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3 09:48:3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国际象棋启蒙教学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国际象棋是一项文明高雅有趣的游戏活动,国际象棋具有趣味性,有利于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欲望;国际象棋具有竞技性,有助于刺激孩子们的竞争力;国际象棋具有娱乐性,有助于孩子们集体意识的形成。国际象棋游戏在幼儿园启蒙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国际象棋 幼儿园 教育活动 整合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园通过对往届生的调查反馈得知:幼儿进入小学往往好动,上课注意力不集中,时间观念淡薄,坚持性稍差,竞争合作能力欠缺,幼儿园与小学存在一定的差异。那么如何切实搞好小幼衔接,如何实施大班幼儿由动转为静?我园深入研究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发现5-6岁是幼儿即将进入更高一层的学习要求的重要阶段,让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常规,比较清楚地认识自己尤为重要,于是我们选择在大班开设国际象棋活动。
二、国际象棋是一种有趣的游戏活动
幼儿园的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根本目的是建构以幼儿的主体性为特征的幼儿园教育活动体系,培养与发展儿童的主体性,创造与幼儿年龄特点相适应的幼儿园生活.棋奕是一种有趣的游戏活动。它具有趣味性,竞争性,益智性,规则性,交际性等特点。在幼儿园开展国际象棋,既是对传统教学课程改革的尝试,又是改变教育观念的大胆探索,既是人类智慧的试金石,又是人类智慧的磨刀石。
(一)国际象棋具有趣味性,有利于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欲望
著名的国际象棋大师谢军曾自豪地说,“噢!那是一本多么美妙的书,它使我的童年丰实多彩,使我在与唐老鸭,米老鼠的游戏过程中掌握了一个奇妙的东西―国际象棋。”
当你初次接触国际象棋,你是否会被那造型古朴生动的大大小小的棋子所吸引,你是否像中了魔法似的置身于童话世界的小人国一样,那头上顶着十字架的皇帝,那漂亮而又威风的皇后,那高墙四耸的车和形象逼真的马,那披上圣衣圣帽的像以及矮矮的圆乎乎的小兵。是否让你有跃跃一试的冲动,是否让你从内心深处产生一股十分强烈的弈棋欲望,是否让你有想统帅两支“木头人大军”中的一支,并想战胜对方来显示自己的指挥才能,是否让你产生马上就想和小伙伴一起美滋滋地摆开战场杀一盘的感觉。国际象棋具有趣味性,按照特定的棋规弈棋,布阵、吃子、将杀、敌王等等。掌握这些内容的过程本身就给孩子们带来了相当大的成功感,同时棋势的变化繁复,不间断地把全新的阵势推出,又使孩子们产生程度不同的兴奋感.国际象棋的趣味性,能够促使孩子们在较长的时间内集中思考一系列与棋有关的问题,有助于孩子们良好心理素质的形成。
(二)国际象棋具有竞技性,有助于刺激孩子们的竞争力
在国际象棋对弈过程中,得失胜败带来的欣喜与沮丧,强烈地刺激着孩子们的竞争心,促使着他们集中注意力去寻找更好的着法,争取最后胜利。我园幼儿王长红自从参加国际象棋活动以来,各方面有了飞速发展,首先对下棋产生浓厚兴趣,在老师的辅导和家长的陪练下成绩突飞猛进,从而赢得女子国际象棋冠军,从此,自信心提高了,荣誉感增强了,对自己有了一定的要求,素质得到全面提高,是我省幼儿组唯一的女子冠军。还有小棋手陈帅竹小朋友参加全省棋士等级赛每次都能名列前茅,但在一次参赛中却遇到年龄大的棋手对弈,他年龄最小结果输了4盘,心里很失落,新学期老师给予他鼓励和支持,在失利的情况下他没有中途退出,坚持下完,自信心明显增强,同时培养了克服挫折的能力。还有田晨小朋友连获三次冠军并晋升为三级棋士,他们多次参加大赛分别获奖,通过弈棋不仅培养了他的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及抽象思维和空间想象能力,还提高了竞争能力,双方的协调能力和面对复杂局面的分析判断能力。还有张佳伟等小朋友升入小学后在比赛中连连获胜,使他们在小小年纪便体会到了胜负的感受,勤奋与懒惰的差别。长期积累的能量奠定了幼儿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心理品质,实现了幼儿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国际象棋具有娱乐性,有助于孩子们集体意识的形成
国际象棋是一种有趣的游戏活动,也是一种简便易学,行之有效的益智玩具,更是一种“准交际手段”。作为在启蒙教育中使用的一种益智玩具,国际象棋比之于其他国际象棋游戏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国际象棋的棋子造型古朴生动,棋子和棋盘的色彩鲜艳,这和孩子们熟悉的各种玩具具有相同之处,因而能够自然地唤起孩子们的亲近感,激发孩子们参与活动的欲望和兴趣。
(一)孩子沦为学习的机器
在中国社会环境的影响下,所有家长都有共同的思想,即望女成凤、望子成龙,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因此,家长们在孩子启蒙阶段就给孩子报很多的培训班,一个孩子可能要同时上4到5个培训班,包括:音乐、美术、奥数、国际象棋和语文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彻底沦为学习的机器,对任何科目的学习都产生厌倦情绪,即使孩子原来对钢琴感兴趣,也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学好。
(二)教学模式落后
我国相对于国外,在音乐启蒙发展上比较晚,目前使用的传统教学模式已不适用于现阶段钢琴的学习。如今,我国钢琴教学使用模式主要是一对一,即一个老师教导一个学生,这种教学方法虽然能够给学生提供针对性的教学,但是却不利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很多学生对于这种按部就班、手把手教学的模式不感兴趣。
(三)师资力量薄弱
启蒙教育阶段,对学生影响最大的是老师,因此,在钢琴启蒙阶段,其启蒙老师非常重要,但是,目前国内儿童音乐教师师资力量比较薄弱。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当今社会对钢琴启蒙老师需求非常多,而启蒙钢琴教师缺少,很多启蒙培训机构和家长找不到优秀的老师,只能退而求其次,导致很多没有受过专业启蒙教育培训和素质较低的人成为钢琴启蒙老师。
二、详明提出解决问题的强化措施
