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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的方式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13 16:06:5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风险投资的方式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风险投资的方式

篇(1)

关键词: 风险投资 退出方式 退出机制

1 引言

风险投资一词来源于英文venture 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 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 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

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

2.3 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 and acquisition, 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 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 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 结语

从上文对每种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劣:发行股票上市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方式,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是投资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备用手段是风险投资能够收回的一个基本保障,而破产清算则是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不是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参考文献

1 邱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2005(7)

2 刘曼红.风险投资: 创新与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3 魏梦雪.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比较[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6(03)

4 王琳琳.我国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5 吴唐青.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研究[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4)

篇(2)

1.1风险投资解读。风险投资是将资本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增长潜力的未上市的中小企业的一种承担高风险、追求高回报的权益投资行为。风险投资译自英文Venture Capital。这个概念最早起源于15世纪的西欧,当时西欧国家的一些商人投资于远洋运输和探险,从而出现了“Venture Capital”这一词语。19世纪美国一些富人投资于油田开发和军工企业技术的转化等项目,“Venture Capital”一词在美国广泛流传。1946年美国国会参议员、波士顿储备银行行长弗兰德斯成立了“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从此,风险投资开始专业化和制度化。20世纪40年代,美国的风险投资主要是为了适应新兴的中小企业的需求,到70年代,高新技术创业成为风险投资的主要对象,而80年代以后,风险投资又广泛涉足到企业之间的并购中。在我国,“风险投资”并不是一个十分精确的概念,而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风险投资”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风险投资是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而不论资金的来源、资金的分配方式和资金使用如何;狭义的风险投资则是特指以高科技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这种投资的显著特点是高风险与高潜在收益并存,故称为风险投资。一般地说,如果没有特殊限定,人们总是在狭义上理解和使用“风险投资”一词。

1.2风险投资的三大基本特征。高投入:一项科研成果从最初的构想到形成产业化,一般要经过种子期、创立期、扩展期、成熟期4个阶段。前3个阶段的资金投入比例约为1:10:100,需求的资金量是递增放大的。其中,风险投资的重点是在创立期和扩展期两个阶段投入股权性资金,而且投入的资金是不断加大的,直到第4个阶段即成熟期,风险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才能撤出投资;高风险:由于风险投资选择的投资对象是处于发展早期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因此会面临较多的风险因素,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一个风险投资公司往往同时投资于若干个高新技术企业。但据统计,这些企业中20%-30%完全失败,60%受挫,只有10%-20%获得成功;高收益:高风险往往伴随着高收益。据统计资料显示,美国风险投资的长期平均年回报率高达20%,而股票的长期平均年回报率仅为9%-15%,国债则为5%-6%。由此可见,从投资效益来看,成功的风险投资可以获得几10倍甚至上百倍的利润,完全可以弥补在其他项目上的投资损失。

2、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

2.1风险资本的来源比较单一。在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绝大部分资金是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社会上的非金融机构资金十分有限。在一个风险投资业比较成熟的国家里,例如英国、美国,以及欧洲,风险资本来自于抚恤金、保险公司、银行、企业和私人的比例很大,相反,来自政府的资金所占比例很小。单一的风险资本来源并不能满足高新技术对大量资金的需求。1990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约需要1 257.3亿元,而实际投入只有188.49亿元,二者差距很大。

2.2风险资本的撤出和循环问题。由于风险资本来源渠道狭窄,又没有较多的退出渠道,所以,我国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只有一次性的投资而没有后续投资。并且退出机制不完善,公开上市审批手续复杂,成本较高,延长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加之兼并收购、股权回购和破产清算在法律上有些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这些都影响了风险资本的再投资能力。风险投资资金应该在资本市场上越做越大,但现实情况则是,由于很难按计划退出,致使资金循环出现问题。

2.3风险投资业的组织结构比较单一。目前我国风险投资机构主要是一种公司制的组织结构,而且投资管理人员的报酬和其业绩没有直接的关系。投资管理人的回报应该与其所管理基金的收益有关,随着基金收益的增加而增加,否则将会降低投资管理人的积极性和引发道德风险,即投资管理人的努力程度将会朝着增加其隐性收入的方向发展。在美国,有2/3以上的风险投资机构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英国的风险投资组织结构多样,包括有限合伙公司、英国公司、英国投资信托公司、风险资本信托、英国未授权豁免基金单位信托、平行投资、在英国的外国公司、外国单位信托和外国合伙公司等。

2.4产权问题。在具体风险投资过程中,知识产权关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不明晰的产权无法保障投资者和创业者的利益。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存在着一定的保护客体不全面、救济措施不完善、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同时缺乏健全的产权交易市场。这种状况会令投资方将淘汰某些项目。

