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7 09:05:4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渔业安全事故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构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杜绝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我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强安全监管意识,认清形势。
全市渔业船舶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在今年相继发生涉及渔业船舶安全事故6起,近年来。共死亡(失踪)10人,其中安全责任事故两起。区现有渔业捕捞船舶448艘,持证渔船船员1093人,涉及32个镇乡街道,加上近年来灾害性气候频繁,部分船员安全意识淡漠,渔船多次出现走锚、倾覆等重大险情,因组织抢险及时,避免了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但全区渔船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各镇乡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渔船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区渔业船舶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领导。
全面落实我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特别是各涉渔镇乡街道必须成立渔船安全监管机构,按照“一岗双责”和“行业牵头、属地为主”原则。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渔船安全,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认真履职。并将落实情况于2011年9月10日前报区农委和区安监局备案。
一)区农委
督促镇乡街道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村(居)社,一是制定全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对镇乡街道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到船主;三是负责渔业船舶的检验和船员培训工作;四是组织渔业执法人员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五是制定全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渔船安全事故抢险工作;六是及时灾害信息及避险措施;七是其他安全监管工作。
二)区交委
一是宣传贯彻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协助渔业主管部门抓好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工作;三是负责查处交通船与渔船发生的安全事故;四是及时参加渔船安全事故的抢险工作。
三)区安监局
一是监督指导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抓好渔船安全监管工作;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渔船安全事故的抢险工作;三是负责渔船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四是其它监管工作。
四)镇乡街道
落实安全监管人员,一是负责本辖区渔业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法规宣传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辖区渔船安全管理监管机构。制定监管机构工作职责、监管人员职责;三是落实镇乡街道包干责任制,将渔业船舶的监管职责落实到每个监管人员头上;四是建立渔船船员安全守则等管理制度,把船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驾长水上作业第一责任落到实处;五是建立本辖区渔船和船员档案,督促渔业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和船员按规定办相关手续;六是及时灾害风险信息,组织渔船和渔民及时避险;七是及时研究和解决辖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渔业船舶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八是建立健全辖区内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和演习工作;九是及时反馈重要信息。
五)渔船船主及驾机员
并对在其所有或者经营的渔业船舶上工作的船员的合法性和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三是船长(驾机员)渔业船舶水上作业第一责任人,一是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对其所有或者经营的渔业船舶的合法性和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二是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其船舶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条件。对渔业船舶和船员水上生产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不得违规航行、停泊和作业,作业时船员必须按规定穿戴救生衣。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三、加强监管能力基础建设。
一)加快渔港基础设施建设
区已经开工建设了新田渔港码头,目前。责任单位必须在今年年底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同时,按照区政府《区主城区域岸线调整及港口码头关闭搬迁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区农委和区交委要加快恒太河渔船专用码头的建设工作,力争在2012年12月30日完成主城水域渔业船舶规范停泊工作。各镇乡街道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三峡库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1-19有关要求,根据本地渔船停泊的实际需要,做好群众性渔港的筹建工作,确保在区尽快建成以重点渔港为支撑、小型渔港为主体、群众渔港为补充的渔港防灾减灾体系,解决渔业船舶安全停泊和禁渔期间难以集中管理的问题。
二)提高渔船安全技术水平
使渔业船舶救生衣、救生圈配备率达到100%。同时,强化渔船安全设施设备配置。渔政部门要严格做好渔业船舶法定检验工作,确保渔船安全质量,加强老旧渔业船舶管理,积极推荐使用标准船型,鼓励渔民淘汰不适应现有水域航行作业条件的渔业船舶。
三)完善渔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形成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管合力。区气象局要及时将灾害气象预警信息通报区农委及区渔政处。区渔政处要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区农委、区交委、区安监局等部门要建立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及时将气象信息和避险信息传递给每位渔民,确保渔船安全航行作业。同时,要完善和加强渔政执法艇和渔船的辅助救助能力建设,增加渔政执法装备,配备必要的救助设备,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备航制度。