(一)培养儿童学习兴趣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家长在面对儿童的启蒙教育时,应该保持理智,不跟风不随波逐流,听从儿童意见,给儿童合理报培训班。钢琴是乐器之王,其优美的旋律会吸引到很多儿童的注意,促使儿童学习乐趣的培养,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够对钢琴的学习抱有积极的心态。
(二)丰富教学模式
我国的钢琴启蒙老师,应该摒弃陈旧教学模式,不断思考、不断学习、不断摸索、不断创新,以丰富钢琴启蒙教学模式。例如,钢琴启蒙老师可以以日本铃木音乐教育理论为创新基础,铃木教学法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三大音乐教学法之一,在20世纪中叶,由日本著名音乐家铃木镇一创立。该教学法强调使用乐器有效的表达感情,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以及完善学生的人格,同时,该教学法认为钢琴的学习不是单调的反复练习,而是应该为学生多创造听的机会,即以听为主,促使学生先学会模仿和听,这样孩子才能更深入的接触音乐、认识音乐和学习音乐。
(三)打造具备专业素养的教师
1 师生间相互沟通激发学习兴趣
数学过程是一个涉及教师和学生在理性和情绪方面的动态的人际过程。所以教师要深入到学生中,充分地了解学生,与学生进行多次反复的交流。给每位学生与教师交流的机会,教师主动与学生谈思想、观点,谈生活趣事,谈家乡变化,谈学习方法,谈未来走向等等。给学生一种在普通中学享受不到的交流机会。(因为在普通中学这种机会一般都被优等生所占有)。通过与教师的交流,学生体会到教师充沛的情感,专注的精神,坚强的毅力,丰富的想象,生动的语言,以及熟练的沟通技巧,拉近了师生距离,从而使学生敬佩老师,相信老师,激发学生的学习情感,沟通了师生间的心理关系,建立了深厚的思想感情,把思想感情和情感意识有机统一,认为教师是我最信赖的朋友。使学生在信任的基础上进一步相信老师驾驭教学的能力,认为我们的数学老师最棒,从而对其所教学科产生兴趣,提高学习数学的积极性。
2 从数学的美逐渐培养学习兴趣
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罗有一段名言精辟地指出:“数学中所谓美的问题,是指一个又一个难以解答的问题,所谓美的解答是对一个困难复杂问题的简单回答。”数学美的主要表现有:简单性、和谐性、奇异性和抽象性,在教学过程中若能从应用数学审美的角度出发,审视问题结构的和谐性,追求问题解决方案的简单性、奇异性、新颖性,挖掘命题结论的统一性,带领学生进入数学美的王国,陶冶精神情操,这对于诱发学生的求知欲,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培养创造思维能力是不言而喻的。很多数学成绩差的同学都认为数学太枯燥,在学习中没有愉悦的感受。我们应抓住这一突破口,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发现数学的美,充分展示数学之美。“哪里有数,那里就有美。”数学中简洁与灵巧、对称与和谐、完备与抽象的美到处可见。如通行当今世界的阿拉伯数字符号,可以说是世人共识的最简洁的文字,用这种文字写出来的数和算式,不仅全世界的人都能认识,而且它的妙处还在于用10个有限的符号能表示出无限多的数。如高斯问题:1+2+3……+98+99+100=(1+100)+(2+99)……+(50+51)=101×50=5050,更是令人为这种构思的巧妙和方法的简捷而拍案叫绝。这种体现对称与和谐、完备与抽象的解题思路,无疑是一种美的享受。
3 巧设问题情境激发学习兴趣
在教学中,教师要善于把握学生特点和教材特点,从不同角度和方面去创设一些生动、具体的教学情景,设计耐人寻味、富有启发性的问题。这样不但能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而且还能创设愉快和谐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素质的发展。如讲等比数列的前N项和公式,创设问题情景
①讲故事
传说,古印度国王决定奖赏国际象棋的发明者,并让发明者自己第一个格里放一稞麦粒提要求,发明者指着棋盘说:“在棋盘的第一个格里放一稞麦粒,第二个格里放二稞麦粒,第三个格里放四稞麦粒,第四个格里放八稞麦粒,……按这样的规律放满64格。”国王反对说:“不,不,这么点麦子算不上什么奖赏。”但发明者坚持如此。 转贴于
②提出问题
按发明者的要求,国王应给发明者多少粒麦子?
20+21+22+…+263=?
③点题
设数列{an}是等比数列,求sn=a1+a2+…+an
通过各种符合学生学习数学的心理特点和接近生活实际的情景创设,巧妙地把学生的数学认识活动和情感交流结合起来,把学生引到一定的情境中,造成一种强烈的共鸣,激发交流,产生互动,使学生的学习过程始终处于自觉的激发状态。
4 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激发学习兴趣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哲学;基维;分析哲学;情感;形式;叙事;再现;作品;表演;聆听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3-7721.2011.04.046
作者简介:杨燕迪(1963~),男,文学博士,上海音乐学院副院长、音乐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音乐家协会西方音乐学会会长、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评论学会副会长(上海 200031)。
收稿日期:2011-08-20
哲人与音乐
西方哲人中,远的不说,近代以来有不少人对音乐曾有深入见解和精辟论断。虽然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①、黑格尔(Georg Wilhelm Hegel,1770-1830)②、叔本华(Heinrich Floris Schopenhauer,1788-1860)③等对音乐的论述很少触及具体作家作品而显得空泛,但因为他们往往抓住了音乐哲理思考中的核心问题,因而在音乐美学研究中是无法绕过的关键人物。相比,克尔恺郭尔(Soren Kierkegaard,1813-1855)④和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1844-1900)⑤是更为靠近音乐实践和音乐生活的哲学家,他们不仅思考宏大而抽象的音乐玄学问题,也对实际存在的音乐作品、作曲家及音乐现象予以评说。至20世纪,如阿多诺(Theodor Wiesengrund Adorno,1903-1969)、布洛赫(Ernst Bloch,1885-1977)⑥等哲学家,不仅在他们的哲学建构中包纳音乐哲思的重要内容,而且甚至以音乐作为他们哲学的基石和主干。尤其是阿多诺这位在所有重要哲学家中涉入音乐最深者,其全集20卷中,有关音乐的文字写作居然占据“半壁江山”之多,俨然是一个持“音乐中心论”的哲人⑦。
