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

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09 11:00:2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

篇(1)

关键词:依法治国;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44-0272-02

“法治意识”是人们在认识法律现象方面的世界观、方法论、思维方式、观念模式等,它蕴含着人们对的法律认知、法律情感和法律评价。具体来说,法治意识是指人们相信法律并按照法治的精神来行为。它既要求人们熟练地掌握法律知识,又要求人们去领会法律的精神,并领会法治的价值和精神,同时以法治的价值来指引其生活。[1]因此,“法治意识”是公民对法律有充分认知、信任、依赖且以法律信仰为最高境界的国民精神状态,它是法治主体内在的素质和精神动力。

一、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基本现状

在当今中国,法治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想与共同追求,“依法治国”已成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发挥着重大作用,这得益于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全体公民法治意识的逐渐提高。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代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任重道远。

1.法律认知提升,但法治“思维”缺乏。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广大大学生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知识不断得到增长,普遍形成对基础法律知识的整体认知,对法律具有较强的认同感,对“平等”、“自由”、“法治”等意象有了感性认知。[2]但大学生头脑中缺乏自觉运用法治理念、原则和逻辑来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行为上被动、屈从地遵纪守法,现实生活中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如何行为以及行为预期等,往往是一头雾水、不知所措。大学生法治思维的缺乏具体表现在三个层面:一是不会运用法治原理与法律规定观察和认识社会问题;二是不会运用法治原理和法律规定分析和判断社会问题;三是不会进行综合衡量,从而做出符合法治要求的决策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3]

2.权利意识增强,但“维权”意识淡薄。当前法制教育的普及使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一是他们对自身享有的权利有了一定的认知和理解,比如对人身权利、人格权、隐私权、受教育权、财产权、消费权、劳动权、休息权等都有一定的了解;二是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关注社会问题,关心国家大事,比如交通安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贫困山区孩子的教育问题,他们会自发组织“志愿者活动”和“献爱心活动”;三是他们开始对参与公共事务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比如能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和学生社团管理等。但他们没有掌握如何有效行使和捍卫自己的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大学生被人勒索、抢劫,他们要么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要么头脑发热,采取过激行为,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还有的大学生贪图便宜而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当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甚至因此造成人身伤害时,不敢也无法(因为没有发票等证据)找商家索赔。这些都反映出大学生维权意识淡薄。

3.追求公平正义,但“权力”意识浓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目标。同志曾经说过:“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大学生向往和追求公平正义,他们希望自己合法的生存、居住、教育、医疗、就业等权利得到同等的保障与尊重,希望能普遍地参与社会发展并分享由此而带来的成果,希望参与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各项活动的过程能公开透明,反对控制过程谋取不当利益,呼唤社会正气,谴责歪风邪气。但受“人治意识”的影响,权力意识浓厚,普遍存在着“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认为有权有钱的人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为了达成个人目标就可以使用一切手段,突出表现为不按规则办事,视规则为腐儒之论。比如在对待考试问题,有些学生为了通过考试获取学分,无视考试规则,;再比如在评优或竞选干部等问题上,采取送礼、请客等手段进行拉票贿选等,严重败坏了考风、学风,破坏公平正义。

二、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措施

提高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我们要从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切实做好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工作。

1.重视知识内化,着力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卢梭曾经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社会每个公民的内心里”。“让法律刻在公民内心里”就是法律知识内化。法律知识内化就是通过知识交流、知识共享和知识实践,让大学生理解和吸收法律知识,从而去影响自己的思维方式,去影响自己的处事方式和行为习惯,从那种守法的“自在的过程”转变为“自觉的过程”。

高校法制教育要重视法律知识内化,着力法治思维的培养。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在讲授法律知识的同时要引导大学生用现念来评判与思考法律条文所体现的价值观,从学会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要加强法律实践教学,脱离具体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养成法治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来思考、分析社会上各种各样的现象,才能让大学生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分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只有经过自己的切身感受和对现实社会的剖析,才会自觉运用法律分析判断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才能使自己对法律的感情和发自内心的对正义的信仰达到一种心灵的契合,从而养成自觉的法治思维习惯。

2.推进宪法教育,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公民意识是公民对自身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应履行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我认识。公民意识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推进宪法教育,就是要使大学生对宪法确立的重大制度和原则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基本的遵循,使他们意识到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4],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国家和民生事务中去。开展宪法教育就是要使大学生充分了解宪法给国家面貌和社会生活带来的历史性巨变和进步,使他们意识到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民利、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根本法制保证。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从而倍加珍惜宪法,增强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是要通过宪法教育以增强大学生的“参与意识”,让大学生能够参与到立法讨论和公权力的运行中来。大学生可以通过立法听证和意见征求等形式,参与到这些立法的讨论中,发表自己的有关意见;同时主动参与学生的事务管理,在参与中体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逐渐形成参与行为的理性化。二是要通过宪法教育培育大学生的“监督意识”,形成权利制约权力机制的思想。大学生要通过行使法律赋予的批评、建议和申诉、恐高、检举权利,进行法律监督。三是要通过宪法教育以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自觉履行与自己“公民”身份相匹配的义务。法律赋予的不仅仅是权利,同时还有义务。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遇到国家政治和社会利益问题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四是要通过宪法教育以增进大学生的“规则意识”,把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意识作为规则意识教育的主线,引导他们依据法律规则来思考和解决那些相冲突的意志和行为。

