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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企业资产评估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17 09:38:5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矿产企业资产评估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矿产企业资产评估

篇(1)

关键词:矿产资源;上市公司;资产评估

中图分类号:F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6-0179-03

0 引言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我国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企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且探矿权和采矿权必须是有偿取得;但国家对探矿权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缴、免缴。此外,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评估指南》指出:矿区范围内探明的、控制的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均应参与采矿权价款的计算。因此,矿产资源越丰富,采矿权价值就越高,矿产资源型企业为获取采矿权所支付的成本也越高,但采矿权所支付的成本可以在一定时间内(采矿权年限一般不超过30年)摊销。换句话说,采矿权成本高将降低摊销期间企业的盈利能力。

矿产资源型企业在取得生产前所必需的一切合法手续后,根据地质条件,运用与地质条件相匹配的技术条件开采矿区内的矿山资源(如煤炭、石油、金属等矿产),并通过洗选、冶炼或深加工等生产环节,将产品销售给下游企业。不难看出,对于矿产资源型企业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资源。资源量的多寡和生产能力的大小决定了其服务年限的长短。资源是其赖以生产的劳动对象,没有资源,资源型企业就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其后果要么是破产,要么是转产其他产品。

因地质条件和开采技术的变化,矿产资源的开采成本也随之变动。一般而言,随着矿产资源开采深度的加大及开采距离变远,其生产成本趋于上升。同时,因工资水平随经济增长而趋于提高。此外,信用经济的发展使通货膨胀成为常态,因而会导致原材料和生产设备价格上扬。受上述多种因素影响,矿产资源的价格也会水涨船高。总体来看,因矿产资源业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上游,生产所消耗的成本远低于其价格上涨的程度。所以,如果不是供求严重失衡导致矿产资源价格低于生产成本等特殊原因,矿产资源型企业将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最大受益者。

而在众多矿产资源中,煤炭资源的优势尤为突出,其供需具有的广泛性与普遍性,为拉动了此类上市公司的发展带来优势。这就使得对其进行资产评估更尤为重要。

1 矿产资源类上市公司资产评估

1.1 矿产资源类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的意义

一般而言,自然资源具有稀缺和不可再生的特点。目前,中国92%以上的一次能源、80%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来自于矿产资源。中国政府已经明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国将主要依靠本国的矿产资源来保障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这使得资源开采业具有持续发展的基础。

2003年以来,《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新颁法规已部分体现了新的立法精神,矿产资源的管理将更为规范和市场化,这也使得用市场眼光审视资源类上市公司变得可行。

矿产资源类企业依托矿产资源而发展,于是在对其进行资本评估时,必须要考虑到其行业特征。

资源类上市公司的特点是:(1)处于价值链的最上端;(2)自然禀赋是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第一要素,商品价格是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第二要素;(3)许可证制约公司利润空间并按级差地租的原理定价。

矿产资源类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于对于矿产资源的可采储量及该企业所掌握的矿业权。其次,资源类上市公司的发展将受到其经营的主体结构的影响,由于大多矿产资源的再生需要很长的时间,于是,不同矿产资源上市公司不得不在自我发展中,寻求更多的突破口,如对于非资源的投资等等。

于是,对于矿产资源类企业的资产评估对于其能持续有效地经营提供了数据依据,也为经营者提供了决策依据。

1.2 矿产资源类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的几个指标

对矿产资源类上市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主要从其所掌握的资源矿业权来评估。以下为一个常用的评估指标:

(1)剩余可采储量;

(2)经济价值(=剩余可采储量*XXXX年煤炭价格);

(3)每股经济价值(=经济价值/总股本);

(4)单位投入经济价值=每股经济价值/股价;

(5)每股盈利能力=利润总额/总股本;

(6)吨煤净利润=净利润/原煤产量;

(7)剩余服务年限=可采储量/XXXX年原煤产量。

在对其进行资产评估时,可以运用单个指标来进行评估,也可使用组合指标进行评估。但是运用单个指标进行评估的意义不大,一般都采用运用组合指标来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评估。

2 煤炭资源上市公司资产评估

2.1 煤炭资源上市公司的资源优势

不同煤炭上市公司在业务结构上不尽相同,但要么是煤炭开采业的附属业务,要么在产业链上依附于煤炭主业,具有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结构已经成为煤炭类公司的生存基础。如国阳新能和盘江股份有较大量煤炭系外购进行洗选加工,金牛能源少量外购原煤进行洗选。

以下以大同煤业为例,分析煤炭行业的行业地位。

表1 煤炭行业各股对比

代码简称总股本(亿股)实际流通A股总资产(亿元)排名主营收入(亿元)排名净利润收益率排名

600395盘江股份11.032.6975.961511.0316454.811

601001大同煤业8.373.31134.241020.459218.602

600121郑州煤电6.293.6147.67209.731893.743

601918国投新集18.503.52151.70913.181577.684

000780平庄能源10.143.9141.14227.272076.325

000983西山煤电24.2411.32185.2529.93644.026

601699潞安环能11.513.83180.54639.09530.427

900948伊泰B股7.32190.52419.421130.228

600123兰花科创5.715.71102.731414.071422.379

601088中国神华198.9018.002920.61271.57117.1210

002128露天煤业8.501.5744.502110.161713.0011

600348国阳新能9.629.62115.131344.8235.1212

000937金牛能源7.887.88120.191122.1480.6413

601898中煤能源132.5915.18972.32299.63214

000159国际实业2.411.4919.49240.802815

600971恒源煤电1.880.9352.73186.432116

600997开滦股份6.173.30118.001219.801017

000552靖远煤电1.780.926.00280.942718

600508上海能源7.232.7275.191615.701319

601666平煤股份10.754.37172.45729.24720

000968煤气化5.145.1449.07197.831921

600188兖州煤业49.183.60330.14344.32422

600381ST贤成3.061.613.70290.122923

000835四川圣达2.351.777.31272.112524

600652爱使股份5.065.0638.97234.052325

000933神火股份5.005.00156.36817.791226

000723美锦能源1.400.7612.61261.992627

600179黑化股份3.901.8418.63254.422228

600740山西焦化5.664.2055.71174.012429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煤炭类上市公司同比其他上市公司具有更强势的控制力,净利润收益率也是节节攀升。

2.2 从财务分析看煤炭资源上市公司

以大同煤业为例,其历年的财务指标如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所示。

表2 大同煤业历年简要财务指标(1)

每股指标(单位)2009-06-302009-03-312008-12-312008-09-30

每股收益(元)0.87000.65002.40001.4900

每股收益扣除(元)0.87000.66002.39001.4900

每股净资产(元)8.62208.23007.58005.9400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净资产收益率(%)10.07007.930031.680025.1500

