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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11 10:15:4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促进学生综合素质

篇(1)

关键词:高职院校 学业评价 形成性评价

教学评价是学校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环节,是教学活动中的航标灯,是实现教学目的极其重要的手段。教学评价中的所谓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实质上就是判断学生的学业是否达到或在何种程度上达到教学目标的要求。我国当前职业教育中,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大多采用以卷面考试为主仅对学习成绩来评定的终结性评价。这种评价方式以一纸一考一分数定终身,重在评定学生的知识掌握、智能发展方面。而对学生的情感态度、性格品行等品质方面的评价的形成性评价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于2008年秋季学期起对学生学业评价体系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制定了学生学业评价新体系――形成性评价体系,并在学校各年级、各专业的部分班级和部分课程中进行了一学期的试点、推广而后稳步推进,至今已经施行了3年多。试点、推广后,笔者采用查看相关资料、与教师座谈、问卷随机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学校的72名教师和540位学生进行了调查。调查的教师分布到我校的公共部、基础部、护理系、药检系、康复系、信息中心、附属医院科教课,调查的学生也分布到我校大中专各个年级的各专业。通过调查,笔者认为总体看形成性评价是一种好的科学的评价体系,能全面的对学生的知识掌握、智能发展、情感态度、性格品行等方面进行评价。该评价体系以人为本,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 学生学业评价体系的方案内容

该评价体系避免了传统的卷面测试仅对单一的知识掌握、智能发展进行评价的不足,其内容是很全面的,也是立体的。主要从学习自主性、学习过程、个性化学习(或实训)、学习效果、学习道德五个维度来评价学生。该评价体系根据职业学校的职业特点和课程特点,分为人文类学科和专业学科两种评价表,二者在内容上的不同点在于前者有“个性化学习”内容而无“实训”的内容,后者有“实训”内容而无“个性化学习”的内容。

2 学生学业评价体系指标分解

该评价体系实行百分制,且目标分解细化。该评价体系分为5个一级指标和15-17个二级指标,每一个二级指标对应有详细的评估标准,依据评估标准又划分为A、B、C三个等级,每个等级赋予一定的分值,所有A等级的分值累加起来总分值为100分。A等级和C等级有具体详尽的语言描述,介于二者之间的属于B等级。5个一级指标分别是学习自主性、学习过程、个性化学习(或实训)、学习效果、学习的素质道德。学习自主性对应的二级指标有学习目标、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对应的二级指标有课堂纪律、学习状态、学习策略、学习能力;人文类学科评价表中的个性化学习对应的二级指标有参与活动、兴趣爱好;专业学科评价表中的实训对应的二级指标有基本素质、操作技能、试训能力;学习效果对应的二级指标有测试成绩、补考或者重修、应用能力、职业养成;学习道德对应的二级指标有考场表现、合作学习。关于评估标准和等级分值举一例予以说明,如“学习自主性”对应的二级指标“学习目标”的A等级评估标准为:对该课程学习兴趣浓厚,学习目标明确,在取得卫生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证书等方面,有明确目标与可行规划,其A等级分值为3分,该二级指标的C等级的评估标准为:没有学习计划,对该课程无学习兴趣,其C等级分1分,介于中间的B等级的分值为2分。

3 学生学业评价体系评价方法和操作流程

该学生学业评价体系评价方式分为个人自评、小组评定、教师评定及最终评定。个人自评即学生本人根据自身各方面的表现,按照每项二级指标对应的评估标准给自己一个客观的分数。小组评定即由学习小组根据该组员各方面的表现,按照每项二级指标对应的评估标准给该组员一个客观的分数。教师评定即由该课程的任课教师根据该学生的各方面表现,按照每项二级指标对应的评估标准给该学生一个客观的分数。最终评定即指把该学生的个人自评分数、小组评定分数、教师评定分数三项按一定的权重比计算出该学生该课程的最终分数,其三项的权重比依次为0.1、0.3、0.6,最终评定分数的计算公式是:最终评定分数=个人自评分数*0.1+小组评定分数*0.3+教师评定分数*0.6。

