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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下的市场竞争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26 10:02:0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数字经济下的市场竞争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数字经济下的市场竞争

篇(1)

摘要21世纪,科技出版事业正成为科教兴国的重中之重,与此同时,改制的浪潮将科技出版社推向了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科技出版社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提升综合竞争力,将是新时期科技出版社做大做强的关键。本文从财务的角度分析了21世纪科技出版社面临的挑战,并从科技出版社现状出发,积极探讨科技出版社迎接挑战、促进科技出版事业的繁荣的出路。

关键词科教兴国科技出版社改制综合竞争力

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这些科技成就,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显著增强了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我国已将科教兴国放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迎来了21世纪科学技术发展的春天。

科技出版事业既是出版事业的一部分,又是科技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鼓励科技发展的大时代背景下,科技出版作为上层建筑中一颗夺目的明珠,成为21世纪科教兴国的重中之重。

目前,全国有科技出版社150多家,包括中央部委、协会、总公司所属的中央科技出版社、省(市、区)所属的地方科技出版社和部分城市出版社、以及理工科大学所属的大学出版社。我国的科技出版不仅要发展,而且要更加繁荣,这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呼声,也是中国科技发展的必由之路。21世纪,改制的浪潮将科技出版社推向了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本文从财务的角度,分析了21世纪科技出版社面临的挑战,并积极探讨迎接挑战、促进科技出版事业的繁荣的出路。

一、科技出版社面临的挑战

21世纪,改制的浪潮将科技出版社推向了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从财务的角度,我们发现,离开了政策的保护,科技出版社正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主要如下:

1.科技图书市场在萎缩,利润率在下降。为了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近年来科技出版的新书品种逐年增加,但由于读者总量需求相对稳定,对出版物的内容却要求不断更新,科技类图书单品种印数以及在全国图书零售市场的码洋比重和销量呈下降趋势,加上近年来稿酬上升、纸价和生产工价上涨、批发折扣降低、发行运费提高、反盗版和保护版权的费用大幅增加,致使成本增大、利润率下降。

2.科技出版社正失去原有的税收优惠。根据财税 [2008]151号文件和财税(2009)147号文件精神,绝大部分科技出版社正失去原有增值税退税的优惠政策,因为从2009年~2010年对出版物只能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另外这部分退税收入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免税优惠。

3.科技出版物正面临自身发展的瓶颈。与大众消费型的文艺、娱乐类图书不同,多数科技出版物不是面向全体大众的,故读者群体相对较小,因此,科技出版物不可能单纯追求高定价或大印数,获取经济上的高额利润。可以说,科技出版社是在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坚持立足本专业,面向大科技,按专业分工要求,守土有则,保证科研成果、科技专著的出版。

4.数字化正在成为21 世纪出版业的基本特征。国外大科技出版传媒集团70%~75%的业务来源于数字出版。日本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了电子书的出版。随后,欧美许多国家也纷纷开始了网络出版业务。作为专业期刊发行的发达国家,荷兰从2002 年起已经停止发行平面纸质期刊,而全部采用网络出版的形式。经调查,国内已开始数字出版建设的科技出版社,仍是以纸质出版为主,数字出版为辅,数字出版仅限于开通网上销售、与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合作,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建立图书增值服务、借助数字出版平台出版电子图书等等。数字出版的冲击应是对整个传统出版行业的挑战,而科技出版社需要积极寻找出路。

5.盗版问题已使科技出版社陷入极为不利的处境。国内图书市场仍然存在的无序和不平等竞争,今后形势有更加严峻的趋势。正规出版社不惜高额前期投入,把国家利益和社会效益摆在了第一位,而盗版者却直接利用正规出版社的劳动果实谋取非法利益,不仅不承担正规出版社应尽的义务,反而侵占了市场,损坏了形象。

二、科技出版社提升竞争力的出路

如何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使科技出版社的效益稳步提升?如何在失去政策扶持和上家保护的情况下,提升综合竞争力?我们认为,科技出版社应加强图书的策划力度,立足专业特色,再造有力的品牌,打造畅销书、精品书,扩大图书的销售市场;同时应向数字出版领域进军,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做到这些,必须充分调动编辑的积极性,激励他们加强对图书的策划和销售研究,为新时期科技出版社做大做强装上强劲的火车头。

1.立足品牌促销售。众所周知,国外的出版机构非常注意图书的品牌效应,把品牌当作营销的工具。许多科技出版社一直也有着良好的品牌形象,特别是在改制以后,更加需要品牌的再造,使读者对“产品”有明晰的定位与类型判断。因此科技出版社要强化出版社品牌在媒体和经销商这一界面上的影响力,首先要充分发挥品牌影响力,强化渠道订购者的印象,在书市交易等行为中,促进订购者对出版社产生偏好;其次,要强化终端读者的印象;其三,应当向社会传递出版社明晰的内涵和形象,即出版哪些书籍(出版物),品质标准是怎么样的,等等;最后,也是最为核心的,那就是明晰,并凝聚和提升自身员工的编辑、出版理念,并诉之于各自的工作中。这样科技出版社在业内必将占有一席之地。

2.优化出书结构。图书市场容量非常巨大,但不同年龄、职业、教育背景、文化结构、心理特征和价值取向的读者,其购买和阅读图书的方向也不一样,这就要求科技出版社在做选题策划的时候,要对目标市场的主流意识、流行趋势以及读者结构属性有非常充分的了解,并且把这些潜在的和附带的感性需求体现在图书中,真正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优化出书结构。目前,某些科技出版社也迈出了勇敢的一步,例如:黑龙江科技出版社新近开发的益智和励志类图书,《哈佛给学生做的300个思维游戏》、《密码中的秘密》、《百年哈佛给学生的人生哲学》等已多次荣登图书畅销榜,成为该社图书品牌的新亮点。所以,进行广泛的读者调研,挖掘其潜在的感性需求,把握准确的读者定位,并实施恰当的促动和激励,是图书选题策划成功的关键。此外,可以拓展到游戏、影视等领域,开发相关文化、创意产品及服务。

