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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解答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24 10:38:0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法律知识解答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法律知识解答

篇(1)

1.教授法律知识能够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当今充裕的物质条件提高了学生的生活质量,学生在家长的庇护下成长,缺少约束与教育,使得更多的初中青少年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性格,甚至出现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必须积极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使他们在思想上受到法律的约束,进而约束他们的行为,提高他们的自制力,从而形成正确的守法理念。

2.法律知识教学有利于学生更好地认识社会

初中生已经初步具备了一定的独立思考力与判断力,然而由于家庭环境、接受教育程度等的差异使得他们产生了不同的社会认知。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引入法律知识,结合学生的现实生活,通过列举案例来为学生解释一些违法现象,解说一些法律常识,学生才能更加深入地理解社会现象,产生正确的是非观念,才能对一些社会现象从法律的角度产生独到的想法,从而提高学生的判断能力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法律知识教育与学生现实生活联系的方法

1.教师主导,解答式教学

政治是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与价值观的引导,具有一定的说教、引导特征,特别是法律知识由于具有一定的规范性、权威性、强劲的理论性,需要教师发挥必要的主导功能,对学生进行科学的指导与引导,侧重教师对法律知识的讲解,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并掌握法律知识内容与特征,从而收获必要的法律知识,具备积极的法律意识。同时,也要采取解答式教学方法,也就是教师要积极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对学生的问题给予及时解答,这样才能有效解除学生疑惑。

2.结合案例,引入学生现实生活

法律知识相对理论性强且抽象,单纯的法律条文或理论的灌输难免会使学生感到难以接受,这样就必须结合生活案例,引入学生现实生活,将法律知识教学与学生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同时,教师也要本着兴趣引导的原则,注重案例的生活化(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并将案例以引人入胜的故事、生动的语言等呈现给学生,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来评说案例中的是非,自由发表看法,这样才能正确引导学生用更加犀利的眼光去理解生活、观察生活,从法律的角度正确分析现实生活,使学生通过实际案例理解并掌握法律知识,达到形象化教学的目标。

3.丰富教学形式,社会实践引导

法律知识教育教学不应该局限于教学课堂中的理论灌输,因为学生即使熟背了法律理论知识也不意味着就能够科学地运用法律,因此,要适当丰富创新法律知识教学形式,使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法律知识学习。例如,可以邀请专业的法律人员来校进行讲座,为中学生输送必备的法律常识;组织学生亲临开庭现场,旁听法庭审理与宣判;鼓励学生参加法律宣传活动,从思想与行动上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在掌握法律理论常识的基础上提高自身能力,这样才能使学生感受到法律知识学习的乐趣与积极意义。此外,法律知识教育并不意味着将学生约束到一定的条条框框之内,而是要积极开拓、创新思维,在牢固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能够自主发挥自身能力,能够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灵活运用法律,积极理解并尊重不同学生的不同生活环境以及他们所养成的处事风格,也就是要将法律教学同学生的特点结合起来,力争实现对每一名学生的正确法律教育与积极引导。

三、结语

篇(2)

关键词:初中政治课;法律知识;现实生活;联系

伴随着新课程教学改革的展开,素质教育成为当前教育的核心,它更加注重对学生思想素质与能力的教育与培养。初中生作为成长中的青少年在思想上正在逐步发育走向成熟,为了能够积极健康成长就必须了解并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社会,才能利用法律知识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和难题。初中政治课法律知识教学的开展,需要将理论教育与现实实例结合起来,从而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初中政治课法律知识教学的意义

1.教授法律知识能够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当今充裕的物质条件提高了学生的生活质量,学生在家长的庇护下成长,缺少约束与教育,使得更多的初中青少年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性格,甚至出现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必须积极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使他们在思想上受到法律的约束,进而约束他们的行为,提高他们的自制力,从而形成正确的守法理念。

2.法律知识教学有利于学生更好地认识社会

初中生已经初步具备了一定的独立思考力与判断力,然而由于家庭环境、接受教育程度等的差异使得他们产生了不同的社会认知。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引入法律知识,结合学生的现实生活,通过列举案例来为学生解释一些违法现象,解说一些法律常识,学生才能更加深入地理解社会现象,产生正确的是非观念,才能对一些社会现象从法律的角度产生独到的想法,从而提高学生的判断能力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法律知识教育与学生现实生活联系的方法

