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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路养护 市场化改革 养护运行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路事业有了长远的发展,公路建设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大,已经逐步发展为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柱。公路建设的远大发展,离不开公路养护的不断改革,由于我国近年来在公路养护方面的发展一直停滞不前,在养护生产效率和资金方面都没有较完善的体制进行管理,使得公路养护的运行机制无法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这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实现公路养护的市场化改革是保证公路事业发展与市场经济接轨的必然途径。
一、公路养护的概念
公路养护,指的是在公路建设完工并正式投入使用之后的为保持公路完好使用状态的一系列服务工作。公路养护的目的是保证公路的使用质量,最大限度地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公立养护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公路日常保养、公路附属设施维修、环境保护等。1983年,国际道路会议常设协会正式将公路养护统一划分为四大类,即日常养护、定期养护、特别养护和改善工程。公路养护正式成为了公路建设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性
公路养护实质上就是一种公路服务,自1995年起,我国交通部正式明确了将公路养护实现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全国各地的公路交通部门及公路建设企业展开了养护运行机制改革的创新和探索。公路养护实现市场化改革在提高公路建设利益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养护效益的必然要求
在以往我国公路养护的管理和用工中,都是服务于计划经济的,当时的成产力条件和养护方式虽然在公路事业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已经无法满足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需求。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优化资源配置,而公路养护也不例外,要实现养护管理工作的转型,将养护生产对象市场,实现市场化的改革,才能做到养护资源的优化配置,才能提高公路养护的效益,才能保证公路养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缓解公路养护资金不足的重要手段
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下,养护生产无法做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非生产性冗员方面耗费了大量的养护资金,使得养护生产线得不到资金的保障,而加剧了养路和养人之间的矛盾,也严重降低了公路养护的整体效益。随着燃油税的改革和撤减二级收费公路的呼吁,交通规费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养护资金也非常紧缺。实现公路养护的市场化改革,一方面可以从行政管理职能中将养护生产职能分离出来,一方面还可以将养护生产实体推向市场[1]。在市场经济和市场竞争的调控下,养护生产实体必须强化其成本的核算、质量、管理和效率,才能推进公路养护体制的完善,也才能缓解公路养护资金不足的局面,才能实现养护生产的效益化。
三、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实践
走市场化改革的道路是公路养护的必然选择,在国家事业单位的各大改革影响下,要实现公路的市场化改革,需要做到态度积极、措施坚决、步伐稳健。结合近年来我国公路养护的运行机制改革经验,本文将提出改革实践的思路、模式和分析。
(一)总体思路
要实现公路养护的市场化改革,应该保证坚持交通路十一五养管会议精神,坚持做到养管分离和事企分离,将养护的管理和生产职能分开;坚持把推动养护市场化为最终目标发展市场主体,从而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养护新机制。在内外政策具备的情况下实施改革,根据自身的客观实情制定改革节奏。无论如何,改革的根本原则不能变,即是“一切都要有利于提高公路养护的质量,一切都要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2]。
(二)改革模式
以往的养护运行机制改革成败说明了:改革的关键不在于改不改,而在于所选的改革模式。目前有两种改革模式,分别是激进式改革和渐进式改革,两者的差别主要在于是快改还是慢改[3]。
激进式改革主张的是一步到位,这种模式是要实现管养的全面分离和事企的彻底分开,成立“养护管理”和“养护生产”两个独立的体系,并实现“三自一独”的执行模式,将生产业务培养成市场主体。此外,激进式改革还要将养护管理的国有资产转为企业经营资产,实施股份制变革,实现全民化的改造。而对于养护员工,将从“单位人”正式转换为“社会人”,解除了单位或者国家对于员工的无限责任,实行企业劳动用工制度,从根本上激活用人机制。
渐进式改革坚持的是分步走、慢步走的改革方式,这与激进式改革明显不同。首先,渐进式改革坚持的是养管分离但不分家,也就是说管理业务和生产业务只在智能行为、体系、机构上做到分离,但还处于同一个体制下,受统一的领导。其次渐进式改革坚持事企分开但不脱钩,因为考虑到部分养护公司还不具备条件转型,故可以凭借事业法人的名义实行企业化的管理,不需要置换资金和身份。第三,渐进式改革坚持多形式的养护组织企业化管理,但并不急于将一切组织形式都归纳到公立的建制体系中。
(三)改革模式分析
上述两种改革模式各有利弊,所以在选择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的模式时应该认清利弊,将两者的优势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做出合理的决策。
要实现市场化改革,需要首先考虑改革的成本,在改革的预期收入大于改革成本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实践。而激进式和渐进式的改革在成本方面并没有太大的差异,激进式改革前期的成本较大而后期较小,激进式则相反,所以在选择改革的模式时要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符合改革的要求,在自身条件较差的前提下应该优先考虑成本的支出,结合事情选择最佳的改革模式。
四、小结
本文从公路养护概念、市场化改革重要性和实现市场化改革的途径等方面对如何实现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实践问题做了简要分析,根据改革思路分析了两种改革模式的利弊,为不同规模的养护公司选择合适的实践方案提出了一些微薄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对我国公路养护事业的发展贡献点滴力量。
参考文献
[1]于恩琼,郑娟.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研究[J].长沙交通厅公安局,2013(09):77―78.