每股资本公积金(元)2.19872.19872.19872.25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2.83032.45831.99472.209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453640.69204454.08839519.60681122.44

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投资收益(万元)――――――――

净利润(万元)72658.2454629.42200993.27125051.16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网

表3 大同煤业历年简要财务指标(2)

每股指标(单位)2008-06-302008-03-312007-12-312007-09-30

每股收益(元)0.78000.20000.89000.4000

每股收益扣除(元)0.78000.20000.85000.4000

每股净资产(元)5.18004.80005.34004.3600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净资产收益率(%)15.07004.270016.62009.2400

每股资本公积金(元)2.24322.24322.19872.2031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1.46221.15860.82250.8286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399119.48185734.24510943.92351426.98

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投资收益(万元)-37.95――――――

净利润(万元)56761.6817146.7174238.2133727.67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网

表4 大同煤业每股指标

财务指标(单位)2009-06-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

每股收益(元)0.87002.40000.89000.7100

每股收益扣除(元)0.87002.39000.85000.7100

每股净资产(元)8.62207.58005.34004.1100

每股资本公积金(元)2.19872.19872.19872.1987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2.83031.99470.82250.571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1.18045.15000.79821.5146

每股现金流量(元)0.02590.2499-0.43502.3295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网

表5 大同煤业利润构成与盈利能力

财务指标(单位)2009-06-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453640.69839519.60510943.92393014.64

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经营费用(万元)68596.0297238.89106980.1696607.34

管理费用(万元)19971.6354376.8535609.9418430.39

财务费用(万元)6562.189317.727414.684070.90

三项费用增长率(%)32.347.2825.9320.33

营业利润(万元)125735.78362484.28119969.0374653.92

投资收益(万元)――――――――

补贴收入(万元)――――――――

营业外收支

净额(万元)-1076.13-895.311448.13-705.67

利润总额(万元)124659.66361588.97121417.1673948.25

所得税(万元)31306.5690272.7630893.2021359.39

净利润(万元)72658.24200993.2774238.2149160.06

销售毛利率(%)50.9964.2154.9251.41

主营业务利润率(%)――――――――

净资产收益率(%)10.0731.6816.6214.30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网

表6 大同煤业经营与发展能力

财务指标(单位)2009-06-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存货周转率(%)6.098.868.868.56

应收账款周转率(%)13.4845.7760.3548.78

总资产周转率(%)0.340.790.660.66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13.6664.3130.0124.92

营业利润增长率(%)6.73202.1560.704.11

税后利润增长率(%)28.01170.7451.019.55

净资产增长率(%)66.5441.9929.95141.08

总资产增长率(%)32.6154.1116.5650.56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网

表7 大同煤业资产与负债

财务指标(单位)2009-06-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资产总额(万元)1367718.421261869.55835711.24716999.99

负债总额(万元)410910.48400829.47335365.45350857.97

流动负债(万元)313154.85297773.84198244.97205621.05

长期负债(万元)――――――――

货币资金(万元)344412.96342237.45321167.34357570.45

应收帐款(万元)40544.4326741.539938.956993.36

其他应收款(万元)43897.1221818.0884058.0023081.83

坏帐准备(万元)――――――――

股东权益(万元)721555.56634374.04446770.37343799.91

资产负债率(%)30.043434.919340.129348.9341

股东权益比率(%)52.756149.255053.459847.9497

流动比率(%)1.87301.65982.26492.0435

速动比率(%)1.75731.53642.10791.9169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网

表8 大同煤业现金流量

财务指标(单位)2009-06-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万元)472423.29914743.47519075.66436129.85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万元)98787.33430643.9166803.97126752.37

现金净流量(万元)2175.3720920.11-36403.10194949.37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增长率(%)-64.62544.63-47.2996.35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与主营收入比(%)104.1404108.9603101.5915110.9704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比(%)――158.724073.7970241.0252

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比(%)――7.7106-40.2138370.7047

投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万元)-86340.48-438084.33-86969.92-63435.38

筹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万元)-10271.4828360.54-16237.16131632.38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网

有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同煤业自06年上市以来,依托煤炭行业的发展,其股价也是不断出现波动,但总体上还是有较强的势头。其资产评价可以从其财务分析数据着手,同时动态的分析其股价也是在对其进行资产评估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步,这将直接关系到评估出的数据是否具有时效性与有效性。

3 结论

本文对考察矿产资源类行业提供了分析框架,但因矿资源价格波动性较大,因此基于静态价格的分析难以及时反映出资源真的盈利能力。此外,资源型企业发展战略调整也使上市公司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只有结合行业与公司的具体情况才能更翔实地判断资源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编.资产评估[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2]郭云涛.中国的发展必须突破能源制约[J].中国煤炭,2005,(3).

篇(2)

Abstract:Mining is an important department of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ccurately appraise the value of the mining right which has huge significance to perfect the mining market. The mining right evaluation results accurate or not will directly affect the mining right market transactions and the national interest. In practical applications, the mining right evaluation should choose different ways according to different situations.

关键词:矿业权评估 资产评估

Key words: mining rights evaluation assets appraisal

一、矿业权及矿业权评估概念

矿业权指在依法有偿获得勘察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勘察或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是由探矿权和采矿权组成,其中探矿权又可分为普查权、详查权和勘探权三种。

矿业权评估指对矿业权市场上合法流转的探矿权、采矿权资产价值的评估,是一种动态化模拟在矿业权市场的经济活动中对矿业权资产用货币形式进行科学评定与估计。

二、国内外矿业权评估方法

矿业权评估在国外已经发展了100多年,澳大利亚的矿业权评估理论、方法较为成熟。我国矿业权评估方法主要有:贴现现金流法、可比销售法等。

三、矿业权价格评估方法及适用性分析

对矿业权评估方法的选择,针对评估对象和矿业权市场的发育程度作具体分析,进而做出确定。

(1)探矿权价格评估,通常有以下两种方法:

第一,重置成本法。按被评估的矿产地的实际劳动投入的现时重置成本乘以风险系数、经济贬值系数(1-α)来评估探矿权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Pd = Sy・(1+F)・(1-ε)

Pd――矿业权的评估净值;F――风险系数;Sy――重置成本;ε――贬值系数。(1)Sy的估算方法一般有:a直接法:按资产成本的构成,根据实际投入的工作量按现行市场价格计算重置成本的一种方法。b物价指数法:在矿业权资产原始成本基础上,通过现时物价指数确定重置成本。公式:矿业权资产重置成本=矿业权原始成本×矿业权资产评估时物价指数?矿业权资产购建时物价指数。(2)风险系数(F)。公式:风险系数=全部项目耗费的地勘费总额 / 有成果项目耗费的地勘费总额-1。(3)贬值系数(ε):由于矿床所处的位置、交通、自然地理和经济地理条件,以及矿床的开采条件、水文地质条件不同而引起矿床的经济性贬值。