1.教师主导,解答式教学

政治是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与价值观的引导,具有一定的说教、引导特征,特别是法律知识由于具有一定的规范性、权威性、强劲的理论性,需要教师发挥必要的主导功能,对学生进行科学的指导与引导,侧重教师对法律知识的讲解,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并掌握法律知识内容与特征,从而收获必要的法律知识,具备积极的法律意识。同时,也要采取解答式教学方法,也就是教师要积极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对学生的问题给予及时解答,这样才能有效解除学生疑惑。

2.结合案例,引入学生现实生活

法律知识相对理论性强且抽象,单纯的法律条文或理论的灌输难免会使学生感到难以接受,这样就必须结合生活案例,引入学生现实生活,将法律知识教学与学生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同时,教师也要本着兴趣引导的原则,注重案例的生活化(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并将案例以引人入胜的故事、生动的语言等呈现给学生,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来评说案例中的是非,自由发表看法,这样才能正确引导学生用更加犀利的眼光去理解生活、观察生活,从法律的角度正确分析现实生活,使学生通过实际案例理解并掌握法律知识,达到形象化教学的目标。

3.丰富教学形式,社会实践引导

法律知识教育教学不应该局限于教学课堂中的理论灌输,因为学生即使熟背了法律理论知识也不意味着就能够科学地运用法律,因此,要适当丰富创新法律知识教学形式,使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法律知识学习。例如,可以邀请专业的法律人员来校进行讲座,为中学生输送必备的法律常识;组织学生亲临开庭现场,旁听法庭审理与宣判;鼓励学生参加法律宣传活动,从思想与行动上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在掌握法律理论常识的基础上提高自身能力,这样才能使学生感受到法律知识学习的乐趣与积极意义。

此外,法律知识教育并不意味着将学生约束到一定的条条框框之内,而是要积极开拓、创新思维,在牢固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能够自主发挥自身能力,能够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灵活运用法律,积极理解并尊重不同学生的不同生活环境以及他们所养成的处事风格,也就是要将法律教学同学生的特点结合起来,力争实现对每一名学生的正确法律教育与积极引导。

总而言之,初中政治课法律知识教育必须同学生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利用生活案例来解说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从而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效率,带来良好的学习效果。

参考文献:

[1]潘毅鹏.书本知识要与现实生活相联系.初中生之友,2011(12).

篇(3)

的社会离不开法制的保障。因此,研究普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的功能定位,对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满足人们求知求助的需求,全面提高人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促进利益关系、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和谐,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普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般功能

普法的直接意义在于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知法守法,树立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从而起到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营造法治氛围、弘扬法治精神的作用。普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⒈宣传功能。法作为一种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来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从其进入制定过程直到实施,总体上属于书本意义上的法律,仅存在于静止的层面上。普法的宣传功能,就是要使文字化的法律转移到社会成员的意识中,使大多数社会成员明白什么行为是守法,什么行为是违法,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白法律与自身利益的关系,避免因不知法而犯法。宣传功能是普法最基本、最广泛的功能。

⒉教化功能。普法的教化功能就是通过对社会成员法律行为的分析、评价、判断,教育和感化公民对守法、护法行为的认知和赞同,认识到违法的社会危害性,提高对遵纪守法重要性的认识,从而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培养和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⒊纠正功能。纠正的对象可分为两类,一是意识,二是行为。普法的纠正功能就是通过对法律的讲解和个案的分析,让公民明白什么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违法要受到什么处罚,承担什么责任,从而纠正自己一些错误的认识和做法,正确认识违法与守法、罪与非罪的界限,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或者其他合法手段解决问题,避免因为不懂法而违法。纠正功能是在对他人或自身因以往的失误而吸取教训的过程中得到实现的,因此它更多地表现为自律、自控的特征。

