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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程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08 15:32:3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程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程

篇(1)

关键词:化学;刑事科学技术;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52-0113-02

刑事科学技术是国家公安机关、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据事件的法律性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理论和方法,收集、分析、检验和鉴定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物证材料,为侦查、、审判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的专门性技术手段。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在本科阶段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出能熟练、系统的掌握刑事科学技术必需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方法技能,并且具备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实际工作所需要的动手能力及初步研究能力,适应基层公安司法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需要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公安应用型人才。时代在进步,科技在发展,新的犯罪技术与手段层出不穷,这对新形式下的刑事科学技术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挑战。化学是自然科学中的一门中心学科,它作为刑事科学技术的专业基础课,是学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重要基础。它为痕迹检验技术、文件检验技术、刑事图像技术、微量物证检验、法医物证技术以及生物物证技术等专业课程的学习提供了大量的知识基础和技术手段。为了培养合格的、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公安人才,提高化学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与手段是及其必要的。但在实际教学中,作为专业基础课的《普通化学》与《分析化学》,无论是在教学内容还是教学方法上都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值得我们去思考和改进。

一、课程教学现状与问题分析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化学课程主要是指《普通化学》和《分析化学》。它们与《大学物理》共同组成了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三大专业基础课。目前化学课程的教学现状并不乐观,由于教学内容多,而且相对陈旧,教学重点难点较多,需要理解记忆的理论、原理及公式较多,再加之其与公安实际或专业课的联系不够紧密,无法突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特色,教学形式传统单一,等等。导致理论与实践相脱离,影响了课程的教学效果。其次,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延续了对高中化学的理解与认识,认为“化学就是化学”,属于基础课,与高年级所学专业课以及未来工作没有关系,将学科孤立,抱着应试的态度来听课,抱着及格就行的心理来参与考试,即对化学课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观地认为只有专业课才对将来从事的工作和进一步深造有影响,而作为专业基础课的《普通化学》和《分析化学》与专业课的学习关系甚小。但实际情况是,《普通化学》涵盖了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以及部分分析化学的内容,还涉及了材料化学、生物化学、环境化学等知识点;《分析化学》包含定量分析误差和分析结果数据处理、重量分析法、滴定分析法、紫外-可见光吸光光度法、电势分析法以及色谱分析法等。要在有限学时内完整地向学生呈现化学学科所应该涵盖的内容,使学生理解并掌握相应的重点难点,同时调动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兴趣与能力,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科学精神和创造性思维是有不少难度的。为了进一步提高化学课程教学质量,参考近几年来的教学实际情况,我们对化学课程的教学进行了一些思考与改革。