3.加强依法治校,着力营造大学生法律意识养成的良好校园氛围。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阵地,能否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直接影响到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提高法制观念是依法治校的重点。高校要依照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办事,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学生的管理也要依照国家法律进行,要在法律框架之下制订符合高校自己的规章制度,遵守有关规定。提高法律知识是依法治校的基础。高校要坚持以“学生为本”,根据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和大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纳入高校课程体系,保证法制教育有教学计划、有充足课时、有适用教材、有专业教师。要大力拓展法制教育的教学形式和方法,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实践教育活动,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维护学生权益是依法治校的根本。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尊重与关怀,坚持权利义务的理念,充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要在大学生普遍关注的综合考核、评先评优、学生干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上,严格按规则办事,保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特别是对那些违纪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依据合法,处置过程符合规定程序,同时可以建立大学生申诉制度,保证学生被处分前的陈述、申辩和处分后的申诉,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当然,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除了需要学校的重视、社会的配合,更重要的是大学生自身的努力。外因有影响,内因才是关键。所以,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该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治意识,在思想上认同,在行动上践行,在社会上弘扬,只有这样内外结合,才能真正使大学生形成良好的法治意识,从而不断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

参考文献:

[1]陈蕾.浅析中国现代法治意识之生存状况[Z].民主与法制网,2012-06-04.

[2]教育部大学生法制教育基地暨中国政法大学大学生法制教育研究中心.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调查报告[R].2014-05-28.

篇(2)

[关键词]艺术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问题;对策

大学生既属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又是国民教育体系法治教育的对象,因而必须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尤其是艺术类院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应该更加引起我们的重视。虽然当前我国艺术类院校大学生总体上能够做到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艺术类大学生法治观念淡薄、缺乏法律信仰的情况,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艺术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确实存在许多问题,应该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去解决这些问题,这样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的高素质的艺术类人才。

1 艺术类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1.1 艺术类院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教育方式过于单一

纵观国内艺术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教育方式都采取单一灌输式教育。由于灌输式教学方式的特点,导致很多艺术类大学生对法治知识不感兴趣,重视不够,加上本身艺术类大学生属于非法律专业学生,他们没有法律相关背景,平时的学习也是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对其他文化课程的认识不够不能摆正自己的学习态度,导致学习法律知识时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这样一来,艺术类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1.2 艺术类院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

艺术院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对各个专业学生都采用统一的教学内容,没有针对于艺术专业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导致很多艺术专业学生对法治教育缺乏兴趣,认为与自己的将来的生活或者工作并无太大关系。如果能将艺术专业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融入法治教育教学过程,势必会调动起他们参与教学的积极性。艺术类专业大学生应该从入校后,就有意识的培养自己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这些对于将来走向工作岗位也会带来一定帮助,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是现代社会每一名社会成员都应该具备的,无关乎学历和职业。

1.3 艺术类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很多艺术类院校没有法律专业、法学院、法学系,也就没有专门的法律课教师也没有专门的法律课堂,法律课教师就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他们大都是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并非法律专业出身,自身的法律专业理论基础相对薄弱。还有一些艺术院校的法律教师由学生辅导员担任,虽然与学生关系密切,可很少有法律专业背景。辅导员的日常工作十分繁杂,很难有更多时间放在法律课的备课上,教学效果就可想而知了。个别艺术类院校的法律教师需要外聘教师担任,有的外聘兼职教师责任心不强、上课态度不积极,大大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就更容易导致艺术类院校大学生对法治教育缺乏重视。

1.4 艺术类院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渠道有待拓宽

纵观国内艺术类院校,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大都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这门课成了艺术类院校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唯一渠道。的确,该课程是国内各大高校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主渠道,但是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单靠这一种教育渠道显然达不到理想效果。而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分为道德和法律两部分,从绪论到第五章是道德部分,后面三章是法律部分,仅占总教材的三分之一,在学时分配上同样很少,里面涉及的法律方面知识广泛和庞杂,很多任课教师对法律领域知识了解不够,加上这门课的学时数又少,往往前面道德部分讲授结束后,到了后面法律部分时匆匆赶进度“一带而过”,仅通过后面三章学习达到让学生具备全面基础法律知识的教学效果是很难做到的。

2 艺术类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对策

2.1 创新法治教育的传统模式

任课教师在进行法治教育时采应取多媒体和讨论教学的方法,让学生能真正参与到教学过程当中。另外,任课教师在讲授知识的时候,注重举例,而且多举一些具有时代特点的案例,这样可以使例子更鲜活,更容易引起学生们的兴趣。

另外,艺术院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还应该改变以理论教育为中心的思维模式,创新其他法律教育的内容与方式。如邀请法学的知名教授、当地的知名法官、或检察官以及律师走进课堂来讲课,拓宽学生的法治知识面,提升艺术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艺术院校也可以与实践部门组织法治教育辩论赛、法治宣传等活动,积极促进大学生与实践部门的沟通,了解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2.2 因材施教

艺术类院校的大学生大都心理敏感、个性突出、思想活跃,加上专业创作的压力导致他们更容易有心理困惑,遇事容易走极端。而艺术院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对各个专业学生都采用统一的教学内容,没有针对于艺术专业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对他们进行法治教育首先应根据他们的专业特点开展教学,任课教师要学会因材施教,需要充分了解学生所想所需,及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指导,培养他们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比如在对艺术院校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时,教学内容就应该加入《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法》中的一些相关法律发条,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拍卖法》以及《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当中将来艺术生涯中可能用到的相关法条。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将来在作品创作及艺术品交易时能够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不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2.3 加强艺术类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师资建设