第二,贴现现金流量法。采用财务现金流量表,将各年净现金流量按一定折现率进行折现,其结果作为矿业权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Wp――矿业权评估净值;Wa――年收益额= Epi-Sji-Ybi- Yqi-Ysi;Wb――部门平均收益= Epi・δ;Ep――年销售收入;Sj――年经营成本; Yb――年资源补偿费; Ys――资源税;Yq――销售税金及附加;δ――部门平均销售利润率;γ――折现率;n――计算年限。实质是将矿产资源开发的未来超额收益折现作为探矿权价格,只将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作为资源所有者出让矿产资源使用权的全部收益,结果并没有充分体现资源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评估探矿权价格不适合。

(2)采矿权价格评估

第一,收益现值法。采用这种方法评估采矿权价格与评估一般资产不同,是对矿产资源开发的未来超额收益的估算。对开采矿产资源的未来收益以一定的折现率折为现值,扣除初期总投资或企业资产净值则为采矿权价格。折现率由采掘业的基准收益率和风险收益率两部分构成。

第二,可比销售法。依据资源条件相近的矿山企业矿产品市场价格扣除成本、税金后的净价格的大小,按一定比例来计算采矿权价格。

第三,收益比例分配法,按勘查费用占采矿、选矿、冶炼费用的比例,折算出矿产储量价值,然后用矿床特征、社会条件等有关系数加以修正。

除此之外,评估探矿权、采矿权价格均可采用现行市价法。但是,我国矿业权市场尚未成熟,前提条件尚不具备。

四、结论

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不同阶段,矿业权评估的内容是不同的。在地质调查、普查、详查阶段只评估探矿权价格;在勘探阶段,变更探矿权只评估探矿权价格,出让、转让采矿权既要评估探矿权,又要评估采矿权价格。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评估方法才能对该矿做出一个精准的评价。

参考文献:

[1]王四光,刘忠珍.矿业权评估方法初探,地质技术经济管理[J], 1998, 20 (2):28~31

[2]阳正熙,论探矿权价格评估方法,中国矿业[J].1999, 8(2): 29~32

[3]杨泓清等.矿业权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J].中国矿业,1999, 5

[4]袁怀雨等.矿业权评估方法若干问题之探讨[J].中国矿业,2004, 11

[5]廖作鸿,刘朝马.影响矿业权价格的因素分析[J].中国矿业,2006,5

篇(3)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资产评估行业愈发凸显其重要地位,它为维护产权主体的所有者权益,促进产权交易的健康、顺利进行,以及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起到了极其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本文致力于研究我国煤炭企业并购中的资产评估问题,并结合“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收购山西大同新荣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为“唐煤公司”)”进行实例分析,旨在为进行并购的煤炭企业的资产评估作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和规范,提高评估质量,降低评估风险,促进我国煤炭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产评估相关影响因素

资产评估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在企业并购活动中,对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评估可能因预测不当而不够准确,进而给兼并企业带来潜在风险。资产评估的效果取决于三方面,即财务报表信息的准确性、评估方法的有效性、以及并购环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煤炭企业资产评估的独特性在于煤炭资源的存在。煤炭资源占煤炭企业资产的相当大部分,对其价值评估存在的风险包括:储量方面的风险,矿产品价格风险,经营风险,经济风险(如汇率、利率、通货膨胀等)。其中经营风险和经济风险分别来自于并购企业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属于企业管理水平与宏观经济层面的问题,此处不做深入研究。本文着重从信息准确性和评估方法有效性两方面出发,对我国煤炭企业并购活动中的资产评估问题做出研究。

(一)信息不对称状况的改进 在并购过程中,被兼并企业可能存在故意隐瞒损失信息的情况,或者夸大自身的价值和收益信息,使得相关重要的定价信息得不到充分、准确的披露;同时就我国的资产评估环境而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较多虚假成分,以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够充分。企业进行兼并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兼并企业对目标企业资产价值和赢利能力无法准确判断。并购估价过高,势必造成并购企业经营收益降低,使企业增长缺乏权益基础,将影响到企业未来可持续增长的能力。

为了改善煤炭企业并购中信息不对称与信息失真状况,企业应聘请信誉优良的中介机构及权威专家,一方面合理使用财务报表信息,它是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最重要的信息来源之一,对其进行合理使用是资产评估风险防范与控制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注重表外资源,表外资源对于目标企业资产评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表外融资和某些重要信息没有在财务报表内反映而引发的风险。

对我国煤炭行业而言,在资产评估实务中,企业还应要求原矿方代表、参与兼并重组的人员、资产评估机构、中介审计机构四方签字,明确责任;对无法下井核实的资产,如果原矿方可以提供翔实的原始资料,评估机构作出可以评估的决定后,方可评估,否则应推迟这部分资产的评估。通过采取以上种种措施,最大程度降低资产评估风险。

(二)资产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很多,本文着重分析以下两类: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

(1)资产基础法。以资产为基础的评估模式又称账面价值调整法,是评估企业价值最简便的方法。该方法认为:企业价值是企业所有的投资人对于企业资产要求权价值的总和。资产基础法的基本评估思路如下:一是流动资产。对货币资金及流通性强的资产,按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对应收、预付类债权资产,以核对无误账面值为基础,根据实际收回的可能性确定评估值。二是非流动资产。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如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持股比例;房屋、井巷等固定资产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其中重置全价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及其它费用、资金成本三者之和。三是负债。清查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四是企业权益价值=总资产评估价值-总负债评估价值。从资产基础法的思路来看,其合理应用有赖于三个前提条件:资产的重置成本和变卖价值容易估算;资产的获利能力与重置成本密切相关;企业的绝大部分价值由其所掌握的自然资源组成(智力资本比重较小)。所以,现阶段,资产价值基础法是我国煤炭企业并购活动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价值评估方法。

(2)收益现值法。收益法即按照收益途径、采用DCF估算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该方法对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及其风险进行预测,然后选择合理的贴现率(IRR),将未来的现金采用收益现值法的企业需要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只要在这些条件下,估值结果才能具有较好的客观性。鉴于我国煤炭行业目前的客观环境,为提高资产评估的准确性,降低财务风险,在选择评估方法时除了根据并购目的和目标企业的实际状况以外,还可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法来提高评估准确程度,得出不同的结果,然后进行综合分析,降低评估风险。