二、关于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1.注重化学学科思维的培养,引导学生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在本科教育中,不少学生会出现这样的困扰,一堂课听下来“繁星点点”、“疑团重重”。这种似懂非懂的状态,一方面是由于教学内容难度大,一堂课的信息量较多导致,但更重要的是有不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过高估计了低年级本科学生的思维能力水平,并忽略了对学生科学思维方式的指导与训练。化学是一门宏观与微观相统一的学科。科学思维在化学学科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该学科最重要的思维主要包括三种:形象思维、抽象思维(也称逻辑思维)以及创造性思维。其中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作为化学学科的基本思维,是人类理性认识中的两种方式,它们都是以感性认识为基础,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而创造性思维是化学学科的最高思维层次。在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从化学学科的思维特点出发,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与知识基础,有意识地培养与提高学生科学思维的能力和水平。例如,在介绍《普通化学》中稀溶液的依数性时,将拉乌尔定律、溶液的沸点升高(Tb=Kb・m)和凝固点降低(Tf=Kf・m)的理解与冰、水和溶液的蒸汽压曲线图相联系,通过数形结合的方法将复杂抽象的数量关系与直观形象的图形相渗透,以此来开阔思路,不仅仅使授课内容易于被学生理解掌握,更重要的是能够引导学生运用形象思维来解释抽象的数量关系。再如,水溶液的酸碱平衡中有关于水解平衡的内容:盐类的水解反应是酸碱中和反应的逆反应,按照酸碱质子理论,无论水解还是中和反应,其实都是质子转移的过程,是两对共轭酸碱之间争夺质子的平衡。这不仅涉及逆向思维,更体现了逻辑思维中的分析与综合能力。逻辑思维是在本科阶段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重要基础之一。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运用概念、判断、推理、论证等进行逻辑加工,来间接地反映化学事物的过程,其结果不仅仅是制作出反映化学事物本质的思维形式,还是运用其所包含的知识制定出指导化学实践的计划、方案等新的思维形式。因此,注重科学思维的培养,不仅能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同时更有益于学生高年级专业课的学习。此外,在教学中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将宏观与微观知识联系起来,避免知识的孤立与僵化。人们对微观世界所形成的认识不是真实的“拷贝”或“发现”,而是负载了想象与创造而来[1]。化学中,物质的性质、变化、用途是宏观的,是由微观结构决定的;而微观的物质结构又与其性质、变化、用途等密切相关。建立“宏观-微观”的思维方式利于学生认识化学的学科本质,理解概念、定律与原理,从而打破“难教学”、“难理解”的困局。这种把宏观与微观联系起来思考问题的方式,也是化学这门学科的特征性思维方式。

2.加强化学与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之间的联系,通过案例教学活化教学形式。化学作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先于专业课开设。这虽然符合教学规律,但对于学生来说,在对专业知识的不了解的情况下学习化学就无法切实的体会到化学在刑事科学技术领域中的必要性和广泛性,从而影响到学生对该类课程的重视程度和学习热情。例如,在《分析化学》课程中有专门介绍色谱分析技术的章节,多数教材主要介绍色谱分析技术产生的历史、装置的结构及原理,而对色谱分析技术在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中的应用极少涉猎。学生无法了解其实际用途与学习意义,常常导致学习懈怠。其实在毒物、有机(磷、氯)农药、文字色料、油脂和矿物油等方面的检验中都会运用到该项技术。因此,教师可以联系与化学知识相关的专业课内容或者实际案例,为学生搭建理论联系实践的桥梁,不仅能够向学生展现化学的学科魅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升教学效果,更能达到扩展视野、开放思路的目的。在实际教学中我们可以用此类案例来辅助教学:“在一起恶性杀人案件中,犯罪分子以硫酸和硝酸将多名被害人尸体化为液体随下水道冲走。事后现场勘验检查员在毁尸现场的地沟内发现数团油状粘稠状物质,经技术人员初步判断粘稠物可能是脂肪,如何通过气相色谱的方法来判断粘稠物是否属于人类脂肪[2]?”通过这一案例,我们可以运用问题教学法引导学生运用《普通化学》中脂类的化学性质来解决这一问题。因为脂肪不易气化,无法直接使用气相色谱法分析,所以先将脂肪水解,再进行甲基化得到脂肪酸甲酯,然后使用裂解甲基化气相色谱法对其进行分析鉴定,得到的色谱图与人体脂肪的色谱图完全相同(不同种类动物脂肪气相色谱图谱会有明显的差异),进而确定粘稠物正是人的脂肪溶解后被扔进下水道所致。