首先应该尽量避免外聘教师和辅导员兼任艺术院校法律教师的情况,应该聘请法律专业的教师做专职法律教师。其次,还应该对艺术类院校的专任法律教师进行定期法律培训,提供法律学习、进行法律实践的机会,切实提高艺术类院校法律教师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另外,校方还应该对艺术类院校的法律教师设立相应激励机制、提高薪资待遇水平。多鼓励他们外出学习和进行学术研究,让他们能够把握法律学术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学术前沿,以便更好地胜任自己的教学工作。现在很多艺术院校的法律教师存在严重不足的情况,个别艺术类院校全校仅配备一名法律任课教师,工作任务繁重,超负荷的工作量,很难调动起法律教的工作热情。应该多聘用几名法律教师,提高法律课堂的教学实效。通过这些举措,培养出一支理论知识过硬、综合能力突出的艺术类院校法律教师队伍。

2.4 拓宽教育渠道

开拓新的法治教育渠道,除了课堂教学之外,还可以进行一些相关法律实践活动,只有通过参加各种法律实践活动,才能帮助艺术类院校大学生养成自觉的法治思维习惯。首先,可以利用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社团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相关辩题辩论赛、演讲比赛等;其次,还可以利用校园展示栏包括宿舍宣传栏,宣传法律知识或者法律相关方面的新闻报道等方式;另外,还可以利用网络等媒体途径设立专门的法治板块进行相关教育,如在校园网站即可设立法治教育专栏,将课堂教学与校园网有机结合起来,延伸课堂教学内容。再次,作为校方,可以聘请其他院校的知名法学教师来学校开办讲座、现场答疑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除此而外,还可以鼓励学生去法庭旁听司法审判,凡是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案件,都允许公民去旁听,大学生到现场旁听案件的审判,了解案件的审判的过程。如果学校条件允许,还可设立模拟法庭,为学生进行法律实践、增长法律知识、锻炼法治思维提供更方便的条件。

篇(3)

[关键词]师范院校;法律意识;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4)34-0036-03

一、引言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于社会中的法以及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1]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教育也日益向法制化的道路迈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已经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重要命题。[2]当代大学生作为我国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核心力量,其法律意识的强弱将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效的高低。然而,大学生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康树华所做的调查表明: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例很高,占全社会刑事犯罪数量的60%以上,其中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比例为17%左右。

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犯罪事件也频频出现。2011年6月16日,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某学生在寝室将同班同学刺死;2013年9月17日,六盘水师范学院某学生持刀进入贵州商专女生寝室刺伤一名女学生;等等。目前,贵州省正处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刑事案件频发,各种利益冲突明显加剧,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明显加大。另外,师范院校的大学生大部分会在以后成为教师,承担培养和教育国家人才的重任,他们理应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但是,贵州省师范院校的课程设置更侧重于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知识、教学技能的培训,轻视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培养。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缺失间接影响了教师队伍的法律素养,而教师法律素养不高导致教师侮辱学生人格、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因此,培养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二、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特征

笔者2013年10至12月通过问卷、访谈的方式对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遵义师范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五所师范院校的600名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状况调查,调查回收问卷545份,有效问卷为500份,有效率为91%。调查问卷统计表明,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淡薄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基础内容,是个体法律意识形成的前提条件;法律观念是衡量法律意识的重要根据,一个人的法律知识与法律观念决定其法律意识水平。然而,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师范院校大学生很少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校里与法律相关的学生社团也很少,学校的法治教育只有公共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该课程安排在新生入学的第一个学期,只有36课时,而法律板块还不足12课时,远远不能满足师范院校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在学校接受法制教育的途径,81%的学生选择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讲授”,选择通过广播、展板、活动等途径接受法制教育的学生所占比例甚小,学校对学生法治教育的忽视影响了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储备。调查还显示67%的学生对《教师法》不了解,82%的学生没有系统学习过教育法律、法规,甚至有62%的学生不知道违法与犯罪的区别。法律知识欠缺导致学生法律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由此可见,贵州省师范院校学生的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淡薄,这直接影响了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

(二)法律信仰的缺失

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信奉的一条真理性原则。[3]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的尊重与信任,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学生法律信仰是大学生对正义、民主、平等、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及其实现,是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公平、正义、秩序的理性认识和情感体验。社会公众对法律的普遍信仰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性要素。[4]然而,调查显示,关于“您如何看待法与权力”的问题,有19%的学生选择“权力高于一切”,53%选择“有时权高于法,有时法高于权”,只有28%选择“法高于权”;调查学生对公检法机关的态度时,53%的学生选择了“比较信任”,36%选择“有时信任”,4%选择“不信任”,只有7%选择了“非常信任”。可以看出,师范院校大学生普遍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大部分师范院校学生对法律持怀疑态度。在师范院校大学生心中,法律并没有崇高的地位和权威。

