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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07 15:44:1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篇(1)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10-0159-02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政府由过去的主导地位变为现在的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发生了转变。然而,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相关的建设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就施工合同管理而言,行政管理层减少了对合同履约的干预,强化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合同当事人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及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等,使“阴阳合同”的出现较为普遍。

1 在施工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1.1 行政机构对合同的管理

各地区建设工程合同的审查、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它主要是从法律和市场管理的角度进行合同的管理,但由于其监管的过程中出现了缺失、手段单一、效率低下、缺乏主动性等一些原因很难以满足当前合同需要。

1.2 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施工合同存在条款漏洞不完善的缺陷,那么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意识表达不准确等现象,那么这个责任是由于合同当事人意识不清楚,履约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专业合同管理人才造成的。特别是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合同条款过于简单,特别是在款项支付,结算,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要是合同的条款过少,会导致了过多的工程经济纠纷情况接连出现。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签订的合同不规范、合同有关条款设置较粗放引起的。

2 全面的完善施工合同管理

2.1 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为施工管理提供保障

提高法制观念,树立合同法律效力意识,特别是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现有的造价员队伍参与

管理。

2.2 做好事前合同的规范化工作,严格施工合同订立行为

审查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效力是合同依法成立所具有的约束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五种合同无效情形是签订合同时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是合同当事人受法律保护,权利得以实现的根本。

审查合同中的条款。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建设时间、竣工时间、工程量大小的范围、工程的质量、工程的造价、技术资料交付的期限、材料和设备供应的一些情况、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

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前施工合同纠纷的问题,充分研究法律、行政法规的各项规定,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过程中注重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以及弱势地位当事人合法权益。各项合同管理的要求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固化,以规范合同表述形式,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有缺陷、有漏洞、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意思表达不准确等各种不好情况而产生的施工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

2.3 强化施工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工作

完善履约信息报送制度。此制度可全面了解备案施工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对于存在施工合同纠纷隐患的工程,可及时督促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将施工合同纠纷化解在施工阶段。

强网上公示制度。为有效遏制支解发包、拖欠工程款和劳动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可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将备案的工程项目合同价等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媒体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管理,以提高承发包双方透明度,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而可以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开展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包括:合同变更、项目经理变更的备案情况;履行合同主体是否与订立合同的主体一致;工程价款的变更、确认及支付情况;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加履行及职务变更;合同履行数据报送情况等。

2.4 加强合同中约定检查的情况评价和评估制度,做好事后查处工作

开展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评价。内容包括:合同签订情况评价、合同执行情况评价、合同管理工作评价,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并直接作为评选市级文明示范工地或优质工程建设项目的必要条件之一,逐渐推进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同时对没有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规定的的应给予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在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处罚。

建立合同单方造价评估制度。充分利用造价信息指标系统中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方造价指标,对备案合同项目的单方造价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工程质量与工程造价管理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为工程建设各方对项目进行重点监控提供依据。

2.5 规范工程价款结算行为,强化竣工结算备案审查制度

竣工结算备案管理是合同管理最关键环节,竣工结算文件是全过程合同管理情况的最终体现。它直接反映出结算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按合同约定执行形成闭合管理系统,可以有效遏制“阴阳合同”、高估冒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建设各方主体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3 结语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的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工程施工合同现在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履行合同的内容成为了约束建设市场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不断推进,不断学习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施工合同管理经验,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施工合同履约全过程动态监管的新机制、新途径,才能更好地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从而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立新.合同法总则[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篇(2)

基于施工合同在项目中的重要性,从合同策划、实施计划、实施控制、索赔管理及合同后评价五方面,分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策略,从而提升合同的管理水平,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关键词:

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合同策划

合同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合同作为承发包双方工程任务委托和承接的依据,双方必须认真执行。作为承包方,为了履行合同义务,施工企业才进行工程的建设,那么施工企业要如何履行合同责任,才能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在就从合同的策划、实施计划、实施控制、索赔及合同后评价方面进行探讨。

