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2 16:08:3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工程变更相关法规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在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依法执行而展开的工程项目财务审计工作确保了工程投入的准确性、真实性。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工程项目工作经验,分析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主要特点,浅谈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必要性。
关键词: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特点;必要性
一、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特点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是基于同时掌握财务审计能力与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专业知识的审计工作者而展开的经济活动,审计工作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第三方公正的角度进行工作,因此它具有公正、合法、真实、准确等性质。而从另一个角度看,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管理,同时是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并有效提高工程效益的有力手段。
二、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必要性
(一)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项目评估的重要依据
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是基于真实、准确的数据背景下分析研究所得出的,没有准确真实的数据支持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只是一个空谈,不具有科学有效性。因此,通过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方式对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查是十分必要的,它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提供有力的保障,是工程项目投资风险的重要规避措施。在实际的可行性报告审核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点。工程项目建立依据的审查。一般包括工程项目的建立背景、工程概况、项目市场前景、投资金额、方式,以及财务分析等方面。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在项目建立依据审查的基础展开的,通过项目建立依据的真实准确性审查,分析项目是否具备建设前景,项目建设是否存在竞争对手以及当前环境是否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等,着重分析工程目标前景与投资的关系,尤其需要考虑工程目标是否存在竞争,以及工程的竞争力和工程风险的预测。工程项目的规模分析。项目规模分析应包括经济投入成本预测,项目目标收益预测,效益指标分析,工程风险说明,财务指标分析结果,以及阶段性经济投入预测等。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结论。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专家通过上述3项的审核结果,就工程可行性给出审核结论,并提出相应意见。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是工程建设开展的第一步,是必须经过有效的科学手段验证才可以作为有效的工程建设参考依据供企业高层决策使用。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体现在工程项目财务审计工作的整个流程之中的,它是工程的实际投入和产出的真实表现,是工程财务管理必不可少的手段。
(二)工程项目财务审计有效的反映了工程的经济性、效益性
工程项目的经济性和效益性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任何的项目都是建立在其为国家社会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基础之上,因此工程项目财务审计能够真实有效反映工程经济效益性的这一特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工程项目财务审计在工程的各阶段都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点。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通过结合工程设计资料以及国家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程预算,通过预算审计的方式,将工程的造价控制在设计所需的概预算范围内至关重要,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的重要一环。通过预算审计、风险评估等方式将工程投资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制定阶段性工程资金投入计划,通过有计划的资金投入,可以减少不必要资金浪费,规避资金无计划投入带来的资金周转不周等情况,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实时的工程项目动态投资审计则有效监控了工程的投入情况和工程实施进度。在工程的实施阶段,各种的突况产生的停工,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变更,以及应业主要求产生的工程变更等都会使工程的投资预算发生变动,通过审计将这些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收集并记录下来,是工程最终经济评估的真实、有效性得以保证的不可或缺的依据;同时通过阶段性的工程审核,对阶段性的工程进度分析以及经济指标分析,可以实时的掌控工程进度,并针对当前工期进度、和经济指标实现动态调整,确保工程的按时完工和资金投入动态平衡,总投资可控。工程竣工前,结合工程预算、工程变更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发生一系列经济活动,审核工程的最终造价。竣工决算的审计包括工程竣工图纸的现场复核,竣工图纸工程量审核,工程变更签证审核,以及工程合同项目单价外的项目单价审核、材料价格动态调差等,基于工程合同、有效的工程变更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所得出的工程最终造价是真实、准确、有效的,确保了工程项目投资的资金使用效率,是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直观体现,是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三)工程项目财务审计是依法进行的,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必要手段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基础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财务审计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规范,财务审计的真实、准确、有效也是通过法律法规的方式实现的。国家法律法规对财务审计过程起着主导作用,财务审计的主要工作任务则是依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经济活动应当符合以下内容:一、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等编制的预算计划,以及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规范要求。三、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定额指标等。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是需要由获得国家相关职业任职资格的人员编制执行的,是需要相关审计工作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因此它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效力,是可以真实反映工作财务投资状况的财务管理手段。财务审计工作的成果上报给审计单位的高层领导决策、评价,并采用复审的方式,进一步确保工程项目财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可以有效的降低工程项目的不必要资金投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工程项目财务审计使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过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工作,可以有效保障工程项目投资的效益;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效率,促进企业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