(三)维权意识不强

大学生维权是大学生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能积极寻求正当救济,能借助法律或其他力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关于“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您如何处理”这一问题,52%的学生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用武力解决,31%会通过关系解决,15%不会求助外力。另外,在访谈中得知,兼职给大学生造成的侵权是最严重的,很多用工协议存在诸多漏洞。用工单位用低廉的待遇榨取处于弱势地位的大学生,一些用工单位更是提出“大学生假期兼职必须干满两个月或三个月才给报酬,否则一分钱都拿不到”这样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要求。大学生基本上是觉得委屈但又无可奈何。可以看出,部分学生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很少诉诸法律,也很少寻求教师、家长的帮助,他们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向对方妥协,或者动用武力。这是因为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强,不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三、培养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路径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孙国华教授指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可能自发地形成,必须有意识地培养”[5]。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需要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应贯穿于大学生在校学习的全过程。针对调查数据,结合实际,本文从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作用、构建全民法律意识培养体系两个方面阐述了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路径。

(一)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主阵地、课堂教育主渠道的作用

学校是法治教育的主阵地,课堂是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各类师范院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使学校法治教育走上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推进学校法治相关课程的建设

师范院校依据教学大纲,制定法律课程计划,保证法律课程的课时量,逐步建立全面、系统的法治教育教学体系。除了必修的《思想修养与法律基础》,可以有针对性地开设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课程的专业选修课与基础法律知识的全校选修课。这样,专业技能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拓宽法治教育内容,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与专业知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学生提高法律知识,形成法律意识。

2.加强校园法律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师范院校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组建大学生法律系列社团;设置班级法制委员,开展一系列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例如:法制讲座、辩论会等活动,让学生在浓厚的法律氛围中受到教育。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充实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教育的有效性。学校可以利用校园网、广播、电视、橱窗、悬挂大幅标语等宣传法治教育,组织师生自编自演法律相关文艺节目,开展签名活动等,进一步扩大法治教育宣传面,有效提高学生的法治知识知晓率,扩大法治宣传范围,提高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治常识普及率,实现师范院校学生法治教育全覆盖。

(二)构建“社会―家庭―个人”的全民法律意识培养体系

社会法治环境对师范院校大学生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是一个人成才的第一驿站,影响着其成员的法律意识素养;个人是社会中的单一主体,个人法律意识的水平对其个人的成长及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具有深远且重大的意义。构建“社会―家庭―个人”三位一体的全民法律意识培养模式,有助于全方位的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

1.创建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非常重要,大学生会观察、评论与分析社会法律现象,并形成自身的法律意识观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法制体系不完善,执法不到位等原因,部分大学生对法律失去信心,对执法不信任,法律在大学生心中没有了威信,所以,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真正落实依法治国,净化社会法治环境。一方面,坚持法律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与社会政治、经济相适应,使大学生在制度上对法律产生信仰;另一方面,处理案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当然,创建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需要社会各阶层人士共同的努力。

2.加强家庭法治教育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一个人成长的主要生活场所,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起点。家庭教育对学生的成长和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学校和社会教育无法替代的。加强家庭法治教育,让孩子从小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长大后就会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家长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积累,学会用法律的思维去教育孩子,给他们树立学法和用法的榜样,积极配合学校法治教育,这样才能提高孩子的守法自觉性,提高孩子的法律意识。家庭所在的社区可以开展相关的法治教育系列活动来强化法治环境,促进家庭法治教育更加有效地开展。

3.大学生自觉学习法律

师范院校大学生自我行为约束对其法律意识的形成意义重大。在信息大爆炸的今天,仅仅依靠社会、学校的普法教育往往不能使大学生真正内化法律意识,并不一定能学以致用。大学生只有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更准确地理解法律的内在含义,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才能对法律产生信任感,才能在内心中树立对法律的信仰。特别是师范院校毕业生更应积极地学习一些模范遵守法律、学习法律的先进人物,牢记自己将来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学好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服务理念,主动培养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主动自觉地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高等师范院校是教育人的基地,师范生是未来的人民教师,提高师范院校在校生的法律意识以适应未来职业的需要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教的关键所在。加强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对个人法律素养、法治教育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国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贵州省正处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期,矛盾突出,调查反映出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强,必须加大力度抓紧、抓好。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全面推动法治教育进社会、进学校、进家庭、进自身系列活动的开展,确保法治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使各项法治教育措施落到实处。全社会应共同努力,把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

参考文献:

[1]谢水顺.论中国法制史教学在传统文化传承中的作用[J].教育观察,2014(28).

[2]曾朝夕,王卓宇.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2(11).

篇(4)

关键词:公民意识;养成;大学生;法律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2-0099-02

法治社会已经被公认为现代国家治理的经典模式,而公民意识是法治社会建立的基本前提,若广大公民没有现代公民意识,那么是不可能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1]。大学生作为时代的先锋、国家和民族未来的中流砥柱,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养成会对全社会公民意识的养成产生较大的影响。法律既是现代国家治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又是公民行为所要遵守的基本准绳,还是构建法治社会的根基[2];其次,公民意识养成是大学生法律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对于促进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本文就公民意识养成视阈下的大学生法律教育问题进行研究。