3.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正如前文所说,数字化正在成为21世纪出版业的基本特征。随着数字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出版业的数字化特征也越来越鲜明。电子书的火热销售带来电子书阅读器的火爆。如果电子阅读器取代了纸质图书,传统的纸质图书生产模式将被颠覆,传统书业将会逐渐走向衰落。中国的数字出版产业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为迎接数字出版时代新的挑战,科技出版社应当充分发挥科技出版社多年来积累的在资源和人才的优势,密切关注我国数字出版技术的发展动态,深入了解广大读者对数字化、跨媒体出版的需求,制作出更多更好的数字出版服务产品,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国数字出版大环境加速形成。

4.激励编辑提高经济效益。然而上述建议要落到实处,真正提高效益,关键还在于人的因素。在科技出版社,编辑是最有能力提高图书效益的人,他们辛勤组稿,冲锋在一线,活动在基层,什么书好卖,应该出什么书,如何节约图书的成本,如何应对数字出版的挑战,他们有优先的发言权。激发工作热情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让他们的每一本优秀的图书都能给他们自身带来良好的回报,这需要有科学的效益核算方法。单本成本核算为启用新的考核提供了技术支持。在单本核算的基础上,科技出版社可以设立不同比例的奖励机制,例如,一本好书,带来的效益越好,超过一定额度的收益,可以奖励更高比例给编辑,从而最到大限度地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同时,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建议设立十佳图书奖,对出版后满两年的效益最好的十本图书进行奖励,以及十大编辑奖,对当年给科技出版社带来效益最好的十位编辑进行经济奖励。

科技出版社竞争力实质上是指科技出版社在图书选题、编辑、印刷、发行等经营活动领域以及在图书的内容、价格、质量、服务和满足读者需求方面所具有的竞争优势,科技出版社应用不同的方式开展经营,服务不同的目标市场,为不同的读者提供不同的购书方式、个性化的图书、服务与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差异去提升竞争力。而且,经济效益的提高不是以社会效益的下降为代价的。我们所说的科技出版社做大做强,应是以坚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努力适应市场竞争,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因此,在改制的浪潮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科技出版社要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不断提升竞争力,让科技出版社的名字在新一轮的洗礼中更加熠熠闪光,让祖国的科技事业更加繁荣昌盛。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

[2]北京日报.

[3]中国图书商报.

篇(2)

关键词:有线数字电视 市场营销拓展

近年来,伴随着科技进步,我国传统广播电视领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电视节目内容增多,电视种类不断丰富,从最初的黑白电视、无声电视到现在的彩色电视、数字高清电视,从三个频道变成几十、成百的频道,到现在的电视互动点播,这些变化足以建成我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但是,互联网科技快速发展,新媒体的强势来袭让广播电视事业受到严重的冲击,严重影响到数字电视的市场前景。

一、目前我国有限数字电视市场营销拓展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投资巨大,网络构建不完善

我国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在发展的初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构建、完善网络设施,安装相关设备,而费用则是有限数字运营商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例如歌华有线就是当前数字电视主要运营商之一,它在数字电视领域及高清电视点播项目上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与资金、人力,但是受到国内外各方面因素及技术因素影响,这些投入并么有获得较大的收益。歌华有线的实例足以说明,在有线数字电视构建的初期,经营者必须慎重考虑资金投入,否则既无法获得经济收益,甚至可能导致企业陷入恶性循环当中。

(二)有线数字电视未能抢占市场发展先机

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为广大受众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它方便、快捷、灵活,实现了传统媒体无法满足的功能。例如,互联网新媒体已经成为电视媒体最大的市场竞争对手,他可以实现不同人群之间的信息互动,实现海量信息收发,以高质量的服务水准赢得了人们的心,尤其俘获了青少年的心,这导致有限数字电视的受众两直线下降。

(三)付费电视市场有待完善

数字电视使用者在最初使用的时候只需要缴纳数字电视的使用费就可以,不需要缴纳额外费用。但是随着数字电视节目内容及其他功能的完善,出现了互动点播付费节目。经调查显示,开通数字点播的用户非常少,而且大部分人认为这是不黑的。可见,消费者目前并不认同缴纳其他有线数字电视费用,中老年人认为付费项目是一种浪费,青年人可以从互联网获取更多的资源,没必要花钱购买。所以,付费点播是有线数字电视市场推广的一个重要的突破。

(四)市场营销拓展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我国广播电视事业始终依赖国家发展,近几年,国家对广播电视的发展政策逐渐放宽,但是企业对国家的依赖性较强,市场竞争意识不足,很多管理者仍然没有意识到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危机。互联网、IT及新媒体的市场营销手段花样百出,迅速抢占电视市场,对于已经习惯高额广告收入的电视行业,这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互联网及新媒体不仅枪托了观众,同时也强多了更多的广告订单,这些问题都像一个黑洞一样,无情地吞噬了广播电视市场份额。

二、有线数字电视市场营销与拓展的主要策略

(一)积极培育拓展市场

面对互联网及新媒体的竞争,广大观众更加期待有线数字电视能够在节目内容、自主选择、清晰度等方面进行创新。这也说明有限数字电视仍然存在较大的潜在市场,只是经营者在培育市场、加强市场营销的过程中,应该强调有线数字电视的个性化发展,以此来达到观众与经营者双赢的目的。

