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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知识产权是市场经济中有效实现科技创新成果价值的必不可少的法律形式,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科技成果,可以被他人任意使用或仿制;放弃对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等于放弃对创新成果的法律权益,也放弃了可能带来的市场竞争优势。应该切实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力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
1.高校是创造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具有五大特征: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法定性和知识产权的双重性(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部分)。
根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所称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著作权(版权)、以及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高校是高级人才密集、知识集中、学科综合交叉的科研场所,具有其他研发机构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是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源头,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基地。在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同时,严格掌控知识产权,必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这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强有力的技术权利支撑,也是新时期国家科技项目的重要命题。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激励下,高校科技成果已达到每年2万多项。高校是知识创新、教育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思想文化创新的源头,肩负创新型国家的主力军的作用,重点承担国家、省部和地方科技项目,作为引领我国科技创新活动的国家科技项目,集中了我国重要的科技力量和科技资源,是创造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在关键技术领域尽快形成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重要技术与产品,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又一项新的任务和目标。
2.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状况不容乐观
高校已经形成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也有很多先进的具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成功地进行了有效的转化和付诸实施,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经济、政治、科技和社会的建设发展。但是,高校技术转移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也面临的诸多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2.1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低、效益差是普遍存在的事实。由于科研与生产脱节,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不到15%,专利实施率不到10%,而发达国家则高达70%—80%,由于现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宣传与实施力度不够.科技成果与产业转化之间仍存在较大的瓶颈,限制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2.2许多科技人员对技术转移法律法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等新的制度了解不透彻,激励机制尚未在科技人员中发挥作用。
2.3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工作经费不足,导致科技成果转让无法获得预期成效和收益。
2.4大学科研机构对科技人员的考核、晋升必备条件仍然是以科技项目、文章和科技奖励为主要依据,而轻视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成绩,这些因素造成科技人员技术转移和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性不高。
2.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流失现象也很严重。由于科技人员流动,或者下海经商、办企业,或者在合作过程中不经意将知识产权流失,或者在对外交往中不经意泄露了自己的研发成果,伤失了本该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等等现象。
2.6高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进行技术转移和转化需要加强立法,加强政策引导,要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政策环境;高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侵权发生后,难以调查取证,难以维护权利、执法不力等现象。
3.提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对策
人类的创造力是最伟大的力量,创造力决定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未来,身处一个创新和知识产权国际竞争激烈的时代,我国的科技工作已经由科技引进、科技跟踪向实现自主创新的转变;科技产品已经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国家发展战略已经由科教兴国、建设学习型社会向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转变,在提升创造能力和实现战略转变过程中,必须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为了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必须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强化政策引导和宣传、健全专兼职知识产权队伍、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树立社会诚信的良好风尚,国家制定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明确知识产权七个方面的专项任务,就是要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特殊领域知识产权、国防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必须通过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快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等战略措施,全面落实《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才能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为早日实现富国强民的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Z].2008
[2]孙国瑞,郑瑞琨.知识产权法教程[M].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2007
[3]陈省平,李子和,刘涛.科技项目管理[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
[4]国家科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R].1994.