当然,上述情况与德国文化中哲学与音乐并重的深厚传统应有直接关联。反观英美的哲学传统,在涉及音乐的广度和深度上与德国哲学似有明显落差。20世纪上半叶,对音乐有真正内行见解的美国哲学家似乎只有一人――苏珊•朗格(Susan Langer,1895-1982)⑧。而英国的哲学家中,好像一下子很难找出如德国哲学家那般对音乐情有独钟的人物。
不过,近几十年来,情况发生了变化。英语世界关注音乐哲学和美学课题的哲学家开始增多,并形成集团性的积累,产出了令人不可小觑的论著成果。仅从近期汉语世界中所推出的相关译本来看,我们就已经能够察觉这方面的动向。如《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大辞典》2001年第7版中“音乐哲学”长条[1]的主要撰稿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哲学教授莉迪娅•戈尔的代表作《音乐作品的想象博物馆》⑨,就对“音乐作品”这一概念的分析性思辨和历史性考察做出了深入的论述。复旦大学著名哲学教授王德峰率其相关弟子翻译的英国哲学家阿伦•瑞德莱的《音乐哲学》⑨,以具体作品为依托,对一些重要的音乐哲学课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讨论。新西兰哲学家斯蒂芬•戴维斯的两本著作已有中译,《音乐的意义与表现》⑩集中于如何看待和解读音乐的“内容”这一重大问题,《音乐哲学的论题》B11则是一部论文集,涉及更为广泛的音乐哲学-美学命题。美国哲学家彼得•基维作为近来英美音乐哲学兴起的一员主将,他的名字不断出现在上述各论著中的征引和争辩行文里。刘洪博士现推出的这个译本《音乐哲学导论:一家之言》刚好是对国内这方面学术进展的一个重要补充B12。有兴趣的读者还可以参考彼得•基维的另一本主要关注“纯音乐”特殊话题的论著《纯音乐:音乐体验的哲学思考》――此书中译本已在去年出版B13。
彼得•基维:其人其说
近期在英美从事音乐哲学研究的哲人好像都具有两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其一,他们的思考方式和研究方向基本上都属于“分析哲学”的路径,往往以极为清晰、理性和冷静的思路对相关概念术语和语言用法进行澄清、分辨和探究;其二,他们背靠英语世界中高度发达的音乐学研究,自身又都受过扎实的音乐专业训练(不少人具有音乐学方面的专业学位),因而对音乐史实的掌握和音乐技术语言的了解都较为可靠。由此,他们的音乐哲思是将分析哲学的传统和专业音乐学的知识紧密结合的产物。
彼得•基维(Peter Kivy,1934-)可谓是上述英美音乐哲学学术的典型代表。查阅他的教育经历[3],我们看到,他在密西根大学获得哲学方向的硕士学位(1958年),随后又在耶鲁大学取得音乐学方向(musicology)的硕士学位(1960年)。为此,可以说基维在哲学和音乐学两个全然不同但又彼此相关的学科领域中均是“科班”出身,这也预示了他在日后结合这两个方面的兴趣和训练,开辟出自己独特学术道路的职业生涯。果然,他的博士阶段即以音乐哲学为主攻方向,并以此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66年)。随后,基维受聘于美国新泽西州最大的公立大学――罗格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哲学系,1976年晋升为正教授,并一直在此任教至今。
这是一份干净、顺达、毫无悬念到有点枯燥的履历表。但从中所透露出的西方学者平静沉浸于教学与研究的典型生活状态,也会令当今的中国学人不禁感到羡慕和感慨。基维进入大学任职之后,先是从事17世纪英国美学理论的研究,尤其集中于苏格兰启蒙学派代表人物弗朗西斯•哈奇森(Francis Hustchson, 1694-1747)的美学学说,发表了专著《第七知觉:弗朗西斯•哈奇森美学及其在18世纪英国的影响之研究》[4]。其后他按部就班,在英美分析美学传统的主流学术方向上稳步前行。自1980年代开始,基维将主要精力放在分析性的音乐哲学研究中,发表系列性相关论著,引起广泛关注,并逐渐建立了自己作为当代美国音乐哲学及分析美学中心人物的地位和名望。
我们不妨浏览一下基维音乐哲学方面的论著情况,以此来把握这位学者的整体思路和贡献。出版于1980年的《纹饰贝壳:关于音乐表现的反思》是基维第一部音乐哲学专著[5],主要涉及音乐如何表现情感及获得表现意义的课题。几年后,基维出版了《声音与外观:关于音乐再现的反思》一书[6],论题转向音乐如何“再现”外在世界的可能和机制。“表现”(expression)和“再现”(representation)是英美分析哲学中涉及艺术“内容”和“意义”问题时的两大主题――基维由此展开他的音乐哲学讨论,可谓是“中规中矩”。在确立了自己在音乐哲学上的基本立场后,基维的探索视野似按照逻辑推演继续扩大,涉及到受制于“他律”条件制约的歌剧体裁(《奥斯敏的愤怒:关于歌剧、戏剧和文本的哲学反思》[7])与只服从于“自律”条件的“纯音乐”类型(《纯音乐:音乐体验的哲学思考》B14)的不同美学规定。而于1995年出版的《本真性:音乐表演的哲学反思》[8]则以当时在西方音乐表演界及音乐学界引起广泛争论的“历史表演”(historical performance)为论述对象,从哲学角度对音乐表演的多样本真性和权威性进行辩护。
至此,基维通过上述多部论著的写作出版,对音乐哲学和美学思考的最主要的议题进行了系列性的全面阐述。同一时期的其他英语世界哲学家,在触及音乐哲学问题的深入性和系统性方面,似无一人可与基维相提并论。也正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基维受邀为牛津大学出版社撰写了《音乐哲学导论:一家之言》一书,于2002年正式出版。在多年的音乐哲理之后,完成这样一本导论性质的音乐哲学著作,这不啻有某种对自己的音乐学说进行总结和规整的意味,因此从某种角度看,此书也可被看作是进入整体意义上的基维音乐哲学最好的入门书。
最近,基维一方面不知疲倦地继续对音乐哲学和音乐文化的其他议题展开讨论,如他在2001年出版了一本更多具有历史研究性质的关于音乐“天才”概念的论著《持有与被持:亨德尔、莫扎特、贝多芬和音乐天才的观念》[9];另一方面,他也有意离开音乐哲学,将自己的研究领域扩展至文学、阅读和各类艺术间的异同关系等更具普遍性的美学课题上。1997年他出版了《艺术的哲学:相异性的论稿》[10]。由于他在英语世界美学界的广泛影响,他受邀担任具有权威意义的英国布拉克哲学导引丛书中“美学”卷的主编[11]。2006年他的专著《阅读的进行:文学的哲学研究论稿》出版[12]。他的另一本论著《对立的艺术:论文学与音乐之间的久远争吵》也已于2009年出版[13]。
一家之言的音乐哲学
显然,基维的音乐哲学是建筑在长期认真思考和踏实研究基础上的产物,既如此,我们也应该以同样的认真和踏实面对这种哲学。虽然,作者在序言一开始就强调,书中所论仅是他自己的“一家之言”――他甚至希望读者“进一步去追问,或去最终证明我是错的”B15。基维的这番表白其实也直指音乐哲学-美学这门学科的一个基本性质,即,尽管该学科中的诸多基本问题已经反复探究和论辩,但至今仍未达成定论。或者说,音乐哲学的最终指向并不是达成定论,而是继续寻找这些根本问题的不同询问路径。