一、大学生法律教育与公民意识养成之间的关系

大学生法律教育与公民意识养成均是高校人文教育的主要内容,二者在目标、内容、途径等方面均存在着紧密关系,主要体现为目标一致、内容统一、途径相通。

(一)目标一致。开展大学生法律教育与公民意识养成工作的基本前提在于明确目标。从目标的层次来看,开展大学生法律教育的主要目标在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和法律意识,使之成为法制社会的合格公民,而公民意识又是合格公民必备的综合素质之一。公民意识的核心主要有4点[3]:第一,不侵犯公民的财产;第二,树立起公民当家作主的理念;第三,贯彻法治社会和人人平等的理念;第四,树立任何公民均享有义务和权利的意识。由此可见,大学生法律教育过程实质上也是公民意识养成过程,公民意识养成既是大学生法律教育的目标之一,又是大学生法律教育内容的充实和丰富。公民意识养成会让广大公民明白自己所处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应对集体、社会、国家肩负起应尽的责任,这实质上是与大学生法律教育的目标一致[4]。

(二)内容统一。大学生法律教育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法律条例、法制精神和法学理论的指导让大学生群体形成法律意识。主要内容体现在:第一,通过对大学生法律教育来让大学生养成学法守法的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第二,通过对大学生法律教育使大学生具有法律认知的能力和健康的法律心理;第三,通过对大学生法律教育使大学生能够形成较好的法律情感,以便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第四,通过对大学生法律教育使大学生具有现代法制概念。而无论是法治精神,还是法治理念,都是公民意识养成的主要内容。让大学生养成公民意识,这既是法律教育的基础,也有助于加深其对于法律价值的理解和认识。此外,让大学生养成公民意识,还在能够有效地保障民事主体平等法律地位。由此可见,大学生法律教育与公民意识养成在内容上具有y一性[5]。

(三)途径相通。大学生法律教育体系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基本完备,为大学生公民意识养成创造了较佳的基础条件,包括理论、人才、课程等。法治精神和法制观念一直以来都是大学生法律教育的主要内容,开展法治精神和法制观念教育有利于在高校营造出稳定、向上、和谐的校园文化,有利于大学生群体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也有助于公民法律意识的养成。此外,法律教育重塑了大学生群体的价值观念、生活态度,对大学生公民意识养成起到促进、规范的作用。而大学生公民意识养成往往与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息息相关,大学生公民意识养成作为和谐社会的根基,也会反过来促进法律教育和法制建设。可见,大学生法律教育与公民意识养成在途径方面具有相通性[6]。

二、公民意识养成视阈下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内容

大学生法律教育内容选择是否恰当会直接影响到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实施效果,也是实现大学生法律教育任务和教育目标的主要保障。众所周知,法律教育内容较为宽泛,且会受到教育对象、社会要求、时代要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公民意识养成视阈下要对大学生法律教育内容予以深化拓展,以实现教育内容的系统化。

(一)法律意识教育。法律意识教育的核心在于培养广大青年学子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形成健康的法律观念,主要是通过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认知法律常识、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等来实现。法律意识教育包括法治意识教育、权利意识教育、诚实信用意识教育、程序法意识教育、专业法律意识教育等。

(二)宪法教育。公民意识养成视阈下大学生法律教育务必要体现宪法教育的根本性。虽然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层级,但宪法的普及度却较低,很多大学生都并不清楚宪法中的基本原则、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并没有较好地体现出宪法所承载的法律价值和法治精神。所以,大学生法律教育内容中更要注意体现出宪法教育的根本性地位和核心作用。宪法教育务必要紧密围绕着公民信仰教育、公民权利教育、公民权力教育等方面展开[7]。

篇(5)

关键词: 全面依法治国 大学生法律素养 培育路径

一、大学生法律素养调查研究的必要性及法律素养教育的重要意义

1.大学生法律素养调查研究的必要性。

2014年10月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其中一个“全面”便是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人才基础,也是实现中国梦的中坚力量,大学生法治意识水平的高低,对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业有深远的影响。

2.法律素养教育的重要意义。

(1)国家层面:大学生是国家建设的生力军,是中国社会走向法治的希望,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有利于国家富强稳定。

(2)经济层面:大学生同样是经济建设的生力军,大学生的法律修养对市场经济有秩序地运转至关重要。具有良好法律素养的大学生可以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合法创造出更大的经济价值。

(3)社会层面:在现代社会,维护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武器是法律。因此,良好的法律修养对于大学生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价值。

大学生终会成为社会的主力军,世界的未来是他们的,而他们的行为为大众所关注,因此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采用有效、正确的方法加以引导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内涵及特点

大学生具备的法律素养是指,除了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外,还包括对专业法律知识的熟识,良好的法律行为习惯的养成,甚至更严密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及较强的法律实践和运用能力的具备。

大学生法律素养具备的特点有:

1.学法热情高,但对法律的整体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大学生知识储备的增加,他们对法律的学习热情不断增加。尽管大学生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仍较为薄弱。

2.守法护法观念明确,却“知”、“行”脱节。

法律一旦形成,就具有极大的稳定性和公正性,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个人和社会集团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权利至高无上。尽管如此,大学生处理实际法律问题时能力低下。据调查了解,不少大学生是知道法律条规的,但是真正面对实际问题时却无从下手,无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知”而不懂“行”,最终不“行”。

三、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

大学生法律知识不足,法律观念比较模糊,法律素养不高。作为先进文化知识学习者和掌握者的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主要内容仍然是专业课,对于法律知识,却涉及很少(法律专业除外)。在校期间大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有限,其中最主要途径是大学一年级时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通过对这门课程的学习能了解一些比较贴近生活的法律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法律意识,但是就其对法律的了解程度来说,学生仍一知半解,不能很好地掌握相关理论和精髓,因此很难树立法律观念。