2.5风险投资人员的能力不足。从事风险投资者需要对市场具有敏感性,并且能够掌握基本的、简便易行的市场调查方法。投资的成功与否,决定因素是人。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从业者的素质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结果导致风险投资发展缓慢。有的风险投资公司即使完成了初期投资,但由于风险投资家自身素质和管理经验的欠缺,对投资项目的后期跟踪和辅导跟不上,从而导致投资效率低下。

3、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对策

3.1扩大资金来源和融资渠道。多元化的风险投资主体可以让更多的投资者分担投资风险,实现风险分散,以减少每个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从而增强单个投资者对风险的承受能力。风险投资是市场的经济行为,应当建立政府与民间风险资本的合理分工,实现多种形式的风险投资并存。鼓励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大中型企业和集团,分别或联合成立具有规模经济、股份制的风险投资公司。允许将少部分的养老保险基金和其他保险基金及居民储蓄投入风险投资公司,允许风险投资公司发行债券,允许外资进入国内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领域,进一步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补充作用。

3.2完善风险投资的撤出机制。在各种风险资本的撤出方式中,风险企业公开上市是最理想的选择。而二板市场是国际上流行的、最基本的风险资本的撤出“出口”,大部门的风险资本通过这一市场完成撤出,实现增值。为保证风险投资的健康良性发展,建立一个功能完善的多层次风险资本市场,尤其是一个低成本、低上市标准的二板市场格外重要。

3.3增强风险投资的立法建设。在我国目前法律尚不健全,特别是一些基本立法 缺乏的情况下,在市场机制不健全,微观风险投资行为不规范的前提下,适当通过修改法规或订立新法规的方式,逐步消除现有法律中存在的障碍。关于风险投资公司组织结构,在《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中需要补充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公司的设立。在《公司法》中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设立应当适当地放宽限制,降低设立门槛。同时,为确保让真正上规模、有实力的投资从事风险投资活动,《公司法》或《合伙企业法》中应当对设立风险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做出特别的规定;出资者的股份转让。在《公司法》中,关于发起人和股东股份转让的内容,应当排除风险投资公司;公司权力结构安排。对于风险投资公司而言,为了充分发挥经理班子的“专家管理”优势,在公司权力结构的设置上,有必要做出一些有异于《公司法》的特别规定。

3.4鼓励政策。国外对于发展风险投资的鼓励措施主要体现在税收的优惠上,而且优惠的力度相对较大。相比之下,我国目前在税收方面对风险投资业的优惠政策有限,力度不够,很多地方存在着双重征税的现象。因此,应当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一系列风险基金的出资人和管理人的约束和激励措施,并得到法律上的认可。

3.5培养风险投资的专业人才。风险投资和风险管理是一门综合而精巧的学问,管理人才必须是综合性的全才,要具备企业管理、市场营销、金融、科技、经济等各方面知识,以及预测、处理、承受风险的能力。在国外,多数风险投资家认为,风险企业成功最主要的因素,是创业者的素质和能力,而不是具体的项目。因此,在我国应积极创造适宜的环境,提供优惠的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大力培养风险企业家、风险投资家以及技术创新家,保证风险投资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贾铮,费方域.风险投资合同研究综述[J].现代管理科学,2012(10):8-10.

[2]张立华,穆瑞田,王兴国.新型风险投资项目评估的统计研究[J].河北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6):51-53.

篇(3)

    (l)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较少。投资资金构成单一缺乏多样性,单纯依赖政府投资的方式,限制了国内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化,从而导致风险过于集中不易控制。根据相关数据显示,西方国家政府资金在创业资本中,仅占据少部分,在8.3%左右,我国城乡居民在银行中的储蓄超过七万亿元,但用于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却极少。

    (2)风险投资管理运营机制急需完善。当下我国风险投资的评估机制具有严重的个人化特点,缺乏合理性和合法性。因此,国内风险投资公司需要在政府的有效引导下,完成体制与运作机制全方面的改革,保证资金能有效投入高新技术的开发中。

    (3)风险投资体系需进一步完善,风险资本的流通不畅。风险投资是以非常规的股权投资作为其投资的收益,这一投资风险项目的投资方式,在投资业务运作过程中需要一个可靠地避险渠道。当下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有并购、回购、清算以及上市等方式。但这些方式或渠道缺乏一定的法律保障,可执行性与操作性不强,尤其是创业板市场长期没有面向国内市场,这将对证券甚至整体资本市场带来巨大压力。

