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3 09:48:2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公务员考试申论辅导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于“贯彻执行能力”,考试大纲解释道:“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根据考试大纲的解释,华图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李天甲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把握所谓的“贯彻执行能力”。
申论材料往往涉及一个或者两个社会现象或者社会问题,同时,给定材料中也会包含一些解决该社会问题的具体措施。因此,华图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李天甲认为,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考试很可能会要求考生针对材料中提到的某一项具体措施提出(写出)具体的执行方案或者实施方案。考生在写出具体的执行方案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实施方案的关键在于把握好相关部门出台这项措施的背景、目的与意义,这样才能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对此,考生可以通过阅读材料来了解出台这项措施的背景、目的与意义。
其次,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所谓的依法行政原则,简单来说包括六个方面: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在申论考试当中,考生除了要固守原来提对策的基本原则——可操作、合常理之外,还需要特别体现我们具有“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的意识与素质。我们的主体要合法,我们的措施要合法、我们的程序要合法以及我们的执行措施要高效便民,而不能低效扰民。
再次,根据客观实际情况。这就要求考生仔细阅读材料,充分体会材料设定的“场景”存在哪些“客观实际情况”。针对这些客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灵活变通地制定相应的执行方案。
问:公务员考试的常识判断法律相关的知识占多大比重?
答:06年及以前常识判断分为六大模块:政治、法律、经济、人文、管理、科技,但07年变为一个模块:法律。以此判断,08年常识依然涵盖法律95%以上。04年以后考试已经侧重法律考核,07年整章覆盖,08年会依然以法律考核为主。
问:公务员考试涉及的法律很多,是不是要将这些相关法律原文都看一看?
答:公务员考试是能力考试,不可能具有专业性考试,侧重法律的运用考核,只需要具有法律条款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的法律有:宪法、民商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如何备考08年考试,根据07年的试题分析主要侧重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宪法在07年考题中的96、97题,占常识部分的8,内容为公民的自身权利和组织选举有直接关系,今年趋势依然。行政法律法规是第99、100、108、115、118题5题占常识的20,主要在行政服役法、许可法、处罚法。民法占常识的40,内容为肖像权、委托、法定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商标法、仲裁法。经济法占16,主要为公司法。刑法、诉讼法占12。法律部分主要重点是在新颁布的法律条文和最近的条文,希望考生可以在不断的努力中得到更大的进步。
言语教研室主任:顾斐
问:除了大量做题之外,有什么好的学习方法可以推荐给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朋友们,提高言语理解与表达的解题能力?
答:以备考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考生主要有两个误区:⑴言语不需要复习。⑵从语感的角度来选择。从公考题量的角度来看,06年25道题,07年40道题,言语不单单是语文考试,而是公务员考试的重要一部分。言语包括词语表达、片段理解等4部分。难度逐年增加,不仅是文字能力的考察,而且包括作者的观点、感彩等。通过综合性考察考生的能力。从考官出题的角度分析,考试出题模式不是惯向思维,而是逆向思维。应注意三个词表:近义词辨析表、关联词表、成语辨析和误用表。片段阅读是言语的一个重点,有七大类型:主旨题、观点题、细节推断题、词语含义题、代词指代题、语句衔接题、标题和结语。
判断推理教研室研究员:付连奎
问:有很多朋友做判断推理题时只能“跟着感觉走”,答题特别没有把握,您是否认为答判断推理题都得靠长期积累的逻辑思维能力?
答:逻辑考察通常是思维中比较出问题的地方,考的逻辑常识与系统逻辑有关系但不是密切相关,公务员考试只考逻辑常识,可以通过书籍进行了解或者进行通过一定的训练。公务员考试中的逻辑前提不会超过2种前提,如果不知道规律,比较容易出现错误,逻辑常识必须把握。
申论教研室主任:钟君、孙景民
问:很多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平时感觉文笔不错,而且对申论也进行了一番准备,为什么公考申论成绩不尽如人意?
答:考生没有对申论的本质进行了解,主要有以下几个误区:⑴认为申论考试就是一门写作考试。⑵申论只是在写杂文评论。⑶申论是可以脱离材料的。⑷申论可以当成学术论文。实质上申论是通过给定材料分析的写作和辩证思维的写作,是综合素质的考察。
考生对申论的本质没有明确,考生在写申论文章时应以公务员的身份写文章。考生的语言不规范,这于优美程度无关。辅导老师推荐读物《半月谈》、《求实杂志》、《人民日报》中的文章都是比较规范的语言。针对申论的解析考生首先要提出问题,然后分析问题,最后解决问题。最主要解决问题要有可行性原则,要求结构完整。可总结16字原则:概括全面、对策可行、论证深刻、言语规范。
(8月16日《公务员考试报》,作者系该报记者。)
虽然政治、经济、文化背景都有所不同。中西方公务员招聘制度的特点也不同。但在共同的国际环境尤其是全球化的背景下,再加上人事管理上的共性,西方招聘文官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英国:有十个方面的素质要求
英国在1870年确立了以公开考试选拔国家公务员的制度。英国是最早采用功绩制的国家,即重视公务员的工作成绩和实践能力。把工作成绩的大小、好坏作为公务员升降的主要依据。
英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程序相对完善,考题设计也较为合理。坚持“通才”标准。即注重选拔对象的教育、知识、素养以及综合、推理和判断能力,而不是狭隘的专门知识。具体表现为十个方面的素质要求:沟通与交流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观察和分析能力;高效率工作能力;领导和管理能力;计划与组织能力;宏观能力;崇尚服务对象的意识;组织意识;全局意识。测试项目包括七个方面:第一为鉴识,考生阅读有关问题的文件,在150分钟之内至少拿出四个解决办法及其优劣分析,并提出建议和理由。第二是文书起草,在45分钟内以明确肯定的语言答复一项来文。第三是集体讨论二至三个重要问题,主考人员进行观察打分。第四是模拟开会,考生轮流任主席,就某个问题组织讨论,做出结论,这是考察考生的交涉能力、口才、常识和个性。第五是智力测试。内容包括认知、辨别、口语、统计推理和常识等。第六是由三名考官分别对应试者进行40分钟的口试。最后,同组考生相互评分。以观察其识人的能力。如此过五关斩六将后。考生可进入第三阶段,即以口试形式进行决选,以决定排列名次及是否录用。