严格执法监督四、强化渔船安全管理。
一)做好渔业证件换发工作
对现有渔业船舶和船员进行全面清理,区农委要加快推进渔业船舶“三证合一”工作。开展“证照大换发”活动,所有渔船重新换发牌照,实行渔船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捕捞许可证“三证合一”所有船员换发新的内河渔业船员证书,彻底清除“三无渔船”和“四无船员”同时进一步完善渔船及船员监管档案,做好数据录入,建成渔船监管信息平台,实现渔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正规化和电子化。证件换发过程中,对渔业船舶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不符合船检要求的新建渔业船舶无夜航设备的没按规定安装船名牌,标写船名号、警示标语的没有参加渔业互助保险的一律暂缓换发证照。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以杜绝特、重大事故、明显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以加强大马力渔船的监管和滩涂海水养殖安全生产管理为重点,采取强有力的整治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严防事故反弹,努力实现全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进一步深化“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全面履行渔业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渔业企业(船主)的主体责任,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做到渔港秩序井然,渔船适航性普遍提高,安全设备齐全,渔船超员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管理任务。
三、组织领导 四、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强对生产渔船的监管。严格渔船检验制度,督促船主修理渔船和配备、更换安全设备,对重要的安全设备要按规定强制配备。县渔船检验部门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对渔船进行检验,切实提高渔船的检验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渔船,船检部门不得发放检验证书,渔政部门不得发放捕捞许可证,渔港监督部门不得签证让其离港。船检部门要及时将适航状况不佳的渔船及时通报所属镇政府和港监部门,以便齐抓共管,多方采取措施,阻止不适航渔船出海。县渔业行政执法大队要对大马力渔船实施动态监管,采取专人负责、定人包干等措施,确保大马力渔船的实时监管到位。
2、切实加强海水养殖和滩涂采捕的安全生产监管。在明确滩涂生产企业(业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督促并帮助企业(业主)进一步完善滩涂海水养殖和采捕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督促企业(业主)全面落实滩涂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滩涂生产做到按章生产、有序生产和安全生产。在安委会领导下,积极推进海水养殖安全保障体系和“三化五覆盖”建设。
五、重点时段
为切实抓好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把“百日会战”分四个重要时段:
第一阶段,国庆黄金周期间(9月25日~10月15日);
第二阶段,海盐文化节期间(10月16日~11月15日); 第四阶段,2009年元旦期间(12月21日~2009年1月5日)。
六,检(督)点
1、百日督查活动期间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是否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正常化、制度化;
2、渔业企业是否按照“三化五覆盖”的总体要求整体推进;
3、养殖企业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责任制、安全投入和安全培训是否落实到位;
4、近几年各类事故通报的传达贯彻情况及已发生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5、各单位安全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6、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7、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情况;
8、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提高对“百日会战”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要切实加强对“百日会战”工作的领导,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镇(区)渔业安全生产“百日会战”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合作,检查、督查“百日会战”的开展,务求取得实效。各镇(区)、要围绕全年控制指标的要求,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各村和船头。企业采取自查的形式,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对各类事故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大力普及渔业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活动,提高渔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水平。积极配合县海洋与渔业局对渔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深入渔港、滩头开展渔业安全知识的宣传,以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出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氛围。
3、加强生产组织,不断完善渔船事故救助机制。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按照自救、互救与援救相结合的渔业事故救助原则,加强对渔民组织渔船编队生产的引导,积极开展渔民海上自救技能培训。尽可能减少渔船在海上遭遇危险时因信息不通、救助不及时而导致的安全事故。要加强渔业行政执法船的应急救助能力建设,加强对渔政执法人员和渔业行政执法船船员有关水上救助技能的培训。要加大渔船船东互保工作力度,在稳定渔船船员人身平安互保工作的同时,
努力开拓渔船保险工作,为海洋渔业生产提供安全保障。