(一)关联关系:公司法217条界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因此,关联关系作为关联交易发生的前提,公司法对其做出的界定是实现自己的法益目标、实现自身使命的有力举措。
(二)关联交易: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由此可见,关联交易是公司在市场运行过程中,对公司经营具有直接或者间接决策性作用的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与本企业进行的交易行为。
二、关联交易的利弊分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推进。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逐渐形成,企业间的关联交易也愈加频繁。市场体制的不健全,法律规范的不完善都导致了关联交易的负面影响多于其正面作用。
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公司通过关联交易进行的市场交易合作活动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便利双方的协商合作从而提高办事效率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但是,关联交易在给予公司发展的好处时,更可能带来的是负面影响。直接通过关联关系达成的合作,虽然可能会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如果交易次数过于频繁,对关联交易产生依赖,会影响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不利于公司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更不利于公司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竞争力与活力的培养,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如果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人员借关联交易转移公司财产、私相授受等不当行为,也会对公司利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并且,关联交易行为给公司带来的利弊同样会间接地作用在公司股东的身上。而中小股东由于在公司中处于不利地位,更有可能受知情权局限作用而不能得知关联关系,乃至于了解关联交易对公司发展产生了何种切实的影响。由此,损害其相关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公司法规制
公司法规制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此种具体的可操作的条文为防止不正当的关联交易提供有效的规制工具,也切实保障了中小股东利益。但是,该项条文仅将范围限制在上市公司的董事与董事会,存在着一定的局限。
另外,公司法中也规定了关联交易的法律责任承担,公司法第21条第2款规定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明确了有关联关系的相关主体进行关联交易违反法律义务应承担的后果,为禁止不公正的关联交易提供进一步保障。
四、公司法对规制关联交易的立法现状分析
(一)公司法中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不够明确。公司法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仍偏向理论而没有多出于实务方面的考虑,比如关联交易的惩罚机制、关联交易的公示制度、强制性措施等,以此保证法律的有效执行,维护中小股东切实利益。
(二)立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律对关联交易描述相对简单,明确规范较少,这必然会造成法律制度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制力度不足;其次,相关法律对于非上市公司未有明确的规定,这会影响到法律的适用,从而减低法律制度的影响力;并且虽然有较多的法律监管主体,但各主体间的权责不清晰,极易互相推诱,很难具体落实。
(三)实践中关联交易行为的诉讼难操作。虽然公司法上对中小股东利益维护而订立了股东诉讼,但是,相关诉讼很难从由关联关系的相关人员控制下的公司中轻易地获取相关的证据。另一方面,法律对关联交易的强制性规范、惩罚性措施等方面均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也不利于发挥法律制度的效力,更不利于诉讼的顺利进行。
五、对于完善关联交易法律规制的建议
(一)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明确各监督机构的职责。公司的信息披露是保证中小股东知情权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股东利益的有力手段。因此,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同时,加强相关机构的监督作用,明确其职权为规制关联交易提供了有效的防治措施。
(二)法律应对实务方面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对于关联交易的强制性规定、惩罚措施、关联方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该有具体的规定从而真正发挥法律制度的效力,进而切实的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鉴于加入世贸组织给我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应当选择和实施一种进取性的应对战略。
进取性应对战略的涵义是指在进一步开放条件下充分发挥大国竞争优势,其主旨是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新的开放条件下,加快国内的调整和改革,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将我国现实的和潜在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按照进取性应对战略的要求积极推进调整和改革,将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作为解决深层次体制和结构矛盾、加快制度创新的重要契机;将某些领域的“过渡期”作为开放市场、引入和加强竞争,从而有效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机会;将履行对外承诺作为对内建设信用关系、对外保持和提高国际形象的重要机遇。
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有利有弊,总体上利大于弊。在这一基本判断之下,有两个值得重视的特点:其一,这种利弊在不同部门之间的分布是不平衡的;其二,具体部门内的利弊变化存在着相当大的不确定性。与这种利弊变化中的不确定性相联系的,主要是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应对战略,特别是其中的调整和改革取向。好的应对战略,应当是尽可能多地利用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机遇、降低相关的风险和成本、趋利避弊甚至化弊为利的战略,是立足于调整、改革和制度创新的战略,简而言之,是一种进取性的应对战略。
选择和实施进取性的应对战略
选择和实施进取性的应对战略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加入世贸组织,是基于对世界经济政治发展趋势和特点的深刻理解,基于对我国国家利益的战略性考虑。加入世贸组织将推动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开放,更多地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将使我国更广泛地直接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在国际经济秩序建设和完善中发挥更大作用;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国内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完善。因此,尽管存在着种种风险和不确定性,我国仍然做出了加入世贸组织这样一个富有远见和魄力的战略性决策。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与这种基本态度相适应的应对战略,当然不能是消极应付的,而必须是积极进取的。