三、唐煤公司资产评估实例分析

本文以2009年6月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收购山西大同新荣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案例进行资产评估风险控制分析。

(一)兼并企业背景分析 在进行评估前,兼并企业首先研究了唐煤公司的历史沿革、生产经营状况、组织架构以及企业优势和风险分析,并统计出其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2)优势及风险分析。一是优势。在国家煤炭产业政策下,山西淘汰小煤窑势在必行。而根据唐煤公司目前已实现机械化采掘和陈家沟矿采煤方法改革即将实现综采的情况,企业已不在关停之列,再加上重组其它煤矿后,公司储量将会大大增加。这些因素必将使唐煤公司有较大的发展前途。二是风险。包括安全事故风险和成本价格风险,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公司当前面临的经营环境风险较大,在危机导致的煤炭产量下滑及价格走势不佳的背景下,成本上升令人担忧。

(二)评估前提、限制条件及评估方法 评估范围是唐煤公司截至2009年5月31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对象为唐煤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基准日是2009年5月31日。

(1)评估限制条件有:本次评估所采用的储量数据,是依据企业提供的地质资料和储量核实文件,其准确程度评估人员无法确认;由于企业的长短期借款合同和入账凭证提供不齐全,账面余额中只有部分得到银行和信用社函证回复。

(2)本次评估遵照相关法令原则,依据企业的实际状况,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且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在企业价值整体评估的收益法中,收入、成本费用等指标,是直接以近三年的实际经营财务指标为基础,对未来一定经营期限内的收入、成本费用等作出预测,这样其评估结果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程度较大。因此,就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而言,资产基础法的结果相对更具可信性。

四、结论

通过以上理论及实例研究,本文发现:对于信息不对称及信息失真状况,企业应聘请信誉优良的中介机构及权威专家,合理使用财务报表信息并注重表外资源,明确参与资产评估各方的责任,提高评估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对于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企业应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得出不同结论,然后进行综合分析,提高评估结果的科学性。

观察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收购山西大同新荣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后这三年的运营状况,不得不承认,经过细致入微地资产评估,企业大大降低了财务风险,此次收购可谓是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成功的案例之一。截至2011年12月31日,唐煤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17,264.91万元,且资产基础法下,唐煤公司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39,076.12万元。2012年3月28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煤能源”)收购进出口公司持有的唐煤公司80%股权,这一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中煤能源做强做优煤炭主业的发展战略,增加公司优质煤炭储量,提升公司煤炭产量,这也进一步验证了2009年并购中资产评估的科学严谨性。

并购企业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在并购过程中向被兼并企业支付与实际不符的高昂费用,就一定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目标企业的每一个财务项目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以及科学专业的评价。本文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现实意义,相信通过本文的结论和实例参考,我国煤炭企业可以有效降低并购中的资产评估风险,实现并购的良好开端。

参考文献:

[1]崔展伟:《浅析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的财务管理问题》,《财会通讯》2012年第29期。

[2]李宁:《资产评估问题浅析》,《企业技术开发》2011年第16期。

[3]刘新峰:《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评价与控制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

[4]周莹莹、刘传哲:《煤炭资源资产评估中对采矿权价格的主要影响因素研究》,《经济管理》2011年第5期。

篇(4)

中国目前的评估机构绝大部分是由政府部门组建并管理的,譬如国有资产、土地、建设、矿产资源、专利局等部门都成立了专门评估所管资产的评估机构,直接参与评估业的管理,各自为政。所以1988年从财政部分离出来成立的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长期陷入与各部委之间的权力斗争,结果形成了资产评估业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1991年国务院颁布《国有资产评估办法》后,各部门又了各自有关评估的部门文件,内容多有矛盾,这种混乱状态至今还没有梳理清楚。整个评估业内,除国有资产评估之外,还有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专利评估等等。

1998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机构改革中被撤销,所属职能机构合为3个司并回财政部。同年,财政部项怀诚部长向国务院有关领导反映了社会中介机构多头管理等等弊端,国务院于是成立了社会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小组,并任命项怀诚为组长。至今这个小组仍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内。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是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和解决行业多头管理的问题。1999年评估业机构脱钩改制后都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制。

1998年底,当时的评估业协会组织了一次声势浩大的行业检查运动,这也是评估业发展十年中惟一一次的全面检查。评协从全国各评估事务所抽调人员组成多个工作小组,令中央级别的评估机构和地方上的评估机构进行互查,检查工作底稿、评估报告归档情况、业务人员情况、公司管理情况,对每个事务所都作出检查报告,并准备通报表扬和批评系列评估机构,但在最后阶段却对检查结果不了了之。

2000年,资产评估协会被正式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乡镇企业局所属的评估机构5000多名评估师也被并入中注协,但对于土地、房地产评估的合并,遭到了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的强烈反对。

反对意见认为:中介机构的整顿工作应由没有利益关系的部委比如体改办来牵头,并指出在国外根本没有资产评估这个行业,大部分是不动产评估,而且是完全不同于会计、审计的一个独立行业。他们建议参照国外通行做法,成立统一的评估行业协会,下设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珠宝评估等多个委员会进行专业管理。

空白的准则

虽然1993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已经成立,并决定从政府直接管理向行业自律过渡。但时隔九年,资产评估业似乎还在这一缓慢的过渡当中。直到2001年政府才发出了明确的信号,行政审批要向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过渡。与此相适应,评估管理办法也应由财政部等部门的行政法规转变为评估准则。

从1996年开始,原资产评估协会曾在北京连续召开两次国际研讨会,提出要制定评估准则。1997年11月评估协会拿出第一批准则共10余个征求意见稿,但遭到很多反对意见,为重新制定准则,评协成立了多个课题组进行研究。2000年评协与注册会计师协会合并,经过这一系列的机构动荡,准则的制定工作受到影响,除1999年了有关资产评估的四个指南两个规范,在准则制定方面没有实际动作。

2000年,万家乐、美尔雅、厦新电子、粤宏远、白云山等大股东均将商标等无形资产评出天价出售给上市公司,海王药业收购巨能钙、蓝田大股东用资产配股,这些涉及无形资产评估的案例在证券市场震动巨大,引来投资者诸多质疑。财政部也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迅速提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门成立了六人课题组,分为三组,由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资产评估所所长刘玉平担任主持人,各小组之间经过讨论,5月出台征求意见稿,7月宣布实行。

对于这个神速出台的准则业内有批评认为少有操作性。但专家指出,无形资产准则的出台在程序上就值得推敲,因为我们甚至连资产评估的基本准则还没有制定。一般来讲,本应先制定基本准则,而后制定各具体准则。

