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安全生产法律核心

安全生产法律核心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05 10:38:4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安全生产法律核心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安全生产法律核心

篇(1)

关键词: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亟待加强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里程碑,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煤矿瓦斯居高不下、小煤矿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执法不力等问题还相当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最终实现本质安全。从法治的角度看,必须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一、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第一、法制观念有待加强。虽然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与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有的监管人员没有真正认识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安的重要性和深刻内涵,不熟悉、不懂得法律手段和法制在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市场监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遇到问题不是依法办事,而是凭“感觉”和经验办事。第二、安全生产立法有待完善。虽然安全生产立法的数量不少,但还没有健全上位法与下位法、国家法与地方法、专门法与相关法、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相互衔接配套、统一和谐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一是《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尚无配套法规作出具体法律规定,如安全监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二是有些现行立法的制定时间久远,情况变化,亟待修订,如《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三是有些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需要衔接。四是有些地方立法滞后,需要推动。少数地方立法滞后的省区虽然经济总量不大,但是高危行业比较集中,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应当加快立法进程。五是有些立法质量不高,需要完善。有的立法存在着可操作性差、程序不明确、条文表述不规范的问题,应当修改补充。第三、行政执法机构力量有待充实。现有的行政执法力量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很不适应,编制少、任务重、责任和压力大。第四、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成立较晚,由于一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及经验欠缺,在短时间内难以胜任繁重复杂的监管执法工作,以至有的地方安全监管监察不到位,行政执法力度衰减,甚至出现行政不作为或者滥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引发了一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第五、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有待深入。近年来法制宣传教育拓展到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但是对《安全生产法》等许多重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远未到位,仍有走过场和不深不透的现象,存在着死角和盲区,没有做到家喻户晓、耳熟能详。因此。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二、对策及任务

篇(2)

关键词:现状;困境;成因;法律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3-00-02

《安全生产法》第一条所表明的立法目的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但在实践中,安全与生产就常常出现矛盾。实际上,安全是人类生产生活中始终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人类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从宏观上看,安全生产状况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实力、形象和声誉,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影响一个国家的社会政治稳定。从中观上讲,安全生产代表一个行业的发展状况。从微观上看,安全生产与每个企业的稳定、发展,与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命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密切相关。因此,安全生产工作既是经济工作内容,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这就是安全生产倍受各国政府以及社会所普遍重视的根本所在。而在我国,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安全生产的任务与压力还较为沉重,面临着困境,亟待我们从法律层面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安全生产的现状与困境

近几年,虽然国家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完善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署了多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全国安全生产的总体状况趋于好转,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大幅下降,但由于我国生产技术水平还不够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强,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生产仍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和挑战,具体表现为事故频发,伤亡严重,经济损失惨重,社会影响大。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水平与世界许多国家的差距还很大。以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例,美国与我国煤炭产量相当,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仅0.03,一年死亡30多个人,波兰是0.23以下,印度是0.5以下,俄罗斯是0.7以下,南非是0.23以下,而我国即使是设备和条件都有一定基础的国有重点煤矿,目前百万吨死亡率也高达1.27-1.47。安全生产状况不好,不仅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损害了我国的国际政治形象。特别是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长期以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一直十分严峻,煤矿事故频繁,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成效并不明显,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并未得到有效控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依然不断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不仅严重威胁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也削弱了我国煤炭工业在世界煤炭市场中的竞争力,阻碍了我国煤炭工业的继续发展,不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如何遏制住这种上升趋势,找出伤亡事故发生的共性机理和法律控制对策,则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的当务之急。

二、安全生产事故成因分析

(一)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漠

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着两种错误的安全生产观,主要表现为:一是悲观的事故难免论,认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是随机的、必然的,不论采取何种预防措施,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都是不可避免的。这种论调的结果就是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造成职工安全知识缺乏,企业安全隐患积累,最终导致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二是片面的经济发展论,认为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很正常,在发展生产的同时,一味追求经济指标,往往忽视了安全。三是消极的条件限制论,认为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欠账过多,安全设施缺乏,积重难返,因此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得过且过,以现有设备应付,不顾工人安全、健康,从而导致生产环境日益恶劣,伤亡事故不断发生。

(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够顺畅,主要表现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受到体制、人员、经费等制约,监管者作用难以发挥,执法力度不大;政府干涉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情况较为普遍,时常出现以权代法的现象,表现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上,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弱化了法律权威;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不清,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往往是一篙子可以打倒一船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难以到位。