当前,在加入世贸组织的问题上,有些人存在消极应付心态,这与他们对一些问题的误解有关。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过多地看到“冲击”和“挑战”,错误地将诸多调整、改革措施看成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有人以为,“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有的产业将会垮掉”。这种看法的错误在于将产业与具体的企业混为一谈。事实上,加入世贸组织后受冲击较大的产业,从中长期看往往是增长潜力很大的产业。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和以往受限制的内资进入增加,市场竞争加剧,某些竞争力差的企业垮掉是非常自然的。但与此同时,一批竞争力强的企业将会迅速成长,整个产业不仅不会垮掉,而且会发展得更好。大量经验证明,如果具备好的体制和组织条件,内资企业利用其本土化优势,完全可以表现出与外资企业相抗衡乃至超过外资企业的竞争力。还有人以为,“加入世贸组织将使经济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显露,会产生不利影响”。事实上,这些矛盾和问题是过去长期存在、悬而未决的。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显露,反而有利于其逐步得到解决,消除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加可预见性,推动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澄清诸如此类的不正确认识并不是否认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已经或将会遇到的困难。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特别在初期,就业、收入分配、人才、产业重组等方面的调整压力较为集中,某些领域的矛盾可能趋于尖锐。强调采取进取性的应对战略,正是为了以调整、改革、发展的办法化解遇到的难题,尽可能降低调整成本。
在进一步开放条件下充分发挥大国竞争优势
进取性应对战略的涵义,可以概括为在进一步开放条件下充分发挥大国竞争优势,其主旨是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新的开放条件下,加快国内的调整和改革,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将我国现实的和潜在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趋利避弊,首先取决于对我国比较优势的理解、培育和发展。我国经济的优势,其中多数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拥有12亿多人口,且处在经济快速成长期,在众多产品和服务上具备世界上最大的需求增长潜力;(2)继续保持着劳动力、土地总体上低成本的优势,近年来资金成本也有了一定幅度的下降;(3)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以组装加工为重点的制造业优势正在逐步形成;(4)通过学习先进经验而形成的技术、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后发优势”;(5)国民具有善于经商、节俭、吃苦耐劳等传统品格。
与其他国家比较,这些优势有独特之处。例如,我国是一个拥有12亿多人口的国家,这样的人口基础可以形成巨大的市场需求容量。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生产企业仅仅依赖国内市场就可以充分实现规模经济;市场上可以容纳若干个使产业内形成合理竞争结构的大型企业;人口基数庞大且发展不平衡,可使某些产业保持比其他国家更长的快速增长期。又如,我国经济的比较优势正在发生动态转换,在保持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的低成本优势的同时,正在逐步形成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制造业优势。在制造业水平提高的同时,我国并不像一些国家和地区那样出现了劳动力、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价格的显著上升。我国地域广大,限制了发达地区地价过快攀升;源源不断、近于“无限供给”的廉价劳动力,特别是素质较高且与国际水平相比收入较低的熟练工人、技术和管理人员,使我国可以持续地保持人力资源总体上的低成本优势;传统的高储蓄倾向促进了资金紧缺状况的缓解,近年来利息率的持续降低,使我国的资金成本接近国际水平。制造业优势的提升和生产要素低成本优势的维持,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国际制造业生产能力转移到我国。
值得强调的是,巨大而迅速成长的国内市场、生产要素的低成本和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制造业等几种优势同时集中在一个国家的现象并不多见。这种状况使我国在国际分工链条中发展大规模、低成本、较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产业占据了有利位置,同时也使我国完全有可能依托国内市场,在不断保持和提升自身竞争力的情况下,推动产业结构和整个经济结构的升级。
但我们还应看到,经济理论和实际经验也证实了另一个同样重要的命题:比较优势并不等同于竞争优势,拥有比较优势的一方也可能在竞争中落败,主要原因是缺少有效率的市场环境,不能使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反之,如果有好的市场环境,在实现这一转化的同时,还可以在某些不具备比较优势的环节创造出竞争优势。在认清我国的比较优势后,问题就集中在如何实现由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的转化,而关键又在于是否存在有效率的市场环境。这样就回到了加入世贸组织后,对我国国内经济运行规则进行调整的涵义应当如何理解的问题上。世贸组织规则是以现代市场经济为基础,在推行贸易投资自由化的过程中逐步制定和完善起来的。加入世贸组织后,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对国内经济运行规则的调整过程,就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的过程。也就是说,经济运行规则的调整与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之间具有一致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对经济运行规则的调整比市场开放有着更深远的意义。
按照进取性应对战略的要求,积极推进调整和改革
将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作为解决深层次体制和结构矛盾、加快制度创新的重要契机。以开放促改革,是我国多年来的一条重要经验。加入世贸组织为我们提供了在新的开放条件下促进改革的机遇。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取得重要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新形势下,与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经济运行规则调整相关的改革包含了两层涵义:一是这些改革不是外部强加的,而是我国自身发展所必需的,换言之,即使不加入世贸组织,这些改革也是必须进行的;二是加入世贸组织为加快改革提供了契机,但利用这个契机推动的改革,并不仅仅局限于与经济运行规则调整直接相关的那些改革,而应从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总体要求出发,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推动改革,解决深层次的体制和结构矛盾。
广播电视产业就是以广播电视为载体,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广播电视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即指从事广播电视产品与服务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为这种生产和经营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
当前我国广电体制的现状及其利弊
市场经济的实践告诉我们,要想发展和繁荣经济,就必须尊重市场经济的规律,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所谓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就是政府要给企业创造一个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宽松的外部环境(企业的管理者则要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建立一套内部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这是问题的另一方面,在此不作论述)。那么,目前我国广播电视的管理体制是什么样子呢?是否与广播电视的发展规律和媒体市场的竞争相适应呢?
