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1 10: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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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艺美学美学文艺学学科定位
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
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
一
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
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
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
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
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
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
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世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
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
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
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
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
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
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
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
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
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
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
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
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二
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
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
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
《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
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
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
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
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
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
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
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三
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
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
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
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
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
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
1.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
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
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
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
3.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
4.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
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
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
"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
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
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
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
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
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
注释:
①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
②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③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
④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⑤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
⑥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⑦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
⑧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
⑨在这一方面,当代思想家怀特海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体系化是最无关紧要的","体系化是通过源于科学专业化的方法而进行的普遍性的批判,它预设了一个原初观念的封闭集合",因而造成了"所有有限系统中固有的狭隘性"。(《思想方式》,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摘 要 题】本期专栏:当代文化研究
【关 键 词】文化/社会/文化研究/“葛兰西转向”/西方
【正 文】
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06)06—0233—012
在选择以《文化与社会》为本文集的标题时,我就意识到这里的每一个词语都已受到互相冲突的解释的影响,同时,就“社会”这个词来说,它目前的意义已经受到更为历史化的概念“社会行为”(the social)的挑战。我也明白,对文化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解释从来就不是统一的或固定的。如果这些术语中的每一个都背负无数的理论重负,那么它们就更不可能存在一个固定的解释。然而准确说来,这就是许多著作选择它们的结合作为合适的标题的原因。这些著作努力从各种理论视角研究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而这些视角则反映了近三十年来文化研究及邻近学科所关注的各种核心问题的不断变化的过程。在我看来,这些理论视角的变化与研究者所处的环境密切相关。特别是,我在1983年从生活和工作的英国迁居到澳大利亚,又在1998年返回英国这一期间,发现自己的理论和政治观点的参照依据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转变。在某种程度上,由于本文集反映了与这些迁移有关的值得考虑的问题和各种观点,在介绍本文集的每一个部分时,我将把理论思考和对我的经历的描述结合在一起,其目的是为了传达存在于理论思考与本书各部分所隐含的实际逻辑之间的关系的意义。
然而,在论及这些问题之前,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我的观点,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些更简单的问题。众所周知,英国的文化研究最初是由一个批判性的对话过程所构建的,这个对话是在文化分析和对文化与社会的关系进行解释的理论传统之间进行的,对文化与社会关系进行解释的理论传统在英国文学学科内部已经得到了不断发展。理查德·霍加特、雷蒙德·威廉斯和斯图尔特·霍尔早年都受过专业的英国文学训练,都被这些构成传统的文学遗产所影响。为了促进这些新的并且更为关注政治的文化分析形式的发展,他们在努力开拓一个新的学术领域时既使用了这个传统又对它提出反对的观点。他们尽量使用约翰·罗斯金和马修·阿诺德等十九世纪批评家的遗产,并且主要是对“利维斯主义”——与F.R.利维斯和《细绎》杂志有关的文学批评学派,其中对文学文本的批评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和文化批评手段——提出批评,其目的是为了抛弃他们的精英主义和纯粹道德层面的反资本主义方式,并且取代他们的立场上的“普通文化”:也就是,塑造社会下层阶级的“生活方式”的力量。当然,改变生活方式在此存在着明显的政治动机,特别是威廉斯和霍尔,希望通过改变生活方式进而对社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来促进共同文化的产生。
由于最初我自己创作的两部著作——《形式主义和》和《文学之外》——主要关注文学和美学理论问题,所以我也经常被认为曾经受过文学研究的专门训练,在英国,这通常意味着在大学阶段学习英国文学。然而,我对文化与社会关系的兴趣是通过一个完全不同的学术道路被培养出来的。我的大学学习主要集中在社会科学方面,开始获得了牛津大学的政治学、哲学和经济学等方面的学位。此后,我在苏塞克斯大学社会学专业进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尤为关注艺术和文学社会学。这促使我在博士阶段主要研究卢卡奇的著作,特别是他的现实主义和阶级意识的概念,由此,我了解了后康德美学,特别是与西方美学理论的发展有关的各种政治性变形——即佩里·安德森认为的,从1920年代延续到1970年代,由安东尼奥·葛兰西、乔治·卢卡奇、卡尔·科尔施、瓦尔特·本雅明、马克斯·霍克海默、德拉·沃尔佩、赫伯特·马尔库塞、亨利·列斐伏尔、泰奥德·阿多诺、让——保罗·萨特、吕西安·戈德曼、路易斯·阿尔都塞和卢西奥·科莱蒂等人形成的这个理论传统。安德森评价指出,思想的这个发展与理论传统的早期著作存在非常明显的区别:他们主要关注审美和文化分析问题,因此,他把这些成果看作是理论传统的最丰富的遗产。当然,我并不是不同意这个评价,但是把思想和美学之间的关系置于这个传统而产生的许多问题,成为一种严重的误导对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例如卢卡奇、戈德曼、德拉·沃尔佩、马尔库塞和阿尔都塞的著作非常清楚地显示出,他们有一种在理论基础上发展哲学美学的倾向——也就是说,认为美学是一种不同于科学和意识形态的与现实有关的固定精神模式。然而非常明显的是,马克思自己的思想受到启蒙运动的美学观念,特别是康德和黑格尔的深刻影响,并且这些也构成了他对异化的批判态度,在1960年代出版的他的早期著作中,这个问题表现的非常明显。