⒋强化功能。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体现为一种不断往复、呈螺旋式发展的运动过程。普法的强化功能,就是通过经常性的法制宣传,使社会成员从认识到实践,从再认识到再实践,对法律知识与法律观念入心入脑,形成定势,使全社会都能够积极主动地遵守法律,按照法律规范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发生违反法律的行为或后果时,能够主动而正确地承担法律责任。普法的强化功能,要求普法主体必须结合实际,主动参予,有针对地加大宣传频率,加强宣传力度,做到“法钟常鸣、法钟轰鸣”。

如上所述,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普法的宣传、教化、纠正、强化等诸功能的发挥,都在于彰显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功能释放的基本途径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社会传播行为。它传播的内容既包括静态意义上的“法制”,主要涉及国家法律体系、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也包括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动态意义上的“法治”。任何传播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场合、背景中发生的,传播情景对于整个传播活动具有极大的影响作用。研究普法功能释放的基本途径,也就是研究法的传播途径,对普法的形式和方法进行基本归类并加以分析,从而有利于把普法的广度和深度结合起来,把静态普法和动态普法结合起来,有效整合资源,实现普法功能最大程度的发挥。依据不同的视角,普法功能释放的基本途径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⒈从释放的对象看,可以分为共性释放和个性释放。共性释放的主要形式有大型的宣传活动、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其特点是影响大、范围广、受众不特定。这些形式适合需要全社会普遍遵守的、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法律基本知识的普及性宣传。个性释放是针对具体对象进行的宣传活动,主要方式有对特定人员个性问题的解答以及提供法律服务,对案件当事人关于法理、法条的阐释等。其特点是针对性强,联系实际紧密,易于被对象接受。从地位和作用看,共性释放是普法功能释放的主要形式,个性释放则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补充形式。

⒉从释放的动源看,可以分为主动释放和被动释放。主动释放指普法主体根据工作规划和安排,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群众的普遍需要,自主进行的法制宣传活动,比如开展“学法日”活动、对一些新颁法律法规的宣传等,其特点是从实际出发,有选择、分层次、有步骤、分阶段,合理利用资源,避免面面俱到,确保普法的效能和深度;被动释放是普法主体由于法律事件的出现而组织的,或者是普法对象上门求助,要求解答法律问题而开展的活动。其特点是由于需要而产生,宣传内容具体,适用性和时效性较强,非常容易被宣传对象接受,宣传效果好。被动释放要求普法主体抓住时机,尽可能扩大对普法受众意愿和行为的影响程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地位和作用来看,主动释放是普法功能释放的主要形式,其作用是预防矛盾纠纷和违法行为的发生,防患于未然;而被动释放是应用于已然,是辅助形式,是主动释放的重要补充。

⒊从释放的形式看,可以分为直接释放和间接释放。所谓直接释放就是普法主体和受众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产生直接互动,比如解答法律咨询、组织法制讲座等。在这些形式中,普法主体和受众都是相对明确的、固定的,并有一定的范围。直接释放的反馈是并时性的,即主体的释放行为与受众的反馈行为同时发生。这样,普法主体可以根据对方的反应对普法的内容和方式作出及时调整,可以收到即时性的显著效果。间接释放就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展览、网络、法制主题公园、法制宣传长廊、普法街头诗、观看法制文艺节目、发放法制春联等形式进行的法制宣传。其特点是宣传对象为数众多而又不特定,各不相同而又分布广泛,能产生延时性的反馈和潜在效果。这种隐匿在受众头脑中的,经过不断累积、深化和发展才逐步显示出来的潜在效果,虽然产生效果缓慢,不能立竿见影,但由于长期的耳濡目染,能使受众在情感、意识层面上产生潜移默化的改变。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三、从功能定位看普法之基本走向

今后一个时期内,普法的基本走向可作如下表述:

⒈法律知识的灌输与法律文化的熏陶并重。对法律知识的宣传是普法最基本的功能。通过年的普法,广大公民从对法律的无知,到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耳熟能详,法律知识水平、依法办事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他们已经不再满足于学一点法律条文,而是希望得到更高层次和品位的法律文化教育。法律文化既包含着法律的思想、制度、设施,人们的行为模式、心理习惯等内容,也包含内化在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设施以及人们的行为模式之中,并在精神上支配他们的一般观念、原则和价值体系,是人类追求生活秩序化和社会正义的本质表达。人们有什么样的法制观念,习惯上表现出何种行为方式,都有赖于法律文化的培育和支撑。宣传法律文化的意义在于,人们可以更高地从精神上把握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在法律发生冲突时,可以依其作价值序位的排列与选择;在法律缺失需要平衡时,可以作为自由裁量的内在依据。这些都是具体的法律知识所不及的。法律文化的宣传有助于培养和提高司法、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素质和水平,能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环境。

