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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我乡在20__年度,在依法治国的形势要求下,积极进行普及法律知识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布署,进一步培养广大机关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律意识,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制观念,切实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__年度法制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法律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加强法制基层组织建设。对我乡所涉及的计生执法、司法所等机构,配备了专门人员,并认真组织其人员进行了相关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使其充分掌握相关法律专业知识,为充分做好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加强了其业务素质的培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人员配备上,挑选综合素质较高的精干人员,组织强有力的工作队伍。
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机关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制观念。
1、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在20__年度,为了适应当前依法治国的形势要求,我乡对广大机关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开展了4次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培训,邀请派出所、计生局和司法局的领导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使我乡广大机关干部和村两委干部接受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普法考试。我乡机关人员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学习准备认真参加市政府举办的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同时积极组织村干部分级分批接受市级的相关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
3、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领悟其宗旨,并进行大力宣传,普及依法行政知识,加强法制观念建设。
4、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规范,案卷规范,无行政复议被撤消或行政败诉的案件。
5、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责任追究制度,对所负责的纠纷或矛盾问题,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督导办法,实行严格责任制度。以强化责任,依法办事,并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民心。
6、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和行政复议监督,及时应诉,答辩,自学履行已经生效的司法判决和复议决定,严格依法办事。
总之,在20__年度,我乡的法律知识普及和依法行政水平取得了很大进步,全体机关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增强了法律意识,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好成绩,当然其中仍有不足之处,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争取取得更大成绩。
一、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
重点开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基本法律以及行政执法各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学习宣传方案,掀起法制学习宣传的新,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能力,减低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随意性,在全区营造出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重点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采取法制知识讲座、集中培训和送出去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各部门、各单位今年至少举办一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并积极参加区委法治办举办的行政基本法律知识培训班。每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不少于15天;公务员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三、几点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实施。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指派专人、划拨专项经费开展此项工作,力争把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行政基本法律以及行政执法各专业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充分运用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根据、司法部和你办《关于对“五五”普法和贯彻执行情况总结验收的指导意见》(司发〔〕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五五”普法以来,国家粮食局按照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精神、要求,根据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工作的新特点和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及时安排和部署“五五”普法的相关工作,加强了对全国粮食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积极调研和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国粮食系统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不断向前推进。
一、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五五”普法启动后,为确保普法工作的有效落实,国家粮食局及时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分管法规和党建工作的局领导为组长,政策法规司相关同志为成员,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同时在政策法规司设立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五五”普法的日常工作。地方各级粮食部门,如广东、新疆、天津、湖南、安徽、江苏等省(区、市)粮食局也都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处室和单位,保证了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
(二)制定粮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要求,结合粮食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对五年内粮食普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进行了规划和部署。同时,根据每年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印发的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粮食流通工作的重点,制定年度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每一年的普法工作进行安排,确保了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各地粮食部门也按照地方法制办和我局的部署,制定了年度普法的工作要点和重点。
(三)加强对“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的领导。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检验“五五”普法成果的一年。根据、司法部和你办对“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局及时下发了“五五”普法验收方案,制定了验收指导标准,并到有关省份实地了解“五五”普法验收的情况,督促各地做好验收工作。各地粮食部门制定了详细的验收方案和标准,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验收工作。安徽省粮食局制定了“五五”普法考核检查方案,实行中期检查评估,期末考核验收。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安徽省粮食局对全省17个市局进行全面检查,对23个县级局和部分省局直属单位进行了抽查,并对“五五”普法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