德国:不采取统一考试和统一招录方式
在欧洲,通过竞争按成绩选任公务员的招聘制度最早出现在德国,德国公务员的高效率和守纪律是世界闻名的。在德国.所有涉及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的任务最初都是由国家公务员来完成的.但目前已非如此。随着国家行政制度的改革和人们认识上的变化,越来越多过去必须由国家来完成的任务已经改由社会和私营部门来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德国在招录公务员时比较谨慎。如果不是必须。则一般通过私法招聘人员来完成相应的工作。尤其是在德国东部地区,近来使用公务员越来越少。
德国招聘公务员不采取统一考试和统一招录的方式,而是按岗位的需要随时进行招录。空缺的岗位必须提前公之于众。说明用人单位、招聘什么职位和级别的公务员。但特殊岗位的公务员以及司局长以上的公务员不实行公开招录。用人单位对符合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筛选。筛选过程和方式由用人单位自主进行。由于公务员不能被解雇。国家要负责其福利和退休养老。因此,录用新的公务员原则上必须经财政预算部门同意。
美国:多采用聘任制,政治上中立
美国从1776年独立建立文官制度以来,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虽然经过了多次重大改革,但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不仅没有被削弱,反而得到了加强。如今美国现任政府工作人员中90.9%都是经过考试录用的。考试以测试语言能力、数理能力、思维能力以及行政裁量能力为主,同时还考历史等科目。美国的考试录用制度重视专业化。考试内容同将要担任的职务紧密结合。
通过考试的考生,美国多采用聘任制,这就形成了政府与公务员之间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强化了公务员的服务意识,有利于建立服务型政府。聘任方法也相对简单易行,有利于解决公务员能进能出、领导能上能下的问题。有利于人员流动,有利于吸引人才、破除人才单位和部门所有制.给所聘部门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方法和手段,使该部门的领导层能够及时更新并始终保持活力。其缺陷在于聘任者与被聘任者之间缺乏稳定性,受聘人员由于职业无保障、看不到晋升的前景,其责任感和职业意识会比常任公务员明显降低.倘若报酬欠佳,可能造成高素质人才流失。美国还要求公务员不得以其公务员的身份参加党派活动,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带有“政治倾向性”。
联合国:实现招聘效用最大化
联合国有一个统一的正式聘任程序。一般先是由本人申请,并提供个人的情况资料。笔试成绩最优秀的一部分人将获得面试机会。面试可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进行.联合国承担所需全部费用;也可通过视频电话进行,由考试委员会的专家提问并评判。面试过程中,大约10%左右的候选人将被淘汰,而通过面试的人员将进合国人事厅国际职员人才库。当出现职位空缺时,由联合国从人才库中选聘。该后备人员库不仅面向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而且还为成员国政府各部门推荐国际职员候选人提供服务。建立后备人员库,避免了重复招聘带来的成本.也实现了招聘效用的最大化。
Abstract: Aiming at the hot current civil service applicants,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feasibility of comprehensively setting the course "Guide to the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 from the aspects of faculty, and so on, combining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setting this course, and discusses to set this course in ways of professional elective course, public elective course or other ways within the school.
关键词: 公务员考试指南;课程;实施途径
Key words: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 guide;curriculum;implementation ways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8-0216-02
0引言
近年来,在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的现状下,公务员报考热一直高温不下,特别是《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公务员俨然成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最热门的职业选择。引导和规范高校毕业生科学合理地应对公务员考试、有效地提升他们在公务员考试中的竞争力,已成为大理学院课程建设中的重要课题。通过对在校学生的抽样调查和已开课的学生与未开课的学生考试效果的对比,探讨开设《公务员考试指南》课程的途径。
1大理学院全面开设《公务员考试指南》课程的必要性
1.1 大理学院目前开设《公务员考试指南》课程的薄弱性经过笔者的调查,问卷中“大学需不需要设置《公务员考试指南》这门课程?”12%的同学认为无所谓,6%的回答不需要,88%的调查者回答是需要的,适应潮流。在专业计划调整和实行“三学期”制改革(2009年8月)之前,仅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四个本科专业面向毕业班开设了《公务员考试指南》选修课程,人数共有228人,仅占到全校毕业生的9.71%,大部分报考公务员的毕业生只能求助于社会上开办的短期公务员考试培训辅导班,而这种民营培训机构具有上课的时间短、课程量大、效果差、辅导费用高等缺点。在问卷中“你打算报考公务员吗”的问题上,有总计86%的学生选择“要报考”和“试一试”。因此,能让学生在离校以前接受系统、全面的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等相关课程的学习和培训,是学校教学和招生就业部门的重要职责,而这种课程的科学设置正是目前众多高校容易忽略的问题。
1.2 学生缺乏对公务员职业、考试基本内容和应试方法的认知
