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8 10:27:5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法律安全常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法律常识是法律知识中使用最多的部分,直接与公民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息息相关,法律常识的普及程度是衡量公民知法的重要指标,也是保障公民在法治社会中幸福生活的基石。大学生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作为社会新技术、新思想的前沿群体,国家培养的高级专业人才,代表着最先进的文化,是推动社会持续进步的栋梁。大学生所掌握的法律常识,不仅可以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用来保护身边人的合法权益,更可以给周边的人宣传和传播法律知识,逐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养,是建设法治社会的生力军。现有的教育体系,将大学生分为文科和理工科,文科大学生主要学习和研究社会科学,理工科大学生主要学习和研究自然科学,这种学习侧重点的不同,使得理工科大学生所学习到的社科知识较少,其中就包括了许多法律常识,使得理工科大学生不能很好的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率逐年升高,大学生犯罪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研究理工科大学生法律常识普及现状,可以更好的了解理工科大学生群体的法律素养,为减少大学生犯罪、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最直接的依据,并助力于法治中国的早日实现。
二、现状分析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一所具有石油特色的理工科院校,该校的大部分专业属于理工科,没有开设法律类专业,对研究理工科大学生法律常识普及程度具有代表性。通过调查问卷和走访的方式,调研了该校本科生,其中发放调查问卷500份,收回有效份数为480份,将调研的结果作为分析理工科大学生法律常识普及程度的依据,从单项和整体的角度来分析现状以及原因,根据分析的结果,指出教学中的不足,给出合理的建议。
(一)单项分析通过走访和查阅相关资料,将理工科大学生应该掌握的法律常识分解为:基本权利类、消费者权益类、校园安全类、合同类、刑事类、劳动劳务类、旅游类、婚姻类、纳税类和食药品安全类。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法理学理论,联系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出18个基本法律常识问题,随机发放给全校的学生,经过整理核算,具体数据见表1。从采集到的数据来看,同学们对旅游方面的法律常识了解充分,与之对应的问题是:是否可以处罚在旅游景点乱刻乱画的游客?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般是不会处罚游客,而我们绝大多数同学却认为应该处罚,这与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的规定相一致,该法律的颁布时间在调查问卷发放之后,相关的法律常识还没有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有89.9%的同学能选出正确的答案,认为可以对文物上乱刻乱画的行为进行处罚,相应的法律常识最有可能来源于旅游地点的相关提醒和同学们对乱刻乱画行为的痛恨。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同学们并不缺乏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而是缺乏相应的获取渠道。正确率次高的类别是基本权利类,是《宪法》和法理学常识的具体体现,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权利,其正确率为73.9%。相对应的三个问题中,正确率最高的问题是:学生上课时是否可以去上厕所?这是一个与学生学习息息相关的问题,其正确率高达86.0%,说明大部分同学明确的知道:自然人享有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不受他人或组织的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通俗的说,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3],这与许多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中反复强调的内容相一致,同学们相应的法律知识充足,进一步说明:在现有理工科院校的教学环节中,普及法律知识的途径单一枯燥,相应的宣传力度不足,不能满足同学们相应的法律需求。正确率次低的类别是食药品安全类。在设计题目时,为了能更好的反映出同学们所掌握的法律常识,食药品安全类所对应的问题是一个关于假药认定的多选题,其正确率只有35.1%,即使是随机选择,也会有超过25%的正确率,这与实际统计的正确率仅差十个百分点,说明同学们在辨别假药方面的法律常识严重不足,在食药品安全方面难以明确的辨析商家各种违法和侵权行为,给广大同学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正确率最低的类别是合同类,所对应的问题是:对于一份已成立的合同,其中一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此时该合同的合法部分是否继续有效?依照《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合同的合法部分依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然而仅有33.6%的同学能意识到这一点,大部分同学错误的认为合法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由此可以看出,同学们所掌握的一部分法律常识与现行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对一些基本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误解。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双重的,一方面是因为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比较专业,所蕴含的法理理论过于深奥;一方面与同学们未曾重视相关法律常识有关。我们相信,作为道德修养较高和逻辑性较强的理工科大学生,其生活常识和逻辑理解能力足以理解这些专业性较强而与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常识,只是缺乏相应的关注,缺乏对法律常识的兴趣。其它类法律问题的正确率介于以上四种之间,是各种因素的综合。
(二)综合分析经过单项分析,已经找到影响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养的主要因素,为了能更好的评价理工科大学生群体的法律常识普及程度,给不同的类型赋予相同的权重,并与正确率相乘得到一个可以综合评价的指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公式。由公式计算出综合评价指标的数值为54.7,该数值表明:理工科院校大学生的法律常识普及程度不是很高,只占到应该掌握的一半左右,加之设计的题目都是一些简单的基本常识题等因素的影响,理工科大学生的实际分值可能会更低。如此微薄的法律常识,是很难应对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甚至不能察觉自身权益所受到的伤害,这对理工科大学生维护自己正当权益和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极其不利。当理工科大学生离开校园的保护,步入社会和工作岗位后,难免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当下理工科大学生缺乏法律常识的现状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同学们的共鸣。
三、应对策略
针对理工科院校大学生法律常识缺乏的现状,从国家、社会、院校、个人四个层面探讨,提出一些合理的改进建议,以增加理工科大学生所掌握的法律常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构建法治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一)对于理工科院校的大学生来说,法律方面的必修课只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由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部分组成,需要讲授的知识很多,而相应的课时却很短,限制了教学的广度和深度,学生很难在课程的学习中获得足够的法律常识。因此,建议国家的相关部门,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分离出法律基础部分,配以适当的课时单独设置必修课,让同学们有充足的课时学习法律知识。同时也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加大普法力度、制定落实相应普法规划、增加高校法治建设的投入,多维度、多层次、多方面普及法律常识,使学法、知法、守法的观念深入理工科大学生的日常。