既为“导论”,基维针对读者的导入门槛其实设置得非常低。他甚至在开篇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来介绍“什么是哲学”,以及为什么会有“音乐哲学”。作者认为,正因音乐艺术在近代以来(特别是18世纪中后叶之后)在人类生活中占据了稳固的重要地位,并由于19世纪以来音乐学研究的高度发达,才令音乐获得了承认和尊重,并使“音乐哲学(作为一门具有自我地位的学科)的‘复出’”成为可能B16。我们看到,作者刻意强调了音乐哲学与音乐学研究之间的高度关联,这应该引起我们这些“音乐学”圈内人的注意。英语世界的音乐哲学思考在近几十年中有长足进步,恰与英美音乐学在同一时期的高速发展和进步构成同步,这绝非偶然。正是历史音乐学和民族音乐学的学术为音乐哲学的思考提供了充足的养料和数据,才使得音乐哲学的思辨不致流于空洞和虚浮。
浏览此书的目录,可以看到,基维在其中所涉及的音乐哲学议题几乎均是他在此前二十多年中所发表论著中讨论过的问题――情感表现、形式主义、纯音乐、再现、歌剧问题、音乐表演与本真性问题以及作品的本体论问题、聆听理解问题,等等。甚至书中安排上述问题的前后次序都与作者发表相关论著的先后次序大体一致。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此书确乎是基维个人的音乐哲学“一家之言”的总结归纳。在论述过程中,基维也凸显“我”的主体地位,自我立场从不含糊,而且不断提醒读者,这是“我”的观点和想法。但笔者以为,考虑到基维的代表性和权威性,他的“一家之言”其实典型体现了目前英语世界的音乐哲学的思考方向和水平。关于笔者对基维音乐思想的具体梳理和相关回应,可见下文。
虽是“一家之言”,但基维并不是“自说自话”。我们看到,他的讨论按照正规的西方学术范式,是在与前人和同行的充分对话中展开。尽管在全书的行文中完全没有“学术论著”中常见的“注释”和“出处”。我猜想,这种特殊的处理可能仍然是出于基维为了亲近读者、放低门槛的“导论”姿态,因为周到的注释虽然增加了论著的学术可靠性,但也不免会减低阅读的效率和乐趣――为此,笔者应该向读者抱歉,因为我为了交代音乐哲学和基维的学术脉络和信息,可能使用了过多的注释!
大概是为了弥补注释的阙如,基维特意在全书末尾增加了单列的“阅读与文献参考”。这个专节一目了然具有“平易近人”的“导读”用意,它主要针对新手和入门者。但其内容不仅针对初学者非常有用,而且对所有关心这一学科的学者都颇具参考价值。作者不仅相当仔细地介绍了相关讨论问题的前人文献状况,而且还对这些文献和作者做出了自己“一家之言”的评断和推荐。通过这个“导读”,有心的读者可以很快对相关领域的研究状况有切实的了解。基维的文献推荐范围主要集中于当前的英美音乐哲学研究和音乐学研究,这再次证明这两个学术领域在基维音乐思考中的深刻关联。我很高兴地看到,基维所极力推举的有些论著和作者,也是笔者一直高度认同并通过中译希望引起国内读者关注的――如约瑟夫•科尔曼的《作为戏剧的歌剧》B17和保罗•罗宾逊的《歌剧与观念:从莫扎特到施特劳斯》B18,基维对这两本书有高度评价,认为它们是20世纪中最值得称道的歌剧论著B19;又如针对查尔斯•罗森的《古典风格》B20,基维甚至说,“活着的人当中没有比查尔斯•罗森更出色的音乐著述家了”。 B21
音乐中的情感:“表现”还是“据有”
基维在本书中展开的音乐思考首先从音乐美学中的中心命题之一――音乐与情感――开始。但和一般的分析哲学思路有所不同,基维并不是直接着手开始分析相关陈述的语言用法和内在含义,而是依靠历史音乐学的基础,通过历史回顾来澄清在这一问题上已有的不同学说和立场(第二章“一点历史”)。这种观察角度和思路不啻让我想到德国音乐学家达尔豪斯通过历史来考察美学概念演化进程的精彩论述B22――实际上,达尔豪斯《音乐美学观念史引论》一书中的第三章“情感美学的嬗变”[14]完全可以作为基维论述的参照和补充。与达尔豪斯相比,基维的历史梳理重心更为靠近当前,也更为客观,较少自己的诠释和引申。
关于这一课题,西方历史上所出现过的几家重要学说的要点和精髓,通过基维的总结得到清晰阐述,这对于中国读者极富教益。按照我的理解,就音乐如何表现情感这一问题,基维总结了5种具有影响的回答学说,而每一种学说都具有自己的独特视角。其一,主要由16世纪末卡梅拉塔会社的成员提出,并在历史中产生过巨大影响,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听者通过与音乐“共鸣”而产生“同情”,此即所谓的“唤起理论”。其二,巴洛克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情感类型说”,其哲学源头是笛卡尔,认为音响运动可以直接刺激人的某种“生理性”的内在构造,从而引感反应。其三,叔本华将音乐视为世界意志的“直接写照”,不仅极大提升了音乐的形而上学地位,而且将音乐的情感内容与听者的主观反应分离,以此使音乐与情感这一课题的思考有了重大的实质性转向。其四,汉斯立克在这一问题上提出著名的反题,认为音乐能否以及如何表现情感,与音乐作为一门艺术的功能和价值无关B23。其五,苏珊•朗格将音乐视为普遍性的情感生活的音响符号象征,它并不表现个人的、偶然的情感,而是通过“异质同构”来“再现”情感运动的本质和生命。
基维自己的“一家之说”正是基于对上述理论的消化、引申和反驳。正是在这里,他显现了分析哲学家特有的精密、仔细和冷静。在我看来,基维的基本立场――“将情感作为一种知觉属性归属于音乐本身”B24――是对叔本华、朗格等人学说的继续和发扬。他不仅消解和降低了这些理论有的欧式大陆“形而上”哲学的神秘性和抽象性,而且通过仔细的推论,向前推进了音乐“表现”情感的内在机制解释。
在第三章的一处,基维询问的问题乍一看有些奇怪:“音乐究竟怎样据有悲伤呢”B25?请注意作者在这里的语言用法:他询问音乐怎样“据有”(possess)悲伤,而不是询问音乐如何“表现”(express)悲伤。这其中的用词差别,看似小事一桩,但其实非常要紧。语言的使用直接关系到问题的设定和理论的型塑。对语言用法的注意和分析本来即是分析哲学的中心要义之一。“据有”(或“持有”)情感,与经常被人使用的“表现”情感,其间的差别在于,“据有”情感是指情感内置于音乐之中,情感从根本上属于音乐本身,是音乐的“知觉属性”的一部分,任何合格的听者都可从音乐中“客观地”辨认情感,而无需自己认同这种情感或受到这种情感的感染。而“表现”情感,则更多具有将某个主体的内心情绪向外投射出来的意味,因而确乎与19世纪以来的浪漫主义思潮有直接的对应。情感在这里是一个外在于音乐的东西,它通过音乐而得以被“表现”出来。如此看来,“据有”和“表现”,在音乐与情感的关系问题上,就代表着两种相当不同的美学立场。但说音乐“据有”情感,毕竟是一种大家都很难习惯的表述。基维显然是不折不扣的“据有”派,但他仍然继续使用“表现”这一术语,甚至使用“音乐的表现特征”这样的表述――但我们已经看到,基维的音乐“表现”理论实际上已和大家习以为常的音乐表现说不太一样,或者说他的音乐表现说的内涵要比一般所见的传统说法更为精细、复杂。