(二)不断提高电视节目质量

有线数字电视节目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其中不乏一些粗制滥造的电视节目,严重影响了观众对数字电视节目内容和节目质量的评价。新媒体及互联网的快速崛起,观众对节目的选择余地不断增加,面对这样的现状,有线数字电视不仅难以激发观众对付费节目的热情,甚至无法调动观众对数字电视本身的兴趣,这对于有线数字电视的经营来说是致命的打击。所以,有线数字电视必须提高节目质量,丰富节目内容,由此才能逐步获得广大观众的好评,赢得市场。

(三)提高有限数字电视的服务质量

重塑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将多年形成的垄断行业的服务理念转变为以用户为本用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从单一的公共服务向综合性、个性化服务转变满足客户的需求赢得用户,创造长期价值。三网融合使得网络服务竞争更加白热化肩线电视必须明确客户满意是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洛业务环节的建立和业务流程的完善都是围绕客户这个中心服务的。

(四)丰富市场拓展理念

高科技信息时代的主要特点就是:合作、竞争、开放、融合,它不仅应用于社会生产领域,同时广泛应用于生产管理,目前,信息技术更是已经融入到各个行业的发展当中。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过程中亦是融入了数字信息,并将其充分地展示出来。例如杭州的华数传媒,其发展的始终都坚持互助共赢、资源共享的理念,并且积极推进跨区域、跨界合作,目前与国外130多家供应商合作,并不断完善发展。

三、结束语

虽然数字电视仍然是主流媒体,但是有线数字电视行业面对互联网及新媒体的冲击必定会承受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为了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丰富观众的娱乐生活,有线数字电视必须跟上时展的脚步,对市场进行准确的定位,积极拓展市场,由此才能促进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促进我国文化事业的繁荣。

参考文献:

[1]数字电视迎来爆发性增长[J].中国新通信. 2008(10)

[2]许盈.博通欲深耕中国数字电视市场[J].电视技术. 2009(04)

[3]朱时姗.中国数字电视市场推广的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 2010(12)

篇(3)

我??于2010年左右掀起了出版机构的事业单位向企业化经营管理的改革,出版机构开始具备市场竞争的主体性地位,出版行业的后转制时代由此开启。出版物具有精神属性和社会价值,但是出版机构作为参与图书市场的市场化竞争的行为主体必然要追求自身合理的经济效益。我国的医学出版社是主要出版与医学相关的书籍为主的出版机构,但目标读者群却不一定局限于医师和医学院校师生等的专业读者。

一、医学图书市场的现状分析与出版社的市场定位

根据统计数据,我国的医学图书出版社主要可以分为四种不同的类型。

第一种是体量较大、出版领域宽广的成熟性出版社。这类出版社在医学出版市场上占有压倒性的主导地位。它们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管理模式,拥有高质量的出版编辑人才队伍和相对稳定的作者群体,出版物的覆盖面非常广泛,市场营销策略灵活。因其精品迭出和紧跟国家的有关政策,在国内的图书市场上拥有良好的声誉和极高的市场占有率而能在占有垄断的位置和高额的利润。这类出版社通过经营和产品的多元化形式,不断延伸出版的价值链条,目前正在向国际化、数字化和多样化的大型的跨国性质的出版集团发展演变。

第二类是学术性图书见长型出版社。它们以对某些特定学科和专业领域的学术图书的深耕细作而在图书市场上具有相当的影响力。这类图书具备专家资源、医学编辑队伍和相当的市场基础,有能力出版特定学科的学术性精品图书。但是,他们还没有建立起一整套的参与市场竞争的体系,也不太注重开拓医学科普类图书。因此,此类出版社极有可能向突出学术性和精品路线的专业出版社的方向发展,专注服务于医学科研人员、医院高级医师和具有较高医学素养的读者群,从而以学术专长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此外,此类出版社在学术著作科普化方面大有可为,同时科普图书市场的开拓可以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三类是以高超的营销策略在图书市场制胜的出版社。这类出版社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市场营销经验和策略,对医学科普图书具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具有相当的市场号召力和雄厚的资金实力。但是,他们欠缺的是专家资源比较少,出版的有代表性的精品书籍不多。因此,此类出版社可在巩固原有科普图书的基础上,加大在精品化方面的尝试,以科普加专业精品的形式成为国内一流的出版社。

第四种是还处在成长发展阶段的出版社。这类出版社体量不大,没有明显的专长或者特色,因此在医学图书市场中处于竞争弱势地位。基于这种现实情况,此类出版社应当合理地设定自身的目标市场和目标读者群,努力去占领大型出版社和优势出版社没有占领的空白市场和缝隙市场,提高出版物的含金量,逐渐积累优势,以点带面,逐步走向大型出版社和专业出版社的道路。

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医学出版社与发达国家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学术特色不明显,同质化竞争问题比较突出。同时,少数大型出版社占据了绝大多数的专家资源和精品图书的出版,形成了一个市场集中度非常高的寡占市场。这非常不利于整个医学图书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各类出版社都应合理定位自身的市场位置,适应市场竞争和政策发展的新需要,务实地选择一条适合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二、制定医学图书出版的营销策略

合理的营销策略的选择是医学出版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的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我们应当建立适合医学图书出版销售特点的营销策略。

1.制定营销策略始于选题策划阶段

医学出版社在选题策划阶段应当改变原有的“编辑与销售两张皮”的状况。编辑应当培养市场化的意识,以市场为导向,根据读者需求选题策划医学图书,把选题策划阶段作为市场竞争的起点。首先,要细致地分析读者的阅读需求,把握图书出版上市的节奏,精确地锁定目标市场。出版社可以利用本社的精品图书资源,开拓数字出版物等新型出版物。并以捆绑式销售和增值性销售等形式拉动纸质图书的销售量。

