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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题为承包商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目的在于探讨承包商如何通过认识施工合同管理的风险来源,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以便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增强承包商的竞争力,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 施工合同、合同管理、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X702 文献标识码:A
一、施工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一)进度管理
施工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经审批的工程进度计划,采用适当的方法定期跟踪、检查工程实际进度状况,与计划进度对照、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偏差,并对产生偏差的各种因素及影响工程目标的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使工程进度在计划执行中不断完善,直至按设定的工期目标(项目竣工)即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成,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工程造价的条件下提前完成。
合同工期确定后,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任务,就是根据进度目标确定实施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控制和调整,以实现进度控制的目标,具体的讲,进度控制的任务是进行进度规划、进度控制和进度协调。
(二)质量管理
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环节。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涉及许多方面的因素,任何一个方面的缺陷和疏漏,都会使工程质量无法达到预期的标准。质量控制是在明确的质量目标条件下通过行动方案和资源配置的计划、实施、检查和监督来实现预期目标的过程。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图纸质量等级以及工程师的指令认真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随时接受工程师对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已竣工工程等质量的检查、验收与监督。
(三)合同价款管理
施工合同价款,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出来的,用以支付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这是合同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根据是否经过招投标,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分为两种情况: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与承包商根据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预(概)算书,由发包人与承包商在书面合同中约定。规定合同价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工程价款的调整程序:承包商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商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发生后,承包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商。
二、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风险来源分类
1.来自工程本身的风险
现代工程规模大,功能要求高,需要新技术,特殊的工艺,特殊的施工设备,工期紧迫。现场条件复杂,干扰因素多;施工技术难度大,特殊的自然环境,如场地狭小,地质条件复杂,气候条件恶劣;水电供应、建材供应不能保证等风险。
2.来自合同条款的风险
①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是否合理是承包商能否赢利的一项重要因素。
②合同类型。总价合同对于承包商来说,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如物价波动、气候条件恶劣、地质地基条件差及其他意外困难等。单价合同有利于减少投标阶段承包商因不能合理预见合同履行中可能发生的不确定因素而产生的风险。成本加酬金合同对承包商来说风险很小,但利润也相对较低。
③工程款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支付时间及方式给承包商带来的风险。
④工程变更风险。作为承包商,工程变更直接影响其自身利益。
⑤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严密,致使合同本身存在漏洞或合同存在单方面约束性,双方责权不平等。合同内没有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约定条款等。
3.来自承包商自身的风险
承包商的能力、资信、企业规模、管理水平、目标与动机、目前经营状况、过去同类工程经验、企业经营战略等。承包商的施工工艺、施工技术、设备水平等是否能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承包商报价风险,报价太高可能失去中标机会,报价太低可能赔本或废标;承包商的资金风险,资金是否雄厚,如果承包商没有一定的资金储备,可能在建筑市场立足较难。
4.来自发包人方面的风险
来自发包人的风险主要有:发包人的资质信誉风险,发包人的注册资本、建设期资金渠道、银行贷款的条件、经济状况以及以往的经营状况、履约能力、管理水平和能力,发包人的目标和动机,期望对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涉及诉讼的情况、发包人对承包商的信任程度,发包人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要求等。
5.来自经济、自然方面的风险
经济方面的风险主要有:要素市场价格的浮动,如劳动力、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上涨,直接增加成本;由业主供应的设备或材料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通货膨胀、汇率调整、工资和物价上涨等。物价和货币风险在承包工程中经常出现,而且影响很大。
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可能带来承包商的风险。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二)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承包商,在任何一份工程施工合同中,问题和风险总是存在的,除了成本加酬金合同不承担风险,没有绝对完美和双方责权利关系绝对平衡的合同。对分析出来的合同风险必须认真研究对策,任何承包商都不能忽视合同风险防范。
1.研究招标文件,确定是否投标
投标之前,承包商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发包人意图和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总体检查,包括文件的完备性,工程招标的法律条件,然后分三部分进行全面分析:
①招标条件分析。分析的对象是投标人须知,通过分析不仅掌握招标过程和各项要求,对投标报价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而且要了解投标风险。
②工程技术文件分析。即详细勘察现场,进行图纸会审,工程量复核,图纸和规范中的问题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材料、设备的分析,作实施方案,进行询价。
③合同文本分析。分析的对象是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件。重点分析合同范围、类型、合同工期、质量、支付方式、违约、索赔、争议处理等合同条款。
仔细研究和分析招标文件后,认真分析自身的情况:本公司的优势和劣势、技术水平、施工力量、资金状况、同类工程经验、现有的在施工程数量等。调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状况,系统调查该工程投资主体及资金到位率等诸多方面情况,明确参加投标的目的,然后分析中标可能性的影响因素,根据本单位施工经验及人员、设备、资金、战略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投标。
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投标报价的竞争异常激烈,承包商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经营状况不饱满的情况,选择投标与否的余地很小。一般情况下,只要接到业主的投标邀请,承包商都积极响应参加投标。这主要是基于四种考虑:第一,参加投标项目多,自然中标机会也多;第二,经常参加投标,在公众面前出现的机会也多,起到了广告宣传的作用;第三,通过参加投标,积累经验,掌握市场行情,收集信息,了解竞争对手的惯用策略;第四,承包商拒绝业主的投标邀请,有可能破坏信誉度,从而失去收到投标邀请的机会。
2.认真编制投标书
承包商要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做出响应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履约的风险。投标书中尤其注意施工工期的承诺要切合实际。工期短、造价低、质量好是人们对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提出的三大基本要求。缩短施工工期可以降低施工企业经常性的实际支出,从而降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但合同一经签订,施工企业就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有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施工生产,给履约带来种种困难。若不能按期完成,就要受到违约处罚,影响施工企业的信誉,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在编制标书时,不要为了中标而编标,不顾工程中标后的投入代价有多大,任意承诺提前工期,给今后施工生产保工期造成压力。致使企业为了确保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不计成本保工期,扩大了成本的开支,使本该盈利的工程变成亏损项目。对多数工程来说,合同中一般规定对提前完工工程项目,有奖励,若能提前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不但节约了投入,而且还能得到甲方的奖励,取得名利双收的功效。
3.依法签订合同
《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对合同的约定内容的法律作用也越来越被当事人所重视。涉及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工程承发包双方利益的法律依据。承包商只有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才能加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有效依法控制工程风险。
4.使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责任明确、平衡,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比较公正合理。双方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合同条款认真研究,逐条推敲。除执行通用条款外,对工程的一些具体要求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要特别注意合同用语的严密性,不能使用“争取”等不规范用语,前后条款不能互相矛盾或相互否定。各项约定都必须非常具体。例如:一方面是具体开工条件方面的约定。由发包人完成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要求;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响开工的责任等,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不能如期开工,则工期顺延。另一方面是合同价款的约定。如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如建筑规模扩大,装饰水平提高,主要材料价格超过合同价款内相应价格一定幅度因素,不包括在风险范围内,在合同条款中必须注明: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约定方法可采用系数法,即以合同价款为基础,确定一个百分比率,作为计算风险费用的方法。也可采用绝对值法,如将风险费用定为若干万元;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办法。如遇设计有重大变更,采用原合同造价的计算方法调整,主要材料价格变动超过合同价款内相应价格一定幅度时,采用超过部分按实调整方法等。通过合同谈判,使发包方和承包方清楚地认识到各自在施工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并对工程风险通过合同条款在合同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5.建立信用担保制度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发包人和承包商是平等的法律关系,因此在建立信用担保制度时必须遵循对等原则,即发包人和承包商必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担保,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在自己不提供信用担保时要求对方提供信用担保。