基本准则迟迟不出台的原因据说是因为我国评估行业理论基础特别薄弱,很多东西敲定不下来,意见分歧特别大,因而财政部原评估司始终没有颁布。职业道德准则也至今尚未。准则对评估师执业有规范和保护的双重意义,一定意义上也是评估师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责的依据。

滞后的部门规章

也有人认为,财政部、国资局颁发的系列文件,其实已经起到了准则的作用。而且业内已经形成了一套既定工作标准。然而,业内人士对于这些文件的专业可信度充满了怀疑和无奈,而各个评估机构自定的“工作标准”更是形成不了任何约束。

资产评估业内的主要文件除91号令外,还有1996年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和1999年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前者对评估过程中的操作方法进行了规范化要求、后者则规定了报告的文字性要求。在某种意义上这些部门规章早就不能满足评估业规范、发展的要求。

如《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一直试行到今天,很多硬性规定仍然沿袭非市场化评估的观念。

比如,对流动资产中的应收账款本应根据其可回收性进行评估,这需要企业提供详细的历史数据和评估机构细致的调查,但实际中评估根本不按这一原则执行,因为该试行办法中还有一条“也可按照财会方法来估计”。

在中国的会计制度中,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是根据固定的比例(千分之五至百分之三)来提取(2001年新的会计制度实行时,才规定企业可以按照回收可能性提取坏账准备)。于是,评估机构既不愿意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回收性调查,国有资产评估确认部门也往往并不认可与财务数据差距太大的评估,因此,评估机构的通行做法就是根据应收帐款的帐龄倒推坏账准备的折扣比例,直到评估结果与审计结论保持一致。但这样做评估的意义已形同虚设。

该试行办法还对机器设备、房地产评估的成新率最低比例进行限制。比如,对使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时规定(第12条):“对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的资产,其成新率不低于15%,评估值不低于重置成本的15%。”通用设备的使用年限一般是14年,按照会计的折旧年限,有些50年代甚至70年代的设备使用至今账面净值已经不存在,但由于仍在使用,所以还要评估。比如,一台分别于60年代和70年代的购买的同类型设备,当年购买的价格可能分别是5000元、6000元,现在的重置价格可能都是3万元,如果这两台设备都“基本能够正常使用”,按照15%的成新率计算,评估价值都是4500元。试想使用时间相差近10年的设备评估值居然一致!由于在15%成新率与残值率之间没有过渡,所以要么按照15%成新率入账,增加企业的固定资产摊销,降低利润;要么按报废以残值计算移交给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另行购买新设备,增加企业的购买负担。这种情况在国有企业改制时经常出现。试行办法还规定对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的建筑物,其成新率必须高于30%。《财经》对2002年新上市公司做了不完全统计,发现有部分新股公司正是利用成新率的这一规定造成评估值增加较为惊人(见《2002年部分上市新股资产评估结果》)。

按道理来讲,公司的利润率越高,投资回收期越短,折现率越低,评估结果就越高,但1996年颁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第十一条规定,“除有可靠凭据表明确实具有高收益水平或高风险以及确有特殊情况之外,折现率取值不超过15%”,这种强制性规定对提高资产价值当然有利,但在实际情况中容易造成评估价值与市场的脱节。

篇(5)

关键词:矿产权;评估;问题

中图分类号: D9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矿产资源是本,矿业权是其表现形式;矿产资源资产从形式上讲属于经济范畴,而矿业权从形式上讲属于法律范畴。 作为矿业权市场巾的社会中介组织一一评估机构所提交的评估报告,对一个具体的评估对象作出的评估结论,将直接影响到陔矿业权交易双方的利益。因此,矿业权评估行为必须严肃、科学、客观、公正,不能主观臆测,更不能人为篡改数据。完成一项矿业权评估工作, 大致需要经过以下4个阶段。

1 准备阶段

评估前期准备阶段包括项目接洽、洽谈评估收费及制定评估计划等, 这些需要项目负责人逐一落实。作为一名具体的评估人员, 主要应明确两点:一是评估目的,二是评估对象和范围。

1.1 评估目的

评估目的与评估委托人密切相关。要弄清评估目的,首先要分清出让和转让问题。

(1) 出让

目的是为矿业权管理机关出让矿业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 委托方只有一个, 即矿业权管理机关。

(2)转让

目的是为矿业权人之间的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分立、重组改制、出售, 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委托方也就是原来的矿业权人。

采矿许可证过期,需要重新换证,对于从没有交过采矿权价款的,实质上就是出让,目的是为企业办理新的采矿许可证, 国家矿产管理部门为完善采矿权价款事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矿山企业扩大范围,对于扩界部分来说也就是出让;企业破产主体灭失,委托人可以是事实上的经营者,这种情况实质上就是转让。

1.2 评估对象和范围

评估对象即采矿权、或探矿权。对于评估范围,采矿权除给出一个拐点坐标外, 还要明确开采标高、深度。探矿权评估范围一般用极值坐标表示,但在明确勘查区具体工作量时, 往往要把极值坐标换算成直角坐标。

2 现场勘查及资料收集整理阶段

在明确了评估目的以及评估对象和范围后, 针对这些情况进行资料收集, 不同的矿业权评估需要收集的资料也不同。采矿权评估要根据已开采和尚未开采情况进行收集,探矿权评估要在明确评估范围的基础上进行收集。应注意所收集的资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 编写评估报告阶段

3.1 评估报告格式

不同的评估方法,其评估报告的格式也不同。如采矿权评估中, 收益法与贴现现金流量法,在“矿业权评估价值计算表” 一表中应根据财务指标计算过程中的参数选取及各参数之间的关系来设计表格格式。再比如“矿业权评估价值汇总表”, 要根据矿业权评估的具体情况设计格式,应与其他资产评估表格格式有所区别。

3.2 评估报告内容

不同矿种,其评估报告的侧重点也不一样。一个好的评估报告应前后呼应,而且要避免重复描述。现就矿业权评估报告中某个具体方面应注意的问题讨论如下, 以便在实际编写报告中加以对比。

(1)在出让的情况下, 描述的是评估委托方及采矿权受让方; 而在转让的情况下, 描述的是评估委托方及被评估矿山简介, 这是采矿权评估报告中的第一个不同之处。采矿权受让方应简单描述, 主要内容应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以及经营范围, 而被评估矿山简介是对已开采矿山的描述, 主要侧重点在历史沿革上,要区别于矿山建设与生产情况的描述。

(2)评估基准日的选择。在选择评估基准日时应注意两点, 一是不远于委托评估行为成立前两个月,另外还要考虑评估确认申请日不超过评估基准日六个月,要避免评估基准日远离委托行为, 特别是现场勘查阶段结束之后, 更不能在报告提交之后, 因为评估利用的数据是现时数据,用现时数据代替未来有背于评估基准日确定的意义。

