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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09: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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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不断深化,经济政策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大家对于我国的经济政策有了更多的关注。为了保持国民经济总量的平衡,引导国家的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我国也实施了相关经济政策,主要有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是国家为了实现一定时期的发展目标而制定的规划方针策略,也是对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政策。本文主要是通过借鉴相关文献和资料来具体分析我国经济政策的含义、特点、重要性、在国民经济行政管理中的意义及作用等,希望能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一些参考价值。
关键词:
经济政策;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我国的经济政策,其对于促进我国现代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意义。如今,经济政策广泛的应用于国民经济行政管理中,通过对我国经济政策的不断研究和探讨,对于我国未来的国家建设也至关重要。经济政策是整个市场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实行准则,在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政策实施中,其优势有很多,对于整个国民经济行政管理的进步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国家开始对经济政策在实施方面有了更高的重视。
1经济政策的概述
1.1经济政策的含义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开始形成了全新的经济体制,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将市场作为无形的手,放置于主导地位,同时政府也通过一些经济政策来促进我国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当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需要通过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的经济政策等来达到国民经济总量不断上升的要求。我国的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能有效帮助国家进行经济调控、社会资源和收入分配等。
1.2我国经济政策的种类
经济政策是国家和政府为了确保国家经济的快速增长、收支平衡的一种措施,其实施需要一定的连续性和弹性。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会常常出现变动,而相应的经济政策也要做出调整,国家和政府所指定的经济政策也会直接影响到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此,在制定相关的经济政策时,还需根据社会发展战略、方针,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等来严格规划产业布局,制定出适合的经济政策[1]。我国经济政策的种类有很多,比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财政与信贷综合平衡政策等。各种不同的经济政策可以有效控制货币的发行、通货膨胀及防止通货膨胀的产生。
2经济政策的重要性及在国民经济行政管理中的意义
2.1经济政策的重要性
我国主要是实行计划与市场两种调节手段相结合的宏观经济调控,国家的经济计划要以市场为基础,确定好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做好宏观调控目标和国土整治,将重点放在长期的计划上,将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有利于企业发挥出市场机制,达到自主经营的目的。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是社会总供给和需求达到平衡,追求微观经济目标,还能实现市场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经济政策是我国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对策之一,为了能实现相应的经济发展目标,将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化的实现。当所有商品的价格有了普遍的增加时,这就是通货膨胀,通货膨胀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也无法了解到金融资产的实际价格,这时候需就要采取经济政策来抑制通货膨胀,经济政策对于社会的供给有一定的调节作用。
2.2经济政策在国民经济行政管理中的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对于市场经济的管理开始转向了宏观调控。经济政策在国民经济行政管理中的作用主要是由国家来调控市场,市场来引导企业。通过这种形式的调控与管理能有效保持国民经济总量的平衡,从而进一步引导国家经济健康的发展。经济政策在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起到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它也是整个市场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实行准则,能有效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矛盾,正是因为它的存在,才促使整个市场经济的过程得以正常、稳定的运行,因此,加强对经济政策是非要有必要且非常重要。在我国现代化社会的经济建设过程中,提高我国整个市场经济的前提是了解和懂得经济政策的重要性,提高我国整个市场经济也是提升我国国民经济行政管理全面建设的基础,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会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2]。经济政策在国民经济中能有效提升整个市场的运行效率,对于整个国民经济行政管理的进步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3经济政策在我国国民经济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3.1财政政策在国民经济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目前,我国财政政策的实施已初见成效,有了一定的发展。财政政策是国家为了实现一定时期的发展目标而制定的规划方针,是经济政策中较为重要的一大政策。一般来说,财政政策能够体现出国家的产业政策,是帮助国家进行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财政政策能有效调节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结构、社会资源和收入分配,在一定程度上还影响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总量平衡。我国的财政政策主要分为紧缩性财政政策、膨胀性财政政策和中性财政政策。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不同的社会需求中,所需采用的财政政策也不一样。当市场的需求不足时,则需要应用膨胀性财政政策进行调节。膨胀性财政政策可以有效扩大财政支出、扩大社会的总需求,从而满足社会的需求。尤其是当一个国家生产过剩时,可以通过高赤字等膨胀性财政政策进行调节,从而进一步促进国内的总需求。对于社会的总供给不足时,可以减少财政赤字,增加税收、提高税率等途径来降低社会的总需求。比如,我国在80、90年代时,一度的物价上涨使得我国国内的经济过热,于是我国颁布了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对于社会总供给大于社会总需求时,国家可以通过增加财政补贴、减少国券发行和扩大税收、提高税率的方式来抑制社会的总需求和总供给,松紧政策共同结合使用的方式来让社会供给和社会需求达到均衡的效果,从而促进社会经济朝向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方向发展。在我国,财政政策能很好的体现出其对于社会资源和收入分配的重要调节作用,通过各个环节的分配后可以有计划的组织国民收入分配的枢纽,对于社会供给和需求的总量平衡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财政政策确实会对整个国民经济行政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能有效实现财政政策的目标,政府也需根据社会经济的运作情况采取适合的财政政策,从而促使社会的总供给和总需求达到平的目的。
3.2货币政策在国民经济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货币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是国家为实现既定的目标而进行的宏观经济一种方式,主要是通过相关渠道来控制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的均衡,可以直接调节社会总需求量。当社会的总需求过大或者过小时,需要国家减少货币或者增加货币的方式来确保我国经济的正常运行,可以说,货币政策对于国家的总供给起到重要的调节作用,目的是有效促进我国经济的均衡增长。如果国家的总需求过高,则可以通过减少货币供应量的方式进行调节,反之,则相反。货币政策对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常价格的变动可以有效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促进效果总效益的提升。由于价格会随着产品的供求而出现变动,价格的上升利润也自然上升,企业可以从银行确定相应的资金,进而有利于实现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的体制下,价格是对商品价值的评价,价格出现变动可以将社会资源更加合理的分配,但是,当所有商品的价格都在不断上涨时,这就说明出现了通贷膨胀,这时候反通贷膨胀就成为了主要政策的与财政政策相同的是,货币政策也是为了达到国家的宏观调控目标,主要作用于货币和物价的稳定上。一般情况下,货币政策会通过法定存款准备率、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三种政策工具来实现目标。因此,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是对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政策,目前,在我国也已看到了初步的成效。
4结束语
目前,我国的经济政策在国民经济行政管理中有着较好的发展,积极的财政货币政策能有效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中,经济政策展现出了它的优势和成效,它也成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研究内容。随着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对于未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上有了更高的重视。我国还需进一步加强对经济政策的研究和管理,对于出现的任何问题及时解决,未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将会有更好的发展。以上就是笔者对经济政策在国民经济行政管理中的作用的具体介绍,由于笔者对其研究的不是太全面,所以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也是笔者以后继续要学习和探索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曹培英.关于经济政策在国民经济行政管理中的几点思考[J].课程、教材、教法,2012(5)
[2]成晓光.经济政策对我国经济行政管理的思考[J].经济教育学报,2012(5)
前言
自从商品市场在人类社会中诞生以来,就一直伴随着物价波动的问题,尤其是在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这一问题表现的更为突出。传统物价理论认为,物价波动可以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可以实现物价稳定,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因此,不但不应对物价波动进行限制,反而应该放开物价,任其随意波动。其实,物价波动不仅要受到市场供求状态的限制,而且还要受到市场投资效益的限制。由于企业投资市场的目的是获得收益,而并非市场供求平衡,因此市场供求状态服从于市场投资收益,进而形成市场供求状态限制物价波动幅度、市场投资收益决定物价波动方向的局势。在现实的市场运行过程中,物价自由波动不但不会促进市场供求平衡,反而会破坏市场供求平衡。在实际的市场经济管理过程中,不应该通过物价波动来调控市场供求关系,而应该通过对供求本身的调整来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即供给不足时扩大生产和减少积累,需求不足时扩大消费和增加积累。
物价波动不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然规律,也不是平衡市场商品供求关系的正确有效的方法,而是商品经营者非法投机的必然结果,是投机者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的一种具体表现。对此严重的犯罪行为,政府不应该通过调整市场供求关系这种和善的经济手段来进行“调控”,不应该放开物价任其随意波动,纵容侵害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而必须建立稳定物价的严格法律,以法律手段对物价波动进行严格的限制,进而有效打击犯罪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现代市场中流通的货币基本都是信用货币,物价波动将破坏这种由政府进行担保商业信用,进而损害政府的公众形象、降低政府的公众威信、削弱政府的行政能力。另外,印有众多伟人头像的货币信用的丧失,将意味着这些伟人头像变成了投机商的犯罪工具,使其成为投机商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合伙人”,严重地损害了他们的光辉形象。
一般习惯地认为,在物价上涨的过程中不会出现供给过剩的情况,即通货膨胀与生产过剩不能同时存在,其实不然。通货膨胀指物价上涨,不能与其同时存在是物价稳定和物价下跌;生产过剩指供大于求,不能与其同时存在的是供求平衡和供小于求。物价波动与市场供求之间不仅存在单项对应关系,而且还存在着复杂的多重对应关系,同时也存在着多种复杂的市场运行模式。目前现实中的正在运行的市场模式,只是多种模式其中的一种,而且是运行效率最低的一种模式。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不仅存在通货膨胀或生产过剩的某种单一危机,而且存在两者兼有的“双重危机”。在此状态下,如果扩大需求,将导致更严重的通货膨胀;如果限制需求,必然造成更多的商品积压。物价波动不仅破坏市场商品供求关系,导致“双重危机”,而且它还是导致诸多社会弊端的罪魁祸首。它对社会的危害主要表现在:造成大量劳动者失业,犯罪率大幅度上升,浪费社会财富及自然资源,扩大贫富差别等等。无论这些严重后果的任何一种的存在,都将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构成极大的损害。
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商品供给的“动态平衡”和“静态平衡”问题,因此,不仅要保证单一的“动态平衡”或单一的“静态平衡”,而且必须保持“动态供求”和“静态供求”的双重平衡,否则将形成市场风险,最终导致市场经济的全面危机。探讨市场平衡办法:建立商品市场的调控基金,当市场在动态商品供给过剩的情况下,基金购入商品,一方面作为市场的商品储备,繁荣市场和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另一方面扩大企业商品销售,增加企业效益;当市场在动态商品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基金销售商品,一方面保证市场供给,维护货币信用,另一方面回收货币,维持市场供求的双重平衡。
在以往的货币发行过程中存在着两个极大的误区:一是认为扩大货币发行就会引起通货膨胀,二是认为货币发行只局限于个人和机构之间往来的小面值现金货币。其实,在商品供给不断增加和对商品价格进行严格控制的情况下,扩大货币发行不但不会引起通货膨胀,而且还可以起到大幅度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在货币发行过程中,不仅有小面值的通用现金货币可以发行,而且还有一个新的货币品种——机构之间往来专用的大面值“融资货币”可以投放市场。目前政府和企业之所以感到货币资金供给不足,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掌握发
行货币的主动权,不敢主动发行货币;没有开发出供应机构之间大额经济未来的专用货币,不知道如何去大量发行货币。一旦货币发行被当作一种主动的市场调控手段来加以利用,那么企业的“商品效益”和“货币效益”的实现将不会受到任何阻碍,市场经济将进入一个崭新高速的发展阶段;一旦新的货币品种得到开发利用,那么必将引起一场新的金融革命,进而有效地化解目前存在的各种金融风险及政府和企业的债务风险。
企业经营的基本目的是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而经济效益必须通过“商品效益”和“货币效益”两步来进行实现,二者缺一不可。如果企业单纯创造了“商品效益”,而不能实现“货币效益”,那么其经济效益将是虚拟的效益;如果金融机构通过货币发行创造了“货币效益”,而企业不能创造相应的“商品效益”与其配合,那么经济效益自然也就无从谈起。“商品效益”与“市场均衡”之间互为反比关系,商品效益越高,市场供求差额就越大,否则相反。市场供给相对越大,就需要越多的“货币效益”与其相应产生,否则不能实现应有的经济效益,并且会造成商品大量积压,阻碍企业生存发展。企业在市场中的基本职能是创造商品效益,而金融机构在市场中的基本职能是创造货币效益,只要他们能够实现默契的配合,就能大幅度提高社会的整体经济效益,就能使市场经济获得超常的发展速度。但是,发展生产需要稳定的物价环境,没有稳定的物价环境,市场供求关系就会遭到破坏,生产发展必然受到阻碍;扩大需求必须首先稳定物价,否则必然导致通货膨胀,使扩大需求的措施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由此可见,物价稳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稳定物价是目前宏观经济调控的当务之急。
2001年7月4日(星期三)于沈阳
目录
一、物价波动的诸多弊端……………………………………(1)
(一)导致永久性通货膨胀………………………………(1)
(二)破坏市场供求平衡………………………………(5)
(三)导致整体经济萎缩………………………………(8)
(四)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10)
(五)限制科学技术的开发利用………………………(11)
(六)破坏货币信用………………………………………(11)
(七)导致企事业单位的债务危机……………………(12)
(八)损害广大民众利益………………………………(13)
(九)导致大批劳动者失业……………………………(15)
(十)扩大贫富差别……………………………………(16)
二、物价稳定的主要优势……………………………………(17)
(一)促进生产发展……………………………………(17)
(二)扩大市场需求……………………………………(18)