6.通过购买工程保险转移风险
工程保险是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财务损失时,承包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发包人都已指定承包商投保的种类,并在工程开工后就承包商的保险作出审查和批准。通常承包工程保险有:工程一切险;施工设备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保险等。承包商应充分了解这些保险所保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
7.承包商可以将一些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转嫁风险。或建立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风险等。
综上所述,要控制和防范施工合同风险,就一定要熟悉和掌握工程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把标书做到最优,合同报价最合理:加强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掌握要素市场的价格动态:在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和分析工程风险:推行索赔制度:管好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
注释
[1]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编写委员会,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风险管理;合同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前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作为国家基础建设的一部分,水利工程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工作条件复杂,投资多等特点。尤其是在新的市场经济的形势下,水利工程建设正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同行业的竞争与挑战,因而通过强化施工管理已成为提高水利工程企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在安全规范合同管理的前提下,加强施工质量、工期进度、施工成本及安全控制,从而防范和规避风险,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2.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概述
2.1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基本内容
水利工程是用于控制和调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达到除害兴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水利工程建设是国家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合同的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与其他工程相比,水利工程具有施工周期长、工程投资量巨大、施工环境复杂、施工范围广等特点,且容易受工程所在的地质条件、水文地理、气候环境等因素影响[1]。其工程周期长,涉及到成本因素多、人员流动量大等使得施工过程显得尤为复杂。相应的施工合同管理包括国家机关以及金融机构等对合同进行的管理和建设施工当事人以及监察单位对合同的管理。
2.2水利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风险管理是以最小的经济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效益为基本目标,即风险管理就是以最少的费用支出达到最大限度地分散、转移、消除风险。水利工程建设的综合复杂性特点决定了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要灵活多样。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显得更为复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市场当前存在很多问题:如原材料价格管理问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不合理现象时有发生,都是因合同风险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业主为了急于完工,缩短竞标时间、减少竞标手续,更有甚者,通过不正当竞争,签订合同时附加不平等条款等。加之目前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不平衡,使得业主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经常会将过多的风险强加给承包方,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解决这一切问题的根本要从合同入手,加强合同风险管理,通过对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风险识别估测,选择合理的管理方式和相应的风险管理决策,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进行有效评价。防范和规避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合同风险,已成为每个水利工程实施企业的当务之急。
3.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方法
问题的根本要从合同入手,加强合同风险管理,通过对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风险识别估测,选择合理的管理方式和相应的风险管理决策,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进行有效评价。防范和规避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合同风险,已成为每个水利工程实施企业的当务之急。
3.1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的合同风险主要是合同签订风险和履约风险。目前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问题包括: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合同签订不谨慎、不能严格履约、
3.1.1施工合同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为,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和成本控制不能有机结合。随着我国基础建设领域管理体制的不断深入,水利工程市场已经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但是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存在着利益上存在矛盾,在招标时会利用价格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因此价格常常成为决定因素,而忽略了承包方的建设经验和建设资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质量。另一方面, 某些承包人为了提高自己的中标率而采用一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来扰乱市场,这样一来发包人无法根据客观事实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控制有机结合。
3.1.2合同签订不规范
主要是工程各方,在合同签订前期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有些合同签订过于简单,相关签约人员不够专业。导致签订的合同没有实质性的约束。一些情况下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甚至都不适用范本,而是商定合同,这样就很可能因为经验不足或者是因为缺乏对于工程的细致的分析而在施工中出现一些合同中没有的内容, 种预见性较差的合同会给工程建设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2}。很多合同因为条款不够严密等会出现歧义,在执行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争执。更有甚者有的工程为了赶工期,经常出现先施工后签合同的现象。
3.1.3合同履行存在问题
由于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设计修改、施工自然条件的变化、业主新增项目、业主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及国家经济政策变化等[3],都将给施工方造成相应的利益损失。由于水利工程施工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决定了其施工工期长,涉及面广,对自然环境依赖性大。在施工过程中, 往往会由于自然环境和人为因素的干预而造成相应施工设计变更,这都将给施工单位带来一定的风险。主要有工程质量风险、工期风险和成本风险。
3.1.4合同信息管理不规范和纠纷处理不尽合理
合同相关信息不能根据相关标准规范,主要是合同方经常按照意愿建立不规范合同,在内容信息上使用有歧义的措辞,致使各方对合同理解偏差。这都将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因利益矛盾而引起纠纷。由于不合理的合同签订导致的纠纷往往难于处理,从而影响了工期和工程质量。
3.2防范水利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措施
3.2.1健全管理制度,增强法律意识
随着我国在建设行业的合同法律的完备,对我国水利工程的招标以及施工等提出了更为具体要求。完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首先是要提高管理人员管理的素质,在合同法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制度行事。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要着力使用经验丰富、业务强的人员对合同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和操作。合同执行的前期,要及时对合同执行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培训,使之熟知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到有理有据的按照合同开展工作。减少合同过程中出现歧义等,同时要增强合同的严密性以及可操作性等。
3.2.2规范合同签订程序
在合同招投标阶段,招标方与投标方都需要对合同内容、合同签订要求有充分的认识,招投标阶段双方人员都必须认真理解文件中对于双反义务权责的规定,尤其是风险如何界定、风险承担主体如何界定;其次,在针对项目招标内容的沟通过程中,双方需要清楚表明各自的立场与应尽义务和责任,将相关讨论内容固定到纸面上,落实到法律文件。投标方需要充分估计实际施工过程所面临的种种风险及发生的概率,并客观反映到标的物的竞标价格、相关工程类保险及免责声明中,保障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害;最后,对于招标方或由于供应商因素可能存在的导致风险发生的因素,应当在讨论标书或最终合同拟定时,呈现到合同中,撇清自身所承担的权责义务范围,避免来自招标方或供应商的风险转嫁。
3.2.3健全风险防范和事后评估机制
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应当重视照章办事,根据合同所限定的权责义务范围进行施工实践,健全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定风险防范机制,从而能够更加快速有效的识别和判断可能存在的合同风险;此外,在项目竣工后,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时候评估机制,做好事后评估,避免“秋后算账”的事件发生,对施工单位产生不好的社会影响和舆论压力。总之,在工程的各个环节都应当重视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做到防患未然。
【参考文献】
[1] 唐孝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要点探究[J]. 科技技术应用,2012(7):162.
[2] 毛羽琼. 浅谈水电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J]. 四川水力发电,2009(7):54-58.