二、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一)建立了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和考核制度。各级粮食部门都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注重发挥领导干部讲师团作用。如天津市粮食局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安排》,每年安排两次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处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在公务员招聘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考试,并作为录用的标准之一。注重对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组织了《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来源:文秘站 )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行政执法内容的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励和提职的重要依据。广东省粮食局举办了全省粮食系统法制培训班,建立了干部学法考核登记制度。安徽省粮食局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省直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依法行政培训,开展了粮食流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活动,在“五五”普法期间,两次组织全省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考试,检验和巩固普法效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建立了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和奖惩制度,并组织全区粮食系统干部参加区普法办组织的公共法律考试,以巩固学习的成果。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普及法律知识。“五五”普法以来,各级粮食部门广泛利用报刊、影视、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在报刊上刊登法律 学习心得、通过网络解答社会各界有关粮食法律和政策的咨询、举办记者招待会和电视大赛等形式,广泛进行普法宣传。结合世界粮食日、“12.4”法制宣传日、宪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等,采取挂横幅和标语、张贴宣传画、文艺汇演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购买和发放相关的法律学习资料,并对有关粮食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汇总和编辑。邀请法律专家和教授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播放法制讲座录像,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片和其他法律短片。
(三)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政审批行为的重要法律,全国粮食系统把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作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依法管粮的重要内容来抓。国家粮食局成立了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该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编印了《贯彻行政许可法知识读本》,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同志做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举办了国家粮食局机关行政许可法知识问答,并在全国粮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的两位同志做《行政许可法》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各地粮食部门对这项工作也很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举办了不同层次的培训班。这些活动的集中开展,加深了机关干部对该法的认识和理解,对规范粮食行政许可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深入开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两部粮食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这两个条例是规范粮食流通活动的重要法律,也是粮食部门依法管理粮食流通活动的主要依据,因此,自两个条例颁布之日起,我们就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普及宣传工作。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开设专家论坛,邀请国内知名的粮食专家就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谈见解和体会。举办了条例培训班、条例知识60问、条例颁布一周年知识问答和征文活动,邀请国务院法制办胡可明同志作条例讲座,编写了《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读本》,使条例的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广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条例出台后,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通知和条例学习宣传提纲。召开了全国粮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对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部署,并对各地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举办了由各省粮食局负责同志参加的学习贯彻条例研讨班,组织编写了条例辅导教材。为推进粮食行政执法,举办了3期粮食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地粮食部门按照我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意见和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甘肃、江西、青海、新疆等省(区)粮食局开展了条例宣传周(月)活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还把条例译成维吾尔文,在维文版报纸上刊登,并组织了3期条例培训班。北京、河南、四川、安徽、山西、吉林、黑龙江等省(市)粮食局组织开展了条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等学习宣传活动。江苏省粮食局举办了全省各市、县(区)粮食局长培训班,并对全省从事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业务的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安徽省粮食局结合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对市、县500多名粮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四川省粮食局还对全省13700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条例及配套政策的培训。
5月,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我局组织开展了大型的条例宣传和贯彻活动。向各地粮食部门印发了条例的宣传画,在粮食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大型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张贴宣传。举办了条例一周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国29个省(区、市)粮食系统的干部职工以及社会人士提交了64493份答卷。举办了以“依法管粮,放心消费”为主题的“国粮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电视大赛,6个省的代表队入围了大赛决赛。同时我们还在《粮油市场报》上开辟专栏,连续刊登了一组反映条例实施情况的文章。各地粮食部门也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安徽省粮食局发放了2万册条例宣传册,并在全省粮食展销会搭建展台,进行宣传。湖南省粮食局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了新闻会,以记者访谈、知识问答等形式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广泛宣传条例。江苏省粮食系统印发宣传手册9.5万多册,开辟宣传橱窗1153期,张贴宣传资料3万多份,使用宣传车553次,利用电视广播211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抽调业务骨干送法下基层,既对条例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又对基层执法人员、企业职工和个体粮商进行条例内容的培训。甘肃省粮食局向各地印发宣传材料30多万份,接受宣传教育的人数达到了200多万人次。这些活动的开展,使社会各界特别是粮食部门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了条例的主要内容,提高了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意识。
三、“五五”普法取得的实效
