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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食品安全的描述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编者按: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一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北京市作为我国首都,其食品安全问题更是不容忽视。本期业界观察以收集的北京市461起新闻报道为研究样本,从报道涉及的食品类别、供应链环节、责任主体和发生原因4个方面对北京市食品安全风险来源进行实证分析。究竟哪类食品、哪些环节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哪些人该为此负责?我们又该从哪些方面进行更有力的监管,以杜绝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本期业界观察就让我们一起来寻找答案。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话题。北京市作为我国首都,是一个拥有近两千万人口的特大消费型城市,食品安全不仅影响着众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而且会对行业和国家声誉造成严重影响。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北京市在食品安全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2009年我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与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6大部门各司其职,以实现首都食品安全的无缝隙监管[1]。2012年3月北京市政府还与进京食品主要供应地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南8省区市政府签署食品安全联动协作机制备忘录,希望通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联动协作机制,突出重点,打造“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2]。2013年4月1日起,酝酿已久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正式实施,对本市重点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将重点加强监管[3]。但是,北京85%以上的食品由外埠供应,外埠和世界各地的食品安全风险可能随着物流蔓延进入北京,源头控制难度仍较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日期、食品加工作坊、食品摊贩等很多方面仍是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因此食品安全问题仍是广大居民的关注热点[4]。
为保障首都食品安全,需要对北京市食品安全的风险来源进行详细全面的分析,以优化政府监管。目前学者在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方面的研究不多,戴伟[5]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stringer m f [6]等将食品供应链和发生原因进行细分,为分析单一食品安全事件风险来源提供了分析方法。刘畅、安玉发[7]收集了1 460个食品安全事件,按照发生环节和本质原因对事件进行分类,找出了我国食品安全的关键控制点。目前还没有对北京市食品安全风险来源详细全面的分析,因此本研究以北京市食品安全事件为研究对象,从事件涉及的各方面风险来源出发,对北京市食品安全的风险进行全面深入分析,以准确定位食品安全风险关键点,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
1 研究方法和数据处理
研究采用内容分析法,以每起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食品类别、供应链环节、责任主体和发生原因4个关键信息为最小分析单位,对事件的信息进行筛选和编码,其中涉及的4个关键信息分类分别如下:
(1)在食品类别方面,研究参照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目录下的28类食品划分食品类别,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料、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类食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和其他食品,另外研究还加入了生鲜水果、生鲜蔬菜、鲜肉、鲜蛋和生鲜水产,共计33类食品。
(2)在供应链环节方面,由于食品安全问题覆盖了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涉及面非常广泛,每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食品安全。因此研究基于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理论将环节分为种养殖环节、加工环节、批发环节、仓储运输环节、零售环节、餐饮消费环节6个环节。
(3)在责任主体方面,由于食品生产经营对象庞杂,不仅涉及工业、农业、服务业,还涉及批发、零售、现场制售,而且既有组织化、规模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化大型企业,也有众多的小厂、小店以及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和食品摊贩。因此,研究为便于分析,将生产经营者分为个体生产经营者、小型企业和大中型企业3类。
(4)在发生原因方面,由于供应链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均受制于诸多因素,例如种养殖环节中会受到自然环境的污染,农药化肥等的使用量不当,违禁使用含瘦肉精、抗生素的饲料等;在加工和餐饮环节中使用过期食品、陈化粮、病死猪肉等废弃物、劣质或非食用原料,以及违禁添加剂或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质如福尔马林、孔雀石、苏丹红等作为食品加工原料,使用食品添加剂超标,未按正规程序进行食品加工或烹饪,废弃物没有按规定处理而重新进入食品流通领域等都会影响食品安全。因此,研究将发生原因进行统一归纳分为4类:要素原因包括天然原料使用不当、过期回收再利用、采用劣质原料、添加有害物品;行为原因包括加工程序不当、要素用量不当、原料存储不当、包装不当;卫生原因包括人员环境不卫生,废弃物处置不当;还有其他原因包括成品储存环境不当、自然环境污染。
通过对事件涉及的风险进行分类以后,研究从中国食品安全资源数据库、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中心、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版等权威媒体综合报道中,搜集了2001-2012年北京市发生的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剔除报道失真、不完整、重复的事件,形成一个包含461起食品安全事件的数据库,并按照内容分析法的分类,筛选出每起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类别、供应链环节、责任主体和发生原因4个关键信息并进行编码,利用excel进行统计分析。
2 内容分析
研究从北京市的461起食品安全事件出发,对食品安全风险来源涉及的食品种类、供应链环节、责任主体规模和发生原因等4个方面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分别如下。
2.1 北京市食品安全食品类别分析
针对北京市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33类食品,研究首先分析了不同类别食品安全风险水平的差异,其中2001-2012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食品类别有29种,统计结果如图1所示。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频数最多的是肉制品(注:包括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和发酵肉制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有54起,如2011年5月18日北京市朝阳新新福利肉食品加工厂的酱鸭翅检出了致病菌[8],以及2011年5月23日北京工商全力整治“黑心烤鸭”事件[9]等,都表明了肉制品是北京市食品安全中风险发生最高的食品种类;水果制品(44起)、糕点食品(38起)、调味料(37起)、饮料(29起)、蔬菜制品(注:包括腌酱菜、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制品及其他蔬菜制品)(24起)、豆制品(23起)、乳制品(22起)等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都超过20起,是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类别;鲜肉、生鲜蔬菜、粮食加工品、酒类、蜂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类食品、生鲜水产、膨化制品等其余类别发
生食品安全事件的频数相对较少。
其次,根据是否经过加工将食品分为加工食品和生鲜食品,其中加工食品发生问题的有405起,占统计总量的87.85%;而生鲜食品发生问题的有56起,占统计总量的12.15%,其中鲜肉和鲜菜分别发生19起,是生鲜食品中风险较高的食品。
2.2 北京市食品安全发生环节分析
食品安全风险来源众多,从农田至餐桌的每个环节都存在着容易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风险,因此准确定位北京市食品安全的主要风险发生环节,对进一步强化监管至关重要。研究分析了不同供应链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水平差异,统计结果如图2所示。2001-2012年,加工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总共有339起,占统计总量的73.54%,零售环节发生58起,餐饮消费环节发生37起,种养殖环节、批发环节和仓储运输环节发生的频数最小。
为进一步探究北京市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环节,对供应链环节和发生问题超过10起的食品种类做了二维度描述性统计分析,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除生鲜水产外,各类食品在加工环节发生的问题最多,其他环节相应较少,且肉制品、水果制品、糕点制品和调味料在加工环节发生的问题最多,均超过30起,是加工环节的高风险食品。
2.3 北京市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分析
在食品安全事件中,从种养殖到餐饮消费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发生食品安全风险,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是食品安全事件的第一负责人。从大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个体生产经营者三方面对北京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图3所示。大中型企业发生问题最多,有178起,占统计总量的38.6 %,其次是小型企业,发生问题149起,所占比例为32.3%,而个体生产经营者发生问题134起,所占比例为29.1%。
为进一步探究北京市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对责任主体和发生问题超过10起的食品种类进行二维度描述性统计分析,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水果制品、糕点食品、饮料、调味料、乳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和蜂产品等食品类别产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的主要责任人是大中型企业;肉制品产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的主要责任人是小型企业;而鲜肉、生鲜蔬菜、生鲜水产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食品类别产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的主要责任人是个体生产经营者。大中型企业在水果制品上发生问题的达25起,小型企业在肉制品上发生问题的达22起,是食品安全的主要风险来源。
