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0 15:56:2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民营企业类型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论文关键词:十二五时期,我国民营企业,发展方向,选择
考察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历史沿革,不难发现:其天生的市场导向体制优势,有效支撑了我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化变革;并且,通过示范效应也推动了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实现我国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是关系到我国经济转型能否成功的关键。正因如此,讨论在十二五期间我国民营企业如何选择发展方向经济学论文,就显得格外必要。
不可否认,我国民营企业自上世纪80年代出现以来,长期保持着强劲的资本扩张态势。然而,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在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逐步到位的今天,民营企业自身的劣根性也悄然涌现。诸如,产品质量差、高污染高耗能的生产模式,不断被社会所指责。
由此可见,在十二五时期全面转变经济方式的大背景下,须针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不足,展开建设性的梳理与对策分析。
一、十二五时期我国民营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分析
基于生物学隐喻可知,我国民营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经济环境,呈现出动态演化的特征。由拉马克主义原理可得,作为类似于生物体的民营企业,惟有进行适应性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经济学论文,才能在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中生存。为此,首先就目前的经济环境进行分析,则显必要。
(一)我国民营企业面临的国内经济环境分析
受到我国社会制度的作用,国内经济环境主要由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其中,针对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的产业政策,成为了目前的主要内容。具体有这样几个方面:
1.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总结国外发达国家工业进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并结合我国实际,国家做出了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决策。这样一来,国家就在企业的入市门槛,以及产品的生产领域,建立了以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为主导的评价指标。由此,从我国民营企业的生产现状来看,上述评价体系将极大的约束其未来的生产经营。
2.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要求。改变我国在国际分工链条上的尴尬局面,惟有在国家意志层面强调企业的创新能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通过产品研发领域核心竞争力的建立,来实现企业的市场势力。但是经济学论文,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资金约束,必然将弱化其自身创新能力。
(二)我国民营企业面临的国际经济环境分析
国外经济环境,主要通过国际贸易的形式来体现。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民营企业,大都属于外向型企业类型。目前,国际贸易领域广泛存在的“绿色壁垒”,极大的阻碍了他们的产品出口。绿色壁垒属于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由西方发达国家设立。
由此可见,处于后危机时期的国际经济环境下,各类型贸易保护主义也将影响我国民营企业的长期发展。为此,在对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困境进行探究后,则须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上述环境下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困境的原因探究
由上文所述,我国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着诸多困境。从组织资源的范畴下,来探究其形成原因,则可以分为内外两个方面。
(一)困境形成的内部原因探究
上文提到的企业创新能力,实则与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之间经济学论文,存在着逻辑关联。即,企业在技术层面的创新能力,不但能有效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还能切实优化产品的生产工艺。而这一切目标实现,则需要具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人员,以及一定的资金支持。这两个要素,在我国民营企业中普遍稀缺。
同时,伴随着社会生产分工的精细化,中小民营企业往往成为某核心企业的外围生产协作伙伴。民营企业在通过网络化企业组织架构来获取报酬的同时,则锁定了自身生产能力的匹配性。而外围协作伙伴所承担的生产任务,科技含量极底,这又造成了民营企业缺乏创新的激励。
(二)困境形成的外部原因探究
芝加哥行为学派的认为,企业的行为偏好决定着市场结构(本文采信该观点)。根据上述理论逻辑,正因为我国民营企业缺乏产品创新能力,便使得自身产品的需求替代弹性较大。这一客观事实经济学论文,决定了同类型民营企业间的市场竞争,往往呈现出过度与无序并寸的态势,即,我国物流民营企业便是典型的例子。该市场结构,则压低了民营企业的平均利润率。最终,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创新资金的供给。
三、我国民营企业发展方向的选择
在讨论我国民营企业发展方向的选择时,应把握问题出现的逻辑起点。上文已经指出,民营企业惟有根据自身所处的经济环境开展适应性调整,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此,具体阐述如下:
(一)渐进式的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针对民营企业组织资源的次优现状,可以通过产品与服务的局部创新,来渐进式的获得能力的提升。并且,对于创新能力提升的努力需长期保持。由马克思价值转型原理可知: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在全社会剩余价值平均化过程中,将获得超额剩余价值。由此经济学论文,作为超额剩余价值的转形:超额利润,便能有效支撑该企业未来的创新需要。
(二)形成人力资本储存的长效机制
无论民营企业遵循低碳经济要求展开的生产实践,还是形成持久的组织创新能力,都需要有具备创新能力的科技与管理人才做支撑。为此,形成人力资本储存的长效机制就格外重要。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把握几个原则:(1)从战略上储备企业未来5年内所需要的科技人才;(2)对于管理人才的储备而言,最好选择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3)激励机制的构建。对人才的选择与储备,只是从静态的存量上满足了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此时,还应通过激励机制的构建,推动他们在企业价值创造上的能动性。
综上所述,十二五期间我国民营企业须针对外部经济环境的演化过程,动态的调整自身的发展方向。同时,发展方向的选择还应从企业的微观层面着手,即:渐进式的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形成人力资本储存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陈春花.刍议家族企业继承机制[J].商业时代,2005(4).
[2]刘莹.浅析我国家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商业文化(学术版),2010(12).
[3]赵奕凌.西部县域工业发展资金缺损的机制分析与对策[J]. 重庆交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9).