作者:国庆斌 单位:菏泽市公路管理局工程三处
主题词:政府投资 工程招投标合同建设项目投资审计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意义在于引进竞争机制、防止垄断、以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对于业主则可以择优选定质优价廉的承包商。招投标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相关的招投标活动。发承包双方建设合同的签订则是招投标活动的延续,也是实行招投标活动的一部分。合同的最终签订则意味着工程建设中招投标这一环节的结束,而这一环节完满的结束则是建立在合同所签订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的基础之上。
在近来的工程造价审计时发现合同签订的内容与招投标文件有关实质性内容不符的情况,如工程价款的相关约定,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的规定如下: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细目的按投标人投标时的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清单有类似细目参考类似中标单价结算;新增工程项目的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其中新增工程项目套定额部分的工程造价按套定额的最终造价乘下浮点数(工程中标价/上限控制价)计算。而发承包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中并未列有新增工程项目造价乘下浮点数这一条款。因而在实际结算审计中就会出现问题了,根据结算审计的特点,招投标也是审查的工作内容之一, 我们发现了合同价款约定的这一问题并在实际操作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计算。但在与施工单位对数的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合同为第一解释权,坚持新增项目部分的工程结算价也应按合同的约定执行。这两者的分歧在很多的工程结算中也会遇到,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的关系引发的相关问题就产生了。
在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的一些文件后,笔者认为应该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首先招投标的过程及结果是合法有效的,招标是要约,投标是准承诺,定标是对在众多准承诺中择优选定的正式承诺。投标单位若中标则是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实质性的内容作出响应,即应执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内容。同时中标则是建立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存在着一致性。所以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来签订合同,如果违反了招标文件,就涉嫌违反招投标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清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第4.4.2款: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合同为第一解释权,而合同第一解释权的成立则是所签订的合同完全是在合同合法的基础上的,合法成为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因此不合法的合同也就成为了无效的合同(在这仅对合同中的某一条条款作出解释,不延伸到整个合同或是部分合同条款无效的相关问题上),无效合同的第一解释权也就不存在。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其次,延伸开来对未中标的单位也是一个不公平的对待, 与招投法的精神相左。
对这些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问题,下面提出笔者自己的建议。
完善和强化中介机制在规范当事人交易行为的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是一项较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有完整的运行程序,环节多,经济、技术、法律等专业性强,组织工作繁杂等特点。招标机构专门从事招标投标活动,在专业人员的综合智力、市场信息、招标实践经验等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近年来,招标机构为当事人所提供的优良服务,对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运行对工程承发包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完善的作用。但是,在招标活动中,有些事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1)一部分招标机构对工程竞争性承发包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循的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等,研究之明显不够。因此,招标机构在人员组成和知识面上应当精选一个技术、经济、法律的三维知识结精空间的智力服务体系,以适应法制经济前提下的高质量服务要求。
(2)进一步树立规范到位规定。目前,有一些机构服务范围只限于到中标通知发出为止,忽视了签约生效阶段的智力。因此,反映在一些合同约定的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书不一致或相互抵触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一部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解决好程序性与实体之间的关系,按《招标法》规定精神,实体应当延伸落实到交易缔约依法生效的合同上。
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备案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议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工作重点应当放在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上。施工合同备案是指构成合同文件全部资料,对合同文件中违背相关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应当向当事人指出修正后再行备案,对实施备案的合同文件,拟作出相应的备案标记,以便分清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所签订的补充协议。 由于建设工程本身内在的特殊性,反映出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履行周期长的特点,具有其原则范围内的变化规律,因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和索赔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当事人就变更和索赔事项达成补充协议或文件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关系。但是,应当指出的是:双方所达成的补充协议或文件必须遵守《招标投标法》规定精神,补充协议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与招标投标合同文件相背离。
关键词:索赔,定义,分类,依据,原则,流程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claims as a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of a very important job, not only need to relevant personnel understanding construction drawings,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and contract agreement, also have higher claim concept and ability, want to be good at according to the contract, pay attention to claim evidence, pay attention to claim skills, steadfast do engineering claim management work.