2.探索新的营销渠道和营销方式

医学出版社要改变原有的那种“酒香不怕巷子深”式的陈旧销售模式,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和拓宽传统图书的销售渠道,革新营销模式。首先是通过尝试分众营销渠道和精准销售,开发新的用户。对于专业性的医学图书而言,利用学术会议开发潜在客户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通过主动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可以结识专家型作家和潜在客户,有针对性地宣传图书和发放图书宣传资料,为长期销售打下基础。其次,要增加营销的附加值,进行差异性竞争。第三,出版社要利用自身的内容提供者的优势,为读者提供新媒体的相关信息服务,实现数字出版与传统出版的灵活转换。最后,出版社要树立自身的品牌意识,参与品牌竞争,实现最大的市场价值。

3.做好售后服务,占据图书市场制高点

在同质化竞争非常严重的市场中,医学出版社应当有意识地延长市场营销的服务链条,为读者提供可信赖的售后服务,提升图书品牌的价值,增强读者群体对图书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

三、重视数字医学图书的市场开拓

随着移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兴起,数字出版在医学图书出版的重要性愈加显现。许多大型的医学出版社都已经开展了数字出版业务。因此,医学图书出版社应当把握数字出版带来的新机遇,整合资源进行数字化资源的开发和市场开拓。首先,可以通过网络的互动性,了解读者的阅读需求,找到适合的图书切入点。其次,充分利用出版社已有的精品图书资源,实现向数字出版的转换,提高附加值。第三,熟悉网络出版的特点,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

篇(4)

过去十年,我国网络服务经济借助庞大的消费市场和宽松的创新环境异军突起,成为全球网络服务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实现了由传统实体经济向现代网络平台服务经济的跨越发展。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此衍生出的风险。一是畸形的定价机制。传统经济产业定价权始终掌握在产品和内容制造商手里,服务流通环节是在产品制造成本基础上增加服务附加值而形成的定价机制。而目前的网络平台服务经济发展模式则是服务平台商主导绑架消费者,制造商困于低价销售。这既造成了经济不能有效循环、良性发展,催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也不利于营造制造业由中低端向高端发展的市场环境。二是网络付费消费的机制不健全。由此滋生了各种深不可测的不透明商业模式,造成价值分配扭曲和价值泡沫化,使得真正的产品制造商和专业内容服务提供商难以获取实际的制造和创作价值,对网络服务望而却步。三是网络可信监督机制不完善。知识泛化成了不确定的模糊信息,原本希望通过网络搜索得到的精准信息定位和专业知识解答入口成为虚假广告的策源地,大众不得不擦亮眼睛、自我明辨是非。对网上假冒伪劣产品缺乏有效监督和惩戒机制,建立社会化监督机制势在必行。四是竞争性垄断现象严重。网络平台服务经济造就了少数大平台任性撒钱、垄断市场的格局,中小服务商难以独立生存,要么被大平台收购吃掉,要么因烧不起钱而破产。因此,现阶段的网络平台型服务经济形态应该被视为一种过渡性的新兴行业自发行为,并非健康良性的数字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的最终形态。当前,我国正逐步进入以数字经济为代表,以创新驱动为第一发展要素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是继传统实体经济向网络平台经济跨越发展之后的第三个经济发展阶段,是一次新的跨越。这一时期的关键任务是修正企业主导的竞争垄断型平台经济弊端,构建以产业生态环境为核心的透明服务网络数字经济运行新格局。这种新格局更强调在社会治理基础设施、公共基础服务、公平价值交换服务贸易和社会化监督等方面的体系化和生态化布局,可以支撑价值分配更均衡、资源信息更透明、公共服务更公平、经济协作更高效、生产服务更专业、网络治理更精准、社会监督更穿透的经济发展模式。如今,国家已采取了一系列的网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措施。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着力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

把握数字文化经济价值高地,主动融入数字经济发展体系

一是积极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规律,推动文化数字化创新发展。文化是综合国力的核心要素,是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资源,文化、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是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走向和核心价值。过去,我国文化产业主体市场竞争意识不足,缺乏依靠科技提升竞争力的主动意识,导致在企业主导的网络平台数字经济发展阶段,传统文化产业难以形成集聚化经营资源和竞争优势。在当前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节点期和机遇期,文化产业应积极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规律,调整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数字文化经济,加快推进文化数字化创新发展进程。二是主动融入数字经济发展体系,构建数字文化经济生态体系。文化数字化不是简单的文化资源和内容数字化加工处理,而是涵盖文化发展全过程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首先,要将优秀文化资源转换为具有网络经济价值的资产。过去较为普遍的做法是把文化遗产资源全拿过来,不分优劣、不谈价值地全盘转化,这是缺乏意义和效益的。文化遗产资源是整个中华民族拥有的财富,是全社会的和公益的。这些资源只有在有限权责下经过加工整理处理,形成可复用、可转换的资产,才会具有经济循环的产业价值。其次,要积极构建数字文化经济生态体系,形成数字文化经济健康发展的市场秩序。按照新型数字经济运行格局在社会治理基础设施、公共基础服务、公平价值交换服务贸易以及社会化监督生态化体系构建的要求,建立包含文化市场监管、数字版权保护、舆情风控与文化传播安全、文化服务信用和服务质量保障等功能的数字文化市场治理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数字文化市场治理现代化;建立数据隐私保护、社会公共文化资源服务等公共基础服务体系,将公共资源和个人隐私信息数据采集从各类互联网应用中剥离,统一下移至公共基础服务体系中;建立公平透明的价值交换服务贸易体系,保障产业生态中各方利益,打击垄断性定价,杜绝价值迂现;建立基于区块链的社会化监督及辅助管理体系,强化从业自律及社会化监督管理功能。