其次,对责任主体和供应链环节进行了二维度描述性统计分析,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大中型企业是发生问题最多的参与主体,且主要集中在加工环节和零售环节;小型企业发生问题较多的是加工环节、餐饮消费环节和零售环节;个体生产经营者问题相对较少,主要发生在加工环节、零售环节、餐饮消费环节和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最多的是在大中型企业的加工环节,达136起,其次是在小型企业的加工环节,达124起,再次是在个体生产经营者的加工环节,达79起,是食品安全的主要风险来源。
2.4 北京市食品安全发生原因分析
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众多,在北京市食品安全发生原因中,对要素原因、行为原因、卫生原因及其他原因4方面的12个发生原因进行分类统计分析,统计结果如图4所示。在461起北京市食品安全事件中,由要素用量不当而发生问题的有177起,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首要原因,其中要素用量不当主要包括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标等;由添加有害投入物而发生问题的有80起,由人员环境不卫生而发生问题的有70起,也是引发北京市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
为进一步探究北京市食品安全的发生原因,利用和前文相同的方法,分别对发生原因和食品种类、发生环节、责任主体进行二维度描述性统计分析。首先,从发生原因和发生问题超过10起的食品种类的交叉统计分析发现,在众多原因中,肉制品、水果制品、调味料、蔬菜制品、乳制品的食品安全事件主要是由要素用量不当造成的;糕点食品和饮料等的食品安全事件主要是由人员环境不卫生造成的;豆制品、鲜肉和生鲜蔬菜的食品安全事件主要是由于添加有害投入物造成的;食用油的食品安全事件主要是由采用不合格原料造成的;生鲜水产的食品安全事件主要是由添加有害投入品和采用不合格原料造成的。水果制品因要素用量不当而发生的问题最多,达34起,如2012年8月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的北京两企业生产的脱水圣女果和相思梅的二氧化硫超标问题[10];其次是调味料因要素用量不当而发生的问题,达17起,如2011年5月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北京多个公司生产的胡椒粉、大蒜粉甜蜜素超标问题[11]。
其次,从发生原因和供应链环节的二维度描述性统计分析发现,种养殖环节和加工环节发生的问题主要是由要素用量不当造成的;批发和仓储运输环节发生的问题较少;零售环节发生的问题主要是由包装不当、成品储存环境不当和废弃物处置不当造成的;餐饮消费环节发生的问题主要是由人员环境不卫生造成的。加工环节因要素用量不当而造成的问题最多,达165起;其次是加工环节因添加有害投入品而造成的问题,有63起;再次是加工环节由人员环境不卫生引发的问题,有58起,是食品安全的主要风险来源。
最后,从发生原因和责任主体的二维度描述性统计分析发现,大中型企业主要是因要素用量不当发生的问题最多,达84起;小型企业主要是因要素用量不当发生的问题最多,达71起;个体生产经营者则是因添加有害投入品发生的问题最多,达39起,因此,要素用量不当是造成北京市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风险来源。
2.5 分析结果
通过对北京市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食品类别、发生环节、责任主体和发生原因4方面的关联分析发现:
(1)在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食品种类方面,肉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食品、调味料的发生频数最高;饮料、蔬菜制品、豆制品、乳制品等的发生频数次之;鲜肉、生鲜蔬菜、粮食加工品、酒类、蜂产品、食用油、炒货类食品等其他食品的发生频数最少。其中肉制品、水果制品、调味料、蔬菜制品、乳制品等食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主要是由要素用量不当造成的;糕点食品和饮料等食品安全事件主要是由人员环境不卫生造成的;豆制品、鲜肉和生鲜蔬菜的食品安全事件主要是由添加有害投入物造成的;食用油的食品安全事件则主要是因为采用不合格原料造成的;生鲜水产的食品安全事件主要是由添加有害投入品和采用不合格原料造成的。此外,研究还发现,水果制品、糕点食品、饮料、调味料、乳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和蜂产品等食品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责任人是大中型企业,肉制品的主要责任人是小型企业,而鲜肉、生鲜蔬菜、生鲜水产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的主要责任人是个体生产经营者。因此,需要监管部门加强对于高风险食品的监管,特别是对大中型企业的水果制品、小型企业的肉制品等的监管。
(2)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环节方面,加工环节存在的问题最严重,比例明显高于其他环节;零售环节、餐饮消费环节和种养殖环节存在的问题也较多;批发环节和仓储运输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相对较少。各类食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主要都集
中在加工环节,且各责任主体发生问题最多的也是加工环节,因此加工环节是食品安全的“重灾区”,应加强监管。
(3)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责任主体中,大中型企业发生的问题最多,是北京市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小型企业次之,个体生产经营者较少。随着经济的发展,北京市作为我国首都,其食品行业也得到巨大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通过严格准入审查程序、严把个体验照关口、推进个体向企业升级等多项措施,北京食品业市场主体结构趋于优化,个体工商户增速减缓,退出市场速度加快,退出个体户以第三产业为主,主要是市场内的商户以及小餐馆、小食杂店、小百货等[12]。另外,收集的事件主要来自新闻报道,这和大中型企业监管日益严峻以及媒体开放程度也有关系,因此需要加强对大中型企业的监管,特别是深加工环节的监管。
(4)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原因方面,要素用量不当是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最主要的原因,大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个体生产经营者均因要素用量不当而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最多;其次的原因是添加有害投入物和人员环境不卫生;而采用不合格原料、成品储存环境不当、包装不当等其他原因产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相对较少。要素用量不当、添加有害投入品和人员环境不卫生等问题的出现主要在于标准执行不到位,以及生产技术的落后和利益的驱使,因此需要对这些方面加强控制,以提高食品安全质量。
从事件涉及的食品类别、发生环节、责任主体和发生原因的交叉分析都反映出,肉制品、水果制品等食品类别是食品安全事件的主要风险来源,食品安全事件主要发生在深加工环节,大中型企业应对北京市的食品安全事件全权负责,并且要素用量不当是食品安全事件最主要的发生原因。
3 结论及政策建议
通过对北京市食品安全事件中食品种类、发生环节、责任主体规模和发生原因4方面的统计分析,发现北京市食品安全呈现出一些规律性的问题,首先在食品类别上,发生问题的食品类别主要集中在肉制品、水果制品和调味品等加工食品上;其次在发生环节上,加工环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比例最高;第三是在责任主体方面,大中型企业发生的问题最多;最后在发生原因方面,主要以深加工环节的要素使用不当和人员环境不卫生为主。在此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
3.1 在食品种类方面,需要规范对风险较高的肉制品等加工制品、鲜肉鲜菜等生鲜食品的生产和流通
由于市场中流通的食品种类众多,需要监管部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把有限的力量集中在关键的地方,强化市场索证索票制度,对生产、加工和流通中的食品进行严格检查,特别是对肉制品、水果制品和调味品等加工制品以及鲜肉鲜菜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检、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
3.2 在发生环节上,加大对深加工环节的管理和控制力度
由于加工类食品的加工环节对环境、技术等要求较高,所以建议监管部门在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巡查时,重点加强对加工过程中要素使用情况的检查,完善企业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明确加工过程中添加物的用法、用量,操作责任人要有详实的记录,随时备查。同时落实企业责任制,督促食品企业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和内部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关。
3.3 在责任主体上,强化对大中型企业在加工环节的监管
虽然北京市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升,越来越多的参与者以企业的形式从事生产经营, 但是若没有严格健全的食品安全生产、流通规范化流程和制度,即使是公司化经营,也无法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从长远考虑,要规范食品行业经营,消除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政府除了要支持和鼓励个体生产经营者向组织化、规模化、企业化方向发展,以便引入规范化食品安全生产体系外,还要严格明确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加工环节的全程监管。
3.4 在发生原因上,加强对加工环节要素投入、添加有害投入品和人员环境卫生的监管控制
严格执行生产投入要素和食品添加物的使用标准,加大对违规滥用投入品行为的惩罚力度,对添加有害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另外,加工环节的人员环境卫生问题也是需要政府监管的重要隐患。
综上所述,只有加强企业自律,提高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监管意识,才能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的基本生活,更好地树立消费信心,形成一个社会成员多方协作监管的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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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刘畅,张浩,安玉发.中国食品质量安全薄弱环节、本质原因及关键控制点研究——基于1460个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1(1): 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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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国家质检总局.“龙坊”桃脯二氧化硫超标3倍上黑榜[eb/ol].[2012-07-05].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2-07/05/c_123372620.htm.