[3] 罗恩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初探与实践[J]. 湖南水利水电,2010(6):87-89.
关键词:电力施工企业;合同风险;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TM73;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对电力施工企业而言,电力施工项目合同是其基本业务和内容中的一个。因此,讲电力施工企业的管理,最重要的是强化项目合同的风险控制。对于电力施工项目的合同条款,一般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政策性又较强,具有较大的投资额等基本功能。因而,在电力施工公司,强化风险管理有助于电力施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运转以及全盘进步的根基和前提。
1电力施工企业合同主要风险的识别
1.1主要风险
研究表明,在实际工作中,电力施工企业的合同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主客观风险:从主观上来说,因为电力施工企业计划不周详,设计更改或图纸提供不即时,而造成电力施工企业结构设计的弊端作用到实际,产生出较多的电力施工企业费用。分包商管理、技术达不到要求,在材料、设备供应方面,发包人又不及时提供,合同具有比较要紧的瑕疵,缺乏完善的转嫁风险的担保、保险、索赔等相关条款;发包人展约技能差,不仅不能按时给付工程款甚至故意拖延工程款;分包商,有时候是发包人拉郎配的分包商违约,完工的质、量、时都与原合同相悖;甲方派出的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差,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甚至是给予错误的指令。客观上发包人供给的水文、地质、气象等状况和施工实际中大相径庭,导致增大工程量和工期的延期。工程施工中事先又没有约定,而发包人提出的条件不公允或十分尖刻。价格变化甚至上涨,使工程承包价格受到严重影响,在合同里面却没有列明价格变动后怎样调整的条款,电力施工企业将会承担履约的较大风险,倘若企业最初缔结了总价固定合同,一旦有上涨价格那损失就会更大。尤其是存、贷款利率变动,汇率变化;国家调整工资、税率、税种、工作日等。
1.2风险的识别
对于以上主客观风险,应建立识别机制。主要进行专家调查法和财务报表法和风险调查法进行识别:一是专家调查法。包括问卷考察法,访谈法,专题讨论会,德尔菲法。常见的手段有二:一种叫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另一个是选取问卷式考察。由企业风险管理人员整理高级专家讲述的意见并进行归纳、归类、分析整理,用列表的形式列出风险表,交领导同志进行决策参考。第二种是财务报表法。此法要求把财务报表中列出的的重要的会计数据进行比对考察,在比对中弄清以往工程承接中的财务数据来对拟承接的电力工程进行风险识别。第三种是风险调查法。将拟建设项目的风险特征和相应的潜在风险从组织、自然、技术、经济、环境、合同条款等方面进行分析。应当指出的是,调查不是一蹴而就的,因为风险管理系统是一个完整的循环,因此风险的考察应用连续方式在实施过程中不间断的进行,以了解在不断变化的条件下,项目风险状况的影响。
2电力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
2.1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
风险评估是企业对将要到来的风险实施分析决策的过程。企业应建立适当的风险评估团队,将风险管理项目的实施落实给项目管理团队或者专门的机构。这种“自下而上”的方法,对管理者观察和衡量、控制部门的风险是积极有效的,与此同时,实施相应的激励体制,使管理人员也可以从企业降低运营风险或项目中收益。
2.2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电力施工企业的高效风险管理,给其带来了超大的酬谢,如该项目可以使决策更科学,有更高的准确度;同时降低了工程的不确定性,更极大地提高项目经理的信心,提升他们的工作效能;且能在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建设周期,确保建设项目的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方面施展着重要作用。因此,在企业风险管理的第一件事就是明确针对他们风险管理宗旨,了解其风险管理是要达成怎样的目标,有怎样的相关性,在这个根基上,应强化企业风险管理的理念,领悟到卓有成效的风险管理对电力施工企业的未来进步中起着核心的作用。
2.3重视合同条款和施工合同设计
施工合同设计质量将会对电力施工企业项目的顺利施工发挥重大的作用,合理的施工合同能够使电力施工公司建设项目容易顺利完成,有瑕疵的施工合同定然会给电力施工企业带来重大的风险,严重的话还会致使施工企业带来亏损,项目不能完成,因此,施工企业应注重整体合同制备条款设计以及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谈判中,施工公司应组成有实战经验的员工团队参与合同谈判的整个过程,以娴熟的谈判技巧,确定明确和可行的目标,争取自己可以争取的权利,尽可能对合同条款实施完善,合同有关的表述尽可能准确。在合同条款上,应当是双方权利和责任明确和清晰的表述,以避免合同中产生不同解释的条款。
2.4不可承接工程靠借资、垫资
电力施工企业如果有企业间借贷或者不通过公开招投标就实施合同签订是违法的行为,一旦出现此类情况造成纠纷会对自己严重不利,且这类行为按照法律来说也是无效的。其法律后果会造成已经投入的资金无法按期收回或者根本不能收回。企业在合同的实施和签订时对那些口头承诺和保证都不能信守,对合同是一个字千金,千万不能搞一个承诺千金。凡是甲乙方研究讨论的结论、共同的决定,相互的承诺,都要写入书面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才能确定。签订合同时候,对其中的文字要逐字逐句研究、斟酌,其目的是要将合同中约定的活动的风险降到最小,这样,我们才能有最大的收获,最大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杜树蕾,王爽.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防范方法[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11).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风险;形成因素
房屋建筑具有极强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在施工现场也经常发生一些安全事故。建筑企业要想减小发生施工事故的概率,就必须充分落实“ 安全第一,责任第一”的指导方针,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对施工风险源进行有效辨别、评价和控制,从而实现安全建设。
1 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特性
建筑工程施工具有周期长、投资大、技术高、复杂性强等特性。在建筑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不稳定因素和随机因素,且这些因素都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由此所造成的施工风险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具有以下风险特性:
1.1 建筑工程施工风险的普遍性和客观性
众所周知,不论是自然的雪灾、洪涝、台风和地震这些灾害,还是现实社会中的战争、矛盾都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建筑施工的整个过程中一直都存在着施工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只能减少出现施工风险的概率和施工风险造成的损失以及后果,并不能真正以意义上的完全将施工风险消除。
1.2 建筑工程施工风险的测量性和不确定性
所有的风险活动或者是风险事件的发生和结果都具有极强的不确定性。这些风险事件是否能够发生、什么时间发生、发生之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和影响这些都是不能够确定的。但建筑企业可以根据科学资料和以往经验来分析和判断出发生各种施工风险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由此对可能出现的施工损失进行预测和控制。
1.3 建筑工程施工风险的相对性
建筑工程施工风险的相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风险的主体是相对的,这也就是说风险是相对于事件主体,同一个风险事件会对不同的事件造成不同的影响,有些事件主体会遭受到很大的损失和伤害,而有的事件主体反而会因祸得福,得到更好的发展。例如,如果施工现场的施工原材料出现丢失和损伤的情况,那么这项工程的保险公司和承包商都会受到极大的损失,而供应施工材料的供应商又得到了一次赚钱的机会。另一方面是指风险的大小是相对的,施工企业对于所有的风险活动或者是风险事件都有着一定的承受能力,但是这种能力也具有极强的不确定性,有的施工企业能够承受较强、较大的风险,而有的施工企业却经不起太大的风险波折。因此,这种风险能力要具体分析。
1.4 建筑工程施工风险的阶段性
风险发展分为潜在风险阶段、风险发生阶段和造成后果阶段这三个阶段。潜在风险阶段是指风险尚在酝酿,还没有实际发生的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施工企业没有任何的损失,但是这种潜在风险还会不断的发展,最终进入到风险发生阶段,造成施工企业的损失;风险发生阶段是指各种施工风险已经变成了事实。虽然这个时候已经发生了风险,但还并没有对施工企业造成影响。这时施工企业就要沉着分析,避免施工风险影响到建筑施工的正常进行。通常说来,风险发生阶段并不会持续多长时间;造成后果阶段是指已经对建筑项目和施工企业造成了影响和损失,例如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处于这一时期的施工企业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完全挽回损失的,只能采取措施来尽量减小损失。
2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的形成因素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具有工期长、技术高、投资大、复杂性强等特征,再加上现阶段我国建筑企业对于工程施工项目本身的认识有限,这就使得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客观条件发生改变,由此极大的干扰施工合同执行。通常说来,这种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会造成极大的合同风险。而形成施工合同风险有很多因素:由于施工技术、施工原材料和施工产地的限制,在工程施工的实际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许多不可预见的干扰,例如,地下工程往往会遇到和地质勘查截然相反的施工干扰(地下水流、古文物);而如果一旦参与对象不止两个时,各对象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就会出现问题;而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周期过长,施工合同的施工条件和施工环境发生了改变,从而给工程施工带来更大风险。
3 建筑施工项目合同风险的管理
3.1 合同风险的识别
众所周知,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从实质上看,风险识别是施工企业对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面临的或者是隐藏的各种风险进行分析、判断和整理的这一过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本身存在着施工项目内部和外部、技术因素和非技术因素、环境和非环境因素的各种施工风险。而施工项目的风险识别就是对施工风险存在的地点、出现风险的环境和条件、发生风险的几率和造成的损失进行简要的判断和分析。
3.2 合同风险的评价和分析
客观说来,每一种风险都有着自身独一无二的规律、特性、影响大小和影响范围,可将其做如下评价:对风险是否存在和风险发生的时间进行分析,也就是对施工风险可能出现的阶段、环节和施工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进行可行性分析,就拿现如今的社会经济来说,当前社会经济形势的恶化使得物价上涨的幅度过大,业主的承受能力减小;一般情况下,人们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用概率来表示;风险级别有高有低,各种风险因素也不尽相同,但施工企业对于所有的风险都不是同等看待;对施工风险的起因和可控性进行分析,出现施工风险的原因分析是为了做好施工风险预测、解决对策和落实风险责任,施工风险的调控是施工企业对施工风险造成的影响进行有效的调节和控制。