3.增加对学生科学精神的培养及人文素质教育。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犯罪类型多样化,手段更复杂,犯罪分子反侦察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加之高科技犯罪的兴起,这些对刑事科学技术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单纯地掌握知识技术,机械性地完成任务,已经不足以使我们的学生胜任未来的实战工作。培养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使学生具备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敢于怀疑、勇于探索的意志品质和敏锐的洞察力与创造力,有利于学生专业水平提高,也符合公安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科学精神和人文素质的养成需要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精心细致的设计和引导。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将科学精神和人文素质融入到教学中。一是在教学中渗透化学史的知识,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拉普拉斯说:“认识一位巨人的研究方法,对于科学的进步,并不比发现本身用处少,科学研究的方法经常是极富趣味的”。所有杰出化学家成功的背后,都蕴含着极具创新价值的科研方法,历史的介绍使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感受到生动的事迹和自然科学中的人文情怀。二是开展化学前沿知识专题教学,使学生了解学科的新发现与新技术;借助前沿专题的开展灵活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为学生开放思维创造环境,培养学生敢于质疑、敢于创新的品质与能力。三是充分利用学生观摩、实习的机会,协助学生了解或参与相关业务单位的科研进展;亦或在实验教学中,鼓励学生与教师一同参与实验课准备工作;并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带领学生参与专业课题的研究,以身体力行的示范作用,引导学生养成以科学的态度看待问题、评价问题的习惯,开拓学生眼界,提高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人才培养 实践能力 实训模式

湖南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电子取证方向)专业于2010年5月申办成功,并已于2010年秋季开始招收新生。我院是湖南省第一个具有刑事科学技术(电子取证方向)专业的院校,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电子取证应用型人才。

所谓应用型人才,就是指相对于高精尖理论型、学术型人才而言,掌握应用型知识并具有丰富实践能力的人才。高校中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学生既要掌握一定的科学理论知识,又必须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

我校刑事科学技术(电子取证方向)专业要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必须在加强基础理论和新技术学习的同时,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为中心,从实验室建设、实训模式等方面着手。

1.电子取证专业人才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性

电子取证是在实践中发展并紧密依赖于实践的一个专业,实践在其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许多电子取证理论与技术手段需要在实践过程中去认识、去体会并加以掌握。高等学校培养的电子取证专业人才的合格与否、能力高低必须要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因此,电子取证实践能力的培养在电子取证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是一个尤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方面,电子取证实践能力要求学生掌握并应用电子取证的基本实用技术,巩固和深化电子取证专业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对电子取证体系结构和各种安全服务及安全机制有更深入的认识和掌握。另一方面,电子取证实践能力要求培养学生对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和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锻炼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动手能力,使学生具备电子取证的综合实战能力。

而电子证据的以下特征也要求在取证教育的人才培养中重点突出实践取证能力的培养。

1.1电子证据具有易失性、不易保存等特点,取证人员必须对电子证据能熟练地收集、文档化保存和恰当的数字证据处理和解释,否则就易毁掉整个调查工作,无法有效地打击犯罪行为,浪费案件有价值的资源。

1.2电子证据的多态性,使得案件具有差异性,要求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因此要求取证人才要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当前公安院校开设的电子取证专业中, 计算机取证类课程涉及到的技术主要包括:第一、证据发现技术:根据计算机证据的来源不同, 可以分为网络(动态)证据和单机(静态)证据两种, 其中网络证据的发现涉及到入侵检测、网络监控、蜜罐(网)、防火墙、网络线索自动挖掘技术等;单机证据的发现主要涉及溯源技术、数据过滤、磁盘镜像技术等。第二、证据提取技术: 常用的技术有数据恢复、信息挖掘、软件残留痕迹自动分析及解密技术。第三、证据分析技术:通过关联分析证实信息的存在、信息的来源以及信息传播途径, 重构犯罪行为、动机以及嫌疑人特征, 该项技术涉及到众多的计算机知识和网络技术。

电子取证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必须紧紧围绕计算机取证每个阶段的核心技术展开,要求学生不仅掌握上述理论知识,还要通过实验、实习等相关手段提高实践能力。

2.电子取证专业人才电子取证实践能力培养体系

加强刑事科学技术(电子取证方向)专业人才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的培养,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实验室建设