1合同策划

为了保证合同总体目标的实现,我们必须进行合同策划。合同策划首先要认真研究企业战略和工程实施战略,为减少在合同签订实施中的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在合同签订之前,我们首先要对我们承建的项目进行全面了解。了解施工图纸的设计是否准确完善,本项工程的建设规模,施工的技术难度,招标文件对工程在质量和工期上的要求,投标时所做的质量工期承诺、工程的施工范围有哪些不确定因素,项目工程的资源供应能否满足要求,有哪些条件限制等。我们还要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法律环境、建筑市场的规范程度,物价是否稳定,还有工程的气候、地质及现场条件。当然,对签订合同另一方的资信、企业规模和管理水平及项目资金的准备情况更应做好调查。根据掌握的各方面信息资料,综合考虑,保证合同策划内容详细,为签订合同打好基础工作。合同策划的重点是合同风险策划,工程项目风险分担首先决定于所签订合同的类型,对于固定总价合同的签订必须谨慎,因为这种合同一旦签订,发生物价和工作量的变化,承包商就要全部承担,风险系数大,所以只有在工期很短、工作量基本无变化的项目工程才能采用,目前市场上一些开发商对工程量变化不大但工期长的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加变更合同,合同约定,对于因物价波动部分承包商承担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超出范围则超出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这样避免了因价格异常波动而给承包商带来的风险,使合同可以顺利执行;而对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这种合同仅适合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一般采用单价合同,承包商承担报价风险,业主承担工作量风险。我们在合同签订之前要认真分析,根据工程性质选取适宜的合同计价方式。

2合同实施计划

合同实施计划对项目的执行起着关键的指导作用,有计划地去执行是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保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我们首先要组建组织机构,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根据合同的各项目标责任要求作出布署安排,制定出合理的合同实施计划。当然,一份好的计划,首先要将合同承包的内容全部涵盖进来,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合同的相关条款,结合施工企业的人力、财力、物资储备情况,确定哪些项目自主完成,哪些项目分包。对分包合同要有明确的责任范围划分、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作出切实可行的计划,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对于复杂型、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项目,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无法达到时,需合理选择专业化分包单位。对于风险大或经济会出现亏损情况的项目可以选择将部分内容分包给生产效率高的专业单位。作为合同实施的项目经理部应明确自行承担和委托分包的工程内容,以及自行采购和委托采购的材料设备范围。根据范围把合同实施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各参与方的责任范围及落实内容。各参与方都应对合同内容、范围及未完成合同要求的相应处罚有详细了解。计划要有保证体系,将合同的各项目标进行分解,责任到人,目标责任的落实要有一整套完善的经济奖罚制度来保证,与项目经理部的成员经济上挂钩,每月要有合同责任目标考核,优者奖,差者罚,使合同的质量、安全、进度、目标的实现有了保证。而对于分包商,我们在合同签订时已做了详细策划,只要在合同约定中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我们就可依据合同来约束分包商,使其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3合同实施控制

合同实施控制也就是过程控制,在合同实施前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交底的目的就是要让相关人员熟悉合同内容,了解工程范围和各自的合同责任,通过合同交底,把合同目标和一些重要条款让执行的人做到心中有数,大家只有了解了合同的各种规定和责任义务,才能自觉遵守合同,按照合同条款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合同目标才能得以实现。当然,监督作用必不可少,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我们必须做好监督工作,跟踪每一个目标的实施过程,检查实施过程是否在合同计划的范围之内,若出现偏差,就要及时查找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合同计划的执行和落实,必须要认真落实合同中的每一项任务,并根据建设工程的需要,为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证,不得出现因材料供应不及时而让劳务方无法正常进行工序作业,要按合同及时支付分包商款项,积极协调好各种关系,有效解决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因合同责任界面不清而引发的争执,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为工序搭接的时间引发的争执,相互交叉作业时因作业面引发的争执等。因合同责任界面不清而引发的争执是最常见的。对于一些合同内容表述不详细的条款,或是未明确划定范围的责任,就会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现象,谁也不愿多承担责任,从而引起了内部和外部的争执,对于这些问题和争执,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调解工作,做出正确的判定。现举例说明一二,晋城方化圜2号楼工程,主体的一次结构和二次结构的劳务部分分别分包给了两家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分包商,一次结构施工任务完成后撤出场地,同时要将外防护架拆除,而此时二次结构正在砌筑使用中,因此而起争执,最后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出面才调解此事,这是分包商之间的争执还有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争执,如费用结算问题,劳务方签订合同按建筑面积计取劳务费用,因采光井是否计算引起争执。合同规定建筑面积计算执行GB/T50353—2005计算规范,此规范中明确规定采光井无论是否有盖均不计算建筑面积,而按新规范GB/T50353—2013中的规定却是要计取的,此部分施工作业消耗人工费用还比较多,后经协商按一半计取。我们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在遵守法律及合同规定的条款的同时,要以完成合同为目标,协调解决合同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进入施工现场后,对施工现场产生的任何合同内容变更,都必须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提出,特别是向业主的任何文字性的答复和请求,必须经过合同管理人员的审核。在合同实施中产生的会议纪要、设计变更、业主或工程师指令,附加协议等文件也是合同的一部分,也应审查并妥善保管。项目经理部要对合同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情况、工程范围的相符性、成本增减等进行分析预测,通过计划与实际的对比分析,找出产生差异的原因,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和管理等措施,以确保合同目标的顺利完成。