Keywords: claim, definition, classification, the basis, principles, processes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业主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承包方造成损失时, 承包方可向业主单位提出索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索赔是正常的合理的补偿要求, 而随着我国建设法规的不断完善, 工程索赔已成为承包商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而工程索赔工作是综合性及高层次性的管理工作,是项目管理综合水平的体现,当前我国工程索赔理论还不够成熟, 很多承包商索赔意识低下。 下面本文就工程索赔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并给出了工程索赔应遵循的原则以及索赔流程。
1.索赔的概述
1.1 索赔的定义
在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 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这种要求就叫做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是双方面的,最常见的是承包商向业主单位提出的索赔,即施工索赔。工程索赔必须依据合同及法律法规, 属于合同双方正常的业务。
1.2 索赔的分类
依据不同标准,工程索赔的种类作如下划分: 以工程索赔的目的划分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以工程索赔所依据的文件划分为合同索赔,法规索赔及其它索赔。以签定合同类型的不同划分为承包合同工程索赔, 合营合同工程索赔及劳工合同索赔。以工程索赔的处理方法划分为单项目索赔及总工程索赔。最常见的一种分类方法是按照工程索赔的原因为标准,可分为外界干扰索赔, 市场价格变动索赔,工程变更索赔等。
1.3 索赔的依据
一般来说, 索赔的依据可分为两大方面: ① 法律方面的依据, ② 索赔正当的证明,法律方面的依据主要有招投标文件、技术规范、国家法令法规及合同协议等。索赔正当的的证明主要有:发包方的变更通知、双方的谈话资料、施工进度表、会议记录、现场的施工工程文件、在场工程照片以及财务记录等。在进行工程索赔时,必须要认真的研究这些依据, 明确合同规定的职权范围及赔偿条件。
2. 索赔的意义
2.1对于一个施工企业来讲,工程索赔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当前的建设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不断的压低报价以期中标,但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各种风险的存在,使得施工企业往往面临工程亏损的局面,若企业掌握先进的索赔管理手段,那么不仅能够扭转企业亏损的局势,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另外,工程索赔工作的实施,还有利于工程施工过程存在风险的转移,当工程面临风险损失时,通过索赔,可将风险损失转移给业主单位或适合承担该风险的第三方。工程索赔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正当、合法的营利行为,索赔管理水平的高低,已经成为了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合同管理水平的外在表现,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本保证。
2.2随着当前建设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承包商为中标而将报价压至最低, 但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外界因素的影响而使得施工企业面临亏损, 此时若做好工程索赔工作不仅可以改变当前亏损的局面,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 同时有利于建设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并提高双方的管理素质,除此之外通过工程索赔还可以转移部分工程风险给第三方, 因此工程索赔已是工程造价管理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 也是受到法规保护的合法营利手段, 是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的保证, 对企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3.索赔的原则
3.1 严格以合同作为依据。
必须将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作为根本的依据,按其规定的有关条例起草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必须包含索赔事件的起因、时间、场所等内容,因此在意向书中应将索赔项目及缘由写明,并应附有计算损失的详细资料及证明。
3.2 按时递交索赔意向书。
索赔意向书在提出之后,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及主管监理签字确认,再经现场负责人及各级监理现场核实确定。
3.3 及时收集索赔资料。
在索赔意向书签字确认后,要及时的收集证据,并保证收集到的证据及资料要真实,对一些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做好文字记录,以做为处理索赔时的事实及数据凭证,在工程施工中的花费及工期索赔应附带现场监理认可的记录及相关的材料。
4.索赔流程
4.1 起草索赔意向书
及时对工程中出现的事故进行分析,发现并把握索赔机会,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人员提出索赔意向, 传达索赔意愿并起草索赔意向书,分送有关部门,索赔项目的起止日期的计算按如下方法进行:
1) 因工程量或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工程事故。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往往会因人为或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变更, 如工程量增多或局部项目尺寸改变等, 此种索赔项目的起止日分别以收到变更命令及变更完成为准。
2) 因图纸延期交付而引起的工期延迟。若承包商在中标后规定时间内未能收到图纸, 则可依据相关法规对业主单位提出索赔, 起止日分别以合同规定时间期满后第二日及收到图纸日为准。
3) 因外界因素引起的索赔。对于一些类似土地使用权,施工环境等原因所造成的工程事故, 可向业主单位提出索赔, 起止日分别以受到影响出现的第一日和影响消失日为准。
4) 因监理人员而造成的工程事件。其起止日分别以收到监理人员命令及完成其命令为准。
5) 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或技术资料不全所引起的工程事件。如地质资料不全导致承包商无法准确计算, 须投入新的工艺及设备, 此时承包商可向业主单位提出索赔, 起止日以出现该情况的第一天及索赔结束日为准。
