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 > 零售药店行业发展趋势
时间:2023-10-10 15:56:2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零售药店行业发展趋势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零售药店 品类管理 管理现状 发展对策
品类管理是消费品生产商、零售商的一种合作方式,是以品类为战略业务单元,通过消费者研究,以数据为基础,对一个品类进行数据化的、不断的、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决策思维过程。品类管理的中心出发点是增加消费者对优质药品的选择权和选择面,其核心是顾客需求的管理。
1、零售药店品类管理的发展历程
1.1 2004年以前,价格战阶段
这一时期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开始进行,民营企业取得了零售药店经营资格并率先发动了这场价格战,以期在短时间内提高销售额,却也使零售药店丰厚的利润变成了微利。
1.2 2004年—2006年导入实施阶段
随着药品流通领域政策的放开,大量的行业外资源进入药品流通领域,药品批发的中间商大量增加。国外管理模式的引进,使药店开进了社区,并且开始着手做着对终端顾客更为本质的品类管理。
1.3 2006年—2008年普及阶段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上升发展,各连锁公司在占领各城市中心区的同时,也开始大力发展社区店,当时扩张的同时也引起了资金的紧张,一次以如何提高品种毛利率和自有品种运作的品类管理由此开始。2007 开始,很多公司开始对品类管理进行了深化,在以利润为主导的分类基础上引入了功效品类分析的方法,表现在:重视品类培训、重新整理自己的分类目录、营销活动更加细化、品类管理软件这时也开始引入各商家。
1.4 2008年至今深化阵痛阶段
进入2007 年后,市场压力不仅没有随着OTC 市场的日益发展而减小,反而随着2008 年经济危机的到来进入了行业发展的“寒冬”,连锁经营者开始减少对渠道的投入,把精力投放到以顾客为主的零售终端,让原本平静的品类管理风云再起。
2、零售药店品类管理现状
2.1 品类定义欠妥
很多的药品零售商实践过程中并没有真正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忽视了从消费者的真实需求来定义品类。
品类的定义是指品类的结构。品类定义是零售商的价值所在,在每一个详尽的定义中,都包含着零售商对于顾客店内消费行为的理解和把握,把握了品类定义中的每一类商品的组合就是掌握了顾客的真实需求。但目前为止,绝大多数零售药店依然是以中药、西药、中草药、营养保健品、医疗器械、生活用品或其他类似的方式进行品类定义。这种定义方式是在按照零售药品的属性来划分,与品类定义中的消费者为中心的要求相去甚远。
2.2 短期利益驱动
由于受物价环境的影响、成本上升过快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零售药店对于利润的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迫切,甚至可以说“唯利是图”。于是各种短期逐利行为开始增加,最典型的就是大量增加贴牌产品等高毛利非品牌商品的强制性推销,甚至单纯用药品毛利率一条线来选择“首推”的药品,这些追求利润的无奈之举,也使得品类管理实施走样。
2.3 数据库缺失
药店做品类管理的投入不算大,关键是要有数据的支持,数据的共享是最具挑战性的部分。信息系统数据分析细化与完善,货架的科学合理管理,怎样进行行业标准和行业数据库的建立和共享,这些挑战因素加大了品类管理的难度。因此数据共享,无疑是品类管理的核心。
2.4 职责分工不明
品类管理对于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要求非常严格。品类规划要求公司逐步建立品牌经理制,以取代原有的产品经理制。不同于传统的产品经理制,在品类规划的架构下,品牌经理被赋予了更多的权限和职责,作为整个品牌运营的“总司令”,他将全面规划和监督执行与品牌发展密切相关的一切活动。但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恶性竞争严重。品类管理地良好地发展,需要高素质、专业化的品牌经理的领导。职责分明是真正贯彻品类规划的基础。
3、零售药店品类管理发展对策
3.1 以适应症为标准的品类定义
大多数消费者走进药店时一般都知道自己需要治疗的是哪一类疾病,绝大部分有品牌倾向,但对于治疗方案容易受到专业人士的影响。按照这种思路,零售药店可以用适应症作为品类定义的依据,结合OTC可以处置的常见病,以更好的服务于消费者为出发点进行品类大类的划分。
3.2 政府督导
政府在完善市场竞争机制的同时,需要加强对零售药店品类管理的监督与指导工作,通过药品种类、利润结构的调整,采取符合医药市场规律的有效策略来获取内生式利润增长,促进零售药店的健康发展。
3.3 实现资源共享
合理高效的品类管理需要供应商、零售商、分销商三方的积极合作,建立起一个以消费者需求为基础快速反应系统,以提高整个供应链的运作效率,最终提高各自的竞争力。要做好品类管理,零售药店需要上游供应商的支持,不仅是要了解其品类的细分、品类的发展趋势等信息,更要建立行业标准和行业数据库,实现行业市场信息的共享。