4索赔管理

对施工单位来说,在承包合同的实施中,我们要善于发现索赔机会,针对具体的索赔事件,收集整理好索赔证据。具体在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索赔事件主要是:因设计图纸和地质勘察等资料不到位而延误工期,工程地质出现异常情况,合同缺陷,业主的指令改变原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和施工部署,工程变更,附加工程、不可抗力等。一旦这些索赔事件发生,施工日记首先要详细记录好事件过程,做好原始记录,并规范整理相关资料,这样才能在提出索赔报告时及时收集到索赔证据,既节约了时间,也保证了索赔证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这样不但反映了事件发生时的真实情况,也能经得起推敲。当然除了真实性和及时性,索赔证据必须具备全面性和法律证明效力,只有索赔证据全面,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才能对承包商有利。对一切口头承诺和协议都不能产生法律证明效力,所以合同变更协议必须要经过承包方和发包方的签字认可方能生效。只有保证证据的真实、及时、全面、有效,才能使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易于接受。

5合同后评价

工程承包合同内容履约完成后,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完成后应进行后评价,将合同总结与项目管理总结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企业合同管理知识经验积累,改进和提升企业的管理工作。我们进行的合同后评价,首先要评价合同的签订情况,看是否实现预期的策划和战略,是否正确解读招标文件,是否准确分析合同风险,合同的实施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工程报价存在哪些问题,合同谈判中遇到些什么问题,我们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在以后签订合同必须要注意。其次是要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合同在执行中是否与合同实施计划相一致,合同执行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及所采取的措施,合同风险控制的利弊得失,以及与分包商之间协调的问题,索赔和纠纷处理的经验。再次是要对合同签订的具体条款,特别是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的表达和执行利弊进行评价,如在某某工程项目施工中,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加变更合同,并有专用条款约定,钢筋、木材、水泥超出投标报价的5%时可予以调整,而在施工中遇商品混凝土价格大幅增长,在结算的审核中商品混凝土是否调价便形成争议,后经多次商讨,发包方才同意将商品混凝土的80万元差价支付给承包商,因此项合同中争议较多,随后公司召开会议将此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教训进行总结,企业在后来签订的合同中,将类似合同可调价部分材料明确化,具体细化到价格波动可调整的具体材料上,也为结算人员的工作带来便利。

6结语

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对企业来说尤为重要,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建筑市场上牢固扎根,就必须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树立企业形象,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越战越勇。

参考文献:

[1]张剑锋.论加强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J].价值工程,2010(16):72.

[2]邓海霞.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2012,38(8):273-274.