篇(4)

1强化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1.1强化法律意识是医院健康发展的需要

随着护理学科的发展及高新技术的应用,护士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对象不断增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复杂,处理不好则会增加护理工作的不安全因素。这就要求护士不但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高水平的技术与高质量的服务,更应具有法律方面的知识,尤其是与护理相关的法律知识,明确地预见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及违法会带来的后果,自觉依靠法律维护护患双方的权利,维护医院的权益。如果护士法律意识薄弱,在工作中任何环节处理不当,无论是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都会引起护理纠纷或医疗事故,护士不但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损害了医院的声誉。因此,护士业务素质的高低和法律意识的强弱,与医院的健康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

1.2强化法律意识是确保护士合法权益、适应发展的需要

将法律知识的教育纳入管理的目标,作为护士继续教育和岗前教育的必修课,采取不同形式对在岗护士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如组织专题讲座,法律知识考核,法律知识竞赛等。针对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和潜在的容易发生护理纠纷的问题、隐患和倾向,我院也已多次组织学习了“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和法律知识”以及“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法律知识”等专题讲座,从法律角度有的放矢的进行教育、防范,使护理人员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增强了法律意识,以避免护理差错事故和纠纷,在护理实践中有能力担负法律责任,既懂得用法律规范自身的行为,又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加强临床工作能力培训,防范护理纠纷

2.1加强专科业务培训,提高整体护理技术水平

与护理相关的医疗纠纷中,有些是因为护士操作技术不过硬,或业务知识缺乏,对病人病情观察缺乏预见性等原因造成的。在病人对医疗需求不断增强的今天,如果没有过硬的业务技术水平,是无法满足病人要求的。因此,护士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并能用预见性的眼光观察病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因此,我院护理部在强化服务意识教育的同时,首先进行教育,使护士认识到在病人对医疗需求不断增高的今天,护理人员如果没有过硬的业务技术水平是无法满足病人的健康需求。其次加强了对护士护理技术操作及理论考核工作,各项应急、应知、应会考核以及各项急救仪器的操作和考核,并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分次分批参加业务培训,这不仅提高了护理人员的技术水平,还减少了因业务技术问题而引发的护理纠纷。

2.2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分析医疗纠纷所涉及到的护理问题中发现:很多时候是因为病人缺少疾病知识、不了解治疗和护理方法、对病情变化不理解而造成的,有的则是由于对护理质量不满而提讼的,有的则因为护士在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时态度生硬,缺乏与病人沟通交流以及缺乏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这些均可导致护理纠纷的发生。因此,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是减少护患冲突,防范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护士必须掌握一定的语言沟通技巧和方法,对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解答,有能力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向主管医生或上级领导反映,以协助解决问题。掌握正确的服务方法,不仅会得到病人的配合、理解及支持,而且能使其产生安全感与信赖感,从而有助于化解矛盾并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2.3加强规范护理行为管理,护理文书记录到位

病历及医疗文书对病人整个疾病的诊疗过程起到了法律依据的作用。在目前我院发生的医疗纠纷中,病人首先提出查阅病历及医疗文书,护理文书记录在医疗文书记录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护理文书是临床护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在临床护理中护士应及时、准确、真实、公正地书写好各类护理文件,如病人入院时间、抢救时间、用药情况及病人转归等。我们通过针对护理文书具有法律依据的重要性,规范了各种护理文书记录制度,由于实施了护理文书的规范化管理,不但杜绝了差错,而且还给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总之,在护理活动中,护士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并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及患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护理人员,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应经常换位思考,多从病人角度和利益方面去努力维护好病人的权利,以优良的服务态度、精湛的技术、娴熟的操作,以高质量的护理、高质量的服务水准为病人服务,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掌握好沟通技巧,消除纠纷隐患,只有这样才能防范护理纠纷。