    (4)没有对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进行法律保护。社会对知识产权没有形成一定的保护意识,重视度不够,促使风险投资无法开展对中试前期这些风险较大的投资业务,造成风险投资对投资技术及其价值缺乏信心,限制了风险投资对无形资产与知识产权进行投资的经营发展空间。(刘风险投资的服务机构其人员素质良荞不齐。一些会计师事务、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以及专业的科技鉴定部门均是风险投资的辅助机构,但这些中介服务机构实力薄弱,缺乏专业高素质人才。

    (6)风险投资缺乏法律保障。目前国内经济法律与法规与风险投资的经营方式、规则相矛盾。《风险投资法》和《投资基金法》已经升级为国家的律法规划文件,总体上的法律法规落后于风险投资的发展,急需对其完善成为政府的首要问题。

    (7)风险投资机构专业性和高素质人才稀少。风险投资涉及从投资理财到公司战略、金融财务等多重学科的专业知识,实际的风险投资业务需要高科技操作性强,因此,风险投资需要的人才是素质综合发展的专业人才,同时需要较强的实践能力。

    (8)国内缺乏风险企业与创业企业家。我国高新技术较国际水平相对滞后,国内所谓高新技术企业缺乏科研开发与投入,市场指向性不强,优秀的高新技术企业家缺口较大,由于企业家的目光短浅,没有创业冒险精神,导致风险投资项目缺乏吸引力。

    二、完善创业投资体系的解决途径

    (l)充分发挥政府在发展风险投资中的影响力,推动高新技术尽快实现产业化,提高科技含量,政府应当积极支持与引导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通过制定适合我国风险投资行业战略发展的措施,形成有效的政府极力和监督机制,增强对风险投资的宏观引导与调控。1政府直接参与风险投资。可以对国外的丰富经验进行借鉴和引进,例如引进国外提供信用担保的方法,包含银行贷款由政府为其担保等形式。1优惠税收。通过减少和降低赋税的方法,积极鼓励支持风险投资,从而保障风险投资者的利益,从而达到吸引多方资本参与风险投资,促进风险投资向高科技倾斜。?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与服务。引导当下金融机构的政策倾斜,增大企业技术革新方面的的贷款比率,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增大企业技术创新方面的支持力度。同时,创建高科技专业政策性银行,保障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需求。?完善政府信用担保机制,加大风险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力度。?减少行政管理的局限性,基于风险投资机构与企业以足够的发展空间,提升其信心与积极能动性。实行针对风险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财政支持。如采取补投资建立健全风险投资运营管理的专项法律法规。

    (2)健全法律体制。制定符合风险投资运行特征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公司法》等章程,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与经营管理,将风险投资从普通投资类型中独立出来,针对性的拟定相关管理挑来,规范风险投资企业成立、经营管理与避险等层面的管理机制。通过制定法律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解决技术入股与决策层持股等问题。

    (3)健全、规范证券市场,完善证券市场运营管理机制与体系,为高科技风险公司提供上市机会,增加风险企业在融资和交易方面的机会和渠道,引进和借鉴国际风险投资企业与机构的先进经验,创建、规划创业板市场,通过低标谁的方式对高科技企业股票实现发行,采用股权或者产权转让的方法与途径,改变风险投资的资金筹措方式,实现资金来源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型,拓宽融资渠道的同时,降低成本和风险,保障风险投资足够的资金周转与流通,拓展资本增值与回收的双向流通渠道。

    (4)增大培育风险投资专业管理人才的投入。风险投资企业所需要的人才是综合性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具备科技、金融以及企业管理与规划等多重知识,还需要有较高的实践能力,涉及预测、业务处理、承担风险等方面的能力。多数风险投资家指出,决定风险企业成败的主要因素是,企业家个人素质与能力,并不在于风险投资项目本身。对人才的培育重要在实践方面进行锻炼,学以致用,对人才的培养是一个长久的过程,因此需要创建一个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战略与方案。

篇(4)

(l)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较少。投资资金构成单一缺乏多样性,单纯依赖政府投资的方式,限制了国内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化,从而导致风险过于集中不易控制。根据相关数据显示,西方国家政府资金在创业资本中,仅占据少部分,在8.3%左右,我国城乡居民在银行中的储蓄超过七万亿元,但用于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却极少。

(2)风险投资管理运营机制急需完善。当下我国风险投资的评估机制具有严重的个人化特点,缺乏合理性和合法性。因此,国内风险投资公司需要在政府的有效引导下,完成体制与运作机制全方面的改革,保证资金能有效投入高新技术的开发中。

(3)风险投资体系需进一步完善,风险资本的流通不畅。风险投资是以非常规的股权投资作为其投资的收益,这一投资风险项目的投资方式,在投资业务运作过程中需要一个可靠地避险渠道。当下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有并购、回购、清算以及上市等方式。但这些方式或渠道缺乏一定的法律保障,可执行性与操作性不强,尤其是创业板市场长期没有面向国内市场,这将对证券甚至整体资本市场带来巨大压力。