篇(3)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履行

中图分类号:X702 文献标识码:A

1、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必要性

从宏观经济市场的要求看,加强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是顺应市场职能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是调节经济市场和管理市场的重要手段。其次,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施工工程运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需要合同管理来维护和监控。合同管理在建筑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 起到非常重要的监督、监管与引导的作用,是工程按期完成的前提条件。另外,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建筑主体行为的标准, 发包人与承包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最后, 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也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求, 市场全球化不但要求施工质量、施工管理与国际接轨, 施工保障、施工合同管理也需与国际接轨。

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目前, 大部分的建设单位未设立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部门, 而是将合同管理委托给监理公司, 而监理公司往往也存在机构设置不规范、 合同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 从而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 施工单位, 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 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 轻视施工合同管理, 也没有设立合同管理机构。订立施工合同的主体双方对合同管理的不重视造成了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情况的产生。

2.2、合同条款不完整

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备以下几个重要要素:合同价款与支付、工程范围、合同形式、工期、质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变更、结算、违约、索赔、合同文件解释顺序等。但很多中小项目未按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甚至个别企业自行制订不规范的施工合同文本并强制要求施工单位签订,此类合同条款不健全,出现违约时无据可依,从而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困难。

2.3、合同条款不履行

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结果客观上造成了承包方垫资施工,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2)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方也未及时提出工期延期申请,直到事后收到发包方的工期罚款时,才发现没有相关的书面资料证明非自身原因造成,结果承担了本不属于自身的责任,消耗了大量的人工和管理费,甚至还被罚款。(3)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常有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合同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得以更好的履行和特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处理。(4)变更签证不及时办理。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只顾按照发包方的要求进行施工,未及时提出相关费用的签证申请或收集相关书面证据,或即使提出了申请和费用索赔,在施工过程中也未及时办理确认事宜,以至于结算时因证据不充分致使企业面临很大的风险,变更签证发包方不认可或被发包方核减较多,以致利润极低甚至出现亏损的境况,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5)结算时间长导致承包方资金回收困难。结算难是施工单位目前普遍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施工单位向发包方报送结算书后,发包方往往不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审核,结算工作放置一两年是常有的事,施工单位为不得罪发包方基本都是采用书面和口头催促,但也无济于事。结算不定案直接造成结算款不能按时回收,施工单位原本微薄的利润不能及时回收[1]。

2.4、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广, 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许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技术人员, 或合同管理人员缺乏专业培训。

3.提高和改善合同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

3.1、从法律、资质、能力方面加强管理

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 承办人员须在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才能签订合同,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相应的资质条件,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 承包方则必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定并认可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施工单位切不可鉴于发包方的威严而草率签订合同,要根据合同评审意见进行谈判,通过合同谈判,对合同条款拾遗补缺,尽量完善,防止不必要的风险,对不可避免的风险,由双方合理分担。合同谈判失败,则要对合同评审时提出的风险范围实施动态监控,降低风险。

3.3、提前制定合同条件,明确合同条款

对存在的潜在问题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使其具备法律效力。签订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进行, 具体内容如下: ① 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③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④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⑤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方式。⑥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⑦设计变更。⑧竣工条件和结算方式。⑨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⑩争议解决方式, 安全生产防护措施[2]。

3.4、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

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要对合同订立双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发包方违约(如不按时付款,不提交工作面、提出变更、赶工或停工、不办理结算、不确认签证等)则要及时按照合同相应条款进行索赔;承包方违约,则要做好被发包方索赔的应对措施:积极采取可行的补救措施以获得发包方的谅解,同时收集更多的其它方面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作为谈判的条件,降低被索赔的风险。

3.5、合同变更的管理

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合同约定的价款、质量和工期等内容变更,施工单位应充分行使好自身的权利,及时把握一手书面资料,签订会议记录或补充协议,尤其是当变更金额超过合同价的10%以上时,要向发包方提出另外签订补充协议的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来变更合同,且变更后的协议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3.6、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培训, 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造价工程师岗位, 负责合同管理及造价控制, 确保合同签订双方按照合同文本执行, 提高合同履约效率的同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3]。

3.7、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

发包方根据自身情况可将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建设的权利及职责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并与其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合同中需明确规定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同时还需将这些信息详列于施工合同中,且二者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与责任必须保持一致[2]。

4.结束语

加强合同管理首先应树立合同意识,不管是企业的决策层、执行层还是合同管理人员都应重视合同管理,加强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加强施工阶段合同管理促使合同双方提高履约水平是实现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在制定施工合同时应认真把关,严格执行合同会签、评审制度并认真进行交底,特别是现场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合同,明确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等,以此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 实现建筑市场科学管理。

参考文献:

[1]刘圆圆.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常见问题的分析[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4).