高等院校的实验室建设应该满足教学、科研和实战三方面的需求。计算机取证实验室建设的重点是为公安一线培养电子数据取证专业人才,但是在设计中还要考虑到实验室功能的拓展,保证实验室在满足教学的同时,还要成为教师和学生的科研基地,并能够为一线办案民警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同时,出于实验室建设要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的目的,计算机取证实验室还可以为科研和公安一线案件的侦破提供技术支持以及面向政府机关、各大公司、企业提供电子数据恢复、电子数据销毁、电子数据文件修复、电子数据文件密码破解及硬盘修复等服务。

2006年,我系投资一百余万元建成了高质量的信息安全实验室,搭建了信息安全综合模拟实验平台。2009年,我系又购买了厦门美亚柏科公司的取证设备,搭建了计算机犯罪取证实验室,进一步完善了实践教学环境。

目前,我系正在筹备建设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计划面向全省开展电子取证业务。

2.2刑事科学技术(电子取证方向)专业“教学与办案相结合”的实训模式建设

目前公安院校的专业课教师无论是专业化程度还是实践经验都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年轻的专业教师一般毕业于公安高等院校,从学校到学校,缺乏实践经验。而从教时间较长的专业教师,长期从事教学工作,与公安实务部门脱节,其教学的针对性、适用性也大打折扣。

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学校和公安机关两种不同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以培养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应用能力为重点,形成“教学与办案相结合”的实训模式。

2.2.1电子取证专业教师深人基层分局参与办案。

我校近年来建立了调研机制,专业教师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可以申请到公安基层调研参与办案,时间为三个月到半年不等。

2.2.2基层实战部门的业务骨干走进课堂授课。

定期不定期地请专家到学校开设专题讲座或走入课堂参与课程教学。

2.3 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2.3.1选择优秀学生加入课题组,支持自主创新活动,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费、实验环境(建立创新实验室、创新基地等)。

2.3.2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参与创新项目。创新项目来自于教育部大学生创新项目、校创新项目和课题组的创新项目。

2.4加强对电子取证专业人才法律意识的培养,使其精通电子取证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在实践中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取证

由于我国计算机取证的研究起步较晚, 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关于计算机取证的法律、法规。现有的一些取证规范都是一些专业的取证机构根据自己的经验制定的, 而且这些取证规范的内容各执己见, 其法律效力难以保障。随着计算机的普及, 越来越多的犯罪案件和诉讼纠纷都涉及到了计算机取证, 研究和制定专门的计算机取证法律, 实现计算机取证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已成为打击计算机犯罪和解决 “电子纠纷”司法活动的迫切需要。

计算机取证专业人员不仅需要掌握在证据调查之初处理计算机数据和信息的知识,还应在此基础上对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方面有所扩展和延伸;同时还要求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能够在法庭上依法展示证据,回答法官、公诉人和律师提出的各种问题。

今后我国警察开展电子取证,在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制的同时,还应遵守法律认可的技术标准与规制, 这样才能确保所收集的电子证据在法庭上运用的效力。

因此如何加强电子取证人才的法律意识,使其精通电子取证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在实践中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取证也是电子取证人才实践能力培养中极其重要的环节。

3.结语

如何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在实践中培养创新素质,是一个迫切问题,需要我们长期艰苦地探索与实践。适时调整更新刑事科学技术(电子取证方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实践教学水平是进一步提高本专业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1]刘品新。电子取证的法律规制[J],法学家,2010,(03).

[2]周国明,巫建阳。基于“校局合作”的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人才培养思路初探[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1).

[3]傅杰、余琍。信息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践教学改革[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9,(11).

[4]陆克中,黄海生。新建地方本科院校计算机专业实践教学探索与实践[J],中国电力教育,2011,(10).

[5]李进。公安院校计算机取证实验室建设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5).

[6]孙念。计算机取证教学体系研究[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11).

[7]贾治辉,王俊。规范我国计算机取证活动的法律思考[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08,(4).