通过笔者的大量走访和问卷调查,部分在校学生对“公务员考试”的认识,仅仅是停留在――“只是一个想法而已”,具体对公务员职业的了解、如何报考、考些什么、如何准备等问题一知半解。
在调查中,对问题“你如何看待公务员这一职业”,37%的学生认为考上公务员能当官,未来有好的发展前景,27%的学生回答能吃喝玩乐,是容易腐败的职业,26%的认为公务员职业福利待遇好,工作稳定,也体面。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缺乏对公务员职业的正确认识。就“你了解公务员考试的基本内容吗”的问题,竞有74%的人回答不了解,这种回答很令我们费解,在目前“公务员考试热”的社会氛围中,不应该有这样的回答,那毋须提“你对公务员考试的基本应试方法与技巧掌握多少”的问题了。
1.3 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的竞争力相对不足笔者追踪调查了三年来大理学院2008、2009、2010届毕业生累计120名学生,报考“国考”,竟无人考上,在学校的招生就业处的档案记录中也实无一人被录取。而云南大学2010届毕业生有11人考上国家级公务员,云南师范大学2010届毕业生有7人考上,相比之下,大理学院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竞争力相对不足。在省、市、县、乡镇一级的公务员考试中,我校毕业生在的竞争力也表现为明显不足,2008届毕业生招生就业处登记在册的、已被录取为公务员34人,2009届为57人,相比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2009届毕业生分别为487、374人考取公务员*,虽两所高校的毕业生人数要比我校略多,但确实竞争力明显不足。
2大理学院全面开设《公务员考试指南》课程的可行性分析
2.1 强大的公务员考试培训辅导的师资力量整合课程的师资队伍是搞好课程建设的根本。目前,我校具有多位权威的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和学者,如:赵金元教授、胡椿教授、李钢副教授、杨运星副教授等,他们具有多年的公务员考试辅导经验和命题经历,在这一领域已积累了丰硕的科研成果。另一方面,学校教务处已连续多年开办公务员考前辅导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和良好的口碑。因此,盘点大理学院现有的公务员考试教学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整合他们成为一支强大的教学团队,从而成为全面开设这一课程的支撑主体。
2.2 学生报考公务员,希望学校给予开课或辅导近年来,公务员考试的竞争是越来越激烈。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的招考,即国家公务员考试俨然成为了“中国第一考”。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录取比例46:1,2009年录取比例78:1,2010年录取比例100:1,激烈程度可谓百里挑一。在日益公平和现代化的公务员考试的今天,未经学习或培训的学生报考公务员,无疑是去“凑热闹”而已。在目前无序的公务员培训市场上,5天初(笔)试的培训班费用需5万元,7天的面试培训高达7万元,这让许多贫困学子,望而却步。在调查中,86%的学生选择要考公务员,88%的学生认为需要学校开设公务员考试的相关课程。他们迫切想了解当前公务员考试的形势、招考程序,对考试形式和考题进行练习和考前准备,掌握招考岗位与自我匹配性等相关知识。
2.3 全面开设《公务员考试指南》课程的效果预期实践证明:在2008年和2009年两年间,大理学院在思想政治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和体育教育四个本科专业的毕业班课程设置中,开设了《公务员考试指南》等相关课程,考试的效果是明显的。在2008年,四个专业毕业生报考公务员人数是170余人,笔试过关的就有35人,考取的有18人,约11%;2009年,四个专业毕业生报考公务员人数是240余人,笔试过关的就有47人,考取的有31人,约13%,笔试的过关率和录取率远远大于其他专业未开课的考生。因此在学校全面开设《公务员考试指南》课程的效果我们是可以预期的,对提高学校的就业质量是有帮助的。
3大理学院全面开设《公务员考试指南》课程的实施路径选择
3.1 借修改专业计划之机,列为专业选修课专业计划的制定及修改是专业建设的基础,科学地设置课程是人才培养目标得以实现的根本。管理类、文秘类、教育类等专业,借学校专业教学计划的调整和修改之机,可以将《公务员考试指南》或两门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和《申论》)直接列入教学计划,作为专业选修课,开课在大四上学期。在我们的调查问卷中,88%的被调查学生认为需要设置《公务员考试指南》这门课程,53%的学生选择开设为专业选修课。虽然,大部分学生对专业计划的修订、课程设置等不太熟悉,但数据明确表示:学生迫切需要选修《公务员考试指南》课程。
3.2 顺应学生需求,列为全校公共选修课了解、关注、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需要与共性需要,是教师和学校要关注与研究的问题。教师要通过学生调研的方式切实了解学生的内在需求,据此制订合理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目前,许多高校顺应社会趋势,帮助本校毕业生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脱颖而出,提高学校的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纷纷开设了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的课程。如: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等公务员考试相关课程列为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由学生自主选修。大理学院是正在蓬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专业门类齐全,其中大部分专业符合报考公务员考试的条件,且学生正有此需求,因此在全校范围内,设置《公务员考试指南》及相关课程为公共选修课,将势在必行。如何开设呢?笔者认为将列入通识教育选修平台,课程为32个学时,计2学分;或为24学时,计1.5学分。目前,大理学院也正实践这样的做法,每年的小学期(夏季学期)大约250名大二、大三学生接受课程的教育,但由于有最大人数限制性,存在许多学生想选选不上,毕业班学生想修修不了的矛盾。笔者以为放宽公共选修课程年级限制,特别是最大容量的限制,顺应学生的需求,自主自由的选择公共选修课程。
3.3 以讲座等多种形式,规范和引导学生开设公务员考试方面的讲座,将是更灵活的教学与辅导形式。安排大量的专题性讲座,如:《公务员考试形势探析》、《公务员考试内容与方法解析》、《历年公务员考试真题研究》、《公务员考试面试突破》等针对性强的一系列讲座。通过专家讲座,规范和引导在校学生科学的报考公务员考试和备战公务员考试。
参考文献:
[1]郭晓F.对高校毕业生公务员考试指导工作的理性思考[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8,(6).
[2]贺先志.开设公务员录用考试课程的实践与探索[J].高教研究,2005,(2).