首先,这些著作的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是,对美学进行解释所导致的结果是使它们偏离到以前的立场上——卢卡奇的黑格尔立场、科莱蒂的康德立场和阿尔都塞的斯宾诺莎立场。我认为,之所以出现这样一个奇特的结果,是因为这些思想家都认为取代、置换或者重新评价了早期“资产阶级”哲学的“问题式”(problematics)。如果事实的确如此,那怎样证明美学的核心由它之前的一种哲学立场组成?第二,在我看来,把美学当作一种与现实有关的固定精神模式的构建很难与作为一种历史科学的相调和,这种历史科学的目的是把所有的社会和文化现象看作是一个彻底的“历史发展过程”(historicisation)。从根本上来看, 如果所有独特的文学和艺术实践在它们最为重要的方面被确定为一种在精神层面上与现实相关的审美模式,这种审美模式是普遍的、超历史的,那么这样一个过程应该被怎样实现?这只能形成一种容易遭到批评的唯物主义——所谓的一种失败的唯物主义——它只能解释独特的文学和艺术实践的偶然性、短暂性,而不是它们的本质,由于在对它们的创作、流通和接受的特定历史环境进行分析之前,偶然性和短暂性等问题已经作为审美的特征被提出。第三,也是最后一点,在西方范围内,对真正伟大或富有影响的艺术和文学作品来说上面提到的问题确实存在,“其他文化现象”——大众文化文本、生活方式除了“仅仅是意识形态的”(merely ideological)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的分析余地。用我在《形式主义和》中的话来说,这反映了一种建立“三位一体的上层建筑”(holy trinity of the superstructure)的努力,在这种上层建筑中继康德对判断力与纯粹和实践理性之间的关系进行超验解释的模式之后,科学、意识形态和美学被抽象地区别开来。
关键词 文艺美学 美学 文艺学 学科定位
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
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
一
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
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
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
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
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
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
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
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世
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
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
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
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
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
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
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
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
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
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
文学美学如同绘画美学、书法美学、园林美学……一样,是门类(部门)美学的一个分支,属于文艺美学的总范畴。这个讲座为便于集中说明问题,就以中国的文学美学为谈论的对象。文学理论教程总要说到文学的三大属性和功能:认识、教育、审美;但在实际运用中谈论审美却相对弱化。首先有了审美性,才有了文学的存在。文学是由作为主体的作家用审美视野观照和审美手段书写出来的。就中国美学史而言,六朝时代,文学走向自觉的主要标志就是审美性。把文学中繁复的审美资源和丰厚的审美表述抽绎、提炼出来,系统化,整合化,就产生了一个独立的文艺美学的门类——文学美学。文学美学形成的基本因素主要是社会历史、思想文化、其他艺术门类的影响等,现分述于下。
社会历史。文学美学具有审美实践性质,社会历史因素从多种管道影响文学主体的审美活动,铸造出特定的文学审美形态和精神。例如六朝,“晋氏渡江,三吴最为富庶,贡赋商旅,皆出其地”(《资治通鉴•梁纪十九》),“江南之为国盛矣”(《宋书•沈昙庆传》)。由于长期没有动乱和战争,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得到很大发展。在这样的社会历史环境中,江南草长,莺歌燕舞,可以吟唱;吴娃越女,歌舞婆娑,足能怡情。渡江之初悲歌慷慨的意志被香风暖气所软化,逐渐沉醉于山水流连、诗酒风流之中,“务在贪污,争饰罗绮”(《通典•扬州风俗》)。在这样的社会风气影响下,六朝文学界就出现了金粉美学、绮丽美学。社会历史因素变动的最激烈形式是战争,特别是民族战争。中国历史上发生过三大民族战争:一是西晋末年,二是两宋,三是明末。这类战争极大地影响人们的社会心态,进一步影响审美心态,从而在审美格调上体现出来,一般的表现形态是悲慨愤郁。例如宋与金、与蒙古的战争,出现了靖康之难、北宋灭亡、宗室南渡,以及蒙元入侵,最终赵宋王朝覆没。