4.2 做好索赔同期记录在索赔意向书提交之后, 应及时做好索赔事件发展的同期记录,其内容包括:造成索赔事件的原因,事件的演变过程,事件造成的损失, 额外的工程费用以及施工现场的资料情况, 将有效票据及资料收集完整后提交至监理人员进行签字确定, 若有条件者, 还应保存索赔事件现场的照片及影像资料做为索赔证据。
4.3 阶段性索赔报告在索赔意向书提交之后, 若索赔事件仍在继续进行, 应向监理人员及时提交阶段性索赔报告, 介绍索赔事件造成的最新损失及要求的索赔意愿, 将附带新的索赔证明及资料并抄送到相关部门。在索赔事件结束后, 应总结各个阶段性索赔影响并作出最终索赔报告。
4.4 最终索赔报告索赔事件结束后, 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人员提交最终索赔报告,内容如下:
1) 正式索赔意原。
2) 索赔项目名称, 索赔的依据, 索赔的工期或金钱。
3) 以往批复的阶段性索赔意向书。
4) 索赔事件说明。包括索赔事件的起因,过程及在整个过程中造成的影响。
5)索赔的证明材料。包括索赔过程中相关往来资料,索赔证明材料, 索赔计算资料及现场图片等附件。
5.结 语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设计;造价控制
水利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与管理,应当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我国的工程建设长期以来单凭概预算人员,单纯地从财务角度审核费用开支,实践证明,这难以有效地控制造价。工程投资的控制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总投资的关键在于设计阶段。本文首先对设计阶段工程造价失控的原因进行分析,之后对如何在设计阶段有效控制造价进行了论述。
1、设计阶段工程造价失控的原因
1.1初步设计阶段造成的工程造价失控
主要表现在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够深入,没有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就仓促上马,使实施的某些技术方案缺乏科学论证,设计变更多,漏项严重,使项目开工前工程造价控制就失控,造价超支严重。
1.2技术设计阶段造成工程造价失控
对于技术设计我国现阶段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管制度及相关的职能监督部门,造成设计过程中的投资浪费,使设计人员只负责技术责任,不负经济责任,设计概算严重超过了投资限额;工艺的设计延用旧的工艺,没有新突破,造成改造维修费用增大;建设单位对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不利,只追求高标准、造型美观.占地面积等,而对工程造价控制很少涉及,使很多工程附加了不必要的功能,造成工程造价失控。
1.3设计概算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国家现行的各种政策,设计文件,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条件和资金来源以货币的形式表现的经济文件是为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是水利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纲略。设计概算作为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反映出建造该水利工程的社会总必要劳动时间,总必要劳动时间是工程造价的基础;设计概算的编制也能反映出设计单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设计概算一旦确定,就具有约束力,因此设计概算的编制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在编制前应确定编制依据和原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保证概算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编制设计概算有一定的原则:为保证设计概算在工程施工阶段发挥出作用,必须做好设计概算的编制,主要根据以下原则:执行政策;保证质量;侧重要点。水利工程作为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社会关注度高的基础设施,与国家经济各部门,社会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都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在编制设计该算时,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水利工程的性质、资金、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确定设计概算按那个部门的法规执行。比如,中央直属和参与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应执行水利部要求的相关政策,地方性水利工程执行地方的规定和定额;保证质量是水利工程得以发挥作用的基础,在设计概算中的质量控制直接关系到水利工程设计是否合理,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的关键,质量高的设计概算,既应该起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也能达成施工要求的目标;侧重要点指要用重点的对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人员工资等具体资金需要处合理统筹,水利工程的建设费用巨大,资金使用任何一个环节设计不到位,出现的资金偏差就难以估计,因此侧重要点要对资金的使用上保证较高的准确度,以实现水利工程在预算内的造价。
2、工程建设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措施
在工程设计阶段,主要加强控制以下几个方面:
2.1增强设计标准和标准设计意识
设计是技术和经济上对拟建工程的实施进行的全面安排,也是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的过程。利用优秀的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有利干降低投资、缩短工期。
2.2经济上运用价值工程进行设计方案优化
价值工程是运用集体智慧和有组织的活动,着重对产品进行功能分析。同一建设项目,同一单项、单位工程可以有不同的设计方案从而有不同的造价,因此积极运用价值工程,进行方案优化,对控制造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保证工程功能不变的情况下降低工程造价,还可在造价不变的情况下提高系统功能。
2.3大力推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而且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