既然情感是音乐的内在知觉属性,随后的逻辑问题是,音乐是如何“据有”情感的?也即情感是如何“进入”音乐的?基维对此问题的解答是对以朗格为代表的“异质同构”学说的进一步细化――基维以所谓的“轮廓理论”B26来命名这种解释。他认为,“音乐的表现基于音乐表情与人类表情之间的相似性的基础之上”B27,特别是音乐的运动形式的“轮廓”与人的说话音调和姿态动作之间的相似。这当然不是什么特别的洞见,而已是大家基本的共识。有趣的是,基维通过不断地自我诘问看出了这种理论的粗糙和存在的漏洞,这其中牵涉一些非常细节的观察(如“轮廓理论”很难解释不同的和弦――大三和弦、小三和弦、减三和弦――的性格和表情倾向),以及如何在学理上充分论证音乐效果与人类表情相似性的困难。他甚至有些过分谦虚,乃至认为这其中的奥秘依然是个“黑箱”B28。
不过,我个人以为,基维在这一问题上推进不足的原因并不是他的诘问和推论还不够精密和仔细――恰恰相反,有时他的论述会让人觉得繁琐和累赘。他是认真有余,而不是考虑不周。之所以基维在情感如何被转化为音乐的内在知觉属性的问题上难以深入,根本原因可能不在基维自己,而在于他所隶属的英美分析哲学传统整体上忽视历史文化在音乐构成中的重要作用。一言以蔽之,情感进入音乐,或者音乐“据有”情感,这当然与音乐和情感之间的形态对应和生理感应有直接联系,但更重要的决定因素却是历史长河中所贯穿的人类音乐实践,以及通过这种实践而沉淀下来的音乐与情感之间极为复杂和深厚的缠绕关系。我想,基维作为一个分析哲学家,其思考的方向可能有其根深蒂固的某些盲点,而这恰是我们今后可以继续深入并予以超越的地方。
器乐的独特问题:形式主义及其深化
基维正确地指出,近代(现代)意义上的音乐美学问题其实主要是围绕“纯器乐”展开的B29。正因历史中第一次出现了脱离歌词、舞蹈和其他外在支持而独立存在的大型器乐作品,于是才产生了对音乐本质重新认识的迫切需要。大型器乐曲(主要指交响曲、奏鸣曲和协奏曲等)到18世纪中后叶不再是音乐的边缘,而一跃成为音乐的中心。这一变化极其深刻地改变了音乐的社会地位与艺术身份,也使音乐的“形式”问题被凸显出来。日后所谓“自律论”和“他律论”的冲突由此真正拉开序幕。我们再次看到,音乐美学中的很多问题,虽然看似具有普遍性,但又是与具体的历史文化语境紧密相关。或者说,这些问题的具体内涵和意义指向是随着时代与环境的变化而有所不同的。
纯器乐的浮现带来了对“形式”的重新定位和认识,而这是音乐美学中的重大课题,为此基维花费了最多的笔墨和力气来进行梳理和阐述。此书中的第四章至第八章可以说都是围绕这一课题而展开,并从中彰显基维自己的“升级的形式主义”立场。我们看到,对于很多人们似乎已经习以为常或司空见惯的论点和学说,基维都给出了自己富有新意的解释。打个比方,在“形式主义”的“旧瓶”中,我们确乎发现了基维的“新酒”。
基维的讨论依然基于对前人理论的批判和扬弃之上。康德作为音乐形式主义思想的公认鼻祖,基维对他表示了应有的尊重,但也指出由于康德在形式问题上的狭隘观念,康德不可能真正把握音乐形式美的真正意蕴。汉斯立克作为音乐形式主义的第二个重要里程碑,对音乐的形式主义推进做出了重大贡献。而基维对汉斯立克的解读在此显示了他作为一个哲学家的优秀素质――他不是亦步亦趋地重复汉斯立克的观点,而是通过自己的阐发,开掘出了汉氏自己思想深处的内核:音乐的形式意义绝不是“万花筒”般的形式组接和把玩,而是一种具有秩序、逻辑和意义感的“句法性”结构B30。也就是说,音乐进行可以不依靠任何语义性的内容而具有一种前后连贯、协调统一的秩序。而这正是如奏鸣曲式等形式结构给我们的听觉所造成的总体印象。我认为,这是基维在深刻领悟汉斯立克学说之后所提出的一个精彩洞见。其实,汉斯立克本人在其论著中并没有如此清晰地说明过自己的形式观,这也造成了后人对汉斯立克的很多误解。
在汉斯立克的基础上,形式主义的理论不断被后人所深化和细化。基维提到了埃德蒙•格尔尼(Edmund Gurney,1847-1888)的重要论著《声音的力量》B31。可惜,对于这位英国学者的理论,我们至今还基本毫无所知。但基维极力推崇的一位美国音乐学家伦纳德•B.•迈尔(Leonard B. Meyer,1918-2004)的学说,我们已经相当熟悉B32。基维认为迈尔的“期待”理论为音乐的形式机制运行及其理解提供了非常有说服力的解释,这是既承认前人贡献、又有自己独特视角的观点。迈尔的所谓“期待”,是指听者在聆听的过程中,会对音乐的进行有各种预盼,而这些预盼是“实现”,还是“落空”,都会直接导致听者对音乐意义和表情性质的不同判断。基维将迈尔的学说作为音乐形式主义理论深化的关键一环,这不仅对我们更清晰地认识音乐形式主义的当今源流去向大有帮助,也让我们更为细致和透彻地理解形式主义学理建构大有裨益。
基维明确申明他自己站在形式主义一边,但他同时并不愿意自己的形式主义是一种简单而粗糙的形式主义。他希望充实、丰富和扩展形式主义美学的思想内涵,并以更为地道、更为切实的音乐经验予以补充――此即所谓“升级的形式主义”(enhanced formalism)的命名用意B33。他不仅用“假设游戏”和“捉迷藏”的比喻来说明倾听纯器乐作品时的审美乐趣,从而进一步从实际角度对迈尔的“期待”理论予以支持B34;而且,他试图将情感的内含与音乐的形式更为有机地联系起来。换言之,基维的形式主义是一种具有“人性温暖”的、包含人类情感的音乐形式主义。
这显然是一种对情感论和形式主义的调和,但如何做到?君不见,这是音乐哲学-美学思考的要紧难点之一,如真有推进或新解,不啻让人大喜过望。基维的解决思路是,对音乐的情感属性作形式化的处理――他认为,情感特质就内含在音乐的形式语言之中,或者说渗透在音乐的形式结构中。如音乐形式语言中最常见的从“紧张”到“解决”的和声终止式,就蕴含着人类在日常生活中所体验到的情感动态B35――这与上节已提到的基维所谓的“轮廓理论”直接相关。我个人以为,基维观点总体上是正确的,符合真正懂行的音乐家和爱好者的听觉经验。但他的论证过程和方法囿于分析哲学的局限,总是基于命题和语言用法的分析和反驳,不免显得琐碎和累赘。尤其是,基维没能充分理解历史文化的沉淀和积淀在情感特征如何渗入音乐形式结构中的重大作用。这看来是基维学说的一个根本性的缺陷。
音乐与外部世界:叙事与再现
至此,基维的音乐哲学的大致轮廓已经清晰可见。所谓“升级的形式主义”也可被看作是“开放的形式主义”――在基维的论说中,情感特质和内容被允许进入音乐的内核,并被认为是音乐形式结构的内在组成,但音乐的根本和价值所系仍在于“形式”,在于音乐自身,而不是受制于外在于音乐的任何东西,无论是语义性还是再现性的内容。换言之,纯音乐中的形式绝不是狭隘的“音响游戏”,而是有意义、具有自身逻辑和秩序感的“乐音运动”。
但这种“乐音运动”中究竟包含怎样的逻辑和秩序?众所周知,汉斯立克仅仅提出了“乐音运动”的概念,但其实没有提供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倒是20世纪以来的音乐分析理论在这方面贡献良多,如申克尔的线型结构理论、勋伯格-雷蒂等人的“动机理论”、迈尔的“期待-暗示”模式,以及专门用于解释自由无调性音乐结构的福特的“集合理论”等,这些有关音乐结构的理论模式为解释“乐音运动”的实质性内涵提供了各种不同的视角B36。