其操作流程是公布评价表――观察记录学习历程――书面测试、操作考核――评定分数。具体一点来说,首先任课教师在第一次上该课程时向全班同学发放或者公布其学生学业成绩评价表,让学生伊始就明白各项的评估标准。其次教师要安排好适当规模的学习小组,使每个同学都能参加某一学习小组,并且小组要记录好组员在小组学习中的表现,同时教师要细致的记录每个学生在本门课程学习中各方面的细节表现和量化数据;然后,由任课教师组织操作考核和卷面考试并且记录分数;最后是评定分数,评定分数依次分四步走,第一步,任课教师和学习小组公布所记录的学生表现,由学生本人进行个人自评,第二步,由学习小组对该组成员进行小组评定并公示小组评定的分数并接受审核,第三步,由任课教师评定学生该课程的分数,第四步,根据权重比计算出最终评定分数,最终评定分数=个人自评分数*0.1+小组评定分数*0.3+教师评定分数*0.6,这最终评定分数就是学生该课程的最终成绩,可折合成相应学分和绩点记录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量。

4 学生学业评价体系评价效果评估

在问卷调查中,传统的“一纸定终身”的卷面考试方法受到了教师和学生的质疑,有82%的教师和89%的学生认为传统的卷面考试方法不能测试出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综合素质。相反新的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受到教师和学生的积极肯定,有63%的教师和63%的学生认为新的评价体系好,能较准确全面的评价学生的学业,60%的教师和53%的学生认为新的评价体系能区分优、中、差的学生,60%的教师和54%的学生认为新的评价体系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新的评价体系有好的评价效果,能促进学生素质发展,进而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新的评价体系要求老师对学生各方面情况都能了解,但在问卷调查中,36%的学生认为老师能了解大多数学生,32%的学生认为老师只能了解一半左右的学生,32%的学生认为老师只能了解少数学生。这三组数据得到了教师数据的印证,在问卷中教师选择的比例与学生选择的比例相近,同时在试点教师座谈会中有教师也谈了相同的感受:所带学生太多,对学生缺乏全面客观的了解。80%的教师和92%的学生认为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老师老师更了解学生,所调查的全部教师和94%学生认为小班课老师更了解学生。

基于以上情况,认为新的学生学业评价体系特别适合在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小班课(教师所带人数少)中推行。

5 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办法

5.1 由于学生在自评和小组评定中不能客观评价,可实行基准分制和加减分制

在问卷调查中,40%的学生回答在“学生自评”中会给自己抬高分数,29%的学生回答在“小组评价”中会抬高自己的分数。这一点也得到了试点教师试点班级印证。针对上述情况,可以采用基准分制和加减分制,即定原评价体系中的B等级的分值为基准分,然后依据评估标准进行加减分,并必须注明加减分的条件。

5.2 原评价表中卷面测试分数和操作考核分数的比重偏低,可适当提高卷面分数和操作考核分数的比重

试卷测试分数只占25%,在理论上存在学生试卷考试等零分,而最终评定分数仍然及格,甚至达到70分的可能。77%的教师认为试卷测试成绩比重应在30%-50%之间。34%的学生认为该比重为30%,17%的学生认为该比重为50%。因此建议提高卷面分数的比重,操作考试亦然。

5.3 教师操作时有难度,工作量大,可简化和合并二级指标

专业学科版中M1-1与M1-2相似,有重复性,可合并。关于补考重修评价无法操作。考试违纪不应当量化,成绩应直接作零分处理。评价体系表与花名册结合在一起,便于教师操作。

5.4 把最终评定百分制转化为等级制,可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的理念

5.5 鼓励任课班级多学生人数多的教师,鼓励老师采取灵活多样评价方式

5.6 提高教师评定分数在最终评定分数的中的比重

修改最终评定分数公式,提高教师评分的比重。即把“最终评定分数=个人自评分数*0.1+小组评定分数*0.3+教师评定分数*0.6”修改为“最终评定分数=个人自评分数*0.1+小组评定分数*0.2+教师评定分数*0.7”。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初中 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评价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28-0013-02

2006年9月,延庆县教委根据本县初中实际制订了《延庆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并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组织开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探索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定保障、运行机制,方法策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2011年6月,为进一步推进延庆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我们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文本分析、观察等方式,对延庆县推进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态度、方式、内容及结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思考,旨在完善制度和改进实施策略,有效提高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一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态度

综合素质评价是新课改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需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延庆县作为国家级课改示范县,积极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力求提高延庆县教育质量,转变教师教育教学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态度是人们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就、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等方面的评价。态度决定成败,态度决定生命,态度决定高度,态度决定一切。我们对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了解到85.3%的教师、90.6%的领导、68.6%的学生和75%的家长都比较赞成和支持综合素质评价。各级领导重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宣传、培训,建立完善各项保障机制,各校的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评价主体认识到位。但还有少部分表示不太理解,对于这部分人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认识,确保此项工作科学、规范地实施。