加强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切实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体系

篇(5)

关键词:网络经济时代 企业营销 转变策略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10(a)-0168-02

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企业的市场营销逐渐向数字化和网络化的方向发展,企业营销服务者也与消费者之间建立起更多直接沟通的管道。网络经济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限制,其高效率和高速度的优点在企业营销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企业也要在网络经济时代的背景下进行不断改革和创新,迎接新的市场环境下企业所面临的各种挑战。文章就网络经济时代企业市场营销环境的变化进行分析,对企业市场营销策略的转变展开讨论。

1 企业市场营销环境的变化

1.1 消费者需求多样化,产品改革和技术同质化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国民经济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因此,消费者的需求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从传统数量和质量上的要求逐渐向个性化和享受型的方向转变。另外在网络经济时代,企业在产品制造的过程中,也高度贯彻了计算机的全面应用,整个生产过程呈现出数字化和智能化的特征,并且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同类产品的生产同质化,生产的技术和配方也会在较短的时间内被相关行业所破解,使得行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所以,在网络经济时代的背景下,企业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保证自身的产品与同行业之间的差异性,保持自己在社会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1.2 网络经济促进了新的营销方式的建立

生产、批发和零售是传统企业营销的主要方式和手段,但是在网络经济促使下,消费者更多的是通过网络购物平台来选择自己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且在线支付结账。这样的消费方式大大节约了消费者的时间和精力,这种网络交易的模式,直接冲击到传统的市场营销模式,促使企业要不断地进行市场营销体制和模式的创新和改革。在网络经济时代背景下,企业营销管理的要素也发生了改变,为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整个过程节约了大量的成本。

1.3 网络经济使市场竞争出现新特点

传统的市场竞争是一种有形产品之间的竞争,在网络经济时代背景下,市场的竞争不再局限于有形的商品,所以,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也逐渐呈现出一种无形化的趋势。企业在社会市场中的竞争要素包括:生产技术、销售资源信息、企业的品牌形象、产品的售后服务等。传统的市场竞争局限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跨区域的竞争形式难度比较大,营销方式主要是以营销点为中心向周围的市场进行辐射。在网络经济时代的背景下,市场营销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在互联网平台就可以实现企业产品之间跨区域竞争。企业产品营销的影响范围也会逐渐突破时空限制,呈逐渐扩大的趋势。

2 网络经济时代企业市场营销策略的转变

2.1 变革营销观念,引导市场消费

首先,以市场导向,衡量企业自身在社会市场中的发展优势,摒弃传统的、盲目跟风的旧思想,因为在传统的市场营销模式中,消息的传播会难以突破时间的局限性,造成资源在空间的分布上存在不均衡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会难以把握市场动态发展状态。在网路经济时代的背景下,企业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市场信息更新的内容进行实时的把握,及时地掌握动态,并且根据市场动态的变化情况制定相关的市场营销策略,生产出符合广大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其次,优质的服务是保证企业在市场中具有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也能够促进企业良好品牌形象的树立。在网络经济时代的背景下,企业之间的生产技术可以实现互通,企业在产品生产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其他企业先进的生产技术,最大程度地减少产品质量之间的差距。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就不再是产品品质之间的竞争,而是产品服务之间的竞争。所以,在网络经济时代的背景下,企I要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建立服务优势和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自身在社会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2.2 综合运用各种营销方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首先,企业要及时收集市场的信息,了解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在产品中充分体现消费者的需求理念。例如:企业在进行产品设计的时候,对消费者进行市场的问卷调查,将消费者的理念设计到产品当中,这样不但能够得到消费者的青睐,还能推进企业产生和市场需求的统一。其次,产品要在市场中保持自己在竞争地位,就要在营销之前对其进行定价测试,最大程度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但是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还要充分地考虑到产品生产的成本,通过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与消费者进行价格的协商,对产品的价格进行合理定位。

2.3 建设网络平台,推进营销策略的创新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网络购物平台的高度兴起和发展,促使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例如:天猫、京东等购物平台可以让消费者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与产品的经营商之间展开对话,并且随时随地通过智能移动端就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产品。企业应该抓住这个时代的特征,建设网络营销平台,推进营销策略的创新,不但可以更新自己的营销方式和结构,还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品销售的成本。最终产品的口碑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的渠道得到更为广泛的推广,对企业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3 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的市场营销逐渐向数字化和网络化的方向发展,企业营销服务者也与消费者之间建立起了更多直接沟通的管道。企业应该了解网络经济时代市场机制和消费者的消费理念,变革营销观念,引导市场消费,综合运用各种营销方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建设网络平台,推进营销策略的创新,保持自己在社会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 童丹丹,李玉红.移动互联网络时代企业市场营销策略探析[J].现代商业,2014(9):46-47.

[2] 胡忠任.网络经济下中小企业营销策略研究[J].山东工会论坛,2014(4):78-83.

[3] 孔颖.分析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中小企业网络营销策略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5(23):287-288.

[4] 郑红霞.网络经济时代市场营销策略的转变探究[J].中国市场,2015(23):19,27.

[5] 李军.网络经济时代市场营销策略转变研究[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6(8):53.

[6] 王月辉,江庆来.网络经济时代的企业营销管理变革[J].中国软科学,2012(4):89-91.