3.4品类管理队伍建设
通过参加品类管理培训、引进新型品类管理人才等形式,加强品类管理专业队伍的建设。由专业人才负责品类管理流程的各个环节,真正实现品类管理。
参考文献:
[1]致联市场有限公司医药零售研究.品类管理与药店现代化[J].中国药店,2002,(12):64—65
作为北京地区规模最大的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嘉事堂不但建设了适合自己使用的医药物流系统,还将其扩大延伸到专业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上,并取得了显著的业绩。为了解国内医药物流运作和发展现状与第三方医药市场情况,本刊特地采访了北京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嘉和嘉事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铁军先生。
记者: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贵公司物流的发展情况。
李铁军:嘉事堂最初由6个分公司组成,除了连锁零售公司以外,其他五家分别是原北京市石景山、海淀、丰台、房山医药批发公司改制后并入嘉事堂的。在嘉事堂对物流业务整合前,6家分公司各自做各自的物流,即仓储配送,当时有6个库房,700多人,公司整体物流效率低,成本高。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嘉事堂于2005年整合6家分公司的物流业务,成立北京嘉和嘉事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并投资6000余万元建设了物流一期工程,建设了一座占地8000平方米的现代化仓库。仓库建成后,只使用了4000平方米的仓库面积和70余工作人员就完全解决了整个嘉事堂公司医药物流的配送工作,其他多余的人员分流到公司发展急需的零售药店。
此外还可以看出,物流服务与主营业务分开,实行专业化管理将是一种趋势。
目前国内医药物流利润率极低,但整个物流费用却仍高达10%左右,原因就在于传统的物流模式运营成本太高。因此,包括嘉事堂在内的国内一些大型医药企业,都把原有的物流业务、资产人员剥离或托管给第三方物流公司,并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实行独立结算、相互考核。
个人分析形成这一趋势的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第三方物流公司的专业化运作可以有效地提高物流服务水平,降低物流成本,为母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第二,第三方物流公司在为母公司提供物流服务的同时还可以利用剩余资源为社会上其它企业提供相似产品的物流服务。这对于初期投资巨大的医药物流项目而言,可以大大提高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实现集约化经营。
以嘉事堂为例。物流一期工程建成后,嘉和嘉事在兼顾本公司药品零售、批发业务之外,还为国内外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及药品相关产业提供服务,成为真正的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其配送半径为北京市及周边300公里范围以内区域,进行第三方物流服务不久,储存与配送规模大约就达到了30亿元。
为了应对本公司快速增长的物流量和占据第三方物流市场,目前公司正在建设物流二期工程,上市募集到的资金也会投入一部分到该工程的建设,嘉事堂希望通过加强自己的物流能力,形成在北京第三方物流市场的区域优势。
物流在嘉事堂发展过程中所起的支撑作用不容置疑。通过建设运营现代化的物流系统,公司增强了与供应商和终端客户的对话能力,减少了经营的流通环节,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依仗强人的物流网络,公司不仅使得自身的物流费用比率逐年降低,也增强了自己对上下游企业的议价能力。这些变化都体现了物流对增强公司竞争力的作用。
正是依托嘉和嘉事这样优秀的医药物流平台,嘉事堂在北京200多家医药流通企业中脱颖而出,取得了北京社区医院药品配送商资格,承担了北京市数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配送任务。
记者:不少大型的医药流通企业都在开展第三方物流业务,请您介绍一下嘉事堂的相关情况。
李铁军:现在虽然不少医药流通企业都有涉足第三方物流,但是达到嘉事堂这样的第三方物流规模还是比较少见。
目前来看,业内多数企业的物流水平尚处于起步阶段,建设物流主要还是为了解决本企业内部进、销、存业务整合与流程优化的问题。
长期以来,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以医药批发、零售为主营业务模式的医药商业经营,整体发展速度很快。下属的嘉和嘉事物流公司整体引进日本大福医药物流成套设备及信息系统,是目前国内药品经营企业规模最大、运营水平较高的现代化、专业化医药物流中心。