基维并没有去触及上述这些音乐理论中有关音乐自身结构秩序的各家解释。他是通过反驳他人的理论来维护和坚持纯音乐的自身逻辑。近来,有学者提出,音乐虽不具有显在的叙事性和再现性,但却有可能具备某种叙事和再现的类比性。如纯音乐当然不可能真正“讲故事”,但是否存在一种“弱叙事”的“情节原型”――如“通过逆境挣扎而取得最终的胜利” B37之类?更有甚者如美国当代著名女性主义音乐学家麦克拉蕊(Susan McClary, 1946-)对柴科夫斯基《第四交响曲》中同性恋心路历程的解读,以及美国学者施罗德(David P. Schroeder)对海顿交响曲中启蒙思想内容的诠释B38。诚然,这些解读的逻辑和细节方面存在问题,但在我看来,基维似乎有些过于断然地否决了这些解释的有效性和可信性。而且,他也有些过于绝对地区分了纯音乐与标题内容音乐之间的界限――音乐史中的事实证明,纯音乐(如交响曲)与标题内容音乐(如交响诗)之间从来就不是泾渭分明,如的交响曲创作即为明证。
如果说“叙事”触及了音乐与外部世界达成关联的“历时性”维度,则“再现”就是音乐以“视觉性”维度与外部世界产生联系的通道。基维的论述角度依然是典型的分析哲学方法:命题分析与语言用法区分B39。音乐是否具有“再现”外部世界的能力?基维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并且通过区分“图画性再现”、“结构性再现”、“辅再现”以及“非辅再现”等概念,使问题的讨论更有成效。显然,音乐的“图画性再现”的直接能力非常有限,但在辅的条件下,音乐的再现例证还是比比皆是,不论是再现自然世界(如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对鸟鸣、暴风雨和潺潺小溪的刻画),还是通过某种音乐来唤起另外一个环境(如瓦格纳歌剧《纽伦堡的名歌手》中对路德派赞美诗的“引录”)。此外,在西方音乐的传统中,通过“乐音描画”的渠道,以音乐的具体手段来象征或表达音乐之外意念(如基督教的“训诫”等)从而达到“结构性再现”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再现”问题的一个特殊方面是所谓“标题音乐”。如何看待标题内容的地位,以及如何看待标题音乐的形式本质,基维的态度比较折中,也比较切合实际。他认为在标题音乐中,标题内容就是音乐的一个部分,不了解标题内容的再现性意图,听众就不可能充分地理解和欣赏音乐。但另一方面,标题音乐虽然有再现的需要而违反乃至损害音乐自身的逻辑,但它从根本上仍然需要遵守纯音乐的句法要求和形式架构,以至于在某种程度上,听者可以在略去标题内容的情况下,也能将它作为纯音乐来欣赏。这里其实触及到了标题音乐的实质,即如何在标题内容的再现性需要与音乐形式的建构与要求之间寻找立足点和平衡点,或者说如何同时满足这两个常常发生矛盾的双方的苛刻条件――这也就是创作和理解标题音乐的关键问题,但基维没有对此发表更多意见。
然而,音乐表达音乐之外的思想、内容、叙事和再现的问题,在歌剧这一体裁中达到了最集中、最尖锐的体现。如基维所言,“要求音乐服从于文字或故事内容,或让文字与故事内容服从于音乐仍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歌剧仅仅是这个问题的极端例子而已。”B40之所以难以解决,正在于音乐有其自身的形式规律,它难以和其他的艺术或媒介达成和解。基维在歌剧问题的论述中充分显示出他熟知音乐历史,并能将这种历史知识与对问题的透彻理解结合起来的良好素质。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歌剧问题(而且一直以来总是如此)是这样的:在纯音乐形式(这种形式必然具有重复性)和虚构性的戏剧(它则体现为非重复性的、单向性的特征)之间如何达成某种调解。这个问题确实无法解决。然而有时,有些不完满的解决方案却又能够获得令人深为满意的结果。”B41基维总结并评述了歌剧史上所出现过的不同解决方案,如正歌剧的“分曲”模式,莫扎特的动力性重唱,音乐话剧(melodrama)的伴奏性说白模式,以及格鲁克、瓦格纳的所倡导的各自不同的音乐戏剧理念。全书中我个人最欣赏的即是这个第九章“文字第一、音乐第二”,基维在这里不仅为我们提供了歌剧问题发展和演变的出色导览,而且也从中进一步凸显了音乐作为一门特殊艺术的形式本质和内在要求。
其他问题:作品、表演、鉴赏
创作、表演和鉴赏一直被称为音乐实践的三大环节,也是音乐美学中的三大实践性课题。但与国内的研究指向非常不同,分析哲学在触及这些问题时所关心的问题与国内学者的习惯有很大差异。这当然不是一件坏事,它说明出于不同的知识背景和文化氛围,不同的学者看待问题的角度和方式也必然不同。
就创作这一环节而论,与我们在研究中普遍关心创作者和创作过程的倾向不同,分析哲学的关心课题是创作的结果――作品。而且,分析哲学针对音乐作品的提问是非常哲学性的“形而上”问题――音乐作品究竟是“何物”,因而从根本上回避了“创作”的一些根本问题(如传统、时代、个人性、灵感等)。由于音乐作品既不是绘画作品那样的实物,也不是如文学那样无需经过表演实现的作品,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存在物就成令人困惑的“本体论”(ontological)难题。基维提供了自己的“极端柏拉图主义”立场,不过我相信,中国读者对这一论题的阐述会最感到陌生和费解。国内音乐美学界曾对与此问题相关的“音乐存在方式”也有过热烈讨论[15],对比其中讨论所涉及的思路和问题的异同,可能会有不少启发。
与作品问题相比,基维对表演和鉴赏问题的讨论要更加实在和实际,与我们的日常音乐经验也有更多的相关。基维将音乐表演定义为“依从于一份乐谱”B42,但他深入到音乐历史中,让我们看到在这一看似无可厚非的定义背后,究竟如何“依从乐谱”,其实问题很多:首先是乐谱的指令随时代不同发生改变,再者是表演者的“依从”应该是类似“改编”的创造,因而说到底“依从”并不是彻头彻尾的“服从”。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西方音乐生活中开始出现所谓“历史本真主义表演”的现象和运动,这种主张重构历史原初境况而使表演风格尽量靠近作曲家原初意图的实践引发了音乐表演界、音乐学界和音乐哲学界的热烈讨论与巨大争议。基维在这一问题上持比较开明和开放的态度,他一方面质疑历史本真主义的诸多理论前提,如我们是否能够完全重构当时的历史知识,以及我们如何能够确定作曲家的真实意图,等等;但另一方面,他也欢迎历史本真主义所带来的与“主流”表演全然不同的表演风格和选择。我本人对基维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持赞同态度。
但我对基维关于“为何而聆听”B43的解释和论断却感到有些失望――我觉得基维没能有说服力地阐明我们之所以为音乐深深感动、并因此珍视音乐的真正哲学-美学原因。基维以叔本华的哲学为出发点并进行引申,认为只有艺术才能使人摆脱日常世界的束缚,而在这其中,又只有纯音乐才能真正达到所有其他内容性艺术都不能达到的“解放”境界,从而进入“另一个世界”――一个和国际象棋、纯数学类似的纯粹结构世界。尽管我尊重基维对音乐价值和意义进行如此定位的“一家之言”,但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同意他的观点――我本人的音乐信念一直是以“人文性”作为核心,因为我坚持音乐的最高价值正在于它对于人生真谛和世界本质的揭示与表达。