[3]王瑞丰.夯实基础从容应试―刍议五年制司法警官高职学生公务员考试辅导问题[J].2008,(1).
通识教育有助于拓展大学生的知识、能力和人格,形成社会需要的素质。目前从就业需求趋势看,许多招聘者较注重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公共责任和认知人格等决定任务效果的要素。公务员是具有公共属性的职业,尤其需要这些要素。而大学生在选择职业时,受求稳求同的择业观影响,会不考虑自己的专业、潜能和真正的工作兴趣,盲目报考公务员,或者是受家长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官本位观点的影响,被迫去考公务员,从事公务员职业。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中国由于受不完善的法治和传统政治文明的影响,权力可以干预资源的配置,并能够满足多种的欲望,因而,在社会中产生对权力超级崇拜的现象。而获得权力的前提是需要成为公务员或者是与公务员相近的职业,如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职业等。以上这些因素,使大学生对公务员职业趋之若鹜。而众多大学生考上公务员后又存在不喜欢它的矛盾心理,这种矛盾行为不利于其能力发挥,势必是人才资源的一种浪费。在校大学生对公务员职业缺少合理的认知,会产生盲目选择。《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识课,是一门能够向大学生讲授与公务员制度规范相关的课程,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个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大学生可以了解公务员职业,思考蕴含于公共行政过程中的公平和公共性内涵,能够充分调动和激发大学生对实现社会公平的热情和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愿望,从而,减少未来公共行政过程中和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学习和养成社会所需的公共性素养,以在社会任何领域都有助于公共性的体现。通识教育是要培养合格的高尚的公民。而公务员首先是公民,是一个能够为其他公民和社会提供所需帮助的公民。因而,把《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通识教育课极其必要。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识教育选修课的主要内容
(一)讲授《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理论
很多大学生对公务员这一职业不了解,不清楚与公务员相关的管理制度,譬如,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考核制度、纪律与惩戒制度、交流与回避制度等。他们对现实中公务员、和某些公务员不合理的晋升、惩戒等现象没有客观的认知,认为这些问题是通过金钱搞好关系就可以解决的,而且,认为公务员可以利用公共权力获取很多资源,这是一些大学报考公务员的动机之一。为此,针对这一现实,结合政治学、法学和伦理学等相关理论知识讲授《国家公务员制度》,使大学生对公务员这一职业和管理制度产生合理的认知。
(二)分析国家公务员职业的现实境况
近几年,政府对公务员要求严格,一些不合理的福利待遇减少或者取消,但是一些在校大学生依然选择公务员职业,以实现家人的愿望。通过调研发现,一些毕业大学生通过努力考上了公务员,他们对公务员这一职业后并不是很满意,甚至有些失落。主要表现是:其一,一些怀有公务员梦想和抱负的毕业大学生,考上公务员后,却不能发挥自己的能力,因为初任公务员基本是做一些简单琐碎的事情或是被安排到基层做与专业不相适应的工作。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巨大,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的热情日趋减少。其二,收入待遇与期望相差甚远。比起想象中公务员待遇,现实中的基层公务员,并没有那么好。大学毕业生初任公务员进入基层后,由于工作时间短、工作成绩不突出,与选择其他职业的同学相比,收入不高有差距,没有荣誉感以致在工作会没有较强的进取心。其三,竞争与压力较大。在一些领导看来,大学毕业生学历较高,能力也应该较强,是比较优秀的人才,当然会对其期望很高和工作要求较高、分配的任务较多。然而,多数大学毕业生刚刚参加公共管理领域的工作,需要适应环境、转变角色,同时由于经验不足、实践能力不强,在工作上效率与质量不高,被认为眼高手低,使他们容易产生受挫心理。在基层,晋升压力大,因为公务员的职务有限而欲晋升的人员多,晋升是非常慢的过程,这也会影响大学毕业生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对初任公务员的现实情况分析,使在校大学生清楚公务员职业的现实情况,公务员职业并不是很轻松没有压力的工作,所在领域要求有比较高的能力和素质,也存在被淘汰的风险。相较其他领域,公务员系统的等级制度比较严格,工作环境因其特殊性,相对比较保守,晋升竞争比较激烈。为此,大学生应该根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兴趣去选择职业,不要盲目、盲从去报考公务员,减少浪费资源。
(三)指导大学生应对公务员考试
大学生不仅对公务员职业性质与本质不是很清楚,而且对参加公务员考试也有些模糊,侥幸心理较多,不会合理利用时间和备考。在调查中看到,在校大学生持“试一试”的态度去考公务员较多,做充分准备的人不是很多。而且通过访谈发现,应届毕业生即使有考公务员的想法,只是按照自己一贯的学习模式进行突击,看几本公务员考试指南书和多做几套题,侥幸心理较多。然而,公务员考试题复杂多变,涉及面积广,可谓是包括了整个人类的文明成果,如果没有平时的积累和认真的准备,仅仅采取突击的方式是很难取得理想成绩的;或者是大学生注重书本知识,忽视个人能力的培养,往往是笔试成绩很高而面试失利。也有一些大学生选择捷径备考,把成功的期望放在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上。在对公务员调研过程中获知,不论是领导还是初任公务员,都不提倡参加辅导班。因此,在讲授《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过程中,客观理性地讲授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内容,使在校大学生了解如何报考如何准备,端正态度以减少在时间和金钱的浪费,并通过努力实现做公务员的愿望。
三、《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形式
为了更有效地让在校大学生了解国家公务员职业及相关制度,运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安排和讲授《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识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一)运用现实中的案例,讲授国家公务员制度