此外,大多数大学生守法护法观念明确,却“知”、“行”脱节。尤其当情与法、理与法冲突r,他们便束手无措了。在调查“权利与义务关系”时,有79%的学生认为“权利是第一位的”,说明大学生已经有很强的权利意识。这些数据显示相当部分大学生是知道法律条规的,但是真正面对实际问题时却无从下手,无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不能正确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2.当前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形成原因。

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从逐渐形成到逐渐走向成熟的重要阶段,其本身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法律意识形成原因如下:

(1)当代大学生心理发展尚未成熟:在校大学生处于生长发育最关键的阶段,在心理方面不断走向成熟,但不算是完全成熟,他们往往自控力不强、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性格敏感冲动、精力比较旺盛。而且在校大学生大多是“90后”的独生子女,从小受到长辈的过分宠爱,性格通常比较自我,这些学生无论是在家庭,还是在学校,都没有接受过完善的法制教育,所以,他们遭遇学习、感情及工作上的困难时,会因为无法承受而做出过激的行为,轻者给自己带来损失,重者还会伤害其他人。

(2)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在应试教育模式之下,在小学及中学阶段,学校看重的只是学生的成绩,却不看重法律素养的培养。高等院校虽然在法制教育方面加大了力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还是有不足之处。现阶段,各个高等院校还是很重视专业发展、学科建设及科研成就,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目前,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只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与法律有关,但仅这门课是很难学到全面的法律知识,更不可能培养法律素养。

(3)现实生活中某些不良社会因素的潜在影响:当今社会是信息化时代,网络信息良莠不齐,不正确的价值观及社会观影响着一些大学生的意识。

四、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路径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大学生法制教育课程设置不合理。

(1)法制教育课时安排略少: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课程课时安排普遍较少,大一学生大概是每周两节,而大学二年级至四年级学生却没有必修的法制教育课程(除法律专业外)。法制教育课程安排少,供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更少,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不能被调动起来。

(2)法制教育内容缺乏时代性:高校法制教育内容制定得适当与否直接关系学生吸收知识的效果。高校在对大学生实施法制教育时,要体现时代的要求,要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有重点、有选择地确定课程内容。目前,我国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是法律基础课教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内容直接体现大学生法制教育内容。这本书有三大特点:一是知识性;二是宏观性;三是法学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本书就是一部各类法学教材的缩写本,是高校现行法制教育教学主渠道和教学内容。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内容应该尽可能具体,具有导向性和具体性,让大学生充分理解所学法律知识。

(3)法制教育的形式方法不具多样性:高校实现法制教育目标的教育途径的恰当与否将直接影响教育效果实现。我们对大学生法制教育曾总结出很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如进行形势和政策教育、传统教育、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对比等。时至今日,这些方式方法仍然可用。但是,面对新时期的新要求,法制教育必须创新。目前,大学生法制教育采取的教学方法还是传统的填鸭式课堂教学模式,用灌输方法作为传授法制教育知识的唯一手段和方式。这样的教学模式不易调动起大学生学习和探索法律知识的兴趣。此外这样的教学模式不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失去参加社会实践,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的机会。这种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的新要求。

2.大学生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大学生法制教育取得实效、达到预期效果的根本保证。但目前,我国高校法制教育师资队伍还有待完善,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师资队伍的专业性不强、教师对法制教育课程缺乏重视。大多高校还没有一支拥有完备法律知识,既能从事法律理论教学,又有一定法律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教师团队,缺少对高校大学生的法律学习和法律实践过程的科学指导;学校很少聘请司法、公安等部门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兼职教师,将他们丰富、鲜活的法律实践经验传授给大学生。

3.高校法制教育氛围不浓厚。

从学校角度来说,配合课程法制教学,高校要营造高品位、高质量的校园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法制氛围。学校要严明校风校纪,各项工作的开展要按章办事,发挥制度的约束和导向功能,打造公正、民主的工作氛围;要科学引导学生看待社会存在的法律问题,树立对法律的权威和对法治社会的信心;要利用多个教育平台和多样的媒介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春风化雨的法律文化的熏陶,真正让法制理念深入人心。

五、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对策及有关法律素养培养路径的建议

1.学校层面。

(1)改变传统教育观念与方法:中国大学实行的学分制度,使得一些学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主要是为了混学分,来上课也只是走马观花。因此教育工作者应该努力破除就业至上的评价体系,建立知识与素养并举的评价体系,高度重视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素养的培养和提高。在法律教育内容的安排上不可以将其与其他课程孤立起来,要使其与哲学、史学及其他人文和自然学科融合起来,不仅能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同时改变传统填鸭式教学,为其增色不少,引起学生的兴趣,进而让更多学生乐于了解与法律相关的知识,变被动为主动。

(2)在教学方法上要有创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没有经过法律实践是无法真正学好法律的。所以,课堂上应主要采取启发式教学方法,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老师不再是单纯教育者和案件提供者,而是平等的案件参与者和学生的帮助人。例如,可以让同学进行角色扮演,将真实或者虚拟的案件直接展示在同学面前,然后进行课堂分析与讨论,让同W亲自参与到这个课堂中,不仅增进老师与同学的沟通,而且教学形式多样化增加学生的兴趣,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下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这样做比传统宣讲起到更大的作用,同时加深学生的印象。

2.社会层面。

努力创建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一方面,要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做到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守法自觉化,相关部门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学生思想开放,其观念具有时代性的特点,主观上关心国家法制建设。所以,要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必须进一步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要创建有利于强化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社会舆论、道德环境。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在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塑造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典型案例,进行生动的法治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参考文献:

[1]肖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2015.