二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

北京市教委就各项指标应采用哪些评价方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见表)。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日常工作观察及文本分析等了解到:有83.9%的教师会经常采用日常观察评价和68.3%的教师采用活动展示评价,59.5%的教师会选择监测评价,只有36.6%的教师会选择档案袋评价,还有一部分教师会选择才艺展示评价(41.0%)、社会实践评价(42.2%)、谈话评价(36.9%)等。教师们对评价方式有一定的认识,较多使用显性的评价方法,对于复杂、隐性不好操作的方法置之不理。基于以上调查结果,要求各校教师在市教委各项指标评价方法的明确规定下,结合本县、本校和学生实际情况,对每项评价指标选择合理的、多元的评价方式,促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实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转变教师教学方式,提高延庆教育教学质量。

各项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对照表

评价指标 主要评价方法和形式(工具)

思想道德 情境测验、日常观察记录、档案袋评价

学业成就 纸笔测验、情境测验、问卷调查、档案袋评价

身体健康 问卷调查、身体形态测量、身体机能测量、身体素质测量

心理健康 情境测验、调查问卷、日常观察记录、人物推选卡

个性发展 活动展示评价、作品集评价

三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体现为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性指标评价内容应包含国家对于学生全面素质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各个方面,全面但不意味“面面俱到”。还要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和可操作性,将每项内容从不同要素进行细化,反映其可操作,但要避免照搬评价项目。延庆县认为北京市确定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个性发展五个评价指标能够体现延庆县初中生全面素质发展的各个方面,为了使工作更具操作性,将其细化成56项评价要素。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全面性调查显示:78.1%的教师和89.7%的学生认为较全面、可操作,符合发展性原则,既关注了学生的知识和技能,也关注了学生的态度、情感与价值观,有利于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重要性的调查结果显示:80.3%的教师和78.1%的学生认为当前学校最重视的是“学业成就”评价,最不重视的是“个性发展”评价;67.3%的教师和40.8%的学生认为“思想道德”最重要,其他四个选项比例很低。在考试制度改革还未完善的今天,无论素质教育、新课改喊得如何响亮,还是扭转不了分数决定学生命运的理念,在评价工作中各校明显重视“学业成就”,针对其他四个方面的评价尚未得到充分重视与发挥。所以要加快考试制度的改革步伐,有效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评价结果是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实际状况的关键环节,就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如何与中考挂钩等问题进行了思考。

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性

评价结果是否真实,直接影响评价效果和信度,制约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中,加强对评价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素养,促使评价结果真实可信。对结果真实性的调查结果显示:78.5%的教师和66.6%的学生都认为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出学生综合素质的实际水平,还有33.4%的学生对此持保留态度。针对此结果我们进行了反思,认为评价内容、评价标准不够完善。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中考挂钩

综合素质评价与中考挂钩,能促进评价工作的落实,引起教师、学生、社会的高度重视。调查也显示:59.1%的教师和60.1%的学生都赞成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考录取学生的依据。如何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中考选拔相结合。评价结果不失真变味,评价内容更加具体明确易操作,评价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各评价机构更加发挥其管理、督导、监控作用,评价制度更有力度和效度,评价者客观公正,平时行为与平时成绩相结合,提高评价的信度和效度,减少评价的主观性。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

通过对《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分析,我们了解到,对不同的评价指标的评价结果分别以“等级”、“百分制”、“书面语言”描述表示。如思想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学业情感,体育锻炼习惯、个人健康技能的掌握,自我认识、人际关系、适应环境等指标的评价结果,用评价量表、调查问卷、测量器材搜集评价信息,通过分析评价信息形成毕业生评价结果,用“等级”表示;知识技能评价结果,用考试法搜集评价信息,将毕业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综合评价结果,用“百分制”表示;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指标,用测量器材搜集评价信息,形成评价结果,用“百分制”表示;特长、有新意的劳动和活动成果等的评价结果,用文献资料法搜集评价信息,将学生三年来获奖、受表彰的事实进行汇总形成毕业评价结果,用“书面语言”描述表示。

班主任对学生三年来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个性发展达到的水平作出全面评价,特别要肯定学生的优势和发展潜能,并明确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于以上四方面的分析,更有效地推进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就应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评价制度、构建评价管理机制,促进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实施,促使评价工作更加公平、公正,评价结果更加科学有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