[10]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北京食安办12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eb/ol].[2012-08-30].http://roll.sohu.com/20120830/n351942549.shtml.
关键词 小学生 零食 零食安全 分析与建议
1前言
通过调查问卷研究了解广州市小学生对于零食食品安全的知识、态度和行为的现状;对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发现广州市小学生对零食食品安全的认知中的缺陷,分析造成这种缺陷的因素,在丰富小学生及家长合理营养的知识,减少儿童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1.1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
采用自行设计的不记名调查问卷方法对研究对象(广州市罗家桥虹小学五年级和六年级的小学生)进行调查研究。
1.2变量的定义
本研究的结果所获得的资料为计数资料,知晓率一对问卷中问题回答正确的人数/有效回答该问题的总人数,形成率一持久拥有有利健康行为的人数/受调查的总人数态度,正向率一持有利健康态度的人数/受调查的总人数。
2结果与分析
2.1研究对象的基本特征
总人数156人,其中男生共82人,占52.6%;女生共74人,占47.4%。五年级学生共87人,占55.8%;六年级学生共69人,占44.2%。
2.2受调查小学生对零食食品安全的认知、态度和行为
2.2.1小学生对零食食品安全的知晓情况
小学生对零食食品安全认知调查报告的知识内容,参与人数,知晓人数,知晓率情况详见表1。
2.2.2小学生选择零食时的态度
小学生选择零食态度的调查的态度详细情况详见表2。
2.2.3小学生的零食行为
小学生零食行为调查行为内容,参与人数,该行为形成的人数及其形成率情况详见表3。
2.4受调查小学生的家长对于孩子零食消费的态度和行为的情况
家长对孩子零食消费的态度以及调查情况详见表4。
2.5受调查学生对零食食品安全的认知和行为
2.5.1性别及年级与态度的关系
性别及年龄与态度的关系调查情况详见表5。
2.5.2不同性别及年级的小学生在是否会用零食来代替三餐上的差异
不同性别及年级的小学生是否会用零食代替三餐上的差异调查情况详见表6。
2.6受调查小学生家长对零食食品安全的认知和行为
不同性别及年级的小学生家长在孩子吃零食上的态度差异调查情况详见表7。
3讨论
3.1广州市小学生对零食食品安全认知和行为结果分析
3.1.1广州市小学生对零食食品安全的知识的掌握有待提高
调查显示,接近八成小学生知道食品色彩不是越鲜艳越好,食品不是味道越好越对身体有利,零食配料中没有食品添加剂不一定是安全的;但是,能后理性看待零食对身体健康影响,知道造成零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存在着生产商、销售商和自身原因这三方面因素的综合,知道WHO公布的全球十大垃圾食品的小学生较少,小学生对零食食品安全如此低的知晓率是有待提高的。
3.1.2广州市小学生对零食食品选择的态度是正向的
虽然在前面我们分析发现小学生对于零食食品安全的知识掌握不够,但是,调查显示,小学生在选择零食时普遍能持正向态度,超过八成小学生买零食时会看厂家及品牌的相关信息,会认准了食品安全标志(Os)才购买零食,会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能够注意到其中的食品添加剂配料表和营养标签。但是我们发现,还有少部分小学生不会在意这些问题。
3.1.3广州市小学生在零食行为方面是有喜有忧的
行为指人类在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产生的外部活动,饮食的健康相关行为包括对自身和他人健康状况的影响。
喜的方面,调查显示,82.1%的小学生不会用零食来代替三餐:同全国其他地区相比,广州市的小学生从路边摊购买零食的形成较低,仅有2.2%。分析其原因,一方面,广州市有89.7%的小学生的家长只允许孩子偶尔吃一下零食,这就会导致孩子不会有习惯去路边摊买零食;另一面,62.3%的小学生的零食来源是有家长的参与;第三,广州市经济发达,72.3%的小学生会从专门的零食专卖店或大型的连锁超市。
忧的方面,仅有48.7%的小学生在口渴时会选择喝水。
3.2广州小学生对零食食品安全认知和行为分析
3.2.1性别与态度和行为的关系
通过对男女性别态度的卡方检验,得到X=2.478,P=0.298>0.05,可以认为不同性别的小学生在零食对身体健康影响的态度上没有差别。
通过卡方检验,得至X=7.731,P=0.021
3.2.2年级与态度和行为的关系
通过对不同年级的小学生态度的卡方检验,得到X=0.298,P=0.682>0.05,可以认为不同年级的小学生在零食对健康影响的态度上没有差别。
通过卡方检验,得到X=5.564,P=0.018
不同年级的小学生对零食食品安全知识上的知晓率是没有差别的;但是,在形成率上五年级的小学生要高于六年级的小学生,可能的原因是,随着年龄的增加,心理会产生一定的变化,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增强。
3.3广州小学生家长对零食食品安全认知和行为结果分析
小学生对零食食品安全认知的形成有赖于家长的正确的引导,调查显示,2.7%的家长对儿童零食持支持态度,6.4%的家长持反对态度,89.7%家长持允许偶尔吃一下的态度。
4结论
(1)广州市小学生对零食食品安全的认知的总知晓率为51.3%,不同性别和年级的小学生对零食食品安全的知晓率没有差别。(2)有89.0%的小学生对零食食品安全持有正向态度。(3)广州市小学生对健康的零食消费行为的总形成率为69.2%,不同性别和年级的小学生对零食上瘾和解渴方式的行为上有显著差异。不同性别的小学生在零食代替三餐上没有显著差异,而不同年级的小学生在此方面就有显著性差异。(4)有89.7%的家长允许偶尔吃一下零食。
关键词:食品安全;伦理风险;伦理决策
目前,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增多,引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生产厂家、卫生监管部门,以及各级政府的不满和不信任。即使有些企业不会以牺牲经济利益为代价损害社会利益,也应该把未来世代的利益与风险承担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加以伦理审视,有效降低伦理风险。所以,有必要对食品安全进行价值评估,审视食品安全对社会可能带来的直接或潜在影响,建立食品安全伦理风险的预防机制与反馈机制,降低食品安全问题对社会所产生的负效应。
一、食品安全风险和风险评估
就风险而言,由于人们关注的视角不同,对其所作的阐释也不尽相同。Covello和Merkhofer(1994)把风险定义为“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发生的不确定性,时间的先后安排,不良后果的严重性”。美国项目管理学会(PMI)对风险的定义是“正面或负面影响项目内容的不确定事件或条件”,选择性风险被描述成“一个事件可能发生的概率并对实现目标的不利影响”。食品危害是指食品中可能导致对健康不良影响的生物、化学或者物理因素或状态,食品安全风险可定义为“对健康的不利影响的概率和这种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由此导致的食品危害的一个函数”(EC,1997)。以转基因食品为例,转基因食品的风险主要是由于科学认识的局限造成的对技术后果的不可预知性,并不是说它一定会对人体或者环境带来危害。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是风险分析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通过对影响食品安全质量的各种生物、物理和化学危害进行评估,对风险特征进行定性或定量描述,在参考各种相关因素后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措施,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交流的过程,以保证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风险方面处于可接受的水平。风险分析包括三部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沟通。风险评估是理解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发生的后果的科学。风险评估是整个风险分析体系的核心和基础,也是食品安全今后工作的重点。欧盟委员会确定风险评估由四部分组成:(1)危害识别:识别可能产生对健康不利并且可能存在于某种或某类特别食品中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因素;(2)危害描述:对与食品中可能存在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因素有关的健康不良效果的性质的定性和/或定量评价。(3)暴露评估:对于通过食品的可能摄入和其他有关途径暴露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因素的定性和/或定量评价。对于短期急性暴露和长期慢性暴露是不同的。对于急性暴露(如病原菌)引起敏感人群疾病的病原菌水平这一数据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慢性危害,如可能引起积累损害的,寿命平均暴露是重要的。(4)风险描述:基于上述三个方面和危害有关的风险评估,其中包括伴随的不确定性。
风险管理是按照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被选政策进行权衡,实施适当控制风险的政策选择机制,必须以科学为基础,以食品安全目标为决策依据。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是通过选择和实施适当的措施,尽可能有效地控制食品风险,从而保障公众健康。Sobyetal(1993)开发了一种风险管理循环模型,通过风险沟通研究其相关关系,主要集中在与食品相关的风险。这个模型认识到对利益相关者的关注,包括每一阶段的风险管理过程中需要被发现和被承认的那些公众需要。风险管理可以分为四个部分:风险评价、风险管理选择评估、执行管理决定、以及监控和审查。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制定最高限量、制定食品标签标准、实施公众教育计划、通过使用其它物质或者改善农业或生产规范以减少某些化学物质的使用等。