三、稳定物价的方法选择…………………………………(23)
(一)通过调整市场供求关系稳定物价……………(23)
(二)通过行政监管稳定物价………………………(24)
(三)通过法律制约稳定物价………………………(25)
一、物价波动的诸多弊端
物价波动理论认为,物价波动是由市场中的商品供求状况所决定的,即供给小于需求时物价上涨、供给大于需求时物价下跌、供给等于时物价稳定。同时认为,物价波动可以调整市场中的商品供求关系,即供给小于需求时抬高物价可以促使供求平衡,供给大于需求时降低物价可以促使供求平衡。因此得出结论:在常规市场经济运行失衡的情况下,放开物价可以平衡市场供求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其实,物价波动是由市场运行效益和市场供求状况这两个因素所决定的,而并非单纯由市场供求状况所决定。在对物价波动进行限制的过程中,市场供求状况所起到是限制物价波动幅度的作用,即供给较大时物价上涨的幅度较小或下跌的幅度较大,需求较大时物价上涨的幅度较大或下跌的幅度较小,而市场运行效益则决定物价的波动方向,即有利可图时物价进行波动,无利可图时物价停止波动。企业投资市场的目的是为了盈利,物价上涨可以给它们带来丰厚的利润,所以抬高物价是其经营的必然选择,而降低物价会降低效益或导致严重亏损,所以必然被其强烈抵制。因此,在现实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无论市场供求状况如何,物价始终保持不断上涨的波动趋势。由于市场供求状况只能限制物价波动幅度,不能改变物价的波动方向,所以市场?┣笞纯霾荒芷鸬娇刂莆锛壅堑淖饔茫锛鄄ǘ膊荒芷鸬狡胶馐谐┣蠊叵档淖饔谩2唤鋈绱耍椅锛鄄ǘ菇贾缕渌矫嬷疃啾锥说牟匀死嗌缁岬姆⒄构钩杉蟮奈:Α?/P>
(一)导致永久通货膨胀
市场的魅力是它可以使投资者获得盈利,如果投资者不能在市场中获得盈利,那么投资者必将退出市场。虽然投资者不是在市场中都能够获得了盈利,但有很多的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中获得盈,就像股票市场可以使投资股票的人们获得盈利,但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可以在股票市场中获得盈利,又好比彩票市场可以使投资者获得暴利,但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可以获得暴利。尽管市场具有极大的投资风险,但是货币持有者们还是踊跃的向各种市场进行投资,不惜承担巨大的投资风险,由此可见投资人投资商品市场目的的明确性。由于市场投资者们所追求的是市场盈利而并非市场供求平衡,并且抬高商品价格可以给投资以丰厚的利润回报,因此,无论市场供求状况如何,通货膨胀都将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表现。见图
市场供给与物价波动和通胀盈利之间是成正比的关系,物价上涨,供给增加,通胀盈利增加;市场需求于物价波动和通胀盈利之间是成反比的关系,物价上涨,通胀盈利增加,市场需求减少。虽然通货膨胀会导致市场需求的下降,企业商品销售数量的减少,但是,直观的商品经营效益确显现上升趋势。因此,在经营过程中,企业必然选择抬高物价、减少商品销售数量、提高商品销售盈利的经营方式。见表
单位:亿元
人们在投资商品市场时,所追求的是商品经营利润的最大化,而不是商品销售的轻松状态。虽然抬高物价会降低商品的销售难度,但确可以大幅度提高商品的经营利润,因此商品经营者在选择经营方式时必然选择抬高物价和主动促进商品销售的经营方式。根据物价波动理论分析,在市场供求平衡的情况下物价将停止波动,并保持永久性的稳定。“供求平衡”的概念是什么呢?是指市场中的商品总体上能够销售出去,不存在积压商品。试想,在目前市场中商品大量积压的情况下物价都始终处于上涨状态,那么在商品整体畅销和市场中不存在积压商品的“合同式”供求模式下物价会体现怎样的波动趋势呢?当然答案只有一个:更加严重的永久性通货膨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然它也是检验任何一种经济理论的唯一标准。从实际情况来看,物价的长期波动并没有使其趋势逐渐平稳,而是始终保持通货膨胀的态势,由此可以证明物价波动理论不符合实际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物价波动不仅受市场供求状态的限制,而且还要受到市场盈利状态及其它物价波动条件的限制。企业在商品市场中进行投资的根本目的是获得盈利,而盈利的前提是成本之上是商品销售价格,因此,物价波动必然受到市场盈利状况的严格限制。物价长期的自由波动不但没有起到平衡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而且物价波动的幅度也没有趋向于稳定。物价波动的实际趋势并没有指向物价稳定,而是指向通货膨胀,这就充分说明物价的自由波动不会以波动的停止为终点,而是以通货膨胀为永久的波动状态。
物价波动理论认为,物价随市场供求状况进行波动,就是说市场供求状况的主动的变化因素,物价是随之变化的被动因素,同时又说物价波动会促进市场供求平衡,把物价波动当作主动因素,市场供求当作被动因素,这两种观念是相互矛盾的。如果物价是随供求关系来进行被动的,那么就没有必要对物价进行主动的调整;如果通过调整物价来平衡市场供求关系,那么就是不相信市场供求关系对物价所进行的自然调整,即否定了传统的物价被动理论。既然承认物价随供求关系而波动,并且认为物价的自由波动可以促使市场供求达到平衡,那为什么还要强行调整物价,故意违反自己所承认的物价波动规律?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传
统理论是自相矛盾的。以稳定物价为追求目标,以纵容物价波动为实现目标的基本方法,这就是该理论的荒谬所在。对物价波动与市场供求状态之间相互影响的因果关系的认识矛盾:一方面主张通过调整市场供求关系来稳定物价——认为物价波动不是合理的市场行为;另一方面主张通过物价的自由波动了平衡市场供求关系——认为物价波动是合理的市场行为。那么到底是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物价波动,还是物价波动决定市场供求关系?以谁为主动因素或以谁为被动因素是合理的市场调整方法呢?物价波动理论对此根本无法进行解释。如果物价的自由波动可以起到平衡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那么我们目前所看到的经过数十年、甚至数百年由物价进行调控的市场,应该是一个供求平衡和物价稳定的市场,而不是永久性通货膨胀的市场。物价波动理论的错误有二:一是认为只有市场供求状况从经济角度可以对物价波动起到独立限制作用;二是认为市场供求状况可以改变物价的波动方向。在为利润而运行的市场经济中,无论商品供求状况如何,物价都将始终保持不断上涨的波动趋势。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情况呢?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价上涨与下跌的幅度差别
在现实的物价可以波动的市场中,即有畅销涨价的商品存在也有滞销降价的商品的存在。在其它物价波动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涨价商品的价格上涨幅度不能与降价商品的降价幅度保持一致,那么就会造成供求失衡。假设目前市场中有A、B两种商品,A商品供给1000元,B商品供给1000元,市场需求2000元,市场供求处于平衡状态。当A商品涨价50%的时候,A商品的市场供给增加至1500元。这时,B商品必须降价50%,即B商品的市场供求必须减少至500元,才能保证市场供求在物价波动过程中保持平衡状态。见图
从该图中可以看出,虽然商品涨价没有幅度的限制,但商品降价确要受到幅度的严格限制。一旦商品涨价的幅度超过100%,那么商品供求平衡就必然会被打破,物价波动理论将与现实完全脱离。况且任何商品经营者都不会为实现市场平衡而做出大幅度的降价牺牲,即使有此牺牲精神,也不会使市场达到平衡。
实际是物价波动情况必须与坐标中的直线相符合,否则物价波动将导致市场供求失去平
衡,而实际上的物价波动情况是不可能与坐标中的平衡直线相符合的。物价波动理论只是在该坐标直线上适用,而实际的物价波动并不在该直线上,况且该直线并不包括完整的物价波动内容。
因为:商品涨价幅度≠商品降价幅度
又因:物价上涨的限制>物价下跌的限制
所以:实际商品涨价幅度>实际商品降价幅度
在总体通货膨胀的情况下,畅销商品涨价的幅度会高于滞销商品的涨价幅度,它们两者的相互关系如“实际波动曲线”所表示的那样,A商品的上涨幅度增加时,B商品的上涨幅度会相应减少,而不是象“理论波动直线”所表示的必须与A商品上涨幅度相反的同等幅度的下跌。从该坐标中两波动线的对比可以看出,物价波动理论与实际物价波动情况相差的距离是多么的遥远。涨价没有幅度的限制,它有无限的发展空间;降价有严格的幅度限制,最多下降100%。因此,物价上涨与下跌不是同等的波动条件,其波动不会趋向于市场供求平衡,而是趋向于通货膨胀。
2、物价上涨与下跌的时间差异
确定畅销商品只需要很短的时间,因此它的价格会很快的上涨;确定滞销商品需要很长的时间,因此它的价格会滞后下跌(即使它的价格会出现下跌的情况)。畅销商品的价格很快上涨,滞销商品的价格没有及时跟上,这必然要造成整体的通货膨胀。在畅销商品价格首先上涨之后,滞销商品与畅销商品之间的价格对比发生了变化,这就涉及到一个商品“绝对涨价”与商品“相对降价”的问题。所谓“绝对涨价”,就是某一商品价格的绝对上涨;所谓“相对降价”,就是说虽然某一商品的价格没有发生变化,但相对涨价商品而言,它的价格对比发生了相对下降的变化。在新的市场供求关系的条件下,原来的畅销商品和滞销商品将处与接近的销售状态,因此滞销商品不用通过降价的方法就可以提高销售速度。不需要从理论上进行深入的分析,只是从表面看,“商品涨价的时间=商品降价的时间”的公式就是根本不可能成立的。由于物价上涨在先,降价在后,而且是否降价不可确定,所以市场总是物价趋势不显现平稳,而是显现通货膨胀。
3、物价上涨与下跌的利润差异
任何一个市场的投资者,他参与市场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盈利,否则他将不会进入市场。如果某一种经营行为不能为其带来效益,那么投资者必将拒绝这种行为。商品涨价的利益得失与商品降价的利益得失是完全相反的,因此,投资者将完全接受商品涨价的要求,拒绝商品降价的要求。由于物价波动直接受到市场利益的严格限制,而并非市场供求关系的直接限制,所以物价波动不能发挥平衡市场供求关系的功能。市场竞争也是盈利之争,而并非平衡之竞争。对于商品涨价来讲,它可以为经营者带来丰厚的利润,可以使经营者的财富大幅度增值,所以商品涨价非常顺利;对于商品降价来讲,它将给经营者造成损失,使其财富相对减少,所以商品降价是非常困难的。见图
对于涨价商品来讲,自然收益丰厚,不会拒绝涨价的要求,而对于降价商品来讲,必然导致严重亏损或减少盈利,企业当然要拒绝大幅度降价的平衡要求。比如一种商品涨价20%,在原来的价格基础上会增加20%的盈利,而降价20%将在原来的价格基础上增加20%的亏损,这就是物价涨跌波动的又一个不平等因素。仅从本小标题的本身即可以看出,商品涨价的利益得失与商品降价的利益得失是根本不可能相等的。物价波动的稳定条件是市场对涨价与降价限制的完全平等,由于实际上物价波动存在着很多的不平等条件,所以物价波动的实际趋势不指向物价稳定,而指向通货膨胀。根据目前的物价波动理论来判断:如果市场处于平衡状,那么物价将停止波动;如果物价波动可以促使市场平衡,那么目前的市场应该是平衡的市场,而不是失衡的市场;如果物价波动可以促进市场平衡,那么限制物价波动的所有因素都应该是平等的,否则物价的波动趋势将不会指向供求平衡。假设目前的市场处于供求平衡和物价稳定的状态,那么必然遇到以上3种物价波动不平等因素的影响,进而失去原有的平衡状态。通货膨胀可以使企业扩大盈利,但企业每实现10%的利润,那么市场中就会出现10%的购买力缺口,导致10%的供给过剩。企业利润的实现是以市场商品供求平衡的破坏为代价的,它们两者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兼得。企业参与市场经营是也盈利为目的,所以他们必然抛弃市场平衡,追求经济效益,进而导致永久性的通货膨胀。
(二)破坏市场供求平衡
物价波动理论认为,物价波动可以起到平衡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其实不然。物价波动不但不能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反而会破坏市场供求平衡。由于通货膨胀可以存在于任何一种市场供求状态,而物价在不断上涨的过程中,本身即可以“制造”生产过剩,因此,只要有通货膨胀存在,那么同时必然伴随生产过剩的存在。见表
单位:亿元
一般认为,通货膨胀与生产过剩不能同时存在,其实不然。通货膨胀指物价上涨,不能与其同时存在是物价稳定和物价下跌;生产过剩指供大于求,不能与其同时存在的是供求平衡和供小于求。物价波动与市场供求之间不仅存在单项对应关系,而且还存在着复杂的多重对应关系。见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物价波动与商品供求之间共存在9种对应关系。但是,在常规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只有“物价上涨——供大于求”这种组合是最为常见。在这种双重危机的市场运行模式下,扩大需求将导致通货膨胀,压缩需求将导致生产过剩,社会经济很难获得较高的发展速度。即使在物价波动模式下社会经济是不断发展的,但它所付出的代价是非常沉重的,此模式是一种高消耗低效率的原始市场运行模式。这种双重危机的组合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于市场经济的常规运行中,其主要原因就是通货膨胀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永久性存在。
物价波动理论认为,在总供给等于总需求(静态平衡)的情况下,物价将处于稳定状态,否则物价将发生波动。其实市场中的物价波动是受动态供求状况影响的,静态的供求关系不会直接影响。动态供求状况与静态的供求状况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两者平衡其一必将失衡其二。那么物价应该按那一种供求状态来进行波动呢?想必该理论没有对此进行明确的解释。因此,可以说物价波动观点没有足够完整的理论依据。
①总供给=总需求.④静态需求>动态供给.
②动态供给=动态需求.⑤静态需求>动态需求.
③静态供给=静态需求.⑥静态供给=动态供给.
⑦动态平衡:商品产量/时间=商品销量/时间(市场无积压商品)
⑧静态平衡:总供给=总需求(市场商品总量=社会货币总量)
⑨总供给(总的商品供给)=总需求(总的货币需求)
动态平衡的概念:等待购买的商品。商品积压的时间:商品等待购买的时间。在供求平衡的情况下,市场中不存在等待购买的商品,即市场商品存量为“0”。在动态平衡情况下,市场中的商品将以合同的方式进行供给,商品生产之后即可以销售(这对企业来讲是最好的销售效果),因此,任何商品都没有市场存放的时间,即商品积压时间为“0”。但是,这种情况只能在完全合同化生产的模式下才能形成,而市场经济不是完全的合同经济,也不可能形成完全的合同经济。
“①、②、③”为理论要求的供求平衡公式,“④、⑤、⑥”为实际的市场运行状况。如果“④、⑤、⑥”不能同时保持平衡状态,那么市场平衡也就不可能不存在。在传统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下,“④、⑤、⑥”是不可能保持平衡的,因此,物价波动理论所期待的供求平衡(双重平衡)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市场供求平衡不是单一的平衡(静态平衡或动态平衡),而是一种双重的平衡(静态动态同时的平衡)。物价波动观点只看到单一的市场平衡,忽略了双重的市场平衡(或两种单一平衡的概念混淆不清),因此,这种观点当然也就经不起市场的实际检验了。
物价波动情况下的动态供求和静态供求之间的相互关系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变的,动态的市场供求状态并不代表静态的市场供求状态。物价波动直接受动态供求状态的影响,而不受静态供求状态的影响,但静态供求状态对未来的动态供求状态会造成直接的影响,因此也就会对未来的物价波动会造成影响。物价波动理论认为,目前市场中的商品总量与社会中的货币总量相比数量较少,因此,实质性的生产过剩情况并不存在。这种观点的错误所在是把市场中商品供求的“动态平衡”与“静态平衡”混为一谈。所谓“动态平衡”,指市场中的商品产量与商品销量之间的相对平衡;所谓“静态平衡”,指社会货币总量与市场商品总量之间的相对平衡。它们彼此之间同样是较为复杂的多重对应关系。见图
动态供小于求动态供求平衡动态供大于求
静态供小于求静态供求平衡静态供大于求
动态供给:单位时间的商品生产总量静态供给:某一时间的市场商品库存总量
动态需求:单位时间的商品销售总量静态需求:某一时间的社会货币储备总量
动态供求状态与静态供求状态之间同样不是单一的三种对应关系,而是多重的九种对应关系,它们与三种不同的物价波动状态构成更为复杂的市场运行模式。见图
物价上涨物价稳定物价下跌
静态供小于求静态供求平衡静态供大于求
市场中整体的物价上涨造成动态的生产过剩,对动态的市场破坏造成破坏。企业生产是根据市场中的动态需求来进行的,只有动态需求可以实现企业的商品销售。静态需求是一种潜在或未来市场需求,它不能为企业实现动态的商品销售,因此企业不会根据静态的不可确定的需求来制定实际的生产计划,这就必然导致静态供给的萎缩,进而对市场的静态平衡造成极大的破坏。由于动态的商品生产面对动态的市场需求,所以存在于静态之中的通货膨胀风险总是被动态的生产过剩现象所掩盖。由于经济学家要控制静态的通货膨胀风险,所以他们制定的经济策略必然加重动态的生产过剩。另外,市场供求平衡公式还可进行细分:
企业在物价波动的市场环境下,由于商品大量积压,因此导致生产资金周转的困难。为解决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企业从银行大量贷款。企业贷款主要用于商品生产,因此造成市场动态生产资料需求的增加及价格的上涨、静态生产资料需求的下降及潜在的生产资料供给过剩的风险,造成动态生活资料需求的下降及生活资料供给过剩、静态生活资料供给的减少及静态生活资料的通货膨胀风险。探讨商品市场的供求平衡问题,不能只从单一的动态平衡或静态的角度去进行思考,也不能从单一的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的角度去进行思考,而要从全面的角度进行综合分析,这样才能找到正确的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在现实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由于物价的波动方向取决于市场的盈利状况,所以资本家追求利润并得到了丰厚的利润回报,而物价波动理论追求市场平衡,但始终没能实现市场平衡。
(三)导致整体经济萎缩
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是单一生产的发展,而是生产和需求的共同发展。由于物价波动将导致需求下降,因此必然导致社会整体经济的萎缩。见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随着物价上涨幅度的不断增加,市场商品的销售量在不断减少,因此市场经济的运行状况也就随之不断萎缩。一般认为,通货膨胀有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其实是市场需求在促进经济增长,而不是通货膨胀在促进经济增长。由于在物价自由波动情况下扩大市场需求会引起通货膨胀,所以被误认为是通货膨胀在促进经济增长。
在物价波动情况下,商品供给与商品需求之间互为反比关系:当物价上涨时,市场中的商品供给总量相对增加,商品需求总量相的对下降;当物价下跌时,市场中的商品供给总量相对减少,商品需求总量相对增加。见图
通过该公式可以计算出,在供求失去平衡的情况下,怎样进行调整才能达到市场供求关系的相对平衡。在物价波动情况下,商品供给与商品需求之间互为反比关系:当物价上涨时,市场中的商品供给总量相对增加,商品需求总量相的对下降;当物价下跌时,市场中的商品供给总量相对减少,商品需求总量相对增加。马克思说:“需求按照和价格相反的方向变动,如果价格跌落,需求就要增加;相反,价格提高,需求就要减少”。商品供给与商品需求之间的量比公式如下:
当该系数为“1”时,市场处于平衡状态,否则处于失衡状态。
此关系成立的基本条件是:在供小于求情况下,提高物价或降低需求可使商品供求达到相对平衡,当供大于求时,降低物价或扩大需求可使商品供求达到相对平衡。在物价静止情况下,商品供给与商品需求之间互为正比关系:在供小于求情况下,扩大供给可使商品供求达到相对平衡,当供大于求时,扩大需求或压缩供给可使商品供求达到相对平衡。虽然说“双重危机”是阻碍经济发展的运行模式,但“物价稳定——供求平衡”也不是最好的经济运行模式,最好的经济运行模式是“物价稳定——供小于求”,因为只有此种模式与人类社会的真实供求状况完全相符。只有此种模式,才能为市场经济提供一个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才能使社会中的潜在生产能力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大幅度提高市场经济的发展速度。因此说稳定物价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环节。在整体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市场供给也会随之相应增加,同时,企业通过商品价格的上涨,其盈利幅度也会随之增加。通货膨胀是幅度越大,市场供给越高,企业的盈利幅度以就越高,同时市场需求相对减少。见图