(二)毕业的大学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其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全社会的法治进程,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也是社会全体成员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希望每个社会成员在自己学法、知法、守法的同时,也积极的为理工科大学生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法律援助、法律互助、法律讲座等方式,帮助理工科大学生学习法律常识,增加他们的法律素养,使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都懂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约束自己的错误行为,敢于和违背道德、违背法律的行为做斗争。只有不断的注入、壮大高素质的生力军,我们的社会才会进步,社会才会安定和谐,每个社会成员才能切身感受到法治社会带来的幸福。
(三)院校是大学生学习法律常识的主要场所,课堂讲解是获得法律常识最有效的途径,现有的教学体系不能很好的普及法律常识,需要不断的革新,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优化:1.丰富教学方法,以增加课堂的趣味性和学生的好奇心;2.改革考核方式,使同学们在课堂之外也能积极的学习法律常识;3.针对理工科院校法律必修课的不足,可适当的增设不同方面的法律类选修课;4.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5.营造出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坚持科学性和民主性的统一[4]。
一、活动目的
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使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使广大群众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使全社会知晓政府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决心和信心,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1日至17日
三、活动主题
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四、活动口号
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
食品安全,全民行动;
加强农村食品监管,维护群众身体健康;
举报食品违法行为人人有责;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
做良心食品,创诚信企业;
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
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建立科学饮食文化。
五、活动内容
1、办事处活动安排
食品安全广场宣传咨询日
时间:6月11日上午9:00—11:00
地点:商业街广场
内容:
(1)举办食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图片展。
(2)设置食品安全咨询台、食品质量举报台。
(3)摆放食品安全相关的知识展板,发放食品安全生产明白纸。
(4)制作食品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在主干道悬挂。
承办分工:
(1)安办负责悬挂横幅,摆放刊板等。
(2)发放的各类安全宣传品由参加宣传日活动的单位自行确定和制作。
(3)党办负责邀请区电视台、开发时报对活动进行采访,搞好宣传报道。
2、村居(社区)活动安排
(1)每个村居书写不少于2条的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在村主要路口或场所张贴。
(2)利用村大喇叭播放食品安全常识。
(3)开展送“食品安全常识”进家庭活动,将“食品安全明白纸”送到各家各户。
(4)社区在显要位置摆放食品安全知识展板、悬挂食品安全标语条幅,利用橱窗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常识宣传。
安全常识要知道,这样才能杜绝安全事故。安全常识包括游泳、交通、防火、用电的常识,要出门旅游的同学还要格外注意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
权利意识要增强,维权知识要知道。比如与家长外出旅游,如果选择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要协助家长把好关,以维护自己的权利。购物时,要时时想到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比如要保留好购物小票,以便商品有问题时去退换。
拒绝不良诱惑,法律知识要知道。如今社会上的诱惑很多,比如网络上的不良信息、歌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前往的场所等等。法律法规已规定了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我们了解这些规定并认真遵守,就不会受到诱惑,安全度过假期。
假期危险因素多,自护常识要知道。平时在学校,虽然也有各种安全问题,但毕竟有老师在,而放假后独自在家,就可能会遇上一些新的问题。在以往的假期里,发生过不少不法分子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不法分子入室侵害或拐骗未成年人的案件。所以,增强自护常识是十分必要的。
为确保人身安全,同学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寒假期间,生活要有规律,按时作息。在无父母陪伴下,不要外出玩耍。
2、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做一名文明的学生。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打电话报警。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所迷惑,防止被拐骗、拐卖。
4、禁止到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不健康场所玩耍。
5、严禁到水库等危险地方滑冰。外出要告诉父母:到哪里去、和谁一起、什么时间回来。
6、严禁不在父母监护下,燃放烟花爆竹。每年,被烟花爆竹炸伤炸残的很多。这点应引起同学们的足够重视。
7、严禁吸烟、喝酒。提倡节约,禁止铺张浪费。
8、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被电击伤;注意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注意用煤气安全。
9、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乘车、骑自行车等交通安全。
10、要认真完成假期作业,为新学期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1当前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笔者于2012年3月对我校学生随机进行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1028份,其中护理学院438份,基础医学院227份,检验技术学院132份,药学院106份,医学信息系125份。问卷的内容包括学生接受法律教育的基本情况、对法律了解的程度、对法律运用的程度、对法律信任的程度,以及对法律教育的愿望。经过认真的核查分析,发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呈一下特点:
(1)大多数人普遍接触法律较早,但极其缺乏参加和学习法律活动、知识的经历。调查显示,各院系大学生在大学之前接触法律分别为:护理学院74%;基础医学院98%;检验技术学院99%;药学院95%;信息学院94%。但是,在学生填写的问卷中我们缺发现了一个与之相矛盾的问题,当问及“你经常参加法律方面的活动吗?”全校大学生选择经常参加的只有8%,有时偶尔参加的为32%,从来没有参加过占到60%。在被问及“你经常看法律方面的杂志吗?”回答经常看的有11%,而偶尔看和从来没有看过的占到了89%。当问及“你听过几次关于法律方面的讲座?”竟然有59%的学生回答只参加过一两次法律讲座。这说明,当代大学生由于重视专业课程、外语过级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的学习和准备,忽视法律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自觉主动学习法律的主动性不够。