目前,我国的广电体制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这几种模式也各有利弊:
“局台合一”体制。所谓“局台合一”,就是广播电视局和电台、电视台是合在一起的一个单位,对外是三个牌子。广电局局长直接兼任电视台台长和电台台长,电台、电视台不是独立单位,只是对外宣传的一个“呼号”。
“局台合一”管理体制存在着很大弊端。一是角色混淆,政企不分。二是越俎代庖,矛盾重重。“局台之间的矛盾是广电系统内部多年纠结的痼疾,业界戏称其为‘父子恩仇’。而这种矛盾是事业企业双重构架下的必然产物。在出资者所有权属于国家并由各级政府代为行使的前提下,政企(事)分开的目标难以真正实现。”①“电视台不过是广播电视局的一个创收实体,每走一步都离不开行政管理部门――广电局的指挥棒。”②
“局台分设”的体制。这种体制就是广电局是电视台的行政主管部门,电视台是隶属于广电局的二级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人权和财权,电视台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是,这种体制也有一定的弊端,就是广电局往往对电视台管得过死、过宽,电视台应有的经营自往往被广电局控制着,电视台法人的地位有名无实。
集团化体制。1999年,全国第一家广电集团――江苏无锡广播电视集团正式挂牌成立。无锡的广电集团是局和集团合一的体制,典型的行政与业务混杂体制,尽管业界对此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但由于国家广电总局的认同,以及自身对集团效果的渲染,业界许多人也认同了该模式的好处。后来几年,国家广电总局又在全国先后批准组建了省级广电集团,到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叫停广电集团时,全国广电集团已经发展了20多家。
广电集团模式在运行过程中,发现有很多的弊端。一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有关部门提出做大做强我国广播电视的口号,并用简单的行政手段推进集团化改革,结果事与愿违。这种忽视各方利益的简单的行政命令下的组合,即简单的物理式叠加,产生不了化合作用”③;二是广电政策的随意性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从已经成立的集团看,基本上是几家广电媒体叠加在一起。集团负责人头衔多了几个,党委书记、台长、管委会主任集于一身。从资产规模来看,确实是大了,但从内部来看,多数集团存在机构重复设置、人浮于事、效率不高、责任主体不清等问题。”④
“广电总台”的体制。即将电台电视台合并一起,称“广播电视总台”,简称“广电总台”。
同是广播电视总台,其实也有三种不同类型:一种是广电局与总台是一体的,即一个单位两块牌子,对外既称广电局,也称广播电视台。这种体制只是简单的、形式上的整合,体制仍然囿于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窠臼。
另一种是广电局与总台是分开的,广电局和总台都是独立单位,广电局行政指导,总台管业务。这种体制由于历史上的隶属关系,广电局希望插手业务,总台总想摆脱,于是就很容易产生对立和矛盾。
还有一种是总台体制,这是目前比较看好的,也是国家广电总局在《2009年广播影视改革工作要点》中着力推动的,即市级广播电视两台合并,组建市广播电视台。其主要特点和优势是,电视台摆脱了广电局事无巨细、令人窒息般的管理,真正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在发展的过程中没有羁绊,能够按照经济规律和自身的发展需要施展拳脚,大显身手。
“电视总台”的体制。这种体制就是把市级和县级电视台整合在一起,组建电视总台,便于整合资源,使宣传工作上下贯通,结成一体。通过这种体制垂直管理可以通过资源整合,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可以实现上下一体,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发挥规模经济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产业。2001年,河北省秦皇岛市推动市县两级电视台的垂直整合,成为市县两级电视台合并的试水者。
但是,这种体制的不足之处是很难把握和分配彼此间的利益,相互间的关系有时不好协调,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容易产生矛盾。
深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必须不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在改革中推进产业发展,在发展文化产业中壮大事业。这是新形势下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我们必须注意和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深化广电体制改革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前提和基础。尽管我国广电体制先后经过几次调整,但目前可以说是五花八门,不尽如人意。用全国广播电视界同仁的普遍说法是“有系无统”。而且,在这些五花八门的管理体制中,多数体制的主要弊端是“政事不分、管办不分”。
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管理体制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前提和基础。在僵化保守、管办不分的旧体制下,无法形成一套科学、灵活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不能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发展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就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就必须痛下决心,尽快推动广电体制的改革,让电视台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党委政府搞好服务的同时,真正地像企业那样自主经营。
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思想决定行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改革文化体制,发展文化产业,首要的问题是思想观念要跟得上形势的需要、事物的发展。所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在转变思想观念上要做到两个方面:首先,要充分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是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主导力量。加快广电产业发展是广电行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广电部门顺应时展、转变自身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其次,发展文化产业就必须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河南省与山东省、江苏省在文化产业方面的差距不单单是经济的总体落后,关键是思想观念上的差距,市场意识上的差距,体制上的差距。如河南省的经济现在并不落后,GDP全国第五,工业利润全国第四,但是,文化产业意识和发展与江苏、山东、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相比,却有很大差距。就广播电视产业而言,中西部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其实质就是思想观念的差距、市场意识的差距、体制机制的差距。
深化体制改革必须充分尊重电视台的市场主体地位。对电视台性质“两重性”的正确认识和判断,是对电视台工作科学决策、正确决策的前提。但长期以来,电视台的主管部门不从电视台性质的“两重性”出发,而是对电视台既有“喉舌”功能,又有企业属性的本质不了解或视而不见,过分强调它的政治属性,而不管它的经济属性,从而导致在对电视台管理时,存在一些误区。一是管理部门对电视台管得过多过死,电视台没有经营自;二是电视台自身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走向市场的意识;三是一旦要求他们走向市场又没有走向市场的决心和胆量;四是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变化,无所适从,没有应对的办法。
电视台既然具有企业属性,那么就应该充分认识和尊重电视台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真正赋予和认真落实电视台应有的经营自和用人自,只有这样,电视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对挑战,应对自如,掌握主动,最终夺取胜利,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电视技术的革命和进步,以及电视机的普及,不但颠覆了人们的生活习惯,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社会。可见,电视作为当今社会的主流媒体,其影响和作用都很巨大。因此,人们对电视业的发展存在一种盲目的乐观,对如日中天的电视业存在的危机浑然不觉,认为电视前途无限。其实不然,一方面,电视产业具有无比灿烂的前景,另一方面,电视产业又面临着严峻的竞争形势和巨大的生存压力,而要想突破重围,做大做强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就必须痛下决心深化广播电视的体制改革,真正赋予电视台市场经济法人的主体地位,只有这样,电视台才能更好地发展、壮大自己,才能更好地履行“喉舌”功能,广播电视产业才能繁荣昌盛!