现代化的物流系统满足了嘉事堂内部的物流需求。在医药零售业务方面,公司主要提供直营连锁药店的服务,由总部对各店铺实施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统一经营。公司在医药批发业务方面与药品生产企业、社区医院、二、三级医院、药店结成紧密的同盟伙伴关系,依托于公司自身物流平台,为各医药终端提供药品批发服务。
在满足公司自身医药批发、零售需求的基础上,嘉事堂也在积极开展第三方医药物流配送业务,嘉和嘉事作为第三方物流业务近几年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业务扩张极快,在北京地区取得较为明显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目前,嘉和嘉事拥有德国拜耳医药、天津天士力医药、贵州同济堂医药、珠海联邦制药等第三方业务合作厂家。
记者:面对医药物流的发展,请问嘉和嘉事下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李铁军:嘉和嘉事会坚持做一家医药领域的第三方物流公司。
在医药行业,物流服务与主营业务分离,实行专业化管理已经形成一种趋势,医药第三方物流的发展壮大是可以期待的。所以我们要加强物流能力,这才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当物流二期项目完成以后,我们的仓储配送能力大大加强,已经达到年存储配送100亿元以上的能力,而母公司的业务将只占到我们整体业务的20%左右。我们的重点业务在转向第三方物流服务。
坚持做第三方物流,不光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也是对委托客户真正负责的一种体现。由于医药物流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掌握客户很多销售的信息,如果不能坚守第三方物流这个角色,而通过这种信息优势进行不正当的商业竞争,必定破坏整个行业的发展,也最终会失去客户的信任。
我们不仅专注于做第三方物流公司,更是专注于以医药为核心的大健康类产品的物流配送。这是由两方面决定的。
首先,医药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政府对其物流环节监管严格,其本身对于仓储、配送的条件要求也比较高。嘉事堂的物流体系完全按照国家对医药物流的要求建设的,如二期项目增加了低温恒温库,可以满足需冷链的高端药品的仓储和配送服务。二期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全部用于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这也符合未来医药商业行业的发展趋势。因此如果我们同时还配送其他产品,不光不能降低成本,如果造成药品的污染等事故,还会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
其次,嘉事堂的优势还是在北京市医药零售市场,专注于大健康类产品的物流配送,更有利于物流公司依托母公司发展业务。
关键词: 医药物流;市场竞争;风险;信息技术
0引言
市场是企业的生命所在,特别是在日趋同质化竞争的市场情形下,发挥企业的市场优势,准确定位目标市场,科学细分市场,实现医药物流的专业化、集约化经营是医药物流企业的切入点,也是医药制造商的关注所在。
1国际国内市场现状是医药物流业建设的基础条件
世界药品市场正在以强劲的势头不断增长。据美国权威部门核算,世界药品市场到2004年已达到5060亿美元,到2010年达到7600亿美元。近年来,药品市场走势良好,呈稳定增长态势。专家认为:一方面,世界医药行业尤其是美国医药行业,已完成兼并整合,市场规模扩大;另一方面,随着未来的药品消费需求结构的变化、人口的增长及保健意识的强化,给药品市场带来广泛的发展空间。未来几年世界人口将以1.5%的年率增长,到2050年全球人口将达到98亿。于此同时,目前占世界人口80%的发展中国家的药品只占世界药品市场的20%左右,但随着这部分人群生活水平的提高,药品消费将逐步增长。到2004年已占到总量的30%以上。其三:世界发达国家医药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业务流程再造,整合内外部资源,并建立了现代医药物流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扩大全球市场占有份额。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业产值年均增长率在16.6%左右。我国医药制药业总体规模在国民经济36个行业中排在18位——20位,属于中等水平。2002年,我国医药工业总值为3300亿元,同期增长19.1%,占我国GDP的3.2%左右,医药行业整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原料药和药品制剂生产企业5146家,其中包括1700多家“三资”企业(世界跨国医药公司前20名都已在我国合资办厂)。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有1100家左右。按产值计算,股份制经济在全行业的比重已从“九五”初期的12%上升到目前的33.2%,“三资”经济从15%上升到18.8%,而国有经济比重则从55%下降到36.1%。医药行业所有制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基本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从我国医药企业的市场行为和品牌发展情况看,由于企业过度发展,数量众多,基本药物严重过剩,产品总量供过于求,而且著名药品品牌多数为境外品牌和三资企业产品,其市场占有率高于国产品牌。据统计,2002年,在我国药品零售终端市场中,医院销售与药店销售所占比例分别为80%和20%,医院销售仍占主导地位。