(4)没有对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进行法律保护。社会对知识产权没有形成一定的保护意识,重视度不够,促使风险投资无法开展对中试前期这些风险较大的投资业务,造成风险投资对投资技术及其价值缺乏信心,限制了风险投资对无形资产与知识产权进行投资的经营发展空间。(刘风险投资的服务机构其人员素质良荞不齐。一些会计师事务、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以及专业的科技鉴定部门均是风险投资的辅助机构,但这些中介服务机构实力薄弱,缺乏专业高素质人才。

(6)风险投资缺乏法律保障。目前国内经济法律与法规与风险投资的经营方式、规则相矛盾。《风险投资法》和《投资基金法》已经升级为国家的律法规划文件,总体上的法律法规落后于风险投资的发展,急需对其完善成为政府的首要问题。

(7)风险投资机构专业性和高素质人才稀少。风险投资涉及从投资理财到公司战略、金融财务等多重学科的专业知识,实际的风险投资业务需要高科技操作性强,因此,风险投资需要的人才是素质综合发展的专业人才,同时需要较强的实践能力。

(8)国内缺乏风险企业与创业企业家。我国高新技术较国际水平相对滞后,国内所谓高新技术企业缺乏科研开发与投入,市场指向性不强,优秀的高新技术企业家缺口较大,由于企业家的目光短浅,没有创业冒险精神,导致风险投资项目缺乏吸引力。

二、完善创业投资体系的解决途径

(l)充分发挥政府在发展风险投资中的影响力,推动高新技术尽快实现产业化,提高科技含量,政府应当积极支持与引导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通过制定适合我国风险投资行业战略发展的措施,形成有效的政府极力和监督机制,增强对风险投资的宏观引导与调控。¹政府直接参与风险投资。可以对国外的丰富经验进行借鉴和引进,例如引进国外提供信用担保的方法,包含银行贷款由政府为其担保等形式。¹优惠税收。通过减少和降低赋税的方法,积极鼓励支持风险投资,从而保障风险投资者的利益,从而达到吸引多方资本参与风险投资,促进风险投资向高科技倾斜。¼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与服务。引导当下金融机构的政策倾斜,增大企业技术革新方面的的贷款比率,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增大企业技术创新方面的支持力度。同时,创建高科技专业政策性银行,保障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需求。½完善政府信用担保机制,加大风险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力度。¾减少行政管理的局限性,基于风险投资机构与企业以足够的发展空间,提升其信心与积极能动性。实行针对风险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财政支持。如采取补投资建立健全风险投资运营管理的专项法律法规。

(2)健全法律体制。制定符合风险投资运行特征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公司法》等章程,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与经营管理,将风险投资从普通投资类型中独立出来,针对性的拟定相关管理挑来,规范风险投资企业成立、经营管理与避险等层面的管理机制。通过制定法律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解决技术入股与决策层持股等问题。

(3)健全、规范证券市场,完善证券市场运营管理机制与体系,为高科技风险公司提供上市机会,增加风险企业在融资和交易方面的机会和渠道,引进和借鉴国际风险投资企业与机构的先进经验,创建、规划创业板市场,通过低标谁的方式对高科技企业股票实现发行,采用股权或者产权转让的方法与途径,改变风险投资的资金筹措方式,实现资金来源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型,拓宽融资渠道的同时,降低成本和风险,保障风险投资足够的资金周转与流通,拓展资本增值与回收的双向流通渠道。

(4)增大培育风险投资专业管理人才的投入。风险投资企业所需要的人才是综合性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具备科技、金融以及企业管理与规划等多重知识,还需要有较高的实践能力,涉及预测、业务处理、承担风险等方面的能力。多数风险投资家指出,决定风险企业成败的主要因素是,企业家个人素质与能力,并不在于风险投资项目本身。对人才的培育重要在实践方面进行锻炼,学以致用,对人才的培养是一个长久的过程,因此需要创建一个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战略与方案。

(5)据一项亚太经合组织方面的调查显示,我国风险投资远远落后与国际水平,当先国外的风险投资资本远超贸易资金流,并升级为国际间交易的重要方式。经济贸易与市场趋于全球化的当下,实现国内风险投资国际尤为重要,在借鉴国际风险投资经营管理模式的同时,使其本土化并符合中国实际状况,从而有计划和目的的融入国际市场,这一系列创新和改革的实现需要政府的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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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首次公开上市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2