(2)大学生拥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在法治观念上仍存在模糊认识,对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掌握不够,内涵理解不够全面。在问及“你能区别违法和犯罪吗?”大学生回答能和不能、说不清的分别为51%和49%,大学生法律素养有待提高。在具体的法律概念调查问题上,只有极少一部分学生知道在校学生不能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或婚姻关系。调查显示:我校大学生认为在校生不能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的有16%、劳务关系的有53%、婚姻关系的有31%,大学生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不了解。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对法律分类混淆不清,使他们在实践中很难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容易造成学法、懂法和守法的脱节。
(3)大学生对法律功能的认识比较透彻,但在具体法律实践中,法律信仰又表现的比较脆弱。当问及“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会通过法律解决吗?”有82%的学生表示“会”,只有18%的学生表示不会。对法律运用方面,在问及“当你参加勤工俭学时,你有意向和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吗?”根据反馈结果,大学生表示“有”的是59%,表示“没有”的也达到了41%。调查发现,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觉醒和增强,大多数人认为法律对自己的用处大,但大多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理性认识不足,缺少运用所学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出现了“知行不一”现象。
(4)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比较迫切,认同法制教育在学校应该占有重要地位,但对于普法教育的形式应丰富多彩、行之有效。在问及“你认为法制教育在学校应该占有的地位是?”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认为“非常重要”和“重要”的占85%,认为“一般”的只有15%。而对于获得法律常识的来源途径的调查结果,有58%的大学生表示是通过讲座和网络以外的其他途径来获得法律常识。从统计数据反馈来看,当代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欲望比较强烈,绝大多数学生认为法制教育很有必要。在回答“你说知道的法律常识主要来源?”时,大多数人选择了普法教育常规形式讲座以外的其他形式,说明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缺位,在教育方法和形式上应与时俱进,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让大学生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2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结论研究分析
(1)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对法律功能的理解来看,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整体状况是好的。广大学生认同法制教育在学校的地位和法律对个人生活的重要性。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大学生们依法维权的观念得到增强。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凤山的目标要求,广泛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消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镇成立“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统战委员李国武任组长,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谢建茂、安办负责人陈立云任副组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陈立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
活动主题及重点
活动主题是“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宣传的重点是十期间平安消防专项行动、《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消防常识、“96119”火灾隐患举报等。
活动时间
2012年11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要内容
(一)设点宣传、咨询。11月9日上午9点在凤蝶广场设立消防宣传点。宣传的主要形式有:1、以展板的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2、现场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手册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消防知识宣传品。3、邀请县消防大队现场接受市民对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及日常消防实用知识的咨询。
(二)开展消防常识大联播活动。“119”消防宣传月期间,凡有LED显示屏村、社区、公共娱乐场所及沿街店面,每天滚动播出不少于3条消防标语和常识。
(三)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11月13日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领导带队对消防重点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四)组织消防安全培训。11月14日下午14:30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人员包括各村、社区消防管理员,镇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及部分企业人员等。
(五)组织消防参观。11月15日组织村、社区、学校、幼儿园、部分企业人员到县消防大队参观。
(六)向学生发放《防火公约》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综合知识指的是包括政治常识,法律常识,管理常识,经济常识,人文、历史、地理常识,环境问题与食品安全,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公文写作与处理常识等内容的书。
综合知识每章后面都附有强化训练,每一道题目都附有精准的答案和详细的讲解,有助于考生深入地理解和作答。
综合知识以科学、实用为理念,在体例、版式、栏目、内容的设计上,都力图做到科学实用,在知识点的讲解上都尽量做到简洁准确、深入浅出,力图使考生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提高应试技巧。
(来源:文章屋网 )
一、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努力增强消防法制观念。
二、熟记各类消防安全常识,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三、定期对电器进行检查,不违章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四、不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五、注意用火安全,教育儿童不玩火。
六、安全使用液化气、煤气,不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七、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正确掌握操作要领。
若未履行上述职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