历史巨变带来了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热情空前高涨,产生了陆游、辛弃疾等一批爱国主义诗人、词人。南宋残山剩水的绘画形象,“夏半边”“马一角”的绘画布局,都饱含痛失半壁江山的悲愤情绪。“国家不幸诗家幸”,国家的灾难给诗人们提供了更广更深的表现空间。明末清初的江苏昆山诗人归庄在《〈吴余常诗稿〉序》中不满于历代“诗穷而后工”的传统诗美学思想,认为那是局限于私人写作的“小不幸”,而国破家亡才是“大不幸”,诗人应当抒发这种“大不幸”情绪,从而形成了这一文学审美主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演化。在社会历史因素影响文学美学方面,还有崇文风气,例如魏晋六朝;科举取士制度,例如唐代;社交社团活动,例如建安时期的邺下文人集团、西晋的金谷诗会、东晋的兰亭禊会等;文学教育,例如六朝。有公立教育,设文学馆、文学官;私家教育具有浓厚的家族文化色彩,有独特的教育方式和鲜明的文化传承目的。对此,《世说新语》有许多记载。家族文学教育中最典型的是“乌衣之游”,即指都城建康乌衣巷谢氏家族寓文学教育于游赏活动,在当时影响很大。
思想文化。文化是孕育文学美学的总体语境,例如宋代。它是中国文化史上的鼎盛时期,是学习型社会。《续资治通鉴》有宋太祖赵匡胤劝宰相赵普读书的两处记载(苏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第五课有《赵普》一文)。宋代诗人晁冲之的《夜行》诗有句“孤村到晓犹灯火,知有人家夜读书”。宋代整个文化知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人的审美素质全面发展,兼备数艺、数技,例如作为北宋著名政治家的范仲淹,既是诗人、词人、散文家,还是音乐美学家。文化语境和美学整合便产生了独特的审美文化现象,如玄学美学、佛学美学、理学美学。玄学美学。《颜氏家训•勉学》:“《庄》《老》《周易》,总谓三玄。”用道家思想解释儒家经籍,故称之为玄学。魏晋南北朝时期兴盛的玄学文化影响并形成了独特的玄学美学。在文学创作实践上,“以玄对山水”,产生了玄言诗文,例如大型组诗“兰亭诗”和王羲之著名的《〈兰亭集〉序》。在文学美学理论上,出现了少有的繁荣景象,曹丕的《典论•论文》、陆机的《文赋》、刘勰的《文心雕龙》、史书的文学传论等具有专门化性质的文学美学论著、论文,就是在玄学文化语境中产生的。佛学美学。佛教东渐,到了唐代进入辉煌时期。王昌龄《诗格》提出诗学“三境”说:“物境”“情境”“意境”。“境界”是佛学文化与美学整合所产生的最重要的审美范畴,对中国文学美学史影响极大,一直到近代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还加以运用和进行新的阐释。理学美学。宋代是理学形成期,以儒学为主干,加以新的阐解,借用佛学中有助于建立心理学的思想材料,建构成精致、周密的思想体系。在文学创作实践上,唐代以情胜,宋代则以理胜,产生了一批理趣诗、哲理诗;在文学美学理论上,主张重神似轻形似,以物观物,以心为理,产生心学等。艺术门类。在美学史的发展中,门类美学逐渐各自独立,分类明确,然而内部却互相沟通。我们先说说绘画、音乐和文学的联系。绘画和诗歌。诗画相合,是中国文艺美学的最重要命题。北宋张舜民《跋〈百之诗画〉》说:“诗是无形画,画是有形诗。”
把诗与画的基本特性联系起来。苏轼用唐代诗人王维为例,说明道:“味摩诘(王维)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从此“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成为完整的文艺美学命题。苏轼在《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中进一步说:“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这就把诗画相联系的总体特征上升到本体的同一性来认识。音乐和文学。中国的诗、歌、舞都是音乐的派生物,六朝时的“永明体”就是用音乐的声律对诗歌的音韵加以规范,从而开启了唐代近体诗的形成。唐人薛用弱《集异记》所记著名的“旗亭画壁”的故事,生动地说明了唐诗和音乐的关系。清代王士祯在《〈唐人万首绝句选〉序》中甚至认为:“唐三百年以绝句擅场,即唐三百年之乐府也。”诗律的规范化、定型化,为唐诗的音乐美奠定了雄厚的基础。于是,唐代出现了一批写音乐的名诗,例如李贺的《李凭箜篌引》、白居易的《琵琶行》、韩愈的《听颖师弹琴》、常建的《江上琴兴》、钱起的《省试湘灵鼓瑟》等。其他门类,诸如舞蹈、建筑、书法等艺术对文学美学也产生了多方面的深刻影响。中国教育传统是综合性教育、素质教育,所谓礼、乐、射、御、书、数的“六艺”即指此。于是,审美创作上文学、艺术之间便互相贯通,文学受到艺术的影响也就势所必至、理有固然的了。
作者:吴功正 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关键词:翻译理论 译者文化 翻译策略 文学解释
中图分类号:H3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2-1578(2013)10-0013-02
1 文学翻译的本质
文学翻译是翻译的一种形式,它的宗旨依然是一种交流和人类的社会活动。我们研究文学翻译的目的,是将不同的思想和文化进行交流,使其产生新的思想和文化的碰撞,从而引导人们对世界新的认识。通过这样的活动,将一种语言的文字意义转化成另一种语言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它还涉及到正确传递原文语言所承载的文化信息的重任,也就是说翻译要用目的语的语言去再现具有某一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的原语言的意义和内涵,更明确的说就是要实现其应有的社会价值。文学翻译因为涉及到翻译者自身的文化素养、政治立场、民族以及翻译过程中策略的选择等因素的影响,对译者的文化身份要求具有特定的限制。文学翻译的本质要求,我们对于文学表达,一定要体现其文学性,并且是通过一定的文本表现出来,这是文学翻译的文学表达要求。所以文学翻译的过程中必然有审美系统的介入,这是文学翻译的艺术创作和美学体现,但是其又有一定的局限性。文学翻译依赖原作品的本性来翻译,对艺术创造的发挥有一定的控制,并不能随意发挥美的想象和勾画,必须在原作品的意境中来实现这一美的理念。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语言是文学的媒介,我们已经认识到这一点。通过对这些内涵的统一认识,我们得出了人类对于文学活动需求的相对―致性。