一、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作用

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是指风险投资机构在其所投资的风险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将所投入的资金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金形态。风险投资属于资本运作,它的最大特点是循环投资,既“投资—退出—再投资”,可见,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建立了畅通的退出渠道,资本循环才能有效完成,资本增值才能够实现。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作用具体体现在:

(一)实现投资收益,补偿投资风险

风险投资追求的是高新技术企业经营成功后的高额垄断利润,而不是成熟企业的常规利润。一旦企业发展到成熟阶段,风险投资家就可能迅速地将风险企业交给新的投资者。而由于风险企业本身所固有的高风险,使得风险资本要求有很高的回报来补偿其承担的高风险。这样投资者才愿意承担“高风险”,其根本原因在于追求“高收益”。如果缺乏完善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成功项目的收益难实现,失败项目的损失也不容易得到弥补。

(二)保持流动性,促进投资循环

风险投资是筹资、投资、蜕资三个环节构成的连续的商业投资活动,其能够持续运转的根本在于风险资本的周期流动,它通过不断进入和退出风险企业实现资本增值。如果缺乏退出机制,有限的风险资本金就会陷入停滞状态,风险投资活动的链条就会中断,风险投资也就无法实现资本增值和形成良性循环,更无法吸引更多投资者加入。此外,风险投资是一种长期投资,在此期间,通常需要对那些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追加投资,因而风险投资要能适时退出,否则就无法进行新的投资。

(三)评价风险投资,发现投资价值

风险投资的对象一般是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兴高新技术企业。因而对这些企业不仅要评估其现在的价值,更要评估其发展带来的远期价值。因此,其价值只能通过市场评价来发现和实现。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为风险投资活动提供了一种客观的市场评价方法,评价其投资价值最好的标准就是看风险投资退出时能否达到大幅度的增值。

(四)激励创业企业家,降低风险

对于创业企业家来说,风险投资退出也是极为必要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企业家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二者属于委托关系。为了降低风险,风险投资家必须对创业企业家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首次公开发行不但能给风险企业家和创业企业家带来高额回报,同时还能将风险企业家掌握的企业控制权交还创业企业家,这对创业企业家的激励是无可比拟的。相反,清算则是对风险企业家最具刚性的约束,清算退出意味着风险投资项目的彻底失败。

二、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方式及影响因素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其风险资本的来源不同,并且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也不一样,因而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也不尽相同。目前,世界上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种:

(一)主要方式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首次公开上市是指风险投资者通过风险企业股份公开招股上市,一般以普通股发行,将拥有的私人权益资本转换为公共股权资本,将股份在二级市场上出售以实现资本增值的方式。显然,首次公开上市,主要指通过二板市场上市是最有利可图的退出方式,也是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方式。

2.兼并与收购。兼并与收购是指风险投资者等时机成熟后,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接受兼并和收购实质是将投资股权出售给一家具有雄厚实力的上市公司,使其成为高科技企业拟进入证券市场的强大资金后盾,实现风险资本顺利退出。

3.股权回购。回购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家或风险企业的管理层购回风险资本家手中的股份,使风险资本退出。就其实质来说,回购退出方式也属于并购的一种,只不过收购的行为人是风险企业的内部人员。回购的最大优势是风险企业被完整的保存,风险企业家就可以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因此回购对风险企业更有利。

4.清算和破产。破产清算是指在风险企业经营不成功时,风险企业家不愿意再花费精力来维持其投资而采取的对其进行清算,收回部分或全部投资。清算退出是一个遭受损失的退出途径。

(二)影响风险投资退出的因素

世界各国的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方式和完善程度都各有差异,而影响风险投资退出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证券市场的活跃程度。活跃的证券市场为风险投资退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二板市场明确定位于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融资服务,是一条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上市标准和条件相对较低。二板市场的建立直接推动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也成为风险投资实现退出的一条有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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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绩效评价

引言

风险投资早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就已经在美国产生,而我国则到了80年代中期才引进。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已经日渐成熟完善。但是,相比国外更发达的经济体制和市场环境,我国的风险投资业依旧存在许多问题,如不完善的风险资本退出方式绩效的评价指标、一些相关政策和法律制度亟待建立等等。此外,关于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绩效的实证研究较少,因此,有必要针对风险投资的退出绩效进行实证研究。

一、国内外关于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Kaplan通过研究不同国家的一些风险投资企业,最终得出不同国家的风险投资企业会因不同国家的金融体系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退出方式。Bygrave和Timlnons通过研究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和企业净利润的一系列数据,最终得出以公开上市方式退出利润最高。Brau通过对一些风险投资企业项目的数据研究发现,当选择不同的退出方式时,其最终获得的溢价也不同。而且即使不受公司规模影响,IPO方式一般都要比企业并购高出20%左右。Murray通过对一些风险投资数据进行研究发现,当对初创企业进行投资时,大家一般更倾向于使用出售的方法来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