2.4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和建立相应的制度,防止不合理的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造价的提高。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要用先算帐,后变更的办法解决,以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2.5加强设计监理,减少投资浪费
监理公司应当加强宣传力度,积极主动拓展设计阶段的监理业务,在我们的监理工作中,对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而节省投资。
2.6加强相关的立法建设
社会主义币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些建设相关法律已相继出台。建设部、国家计委颁布了《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各省市亦制定并颁布了一些具体的实施办法,对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仍没有《工程设计法》,缺乏有力制止造成浪费的低劣质量工程设计的法规,若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推行设计阶段的监理,一定会推动整个设计行业水平的提高,同时降低工程造价。
2.7引入竞争机制,大力推行工程设计招标
工程设计招标是从多个具有工程设计能力的设计者中选择一个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设计质量高、工程造价合理、设计费用低的设计者。通过工程设计招标,工程设计者通过竞争获取设计任务,这就要求他们对工程设计必须从质量到造价进行全面优化,拿出最优秀的设计来同其它竞争者展开竞争。这既能节约设计费用,又能降低工程造价。
2.8改革设计取费办法,调动设计人员的积极性
我国现行的设计取费依据是按投资的百分比计算的,这样的取费办法极不利于设计人员主动地考虑降低造价、节约投资。设计单位应该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认真运用价值工程原理,在保证工程安全和不影响建筑物功能的前提下,合理降低设计造价,奖罚分明、利益挂钩,才能调动设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控制工程造价。
2.9建立数据库实行网络化管理
随着设计行业计算机联网的普及,建筑相关人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技术交流。行业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为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提供工程信息、法规政策、材料设备价格等信息数据库,以便控制工程造价。
【关键词】地铁招标;不平衡报价;识别原则;防范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地铁建设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投入建设地铁工程项目。本文通过分析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原因,提出在招标前期提高地质勘察资料的精准性、优化设计图纸、采用合理的价格评分方法。增加合同约束条款等对策,可以有效抑制不平衡报价的发生,对工程建设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下面就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1地铁招标中不平衡报价产生原因分析
1.1不平衡报价产生的背景分析。所谓不平衡报价是相对常规报价而言的,它是指在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通过提高某些分项工程的单价,同时降低另外一些分项工程的单价,保持总价平衡,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的方法。
1.2不平衡报价对招标人的害处。不平衡报价对施工企业有利,可对业主及招标单位而言,不平衡报价将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有的甚至可能会超出工程预算。严重的不平衡报价引起造价严重失真,将扰乱招投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利于资金和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它增大了项目建设的风险,对建筑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发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也不利于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2地铁招标中不平衡报价的防范措施分析
2.1提高地质勘察资料的精准性,为地铁工程项目设计提供重要依据。地铁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量较大,而且工程建设周期非常紧张,工程项目建设中会承担众多风险。地质勘察资料的精准性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质量有着直接影响,避免地铁工程后续建设施工中发生较多变更。经过实际调查了解到,地质资料精准性较差导致工程发生变更,会大幅度增加工程项目建设成本投入,降低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进度。招标者需要加强与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沟通和交流,配合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任务开展,尽可能的保证设计单位在具有真实、全面地质勘察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地铁工程项目设计,避免工程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工程变更风险。
2.2优化工程招标图纸设计,提升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的匹配程度。招标作为地铁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招标开展成效与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质量以及成本投入控制有着重要影响。招标初期阶段需要注重对图纸设计进行优化,并且对图纸设计质量进行科学评判,避免图纸设置于工程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或者施工图纸存在设计缺陷、遗漏。否则投标者就可以预测工程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工程变更,利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方式满足自身利益追求。所以招标者在招标活动开展前需要加强对招标图纸设计深度的审核,了解工程量清单是否可以满足目前招标工作开展的实际需求。