注 释:
①师琰:《广电总局叫停事业性广电集团》,《广告导报》,2005(1)。
②杨永军:《中国电视忧思录》,《青年记者》,2005(3)。
③④陈正荣:《集团之后广电体制向何处去》,《董事会》,2007(1)。
关键词:价格战 利弊分析 非价格竞争 市场营销
随着市场的演进,企业间竞争的程度日趋激烈,一场场价格战席卷全国,其激烈程度也日趋上升。但随着市场的成长和成熟,价格战已难以发挥往日的威力,这迫使企业重新认识价格战,重新认识竞争,以便采取更积极而有意义的竞争策略。
一、价格竞争的利弊分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可以分为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两种方式。价格竞争是指企业运用价格手段,通过价格的提高、维持或降低,以及对竞争者定价或变价的灵活反应等,来与竞争者争夺市场份额的一种竞争方式。长期以来,价格竞争一直深受商品生产者、经营者重视。甚至一谈到竞争,就会想到削价。在一定条件下,价格竞争是必要的。但是,把价格看成决定交易成败的唯一因素,难免会造成价格竞争的泛滥。事实上,单纯依赖价格竞争,有很多弊病:(1)价格竞争是竞争对手易于仿效的一种方式,很容易招致竞争对手以牙还牙的报复,以致两败俱伤,最终不能提高经济效益,在国际贸易中还可能导致反倾销;(2)纯粹以削价为手段来招揽顾客,虽然可以吸引顾客于一时,但一旦恢复正常价格,销售额也将随之大大减少;(3)商品定价太低,从表现上看价格便宜,可吸引顾客,其实在一定的生产力条件下,往往迫使产品或服务质量下降,以致失去买主,损害企业声誉;(4)价格竞争往往使资金力量雄厚的大企业能继续生存,而资金短缺、竞争能力脆弱的小企业将蒙受更多不利;(5)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不是价格越便宜的商品就越有人要,主要是物有所值。因此,价格竞争必须慎重,要综合权衡利弊。
二、非价格竞争将成为市场营销主流
从市场营销环境看,经济、技术各方面的发展,也为非价格竞争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经济的发展,消费层次的提高,使得购买者的注意力并不仅仅停留在商品价格上,不再是价格越低的商品越畅销,而是越能满足某种特定市场需要的越好卖。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企业与消费者能够更有效地从商品自身构造包括质量、功能、商标、包装、服务等上区别竞争商品。
所谓非价格竞争,是指企业运用价格以外的营销手段,使本企业产品与竞争产品相区别,并使之具备差别优势,以推动产品销售的竞争方式。非价格竞争策略主要有:
1.差异化竞争策略
与无序的价格竞争相反,差异化竞争容忍对手的存在,通过提供与竞争产品在造型、花色、性能等方面具有不同特征的产品,来争取消费者选购的差异,以扩大本企业产品销售。差异化竞争策略并非无中生有,它建立在科学的市场细分基础上,而市场细分又是建立于顾客需求的差异上。推行差异化战略要求企业具备更成熟的营销技巧,有足够的实力影响和调节市场需求。同时,企业应从本行业的特点出发,选取为顾客特别重视的几个特点,加以发挥,使本企业处于别出心裁出奇制胜的地位,从而建立差异化,形成企业别具一格的创新形象,以获取高额利润,创造企业效益。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把质量与别具一格混为一谈,认为质量好就是别具一格;二是差异的实施对成本驱动的影响;三是过分追求差异而忽视整个价格链。这些都会造成企业的重大失误。
2.战略联盟
所谓战略联盟,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为了达到某些共同的战略目标而结成的一种网络式联盟,联盟成员各自发挥自己的竞争优势,相互合作,共担风险,在完成共同的战略目标后,这种联盟一般都会解散,其后为了新的战略目标,公司又可能与新的合作者结成新的联盟。战略联盟反映了一种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新型竞争观念,它以一种合作的态度来对待竞争者。通过建立双方的信任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借助对方来加强各自的竞争力,在合作的基础上展开竞争,从而不断提高竞争的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和技术的进步。
3.情感营销策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高技术、高价值、高档次不断增加,产品的差别化、个性化特征越来越明显。消费者对产品的认识不仅包括质量、价格等理性层面的理解,而且越来越强调以文化知识、个性、品位等为主要内容的情感因素,消费者的情感性消费不断增加。现代营销应适应消费者从“量的需求阶段”和“质的需求”阶段向“情感”需求阶段的转变,从设计、包装、商标、广告、公关、服务、环境等方面进行情感设计,把传统经营活动引入到一个全新的情感营销领域。对于企业家和经营者来说,应有针对性地推出产品或改变销售方式,提供超值服务,使产品散发出来的气氛、情感和趣味与众不同,从而达到促销产品的目的。
4.商业科普竞争策略
商业科普是以高知识含量为特征的服务过程。它通过把商品知识传授给顾客,使顾客产生认同,从而实现以知识创造市场。
企业通过科普活动实现以知识创造市场,是一个贯彻于经营管理活动始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可以采取各种形式提高营销活动的知识含量,同顾客建立结构性的层次关系。
商业科普的形成,应从商业科普环境、商业科普服务、商业经营科普、商业管理科普、社会公益科普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科技素质。商业科普策略的运用,必将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
关键词:公司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完善;公司法