(二)国内研究现状

通过分析研究国外风险投资成功退出案例,佟国顺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及其在我国的适用性分析》中结合我国发展现状,得出股权转让、IPO和企业清算最与我国现极端的发展情况和经济体制政策相适应,并对其适用性作了具体研究。王国松、戴国强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对风险退出方式进行研究,发现基于信息不对称角度考虑,并购方式比IP0方式要好,尽管后者效率更好:同时研究还发现,是否采用IPO方式退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的好坏,市场状况好,则选择IP0方式,反之则用其他方式。李斌在《MBO,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一种现实选择》中结合管理层收购的优点,通过分析认为在短期内管理层收购方式将成为我国风险投资企业最重要的退出方式。最后作者还对这三种风险投资方式做了适用性方面的具体分析与探讨。黄超惠则认为,产权市场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企业最主要的退出方式,这是由产权市场自身的特点决定的。因此,我国必须加快产权市场建设步伐,帮助风险投资企业快速获取投资回报。通过研究美国风险投资金额和IPO实证,李松涛等得出IPO的频率也是风险投资者评价风险投资绩效的一个重要指标。丁楚红通过一系列研究,指出IPO等增值程度较高的方式是成功的风险企业退出时较多的选择。

(三)研究现状评价

国内外学者在风险投资方面进行了较长时间的研究,大部分是关于风险投资项目的选择、风险企业的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在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绩效方面的研究较少,且国内学者关于风险投资退出问题方面的研究大多是对风险投资退出的宏观条件、外部环境、运行机制等方面的研究,缺少案例分析的研究,因此,笔者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对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绩效进行了比较研究。

二、运用指标对案例进行比较分析

(一)退出市场容量比较

从退出市场规模上看,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任何资本市场都有一定的限制,因为一个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能在资本市场上向公众融资,即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时才能上市。2010年10月,渤海轮渡曾第一次申请上市,但证监会并没有审核通过;直到2012年公司第二次申请才于4月25日终获通过。而中青旅收购乌镇旅游则没有任何限制。从退出市场质量上看,因为有明确的产权界定规则,中青旅收购乌镇旅游时,企业间的并购只需在相关中介组织如投资银行等的帮助下,根据产权界定规则自行操作。相对于IPO来说风险投资采用这一方式退出简单易行。因此,从退出市场容量来看,企业并购的退出绩效比首次公开发行更高。

(二)退出时效性比较

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较大,渤海轮渡登陆上交所收盘上涨6.91%,报11.76元,差于市场预期平均价12.24元。市场行情并不是很好,因此不利于及时退出。而IDG有退出的需求时,中青旅方面也有增持的意愿,可以实现及时退出。因此,在退出时效性方面,首次公开发行企不如企业并购的退出绩效。

(三)退出成本比较

公司上市的成本费用主要由中介机构的费用组成,根据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分析统计,包括上市初费、承销费、保荐人费、法律顾问费、会计师费等在内。从上市各项成本费用与筹资额的比例看,渤海轮渡募集106421.17元资金仅发行费用就达4678.83元;而中青旅收购乌镇旅游的费用远没有上市的费用高。从退出的时间成本看,渤海轮渡两次申请上市,从准备上市到最终成功上市至少历时两年时间;而IDG从乌镇旅游的退出只用了要短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显然企业并购的交易时间成本比IPO的要低。分析可知,首次公开发行退出的成本要高于并购。

(四)退出收益比较

从退出收益看,按首日上市发行价格计算,中信产业基金账面退出回报为13.78亿元,为理论账面退出回报率3.19倍。从最初入股时投入4412万元,到如今的约4.14亿元,IDG该笔投资的回报率达到了近8.4倍,明显高于中信产业基金首次公开发行。

结语

风险公司一般选择在公司的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公司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给收购者。收购的公司希望通过收购完成一个或几个战略目标,作为被收购的公司了解他们的这些目标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被收购公司对收购公司生存有重大意义,被收购公司在收购的谈判中就会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因此,准备采用收购方式退出的风险投资企业,在选择收购企业时,应更多考虑与被收购企业相互补的企业,这样成功概率更大。总之,本文只是通过有限的几个指标和两个案例得出企业采用并购方式的退出绩效要优于IPO方式,对此,还有待后来学者进行更加全面、深层次的研究。

参考文献:

[1]邓小明.风险投资退出研究[J].价格月刊,2009,(7):82.