作者简介:

篇(3)

关键词:信息技术;公安院校;教学模式

一、引言

近年来,信息技术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教育也面临着重大的历史变革。现代教育技术经历了以口语、板书为主要传授途径的传统技术和视听媒体技术两个阶段后,逐步进入信息技术新时代。它在为人们提供先进教学手段和信息技术的同时,也引发了教育体制、教育观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多方面的变革。在公安院校教育领域,信息技术同样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

二、信息技术时代对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信息技术不仅是作为一种技术因素走进教学过程,还作为一种社会因素影响着教育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并由此引发了世界性教育信息化进程的迅猛发展。公安教育作为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级公安机关培养并输送了大量专业人才。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公安院校作为公安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其担负着提高公安队伍素质的重任,应主动响应时代召唤,积极构建适应信息时代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但由于我国的公安教育起步较晚,基础比较薄弱,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这导致目前的公安教育现状已不能适应信息时代对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如何培养适应信息技术时代的公安院校毕业生,使培养的人才能够适应“数字化生存”,是当前公安院校发展和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公安部“金盾工程”的建设和使用,信息技术将为警务工作提供辅助决策、实时动态实战应用平台,我国公安系统的工作重心正在逐步转向情报信息主导警务。上海、浙江、江苏等地开创了情报主导警务的新工作模式,对解决警力不足、提高警务效率和减少警务开支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效果。情报主导警务将成为未来公安工作的主导方向,而警务人员的信息素养决定了情报主导警务工作的质量。警务信息化发展的同时也要求各警种的公安干警能掌握较高水平的计算机知识,以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公安工作的要求。公安院校担负着培养公安人才的重任,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应注重提高在校大学生的信息素养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信息技术在我国公安院校的应用现状

目前,我国公安院校在教学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难以做到因材施教、教学方式多以传统讲授模式为主、教学媒体单一、教学资源相对封闭和不足、教学内容更新缓慢、教学反馈缓慢、文字教材一统天下、教学时空狭窄等,这些都不利于培养公安专业的创新人才。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当前全国各公安院校都已在信息化基础设施方面具备一定条件,基本完成了校园网、多媒体教室等应用环境的建设,并开设了与信息技术教育相关的课程,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工作也正在分层次分阶段地逐步展开,但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信息技术在公安专业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方面。如何有效地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公安院校课程教学中,是公安教育信息化进程中一个关键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全国各公安院校都逐步开始采用多媒体教学、网络化教学,同时也在通过实践不断总结各种教学模式的优缺点,从而探索更适合公安院校的教学模式。

1.多媒体课件教学模式

多媒体课件教学模式主要是利用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例如Microsoft Office PowerPoint)制作课件,并将其放在校园网服务器、机房或教室的电脑上,教师可根据教学需要在教学机上或从服务器上选择课件进行教学。

2.多媒体网络教室教学系统

该系统由服务器、主机、教师和学生终端通过网络联接而成。教师通过主机控制网络中的每一个学生终端,可以与学生会话交互,学生通过自己的计算机接受教师指导并学习。这种模式主要利用多媒体网络教室内的网络环境及对应的教学软件实现信息广播、屏幕监控、语音传输、教学示范、分组讨论、文件传输、远程管理、在线考试等功能。

3.虚拟课堂教学模式

虚拟课堂教学模式是在局域网或互联网上进行教学,这种模式与电视课堂模式相比,优点在于教师和学生之间可以更方便地实时在线交流互动。虚拟课堂教学模式与传统课堂教学模式较为接近,因此在我国的网络教学中非常流行。

4.因特网在线教学模式

在互联网在线教学模式中,教师将其授课内容展示在校园网或因特网上,学生可在不同地点根据需要自由选择上课时间接受在线教育。教师定期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和反馈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或在线聊天工具等进行辅导,这种教学模式与虚拟课堂教学模式相比,教师和学生在上课时间方面有更大的自由选择空间。这是一种以知识为中心,以网络资源为依托的教学模式。