篇(5)

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我们随时随地都可能和法律不期而遇。遇到了这些法律疑问怎么办,这是很多人面临的问题。但是遗憾的是,如今的广播法制节目中解说实用法律知识的并不多。其实相对于读一本法律书籍的深奥难懂,广播法制节目完全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听众实现学法、懂法的目的,满足听众获取法律知识的需求,给他们的生活提供法律指南。比如普通百姓的生活中,民事、经济、行政纠纷时有发生,婚姻与家庭、债权与债务、赡养与继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房产问题等题材中,存在着许多听众比较模糊的问题,像有关道德与法律、伦理与法理的问题。节目运作的过程是一个由“繁”到“简”的过程,把生硬的法律通俗说,把复杂的程序简单说,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听众生活当中可能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以及遇到这些问题后怎样依法正确地处理,如何避免认识误区,如何实现权利救济等。将这些生活中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做系统的梳理,一天一点解析,一天一点提醒,日积月累就是一本实用的法律知识手册,可以让听众告别维权道路上的被动,让依法维权走得更加地顺畅。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因为这种实用性,听众就想再多知道一点,这样对节目就形成了一种企盼心理,只要条件允许就有一种“必须”要听的心理,否则就会有心理缺失感,从而实现必听性。

维权解难不仅在节目中,更要在节目后———广播法制节目维权力度的保障

互动对于广播法制节目来说尤为重要,节目中解答听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服务和帮助,这是很多广播法制节目中的一项内容。虽然实现了服务功能,但是久了给人的感觉是缺少新意,服务的后劲不足。要改变这样的状况,就必须加大人文关怀和对人物命运的关注。除了每天在节目中解答法律问题以外,要重在节目后下工夫,这有赖于节目组和由资深律师、法学专家等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的共同努力,有赖于节目与各职能部门建立一张维权的联动网络。比如,南京80多岁的孤寡老人郭老太太遭遇车祸,不能动弹,经济又十分困难,节目为其架起了与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座桥梁,不仅想方设法免费帮郭老太太打官司,更是和她所在的社区一起长期关照老人的生活。江苏句容县农民孙国强的哥哥在车祸中身亡,肇事方一直不肯赔偿,瘫痪在床的孙国强给哥哥讨公道非常困难。节目播出后,当地司法所赶到了孙国强的家里,法律服务人员在他的病床前拟写诉状,为他全权。对这些事件的介入过程也是广播法制节目同步报道的过程,维权在行动,服务不停歇。

实现多媒体合作———做好广播法制节目有益的尝试

面对日益发达的社会网络,通过创新传播手段进一步加强互动传播,是在未来竞争中秉承媒体责任、优化品牌的重要举措。广播法制节目同样可以借助网络媒体的力量,实现多媒体合作,实现多赢。广播可以和网络联手打造栏目,同步宣传,扩大影响力。比如江苏新闻综合广播的《法治在线》节目和南京市政府网站龙虎网联合打造的新栏目《草根爆料》,每天开通广播、网络两个服务平台,24小时接受听众的反映爆料,经过筛选以后,在节目中加以呈现。在节目的直播过程中,首先连线爆料人讲述爆料或求助的内容,紧接着连线记者,了解记者在接到爆料或反映以后是如何一步一步采访的,采访的情况如何,接下来请资深律师现场分析点评,给出解决问题的法律上的指导。节目结束后,记者会进一步跟进,和当事人一起去调解或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促使问题得以解决。记者的后续采访情况在每天的节目中随时插播,一有消息第一时间连线当事人、记者,及时反馈。同时,每一天《法治在线》的直播音频都会在龙虎网上呈现出来,可以随时点播收听,除了音频还有记者采访的经过等更为详细的文字内容,生动鲜活。随着合作的深入,《草根爆料》还推出了农民工讨薪专题、“3•15”消费维权等专题。在这些历经数日的专题报道中,合作的媒体从广播、网络扩大到了报纸、电视,手机报等。从最开始的两家媒体的合作,到如今省内十几家主流媒体的联动,这些媒体资源共享、快速反应取得了非常好的传播效果和社会反响。在近二十天的农民工讨薪维权中,讨薪150多万元,让数十位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血汗钱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在“3•15”消费维权中,解决问题百余件,为听众挽回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实现多媒体合作,是提升广播法制节目影响力的一种有益尝试,而且,这种多媒体合作一定是长期的、持久的。