(三)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的长效机制不完善

由于法律缺失、安全意识淡薄等因素影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不完善的情况。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等的关系,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不力,为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对安全生产设备等的投入,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技术措施等落不到实处。

(四)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缺乏,素质能力不高

职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大量的事故调查结论表明,目前我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70%至80%是由于职工“三违”行为造成的。之所以存在“三违”现象,除了安全制度不健全,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之外,与许多职工缺乏应有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知识,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低下有关,这也是我国长期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隐患之一。

(五)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较差

由于外部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主观上受利益驱动,部分企业把削减成本的突破口选在安全成本上,舍不得投入经费,使企业的安全设施、安全生产装备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得不到保证,导致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老化、落后,应急处理能力差,使一些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

(六)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有待完善

总的来说,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以宪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保护法律体系初步形成,高位阶的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与大量的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相配套,共同对安全生产法律关系起到调整作用。但这与安全生产法律保护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不完整。我国虽制定了大量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可至今尚没有一部关于安全生产保护的基本法律,也没有建立起一个逻辑严密、层次分明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且规范多为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操作起来难度很大,与劳动法等民事法律也没有很好的衔接;二是执法不严,法律调整效果不明显。在安全生产执法实践中,安全生产执法主体不明确,安全生产执法程序不规范,多头管理、多头处罚、为罚而罚的现象多有发生。此外,地方政府不当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等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也常会遇到,使得安全生产执法难以全面、彻底,法律效果难以体现;三是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加剧,贸易壁垒日渐增多。就当前我国多数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而言,还与一些国际劳工标准的要求和发达国家安全生产水平存在较大差距,这既不利于树立我国产品的形象,也会给少数国家以我国在职业安全卫生上的低成本投入是一种不公平竞争为由,对我国产品采取措施限制产品进入市场。所以按照国际通用规则和惯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安全生产法治化、国际化,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进而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成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三、安全生产法律对策

(一)实施法定标准,强化安全投入

要想扭转安全生产领域的被动局面,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安全投入是前提。实际上,安全投入是生产投入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正常生产所必需的。在经济领域,投入是为了获得更大的产出,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所以,正如系统工程论认为的那样安全投入和生产投入是紧密联系的,加大安全投入是为获得更大的产出。只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处于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考量,总是想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其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并不是自觉的。尤其是在煤矿的安全投入上,其投入不仅需要资金量大,而且在短期时间内见不到多少效益,企业往往不舍得、也不可能在安全方面有较大的投入。因此,必须从安全投入是一种长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出发,由国家法律强制企业按照标准进行投入,从根源上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唯有如此,才能克服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物质装备、人员短缺等方面短板,弥补监督和管理执法体系薄弱、安全监督检查在力度和广度上很难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缺陷。

(二)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目前,安全生产领域工作中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所谓“严不起来”,包括了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外部监督、行政执法、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落实不下去”也包括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隐患监控和整改措施等方面。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讲还是因为缺乏全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者、安全生产者进行有效地监督约束,以致企业主要负责人缺乏安全责任心,没能把安全生产摆在应有的高度,加强管理,保证投入;安全生产管理者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安全生产者“违章”严重。解决好“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这两个难点问题,必须依靠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构建一套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有章可循,规范执法,把安全生产监管与监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建立稳定持久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使安全生产有可靠的法律保障。因为,法律最具稳定性、连续性、权威性、科学性,它规范明确,具有普遍约束力。

(三)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利用社会保险制度,分散经济损失,对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最大程度救助被害人而言,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发挥工伤保险制度作用,是事后减少安全事故损失的重要途径。工伤保险制度是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负伤、致残、致死或导致各种职业病使受害者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家属失去生活来源,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当事者或者其近亲属法定标准的补偿和帮助。用人单位按行业危险程度、安全水平等因素分档筹集专项资金参加社会保险,待事故发生后,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赔偿,有利于促进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减轻企业负担,更好的救助受害职工。二是区别对待,发掘商业保险制度作用。对于特定行业的企业,可以根据工作危险程度、事故发生频率等情况选择特定工种进行投保,由企业与职工共同承担投保资金,通过风险利益共担,使伤亡事故的预防成为整个社会责任,受害职工在经济上得到补充赔偿,企业也减轻经济负担,保险公司能主动介入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三是注重社会财产保险,分散经济损失。特别是对煤矿企业易发生事故的主要生产环节,对灾害性事故频率和灾害后果进行安全评价。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营造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各级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企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企业职工要在生产过程中,遵章守纪,严格执行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杜绝违章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必须严格遵循法律原则和法定程序,依法监察,秉公执法,不惧权势,不循私情,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证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权的正确行使,通过各方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参考文献:

[1]郝家林,邱成,徐德蜀.中国职业安全的现实问题[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5,(12).

