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9 16:07:1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社区管理的原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烟草专卖 社区化管理 社会效益 评价体系 意义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马鞍山市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实施效果,进一步为推广实施马鞍山市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提供理论和事实的依据,需要建立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社会效益评价体系,并运用此体系进行分析评价。
一、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概念和目标
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就是把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融入到社区管理体系之中,通过当地政府的支持,借助社区平台,整合社会有关力量来共同监督管理卷烟市场,实现卷烟市场的净化和规范,提高市场控制力,建立烟草专卖专营的长效管理机制。实施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后,可有效提高卷烟零售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净化和规范社区烟草市场,提高烟草专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促进社区(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最终达到社会、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四满意”。
通过开展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从基层抓起,从源头上治理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实现杜绝“三烟”、力争“四无”、争创“五好”社区的工作目标。
1、杜绝“三烟”,即:假冒卷烟、走私卷烟、非法流入卷烟;加强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烟草专卖执法检查、主动搜集涉烟违法线索、情报。
2、力争“四无”,即:无无证经营卷烟行为、无涉烟纠纷案件、无制售假冒卷烟网络案件、无非法卷烟藏匿窝点。
3、争创“五好”,即:辖区内守法经营好、执法环境好、群众基础好、宣传教育好、工作完成好。
二、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社会效益表现形式
(1)进一步落实了政法烟草联席会议精神,促进了行业单一执法向政府综合执法行为的转变,基本建立覆盖全区卷烟打假综合执法的治理网络,进一步缩小不法分子违法空间;缓解了专卖执法人员不足的情况;信息来源渠道更加广泛,社区烟草专卖宣传阵地有力。
(2)推动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探索烟草专卖执法转型,建立一个行政执法、社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型的烟草市场管理网络,提高专卖软实力。
(3)构建和谐文明社区,通过科普知识宣传、丰富社区文化等文明共建活动,将烟草文化与社会文化相结合,有效降低各类涉烟案件纠纷的发生,为建立和谐社区、文明社区奠定了基础。
(4)烟草专卖管理活动是共同维护和规范社区(村)卷烟市场秩序,构建“和谐社区(村)”的一种管理方式。
(5)建立烟草专卖管理长效机制,有助于净化社区市场,优化社区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社会效益评价体系建立的原则
评价体系的构建是评价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效益的重要的阶段,为了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首先要确定指标选择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
评价体系要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要能够客观地反映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本质特征和复杂性,能反映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每个指标必须概念清晰、内涵明确,并有利于对马鞍山市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效益进行动态评价和分析研究,以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与客观性。
2、系统性原则
评价体系必须能够全面地反映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评价目标和评价评价体系联系成一个有机整体,同时又要避免各个指标之间相互重叠。
3、层次性原则
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评价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包括的子要素种类繁多,各个要素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必须将其分门别类、划分层次。
4、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指标要概念明确,容易测量,数据容易获得。评价指标的选择要考虑依靠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水平,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测量到或通过科学的方法可以聚合生成。指标要具有可比性、可取性,且易于被理解和接受。
5、独立性原则
评价体系中各个指标要具有独立性,每一项指标要具有相对独立的内涵,要能够独立放映马鞍山市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内涵和本质特征,避免彼此之间的相关性。
四、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社会效益评价体系表的建立
根据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评价体系建立的原则,经烟草局、县(区)政法委、街道、社区(村)相关人员调研座谈讨论认为,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社会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包含14个指标,其中包括三个“杜绝三烟”指标(假冒卷烟案件、走私卷烟案件、非法流入卷烟案件)、四个“力争四无”指标(无无证经营行为、无暴力抗法案件、无制售假冒卷烟网络案件、无非法卷烟藏匿窝点)、五个“争创五好”指标(辖区内守法经营好、执法环境好、群众基础好、宣传教育好、工作完成好)、二个时间人力资源效益指标(缓解执法人员人手不够的情况、推进进度符合既定要求)。
根据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评价指标,按科学性、系统性、层次性、可操作性、独立性等原则对各级指标进行细化,分清权重,建立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评价体系表,如表一所示。
样品采集:按实施进度要求,我们在第一批样本社区九个社区工作开展后,及时总结,对第二、三批社区及时推进“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采取“查电脑系统数字、调阅督查及投诉月报、组织市场检查、邀请政法委考核数据”等方法,进行各批次数据采集汇总。
评分标准:为便于整体评估该项工作开展成果,我们对所有四级指标,按照成效性进行换算,分别计分3,2,1分。评分标准如下:
1、三烟:取本期与去年同期比例。评分标准:
假烟低于去年10%以上为3分、0-10%2分、高于去年为1分;非法流入烟低于去年5%以上为3分、0-5%2分、高于去年为1分;走私烟低于去年20%以上为3分、0-20%2分、高于去年为1分;(注:若是综治专干提供信息查处,造成该项扣分,指标校正时,认为社区该项得满分)
2、四无:(1)取本期与去年同期比例(2)绝对数。评分标准:
无证户数量低于去年50%以上为3分、20-50%得2分、20%以下为1分;本应发生暴力抗法案,由于综治专干协调得力而未发生为3分、未应发生而未发生为2分、发生1起为1分;综治专干提供信息或协助侦破制售假烟网络案件为3分、无网络案件2分,发生网络案件1分;综治员提供信息或协助查处卷烟藏匿窝点得3分、无藏匿窝点得2分、有窝点得1分;
3、五好:“守法经营”按守法经营率,评分标准:
高于96%得3分,95%―96%之间为2分,低于95%为1分;
4、“执法环境”按社区提交信息量,评分标准,全年提交社区12条得3分,在(6-12条)之间得2分,少于6条得1分;
5、“群众基础”按社区涉投诉次数,评分标准,全年社区12次以下得3分,在(13-24次)之间得2分,大于25次得1分;
6、“宣传教育”按社区内卷烟零售户、(部分)消费者12313知晓度,评分标准:
超过90%得3分, 70%-89%得2分,低于69%得1分;
7、“工作完成”按社区计划总结完成状况,评分标准:
超过既定计划得3分,与计划吻合得2分,明显滞后或缺失得1分。
8、时间人力资源效益:“时间进度”是实际工作开展进度与计划相比较,
评分标准:超过计划为3分,与进度基本吻合得2分,低于进度为1分;
9、“人力资源效益”是专卖对所社区配合质量认可度,评分标准:
配合好得3分,一般2分,差得1分。
样本分析:按推进批次,将各批次社区探索实践期间打分结果取得3批数值,并将此3组数值再取算术平均后,依据指标体系得分权重表,进行加权平均,得出三批推进社区,社会效益加权平均指标得分为2.115分,而该项最高分为3分,最低分为1分。
综上所述,将社会效益得分为2.115;按照2.115/3*100分=70.5分,得出马鞍山市110个社区自实行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以来的社会效益分数为70.5分。
五、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社会效益评价的意义
1、充分发挥评价结果的激励作用。社会效益的评价目的在于调动烟草局、县(区)政法委、街道、社区(村)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对评价分数较高的社区进行奖励。因此可以将评价结果与奖金挂钩,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奖金分配数额,以增强绩效管理的内在动力,提高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相关负责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物业管理是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活动。社区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涵盖了从居民区到工业、商业、公益事业等各类物业项目的管理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旧区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区建设齐头并进,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物业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日渐突出。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有利于城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城市品味;有利于保持和改善市民工作和生活的环境;有利于提高经营城市水平、促进城市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维护社区秩序、营造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管理、改善环境、营造和谐社会、创建安全城市为目标,以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新住宅小区建设与物业管理同步为重点,坚持尊重现实、便于启动、落实责任、服务市民的工作原则,全面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扩大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推动物业管理上水平。
二、理顺体制,构筑适合城市发展的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框架
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要按照“县市区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房管部门监督指导,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搞好社区基层组织与业主自治组织的共同协作,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对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负总责:
1.组织所辖街道办事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开展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2.落实办事机构,建立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
3.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督导落实。
(二)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1.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划定社区物业管理区域,界定物业服务范围;
2.组织社区居委会、开发建设单位及有关产权单位,选举产生各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
3.指导辖区内能够独立实施物业管理的非住宅项目组建业主委员会和实施物业管理;
4.对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和项目进行指导和管理,保障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及发挥业主自治作用;
5.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社区物业保安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三)社区居委会要指导协调业主委员会,具体组织社区物业管理的实施:
1.组织业主委员会制定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签订到户,规范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公共行为;
2.落实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聘请有关单位核算成本,提出收费标准和依据,经业主大会通过后,到辖区街道办事处、当地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备案;
3.指导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建立群众性物业服务组织,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组织物业管理实施;
4.督促检查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服务组织,落实管理服务合同,调处管理服务中的矛盾纠纷。
(四)房管部门作为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管理:
1.认真研究当地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及工作思路,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提出工作意见;
2.负责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的归集,会同财政等部门安排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的使用方案,并搞好监督管理和检查;
3.落实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组织物业管理行业的检查、考核和人员培训工作;
4.监管物业管理企业,调处物业管理重点纠纷案件,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