走到听众身边去———广播法制节目人文关怀最好的体现

篇(6)

[关键词]法律咨询课程固定社区影响因素教学方式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6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14)09-0025-03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教学作为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检验学生所学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提高法律职业技能等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学学生的实践教学越来越被重视。法律咨询课程的开设便是其中一种。

法律咨询课程在全国很多高校法学专业都有所设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实效。但同其他法学实践教学一样,法律咨询课程教学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操作无统一要求、无统一指引和实效不强等问题。[1]本文结合南京农业大学法学系近几年探索的以固定社区为平台进行法律咨询课程的实践教学,总结经验教训,对以固定社区为平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的操作进行探索和思考,意图增强法律咨询课程的实效性。

一、以固定社区为平台开展法律咨询课程教学的意义

法律咨询是法律工作人员利用法律知识对前来询问求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处理问题的一种法律活动。它不仅包括职业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在事务所或受聘单位对当事人提供的有偿法律解答,还包括其他法律工作者向公众提供的无偿法律咨询[2],高校开展的法律咨询活动主要指后者。

目前,各高校关于法律咨询课程的教学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开展广场咨询活动。在广场咨询活动中,师生们走上街头、广场,也邀请律师、法官等法律执业人员一起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二是建立大学生法律咨询中心[3][4],主要为在校学生维权提供法律帮助,也接受社会人员的咨询。

南京农业大学法学系开设法律咨询课程以来,也曾尝试过以上两种教学方式。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宣传了社会主义法制,增强了公民的法治观念,使学生们接触了社会,开阔了眼界。但是,经实践发现以上两种方式均存在局限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就大学生法律咨询中心的设立而言,由于其设立在校园内,不能为社会人员所知悉,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在校大学生。而在校大学生遭遇的法律问题类型比较有限,一般仅包括了兼职纠纷、日常生活消费纠纷等,且在校大学生所遇法律纠纷数量也非常少。因此,通过这种方式,学生们很少能接触到社会上真正存在的形形的复杂法律问题,学生们参与积极性也不高。这种方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作用发挥有限。

2.就广场咨询活动的开展而言,由于其活动场所往往在人流较多、人员身份复杂的广场,其服务的对象身份具有不确定性,可能有农民工、公司管理者、老年人、旅游者等。这些人咨询的法律问题类型也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会涉及劳资纠纷、公司经营管理纠纷、家庭婚姻纠纷、消费纠纷、上访纠纷等。虽说这种方式能满足学生渴求接触真正法律问题的热情,但由于涉及的法律纠纷类型太广,学生在接受咨询前,很难做针对性的准备,在接受咨询时往往不敢或不能独立接待咨询,对指导教师或其他共同咨询的执业人员依赖性比较大。因此,这种方式体现不出学生的主体作用,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有限。另外,广场咨询活动往往还受到场地、天气条件、布置经费等多方面的限制。

南京农业大学法学系在法律咨询课程教学改革过程中,探索了以某一固定社区为平台开展法律咨询课程的教学。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认为该种方式能克服上述两种方式带来的局限和不足,提高法律咨询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能满足学生们渴求接触真正复杂法律问题的热情,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以某一社区为平台开展的法律咨询活动,其服务对象是社区形形的居民,他们所咨询的法律问题类型远比在校大学生咨询的法律问题类型要广,不仅包括日常生活消费纠纷,还往往包括婚姻家庭纠纷、劳资纠纷、房屋买卖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他们所咨询的法律问题复杂程度也远远高于在校大学生咨询的法律问题。

通过对社区居民们法律问题咨询解答,学生们有机会接触到真正复杂的法律问题。这种方式能满足学生们渴求接触真正复杂法律问题的热情[5],激发学生们在活动中主动思考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复杂问题,激发学生参与咨询活动的积极性。