篇(3)

记者为什么要制定《基本规范》?

孙华山:200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国发[2004]2号),要求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下发了相关指导文件,并陆续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必要制定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规定,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而且,对各行业已经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形式要求、基本内容、考评办法等方面也需要作出相对一致的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为调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共性特点,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并以行业标准的形式予以,也非常必要。

记者《基本规范》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如何定义的?

孙华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这一定义涵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衡量尺度,也是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而《标准化法》中的“标准化”,主要是通过制定、实施国家、行业等标准,来规范各种生产行为,以获得最佳生产秩序和社会效益的过程,二者有所不同。

记者:《基本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孙华山:《基本规范》共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核心要求等五章。在核心要求这一章,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制度、人员教育培训、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作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记者:《基本规范》有哪些特点?

孙华山:《基本规范》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采用了国际通用的策划(P,Plon)、实施(D,Do)、检查(C,Check)、改进(A,Act)动态循环的PDCA现代安全管理模式。通过企业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这一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能够更好地促进企业安全绩效的持续改进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是对各行业、各领域具有广泛适用性。《基本规范》总结归纳了煤矿、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已经颁布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中的共性内容,提出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共性基本要求,既适应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又避免了自成体系的局面。

三是体现了企业主体责任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思想。《基本规范》要求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自主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

记者:《基本规范》的实施有哪些重要意义?

孙华山:《基本规范》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规范》涉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方面面,提出的要求明确、具体,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能够更好地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安全生产工作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基本规范》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关于教育培训和职业健康的规定,可以更好地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原则要求,设定了各项法律制度。《基本规范》是对这些相关法律制度内容的具体化和系统化,并通过运行使之成为企业的生产行为规范,从而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记者:下一步安监总局将如何宣传贯彻《基本规范》?

孙华山:宣传贯彻《基本规范》下一步需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要向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下发宣传贯彻《基本规范》的通知,提出具体宣贯要求。

二是要抓紧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等配套规定,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三是要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基本规范》释义,对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以及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宣贯培训。

四是要充分发挥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基本规范》,使企业了解其内容,并自觉贯彻落实。

篇(4)

《安全生产法》第18条指出:生产单位要确保安全生产必备的资金投入,由企业负责人或者经营者给予资金保证,同时要承担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生产事故责任。国家从法律上对企业经营者提出了安全生产的资金责任,所以无论企业经济效益如何一定要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否则就要对资金不足造成的生产后果负责。

2电子科技下的安全预警系统

2.1安全隐患辨识

做好生产危险源与安全隐患的辨识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只有准确及时的排查与辨识工作,才能掌握自来水行业危险来源以及安全隐患的基本状况,明白危险来自哪些方面,哪些因素会影响到安全生产,从而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可靠的基础。合理有效的开展排查辨识工作可以让我们掌握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同时为业内各自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依据。

2.2系统安全

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系统化管理,系统安全管理是建立在系统安全基础上的,要从企业全局出发,将管理重点内容放在对安全事故的整体防范上,进行全员、全程、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而达到企业最佳的安全状态。如果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企业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企业安全生产将漏洞百出。规范标准的安全管理体系需要以系统安全为核心指导思想,以系统化管理模式为执行标准,为企业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2.3建立安全网络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从全局出发,对企业危险源以及安全隐患进行监控,安全管理的重点是实效性和准确性。在网络信息技术高度普及的今天,要充分利用科技力量,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的优势,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引入电子信息平台,实现与业内自来水企业、车间与工作点的数据库链接。通过网络信息平台积极调用各部门的生产数据,对涉及到企业安全生产的相关信息,比如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化学物品的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监督以及安全隐患整改作进行及时的管理和监督,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2.4设计安全预警系统