篇(4)

关键词: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现代的建筑工程规模相对加大,工艺日益复杂,施工周期更长,专业化要求更高的特点存在,所以在建筑工程的合同上所包含条件也就日益复杂,对于施工中的条条框框都有明确的规定,所以针对这样的一种情况,进行专业化的建筑施工工程的合同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这是对于整个建筑工程是否能够达到质量标准、按规定日期完成施工项目等等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旨在针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和整理,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便于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能够更加的规范化,更加有利于整个建筑工程的正常施工。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权益不对等

从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的合同文本来看,合同中所阐述的权益不对等的现象十分普遍。在合同中很明显的权益是倾向于发包方的,更多的是对于承包方的义务的强调,对于业主的制约相对来说较少,特别是在有关于对业主出现问题是的赔偿规定不具体,也缺乏明确的处罚方式。这样的现象,主要是优势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制约之下,建筑行业之内的过度竞争引发的。在合同中不平等的条件和问题,给承包方的索赔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题,再加上承包商本身的自我保护意识相对来说薄弱,索赔的意识相对淡薄,所以就导致了索赔工作进行的尤为艰难,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受到损害的往往是承包商。在合同订立的过程当中缺乏预见性、承包商很少或者是没有对于合同文本进行细致的分析,就导致了在建筑的过程当中,由于施工单位的理解和发包商之间的想法出现分歧,从而导致争执的现象时有发生。

合同的实施不规范

在现实的情况当中,合同实施不规范的现象频繁发生,这也是导致当今豆腐渣工程大行其道的根本原因所在。在见过工程的施工过程当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对于合同的履行都不够认真,他们有些是随意修改合同的规定内容,有的则是直接背弃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对于其中的内容进行随意的修改,所以合同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约束作用名存实亡。从发包方的角度上来讲,很多发包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给承包方足额的工程款项。发包方长期的拖欠工程款、随意调整整个建筑的单价或是提高建筑的验收标准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导致了承包方采取偷工减料的办法,来进行整栋建筑的建设。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很多承包方并没有进行相应的索赔措施,还要保证工程的按期交工,也不敢擅自将工程停工。这样就使得所谓的合同成为一纸空言,完全没有约束效力。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专业的、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是整个建筑施工工程能够按照合同进行施工的重要保障。但是,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的建筑工程当中,不论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都缺少相应的专业合同管理人才。我国大多数的合同管理人才是出身于土木工程技术,其对于合同的管理缺乏实际的操作经验,欠缺很多经济、法律、商务等综合合作的知识,以至于他们对于合同的管理很难达得心应手的境界。例如,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一定问题时,很多的合同管理人员,并没有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原则办事,而是先去找领导进行协调。即使是在法律所规定的正常索赔的条件下,也不能据理力争的提出自己的索赔要求。还有就是很多的大型项目的管理机构,都不具有一个相应的合同管理部门,所以在进行项目施工的过程当中如果出现问题,就很难保证合同双方按照合同办事。

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1、做好工程合同的谈判签约工作

合同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出现问题的话,就会导致另一方面无法正常进行。所以想要加强合同管理,首先就必须做好工程合同的谈判和签约工作。工程的谈判和签约要求合同双方人员都要掌握相应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同时需要双方都仔细的阅读合同中对于双方的规范,如果有不合适的地方进行互相之间的磋商、解决。在合同的签订之前,双方当事人要根据自身情况,深入考虑、分析,自己可能在以后的过程当中出现一个怎样的问题,事先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合同中的条款要相对明确、专业化,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要表达清楚,要杜绝合同中双方权益不对等的现象发生。同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要严格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便于更好的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

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高素质人才

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和其他的合同管理之间差别很大,不仅包括了经营、造价等问题,还包括施工管理的各个方面。所以要想提高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质量,就必须要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工作。要从上到下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使合同管理曾够覆盖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在合同的管理机构当中应该有专职的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工程时以及基本的合同管理员,在机构中将其进行明确的分工定位。使他们协调合作,从而达到更好的工作效果。在合同管理机构的建立过程当中,要采取外来引进和自主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将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相结合。优化企业的薪资环境和福利待遇,吸引这方面的专业人才来本公司工作,同时还要从优秀的底层员工中提拔一部分人,进行专业的合同管理知识的培养,以此来缓解合同管理员园中不足的现状,使其能够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完善合同管理,加强合同审核