我国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对市场经济的探索,也在逐步深入,各种市场体制机制逐渐建立和完善,为进一步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中国进入了资本时代,中国民间资本显著增强,人们对于各种投资普遍重视,不再单纯看重储蓄,同时资本市场极大发展,从证券交易所到个人借贷,从发达的上海金融市场到普通市镇贸易集市,这些无时无刻不体现着资本的流通与运作。我国原《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该限制严重妨碍了许多公司的投资业务拓展,在实践中颇受企业界批评。许多公司面临着营利前景甚好的投资项目望洋兴叹。
在各种新情况出现的形势下,为了使经济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国务院总理于2013年10月25日亲自主持召开了国务院的常务会,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谈论研究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问题,会议雄心勃勃地制定了公司注册资本改革的主要方向和具体内容:
一是放宽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其中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规定,当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不受限制。同时工商登记事项中不再包括公司实收资本了。
二是废除企业年检制度变为年度报告制度,为了使企业经营财务等相关信息透明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加强社会的监督。建立对企业公平规范的抽查信息制度,克服以往检查的随意性,防治检查漏洞,提高政府监管的公正性和效率。
三是亦有利于公司快速注册和规范注册行为有序的原则,减少相关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所限定的登记条件,因为各地方的具体条件不同,所以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四是大力推进企业的诚实信用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开和公共知悉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通过公开的企业诚实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展示。在网络发达的今天,要优先推行电子化管理,实现营业执照电子化企业登记管理全程电子化,在法律效力上,这些电子化的东西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法律效力相同的意义。完善企业的诚实信用约束机制,各类市场主体的违反信用行为层出不穷,要将那些屡教不改的市场主体列入缺少诚实信用的的“黑名录”,向社会公开公布,是企业懂得一旦有一些地方违规,企业要进行的其他领域也会处处受到限制,使企业因为缺少诚实信用付出的成本更大。
五是进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把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进一步降低开办公司登记的成本。在完善相关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公司资本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放宽了对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公司资本的限制,其中包括公司的股东发起人可以自己明确约定认缴相关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重要内容,但是公司的股东发起人对自主缴纳公司资本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这样的的决定,实际上就是要打破公司股东发起人设立公司和注册公司资本的门槛,给创业者更大的自由方便其进入市场。但是,正如有一些人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所担心的那样,这样的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门槛的改革是否会轻易产生大量的皮包公司呢,让他们肆无忌惮的危害和扰乱市场经济呢?“理性的人事实上只是一个在排除极端行为研究中懂得权衡利弊的普通人”。
因此笔者在此提出一些建议:
第一,首先应当健全和完善企业年报的制度,把企业年报真正地落到实处,尤其是对企业进行年度报告所要报告的内容真伪和进行报告的时间提出明确规范的要求,同时加大对企业虚假年报的惩罚力度,因为只有当企业报告的数据信息是完整的、有效的,而且是及时的,才能方便其他市场主体与社会公众进行查询。
第二,同时在信息可靠及时的同时,工商登记管理部门要简化查询程序,要查询提供很大的便利,减少繁琐,达到真正的迅速方便,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能真正实现社会对市场主体的监督,那么出现“皮包公司”等扰乱市场经济的行为才可能会被限制在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
第三,改革政策的配套措施加快制定完善还需要各个地方政府、各级有关行政部门的高度密切配合。这次改革要想获得成功的另外一个关键因素是建设公示企业信息系统,支撑社会对市场的监管,建设市场主体的诚实信用体系。此外,还要完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相关管理制度,积极发挥好它们的监督自律作用。
参考文献:
[1]刘俊海.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载北大法律信息网,时间2005年12月9日.