风险沟通被定义为“在风险评估人员、风险经理人、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关于风险的信息和观点的互动交流。风险水平的有效沟通对于食物安全来说至关重要,使食品安全信息通过一定的方式在整个供应链中传递,尤其是消费者,以便使消费者在购买食物时能做出有效信息的决定(Manning and Baines,2004a)。有效沟通原则既要求能提供清晰的信息又要求与所提供的信息有关的交流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二、食品安全伦理风险的内涵与影响因素
随着社会的进步,在科技理性不断发展的同时,人的自身价值也不断受到重视,出现了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科技理性与以人的价值和尊严维护为核心的价值理性,科技理性与价值理性都是人类理性的重要内容。在人文主义的视野里,科学知识尽管逻辑严密、系统有序,但它并不能给人以思想和价值的判断,科学只能助长人的趋利性与工具性。过分强调科技理性或价值理性都是有失偏颇的,这种分离不仅会带来两种文化主体的知识缺失,还可能产生伦理风险。
伦理风险(也称道德风险)是20世纪8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个经济伦理范畴的概念,一般是指自利的个人或组织受某种因素的引诱,违反有关诚实、维护公众利益等一般道德准则所产生的不确定的伦理负效应,诸如伦理关系失调、社会失序、机制失控、人们行为失范、心理失衡等等,是人类为获得“道德合法性”或“存在正当性”的不确定性要素和事件的组合。一旦产生上述负效应,将会给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为环境允许他们这样做而不会遭受社会惩罚。可以这么说,只要市场经济存在,伦理风险就不可避免。
关键词:HACCP;安全管理;食品
食品安全是当前世界范围内高度重视的问题,保证食品的安全对人类健康十分必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是一种预防性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建立现代食品安全系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很多研究表明HACCP体系在保障食品安全卫生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据罗明军等报道,通过建立HACCP系统,贵阳市冷饮生产厂产品的合格率从以前的80 %提高到90%[1]。刘淮玉等报道应用HACCP法在对糟制熟食制售过程进行卫生研究,使糟制熟食的合格率提高了36%[2]。过去10多年来,我国在食品行业企业积极推行国际公认的HACCP体系,对扩大出口贸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实施HACCP体系已成为检验检疫系统对出口企业实施管理、保证出口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1 HACCP体系与食品安全
1.1 HACCP管理体系的特点
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是用于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进行安全风险识别、评价和控制的一种系统方法,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对关键控制点实行有效的预防措施和手段,使食品污染、食品危害因素降低到最小程度。HACCP最初是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专门为宇航员提供食品的一种安全标准,也称为“宇航员食品标准”。它有如下特点:
它强调风险评估和预防为主。通过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分析,预测和识别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食用和消费全过程中最可能出现的风险或一旦出现问题对人体危害较大的环节,找出关键控制点(CCP),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使食品安全卫生达到预期的要求。
它强调食品生产企业自身的作用,而不是依靠对最终产品的检验或政府部门的抽样检测和分析来确定食品的安全和质量,以确保食品在生产、流通、食用和消费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1.2 食品安全的概念
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将食品安全界定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在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上,国际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如下共识。
首先,食品安全是个综合概念。作为种概念,食品安全包括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相关方面的内容和食品(食物)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而作为属概念的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通常被理解为部门概念或者行业概念)均无法涵盖上述全部内容和全部环节。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在内涵和外延上存在许多交叉,由此造成食品安全的重复监管。
其次,食品安全是个社会概念。与卫生学、营养学、质量学等学科概念不同。不同国家以及不同时期,食品安全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治理要求有所不同。在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所关注的主要是因科学技术发展所引发的问题,如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的影响;而在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所侧重的则是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所引发的问题,如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非法生产经营。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则包括上述全部内容。
再次,食品安全是个政治概念。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都是企业和政府对社会最基本的责任和必须做出的承诺。食品安全与生存权紧密相连,具有唯一性和强制性,通常属于政府保障或者政府强制的范畴。而食品质量等往往与发展权有关,具有层次性和选择性,通常属于商业选择或者政府倡导的范畴。近年来、国际社会逐步以食品安全的概念替代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概念,更加突显了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
最后,食品安全是个法律概念。进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从社会系统工程建设的角度出发,逐步以食品安全的综合立法替代卫生、质量、营养等要素立法。1990年英国颁布了《食品安全法》,2000年欧盟发表了具有指导意义的《食品安全白皮书》,2003年日本制定了《食品安全基本法》。我国也于2009年6月1日实施《食品安全法》。综合型的《食品安全法》逐步替代要素型的《食品卫生法》、《食品质量法》、《食品营养法》等,反映了时展的要求。
基于以上认识,食品安全的概念可以表述为: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该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
2 我国企业实施HACCP的现状分析
HACCP管理体系强调识别和预防食品污染和食品危害的风险,它克服了传统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的局限,但它不是零风险的体系。在HACCP的实施中,部分监管人员和食品企业对HACCP体系有些误解,操作过程涉及的部分概念、原则和方法等仍然模糊不清。
2.1 HACCP的实施不仅要得到管理层支持,更需要其他人员积极参与
国外HACCP的应用实践表明,HACCP是由企业自主实施,政府积极推行的行之有效的食品卫生管理技术。HACCP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得到企业最高领导的支持、重视和批准。最高领导给予的强有力的、持续的支持和领导是HACCP获得建立以及实施的必要条件。但是,HACCP不是单个人或单学科能解决的,而是建立在众多基础学科上的科学,是不断发展的科学。如果缺乏某一领域的人员的介入,可能会产生某方面或某个显著危害的忽视,这样会直接导致整个HACCP计划的失败。
一份好的HACCP计划要得到很好地贯彻实施,建立一个专业涉及面广、执行力强的HACCP小组是个重要的前提。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产品特点,建立至少包含公司管理者代表、原料种植、养殖或收购人员、生产工艺管理人员、检验人员、机修人员、市场销售人员、行业专家等人员组成的HACCP小组,对企业的HACCP体系进行建立、监控、纠偏和验证,直至体系修改完善,让HACCP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2.2 实施HACCP体系不只是在生产加工环节,而应运用到食品链的全过程。
市场追溯和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是实施HACCP的一个前提条件,企业必须有一个有效的消费者投诉处理程序(包括市场追溯程序)。因为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投诉是不可避免的,一旦处理不当会对产品形象和企业声誉带来巨大的、短期内无法弥补的负面影响。