三、因地制宜,确定社区物业管理的模式和组织形式
社区物业管理实行等级性或基础性管理服务。要根据各个区域房屋建设、环境配套、居民需求、业主意愿及服务约定等情况,确定物业管理模式和组织形式。
(一)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遵循规划设计方案,按照配套完善、环境优美、交通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并通过招投标选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等级性物业管理。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把好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物业管理三道关口。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落实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配套设施交付使用许可制度。开发建设单位要按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保证前期物业管理落实到位。业主委员会组建后,开发建设单位、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要按规定做好物业管理的转换衔接工作,确保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行规范的等级性管理服务。
(二)整治后的旧住宅小区。要根据居民的需求及承受能力,把物业管理同社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以社区管辖范围为基础,界定各物业管理服务区域;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以物业管理企业或群众性物业服务组织为基础,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活动。要加大对旧住宅小区的整治力度,逐步解决旧住宅小区环境、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对整治后具备条件的旧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选聘专业物业管理企业按等级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对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建物业服务队伍,落实以保洁、保绿、护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管理服务,也可以采取“栋楼管理”模式,解决有人管事的问题。力求到2008年底前,物业管理覆盖到每个社区,基本建立体系健全、政策完善、责任到位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要区别不同的物业性质和特点,确定管理服务的项目和等级。物业服务收费要遵循公正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新建的住宅小区,其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根据区域内规划建设、配套情况和设定的管理服务项目,依据物价、房管部门制定的物业管理等级评定标准,确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可采用选项式服务形式,根据多数业主的意愿,确定管理服务项目,测算服务成本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小区内公布实施。
四、突出重点,切实抓好社区物业管理的规范运作
(一)规范物业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新建的物业项目,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期间,必须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建设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中,要明确项目前期物业管理责任。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供项目竣工后的物业管理方案,预留前期物业管理保证金和物业管理用房,并按规定选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由市房管局另行制定。
(二)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工作运转。每个物业管理区域都要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行政组织和业主自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原则上从社区居委会、有关产权单位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离退休人员、热心公益事业人员中推荐人选,主任可由社区居委会成员担任。业主委员会主要负责召集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监督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实施业主公约等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街道办事处要支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或集体换届期间,由街道办事处指定社区居委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关于业主委员会组建及工作实施的相关规定,由市房管局另行制定。
(三)规范物业相关合同管理工作。一是开发建设单位与房屋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要有物业管理的相关条款,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管理服务等级及对应的收费标准。二是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发建设单位要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三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并履行公约。四是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代表业主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正式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业主应当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要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督促、催交;经督促仍不交纳的,由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催交。对物业管理企业违反合同约定的,由业主委员会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双方有争议的,由社区居委会调处;调处不成的依法解决。
(四)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据服务合同,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对超出服务合同的事宜,要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后实施。各级房管部门要会同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制度,认真评定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业绩和信用程度,并在资质评定和年检、物业招投标中作为重要条件;要建立健全物业投诉责任机制,及时查处物业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整改,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淘汰、退出机制,对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投诉较多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明确责任,落实扶持社区物业管理的各项政策