综上所述,文学的丰富内涵及其与各类文化现象的复杂关系造成了“文学”普遍性理论存在的困难,也为文学翻译的欣赏与批评带来了问题。我们了解文学,所以我们要在此基础上,加深对文学翻译的认识。文学翻译是一个过程,在过程中,不断进行美的加工,从而使我们看到一个美的文本表达,这是文学翻译的基本要求。其在翻译和再创造的过程中,有两个基本点:第一,对原作的原始美的再现,这是文学翻译的起点。第二,进行二次创造,这是对文学翻译的起点的补充。文学翻译有别于一般翻译,出于翻译对象是文学文本,原文本自身具有很强的文学性,因而文学翻译要求再现原文的文学性。由于文化传统和文学体系的不同,如何在文学翻译中完美地再现原文的文学性,其至对原文本进行再创造,是文学翻译中的一大难点。这既要有语言的天赋,还要有艺术的灵感。通过这种形象的艺术思维,将文学的魅力更好的展现给另一个领域的人们欣赏,这是我们文学翻译的理想,也是文学创造者的追求。但是,现实的翻译实践证明,我们对于文学翻译的理想还在完善过程中,这是理论与现实的差距。不过,文学翻译的本质依然是翻译界研究的重点,这是人类对美的追求,对自身精神的完善。
2 翻译策略的选择
文学翻译是翻译的一种形式,它的出现虽然有新的思路及发展方向,但对其基本解决方法,依然是首先对翻译策略的选择。人类的认知遵循着自我与他者互为主客逐步接近这一模式。我们在正常的行为过程中,都是在这种模式下进行模式选择。任一个体都会选择一种文化作为自己的文化归属加以认同,绝大多数情况下母语文化即是这一选择,其他文化则被视为他者。文化身份的形成就是在自我与他者的相互对比审视中完成的,从这―点来说,翻译作为一种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的活动无疑是自我与他者相互关系定位最佳场所。相关学者研究发现,翻译策略较多,但是长期实践过程中,发现主要有归化和异化两种翻译策略。“归化”与“异化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翻译策略,归化式翻译往往采用较为流畅的语言表达和符合译文读者审美心态的方式。这种和读者零距离的思想交流,没有任何陌生的感觉,是熟悉而痛快的。而异化是追求一种新的方式,这种方式将突破已有的模式,使用非常规的语言表达,具有独具一格的风格。通过这种方式,将所要表达的语言彻底的表现出来。翻译策略不仅仅是翻译方法的选择,更是一种文化进步和文化立场的选择。越来越多的翻译活动中,由于译者身份的双重性的融合,使得翻译的“归化”与“异化”两种策略也在不断地融合统一。我们可以这样来看两种翻译策略:归化和导化都有存在和应用的价值,究竞选择哪一种策略涉及各方面的因素,二者并不是矛盾的是互为补充的,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将并行存在,共同发展。
3 翻译理论的几点应用
3.1创造性是文学翻译的显性体现
文学翻译是打破一件作品的沉默,通过新的语言工具,结合社会环境和新的社会因素,使其获得一个重生的机会。这是一个生命再现的过程,它与原作的产生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并且文学翻译的创造过程将使我们对原作的认识更深一个层次。虽然两次创造的性质不同,但是,二次创造的文学翻译仍然是我们对翻译的一个新的体会。然而,迄今为止,人们对文学翻译的再创造性质的认识还是不够的,人们往往以为,再创造比起原作的创造来总要低一等。其实,原作的创造与详作的再创造各有其特点,也各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立价值。文学翻译的创造性,还体现在它的叛逆性。这是一个伦理概念。
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创造性叛逆,也就没有文学的传播与接受。创造性在文学翻译中的应用,给中外文化的交流带来了新的活力。在不同文化的交流和碰撞中,产生的新的文化火花,这些建立在多种不同因素基础上跨领域的文化和语言元素,将通过一部作品全部由译者通过文字文本表现出来。
3.2文学翻译中的比较研究,这是一个不同于翻译的研究
这种研究只是针对某种过程,不会去研究其结果。通过不同的方法,去对比翻译中的某些语言现象,从而加深对其理解。但是对翻译的结果,却并不是十分看重。比较文学的研究是文学翻译在发展过程中,必然的产物,它是物种进化的标志,有了比较才有了对文学翻译的语言的参考。因此,比较文学的翻译研究就摆脱了一般意义上的价值判断。传统翻译研究的是语言,通过其转换的过程,发现其相关理论,并用于后期的研究;比较文学研究的是转换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同文化、不同文学之间的交流和碰撞,通过对这种的语言转换过程中所产生的异同进行分析,从而为语言的交流、文化的发展提供一个平台,为社会交往提供一个理论基础。比较文学的研究中,两种语言之间相互误解和排斥,以及相互误释而导致的文化扭曲与变形,这些现象都会产生,但是我们关注的是转换中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并不断消融消极的影响文化和文学交流的因素。在日程研究过程中,比较文学学者一般不会涉及这些现象的翻译学意义上的价值判断,他们主要是对其形式及其产生的过程进行分析,这与传统的翻译的最根本的区别是研究目的的不同。
3.3现代解释学美学认为,理解就是文本与理解者之间的对话
当代解释学美学的奠基人海德格尔认为,文学翻译在某种意义上类似于一种意义的“转渡”。面对语言的转换,如何运用解释学,这是一个现实的任务。从操作层面来看,文学翻译就是将一种语言版本的作品,用另一种语言来转换,在转换的过程中,要体现出其文学性、文化性,并且其表达方式能够具有一定的美及艺术性。翻译就是一种解释,通过你的语言的实现,让别人能够理解你的作品所包含的意义。这是解释学的重点,但是,解释学美学还包括美的成分,你的解释不能是单一的,还必须具有一定的美,这是文学的自身特性所要求的。只有在解释的过程中,不断释放美的成分,完善文学的品行。文学翻译所运用的解释学美学是一个综合的语际解释,通过这种语言和文学的相互转化和解释完善,使文学翻译的转换过程更加完美。
4 结语