2.3对投标规范和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我国现行的《招投标法》和《建筑法》中对于工程招投标都有所规定,但是这些法律规定在细节方面缺失严重。目前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为不法人员创建了机会。还有一方面是来自于招投标过程的监督政策,社会对于地铁工程招投标越来越为关注,纪检、监察、财政等众多部门都深入到地铁工程招标监督中去,虽然增强了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力度,但是对于各个监督部门的责任和权利没有进行明确划分,各个部门规章制度也存在冲突。一旦发生不良问题,各个部门相互推卸责任情况屡见不鲜。对投标规范和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对招投标管理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划分,从而使得责任可以落实到个人头上,加强招投标管理的有效性,抑制地铁招标中不平衡报价情况发生。
2.4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增加相应约束条款,提升把控力度。我国现行的招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不平衡报价尚未进行有效限制,而国际上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中只有关于“变更工程价款超过15%的调整方法”的条款可以对不平衡报价起到约束作用。采用合理的价格评审方法及相应的控制对策,可以平衡招投标双方的利益,对工程建设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现阶段,很多城市地铁建设中都普遍应用综合评分方法进行评标,也就是依据技术、商务、价格等众多指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对众多指标评分进行相加最终得到总评分。综合评分方法可以使中标价格向市场价格逐渐靠近,避免中标价格低于工程项目建设成本价格,从而将地铁项目工程建设交给综合素质较高的承包商。
结语:
为了尽可能减少地铁招标中不平衡报价发生的次数,我们需要进一步对招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应用有效措施进行改善,从而使招投标过程呈现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特点,将招投标工作开展的价值充分体现出来。政府部门也需要对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健全和完善,为招投标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从而为地铁工程项目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参考文献
[1]李文刚.浅议企业招投标管理工作[J].经营管理者.2014(12):77-78.
[2]万世勇.地铁招标中不平衡报价识别原则及防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25):12-13.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61 文献标识码: A
1 招标存在的现状分析
1.1 招标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调查显示,有许多招标人在委托招标的过程中,以“外陪标、内定标”的方式威胁招标机构,通常要求招标机构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招标,不然就不将业务委托给招标机构。为了避开公开招标,招标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把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以各种不合理的理由拖掉或者变为邀请招标;有些业主为了私利,没有按规定将自己的招投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而是交给自己所属的单位完成把项目化整为零;在信息上做文章,没有走正规流程,不按时公开信息,限制信息范围,从而规避公开招标。
1.2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建筑工程招标服务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是近些年才发展起来的,从而相关机构在推行招标制度时实践经验不够丰富,加上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而不可避免的造成现行法律法规存在一些漏洞。此外,法律法规中对招标行业的准入度不高,竞标单位良莠不齐,导致了招标机构过多,而造成招标程序过于混乱。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招标资质管理法律法规主要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现行的《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改委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以及商务部颁发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然而,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壮大,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很难满足其发展需要。
1.3 招标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
我国建筑工程招标行业普遍存在以下问题:招标机构执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招标队伍建设水平低下;招标市场集中度偏低,业务市场较窄,缺乏长远打算;招标机构缺乏独立性,往往都是靠不正当途径来获取业务。此外,建筑工程招标机构乱收费的现象普遍存在,因为,建筑工程招标机构往往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缺乏社会责任感。在现今的社会竞争中,相互竞争激烈,的机构过多,没有诚信度,也没有在整个行业形成一个统一的、规范的模式。那些人为了获取业务宁肯自己赔钱,使用一些非常手段获取利益,打压竞争者,形成恶性竞争环境。甚至存在不少机构都是以少收费、不收费为幌子承接业务,以超低的价格中标。然而,一旦开展业务后就找各种理由开始乱收费,将一些隐性项目收取高额费用,工程运行中变更一些项目的费用,导致最后工程完成后高额结算,从而影响到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
2 建筑工程招标质量管理策略
2.1 深化自身性质的认识。保证常规服务周到细致