2国内外药品市场变化趋势是建设医药物流中心的起点
伴随知识经济的崛起,世界医药市场格局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我国未来医药药品市场需求将出现以下几个方面新的发展趋势。人口的自然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将促进了药品的需求。我国已步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预计未来老年人口将以每年3%左右的幅度增长,2005年我国老龄人口(60岁以上)的总数已达到1.6亿,占总人口数的11.52%;2025年将增加到2.8亿,占总人口的17%;到2050年将超过4亿,占总人口的27%,并达到顶峰。目前老龄人口消费的药品占药品消费的50%以上,按现行老年人的人均用药水平385元/年计算,2005年,其用药总额达到616亿元,比2000年的500.5亿元净增115.5亿元。目前,我国的药品消费水平还很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药品消费市场将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十五”期间,农村药品消费需求达到15%的增长幅度,由人均12.5元增加到2005年的25.30元左右。2005年人均药品消费水平比“九五”期末增长1倍,消费总额增加约110亿元。根据上述资料2005年,全国药品需求达到2180亿元。比2000年净增940亿元,药品需求年平均递增幅度有可能达到12%。农村市场将成为医药行业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几十年来,医药市场份额绝大部分在城市,农村只占了一小部分。目前我国有8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农村,而占药品消费的比重约为12—14%,农村与城市人口人均享用药品医疗器械金额之比为1:9,其医疗水平与用药水平相差悬殊,还有部分地区缺医少药,农村这个庞大的医药消费群体及巨大的潜在市场亟待开发,这既是我国能否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实际需要,也是各级医药工商企业通过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来扩大国内需求,保证医药经济稳定增长的需要。
非处方药品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药品消费结构和价格渐趋合理,非处方药品、防治新传染病和常见流行病的药物及消毒药品将大量增加,保健品消费持续增长,将有效地拉动药品需求的增长。随着新的医改方案出台,药品消耗过快增长的势头将得到控制,有效利用药品资源将成为百姓的自觉行动。疗效好、价格低廉将是患者用药时必须要考虑的因素,其销售量将会增加。新疾病谱的出现带来药品需求结构的变化,这主要是新的致病菌、病毒不断出现,危害人类的生命。21世纪医学模式将从治疗向预防型转变,抑制新的传染病和常见流行病将成为医疗的重点。因此,用于治疗、预防新的传染病和常见流行的药物及消费用药的需求会大量增加。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保健意识将会全面提高。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目前保健品年销售额已接近500亿元,并以15%——30%的幅度增长,高于医药各大类的增幅,也明显高于发达国家保健品13%的增长幅度。
药品分类管理带来药品需求结构的变化。全球非处方药发展很快。美国现有处方药仅5500多家,而非处方药房多达75万家。美国是目前人均消费非处方药品金额最高的国家(人均消费非处方药为70美元);丹麦居第二(人均69美元);德国居第三(人均65美元)。虽然目前我国人均非处方药消费低于全球人均水平(9.1美元),非处方药市场销售额增长却十分可观,据初步统计从1990年到2001年非处方药市场销售额从19.1亿到240亿人民币,占药品销售总额的20%,是年增长最快的国家。随着医疗制度改革的深入,人们自我医疗意识的不断增长和广大农村市场的开拓,以及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我国非处方药市场将呈现更强劲的发展势头。所以,我国非处方药市场潜力很大,前景光明。天然药物开发迅速崛起正逐渐成为一个新的消费增长点。中国具有世界上最丰富的天然药物资源,就全国中药材资源调查表明,目前我国现有的中药资源种类为12807种,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据调查资料显示,我国目前中药类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虽然呈稳步上升之势,但仅占33%左右,化学药品仍处于绝对领先地位。随着近年天然药物有效成分提取、分离纯化及结构研究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使得天然药物获得更为快速的增长。天然药物作为来自植物的“绿色药品”已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随着全球崇尚自然热潮的兴起,天然药物必将成为21世纪最受欢迎的药物之一。