在我看来,音乐并不是因为它与我们的日常世界远离而获得价值,恰恰相反――音乐正因与我们生活的世界有紧密关联才获得根本的意义。基维的音乐哲学从来是以“纯音乐”为正统,尽管他不时提醒大家有文本内容的音乐往往更为常见,但他依然在纯音乐和非纯音乐之间进行了过分清晰的划界。他甚至在我们从音乐中听出情感和为这种情感所感动之间也做出了清晰的区分,而且坚持认为我们被音乐所感动并不是因为该音乐所表现的情感特质,而是由于该音乐所体现的音乐美感B44。总之,基维的理论和思想让我们看到了分析哲学在音乐思考上的清晰、认真和踏实,这对于改进我们当前空洞、粗疏的学风不啻具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基维的思考不论正确与否,都会进一步给我们提供思想的另类资源,并刺激和鼓励我们自己的理论开掘。我觉得,基维在此书中最吸引人的倒不是那些命题的区分和分析,而是他结合音乐史实对相关哲学-美学问题进行历史性考察的论述。音乐哲学-美学的命题的讨论,应被放置到历史文化的纵深中去才有可能获得实质性的推进。当然,这也仅仅是我个人的一孔之见,是否有效尚有待今后的具体实施。
2011年9月3日写毕于沪上“书乐斋”
作者说明:本论文为“国家重点学科――音乐学特色重点学科资助项目,项目代号:050402”。
注释:
①康德对音乐的直接论述不多,主要集中于《判断力批判》中的第52和53节,但其整体意义上的美学理论对音乐美学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可参见邓晓芒译、杨祖陶校的最新中译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
②黑格尔在其鸿篇巨著《美学》一书中用相当篇幅对音乐进行了深度论说,尽管他很少触及具体的音乐作品。参见朱光潜中译本,特别是第三卷(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
③叔本华对音乐有极为特殊和深刻的认识,相关论述请参见石冲之译、杨之一校的中译本《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特别是其中第52节,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另可参见韦启昌的中译本《叔本华美学随笔》,特别是其中的“论音乐”一章,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④丹麦思想家克尔恺郭尔曾以独特视角对莫扎特的歌剧《唐•乔瓦尼》进行了引发诸多争议的哲理性诠释,参见其论著《或此或彼》,阎嘉等人中译本,特别是其中的长篇专章“直觉的诸阶段或音乐喜剧的诸阶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
⑤尼采与瓦格纳的交往与交恶是尼采音乐思考的焦点。其相关论述都被收入《悲剧的诞生――尼采美学文选》,周国平译,北京:三联书店,1986年。
⑥布洛赫作为西方的重要代表,在其以“希望原则”为核心的“乌托邦精神”构建中,将音乐艺术作为其哲学的重要论证依据。其主要音乐论述已被收入Zur Philosophie der Musik (Frankfurt, 1974)一书,Peter Palmer的英译本为Essays on the Philosophy of Music ( Cambridge, 1985)。
⑦阿多诺的音乐论述涉及范围相当广泛,不仅包括著名的《新音乐的哲学》、《音乐社会学导论》(均无完整中译本)等论著,而且还有针对贝多芬、瓦格纳、和贝尔格等作曲家的专论。请参见当前对阿多诺音乐哲学思考最全面的研究论著,Max Paddison, Adorno’s Aesthetics of Music (Cambridge, 1993)。目前所见阿多诺音乐论著的唯一中译本是《贝多芬:阿多诺的音乐哲学》,台湾学者彭淮栋译,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9年。
⑧苏珊•朗格的音乐思考主要反映在《情感与形式》(刘大基、傅志强、周发祥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和《艺术问题》(滕守尧、朱疆源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两本主要论著中。
⑨Lydia Goehr, The Imaginary Museum of Musical Works: 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Music (Oxford, 1991). 罗东晖译、杨燕迪校的中译本《音乐作品的想象博物馆:音乐哲学论稿》,收入杨立青主编,杨燕迪、洛秦副主编“上音译丛”,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
⑩Stephen Davies, Musical Meaning and Expression (Ithaca, 1994). 宋瑾、柯杨等人中译本《音乐的意义与表现》,收入于润洋、张前主编“20世纪西方音乐学名著译丛”,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7年。
B11 Stephen Davies, Themes in the Philosophy of Music (Oxford, 2003). 谌蕾中译本《音乐哲学的论题》,收入于润洋、张前主编“20世纪西方音乐学名著译丛”,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11年。
B12Introduction to a Philosophy of Music (Oxford, 2002). 刘洪译、杨燕迪校的中译本,已收入杨燕迪主编的“六点音乐译丛”,即将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B13Peter Kivy, Music Alone: Philosophical Reflections on the Purely Musical Experience (Ithaca, 1990). 徐红媛、王少明、刘天石、张姝佳译,徐红媛、王少明校的中译本《纯音乐:音乐体验的哲学思考》,收入于润洋、张前主编“20世纪西方音乐学名著译丛”,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10年。
B14参见⒀。
B15《音乐哲学导论:一家之言》中译本,作者序言,第2页。
B16彼得•基维,《音乐哲学导论:一家之言》,第11页(这里的页数指原书页码,也即中译本的边页码,下同)。
B17Joseph Kerman, Opera as Drama (London, 1989). 杨燕迪中译本,《作为戏剧的歌剧》,收入杨立青主编,杨燕迪、洛秦副主编“上音译丛”,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