关键词:中国民营企业;国际化特征;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6 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9)05-0085-04
收稿日期:2008-12-25
一、基本特征分析
(一)经营动因
关于企业跨国经营的动因问题,不少学者对此进行了分析。日本学者小岛清(K,Kojima)认为,企业的跨国经营动机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自然资源导向型、市场导向型和生产要素导向型。英国学者邓宁(J,H,Dunning)通过调查总结,将影响企业跨国经营的决定因素分为五种要素:市场因素、贸易壁垒、成本因素、投资气候及总体条件,并认为市场因素中市场的规模和增长速度是最重要的变量。邓宁把企业跨国经营动机分为四种类型,即资源导向型、市场导向型、效率导向型和战略资产导向型,并指出前两种类型是企业初始对外直接投资的两个基本动机,后两种类型则是现有对外直接投资增长的主要方式,目的在于促进公司区域化或全球化战略一体化。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课题组对中国企业500强(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349家,民营企业92家)国际化驱动因素的企业类型分布特征的研究中发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将“市场寻求”作为其最重要的驱动因素,而民营企业将“掌握技术和管理技能”和“获取外国市场信息”分列第一和第二位,而“市场寻求”是第三位重要的驱动因素,说明民营企业是典型的资源获取型的。而另一项对中国468家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状况所作的实证研究(李朝明,2006)显示,企业海外经营的动机(按照重要性评价)排在第一和第二位的是“拓展海外市场的需要”和“获得海外市场信息”,“获得较高的利润”排第三位,“积累跨国经营的经验,培养国际化人才”和“获得先进技术”同排第四、第五位,也是重要的海外经营的动因。综合这两项调研可以发现,我国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基本动机主要表现为获取资源和拓展市场,这反映了我国民营企业国际化实践起步晚,整体竞争力不强,利用国际市场的程度和能力有限的现实。
(二)竞争优势
1,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比较。以海默、弗农、邓宁等为代表的传统跨国公司理论主要是以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跨国公司为研究对象的,认为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来自企业对市场的垄断、产品差异、高科技和大规模投资以及先进的管理技术等,而发展中国家并不具备上述优势。但现实中,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越来越多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开始了跨国经营的实践,这些企业开始并没有技术和生产上的垄断优势等条件,传统理论无法解释。由此,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问题。威尔斯(Louis T,Wells)认为,小规模制造技术是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最重要的竞争优势,这种技术具有十分独特的性质,是投资企业母国市场环境的反映。威尔斯指出,发展中国家的一个特点是大多数制成品的市场规模很小,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只有使技术适合于小规模制造,才能增加利润,这些企业一般在开始时总是使用从工业国引进的技术,然后逐渐改造使之适合于当地市场。而企业为了适应小规模市场而发展的技术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劳动密集(王林生、范黎波,2003)。与威尔斯相比,拉奥(sanjaya Lall)的技术地方化理论强调了技术引进的再生过程(消化、改进、创新和开发),正式这种创新活动,给企业带来了新的竞争优势。拉奥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不仅能够简单地模仿先进技术,而且能够对外国技术的局部环节进行大幅度改进,以适应当地市场的需要。这种技术地方化的过程,是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具有了竞争优势。即使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技术特征表现为规模小、使用标准化和劳动密集型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形成都包含着企业独特的创新活动(吴先明,2003)。就整体而言,除少数大企业之外,我国的民营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多为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竞争优势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低成本制造的竞争优势。这个竞争优势来源于与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相比。我国民营企业的劳动力成本、民营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工资水平以及民营企业用于产品营销的支出等方面都普遍较低的事实。二是掌握适应技术的竞争优势。适应技术虽然不是最先进的技术,但由于该技术较好地体现了劳动密集、生产灵活、小批量和当地化等特点,显示出明显的竞争优势。
2,与国内国有跨国企业比较。我国的国有跨国企业大部分曾经或仍然是行业的垄断者,其规模和实力比民营企业大得多。这些公司在国内市场占据垄断地位,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自主研发和资本运作能力。与国有跨国企业相比,我国的民营跨国企业在国际化发展的历史、技术、规模及实力等方面都难以相比,但他们也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具体表现在:一是竞争性成长环境的塑造。我国民营企业的国际化经历了一个从“限制性的政策环境”(1978-1998)阶段到“逐步改善的政策环境”阶段(1999-)的发展过程,从一开始就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这样的成长环境锻造了我国民营企业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市场上都具有较强的生存和适应能力。二是制度绩效的优势。简言之,民营企业产权明晰的特点决定它的经营自以及灵活机制的优势,并进而形成了其效率优势。有的学者(欧阳蛲,2007)认为,民营企业的根本优势就是其机制优势,这是民营企业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也是其他优势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民营企业的机制优势。就是自主经营和发展,即在生产、营销和发展方面都具有自主性,享有自。这种自主性决定了其必然走出国门、积极利用国外的资源和市场,开展跨国经营。从民营企业的经营驱动的方式上看,它拥有自主驱动、创造驱动和风险驱动等特征。在一项对民营企业500家和中国企业500强竞争性行业经营效率的比较研究中显示,民营企业500家的经营效率明显高于中国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的销售利润率为民营企业500家的70.1%;资产利润率为52.3%;总资产周转率为74.4%;人均营业收入为67.2%;人均利润为47.3%。目前,在“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的新竞争格局中,参与国际竞争,开展跨国经营,已经成为我国民营企业的必然选择。事实上,以联想、万向、华为等为代表的我国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理念和实践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我国民营企业正在成为中国企业国际化潮流中的一股生力军并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竞争劣势