文学翻译的研究是个传统的课题,但是在翻译理论的研究背景下,文学翻译有了一些新的变化,我们如何来认识和掌握这些变化,这是我们研究的目的。文章通过对文学翻译的本质研究,发现翻译策略在文学翻译中的作用,通过策略的选择,我们又可以加深对翻译理论的研究。在翻译理论中,我们选择通过归化和异化的处理,对文学翻译的优越性又有了新的提高。随着翻译理论的新的研究,比较文学、文学翻译的二次创作以及现代解释学都对文学翻译的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翻译是一个综合的过程,文学翻译体现的更多的是文学和文化交流,这是人类心灵的交流基础,我们应该上升到美的层次,来净化我们的心灵,让美在文学翻译中多停留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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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朱光潜;克罗齐;美学;继承;批判
中图分类号:B8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2-0247-02
克罗齐是继康德、黑格尔之后影响最大的美学家,被韦勒克称为“西方四大批评家”的第一人,曾在国际美学界形成蔚为壮观的克罗齐学派。在中国,通过朱光潜先生的介绍、引用、发挥与克服,对中国的美学研究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朱光潜先生的美学思想最初来源可以说就是克罗齐庞大的美学体系中的主要观点。朱光潜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留学英美期间,先写成了《文艺心理学》初稿,又于1932年由开明书店出版了《谈美》。他自称该书是通俗叙述《文艺心理学》的“缩写本”。也就是说,《谈美》反映了写作但是还未出版的《文艺心理学》的主要内容和特征。从《谈美》可以看出,20世纪30年代初身居国外的朱光潜受到克罗齐“直觉―表现”说的明显影响,其中克罗齐用表现论重新界定文学艺术定义时的“几个重要否定”――“艺术不是哲学、科学或历史”,“艺术不是功利的活动”,“艺术不是道德活动”――是朱光潜先生建立自己美学和文学观的重要依据。朱光潜先生的这种美学和文学观点,在当时受到了批评,但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克罗齐的表现论观点的影响实在是重要因素之一,朱光潜先生是从“纯”美学的观点谈问题的。1936年其回国后,作为教材使用并已修改公开出版的《文艺心理学》(开明书店出版)情况已有所变化。后来他说:“……在这新添的五年中……我对于美学的意见和四年前写初稿时的相比,经过一个很重要的变迁。从前,我受康德到克罗齐一线相传的形式派美学的束缚,以为美感经验纯粹地是形象的直觉,在聚精会神中我们观赏一个孤立绝缘的意象,不旁迁他涉,所以抽象的思考、联想、道德观念等都是美感范围以外的事。现在我觉察人生是有机体;科学的、伦理的和美感的种种活动在理论上虽可分辨,在事实上却不可分割开来,使彼此绝缘。因此,我根本反对克罗齐派形式美学所根据的机械观和所用的抽象的分析法。”在《诗论》等著作中,他通过对克罗齐的直觉说、布洛心理距离说、利普斯移情说等观点的阐发和中国文学特性的分析,建立了自己的心物统一说观点。他虽然对克罗齐的表现说的认识有变化,却并未放弃对克罗齐的继续探索。1947年他在译完克罗齐的《美学原理》之后,又撰写了《克罗齐哲学述评》(1948年正中书局出版),使对克罗齐美学理论的翻译与介绍渐趋完整。
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朱光潜所阐发介绍的表现主义美学理论,由于没有相应的社会思潮和文艺思潮的呼应,所以没有产生很大的影响,甚至长期受到批评;但是他对克罗齐所代表的表现论的翻译与介绍是卓有成效的,甚至是不可替代的,因为它使我们看到中国的表现主义在“思潮”消退后,表现主义文艺理论却在延续,一种不同于现实主义再现论的文艺观念还有余音回响。朱先生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认为,在美感经验中,心所以接物者只是直觉,物所以呈现于心者只是形象。20世纪50年代在关于美的本质问题大讨论中,认为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这一思想在他的《美学批判论文集》里的《美学怎样才能既是唯物的由是辩证的》和《论美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这两篇文章里表现尤其突出。他在《文艺心理学》第十章明确指出:“美不仅在物,也不仅在心,它在心与物的关系上面;但这种关系并不如康德和一般人所想象的,在物为刺激,在心为感受,它是心借物的形象来表现情趣。世间并没有天生自在,俯拾即是的美,凡是美都要经过心灵的创造。”美感的对象不是物本身,而是物的形象。这一观点被唯物论者指称为唯心主义,于是朱先生找到另一条途径,他把马克思的实践观引入了自己的美学思想里,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而是将这统一放在实践的基础上。可见,当时,朱光潜一方面强调了实践观,试图摆脱克罗齐的影响;但是另一方面他的实践论美学仍然是建立在心与物的关系上的,只不过是由原来的静态统一转变为动态统一。克罗齐是完全否认客观物质的存在的,他认为精神世界即现实世界,心灵活动包含了全部活动;而我们看即使在朱光潜早期的观点里,他也是承认客观物质的存在的,二人在对物的理解上有着显著的差别。
关于直觉的含义的殊同。在《文艺心理学》里,就美感经验进行分析时,朱光潜对美的定义的基本点仍采用了克罗齐的学说“美感经验就是形象的直觉”。并且说,“无论是艺术或是自然,如果事物叫你觉得美,它一定能在你心眼中现出一种具体的境界,或是一幅新鲜的图画,而这种境界或图画必定在霎时霸占意识的全部,使你聚精会神地观赏它、领略它,以致把它以外的一切事物都暂时忘去,这种经验就是形象的直觉。形象是直觉的对象,属于物,直觉是心知物的活动,属于我,心接物是直觉,物所以呈现于心者只是形象。”朱光潜只吸收了克罗齐的基本点即“形象的直觉”,从直觉是形象霎时占满意识,形象的具体新鲜,直觉是心灵活动,这几点,朱先生与克罗齐是一致的;但是也有不同的:一是他是先认定有外物形象,二是把直觉的形象当成物呈现于心的形象,这样形象的形成就是被动的,而克罗齐强调的是直觉的主动积极的创造,分歧产生了。而且后来朱先生选择了心理学来充实自己的美学理论。比如,朱光潜在用布洛的《作为艺术中的因素和一种美学原理的心理距离》和王实甫《西厢记》的创作实例作为立论依据时,告诉我们:一个普通事物之所以变得美,都是因为插入了一段距离,而使人的眼光发生了变化,使某一现象或事物得以越出我们个人的需求和目的的范围,使我们能客观而超然地对待它。