第一,构建评价管理机制。为了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实施和顺利推进,应建立区(县)级评价领导机构、学校评价委员会、班级评价小组三级评价组织。区(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学校校长、教研员、教师、家长等组成。其职责包括制订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指导各校评价工作,监控评价程序,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申诉与举报,纠正评价中的错误,查处违规行为。校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首先,落实县教委制订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依据县实施方案制订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确认各班成立的评价小组成员;监督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情况,并确认各班的评价结果,及时给予反馈;接受学生与家长的咨询与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确定聘任综合素质评价者,每个班成立一个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5人,不得少于3人。班级评价小组成员要在本班教学至少1年,要具备极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又具备良好的诚信意识。其职责是:依据学校评价委员会工作要求制订班级评价方案;组织好本班学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平台填写,评价结果确认、反馈等工作,接受家长的咨询。

第二,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十分繁杂而又敏感的工作,事关重大。要采取电视、报纸、广播、座谈、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阐明综合素质的含义及评价工作的意义,尤其向家长说明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未来发展的重要价值。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创设良好的评价氛围,最大程度地消除各界的顾虑,争取得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第三,进一步完善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课程改革的重要部分,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关键,是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手段,是升入高一级学校的重要依据。依据《北京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科学、规范开展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公示制度、监控制度和举报申诉制度,加强评价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反馈评价情况,确保评价工作正确有效。

参考文献

[1]马伟彬、苗培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进展问题与建议[J].现代中小学教育,2009(9):76~79

篇(3)

关键词:留守儿童;素质;科学评价;全面发展

中图分类号:G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6401(2016)04-0017-01

农村寄宿制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评价为内容,这样不但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开展,也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同时也要求教师进一步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引导学生更好地认识自我,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从而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建立“四位一体”的留守儿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一)教师对学生评价

作为教师,要充分利用班级活动、笔记、积极评价等多种形式和激励手段,充分肯定学生所取得的进步,鼓励学生积极、健康地向上发展,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师评价要以学生平时表现为依据,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教师在日常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善于引导,多元评价每一个学生,肯定学生的进步,让学生感受到评价工作给自己带来的成就感。

(二)家长对子女评价

在对学生的评价中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学生,更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学校制定了《酒泉第五中学班主任家校联系册》与《酒泉第五中学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共同作为家校双方相互沟通的桥梁,让家长对子女在家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自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给予科学的评价,同时班主任利用家长会,组织家长开展评价工作的交流活动,唤起每一个家长对子女评价工作的责任心,通过家长评价促进孩子的健康发展。

(三)学生对同伴评价

在学生之间积极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班级学生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班主任可以利用班会课精心组织和指导本班开展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与交流,通过同伴的相互评价与交流,发现班级学生的闪光点,同时在评价中指出同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不足,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个人自我评价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个人根据《酒泉第五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评价内容,依据自己平时的表现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的自我评价,结果以A、B、C、D等级呈现,同时自己写不超过1000字的自我评定材料,从思想、学习、生活、审美、运动等方面展开个人自我等级评价。个人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占综合素质评价的百分比分别为10%、15%、25%、50%。汇总后确定每个学生的最终评价结果,以A、B、C、D等级呈现,其中百分比分别为30%、50%、15%、5%。通过综合素质评价让学生发现自己的长处,在评价中正确认识自己,完善自己。

二、重视评价内容的多元化

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生活素质评价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同时引导学生的人生规划,明确发展方向。教师要不断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手段,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重视评价内容的多元化。首先,评价与一日常规结合,促进学生基本道德素养的形成。通过在课上、课间、集会、作业、考试等一日常规的个人表现进行管理评价,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从而促进学生社会公民意识形成,基本道德素养提高,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心理品质基本形成。其次,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的奖励机制。为加强学生评价过程管理,综合素质评价要与学校的评优树模结合起来,学校表彰“优秀三好学生”“市级优秀班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和申报,都要与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结果挂钩。再次,学校建立科学的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指标矩阵。要努力构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指标矩阵,将期末考试成绩、网络学习和自测成绩、平时作业、研究报告、小论文成绩、竞赛成绩、出勤表现成绩都纳入其中,并通过讨论确定矩阵元素中各个指标的具体取值,注重学生的过程和能力的评价。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尤其是留守儿童的综合素质评价,目前在我国仍处在探索阶段。全国寄宿制学校还没有可以借鉴的固定模式,因此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综合素质评价任重道远。作为寄宿制学校的教师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反复研究、不断完善创新,从而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学生之间、学生个人“四位一体”的综合素质科学评价体系,打破以往传统的学校教师单一以学生成绩为唯一评价工具的镣铐和束缚,从而建立科学、全面、可行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断助推农村寄宿制学校和留守儿童的健康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和内涵式发展。

参考文献:

[1]金付栓,魏丽华.区域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策略[J].学园,2014(5):28-30.