[2]丁璐,赵寅.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现状分析及政策创新建议[J].武汉金融,201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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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许多上市公司正在进行实质性的介入风险投资活动,如粤电力预备出巨资参股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湖北中天和中海海盛预备出资参股清华紫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磁卡预备组建天津环球高科技投资公司,华北高速参与组建北京创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航天机电组建科技创业投资公司等。

上市公司介入风险投资的方式分析

上市公司介入风险投资通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定,主要有三种方式:

直接投资的方式

即上市公司直接通过收购兼并或参股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这是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所采用的方式。具体操作:上市公司首先通过资本运作方式,从投资者手中吸收足够的闲散资金,形成一定规模的风险投资资本,之后,上市公司开始寻找一些把握高新技术的中小企业,经过项目评估后,进行风险投资,较多情况下,技术的提供方为高校或某些科研院所,这样以上市公司出资,高校或科研院所出技术,共同组建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就成为上市公司的一个参股或者控股的子公司,如乐山电力出资980万元参与组建成都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又如河池化工出资5100万元与南开戈德集团成立天津南开生物化工公司。

另外,直接进行收购兼并的也不少。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减少了委托成本;扩大公司的规模和科技实力;可以因此而提升公司的科技含量。其缺点是:风险比较集中,一般只适合上市公司介入与自身产业比较接近的高新技术产业,否则介入不熟识的产业,失败的可能性非常大。

值得指出的是,对于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直接投资高新技术企业不合适。其理由如下:高新技术产业是风险行业,其成功的关键在于机制和人才,而大多数上市公司大都从传统体制改制而来,在机制和人才上有着明显的缺陷;对单个上市公司而言,无法形成规模投资,单一项目风险过大。

参股的方式

即上市公司不以控股为目的,与其他公司一道联合发起成立风险投资公司,但在公司中所占份额不会超过0%。如上海港机参股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深宝参股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出资额可大可小,灵活性好;投资相对分散,风险比直接投资要小得多;手续比较简单,不用担心不能发起成立。其缺点是:在风险投资公司中,发言权不大,处于被支配地位;不利于公司全面提升主营业务科技实力和改变业务方向。这种方式一般适合资金实力相对不强的上市公司。

以参股方式介入风险投资的上市公司,由于其本身面临股东回的压力,为防止大股东控制和操纵资金的使用,一般都要求风险投资公司采用资产托管方式进行经营,从而避免了许多非市场化因素的干扰。对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来说,参股风险投资公司是相对可行的方式。

控股的方式

即上市公司本身作为主要发起人发起成立风险投资公司,并在公司占有相对或绝对的控股地位。这种方式在美国比较流行,一般是以产业附属公司的形式存在。风险投资公司通常依附于某家大型企业集团,投资方向与该集团的发展方向一致。如美国的微软和国际数据集团等都有闻名的风险投资公司。我国上市公司中如清华紫光发起设立清华紫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常柴发起设立华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就是控股的方式。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充分利用自身在行业中的优势,在投资同类公司中轻易取得成功;拥有在公司的主要发言权,以小博大,控制更多的资金;可以利用风险投资强化自身的业务优势或者延伸到其他领域,分散风险。其缺点是:一般出资额比较大,实力不强的上市公司难以承受;风险相对较大;投资局限性相对要大一些,而不象有金融机构背景的风险投资公司那样熟悉资本市场运作。以控股方式介入风险投资的上市公司,直接派出人员,以创业投资家的身份参与治理投资公司。

值得注重的是,目前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与券商联合从事风险投资事业,产业资本与金融进行结合。上市公司利用自身处在市场竞争的最前沿,行业地位突出,经营治理、风险治理经验丰富等优势,结合券商的专业资本运作经验,加大了所投资对象在资本市场运作成功的概率。

上市公司介入风险投资的原因分析

上市公司为什么青睐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有什么样的魅力吸引着上市公司呢?

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应该说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因素。

理论上说,主要有三个机制促使上市公司介入风险投资:

技术机制

高科技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智能密集型产业,高投入与高风险的特征在客观上需要有专门的风险投资机构的支持。从风险投资的整体过程来看,不但需要有科学的资本运营与资本治理体系,而且需要有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而达到这些要求或能承担这些智能任务的最好角色莫过于拥有丰富资本市场运作经验的上市公司。因为上市公司天然就与最为熟悉投资银行业务的券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在新经济的挑战下,为获取高额回,必须以风险换收益,介入那些高风险,高回的行业,从而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这样,两者的特征不约而同地实现了对接。所以,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是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相融合的必然产物。