[2]邓映婕.依法治国背景下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现实困境与路径构建[D].华东政法大学,2016.

[3]吴昕.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对策研究[D].中国计量学院,2012.

[4]何乐.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研究[D].重庆师范大学,2014.

[5]宋丽.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研究[D].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

[6]许平.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研究――以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为视角[D].华东师范大学,2012.

[7]孙碧燕.依法治国语境下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路径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5(10).

篇(6)

关键词:高职大学生;法治观念;现状;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6-04-14

为了搞清楚当前大学生法治观念现状如何,课题组成员以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校”)的学生为调查对象,展开了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分别调查了我校建筑系、水利系、商贸系、机电系和电力系各专业学生,下面是本次调查的具体结果。

一、大学生法治观念调查问卷结果与分析

我校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认知究竟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通过对问卷分析,我们发现:

(1)当被问到“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时,25%的人认为有了法律知识,但联系实际时就不会用,35%的人认为法律知识不足,40%的人认为能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这表明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法律知识不足,同时更多的人有了法律知识,但到了现实中又不能用它解决现实问题。

(2)当被问到“你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是多久吗”时,70%人没答对,只有30%知道是六个月,我们的高职大学生即将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对于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这样一个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这么多的大学生居然不知道,这真是让人惊讶和忧虑!我们公民的法治素养如何提高,如何得到保障呢?

(3)当被问到“你是否会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时,只有15%的人偶尔会,35%的人是一不小心会听说些,剩下的人根本就不会关心。如果大学生对国家的法律活动都漠不关心的话,那么要建立法治中国,任重道远。

(4)当被问到“超市的人员要求搜身你,你会怎么做”时,100%的人拒绝,从这点看,大学生的人权观念还是很好的。

(5)当被问到“当你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或者是工作时,你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吗”时,40%的人会,60%的人不会,从这点看,大学生的法治观念还是不强。

(6)当被问到“您认为下列哪些是违反了隐私权”时,30%的人认为是偷看别人的日记,45%的人认为随意查看别人的私人物品,5%的人认为告诉别人秘密,而背后议论他人不被认为是侵犯了隐私权。当被问到“在公交车上您看到小偷扒窃时,您会怎么做”时,85%的人会想办法提醒被偷者,15%的当场阻止小偷。当被问到“对公路上闯红灯或骑车带人的行为,您觉得该如何做”时,15%的人认为不必大惊小怪,35%的人认为应严格禁止和加以处罚,50%的人认为应该加强宣传教育。从这三点可以看出,大学生仍是道德素质较高的一群人。

(7)当被问到“当您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您首先想到的是什么”时,50%的人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5%的人会用武力解决,15%的人会用关系解决,30%的人会感觉很委屈,但认为也没办法。当被问到“您了解法律援助吗”时,80%的人只是听说过,20%的人不清楚。从几点来看,我们的大学生法治认知观念不容乐观,我们的法治教育确实要加强。

(8)当被问到“你曾经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时,只有5%的人有,95%的人没有。看来,大部分人没有用过法律。当被问到“你认为现在我们国家的普法力度够不够”时,60%的人认为很不够,20%的人认为够了,20%的人对这事无所谓。当被问到“你对法律专业感兴趣吗”时,35%的人不感兴趣,65%的人感兴趣。从这两点可以看出,大部分人对法律感兴趣,并觉得国家应该加强普法教育。当被问到“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时,35%的是从电视报纸等媒体上,60%是从课本上,5%的人是来自家庭的影响。从这点看出,学校教育对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起最主要作用,功不可没。当被问到“你收看以下哪些法制节目”时,多数人都对《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等法制节目有一定的了解且在日常生活中有所关注,这也说明了我国在宣传法治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

二、大学生法治观念现状成因分析

(1)从大学生的“知法”来看, 大学生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是很不够的。但同时也可以看出,大部分人对法律专业很感兴趣。而他们法律知识的主要来源是学校的课程教育。如果真正落实“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最好还是从幼儿开始,在学校的教育体系中,把法治教育纳入进来,因为这是公民系统获得法律知识最有效的途径。

(2)从大学生的“用法”来看,情况也不容乐观。25%的人认为有了法律知识但联系实际就不会用。 当被问到“当你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或者是工作时,你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吗”时,40%的人会,60%的人不会。”当被问到“在你的经历中,曾经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时,只有5%的人有,95%的人没有。”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我想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从我国社会特点来看,我国的社会现实是,权大于法的观念根深蒂固。这种情形下,即使是大学生,也很难建立起对法律的权威的信任,法律思维欠缺,遇事宁愿托人情,找关系也不愿诉诸法律,这些思维特点使大学生崇尚关系胜于崇尚法律。

第二,从学校教育来看,我国缺乏从幼儿到大学的系统的法制教育,而大学生法律知识方面的课程也只是开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同时一周也只是两节课,想要很好地教授法律知识对老师来说也是很有挑战的。另外,高校的法治教育存在着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现象。