篇(4)

各位领导、校长、老师: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管理评价系统项目启动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建设实施工作。

下面,就建设实施我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今社会,学生成长中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的丰富性,现代社会对人才综合素质的不断需求和人才标准的多元化,都使基础教育的目标指向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新课程改革中也明确提出,要改革学生的评价内容和评价形式,对学生的成长实施多种形式的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既是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改革、完善人才选拔标准的必然要求。

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做出重大决策部署,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2014年12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强调“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可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已经成为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促使人才选拔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行知行合一。

2016年6月,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验工作,确定福州、厦门、**、三明市为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验区,实验工作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周期三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指出:“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中高考改革共同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有利于发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于基础教育的引领作用,有利于综合素质评价在中小学的扎实推进,也有利于基础教育阶段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本着为每一个学生负责的教育原则,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使命感,抓住本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验的契机,全面启动实施我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建设工作。

二、要扎实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建设实施的各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件精神,探索教育管理信息化新模式,我区依托慧海科技建设**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区域管理平台。

该平台实现了“两个创新”、“四个改变”。“两个创新”即创新了评价载体和管理手段,评价载体由过去的以纸质为主到现在的以信息化为主,管理手段由过去的单一管理到现在的多元管理,评价载体和管理手段更加现代化、科学化,使综合评价结果更有公平度和可信度;“四个改变”即改变了评价主体、评价方法、评价内容、评价结果。具体说,评价主体由班主任单一主体改变成以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学生自评、互评为多元主体。评价方法以纸质和集中评价改变成以数字化、信息化和过程性评价为主。评价内容以学业成绩为主改变成以道德与情操、科学与文化、审美与表现、运动与健康、实践与操作五个维度为主。

本学期,我区要在**等7所中学、**区实验小学等8所中心小学实施学生综合评价工作,为稳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全面实施,制定了《**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计划》(在下发材料中有详细说明)。

各校要注意时间节点,按照实施计划的各阶段要求,抓好统筹谋划,落实到位,扎实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建设实施。

****

同志们,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升我区基础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大家按照我局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篇(5)

一、指导思想

(一)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最重要的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描述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状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为高等学校录取学生提供更多的信息,并逐步成为高等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参考之一。同时对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教育教学有重要的引导作用,通过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标、内容、方法、制度等方面的探索,稳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有特长的发展。通过对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加强评价制度建设。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和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高中教育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普通高中学校、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接受,要使普通高中教学组织、考试考查组织、高校录取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制定要合理,有较强的可评性,评价要有多元主体的参与,评价操作要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辉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的全面指导。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的处理。各市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实施,校长是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四、评价内容和方法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等四个方面。模块修习记录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和各科目各模块修习情况。基本素质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实验操作考查反映学生在科学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级反映学生在技术领域的信息技术能力和素养。

(一)模块修习记录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根据学分管理的要求,学生修习课程的情况通过三年学分进行管理。学校通过学分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学生学业状况通过学分记录予以量化反映,通过适当的描述反映学生成长发展过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粤教基[*]47号文“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表”要求,学生毕业的必修学分要求: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必须获得必修学分116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学生毕业的选修学分要求: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至少获得6学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中要将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和各学分对应修习的模块名称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二)基本素质评价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

1.评价内容

具体维度、要素和评价内容见附件一。

2.评价方法

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写实性文字描述为主,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在评价中要根据基本素质的不同内容,采取相应的方法。

(1)道德素养

学生道德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教师和同学的评价等,由学生的自我评价为主,同学互评为辅。

(2)文化素养

学生文化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兴趣。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成绩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综合实践

学生综合实践的评价,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

(4)身心健康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5)艺术素养

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

3.评价结果呈现

基本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等呈现,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同时提供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材料。

(三)实验操作考查

1.考查内容

实验操作考查内容涉及科学领域和技术领域中通用技术科目的必修学分对应的模块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由省制定《普通高中实验操作考查要求》,着重考查学生在实验范围内的观察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命题,由各学校设立实验考查考场,负责实施考查。

3.考查结果呈现

实验操作考查成绩按以等级呈现,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将考查结果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

1.考试内容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内容涉及信息技术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由省制定《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大纲》,规定各个等级考试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具体目标要求,公布试卷结构和题型。