(二)能长期、持续的观察、处理某一群体的法律问题,较快熟悉某类法律问题处理的流程和技能

南京农业大学法学系法律咨询课程所占学分为1学分,在法学专业第7学期开展。如果想通过此门课程的教学开展能熟练处理各类法律咨询问题,这样的目标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以某一固定社区为平台开展法律咨询教学,学生们能根据该特定社区情况,就可能遇见的法律问题做些知识准备,能长期、持续的保持对该特定社区法律需求进行观察,不断地反馈和修正法律事务的处理,较快熟悉某类或某几类法律问题处理的流程和技能,真正提高法律咨询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二、影响以固定社区为平台开展法律咨询课程教学实效性的因素

以固定社区为平台开展法律咨询课程教学过程是以某一固定社区为平台,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独立自主的、以小组协同合作的方式解答咨询的过程。该教学活动开展能否取得实效与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的指导作用和社区的配合程度均有一定影响。

(一)学生的主体地位

法律咨询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和训练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自或相互配合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与人沟通的能力,锻炼学生协同工作的能力,加强对法律职业责任和职业道德的理解和学习。要实现此教学目的,必须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6][7],要求学生独立、自主地参与到咨询活动中。

以固定社区为平台的法律咨询课程开展,改变过去实践活动“以教师为中心、学生为帮衬”[8]的局面,由学生独立、自主的充当起解答者的角色。[9]学生在咨询活动中,需要独立的接待当事人,耐心倾听案情,认真做好记录,对每个问题的解答都需要具有独立思考或协同工作,对每个问题的解答都需要负担职业责任。只有学生独立、自主的参与到咨询活动中,才能真正锻炼他们与人沟通的能力、与同伴协同工作的能力,才能促进他们对当前社会现象和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进一步思考,养成良好的法律职业习惯,增强法律职业责任感。

(二)教师的指导作用

法律咨询课程固然重在学生自我能力的培养和自主学习能力的推进,但教师的指导作用始终不容忽视。[10]教师对咨询课程的指导不仅表现在对全体学生的综合指导,还表现在对个别学生、个案的特别指导;不仅表现在对特定社区的选取和联络,还表现在对该特定社区居民法律需求的观察引导;不仅表现在咨询礼仪和咨询技能的指导,还表现在对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教育。

(三)社区的配合程度

以固定社区为平台的法律咨询课程的开展需要占用社区办公场所,甚至需要社区安排固定人员及时反映问题、沟通解决方案等,因此与该特定社区的配合是密不可分的。南京农业大学法学系在这几年的法律咨询课程教学实践探索中,往往选取有较强依法治理意愿的、能提供长期持续开展咨询活动场所的、能安排固定人员沟通咨询工作的社区作为教学平台。实践证明,在配合程度较高的社区,教学活动的开展较为顺利,教学活动的效果也较好。

三、以固定社区为平台开展法律咨询课程的教学探索

(一)咨询项目启动的前期准备

1.联络并选定项目合作社区。在选择合作社区方面,选择法律需求意愿比较强烈、社区人员构成比较多元、能提供基本的固定咨询场所、能指派专门联络人的社区。选定后,与该社区签订协议定期到固定地点开展咨询活动。

2.与社区商定法律咨询活动计划。根据学校的学年教学计划、社区的活动安排,结合学年将经历的法律活动日,与社区商定咨询活动计划。该计划不仅包括定期咨询活动的安排,也包括不定期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和法律节目会演等内容,社区与学校各指派专人保持法律事务的联络。

3.制定学生法律咨询活动实施守则,从制度上明确法律咨询活动的宗旨、接受咨询和解答的礼仪、接受咨询和解答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学生参与法律咨询活动的权利义务。

4.咨询前的培训。咨询前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项目社区情况的了解、项目社区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的知识准备、咨询礼仪的了解、咨询解答步骤的了解、根据项目社区特点设计《社区法律咨询登记表》(见表1)并熟悉表格内容。

(二)咨询的接待与解答

1.根据事先商定的咨询活动计划,每周固定时间派2-3名学生前往社区接受现场咨询,现场咨询要进行记录,对前来咨询的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情以及解答意见登记至《社区法律咨询登记表》,对不能现场给予意见的要说明原因并登记,并留下当事人的联系方式,以便事后给予及时答复。