关于传达问题,克罗齐认为艺术就是直觉的意象。至于传达即把意象用某种物理的方式如文字、颜色、声音等媒介显示出来是为了实用的目的而进行的技术操作过程。艺术在艺术家的心中已经完成了,无须借助外部的事物,真正的艺术家都是自言自语者。因此,他认为,传达的目的是为了备忘,不是艺术活动。朱光潜先生不仅认为传达需要艺术技巧,对于艺术是一种很重要的活动,而且批判了克罗齐没有认识到艺术家在心里酝酿意象时,是不能离开他所用的特殊媒介或符号的。比如说,想象到一棵竹子,这个意象可以写为诗,也可以作画,还可以雕像,甚至可以表现为音乐舞蹈的节奏。从表面上看,意象是同一的,因为所用的符号不同,所以产生不同的作品。所以克罗齐的直觉与物理的事实是分不开的。而且创造意象受到传达的影响,不仅在媒介,更重要的在心理背景,意象的传达是要受到社会的影响的。如果英国伊丽莎白时代,戏剧不是流行的娱乐,莎士比亚也许就不会选择戏剧的形式进行创作。在这里,朱光潜先生从传达的角度,强调了媒介的作用,强调了社会心理背景的影响,从而强调了文学艺术活动与社会现实的关系,文艺应该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在《文艺心理学》里,作为对克罗齐的美学观的系统批判,朱光潜先生非常重视审美价值的作用,朱先生认为这实际上是根本了美丑的分别。
关于艺术的形式论,克罗齐的形式论的基本论断是艺术作为审美事实只是形式:“审美的事实就是形式,而且只是形式。”这个论断是在关于内容和形式的特定意义的前提下产生的,就是说,内容是指未经审美作用阐发的情感或印象,形式指心灵活动和表现。在克罗齐看来,艺术是心灵赋予内容于形式,内容没有获得形式之前,不是艺术。表现成功后,内容就融化在形式中。克罗齐在《美学纲要》里说:“只要是内容必须有形式,形式必须充满内容,承认情感是有意象的情感,意象是可以感觉到的意象;那么我们到底把艺术表达为内容
还是表达为形式就无所谓了,或者最多也只是个术语恰当与否的问题。”朱光潜在《克罗齐哲学述评》中介绍了克罗齐的形式论,表示赞同,他以王维的《鹿柴》诗为例子来说明。后来,先生看到克罗齐把形式等同赋予形式的活动,认为形式是唯一的,永远不变的,而否定了克罗齐的形式论。克罗齐提出艺术的整一性的观点,朱光潜接受了。
如果说在《文艺心理学》中朱光潜还没有彻底清算克罗齐的直觉说,那么后来的《克罗齐哲学述评》,从整体上对克罗齐的思想进行了批判,这对我们深入了解克罗齐的思想和明白朱光潜对这一思想的态度是很有意义的。朱光潜从克罗齐唯心主义思想的来源,对维柯、康德与黑格尔的继承与修正;美学中的直觉的含义,艺术的独立性,关于艺术的重要否定以及关于克罗齐的物质的定义,艺术的传达问题等多方面对克罗齐的思想作了批判,其间,我们可以看到朱光潜先生敢于自我批评,丢弃原先的一些不完善的观点,进行了改正。这种对真理的不懈追求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克罗齐美学传入中国后,对中国的美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谈到西方美学的时候,克罗齐美学是重要一环。像中国的朱光潜、朱立元、周来样、曾繁仁等著名的美学家都曾阐述过,对克罗齐美学思想中的合理与片面的部分给予了探讨与发掘。
可以看到,克罗齐的美学思想不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克罗齐的丰富的美学思想为朱光潜先生的美学理论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可贵的美学资料,朱先生结合中国的现实形成了博大精深的朱光潜美学思想,推动了当代中国美学理论的发展与繁荣。在朱先生的介绍与发展下,又激起了更多的学者关注和研究克罗齐的美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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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视像叙述;审美性;技术的艺术
中图分类号:J9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1)06-0082-02
电视剧是视像叙述的艺术。图像时代电视视像符号表达和创新能力正日益受到重视。基于电视媒介传播和接受群体的特性,关注电视视像叙述的独特性和可能性,是提升电视剧艺术品格,促动电视剧叙事走向成熟的根本途径。
一、视像本体:在雅俗对峙、融合中形成
长久以来,理论界存在着种种关于电视剧艺术品性、艺术学科的争论,这些论争各执一端、纠缠不清。抛开种种理论观念所作的抽象评介,看待电视剧,尤其是中国电视剧艺术实践,我们会发现,电视剧如同这“一代之文学”,已融入大众日常生活仪式化行为当中,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日益膨胀的精神娱乐和文化讯息的双重需要。但另一方面,电视剧坛也因大众媒介品性而“自甘沉沦”,生产出过剩的“视觉”垃圾。艰难跻身于艺术苑囿的电视剧,仍被人嘲讽为平面的艺术、低俗的大众文化。
回顾中国文学、电影的发展历程,艺术本体总是在雅俗由对峙到融合的趋势中形成并创新的,《诗经•国风》中曾被孔子嘲弄的“郑风”成为了后代诗歌中的精华,流行于歌楼妓馆的填词成了宋代文人雅士抒写情感的重要形式;“街头巷语,道听途说”,不登大雅之堂的小说成为明清乃至当代文学的主流;《诗经》之雅颂与国风、唐诗与传奇、明清诗文与小说,这些当初有着严格的雅俗之分的文学形式,在当今文学领域皆被视为极具包容性的。电影也是如此,从单纯的大众娱乐到作为糅合艺术创作和精英文化等多元理念的产品,一代代电影大师爱森斯坦、林格伦、伊芙特•皮洛等进行了积极地理论倡导和实践努力。电视剧视像艺术走向成熟也必将经历这样的发展历程。像电影流行初期一样,今天很多人把电视剧当作娱乐对象,却颇为鄙夷电视这种媒介,更不会考虑把它归入艺术的行列。理论界虽然有学者力倡电视剧艺术本体、艺术学科,但电视剧艺术生产鱼目混杂的现状仍令人堪忧。事实上,我们要看到我国长篇通俗电视剧还是一个新生儿,它的发展历史不过是二十多年的事,仍然处于四处顾盼、摹仿、尝试的时期。而且,电视生产正呈现出由雅俗对立向雅俗融合趋势的转变。电视和电影的艺术标尺不再鲜明对立。电影、电视两种媒介机械性质的差别,在技术的革新和借鉴中正逐步缩小。电视电影作为一个新的艺术种类,体现了电影和电视拍摄手段、技巧的融合,两种艺术的审美效果也交融在一起。新的艺术实践正在为电影、电视艺术带来了生机,呈现出趋雅的艺术倾向。由俗趋雅、雅俗共赏已成为电视剧艺术未来的发展取向。电视剧艺术叙述主体,只有像电影创作者那样,焕发出“影像大师”式的个体色彩,以审美创造为本,才能实现对叙事与视像的驾驭能力,电视剧本体才能称其为雅俗共赏之视像艺术。正如赫尔参所说,各种艺术是并不挑挑拣拣的。它是极具包容性的。