3.3 合同风险的回避
合同风险的隐藏威胁可能发生的几率过大,出现的后果也过于严重,而又没有其他解决对策时,施工企业为减小损失和规避风险而主动放弃签订施工合同被称作施工风险回避。一般说来,客观上不需要的施工项目,完全没有任何必要去冒险,否则一旦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施工方根本不能承担其后果,也没有必要去冒这个风险。
4 结束语
现阶段,建筑企业对建筑施工项目的风险管理意识不断加深,这极大的提高了房屋建筑的施工质量和施工水平。但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建筑施工风险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因此,施工企业应根据我国施工工程的实际情况,学习国外先进的施工风险管理经验,从而构建出科学合理的的建筑施工项目的风险管理体系,由此防范各种施工风险出现的可能,为我国的建筑事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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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孙傲然.中国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风险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3,02:114+102.
关键词:合同合同管理索赔风险
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
1、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
1.1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的管理者必须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学会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否则,风险将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例如:某公司地公路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因技术条款中忽略了铺路砾石的强度指标,施工中不得不使用达到强度指标砾石,工程成本大幅度提高,导致工程严重亏损。合同是合同主体各方应承担风险的一种界定,风险分配通常在合同与招标文件中定义.例如在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风险分配。如果业主的合同条件与合同条件不同,应进行逐条的对比研究,分析业主为什么要修改这一条,是否隐含着风险。
1.2 工程合同包含着多种难以界定的变量因素,这些因素都能构成项目的风险。从性质上分析,合同风险属于非技术性风险,但工程合同中包含了大量的技术性条款。因此,对工程合同的风险分析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分析。
2、施工合同管理
2.1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未能充分考虑和明确各种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从而引起施工索赔。
2.2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地震、台风、流沙泥、地质断层、天然溶洞、沉陷和地下构筑物等等引起的施工索赔。
2.3不依法履行施工合同
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往往因一些意见分歧和经济利益驱动等人为因素,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而引起的施工索赔。
3、将工程索赔风险转化为利润
工程索赔是一种权利要求,其根本原因在于合同条件的变化和外界的干扰,这正是影响项目实施的众多变化因素的动态反映。没有索赔,合同就不能体现其公正性,因为索赔是合同主体对工程风险的重新界定。工程索赔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在施工阶段,涉及范围相当广泛。比如工程量变化、设计有误、加速施工、施工图变化、不利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期延误等,这些都属于可计量风险的范畴。工程索赔的条款已由第三版的1个分条款增加为5个分条款,形成独立的主题。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索赔也作了相应的明确规定。这些索赔条款可以作为处理工程索赔的原则和法律依据。尽管工程索赔的解不是唯一的。但却是可以计量的。利用合同条款或堆断条款成功地进行索赔不仅是减少工程风险的基本手段,也反映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3.1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分类
如施工准备、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及管理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这种分类能明确指出每一项索赔的根源所在,使业主和工程师便于审核分析。
3.2 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分类
可分为承包商同业主之间的索赔;总承包商同分承包商之间的索赔、承包商同供应商之间的索赔、承包商向保险公司、运输公司的索赔等。
3.3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就是要求业主延长施工时间,使原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从而避免了违约罚金的发生、费用索赔就是要求业主或承包商双方补偿费用损失,进而调整合同价款。
3.4 按索赔的业务性质分类
可分为工程索赔和商务索赔。工程索赔是指涉及工程项目建设中施工条件或施工技术、施工范围等变化引起的索赔、一般发生频率高,索赔费用大、商务索赔是指实施工程项目过程中的物资采购、运输、保管等方面活动引起的索赔事项。
3.5 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可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按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总索赔,又称综合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
4、工程风险与风险管理
工程风险的分类主要基于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理,是定性的相对的。从性质上分析,可计量风险属于技术性风险,是常规性的不可避免的风险,包括地质地基条件、材料供应、设备供应、工程变更、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等造成的风险;非计量风险属于非技术性风险,是非常规性风险,包括经济风险、政治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组织协调风险等。
4.1 非计量风险的防范
非计量风险指政治、经济及不可抗力风险。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动乱、、法律制度的变化等;经济风险包括:外汇风险、通货膨胀、保护主义及税收歧视等.这些风险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遇到.政治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但一旦发生将导致灾害性后果,常常被称作“致命风险”。对于政治风险,只能作定性分折与预测,承包商应在投标决策阶段加强调查研究.经济风险一般不可避免,应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研究。对于若干种经济风险预测的数学方法,由于置信度较低,不宜作为项目的决策依据。
4.2非计量风险管理和措施
以2008年为拐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施工企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骤然增加,很多原本隐形的风险转变为现实的危机。伴随着建筑市场劳动力等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增强,外需增长的空间萎缩,传统比较优势逐渐缺失等严峻挑战,建筑企业各种结构性、深层次的矛盾集中显现,这使得现阶段全面风险管理提升工作显得尤为迫切。而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取得优胜的重要管理环节,如何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是每个施工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
建筑施工 全面合同履约合同管理 风险管控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如何进行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管理暨风险管控一直是我们关注与探讨的重要课题,应该说不少经济专家与同行在这方面都进行过卓有成效的探索。本文在此结合笔者十多年的工程项目管理控制实践,对合同管理做了全方位、全过程的剖析研究,具体再就此问题作进一步探讨,提出了各环节的风险及管控措施,力求全面、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规避合同风险,实现公司经营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以供同行相互交流、学习与共同提高,从而更好的为工程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合同意识淡薄,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施工企业有的还不能完全适应靠合同来维护企业自身利益这种市场竞争的方式,许多企业不设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管。有些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二)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不一致
目前仍然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近几年来,建筑市场内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然而,仍有一些单位依仗天高皇帝远,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较普遍的存在强行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随意压减工期;压减造价;提高质量要求等等。最终都是施工合同的管理及执行得不到保障,造成工程不能正常履约。 (三)忽视合同的严肃性
建筑施工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建筑施工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其一,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其二,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
(四)合同中存在用词错误、矛盾及二义性的问题