4、强化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是确保“百日会战”取得成效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加以整改,努力减少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信息传输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坚持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和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随时续报,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渔业安全生产要求,为了确保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渔业生产安全,结合我市渔业生产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提高对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渔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要求,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本地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健全安全管理措施,狠抓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坚决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报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在“两节”来临之前组织开展以重点水域、生产基地的渔船安全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好节前的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一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一线,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细致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防止走过场,确保通过检查能真正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盲区和盲点;二是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登记建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彻底整改,整改过程要做到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的“五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情况,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订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三、围绕重点,履行职能,深入开展“两节”期间专项治理工作
要深入开展以加强渔船监管为核心的专项整治,抓好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各级渔政执法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围绕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重要库区大型水面的巡逻检查,加大对渔业用船违章搭客,违规装载、超载等作业渔船的查处力度,避免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严厉打击渔业生产船舶、辅助船舶营运载客的非法行为,严格检查渔船灭火救生设备配备情况,坚决禁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渔业船舶进行生产作业。要对网箱养殖区进行彻底排查清查,严格禁止在旅游码头、景点周围、主航道范围放置养鱼网箱、下网作业。要进一步规范游钓活动,禁止在塌陷易发区进行垂钓。
同时要针对节假日期间水产品需求旺盛的实际,积极研究相关措施,加强水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要加强养殖水质的检验检测及水产品流通质量检测等,防止鱼类中毒和保障群众食用安全。
四、大力宣传,加强教育,努力营造渔业安全生产氛围
各县(市)、区要在元旦、春节期间继续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渔民安全意识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努力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与防范事故能力,营造“平安渔业、和谐渔业”的安全文化氛围,要进一步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务必使渔民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防止违规,杜绝违章。
五、完善预案,加强值守,做好渔业安全生产服务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建立“两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完善本级事故应急救援应急预案。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积极做好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
根据市安委会《转发__市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__x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当前渔业生产安全形势,拟定于2016年5月3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及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灾避险能力,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渔业安全事故,
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市安委会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为目标,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促进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清理取缔“三无”渔船执法行动,从5月上旬开始,组织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套牌”渔船非法捕捞生产等行为,严禁渔业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航行以及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无证驾驶。从源头上断绝渔业安全隐患,把事故隐患清除在萌芽状态。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25日)。按照全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我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政策指导,对重点水域、重点航段,重点船舶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抓好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6日-7月31日)。要求各乡镇农服中心(水产站)对渔业船舶落实有关规章制度上进行检查。对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以及对异地(流动)生产作业的渔船实行跟踪监管。