从该图中可以看出,在供给大于需求的区域(供大区),可以通过降低物价,或扩大需求来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在需求大于供给的区域(求大区),可以通过抬高物价或压缩需求来平衡市场供求关系。由此可见,通货膨胀有降低市场需求的作用。因此,在企业盈利幅度增加的同时,由于商品销售量的减少,其实际的盈利数额在计算数字上并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如果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实质上的盈利水平是显下降趋势的。见表
单位:亿元
在市场整体通货膨胀的过程中,一些物价上涨幅度超过平均通货膨胀幅度的企业增加效益,其资本可以得到不断的扩张,而一些物价上涨幅度低于市场平均通货膨胀幅度的企业将造成亏损,导致资本的不断萎缩。为了在市场中获得盈利,企业必须大幅度抬高物价,否则将被通货膨胀所消灭,因此市场竞争自然地变成了抬高物价的竞争。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需求不断下降,市场中的商品销售数量及整体盈利水平不断下降,整体市场经济处于不断萎缩的运行趋势。
(四)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物价波动理论认为,物价波动可以合理配置资源,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应用,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其实并非如此。实际情况是,通过物价波动把资源非法地配置给肆意抬高物价的投机商们,而广大劳动者确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资源配置表面上是如何利益资源的问题,而实质上它是争夺自然财富及社会财富及损害广大民众利益的问题。自然资源及社会资源都是全体民众的共同财富,不能当成投机商的猎物任其随意侵占。如果所谓的优化资源配置就是把资源配置给投机商,并任其随意侵犯广大民众的利益,那么这种资源配置将无任何合理性可谈。
以人类目前生活的地球来看,其资源是非常有限的,因此有效地利用和保护资源是目前经济理论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目前世界上的各个国家也都非常重视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的问题。那么物价波动对资源的浪费又是如何体现的呢?前面已经探讨过物价波动导致双重市场危机的问题。在生产过剩状态下,由于大量的商品积压,使其商品不能及时投入消费。由于其中有很多商品是具有一定保持期限的,如果不能及时投入使用,必然造成巨大的物质浪费。市场中的任何商品的生产,都要消耗掉大量的资源。商品的大量损失同时也是资源的巨大浪费,这对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是极其有害的。另外,生产过剩将导致劳动力的过剩,企业生产能力的过剩,这就必然造成人才资源、劳动力资源和企业生产力资源的极大浪费,给人类社会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失。
物价波动造成趋势性的通货膨胀,导致对市场需求的激烈竞争。在一定市场物价水平的情况下,竞争实际上是企业经营成本的竞争。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从这一角度讲,掠夺自然资源是最好的降低成本的方法。因此,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自然资源的消耗是非常大的。目前的企业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都是从低成本的角度去开发资源的,他们根本不考虑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问题,结果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的浪费将给人类未来的生存造成巨大伤害。比如对森林的开发利用,虽然森林开发与植树造林相结合有利于森林资源的保护,但这必然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不利于市场竞争,因此企业只是破坏性地开发森林,而不是在开发森林资源的同时有效地保护森林,这必然最终导致森林的彻底毁灭,事实上森林的大面积缩小充分说明资源破坏程度是何等的严重。
(五)限制科学技术的开发利用
科学技术在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作用,它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生产能力,没有科学技术也就没有今天人类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为什么说物价波动会限制科学技术的开放利用呢?因为市场在动态的生产过剩状态下科学技术的利用空间将被大幅度压缩。科学技术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新产品开发,它将增加市场中的商品品种,同时也增加市场中的商品数量;二是提高现有商品的生产效率,它可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也增加市场中的商品供给数量。在生产过剩状态下,提高生产能力只会造成更多的积压,导致企业更严重的亏损,因此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必然受到极大的限制。
在生产过剩状态下,由于企业对市场需求的激烈竞争,所以先进的科学技术已经成为一种竞争的基本手段。一旦某种技术开发出来,它必然成为开发者的所有财产,不会在社会中普遍推广使用,这就限制了科学技术的全面推广。另外,物价波动将导致失业率上升,这就必然增加小规模商品生产企业的数量。企业生产规模与科学技术的应用规模及企业生产效率是成正比的关系,小规模生产的生产效率低于大规模生产的生产效率,这是已经被无数加以证明的无可争辩的事实。人类社会的单位生产规模,从个人、家庭的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小规模生产,发展为企业、公司、集团的几十人、几千人或几万人的大规模生产。在这不断扩大的生产规模的发展过程中,企业生产效率得到极大提高。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其生产规模总体上还是显现不断扩大的发展趋势,而小规模企业增加的趋势则对科学技术的开发利用形成极大的阻碍作用。
(六)破坏货币信用
货币是领取商品的流通式信用凭证,也可以说它是领取商品的流通式专用“合同”或重复使用的库存商品“提货单”。它是积累商品的证明。目前社会中存在着重多的财产所有者,每个所有者都拥有一定数量的财富,这些财富分别以消费品和商品的形式存在于社会和市场之中。货币的作用是证明其所有者拥有市场中一定数量的商品,它是商品的储备凭据或商品存储合同。当货币所有者需要消费商品时,他就到市场去领取商品,并把货币的所有权转让给商品生产者或商品经销者。其实商品的所有权不是商品所有者而是货币所有者,在频繁的市场交易过程中货币所有者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因此市场中商品的所有权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从这一角度讲,货币可以起到积累商品和转移商品所有权的作用。在这种不断的财产转移过程中,如果物价发生上涨的变化,那么原来货币所代表的财富的数量必然会随之发生变化,货币所有者的财富就会受到损失,货币信用就会遭到破坏。
货币主要分为两个不同的种类:一是实物货币,它的流通价值是由它自身的消费价值来进行决定的,它基本上不存在信用损失的问题;二是信用货币,它的流通价值是由发行者来进行担保的,一旦物价发生波动,货币信用将遭到败坏。目前在市场中进行流通的基本上都是信用货币。信用货币的基本用途就是以其最简便的保存方式来储备品种繁多的和不易保存的商品。信用货币的价值不是来源于凭证本身,而是完全来源于它的市场信用,信用一旦丧失,货币也将随之销售消失。信用货币是由政府委托发行的,这种货币的信用完全是由政府来进行担保,货币信用实质上就是政府的信用。政府财产占社会财产总量的比例越高,货币信用就越是可靠,因为货币是由政府发行的,是政府的商品债务。如果政府没有足够的商品与其相应存在,那么一旦其它非政府控制的商品所有者拒绝与政府发行的货币进行兑换,那么市场供求关系必然遭到严重的破坏。货币信用指货币领取商品的信用,一定数量的货币可以在任何时候兑换相同数量的商品,从这一角度讲,货币信用完全是一种商业信用。货币信用是由政府控制的市场中的商品供给作为基本保障的。如果一定数量的货币在不同的时间里不能从市场中兑换同等数量的商品,那么就说明货币信用遭到了破坏,同时也损害了政府的信誉,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不满。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交易都是债权、债务转的换过程,商品与货币之间的交易也不例外。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首先以货币支付工资,形成商品债务,之后再用它投放市场的商品赎回货币,偿还商品债务。如果政府不能以商品偿还货币债务,那么也就说明它破坏了货币信用,违反了市场公平交易的规则。从实际物价整体上涨的情况来看,货币信用显示不断下降的发展趋势,这充分证明市场侵略行为的长期存在。实际上,货币发行人或商品经营者也决不会在市场交易中多付给货币持有者超出货币信用的商品,他们最多是执行原来的商品支付协议,即维护原来的货币信用。货币发行人和货币信用担保人必须保证货币领取商品的信用,如果不能保证,货币将难以在市场中长期顺利地进行流通。
货币信用也有“动态信用”与“静态信用”之分。所谓“动态信用”,就是市场具体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货币信用;所谓“静态信用”,就是社会中的货币总量相对市场商品总量的交易信用。在静态市场供求平衡的情况下,社会中的每一元货币,都有等量的商品与其对应存在,无论这些货币分批购买商品还是同时购买商品,市场都能够全部满足,因此不存在静态货币信用的丢失问题。但是,在静态商品供给小于静态货币供给的情况下,一旦大量的货币需要兑换商品,那么必然导致动态的通货膨胀危机,导致严重的动态货币信用的丢失。货币信用最终是由市场中的商品来进行维护的,市场中的商品存储丰富,货币信用就会受到很好的维护,否则相反。静态货币信用是动态货币信用的根本保证,没有动态货币信用的存在,动态货币信用也将很难维持长久。
(七)导致企事业单位的债务危机
物价波动理论认为,负债经营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其实不然。对于债权人来讲,如果负债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那么将对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失。对于负债人来讲,如果他所投资的项目不能获得足够的收益,那么他将无力归还借款本息,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负债经营一旦出现亏损,它不但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而且还将给债权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它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双重的破获作用。另外,负债经营的成本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差,这些不利因素都将对经营者造成不利影响。由于债务危机中有大量的债务纠纷案件发生,这就增加了社会司法部门的工作量,造成司法部门人力和物力的严重损失。在债务纠纷过程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来处理纠纷,这必将造成更大范围的经济损失,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更加严重的破坏作用。
1、导致企业债务危机
动态的生产过剩是物价自由波动的必然反映,在此状态下,市场购买力极度短缺,因此大量企业都不得不采取赊销商品的方式来进行经营,这就在市场中形成了巨大的商品债务。另外,企业由于资金短缺,相互之间大量借款,或向银行大量贷款,这就形成了巨大的货币债务。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债务给企业经营所造成的压力是非常严重的,大部分国有企业就是因此而走向破产的。另外,企业之间相互拖欠债务(三角债)不仅给一些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将导致严重的债务纠纷,给执法机构造成极大的工作压力。在危机状态下,企业之间的信任程度大幅降低,欺骗手段日新月异,欺骗圈套防不胜防,进而给企业经营造成极大的困难。政府在清理“三角债”方面做出了极大的努力,但由于生产过剩这一根本的问题没有解决,所以目前“三角债”仍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
2、导致金融危机
所谓金融危机,就是金融机构的债务危机,它是债务危机的又一种存在形式。金融危机是由于金融风险的存在而产生的,它是由银行的存、贷款比例来进行衡量的,“存贷比”越高,金融风险越大,金融危机爆发的可能性也就大。在企业经营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况下,银行贷款将随之大幅度增加,否则企业经营将难于维持,这就形成高比例的金融风险。在生产过剩状态下,市场中的商品大量积压,企业实现利润的机会逐渐减少,亏损面逐渐扩大,因此,企业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也随之逐渐下降,金融风险逐渐增大。其实,金融机构的经营是非常被动的,它一方面必须保证对存款客户本息的按期支付,另一方面确不能保证贷款客户本息的按期偿还,一旦存款客户大量提取存款,那么将造成银行支付存款的严重困难。银行是依靠客户存款利息和企业贷款利息之间的差额来获得盈利的,一旦企业不能偿还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那么银行将因无条件地支付存款客户的利息而造成亏损。如果这种情况发展到银行不能支付存款客户本金的程度,那么银行也就无法进行正常的营业了。一旦银行停止营业或倒闭,那么由此而产生的严重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从目前的贷款情况来看,企业贷款中的较大一部分都是从短期贷款变成中期,最终变成长期贷款和呆滞贷款。银行贷款的短期偿还要求和企业借款的长期占用要求形成不可调解的矛盾,这种矛盾是导致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银行贷款从局部方面来看是一种可以按期偿还的借贷行为,但从整体方面来看它是一种永远不能还清的债务,一旦要求从整体方面归还贷款,要求贷款从整体上运行下降趋势,那么银行将没有能力继续维持经营,因此必然导致严重金融危机的爆发。
3、导致政府的财政危机
政府在财政方面的巨额赤字是造成其财政危机的根本原因。在商品经营企业的销售及盈利状况不佳的情况下,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将出现困难。政府财政收入不足和财政支出的不断扩大,迫使政府大量地发行国债,这就造成政府巨大的债务负担。国债需要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如果政府不能按期偿还巨额的国债,那么将导致严重的债务危机。目前解决偿还国债的办法是发行新国债,将发行的一部分用于偿还旧的国债,另一部分用于弥补财政的资金缺口。这样做的后果是国债和利息的逐年增加,进而造成财政更大的资金缺口。国债的资金来源是企业和个人,国债不断大量的发行必然造成该项资金来源的枯竭。一旦这有限的资金来源不能负担政府大量的国债发行,而旧的国债又必须进行及时偿还,那么就会导致更加严重的财政危机。
(八)损害广大民众利益
人民利益是国家的基本利益,一切符合人民利益的行为及理论都是正确的,都是人民所拥护的,反之,一切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都是错误的,为这些错误行为进行辩护的理论同样是错误的,而且错误的程度更为严重,必定最终被人民所抛弃。衡量一种行为或一种理论正确与否,不是看它是出自什么水平的理论家之手,而要看它是否符合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
1、劳动者是物价波动是主要受害者
在目前的社会中存在着众多的财产所有者,各个财产所有者之间都是通过市场交易相互进行往来的,而物价波动则导致这种看似公平的市场交易以及不公平的方式在进行着。对于商品供给者来讲,降低商品供给可以抬高物价,可以侵占货币持有者的财产;对于货币需求者来讲,降低需求可以压低物价,侵占商品所有者的财产。那么在此财产相互侵害的过程中,为什么总体上是货币所有者的财产受到侵害,而不是同等水平的侵害呢?因为无论怎样的物价水平,货币所有者都不能停止消费,否则他们将无法生存。商品可以消费,可以不去销售;货币不能消费,不能不去购买。在长期的通货膨胀过程中,商品经营者之间在进行着相互的财产侵犯,他们的伤害不是单一的,是相互之间的,而他们对广大劳动者的财产侵犯确是单方面的。市场财产侵犯的主动权掌握在商品经营者一方,劳动者是物价波动的主要受害者。
有观点认为,物价波动不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因为在物价波动的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也在不断增加。其实,物价波动对劳动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是指它对现实工资收入和过去工资节余的合计损失,并非现实工资收入的单方面损失。虽然在物价上涨的同时,个人的工资收入也会随之增加,不会对个人的财产造成动态损害,但是,它对个人的静态货币资产将造成严重损害。因此,个人工资的增加并不能证明物价上涨对个人财产不会造成损害。单从商品经营者的利益出发去研究经济问题是错误的,应该从全部财产所有者的利益出发来研究经济问题,这样的研究成果才是完善、合理的和可行的。物价波动理论偏向于通货膨胀,偏向于商品经营者,损害广大商品消费者的利益,尤其是广大劳动人民这种单一的商品消费者所受到的伤害最为严重。物价是由商品经营者制定的,由于劳动者不能取消自己的消费需求,所以只有任凭商品经营者的宰割。物价波动的主动权在商品经营者一方,劳动者始终都是被动受害的一方。长期的物价波动给劳动者造成的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如果计算起来恐怕任何商品经营者都无法对其进行全部的补偿,但劳动者的财产损失应该得到全部补偿,即使是物价波动赞成者的财产损失也同样应该得到全部的补偿。人类社会应该是一个以强扶弱的文明社会,而不应该是一个弱肉强食的野兽社会。
其实,通货膨胀对大部分商品经营者的利益都是具有极大伤害作用的。试想,通货膨胀将必然需求下降,一旦需求下降,那么市场中商品经营者的盈利机会就必然相应下降,企业经营就会遇到困难。市场被破坏了,市场需求的压缩将给商品经营者以毁灭性的打击,最终造成商品经营者和商品消费者两败俱伤的严重后果。商品经营者们没有认识到,他们的盈利要靠广大劳动者的消费来进行实现的,伤害广大劳动者的利益也就等于是伤害了他们自己的利益。商品经营者们以为,劳动者创造出商品的产值之后就可以把他们一脚踢开,他们不清楚商品经营者利润的实现也不能离开劳动者为他们提供的市场需求,因此,在他们伤害广大劳动者的同时,也就不知不觉地伤害了自己。
2、物价波动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
物价波动的结果不仅是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更主要的是所有者之间的产权变化,它涉及到所有者财产得失的问题。在市场经济中,法律主要是为保护各个所有者的财产权益而建立的,任何一个所有者都不能随意侵占另外一个所有者的私有财产。如果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一旦发生,那么将被视为经济或刑事犯罪,就会通过法律对其进行严厉的制裁。目前存在的经济犯罪现象主要有偷、骗、抢、贪等等,这些犯罪行为都是法律制裁的基本对象。但是,有一种侵犯他人财产的经济犯罪行为不在法律的限制之内,它就是长期存在于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危害极大的肆意抬高物价的犯罪行为。物价波动给民众造成的财产损失是任何一种经济犯罪行为都不能与之相比的。见表
设:每年通货膨胀率2%,个人货币资产60000亿单位:亿元
从表中可以看出,五年内民众的财产损失共计5764亿元。试想,怎样的经济犯罪或刑事犯罪能够给民众造成如此普遍和严重的财产损失呢?