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承包商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业主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单位根据业主的意思,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协议条款,经业主认可后签署,往往几经确认,最后招、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差很远。其一,是承包商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业主,主要表现在‘质量等级’要求提高;‘工程进度’要求缩短;‘工程造价’要求让利,最终或违反自然的建设规律,或低于工程成本,使得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其二,是施工单位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不重视,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错误和矛盾用词的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合同用词错误、矛盾,或设置二义性问题,流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低。
(五)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无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和合同索赔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虽然有些施工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开始在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机构,但大多数施工企业仍尚未建立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实施有效的动态的合同管理,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二、全面风险管控的内涵及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的分类
(一)风险管理起源发展简述
1、在中国,“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和“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都说了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防患于未然,预先觉察潜在的危险,并采取防范措施;二是一旦发现自己处于危险境地,要及时离开。
2、在西方,风险管理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时代,但风险管理的概念及理论的明确提出,一般认为开始于20世纪初。由于像芝加哥大火、股票交易中的股票价格不确定性、天气变化而对谷物期货价格带来的变化等等,给人们带来生命或财产上的各种损失,人们出于减少这些损失的愿望,开始了对风险的研究,试图找到一些可行的方法来认识风险、分析风险、监测风险以及规避或减少风险的损失。
3、1921年美国经济学家佛兰克.奈特在他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中,对风险做出了经典的定义:“风险是可测定的不确定性”,从此风险管理的研究及应用,便在这样的理论框架下拉开了序幕。
4、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是进行全面风险管理。它是指组织为达到其目标而确认和分析相关风险,对风险进行控制的过程,包括风险识别、衡量和控制三个环节。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委员会管理组织(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是目前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最为权威的纲要性文件。
(二)风险的概念
1、风险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与给定的期间内,可能发生结果与期望结果之间的负差异(AARCM推荐定义)。
(三)风险的构成
1、风险因素:促使或引起风险事件发生的条件,以及风险事件发生时致使损失/机会增加、扩大的条件。
2、风险(危机)事件:引起损失/转机的直接或外在原因;使风险造成损失/转机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媒介。
3、损失/转机:非故意、非计划、非预期的经济价值减少的事实/或增加转机的可能性。
图1风险构成图
(四)风险的种类
图2风险损失分布图
从风险损失的角度,可分为可控制的损失、不可控制的预期损失、不可控制的非预期损失以及极端损失。
风险管理的定义
1、项目风险管理研究是风险管理研究和项目管理研究的结合点,同时项目风险管理研究又是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的结合点。项目风险管理研究是从分析项目风险的起源入手,探讨降低项目风险、为项目提供安全保障、促使项目顺利完成的方法。
图3 项目风险管理图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的意义是合理分配企业资源,梳理重大风险管理的内部流程,建立风险的信息报告系统,制定重大风险事件的应对措施,建立关键性风险的预警机制,评估企业的风险承受度,作为重大的决策依据。
图险评估的内容与步骤
(七)风险识别方法
图5常用风险识别方法
(八)风险对策
图5风险应对方法
(九)全面风险管理内涵
近年来施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从零开始、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从点到面、由浅入深,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但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回避存在的问题。随着大型施工企业的高速发展,规模扩张很快,但风险管理能力并没有与之相匹配。风险管理工作较好的企业扩张比较适度、发展比较稳健;风险管理能力不强的企业扩张的非常快,导致了一些风险事件发生,而这些问题,正是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提升要解决的短板和瓶颈。
1、对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风险意识有待加强。 2、风险管理职能定位不明确,体系运行不畅。部分企业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职责定位没有理顺,风险管理部门有被边缘化倾向,导致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不畅,风险管理流于形式。
3、重大风险有效控制办法比较少。部分企业每年都会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确定重大风险。重大风险评估出来,怎么预防、怎么监控、怎么动态管理是个问题。4、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还比较初级。 5、风险管理专业人才比较缺乏。
(十)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的识别及分类
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1、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1)合同价格风险。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2)合同结算方式风险。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3)合同工期风险。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
(4)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5)工程变更风险。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但如未经业主、设计及监理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2、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
(1)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
(2)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
(3)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
三、 建筑施工全面合同履约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风险管控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合同订立阶段和合同履约阶段。合同订立阶段包括合同调查、谈判、起草、审核、签署等环节;合同履约阶段包括合同的履行、补充和变更、解除、结算、登记等环节。
(一)合同签订前阶段
合同订立前要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详尽审查项目情况和可行性,再进行实质性谈判。应当调查项目当地的地理、民俗、气候条件、法律环境以及地方政策(国际工程应尤其注意)、设计施工图、各种行政许可审批文件是否到位、拆迁是否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到位、施工资金是否到位、合同对方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是否有效等,也可以争取了解对方实施以往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条件。
主要风险有: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忽视被调查对象的主体资格审查,将不具备特定资质的主体或未取得国家行政审批的主体确定为准合同对象;与不具备权或越权的人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风险;在合同签订前错误判断被调查对象的信用状况,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给出不当评价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审查合同相对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的原件,避免对方造假。
第二,若合同签字人是被授权人,应关注授权委托书是否合法有效、被授权人的行为是否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授权委托书上应有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要有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字样或印章,方便我方以后签署合同时与合同上的印迹比对。
第三,要充分掌握业主和分包方、监理的情况。应获取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往交易记录等信息,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建立和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分析其合同履约能力。
第四,可以与被调查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客户、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和工商管理等部门沟通,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合同谈判阶段
施工企业要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对项目全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并设计好相应对策、在合同中予以体现。对对方提出的特别不利的条款,应坚持原则、取得对方理解,尽量将风险转移给对方。
主要风险有:谈判中忽略合同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让步;谈判经验不足,缺乏技术、法律和财务知识的支撑,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在谈判前应当收集谈判对手的资料,充分熟悉谈判对手情况,做到知己知彼;深度考察业主的真实意图,以便在项目谈判中取得有利地位。
