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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工地容易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由于建筑施工工地的存在周期大多为1~2年,一旦工程完工,人员、设备全部拆除,施工单位出于对工地用地限制、临时建筑使用时间较短、工人流动性强、管理难度较大、投资成本较高等因素的考虑,建设单位追求利益最大化,尽可能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空间、场地、器材设施,尽可能的减少工地安全保障性投资,不可避免的出现大量火灾隐患。
1.1工地规划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工地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办公室、宿舍、厨房、仓库等建(构)筑物之间和可燃材料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仅有的通道也常常被水泥、钢筋、木材、易燃保温材料等建筑材料占用,极易造成火势蔓延,阻碍消防扑救,扩大火灾损失。
1.2住宿、办公、厨房、仓库等临时建(构)筑物多采用木板或泡沫夹芯彩钢板等板式材料搭建,此类板材本身耐火极限低,大多数耐火极限仅为0.6h,极易被烟囱飞火和烘烤等高温源引燃,一旦发生火灾,由于该类型板材火灾蔓延速度快,建筑物将在极短时间内失去整体强度而坍塌,且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对被困和营救人员造成极大威胁。
1.3工地可燃材料和化学危险品种类多、储量大。各项工程建设普遍需要大量的油毡、木材、油漆、墙面保温和塑料制品等易燃建筑材料,以及氧气、乙炔、汽油、柴油等危险化学品。上述物品在工地的使用、储存过程中,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未分类存放、超量存放等现象,在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条件下私建、乱建沥青储罐,架锅熬沥青等火灾隐患更是比比皆是,再加上吸烟、违规明火作业,引起火灾事故在所难免。
1.4电气线路纵横交错,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各种电气设备的广泛使用,客观要求工地架设大量电线,但随着施工部位和用电设施的不断变更和增加,工人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不断变大,用电负荷达到超过额定负荷时,便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加上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安全受到严重的人为威胁。众多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电气线路跑电、漏电、过负荷、短路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是引起火灾事故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1.5临时用火多和违规动火现象严重。目前工程结构日益复杂,离不开电、气焊割以及沥青灶、烘炉,电炉及喷灯等临时用火,特别到了北方的冬季,施工现场还要增设锅炉、火炉等生产生活用火设施,但是相当一部分施工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忽视配备防火性消防器材的重要性,由此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的火灾更是不胜枚举。
1.6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短缺。施工单位最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降低甚至拒绝在施工现场消防方面投资,灭火器等基础消防器材严重不足,即便是配备了器材,施工单位为防止灭火器丢失、损坏,不是锁起来就是加以固定,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为节省开支,工地普遍没有设置消火栓,设置的临时水源和水池,其水量、水压也得不到有效保障,使消防部队扑救火灾时面临无水可用的尴尬局面。
1.7特殊岗位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为追求工程进度,在结构和设备安装两个阶段普遍存在大量油漆、电焊交叉作业,极易引发火灾,同时熬制沥青、电焊、切割等重点工种工人违章操作,违规施工点燃可燃材料,也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
1.8施工现场人员消防知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差。施工单位强调的只是施工速度、质量,对消防安全强调少、培训少、管理少,且大多施工人员素质较低,自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了解甚少,一旦发生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差。
1.9建筑施工工地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管理混乱,消防意识差。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结构和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交叉作业,设备调试和室内装修工种交叉作业,特别是在大型建筑工程中,由于工程量巨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建筑工地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由于施工工地管理混乱而造成的火灾事故将比比皆是。
2.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对策
2.1加强对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
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除在签订承包、转包合同时另有规定外,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公安部61号令)。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并要对分包单位形成制约机制,严禁只抓工程质量、进度,不抓消防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分包单位消防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由建设、施工、项目部分级管理,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模式,督促其成立各级消防安全组织,积极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处理突发事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巡视检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从经理、部门、班组、人员至上而下的管理网络,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从而把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真正落到实处。公安消防部门、住建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关键词】 施工工地 现状 对策
1 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拔地而起,建筑施工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注意,本人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实际情况,从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消防安全现状入手,进行深入系统分析,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2 建筑施工工地主要消防安全现状
2.1 施工工地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现状