物价波动理论是提倡物价波动的,它表面促进市场供求平衡,实质纵容经济犯罪,但它并没有意识到是在纵容经济犯罪。物价波动理论是维护犯罪行为的经济理论,它为犯罪人侵害被害人提供了一种即隐蔽又残忍的犯罪手段。物价波动的市场体制是靠欺骗和侵害广大劳动者利益来进行维持的。物价波动理论给物价波动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美称,打着发展市场经济的幌子,其实质是对广大劳动者财富的贪婪侵占,对广大劳动者的任意欺骗,对广大劳动者辛辛苦苦得来劳动果实的残酷剥削,并造成广大劳动者本来就不富裕的生活变的更加艰难。面对这一血淋淋的犯罪事实,物价波动理论的倡导者们确熟视无睹,似乎理论的发明者和倡导者本身不在市场经济中生活,不会受到物价波动的伤害,其实他们也是物价波动的受害者,只是为了发展市场经济,他们愿意牺牲个人利益而已,这种大公无私的精神还是非常值得赞扬的。
(九)导致大批劳动者失业
目前社会中存在的失业问题,一直是政府和理论界所关心和急待解决的疑难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那么就必须首先了解它产生的根本原因。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物价波动导致需求下降,因此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自然就会大幅度减少,劳动者失业的数量自然也就大幅度增加了。在动态生产过剩的情况下,市场竞争异常就激烈,为占领市场,企业必然会采取各种强力手段降低经营成本,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本身即是降低成本的主要途径。从降低成本的角度讲,市场竞争也是压缩劳动者工资收入的竞争,当然也是扩大社会失业队伍的竞争。另外,企业在竞争中的失败,也将导致大量的劳动者失业。这充分说明物价波动是导致劳动者大批失业的主要原因。在激烈的压缩劳动者工资收入的竞争中,劳动者的工资收入逐渐减少,劳动强度逐渐增加,生存难度逐渐增大。在此激烈的劳动岗位竞争的情况下,有职业的劳动者都很难生活,失业者的生活就更加难以维持。由于大批劳动者生活在贫困之中,他们必然要以任何可能的手段来求生存,这必然导致社会中犯罪现象的增加,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进而导致政治危机和引起严重内乱事件的爆发。
有观点认为,劳动者失业之后可以到“第三产业”去“再就业”。其实,在整个市场劳动力过剩的情况下,“第三产业”并非“世外桃源”,它的劳动岗位同样异常紧张,因此,它同样不能满足社会中大量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要求。劳动力过剩是一种整体普遍现象,而并非个别局部现象,决不能从局部的角度去解释整体方面所存在的劳动力过剩问题。在劳动力严重过剩的市场中寻找就业机会是非常困难的,试想,以政府、企业那样的能力都不能解决劳动者的就业问题,那么以劳动者自身的微薄之力又怎么能够解决其高难度的就业问题呢?由此可见,让劳动者失业之后自己去寻找新的职业是一种即不现实又不负责的做法。另外,该理论还认为,失业者的生活可以靠社会福利来进行解决,其实这种观点是非常荒唐的。试想,假如社会福利能够无偿地为失业者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那为什么不能给他们“无偿”地提供一些劳动的机会呢?难道我们的社会已经发展到极其完美的地步,不再需要劳动者去进行建设了?另外,如果社会福利暂时没有能力满足失业者基本消费需求,那么失业者又靠什么来维持日常生活呢?让失业者依靠社会福利去进行生活,等于是给失业者开了一张生活上的“远期支票”。此“支票”何时能够兑现?无人晓得。在“支票”兑现之前失业者将如何生活?当然还是自谋职业。
“古典”学派认为,如果存在失业,则通过劳工之间的自由竞争,货币工资必然下降,直到实现充分就业为止;物价的自由升降可调节商品的供给与需求,故总供给衡等于总需求,普遍的生产过剩不可能出现,充分就业也能持久保持。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我们知道,人类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是无限的,问题不在于需要多少劳动力,而在于它是否能够为这些劳
动力的付出者提供足够的工资回报,使其能够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劳动者不仅需要吃饱穿暖,而且还要成家立业、娶妻生子、抚养老人。因此,低微的工资收入远远不能满足一般劳动者的日常消费需求。况且,劳动力本身是具有一定价值的,如果市场上的劳动力价格远远低其价值,那么就会出现劳动者不愿从事廉价劳动的现象。经济犯罪是一种高风险高收入“职业”,这正适合一些不愿意廉价出售劳动力的劳动者。在社会不能为劳动者提供具有较高回报的劳动岗位的情况下,为了维持生活,他们必然通过任何可能的行为,比如盗窃、诈骗、抢劫等犯罪行为来“创造”财富,这就必然导致大量犯罪现象的不断发生。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的工资收入也应随之不断提高,否则社会的经济发展就失去了意义。同时,每个劳动者都应该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使其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需求,否则一些人的生活将陷入极度的痛苦之中。改善社会成员的生活条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目的。如果社会经济发展没有使社会成员生活条件得到改善,那么这种发展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既然社会中的物质财富都是由劳动者创造的,那么他们同样有能力为自己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问题是社会能否为他们提供发挥自己能力的机会。关于劳动者的失业问题,可以用一种简单的方法来进行思考:在我们生活的社会中有很多事情要做,又有很多的闲置劳动力没有用武之地,如果把闲置的劳动力调动起来去做那些急需完成的工作,那么一定会取得意外的巨大收获。
(十)扩大贫富差别
物价波动使一部分商品经营者不断扩大收益,其财富不断扩大,于是商品经营者变得更加富有,而广大劳动者的财产则不断受到损失,财产逐渐萎缩,于是他们变得更加贫穷。久而久之,也就在商品经营者和广大劳动者之间逐渐形成了巨大的贫富差别。贫富差别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扩大等量劳动的价值差别
由于商品经营者占有巨大的财富,他们可以通过很少的劳动付出,获得极大的财富收入。同样的劳动付出,但所得到的劳动回报确有着天壤之别,这怎么能使收入低微的劳动者安心于自己现有的劳动岗位呢?同时,这种巨大的收入差别还会导致大量的劳动者对社会就及政府产生极大的不满情绪,进而引起动乱事件的发生。虽然政府都制定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但在现实分配过程中,这一原则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在市场经济中,实际执行的是按不同的地区环境、不同的企业条件、不同的社会地位、不同的财产数量等等非平等因素所制定的非平等分配制度。
2,导致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
在现实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成功的商品经营者的财富在大幅度增加,他们可以过高档次的消费生活,而失败的商品经营者和广大劳动者的财富确在逐渐减少,他们只能过低档次的消费生活,甚至有很多人的消费条件根本不能满足其最低水平消费的需求。在贫富差别巨大的社会中,一方面富人拥有大量的闲置财富不能有效加以利用,另一方面穷人的生活极度艰苦,甚至最基本消费需求也不能得到满足。富人在社会中抵御生存风险的能力远远强于穷人。在危机到来在之时,首先面临生存威胁的是数量较多穷人,对于他们来讲,最直接的求生途径就是侵占富人的财产。富人与穷人在日常消费水平方面的差距极其巨大,富人的消费水平使穷人百般羡慕、百般嫉妒、以至百般仇恨。穷人们大多梦想自己能够过富人那样的富裕生活,但是,他们大多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对于穷人来讲,最直接的,容易实现的获得财富的途径,就是侵占富人的财产,因为只有富人才拥有可供他人侵占的大量的私有财产。穷人“侵犯”富人的财产,要拿回由自己所创造的那部分财富,富人当然不会把财产轻易让
给穷人,于是双方发生所谓发生阶级斗争。阶级斗争在人类的历史上曾经有过多次的大规模
的发生,它的惨烈和在斗争过程中给人类社会所造成的巨大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都是有目共睹的,它的每一次爆发都将给人类以毁灭性的打击。
3、导致广大劳动者日常生活的贫困
有观点认为,目前人类社会的整体消费水平在不断提高,所以每个人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其实并非如此。在贫富差别逐渐扩大的社会中,虽然社会成员的平均收入在逐渐增加,但并非每个人的收入都在增加,有些人的收入甚至显下降趋势。贫富差别和底层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社会中的贫富差别是成反比的关系,即社会中的贫富差别越大,底层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就越低。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社会中的贫富差别也在逐渐扩大,如果市场经济的发展速度低于社会贫富差别扩大的速度,那么底层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就会显下降趋势。在具有贫富差别的社会中,它的大多数财产被少数人占有,而广大民众只占有较少数量的财产。见图
从该图中可以看出,越是处于底层的劳动者人数就越多,但他们所拥有的财富数量确越少,因此其生活也就越为贫困。物价波动理论必须解决这样一些问题:是扩大贫富差别还是缩小贫富差别?是以少数人的利益为社会发展的基本利益还是以全体民众的利益基本利益?是以少数人的奢侈生活为社会发展的基本标志还是以全体民众共同富裕的生活为社会发展的基本标志?如果扩大贫富差别,那么怎样才能给广大劳动者一个足够的生存空间?
4、压缩市场需求
贫富差别越大,货币积累率越高,动态购买力越小,因此越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一点可以通过现实情况来进行证明,也可以通过“恩格尔定律”来进行证明。
根据此定律可推导出:贫困地区消费率较高,市场购买力利用充分,商品普遍畅销,经济发展效率较高;富裕地区消费率较低,市场购买力利用不足,商品普遍滞销,经济发展效率较低。由此可进一步推导出:贫富差别率越高,“系数”越低,商品消费率越低,市场需求越少,商品积压越多,其经济发展的速度也就越为缓慢。
二、物价稳定的主要优势
物价波动具有多少、多大的弊端,那么物价稳定自然也就具备多少、多大优势。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讲,物价稳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优势:
(一)促进生产发展
商品生产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环节,脱离商品生产,市场经济也就无从谈起了。企业商品产量是由市场需求量来决定的,市场需求量大,企业生产发展的空间就大,否则相反。在物价波动情况下,由于市场需求受到压缩,所以企业生产发展空间非常狭窄,甚至原来的市场也遭到破坏。在此情况下,企业现有规模的生产都难以维持,发展生产更是举步维艰。
反之,物价稳定则对企业生产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物价稳定条件下,市场具有稳定的需求,在这稳定需求的作用下,企业商品生产的速度将大幅度提高。在不考虑增加新需求的情况下,物价稳定和物价波动条件下的生产速度有着极大的差别。见表
设:物价波动幅度挖10%单位:亿元
从表中可以看出,在物价稳定条件下,四个生产周期的商品产值合计为:400000亿元,而在物价波动条件下,四个生产周期的商品产值合计为:343900亿元,比物价稳定条件下的商品产值少56100亿元。如果考虑增加市场需求的因素,那么这一差距还会进一步扩大。商品的生产目的是为了使用,如果不能及时得到使用,那么一方面会造成企业的商品积压,阻碍企业生产运行,另一方面民众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限制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物价稳定条件下,市场需求得到很好的保护,市场中的商品销售较为畅通,因此企业的生产能力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效益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抬高物价,二是降低成本。但是,无论那一种盈利方式,它都将导致市场需求相对或绝对的下降。如果物价能够保持稳定,那么就可以通过扩大市场需求的方法来弥补由于商品产值和成本之间的差价所造成的巨大需求缺口,就可以实现商品全部快速的市场销售,并获得商品全部销售的完整效益。
目前企业分为两种不同类型:一是生产企业,二是服务企业。生产类企业在消费过程中有商品产出,而服务类企业在消费过程中没有商品产出,它只为生产类企业提供服务。在同等生产效率的情况下,生产企业所占的比重越大,社会的生产能力就越强,否则相反。在供求平衡的市场中,商业基本上没有推销的任务,因此它的规模也将大大缩小。但是,在供给过剩的市场中就需要商业来发挥其强大的商品促销作用,否则企业生产的商品将很难销售出去。物价波动的市场需要庞大的商业进行配合,因此它的很多企业都服务于商品销售,而不能从事商品生产。在物价稳定的情况下,市场中的商品销售压力减轻,不需要很多的企业服务于商品销售,因此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投资在商品生产方面的作用,进而使社会的整体生产能力大幅增强。
(二)扩大市场需求
目前人类的需求具有两种不同的概念:一是指人们生活的消费需求,它是一种无限的需求,永远都不能得到满足,一旦满足,人类社会的发展也就走到了尽头;二是指市场的消费需求,它是一种有限的消费需求,是由货币流通而产生的,是社会经济运行总的成本支出。市场经济的发展是通过市场中的商品供求和商品需求来进行实现的,单纯的商品供给或商品供求都不能代表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在市场经济中,一切企业的经济效益都是通过供给和需求来进行实现的,供给和需求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来讲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需求也应该不断扩大,否则将会限制生产的发展。没有需求也就没有生产,有多大的市场需求也就有多大的生产发展空间,从这一角度讲,需求是生产发展的基本动力。扩大需求的直接方法就是增加货币投放。在物价波动情况下,增加货币投放会导致更为严重的通货膨胀,虽然货币投放可以起到扩大市场需求的效果,但由于通货膨胀的因素,其效果将被大幅削弱。见表
单位:亿元
从具体的计算数字来看,货币投放不会起到扩大市场需求的作用,但实际上,由于货币投放是在原来的物价水平上进行的,所以对当时是市场需求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这就是物价波动情况下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如果能够在目前的商品市场中创造一个稳定的物价环境,那么市场需求就会随着企业生产的不断扩而大幅增加,最终从整体上大幅度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市场交易的实质就是劳动力与劳动产品之间的交易,交易平衡,企业则没有商品剩余,企业获得剩余商品,交易就会失去平衡。在劳动力和劳动产品之间的交换过程中,不断的有劳动产品的结余,这样才能使企业经营获得利润。但是,企业盈利是在商品销售之后,而并非以积压商品体现盈利,这就形成劳动力与劳动产品交换的巨大差额。由于企业的商品不能完全进行销售,所以造成“盈利”商品的全部积压。见图
交易障碍
劳动力和劳动产品都需要与货币进行交换,它们之间不能进行交换,因此在它们中间存在着极大的“交易障碍”。由于这种阻碍的存在,造成:一方面储蓄增加,另一方面商品积压;一方面劳动者失业,生活艰难,另一方面劳动产品积压、损失、浪费,生产发展受到极大的阻碍。解决的办法是:投入新的货币资金,将劳动力和劳动产品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劳动者和企业资本的作用,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另外,扩大市场需求还将涉及到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扩大需求的数量限制
随着市场商品供给数量的增加,市场需求也应该得到同步的增加,否则将会限制企业的生产发展。如果市场需求过大、供给不足,那么就会形成对市场中商品的抢购现象,并造成社会整体方面的消费困难。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即要不断地将自己生产的商品投放市场,同时也要从市场中不断地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因此,企业即是市场商品的供给者,也是市场商品的需求者。见图
从一个完整的商品生产或经营的过程来进行分析:企业供给市场的商品总值就是它的生产总值,企业从市场中所购买的商品总值就是它的成本总支出,两者之间的差额就是企业的经营效益。用公式表示为:
商品供给-商品需求=商品效益(计划效益)①
产值-成本=计划利润(计划效益)②
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利润(实现效益)③
货币收入-货币支出=货币效益(实现效益)④
企业在商品生产过程中,其产值构成市场商品供给总值,其成本构成市场需求总值,两者的差额构成商品生产利润。当产值(商品供给)大于成本(商品需求)时企业获得利润,但是会造成部分商品的积压,导致生产过剩现象发生。任何一个盈利企业都不能用自己的生产成本完全回购自己所创造的产值,对于一个盈利的市场来讲也是如此。那么盈利的企业或盈利的市场所制造的需求不足缺口由谁来进行弥补呢?当然是盈利企业的需求缺口由亏损企业进行弥补,盈利市场的需求缺口由亏损的市场来进行弥补。其实,在不扩大市场整体需求的情况下,企业是不会获得整体效益的。只有扩大市场的整体需求,才能使企业有一个整体盈利的机会,才能使大部分企业都能获得丰厚的经济效益。
任何一个完整经营过程的结束都将体现为货币与商品的交换,其它形式的交换都包括在商品与货币的交换之中。比如货币在支付个人工资的时候没有发生商品与货币的交换的情况,因此它没有完成全部的商品经营过程,只有个人用自己的工资到市场中购买商品之后这一商品经营过程才告结束,对于服务行业来讲也是如此。对于一个完整的商品经济过程而言,货币重新回到企业之后这一过程才告结束。为什么说一个完整的商品经营过程要在商品与货币的交换中结束呢?因为个人或服务企业的收入来源于商品生产企业,包括于商品生产企业的成本支出,包括于商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商品总供给。见图
个人效益=个人工资收入-个人生活支出.
企业效益=企业经营收入-企业经营支出.
银行效益=银行经营收入-银行经营支出.
服务效益=服务行业收入-服务行业支出.
政府效益=政府财政收入-政府财政支出.