(一)明确管理责任。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组织)与城市基础设施专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共同做好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组织)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卫生清扫保洁、花草树木养护、车辆停放管理以及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项目。各相关专业设施管理部门要做好社区内供电、供水、供暖、燃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及服务工作,满足社区居民的要求。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扶持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凡在住宅小区内批准设置的各类停车场的收费全部划归社区,凡批准设置的经营性临时摊点、早市等收费,相关部门要给予优惠政策,以补充社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实施“扩大再就业工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程”,给予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优惠政策。各级房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搞好配合,从政策上、业务上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驻社区的各个部门和单位,要支持和参与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要加大社区物业管理资金的筹集力度。一是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在提高市民、业主缴费意识的同时,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组织)要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物业服务收费率,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基本保障。二是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政策、标准和办法,依据相关规定将资金管好、用好。三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适当安排社区物业管理启动资金和扶持资金,推动旧城区物业管理的全面开展。旧住宅区内应由城管部门管理的道路、路灯、绿化、环卫等维修、养护费用,仍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六、加强领导,确保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物业管理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工作覆盖面广,推进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措施,全力推进。市政府成立社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把加强社区物业管理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摆上议事日程,落实机构,明确任务,将工作细化分解到基层,加快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中国城市社区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向
1.体现以人为本。社区建设应坚持自愿选择、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以社区居民参与为核心,突出社区的自治性,满足居民自我管理、自我实现的需要,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为个人发展提供良好的社区氛围,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把关怀、方便、爱护带给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尊严和幸福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2.打破等级制,实现网络化。在传统的社区管理体制下,中国各类组织的结构基本上是按照行政系统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的管理系统,形成了等级化的层次结构,弱化了其本应具有的独立的意志、利益和目标。而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应该界定政府的权限,提高社区的自治程度,突出各类社区组织对社区管理的参与,增加管理主体之间的联系。
3.立足中国国情实现自治,体现公民社会和治理的时展趋势。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照搬照抄外国模式。中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一要充分考虑到中国城市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街道和居委会的具体情况,以便于与原有的管理体制接轨。二要重视自治性的提高和中介组织的参与管理,实现居民参与社会的现实需要,体现公民社会和政府由“统治”向“治理”转变的发展趋势。
4.确立社区管理主体,理顺政社关系,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在新的模式中,政府已不是社区管理的主体,至少不再是惟一的主体,相对于传统模式来说,政府的行政管理范围将大大缩小。政府管理的方式手段也将发生变化,社会力量不断增长,朝“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向发展。
二、中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模式的设想
扩大社区规模、完善社区功能、形成特色社区,是加强社区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管理职能,实现现代化社区管理的前提条件。应从结构和功能上对城市社区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构建新型的运行体系。
1.扩大社区规模庑善社区功能突出社区特色。针对城市社区划分过细、功能不全且“弱化”的现实,改革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要合并现有的城市社区,使之成为规模较大、功能结构更合理的“大社区”。大社区的划分,应充分考虑到土地面积与地理结构、建筑面积与人口数量、配套设施与服务功能等诸多因素。新建社区要适应城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适应城市发展战略的具体要求,规模以原社区的4倍~5倍为好。(2)大社区应具备较为完善的管理与服务功能,一般包括:治安、饮食、卫生、体育、娱乐、宣传、文化、交通、通讯、邮政、休闲等。(3)大社区应形成各自的特色。社区特色的构建可根据居民的种族、宗教、文化、社会地位、经济状况、职业、地域以及物业的档次、风格等因素,划分为安居房住宅区、金融业住宅区、个私经营者住宅区等各具特色的社区,进而设计、实行不同的管理与服务,提高社区管理的效益与水平。
2.科学构建城市社区管理运作体系。城市社区管理新模式的构建与实施,必须明确社区居民自己建设社区、管理社区,实现居民“自治”和以专业人土进行社区管理与服务,实现社区管理与服务的“专业化”,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的温馨家园的指导思想,科学地构建一个“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良性循环系统。