(三)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11月30日)。我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全市全面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并向各乡镇公布督查结果。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31日)。认真分析、及时解决渔业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适时进行推广报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二)加大检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抓住渔村、渔港码头、水产品批发市场及重点河道的安全检查,并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整改和总结,减少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关键词:现代安全管理理论;渔港管理;应用
DOI:10.16640/ki.37-1222/t.2017.06.199
0 引言
渔港是渔业生产的重要基地,是为渔船提供停泊、避风、装卸渔货物和补充渔需物资等活动的重要场所,是确保渔业生产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以2014年大连市渔港普查为例,全市分布大小渔港162座,其中国家中心渔港4座,一级渔港6座,二级渔港44座,三级渔港43座,自然港湾65座。三级及以下渔港占渔港总数66.67%,这些渔港大多未建立系统的防灾减灾体系,渔业安全隐患较大,急需加强管控,进一步提升渔港的社会服务功能,全面筑牢安全基础。
1 现代安全管理理论
1.1 管理
管理,是人们为了实现既定目标,按照一定的原则,通过科学地计划、合理地组织协调从而规范群体的活动,以达到个体活动不能达到的效果而开展的各项活动。
1.2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等有力手段,以规范、专业、科学、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为依据,对在生产作业过程的有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和控制,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研判、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并对安全生产提供保障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1.3 现代安全管理
现代安全管理以系统、信息、控制和行为科学等理论为依据,以人为本为管理思想,合理利用安全体系工程等现代科学方式和方法,对安全生产施行全面的、全过程的管理。
1.4 现代安全管理管理模式
事故型管理模式:以事故为主要管理对象;管理的流程是事故产生-现场调查-分析产生原因-_定整改措施-实施整改-复查整改效果。
缺陷型管理模式:以事故隐患为主要管理对象,管理的流程是查找隐患-分析原因-查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实施整改-复查整改效果。其特点是超前管理,预判型,标本兼治。
风险型管理模式:以风险为主要管理对象,管理的流程是对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对管理对象进行科学分级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方案-风险预报-风险预警-风险预控-风险解除-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其特点是风险管理类型全面、过程系统、现场主动参与、防范动态及时、科学分级、有效预警预控。
安全目标型管理模式:以安全系统为主要管理对象,树立可行的安全管理目标,管理流程是制定安全目标-分解目标任务-制定方案-方案实施-评价评审-总结管理目标-管理目标改进,管理的特点是全面、超前、系统、科学的制定综合策略。
2 渔港安全管理现状
2.1 渔港安全配套设施
以辽宁渔港为例,三级及以下渔港占比超过50%,这些渔港安全设备、设施、环境等条件都不完备,维修和维护大多跟不上渔港发展,无法满足渔船安全需要。一些渔港码头、防波堤损坏,航标灯、照明灯缺失,航道回淤现象严重,安全隐患突出,不但影响渔船正常航行,而且极易造成安全事故。
2.2 渔港经营管理
(1)渔港管理人员缺失。多数三级以下渔港没有常驻管理人员,一般由沿海乡镇的基层安全员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管理,由于没有固定办公地点,造成管理难度大,无法有效开展渔港安全管理。
(2)渔港管理专业性人才匮乏,应急、安全等综合管理人才缺乏,一旦发生渔船起火、碰撞等事故没有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
3 现代安全管理模式在渔港管理中应用
3.1 事故型、缺陷型管理模式结合应用
(1)依照事故型管理模式,以渔港典型安全事故为管理对象。渔港安全事故按照发生地点分为港池水域事故和后方陆域事故,按发生类型可分为渔船碰撞和火灾。再按照缺陷型管理模式分析这些事故特点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①自然性灾害。如遇台风或强风,其风力大大超出渔港设计抗风等级,在这种情况下,停泊在港内的渔船极易发生碰撞、风损。②设计缺失。随着我国海洋渔业迅速发展,渔港建设远落后于渔港发展,如后方储油库设置不合理,没有设计合理渔船进出港的航道,防波堤设计高度不够。这些设计缺位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发生。③管理缺失。渔港内没有应急逃生路线,渔船防火、防碰撞没有相应的应急预案,渔港消防设施没有专人维护。④渔民安全意识淡薄。渔民流动性大,大多没有过系统性安全教育,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事件的频发,如在渔船油箱处吸烟,违规使用电褥子、电磁炉,甚至生火做饭。
(2)对照以下事故特点,渔港安全管理上应从四点入手。①加强预警信息传递,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自然灾害有提前预判,灾害前对港内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地段进行临时加固,及时通知船长、船主做好渔船防风、防碰撞的防范。 ②通过多种渠道引入资金,聘请渔港工程、设计专家对渔港进行重新评估,对设计不合理的要及时改进,对有隐患处要及时整改。群众性渔港多为三级以下自然港湾,当地政府应设立渔港维修基金,对一些渔船集中的停靠点要定期巡查,定期维修。③加大渔港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定期由当地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同时,经营性渔港也应做好渔港防火、防碰撞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预案的可行性。④注重渔民宣传教育,渔业安全监管部门及渔港经营性单位共同参与,深入交流,了解渔港管理实际问题,本着“安全生产,教育先行”的方针,用发生在身边血的教训,生动、深刻地为渔民进行宣传教育。
3.2 风险型管理模式结合应用
(1)渔港危险源辨识。渔港安全的危险源应从渔港和渔船两个主体入手。渔港,一般危险源:港区内交通运输,渔港设施(渔港水工建筑物、房屋设施,码头上电气、结构性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渔港油库。渔船,一般危险源:老旧渔船,渔船停泊,渔船装卸货物。重大危险源:渔船加油,渔船进出港。
(2)渔港风险等级划分。①渔港
红色等级:国家中心渔港
橙色等级:一级、二级渔港;
黄色等级:三级渔港;
蓝色等级:三级以下渔港。
②渔船。
红色等级:10人以上船员、港内供油的渔船,“三无”船舶;
橙色等级:老旧渔船;
黄色等级:安全适航能力不达标的渔船;
蓝色等级:其他渔船。
(3)结合渔港管理特点,构建渔港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工作机制:
①开展安全管理调查研究。从渔业从业人员、管理要素、危险源等方面,调研分析渔港事故的发生特点、趋势和规律,开展安全调查研究,为有针对性的开展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②强化安全风险预警管控。实施渔港安全风险预警,完善与气象、边防、海事、救助等多部门联动协商机制,及时发现新的风险源,掌握不同地区、不同作业类型船只的风险情况,实现分级科学管控。 ③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沿海各乡镇、各渔业执法机构要督促船舶所有人、涉O企业生产作业船只对生产岗位全面排查、预判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点。对渔船设备设施、操作环境和人员素质等安全风险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辨识、排查,落实风险管控的责任人和具体措施,并做好相关备案工作。
3.3 目标型管理模式结合应用
(1)渔港安全目标设定。安全管理目标是保证渔港管理安全的硬性指标。渔港目标管理是以渔港内各类事故数据为依据,按照渔港生产经营目标和各级监管机构对渔港管理的要求,结合渔港的特点,科学地制定的安全目标。
①重点要明确,主次要清晰,分配要合理并保证全面性。安全目标应把渔港内重大事故,伤亡情况,渔港安全环境等方面做出合理地指标。
②使渔港安全目标的结果做到量化。如渔港事故率比去年降低百分之几,较去年同期变化,易于分析,合理解决。
(2)渔港安全目标管理实施方式。
①建立渔港安全目标考核制度。依照属地化管理制度,将渔港安全目标考核指标纳入渔港监管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落实渔港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渔港安全生产责任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对分管工作和安排工作一抓到底,落实好主管领导的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及属地监管责任。
②加强各级渔港管理人员对安全目标管理的认识程度。渔港监管人员要熟知安全管理目标,要深入渔港调研,结合本地区渔港实际情况,制定各级渔港监管部门的目标,坚持理论学习。
4 结束语
面对渔港中普遍存在的基础设施不完备, 渔民素质偏低, 渔港权属等问题,渔港安全管理亟需重视,这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但是,我国渔港管理研究较少,渔港安全管理生产工作面临诸多挑战,需要各级渔港监督管理部门牢牢树立以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本着安全先行的理念,努力提升渔港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罗云,程五一 .现代安全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6-7.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农业部和各级农业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农业部党组确定的“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中心任务,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减少渔船被碰撞事故、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考评、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管和生物安全、确保部系统消防安全为重点,狠抓政策措施的落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开展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会议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充分认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农业安全生产涉及行业多,受自然因素影响大,工作对象面广量大,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农机、渔业等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农业部系统和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充分认识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会议指出,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提高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农业部和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落实会议要求,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二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力度。三要进一步加大“平安渔业”建设力度。四要努力夯实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五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六要认真做好农业部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通过本年度的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技防和人防能力,不断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的值守制度,全面提升渔船的防碰撞能力,及时处置海上突发性事件,减少渔船水上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渔民的生产和财产安全。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现的理念,按照全面建设“平安*”的总体思路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渔民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对象
全市所有登记在册的渔业船舶及从事涉渔休闲活动的船舶。
四、整治内容
1、加强对渔业从业人员的生产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渔船船员持证上岗;
2、深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广渔船编队出海,海上互救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3、有效配备各类涉渔船舶安全设施,特别是救生筏等救护设备的足额配置和即时可用;
4、强化渔业船舶出海签证管理,禁止不适航船舶出海生产,严厉打击各类渔运船舶违章超载及随意搭客行为;
5、全面开展渔船安全信息救助系统卫星终端设备和AIS防碰撞终端设备的安装、使用及规范运行。
五、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从2009年3月开始至11月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宣传部署阶段(3月中旬前)。各渔业镇和海洋渔业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整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特别是渔船安全信息救助系统的安装工作,要认真制订终端设备安装和完成时间表,出台终端设备有效使用和正常开机的相关要求和制度。