(3)评估原则。《矿业权评估指南》中的12条原则,有些适用于探矿权评估, 有些适用于采矿权评估,不同的评估方法,选择的原则也不同。

(4) 评估依据。矿业权评估除共同依据外, 其他依据应与评估报告的附件相适应。

(5)采矿权评估应侧重描述的是矿区地质(地层、构造、岩浆岩)、矿床(赋存情况)、矿体、矿石(质量、有益组分、有害组分)、测试、采矿实验等方面,而探矿权评估主要陈述的是区域及勘查区地质、矿产资源条件以及勘查区内找矿前景及预测结果。

(6)在评估方法及有关参数选取之前, 有一个细节不能忽视, 即采矿权评估要重点描述矿山建设及生产情况, 探矿权评估要重点描述地质勘查工作及成果。

(7)评估方法。目前主要采用五种方法。采矿权评估中贴现现金流量法用的比较多, 大部分出让项目以及转让中的改扩建项目都要用这种方法; 收益法一般适用正常生产矿山, 多年老企业、财务资料稳定时用此方法。

(8)评估参数的选择及确定(主要涉及采矿权评估)。

A.评估基准日利用储量。主要采用矿产资源储量批准书或矿产资源储量认定书的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矿产资源储量批准书批准的是地质报告中的储量,一般无变动;而矿产资源储量认定书认定的是截止至某一日期的储量,储量认定截止日至评估基准日之间有时会有储量变动。另外, 对于333和334储量类型, 要考虑可信度取值在0.5~0.8之间。

B,生产规模。生产规模的选取除考虑与储量规模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外, 还要考虑与其他参数的选取相适应。

C.矿山服务年限。注意金属矿、非金属矿、煤矿以及石油、天然气的矿山服务年限计算时的区别。

D.采矿及产品方案。要描述是露天开采还是地下开采, 采用哪种采矿方法, 最终产品是原矿还是精矿。

E.固定资产投资估算。注意项目投资与固定资产投资的关系,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建设期贷款一利息一流动资金(这里的流动资金不同于评估中测算的流动资金)。

备费用。

F.回收固定资产的残(余)值。某项固定资产在完成一定的服务年限后,会保留余值或残值,两者不能同时描述。

G.流动资金估算。一般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注意几个资金率的选择。

H.销售收入。包括两个重要指标, 一个是产量,另一个是价格。价格应与产品方案相匹配。要注意收集当地的市场销售价格。

I.所得税。应注意考虑地方优惠政策。

4 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后, 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矿业权评估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 在与委托方交换意见时, 应保持实事求是、诚信的态度,对委托方提出的意见应认真思考,在合理的情况下对报告加以修改,最终出具高质量的矿业权评估报告。

篇(6)

4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称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征收范围涉及个人投资上市公司的方方面面。从上市前的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到上市之后自然人股东的限售股转让,再到针对利息、股息、红利的所得征管,个人参与上市公司投资的方方面面,均将受到税收的重点监管。这是对3月国税总局称将资本交易项目列为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要点的细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项目,将作为2011年国税总局税务专项检查的指令性项目。

更引发市场骚动的是2月17日,国税总局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1】89号,下称89号文),明确了一宗三年前发生的交易,即自然人以评估增值后股权参与定向增发的案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手中的股票还没有变现,就要先缴纳巨额税款,这对于自然人来说,风险太大了,万一股票出手时贬值还退税吗?”一位证券界律师表示。

10亿元补税

89号文针对的交易发生在2008年。其年6月,苏宁环球完成了一次定向增发,方式是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桂平和张康黎分别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购买二人分别持有的南京浦东46%和38%的股权,最终实现南京浦东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二张实为父子关系。

当时采用这一发行方式的原因是张桂平表示,为优先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愿将各类资源向上市公司倾斜,推动上市公司发展房地产开发类业务,从而发生了此次资产注入。

南京浦东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为2亿元。经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南京浦东资产在2008年价值60.66亿元,六年间估值增长了30倍。

如果按照89号文的精神,张桂平父子以26.45元/股的价格换得约1.93亿股苏宁环球股票,扣除入股南京浦东公司成本,应纳所得额约为50亿元,根据个人所得税20%的比例,张桂平父子在参与完成苏宁环球定向增发之时,应缴纳约10亿元的税款。

此类交易本来是免征所得税的。据国税总局2005年4月出台的《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下称319号文),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税务局在这一优惠是否延续上几经踌躇,2008年正好是这一时间窗口。当年国税总局出台《关于资产评估增值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下称115号文)曾明确标注:“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的,对个人取得相应股权价值高于该资产原值的部分,属于个人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被投资企业在个人取得股权时代扣代缴。”对此,各大税务师事务所曾当做重要文件学习,但这一文件随即被内部收回,并未执行。

这次江苏地税局申报的案例,并非苏宁环球与张氏父子做成的第一笔换股交易。2007年,苏宁环球即以定向增发形式收购张氏父子持有的乾阳地产的100%股权。交易金额为3.7亿元。若该税收政策追溯,则张氏父子可能为上市公司注入资产行为面临更加严重的税负。

税法界律师表示,税务政策可以追溯。2008年115号文曾标明:“对本通知之前已经发生的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暂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投资企业应将个人股东所投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原始价值和增值情况、个人股东基础信息等资料登记台账,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瞄准高溢价

投资界人士介绍,该政策出台主要是针对目前中国资产估值经常出现的高溢价现象,“如矿产、房地产等重资产公司,资产评估增值往往都是比较高的。”

“矿业公司几乎所有的重组和资产注入都涉及资产增值偏高的情况。”分析师表示。例如,在2010年中金黄金的定向增发收购控股股东预案中,待收购的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矿业权账面价值为150万元,而收购时的估值已经高达6亿元。业内人士介绍,这类溢价过高的情况在矿业资产的注入中几乎是100%出现。但也有道理可言。因为有价值的矿业资产如果还没有大规模开采,账面价值是有限的,但待开采的矿业资产的估价则相当可观。

表示,这一政策可能会影响原接受特殊税务处理的特别重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下称59号文)规定,当企业进行重组时,股权支付部分符合一定比例时,可享受特殊税务处理,即按照原有税基确定纳税基础,对评估溢价部分不予征税。这一比例被确定为收购或转让的股权或资产比例不低于企业整体股权或资产的75%,且发生该收购时企业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总支付额的85%。