篇(6)

关键词:政府规制有线数字电视自然垄断国家产权

有线电视的数字化已是当今世界电视发展的一大趋势。在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中,政府规制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本文将探讨对我国有线数字电视进行政府规制的必要性,政府规制的现状以及完善措施。

一、政府规制的必要性

有线数字电视的政府规制,即政府运用法律或行政手段对有线数字电视进行管理和控制,以克服或弥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失灵,保证市场利益的合理分配。规制的内容主要有内容、市场和技术等几个层面。在此我们重点讨论有线数字电视的市场规制,即政府对有线数字电视的市场进入,市场结构,市场行为,费率和技术标准等的规制,不包括政府对内容的规制。

政府对有线数字电视进行规制,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1.有线电视的自然垄断属性要求政府规制

有线电视被公认为具有很强的自然垄断属性。自然垄断产业需要巨大投资,且需要通过较长周期才能逐渐获得回报,沉淀成本大,对企业的经济实力要求高,但一旦运营,容易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有线数字电视的整体平移,规模大,资金消耗大,这就要求政府对有线数字电视的市场进入制定管制政策,以保证自然垄断产业的规模经济;有线数字电视的自然垄断属性容易带来另一个后果,即生产的低效率和分配的低效率。垄断企业可能凭借其垄断地位制定高于平均成本的垄断高价。这就要求政府出台有利于市场竞争的政策,放松市场进入的门槛。在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政府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在规模经济和市场竞争之间取得平衡。美国有线电视发展的政府规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1992年的美国有线电视法尽管在法律上禁止某一地区有线电视的特许约定,但并不禁止或者说默认某一地区事实上的垄断。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和增加市场竞争的力度,美国在1996年的《电信法》中打破了电信和有线电视的界线,允许电信业进入有线市场,刺激了有线电视市场的有效竞争。

2.新型的媒介业务要求政府规制

每一种新的媒介产业或新的媒介业务的出现,都必将对原有市场结构产生影响,给市场带来新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和市场的共同参与,以确保媒介市场有序、良性地运行。美国有线电视才兴起的时候,与无线电视竞争,产生了许多矛盾,曾困扰着有线电视的发展。美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Must-CarryRule(有线电视系统有责任传输当地无线电视台的信号),较好地调节了二者的矛盾和平衡二者的利益,保证了有线电视的发展。

中国有线数字电视的开展,将导致原有市场资源的重新配置,势必对原有媒介市场产生一定影响,这就要求政府能发挥全盘宏观调控的作用,来预防或弥补市场的失灵;有线数字电视的兴起,并不仅仅对市场结构产生影响,还在双向互动的平台上提供许多新的业务:如数字电视付费节目,影视作品的点播,游戏,股票交易,数据库等信息服务。这些新的服务的出现,需要政府针对种种市场行为出台相应的规制措施,来确保其发挥良好的市场效应和社会效应。

3.有线电视的国家产权要求政府规制

根据《有线电视管理规定》,我国的有线电视台由政府或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个人不得申请设立有线电视台,且不得与境外机构或个人合资、合股设立有线电视台和建设、经营有线电视网。尽管我国媒介遵从市场规律,按照产业方式运作,追求市场效益,仍然是公共资源,需要求得市场效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这就需要政府在市场机制失灵出现恶性竞争和垄断时利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进行规制,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收获最大的市场效益。

二、我国有线数字电视政府规制现状

我国有线数字电视的政府规制主要涉及到有线电视的一系列法规和新出台的有线数字电视法规。

1990年11月2日,国务院批准了《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于11月16日施行。我国有线电视事业由此走上了政府规制的轨道。广播电影电视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有线电视的行政法规和技术规划、标准,如《〈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线电视系统技术维护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等。1994年2月3日,广播电影电视部了《有线电视管理规定》,将有线电视台分为行政区域性有线电视台和非行政区域性有线电视台。199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资讯产业部和国家广电总局的《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路建设管理的意见》(简称「82号文件)。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了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005年1月开始执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广电总局的《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此外,国家广电总局了《有线数字电视频道配置指导性意见》(暂行)等四项行业技术要求。

总的说来,我国有线电视和有线数字电视的规制在不断发展,但还存在着一些弊端:

1.规制的权威性不足

纵观我国的有线电视规制,主要以行政手段进行,由国家广电总局和其他管理部门颁发,而不是通过立法。这些条例的出台往往缺乏谨慎的考虑和长远的目标,经常更改,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这就导致对有线电视乃至有线数字电视的规制缺乏足够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比如2003年12月1日施行的《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章第三十五条关于有线数字电视的费率规定为:“付费频道的收费标准,由付费频道集成运营机构与付费频道开办机构、付费频道用户接入运营机构等相关运营机构按照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并报相关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在一年后的《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中重新规定:“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二条规定“制定或调整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应执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有关规定”。虽然这一规制的更改避免了付费频道集成运营机构与付费频道开办机构、付费频道用户接入运营机构因利益分配的分歧导致的拖延,之后在全国范围内更举行了一系列政府举办的价格听证会,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也暴露出我国有线数字电视规制不够科学和权威,给有线数字电视的推广带来了一定损失。

2.有线数字电视的规制缺失

在我国的有线电视规制中,存在着管制太笼统的问题,尤其是对有线数字电视这一新兴的电视业务,还缺乏细致的规定和相应的管理。比如2005年1月开始执行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广电总局的《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没有具体规定有线数字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的构成,太过笼统。实际上有线数字电视的费用中应包含安装费、维护费以及频道节目费用。长期以来我国有线电视收取的费用主要是较为低廉的安装维护费,基本上不含节目费用。而有线数字电视的推行,意味着开始收取付费节目费用,目前尚没有法规对有线数字电视费用的构成以及不同费用的征收进行相应的规制;另外对有线数字电视的其他环节如全面实行有线数字电视后的多余频道如何处理分配也缺乏相应的规则。

三、我国有线数字电视规制的完善

目前我国各省市有线数字电视的推广正在全面展开,亟需完善现有的政府规制,以促使有线数字电视良性发展。《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规定“开展付费频道业务,应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广播电视发展规律,按照产业方式运作,培育市场运营主体,实行成本核算,自负盈亏。”这实质上为我国有线数字电视的规制指明了方向,即政府在确保媒介所有权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对市场的结构、市场行为等方面进行规制以促进有线电视市场的有效竞争。