合同的管理制度完善主要包括以下的几个方面,即合同交底制度、合同会审制度和合同审批制度这三个方面。合同的交底制度,主要是针对于新签合同,在合同签订之前企业合同的预算人员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所采取的措施,使合同部门能够充分的了解工程的总体花费和清单中的单价构成,以便于作出决定选择何种施工方式和施工方案。合同的会审制度主要是具体掌握合同是由哪些内容构成的,其中的主要内容都包括什么,对整个合同从大局上有一个全面的清醒的认识,重点的保证在施工过程当中对于施工难度较大的工程进行合理的施工,把合同中所规定的在施工过程当中有利于自己一方的方案进行充分的发挥。合同的审批制度主要是在合同的签订之后,进行相应合同合法性、完备性和公正性的法律审查,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使合同具备更加牢固的基础。

总结:

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工程是否能够正常的进行,所以在针对上文中所提到的在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只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够将其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使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参考文献:

[1]杨波.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4).

[2]陈佩培.浅谈新形势下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途径[J].价值工程;2011(33).

[3]谭海珊.浅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措施[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3).

篇(5)

关键词 工程 造价 价格 控制 管理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 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 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 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 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 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 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 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 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 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 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 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 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 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篇(6)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is the owner and the contractor to complete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clear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both parties behavior and constraint relationship a legal document. This paper lists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exist in many of the common problems and disadvantages, and puts forward the way of solving thes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建设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建设市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施工单位风险意识普遍加强,目前的建筑市场正在发生着本质的转变,在这一新形势下,合同管理对承发包双方来说都在变的越来越重要。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含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和自身的职责,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也应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二、建设施工合同存在的问题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2、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3、“阴阳合同”引起纠纷。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业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工程招标前,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和不平等条约,要求投标单位私下进行承诺,签订与中标合同的工程价款等主要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承包方为了获得项目,只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但多数情况下,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造成合同纠纷,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

4、施工合同本身存在政治经济方面的风险。政治稳定是合同履约的最重要因素,不稳定的政治环境可能会使合同履约延期或终止;通货膨胀、汇率、材料价格变化会给合同履约带来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物价是波动的,如果施工合同中没有调价条款,则必然会给合同带来价格风险。

5、合同本身内容不完整。签订合同时未仔细审核合同条款,造成施工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合同文字不严密,导致合同存在严重的漏洞。同时,大多数合同中缺少或没有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的条款。

三、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1、健全管理机构体制。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2、提升合同法律意识。在建筑市场日益规范的今天,政府出台了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多项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都是施工企业加强管理,依法协商和解决合同纠纷的主要依据。因此,应加强承发包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通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通过不断的宣传、学习培训,使合同的承发包双方切实认识到法律是保障施工合同顺利实施,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必备工具,是走向市场经济中科学管理的坦途和桥梁。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认真研习上述法律、法规,从合法性、严密性的角度认真审查合同的内容,把运用法律、法规和合同监督、评审等手段结合起来,这样可以减少导致合同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加强合同谈判及监督管理。尽量减少或避免风险是施工合同谈判的重点,施工单位要通过谈判使合同条文尽量完善,防止产生不必要的风险;还要通过谈判使风险条款合理化,对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性条款做出修改或限定,防止施工企业单独承担风险。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到严格管理、妥善安排、手续齐全、记录清楚,防止因差错引起合同纠纷,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4、建立动态的合同管理制度。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要求合同管理制度处于一个动态的过程,以满足变革需要。当今时代,以改革创新为主题,合同管理也应该紧随潮流,不断的寻求新机制,引入新理念,让企业在管理水平竞争不落伍,把握市场话语权。合同管理制度更新应包括:法人授权的管理,部门考核,合同的审批、台账、文档管理等。在合同的施行的整个过程,管理人员应该积极参每个细节,把合同得儿履行情况反馈到管理部门,然后再据此,对合同管理办法、政策、相关数据等作出相应的修改,适合同管理能很好的适应工程项目建设,发挥出最大的效能。

