很多企业受经济效益的限制,还不具备全面实行强制保险的基础,个人认为采用强制保险为主,自愿保险为辅的保险方式为好。
3.2健全环境污染责任险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
针对我国目前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的实际情况,亟待在《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专项环保法律中写入污染责任保险的内容,规定建立以强制保险为主、自愿保险为辅的保险制度。特别是针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和近年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行业实行强制保险。
3.3加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宣传力度
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实施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检查、开办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学习班、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知识讲座等各种形式,全方位加强宣传和指导,提高企业环境风险认识和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提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意识,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加油站进行储油罐清洗、维修和安装阻隔防爆材料等施工,都属油罐作业范畴。油罐作业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且风险较高。不正确的作业程序或人员操作都有可能会引起油罐事故。作业时稍有不慎都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等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很有必要对油罐作业进行风险分析,风险分析是现代安全管理的重要理念和方法。
一、油罐作业的风险分析
油罐作业中多个作业环节都存在风险,管理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都是引起油罐作业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事故会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下面就对罐内作业存在的风险情况逐一分析。
1.缺氧
油罐通风口狭小, 通风不良,作业人员在罐内经常会感到缺氧。导致缺氧的原因很多:(1)被密度大的气体挤占。(2)发生燃烧反应和氧化反应等。此外罐内容易油气聚集,造成罐内通风不良,作业人员容易窒息。
2.油气中毒
油气的成分比较复杂,主要组成是烃类物质,由于油罐中长期存放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导致油罐中会产生有毒气体。有毒气体的挥发性很强,容易扩散。当有毒气体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一定值时,如果油罐的通风不彻底,人在里面作业就会发生中毒的事故,严重的甚至会危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3.火灾爆炸的隐患
罐内作业场所存在大量的油蒸气、可燃气体和蒸气等,这些气体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此外,油品中还有一些能在空气中自燃的物质。如果进入罐内进行作业的人员没有使用防爆工具,在作业过程中很容易产生火花而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另外,如果在鼓风的过程中设备不防爆,则油气很容易随风扩散,这样就会使油罐的四周充满可燃性气体,遇火极易发生爆炸。
4.作业伤害
加油站油罐的空间通常比较小,工人在里面进行作业时由于操作不当、监管不严等各种原因很容易造成作业伤害。如在拆卸人孔井内的附件时,如果在人孔井的周边没有垫上软胶垫,则在拆卸过程中工具和人孔附件很容易碰撞而产生火花,这样很容易引起火灾,造成操作人员的烧伤事故;当罐体及罐内比较湿滑时,很容易造成摔伤、碰伤事故。
5.设备漏电
设备漏电主要发生在抽油的过程中,造成设备漏电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设备不防爆或在抽油过程中产生的静电未及时导出,当静电荷的量积聚到一定程度后就会产生电火花。由于加油站中的易燃物很多,电火花遇到可燃物就会发生爆炸。
二、安全防范措施
1.认真履行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新的《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油罐使用双层管道、双层油罐。现在全国的加油站都没有大面积使用双层管道、双层油罐。国家已经要求各加油站承包商强制性执行新标准,未来3年内,各个油站的《危化证》均会到期,所有的都要整改。因此,认真履行新的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既是各加油加气站面临的迫切任务,也是保证安全的重要措施。
2.防火防爆
由于在清罐及动火检修过程中存在多种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因此应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动火监护人制度,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1加油站内应有明显的警示语和警示标牌。
安全标志牌的主要内容包括:(1)严禁在站内吸烟;(2)严禁在站内进行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3)严禁机动车辆在站内不熄火加油;(4)严禁在站内穿脱、拍打能产生静电的服装;(5)严禁在站内使用手机、对讲机等非防爆电器;(6)严禁向塑料桶内加注易燃油品;(7)严禁在站内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8)严禁行人、自行车在站内穿行;(9)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2.2 制定严格的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在加油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在正常运行的加油站经营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均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许可证。
3.做好加油站的消防管理
加油站是非常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因此做好加油站的消防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加油站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建立消防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消防部门对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数量,输油管线走向图,其他油品的存放地点及数量等都有非常详细的了解和记录。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应按照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并摆放合理,取用方便。灭火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应能满足发生火灾时进行灭火的需要,使消防人员能够按照制定的操作程序进行灭火及人员疏散。
4.做好防静电工作