三、提升高职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对策思考

在罪犯人群中不乏青少年及大学生的身影。2010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将张妙撞倒并连刺数刀致受害人死亡。2011年9月17日,安徽合肥17岁中学生陶某坤因求爱不成,将汽油泼向16岁少女周某,并点火将其烧成重伤。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室友林森浩投毒后死亡……

青少年以及大学生们如此践踏他人生命,折射出他们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缺失,不知法、不懂法是导致他们人生悲剧的重要原因。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已成为大学教育的要务,也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提升大学生法治观念,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从知法做起,在课程教育体系中,各专业都应开设与大家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课程。

(2)从第二课堂来看,学校应该有计划地安排学生多看一些法律类的节日,加强对法律的理解。可进行一些法律互动的活动,比如进行辩论赛,法律知识竞赛;老师可带领学生旁听一些官司,以身边的事情对学生进行生动的教育。

参考文献:

[1]陈红卫.浅议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J].企业技术开发,2009(6).

篇(7)

从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来看,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渠道虽然很多,对法律知识也有一定的了解,但知识不够全面和深入。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渠道比较多,电视占78.9%,课本占60%,报纸占44.2%,其他来源的占33.7%,家庭占25.3%。但从总体上看,62.1%的学生认为自己对现在的法律不了解,36.8%的学生认为有一定了解,只有1.1%的学生对现行法律非常了解。

从法律能力上看,学生即使有较好的法律知识储备,但主动运用法律的能力不足。对于参加勤工俭学或工作,只有65.3%的学生会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28.4%的学生会视单位情况而定,还有6.3%的学生则完全没有此意向。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有20%的学生曾经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22.1%的学生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而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的学生则占到了5.3%。(四)从法律意识上看,学生对法律有一定的信心,但法律信仰不够坚定,整体法律意识比较淡薄。36.8%的学生对法律保持充分信任,另外40%的学生对法律有信心,认为法律会越来越完善,60%的学生认为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犯罪,这些都表明大学生的法律信仰主流是好的。但40%的学生认为自己“可能会犯罪”或对自己能否坚守法律底线则“不好说”,还有23.2%的学生认为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言,69.5%的学生认为现在的大学生法律意识一般,27.4%的学生认为较差,只有3.1%的学生认为很好。

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素质现状原因分析

根据调查问卷所反映的情况分析,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虽有明显增强,但整体法律意识水平不高,法律信仰不够坚定,运用法律的能力也较弱。我们认为,造成这种现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社会法治不健全带来消极影响

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因此缺乏民主法治的历史根基,虽然依法治国的方略实施多年,但我国法治建设还不完善,还未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因此,在现阶段,我国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难免会存在着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立法不够完善、执法不够严明或司法不够公正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法律信仰的确立。

(二)学校法制教育存在误区与不足

近年来,我国各高职院校都非常重视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高职院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仍然存在着一些误区,导致法制教育的存在不足。一是将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或思想政治教育,没有系统的法制教育体系和独立的法制教育方案,致使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地位没有提到应有的高度。二是法制教育主要依托于课堂法律教学,忽略了校园法制文化环境和法治舆论氛围的构建,法制教育的形式与渠道单一;三是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注重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法治思想和法治观念的培养与教育,导致大学生“知法、懂法但不信法、不守法”的情况比较严重;四是法制教育的评价机制重理论轻实践,把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的多寡等同于其法律素质的高低,忽视了对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而使大学生陷入“法律知识考得好但不会用”的尴尬境地。

(三)大学生心理发育不成熟

大学生正处在成长的关键时期,思想开放,思维活跃,对事物开始有了独立的判断和思考,比较关注国家的法制建设,也非常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他们心理发育的不成熟,科学的世界观还未完全形成,易产生偏激甚至错误的认识。如很多学生不能正确看待“权力”“、关系”的地位和作用,把二者看成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因素,从而影响到“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的形成,阻碍自身法律素质的提升。

改进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基本思路

(一)变革法制教育的认识定位,构建独立而完整的法制教育体系。从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实践来看,学校的法制教育从性质上讲是从属于道德教育的,并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事实上,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应该是并列的关系而不是从属关系。只有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二者有机结合,才能不失偏颇。法制教育的改革,应首先转变理念,构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法制教育体系。

(二)调整法制教育的课程设置,突出高职院校职业教育的特色。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必修课的教学来进行的。由于课时少,内容多,教师往往只能是简单地进行知识的罗列、堆积而无法展开进行深入的讲解,根本无法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因此,在法制教育的课程选择上,可根据学校的职业教育的特点开设不同层次和内容的法制教育课。除进行宪法、民法、刑法等基本法知识的普及外,还可根据学生所学的专业,开设一些与专业(行业)密切相关的选修法律课程,使法制教育更贴近大学生的专业学习,凸显专业特色,充分体现高素质大学生的内在需求。

(三)遵循法制教育规律,打造实践性法制教育模式。法律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没有经过法律实践是无法真正学好法律的。法制教育需要让学生在生动、直观的实践活动中去感受和理解,单纯的课堂教育模式已暴露出它的弊端。法制教育必须充分利用课堂、网络和其他平台,打造实践性法制教育模式。例如在课堂上进行情景教学,运用角色扮演,让学生在具体生动的场景去体验;或开辟第二课堂进行模拟法庭审判;或参观监狱、旁听审判,让学生在更为直接的亲临感受中自觉获得价值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