效益总和=企业效益+个人效益+银行效益+服务效益+政府效益
政府、银行、企业、个人等都存在一个货币收、支的平衡问题,但在货币收、支平衡的情况下市场不存在整体货币效益。参与交易的某一方面货币收入的增加,必然导致另一方面货币收入的减少。在一个完整的经营过程中,货币收入大于货币支出的一方可以实现预计的货币效益,从而可以进一步扩大资本经营的规模,而货币收入小于货币支出的一方将形成亏损,其资本经营规模也将随之萎缩。凡是参与市场交易的任何一方,其目的都是在市场中取得货币效益,而货币在不增加发行的情况下是一个固定的数量,因此从整体角度讲,不增加货币投放就不能从整体上实现货币效益。凡是参与市场交易的任何一方,其目的都是为了实现货币效益,即实现全品种的商品节余,而并非实现商品效益这种单一品种的商品节余。全品种的商品可以满足消费者的全面消费需求,单一品种的商品不能满足消费者全面消费的需求。比如:劳动者不能只用某一种商品来进行生活,企业不能只用某一种商品来进行生产。市场经济的生产,对于某一企业来讲是单一品种的商品生产,因此,它在生产过程中不但要创造商品效益这种单一品种的商品节余,而且必须将其转变为货币效益这种全品种的商品节余,否则企业经营就会出现困难,严重者将导致企业破产。
企业盈利的两个步骤分别是:1、创造商品效益;2、实现货币效益。创造商品效益是企业在生产经济中的基本职能,而实现货币效益确是市场的基本职能,这是一个基本分工的问题,决不能混为一谈。在目前的经济运行过程中,企业不但要创造商品效益,而且还要大搞商品促销活动,负责创造货币效益。其实,从整体角度来讲,企业的这种努力完全是徒劳的,因为创造货币效益不是企业的基本职能,企业即不能发行货币,也不能发放贷款,更不能发行国债。企业是商品效益的创造者,不是货币效益的创造者,货币效益要通过银行的货币发行来进行创造。那么银行发行多少货币可以满足企业实现商品效益的需要呢?首次扩大投放的数量应该与企业整体的商品效益相等,之后投放商品效益增长的部分。见表
单位:亿元
①本期货币投放=本期商品效益.
②本期货币回笼=上期货币投放.
③货币投放净值=本期货币投放–本期货币回笼.
=上期市场需求×利润率–本期货币回笼.
④本期商品效益=本期市场需求×本期利润率.
表中的市场运行模式是动态与静态双重平衡的运行模式:在动态供给过剩的情况下,政府扩大货币投放,并由市场调控部门购买过剩商品作为市场中的商品储备,以满足被扩大的动态和静态的商品需求。在企业进行下一阶段生产,并从市场中大量购买商品的时候,市场调控部门销售商品、回收货币,形成新的购买力储备,以准备为企业实现新的货币效益。如果政府的货币投放不是用于市场商品储备,而是直接用于商品消费,那么在企业为进行下一周期生产而从市场中大量回购商品的时候,就会出现商品供给不足的缺口,最终妨碍企业下一周期的商品生产。货币投放数量的多少取决于企业整体商品效益的多少,整体效益越高,货币投放量也就越多,否则相反。企业整体商品效益的多少取决于它们投入经营的商品总成本(市场需求)及计划利润率的多少,成本及计划利润率越高,商品效益也就越高,否则相反。社会资本总值的增长速度取决于社会整体盈利水平,取决于商品效益和货币效益的双向增长。如果把货币投放作为一种主动的经济调整手段,而不是被动地投放货币,并有效地为实现商品效益而服务,那么社会的资本总值就会大幅度得以提高,其综合国力也将随之增强,国家在世界上所处的地位也将随之大幅度提高。
2、扩大需求的方法选择
目前用于扩大市场需求的方法是五花八门的,但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个不同的种类:一是真实的扩大需求,即货币发行,它可以起到增加货币供给总量的作用;二是虚假的扩大需求,即扩大货币债务(比如国债及企债发行和银行贷款等),它可以起到提高货币流通速度的作用。货币是发行者的商品负债,货币发行是商品负债的发行,商品负债必须用商品来进行偿还,货币发行之后将永久地流通于市场,只要市场中有商品存在,其商品负债就可以不断地得到偿还,货币信用就会得到保护。货币债务是负债人向债权人的货币借款,它需要负债人用货币来进行偿还,而不是用商品来进行偿还,否则将违反原来签署的货币借贷合同。这就是货币与货币债务之间的本质区别。比如银行贷款是一种货币负债,偿还银行贷款必须用货币来进行偿还,负责将违反原来签署的贷款合同,给银行的货币流通造成阻碍,一旦存款客户提取存款,银行只能以贷款企业的商品来进行偿还,当然存款客户是绝对不会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的。不仅银行贷款要求也货币进行偿还,其他形式的货币负债也具有同样要求。目前的货币理论认为货币债务也是货币,这种理解是完全错误的。由于对货币概念的错误理解,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货币的准确定义。虽然通过货币负债可以提高现有货币的流通速度,进而扩大动态的市场需求,但是,货币负债需要偿还,一旦偿还,由它所创造的市场需求也就会随之消失,市场需求将出现更大的缺口。另外,货币债务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减少利润,造成企业经营上的巨大负担,阻碍企业生产发展。因此,扩大需求应该采用扩大货币发行这种真实的需求扩大方式,而不易于采用扩大货币债务这种虚假的需求扩大方式。
目前的货币发行只局限于小面值现金货币,由于它的面值较小,不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大额经济往来,比如商品批发、设备购销等等,所以它在的主要用途是满足企事业单位与个人或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小额经济往来,比如工资发放、商品零售等等。由于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大额经济往来方面没有专用的货币充当媒介,所以它们之间只能依靠货币债务进行往来。货币债务与货币在使用上有很大的区别不同,货币债务在使用上有额度、期限和利息的限制,而货币在使用上则不存在这些限制。扩大货币债务一方面不能满企事业单位巨大的和永久性的货币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增加了它们的经济负担,导致其运营效益的大幅度下降。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发行一种大面值的企事业单位专用货币,一方面保证企事业单位在彼此之间大额经济往来方面的资金供给,另一方面化解企事业单位巨大的债务危机。企事业单位专用货币是一种大面值的凭证货币,除面值和流通范围之外,其它方面与目前市场中流通的小面值现金货币完全相同。见票样
货币发行不能只局限于单一品种的小面值现金货币(生活资料交易货币)的发行,它必须兼顾大面值企事业单位专用货币(生产资料交易货币)的发行,否则将造成货币发行的品种缺欠,导致企事业单位在大额经济往来方面的巨大资金缺口,进而严重阻碍企业的生产发展。金融创新不仅是创造新品种的货币负债务,更重要的是创造新品种的货币资产,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事业单位的资金短缺问题。
三、稳定物价的方法选择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清通货膨胀全面阻碍社会发展的真实面目,既然通货膨胀社会发展有极大的阻碍和破坏作用,那么就应该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对其进行严格控制。那么采用什么方法才能对通货膨胀起到决定性的控制作用呢?下面提供三种方法以共选择:
(一)通过调整市场供求关系稳定物价
在物价始终显上涨趋势的市场经济中,稳定物价其实就是限制通货膨胀。物价波动理论的最终目的还是稳定物价,只是用来稳定物价的方法不当而已。前面已经对物价的波动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证明物价波动不能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因此,物价波动的结果是通货膨胀,而不是物价稳定。物价波动理论主张通过压缩市场需求或扩大商品来治理通货膨胀,这是一种最不明智的选择。虽然通过压缩市场需求或扩大商品生产可以限制通货膨胀,但它只能减轻通货膨胀,不能制止通货膨胀,而且压缩市场需求和扩大商品生产都会加重生产过剩危机,阻碍社会生产发展。物价与需求之间互为反比关系,但不是相等数量反的比关系,而是具有一定差额的反比关系。见图
1、“平衡线”计算公式:X=Y
2、“盈利线”计算公式:X=Y+100
在不考虑需求变化对供给影响的情况下,物价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平衡直线”和“盈利直线”来进行分析。从图中可以看出,“X”与“Y”在盈利直线上不是相等关系,而是“X=Y+100”的。需求下降只能降低通货膨胀的幅度,而不能制止通货膨胀。比如,在需求下降50%情况下,原来的通货膨胀就会被压缩50%,但原来的物价水平绝不会也随之降低50%。市场需求降低50%的事情经常出现,而整体物价水平降低50%确是一件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在需求被压缩50%的情况下,市场商品的销售数量也会被压缩50%,市场的整体盈利水平也将随之下降50%,而通货膨胀在市场需求严重损失的情况下,只是在幅度上有所控制,而没有完全制止,更没有出现物价整体同比下降的情况。通过分析可知,采用限制需求的方法稳定物价不但会导致市场需求的大幅度下降,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不能取得限制通货膨胀的良好效果。因此,限制通货膨胀应该避免采用压缩市场需求这种低效率、高付出的传统方法。
(二)通过行政监管稳定物价
以往的市场经济很没有发现可以通过调整市场供求关系能够稳定物价的,最终都要依靠政府的行政监管来对物价进行控制,社会主义国家如此,资本主义国家同样如此。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讲,由于大部分资本集中在政府手里,市场中的大部分商品是由国有企业所提供,所以政府很容易通过行政手段对物价实施监管,而且监管的效果也非常好;对于资本主义国家来讲,大部分资本集中在私有者手中,市场中的大部分商品由私有者提供,所以政府很难通过行政手段对物价实施监管,更谈不上取得良好的监管效果。商品可以承认货币信用,也可以不承认货币信用;货币可以承认商品的交易价值,也可以不承认商品的交易价值。一旦政府以外的其它资本所有者拒绝用自己生产的产品兑换政府发行的货币,那么就会造成政府的货币信用极大损失,政府将难以控制由此而产生的极大的物价波动。从我国建国早期通过行政方式限制物价波动的例子来看,虽然当时的市场中的商品供给严重不足,但其物价并没有发生剧烈的波动,可见此方法的效果非常明显。如果在当时放开物价,那么通货膨胀必将发展到异常严重的程度,它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必然也是极其严重的。
目前各个国家在通过调整市场供求状态稳定物价的同时,普遍采用行政方式稳定物价。通过行政手段稳定物价的效果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1、国家财产所占社会总财产的比例,比例越大,政府行政命令的执行就越顺利,稳定物价的效果就越好,否则相反;2、行政干涉市场商品定价的范围,范围越大,物价波动的机会就越小,稳定物价的效果就越好,否则相反;3、行政处罚的力度,力度越强,商品经营者违规的可能性就越小,稳定物价的效果就越好,否则相反。有些政府在采取行政方式稳定物价的同时,有意对一些商品采取放开价格的政策,认为这样可以“搞活”市场,其实这是一种自相茅盾的经济政策。本来通过行政方式限制物价已经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一旦对某些商品的价格采取放开政策,那么不仅放开价格的那些商品的价格会很快上涨,而且被限制价格的那些商品也会随着市场物价水平的整体上涨而上涨,最终导致市场中所有商品的全面通货膨胀。
通过行政方式法稳定物价的优点是,它能够对物价起到良好的控制效果,不会造成广大民众及遵守规定企业的财产损失,不会对市场经济的运行造成任何负面影响。不足之处是,它主要适合资本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不适合资本高度分散的资本主义国家。企业资本分散将意味着政府资本所占比重的不足,由于政府只有权利给自己的商品定价,没有权利给他人生产的商品定价,所以它不可能有效地通过行政手段对整个市场的物价进行控制。社会主义国家过去曾经有过很多通过行政手段控制物价波动的具体实例,可以充分证明其效果的可靠性,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企业资本高度集中于政府之手的原因。任何政府都没有完全放弃对物价的行政管理,即使在一个物价波动非常自由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如此。这就充分说明,放开物价不能制止通货膨胀,更不能实现物价稳定,只有限制物价,才能有效地制止通货膨胀,才能最终实现物价稳定。
(三)通过法律制约稳定物价
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的法律,都是由政府为了维护两个方面的利益而制定的,一是维护国家成员的人身利益,即政治利益;二是维护国家成员的财产利益,即经济利益。如果法律能够有效地维护国家成员的政治利益或经济利益,那么这种法律就是一种完善的法律,否则应该进行修改或补充。在物价波动情况下,广大民众的经济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而这种损害是不受任何法律保护的,这就充分说明法律在保护广大民众经济利益这方面存在着极大的缺陷。此缺陷应该通过建立“物价法”的方式来进行弥补,否则不能使其法律得到完善。既然物价波动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那么就应该以法律手段进行限制,如果通过经济手段来进行限制,那么就会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在依法稳定物价的市场中,某一种商品的价格一旦确定,将通过法律对其进行严格,使其价格永久保持商品上市时的原始水平。某一种商品的价格一旦确定,就成为该种商品的“法定价格”。如果这种“法定价格”被不法的商品经营者进行破坏,发生价格变化,那么国家法律部门将对违法的商品经营者进行严厉制裁,并令其商品价格回归到原来的水平。这样,物价波动就会得到最有效的控制,整体物价水平就会永久地保持在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
宏观调控亦称国家(政府)干预,是指国家(政府)从经济运行的全局出发,按预定目标通过各种宏观经济政策、经济法规等对市场经济的运行从总量上和结构上进行调节、控制的活动,是政府对国民经济的总体管理。
二、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及其作用
1.经济周期与宏观调控
经济危机涉及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其表现也多种多样,但其实质是无效供给过多、有效需求不足。凯恩斯认为,要克服经济危机就应当由国家来进行宏观调控。他说:“最聪明的办法还是双管齐下。一方面设法由社会来统制投资量……同时用各种政策来增加消费倾向。”当经济发生衰退时政府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抑制经济衰退;而当经济膨胀时则采取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来挤压泡沫;即“逆风向而行事”。这样,国家通过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周期性波动的幅度,以延长经济景气阶段及缩短衰退的时间,实现“调控周期的收益”,使得经济更趋于平稳,就业更为充分,国际收支更趋于平衡。
2.市场失灵与宏观调控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不能按人们的意愿而有效地配置资源,主要表现为:市场竞争失败、市场功能有缺陷(外部效应)、信息不充分、市场不能完全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另外,失业、通货膨胀、经济波动是市场经济的固有弊端。只有实施宏观调控才能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和宏观经济总量平衡,更好地解决社会公平问题。
三、有效实施宏观调控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
1.我国经济的现状及实施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有了初步发展,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市场机制难以真实反映社会成本和利益,难以成为评估和选择投资项目的依据,与市场经济配套的有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人均收入水平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水平低,国际竞争力差,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但是物价持续上涨,出现了结构性通货膨胀,经济增长强劲,但产能过剩的矛盾尖锐。因此,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实施宏观调控十分必要。
2.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调控具体措施
(1)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适当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宏观调控的关键在于实施适当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针对目前我国经济出现的通货上涨、投资过热、结构不合理等现象,政府应当采取适当紧缩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例如:通过采取减少货币供应量、提高利息率和准备金率、适度减少财政赤字、适当减少长期建设国债发行规模、提高住房贷款利率等措施,抑制投资过热及某些行业的不合理重复投资,进而优化经济结构,确保国民经济平稳发展。同时,注意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配合,强化货币政策对刺激总需求和调整总供给的作用。例如在发行国债的过程中,就要通过恰当的货币政策操作保持相应的货币供给量和货币流动性,防止“挤出效应”。要发挥货币政策在促进体制变革和供给结构调整中的刺激作用,应优化信贷结构,对积极转换机制、效益好的企业优先支持,创造迫使企业市场化变革的环境,利用政策性贷款加大对产业结构的调整。总的来说,可以在货币政策中通过利率的市场化和差别化加强政策作用。
(2)改革税收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我国的税收现在仍停留在生产、经营环节,税收制度还很不完善,税收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的作用还十分有限。政府应当改革税收制度,完善税收体系,合理地进行收入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提高全民的生活水平,实现社会稳定。
(3)调整财政政策,改善就业状况。针对我国严峻的就业问题,我们应当适时调整财政政策,逐步改善就业现状。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专项基金,对一些下岗职工由政府出资进行技能和创业培训;二是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一些发展前景好的行业和企业信贷款支持,使企业发展壮大,进而不断增加就业人数;三是从战略上讲,以促进就业为主,失业保障为辅。
(4)改革金融体制,完善金融体系。深化财政、金融等体制的改革,从而促进市场体制的建立和二元结构的调整,为宏观经济调控构筑稳定的框架,营造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的良好基础。宏观经济政策需要通过政策传导机制有效地作用于微观主体上,才能达到预期的成效。
(5)制定产业政策来引导产业正确发展,减少其盲目性。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规划等。当产业发展存在发展过快的盲目性时,运用金融政策控制其信贷规模,在其发展存在过热时,使其降温。通过产业政策为导向,引导和调控产业发展方向,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
(6)积极引导,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全球化和市场化必然使区域内及区域间的差距扩大,中西部地区在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理念基础上,全面实施追赶战略,这种发展热情和现行地方财政体制相结合,使得地区之间的经济竞争愈演愈烈。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既要适当控制各地的盲目冲动和过度投资行为,又要努力保护地方发展的积极性,为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提供优惠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缩小地区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关键词]MFP,汇率错位,货币错配,害怕浮动,原罪论
自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来,各国表面上获得汇率制度选择的自由;然而,对于新兴市场经济体而言,反而对汇率制度选择变得更加无所适从。因为就解决新兴市场经济体面临的问题来看,无论浮动汇率制度还是固定汇率制度都不是最优选择。因为,所有的经济都会或多或少面临各种各样的冲击,例如货币冲击、实际冲击以及国外利率的冲击。而承诺会带来最大程度的内在稳定器作用的汇率制度,既不可能是一个纯粹的固定汇率制,也不可能是一个纯粹的浮动汇率制,而是在这两者之间的某种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于是,对新兴市场经济体而言,中间汇率制度更为可取。然而这也并不是说所有的中间汇率制度都同样可取,相对于其他中间汇率制度,MFP对于新兴市场经济体具有独到优势。因为它既吸收了灵活汇率机制的优点(例如,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减缓冲击的特点),又包含了固定汇率机制的长处,可以有效地解决在新兴市场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例如,缺少名义锚和突然的汇率运动的脆弱性),
一、新兴市场经济体汇率制度的“选择困境”
随着通信和信息技术的进步,资本的流动性越来越高。在资本自由流动的情况下,采用固定汇率制,意味着放弃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为了维持本币与盯住货币之间的官价,一国政府就必须保持国内利率与盯住国利率的一致,而在经济面临冲击时,政府往往就会因此失去运用货币政策稳定经济的空间。对采用盯住汇率制的国家来说,当盯住汇率被认为无法反映本国的经济基本面时,即汇率错位,资本流动的逆转通常会表现为对外汇市场的投机性冲击。同时,采用盯住汇率制的国家还易于受到邻国投机行为传染效应的影响。这对于同邻国在贸易和投资方面有着密切经济联系的新兴市场经济体来说尤为突出。并且,维持盯住汇率制度往往需要付出相当的代价,因为它要求中央银行持有大量的外汇储备以预防危机的出现,而在受到投机冲击时更要将利率维持在高水平上。在新兴市场经济体,由于缺乏一个发展成熟的债券市场,企业融资在很大程度上依赖银行借款,高水平的贷款利率会导致坏账增加,从而大提高银行业发生危机的可能性。
而浮动汇率制也有其自身的缺陷。操纵处外汇市场的是羊群行为,而不是理性预期。在后布雷顿森林时期,一些允许浮动的主要货币汇率都经历了高的波动性和错位。汇率错位在宏观经济层面上可能会加剧经济周期的波动,在微观经济层面上导致社会资源(尤其是贸易部门和非贸易部门之间)的配置不当。
对那些金融和外汇市场不发达、经济高度开放的新兴市场经济体来说,汇率波动尤为不利。与工业化国家相比,它们的汇率更易于波动,能够防范外汇风险的套期金融工具也十分有限。虽然浮动汇率制可以缓和实际冲击对经济的影响,但它实际上还可能会加剧货币冲击给国内产出带来的不稳定效应。
就实际情况而言,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利率往往偏高,波动性也大;所以他们一般不愿意选择自由浮动的汇率制度;再者说来,他们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较难获得国际信贷;政府和企业的对外债务多以美元计值,中央银行难以有效地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责——导致这些国家的政策可信度较低。所以,他们既害怕贬值的紧缩效应,也害怕升值可能对其国际竞争力及出口努力造成损害(见GuillermoA.Calvo,1999;CarmenM.Reinhart,2000)。况且,这些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金融市场发展不健全,政策调节效率差,也不具备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条件。强行将汇率决定机制市场化,只会加剧经济发展中的潜在风险。
新兴市场经济体汇率制度选择困境的根本原因,是建立在一国或几国“国内货币国际化”基础上的国际货币本位制度,内在地规定了国际汇率制度的不平等性。当前的国际货币体系是建立在国际管理纸币本位基础上的以美元为中心的多元化国际储备和浮动汇率体系。这样的制度安排,符合发达国家发展本国经济,占领世界市场的需要,但对于新兴市场经济体来说,这是一个不平等的货币体系,其终极表现便是国际货币本位不平等。问题的实质在于国际货币体系的不平等性。从新兴市场经济体自身角度来看,由于“双重”和“共同”问题的存在,新兴市场经济体不能有效地安排其国外借款,从而不能自由地选择汇率制度。
二、汇率制度选择理论的新发展
一系列的金融危机,引发了经济学家和政府决策者们对汇率制度选择困境的原因探析,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原罪论”、“害怕浮动论”和“两极论”,它们从新的角度诠释了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汇率制度选择困境。
1、原罪论
何为“原罪”(originalsin):根据hausmann、panizza、stein(2000)以及eichengreen、hausmann(1999)的定义,是指一国的货币不能用于国际借贷(外国银行或其它机构不能用该货币提供贷款,甚至在本国市场上也不能用本币进行长期借贷)。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进行国内投资时,便面临一种所谓的“二难选择”:即要么出现货币错配(借入美元贷出本币造成),要么出现期限错配(短期贷款作长期使用引起)。
由于原罪的存在,新兴市场经济体的金融变得十分脆弱。假如汇率或利率一有波动,便会有大批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甚至达到破产地步。由于现代企业高负债经营的性质,从而银行也被拖入,整个金融体系变得十分脆弱。另一方面,国际贷款人感到形势不妙,很可能提前逼债或抽逃资金,从而触发金融危机。由于不能像发达国家那样在国际市场上借取本国货币贷款,发展中国家较发达国家更易发生金融危机。