据了解,上市公司尤其是ST企业,借资产注入而进行重组的背后,既可通过高估资产公允值而使大股东轻易取得股权,又可以促使原低迷的股价暴涨,尽快从市场中套现,达成所谓双赢。

以*ST威达为例,资产重组中被置入资产为北京盛达、红烨投资、王彦峰、王伟持有的银都矿业62.96%股权,虽然银都矿业账面价值仅为1.9亿元,但现在经评估后的资产价值已经高达28.6亿元。

2010年5月5日,停牌两年多的*ST威达初次公布了重组方案并复牌,连续16天涨停,股价从停牌前的7.72元,涨至16.87元,并于12月7日达到最高价31.84元,全年涨幅达278%,资产注入对于股价的影响以及矿产资源在评估中的增值程度,在此案中可见一斑。

2011年以来,已经有梅花集团等四家公司完成定向增发。梅花集团创始人孟庆山在内的七名自然人将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9.75亿元的资产最终作价57.87亿元注入上市公司,如按照89号文简单推算,七人将需缴纳近4亿元现金税款。

此类重组征税带来的巨额成本,客观上会切断部分上市公司通过重组而进行的利益输送。不过,“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税还没收上来,避税的办法可能已经出来了。”一位券商保荐人如此表示。

争议与避税

“目前多个省市都在核查这一所得税征收情况。”表示。89号文既出,尽管税基和征缴方式、追溯时限均未确定,各地税务局已经开始行动。由于苏宁环球案件发生在2008年,部分地方税务局以2008年为追查始点。

但对于2008年115号文,当时即有税务专家认为:“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于企业取得股权的价值不是确定的价值,而是一个变动的权益,因此不宜以此作为计税依据并征税。”

“这从税法上说是合理的,但是在实践中又有其不合理性。”投资界有人士认为,在股权尚未变现之前,即要负担如此重的税负,那么一旦股权价值下跌,自然人要面临的风险极大。

士打律师事务所高级税务顾问王青松表示,此前美国即有类似做法,即对于自然人转让非货币资产获得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符合税法精神,因税法征收对象为转让财产所得,而这一所得形式绝不仅仅局限于现金。

“如果怕冒风险,可以不采取这种交易形式。”尹中余表示。他认为,这对上市公司来讲是有好处的,因为现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增值部分虚高是一普遍现象。包括他在内的多位投资界人士认为,这将推动交易模式的转变,股权加现金的模式将流行,现金部分即供自然人交税所用。

“这也是平衡收入差距的一部分。”尹中余表示。从国税总局的一系列动作来看,2009年出台政策,从对限售股转让开征个人所得税,到严打“大小非”,再到定向增发补税,都主要是针对资本市场高收入者的平衡与限制。

篇(7)

关键词:矿产资源;矿产资源资产;循环经济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物质基础,我国80%以上的能源及工业原材料来自矿产资源,其总量位居世界第三,而人均拥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属资源十分紧缺的国家。矿产资源(水资源除外)其储藏量是有限的,是不可再生资源,并随着不断开发利用而不断锐减。矿产资源将成为21世纪末、下世纪初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如果管理不当,将使国民经济发展因资源问题而处于瓶颈状态,因此在循环经济模式下实行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对国有矿产资源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合理开发利用,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矿产资源资产管理现状

(一)产权管理混乱,部门之间条块分割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矿产资源法》规定:境内所有矿产资源均为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在实际生活中,矿产资源所有权、经营权(或矿业权包括探矿权、采矿权)、行政权三者混淆,以行政权、经营权代替所有权管理,国家所有权受到条块的多元分割,国家作为矿产资源资产所有者代表的地位模糊,产权虚置或弱化,各种产权关系缺乏明确的界定,各个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缺乏协调,造成了权益纠纷迭起。

(二)矿产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中的短期行为严重

矿产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中的短期行为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1)矿产资源的开发不合理、利用率普遍偏低、浪费严重、消耗剧增、存量锐减。煤矿只有23%,铁矿只有45.4%,十大有色金属矿分别只有23%-72%。在综合利用方面,采矿回收率只有30%-35%,比世界平均水平低10%-20%。在1953-1986年的33年间,我国国民收入增长6.83倍(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期能源消耗增长14.1倍,生铁消耗增长23.4倍,4种有色金属消耗增长35倍,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经济发展是建立在矿产资源的巨大消耗之上的。(2)资源不合理及无序开发带来环境污染严重。

(三)产权转让市场和法制不健全

矿产资源资产产权转让的市场机制不健全。这是由于矿产资源资产产权不明确,资源无偿使用制度所派生出来的问题。在存在矿产资源资产产权市场的情况下,要根据谁能提供更多的租金,也即谁能更有效地使用矿产资源这一经济学的效用原则来决定矿产资源的使用权。在不存在矿产资源产权转让市场的条件下,使用矿产资源的效用原则难以体现,一方面由于现行的矿产资源产权关系缺乏灵活的产权转让方式,导致谁占用矿产资源谁就垄断资源的使用权状况,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各种隐形的、变相的、非法矿业权交易和转让普遍存在,致使国家的大量矿产资源资产流失,流入企业或个人的手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统一制定矿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四)缺少统一合理的资产价格体系

没有建立健全合理的矿产资源资产价格体系,矿产资源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多种多样,没有一个较为统一的标准。不同计价方法其资源价值不同,有的资源价值包含矿产资源原始价值、普查勘探费用和合理利润;有的只包括普查勘探费用、合理利润。尽管矿产资源评估价值不完全等同于其交易价格,但它是资产交易价格最重要的基础,众多的计价方法导致了矿权转让时,定价混乱,普遍出现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造成了国有资源资产的大量流失。另外,我国矿业目前处于“找矿不如采矿的,采矿不如冶炼的,冶炼不如深加工”的现状,矿产资源资产的价值在探采阶段得不到实现,而是向下游深加工企业流转。

(五)现有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不合理

现有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不合理包括两个方面:(1)现有的资源税计征依据不合理。税法规定,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确定资源税的课税数量分为两种情况,生产产品销售的纳税人以销售数量为纳税数量,自采自用的纳税人以自用数量为纳税数量,这使得已经开采出来但没有销售的或没有自用而积压的矿产资源无需交税,等于变相地鼓励过度开采,造成积压和浪费;(2)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的征收,没有反映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与回收水平、矿床的开采技术条件等。

二、走循环经济道路的必要性

(一)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要涉及矿产勘查、矿产采选、矿产加工和矿产利用等不同的部门和产业。矿产资源的勘查、采选、加工、利用四者之间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来看,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有:(1)矿产资源开发粗放,资源浪费严重;(2)矿产资源加工深度不够,回收率低;(3)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低,多伴生、共生组分是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4)矿业管理体制落后,矿产资源管理相对薄弱。