3.理顺关系,明确职能,强化服务。(1)理顺居民与业主的关系,以此确定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的性质与职能。业主是以财产――物业权来划分的,业主的权利主要是一种经济权,居民是以居住地来划分的,居民的权利主要是其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政治权利,合理分配政治权与经济权在社区管理机构中的比例份额,从而建立起能代表居民与业主共同利益的社区管理机构――社区管理委员会,代替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行使职权(建议取消居民委员会与旧制业主委员会)。(2)依法界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企业性质,规范运作。由于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一开始就缺乏应有的规范,旧模式下的城市社区管理没有明确界定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性质,带来了其与社区管理委员会之间的矛盾,逢利则争,遇事则推,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市社区管理的无序与低效。因此,在进行城市社区管理模式改革中,要依法界定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性管理企业性质,使其回到经营的专业领域――对物业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而将社区文化建设、家政服务、治安、拥军优属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等功能归位于社区管理委员会,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管理纠纷。(3)分清社区资产关系,疏畅经营与管理渠道。社区的资产大致可分为社区内的城市配套设施和社区管理费两大组成部分。社区内的城市配套设施,主要部分由政府投资建造(在旧城区几乎全由政府投资建造),政府是理所当然的业主;另一部分是开发商投资建造的(在新城区其所占比重更大),开发商自然是业主;还有一部分设施是由社会慈善机构或社区人士捐资建造,虽然这些捐资者并不一定就成为业主,但在对这些资产进行经营与管理时必须考虑捐资者的“主人翁”地位。社区内这部分资产的财产权归属界线较为明显,社区管理委员会的责任就是将这部分资产管理好,但依据“政企分离”原则,社区管理委员会必须将这部分资产交给可靠的法人或自然人进行经营,而不能自行经营。
4.积极探索社区资源整合的路径,加大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社区的基础设施是推进社区建设和拓展社区服务的重要载体,是社区管理良好运行的基础物质保障,必须加大投入力度。而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财政投入是不够的,对于面广量大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而言,其只是杯水车薪,另外还容易导致社区自治组织的行政化趋向。笔者认为,可把扩大投资的着力点放在激活、整合社区资源上。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引导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的设施向社区开放,让闲置场地、设施为社区所用并鼓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投入社区服务业,把居委会的自治管理与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管理、物业公司的专业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责权利明确、协调配合、互相支援、管理到位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另外,社区还可以对服务的受益者或使用者实行服务项目收费,收取服务实际成本金额,如家庭垃圾处理等。而社区管理只需对清洁公司步人社区以及对其社区服务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即可,不必管理到每家每户。
5.建设高素质的城市社区管理队伍。城市社区
关键词: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和城乡社会结构、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社区作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基础平台,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基础,成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社区在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上,发挥着服务作用,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适应城市改革与发展上,发挥着推动作用。鉴此,搞好社区财务管理,对推动社区职能发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社区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社区与社区财务管理
社区的概念来自西方,即是一种传统的生活方式,组织方式和精神状态的抽象,也是地缘关系、心缘关系和血缘关系的结合体。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体制的深刻变革,政府、市场、社会三大结构的分化,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发育与社会人群阶层性分化,社区概念已被国人所接受,并在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凸显出至关重要的社会功能。从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社会保险、到计划生育、子女就学,公共卫生、邻里纠纷等无一不需要参与。居委会作为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是政府和居民之间沟通的桥梁,代表着本社区居民行使权利和义务。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街道居委会主要是行使行政职能,履行社会事务很少,主要是企业办社会。如今,市场经济的推进和城市社区全方位发展,社区居民对社区建设的形式和内容呈现出多元化和需求,公共设施又不完备,需要政府出面,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整合社区资源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并加大资金投入。与此同时,社区也通过各种共建形式壮大自己的财力和物力,从而改变了社区过去无资产、无资金、无财务的书面。这样一来,规范社区财务活动已经成为促进社区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具体来讲,社区经费来源主要有三个部分:一是上级拨付;二是社区开展便民服务的收入;三是社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捐赠。实践证明,要管好用好这些资金,社区财务就需要更加严格、准确和规范,并且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专业素质与责任心。从社区的全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后勤服务及供应保障,同时,坚持依法理财并做寿 好事前、事中监督工作。
二、社区财务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一)收费行为不规范
目前,很多社区通过提供各类社区有偿服务,壮大自身的财力。虽说绝大多数收费的项目是具有公益性的,但有些社区在收取费用时并没有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加上目前还没有适合自治性质的有关收费票据,因而在一定程序上存在着为小团体的利益出现乱收费、乱用费的现象。严格说来,社区作为自治组织,它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民间组织是有一定区别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民间可根据自身性质向当地财政税务部门申领行政事业收款收据、各类税务发票与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收款收据。而社区作为自治组织,如何申领票据以及领取何种票据?目前并未作统一规定。据调查,目前绝大多数社区出具的票据是从市场上自行购买来的三联单收据,这在客观上影响上社区财务的健全。