(1)彩钢板的火灾危险性。彩钢夹芯板以彩色涂层钢板为面材,芯材主要有聚苯乙烯、聚氨酯、岩棉三种。前两种是在两层薄钢板中间夹入不同厚度的聚苯乙烯(简称苯板)或聚氨脂,这种材料一旦受到高温火花或明火作用时立刻燃烧,燃烧非常猛烈,且燃烧产物毒性特别大,易造成人员伤亡,此类材料因造价相对较低,主要使用在建筑工地办公和住宿场所。后一种是在两层薄钢板中间夹入不同厚度的岩棉,该材料属非燃烧材料,防火隔热作用比较好,但因其造价相对高,一般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使用较少。(2)彩钢板施工作业不当。建筑的墙面或屋顶采用彩钢板材料大面积整体安装,未进行必要横向竖向防火分隔,发生火灾后火势沿墙体内部或屋顶内部蔓延,彩钢板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往往都是整个建筑被毁。在靠近彩钢板的部位使用明火或进行焊割作业,容易引燃可燃夹芯材料而发生火灾。(3)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彩钢板建筑线路敷设不规范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不穿管明敷于墙壁;第二种是不穿管暗敷于苯板内部。这两种方式,电器线路长时间使用或者过负荷使用,都容易引发火灾。
2.2 施工工地电器线路敷设和电器使用现状
(1)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施工工地主要长期使用临时插座或者电器线路漏电、短路、超负荷和绝缘层老化破损都易引起火灾。第二、电器线路敷设时接头过多、接线端松动、接触不良,当大电流通过时,极易产生热量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
(2)电器设备引发火灾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频繁开、关用电设备,导致设备电流骤增,短时间内温度急剧上升,容易引起元件过热而引发火灾。第二、电器受潮和漏电打火,都容易引发火灾。第三、电器产品距离可燃物较近,宿舍内大量使用热的快、电暖风机、电热毯、手机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产品,都易引发火灾。
2.3 施工工地工作和生活用火现状
(1)建设单位存在建筑物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情况下,为加快工程进度,建设单位往往要求施工单位擅自施工。或者建筑物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后,施工单位擅自改变结构部局,减小防火间距,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这些都造成建筑物先天性火灾隐患,为今后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验收增加难度。另外,施工工地还不同程度存在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未配备消防器材,使用无证电气焊工等问题。(2)由于员工工作和生活中在施工工地,大量使用可燃物,这就增加了施工工地的火灾荷载。尤其是因施工需要,施工现场使用木制脚手架和易燃材料安全防护网。装修现场还堆放大量可燃装修材料和油漆等易燃品,一旦遇到火源,势必引起火灾。
3 建筑施工工地火灾预防对策
3.1 彩钢板建筑火灾预防对策
(1)针对目前彩钢板建筑火灾多发的实际,科研机构应加大对彩钢板夹芯填充材料耐火性能的科研攻关力度,重点是研究在其夹芯的聚苯乙烯或聚氨脂中加入某种非燃物质以提高夹芯材料的耐火性能,或者研究开发其它难燃烧或不燃烧材料作为替代物。(2)从防火性能上看,岩棉是不燃材料,它是目前最为理想的芯材,积极推广岩棉夹芯彩钢板是目前预防和遏制彩钢板建筑火灾多发的当务之急。(3)2013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发《关于集中开展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公消〔2013〕136号),按照通知要求,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只要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临时查封,并抄报住建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提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电气火灾预防对策
(1)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建设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备案过程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严格进行电气设计方面的防火审核。施工工地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并由相应资质电工实施安装。(2)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产品。电气产品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产品,并按照使用寿命定期更换损坏和老化的电气线路和产品。(3)各种电线电缆不应直接敷设在彩钢板的夹芯内部,穿过彩钢板的电线电缆应穿防磨损护套进行保护,直接安装在彩钢板上的电器设备应用不燃烧材料作垫,高温灯具不应靠近或直接安装在彩钢板墙体或屋顶上。
3.3 施工工地工作和生活用火预防对策
(1)做好吸烟管理工作。要求员工股不在施工现场和宿舍吸烟,更不能卧床吸烟。设置吸烟室或者指定吸烟场所,要求吸烟者必须把烟蒂放到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弃。(2)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严格实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确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加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成立义务消防队,确定日常防火巡查工作人员,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生活用火、电气焊点火源和明火等情况。(4)加强员工消防常识培训,熟知“四个能力”和“五个第一时间”等消防常识,加强对电焊、气焊等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其必须持证上岗。(5)严格落实用火用电审批制度,焊接作业现场要设置监护人,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并有防止焊珠四处喷溅的防护措施。(6)在员工宿舍和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场所设置严禁吸烟等标志。
关键词:高层建筑施工;消防管理;火宅预案;
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13年3月25日19时35分许,新疆和田市某工地施工现场高层在建楼房发生火灾;2013年4月13日下午2时15分许,石家庄某在建高层在建楼房发生火宅;2013年5月22日下午4点30分许,四川省绵阳某工地施工现场高层在建楼房发生火灾;2013年5月25日中午12时许,贵州省贵阳市大十字街中华中路一栋在建建筑发生火宅......仅仅2个月的时间里,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内,一个又一个鲜明的数字,清晰的现场,深深的教训,提醒着人们做好高层建筑施工的消防管理工作迫在眉睫。
1关于做好我国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工作的探讨
1.1目前我国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工作的现状和困难