前推后延,将HACCP体系实施范围扩大到原料管理和产品销售环节。食品生产销售链条全过程实施HACCP体系,是有效运行的基础。
2.3 HACCP实施不能只顾眼前利益,更应着眼于长远利益。
实施HACCP的收益主要体现在:一是提高资源合理利用率。二是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增加了消费者的满意程度;四是对员工的培训增强了他们的食品卫生意识,从而减少了问题的发生等等。然而,在初始阶段,HACCP的实施的确需要额外的资源来完成人员培训,购买技术支持设备和资金投入以及为HACCP系统所进行的预备程序、标准操作过程等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等。
2.4 同一行业的HACCP体系可以相互借鉴,但每个企业实施HACCP更应该结合自身实际。
其实,HACCP虽然具有全世界公认的总体指南,但由于HACCP是一个具体的控制系统,就算同一个食品行业、不同的食品工厂、不同的食品生产线,其设置的关键控制点、关键控制限值等也各有差异。这是因为各种危害,以及控制这些危害的最好控制点是随工厂的设计、食品的配方、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原料选择、卫生和支援性计划等情况而变化的。
由于同一类产品在不同管理水平的企业中,其生产管理能力不同,产品的危害也就不同,所以当HACCP具体应用到每一个企业时,企业的HACCP小组可以参考官方的危害指南、科学家的研究新成果,做出企业自己的改造措施,根据现有条件许可逐步开展企业自身的HACCP的研究实施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成品安全有效。
2.5 实施HACCP体系重点关注的是显著危害,而不是试图控制所有的危害。
在HACCP研究过程中,人们往往把所有危害都找出来,进行危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分析,并最终得到显著危害。需要指出的是,HACCP仅针对显著危害,只把重点放到那些可能发生或一旦发生对消费者将导致不可接受的健康风险的显著危害上,而不是试图控制所有的危害。HACCP是建立在良好生产规范(GMP)和卫生标准操作规范(SSOP)基础上的“上层建筑”。GMP广泛地集中和包括食品加工过程的各个方面,实施GMP可以更好地促进食品企业加强自身质量保证措施,更好地运用HACCP体系,从而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SSOP则是帮助完成在食品生产中维护GMP全面目标而使用的过程,它描述了一套特定的食品卫生操作程序和维护加工厂环境卫生的处理措施,以满足食品安全的需要。企业的良好卫生状况是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和成功地实施HACCP的基础,只有与GMP、SSOP有机结合,HACCP才能更完整、更有效、更具有针对性,才能独立形成一个完整的质保体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SSOP侧重于解决卫生问题,HACCP更侧重于控制食品的安全性;SSOP既能控制一般危害又能控制显著危害,而HACCP用于控制显著危害,而且一些由SSOP控制的显著危害在HACCP中可以不作为CCP,而只由SSOP控制,从而使HACCP中的关键控制点更简化,使HACCP更具针对性,避免HACCP因关键控制点过多而难以操作的矛盾。
2.6 成品检验是检验HACCP实施效果的有效措施
HACCP实施可否代替成品检验,在国际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争议。许多专家认为:食品生产者利用HACCP控制产品的安全性比利用传统的成品检验法要更为可靠,而且节约了资源,故建议成品检验可以被替代。然而,由于怀疑HACCP未得到合理充分实施,以及HACCP也并不是一个零风险体系,在国际食品贸易往来中,部分产品生产经营管理者或产品购买者并不同意因为采纳HACCP管理,而免去成品检验。
3.结束语
食品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经济秩序和小康社会的和谐发展。中国加人WTO以后,食品安全和建立HACCP管理体系已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作为是一种风险预警机制,HACCP管理体系是针对食品生产企业设计和开发的,可控制食品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存储、运输、销售、食用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食品污染和食品危害。因此,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HACCP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质量控制,实现食品安全卫生控制技术的进步,已成为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 罗明军,夏小平. HACCP系统在冷饮生产厂的应用[J].中国公共卫生.2000,16(7):648.
[关键词] HACCP体系预防控制危害分析关键点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已由“吃饱”上升到“吃好”。尤其近几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凸显出了人们对“吃”的质量的强烈要求,这也成为社会和政府深切关注的焦点。如何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监控已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何建立起一个既强有力的、灵活的,又以科学为依据的食品安全体系也已成为食品监管部门的首要任务。
一、HACCP体系在中小食品企业中应用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的中小食品企业已经逐步进入到了一个依靠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的科学可持续发展阶段,许多中小食品企业已形成产业群,成为我国食品最大市场的供应商。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目前在许多中小食品企业间仍存在管理水平低下、产品质量不高等问题,严重地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1.我国中小食品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传统的产品质量控制方法不足。
从企业本身来说,目前绝大多数中小食品企业仍然使用的是传统的质量控制方法――成品检验法。成品检验法就是对已完成所有生成工序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但是,抽样检验时发现食品的缺陷并不能完全反应全部的食品质量,其准确度较低。一旦检验结果为不合格,那么整批的食品质量缺陷已经形成为事实了,为此企业所承受的损失是巨大的;如果要一一检验,又造成了大量的检验成本的消耗。
(2)危险性评估控制技术未广泛采用
危险性评估是WTO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用于制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必要技术措施,也是评估食品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性的重要手段,而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技术措施与国际水平不接轨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广泛采用危险性评估技术,特别是对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的暴露评估和定量危险性评估,如沙门氏菌、疯牛病等均未进行暴露评估和定量危险性评估。近年来,发达国家纷纷建立了从源头治理到最终消费的监控体系以保障食品的安全,广泛采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分析(HACCP)等先进的安全控制技术,对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十分有效。而我国目前所掌握的科学数据尚不充分,在采用HACCP方面,食品企业才刚刚开始,缺少覆盖全行业的HACCP指导原则和评价标准。
2.HACCP是预防性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当传统的质量控制显然不能消除质量问题时,一种基于全面分析普遍情况的预防战略就应运而生,它完全可以提供满足质量控制预定目标的保证;使食品生产最大限度的趋近于“零缺陷”。这种新的方法就是: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1)危害分析及危害程度评估,即估计可能发生的危害及危害的严重性。由原料、制造过程、运输至消费的食品生产过程之所有阶段,分析其潜在的危害,评估加工中可能发生的危害以及控制此危害之管制项目。
(2)关键控制点是指能去除危害或降低危害发生率的一个点、步骤或程序。它存在于生产或制造中的任何一个阶段,包括原料、配方以及(或)生产、收成、运输、调配、加工和储存等过程中。并确定预防措施,重在防止危害发生。
二、HACCP在中小食品企业中应用模式
目前,HACCP在我国中小食品企业中的应用应着重体现在两点:预防控制;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
1.预防控制关键在“人”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此起彼伏,新闻媒体曝光出一桩桩惊人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 有人说:“食品安全事件不是查出来的,不是吃出来的,是曝光出来的”,为何媒体就能如此准的抓住食品中的“要害”,揪出令人惊心动魄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来?要做好食品,做出安全食品的关键到底在哪儿?