一、市场经济的核心问题之一是信用
这里讲的信用”,是以社会成员之间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广义信用。在市场经济中,信用集中、具体地体现在以资金为纽带的市场参与者的相互信任上。信用实现的程度高,市场经济的发展就规范,社会扩大再生产就可以在正常、高效的基础上进行,反之,市场经济的发展就会扭曲,会波折重重。
信用问题在市场经济中有特殊的重要性:
首先,信用问题贯穿于市场经济的各个角落。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参与者的信用关系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互为前提的有机网络,这个网络中的某些环节断裂,必然对整个网络产生连锁性的破坏,且这种破坏呈现放射性恶性扩张的特征。特别是信用网络中的某些重要环节如金融、大企业间的相互信用等出现问题,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就更为严重、影响波及面就更为广泛和深远,其实际破坏性要比表面上体现出来的大得多。
其次,信用问题从根本上制约着市场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社会信用水平的高低直接对社会道德水平发生影响,在一个信用水平不高的社会里,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水平都会扭曲,这就会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动摇;同时,社会信用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着市场经济的保障水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靠法律作保障,而法律的威严只有在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对其行为负责任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自80年代初开始,我国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资金渐成风气,进入90年代后,债务拖欠的规模越来越大,牵进去的企业越来越多。至今,债务拖欠关涉到几乎所有企业,整个经济领域信用严重贬值。不良的信用导致不正常的经济和金融运作:银行作为结算中介,对企业相互间的信用监督逐渐失效;因企业间相互不信任而设置的结算障碍如现金交易、款到发货等使商品流通速度减慢;商业银行在社会信用水平过低的现实下只能苛求过高的信贷安全保障,如要求贷款的高抵押率、项目的低风险性等,使得社会资金供给总量萎缩,制约社会再生产规模的扩大等。现在已可以清楚地看到,不良信用正从根子上腐蚀着我们的国民经济。
二、中国市场经济中形成不良信用的三大原因
(一)重复建设导致大量企业出现支付危机
我国市场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的盲目导向具有相当的普遍性,我国的许多世界第一”就是明证:如彩电生产线的数量世界第一;汽车整车生产厂的数量世界第一;电冰箱厂家数量世界第一;摩托车厂的数量世界第一;高星级酒店的数量世界第一等。市场旺盛的短暂需求盲目引导了大量的重复建设,重复建设的后果就是大量的企业因其商品价值不能实现而面临淘汰。这些面临淘汰的企业,无例外地发生支付危机,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信用不良的发源地。
(二)企业集团不良信用成为社会不良信用的关键
企业集团的组建,自80年代以来一直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头戏之一。不可否认,企业集团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的优化组织形式,在生产的集约化、产业的互补性、资金的集中使用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优越性,近代西方发达国家经济起飞的主要推动者就是按托拉斯、康采恩、辛迪加等方式组织起来的企业集团。即使是现在,企业集团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中依然发挥着骨干作用。西方国家企业集团的组建,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即其是一种生产要素的自然组合。
我国企业集团的组建,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拉郎配”的产物,如早期自行车行业中“永久”集团、“凤凰”集团的组建,就是把生产同一类产品而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经营机制等方面都有巨大差距的企业人为地拢在一堆,事实上成为一个松散的企业集团,这并非生产要素自然组合的结果,除了商标统一外,根本失去了企业集团资源优化组合的意义。遗憾的是,类似行为在我国风起云涌,呈不断蔓延之势。90年代以来,大量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入了集团化改造的行列,企业集团”队伍更是空前膨胀。由于我国经济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较多,如对工商注册资本金的真实性无法实施有效监控;对企业集团并表核算的资产负债无权威机构去加以认定并负责;加上社会中介机构过多过滥而导致的不规范操作使企业资产的价值难以得到真实评定等,导致大量的企业集团空壳运行。貌似强大而实际虚化的集团”往往成为巨额融资的载体,集团在运行时其债务往往被架空,而一旦停止运行其债务就会落空。虚化的企业集团已成了吞食资金的黑洞,其不良信用是社会不良信用的关键。
(三)泡沫经济逐渐破灭为不良信用火上浇油
我国企业的高负债经营恐怕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在我国生产型企业的营运资金中,负债要占到70%以上,流通型的企业则这一比例为80%以上。尤为突出的是负债基本上是银行贷款(近年来拖欠应付款已成为企业负债的重要部份,但归根结底,这一部份拖欠款又会主要转化为被拖欠企业的银行负债)。这样的资金结构,使我国市场经济对银行信贷的变动过度敏感。用银行贷款进行投资与用自己的钱进行投资,在投资主体对投资冲动的自我约束力度上是绝对不同的,拿来”的钱用起来总是“大手笔”!由于我们的市场靠信贷支撑,信贷一倾斜,市场就繁荣,反过来又需要更大的信贷投入去支撑这种繁荣,一旦这种繁荣畸型化,则大量的信贷资金就无法正常循环,社会信用就受到严重破坏。
近年来国际经济领域的例证和我国的实践,已充分证明靠高额信贷刺激和支撑的泡沫经济必然会逐渐破灭,进而导致大量的信用链断裂,最终对国民经济产生根本的破坏。1996年以来席卷东南亚的金融危机,近来已严重危及到号称世界经济强国的韩国、日本,并有演变成经济危机的迹象。有人将此次金融危机归罪于国际金融炒家的袭击,我认为这仅是看到了事物的表面现象,事实上,卷入此次危机的国家均是经济发展过度依赖于信贷扩张的高泡沫经济国家,泡沫经济表面上十分繁荣,在金融领域风平浪静的时候可以维持较长时期的兴旺发展,但过度依赖信贷的脆弱性,决定了其经受不起冲击,出问题、甚至发生危机只是迟早的事!