经过五年来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全国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粮食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粮食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逐步增强,公平竞争、活而有序的粮食市场氛围正在形成。
(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风气逐步形成,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近年来,我们接到了许多法律咨询电话和信件,有粮食行政管理机关的人员咨询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和运用的,有企业职工咨询企业改制过程中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还有咨询如何处理与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冲突的。这表明,随着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的推进,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正在逐步为人们所接受,法律已经成了处理各种纠纷的有力武器。
(二)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增强。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之前,粮食行政管理方式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标志着粮食流通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我们结合《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两个条例进行了重点宣传,使机关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赋予我们管理粮食流通活动的职权,明确了哪些事情应该而且必须做,哪些事情应该交由市场去调节,在履行职责方面,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同时,注重程序法的普及,避免因程序不当影响行政管理的效果。经过普法,粮食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中能自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职能,实现了管理方式由主要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促进了粮食流通活动的有序开展。通过法律宣传,广泛普及和宣传了国家宪法和其他的法律法规以及粮食专业法,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守法、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了粮食流通活动的有序开展。种粮农民了解了国家的粮食法 律和相关政策,在购销活动中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粮食消费者学到了辨别粮油品质和等级的方法,从而能够更放心地消费。粮食企业提高了合法经营的意识,自觉遵守国家关于粮食收购、储存、加工、运输等的相关要求,建立粮食统计台账,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加快了企业改制的步伐,依法妥善处理了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粮食购销活动中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发挥主渠道作用。粮食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减少了因管理不当而产生的各种摩擦。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运作和谐的粮食流通市场正在逐步形成。
四、当前普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
总的看,全国粮食系统“五五”普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地普法进展情况不平衡,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没有给予充分重视,对学法用法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普法工作开展的不够深入。二是有些地方和同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够系统和深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人员和经费在有的地方得不到保障,普法材料缺乏。尤其是市县级粮食部门,人员编制少、经费紧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活动的开展。
一、领导重视,机构落实
年初,我局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首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由行政许可股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其次局制定了工作计划,每年召开至少两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对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单位分工协作,全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积极推进“法律十进”活动,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在“法律进机关”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着眼于提高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规范执法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努力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集体讨论决定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并严格遵循交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和办理程序,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协调性。完善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对全局机关干部的学法内容、学法形式、学法时间等作了具体规定;定期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对行政执法类人员进行重点培训。
二是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局行政许可股组织开展执法责任、执法道德、纪律和廉政教育,牢固树立人性化执法意识和规范化执法理念。今年加强了企业职工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共组织12余次达100多人,还组织系统60多名执法人员分二批参加了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集中培训和考试,合格率100%。在“12.4”宣传活动中我局组织系统运管所、路政大队、海事处,精心编制实用的法制宣传资料,开展“送法下乡”和“送法进公交”活动,活动期间,共下乡(镇)宣传30次,进车站企业宣传20次,散发宣传资料2800份,接受群众咨询达150人次。通过这次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对交通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是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机关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规范管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在“法律进机关”活动的积极推动下,局机关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局属单位及时跟进,从而使“法律进机关”活动扎实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二)在“法律进公交”方面: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我局认真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法律十进”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动员会和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并制定了活动的实施方案,按步骤、有计划推进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全民参与。通过会议会前学法、宣传栏、车站、出租车和公交车LED等多种方式大力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的思想意识。明确了党委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五项制度。
二是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我局按照“法律十进”实施方案要求,把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建立了检查考核评比机制,局纪委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并将检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确保法律“进公交”持续有效开展。
一、目标任务