1.对市场结构的规制

一个合理的市场结构有利于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我国的有线与无线在2001年已经合并,加上其他行业不能进入,实际上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但我们看到政府在“十一五”规划中已经决定“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三网合一”意味着有线电视进入门槛的放松,电信可以进入有线电视,有利于形成有效竞争。因此,政府应有前瞻的眼光,对有线(数字)电视的市场结构进行立法,对市场准入的条件以及实施时间进行明确规制,使得有线数字电视市场形成合理结构。

2.对有线数字电视费用的规制

有线数字电视的费用是有线数字电视发展的重要因素。收取多少费用,怎样征收费用都应该有明确的政府规制。我国数字电视的推广一开始就以有线电视为切入点,征收的数字付费频道的费用对于长期以来只交纳基本的安装维护费的广大用户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因此,除了“内容为王”,以丰富的内容来吸引受众外,还应该制定合理的收费,才能真正促进有线数字电视的推广。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有线电视分级收费的方式,为受众提供可供选择的服务等级,收取从低到高的费用。在美国,1992年《有线电视法》依据不同的服务等级建立起相应的费率管制。基本服务级由政府参照FCC制定的规则进行管制,高级服务级由FCC制定规则并管理,按频道收费和计次收费不受管制。这样基本可以保证收费的合理。

对有线数字电视的营运资金扶持的政策规制由于有线数字电视承担了一定的公益的任务并且具有正外部性,政府理应有一定的财政扶持;再加上有线数字电视的整体转换需要大量的资金,运营商需承担很大的风险和压力。事实上目前有线数字电视推广的不如人意跟资金的紧缺有很大关系。因此,如何降低运营商的风险,保证足够的资金,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具体来说一方面通过政府对有线数字电视事业进行补贴,另一方面降低贷款利息,以减轻运营商在机顶盒及其它环节上的巨大开支。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与国家开发银行签了战略合作协议,由国家开发银行放贷扶持试点城市有线数字电视转换,目前也有个别省市政府出台了对有线数字电视的资金扶持政策,但力度仍然不够,仍缺乏一个国家的统一政策规制。

事实上,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还有多方面的规制要完善,如实行数字电视后多余频道的分配原则,服务的规范细则和惩罚的条例,以及技术标准的统一等,政府都应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并尽量通过立法的手段加以规制。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线数字电视是一个发展中的事业,需要政府在制定法规进行规制时有前瞻的眼光和不断调整的策略,在不同时期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促进我国有线数字电视市场形成有效有序的竞争,做到社会效益与市场效益的双丰收。

参考文献

篇(7)

有线数字电视的政府规制,即政府运用法律或行政手段对有线数字电视进行管理和控制,以克服或弥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失灵,保证市场利益的合理分配。规制的内容主要有内容、市场和技术等几个层面。在此我们重点讨论有线数字电视的市场规制,即政府对有线数字电视的市场进入,市场结构,市场行为,费率和技术标准等的规制,不包括政府对内容的规制。

政府对有线数字电视进行规制,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1.有线电视的自然垄断属性要求政府规制

有线电视被公认为具有很强的自然垄断属性。自然垄断产业需要巨大投资,且需要通过较长周期才能逐渐获得回报,沉淀成本大,对企业的经济实力要求高,但一旦运营,容易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有线数字电视的整体平移,规模大,资金消耗大,这就要求政府对有线数字电视的市场进入制定管制政策,以保证自然垄断产业的规模经济;有线数字电视的自然垄断属性容易带来另一个后果,即生产的低效率和分配的低效率。垄断企业可能凭借其垄断地位制定高于平均成本的垄断高价。这就要求政府出台有利于市场竞争的政策,放松市场进入的门槛。在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政府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在规模经济和市场竞争之间取得平衡。美国有线电视发展的政府规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1992年的美国有线电视法尽管在法律上禁止某一地区有线电视的特许约定,但并不禁止或者说默认某一地区事实上的垄断。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和增加市场竞争的力度,美国在1996年的《电信法》中打破了电信和有线电视的界线,允许电信业进入有线市场,刺激了有线电视市场的有效竞争。

2.新型的媒介业务要求政府规制

每一种新的媒介产业或新的媒介业务的出现,都必将对原有市场结构产生影响,给市场带来新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和市场的共同参与,以确保媒介市场有序、良性地运行。美国有线电视才兴起的时候,与无线电视竞争,产生了许多矛盾,曾困扰着有线电视的发展。美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Must-CarryRule(有线电视系统有责任传输当地无线电视台的信号),较好地调节了二者的矛盾和平衡二者的利益,保证了有线电视的发展。

中国有线数字电视的开展,将导致原有市场资源的重新配置,势必对原有媒介市场产生一定影响,这就要求政府能发挥全盘宏观调控的作用,来预防或弥补市场的失灵;

有线数字电视的兴起,并不仅仅对市场结构产生影响,还在双向互动的平台上提供许多新的业务:如数字电视付费节目,影视作品的点播,游戏,股票交易,数据库等信息服务。这些新的服务的出现,需要政府针对种种市场行为出台相应的规制措施,来确保其发挥良好的市场效应和社会效应。

3.有线电视的国家产权要求政府规制

根据《有线电视管理规定》,我国的有线电视台由政府或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个人不得申请设立有线电视台,且不得与境外机构或个人合资、合股设立有线电视台和建设、经营有线电视网。尽管我国媒介遵从市场规律,按照产业方式运作,追求市场效益,仍然是公共资源,需要求得市场效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这就需要政府在市场机制失灵出现恶性竞争和垄断时利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进行规制,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收获最大的市场效益。