欧美国家对这个问题认识得较早,解决得较好,这些国家的企业,其营运资金中绝大部份是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只占其总资金运用额的15%左右,无论是单个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还是整体国民经济的抗风险能力都是比较高的。这些国家市场经济的运作基本建立在平实的基础上,尽管发展速度可能没有搞泡沫经济的国家快,但安全性、稳定性、可持续发展性则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三、重整信用、再理市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要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待理之事千头万绪,但首先要牢牢抓住信用”这个纲。在目前信用水平严重滑坡的现实下,重整信用已是迫在眉睫之事。
(一)由国家出面,大规模重整国有企业的信用。
国有企业现在最头痛的问题莫过于资金不足、负债过重,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并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偿付能力不足而互相拖欠货款并引起链状反应;负债过重使企业难于进行扩大再生产而导致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下降,大量职工下岗;无力进行新投资促进产品上档次导致竞争力下降、逐渐被市场淘汰等等。国有企业形成今天这样的困难局面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但过多地对此进行探究没有太大的意义,重要的是正视现实并寻求解决办法。国家有关部门近来准备采取三项重大措施解决国有企业资金困难问题:一是通过税收上照顾以增强企业积累能力;二是对原来拨改贷”的资金逐渐转化为国家对企业的投资以减轻企业的利息负担;三是对企业的债务委托专门机构托管以助企业解脱债务包袱。我认为前两条确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且立竿见影,后一条其利弊有待实践检验。这些措施的实施,为重理企业信用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国家应委托或组织专门的机构,将企业从上述优惠条款中得到的资金优先用于解开信用上的死结。从一时一事或单个企业看此举可能收效不明显,但这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效果会逐渐从根本上体现出来。
(二)对企业集团的融资,应抓住牛鼻子——统借统还。
企业集团之间、企业集团与其它企业之间、企业集团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拖欠一般来说数额较大,实际债权债务关系有相当多的部份不明确。这里仅举一例:一个企业集团包括集团总部在内的多家成员单位,若都由集团作担保,或这些成员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在多家金融机构贷款,这个集团就很容易获得巨额资金。集团内部通过资金调度以后,往往会出现借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借钱,或以张三名义欠的债,而实际债务人却是李四。一旦发生信用危机,一是资金额过大难于清偿,二是债权债务关系错综复杂,难于找出头绪。近年来许多企业集团空心化动作,大量的资金金蝉脱壳,债务甩给一个空壳集团,给社会留下巨大的信用不良问题。
西方发达国家大型企业集团一般来说资信情况较好,有一个经验特别值得我们借鉴:这些国家的大型企业集团在融资上一般都由集团统筹,纵使有的下属公司直接对外融资,其集团也实实在在地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保证资格在实有资产担保能力范围内,企业融资保证能力的真伪由社会中介机构评判并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很少有大规模诈取或套取资金的情况发生。我国有必要迅速、及时地建立企业集团融资的有效监控机制,这个机制的牛鼻子就是对企业集团的融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手段可硬一点。对企业集团融资实行集中管理一刀切,这样,一则便于融资对象对企业集团的实力进行把握,二则也便于企业集团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集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现代企业集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实质上是以资金为纽带的),有效制约住盲目的投资扩张欲望。这样做的代价可能是企业的经营活力受到一定影响,经济发展速度受到一定制约,但减小了泡沫经济的影响,经济发展速度更有实际意义,通过整顿集团信用而促使社会信用状况好转,对理顺市场关系、规范市场行为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加强宏观调控,尽量减少重复建设。
中国最大的腐败是什么?我认为是盲目的重复建设。一个大的投资决策失误,几亿、几十亿、甚至几百亿的投资就可能付诸东流,而最终往往连基本责任人都找不到,这在中国是屡见不鲜的教训!投资失误的最直接结果就是破坏社会信用,因此、加强宏观调控,减小投资失误是重整信用、再理市场的重中之重。
经常有人有意无意地将国家调控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其实,无论哪一个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其宏观调控手段和机制都是有力和成熟的。我国现阶段不是宏观调控过头了,而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太小!可以肯定,在较长的时期内,我国市场经济的盲目调节行为还会继续存在和发展,国家只有不断加强宏观调控力量,特别是通过必要的行政手段和金融调控手段,将市场盲目调节的危害尽可能降低,才能从源头上制约不良信用的扩张。
(四)建立信用形象管理机制,营造良好守信氛围。
建立有效的信用形象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守信氛围,是解决不良信用问题的治本工程。
现达国家普遍重视信用形象,而且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在那些国家里,一个企业、一个公民,若信用形象不良,会遭到社会的唾弃,并很难再有发展机会。这就使得信用问题几乎受到每一个人的珍视。企业是由人管理的,企业的信用问题,根本上还是人的信用问题。长期以来,因科技水平所限,我国经济领域信息闭塞,一些信誉扫地的企业法人和个人,往往骗了东家骗西家,一路得逞。随着电子计算机在经济领域应用的大规模推广,信息的传递、调阅已经相当简易,但我国经济领域的信用问题,却依然相当严重,原因何在?我认为主要原因是我国的信息网络大多自成体系,这就为信息资源的共享设置了障碍。以银行为例,我国每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信息网络均自成一体,各地方商业银行的信息网络又自成体系,这样,在本系统范围内对往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形象还勉强可以把握,但跨系统的信息就无从得知了,一些信用不良的法人和个人照样可以在各个金融系统之间游刃有余地行骗。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已经迫切需要在全社会建立信用形象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此事应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权威机构来管理,也可主要依托金融系统来进行,原因有三:
1、成熟的技术手段。金融系统经过十多年的电子化建设,计算机的普及程度已相当高,只需要由人民银行出面筹建统一的电子管理网络,就可以实现金融系统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2、良好的管理基础。金融机构是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管理最为严密、最为细致的部门之一,人员的整体素质较高,资料的完备性较好,凡往来法人及个人的业务资料,均有很长的保存期。这就为建立信用形象档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