液氯具有剧毒性,其在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泄漏将造成人员伤亡与环境污染,给人们造成巨大损失。确保液氯储存安全是自来水企业关注的焦点问题。为防止氯气泄露,目前多数自来水企业采取了自动报警系统,在容易出现氯气泄露的场所设置漏氯报警仪,一旦出现了氯气泄露,自动启动漏氯吸收装置,将氯气泄漏量降低,同时,抢修人员穿上防护服,带上呼吸装置,利用抢修工具,封堵泄漏点。此装置包括引风机、吸氯塔、碱水循环泵、换热器和引风管,液氯储槽内以及包装区域配置多条引风管,氯气泄露时第一时间将引风管拉开并对准泄漏点,拉开阀门并打开引风机、吸氯塔和碱水循环泵,泄氯被吸收到塔内从而控制了泄露事故的发展。

3结束语

篇(5)

关键词:安全文化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法制观念 安全责任 安全技能 应急能力

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灵魂。企业建立良好的安全文化,就会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育出职工良好的安全习惯、安全信念,从而有效地预防事故,保护职工的生命和健康,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那么,在企业建设安全文化过程中,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一开始并一直持续承担着培育安全文化的重任,推动着安全文化的不断发展。从安全文化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外在主要表现来看,就是安全意识、安全心里、安全理念和安全行为,作为安全教育培训,其中心任务就是以安全文化为中心,为企业培育安全灵魂,这就必然要求安全教育培训应在具体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并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才能培养出企业所需的本质安全型员工,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教育,强化法制观念

企业从业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法律观念淡薄和知识欠缺现象,为此,必须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过程中继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加强法律、法规内容学习,特别是2002年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及2007年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强调法律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及不履行法定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指明我国安全生产已经进入法制管理阶段,正在步入本质安全管理的新阶段,教育他们认清形势,适应发展。同时,教育引导他们树立安全就是关爱生命,关爱家庭、关爱社会、对他人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的思想和价值观,从而自觉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的要求。通过法制教育,使从业人员依法管理,依法操作,依法维权和依法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在企业不断完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下,可谓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加强对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培养教育。因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三违”现象和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往往是安全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而责任不落实,更多的不是责任能力不够,而是安全责任意识差,安全责任心远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因此,在安全教育培训过程中要从安全责任的三个层次含义(即对自己负责——不伤害自己,对他人负责——不伤害他人,对社会负责——不对社会造成危害)上进行教育,并且要明确告知从业人员在我国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实行的是事故责任追究制,原则是“四不放过”,要求他们牢记安全责任于心,养成自觉履行安全职责的职业习惯。同时,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发生在他们身边的鲜活事例进行生动教育,使他们认清“三违”的危害和后果的严重性,以此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牢固的安全责任心,进而从根本上大大消除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从而提高“人的本质安全可靠性”。

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提升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企业安全生产系统中,人人有岗,岗岗有责。安全生产要求岗位从业人员不但要有牢固的安全意识,还要有过硬的安全操作技能,为此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这一中心任务,突出安全操作特点,注重操作实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序流程的规定。通过系统培训,使岗位从业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牢记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工作中自觉规范操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作业。做好此项工作,将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面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隐患辨识和事故应急措施培训,提升其辨灾和避灾的能力

在生产系统中,当存在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有缺陷时,就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方面,为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要求岗位从业人员就必须具有能够主动并且会查出隐患和排除隐患的能力;另一方面,一旦发生事故,怎样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害及财产损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妥善自救、互救、救灾、避灾及急救的能力。因此,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隐患辨识与排查、事故现场处置的强化培训,让从业人员掌握其岗位工作环境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知识和技能,教会他们如何预防、消除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后如何减灾避灾,这既是安全技术培训的基本任务,更是安全生产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同时,也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建立企业安全文化和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更是一项长期工作。相信通过包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在内方方面面的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自主管理”“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本质安全,科技兴安”的安全理念必将融化每位员工的心中,安全文化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灵魂,企业的安全生产一定会更加持续和谐,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篇(6)

关键词:安全质量标准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质量标准化就是企业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对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等在内的每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对于已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企业来说,如何正确理解和处理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这两者之间关系显得尤其重要,结合创建工作对安全质量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两者之间区别和联系进行分析。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区别

(1)安全质量标准化采取强制原则,而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采取自愿原则。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指企业具有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并通过实施严格管理,使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的要求,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满足广大从业人员对自身安全和文明生产的愿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于200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要求的重要体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通过周而复始地进行PDCA循环,即“计划、行动、监察、改进”活动,使体系功能不断加强。它要求组织在实施管理体系时始终保持持续改进意识,对体系进行不断修正和完善,最终实现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职业病及其损失的目标。组织是否实施该标准,是否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取决于组织自身的意愿。