5.客户化教学模式

客户化教学模式比前面几种模式更为先进,在这种模式中,客户(教师或学生)可以将要求提交给系统,系统会根据客户需要自动组合教材及学习资料,同时利用网上资源进行教学。这种模式比较智能,如何让系统自动分配最适合客户需求的学习资源是一个难题,因此这种教学模式是目前网络教学研究者正在研究的课题。

通过以上五种教学模式的介绍,不难发现多媒体课件教学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教学形式,适用于讲授内容成熟的课程,但由于目前大部分课件交互性差,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方面与传统讲授模式相比并没有明显优势。多媒体网络教室教学系统有较好的交互性,为师生交流提供了有效渠道,但对于理论知识居多的课程来讲,若采用多媒体网络教室教学系统则无法体现其优势,且该系统操作对教师的计算机水平有较高要求。虚拟课堂教学模式通常在局域网上开展,经济成本较低,对操作人员的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如果邀请专家进行讲座时,可采用这种模式。因特网在线教学模式和客户化教学模式通常要依托因特网,未来将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这两种教学模式的共同优点在于教学过程不受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的限制,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时间进行网上学习,还可根据自身知识水平自由选择学习进度的快慢程度,这些优势能为日常工作较为繁重的一线在职民警提供极大的方便。

结合目前我国公安院校的管理模式,虚拟课堂教学模式更适合公安院校的教育发展,特别是在警体技能训练等方面有其优越性。如果学校有条件建设多媒体网络教室,应尽量发挥其作用,特别是对于计算机、外语听力及口语等学科的教学能收到较好的效果。而对于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多媒体课件教学模式,如果公安院校的教师能设计出质量较高的课件,则能给大部分的课程带来更好的教学效果。

四、信息技术与公安院校课程教学整合

进入21世纪,公安院校如何培养适应新时代的毕业生,是当前公安院校发展和改革中的紧迫问题,而课程体系建设又是该问题的关键之处。信息技术背景下公安院校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应当打破常规,结合信息技术与公安专业课程整合的趋势,在加强基础知识教育的同时,突出前沿特色,精讲多练,注重实践能力。信息技术与公安院校课程整合是将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作为帮助学生进行自主学习、丰富教学环境的工具,并将这些工具应用到教学过程中,使各种资源和教学要素相互融合,从而促进传统教学方式的根本变革。这种整合不是被动地纳入,而是要主动变革公安院校专业课程的过程,其实质是公安专业课程信息化,是指信息技术与公安院校专业课程的课程内容、课程结构、课程实施等融为一体,从而促进课程整体变革。

1.更新教育观念

由于公安教育发展的历史较短,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都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在传统教学模式中,主要以老师讲授为主,学生则是被动参与,而新的公安专业课程标准则要求在教学中,以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主,强调以学生作为学习和发展的主体,改革现有的公安教育模式已迫在眉睫。更新观念就是要改变公安院校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课堂教学模式,转而构建“以学生为主体,以自主学习、合作讨论为形式,培养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新型教学模式。当前信息技术在大部分公安院校的应用仅仅体现在利用计算机软件来演示教学内容,教师所做的课件也多是课本知识的展现,学生仍然是被动接受。要构建适应新时代的公安院校课程体系,就需要更新教育观念。

2.在教学环节中培养学生的信息素质

在公安工作中,信息就是资源,越来越多的公安一线干警逐渐认识到这一点,没有有效的信息,就会导致人力、财力消耗过大且警务效能低下。因此,在公安院校课程教学中,教师应注重提高学生收集掌握信息的能力,比如对于某些概念或专题,可以让学生主动查阅相关文献,并根据掌握的资料提出自己的见解,教师对学生的理解给予综合评价,在这种反复训练过程中,不仅培养了学生的信息素质,还帮助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好习惯,为其将来进入公安实战打下坚实基础。只有具备较强的信息处理能力,才能及时高效地处理公安工作中所遇到的复杂案件。要培养学生的信息素质,需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摒弃以往死记硬背的方式,通过专题作业设置,由学生自主收集分析信息,完成相应的题目要求,培养其主动分析问题的能力。