2.固定咨询时间外的社区居民咨询由社区专门联络人记录后与学生负责人保持电话、网络联系,负责人收到咨询后,将案件分派给接受咨询的学生,受指派处理的学生应当及时回复,并做好《社区法律咨询登记表》的记录。

3.咨询解答要求法律术语运用准确,解答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完整填写《社区咨询登记表》。

4.文书或提供法律援助。根据咨询对象要求,可以代其草拟调解书、书、答辩状、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或为其参与的某一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援助或告知其获得援助的途径。草拟的法律文书、提供的法律援助、指明的援助途径均应记录在《社区法律咨询登记表》中或者附在《社区法律咨询登记表》后。

5.首次接待学生负责制。 为明确学生咨询解答的主体地位,咨询问题的解决由首次接待学生负责到底,该学生负责解答法律问题并指明法律依据,负责将疑难或重要案件提请集体讨论,并及时答复咨询对象,以此确保学生参与法律问题解决的全过程。

6.疑难或重要案件的集体讨论制度。对咨询中遇见的疑难问题或重要案件,由接待学生向指导教师汇报,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集体讨论,集体讨论内容由接待学生负责记录在《社区法律咨询疑难、重要案件集体讨论记录表》(见表2)上,讨论结果由接待学生及时回复咨询对象。

(三)法律咨询课程总结、评价

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习惯和职业责任,因此对咨询活动及时总结、客观评价非常重要。

1.每次的法律咨询工作后,认真填写《社区法律咨询登记表》,对于没能当场提供咨询意见的当事人要及时取得联系,对已提供咨询建议的当事人追踪反馈,并及时将追踪信息备注在登记表。

2.每个阶段结束后,学生就咨询中所涉法律问题、法律知识进行总结归纳,鼓励学生对咨询对象作特征化、个性化的分析总结,并总结法律咨询活动心得体会和意见建议。

3.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咨询准备、现场解答等环节表现以及咨询表格登记、咨询总结报告写作、社区工作人员反馈以及服务当事人信息反馈等情况综合、客观评定学生表现,对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的成果进行评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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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新,黎庆兴.建设高校法律咨询室构建大学生维权和法治意识培养的有效平台[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08(6):67-70.

[4]姚畅.高职院校法律咨询室建设探微[J].高教论坛,2012(4):129-131.

[5]夏利民.法学实践课程体系建设探究――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改革为例[J].中国大学教学,2010(11):14-16.

[6]耿强.创新型目标下的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实践教学[J].中国人才,2012(4):173-174.

[7]王婧,赵丽莉.创新性法学实践教学方案的重构与实施[J].新疆财经大学学报,2009(2):84-87.

[8]匡旭峰,汪磊,盛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的法学实践教学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08(7):147-148.

篇(7)

一、抓好“**”普法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

1、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得到落实。县委中心学习坚持每月一次学法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将学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去年下半年,我们组织了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对《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专业培训,请专家进行讲课。

2、公务员学法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县人事局和县司法局举办了《公务员法》及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班,县公安局对全体干警进行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培训,县林业局请专业律师对全局公务员就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培训。

3、农民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我县结合新农村建设,利用土地征用、拆迁、春节农民工返乡等时机,利用电视台开展法制教育,在全县个镇组织了农村法律知识巡回讲座,巡回播放农村法制教育光盘,并发放《农民法律知识读本》,送法律进村入户。

4、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常抓不懈。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全省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月”活动,在各校征订、播放《警钟在黎明敲响——救救孩子》警示教育片,并对全县中、小学开展青少年警示教育月活动进行了专题抽查,各学校还组织开展了“珍惜青春,关爱未来”主题班会和作文竞赛活动。20**年底县司法局、教育局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主题为《法律在我身边》有奖征文活动,进一步深化教育效果。

5、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有新进展。县经委、工业园区管委会结合工作实际,面向企业管理层,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通过报纸、传单送企业等,加大宣传力度。

二、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是“**”普法规划要求,也是适应形势和社会发展,满足各类人员学法的需要,我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时,除了发挥法制培训、法律咨询、宣传栏、知识竞赛等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外,从老百姓的生活实际出发上下功夫,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上找落脚点,发挥宣传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