(2)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管理标准,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管理方法。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一个标准,它分为基础管理评价、设备设施安全评价、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评价三部分,它对每一项管理活动、每一台设备设施、每一个作业环境的评价都有明确的量值规定,以此来判定企业是否达到安全质量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一套企业管理的做法和程序,它表达了一种对组织职业健康安全进行管理的思想和规范,主要强调系统化的健康安全管理思想,即通过建立一整套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机制,旨在控制和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是与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并列的三大管理体系之一,这种体系是科学的、有效的、可行的,而且与组织的其它活动及整体的管理是相容的。

(3)安全质量标准化有起点要求,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没有起点要求。安全质量标准化适用于各类机械制造企业,采用千分制考核,分为三个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的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800分的为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600分的为三级。也就是说,考核分不到规定的分值就不能达到相应的安全质量等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用于所有行业,旨在使用一个组织能够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进其绩效,它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作出设计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也就是说不管这个企业是事故低发单位,还是事故高发、频发单位,都可以建立体系。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联系

(1)都是强调预防为主、持续改进以及动态管理。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企业安全管理从传统的经验型向现代化管理转变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安全管理从事后查处的被动型管理向事前预防的主动型管理转变的重要途径。通过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利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科学方法和动态管理,可进一步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通过持续改进,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和整改,降低职业安全风险,不断改善生产现场作业环境。安全质量标准化中通过“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价与管理,以及对重要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职业风险的管理,采用动态管理方式,降低了事故事件的发生概率,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班组是企业的基层组织,班组成员在作业中能否坚持标准是石油企业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最坚实的基础。加强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要做到: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明确安全教育在班组质量标准化工作中的重要性,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是执行规程的保证;安全标准学习要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要真抓实干,持之以恒;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上下齐动员,不断创新教育形式;班前班后,对重点岗位上的职工,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要针对安全薄弱环节,提建议,补措施,抓整改,提高班组安全意识;对违章违纪的职工严格管理,做到奖惩兑现,使班组“三不”伤害制度落到实处。一个优秀的石油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严密的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培养一批优秀的班组长,这不仅对石油企业的安全生产极为重要,而且还能激发广大职工的巨大创造力,最大限度地挖掘企业所蕴藏的潜能。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异曲同工的效果。

(2)都是强调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我国已建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对于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标准中所列的考评条款是根据国家和行业法规、标准以及安全健康的有关规定编制的,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就是以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为底线,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预测、度量系统的安全性、规范性、科学性的依据,是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条最基本的保障线。遵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也是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组织通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等活动的实施确保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并对法律法规遵守情况进行监视检查。这与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精神完全吻合。

(3)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建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它相当于体系运行中的作业指导书,可以为危险源的辨识、运行控制、绩效改进提供方法和手段,它的产生使体系的具体化更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有利于体系的有效运行。要搞好标准化建设首要的任务是根据《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规定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实际经验丰富、知识面广的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确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如规划目标、实施方案、考核方案、管理办法、可操作性强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奖罚办法等。制度建设要体现科学化、人性化,以激励为主,奖罚兼顾,真正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不能将制度流于形式。

三、结束语

安全质量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两种必不可少、相辅相成的手段和管理标准。两者各有侧重,既不能偏废,也不能绝对化,要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来实现安全质量标准,最终达到降低职业风险,提高本质安全的目的。因此,在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探索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定不移地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融合起来,坚持落实管理体系不走样、坚持标准不放松,使公司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篇(7)

关键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意义,落实措施

Abstract: the enterprise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is a top priority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enterprise's safety management personnel have to clear their own post and obligation, and the enterprise with safe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maintenance. Enterprise's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establish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all decide the enterprise's whole construction, and the enterprise internal management and safeguard the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applic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This paper will enterprise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establishment and implementation discussed, and further understand the content and scheme.