鉴于新兴市场经济体“原罪”的存在,汇率政策方面第一个直接后果是无论企业或政府都不愿汇率变动,久而久之汇率便会变得浮动不起来。其次政府的汇率政策会陷入两难:遇到投机攻击之时,一方面政府无法用货币贬值来缓解压力,另一方面也不能提高利率来保卫本国货币,最后只得听任金融崩溃。
2、害怕浮动论
calvo和reinhart(2000)提出了“害怕浮动论”(thefearoffloatinghypothesis)。所谓“害怕浮动”是指这样一种现象,即一些归类为实行弹性汇率制的国家却将其汇率维持在对某一货币的一个狭小幅度内,这反映了这些国家对大规模的汇率波动存在一种长期的害怕。
新兴市场经济体害怕货币升值的原因是,资本流入或贸易条件改善时,新兴市场经济体不愿让其货币升值,担心一旦升值,将会损害其国际竞争力和破坏出口多样化的努力。新市场国家害怕货币贬值的原因则较为复杂,总的来说因为贬值有紧缩效应。新兴市场经济体的经济政策长期缺少公信力,这些国家如遇贬值便会出现下述情况:①如果汇率、利率两者都波动,政府往往倾向于让汇率稳定,让汇率起名义锚的作用,加强政府的公信力。②如果贬值,这些国家不但将更难进入国际金融市场,而且国际资本流入可能急停(suddenstop),影响其经济增长。③在债务美元化的情况下,贬值会通过资产平衡表效应使许多企业陷入困境,甚至可能拖垮整个国内银行体系。④由于其中央银行不能有效地执行最后贷款人的功能,为防止银行挤兑风潮,政府须竭力把国内存款保留在本国金融体系内,在存款和外汇之间实行指数化,即把本币存款和外汇价格挂钩,而贬值会对此造成冲击。
3、两极论
目前关于汇率制度的新理论中,“两极论”(bipolorviews)可能是最富有争议性的理论。它离开了浮动和固定之争,将视线投向了两极汇率制度和中间汇率制度的比较和选择上来。
该理论的首倡者是Eichengreen(1994、1998)。该理论的要点是,由于资本流动和民主化破坏了当局采用随机的措施达到某个明确的汇率目标,那么惟一可持久的汇率制度是自由浮动制或是具有非常强硬承诺机制的固定汇率制(如货币联盟和货币局制度),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性汇率制度(intermediateregimes),包括软钉住汇率制(如可调节的钉住、爬行钉住、幅度(目标)汇率制以及管理浮动制)则正在消失或应当消失。因为无论是自由浮动制还是硬固定汇率制,它们有着共同的基础,即对货币难题寻求“市场解决方案”。因此,未来我们将会看到,各国不是选择完全自由的浮动汇率制就是选择硬固定汇率制。
三、MFP由来及其内涵综述
针对新兴市场经济体出现的汇率制度“选择困境”,莫里斯.戈尔茨坦(Goldstein)提出了一种新的汇率机制,称为“管理浮动加”或MFP,可以有效地摆脱汇率制度的“选择困境”。从MFP字面意义来看,它有三个组成部分,即:M(管理)、F(浮动)、P(加),它们都有相应的涵义。
首先,“M”意味着:同完全自由浮动相比,当局能够使用各种政策来应对汇率的短期运动;例如,他们可以不时地干预外汇市场,以平抑他们认为的汇率短期的过度波动和保持市场的流动性。当然,在该制度下,汇率主要还是由市场的力量来决定,所以当局并不试图使用大规模的、绝育式(sterilized)的外汇市场干预方式以改变汇率的走势;同时,当局也不想平抑所有的短期外汇市场波动,因为这种波动有助于提高市场参与者的市场风险意识。
其次,我们称这种机制为“F”意味着:当局没有公开宣布的汇率目标,且汇率的形成主要取决于市场的力量。
第三,就“P”的方面而言,它有两个要素:一个是货币政策的通胀目标机制;另一个是采取一系列积极的措施来减少货币错配。
综上所述,同Willamson倡导的BBC(band、basket、crawl)机制相比,它们处理问题的角度稍稍不同;但MFP却获得了许多BBC机制的目标。事实上,MFP机制同BBC机制有许多相同的地方。类似于BBC汇率机制,MFP也试图确定一个可行的中间带(band),从而给货币当局一些政策独立性,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至少是修正)外汇市场的波动性,而这种波动性是同完全自由浮动机制相联系的。
然而,BBC把汇率置于突出的地位,而MFP主要针对货币政策,它把国内通胀作为名义锚。与固定汇率相比,MFP更加重视国内经济的稳定。按照Goldstein的建议,在MFP中,当局仍然可以干预外汇市场和管理本币的外部价值,但其程度以成功控制了国内通胀为限。而且无论这两个目标何时冲突,国内价格稳定优先于汇率因素。
为了减少资产价格过度波动和金融危机脆弱性的问题,新兴市场经济体应该建立广泛的报告制度,这些制度目的在于监管突出的公共债务和私人债务以及外币的敞口程度。另外,在MFP机制中,为了促进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减少国内经济对外资的依赖,新兴市场经济体应该积极探索新的措施。
此外,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资本市场自由化问题,新兴市场经济体应该采取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而在完备的监管体系被建立以前,一些相应的资本控制措施必须保留。
除了认同资本控制作为一种必要的、短期的权宜之计外,MFP同当前许多工业化国家中实施的浮动汇率制非常相似。而纯粹的完全自由浮动,只有理论上的应用价值,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事实上,许多实行浮动制国家也经常干预外汇市场,所以,浮动制同管理浮动之间唯一的区别是,后者在干预的频率和范围上更高更广。
当然从极端的角度来看,除了在汇率权重差别外,MFP和BBC基本上没有区别,因为这两种机制都起源于汇率机制频谱的对立端,他们本质上是通过互相交叉的方式上被定义。
四、MFP对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意义
1、MFP有助于稳定国内外预期
MFP把通胀目标纳入货币政策框架,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是令人满意的:首先,有一个把通胀目标作为货币政策的制度承诺。其次,为了达到自身目标,MFP对于通胀目标有一个公开宣布的特定期限。第三,中央银行在较大程度上摆脱了政治压力或政府指令,从而获得了足够的独立性。最后,货币政策的操作取决于透明度和可靠的指标。(见Bernankeetal(1999)、Mishkin(2000)和Truman(2001))。
这样公众既能知道货币政策的原因,又能了解货币政策目标所达到的程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国内经济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国外直接投资的流入;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2、MFP有助于避免(至少是减少)新兴市场经济体的货币错配
货币错配,即一个国家或部门的资产计价货币不同于他们负债的计价货币,所以它的净值对汇率变动非常敏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金融中介(特别是银行)的货币错配,有必要考虑两类错配:直接货币错配和间接货币错配,且这两类货币错配都暴露于汇率运动。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即使银行货款的计价货币匹配了银行的存款的计价货币,即银行不存在直接货币错配;但当他们的客户(非金融公司和其它)有大量的货币错币时,那么本币的贬值将会使许多借款客户破产,从而给银行带来极大的损失;所以对这类银行间接货币错配要特别注意。
在MFP汇率机制中,消除或限制货币错配的方法很多,例如:允许汇率运动到足够持续提醒市场参与者的货币风险;公布货币错配的数据指标(例如,短期外债对外汇储备的比率;或者银行间货款的货币构成);限制银行外币的净敞口头寸的规制条款;在新兴市场经济体发展更好的保值工具(规避机制)和更深的金融市场;建议更严厉的方法(例如,禁止政府借外债,或者使由国内居民的外债契约在国内法庭不具有强制力)。
3、MFP有助于加深新兴市场经济体金融市场深度
低通胀率也将有助于加深新兴市场经济体金融市场深度,于是,也会增加当地货币计价的国内货款的供给。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新兴市场经济体受困于长期金融市场的短缺;这种短缺的主要原因是,高通胀问题和不稳定的宏观经济政策。所以,新兴市场经济体如果不重视通胀问题,那么其增加长期信贷供给的努力很可能是不可持续的或者代价高昂的(见Caprio和Demirguc-Kunt(1997))。
无独有偶,Khan、Senhadji和Smith也认为,高通胀加剧了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监管问题的严重性,减少了银行的借贷和恶化了其信誉等级,从而阻碍了本国金融的发展。
最后一点是,对新兴市场经济体而言,由于其私人资本市场程度开放程度较高,所以管理浮动制是一种长期货币机制。尽管在危机期间,资本控制可能产生一些回旋余地,从而调整其政策措施。然而,最近的研究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资本控制所产生的效果会逐渐减少,且与其实施相联系的成本会逐渐增加,所以,资本控制并不作为“P”的一部分。
五、结语
在当前金融全球化形势下,MFP为新兴市场经济体汇率制度选择提供了新的视角,其优越的特点,符合了新兴市场经济体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我们必须强调,“没有任何一种汇率机制在任何时间适合任何国家”,也没有任何汇率机制能够替代良好政策和强有力的制度。事实上,汇率机制应被视为整个货币规制的一个部分,而整个货币规制本身又是作为完整宏观经济框架的一个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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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论的观点来认知会计学,存在“对象——手段——结果”三个方面。计算机的使用带来了认知“手段”变化,先进的“手段”能够更深刻地认识对象并将经济活动复杂多样的发展过程给以充分反映。而衍生金融工具等的发展使得“对象”发生变化,从以产品为中心向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并重的过程转化。最终使得会计信息评价体系发生变化,为使报表使用者能够正确理解会计信息、正确评价价值,会计学的会计计量、信息披露等制度规范体系应适应经济环境变化,构建会计理论发展的新模式。
一、市场特征与会计理论
20世纪企业财务会计理论,其基本特征表现为以“产品型市场经济”为前提。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生产效率,并将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在发生时的会计期间确认,同时,将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配比原则进行计量,正确计算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益成为企业财务会计的重要课题。
企业会计以期间损益计算为基础。损益不是“时点概念”而是“时期概念”。由于损益计算体系以反映经营期间企业从事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取的收益为基本认识前提,所以,损益的确认不是以企业价值为原则,而是以成本原则为基础。
企业活动仅限于国内,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资金也是从国内市场筹集。但经济全球化,使得企业经营活动在两个方面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企业经营活动范围超越国境走向世界;二是企业经营所需资金的筹集也扩展到全球范围。21世纪更推进了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随着企业经济活动向世界经济市场扩展,风险必然加大,这对企业经营所产生的消极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市场变化导致企业评价尺度的改变,对应着时时刻刻变化着的市场价格,必须进行风险管理。而采用适当的价值评价尺度,全面评价企业价值就显得尤为重要。从而孕育了现值会计的产生。
现值计量是以市场为基础计量货币时间价值的方法。用现值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所产生的评价差额使得损益的计算结果也表现为变动性,并作为风险信息进行披露。这些完备的信息披露系统更便于投资者、债权人进行决策。企业是承担社会风险的基本单位,这也是以“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为前提的会计理论,必须采用现值会计的基本原因。
二、现值会计的主要计量手段——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反映的是现值,以市场为基础的基本假设来反映资产的经济差异,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现值评价。
20世纪的企业,以机械设备等主要生产手段为中心创造价值。而21世纪,在信息技术(IT)发展的同时,衍生金融工具等金融商品以及技术、专利、特许权等无形资产已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重要资源,构成企业价值评价的主要部分。有形资产、无形资产、金融资产三者之间相辅相成共同组成的企业实体,可选择的共同计量模型,被认为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它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在现实价值的计算体系中,被认为是最适用的。
三、伴随着产业构造变化的资产构成变化
正如已经指出的那样,伴随着产业构造从产品型市场经济向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为重点的转化,会计学上对资产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以产品型市场经济为前提的会计理论,为维持投入货币资本的价值(取得原价),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耗费以及销售实现时所实现的收入进行研究。为此所形成的会计框架是“原价·实现的途径”。损益的计算是根据原价实现渠道在期间内确认,而不是根据经济活动(存量资产的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收益来确认利益的实现。
产品型市场经济资产的主要构成变现为:(1)拥有为从事企业经营活动的“生产手段”——固定资产;(2)从事生产、销售经营过程中所存在的“流动物资”——存货;(3)一些必要的为使作为生产准备手段以及作为流动物资存货的正常运营过程中所需要的油——金融资产(企业之间的信用)。
这些相关资源所形成的资产构成,(1)和(2)通过销售费用化来使其含有的收益得以实现,所以,也叫做费用性资产,并处于主轴的位置。(3)属于金融资产,对费用性资产起辅助作用,处于补充地位。金融资产在损益计算体系中始终以协助作用而存在。
最近,金融经济所占比例由原来的20%增大到50%。这就意味着现实的经济是“金融性市场经济”。以金融性市场经济为前提的会计理论中,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一样并列并享有重要的地位。资产的分类,由于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的支配原理不同,促使其形成了两个不同的独立范畴并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空间。
如前所述,金融资产的市场特征使得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价时,有必要采用现值计量。进行现值评价后所产生的评价差额,按传统“收益实现”原则的制度规定不能确认为收益,但由于金融市场的特殊性,金融资产的评价差额可以被认为与实现的收益有“等价的质”而被确认为收益。
四、现值会计与物价变动会计
用时价进行评价时,根据与产业构造的关联性可以将其区分为两大类型。一个是以产品形市场经济为背景的“物价变动会计”,另一个是以金融资产为背景的“现值会计”。
在产品型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进行的“物价变动会计”,主要是由于物价变动(特别是通货膨胀)等因素而产生的。由于产业构造的本质是产品型经济,物价变动会计是为了维持产品生产的持续性,带有很强的物资资产特点。
在物价变动情况下,要维持资本额,必须进行实物的再生产。为维持通过费用化所消耗的实物资产所必要的资本额,只有通过取得收益来实现。所以费用化的计算以时价为基准,以达到维护企业的营业能力,维护股东产权资本的营利能力。根据财务资本保持观念,历史成本、重置成本是可选择的计量属性,无论是名誉货币还是不变币值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将物价变动影响的一部分或全部处理为利得或损失的做法,所保持的资本还是业主原来投入的货币额,最多是其所形成的购买力。收益应是当期实体资本的增量。所以,对于物价变动的影响,只能处理为企业实物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或取得这些能力所需的资源或资金在计量上的变动,因而不能计入收益表,只能作为单独项目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股东权益部分。
近期所关注的“现值会计”完全由于金融资产所产生时价评价问题所造成的。必须注意这与上述所说的资本维持概念不同。其理由是现实的企业实体维持不是仅需要保证物资财产的持续更新维持,还意味着要考虑其资本维持正常计算以外的因素。
在金融性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最为关心的是投入货币资本回收余额的计算,从收回的货币额中减去投入的货币额为所确认的收益。因此,它与企业所获取的收益是通过在收入总额中对其实物资产利用所转化为费用部分的扣除,这种根据物质资产来表示企业获利能力的方式是不相同的。
由此可见,在实物条件下“物价变动”以维持实物资本为基础,保证再生产的持续进行而对应的时价会计。对于存货、固定资产等非资产通过维持其实物资产生产能力,达到维持国民经济持续。它与金融资产经济条件下的“现值会计”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考虑投入货币资本的时点和即时结算时点所产生的“清算资本维持”的“时价会计”不同。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所产生的时价会计,不仅要维持企业全体物质资产以保证生产力发展以外,还包括对企业金融资产以投入货币资本各个项目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维持个别货币资本为基本前提的经营方式。
从维持资本的关联性来考虑,物价变动会计是“全体的物的维持”为特征的会计。现值会计是“个别的货币资本维持”为特征的会计。前者作为生产企业前提条件的物资资产的维持成为企业继续再生产维持及发展的主题。后者,在维持企业整体方面稍显薄弱,只是针对如衍生金融工具等资产为重点以及针对金融商品自身进行计价所应考虑的风险管理作为课题。因此,对同一种类的金融资产为维持其持续性可采用不同的经营方式,何时将所进行的金融资产投资变现,或以收益最大化为目的将其转向对其他金融资产的投资。在此情况下,“清算——获取最大利润”的公式成为支配金融资产的原则。完全不考虑企业持续经营所涉及到的“企业性”,只以金融资产在承担的风险之后所能获取得最大利润为目标,是金融资产交易的本质所在。所以,从个别货币资本实现最大化,以维持货币资本方面来看,两者存在着基本差异。
五、投资者的目的与信息披露
产品型市场经济的投资者,在进行制造业企业投资时,以持续经营企业的长期投资回报能力为前提。由于长期性,在持续期间收益要进行适当的分配,企业通过保持与股份相关的资本收益率,实现投资者的投资目的。
与此相对应,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的投资者的投资目的,是以即时决算性的短期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关注“对投资对象未来现金流量风险所进行的价值修正”。也就是说,“企业的市场风险决定价值”是短期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所采用的评价投资对象“投资价值”的首要。
因为市场经济的多样性,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也就不同。对于产品型市场经济的企业来说,需要对企业履行受托责任的经营以及履约责任情况进行披露说明。所以,其基本点是建立在“适时地表示其长期持续发展的可能性”。
与此相对应,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的投资者,是将投资企业是否能获得最大收益作为其判断标准,在披露可能取得的利润时,以市场风险为前提。这种情况下,受托责任(在安定环境并运用投资相对应的履约责任)中所意味着的责任已经消失,只是强调对风险情况下获取利润状况的说明责任。这样对于风险状况披露的说明也就成为信息披露的主体。信息提供的意义,并不是针对谁承担何种责任以及所产生的结果的说明。而是根据市场变动状况,采用一定的方法手段进行现值评价,并对由于市场变动所产生的“变动损益”进行披露。在此信息提供的情况下,作为风险提示,提供企业在市场中的变动情况及其结果,是“即时决算状况的展示”。
六、结论
如上所述,基于对市场经济与会计的可以得出:作为20世纪企业产品型市场经济与现在已在进行并在21世纪将得到进一步发展的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在认知理论上,按其基本特征的不同点有如下结论:
从“收益概念”观点来看,产品型市场经济中所指的收益概念是“配比规定性收益”概念。金融市场性经济中的收益概念是指无论任何目的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均受经营者意愿所左右的“意思规定性收益”。不同观点,不仅使得对利润的描述有可能从重视“长期收益”向重视“短期收益”转化,并且从“客观主义”向“主观主义”发展。
收入概念的背后所存在的“评价基准”来看,产品型市场经济是按“取得时的原价”计量,而金融性市场经济是以“现值评价”为基准。
从收益的“报告方式”来看,对于产品型市场经济,通过产品生产的持续进行,反映“收益实现过程”的收入、费用来体现利润总额。而金融性市场经济,“假定进行清算”并注重所产生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入与流出相抵后的净值来体现收益。
从“时间面”来看,产品型市场经济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期间计算”,并以总括损益计算为轴心。而金融性市场经济对于每项投资以瞬间取得最大收益为目标,重视“时点计算”,并且以“个别计算”为基准。
关键词:我国房地产周期;宏观经济;互动关系;国民经济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在市场经济中占有重要作用。研究房地产周期与宏观经济间互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关系着市场经济更好的发展,也关系着房地产产业的发展。本文将影响房地产周期的国民经济因素分为房地产利率、国民经济生产总值、货物通货膨胀及货币需求供应量等因素,分析房地产景气指数与利率的相互关系。
一、影响我国房地产周期的宏观经济因素
在宏观经济上或者微观经济上,影响房地产周期的因素涉及广泛,并且各个因素之间存在相互的联系。房地产周期的微观因素包括生产者与消费者心理因素或者经济停滞不前等因素。从微观角度分析,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通过市场上用户的需求与供给而确立的价格。房地产周期的宏观因素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因素、相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制度措施因素、社会风气及地域文化等因素。
(一)房地产利率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利率的变动与房地产周期的波动呈现相反关系。如果房地产利率上升,房地产市场经济将处于衰落的趋势;如果房地产利率下降,则房地产的周期波动范围变大,市场景气也就上升。房地产利率对房地产开发投资商投资规模有一定的影响,及对房地产用户信用储蓄及消费贷款有一定的影响。若房地产其它影响因素不变,房地产利率下降,则开发投资商比较容易扩大规模建设,其投资经济成本也就较低,而对于房地产存款利率的下降,则可以带动消费者的消费倾向,减少储蓄的存储,从而增加房地产市场景气。降低贷款利率,也可以使用户少支付贷款利息,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消费者购房的消费贷款,也扩大了房地产市场的消费分期付款信贷规模。存款利率的下降、贷款利率下降是影响用户购房的重要因素。
(二)房地产国内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指在固定的时期内,一个区域经济中的全部货物和劳动力的生产总值。其不仅可以反映一个区域的生产经济,也可以反映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状态。国内生产总值GDP主要受消费需求C、投资商投资规模I、政府补贴支出G及净出口额X的影响,其公式如下:
GDP=C+I+G+X
国内生产总值GDP主要是体现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处于何种状态,若GDP的增长数字大于0时,则国内生产经济处于上升阶段;相反,若GDP增长数字小于0,则处于下降阶段,市场景气处于衰退时期。要使国内生产总值体现一种真实的市场经济现象,运用CPI指数,调整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动,从而精确显示市场经济我国内生产总值的实际变动。一个区域GDP的大幅度增长,体现了该区域的经济正在蓬勃发展,国民经济收入的增加,随之带动了消费者消费的增加,同时也带动了房地产消费水平的提高。相反,一个区域的GDP处于负增长状态,则该区域房地产市场经济处于衰退时期,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也就降低,也减弱了房地产的消费供给,房地产市场经济也停滞不前。
(三)货物通货膨胀
货物通货膨胀,将导致房地产市场价格与真实货物价值的变动,从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变化。房地产价格是体现总物价水平的关键因素,所以通货膨胀影响着房地产价格的变化,其呈现正相关关系。若物价总体水平呈现上升趋势,则房地产市场价格也呈上升趋势,减掉通货膨胀率,其房地产的真实价格也呈上升阶段;相反,房地产市场价格及真实价值呈下降阶段。