(二)财务管理存在不规范情况
1、目前不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十分薄弱,责任权限不清,财务资金运用缺乏民主理财的氛围。有些社区即使配备财务人员,也违背了相互制约和内部控制的原则,不利于提高社区资金运用的效率和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2、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会计核算失实。目前社区具体执行何种会计制度并无明确规定,这样就使社区财务管理不能有效依法建帐。同时一些社区的财务帐薄设置也不规范。帐证不符、帐帐不付,帐表不符,会计核算不真实。
3、财务人员业务知识不精,特别是一些社区财务人员徒有虚名,缺乏应有的职业素养,不懂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处理各项财务会计业务是照猫画虎,结果往往导致钱、财、物等多不相符,严重影响了和谐社区的建设与发展。
三、规范社区财务管理的途径
(一)核准社区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票据的领用及管理。
1、社区原则上不允许直接向居民和单位收费,对于社区按有关规定必须提供的有偿服务,应当纳入到社区服务中来,并经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成立服务部,通过自愿原则由服务部收取费用。如果在社区内开展的公益性项目,必须向居民和单位收取费用的,经有关部门许可,按物价部门核准收费标准,凭收费许可证方可收取相关费用。
2、加强社区票据管理。社区主管部门应根据社区特点,专门制定或指定有关票据供社区凭收费许可证向主管部门领用,并进行有效管理。
(二)规范社区财务管理
1、建立健全社区财务组织机构。一是明确社区财务直接监督管理部门,并对社区的财务状况定期进行审计;二是设立社区财务专职人员,负责社区财务管理工作;三是遵循国家相关会计法和财务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和预算体系。
2、完善社区财务管理办法。一是社区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社区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社区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审批制度。三是严格先审批、后使用。各类报销单据应写明用途,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严禁先支后批,禁止白条报销。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实践“*”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理念,切实保障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理顺管理服务机制,强化管理服务措施,落实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外来人口管理服务新路,为本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和集居住、就业、经营、社会保险、治安、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为一体的综合管理的原则,强化基层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增强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实现对外来人口的有效管理。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代表区政府行使职权,负责全区外来人口综合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区人口办负责协调全区外来人口管理日常工作,统一领导全区社区综合协管队伍。区公安、劳动保障、人口计生、卫生、房地、工商等职能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外来人口管理和对社区综合协管队伍的业务指导。
各镇、街道,*工业区组建相应的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镇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安、劳动保障、卫生、工商、人口计生等基层单位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镇长(副主任)兼任主任,设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以上。镇、街道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社区综合协管队伍管理和外来人口综合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其人口办负责本地区社区综合协管队伍的日常管理。
各村(居)委应设立外来人口和租赁房屋综合管理服务站,由村(居)委干部、社区民警、协管员等协同开展日常综合管理工作。
三、队伍建设
社区综合协管队是在区人口办统一领导下,在有关职能部门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统一管理,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维护社会治安、加强房屋租赁、务工经商、劳动保障监督、综合保险、计划生育、疾病防控等涉及外来人口管理的社会公益性辅助管理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在相关执法部门的统一组织安排和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协助开展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服务事务。社区综合协管员人数原则上按辖区外来人口的数量1:500的比例配置,可根据地区情况复杂程度和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根据保留与补充相结合的原则,在原外来人口管理服务队、村治安联防队及有关职能条线辅助管理队中优先续聘一批符合条件者。同时,按择优录用原则,公开招聘一批,由区人口办负责统一政审、统一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统一服装标识持证上岗。
四、工作要求
(一)转变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综合管理服务的理念。各级领导和部门要从人性化管理、服务化管理出发,积极拓展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的新思路,以保障外来人口合法权益为管理前提,从服务中实现有效管理的目标。将外来人口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通盘筹划,积极探索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的新方法、新途径。对政府职能部门可利用服务资源进行调研、收集、整合,通过服务卡形式向社会诚信度高、生存背景良好的外来人口发放。使其享受一定的利益,以此来带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大胆尝试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新模式,如:通过修订乡规民约,建立外来人员自我管理的组织;可吸纳素质较高、有一定威信的外来人员参与管理活动等来规范外来人员日常行为,以提高管理服务的整体效能。
(二)加大投入,确保工作正常开展。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区政府负责落实区级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机构组建、人员配备和经费。各镇、街道,*工业区按规定要求配齐配强本地区外来人口管理人员,并承担所需经费。经费可从协征的租房税返还费和租房委托管理服务费中补充,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经济待遇不低于治安辅助巡逻队员。对因经费不足而造成外来人口管理工作不落实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实行工作责任制,严格考核,奖罚分明。各镇、街道,*工业区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地区外来人口综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外来人口综合管理工作成效与第一责任人的政绩挂钩。制定区外来人口综合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纳入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系列。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同时,要逐步实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奖罚分明,以推进外来人口综合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