3.在课程设置中培养学生的计算机实践能力

公安院校的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最初源自普通高校,且很多公安院校的教师是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直接到教学岗位,缺乏公安一线的工作经验,导致目前我国公安院校计算机教学和公安一线工作脱节,学生在校学习的内容在公安一线没有用武之地。同时,大部分公安院校的实验条件都无法开展网络实践教学。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从信息采集到网上办案、从警情信息研判到网上抓捕逃犯等公安一线工作,都离不开计算机的应用。公安院校应注重在教学过程中将计算机最新成果与公安业务实践相结合。

针对不同的公安专业,可根据其人才培养要求在教学内容上加以调整,在体现特色的同时,能让学生学以致用,走上一线工作岗位后能尽快满足警务信息化的要求。例如对于治安学专业,可重点介绍治安管理综合系统、人口信息系统等的使用。对于侦查专业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学生,则重点讲解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刑侦信息系统等知识。对于交通管理专业的学生,重点介绍图像处理技术、交通指挥中心的功能、智能交通系统等。对于网络安全执法专业,则要求更高的计算机、网络安全专业知识水平。在公安专业课程教学中,加大实践教学的课时比重,模拟实战环境,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就能对各种基层公安机关正在使用的管理系统做到熟练掌握。

4.鼓励教师运用网络化教学

尽管信息技术对于教育教学有良好的辅助作用,但任何技术都无法替代教师的作用,因此在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过程中,应注重教师对于信息技术的掌握和应用。公安院校应大力宣传网络化教学的优越性,让教师了解运用网络化教学手段所取得的教学效果,鼓励教师主动学习,主动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但是目前大部分非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教师信息技术水平较低,因此学校应注重培训教师的信息技术技能,培训内容应该包括计算机操作水平、现代教育和教育技术理论等,帮助教师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达到教学目的。

5.加强网络教学系统的建设

目前一部分公安院校已经建设了网络教学系统,但并未在教学中发挥主要作用,主要原因在于网络教学软件系统的设计仍需不断完善,且后期建设不足,对教学资料信息库的建设不够重视,造成系统闲置和浪费。网络教学系统应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后期维护及软件环境建设,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五、结束语

21世纪是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公安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和新考验。信息技术与公安院校课程的合理整合,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在交互式学习环境中,按照自身的学习基础和学习兴趣来选择学习方法和策略,同时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信息技术与公安院校教学的整合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公安院校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研究如何向公安一线部门输送高素质的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1] 陈霆宇, 袁琼. 多媒体网络技术对公安教育的影像[J].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6,02.

[2] 周西平. 信息素质教育与公安院校教育改革[J]. 图书馆学研究, 2007.01.

篇(4)

一、法医学本科专业办学现状及经验

法医学本科专业作为温州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唯一专业,温州医学院也是我省唯一开设法医学专业的院校,现设有法医病理实验室、法医物证实验室、硅藻实验室、法医图象分析实验室、法医毒物实验室等多个专业实验室。依托公安局、检察院、附属医院和多家司法鉴定机构作为实习基地,为法医学专业提供了优良的办学条件。通过十年实践,积累了医学院校举办法医学专业的办学经验,并显示出自己办学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定法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医学院校办法医学专业有一定的优势,如:基础医学课程、临床医学课程及临床实习均可以在医学院及附属医院内实习,法医学专业实习与各个县、市及厅级公安局建立法医学专业实习基地,培养法医学专业人才具有医学背景的,能从事于公安、检察、法院、社会保险及司法鉴定机构法医学鉴定及科研工作的高素质实用型具有法医学技术专业人才。

(二)、教师队伍现状:法医学专业专职教师现有10名,包括硕士生导师教授1名,副高级职称教师2名,中级职称教师7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名,硕士学位教师8名,35岁以下青年教师硕士学位占80%以上;兼职教师来源于不同单位如:温州市精神病院、温州市公安局等。