由于我国民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起步较晚(从1998年原外经贸部首次赋予私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算起只有1O多年的时间),再加上原有的各方面基础比较薄弱,在民营企业日益国际化的今天,竞争劣势日益显现,面临很大的挑战。概括起来。主要是三个“缺乏”:即缺乏世界性品牌、缺乏自主核心技术和缺乏国际经营经验。应该说对我国国有跨国企业而言,这些问题同样是存在的,只不过相比而言,民营企业存在的此类问题会更加突出和明显。一是缺乏世界品牌。我国民营企业目前缺乏在国际市场有影响力和控制力的品牌,自有品牌的附加价值不高,品牌的国际竞争力水平不高。美国《商业周刊》杂志评选出的2007年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世界品牌中,其中排名第一的可口可乐品牌资产价值为653.24亿美元,而同年北京名牌资产评限公司评出的中国最有价值的品牌中,排在首位的我国民营企业的领头羊海尔786亿元(约合104.8亿美元),只有世界名牌可口可乐的1/6,而TCL(53.5亿美元)、美的(50.4亿美元)等这些国内知名民营品牌与世界名牌相比,差距更是明显。而在美国《商业周刊》杂志与国际品牌集团共同的2008年全球最有影响力的100家品牌榜中显示,美国企业超过半数以上,日、德、法等国也有数家企业上榜,而中国企业的品牌价值并未得到调研机构的认可,无一上榜。二是缺乏自主核心技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2006年对我国767家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调研显示,在对企业“主导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中,有378家企业填写的为原始性创新,占企业总数的49%:有299家企业填写的为引进、模仿再创新,占39%;有65家填写的是集成创新,占8%;填写其他创新模式的为25家,占3%。刘迎秋(2006)等人的研究认为,原始创新倾向明显表明多数民营企业更重视原创技术的发明和发现。而引进模仿再创新所占比重也很大,则较为真实地反映了现阶段中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基本现状,即真正的原创和集成创新还面临众多内在基础和外部条件的限制。至于集成创新模式在样本企业创新模式中所占比重较小,可能与中国民营企业整体技术实力较低直接相关。三是缺乏国际经营经验。2006年全国工商联等单位对我国2688家上规模民营企业的调研数据显示,“经营人才缺乏、经验不足和不了解海外投资环境成为影响民营企业海外拓展的主要问题。”而2008年由汇丰银行委托复旦大学对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约1000家民营企业的调查也发现,“缺乏对海外市场的认知和海外运作的相关经验成为内地民营企业走向海外的主要挑战”,而激烈的市场竞争、管理人才的缺乏和原材料价格上涨也成为制约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主要因素。
(四)海外拓展
我国民营企业日益重视海外市场的开拓,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国民营企业的海外市场分布已经基本遍及全球,并呈现出一定的行业特征:制造业企业的市场范围基本遍及全球;农林牧渔业以亚太市场为主,欧美及澳洲市场也有拓展;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主要海外市场是西亚和东南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主要在欧洲和东南亚等地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主要分布在亚洲地区;建筑业也已经打开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市场。总体而言,我国民营企业国际化仍然处在初级阶段,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我国民营企业国际化的路径是典型的渐进式发展,表现在地理扩张上,大多为从我国周边国家开始,以发展中国家市场为主;二是我国民营跨国企业的规模比较小。即使是对上规模民营企业而言,投资额也多数在1000万元以下,海外雇员多为500人以下。三是经营方式上多以贸易方式为主,扩大出口为主导战略。并逐步尝试其他的拓展方式。在此以我国民营企业较为发达和有代表性的温州为例,鲁桐(2003)对112家温州民营企业国际化经营情况的调研表明,90%以上的企业选择贸易方式进入海外市场目标。在112家企业中,有18家企业处于前出口的准备阶段,占企业总数的16%;有19家企业处于实验性出口阶段,占17%;有70家处于积极出口阶段,占63%。周朝霞(2008)对温州115家民营企业国际化经营状况进行的调研显示,绝大部分的民营企业仍然是以贴牌生产、出口及自营出口的方式进行国际化经营,进行海外技术合作或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的企业有27家,占23%,建立海外生产企业的有19家,占17%。而以企业国际化蛛网模型指标(该模型包括跨国经营方式、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组织结构、人事管理及跨国化指数等六个指标,每个指标的最高分值是5.0)对温州民营企业的国际化水平进行研究的结果表明,除了财务管理一项指标较高外,其他五项指标的得分都比较低。说明即使在民营企业发展较快、走向国际市场较早的温州,其民营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水平总体上还是处于较低层次的。
二、结论与建议
(一)对民营企业国际化的基本判断
国际化经营步伐不断加大是中国民营企业近年来的重要发展特征。但总体而言,由于我国民营企业国际化实践的过程不长。绝大部分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在资金、技术、品牌以及人才等方面的水平还比较低,从而充分发挥其现有的低成本、低价格优势和产权明晰、决策灵活的体制优势,以扩大出口为主导战略,最大限度地规避海外经营的风险,应该是我国绝大多数民营企业现阶段的合适选择。对于少数已经以其技术、品牌和营销等赢得了海外市场的较大规模的民营企业而言,应当进一步以技术的或投资的等更高层次的方式拓展国际市场。
(二)培育民营企业国际化的新竞争优势
从发展上看,随着国际竞争方式的变化,非价格竞争因素的加强,我国民营企业的低成本、低价格的优势将不断递减;而且与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相比,我国民营企业并没有企业决策和经营的体制优势或效率优势,从而,不断培植自身新的竞争优势或核心竞争力是我国民营企业面临的日益紧迫的课题。民营企业新的竞争优势来自于人才的储备、技术的创新和品牌的提升。这里最关键的因素是民营企业如何吸引和留住具有国际眼光、掌握先进技术(管理的和技术的)和通晓国际惯例高层次人才。实际上,逐步发展的我国民营(高)科技型企业将成为我国民营企业国际化中最具竞争力的力量。
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弱有多方面原因,我国法律保障体系的不健全,是阻碍民营企业创新的一个更为重要的因素。例如:一方面我们的一些法律仍然存在片面的保护国有财产的倾向,忽视民营企业的应有的平等权益。另一方面,由于我们对国有企业的不平等的照顾,要求国有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有时反而使民营企业在事实上的法律权益高于一般的国有企业。尽管具体的法律条文的列举具有非常强大的说服力,但本文更想从法律保护的原则或者理念的抽象的角度来审视这一问题,因为,具体的法律条文无非是法律原则或者理念的细化,我们目前对民营企业法律保护的最大困境,或者说混乱的根源就在于立法的理念或者原则没有理清,解决了立法的理念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就解决了对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问题。
一、现有民营企业创新法律保障体系的不足
我国对民营企业的创新成果,即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保护制度,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法,并散见于刑法、民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章节。知识产权法(着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的统称)从整体上明确了专利、商标的申请和维护程序,以及侵犯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刑事、行政、民事责任。而其他部门法则各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民企创新的保障规则。如刑法设专章对假冒注册商标等七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的定罪和刑罚做出规定;民法(本文主要指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于侵犯企业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的认定方法和承担方式加以原则性规范;公司法和劳动法本着杜绝职工侵犯企业创新成果情况的发生,纲要性规定了职工保密和同业禁止的义务;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对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界定,并规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由上可见,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法律保障体系,以惩治各种侵犯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行为,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民企创新成果的保护不尽如人意,相关制度设计及司法实务中的问题不容忽视:
1、保护力度不够。首先,对于侵权行为的处罚,无论是刑事、行政或民事制裁,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都不严厉,不足以惩戒仿冒行为,以最严厉的处罚即刑罚规定标准看,最高刑仅为七年,和侵犯知识产权所获得违法收益相比,犯罪成本相对较低;其次,在处罚实践中以罚(行政罚款)代罚(刑事处罚)较普遍,侵权者只要缴纳较少的罚金(和侵权所获收益相比)就可以躲过刑罚;再次,侵权的民事赔偿机制并没有实质性地建立起来,知识产权和品牌遭受侵犯的民营企业即便提起民事诉讼,也无法获得足额的资金赔偿;最后,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如遭受侵犯,通常需要自行搜集证据应诉,成本和败诉风险都很高,也弱化了创新成果法律保障的效果。
2、各法律、法规之间的配套衔接不够。目前,虽有刑法、知识产权法、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品牌的刑事、行政、民事责任,但对于刑事制裁、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的适用标准,法律并没有清晰的划分和认定依据,以致当事人对应运用哪一部法律、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权利救济深感困惑;另外,各部门法分别赋予专利、商标、工商、公安等行政机关监管权,多头管理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各机关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屡有发生,该现象在民营企业作为受害方时尤其明显,以致很多民营企业转而倾向采取其他不正当或消极的方式解决问题。
3、现行法律仍存在许多约束空白。比方说对于民营企业的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业务而损害原企业利益的行为,刑法并不认定为犯罪,这使得民企高管人员利用原企业销售渠道、技术优势以谋求私利有恃无恐。再如,劳动法中关于职工违反同业禁止和保密协议义务的规定较模糊,缺乏强制效力,也不具备应诉指引价值,法律的预警功能形同虚设。现在,有很多民营企业负责人表示,不敢聘用和培养外来员工担任高管人员,因为一旦这些员工掌握了企业的核心技术和销售渠道,他们就会另设炉灶。显然,没有健全的劳资协调约束机制,民营企业只能采用家族式管理的模式,这将严重影响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利于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
二、完善我国民营法律保障体系的建议
就笔者之归纳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就当前之情势,应当树立以下两个理念:
(一)平等主义的理念。事实上,我国的企业立法非常复杂,几乎可以认为,有多少种企业,就有多少种企业立法,并且我们对企业的分类标准不一,有的是按企业所有制的性质进行的分类,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企业、外资企业;有的则是按照企业的组织形式进行的分类,如:公司企业、非公司企业;有的甚至是按照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类型的分类,如:外贸企业、金融企业、航空运输企业、“三来一补”企业等等。分类标准的不一,反映在对企业的立法上,也是纷繁复杂,令人眼花缭乱。加入世贸之后,专家学者几次呼吁要彻底改变按照企业的所有制性质进行立法的旧模式,而应当按照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区分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立法,这种改革不仅具有理论上的意义,同时在实践当中,也可以有效的避免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受到的不公平的待遇。
所谓的民营企业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范畴,而是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在中国独特的经济转型时期提出的一个概念,如果从法律上仔细分析,民营企业应当称之为民有企业更加准确,或者称之为私有企业更能够说明其本来面目,由于我们刻意的去淡化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所以将私有企业带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而称之为民营企业。可见民营企业的称谓更多的是从所有制的性质上进行的企业类型的划分。我们市场经济的理念就是要求市场主体的平等,就是要变身份的社会为一个契约的社会,因而以往的以企业的不同身份进行立法的模式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阻碍,我们主张的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应当是立法上对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不做区分的平等保护,而不是个别化的不平等保护。
(二)差别化保护的理念。既然我们强调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平等保护的理念,那末,我们如何看待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些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立法呢?日本的经济发展如此迅速,与其推行的一系列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立法是分不开的,在我国,也有一些官员和学者意识到这一举措的重大意义,各地方政府更是相继推出了一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那么,如何评价这些措施呢?“法律在不丧失其基本价值的同时,还能与时代一起前进。”我们在密切关注由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进程中,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与其相反的运动,那就是由契约到身份的运动的似乎从来没有停止过,我们的法律从来没有忽视对劳动者的关心,对消费者的特殊照顾,发达国家的企业立法似乎也从来没有否认过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应当给予不同的保护。因此,我们说由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历程是社会的巨大进步,它打破了封建的身份社会的法则,催生了资本主义;而在此之后的由契约到身份的运动同样不容忽视,它推翻了现实生活中人人具有同等的能力的假说,赋予了社会弱者更多的法律关怀,其巨大的进步意义已经不容置疑。我们提倡的民营企业应予特别保护的理念实质上就是建立在民营企业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比较脆弱这一现实基础之上的,我们的国有企业身披“国字号”的外衣,外资企业有优惠政策的支持,而弱小的民营资本根本无法与前二者在市场上进行公平的竞争。因此,笔者在此也提倡对民营企业给予法律上的关注,但这种关注或者保护应当是建立在使民营企业不受岐视,能够达到与国有、外资企业同等对待的理念之上,如果偏离了这个理念提倡所谓的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只会人为的制造市场主体的不平等,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百害而无一利。
由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与由契约到身份的运动是两个并行不悖的历史潮流,前者打破身份之差别,对市场经济的催生贡献甚巨;后者破除了市场主体实质公平的抽象假设,意识到平等背后的实质不平等,主张对市场弱者给予适当的同情和保护,对于建立实质的社会公平和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意义重大。对民营企业的保护,我们一方面应当坚持市场主体平等这一要义,另一方面必须清醒的意识到在我国转型时期,市场主体的绝对平等还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假设,尤其法律上的、意识形态上的压力依然象不散的阴云笼罩在民营企业的头上,因而我们主张对民营企业给予适度差别的法律保护也是对我国现实状况反思基础之上的反应。