目前我国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人们的视线内,随着经济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人也投入到建筑施工工作中来。那么在工作中,往往因为施工设计上的缺陷,与缺乏安全意识等问题,消防工作实施不力,加之大型高层建筑施工工地救火条件极差,给消防救火部门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火宅频发,给国家和企业法人带来严重经济财产和生命威胁。导致火宅频发的原因与以下总结的高层施工消防工作的现状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相关部门消防安全监管制度不健全,相关的消防安全责任工作落实不到位,到位不到人。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宣传引导不利,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重视消防安全。同时现场监督与检查的工作落实不到为,常常存在侥幸心理,对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往往也一笔带过走形式化;其次,现场因施工原因,临时用电设备较多,电气线路常常私拉乱扯,用电设备线路也经过长期反复使用,老化严重。很多发生在竣工以后的建筑火宅,经消防部门查实,都属于线路老化,这都是,施工阶段遗留下的隐患。再次,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民工生产生活一体化,而且施工作业时往往都是先筑楼,后修路,这就使得施工现场的交通路况极差,发生火灾后,消防部门难以顺利靠近火场,变相阻碍了施救行动的同时,民工临时宿,再建工程间,仓库等也容易引发次生灾害,给消防救助提出了严峻的条件和考验。最后,目前我国建筑施工现场严重缺少可靠的灭火器材,承包商为了节俭开支,经常忽略在火宅预防问题上的头图和开销,缺少救火用品的同时,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管线水压低、水量小,也无法满足高层建筑消防应急要求。
1.2 施工单位提高重视,成立相关工作组
随着建筑施工工地火灾的频发,施工单位必须提高警惕,要成立施工工地的专门的消防安全部门,负责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宣传,负责制定和落实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负责灭火疏散应急处置预案的同时,也需要肩负起建筑工地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负责施工工地灭火器材配备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对于巡查组织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演和督促落实施工工地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也应该做到全面统筹。有这样的专人专管,并在上级领导的监督管理之下,严格遵守要求,从细节做起,防微杜渐。同时,对消防安全部门的工作监督检查,执行值班巡查制度,还要每周召开安全例会,即时总结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有关负责人整理改制,消除火灾隐患,从而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还要做到实行消防安全层级责任制,从项目部到班组层层施行,做到消防安全“责任落户”。有条件的施工单位,也可以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和应急预案的演习。并负责对员工进行各种形式的防火教育和救火技术的宣导。
1.3 施工单位提高警惕,加强电气安全管理
在高层建筑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无法避免的大量用火用电,这就带相对来了一定的火灾安全隐患。据资料统计,我国建筑工地发生的火灾中,有80% 以上是因动火用电引发的。电气火灾在建筑施工防火工作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动火用电虽然极易引发火灾,但我们又不能“因噎废食”,唯一的办法就是对动火用电实施科学,严格,全面的管理。首先,在施工操作中。电气安装、维修、保养,必须由持证电工证件,方可进行操作,而且要做好班前班后检查和每日检查登记。单位在选用电工人才时,应做到无证不用,有证待查,对已经录用上岗的电工,也需要进行系统岗前消防培训。补充施工人员的消防知识,提高人员的消防意识。施工用电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和建设部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定》。除此之外,对用电设备在接电环节,更需要严格遵守有关按电器线路安全使用规定执行,对用铁丝代替保险丝和乱拉线等现象要提及处理,保证的因电气线路问题发生火灾。关于施工现场照明的问题上,也要尽量在生活区使用低压电源,保证人离电断。
在照片灯源附近要注意严禁放置易燃物品。必要时要加强对防爆灯的使用和管理。
1.4 在施工中加强对火源管理控制
像使用电气一样,明火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也必不可少。同样明火作业也是引发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的首要因素。但是高层建筑施工在进行钢筋、金属架构、金属管道的分割与连接,通风、取暖、给排水等设备安装,工程内、外部装修等环节会使用大量的电焊、气割、气焊等都需要明火作业。这就要求在工作中,做到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远离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完成后,反复确认明火已经熄灭,方可离开做到动火前“八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同时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严禁使用乙炔发生器,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气,确需使用要严格执行公安局穗发[198o]31号文、市劳动局穗发[1980]074号文的规定,落实安全措施,安装减压装置,并必须经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批准。此外,还需要合理规划现场施工的的安全布局。针对施工现场消防的要求,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对于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进行重点的防护。
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群在诸多不确定的火灾隐患,极易造成火灾事故。同时,施工现场特殊的环境与条件又给火宅施救带来很大的阻碍与苦难。以此相关部门从组织管理,宣传认识,技术措施,作业防火管理,工程监理等多方面经行严抓。认真贯彻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消防结合”,未雨绸缪,不断警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做到消防安全全员参与,上下一心,坚持消防工作,保护国家财产,人民安全和企业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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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戈.中国高层建筑火灾[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0,29(10):863-870
【关键词】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全国各地新建建筑犹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各种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遍布各地。然而建筑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建设管理者和施工操作人员的火灾防范意识难以跟上快速发展的建筑工程步伐,这一问题在北方严寒地区尤为突出,一些建筑行业为了在相对短暂的施工期短完成建设周期长的工程,不惜在冬季继续坚持施工,带来了很大的在建工程火灾隐患。
一、在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及特点
1.易燃可燃材料多,导致火灾隐患的增加
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基本都存在大型设备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所必需的易燃液体、气体。若在冬天施工,则还存在大量的生活取暖燃料。与此同时,施工现场还集聚了诸如油毡纸、汽油、木制脚手架、松香水、模板、沥青、装修用的化纤材料、板材以及工程遗留的锯末、废刨花等易燃、可燃材料。以上这些物质都存在导致火灾发生的潜在危险,而有些工地因为场地的现在,难以满足建筑材料跺与垛之间以及棚屋之间安全防火所需的距离,如果遭遇火灾发生,财物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在所难免。