(三)、课程设置与学科建设:课程设置基础医学为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寄生虫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等重要基础医学课程,临床医学课程为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皮肤科学、麻醉科学、五官科学等学科。专业课程为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化学、法医精神病学、刑事科学技术等学科。

(四)、实验室建设及法医学实验教学:现设有法医病理实验室、法医物证实验室、硅藻实验室、法医图象分析实验室、法医毒物实验室等多个专业实验室。加大实验室建设经费投入,完善实验室管理工作,提高法医学实验教学质量。

(五)、法医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目前已在浙江省内各地区建立法医学实习基地,如杭州地区、宁波地区、绍兴地区、金华地区、丽水地区、台州地区及温州地区等。有条件的话,应该向省外建立法医学实习基地,如:北京市、武汉市、上海市、沈阳市、太原市等省外大城市建立法医学专业实习基地。

(六)、毕业分配去向:在全国省厅级、市级及县级公安、检察院、法院、社会保险及司法鉴定机构从事法医学鉴定工作及在医学院校、科研部门从事于法医学教学和科研工作或相关工作,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法医学本科专业今后发展规划思考及对策

(一)、组成国内一流教师队伍,定期送法医学专业教师到国内外有名院校学习进修,引进国内外有名法医学专家教授,法医学博士,来组成国内一流法医学教师队伍。逐步办成有特色,在省内及国内法医学界有一定影响的教学、研究、检案三结合的法医学专业教师队伍。

(二)、加大对法医学专业资金投入,建立法医学科研实验室,为法医学人才培养提供优良的科研环境。提高法医学对社会服务内涵,使法医学系,司法鉴定机构,基础医学院,整个学校在国内法医界有一定知名度。

(三)、利用本校设有司法鉴定中心的优势,实行“司法鉴定助手”,进行检案的见习及其他司法鉴定的学习,加强在校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使学生切身体会法医工作的职责和意义,做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四)、大力推行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对我校法医学专业学生的调查,案例教学的反响甚好。案例教学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启发学生如何将所学知识运用到检案过程中,同时对所学的知识印象更为深刻,也为将来实习检案打下基础。

(五)、贯彻“以学生为本”的观念,实行法医学专业老师担任班主任这一办法,由此老师和同学之间的交流更加密切,因为专业缘故,也更加了解学生在学习上要注意的重点,同时在生活上,也能更好地去关怀学生;学生也可以有更多地机会向老师了解更多法医学方面的知识,以及跟随老师进行科研活动的机会。

(六)、为更好地解决法医学本科专业学生日益加剧的就业压力,可邀请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谈谈自己的经验及当今社会就法医专业的新动态,也可邀请校外法医学专家谈一谈参加公务员考试及面试的技巧及考研方面的经验。

(七)、加强对法医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如:到浙江地区如平阳瑞安等革命老区开展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同时也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活动,如篮球比赛、羽毛球等比赛,让大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熏陶下全面成才;同时也要成立法医学专业科研兴趣小组,提高和激发学生科研兴趣性,培养学生的实验技能和论文的书写技巧,提高学生的科研水平;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教师与教师友谊和感情,让每位学生都有机会参加,为学生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使每一个学生在德、智、体三方面均得到全面发展。

温州医学院法医学专业建立已有10年的时间,在过去的10年时间里,温州医学院法医学专业从无到有,不断进取,积极探索,在课程安排上,创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课程设置;在师资力量上,积极地广泛吸收社会各界不同学科的专业人员作为教师;在实习基地的资源方面,积极同省内各级公安、检察院、法院、社会保险及司法鉴定机构取得联系,给学生创造实践理论知识的有利条件。总之,温州医学院法医学专业在校党委领导关心下,基础医学院领导支持下,我们的法医学事业在以后的发展道路上一定能取得更多的突破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