其一,解读公务员职业。结合社会众多职业进行比较,指出公务员是社会各种职业中的一种,只是由于所在领域即在国家的各种机关中任职,具有特殊性,他们主要是运用所掌握的公共权力管理公共资源提供公共服务,要求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不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平台。而且,欲成为一名公务员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凡进必考,不经过考试进入国家机关的人员不是正式公务员,不能享受公务员待遇,因为,这一职业是非常神圣而严肃的职业。其二,公务员的分类辨析。针对大学生考研还是考公务员的矛盾心理,结合职位的分类制度剖析学历和任职的关系,引导大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职位分类是一种以工作职位为主要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是对公务员进行各种管理的依据。公务员类别按照一定的标准又可分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等,不同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和能力有差别。在我国进行公务员管理时,根据情况还需要结合品位分类进行。譬如,在初任公务员的初始定级中,以学历和阅历为主,认识到学历和阅历的价值,比如本科是科员,硕士可能是副主任科员(副科级),博士是主任科员(正科级),认识到公务员制度的公正性,也明白经过研究生学习后依然可以选择公务员职业。其三,公务员的晋升、纪律和奖惩制度的分析。在社会现实中,许多人认为,公务员的升迁和奖惩主要依靠社会关系和金钱来运作。因此,选择关于公务员的晋升、纪律和奖惩制度这些方面的案例,使其了解公务员的晋升、纪律和奖惩制度都是需要依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的,凡是没有根据这些制度运作的,最后都会有相应的行政和法律制裁,当前众人皆知的腐败案例,就是比较有力的说明。其四,交流和回避制度的阐释。这些制度是比较专业的,在现实中熟知的人不是很多。因此,结合国家高级公务员的异地任职、工作调动的事例进行分析,使大学生明晰此类规定是为了防止领导类公务员在不同工作领域、地域形成的关系网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同时,分析公务员执行公务和任职的限制条件要求,指出目的是为了保证行政执行过程的公正性。通过对这些制度的讲授,使在校大学生能够认清公务员制度客观公正的现实。
(二)通过不同的教学环节,使大学生了解公务员考试,为考试做好准备
在《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识教育选修课过程中,需要有不同的环节,针对具体的《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考试科目,向学生讲授一些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知识,指出《行政能力测试》试题比较灵活、涉及范围广,离不开理论和实践的积累,多读书勤思考会有所助益,并提供应该阅读的书目类别;在练习环节,对于《申论》的准备,引导他们经常参与一些积极的公益性、公共危机处理的活动,平时多关注新闻时事,不断进行理性分析,养成从宏观上看问题的逻辑分析能力,并根据《申论》历年考试的特点,指导他们练习写作以提升写作水平。在实践环节,鼓励他们在课堂上积极发言和演讲,锻炼自己的语言表达和逻辑分析能力,有机会去参加和宣传社会上的积极活动,不断磨砺自己,使自己沉着冷静。此外,借助大学生的学生社团功能,定期组织在校大学生进行公务员模拟考试的活动,邀请专家、有经验的老师指导、评价,从中总结经验发现自己的不足,为正式的公务员考试做好准备。
(三)比较分析国家的就业政策、社会所需要的职业,引导大学生理性选择职业
[关键词] 录用制度 内容 启示
本文以日本的公务员录用制度作为参考系,通过比较中日公务员录用制度,借鉴和吸收日本公务员录用制度的优点和经验,以弥补我国公务员制度在录用方面存在的不足,促进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中日公务员录用制度相关内容的比较
关于中日两国公务员录用制度具体内容的比较,以下将着重从录用的程序、组织机关、内容、方式、范围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公务员考试的录用程序
1、中国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
中国录用公务员的程序大致包括以下8个步骤:①制定招录方案;②招考;③报名和资格审查;④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⑤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⑥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⑦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⑧试用与培训,其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符合的取消录用。[1]
2、日本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
日本公务员考录的程序有以下几步:考试的通知发放、报名和考前辅导、考试、访问政府部门(参加高级类的考试人员一般在第一次考试后即去所报志愿的机关访问,听股长、课长等人介绍本部门的情况;参加中级类考试的人员一般在考试合格后再去所报志愿的政府部门访问)、录用。[2]
(二)公务员考试的组织机关
1、中国公务员考试的组织机关
在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机关设在政府系统内部,我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这样把录用机关分为中央和省级两个层次,是与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的因素相适应的,同时某种程度上发挥和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日本公务员考试的组织机关
日本的公务员录用机关包括三个,有人事院、外务省、法务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由国家人事院主管实施,包括考试机关的权限,各项考试科目及考试的综合结果,决定录取所需要的最终合格人数。外务省和法务省受人事院的委托,主持外务人员和法官的考试录用工作,同时人事院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在日本,人事院是一个地位与职能都比较特殊的中央人事行政机构,对内阁保持相对独立性的同时,又是在内阁管辖之下担当人事管理的中立的专门机构。
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则分别由各自治团体的人事委员会主管实施,地方自治团体的人事行政机构以《地方公务员法》为依据独立管理地方人事。
(三)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
1、中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
中国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的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另外有些职位(如报考公安系统的)需考专业科目。行政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五部分。而申论,即申述、论证之意,是对给定资料进行分析,其考试内容可以归纳为阅读资料、概括主题、提出对策、进行论证四个主要的环节。旨在考查考生的文字表达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是面试。面试的主要内容一般与所报志愿的职位有关。旨在考查考生适应职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的考官是各级政府招考部门的行政领导。
2、日本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
为有效防止试题的泄露,各部门会制定出好几种卷子,由人事院考试课统一选定试卷。[3]笔试的内容,根据不同等级的公务员考试内容有所不同。高级类考试范围比较宽,包括外语、基础知识、政治学、行政学、国际关系、国际法等等,2006年加上了教育学和心理学。中级类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小论文写作。初级类考试内容比较而言较为简单;[4]面试的内容,主要采取的方法是集体面试(一般把考生分成若干组,每组5-8个人),所出题目一般是要队员相互合作才可以完成,旨在考查每个人的协调能力及团队精神等。而且面试时,考官如认识某考生必须事先声明、回避,否则会被追究责任。面试时考生的出生地、父母职业、家庭状况、最尊敬的人物等问题也都必须回避。[5]
(四)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
1、中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