5、加强合同审核。(1)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时间点。审核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阶段。由于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这时的合同法律风险具有可控性,法律风险发生原因、产生结果都具有约定性,并且有法律条文的指导,因而具有很强的预见性和可控性,这样就可以把合同法律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或从源头上消除隐患真正做到合同风险的事前防范。(2)审核施工单位主体的资质。建设工程的施工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专业技术工作,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因此,应对施工单位主体的资质进行审核。(3)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招标程序。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投标文件是施工企业回复建设单位要约中全部条款的承诺,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做出按要约签订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招投标工作是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前置程序,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性的大前提,如果程序违法,必将导致合同本身的违法。(4)审核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合同的完整性指的是合同的内容应该完整,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完整详尽地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发包人承包人全称;工程名称、地点、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承包范围;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工程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合同生效时间;工程量确认;工程款支付;违约责任等。

总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研究工作将会越来越被重视和普及,正是因为这样,相关部门必须积极的强化合同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够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也才能够最大限度的推动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宋宗宇.建筑合同法规原理与实务[M].重庆大学出版社,2005.

篇(7)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造价控制;重要;建议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实质上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件。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

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原有的工程造价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投资方的需要,然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方式越来越被投资方所采用。而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则依托于工程合同来进行的。工程建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事宜而依法签订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是在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中维护双方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法律依据。在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以及施工、材料供应合同等多种。在这些合同中,牵涉内容最复杂的就是施工合同,即就是发包人以及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工程项目,明确相互之间的各种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的合同协议。而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则就依据于建筑工程中的合同,它不仅影响着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而且是解决双方经济争议的重要依据,合同也是贯穿整个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影响着项目工程造价,因此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至关重要。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重要性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是整个工程项目中主要的合同,它是工程建设在进度和投资以及质量三方面控制的主要的依据。具备科学化的合同均与工程造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其包括工程的数量,工程造价的组成,工程的结算以及工程质量、变更以及工期,以及分包工程和材料设备等等内容,这些都应该在施工合同中得到有效的体现。当双方产生合同纠纷和索赔时,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条款和相关的会议纪要以及施工现场的记录等是判定合同纠纷和索赔的依据。可见,合同管理是一种基于进度、投资、质量、信息等的综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企业发展的基本保障。当然,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需要从施工招标开始,包括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以及合同后期的管理等。

2.1 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合同签订前的主要任务就是怎样确定涉及到施工过程的各个方面内容的合同条款,以及在什么时机向承包人明确这些条款。当然,对于有些合同,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合同范本,其中的专用条款内容还是需要各方协商确定的。为了确保每一个投标单位都能接受相应的合同条款,这就需要在发放招标文件时,应提前编制出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并纳入其中。在招标文件中若工程信息列入的过少,就会导致工程造价难以控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麻烦就越大,而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更需要具有高素质的专业机构来组织实施。

2.2 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针对建筑产品的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体积庞大和结构复杂等特点,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很多,为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了。而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因素有工期、工程变更以及材料设备等的异常变化。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对承发包双方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如果处理不好则可能会出现偷工减料等不良现象;另外,就是工程款支付的合同管理,付款不及时或者是不能按规定要求付款,则会造成承包人的索赔。在一些投机的承包人中,往往会以低投标价来争取中标,而以高索赔来获取企业额外利润,因此索赔管理也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2.3 合同后期的管理

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这时就要关注工程合同的后期管理。主要体现在工程结算资料、工程结算以及对工程款的支付管理等方面。而工程结算资料包括所有的竣工图纸和设计变更,招投标文件和结算书以及经济签证单等。同时还需要承包人提供详细且齐全的工程结算资料给业主进行结算审计,当然,审计时也要依据竣工图以及相关合同等资料,业主就其结算出最终的工程款。在结算审计时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当然事先有规定的除外。

3 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

3.2 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往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3.3 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4 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行为,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施工单位即承包商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施工合同的组成主要有招标文件、投标书、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双方认可的资料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的变更、设计补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的分包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争端与仲裁等进行管理。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是紧密联系的,科学、合理、规范的合同管理必将使工程造价得到最佳控制,提高资金利用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合同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1]徐大图等.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2]陈大仁.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基建优化,2004(02)

[3]谷达伟.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科技创业月刊,2007(10)

[4]朱全秀.浅谈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J].消费导刊,20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