我国的中小食品企业大约有35万家,占到我国食品企业总数的78%,总体状况是起点低,规模小,生产条件和设备简陋,人员素质低。大多数中小食品企业的厂长、经理、质量负责人是高中或初中以下学历,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与培训,缺乏专业知识,质量意识淡漠,食品安全风险意识低下,这就决定了给食品安全埋下了极大的隐患。例如:在三聚氰胺的严峻形式下,仍然有不法分子非法使用、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不合格的奶粉及奶制品; 7月13日媒体曝光称市场鼎鼎大名的黑龙江“五常香米”,绝大部分是“杂牌米”用香精熏出来的。9月11日,河南查获二万斤工业盐腌泡毒蘑菇。这些食品安全事故的产生,食品安全负责人的质量意识淡薄占主要原因,他们在“利益”面前,丢弃了“安全”,“道德”,给人们的生活给来了“灾难”。
所以说,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关键在于“人”。
而HACCP体系应用在中小食品企业别强调了“人”。预防控制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是做好预防控制工作的首要因素。做好预防控制,首先做好人的质量安全意识培训工作。
人是实施质量控制主观能动体,人是把好质量关的最终根本保障。人站得有多高,看得有多远,同样,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的质量意识有多高,则产品质量有多少保障。因此,加强中小企业安全负责人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培训在执行、贯彻HACCP体系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预防控制的第一步从人员培训开始,尤其从厂长、质量负责人的定期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做起,未做产品之前做好质量意识教育,危害分析培训、危害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范意识,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等培训工作,只要能提高整体中小食品企业安全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危害风险控制,那么,将是HACCP体系有效、高效运行,整体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的切实保障。
2.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
我国的中小食品企业人员力量薄弱,10人以下的中小食品企业占到全部食品企业的78%,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和操作工人总数不足10人的小厂中,在生产管理中做到面面俱到的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是不可能的,因此危害分析与关键点的有效控制,是有效应用HACCP的关键。
(1)对所有原辅材料、与产品接触材料特性描述,包括化学、生物和物理特性,可能污染食品的潜在风险、使用条件和使用方式,使用前和使用后的处理,以及原辅材料的接收和评价要点。
(2)绘制工艺流程图,并编制工艺描述
工艺描述的内容包括过程参数及其实施的严格度,工艺控制方法及要求、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通过管理和技术人员与生产过程核对来验证所绘制工艺流程图、工艺描述的准确性。
(3)危害分析与建立关键点限值
危害分析时应全面考虑产品本身、生产过程和实际生产设施、原辅材料带进原则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三个方面的潜在危害。并通过危害分析、识别收集到的信息和数据以及科学文献和专业经验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危害评价。根据非还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危害产生后果的严重与否选择适宜的控制措施对其进行控制。
关键点限值是确保食品安全的界限,每个关键点必须有一个或多个限值,关键点限值是控制食品质量安全和问题产品追溯的重要依据,因此,关键点限值要合理、适宜、实用,要具有直观性、可操作性,要易于检测。
(4)关键控制点的监控并记录
监控是对关键限值的一个或几个参数是否在有效范围内,或产品的某一特性是否符合生产工艺要求,建立的监视系统。监控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监控的方法应能保证快速、实时提供结果以便快速判定关键限值的偏离,保证产品在使用或消费前得到隔离。监控的操作者应是生产线上的设备操作者或质量控制人员,该类人员并的监控结果进行记录、签名,以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5)纠偏措施
1风险分析的柜架
风险分析(riskanalysis)是最近30年间发展起来的一种的系统化、规范化方法,旨在为食品安全决策提供参考。国际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将风险分析定义为“由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3个部分组成的一个过程”。“危害”和“风险”是风险分析的2个基础概念,危害是指食品中存在或因条件改变而产生的对健康不良作用的生物、化学和物理等因素,风险是指食品中的危害因子产生对健康不良作用和严重后果的概率函数。风险分析的内容具体为通过对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危害进行鉴定,定性或定量的描述风险的特征,在参考有关因素的前提下,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措施,并与利益攸关者进行交流。风险分析框架(见图1)形象描述了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的整个过程,更进一步的信息请参考FAO/WHO的食品安全分析出版物。
2风险评估
作为风险分析的核心环节,风险评估(riskassessment)是对食品中各种危害的风险高低进行科学评估的过程,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和风险特征描述4个步骤;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即政府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包括法规、标准和监督)的科学基础,也是风险交流的重要信息来源与依据。
3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是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考虑风险评估结果与其他保护消费者健康和促进贸易公平的相关因素,通过与所有利益相关方会商,权衡各种备选政策措施的过程;其目标是形成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标准、指南和建议。风险管理可以分为4个部分:风险评价、风险管理选择评估、执行评估、监控和回顾。
险交流
根据CAC的定义,风险交流(riskcommunication)是指在风险分析过程中就危害、风险、风险相关因素和风险认知在风险相关各方中(包括风险评估者、风险管理者、消费者、业界、学术团体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相互交换或交流有关信息和观点的过程,其内容包括对风险评估结果的解释和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的依据。进行风险交流的要素包括:风险的性质、利益的性质、风险评估的不确定性以及风险管理的选择。从风险管理的过程来看,风险交流是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管理意见的传递及表现形式,也是风险管理的延伸。综上所述,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3部分相互依赖,并各有侧重,组成了一个相互补充且高度统一的连续、动态整体。风险评估是整个风险分析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强调所引入的数据、模型、假设的科学性;风险管理是政府机构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政策和采取管理措施,注重所出的风险管理决策的实用性;风险交流是食品安全利益攸关者之间交换意见的过程,强调在风险分析中的信息互动。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1风险评估的步骤
CAC对风险评估的定义是“对特定时期内因对某一危害的暴露而对生命和健康产生潜在不良影响的特征性描述”。通常包含危害识别、暴露评估、危害特征描述和风险特征描述4个基本步骤(见图2)。具体为利用现有的资料,对食品中某种生物、化学或物理因素的暴露对人体健康产生的不良后果进行鉴定、确认和定量。继危害识别之后,这些步骤的执行顺序并不固定;通常情况下,随着数据和假设的进一步完善,整个过程要不断重复,其中有些步骤也要重复进行。
2危害识别
危害识别是识别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不良效果的风险源(可能存在于某种或某类食品中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风险因素),并对其特性进行定性、定量描述的过程。识别危害因素的主要方法包括流行病学研究、毒理学研究、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污染物监测等。流行病研究资料是危害与人体健康损害关系最直接、确切的反映,但成本昂贵且数据较难获得,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毒理学研究(特别是动物试验)往往是危害识别的主要依据。
3危害特征描述