2.考试方法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由广东省考试中心负责提供统一的试题及考试系统,各地级市教育局的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负责将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3.考试成绩呈现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按以等级呈现,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将考试结果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五、评价结果的使用

评价的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反映,学校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

(一)各市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将评价的内容、方法、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校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对学校进行评价工作实施的培训。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接受社会及学生家长对具体学校评价工作的投诉及情况核查。

(二)学校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将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程序、工作小组人员构成进行公示,对以班级为单位的评价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定、公示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复议申请,对评价过程中行为不当的教师进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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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学生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体系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10)06-0029-03

我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施时间不长,许多改革方案还尚在试行阶段,就此角度而言,现在讨论其制度化似乎为时尚早。但如果我们借用新制度主义的视角,将制度的应用范围从单纯的约束人们社会行为及其结果的基本假设中解放出来,将其看作是镶嵌在既有意义系统中的一套相对稳定的规则系统和有组织的实践,它们在面对外界环境变化及个体的偏好与期望时能保持相对的韧性,哪么,“制度化”所关注的范围就发生了改变,即从关注正式形成的制度转向同时关注促进正式制度得以形成的那些非正式制度和过渡制度,从关注静态的制度转为关注制度形成的动态发展过程。本文便借用这种视角,探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化的意义与制约因素以及如何实现。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化的意义

当前,在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两种现象:一方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确在更新着研究者与实践者对学生评价问题的理解,改变着教育评价模式的样貌和形态;另一方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似乎并没有撼动教育评价模式的基本架构,考试成绩仍然是评价学生的主要标准。如何理解这两种同时存在的现象?这引出了我们在探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化时的第一个问题:实现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有什么意义?结合我国教育现实,我们认为其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缩小理想评价制度与现实评价制度的差距

对学生而言,分数评价获得的只是一种相对公平的评价结果,而这种相对的公平不仅是造成“应试教育”的根本原因,更是对学生的全面发展造成了种种障碍。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单一的分数评价造就了“单向度的人”。因此,采用单一的分数评价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教育选才和促进个体发展的需要,人们对于改革传统评价制度的愿望相当明确且急迫。这种情况正如利伯曼(R.C.Lieberman)所言,制度变革产生于互不匹配的制度现状与理想模式之间的“摩擦”。当理想评价制度与现实评价制度之间的“摩擦”产生时,变革就产生了。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就是缩小二者之间差距的必然选择。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体现着理想评价制度的综合素质评价总是有用的,尽管它仍然存在着很多不足,但它仍体现着我们向理想评价制度趋近的可能性和决心。

(二)加快“制度丛”体系的改革进程

一种制度总是与其他多种制度相互关联,从而以“制度丛”的形态存在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就与学校教育制度、课程制度、人才选拔制度等诸多制度一起形成了“制度丛”。根据新制度主义的理论,我们将“制度丛”中某些一旦发生变革,变动速度就很快的制度称为“快动(fast-moving)制度”;而将变动速度缓慢的制度称为“慢动(slow-moving)制度”。那么,当两类制度发展不平衡时,它们就会角力,而二者角力的结果则是领先的制度在受到对方限制的同时也迫使对方作出与自己趋同的改变,进而保持两类制度发展的平衡性。在课程改革过程中,课程制度的调整、课程管理体制的变革等要求教育评价制度必须作出改革,同时改革了的教育评价制度也要求将来的课程制度、课程管理制度、人才选拔制度等适应自身的变革。因此,实现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化的实质是将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作为“制度丛”中的“快动制度”,通过其与“慢动制度”之间的角力来达到带动“慢动制度”变革的作用,进而促进整个“制度丛”体系的变革,最终使教育制度更加符合教育改革的需要。

(三)减少公众对综合素质评价公正性的质疑

消除公众对综合素质评价公正性质疑的最好方法就是实现它的制度化。这是因为,首先,从制度理论中“制度决定”的角度来看,虽然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过程会受到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但只要产生了相应的规则与制度就会使其逐渐接近公平。其次,制订制度的目的就在于实现一种理想的公平、公正状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就是通过给可能发生冲突和矛盾的空间提供规则,来增强空间的秩序以及空间中人的相互信任。它一方面可以通过提供可靠的信息,减少公众的不信任感;另一方面也可以提供惩罚措施,对违反规则的行为进行惩罚,以遏制评价过程中不公正评价行为的发生。