委托机制

我国成立的风险投资公司,严格地说是类似私募的封闭基金,只不过由于目前尚没有法律答应设立风险投资基金而不得不采取这种方式。这种私募封闭式基金方式的作用体现在促进资本性融资机制的形式,从而使资本形成更具有长期性资本积累与聚合效率。一般来说,发起设立风险投资公司的大股东要么有金融机构背景,熟悉资本市场运作,要么是业内技术含量非常高的大型上市公司。参股的上市公司充分利用了这种优势,降低单独组建的风险。

融资机制

从资金供给来看,高新企业的发展需要资金的大量投入,非凡是在初创阶段,且投资时间长,另外在公司成长过程中还有可能需要追加投资,这就要求投资者不仅要有一定规模的初始资金,有相当的后续融资能力,还要有较好的耐心等待,直到被投资公司上市或产生效益回。这是一般借贷资本不能忍受的。同样由于风险投资的高风险、高回特性,使得并不是所有的投资都会成功,这与作风稳健、资金实力雄厚的银行资本经营目标相矛盾的。反观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如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多次筹集大量资金。这些募集资金多为权益性资本,没有强制性的还本付息的约束。因此,上市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者在资金这一关键环节上有着明显的优势。

当然,我国上市公司之所以现在热衷于风险投资,应该说与一些现实情况是分不开的:境内外风险投资高收益的诱惑,尤其是美国风险投资的巨大成功。据统计,美国从事风险投资的机构共500多家,风险投资额近1000多亿美元。几乎90%的高科技企业是按照风险资本模式发展起来的。这些企业已经成为90年代美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国内风险投资事业呈咄咄逼人之势。至1999年,全国22个省市已创建的各类科技信托公司、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及科技信用社已达80多家,具备了65亿的投资能力。北京设有北京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设有上海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设有创新科技投资公司,广州设有广州科技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都在3亿元以上。境内许多机构正在着手发起成立风险投资公司。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党中心、国务院对科技产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尤其是1999年国务院出台了105号文件《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明确支持各级政府和企业积极参与风险投资事业,并将提供积极的政策支持;国内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年均增长率达到16.7%,远远高于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香港创业板的设立以及我国深沪两市即将设立二板市场为境内风险投资提供了良好的退出渠道;从项目资源看,据科技部统计,每年约有3万项省部级成果,而真正形成产品的只有20%左右,实现产业化的尚不足10%,项目资源之大为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与上市公司业务的相关性。许多上市公司介入风险投资,除了考虑收益之外,还将其与本身的业务联系起来,要么希望通过介入风险投资提升主营产品的技术含量,扩大市场份额。要么希望以此改变自身的主营业务,或拓展业务活动空间。上市公司需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大多数上市公司从事传统行业。受市场规模、产业结构、同业竞争、技术水平以及即将加入WTO等诸多因素影响,其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的增长变得缓慢,在本行业的发展已达到或接近某种极限,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显得迫在眉睫。所以,对这些上市公司而言,从事目前产业获得稳定利润,保持融资和再投资能力,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寻求新的增长,是其发展的必然方向。而对于那些本来从事高新技术的上市公司而言,一方面它们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在该领域的地位,另一方面又不愿意单独冒险进入其他高新技术领域,所以采取组建风险投资公司的形式。

上市公司介入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分析

虽然,我国上市公司开始介入风险投资,并在投资参与度、项目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果,但在实践中仍然面临不少问题:

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目前的现状是我国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事业才刚刚起步,绝大多数仍然停留在培育项目的基础上,把风险企业直接与公司的概念形象联系起来,而对于直接从事风险投资还停留在可行性研究的水平上,还没有深刻熟悉到风险投资的巨大投资收益。而且,大量的上市公司根本还没有考虑通过间接的方式参与风险投资这件事。他们都认为,我国风险投资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风险大,收益小,即使是那些新兴风险投资公司尚存在着规模小、数量少、政府色彩浓、运作尚待规范等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市公司参与组建风险投资公司的积极性。

相关的业务和人才还不能与风险投资匹配

由于我国的风险投资刚刚起步,上市公司的业务仍然局限在固有实业的领域,对资本市场运作还了解不深,而且我国上市公司与券商的关系是一次性的,很少建立起长期合作的关系,导致相关的风险投资人才非常缺乏,风险投资家仍然处于培养之中。短期内,即使上市公司有这样的实力和精力,也没有成功运作风险投资的把握。

资金实力还不足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本规模小,资金实力弱。这些资金只能勉强用于日常业务的开展,连科研开发资金都不够,而风险投资是纯粹的资金投入型企业,占有资金量大,资金周转的周期长。假如资金投入后,暂时不能变现,就会面临流动性风险。所以,许多上市公司在决定是否参与风险投资时不得不考虑自身的实力。

法律环境制约着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