危害特征描述是定性和(或)定量的评价与食品中可能存在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因素有关的健康不良效果的性质。一般来讲,在此步骤应建立消费环节中食品危害不同暴露水平与各种不良健康影响可能性之间的剂量-反应关系。可以用来建立剂量-反应关系的资料类型包括动物毒性试验、临床人体暴露研究以及由疾病调查得到的流行病学数据。大多数情况下是使用毒理学或流行病学数据来进行主要效应的剂量-反应关系分析及数学模型的模拟。合理的剂量-反应关系的建立与分析取决于可得的实验室数据(如剂量水平、毒性或有害反应测量终点等)和所采用的数学及统计学方法。通过剂量-反应模型分析,可获得基于健康水平的推荐量值,如每日允许摄入量(ADI)、暂定每日可耐受摄入量(PTDI)、暂定每周可耐受摄入量(PTWI)和急性参考剂量(ARfD)等;与暴露评估结合还可以对危害因素的暴露边界值(MOE)急性估计,量化在特定暴露水平下的风险/健康效应。
4暴露评估
暴露评估是指对于通过食品可能摄入和通过其他有关途径接触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因素的摄取量的定性和(或)定量评价。暴露评估所需的基本数据为食品中微生物、化学物或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含量及食品消费量。根据所关注的不良健康影响的不同,膳食暴露评估可分为急性暴露评估和慢性暴露评估,对化学性危害因素的评估通常是考虑慢性暴露(评估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每日暴露状况),对于某些污染物、农残和兽残等则还要考虑急性暴露(主要针对24h内食品中有害因素的暴露情况进行评估)。通过比较膳食暴露结果和相应的化学性危害因素的健康指导值,可确定该危害因素的风险程度。而微生物暴露评估主要是描述在消费当时的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的分布及消费量,通常针对一种受污染食品的单一暴露。在消费过程中各类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甚至是存放时间都可使致病菌危害水平发生显著变化,因此会增加评估的复杂性。
5风险特征描述
风险特征描述是指根据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和暴露评估这3个步骤的结果,对某一给定人群的已知的或潜在健康不良效果的发生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和(或)定量的估计,其中包括伴随的不确定性。对于有阈值的化学物,人群危险性取决于暴露量与ADI、PTDI、PTWI等测量值的比;对于没有阈值的化学物则需要计算人群危险性,即评价根据摄入量估计出所增加的癌症病例数是否是可以接受的(不构成危险)或不可接受的(构成危险)。微生物的风险估计可以是定性描述,如把某种致病菌的风险分为高、中、低3个等级;也可以表述为定量形式,如每份食品中风险的累计频数分布、目标人群每年发生的风险、不同食品或致病菌的相对风险等。风险特征描述还需要说明风险评估过程中每一步所涉及的不确定性,将动物实验的结果外推到人可能存在质和量两方面的不确定性,在实际工作中,这些不确定性可以通过专家判断和进行额外的实验(如人体试验)加以克服。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应用
风险评估结果可以用于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制定其他管理措施、确定国际食品安全监管优先领域、评估监管措施实施效果,并为风险交流提供科学信息。例如,对各种危害因素的评估得出的健康指导值是作为制定食品标准安全指标限值的依据,CAC明确规定在制定食品法典标准时必须以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WHO的SPS协议也规定,各国食品安全标准制订应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另外,把风险评估和经济学评估结合起来可确立用于决策的单一模型,这些模型能够将评估结果、健康影响、经济成本和其他成本等转换成可以直接比较的单位(如美元、伤残调整寿命年或质量调整寿命年),以便于对风险管理者决策产生的后果进行更真实的描述。
国内外风险评估工作概况
1国际及其他国家的风险评估工作开展现状
目前国际上正对食品中化学性污染物、生物性污染物、食品添加剂、营养素补充剂等均已建立相应的评估方法。表1列出的是主要的国际专家组织。虽然尚未有专门开展营养素评估的机构,但在2005年上CAC通过了《建立营养素和相关物质的可耐受最高摄入量的模型》,标志着以科学为基础,制定营养素及相关物质安全摄入量上限工作的开始。各个组织所开展过的评估工作及其工作报告可在其官方网站进行浏览。即使国际组织已经对多种危害因素进行了评估,但鉴于国民健康状况、生产加工工艺及食品消费模式的差异,每个国家都需要开展本国的风险评估工作,才能制定适合国情、保障国民健康的食品安全标准等风险管理措施,并在国际贸易中争取更有利的条件。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先进国家与地区都已设置了专门的评估机构(见表2)。美国是最早把风险分析引入食品安全管理领域的国家之一,可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机构非常多,表中列出了其最主要的几个部门。
2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展现状
关键词:食品安全召回 溯源制度 风险监测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已近3年,很有必要对该部法律的实施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现实问题,为法律的完善提出合理的建议。
让我们从理论角度把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的主要原则和制度同发达国家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总结值得我国借鉴的部分。综观各国的食品安全法我们可以看出,大致都规定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等,我国在确定以上制度的基础上,已经在理论和实践中采取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全面地提高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水平,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和执行机构保障。
以下我们将选择几项主要的食品安全制度从国内外对比的角度进行我国的现状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
一、食品安全召回制度
我国在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了食品召回制度,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在这个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主要有:1、我国仅仅在食品安全法中笼统的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但是目前关于该制度具体实施的法律程序却没有相应的规定。也就是业界呼吁的《食品召回制度法》还没有应运而生。这样就导致该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存在执行主体不明确、执行程序不清楚的现实问题。以美国为例,美国的食品召回无论从实体法还是程序法来看,都基本做到了完善的规定。比如,从本质上来看召回的判断标准,食品召回分为有三级:第一级是最严重的,消费者食用了这类产品将肯定危害身体健康甚至导致死亡;第二级是危害较轻的,消费者食用后可能不利于身体健康;第三级是一般不会有危害的,消费者食用这类食品不会引起任何不利于健康的后果,比如贴错产品标签、产品标识有错误或未能充分反映产品内容等。从程序方面来看,食品召回的主要步骤如下:(1)企业报告。企业对于自己出产的食品存在哪些问题,以及是否符合需要召回的标准进行书面陈述,其中对于技术性指标按照食品安全法规风险评估的标准进行专业性阐述,并对因为产品缺陷产生的危害进行详实、具体表述。这份企业报告其实是企业诚信的原则体现。(2)FSIS或FDA的评估报告。对于企业报告,会有专门的机关进行技术分析,风险评估,以确定是否召回。(3)制定召回计划。针对需要召回的食品拟定相应的召回计划。这种计划必须是全面的、具体的、可执行的。(4)实施召回计划。最后在FSIS或FDA的监督下,企业召回缺陷食品,对缺陷食品采取补救措施或予以销毁,并同时对消费者进行补偿,当FSIS或FDA认为企业已经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缺陷食品对大众的危害风险降到了最低,召回结束。2、从我国规定的食品召回制度本身来看,虽然赋予了相应行政机关的强制责令召回,但是缺乏更多的硬性规定支持这种强制召回。而在美国对于生产经营企业的不及时召回、无效召回等都不能免除政府部门对该企业采取没收、诉讼等法律手段,并对企业做出严厉惩罚,这样就能充分体现出法律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威慑作用。所以我国目前的现状导致了该召回制度制度奏效的前提主要依靠食品生产者的自觉、自愿行为。该制度的实施主体包括食品生产者和食品经营者,它要求一旦食品生产者发现,他生产的食品与食品安全标准不相符合,就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且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同时要向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发出通知。而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所以实际上该问题食品最终是否被召回则由食品生产者自己决定。3、我国在实施食品召回制度中也的确存在现实的技术支撑困难,因为我国对于食品安全没有统一、确定的标准,甚至在实践中有些食品缺乏安全标准,有的则标准泛滥庞杂,不知如何取舍。4、食品召回的主管机构不明确。虽然我国也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还有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但是在实践中,分工不同的不同执法部门的存在,而这些部门有时出现推诿,有时出现争执,执法体系存在分工不明的问题。而美国产品召回制度是在政府行政部门的主导下进行的。负责监管食品召回的是农业部食品安全检疫局(FSIS)、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FSIS主要负责监督肉、禽和蛋类产品质量以及缺陷产品的召回,FDA主要负责FSIS管辖以外的产品,即肉、禽和蛋类制品以外食品的召回。美国食品召回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联邦肉产品检验法》(FMIA)、《禽产品检验法》(PPIA)、《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FDCA)以及《消费者产品安全法》(CPSA)。FSIS和FDA是在法律的授权下监管食品市场,召回缺陷食品。