第二,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细节,具体包括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变更或解除条件等,每一个条款都要斟酌。有的合同往往约定竣工日期为业主向承包方颁发竣工验收证书或履约证书的日期为准,但要考虑到实际竣工日期与签发证书的日期并不一致,业主很有可能拖延颁证时间,导致结算、付款的延迟,甚至可能引发承包商的工期违约;有的合同约定按日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好有封顶条款,即不超过一定的金额,锁定风险。
第三,要注意担保和垫资条款。要审查担保的形式、担保物的价值,一般来说,银行保函、抵押、质押的风险最小,第三人信用担保的风险较大,如果采纳第三人信用担保,要审查担保人的信用及资金能力;要注意担保的价值不能少于合同金额,担保期限要跨越整个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有垫资施工要求的项目,应充分考虑到自身的资金情况以及财务、融资成本。谨慎参与直接垫资、隐性垫资或借款等其它变相垫资项目的投标,为确保自身利益,应由业主提供支付工程款的担保,以及规定延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逾期支付计息等。
第四,要重点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条款,防止合同相对人加重我方责任、推卸自己责任。对于业主附加给我方的责任,应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尽量将风险锁定。
第五,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产业政策、同类产品或服务价格等与谈判内容相关的信息,正确制定本企业谈判策略。
第六,尽量采纳通用条款的规定,少设定专用条款。因为通用条款往往对于权利义务、程序的规定较为详细、公正,而专用条款则往往偏向于维护合同强势方的利益。
第七,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八,每次合同谈判会上应派专人作文书记录,于会议结束时做成会议纪要,由双方签字确认,对于双方已签字确认的内容不允许变更,以巩固谈判成果、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三)合同文本拟定阶段
主要风险有:选择不恰当的合同形式;合同内容和方式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冲突;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严谨准确,或存在重大疏漏;通过操纵合同金额等条款规避国家合同管理的规定,如将需要招标或上级审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标的金额较小的若干不重要合同等。
主要管控措施包括:
第一,规范合同文本。所有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打印的形式,禁止手写、手填,防止合同被篡改。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条款齐全、权责明确、风险分担公正合理,建议严格推行;国外工程尽量采用FIDIC合同文本。
第二,严密合同用词。不能使用“争取”、“大约”、“左右”等不规范用语,前后条款不能互相矛盾,约定都必须具体、明确。例如,由发包人完成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应写明水、电等管线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要求,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响开工的责任等,以及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不能如期开工,则工期顺延。
第三,合法、合规。合同内容和方式应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一致,尽量避免签订黑白合同、转包合同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合同,否则合同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第四,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其他各部门配合,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聘请律师参与起草。
第五,履约保函格式要请专业人员把关,防止业主恶意没收保函,造成我方不应有的损失。履约保函内容中应尽量回避“见索即付”、“不能抗辩”、“不可追索”、“保函可转让”等字句,规定好保函的生效条件和有效期间,并在业主的书面索偿与银行付款之间增加间隔期限。
第六,不管是手写还是打印的合同,要特别留意“其他约定事项”、给出多个选项让合同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条款等需要补充填写的栏目。如不存在其他约定事项,应注明“此项空白”或“无其他约定事项”;对于需选择的,应明确标明选项,不可空白;对于不采纳的条款,应在选项处划斜线,或标明“不采纳”,防止合同被篡改。
第七,考虑到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时间长、情况复杂多变等特性,应在合同中给自己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以留余地。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业主严重拖延支付工程款、分包方严重拖延工期、重大的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给我方带来不利影响等。
第八,合同规定“若发生纠纷则在合同签约地诉讼”等类似条款的,应在合同中标明签约地。
第九,对纠纷处理方式的规定应明确,诉讼和仲裁只能选择一个,不能规定为“可以诉讼或仲裁”,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对诉讼管辖法院的指定要唯一、明确,对仲裁机构的选择要唯一、明确、合法。
(四)合同审核风险管控
主要风险有: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对发现的问题未提出恰当的修订意见;未根据审核人员的改进意见修改合同,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审核人员应当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的经济利益,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合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
第二,建立会审制度,对有重大影响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出评审意见,再由牵头部门收集汇总并修改,如果不能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应出具书面说明论证。
(五)合同签署阶段
主要风险有:对方签署合同的方式违法、无效;授权委托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有授权委托书,并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证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严细印章管理制度。
第三,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应盖在合同侧面,不可盖在上下角,且要全面覆盖合同的每一页。也可使用防伪印记等。
第四,禁止用铅笔等可涂抹的笔来签字。
第五,合同的签署应同时有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不可遗漏任何一项。
第六,不要遗漏合同签署日期。
第七,合同签署页如果是单独一页,应标明“本页无正文”。
第八,签署合同应该尽量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签订,若是对方先签订再传递过来的,签署前应再仔细审查每一个合同条款,防止对方私自修改合同。
第九,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方可生效的合同,或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六)合同的履行和结算阶段
合同的履行和结算是问题高发阶段,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有:对方违约,造成我方的损失;我方违约,遭到对方的索赔;未办理工程签证或签证无效;未保留有利的索赔证据或证据无效;违反合同条款,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在没有合同依据的情况下盲目付款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组织部门有针对性的进行合同交底,对分析出的风险按管理部门进行交底,明确各部门管理重点,督促部门指导现场进行风险控制。第二,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熟悉合同,建立合同的分类台账,制定详细的履行计划,严格按合同的约定施工、付款以及催收到期欠款。
第三,应派专人做签证的管理和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证据的收集工作。如发生设计变更、工期延长、价格调整等情况,应及时办理签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具备风险防范意识,随时多方搜集有利于我方的证据。首先,签证文件应该提交给对方项目经理或工程师,以使对方对签证有实质性响应,避免提交给对方收文人员而久拖不决;其次,签证上应有对方的签收意见,不应仅仅是“已收到”、“知悉”、“情况属实”等,唯有签收意见才能表明对方的态度,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如果同意,补偿多少钱,延期多少天等;再次,签证应作三联,一联交业主,一联交监理,一联由我方保存;最后,签证应保留原件,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第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合同风险因素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可预见的风险,要认真分析,制定专门的防范措施,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并下发风险控制文件,随时跟踪事态的发展,力争最大可能的降低风险。
第五,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若发现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丧失商业信誉、故意重大违约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提示风险、立即暂停施工等,避免合同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第六,禁止未签合同而先履行。应签订书面合同而双方未签订的,应当立即补签合同,作为结算、付款、索赔的依据。
第七,合同不得已而中止或终止的,要办理中止、终止手续,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因中止、终止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的,应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终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也应依程序办理恢复施工的手续。
第八,对项目部印章的保存和使用应实行专人专管,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用印审批制度并做好记录。防止印章滥用、出借印章,禁止给分包方的材料买卖、设备租赁等合同盖我方公章。
第九,禁止给分包商的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行为提供任何担保。
第十,当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经公司领导或相关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一,对履行周期长、标的大、复杂疑难的重大合同实行计划履行和定期报告检查制度,并定期对帐。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七)合同补充、变更和解除阶段