要对自身的性质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充分实现其独立性质。招标机构是依照相关法律设置的,以招标为主要业务并提供有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由此,招标机构在招标的业务办理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基本性质,在业务的执行和办理过程中,不受到其他组织或者机构的干扰,防止政府部门的部分不合理的要求以及管理,严格执行第三方原则,认真开展招标业务,保证机构的独立性。招标机构要保证常规服务周到细致。招标机构的常规服务包括与委托人沟通后发表招标公告、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整理上报资料,协调合同签署与履行等方面,例如编制招标文件这个方面,一定要做到准确无误,周到细致,招标文件关系到招标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也是整个招标过程所遵循的法律性文件,投标和评标都要以此作为依据,当然也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对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时不能出现明显的错误,或者含糊不明的地方,不能有歧义和矛盾出现,各项条款都不能与投标人的利益相违背等,作为专业的投标机构,应该是具有丰富经验和广泛投标商信息的,要有的防止漏洞产生而给投标人可乘之机。
2.2 完善信用机制。加快信息化的建设
在建筑工程招标发展过程中,必须借鉴国外比较完善的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综合自己的情况,学习人家的经验,建立适合本国市场经济的信用体制,发挥行业自律机制,从而推动我国建筑工程招标行业的发展。近几年来,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变革,互联网以其信息量大、快捷、高效、成本低、传播面广的特点日益受到机构的青睐。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为招标机构的信息收集、沟通、、管理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此外,还应及时地将失信的招标机构存在的问题公开化,对招标机构进行信用等级划分,信用等级评价等,建立一个网上公共平台,积极引入社会互动,把包括违规行为、信用考核等所有信息加入平台,使建筑工程招标事业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下进行,使得大家都有知情权,能够明白自己究竟该选择什么资质的工程招标机构。
2.3 建立严格的市场招标准入制度。建立企业的品牌
当前,我国的招标机构数量较多,行业的集中程度偏低。由此,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建立严格的工程项目招标机构的审查机制,加强市场的清理,对于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或者机构,应撤销其工程项目招标的资格,同时还应根据行业的实际状况,提高招标的准入标准,从而从根本上缓解我国招标机构数量较多的状况。工程项目的招标机构也应加强道德建设,从而有效提高招标工作的质量,可通过考虑建设IS09000质量建设体系,展开持续有效的质量检查与审核,从而快速建立企业品牌,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形成良好的企业品牌文化。
2.4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的招标法律法规体系是建筑工程招标质量管理的保障,培育和发展招标市场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招标活动的法律基础和重要保证。因此,为了保持评标法律规则的统一和协调,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对涉及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对相互冲突的条款应当抓紧进行修改。此外,还有根据我国建筑工程招标市场,进一步完善招标的管理办法,明确监督管理职责,为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等中介组织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提供进一步的法律依据。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要协调好各个部门之间的职权问题,明确集中管理的执法主体,对整个工程招标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5 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社会环境竞争日益剧烈,建筑工程招标机构若要持续性的发展,必须从自身人才队伍建设开始。必须提高从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再教育,并要求他们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与委或公路局提供的材料质量进行检测,并对施工现场的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测、审核工程量。因为,建筑工程招标服务是一门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广泛的综合工作。招标走向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因而,在建筑工程招标工程中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己成为该行业今后发展的趋势,这就需要有一批与之相适应的招标从业人员,并建立一支现代化队伍,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精通经济管理与法律规范,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才能更好地满足当今建筑工程招标行业的发展,进而提升工程招标质量。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服务
中图分类号:TL372+.3 文献标识码:A
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起步较晚,还属于一个新兴的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难题。随着我国在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资金和管理模式的同时,对符合国际惯例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也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针对我国的投资环境,结合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咨询制度,这也是项目管理在我国的主要应用形式。同时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指导下,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的丰富和完善,形成了多种形态的市场发展空间。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带动下,工程咨询行业也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实现了理论上的创新,工程咨询行业正朝着项目全过程管理和风险型管理的业务模式发展。