2012年XXX市社区、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为核心任务,突出重点和难点,着力抓好各项创卫指标的巩固和提高,实现全面达标,确保顺利通过创卫考核验收。
一、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网络体系,爱卫组织机构实现全覆盖。资料台账整理规范、齐全,各项卫生制度完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爱卫专(兼)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加强工作责任心,要负责督促辖区内各公共单位,明确爱卫、创卫工作分管领导,落实相关责任人,使各级爱卫组织机构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认真落实“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社区居委会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关于驻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市“棋盘式、网格化”的管理模式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将辖区内的单位、小区、道路、重点区域等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
三、抓好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有效推进。坚持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是落实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是深化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力抓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指导检查,在进行日常卫生检查评比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各类卫生先进的评比活动。
1.各社区要在社区爱国卫生达标的基础上,认真按照《昆明市卫生社区检查评比标准》,稳步推进卫生社区建设。同时,要加强对新转型社区(翻牌社区)的工作指导和各类培训,使其尽早转变观念,尽早适应新的角色。
2.高标准抓好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各级爱卫部门要按照《昆明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检查评比标准》,指导社区和单位抓好创建工作。
3.开展无吸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广泛宣传普及吸烟有害健康、拒绝二手烟等健康知识,做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公共场所及社会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4.开展门内卫生达标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单位居民区的“门内达标”责任制,广泛组织动员驻区单位和居民住户大力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疏通沟渠、清理杂物,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四、做好广泛深入持久的
; 站内范文搜索 宣传发动工作。各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发挥直接面对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特点和优势,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使创卫工作下街道、进社区、入居民户。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健康教育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开展群众性的大扫除活动,搞好单位、家庭卫生。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社区卫生工作方针,关爱老年人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害老年人身体健康的疾病,保障居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高老年人群的生活质量,建立起有效的服务机制,推动全区社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查体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范围之内的65岁以上社区居民(含65岁)。
三、查体时间及周期
自年开始实施,每年为一个查体周期,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段内自行确定。
四、查体项目
一般检查: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
体格检查:血压、体重、皮肤、淋巴结、乳腺、心脏、肺部、腹部、四肢肌肉关节等;
化验检查:血糖、血脂(血糖中空腹血糖1项,血脂中甘油三酯、胆固醇2项);
辅助检查:心电图;胸透;B超(肝、胆);
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五、查体方式
老年人查体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划片范围,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管理的居民,由该中心负责查体;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的居民,原则上,由其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查体,站负责组织、并留存查体档案。具体方式由各中心、站相互沟通协调确定。为方便居民,查体实行“一站式”服务,查体机构须将老年人健康查体表存入居民纸质健康档案,各种化验检查、辅助检查报告单需粘贴在查体表背面入档。查体现场记录表报区卫生局。
六、经费保障
老年人健康查体向社区居民免费提供,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负担。市区两级财政年终根据实际查体人数,单独结算。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管理居民的查体补助全部拨付该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居民的查体补助,由实施查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该站按4:1比例分配。各机构具体补助数额由区卫生局、财政局核算、确认,并将老年人查体补助汇总表报市卫生局、财政局。
七、有关要求
1.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老年人查体工作,迅速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中心、站要建立相互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查体工作顺利进行。
2.各中心、站要精心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负责,包括为查体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等便利服务,确保查体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