三、警惕三个不良倾向
在我们主张对民营企业进行平等和差别相结合的法律保护的理念的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三种不良倾向:
(一) 以政策取代立法的倾向。有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
局部利益的考虑,千方百计通过各种途径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有的甚至提出给予民营企业税收优惠、贷款优惠,创办企业手续从简、验资从宽等措施。这些举措其动机无可厚非,但我们也应当清醒的认识到税收优惠与否只能由国务院决定;地方政府给予所谓的贷款优惠可能存在干预银行贷款自主权的嫌疑;创办企业手续从简、验资从宽可能会与《公司法》的规定相背离。我们在给予民营企业法律保护的时候应当注意这种不良倾向。
(二) 对民营企业不法行为普遍淡化的倾向。我们在倡导对民营企业进行保护的同时,也应当警惕保护民营企业并非对民营企业的一些违法行为置之不理。时下,我们一些地方领导为了表示其保护民营企业的决心,对一些民营企业违反劳动法、产品质量法、税法、海关法的不法行为网开一面,表面上看是保护民营企业,实则危害社会公平,违背市场规则,长远看对民营企业的发展也百害无一利。
(三) 要求民营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的倾向。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近年来在西方发达国家兴起的一种新型的法学及社会学的理论。6但实际上在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一直没有被忽视过,甚至“企业办社会”还成为国有企业的一大弊病被学者所批判。与我国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不同,在西方,企业的赢利性是其本质属性,企业对社会的责任从来不受重视,及到资本主义的一些弊端被充分暴露之后,人们才意识到企业不应当仅仅成为私人赚钱的工具,还应当负担一定的社会道义上或法律上的责任。我国的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不同,在发展之初就没有负担太多的社会包袱,但时至今日,对民营企业课以社会责任的实例屡屡见诸报端,有的是出于民营企业本意,无可厚非,但相当部分则是民营企业基于某种压力使然。国有企业办社会的前车之鉴不远,民营企业又有重蹈覆辙之趋势,确实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
公司治理是每个企业在成长过程中绕不过去的课题,即使是只有两个股东的小公司,也迟早要应对资本和能力在权力和利益结构中如何配置的问题。从《公司法》颁布到今天,现代企业制度的理念和规范在中国已经深入人心,但是人们对于什么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如何建立高效的公司还缺乏共识。
学术界评价公司治理的好坏,一般是基于公司治理的行为和绩效对企业进行逐项打分,最后计算一个加权指数,根据指数的高低来判断公司治理的好坏。反映公司治理行为和绩效的数据指标来自上市公司的年报,年报的数据是公开的,因此建立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指数很方便。但对非上市公司而言,由于数据无法获得,建立类似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公众只能根据企业在市场上的表现和媒体公开报道来推测其公司治理的情况。
其实,无论是根据客观数据建立的公司治理指数,还是建立在主观分析基础上的推断,都是“事后诸葛亮”,而且这种事后的“好坏”论断一般都是短期的、静态的。如果简单套用这些事后评价标准来指导千差万别的企业,去应对不断变化的实践,可能会谬之千里。
公司治理究竟有没有一些普遍适用的规律?好的公司治理是否有迹可循?本刊长期跟踪报道国内外企业的公司治理案例,涉及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企业类型,深入到企业的公司治理实践,掌握大量第一手的原始资料和内部信息,并且与学术界的专家学者紧密合作,总结和分析中国公司治理实践的经验性规律。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们发现,好的公司治理是有迹可循的,的确存在一般性的原则和规律,适用于所有企业。例如,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首先要解决好资本和能力的匹配问题。董事会只是个壳,内核的构成才是关键。正如民营企业家孙大午所言,没有能力的大股东就不应该进入董事会。
在所有的经验性规律中,还有一条至关重要:任何有价值的经验和规律最终是来自市场的。拍脑袋想出来的公司治理理论,即使设计得再精巧,也抵不过市场的轻轻一击。
关键词:民营经济;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困境;形成原因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economy in China has made great progress, but the financing problem has not been solved. The article from its environment and the external environment two aspects has analyzed the private enterprise to finance the difficult cause of formation.
Keywords: private economy; small and medium-sized private enterprises; the financing difficulties; formation reasons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作为中国国民经济中具有生命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发展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关于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困难问题,越来越引起学术界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前,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探究其形成原因,具有非常现实的重大意义。
一、民营企业融资的特点与困境
1.融资渠道受限。首先,现行融资体制限制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来源。目前,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改革,中国逐步建立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信用社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元化金融市场格局,但在现行的融资体系下,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垄断金融市场,占主导地位。国有银行为主导的各种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或大中型企业。而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与国有企业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很少得到国有银行的青睐。其次,缺乏面向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虽然国家鼓励在地方上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但目前,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缓慢,缺乏针对民营企业服务的民间金融机构。由于国家对民营金融市场准入实行较苛刻的限制措施,如最低资本金要求、严格的审批程序等制约了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而且长期以来国有银行可以利用所有权优势把风险转嫁给国家而赢得广大存款人的信赖,而民营金融机构只能靠创建市场化的风险分散机制来争取客户,使得民营金融机构建立和发展都比较艰难。再次,现有银行的金融服务不能满足民营企业的多元化需求。由于民营企业很大一部分源自于改制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经营传统产业多、高新技术产业少、企业规模偏小、在生产批量、市场开拓和产品开发等方面缺乏竞争优势。而新成立的民营企业主要涉及一般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领域,技术含量不高、产业集聚度不够。这些民营企业在资金需求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有的需要流动资金,扩大市场规模,有的需要固定资金,购买机器设备、更新换代,有的需要研发资金,增加新产品,也就是说,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需要不同的金融服务,但目前银行经营理念、机构设置、信贷资金配置和具体操作方式都是沿用原来对国有大企业的服务方式,不能针对民营企业的特点提供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