(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育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但现实情况却是分数仍然是学生发展的决定性标准,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并未得到实现。究其原因,主要还在于评价制度没有真正得到改革。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则是从根本上对教育评价制度进行改革,真正为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首先,综合素质评价是一种过程性评价,它消除了以往那种“一考定终身”的考试弊端。其次,综合素质评价不在于对学生进行甄别和选拔,更重要的功能是通过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的培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化的制约

既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是有意义的,那么针对上述第二种现象,我们的第二个问题就是:什么因素制约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从质疑产生的来源看,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一)评价制度供给者与消费者的利益差别,

在制度学的分析中,政府是正式制度的供给者,学生、家长则是制度的消费者。作为制度的供给者,政府在提供评价制度时,一般会较大程度地考虑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以此为主再兼顾个人利益;而制度消费者对制度提供的获利机会的理解则难以从大局和长远考虑,往往表现得更加“功利化”和“局部化”。具体而言,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供给者关注的是如何通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来进一步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个体与社会的共同发展等;制度的消费者则只关注如何才能使自己获得更多、更好的教育资源。一般而言,制度消费者在制度执行中受到的利益损害越大,他们的质疑就越多,而质疑越多,实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就越难。

(二)评价制度内部的相互牵制

综合素质评价虽然在学校教育领域中开展,但其具体涉及的领域却远不止于此。因为“制度丛”

影响着行动者的观念与行为,也抵制着某一种制度作出激进的改变,它倾向于将局部的变革拉回原有的轨道,从而保障制度体系的稳定。因此,当综合素质评价作出的局部变革不能与周围的相关制度(如教师评价制度、学校评价制度、教师发展制度等)保持同步变化时,教师、学校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所付出的劳动和所取得的成绩就难以得到其他评价制度的认同。这样,评价体系内部就会引起质疑,评价体系内部存在着的“制度丛”就成为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化的障碍。

(三)缺乏对利益最少者的教育补偿

根据罗尔斯(J.Rawls)《正义论》中的补偿原则,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社会就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低社会地位的人们,因此较大的资源可能要花费在智力较差而非较高的人身上。学校是一个严密、正规、封闭的筛选教育体系,其操作模式是挑选最大利益者进入下一阶段的教育体系。因此,在竞争中失利的人就会被逐步排斥到教育体系之外,在义务教育阶段结束以后就逐级退出教育体系,成为最少的受益者;或者退出优质教育资源的选择行列,成为较少受益者。又由于缺乏对于利益最少者的补偿教育,这部分受教育者的发展就处于不利地位,所以他们就容易因综合素质评价的某些评价指标难以量化而产生质疑。

(四)评价方案本身的缺陷

从我们搜集到的多个省市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来看,其缺陷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很多具体评价指标都存在难以测量的问题。如“关心国家大事”“有建设家乡的愿望”“具有奉献精神”等都属于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范畴,对这些方面进行评价若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学生和家长的质疑。其次,评价指标过于笼统且带有极强的主观色彩,在具体操作时很难把握。最后,几乎所有方案都要求学生能够出具较丰富的实证材料,这也很有难度。学生参加活动如果没有获奖就很难获得有价值的证明材料;而心理健康教育情况、观察记录及研究性学习情况等则很难在短时间内提供。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化的策略

实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就是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在现代意义上,完善的制度体系一般应包括四个方面:理论基础、规则系统、组织系统与设备系统。因此,要促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就应该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化的制约因素和制度体系所包含的四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用法律化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的规则系统

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则系统的法律化和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论基础都是实现制度化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只是在任务分工上有所不同。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论基础关注的是理论阐释的重要性,它们由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共同完成,而综合素质评价规则系统的法律化则需要由政府主管部门完成。综合素质评价的规则系统包括与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的各种法律、章程、条例、道德规范等具体的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而我们所指的用法律化完善综合素质评价规则系统就是要形成其中的成文规定部分。其目的是使综合素质评价能够成功地确立自己的合法性,从而削弱原有评价制度的合法性,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拥有更多变革的契机和能量。

(二)以制度配置保障综合素质评价规则系统

由于法律只是对人们的行为作出了最低限度的合法化规定,因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则系统的法律化也只是其实现制度化的前提条件。所以,我们需要在实现综合素质评价规则系统法律化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提供具体的制度配置来保障综合素质评价规则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法律基础之上的制度配置实际上是一种体现教育改革者利益和理想的中性手段,它是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支持与保障。首先,它可以通过约束评价操作者的行为来保证评价过程中的程序公平,进而保障教育公平。其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配置可以有效削弱“制度丛”体系中的变革障碍,并以强制性变迁的方式促进这些“慢动制度”的转变。