医药市场全方位竞争格局正在形成。我国医药业长期被企业多、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等顽疾所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市场竞争加剧,一些企业被兼并、重组,一些企业不得不退出市场,中国医药市场“版图”也将重新划分。这种优胜劣汰的结果使医药企业数量逐年减少。2001年、2002年已连续两年淘汰10%左右的小型制药厂。据统计“十五”以后,中国医药企业减少25—35%。国家对医药行业结构目标调整为:在现有大型企业集团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着力培育10个左右销售额达50亿元以上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其占全国销售总额的30%以上,其主要产品具有与国际跨国公司相抗衡的能力;培育5——10个面向国内外市场多元化经营,年销售额达到50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建立40个左右面向国内市场或国内区域性市场、年销售额达到20亿元以上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占销售总额的70%以上;建立一批区域性医药零售连锁企业,每个企业拥有分店100个左右。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和行业结构的调整,今后几年,一大批以上市公司为主体的大公司、大集团将逐步出现。它们通过联合、兼并重组实现超常的资源汇聚、资产增值和资本扩张,形成强大的实力,可望在全球化市场竞争中立足。西部将成为医药原料的生产基地,由于东部医药企业面临生产成本等因素的压力,不得不把部分医药原料生产迁往西部省份。此外,西部丰富的中草药资源、生物多样性资源、劳动力资源以及市场等,都将积极地吸引东部医药企业去开发利用,这就更需要物流公司进行资源流动。
调查统计,2003年连云港市医药保健品支出,人均用药平均每年以12%速度增长,年药品需求量在35亿左右,每年约增长2亿元。 近年来。连云港市药品零售市场呈现快速发展趋势,网点数量增加较快,药品零售网点也有所发展,但大都各自为战,分割了市场。连云港是港口城市,交通发达,货物流通较快,市场潜力很大。另外,连云港市与欧亚各国家有铁路联系,在中国具有的道地中药材中,欧亚各国也有大量的蕴藏,是今后能够开发的潜在优势。可以预见,在整个医药行业的良好发展形势下,连云港的医药连锁网络项目有很好的基础,如果运作得当必定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市场预测是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
项目实施后,随着传统批发业务向总、总经销、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逐步转型,采购能力和配送能力得到明显提高,销售额较过去将有较大幅度上升,销售利润率可增加2个百分点。利用总部物流中心、区域配送中心和26个中心药店,既为自己的连锁药店服务,又开展低价现款销售业务,预计两年左右时间可运用低价现款模式使销售额增加1.5亿元,销售毛利控制在15%左右,可实现利润率10%。加快零售网点建设,项目期内力争完成300个零售药店的建设,覆盖面达到连云港市、江苏省70%以上地市,利用医药物流中心的销售网络,完成医院门诊药店的流通改造任务,采取联营、收购、招标中标、承包等多种形式将医院门诊药房纳入本项目技改之中,力争在项目完成之时,将原有医院销售网络门诊药房改造50个左右,销售收入可增加1.5亿元。为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医药物流中心子公司不设销售机构,其医药产品全部由本项目销售,根据其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独有性特点及子公司生产情况,预计销售额可增至2亿元以上,毛利率和利润率也将大幅提高。开展医药电子商务和第三方物流,配送连云港卫生系统组织的招标品种,配送适合于药店销售的功能性食品、化妆品等商品,可增至销售额0.5亿元。增加生物制品销售业务,利用现有的网络和冷藏设备积极开展生物制剂的销售业务,预计销售收入0.5亿元。销售收入在现有基础上可达9.5亿元,力争到10亿元以上。发挥现金流的再投资作用,可使本项目的销售利润有大幅度上升。地道中药材的种植、加工、精深加工等业务,预计新增销售收入0.5亿元。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后,在新的管理理念指导下,依靠产业链资源整合,总、总经销品牌商品的管理,现金流再投及资本运作物流配送、信息网络技术和零售连锁网络建设等技改项目支持,本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4建设医药物流中心的风险主要是市场和技术风险