2.申请信贷的审批手续复杂,信用等级要求高。首先,申请信贷的审批手续复杂。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一般具有“金额少、频度高、使用急”的特点。而银行贷款审批程序比较复杂,对流动资金需求急、频、快的民营企业来说,往往因难以快速获得贷款而延误商机。据了解,镇江的民营企业在申请贷款时面临的程序、过程比较烦琐,耗时较长,造成民营企业获得信贷融资隐性成本极高。还有的民营企业为争取一笔贷款花费了近半年的时间,因此而耽误了商机。其次,信用等级要求高。为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对企业贷款要求要有较高的信用等级,但对民营企业来说很不实际。目前,商业银行对贷款企业实行信用评级制度,将信用评级的结果作为发放贷款的依据,并设置了较高的贷款标准,只有信用等级较高的优质企业即一些龙头骨干企业能够获得贷款。而镇江的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资本金小、财务制度不够完善、管理水平低、经营规模小等问题,信用评级一般不高。同时,银行信用评级不分企业类型,对大中小企业实行统一的标准。这种用针对大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套用民营企业,必然是能够达到可以贷款信用等级的企业少之又少。因此,复杂的信贷审批手续和较高的信用等级要求制约了民营企业获得贷款的机会。
3.非正式渠道融资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民营企业的非正式金融渠道开始融资主要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作为民营企业融资的一种新途径,一方面在短期之内解决了民营企业急需资金的现实问题,为企业发展增加动力,可能赢得了商机;另一方面干扰了国家金融秩序的正常运行,债务风险加大。民间借贷利率高于国家规定的银行利率,且有持续走高之势,高利率的民间借贷很大程度上加大了资金使用者的生产经营成本,使企业经营风险加大。而且民间借贷中存在盲目投资行为,可能导致投资难以收回,债务难以按期偿还。近年来由于借高利贷导致的经济纠纷案件频发,给经济社会秩序正常运行带来负面效应。
二、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
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可以从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民营企业融资难的自身原因
民营企业自身信用能力不足,难以取信于金融机构。信用是企业开拓市场的通行证,其缺失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兴衰成败和企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目前,镇江民营企业自身信用能力不足。多数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不透明、不健全,甚至有一些民营企业任意私自改动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报表,使企业的财务状况表面看起来良好,实际并非如此。其目的可能是为了逃税漏税,也可能是为了进行不正当竞争。民营企业的信用缺失,严重损害了企业形象,难以取信于金融机构,制约了企业融资能力和融资规模的发展。
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融资方面不对等、不平等,难以得到银行的青睐。一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和传统意识的影响,金融部门不能一视同仁地对待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有制企业。从全国情况看,对工业增加值贡献率不到30%的国有部门却占用了70%以上的银行信贷,相反,民营经济对国民生产总值新增部分的贡献己达60%,只获得30%的金融支持。显然,在融资方面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不对等。二是国家在有关政策上也存在着明显的所有制歧视。例如,国有企业改制中许多不良资产可以通过剥离、核销、挂账、停息等办法处置,个体私营企业却根本不可能享受同等待遇。一般个体私营企业也无法享受开发区企业、外资企业、民政福利企业等政策优惠,这种不平等的政策性歧视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营经济融资渠道的拓展。
民营企业产业层次低、创新能力不足,难以获得金融优惠政策的支持。近几年,国家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有许多金融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是,镇江的民营企业由于产业层次低、创新能力不足,难以获得国家有关金融政策的支持。一是镇江民营企业仍然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以及传统的第三产业。2010年镇江工业、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集中了90%的个体工商户;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则集中了79.3%的私营企业。在现代服务业方面,民营企业所占比重较小,私营个体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和金融业户数占全部私营个体的比重分别仅为4.4%、0.6%、0.4%和0.1%。二是民营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和投资拉动,缺乏技术创新和管理提升。近年来,虽然民营企业逐步树立起自主创新的意识,但因人才、技术、资金等的缺乏,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从镇江市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看,民营企业R&D研发人员占科技活动人员数比重为48.0%,低于全市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R&D经费支出占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比重为45.6%,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这也是制约民营企业获取金融优惠政策支持的一个原因。
信用担保等金融中介机构缺少,民营企业难以成功获得融资。许多民营企业先天缺少抵押品和贷款担保能力,其自身的信用资源十分缺乏,信用担保制度的出现对民营企业而言尤为重要。信用担保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活动,通过担保人自身的信誉度来提高被担保人的信用等级。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是在民营企业融资难和信息不对称、对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较大条件下的一种融资制度创新。然而,在镇江专门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并不多,即使建立了这种机构,也因担保资金来源不足,担保基金不能规避自身风险,因而其运行中格外谨慎,在担保审查、反担保要求等方面都过于严格,手续也相当繁琐,为民企成功提供担保服务的概率也低。目前信用担保制度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
2.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外部原因