1、要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职能和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职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费保障,建立规范的学法档案。
2、要定期完成中心组学习计划,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按要求完成普法教材、资料的征订和答题任务,撰写读书笔记,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本系统和全省性的普法培训和考试,开展网上普法宣传,完成治省办部署的向农牧民和城镇居民以及社区、农村“法律图书角”赠送普法教材任务及年制定的普法教材的征订任务,参加治省办统一组织开展的普法活动。
3、要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科学、规范管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依法、及时办理群众上访事件,公职人员中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4、要开展有创新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争先创优,组织进行内部随机采访、问卷调查,掌握情况,改进提高,加强专业法宣传,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工作,根据治省办的部署,做好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
二、重点工作
1、继续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对拟提任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培训和考试,并颁发任职资格证书。
2、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普法教育,开设法制教育课,把《宪法》、《体育法》的学习贯彻其中,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继续开展依法治校工作,责任到人,使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下去,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3、在搞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系列活动和治省办统一安排的活动的同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突出单位特点,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参加全省阶段性普法考试,组织本系统专业法的培训或考试。
5、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采取培训、讲座、观看法制教育片等形式,做好广大干部职工、运动员、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局系统将定期举办两次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制定今年计划的同时,要充实和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人员,加大开展工作的力度和专项经费的投入,使全局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从组织、经费上得到保证。
2、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2次,并进一步健全学法档案。
一、组织机构
培训领导小组由局长、副局长组成,负责教育培训的监督和考核。
税政法规科负责制定全局业务培训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全局集中学习,并负责安排日常测评与考核。
人事教育监察室负责制定全局政治理论培训计划和负责组织实施,并开展讨论、测试等活动。
科室培训学习由各科室长负责。组织安排本科室日常学习,每周不少于2次。定期检查科室成员学习笔记的记录情况,保证科室学习的效果。
二、政治思想方面
积极开展以“法治地税”为主题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做依法治税的践行者。
心中有法。无论是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还是党课学习、党员学习、业务学习,坚决做到学习必学法律、法规,通过坚持不懈地“法治”教育,让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行为遵法。作为社会成员,“法未禁止”即可为,作为税务工作者,“法未授权”不可为。通过教育,提醒干部职工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不要混淆自己的权利、义务,教育大家要慎言慎行,做遵守法律的模范。
生活用法。把学习生活中的法律列入了学习计划,通过聘请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专家进行生活法律常识讲座,通过学习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案例,教育大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执法依法。作为税务人员,是税法的执行者和维护者,直接与纳税人打交道,是否做到依法治税,直接关系到单位和税务工作者在纳税人心中的形象,更关系到税法的尊严。在学习中强调,要把“权利锁进牢笼”,慎用手中的权利,坚决不触碰高压线,做到依法治税。
三、税收业务方面
坚决贯彻“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思路,继续加强通用的应知应会基础知识与技能教育培训,贯彻“法治地税”主题教育,重点学习行政法律知识、涉税法律法规,相关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知识,财务会计,信息化知识与技能等。
四、培训方式
培训将采用集中培训、在岗自学、个别辅导等方式进行,今年按照区局和市局的教育培训工作部署,强化了网络培训要求,人事教育监察室将定期推送网络学习任务,运用网校资源,丰富教育培训内容。
五、要求
(一)全体干部必须按时参加教育培训,严格考勤制度。
(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必须认真记录笔记,每月科室长对科室人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并签字,每季度由局领导进行抽查。
重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与运用。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的管理之中。重视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运用。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文件精神和深入推进法治嘉定建设的目标要求,重点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与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学习国家和本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做到严格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基本制度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聚焦社会热点和实践需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通过专题学习、案例研讨等多种方法,认真组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推行党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好做法,加强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围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社会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及涉法问题,依托法制讲师团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力量,按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统一安排和自主选择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倡导和鼓励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学法用法进行法制宣讲。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领导干部法制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新任领导干部上岗培训班、处级领导班子新成员培训班、处级领导干部轮训班、“班长工程”村(居)委书记(主任)培训班等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开设法制课程、安排适合学员特点的法制学习内容。结合本市及本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适时举办领导干部法制专题班。积极发挥“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和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等网络平台作用,汇聚整合优质培训资源,运用现代化信息化培训方式,实现领导干部参加法制培训的全覆盖。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综合考评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相关岗位挂职考察,任期中的依法行政情况评议、学法用法述职考核等多途径多形式的法律素质综合性考评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重视做好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基础性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