2.施工现场用火、用电量大,极易发生火灾
建筑工地现场金属架构,金属管道的分割与连接,以及工程内外部装修等不可避免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章用电、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等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建筑工地烧水、煮饭、冬季取暖使用的明火大量存在。有些工地不根据用电设备功率大小选择相应的电线规格,任意增加用电设备,容易形成电线负荷过载而发热起火;这些明火作业时引发火灾的罪魁祸首,作业产生的火花飞溅、散落,极易引燃施工现场的可燃材料,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3.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多,人员复杂,且流动性强。大多数建筑工人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未参加过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有的甚至连火警电话都不知道,消防知识贫乏,安全意识淡薄,缺乏防火和逃生意识,甚至有些让无证电工、焊工等操作人员上岗,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私自拉接电线较为普遍,用火用电也较随意,不懂国家法律、法规,技术单一,顾此失彼的现象较为严重。有些工人在休息期间,在工地内吸烟,烟头一旦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
4.发生火灾事故,扑救难度大
建筑工地通常需搭建一些工地配套的生活和仓储用房,如员工宿舍、工人休息室、场地办公室、仓库等,由于场地的局限性,通常都毗邻建造,成一字型排开,工人生活用房与危险物品库房之间没有足够的防火间距,火灾时,易造成火势的蔓延。且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多,受施工场地限制,施工单位往往将建筑材料随意堆放,没有留出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通行,人员的逃生路线受阻。影响了火灾的扑救,严重威胁工人的生命安全。建筑工地防火设施的配备明显滞后于工程建设,灭火器材配备不齐全,消防水源不充足。有些施工现场虽配置了灭火器,但是型号不对;有些施工单位为防止灭火器丢失、损坏,不是锁起来就是固定在某个位置,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极易造成望火兴叹的局面。
二、加强建筑工地火灾防控的消防安全措施
1.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
一方面是针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施工单位可根
据工地防火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标语、横幅、广播、集中开会学习、对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器材使用和逃生自救等方面的进行宣传和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尤其是要加强对用火、用电等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必要时,可选择部分文化素质高的人员担当消防志愿者,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经常性的对工地管理人员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及灭火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强化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关键在于施工单位,因此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成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组织,负责制定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疏散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建筑工地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组织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演练;负责施工工地灭火器材配备和维护保养。
3.选用不燃或难燃的外墙保温材料,加强施工现场可燃材料的管理
外墙保温材料应使用难燃或不燃材料,多起建筑工地火灾均由外墙保温材料而导致火势的迅速扩大蔓延,因此对外强保温材料要进行防火处理。目前国内使用的保温材料均为泡沫板,其具有价格低廉、保温性好,不宜老化、容易切割等优点,但由于泡沫板属于易燃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极易引发火灾造成整体燃烧,因此,外墙保温材料必须选用难燃或不燃材料。易燃可燃物品应放置达到一定耐火等级的独立区域内,并严格堆放区域的用火用电管理。在建工程对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使用量大、堆放时间长,且动火用电频繁,稍不注意就可能引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引发火灾。因此加强对易燃可燃物品的管理十分重要。
关键词:消防安全 建筑工地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4(b)-0150-01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大量增加,建筑工地所存在的火灾隐患也日益凸显,由此引发的火灾起数和规模也不断上升。尤其是2009年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火灾、2010年中铁十九局在建铁路隧道工地火灾和上海胶州路公寓火灾,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2011年上半年,全国建筑工地发生火灾845起,死亡5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538.8万元;与2010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45%,亡人数、伤人数分别上升4人、2人,直接财产损失下降19%。2011年全年施工工地共发生火灾1887起,同比去年上升6%。建筑工地火灾呈现多发势头。
1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
1.1 使用、储存可燃物和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蔓延速度快
建筑工地工棚、仓库、食堂、宿舍等临时建筑结构简易,大多数采用竹子、木材、油毡等可燃材料,同时施工的脚手架、安全防护物也常用可燃材料制成,并且施工现场大量存放和使用油漆、木材、油毡、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一旦接触明火等火源,势必造成火灾迅速蔓延。
1.2 工人宿舍管理混乱,火灾隐患大
工人宿舍大多是搭建的简易临时用房,耐火等级低,宿舍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物多,而施工单位未实行严格的管理措施,吸烟、乱扔烟头、宿舍内乱拉电线、用电炉子做饭、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和室内无人而长时间进行手机电池充电、电瓶车充电等行为,存在很大的火灾危险性。
1.3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较差
一些建筑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未及时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更有甚者,未划分明火作业区,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导致火灾发生的机率增大。
1.4 消防安全意识谈薄
部分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部分施工负责人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施工人员流动性大,未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自防自救能力较差。