二、我国有线数字电视政府规制现状

我国有线数字电视的政府规制主要涉及到有线电视的一系列法规和新出台的有线数字电视法规。

1990年11月2日,国务院批准了《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于11月16日施行。我国有线电视事业由此走上了政府规制的轨道。广播电影电视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有线电视的行政法规和技术规划、标准,如《〈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线电视系统技术维护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等。1994年2月3日,广播电影电视部了《有线电视管理规定》,将有线电视台分为行政区域性有线电视台和非行政区域性有线电视台。199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资讯产业部和国家广电总局的《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路建设管理的意见》(简称「82号文件)。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了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005年1月开始执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广电总局的《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此外,国家广电总局了《有线数字电视频道配置指导性意见》(暂行)等四项行业技术要求。

总的说来,我国有线电视和有线数字电视的规制在不断发展,但还存在着一些弊端:

1.规制的权威性不足

纵观我国的有线电视规制,主要以行政手段进行,由国家广电总局和其他管理部门颁发,而不是通过立法。这些条例的出台往往缺乏谨慎的考虑和长远的目标,经常更改,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这就导致对有线电视乃至有线数字电视的规制缺乏足够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比如2003年12月1日施行的《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章第三十五条关于有线数字电视的费率规定为:“付费频道的收费标准,由付费频道集成运营机构与付费频道开办机构、付费频道用户接入运营机构等相关运营机构按照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并报相关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在一年后的《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中重新规定:“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二条规定“制定或调整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应执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有关规定”。虽然这一规制的更改避免了付费频道集成运营机构与付费频道开办机构、付费频道用户接入运营机构因利益分配的分歧导致的拖延,之后在全国范围内更举行了一系列政府举办的价格听证会,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也暴露出我国有线数字电视规制不够科学和权威,给有线数字电视的推广带来了一定损失。

2.有线数字电视的规制缺失

在我国的有线电视规制中,存在着管制太笼统的问题,尤其是对有线数字电视这一新兴的电视业务,还缺乏细致的规定和相应的管理。比如2005年1月开始执行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广电总局的《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没有具体规定有线数字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的构成,太过笼统。实际上有线数字电视的费用中应包含安装费、维护费以及频道节目费用。长期以来我国有线电视收取的费用主要是较为低廉的安装维护费,基本上不含节目费用。而有线数字电视的推行,意味着开始收取付费节目费用,目前尚没有法规对有线数字电视费用的构成以及不同费用的征收进行相应的规制;另外对有线数字电视的其他环节如全面实行有线数字电视后的多余频道如何处理分配也缺乏相应的规则。

三、我国有线数字电视规制的完善

目前我国各省市有线数字电视的推广正在全面展开,亟需完善现有的政府规制,以促使有线数字电视良性发展。《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规定“开展付费频道业务,应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广播电视发展规律,按照产业方式运作,培育市场运营主体,实行成本核算,自负盈亏。”这实质上为我国有线数字电视的规制指明了方向,即政府在确保媒介所有权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对市场的结构、市场行为等方面进行规制以促进有线电视市场的有效竞争。

1.对市场结构的规制

一个合理的市场结构有利于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我国的有线与无线在2001年已经合并,加上其他行业不能进入,实际上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但我们看到政府在“十一五”规划中已经决定“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三网合一”意味着有线电视进入门槛的放松,电信可以进入有线电视,有利于形成有效竞争。因此,政府应有前瞻的眼光,对有线(数字)电视的市场结构进行立法,对市场准入的条件以及实施时间进行明确规制,使得有线数字电视市场形成合理结构。

2.对有线数字电视费用的规制

有线数字电视的费用是有线数字电视发展的重要因素。收取多少费用,怎样征收费用都应该有明确的政府规制。我国数字电视的推广一开始就以有线电视为切入点,征收的数字付费频道的费用对于长期以来只交纳基本的安装维护费的广大用户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因此,除了“内容为王”,以丰富的内容来吸引受众外,还应该制定合理的收费,才能真正促进有线数字电视的推广。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有线电视分级收费的方式,为受众提供可供选择的服务等级,收取从低到高的费用。在美国,1992年《有线电视法》依据不同的服务等级建立起相应的费率管制。基本服务级由政府参照FCC制定的规则进行管制,高级服务级由FCC制定规则并管理,按频道收费和计次收费不受管制。这样基本可以保证收费的合理。

对有线数字电视的营运资金扶持的政策规制由于有线数字电视承担了一定的公益的任务并且具有正外部性,政府理应有一定的财政扶持;再加上有线数字电视的整体转换需要大量的资金,运营商需承担很大的风险和压力。事实上目前有线数字电视推广的不如人意跟资金的紧缺有很大关系。因此,如何降低运营商的风险,保证足够的资金,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具体来说一方面通过政府对有线数字电视事业进行补贴,另一方面降低贷款利息,以减轻运营商在机顶盒及其它环节上的巨大开支。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与国家开发银行签了战略合作协议,由国家开发银行放贷扶持试点城市有线数字电视转换,目前也有个别省市政府出台了对有线数字电视的资金扶持政策,但力度仍然不够,仍缺乏一个国家的统一政策规制。

事实上,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还有多方面的规制要完善,如实行数字电视后多余频道的分配原则,服务的规范细则和惩罚的条例,以及技术标准的统一等,政府都应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并尽量通过立法的手段加以规制。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线数字电视是一个发展中的事业,需要政府在制定法规进行规制时有前瞻的眼光和不断调整的策略,在不同时期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促进我国有线数字电视市场形成有效有序的竞争,做到社会效益与市场效益的双丰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