(三)形成正规化的综合素质评价组织系统

在当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各地区范围内分别开展的情况下,正规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系统应该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基教、招生、教研、纪检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各地方、学校成立的执行小组共同构成的立体交叉系统。其形成意义在于:首先。可以保证组织内成员深入领会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准确把握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其次,可以准确掌握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并搜集相关信息,进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再者,正规化的评价组织系统还有利于评价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和问责,从而防止出现责任推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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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职业能力 综合素质 评价

职业能力是人们从事一门或若干相近职业所必备的本领,是个体在职业、社会和私人情境中科学思维、对个人和社会负责任行事的热情和能力,是科学的工作和学习方法的基础。近几年,高职所培养的人才在职业能力方面未表现出明显优势,不能满足企业、行业对技能型人才的要求,问题根源在于高职学生专业技能不强,综合素质不高。

一、我国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现状分析

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社会需求脱节。高职现行的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准并不能充分反映毕业生的真实情况和素质。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德智体几个大方面以及每个大方面下具体的小指标之间的权重关系很难协调好,导致最终测算出来的分数并不具有实际意义上的效用,这种评价很难满足用人单位选拔毕业生的评价需求。

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缺乏全面性。在各校现行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下,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过分注重知识性的考评,忽视了能力考评;过分注重了量化评价的结果,忽视了定性评价;过分注重对现实测评指标的考评,忽视了对潜质测评指标的考评;过分注重了对结果的考评,忽视了对过程的考评。

对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与功能缺乏认识。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目的是评价和反馈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激励和引导学生不断提高自身全面素质,为国家培养出新型的高技能人才。然而,对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目的和功能的认识上,很多学校的认识仍就停留在为学生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就业的等工作提供依据的低层次水平,这直接导致了对影响学生成才的许多因素并未评价或评价不够,没有为学生的发展指明方向。

二、职业能力导向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功能和意义

《关于大力推进高职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157号)提出高职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因此,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中也应该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出发点,制定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多元化学生综合评价功能。

三、职业能力导向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职业能力导向下,高职的学生素质评价必须具有多元化的功能和内容,这就需要我们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多元化的质量评价体系,实现以评价促进学生职业能力发展的综合素质学习目标。由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创立的多元智能理论是关于人类智力及其性质和结构的理论,它从促进人的智能全面发展的视角,向传统的考查学生智力理论提出了挑战;多元智力理论的评价观从评价内涵、内容、方法上提出了多样化的要求,体现了素质教育关于促进全体学生发展的本质要求(加德纳,2004)。多元智能理论的提出和对教育教学评价的研究,对突出职业特色和高职特点,帮助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多元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提出了新的目标和启示。

(一)评价目标多元化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目标多元化是指评价要关注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提高,包括评价目标的内容多元化和层次多元化。多元化评价目标的内容应包括:通过学习专业技术课程,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即学生能够学以致用,直接应用与专业的相关理论、技术,解决专业学习和从事职业活动中的实际问题;通过综合素质的学习,提高学生的方法能力。即学生能够灵活运用各种数字处理工具,使其成为学生今后从事职业活动常使用的一种学习方法和工作方法;通过综合素质学习,培养学生的社会能力。即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创新精神和团队意识等良好的个人品质,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环境,多元化的评价目标对实现综合素质评价功能、确定内容、选用教学方法等都起着职业导向作用。

(二)评价内容多元化

基于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在真实或模拟的工作环境中进行,将各能力评价点融入工作实践中进行,以实际工作任务来评价学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多元化包含对专业基础知识,获取信息能力、处理信息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学习能力、数字应用能力等方面评价内容。传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评价学生书本知识掌握情况为主,强调专业知识的记忆和简单技术能力的评价,这也是综合素质评价能够量化的部分。

(三)评价方式多元化

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我们应该以职业能力为导向,根据评价内容,采用多元化评价方式,综合运用专业基础能力、自我评价、相互评价、建立学生素质档案等各种评价方式,提升综合素质评价质量。例如,采用动手实践、课堂笔记、运用专业基础知识解决专业学习和专业实践中的问题等方式,评价学生的专业能力。通过让学生独立完成学习任务、获取新技能知识、信息处理能力解决生活和职业活动中的实际问题等方式,评价学生的方法能力。通过与人交流、团队协作、解决问题、开展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评价学生的社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