1.5 消防设施不足
很多建筑工地都远离天然水源,基本上都未设计临时消防用水,在工地上除了配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没有任何消防设施;在一些中、小型工地,甚至连消防器材都没有,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2 建筑工地易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
2.1 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
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2.2 电焊违章操作引发火灾
在建筑工地,许多地方都需要电焊作业,由于有的电工没有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比较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乱,各种可燃物品满地都是,遇到灼热电焊熔渣极易引起火灾。
2.3 火种管理不严引发火灾
工地上吸烟的工人相当普遍,这些人的防火意识大多不强,有的在危险气体场所吸烟,而且燃着的烟蒂到处乱仍,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另外,工地职工宿舍对蚊香、蜡烛等火种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灾的原因之一。
2.4 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
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未处理好引发火灾;炉火烟囱长期烘烤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冬季工棚采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材料发生火灾。
2.5 照明用电混乱引发火灾
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作业用电照明大多是临时性,电线布置分散,因此电源线敷设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照明灯具的固定也不稳定,离易燃可燃物较近,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3 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3.1 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
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工作制度,依法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各级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及建设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对建筑工地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要安装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2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明确职责划分,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好责任制。
3.3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
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等临时消防给水系统,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3.4 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动火应设置在相对固定的安全区域,焊接作业时要派监护人,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动火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没有问题后方可撤离。
3.5 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施工单位要确定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3.6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
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特殊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培训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经常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消除隐患、稳定火灾形势的总体要求,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新”做出贡献。
二、检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公共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歌舞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洗浴中心、汗蒸馆、保龄馆、旱冰场、健身房、电子游艺厅、网吧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体育馆、老年活动中心、养老院(老年公寓)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即: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治理重点:全面落实公安部“六个必查”和“六个一律”要求。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落实;二查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被堵塞的问题;三查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灭火器材是否齐全;四查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是否存在使用易燃有毒材料装修;五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六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制度是否健全落实。对检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使用易燃有毒材料的依法责令立即整改;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采用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和开业前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已损坏,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要求,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
(二)易燃易爆单位,包括:油库、汽车加油(气)站;各类燃气库(站)氧气、乙炔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以及其它生产、储存、经营、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问题。否存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问题;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治理重点:否存在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公安、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向政府报告,限期搬迁。