审度我国电视剧特殊的文化品性,亟需理论和实践的互动和创新。一方面要改变电视剧生产良莠不齐的现状,积极发掘传统叙事基因,汲取电影、文学的叙事智慧及审美性。探索以更有力的、丰富的视像形式,努力把电视文化产品提升为审美艺术的创造。另一方面展开积极的电视剧艺术、文化批评,促进其生产的良性循环。坚持历史的、美学的观点,对电视剧进行审美文化的阐释和深度批评,有益于厘清视觉文化时代中国电视剧审美文化理念和艺术生存的变化趋势。
二、视像叙述:观者需要是审美性的而非工具性的
大众传播媒介改变了文化的存在形态,以电子视像为媒介的视觉文化,凸显了普遍性的感性审美取向,以新的审美文化重塑着人们的思维范式。尼克•斯蒂文森在《认识媒介文化》指出人类有四种需要和大众文化传播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一就是审美文化经验的需要:“人类都具有文化高度参与的某些需要,这些需要是审美的而不是工具性的。”[1]从艺术传播的过程来看,审美性是观者获取文化信息时的一种内在的、基本的需要。大众媒介文化,因为有了叙述主体主动的、积极的介入,成为审美艺术创造的符号,指向了美的发现。
电视剧,具有电视文化传播的特性,也兼具虚构艺术的审美本性。直观的视像符号探寻着种种审美实现的可能,并带动文化讯息的传送。艺术的创新和观者的审美需求紧密相关。电视剧长篇叙事,是观者绵延着的、连续的情感载体,这个运动着的视觉世界,以直观形象的感知,激发着人们的期待和想象,也充实着其对生活世界的认知和理解。影像和现实之间构筑起坚实的“契约”关系。和其它艺术门类相比,电视有着更为亲近、真实的视觉感染力,这种日常亲近性,既满足了大众普遍的审美需求,也成为一股平民主义美学的坚实力量。胡塞尔指出图像符号只有在面向现实世界中得到主体“意向性”充实,才能被理解。视像的本质在于以独特的视角形成的对现实生活和生命价值深度探寻,是叙述主体对生活现象的“意向”性观照。以现实主义来提升视像艺术品质,是电视剧审美文化传播的根蒂,也是其审美价值得以实现的根本。
美国学者斯坦利•卡维尔曾经指出:“一种媒介的美学可能性不是有人授予的,而是“取决于经由媒介对其内容表达的可能性”。[2]当前,电视剧叙事艺术在秉承传统叙事策略之外,不再遵循普遍一致的创作原则。艺术生产的多元性,促使电视剧视像符号和文化表达处于不断的探索和创新之中。电视可以是娱乐的工具,也可以用于打动人的心灵和情感的文化产品,关注电视剧叙事独特的视像“肌质”,考察其画面结构形式对空间造型和表意功能拓展,有助于电视剧叙事突破审美的感知领域,通向美感和艺术之途。
三、视像感知:审美理解皆归于文字阐释的空间
“知道的越多,看到的就越多”形象地解说了语言文化经验对视觉乃至图像感知理解的深层支配作用。麦克卢汉也指出视觉的逻辑始于文字的信息结构,归于语言文化的分析和抽象。[3]各种理解视觉文化的方法及对视觉的阐释,仍然离不开语言文化下形成的各种模式。传统以语言文字为媒介的文化形态,统领着整个文化领域。
“视觉是一种看的思维”(梅洛-庞蒂)。具体而言,电视和文学叙事思维有着根本上的差别。作为不同的符号系统,视像和文字在叙述时形成了各自“特殊的话语方式”。但从审美功能角度来看,视像叙事和文字叙事并非二元对立的范畴。如我国电视剧的本土文化地位决定了它和文学叙事,尤其是古代小说的叙事策略、叙事智慧(强化戏剧性、“连续性”设置等)存在着较深的渊源关系。电视叙事,不仅以文学叙事为资源,对其进行参照、贯通和提升。同时也把文学的诗性“情境”化入到视像呈现中。就名著改编而言,语言文字和电视媒介进行的叙事转换中,文字所指意义的丰富为影视艺术符号能指一统性(同一性)取代,能指意义的明确指向性制约着影视艺术“韵味”的表现。文学性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审美承传因素。它凝结着审美对象的内在质素,这种质素被作为电视审美实现的深层内涵提炼出来,并转移到视觉形象的重建过程当中。文学性的嫁接,正是视觉文化萃取语言文化的深度模式,并将之作为支配感性化视像观赏的内在“肌质”,引导叙事通向审美之途。《大明宫词》等一批“唯美”电视剧的成功原因之一,正是得益于其诗化的精致语言和光影色打造下的诗性氛围,大大延伸了画面的美学空间,平添了艺术的“韵味”。而李少红重拍《红楼梦》,从人物造型、画面感来讲,虽美则美矣,但缺少了原著的艺术韵味,审美价值大大削弱。因而,一定程度上,文学性对视像化审美起着深层支配作用,提升了电视叙事艺术的审美可能。文学性和视觉性超越了符号系统本身的对立,超越了文化形态的不同范式,在不同的媒介形式中实现着审美的有效转换,在受众审美需求和期待中实现着统一。可见,对于电视叙事来讲,融通文学诗性和视像之美,是其提升审美品格的关键。
电视剧作为传播主体,它拥有所有激活文字、图像和音响产生意义的工具。它把文学叙事中的审美质素化入形象的理解当中,获得了具有深层意义的文化阐释空间。电视剧视像叙事只有汲取文学叙事的审美文化经验中才能获得深度的意义阐释。视像感知和文字阐释在审美理解中是相辅相成的。
四、视像艺术:技术革新探寻着美学可能
影视技术的革新也是艺术渐进的过程。每一次制作技术的进步都与叙事技巧的拓展密切相关,丰富了影视艺术形象手段和审美的形式。彩色电视技术开辟了至今还在探索着的新的可能性;色彩、光线加入了画面图像的形象结构,成为“虚构”艺术形式的审美质素,使电视屏幕发挥出较大的视觉潜能,数字、网络技术也在尝试种种视像审美创造的可能性。
此外,传统媒介、新旧媒介之间的融合,也推动电视剧视像叙事艺术的长足发展。正如麦克卢汉所说:“媒介杂交释放出新的力量和能量,正如原子裂变和聚变要释放巨大的核能一样”,“两种媒介杂交或交汇的时刻,是发现真理或给人启示的时刻,由此而产生新的媒介形式。”[4]也是电视剧发展的新趋向。随着技术的革新,媒介以充分的“视觉注意性”创造着审美领域的“惊奇”,影视剧保持艺术上成熟的同时,要保留给受众的期待更多震撼、惊奇的和挑战的能力。电影艺术实践已证明,在拍摄、编辑技术的革新中不断焕发出诗性的光彩,电视剧审美艺术,基于自身媒介特性的创造,也才刚刚开始。
今天当技术的进步,使一切艺术表现皆成为可能,电视剧,作为大众人文精神和娱乐意识并存的艺术领域,表现什么,与如何表现的问题同样重要。电视剧视像叙述及其美学特性的研究,既是视觉文化时代下图像转向的必然趋势,也是电视媒介技术带来的艺术功能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
参考文献:
[1] (英)尼克•斯蒂文森.认识媒介文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