1 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
集成、范围、时间、成本、质量、人力资源、沟通、风险、采购九个环节的控制管理构成项目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管理过程按照准备、计划、执行、控制、收尾的步骤不断循环地实现每一子项,进而达到项目运营总目标的顺利实现。
1.1 集成管理
集成的目的是保证项目各部分的协调一致。集成管理包括:确定合理、高效的子项构成及顺序,制定计划,执行计划,全面协调地变更计划四个方面(实践中以项目计划的制订及周计划的调整、落实、确认为主线)。集成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它的表现形式是项目管理部形成初期所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总进度计划,其内容的完善及相关子目的相互协调,为项目实现奠定了基础。
1.2 范围管理
范围管理是对项目子项构成的确认。它包含实现项目要求所需的全部工作,应确保其预订内容尽可能地完善并得到确认。项目管理部人员的互补性值得关注。在组建之初确定一组能力及性格互补的合作伙伴,并明确各自分工,这是保证工作连续性及工作质量稳定性的重要前提。这样一个团队的骨干人员应自始至终参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1.3 沟通管理
沟通的目的是确保内部、外部对相关信息资源的及时共享,并及时做出相应控制措施和管理决策。其重要性在于合理设定沟通程序并按期实施,相关参与人员应对沟通内容的时效性于以充分重视。
1.4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各合同项目在签约及实施之阿对其实施风险的全面评估及应对方式的设定。它是排除工程管理后顾之忧的重要手段,为使项目各方均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中实施,集中精力于目标的实现。采购管理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包括对采购的计划、组织招标、选择及保障、签约并实施、验收等环节。
2 完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措施
2.1 健全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工程建筑市场尚不完善,项目管理也存在着不规范的情况。因此,一定要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条文,健全建筑市场相关法律以及制度,加快废除以及清理那些和国际惯例不相适宜的法规,能力做到这类齐全、相互配套、杜绝重叠交叉、互相抵触、遗漏等现象。
2.2 加强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首先,咨询企业外部沟通。主要是咨询企业以外的各种沟通。如咨询单位上层领导和委托业主之间就委托协议一些细节以及咨询成果或者进展进行沟通;工程咨询方和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施工要求、设计变更上的沟通。这些沟通不可或缺,对项目管理服务起着重要作用。其次,加强咨询企业内部沟通。一个工程相应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内部沟通尤为重要。第一,一个咨询项目通常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具体工作,通过成立相应的项目咨询组,集大家的智慧于一体,明确组员分工,责任落实到人。第二,有利于使项目组保持步调一致。项目管理过程中,组员之间的工作并非相互独立,而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因此,应当积极沟通,保持步调一致。第三,有利于分工协作。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当积极沟通,发挥工作小组团结协作的精神。
2.3 开拓市场
目前,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一些项目法人还不是很了解项目管理。因此,要加强宣传,加快转变以及完善政府相关职能,建立科学的市场机制,强化对项目管理的引进以及扶持力度,强化项目法人保险体系、诚信体系建设,促使人才市场愿意进入项目管理领域的意愿以及项目法人的需求量。
2.4 改善投资体制
我国目前的投资体系与国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方面的问题。应当积极和国际接轨,实现融资多渠道,将投资管理机制转变成项目法人责任机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实施责任约束以及激励制度,让项目法人重视资金使用效果以及投资风险,推进项目管理更好发展。
2.5 加快人才培养
项目管理在我国还属于一个新兴的事物,起步较晚,在人才上比较缺失。因此需要制订中长期的人才发展计划,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才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从而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工作的热情,留住人才。要通过多种方法对懂技术、懂管理的人才的引进,同时为了增加项目管理的国际竞争力,需要关注具有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人才的引进。
结语
随着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开始向一体化的方向发展,在这一趋势面前,工程项目管理需要更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大多数项目法人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当前发展的要求,在管理知识和技术缺失的情况下,工程咨询企业开展项目管理服务是十分必要的,工程咨询企业应加快项目管理服务在实践中的发展步伐,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市场,寻求机遇,同时通过市场向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充分发挥项目管理的功能。
参考文献
[1]刘永强.创新工程咨询服务理念[J].高科技与产业化,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