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国的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是对基本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考查,由政府人事部门统一举行;面试主要是对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拟任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进行考查,由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其目前采用的主要是个人面试的形式。
2、日本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
日本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比较多,而且不统一,一般采取以下7种方式中的2种,(1)笔试;(2)经历评定;(3)实地考试;(4)业务评定;(5)口试(集体面试);(6)体格检查;(7)其他完成职务能力的评定方法。[6]
(五)公务员职务的录用范围
1、中国公务员职务的录用范围
我国公务员一般分为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我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务员录用的范围是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与办事员。而针对担任主任科员以上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人员采用委任和选任方式进行录取;针对主任科员以下的领导职务采用调任的方式。
2、日本公务员职务的录用范围
按照政治性和专业性日本公务员分为一般职务公务员和特别职务公务员。[7]录用制度针对的是一般职务公务员。一般职务公务员(事务官)主要是指参加公开录用考试、获得职位的公职人员,主要包括专业技术性的公务员和事务性的公务员;而特别职务公务员(政务官)主要是通过公选得到职位的公务员,主要包括大臣(总理、国务)、长官(内阁官方等)、政务官、大使、人事官和检查官、司法官等等。另外根据录用条件可以将公务员分为正规职员、临时任用职员、再任用职员、非常勤职员等。
二、日本公务员录用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录用制度内容的比较,我们不难发现实践历程较短的中国公务员录用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而日本在公务员录用制度上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完善我国的公务员录用制度,我们必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样我们在这条道路上才会走的成熟,走的成功。
(一)实现公务员考试内容的科学性
考试内容合理、科学,才会真正甄选出优秀、合格的高素质人才。在我国,不论年龄、专业、学历基本上是整齐划一的考试内容,忽视了个人的学术背景和专业优势。而在日本,根据不同的教育背景,将考试分为三级,对不同的人群,不同的考试,有不同的知识要求,这种因人而异的方法有助于德才兼备的人才脱颖而出。
(二)实现公务员考试方法的多样化
在我国,公务员的录用方法只有单纯的笔试和面试。这对于全面测评一个人的知识水平、真实能力显然是不够的。在日本,考试方法有七种之多。我国的公务员考试方法应适当增加,诸如现场实习、情景模拟、心理测验、经历评定、笔迹辨析等考试方法的辅助方法。
(三)完善现有法律体系,加强考录工作的监督
考试录用是否公正、客观,程序是否合理,归根到底是由相关法规建设的完备程度来决定的,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却还不完善。在日本,《公务员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对拖延和扣押考试公告的人该如何处置,又如对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平等原则的人该如处置等等。而在我国,公务员录用过程许多环节却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这样势必会影响考录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另外提高考录工作的透明度,实现公开化,形成监督网络,接受全方位的监督,减少不正之风。同时要实行考录工作的回避制度,严肃考风考纪。
(四)建立成熟的公务员考试和培训制度
在我国承担公务员培训任务的主要是国家及地方的党校和行政学院,还有一些部门的干部管理学院。而在日本都建有全国性的培训机构或培训中心,承担公务员的培训工作,设立培训的教育机构有人事院研修所和类似于西方行政学院的国家公务员的培训中心,另外还有如东京大学、琦玉大学和自治大学等也分别承担了公务员的培训教育任务,形成了整个公务员的培训体系。包括出任培训和在职培训两个方面。因此我国需要建立完备的培训制度,形式种类内容上都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正所谓“培训是最好的投资”,这种“投资”,对于提高公务员素质,适应现代化行政管理及高效率化的有着积极的作用。
(五)扩大和提高公务员的录用职位和职级范围
我国目前通过考试录用的公务员是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这种录用制度不仅适用范围过窄,而且职位级别相当低。例如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及其他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只能通过公务员考试,即便被任命,也只能是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因此应在完善公务员分类的同时,参照日本的考试分级,进行划分,而且也不必局限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对一些更高级别的职务也可以试行。
(七)实现法规规定的平等、公正
不能使报考人员因自身民族、性别、、婚姻状况和户口等而受到歧视和不平等、不公正的待遇。例如《公务员法》规定录用的原则是公正平等、竞争择优。但是有些省市的人事部门则自行规定报考条件,将报名者限定在某市某区,甚至还对考生的性别作出硬性限制。而且国家公务员招录条件和地方各省市公务员招录条件也不一致,地方的随意性较大。例如《公务员法》规定“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就可报考公务员”,而有些省市在招考公务员职位简章公布的省直机关的具体报考条件,在年龄一栏中,绝大部分职位年龄要求是30岁以下。这种限制与招考公务员的宗旨是相违背的,必须要打破地域界限、年龄和性别的界限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降人才。淡化学历门槛、户籍门槛、身份门槛,给所有公民平等的选择机会,这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8]
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发展历程较短,很多地方发展的还不完善,在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我们要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大胆地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敢于创新,朝着理性的、良性的方向和目标前进,走向一条成功的公务员录用制度之路。
参考文献:
[1].
[2]郑励志,藏志军.日本公务员制度与政治过程[M].上海:上海财经出版社.2001.p120.
[3]徐银华,石佑启,杨勇萍.公务员要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p78.
[4]郑励志,藏志军.日本公务员制度与政治过程[M].上海:上海财经出版社.2001.p106.
[5]高级类:大学毕业,考试合格被择优录用后,可以担任事务官,必须懂法律;中级类:两年制大学毕业,考试合格被择优录用后,担任一般公务员,必须懂法律;初级类:高中毕业,考试合格被择优录用后,作辅工作.