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理论的应用和发展,为公司信息技术的采用、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和必要的信息化装备的运行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存在的风险为当前网络设备更新换代快,因此在设备选购时要有超前性,否则运行一段时间后软硬件跟不上网络的发展,再更新会造成很大的浪费,网络匹配不协调也会给工作造成影响;车辆购置要适合项目经营的需要。
随着全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物流领域的市场竞争将会变得更加激烈,未来也必受到周边同行更大的市场竞争压力,新的物流业务能否顺利发展,对企业生存至关重要。风险控制:搞好现代物流知识培训,树立全新的管理理念,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提高物流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开拓新业务,提高增值服务和第三方服务的水平和规模,满足不同层次和各种用户对物流信息的要求,提高运输和仓储服务质量,积极扩大货源,扩大规模,降低服务成本。
5医药物流中心的市场竞争力是企业发展的核心
根据连云港医药市场目前的状况,公司面临来自两个方面的竞争。一是来自连云港医药商业企业的竞争。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就有江苏恒瑞、江苏豪森、正大天晴、连云港康缘等大型医药集团,医药商业批发、零售网点都已初具规模。但这些集团在商业经营中,基本为松散的,各自为阵的经营模式。二是来自连锁公司、超市和国内及流通企业的竞争,江苏省内医药零售连锁公司和规模较大的医药超市,占零售市场份额较大,药品价格较低,但大多数企业资本实力较强,配送能力差,有近一半企业甚至没有自己的配送系统,这些企业即是竞争对手,也是整合对象。
我们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集中优势:原药材、医药生产、销售内部整合,管理自成体系,具有集中力量的组织优势,这对利用现有资源引进先进物流手段,统一配送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经营优势:公司将集中成药、西药、中药材生产、加工、批发、仓储配送、零售及道地中药材研发、种植和加工于一体,将是国家批准的全国首批甘草、麻黄草专营企业。国家级首批GSP认证验收;公司药品零售子公司将是获批的医药零售连锁经营企业。经过发展,将建立起一定规模的营销队伍和遍布国内各地的商业网络,形成比较稳定的客户群。
医药物流中心经营既有批发、调拨的医院,又有零售的连锁网络,是整合原始、低效物流转为现代物流配送的最好基础,通过项目推广促进,定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国家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中明确提出医药分开经营,医院门诊药房纳入医药流通行业管理,如果恒康医药公司利用统一策划、连锁经营、现代配送、集中购进等方式,千方百计降低经营成本,做好企业品牌,整合此次变革动荡中的医院门诊药房是完全有可能的,并且也具备网络等基础条件。
可见,我们建设医药物流中心的市场环境是可行的。也有利于发展经济、意义重大,符合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符合目前总体发展需要,项目的建设将大大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同时,信息网络系统将为现代医药物流提供全方面的信息支持,是经营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网络系统及设备功能全面、先进、合理,信息处理量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代物流仓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完全符合GSP要求,是物流现代化的支撑,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提高行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周惠珍等.可行性研究与项目评价.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11.
[2]美保罗·A·萨缪尔森 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12.
[3]李扬,王国刚.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5.