Key words: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establish the significance, impl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我国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频繁,为企业的发展敲响了警钟,为了追究生产事故的责任,制定责任限定,并且令企业生产接受社会监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2008年的11月曝光了42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的名单。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遭到了严厉的批判,责任工作的不完善与散漫造成了现今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这是每一个企业都必须认真对待的事情,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同样是迫在眉睫。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及内在要求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能成功建立与落实关键在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负责人,在企业生产的过程中,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安全责任制是一个责任体系,是每一个企业都必须重视的,而它的内容更是应该为企业所熟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是企业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企业安全管理“执法”的根本依据。

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而言,其核心就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其含义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个完整的安全系统,它必须成立一个体系才能更稳固地存在于企业当中。而真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基本分为了两方面:

1、从纵观所言。各级组织、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阐明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二级公司以及基层生产单位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主体责任,并纳入企业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范围。要阐明企业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各级负责人、各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各生产岗位人员以及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2、从横观所言。各个管理部门都应该遵守自己的安全责任制,要阐明各职能部门(如安全监管、规划发展、人事教育、财务管理、法律及经营风险管理、生产调度、 市场营销、技术、设计、工程建设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等部门,以及党群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不单单只是一套理论或者一个说法,它必须有一个配套制度与之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而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定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可随便模仿或照搬,制定不合适自己企业发展道路的方针只会产生反效果。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范围包括了整个企业的所有组织机构,根据每一个部门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般由企业的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其制定程序如下:

1、成立编制机构,专人编制实施。

2、根据机构编制,核实机构职能、岗位及人员配置。

3、对本单位各所属组织安全管理状况和各岗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定位。

4、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大纲,指导编制工作。

5、组织人员编制。

6、下发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

7、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草案。

8、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的前提必须是企业明确了解其内部各个部门的职责与承担范围,做好责任的分界线,以免出现责任承担错乱的局面,一定要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方案,不可忽视责任制的实际效用。

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法律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是需要负责人和承担责任人的,而我们通常说生产责任的承担仍然是指刑事、民事和行政三种法律责任。在安全生产责任当中,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及其他的有关标准、章程中,都有明确表示安全生产责任的承担范围。如不符合安全生产的规定,设施没有达到安全标准,防护用品不及格,劳动组织不合理,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等等,都可能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而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就是接受法律的惩罚,因此,落实好责任的归处,对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有着重大的关系。

(一)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三种责任里面最为严厉的,因此,必定是违反了严重的安全生产事项才会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要追求刑事责任,在法律制裁中会限制或者剥夺犯罪者的人身自由甚至是生命等刑事制裁。安全生产法中涉及到承担法律责任的条款中,对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追究的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作出的法律承担。就安全生产责任来说,用人单位如果对生产职工作出了违反民事义务的违法行为,该企业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三)行政责任。行政责任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机关,在安全生产责任的承担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必须追究行政责任,而且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而承担经济责任则是行政制裁中最重要的惩罚手段,因此,在追究行政责任的同时,还可以追究其经济责任。

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措施

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措施,大概可以分为以下五大点:

(一)安全制度的建设。整个安全生产工作其实就是根据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来实施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范也有明文规定安全生产的范围与内容。要安全生产责任不要成为纸上谈兵,制定一个有效的安全制度是必要的。安全规章的制定必要要落实到每一个企业部门和负责人身上,要标明他们的各自职责,使他们带领企业员工实施安全制度。

(二)安全责任的承诺。意外的发生也许很难预测,但是有些意外其实是可以预防的,这里就需要每一个部门都对自己的工作作出一个安全的承诺,在风险降到最低,把人为的风险因素提出来,进行预防,避免大规模的安全事故发生。承诺是一种软性制约,利用人的责任感和信任来使这个承诺生效,这也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手段之一。

(三)安全检查的考核。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就是安全检查不到位,检查人员敷衍了事,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安全检查其实是很关键的一个环节,许多安全问题其实可以在检查中看到,因此,专业的检查应该由专业的部门里专业的人员进行,所有的检查工作必须认真进行,切勿疏忽大意。

(四)安全教育的必要。加强安全教育是每个企业必须做的,企业生产的过程中肯定会有大大小小的风险问题,安全教育能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使他们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能有及时的应对感知,不会硬生生的就接受危险的来临,会懂得一些自救的方法。

(五)监督管理的保障。安全生产管理不能只依靠制度方针或者教育就能搞好,外部监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同样起到促进作用。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是对企业的一种无形制约,不仅能对企业的起到抓紧作用,还能使企业积极配合,把安全生产落实到位。社会的舆论监督同样能产生积极效果,充分利用社会的评价作用,使企业更容易发生自身的缺点,并及时改正。

结束语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每一个企业都必须建立与落实的,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活力与健康发展。牢固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安全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