(三)向供电、供油、供气单位及广播、电视、邮政、通讯等重要枢纽。
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治理重点: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其燃烧性能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四)全市在建施工工地、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工程。
包括楼梯封闭、防烟情况,治理重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建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状况;临时工房的防火要求、工地消防设施及器材的完好情况;疏散和灭火预案制定、演练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高层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运行情况是否良好;安全疏散情况。安全出口畅通以及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情况;疏散和灭火预案制定、演练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否落实;安全疏散、照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用火用电是否存在火灾危险;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备的消防器材是否齐备。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新《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大力清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提高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力争暑期前将全市所有政府挂牌督办单位全部整改完毕并销案,对于逾期未整改完毕的单位,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三)总结验收考核阶段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结束后。做到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巩固整治成果。市综治办和市公安局要按照关于转发《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关于印发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标准的通知>通知》通知(综治办[]3号文件)规定,对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考评结果纳入评价各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构建平安和谐的高度,认真吸取近期福建、湖北等地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疲劳懈怠情绪,增强忧患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实效。为切实加强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安监局、文化局、商务局、工商局,建设局、教育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领导组成(名单附后)指挥部负责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及时调度、协调解决行动中的重大问题。
指挥部在市消防支队成立行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拟制、安排行动期间行程和行动开展事宜;负责向各行动组传达指挥部的命令;掌握行动各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负责信息、数据的搜集整理和报送,协调各级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督导检查各县区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开展情况;并负责统计战果,起草、上报行动总结。指挥部成立四个行动小组(人员分组名单附后)分别对公共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工程;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以及向北京供电、供油、供气单位及广播、电视、邮政、通讯等重要枢纽进行检查。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指挥部和行动小组,全力推动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的开展。
分析了建筑施工现场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施工部署、建立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备、施工区划分等方面,阐述了相应的解决策略,有利于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
关键词: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地的数量成为一个庞大的数字。但是伴随出现的是建筑安全事故率的上升,其中的火灾事故是发生概率比较大的一类事故,而且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所以,应该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予以高度的重视。
1建筑施工现场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1)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由于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专业知识参差不齐,对消防安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预防火灾事故的能力。此外,很多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疏于进行消防应急演练,导致施工人员整体的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在预防火灾和消除火灾隐患方面能力比较差。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临时用电量大,电路敷设不规范。由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较多,而且都是大功率用电设备,加上很多工地存在配线时对临时用电的用电总功率计算比较保守、使用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或电缆、私拉乱接电线、敷设或架空路线不合理等现象,往往会导致电缆线路老化或短路、漏电,在电缆或用电设备超过其安全极限时极易发生火灾事故。b.明火作业多,不规范现象突出。很多施工项目在使用明火时不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安排专人进行监管,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常常由此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比如,施工现场经常会有电焊施工,电焊机在工作时产生的电弧或者电火花容易引燃附近的易燃材料,如果在电焊作业时没有将附近的易燃材料清理干净,就非常容易造成火灾事故。c.易燃材料存放或管理不善。工地现场一般都存在比较多的易燃可燃材料,例如防水卷材、木工板材、油漆、保温板、乙炔瓶等,如果存放不合理或者管理不善,非常容易造成火灾事故。例如,2015年发生的“8•12”天津滨海新区特大爆炸事故,就是由于易燃易爆品存放不合理而导致的。d.临时用房板材不合格现象严重。在工地现场的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大多是较简易的临时用房,而且在很多工地上存在违规使用可燃甚至易燃的夹芯板材作为临时用房材料,存在非常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有的临时用房板材内电线穿线不套管,或者电线私拉乱接,如果线路存在超负荷使用或者有漏电现象,极易引燃板材夹芯材料,造成火灾事故。