[目的]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规范我国处方药广告市场提供参考。[方法]运用知情权法律理论以及对比研究的方法,对中美两国处方药广告管理制度现状分析比较,探讨现行制度下医药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结论与结果]我国限制处方药广告在一定程度上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为更好保障医药消费者知情权建议尝试部分放开处方药广告,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加大监管力度等。
关键词:
处方药广告;知情权;直接面对消费者(DTC)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21019902
药品广告在推动该信息传播、普及健康意识和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然而我国对处方药药品广告严加限制,明令禁止其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使得消费者对处方药知之甚少,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在消费过程中处于绝对被动地位,更不利于我国处方药的发展。本文基于消费者知情权对处方药广告是否放开进行探讨,并借鉴美国先进之处提出建议,以期规范我国处方药广告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
1背景研究
1.1中国处方药广告管理现状
2001年前我国未对处方药广告进行限制,药品生产企业可在大众媒体进行处方药广告宣传,然而,广告并未涉及禁忌症和副作用,导致消费者接收信息不全面,对药品广告信息盲目相信,处方药滥用情况严重,同时,因医生无法有效解释其副作用,其专业性受到质疑,医患关系严峻。为此,我国对《药品管理法》修订,自2001年起禁止处方药在大众媒体进行广告宣传。
虽然我国《药品管理法》对处方药广告做出严格限制,但我国处方药广告市场形式依旧严峻,违法广告屡见不鲜。
以江苏省为例,根据江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2015年1-4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处方药违法广告占相当比重(如图1)。其中,有40.5%的药品被连续公告两次以上,有14.3%的药品连续4个月都被公告(如图2)。这足以表明虽然各省药监局对违法药品进行查处,但效果甚微,被查处的药品广告仍存在于市场。
1.2美国处方药广告管理现状
20世纪80年代后,美国放开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处方药广告并逐渐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美国处方药广告监管更注重全面性,以确保消费者了解信息的全面性。
在处罚方面,FDA先通过NOV信函和警告信处理违法广告,若违法广告事实存在,FDA对其采取多种处罚方式:处在报批阶段的药品,将无法获准上市;对于已上市的药品,可处以撤市处罚。情节严重者,对其提讼,处以罚款或没收、禁售等。
在补救措施方面,药企需中断违法材料的宣传,更正违法广告并发出信函告知产品购买者、使用者其材料的不正确性。其中,更正广告由FDA批准必须刊登在其违法广告曾出现的刊物上以表明其态度,并解释其如何更正违法行为。
我国处方药广告从放开到限制,与美国恰好相反,相较而言,美国处方药的现行制度在各个环节更充分地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且处方药市场更为规范,2015年截至6月,仅有6例违法广告。
2知情权相关理论
知情权源于宪法,是公民的宪法性权利。知情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也是一项基本人权,其包括社会知情权。社会知情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有权知道其所感兴趣的各种现象和实物的权利。对于医药消费者来说,应有获取所有药品信息的权利。
我国宪法未明确将知情权规定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宪法依据从言论、出版自由引申而来,对知情权的保护则通过其他相关法律实现。1993年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法第一次明确提出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是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核心法律。其他相关民法、商法例如《刑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都对经营者提出相关要求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间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知情权、信息自由和信息公开三者是密切相关的。丧失知情权则会导致信息无法公开和自由传播;而保障知情权而限制信息公开和自由传播,知情权就会变相被剥夺,从而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放开处方药广告必要性
3.1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
我国虽未明确规定消费者不得获取药品相关信息,且出于遏制违法广告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限制处方药广告,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但处方药广告仅允许在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类专业刊物上刊登,普通大众一般不会购买,致使多数人无法获取相关信息。我国限制处方药广告传播媒介,进而限制信息自由和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在整个药品销售过程中(如图3),因为我国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做广告且必须有医师开具的处方证明方可购买,消费者在接触药品之前对药品信息无法获知;当消费者购买药品时,无论是通过医院还是零售药店,由于处方药信息缺乏及信息不对称,使得消费者虽具有选择权,但因不具备相关信息及能力,导致权利被“剥夺”,形成医生主导的消费行为过程。且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医生不可能全面地将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和不良反应告知患者,且药品说明书含有专业术语,患者不能全面深入的理解,消费者的知情权并未充分保障。据统计,处方药占据我国上市药品的75%,而这75%的知情权无法保障,导致我国医药消费者所拥有的知情权甚少。在监管方面,我国虽在国家及各省药监局定期公布违法广告,但不具备上网技能和设备的消费者不能及时获取信息,造成信息滞后。且各网站未设置专栏,不便于消费者查阅相关信息,不利于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培养及知情权的保障。