主要风险有:没有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与合同对方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对于条款显失公平、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变更后的合同未能争取到更多利益,反而使我方变得更加被动等。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变更后的合同视同新合同,须履行相应的合同管理流程,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以及不利的条款拒绝签订,切忌一味屈从。
第二,在合同履行中,项目管理人员要对合同的不足之处进行归纳总结,制定详尽的索赔计划,下达不同阶段的索赔指标,并派专人跟踪落实,争取取得对方的理解,并签订补充变更协议。
第三,对于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存在欺诈行为的合同,以及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合同,要按程序及时通报合同对方,力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办理合同变更、索赔或解除事宜。
第四,解除合同造成我方经济损失而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
(八)合同纠纷处理阶段
在国际动荡的金融环境下,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大量增加,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应针对当前形势下合同履行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违约和纠纷,及时采取措施。
第一,对方出现违约或资金不足等情况时,可以视情况的严重程度要求对方提供抵押、第三人保证、提高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额度等多种财产保全。
第二,对对方申诉、来函较多、诉讼群发的项目可以组织成立专门的调查组,深入现场调查并走访合同相对方,全面掌握项目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化解矛盾和危机。
第三,一旦产生纠纷,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合同纠纷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应当签署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合同的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处理过程中,相关经办人员不得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九)合同登记阶段
合同的签署、履行、结算、补充或变更、解除等都需要进行合同登记。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合同档案不全、合同泄密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
第二,建立合同文本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制度,以防止或及早发现合同文本的遗失。
第三,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或商业秘密。
第四,规范合同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合同流转、借阅和归还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等有关要求,实施合同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保管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四、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承包商的风险识别及管控措施
(一)不同的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带来的风险及对策
范本规定了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即: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固定价格合同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最大,按照固定价格合同签约后,承包人将完全承担约定风险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对固定价格合同风险,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规避:1、在合同谈判时,将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通过专用条款加以明确具体,在专用条款中风险范围外可作价格调整的风险约定清楚。
2、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亦应明确细化,避免日后合同双方因理解不同而产生纠纷。3、承包人应根据调研并结合过去的工程实际经验,将风险按可能发生的概率和造成损失的大小进行分类,尽可能通过合同谈判,将发生概率高、造成损失大的风险纳入可调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内。
(二)合同文件中不同解释引起的风险及对策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较多,各组成文件间可能会出现矛盾或二义性,给承包人带来风险。因此,承包人应投入足够的技术力量对合同各组成文件进行前后对照逐条逐字详细分析检查。特别是根据合同范本承包人应知道: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这就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即使是在工程后期也要十分谨慎地对待与发包人和工程师签署的任何文字的东西,尽力避免文件间潜在的不一致性,谨防因疏忽在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中出现与早期文件相悖的不利于自己的内容,使原先争取到的有利条款前功尽弃。
(三)延期开工和工期延误风险及对策
合同范本通过条款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对延期开工的通知没有否决权。尽管条款中有对承包商的约定,承包商往往只能获得因延期开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或部分赔偿,间接损失一般不容易得到赔偿,大多数情况下承包人都希望及时开工,缩短投标和开工之间的时间。延期开工会造成承包人原定人、机、料调配计划的变更风险、分包人的报价有效期到期风险、物价上涨风险等等。通用条例明确了7个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规定发包人未能履行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显然,工期延误会打乱承包人原定的施工计划,造成劳动力、施工低效率的损失,增加现场管理费。承包人可从三方面着手化解工程延误风险:1、在工程计划上应留有余地,使工期有一定弹性,提高工期的抗延误能力。
2、加强与发包人、设计人、供货人等的日常联系沟通,尽力消除各方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的隐患,特别是努力避免关键路线工作停工。
3、在工期延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收集有利证据科学合理地计算因发包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使用有关通用条款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四)业主工程师对承包人的认可检查权带来的风险及对策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这一条款的关键是“约定标准”,尽管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达到合理的标准,施工工作应达到工程目标的要求,属于不言而喻的默示条款,但既然有了“约定条款”,就成为衡量工程质量的标尺。承包人应促成专用条款中“约定标准”具体化明确化,承包人特别要对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仔细研究,检查约定是否含糊不清,是否有可操作性,避免由于与工程师、发包人对约定标准有不同理解而导致可能的返工等损失。通用条款还规定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可见在采购材料设备方面,标准不明确就无形中增大了承包人风险,因此也应在相关专用条款中明确标准要求。
(五)工程变更风险及对策
通用条款分别从两方面对工程设计变更做了规定。一方面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原计划进行变更,另一方面规定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不顺延工期。显然,未经工程师的同意承包人不能对设计进行变更,不能换用原定的材料设备,即便这些变更或换用是合适的优化的,承包人应严格把握承包人提出设计变更时要经过的关键程序,即:要经工程师的同意,慎防未经工程师同意的变更或换用导致被发包人索赔。在工程量的确认上也有类似的问题,通用条款规定对承包人超过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算。可见严格遵守设计图纸是承包人减少麻烦避免风险的基本原则。
(六)分包风险及对策
分包一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一个复杂棘手的问题。无论对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分包都是一把双刃剑。通用条款规定,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作为总承包人,要规避分包风险就必须在遵照执行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制定分包合同,避免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矛盾给各方带来的风险和麻烦。对于重要的分包人,总承包人应要求其开出以总承包人为收益人的有关保函,通过保函获得经济担保,制约分包,规避风险。
(七)可投保的风险及对策
工程保险可将建设工程中可能发生的人为或意外的风险损失全部或部分转嫁于保险公司。保险是承包人减少风险的重要手段。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参保的保险,其中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保险,支付保险费用。由于施工周期长,各种情况复杂,承包人不应报有侥幸心理不投保或不按规定期限投保,因小失大。
五、 结束语 总之,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树立风险意识,在投标时将合同条款逐条吃透,考虑风险预备费用;在谈判时细化明晰合同内容,争取有利条款:在项目执行中采取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制定风险对策,规避风险并加以索赔管理,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谢辞
在论文收笔之际,首先要感谢多年来向我传授工程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的几位老师,是他们的辛勤付出,使我掌握了服务社会的本领。我更要感谢王跃辰先生,这篇论文从选题到结构,帮助了我开拓研究思路。初稿写成后,经跃辰先生精心点拨及多次提出最宝贵的修改意见,才有了现在的成果。从跃辰先生身上使我学到了做学问要有一丝不苟的美德,严谨求实的态度,踏踏实实的精神,让我受益终生。在此,我们向诸位老师深深地鞠上一躬,并表示最最诚挚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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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风险管理;风险评估;不确定性