B18Paul Robinson, Opera and Ideas: from Mozart to Strauss (Ithaca, 1985). 周彬彬译、杨燕迪校的中译本《歌剧与戏剧:从莫扎特到施特劳斯》,收入杨燕迪主编“六点音乐译丛”,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B19见本书,第270页。
B20Charles Rosen, The Classical Style: Haydn, Mozart, Beethoven (New York, 1997). 杨燕迪主编的“六点音乐译丛”已将此书的杨燕迪中译本纳入出版计划。
B21彼得•基维,《音乐哲学导论:一家之言》,第270页。
B22参见杨燕迪,“论达尔豪斯音乐美学观的历史维度”,《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07第1期。
B23关于这一点,似乎应特别做些强调:汉斯立克的理论常常被误指为他从根本上否认音乐能够表现情感,这是对汉氏学说的严重误解。所有音乐家和爱好者的正常经验都证明,音乐与情感之间有自然而深远的关联。尽管汉斯立克经常自相矛盾,但他其实承认音乐的强大情感力量,只是他认为这种情感效应并非音乐的本质,而是某种“病理地接受音乐”的结果。总的来看,汉斯立克的论证中仍有诸多可取之处,他所反对的主要是浪漫主义时期流行的一贯倾向,即仅仅从情感经验方面来认识音乐,并将情感表现视为音乐的唯一价值和功能。参见爱德华•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杨业治中译本,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年。
B241彼得•基维,《音乐哲学导论:一家之言》,第31页。
B25此书第32页。
B26见此书第37-48页上的论述。
B27第40页。
B28第48页。
B29见此书第四章开头的讨论。
B30参见此书第60-62页上的论述。
B31此书第63页之后。
B32参见Leonard B. Meyer, Emotion and Meaning in Music, Chicago, 1956. 何乾三中译本,《音乐的情感与意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另参见该作者另一本专著:Music, the Arts and Ideas: Patterns and Predictions in Twentieth-Century Culture, Chicago, 1994. 刘丹霓译、杨燕迪校的中译本《音乐、艺术与观念:二十世纪文化的模式与指向》,已纳入杨燕迪主编的“六点音乐译丛”,即将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B33这是此书第六章的标题。
B34参见此书第84页之后的论述。
B35主要见此书第六章中的讨论。
B36参见杨燕迪的系列学术论文,《20世纪西方音乐分析理论述评》(一――六),连载于《音乐艺术》1995年第3、4期,1996年第1、2、3、4期。
B37此书第143页。
B38见此书第146页之后的论述。
B39主要见此书第十章中的讨论。
B40此书第164页。
B41此书第166页。
B42此书第225页。
B43此书第十三章。
B44参见此书第七章后半部分的论述。
[参 考 文 献]
[1]Lydia Goehr, Francis Sparshott, Andrew Bowie, Stephen Davies: “Philosophy of music”, in The New Grove 7, ed. by Stanly Sadie (London, 2001).
[2]Aaron Ridley, The Philosophy of Music: Themes and Variations (Edinburgh, 2004). 王德峰、夏巍、李宏昀的中译本.音乐哲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
[3]参见Naomi Cumming, “Peter Kivy”, in The New Grove 7 (London, 2001).
[4]The Seventh Sense: a Study of Francis Hutcheson’s Aesthetics and its Influence in Eighteenth-Century Britain (New York, 1976).
[5]The Corded Shell: Reflections on Musical Expression (Princeton, 1980).
[6]Sound and Semblance: Reflections on Musical Representation (Princeton, 1984).
[7]Osmin’s Rage: Philosophical Reflections on Opera, Drama and Text (Princeton, 1988).
[8]Authenticities: Philosophical Reflections on Musical Performance (Ithaca, 1995).
[9]The Possessor and the Possessed: Handel, Mozart, Beethoven and Idea of Musical Genius (New Haven, 2001).
[10]Philosophies of Arts: An Essay in Differences (New York, 1997).
[11]The Blackwell Guide to Aesthetics (Oxford, 2004). 彭锋等人的中译本《美学指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12]The Performance of Reading: 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Literature (Oxford, 2006).
[13] Antithetical Arts: On the Ancient Quarrel Between Literature and Music (Oxford, 2009).
[14]卡尔•达尔豪斯.音乐美学观念史引论[M].杨燕迪中译本,收入杨立青主编,杨燕迪、洛秦副主编“上音译丛”, 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
[15]韩锺恩主编.音乐存在方式[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
Analytical Philosophy of Music: A Critical Review of Peter Kivy’s Introduction to a Philosophy of 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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