通货膨胀因素,也影响房地产产品的保值功能与升值功能的变动,从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经济的波动。市场上物价上涨,导致引发通货膨胀后,进而导致货币贬值,同时也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观念。虽然通货膨胀会影响房地产供给的需求,但房地产保值和升值功能与通货膨胀呈正相关的关系,因此,通过为消费者抵御物价上涨所带来的通货膨胀,进而推动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另外,市场经济中通货膨胀现象与通货紧缩现象的交替变化,将会周期性的影响房地产投资商投资的预期回报率,进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经济周期性的波动。
(四)市场经济中货币供应量
货币供应量是指市场经济中某一时期货币通过流通手段与支付手段的货币总额,其主要包括用户存储、企业单位及财政金融机构的存储等不同的金融资产。根据我国人民银行划分的货币供应量有M0、M1、M2三个不同的层次。通常情况下,选择M2作为货币供应量,其不仅体现房地产的购买力,也可以体现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
二、房地产周期与宏观经济间互动关系分析
运用VAR模型,实现房地产周期与宏观经济间互动关系。VAR模型又称为向量自动化模型,也称为分机构化多方程模型。VAR模型可以应用在很多领域,如模型中的脉冲响应函数可以用来显示任何一个变量的变动如何运用模型来带动其他变量的变化。因此,VAR模型可以作为分析市场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处理VAR模型中所选的变量,需要确定所选变量是差分平稳还是趋势平稳;若每个变量都不是平稳的,但是变量的线性组合是平稳的,这种现象就称所选变量是协整的,特别注意的是协整不适合采用变量的一阶差分进行房地产周期评估。
结束语
本文主要分析宏观经济中房地产利率、国民经济生产总值、货物通货膨胀及货币需求供应量等因素对房地产生产周期的影响,研究房地产周期与宏观经济间的互动关系。
参考文献:
[1]尹惠媛.房地产周期与宏观经济间互动关系的研究[D].山东大学,2007.
[2]杨丽娟.房地产波动与宏观经济相互关系的实证研究[D].重庆大学,2008.
关键词宏观调控政府安排制度基础政策效应政策边界
与20年来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相伴随,中国的宏观调控也先后经历了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总需求小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扩大需求型两个阶段。如果说1997年以前,面对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情形还能通过强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压制总需求来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均衡的话,那么,1997年以后,面对在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扩大基础上形成的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宏观总量非均衡情形,尽管政府实施了更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但三年来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与预期结果仍相距甚远。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和政策的规范研究业已引发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学术界大多数关于宏观调控的研究往往因暗含宏观调控政策能完全解决经济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绎的逻辑推论而陷入了宏观调控认识的误区。本文基于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制度安排的观点,依据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础与边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
一、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内生与外生的绩效
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摒弃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设从而将经济运行分析由“无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转向“新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时,市场被描绘成一种为降低交易成本而选择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将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产和交换理论并更深入地分析现实世界的制度问题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同样给出了各种非市场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这就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客观存在使对市场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为把有限理性的约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时保护交易免于机会主义风险的影响,经济主体必然会寻求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与创新无非是特定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无疑是经济增长(绩效)的必要条件。正是通过对产权、交易成本、路径依赖等问题的强调,使新制度经济学得以将经济增长问题纳入制度变迁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释。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围相当宽泛,这里,笔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规和非正规的制度问题,而只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某些术语(这些术语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内涵),在阐述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就它相对市场基础而言是内生还是外生的角度来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问题。
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机制,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理论已由标准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给定。尽管市场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条件过于苛刻而被认为在现实市场中不可能具备,但市场经济的发展史表明,对市场制度作用的认识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出于完善市场配置功能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基础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场形式的政府制度安排。其中最主要的有:(1)针对市场失灵而由政府进行的微观规制(管制);(2)针对市场经济总量非均衡而由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的宏观调控。作为典型的政府安排,宏观调控是政府在宏观经济领域的经济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干预经济的特定方式,它的内在必然性实际上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本质是均衡约束下的非均衡过程推论出来(吴超林,2001);而它的作用机理已在标准的凯恩斯主义模型中得到了经典的揭示,并被战后西方国家长期的实践所验证。
众所周知,宏观总量是由微观个量组成,宏观经济不可能离开微观基础而存在,宏观调控也必然要依赖于现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我们可以简单地从宏观调控是否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出发,将宏观调控区分为内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两类。市场经济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意指宏观经济政策具有与市场制度逻辑一致的传导条件和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市场化主体。相对而言,如果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没有或不完善的市场基础和传导条件下进行的,那么宏观调控显然就是一种外生于市场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生安排的效应显著,而外生安排的效应则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分析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为何不理想的理论框架。
中国1993—1996年的主导政策被普遍认为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一次比较接近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来总需求严重大于总供给的宏观非均衡经济实现了“软着陆”。但宏观经济只经历了短暂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冲击和内部制约的条件下,陷入了持续至今且严峻的另一种类型的宏观总量非均衡即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状态。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出于“速度经济”的要求及基于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中国首先选择的是以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政策安排,目的在于阻止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的势头。然而,到1998年7月为止,尽管包括下调利率、取消贷款限额、调整法定准备金率、恢复中央银行债券回购业务等市场经济通用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几乎悉数释出,经济减速和物价下跌的势头却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鉴于直观的宏观经济现实,当时人们普遍的共识是货币政策失效。关于失效的原因,大多数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进行的,其中主要的观点是“投资陷阱”论、“流动性陷阱”论、“消费陷阱”论等。应该说,这些观点基本上是在给定货币政策的制度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前提下,主要从货币政策本身的作用机理方面实证分析了制约货币政策效应发挥的各种因素,这些政策层面的分析无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针对性的。可是,如果给定的前提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备,那么,这种仅在政策层面的分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对策。
事实上,中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市场制度基础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不完善。中国以增量促存量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观基础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国有企业——基本上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它们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历经不断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其积重已久的深层问题并非短期内能得到彻底解决,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都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依赖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这种二元格局的另一种流行划分法是所谓的体制内的国有企业与体制外的非国有企业。其实,这是相对计划经济体制而言的,如果相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则体制内的就应该主要是非国有企业,而体制外的是传统的国有企业。
有效的货币政策除了要有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微观基础外,还必须有政策赖于传导的条件。在市场经济中,利率是解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最重要变量,它通过多种途径传导并影响到实体经济。Munddl(1968)与Fleming(1962)分析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利率变化经由总需求和汇率波动效应传导的过程;robin(1969)通过对q值(资本资产的市值对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义并将它作为把中央银行与金融市场连接到实体经济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资产结构调整效应的传导过程;Modidjani(1977)从居民消费需求角度分析了财富变动效应的传导过程。所有这些传导过程都是以利率市场化为前提、并以相对完善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为基础的。严格地说,中国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确定。利率机制传导的市场化前提不存在,所谓的“流动性陷阱”、“投资陷阱”、“消费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确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场供求,被认为是一种准市场化的利率,那么,在资本市场受到严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场被制度的性质强制分割的情况下,金融市场制度基础的局限也极大地制约着利率机制的有效传导。谢平和廖强(2000)明确地指出了利率传导机制的资产结构调整效应与财富变动效应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国的非货币金融资产与货币金融资产、金融资产与实际资产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反馈不灵敏,金融体系与实际经济体系各行为主体和运行环节之间远未衔接成一个联动体。张晓晶(2000)则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结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开放条件下由固定汇率和资本有限流动引致的套利行为以及外汇占款必然制约中国试图通过降息刺激经济政策效果。结合对微观基础的更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非市场化的利率使中国的货币政策在总体上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经济的政府安排,实体经济难以对其作出灵敏反应;第二,假定这种利率等同于市场化利率,那么,货币政策虽然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内的微观基础是一种内生安排,但金融市场的制度分割与局限使体制内的主体无法对利率作出反应,而体制外的主体使货币政策相应地又变为外生安排,加上体制外的改革滞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观主体基于金融风险的考虑必然又会限制体制外主体的反应(这就是所谓的“惜贷”)。
金融市场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实际上更主要是通过信用机制来进行的。理论上,货币政策的信用传导机制主要有银行借贷和资产负债表两种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从银行贷款供给方面揭示了前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从货币政策态势对特定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方面阐明了后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信用机制能否有效地发挥传导作用,其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存在于借贷行为过程中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问题,从而使信用具有可获得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体制内外不同的微观主体的信用可获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非国有企业)因金融市场的制度歧视被隔绝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之外,货币政策相对于它们是一种外生的安排,效应当然无从谈起。市场体制外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的反应则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良好的主体,它们并非惟一地依赖银行借贷渠道融资,这就意味着信用传导机制所必需的银行贷款与债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难以成立,即使这类主体不受市场的制度歧视,而且金融机构也愿意与它们发生借贷行为,但货币政策对它们的效力相当微弱;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不良的主体,由于它们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过大的监督成本,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稳健经营的要求,又往往不愿与其发生借贷行为,所以形成银行普遍的“惜贷”或“慎贷”现象,货币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也不明显(只是较大地减轻了它们的利息负担)。由此可见,中国货币政策效果不显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货币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问题。
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同样可以在制度内生与外生安排的框架下得到说明。1998年中期,当日益严峻的“通货紧缩”和“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使得货币政策一筹莫展,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致使通过出口扩大外需受阻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总体物价水平持续下跌、经济增长率递减、失业(下岗)面不断扩大等宏观经济问题,政府秉持通过宏观调控扩大内需以启动经济的思路,确立了以财政政策为主并与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向。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移动IS曲线的方式实现扩大总需求的目的,实际上是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在中国的一种实践。对积极财政政策选择实施的时机和它的重要意义(稳定人们的预期)几乎没有人表示怀疑。尽管以增发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被认为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权威部门统计测算的结果是增发国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别达1.5%和2.1%),但作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财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仅仅体现在扩大支出的直接效应方面,而是在于通过政府支出的扩大去拉动民间投资的间接效应方面,否则,财政政策就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投资没有两样。就后一方面而言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担心积极财政政策长期继续下去有可能导致计划体制复归和债务危机。
关于积极财政政策为何难以有效地拉动民间投资需求增长的原因,学术界已展开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大多数的分析都将问题的症结归咎于基础设施的产业链太短以及整个产业结构不合理方面,强调正是基础设施的产业关联性差,当把财政资金集中投向本来就已存在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基础原材料部门,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揽而不是贴息、参股和项目融资等方式投入的情况下,民间投资自然不可能参与进来,最终的结果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不大,经济启而不动。无疑,中国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在现象层面表现出来的因果关系确实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却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扩张与体制收缩的矛盾。如果从财政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就它与微观基础的关系对政策效应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这就是,由于财政政策与政府关系紧密的行为主体(特别是国有主体部门)具有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这种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恰恰又是人们所担心的计划体制复归的重要表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效果相对明显;由于财政政策相对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积极财政政策的各种乘数效应受到体制的摩擦,因而对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需求的拉动效应不明显,亦即IS曲线移而不动。
上述给出的仅仅是制度基础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观调控分析的全部内容。如果到此为止,则很容易使人误解为:只要宏观调控政策是内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实现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其实,即使是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它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凯恩斯主义政策70年代在“滞胀”面前的失灵就是明证)。因为,如果宏观调控作用的仅仅是宏观经济总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决结构问题;如果宏观调控政策的本义只是一项短期的稳定政策,又岂能冀望它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这实际上也就涉及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存在一个有效的边界问题,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也只有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才能得以释放出来。
二、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短期还是长期?