[6]郑励志,藏志军.日本公务员制度与政治过程[M].上海:上海财经出版社.2001.p113.
[7]吴志华.当今国外公务员制度[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p28. [8].
【关键词】公务员;规律;探析
2014年5月,我们通过实地走访,充分掌握了河北省高校学生考取公务员的基本情况,积极开展问卷设计和调研工作,调研共涉及河北省石家庄、张家口、廊坊、唐山和保定等5个设区市20余所高校,共计发放问卷1100份,有效回收试卷1000份,有效回收率90.91%。通过对回收问卷数据细致的整理和分析,以期探寻学生考取公务员就业现象背后的规律,提升学生公务员考试成功率。
1.调研的主要内容
经过对有效回收试卷的8万多个信息点审慎统计、认真分析,我们获得了客观科学的调研数据。为了保证调研分析过程和结果的客观真实性,我们对调研问卷数据按照“循证矫正”的研究方法,根据数学概率统计,量化评估,确保了调研的实际效果。为了避免因主体多元价值取向造成的选择性失明和粗制滥造,我们采用了价值中立的科研方法,运用数据说明问题,确保了调研分析的客观性和可信性。
调研河北省内高校考取公务员学生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成功考取公务员就业学生姓名、考试就业单位名称、性质、所在地;学生的系别、专业和生源地;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对学生考取公务员提供了哪些帮助,学生考取公务员具备哪些考试成功的素质和能力;学生公务员考试的准备方式、知识积累情况、学习方式、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动力、学习态度、平时爱好、家庭教育;总结学生笔试、面试考试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对学生考取公务员后的满意度进行分级等等。
2.考公成功学生的特征描述
成功考取公务员学生,他们必然在很多方面都有着相似之处,通过运用概率最大化的方式总结,我们用模糊分析的方式对考公成功学生做以下描述:
(1)他(她)们一般都及早的确定了考公的方向,心中一直憧憬公务员职业,有成功公务员的崇拜偶像。
(2)都有较长的考公准备过程,珍惜时间。在考公近一年的时间里,每天自学的时间一般在5小时以上,地点多选在图书馆阅览室。
(3)学习成绩一般在中等以上。
(4)除学习外,多数具有篮球、足球、阅读、文艺等业余爱好。
(5)博览群书,知识面较广。其中法学和考公资料方面阅读得较多。
(6)关注国家,关注社会,关注形势政策,具有为国家、社会工作和服务的心理准备。
(7)应对笔试、面试的心理素质较好。具有遇事不慌,沉着冷静的心理状态,掌握一定的应试技巧,灵活应试能力较强。
(8)中学知识基础比较扎实。
(9)对学校教育和管理理解程度较高,不反感严格管理。坚持体育锻炼,增强体能素质。
(10)思维方式较好,能够理性对人对事,一般不具有偏激倾向,具有替国分忧情怀。
(11)考公方向确定后,注重平时知识积累,留意观察社会问题,能够完整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见解。
(12)部分同学接受过考公辅导训练,多数同学走自学成才之路。
(13)他(她)们心胸都很开阔,不愁前路无知己,主张以“平常心”对待考公。心态的淡定来自于自信,自信来自于实力。
(14)一般字写得都很漂亮,起码能做到工整。
(15)具备了准公务员的品行,掌握符合用人单位,特别是警察系统招录公务员的标准与素质。
3.考取公务员成功的规律性做法
通过实地调研和对问卷问答题部分进行梳理、综合,我们对公务员考试的成功经验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形成了成功考取公务员的的规律性做法,具体情况如下:
3.1考试目标明确,持之以恒践行
一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搞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想发财,最好不要考公务员。二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平时要多看书,多读新闻,多关注时事热点,多做题,勤思考。三要坚持体能训练。经常跑步和运动,对公务员体检、体能测试过关至关重要。四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复习计划。以三个月左右为一个备考期,认真准备半年。准备复习过程中要劳逸结合,不要过度劳累,切勿中断学习过程。
3.2笔试扬长补短,合理安排考试
一是合理安排《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答题顺序。建议采用:常识――资料――言语――逻辑――数量关系。二是《申论》平时多进行写作练习。本着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预计未来发展的思路,进行议论文写作训练。三是笔试考试过程中要懂得取舍。考试时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分布和答题顺序,及时涂答题卡。四是写一手好字。字写得漂亮,能挣得很多卷面分。最差也要做到字迹工整清楚。
3.3面试经常模拟,克服紧张心理
一是面试要加强平时的积累。多参加一些社团文艺活动和社会活动,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二是面试准备要多上网了解国内国际大事。可多看《新闻1+1》、《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半月谈》,特别是时政评论文章,及时总结做好笔记,养成良好的综合分析能力,形成符合公务员身份的思维逻辑和语言表达习惯。三是注重着装礼仪和言行举止。平时要利用各种机会锻炼自己,在脑海中模拟面试情景。可利用YY语音交流平台和全国各地考友一起练习。四是头脑冷静。可以把考官当成自己的老师,以虚心求教的心态与考官进行交流。找好切入点,抓住问题的重点辩证分析,注意语言表达上的逻辑和流畅。
4.对准备考公学生的几点建议
4.1树立正确的理念,做好胜任公务员岗位的准备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了正义、责任、忠诚、奉献、荣誉的理想信念,养成踏实做事,认真做人的好习惯。培养自己冷静、客观、谨慎、坚强、坚毅、坚韧不拔,积极向上,遵守纪律的好品质,强化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养成自学的能力和严谨的学习作风,做到学以致用和独立思考,具有了国家公务人员应有的形象、能力、气质和品质。正直不阿,坚毅不屈,不轻言放弃。讲公德,遵纪律,有礼节,敢担当,能工作,会说话,不怯场,为以后的学习、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2养成科学的思维方式,拓展自身综合能力
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竞争意识,进取意识,时间观念,效率意识,对考公成功来说十分重要。养成承受压力和挫折的能力,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自立能力,主动学习能力、自学能力;社会交往能力,计划组织管理能力、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推理能力。
4.3要持之以恒,勇于实践
要学会合理规划自己的人生目标,将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有机结合,并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革命精神。要坚定自己的信念,路难不难走,只有走过才知道。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和习惯的影响,确保自身政治合格,思想过硬。要具备有“不服输”的信心或信念,脚踏实地,勤能补拙,勇于实践考公的人生理想和规划目标。