二、食品安全溯源制度
食品溯源就是要在整个食品供应链中的任何环节包括生产、加工、分送以及销售等中,输入食品及其相关信息,使得该食品在不同的存在形态中从质量上都能够被追踪和回溯 ,从而有效地监控食品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食品溯源制度的建立并不能确保食品安全,但是其在保障食品安全中所起到的作用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溯源可以确定产品在食品供应链中的位置地点,便于后续和注册的管理;通过溯源,确定是否需要实施食品召回;通过溯源,可以向消费者或利害关系人告知相关食品信息;通过溯源,有助于发现问题、查明原因、采取行政措施以及追究责任。
以美国为例,具备了较完善的溯源制度。从溯源种类上看,通说,可以包括过程溯源、基因溯源、通过溯源、投入溯源、测定溯源等。过程溯源是用来确定在食物生长和食品加工 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包括产品之间的相互作用、环境因子向食物或食品中的移以及食品中污染的情况等。基因溯源 ,即通过对食品产品的基因构成包括转基因食品的基因源及类型 ,以及农作物品种的信息采集,确定该基因在食品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投人溯源则是通过溯源,确实在种植和养殖过程中投人物质的种类及来源,包括配料、化学喷洒剂、灌溉水源、家畜饲料、保存食物所使用的添加剂等等。疾病和害虫溯源是通过溯源,追溯病害的流行病学资料、生物危害 包括细菌、病菌、其它污染食品的致病菌以及摄取的其它来自农业生产原料的生物产品。测定溯源搜集的信息比较繁杂,比如通过溯源,应当能发现食品的环境因子、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健康状况,获取相关信息资料。
要使得食品溯源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一定要健全建立食品企业内部和食品企业之间的溯源信息的真实共享。这样才能保证,无论食品在哪个生产经营环节都能够被追踪。一旦发生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事故,能迅速追溯其原因,迅速有效地清除不安全食品,收集健康损害的资料,实施风险管理,有利于确定食品安全事故的肇事者。但是在我国,由于现有食品溯源系统开发目标和原则不同,溯源信息内容不规范、信息流程不一致、系统软件不兼容,造成溯源信息不能资源共享和交换的问题。我国目前食品质量溯源系统多是以单个企业为基础开发的内部溯源系统,满足本企业溯源的需求,但一般不易实现溯源信息共享。溯源链条较短,没有实现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溯源信息的传递。许多国家开始实行强制性食品溯源制度。例如 ,欧盟根据的规定,已对欧盟成员国所有 的 食 品 和 饮 料 实行 强 制 性 溯 源 管理,美国根据 《公共卫生安全和反恐预应对法 》,对其国内食品企业实施注册管理,要求进口食品必须事先告知。而我国在很多地区都建立了不同层次的食品溯源机制,作为食品质量快速溯源系统还存在不少问题。?食品生产企业的多元化给食品质量溯源系统的研发和推广带来困难。食品质量溯源终端的匮乏及服务模式的可行性,阻碍系统的普及和推广。所以必须建立一个覆盖食品从初级产品到最终消费品各个阶段资料的信息库,从而一旦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就能立即找到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是谁出了问题。这样有利于控制食品质量,并可及时、有效地处理质量问题,追究责任,最终提高安全水平。具体当然应当寻求技术上的支持,比如规范食品质量追溯的管理标识规则。通过管理标识(如二维码、安全码)可确定产品的身份、历史和来源,增强依据生产和销售链追踪产品的能力,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成功的要素之一。追溯标识强调产品的惟一标识和全过程追踪,对实施可追溯系统的产品,在其各个生产环节,可以实行HACCP、GMP或ISO9001等质量控制方法对整个供应链各个环节的产品信息进行跟踪与追溯,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有效地追踪到食品的源头,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将损失降到最低。所以,标准化已成为快速溯源系统建立的关键技术和基础。建立和完善多级互联互通的可追溯网络。通过建立国家、省、市、县、企业(包括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消费者多级共享互联互通的可追溯网络,食品一旦出现问题,通过管理标识(如二维码)就会很快通过可追溯网络进行追踪,保证了食品安全。并可通过可追溯网络对原材料供应进行追溯,即使上市的食品出现问题,食品厂家也能快速找出原因,锁定食品消费者,快速采取补救措施。
三、食品安全预警制度
食品预警制度是指专门针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的预先警告,是对食品可能产生的对人体健康,或者影响国家、地区、企业决策时的预先警示,使得发生情况时可以实时有效控制。在我国要想解决食品安全防范的问题就必须构建起国际上通用的风险防范体系,并且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绝对完善的,食品安全也亦是如此,不可能没有任何的风险,所以应该在科学作保证下,不超出其范围进行可行性控制。现阶段我国在食品安全的预防和解决方面的根本途径是:对已有的食品和将要产出的新食品、新物质要密切的进行研究,并且找寻已知、 未知的食品安全的风险来源,对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估。世界各国均很重视食品安全预警方面的研究 ,并在实际应用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各自独具特色的警报系统。如世界卫生组织 ( WHO )于1 9 9 6年建起 “ 全球疫情警报和反应系统” ,并启动“ 全球疫情警报和反应网络” ( G O A R N ),共有 6 0 多个国家和 1 4 0多个技术合作伙伴参与 ,2 0 0 2年 WHO还建立了 “ 化学事件预警及反应系统” ,2 0 0 6 年进一步拓展该系统涉及其他环境卫生领域。 欧盟为了加强成员国之间食品安全问题信息通报和预警功能,建立了 “ 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 ( R A S F F ) ,涵盖了2 5个欧盟成员国、欧洲经济区的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欧盟委员会健康和消费者保护总署、食品安全管理局等系统,体现了欧洲食品安全高科技大系统的现代预警特征。美国的食品与药物管理局 ( F D A )可以利用全国性的电信系统将全国各级食品安全系统和媒体联系起来,组成巨大网络紧急食品风险警告,还在 2 0 0 0年参与 F o o d N e t 网络活动,保障和强化了美国食品安全的紧急反应能力。我国目前在一些地区已经建立的预警制度,且在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发的快速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正是推广应用,初步实现国家省级数据库的共享。但是我国整体预警体制还存在问题:监测预警技术装备落后,制约预警体系的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不合理,难以形成完整的预警体系;对食品安全性的基础研究深度不够。水平较低;投入不足,制约食品安全预警水平提高;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具体的完善办法,可以归纳为这么一些: 完善以预警机制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食品预警信息交流和机制建设;引入先进的预警技术和方法。发展我国风险评估技术;加强食品安全预警科研技术力量。
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
《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主要是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食 品安全政策和标准的科学依据。食品危险包括:生物性危险,如细菌、病毒、寄生虫;化学性危险,如天然毒素、有意添加、无意或者偶然添加、生物作用产生的毒素;物理性危险,如来自种植、加工、或者存贮运输、认为故意。而风险评估的步骤一般包括:危害识别—危害描述—暴露评述—风险描述。在实务中可以进一步完善与食品生产供应和居民消费数量、种类相适应的污染物监测点,建成与国际接轨的食源性疾病诊断和溯源实验室,以医院和疾控中心机构为基础,建立反应灵敏、信息通畅的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体系。强化产品日常监督,落实生产企业全面监管,确保本市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落实产品广告全面监测,实现市场销售产品的动态可控;落实集散渠道重点监视,及时发现问题来源和地下窝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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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义,张永慧,马朝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知识读本 [M]. 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2009:16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