现行金融体制和资本市场的缺陷限制了民营企业融资的渠道。一是商业银行追求贷款规模效益的经营宗旨造成对民营企业的“惜贷”。国有商业银行长期担负着为国有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任务,把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大型企业等作为服务重点。从国有商业银行的角度看,对民营企业普遍采取歧视态度,即所谓的所有制歧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追求安全性和收益性,对民营企业的不信任使得其不愿意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国有商业银行机制也缺乏灵活性,信贷经营体制改革反而提高了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门槛。中央银行己经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但各商业银行为了资金安全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户而不愿向民营企业放贷。银行大多喜欢大额贷款而忽视额度小、频率高的民营企业贷款。二是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健全。由于中国的证券市场服务对象90%是国有企业,以扶持民营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二板市场开市后问题还很多,各方面褒贬不一。再加上债券市场发展落后,债券发行以国债为主,企业债券的规模及其在债券余额中的比重很小。在中国发行基本由国有大型企业垄断,这是导致民营企业难以从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得到直接融资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企业经营者 年薪制模式
从广义的角度看,企业非国有独资性质,即为民营企业。从狭义角度来看, “民营企业”就是指私营企业及以它为主体的联营企业。本文对民营企业的界定主要是在于它的狭义的含义。
一、企业经营者的工作特质
企业经营者主要是指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以经营管理企业为职业并具有一种职位规定性的专门人才。经营者是现代企业中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在具体的实践中,作为被激励对象的企业经营者通常指的是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企业经营者的工作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他们的工作有其特质。
1.企业经营者工作具有相对的信息优势
企业采取任何决策和活动往往依赖于对信息的掌握,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信息,而企业经营者往往是信息交汇的中心地位。这就使得企业经营者比企业所有者具有相对的信息优势,两者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有可能为了获取个人利益而隐藏私人信息或显示虚假、错误的信息。
2.企业经营者工作的前瞻性与工作效果检验的滞后性
企业经营者的工作内容是决策和战略决策。决策的前瞻性就是经营者决策和战略决策要面向未来,经营者要敏锐地预见和洞察到事物发展的趋势,从而进行符合未来发展基本方向的决策和战略决策。企业经营者决策成功与否是靠若干年之后的经营成果来检验的,工作内容与工作成果之间所产生的时间差决定了对对经营者的考核不能局限于短期效益,更要考虑长期效益,这才符合企业经营者工作的特点,并能够全面体现其工作效果。并能够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3.企业经营者劳动成果的无形性
企业经营者劳动成果是指企业经营者以信息作为工作载体,从事各种职能管理工作或活动所得到的直接产品,该产品只产生于经营者本身的劳动,并未和其他主体的劳动相结合。如决策、愿景、目标、命令等,这种产品具有自身的特点:体现企业的软实力、意识/意志形式、难以计量和考核,而一般主体的劳动成果是有形的,如体力劳动、技术劳动。企业经营者劳动成果无形性的根源在于,信息是经营者工作的载体并在其工作中支配性地位。
二、民营企业年薪制实施存在的问题
1.收入差距拉大挫伤职工的积极性
年薪制可能拉大经营者和职工之间收入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内部公平,挫伤职工的积极性。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经营者的“小业绩高加薪”影响了内部公平,即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并增长幅度不大,经营者也可以拿到不错的加薪额,“小业绩高加薪”现象不能让员工信服;二是经营者年薪中保持原来低工资制度中的“高含金量”,“职位消费”等特权仍然保留,年薪制中“高薪与特权”并存难以服众,使职工积极性降低,以此严重削弱了年薪制功能。
2.缺乏可衡量的绩效考核标准
可衡量的标准是绩效考核的重要前提,但大多数民营企业对经营者的考核都缺少这种标准,使得考核结果仅仅依靠考核者的感性认识,考核结果的可信度降低,因此与之对应的经营者的年薪发放标准公正公平性也受到了影响。
3.风险机制缺乏激励效应
年薪制体现了企业经营者利益和风险一致的原则。年薪报酬中的奖金是年薪制最能体现风险承担机制的组成部分,然而绩效紧密联系的奖金在年薪中往往所占比重比较小,逐渐成为了一种“摆设”,风险承担机制的不完善使其不能充分发挥奖金对经营者的激励作用。
三、民营企业实施年薪制的有效举措
1.提高职工积极性及内部公平性
职工的积极性于一个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年薪制要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也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公平性,重视职工的积极性。薪酬水平一定要考虑外部竞争性及内部公平性。该模式在确定了经营者年薪水平时,不再是主观臆断,也不是单纯的以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来参考,而是将资产规模、利税水平以及职工人数等均考虑在内,使得年薪水平的确定更合理更公平。如此,职工对于经营者年薪制不再排斥,工作积极性提高。
2.促使经营者绩效考核更合理
要使得对企业经营者的考核服众,发放的年薪体现公正公平原则,则对他们的考核一定要建立在客观、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方法之上。所选择的的考核指标要体现“过程+结果”原则,既能体现经营者为目标的奋斗程度并且要能体现经营目标实现的程度,考核方法要体现经营者利益和公司利益的紧密联系,加强对经营者的年度考核,全面掌握经营者绩效信息,保证经营者年薪额度的客观性。
3.扩大风险收入比例建立完善的风险承担机制
民营企业以在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因此利润成果成为其考核经营者的重要因素,但责任大小、企业规模、企业类型等也是必不可少的考虑因素,他们关系到公司对管理方面的要求以及对经营者素质的要求,直接关系到经营者付出的劳动量,他们之间的关系可做如此描述:企业的规模大小、类型的复杂程度决定了企业对管理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又决定了企业经营者承担责任的大小,他们承担责任的大小又直接要求到他们所要具备的能力、素质的全面性,而这些都直接影响经营者在经营管理公司过程中所付出的劳动量的多少,从而直接对应了他们最终取得年薪的多少。按照此模式实施年薪制,风险收入比例扩大,激励性得到很大提高。
强化风险机制的激励作用,可以实施“风险预备金”措施,通过风险收入的扣留使经营者利益、风险与企业的利益、风险联系地更加紧密。经营者年薪中的风险收入,是通过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在超过预定的利润基数获得的。公司在具体发放经营者年薪时,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收入作为“风险预备金”,存入专门建立的“风险储备金账户”,这部分预备金用于补偿由于经营者的经营不力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当这部分风险预备金不能够弥补损失时,可以在经营者的基薪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资金作为补偿,这样也能够对经营者起到处罚的作用。在一段连续的时间内经营者都无法完成预定的基本经营目标时,公司对经营者进行深度考察,根据分析的原因对经营者的胜任力做出判断和人事决策。如此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风险机制,将公司利益、风险和经营者的利益、风险紧密联系起来,保证了风险基金的有效性,利于经营者减少短期行为,加强了风险机制的激励效应。
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年薪制配合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全面考核了经营者的能力,体现了经营者的价值,激发了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无论是国外及国内国有企业的年薪制模式已经相当完善,但是我国民营企业年薪制模式还需要继续完善。
参考文献:
[1]苗晓娜.完善民营企业经理人年薪制的思考[J].科技经济市场:经营管理,2009(9):64-65.
[2]刘敬玉.目前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从我省某大型企业集团的实践谈起[J].山东化工:管理初探,2005,34(3),46-48.
[3]官少云,徐怀伏.借鉴国外经验完善国有医药企业经营者年薪制[J].药业坛,2008.17(6):14-15.