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这些传统法律行业的准入都必须要求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但具有法律知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⑤这一规定对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就业影响巨大,极大地压缩了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学生的就业和发展空间。他们要进入这些传统法律行业,只能先通过自学考试等其他途径获得本科毕业证,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才具有初任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的可能(对于初任检察官、法官而言,还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而且一些非法律专业的本科生通过司法考试这条途径后也涌入了法律行业,进一步缩小了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的就业空间。
二、就业指导工作不到位
从高职院校就业指导情况来看,几乎全部的高职类院校都有专门的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的存在对促进高职院校法律毕业生就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收效很低。首先从就业指导时间上来看,基本局限于大三学生毕业前夕开始进行,这种短时间的指导较难起到好的效果。其次,从就业指导队伍来看,就业指导教师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且人数较少,就业指导经验明显不足。他们虽会不定期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但主要局限于以讲座和会议形式进行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咨询以及就业技巧指导或者召开就业招聘会等。这种形式的就业指导仅仅体现了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而忽略了对高职法律类专业的特性和法律类学生职业发展前景的个体性分析。
三、促进高职院校法律毕业生就业之路径分析
(一)对学生的就业心理进行指导
健康良好的心理状态及对就业形势的正确分析和认识,是促使高职院校法律毕业生顺利就业的必要条件。因此,对学生进行就业心理干预必不可少。高职院校除组织心理咨询师将纠正和指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心态融入到专题报告、讲座及日常心理咨询中来之外,还可以将正确就业心理的确立延伸到对学生日常管理中来。方式之一是通过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日常管理和授课,及时传递正确的就业心理,使学生对就业有正确的认识。除此之外,针对学生中普遍存在的就业心理上的自卑情绪和消极态度,可以组织近年已毕业的优秀毕业生通过专题报告、座谈会以及QQ、微信等比较便捷且深得学生喜欢的现代联系方式与在校生进行沟通交流。
(二)全面推行分类培养模式
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说过:“同样的火候,使黄油融化,使鸡蛋变硬。”他认为某些人格特质与工作存在着匹配关系,个体的特点与职业环境是否匹配决定了其对工作的满意度和流动的倾向性。因此,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应对不同特质的学生进行分类培养。针对学生中存在的迷茫无所适从心理,应从入学伊始就对学生的兴趣、爱好、个人专长、情商等进行综合测试,帮助学生找出适合其自身特点的职业。根据测试结果以及学生的自我评估和价值判断,有的放矢地引导学生确立适合其特点的职业规划,形成其对自身职业潜力的信心。⑥同时,学校在完成教育部规定的法律核心课程之外,开设司法考试辅导、公务员考试的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辅导、律师实务等选修课程,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三)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1.对实训课程进行改革,扩大实训科目。增加非诉讼法律实务实训,切实锻炼学生多种法律实务操作的能力;在实训中教师应当只给出参考意见,不给标准答案,从而实现由传授学生理论知识向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迁移能力的转变。2.对考试环节进行改革,重点考查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对于实训类课程的考试,应以学生实训环节的操作能力作为其成绩评定的主要标准。此外,在课余时间组织各种以法律为主题的辩论赛,由具有实务经验的教师带领学生到社区、广场进行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活动,在真实情境中提高学生专业能力及语言沟通等综合能力。同时,学校应开设社交礼仪、人际沟通等课程,通过课堂模拟、实际训练,教师指导等方式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满足学生多元化就业需求。
(四)引导学生跨专业或边缘行业就业
从社会实践看,许多交叉行业的出现,对法律的需求也越来越明显。因此,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学生可以跨专业就业,即使在工作中不能用尽其所学全部的法律知识,但这些学生懂得法律规则,比起不懂法律的学生,他们能够更好地守法、用法,减少企业的风险。引导学生拓展到其他专业或在边缘行业,实现就业这一目标。
(五)发挥政策导向,鼓励学生自主创业
各级行政部门也应发挥其行政职能,从宏观政策等方面鼓励并引导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针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出台并实施了《河北省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河北省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一系列保障就业措施。通过简化贷款手续、为大学生创业开展培训、落实大学生创业政策、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孵化服务等方法为创业者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此外还通过免费就业服务、建立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信息网、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等方式探索并开创了就业工作新局面。其他各行政部门在探索大学生就业上可以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经验为借鉴,采用多种方式切实促进高职院校法律毕业生的就业,从而形成新形势下高职院校法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长效保障机制。此外,学校可以通过课堂教学灌输创业理念,为学生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持,加强舆论引导,在校园创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可开设《公司法》等相关课程,积极渗透并宣传创业观念,指导学生敢于创业。对有浓厚创业兴趣的学生,可聘用校外创业专家和毕业生的创业成功典型到校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切合学生自身水平的指导和教育。对在校期间自主创业的学生通过承认学分、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等措施,鼓励学生自主创业。学校团委及学生处等可以尝试设立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和创业中心、组织学生成立创业者协会、对创业成功的典型进行宣传、举办创业大赛等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创业。
(六)全面提升就业指导水平,建立全面的就业指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