在加油站内产生静电很容易引发火灾及爆炸事故,因此必须防止加油站内静电现象的产生。对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要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点不少于2处。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处应用焊接,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应设断接卡,并用双螺栓连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1次并做好记录,接地电阻值要求如下:油罐、站房、罩棚不应大于10Ω,输油管线不应大于30Ω,卸油防静电接地不应大于100Ω。应定期检查加油机、加油胶管及卸油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5.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首先,加油站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与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其次,加油站每周应组织1次安全检查。第三,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向上级反映情况。第四,加油站经营单位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第五,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有无渗漏、电器接线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灭火作战预案演练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第六,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6.避免污染环境
现在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所有加油站都要安装一次油气回收及二次油气回收系统,现正处于罐区作业改造高峰期。从罐内清出的锈蚀杂渣,应及时运出罐区,按规定处理掉。现场洗罐含油污水不能随意排入下水道,应排入密闭含油污水管网,再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油罐作业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油罐内作业安全受很多因素影响,其中缺氧、有毒气体、易可燃气体和作业伤害很容易造成油罐事故。针对上述的危险因素提出了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细致的危害分析和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于预防油罐发生各类事故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2014年1月20日,环保部在京举办"生态文明基层行--有色矿业责任意识和履行环境责任宣讲交流活动",旨在加强面向社会的生态文明宣讲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环境意识和履行环境责任能力。我有幸参加了此次活动,现将此次活动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活动主要分四块内容:
1. 环境保护部原核安全总工程师杨朝飞作当前环保形势讲座
2. 环境保护部应急办副处长李丹作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讲座
3.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作企业社会责任专题讲座
4. 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竺效作"两高"关于惩治和预防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解释
一、通过专家对形势的讲解,对国家政策的解读,使我了解到目前我们的环保形势不容乐观,恶化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压力大,解决难。污染范围从城市向农村扩散,且农村污染问题更为突出。从以前的农村上访到城市上街头,从个人诉求到群体性诉求,从污染纠纷到新建项目,从工业项目到环保项目,从抗争企业到抗争政府,从环保事件到社会事件。环保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影响国家发展、民生建设的社会性问题。作为央企环保工作不容忽视。
二、突发环境事件具有事件种类多样性、时间和季节特点突出、起因复杂、难以判断、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理难度大,消除污染慢的特点。近些年来我国突发环境事件总量居高不下,事件发生诱因复杂且危害影响大。我公司重大危险源为尾矿库,这也是矿山企业常见的突发环境事故发生源。为防范于未然,我们应该加强防范措施,制定预案并演练,立即清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建立风险评估,排查隐患,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建立并培训应急队伍,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工作。
三、作为一个央企做好环保工作就是我们应该主动担负起来的职责,作为一个矿山企业做好我们企业良心的重要保证,因为我们环保工作稍有不慎就会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重大破坏。积极响国家号召做好减排工作、监测工作、预警应急工作、信息公布工作是我们长期坚持不懈的工作目标。
1、产品市场风险
在市场环境下,不论是融资租赁、贷款或是投资,只要把资金用于添置设备或进行技术改造,首先应考虑用租赁设备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中的风险。这就需要了解产品的销路,市场占有率和占有能力,产品市场的发展趋势,消费结构以及消费者的心态和消费能力。对这些因素若了解的不充分,调查的不细致,有可能加大市场风险。
2、金融风险
因融资租赁具有金融属性,金融方面的风险贯穿于整个业务活动之中。对于出租人来说,最大的风险是承租人的还租能力,它直接影响租赁公司的经营和生存。对承租人还租的金融风险从立项开始,就应该倍受关注。租赁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也会产生风险。工业生产是个整体活动,一个企业仅租赁一套设备是不能立即投入生产的,与之活动相对应的需要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有些企业为了搞成项目,因在金额方面受审批权限的限制,立项时有意压缩投资
规模,项目上马后因配套资金不足,致使这种企业长期不能开工,造成胡子工程。有些企业勉强开工后,由于配套资金的问题,使设备的规模效益发挥不出来,加大了租赁项目资金回收的风险。租赁公司给企业的利率结构若与自身融资的利率结构不相符,在利率方面也会出现利率风险。如果融资租赁合同使用的是外币,其风险就更大,特别是使用非美元硬通货,双重汇率的风险有时会使企业的融资成本翻番。货币支付也会有风险,特别是国际支付,支付方式、支付日期、时间、汇款渠道和支付手段选择不当,都会加大风险。
3、贸易风险
因融资租赁又具有贸易属性,贸易方面的风险从定货谈判到试车验收都存在着风险。由于商品贸易在近展得比较完备,社会也相应建立了配套的机构和防范措施,如信用证支付、运输保险、商品检验、商务仲裁和信用咨询都对风险采取了防范和补救措施。但由于人们对风险的认识和理解的程度不同,有些手段又具有商业性质,加上企业管理的经验不足等因素,这些手段未被全部采用,使得贸易风险仍然存在。
4、经济环境风险
融资租赁业务因参与企业生产,涉及许多方面都与社会经济环境因素有关。环境的变化会对项目本身产生风险。投资环境是决定社会风险大小的基本条件,社会经济秩序和政策的稳定性、产业结构的布局、经济发展的势态、管理人员的能力、地方政府对项目的关注程度以及项目本身的合法性都会对租赁项目产生风险。
5,技术风险
融资租赁的好处之一就是先于其他企业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技术的先进与否,先进的技术是否成熟,成熟的技术是否在法律上侵犯他人权益等因素,都是产生技术风险的重要原因,严重时会因技术问题,使设备陷于瘫痪状态。新晨
6,环境污染
有些融资租赁项目看起来利润很高,实际上产品的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很大。在项目生产初期,可能未被社会认识,一但出现问题可能有停产或转产的风险。为了子孙后代,也为项日的安全动作,应避免搞有环境污染的风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