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长期与短期之争,实质上也就是关于政府经济职能边界的理念之争。在西方,现代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间对此也展开过激烈的论争,从凯恩斯主义到货币主义再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和新凯恩斯主义,其政策理论的核心实际上也可归结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问题。比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论主张,应该会有助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一)短期边界论: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及新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背景下,凯恩斯从不变的价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总产出水平及相应的就业水平的现实出发,以现实存在的货币工资刚性、价格刚性、流动性陷阱和利率在长期缺乏弹性等作为分析前提,把经济分析的重点放在宏观总体的真实变量上,指出宏观经济总量的非均衡主要是总需求波动(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市场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复充分就业均衡。根据总需求决定原理,凯恩斯进一步推论出,只有通过政府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消费倾向和统揽投资引诱,并使两者互相配合适应,才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使经济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保持稳定。
在凯恩斯看来,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总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机抉择的短期政策,因为“在长期我们都死了”。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短期边界论,我们可用标准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加以说明。在图1中,假设总需求曲线AD0与总供给曲线AS相交的A点表示经济最初处于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Yn),当经济受到现实总需求的冲击,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现实中存在着货币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必然导致厂商削减产量和就业量(从Yn减到Y1),这时,经济将在小于充分就业水平的B点实现均衡,而不可能任由价格的自由下降调整到C点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正是投资者不确定预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点以下演变为一条具有正斜率的总供给曲线,它意味着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迅速有效地将Y1恢复到Yn。因此,要使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从B点回复到A点,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AD1,移动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问题解决后,AS曲线恢复到古典的垂直状态,市场价格机制继续发挥作用,此时如果继续实施积极的政策会加剧价格水平的上涨(通货膨胀)。从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中不难看出,总需求管理政策的边界只限于AS曲线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状态。
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当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政策在“滞胀”面前日益失灵的情况下,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说和自然率假说来解释“滞胀”现象,并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发难。货币主义者认为,长期菲力普斯曲线是一条起自自然失业率的垂直线,不存在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的交替关系。虽然短期内通过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影响产量和就业量,但就长期而言,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使得财政扩张的量不过是对私人部门支出的量的替代,税收的变化也因不能影响持久收入而仅有非常微弱的乘数效应。货币政策也同样只会在短期内当人们按错误的价格预期决策时对产量和就业量产生影响,而在长期一旦错误的价格预期得到纠正,即“货币幻觉”消失之后,实际工资、产量和就业量都将复归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过政府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试图保持较高的和稳定的产量和就业量水平的努力,最终只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加速上升和经济的更不稳定。与重视财政政策作用的凯恩斯主义者不同,货币主义者从稳定的货币需求函数出发,坚持经济在遭遇需求冲击后仍会相当迅速地恢复到自然率的产量和就业水平附近,强调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因为政策制定者为了某种政治利益而操纵经济导致的政府失灵可能比市场失灵更糟。因此,为了稳定经济,应该用旨在稳定价格预期的货币规则取代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凯恩斯主义从最大化行为和理性预期的基础上去探寻关于工资和价格粘性的原因,进而建立了包含确定价格和接受需求的厂商、新古典生产函数、市场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具有坚实微观基础的宏观经济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导出的政策含义强调,由于经济自动均衡将以长期的萧条为代价,因此,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经济在短期内稳定在产量和就业的自然率水平附近。新凯恩斯主义关于短期政策的观点分别以工资粘性模型(图2)和价格粘性模型(图3)来说明。在图2中,LAS是一条与古典一致的垂直总供给曲线,SAS则是由一定的预期价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给出的短期总供给曲线。假定经济初始在产量和就业自然率水平(Yn)的A点上运行,当发生意外的总需求冲击后(总需求曲线从AD0移到AD1),即使价格可自由伸缩,但由于工资已由谈判合同固定,经济必然从A点移动向小于充分就业均衡(Y1)的B点。正是因为工资合同需要交错调整不可能使劳动市场在C点出清,新凯恩斯主义者强调政府对意外冲击的反应远比私人部门协商调整工资迅速。因此,在短期内,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能够将经济稳定在自然率水平附近。图3表明的是,总需求的冲击之所以使经济从A点移向B点,主要是因为存在价格粘性(比如菜单成本)。如果商品市场不可能在C点迅速出清,那么总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应该有所作为。
(二)零边界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政策主张
建立在理性预期、自然率假设和市场连续出清基础上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包括以卢卡斯为代表的货币经济周期学派和以巴罗、基德兰德、普雷斯科特等为代表的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前者从需求冲击、信息不完全及闲暇(劳动)的跨期替代效应方面建立起解释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和传导机制的货币经济周期模型,认为在短期内,虽然不完全信息下发生的意料之外的货币冲击会导致经济总量的波动,但在长期中,由于人们能够根据不断获得的信息去修复错误的预期,经济将自行恢复到自然率的增长路径。基于预期到的货币冲击对经济没有实际的影响,因而旨在稳定经济的货币政策在任何时候都无效。这种货币政策零边界的推论可由图4说明。
在图4中,垂直的LAS曲线表明具有理性预期的经济主体行为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调节,每一条倾斜的SAS曲线则由相应的预期价格水平给出。假设现期发生了出乎意料的总需求增加(货币冲击使AD0移到AD1),则货币工资和价格水平必然会因商品和劳动市场存在超额需求而上升。此时,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厂商(工人)误将一般物价水平(货币工资)的上升当做相对价格(实际工资)的上升并相应地增加产品(劳动)供给,那么经济将暂时“意外”地沿SAS0曲线从A点移动至B点。然而,一旦经济主体理性地认识到实际工资和相对价格并未发生变化并完全调整预期,则SAS0会迅速移到SAS1,产量和就业复归到自然率水平(C点)。因此,除非货币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则,无论长期还是短期的货币政策都归无效,而意料之外(欺骗公众)的货币政策本身只能进一步加剧经济波动。如果用“适应性预期”替代“理性预期”概念,则图4也是一个货币主义的AS—AD模型。
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坚持货币中性论,认为货币对实际经济变量没有影响,因为是产出水平决定货币变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货币政策的作用为零。他们主要从生产函数与总供给的关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强调实际因素(尤其是技术)冲击是经济周期波动的根源。在他们看来,当一个部门出现技术进步后,它必然会通过部门性的波动源传导到经济的其他部门,技术冲击的随机性使产出的长期增长路径出现随机性的跳跃,产量和就业的波动实际上并不是对自然率水平的偏离,而是对生产可能性变化的最优反应,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产的没有意义的。关于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政策含义,巴罗通过复活李嘉图等价命题,认为公债是中性的,经济主体的预期理性会抵消政府无论是以公债还是税收等方式筹资的效应,因而试图刺激经济扩张的积极财政政策无效。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则通过比较有无约定条件下的均衡解,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誉方面论证了凯恩斯主义的相机抉择政策是无效的。
由上可见,凯恩斯主义为政府提供了市场经济中反萧条的最初的政策理论,并将其边界严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应也被战后西方国家20多年的实践所证实。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将宏观经济政策的期限边界定格为零,虽然这种政策主张远离现实,但作为政策理论却为反思传统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提供了一种路径。现代宏观经济学中,几乎没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观调控政策当做长期的政策。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与目标边界:总量稳定还是结构增长?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宏观调控政策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作用对象与目标。关于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对象究竟是总量还是包括结构?它的目标究竟是稳定还是增长?对此的不同认识显然直接影响到对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评价,而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则影响到能否正确地认识市场经济中市场与政府的作用。
(一)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是宏观经济总量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经济职能从总体的内容层次上可以区分为一般的市场条件的创立与维护、微观经济规制、宏观经济调控三大类。与基于市场失灵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预经济的微观规制安排不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内在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并导致经济总量严重非均衡基础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动态经济中经济出现周期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市场机制如果假以时日能够自动调节经济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经济达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萧条意味着必须付出总体社会福利损失的严重代价,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一般内在地要求通过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去调控经济总量,以减少市场机制调节时滞产生的高昂成本。从宏观调控的内涵来看,它作用的对象显然是总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结果又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具体微观主体的行为。而正是这种直接对象与间接结果的传导表明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这也是为什么说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有坚实微观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原因。有必要说明的是,如果依据作用结果来界定政策边界,那么也许可以把结构列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不过,随之而来的问题可能就会陷入体制认知的误区(这点将在后面说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边界严格界定为总量的观点也明确地反映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
(二)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
前已述及,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结果不仅会而且应该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和产业结构的相应调整。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却并不针对具体的行业和部门,否则宏观调控就等同于微观规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表明,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普遍认同,推动了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发展。在市场经济中,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对供求关系进行调节,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使资源在各产业和部门间得到有效配置,产业结构的形成和优化正是市场在产业间配置资源的必然结果。历史地看,产业结构的形成和调整也曾在不同的体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来安排(通过产业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及所谓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如日本和韩国等)。不过由政府取代市场、通过产业政策干预市场机制在产业间的资源配置而形成的产业结构从长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韩国经济(金融)危机不断,中国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政府安排的产业政策不能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产业政策在实质上是政府依据自己确定的经济变化趋势和目标设想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的方式上与计划经济是相同的,计划经济所固有的缺陷必然会重现于产业政策的制定上(汤在新、吴超林,2001)。政府对具体产业的干预应以市场失灵为依据确定。如果将产业政策当做一种宏观调控政策,显然它相对市场基础是一种外生的安排,其绩效将存在体制的制约。不仅如此,如果将产业结构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也与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应该承认,中国当前的经济问题主要是结构问题,但结构问题不是宏观调控直接的对象,结构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这也是理解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之所在。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是为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
对于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减少经济周期波动、促进经济总量均衡从而为市场机制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的目标业已获得广泛的认同,并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除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反对外),不过,关于经济增长是否应该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严格地说,经济增长属于总供给的范畴,它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投入与组合,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般坚信构成总量内容的总供给方面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即使出现总供给冲击的经济周期波动,认为也应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中,宏观调控政策归属于总需求的范畴,政策的目标被界定在因总需求冲击引起经济周期波动后的稳定方面,而且强调的是短期。如果说凯恩斯主义所强调的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中包含了一定的经济增长目标,那么这种增长主要也是随积极财政政策稳定投资者预期而来的私人部门的增长,公共财政支出的增长本身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然属于稳定的手段,目标是为民间投资的启动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实践中,货币政策事实上也一直是以稳定通货而不是经济增长为目标。
最近10年来,随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特别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对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产生合意的长期经济增长表示怀疑,认为过分关注短期稳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视了长期经济增长的问题。他们指出短期的产量波动虽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长期经济增长的福利含义远远超出任何短期波动的影响(Romer,1996),强调现代经济分析的重点应该从总需求转向总供给方面(因为总量非均衡都是微观扭曲的结果)。这种从对短期稳定的关注转向长期经济增长路径探讨的理论发展方向所给出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既能够积极地也能够消极地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而积极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经济的最优增长路径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由于市场基础不完善,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一直附存着经济增长的目标。在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实践中,先是1998年上半年明确地将货币政策作为保证8%的经济增长率目标的手段,当认识到依靠货币政策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启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保证经济增长。应该承认,一系列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阻止经济增长率的严重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现实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巨大差距表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目标严格界定为短期稳定更为确切。实际上,多重目标之间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短期经济增长目标在中国经济的存量部分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经济的增量部分则明显难容。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开始在关注短期稳定的基础上探讨中国长期经济增长的路径问题,如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1999)就曾明确提出:“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化为取向,通过制度创新、加快结构调整来求得长远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扩大内需如果不是作为一项短期政策而是作为一项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给管理的政策结合起来”。特别是从2000年5月中国经济出现重大转机后,关于长期经济增长要依赖市场基础和制度条件的完善已逐步成为共识。
四、简短的结语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一向重视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这无疑是中国客观现实的要求。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对政府制度安排在经济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内容上的差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事实上,就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一种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比较清楚的界定,而国内对其内涵和目标等问题上的认识则是相当含混或者说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宏观调控问题的基本认识是:
——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是以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行为和形成理性预期从而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反应为基础的。针对经济总量非均衡的宏观调控如果没有坚实的微观基础,那么,作为一种外生的制度安排的政策效应释放必然受到极大的制约。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还需要相应有效的市场传导条件或机制。在中国,由于市场结构并不完全,特别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属管制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传导机制使宏观调控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条件的政府安排。因此,宏观调控政策能否发挥作用已不仅仅是政策本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