国家对知情权的保障,源于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地位不对等,消费者处于劣势地位。而处方药DTC广告宣传的禁止,有悖于其他相关法律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使得消费者应有的知情权受侵犯,从而导致知情权相关权利的丧失,使本就处于劣势地位的医药消费者在整个消费过程中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
3.2处方药发展趋势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商愈发普及,处方药网络销售放开已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2014年5月8日CFDA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将解禁处方药网上销售,允许第三方物流配送药品,使处方药网上销售指日可待。一旦处方药网上销售放开,消费者易从网上了解到各种处方药的相关信息,但药品具有专属性和两重性等特殊性,普通大众无法对其全面客观地了解,知情权看似得以实现,实际上并未保障。为此,尝试放开处方药广告,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显得尤为重要。
4美国处方药广告管理制度分析
美国取消禁止处方药进行DTC广告宣传的禁令,使消费者从广告中知晓并了解相关药品信息,在医生开具处方时,提出自己的建议,而医生也会征求患者意见,使医药行业更注重患者意见,而不是形成由医生主导、消费者处于绝对被动地位的局面。药品广告将疗效和副作用禁忌症同时呈现给药品消费者,使其更加了解自身适用的药品,并更快地找到自身疾病的有效治疗措施。同时,处方药DTC广告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使其主动询问医师曾忽略的身体情况,或疾病治愈后的信息。这有助于提高全民的健康意识和医药疾病知识。
对于违法广告,美国除了FDA会公布相关信息外,相关违法广告会刊登在之前做广告的杂志,并会对购买产品的消费者发出信函,告知其信息的不正确性,使得处方药广告市场更为规范,且强调了企业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从消费者角度看,合规的处方药DTC广告保障了医药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者全面了解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在消费过程中获得相对平等的地位,进而保障其相关权利。从企业角度看,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广告宣传,既履行披露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义务,又提升自身知名度以占有更多市场份额,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以开展新药研发。从监管角度看,处方药的整个销售过程都处在全民监督之下,更利于处方药市场的规范。
5思考与建议
我国禁止处方药进行DTC广告宣传,但处方药广告市场不容乐观。尝试处方药广告放开并加以严加监管,使其能客观全面的披露药品信息,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进而在医生开具处方时具有一定的发言权,一定程度上,减少“大处方”的现象。笔者借鉴美国先进之处,结合处方药发展趋势,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规范我国处方药广告市场,就处方药广告是否放开及日后监管,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5.1部分放开处方药DTC广告
处方药相较非处方药毒副作用较大,其药物相互
基金项目:北斗定位及通信技术在天津森林防火预警指挥信息平台的示范与推广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用、成瘾性和耐药性等不易察觉,这也是我国限制处方药进行DTC广告原因之一。为此,对于毒副作用大,成瘾性大的药品应禁止处方药DTC广告,对于刚上市的处方药新药,鉴于其不良反应尚未明确,药物安全性仍为未知数,应对其广告严加监管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进行DTC广告。同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处方药DTC广告宣传时,其副作用禁忌症与疗效比重必须相当,并提醒消费者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购买,以防处方药滥用。
5.2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实现全民监督
随着科技的发展,药品广告载体愈发增多,单靠政府监管难免有漏网之鱼。为此,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培养监督意识,显得尤为重要。政府相关部门应开辟专门通道,公开违法广告信息,使消费者更易获取信息;完善投诉机制,使消费者能快速有效地行使监督权,实现全民监督以弥补政府监管疏漏。
5.3建立行业自律组织
目前我国虽有行业自律组织,但广告行业自律组织不能充分了解药品的特殊性,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规范,而医药行业自律组织尚未涉足药品广告。我国应将原有组织拓及药品广告领域或建立药品广告相关的行业自律组织,配备专业人员,针对药品两重性及专属性等特殊性,对药品广告行为进行专业化规范。
5.4加大监管力度,细化法律规范
我国应借鉴美国监管制度,对处方药DTC广告的审批、监管、处罚和补救措施作出具体化规定,以确保每一环节有法可依,提高监管的可操作性。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及设立专门部门,指导企业更清晰深入的了解理解监管程序,以进行自我规范。再者,应加大处罚力度,间接限制潜在违法广告的进入,并使违法企业对自身违法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参考文献
[1]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Z].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201514.
[2]陈永法,于博.美国的处方药广告监管[J].中国药业,2012,(2).
[3]王凤民.知情权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