根据笔者多年施工管理经验及理论学习研究,我国大中型施工项目建设周期一般1-3年,投资规模都在几千万到数亿元,项目施工过程将面临诸多风险,但对建筑施工项目经济效益影响大的主要是合同管理风险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因此,建筑施工项目的风险管理具有越来越值得重视的研究价值。本文就如何科学地管理控制、转移这两种风险所带来的损失,降低项目施工成本,增加项目利润进行探讨。
一、施工项目风险管理的内容
施工项目风险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现代化管理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企业的存亡,是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经济亏损或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施工项目风险管理贯穿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主要指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不确定性,还包括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漏洞所带来的潜在风险。施工项目风险管理主要是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完善施工项目风险管理机制,做到预警监控风险发生及其带来的危害程度,做好风险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全员风险意识,能在风险发生时采取有效地补救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施工项目风险管理能使企业树立良好的信誉,并减少企业现金流量及年利润波动,提高企业地位,有利于企业广泛拓展建筑市场。随着建筑业发展日新月异,行业间联系也越来越紧密,新的风险将不断增加,所以研究施工项目风险意义重大。
建筑承包商承包工程项目必然受工程所在地的自然、市场环境和工程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当地工程主管部门因素影响。而工程合同条件中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建筑承包商有着主导约束力,要求施工项目部必须有全面的专业技术知识、扎实的现场施工经验和优秀的经营管理能力。世界经济快速发展使建筑项目规模向大型化、复杂化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信息计算机管理技术的发展不断带来技术革新和管理革新,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多样化、集中化,这些对施工项目风险管理影响也趋复杂化。
然而,随着建筑施工项目管理日趋完善,施工工艺、技术、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日趋成熟,施工机械设备大多已通过ISO9000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继出台使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文明生产有据可循,全员安全教育知识普及也使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得到有力控制。在这种情况下来自于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风险在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已经有丰富、可靠的管理控制经验,其对施工项目带来的损失能得到有效控制。而来自于建筑施工企业同业主的施工承包合同管理及外部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对施工项目有着潜在的巨大影响,是施工项目风险管理也是建筑施工企业风险管理的难点和重点,来自于施工合同管理和市场价格波动方面的风险对施工项目影响及其控制方法应受到重视。
二、施工项目合同管理风险
(一)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到的一切经济、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检查、考核、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及时妥善地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不失时机地进行合理索赔,预防发生违约行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保证合同目标顺利实现。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建立健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2、经常对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合同业务人员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
3、在合同签约阶段,重点是了解对方的信誉,核实其法人资格及其他有关情况和资料;监督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避免出现无效合同、不完善合同,预防合同纠纷发生;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项目合同的签证、公证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合同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备案。
4、合同履约阶段,要经常检查合同以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如统计合同份数、合同金额、纠纷次数,分析违约原因、变更和索赔情况、合同履约率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有关合同履行中的调解、诉讼、仲裁等工作,协调好企业与各方面及有关单位的经济协作关系。
5、专人整理保管合同、附件、工程洽商资料、补充协议、变更记录及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之间的来往函件等文件,随时备查;合同期满,工程竣工结算后,归档整理全部合同文件。
(二)施工项目合同管理风险及控制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风险主要有:条款遗漏与定义不准确、表达不清、合同索赔管理工作不力等,另外,合同条款中有不平等条款,导致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含糊,施工合同在具体履行过程中存在遇到不可抗力问题、合同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争议、终止等潜在风险影响。建设工程项目的完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个较长的过程,现代建设施工项目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但是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使得合同价格中包含的利润却有限,项目合同管理的不好,将给施工项目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相反,项目合同管理得好就能带来经济效益。另外,现代施工项目参建单位多,有的大型或特大型项目参建单位多达十几家,涉及的合同文件也很多,相应合同条款也复杂繁琐。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是现代施工项目管理特点之一,项目经理部科应学对待这种情况,保证工程有序进行。施工项目合同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导致合同受外界环境(如经济条件、社会条件、法律和自然条件等)影响大,引起的风险也大,所以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减少和降低风险是至关重要的。
建筑承包商应大力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身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生产、造价。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现代化的信息管理制度是控制项目合同管理风险的有效方法。通过合同审查明确施工合同有效条件是否符合《合同法》;审查合同主要内容中工期是否合理,工程造价及计算方法是否明确,合同双方代表权限有无重叠;审查合同中是否明确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保修年限及质量保证;审查合同中是否具体明确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方式;审查合同中免责及限制责任问题。
施工项目合同风险一旦发生,就要展开转移风险和合同索赔工作。承包方可以按照合同条款利用索赔手段减少和转移损失。向第三方转移风险也是有效的重要方式,即通过履约保证、工程保险和工程分包等方式来实现风险转移,要做好分包管理工作,适时转移合同风险。杜绝垫资工程,减少合同违约风险。
三、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及控制
近年来,世界性的金融危机造成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不容易预测,建材市场价格变化对建筑施工企业影响最大,预防和转移这方面风险对施工项目带来的损失是很多建筑承包商风险管理的难点。但是科学地看待市场,利用建材市场价格波动有利的一面增加施工项目经济效益,而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转移其带给施工项目成本增加的不利因素,建筑承包商就可大幅度降低或消除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影响。
首先,要强化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将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写入合同条款,动态的转移建材大幅度地涨价带来的项目成本增加,在造价中合理地补回价差。但对于风险自担的总价合同,承担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对建筑承包商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只有加强资金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施工合同履约能力,减少施工过程成本损耗,降低经营管理风险,建筑承包商才能有效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都成立了自身的资金结算中心,要进一步利用结算中心严格把关资金的流向和流量,建立资金收支台账计划,减少同材料供应商材料货款违约诉讼,提高履约能力及企业商誉。
其次,要强化项目管理,调动项目全员责任感,向市场要效益,向工程质量、工期进度要效益。强化项目目标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现单位工程质量、造价、工期、安全文明生产各项关键指标都能落实到人,并与效益挂钩,与企业激励机制挂钩,提高施工项目班子成员积极性。加强工程节点结算和竣工决算管理,争取在工程中写入工程节点和竣工结算及其时限款项,使资金能及时到账,减少资金流量大幅度波动。及时了解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的详细信息,对其资金、履约能力要分析,并能灵活的写入相应合同条款,让他们分担一部分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四、总结
强化施工项目管理能力,资金管理能力,实现项目目标管理控制是建筑承包商降低施工成本,节约项目资金,降低和转移施工项目风险的关键。
参考文献:
1、建筑施工手册(缩印本)[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