[4]周海春.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研究[D].上海:同济大学文法学院,2006.
关键词:转型;升级;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2008年经济危机的影响以及资源红利和人口红利的耗尽,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有所下降。这意味着改革攻坚期的到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成为重心①。在这种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民营企业只有转型升级才能顺应大势,才能有长远发展。近年来我国企业转型升级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必须要有充足人力资源的支撑,尤其需要从战略角度考虑人力资源管理对民营企业转型产生的价值,从而突破企业目前所处困局,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
一、我国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现状和不足
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在转型升级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转行,企业瞄准并进入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主业不变进入新行业;主业进入新行业,但保留原行业;退出原行业,完全进入新行业;在本行业中向上下游延伸。在浙江温州,民间资本参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达到200多亿元。“十二五”期间,仅光电企业就新增投资112亿元,预计新增产值将突破500亿元,50多家从事传统产业的优势企业将转型到激光与光电产业②。
(2)转轨,积极进行体制创新和管理转型。主要包括企业类型转型、商业模式转型、进入新的市场、创业者自身转型。2011年,民营企业500强非家族控股企业达到292家,绝大多数已经建立起规范民主的决策机制,企业的决策权掌握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分别有363家和269家。
(3)创新,提高自身创新水平。主要包括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开发新产品,打造名牌产品,战略重点从生产向研发转移。2011年民营企业500强中有369家企业的关键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占比达到738%,采用产学研结合方式的有291家,占比达58.2%。
虽然我国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的民营企业,但是还是遇到了一些困难,凸显了一些不足之处:
(1)突破核心技术难度较大。我国一些行业的整体技术已接近或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但很多基础和关键行业的核心技术长期不能突破,也难于从国外引进,给企业转型带来了巨大障碍。
(2)普遍缺乏高端人才。我国学者赵昌文和许召元在调研中发现企业反映,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才难觅难留。当前,企业既缺高端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也缺高水平的技能型人才。调研中仅有38.4%的受访企业认为“人力资源状况很好,能满足企业需要”,41.4%认为“技工招聘困难。41.8%的受访企业认为“新招用大学生,技工的实际能力不足”,人力资源总体环境不容乐观。
(3)金融支持力度较弱。在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加大的宏观背景下,有研究发现在已开始考虑或准备推进转型升级的企业中,748%的企业都存在着资金短缺,平均缺口达到869.4 万元。从企业外源融资方面看,我国民营企业大多主要靠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渠道进行融资。但由于金融体制和民营企业自身的问题在短期内无法得到彻底扭转,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银行等金融机构 “重大轻小”、 “重强轻弱”的倾向突出,在民间借贷上也表现出这种倾向。
以上民营企业在转型升级中遇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向我们表明拥有充足有价值的人力资源是影响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因为,无论是转轨、转行还是创新,乃至实现核心技术突破,获得恰当融资都需要相应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及其应对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以波特竞争战略和竞争优势理论为代表的企业战略理论研究的扩展和成熟,人力资源管理开始转向战略人力资源管理。80年代后期,随着巴尼提出资源基础理论在管理研究中的广泛影响,以资源为基础的企业观成为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常用的理论基础③。人力资源战略不仅是根据企业的整体战略而制定的,同时企业本身的人力资源也影响了企业战略的制定,是一个双向的影响的关系。
显然,对于需要转型升级以走出困境的我国民营企业而言,向哪转型,如何升级是它们在制定企业战略时所注重的关键点,进而做出是转型、转轨还是创新的战略抉择和安排。这种战略选择和安排则要有充足的人力资源的支撑,根据资源基础理论,关键是寻找到在企业转型中,对企业而言,具有价值性、稀缺性、不可替代性以及不可模仿性的能产生核心竞争优势的人力资源。
首先制定并实施新的战略,以确定转型升级的内容和方式,这必然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即对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及其数量和质量发生变动,尤其是对高端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增加。此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需要及时制定满足企业战略要求的人力资源规划。
企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企业领导层及各部门应根据企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确定企业发展战略,解决未来企业“往哪里走”的问题。这包括企业应当思考企业外在的机遇和威胁,政府提供的政策支持等,以确定企业转型升级的方式例如攀登价值链,实现能力升级或者塑造强化品牌,实现经营转型等。在内部资源方面,不仅要考虑有形资源,更重要的是考虑无形资源现存量和未来可获取量,尤其是能够给企业带来核心竞争优势的资源。
(2)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根据企业所确定的企业战略,明确企业所需要的人力资源的详细状况,包括知识、技能、人格特征、数量等。这是关键的一点,因为只有明确了需求才能对症下药,获得能够有助于转型升级的人才,否则就会出现,人岗不匹配的现象,这不仅不能够产生正效益反而会阻碍企业战略的实现。
(3)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确定的人才需求目标,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并具体投入到管理实践中,具体内容包括:工作分析获取工作说明书、工作设计、招聘与选拔、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与富利、劳动关系管理等,通过这些工作流程得以确保所聘是所需,确保业务的开展有足量且恰当的人力资源支撑。
三、结论
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形下,我国改革进入深水期和改革调整期,民营企业要想获取长期的发展,走出当前产品需求减少等困局,转型升级是必然选择。转型升级的方式主要有攀登价值链,实现能力升级;塑造强化品牌,实现经营转型;延伸产业链,实现内部结构调整;引进现代管理技术,提升管理水平,或者说,转轨、转型和创新。但无论怎么升级怎么转型,缺少了人力资源的支撑,一切都是水中月镜中花。这就需要民营企业具有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的思维,融合企业战略和人力资源战略,采用工作分析等具体管理实践,确保所聘是所需,所得是所要的人岗匹配的良好状态的实现。(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程德俊、赵曙明:《资源基础理论视角下的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科 研 管 理》,2004年第5期。
[2] 曹建海、黄群慧:《制度转型、管理提升与民营企业成》,《中国工业经济》,2004年第l期。
[3] 李锐:《我国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路径选择及建议》,《亚太经济》,201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