(二)循环经济模式

循环经济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它既要求物质在经济体系内多次重复利用,进入系统的所有物质和能源在不断进行的循环过程中得到合理和持续的利用,达到生产和消费的“非物质化”,尽量减少对物质特别是自然资源的消耗,又要求经济体系排放到环境中的废弃物可以为环境同化,并且排放总量不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循环经济实现“非物质化”的重要途径是提供功能化服务,而不仅仅是提品本身,做到物质商品“利用”的最大化,而不是“消费”的最大化,并在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的同时,大幅度地减少物质消耗。同时经济体系各产业部门协调运作,将一个部门的废弃物用作另一部门的原材料,从而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进而形成“最优生产、最优消费和最少废弃”的社会。总之,循环经济物流模式可以认为是“资源——生产——流通——消费——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运行模式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

(三)循环经济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在21世纪,中国的经济发展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到2010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将在2000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在这样的形势下,是继续沿用传统的高消耗、高污染带动经济的高增长,还是通过发展新经济,以高新技术来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刻不容缓地成为中国的重要抉择。循环经济则是按照生态规律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要求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组织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过程,使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过程基本不产生或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和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三、循环经济模式下的矿产资源资产管理对策

(一)加强循环经济地方法规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建设

首先,政府应制订必要的法规,对循环经济加以规范,确保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偿利用,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惩罚力度。一方面要严格限制污染企业的建设,从源头把关,以避免新建项目转手就成了限期治理项目;另一方面,积极利用市场经济的调节手段明确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的经济责任,改革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并提高收费标准,改变目前企业缴费买排污权的现象,并将逐步引入污染税或环境税,把一部分排污费改为在原料和产品环节征收污染附加税等。

其次,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抑制资源过度消费,有利于企业开展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及税负转移政策;研究制定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公共财政支持政策;研究进一步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和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能源价格预报制度;研究制定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纳入政策性银行支持范围,并在贷款方面给予优惠的政策;对能源消耗高、污染重的产品和设备课以重税,强制实施高耗能产品淘汰的政策。

(二)树立可持续的消费观和资源节约观

要进一步深化和提高政府组织、个人群体对在矿产资源资产管理中走发展循环经济道路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的认识。在矿产资源领域发展循环经济,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从地域、矿种、行业多维度来探索和推进“以优化资源配置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模式。进一步转变观念,树立可持续的消费观和资源节约观,强化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选择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把矿产资源的多目标开发、综合利用、节约等活动逐步变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三)理顺产权、规范管理、实行产权管理

在目前的多级政权体制和所有制结构下,矿产资源的所有者只能是国家,应该按照矿产资源的潜在价值,通过市场机制配置矿产资源,各种经济主体有偿取得矿产资源的经营权。所有权和产权不是一回事,所有权强调的是法律规定的所属关系,而产权是法律规定的经济利益主体获得经济效益的权利。在市场经济中产权必须明确定义,并且专属。“多重产权”使所有权产生不确定性,从而挫伤产权主体对资源投资的积极性,或诱发过度开采和短期行为,或引起法律纠纷。只有产权明晰并给予保护,禁止他人非法侵占市场交易行为才具有可靠的基础。因此国家应该按照资源管理与资产管理并重的原则,将矿产资源的管理纳入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使矿产资源资产真正成为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实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资源补偿机制的力度,维护国家所有权,保障企业的产权安全。

(四)积极培育和完善矿业权市场

1.在各省(区)、市尽快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矿业权市场交易机构或场所,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市场交易体系。无论是一级市场的矿业权出让,还是二级市场的矿业权转让,都应该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进场交易、规范操作。真正实现矿产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可以全面清理国家出资已探明的矿产地,摸清各省乃至全国概查以上、至今尚未设置矿权的矿产地分布情况,为积极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招标和拍卖做好基础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一律实行招标、拍卖出让矿业权。

2.对进场交易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要有必要的资质要求。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通过市场竞争,使探矿权、采矿权向资金密集、技术密集、方案优化的企业转移。

3.对进场交易的标的,要符合规范要求。探矿权对应的勘查区块范围以经纬度1’*1’为基本单位区块。每个勘查项目允许登记的最大范围都有明确规定,并且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投入以后方可交易(转让)。采矿权对应的开采范围必须有经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地质勘探储量报告。勘查范围或开采范围必须无矿权纠纷。

4.大力培育发展社会化的矿业权评估、信息服务、、法律咨询、经纪等中间机构。目前,我国矿业权中间机构不仅数量少,而且大多为事业单位,业务范围狭窄。社会化的矿业权中间机构很不发达,有的省(区)只有少数几个这方面的社会中介机构,严重制约了矿业权市场的发展。为此,一方面要加快矿业体制改革的步伐,现有矿业权中间机构要尽快与政府脱钩,使之成为真正独立的社会法人;另一方面,要大力培育多种经济成分的社会化中间机构,鼓励企业、私人、社会组织和外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矿业权评估、信息服务、、法律咨询和经纪等业务。

(五)改革现行的矿业税费制度

首先,矿产资源税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合并为权利金。矿产资源税与矿产资源补偿费都是从量计征,本质都体现了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都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利益实现形式,所以应将现行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合并,实行国际通用的权利金,不仅解决了目前对资源税的争论,也保证了国家从矿产开采中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维护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益。

其次,修改矿山企业增值税的税项计算,解决增值税负担过重问题。在有关文件中将“从自然界直接取得物质和能量的产业”定义为第一产业,世界各主要矿产国都普遍将矿业划为第一产业,也要把矿业回归到第一产业,同时根据第一产业的特点,对现行的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化,将矿山企业交纳的权利金、基本建设投资和固定资产折旧费加入矿山企业成本核算,降低增值税税基,彻底减轻矿山企业的负担。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矿业投资者的积极性,而且会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加大科技投入。

(六)完善矿产资源资产评估体系

目前对交易价格的形成机制有不同的观点:或以发现成本为主,或以成本法结合收益法,或以收益法为主,或认为主要受供求关系的调节等。矿产资源资产的价格(P)如前所述应包含资源原始价值(P0)和普查勘探等劳动投入形成的价值(P1)两部分,并要考虑勘查风险、矿藏埋深、矿石品位、矿石结构、采选冶难度、交通条件、储量及储量级别等因素。为了便于价格管理,解决资源价值价格严重背离的事实,可以比照建筑定额方法,制定全国或省区的各类矿种的基本价,再考虑上述实际因素乘以调整系数(T),用公式表示为:P=(P0+P1)×T,P0、P1的确定一般采用收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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