2、调查摸底与终端设备的安装及整治阶段(3月下旬至6月中旬)。各地要安排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渔业船舶进行逐一调查摸底,摸清各类渔业船舶的船员配置情况、作业性质、安全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船员的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相关情况,对列入计划安装渔船安全信息救助系统终端设备的渔业船舶进行摸底自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根据当地的安装时间表,及时进行配置安装,并对未及时安装的船只开展整治,确保所有纳入安装对象的渔业船舶全面完成。
3、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10月底)。在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渔业镇实行联动集中整治。对于未按要求有效配置安全设备的渔业船舶,一律停航整改,加强渔船签证管理,防止不适航渔船出海生产,严厉打击未经签证而擅自出海的违规行为,采取多渠道安全举报和突击检查措施,严厉打击渔船违章超载和随意搭客行为,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对于未开展渔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充分利用休渔期进行全面的补课。对于渔船安全救助系统终端设备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开机或故意导致终端设备不处于有效使用状态的渔业船舶,采取相应的行政制裁措施。检查和督促渔业船舶遵守航行、生产的值守制度,严肃整治渔船无人值班现象,确保安全航行与生产。
4、总结验收阶段(11月初至11月中旬)。全面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有效使用与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完善渔船海上航行和生产的安全值班制度。
六、工作措施
1、广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电台等宣传工具和横幅,固定标语、安全咨询、座谈交流、发放宣传资料等有效的宣传手段,在港口、码头、渔村、渔民当中开展广泛的宣传,突出利用近年来渔业生产中沉痛的事故教训教育渔民,提高渔民特别是船长的安全生产意识,为深化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利用渔业伏季休渔的时机,组织捕捞渔船和渔业辅助船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船长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船舶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
2、认真落实《*省渔业管理条例》和《*市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切实把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底、到边、到人,健全渔业村、公司的安全管理台帐,了解和掌握所辖渔船的安全适航状况、持证情况、职务船员配备和安全设备配备情况,并随时掌握船员的变动情况和渔船进出的动态,做到一船一档,着重完善渔业安全六项制度;(1)安全生产月例会制度;(2)每周登船检查制度;(3)渔船编组生产制度;(4)生产信息互享制度;(5)海上救助奖励制度;(6)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强化船长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搞好渔船安全生产。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市渔船的基本情况,全面检查渔船修造质量,加强对渔船的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的海上、港口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渔船有效证书、职务船员证书、普通船员证书、安全设备和航行灯号设施配备状况,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立即予以整改,对违反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律从重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以保证所有出海渔船处于安全适航状态。要突出渔运船、深水流网等10人以上高危渔船的治理监管力度,强化专业渔运船航次签证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渔船进出港签证率,深化渔船“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全面消除渔船安全隐患。
4、健全海上各种保障体系。切实落实渔船编组结队出海生产制度,坚决防止生产渔船单船出海生产。加强渔业安全通讯网络建设,所有出海生产渔船必须与村、公司、镇安全管理组织保持顺畅的通讯联系,渔运船在海上要每日定时向挂靠组织报告船位,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切实抓好渔船安全信息救助系统卫星终端设备和防碰撞终端设备的安装,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有效使用。利用伏季休渔期船舶集中维修和渔船年检的有利时机,抽调人员集中精力对渔船维修加强监督和检查,严把船检质量关,全面提高渔船的质量和安全性能,保障渔船通讯、救生、导航设备的有效配置。
5、强化渔船安全航行生产作业制度。渔船加强值班了望,及时收听气象信息,严防被大轮碰撞和雾天、大风对渔船的危害,严厉打击渔船违章搭客和超载、超航区、超抗风力航行作业。防范渔船生产性事故和煤气爆炸、硫化氢中毒等恶性事故。通过加强培训、宣传,提高渔民的自救能力,实施渔船奖励救助政策,进一步提高船员的自救、互救意识,从而有效地减少各类事故的损失。
6、加大休闲渔船管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格制止渔船擅自从事涉渔休闲业活动。
7、加大对渔业安全事故责任者的查处力度。通过对事故责任者的严肃查处,教育广大渔民,增强渔船船长、所有人、经营人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从而达到消除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
七、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渔业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渔业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加强统一领导,部门、渔业镇全面联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为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渔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海洋渔业、安监、海事、边防、旅游等有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海洋渔业局(联系人:*,联系电话*)。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落实专项整治的人力、财力,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