3)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a.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很多建筑工地对消防安全存在侥幸心理,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备灭火器材,或者消防器材不按规定进行年检,导致消防器材往往存在药粉过期或者压力不足等现象。甚至在某些工地,直接将灭火器放置在阳光下暴晒或者放置在潮湿的部位,导致灭火器的喷射软管老化、破损或者灭火器罐体腐蚀。还有一些工地,将灭火器锁起来或者放置在不容易取到的位置,导致在紧急情况下不能及时使用。b.消防水源达不到使用要求。多数工地都没有符合要求的消防水源,有的工地用临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有的工地虽然设置了消防水池,但是出水量不足或者水压不够,在火灾发生时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c.消防通道堵塞。由于建筑工地往往场地比较局限,常会出现临时设施或者材料存放场地占用消防车道的现象,导致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消防车辆无法及时就位。
4)既有建筑扩建、改建工程安全管理混乱。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常常不严格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或者不转移施工区内居住或者其他人员,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非施工人员随意出入施工区域,给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例如,2010年发生在上海静安区的11•15特大火灾事故,就是因为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未对楼内的居民进行转移,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导致电焊火花引燃安全网和脚手板等材料,最终酿成悲剧。
5)消防火灾应急预案没有针对性。虽然工地上基本都编制了消防火灾应急预案,但是编制内容往往脱离工程实际情况,而且不严格进行应急演练和安全交底,导致在火灾发生时不能真正起到指导救援的作用。
2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关键
1)合理进行施工总部署。结合建筑工程的特点和工地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严格按照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布置施工区域,使建筑物、构筑物、临时设施、材料存放场地等相互之间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
2)建立健全现场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a.要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能够对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起到约束和保护作用。b.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排专人对消防隐患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消防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整改。c.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服从总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分包范围内工程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d.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前由技术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杜绝由于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e.对现场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禁火区域悬挂警示标牌,提高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预防火灾、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f.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针对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环节,有针对性地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使现场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正确地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
3)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a.严格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布置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按照《规范》要求执行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配电方式,确保整个配电系统安全。另外,要有专职电工定期对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木工加工区以及库房等火灾危险性比较大的地方进行电气线路检查,对于存在电线老化、绝缘不良甚至漏电的部分要及时更换。b.明火作业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按照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该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在专职监管人员的监管下进行明火作业,并应该提前将动火作业点附近的易燃材料等清理干净,并在动火作业点配备灭火器材。c.加强对施工现场可燃、易燃材料的存放管理。可燃、易燃材料应单独存放,在其存放区及周围一定范围内禁止任何火源的出现。任何材料,尤其是钢筋、模板、水泥等大型材料应该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有序存放,不得阻碍消防通道的畅通。d.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等临时用房所使用的板材应严格按照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A级不燃材料;如果采用的是金属夹芯板材,其芯材也应为A级不燃材料。为确保此类经常有人活动的临时建筑具有必要的防火和疏散能力,按照《规范》要求,应确保建筑的层数不超过3层,且每层建筑面积应不大于300m2[1]。e.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器材、合理设置消防车通道。通过计算消防用水量,设计消防水源储存和输送设备。消防水管应沿建筑高度布设,每层设置消火栓和水枪、水带。
4)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应该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必须将施工区内的所有人员转移走以后才可以施工。施工单位还应该明确告知施工区附近的居民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通道的位置。
3结语
消防安全管理是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必须对消防安全予以足够重视。在工程部署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与规范,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实现消防安全无事故。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