[5].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R].2002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based on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Ji Chao,Xie Jianjun
(1.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Donghai Science And Techbology College;
(2.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Marine and Fisheries Research Institute,Zhoushan 316022,China)
Abstract:This thesis takes the manag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the object of study. On the basis of deeply research and analysis,we screen out the main influencing factors of universi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by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nd fuzzy mathematics methods,and set up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ex system, also considering the weight of the evaluation index, then establish the evaluation model . Subsequently, three universities in Zhejiang province were selected as evaluation objects for example analysis. This paper maybe provide an effective way for the objective evaluation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Key words: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Evaluation System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世界未淼木赫,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国家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2020)》中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建立有效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可以激励教师涌现出更多的发明创造,进行技术转让和培育新技术应用环境,从而更快地促进国家知识资产的增长。本文借助于层次分析法和模糊数学的方法,探索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评价体系。
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
《Intellectual Asset Management》曾撰文批评我国低质量的专利申报,指出在我国存在为申请专利而申请的现象。专利的市场价值与其维持时间成正相关。国内大多数专利维持年限小于5年,占总专利数的54.3%,只有4.8%的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在国外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却高达24.7%。无效专利的产生与国家的政策导向密切相关: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在高校评价中占有权重较大,项目合同对专利的申请数量有专门的指标,项目经费中允许列支专利申请费。国家对地方政府有专利申请数量上的要求,各级政府为了完成考核,将其作为硬性指标摊派下去,并用财政经费支付专利申请费用。
(二)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据统计,设立专利事务管理事务在科研处内部的高校占59.9%,设立专门的专利事务管理部门的高校只占25.6%。由于缺乏专门管理机构和人员,专利管理上多局限在专利费用结算,专利奖励和专利统计等层面上,缺乏对本校知识产权的通盘考虑,更没有在科研项目立项环节进行科技查新。在我国,尚有60%以上高校没有制订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已出台相关政策的高校,也存在修订不及时,内容上重专利的申请和授权,轻专利的应用和推广等问题。
(三)激励制度尚未发挥成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专利法》中“职务发明创造的报酬与奖励”对职务发明有奖励的最低标准,但大多高校对职务发明的奖励仅参照最低标准,此外还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导致政策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教师考核中,专利成果的权重也不高。高校还未普遍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也影响了专利的保护和经营活动。
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该体系主要对高校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经营进行评价,为保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能得到中肯的评判,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三、建立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评价模型
我们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评价模型,将模型的层次结构图分为三个层次:目标层O,对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进行评价;判断层C,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评价因素;指标层P,对判断层进一步细化,设立更为具体的评价指标。
(一)建立评价指标集
根据表1的评价指标体系,我们将判断层设定为C,指标集设定为C = {C1 , C2 , C3 , C4 } ;
指标层为P,指标集为pij = { pi1 , ―, pin } i = 1,2, ―, 4; j = 1, 2, ―, n.
(二)设定指标权重的确定和评分
组织相关专家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情况按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在评价中专家的意见可能存在偏差较大,采用聚类分析中的欧几里德距离判别法,去掉偏差较大的点集后,构造判断矩阵,确立各指标的权重,见表2。C1权重为0.35,C2权重为0.3, C3权重0.1, C4权重为0.25。
(三)计算结果处理及一致性校验。
按照层次分析法得到评价结果Z,Z在0~100之间,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最终分数,分数越高,表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越好,反之,则不尽如人意。
四、实例分析
对浙江的三所高校进行问卷调研,计算出3所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的最终得分。通过统计形成最终结果。从表3中可以看出:在这3所高校中,知识产权工作综合指标优秀的是W高校,最终结果83.6分;良好是Y高校,最终结果75.3分;合格的是Z高校,最终结果64.25分。该结果和实际相一致,体现了该指标体系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
五、结束语
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变得日益重要,本文通过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剖析,明确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对其评价体系进行初步的探索,对全面推进高校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经营水平也有直接意义。
参考文献:
[1] 宋河发,曲婉,王婷. 国外主要科研机构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 科学院院刊,2014(03),250- 259.
关键词: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2005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在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宣布,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国家。而建设创新型大学是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因此,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但目前,我国高校尚未建立一个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存在诸多问题,高校知识产权侵权屡见不鲜。这大大阻碍了高校知识产权的发展和创新型大学的建立。所以,高度关注并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概述
(一)知识产权管理
在现代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不仅是一种经法律确认和保护的财产权利,更是一种能为人力所控制,并带来巨大财产性利益的经济资源。然而这种经济资源只有通过系统、有效的管理才能充分发挥其价值。知识产权管理就是一个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乃至国家对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实现最佳经济效益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过程。
知识产权管理根据管理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专利权的管理、商标权的管理、著作权的管理、商业秘密的管理。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根据管理的工作阶段,可以分为知识产权的获取管理、知识产权的维护及应用管理、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知识产权获取,即知识产权的申请与获得。2.知识产权实施,即自有知识产权的商业性利用,以发放许可证、签署有关合同的形式授权他人使用自有知识产权。3.市场监控,即通过对相关市场的分析,确认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的可能性。主要包括市场上是否存在对自有知识产权的侵犯;本单位即将或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是否失去获得知识产权的可能性,已完成的有关项目是否存在侵权因素等。4.合同管理。这里的合同主要包括两类: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和其所在单位的合同,权利人与使用人、受让人之间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签署与合同的保管、技术资料的检索等。5.有关法律事务与纠纷处理,即对涉及以上三方面的法律问题的处置与解决。
(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
根据国家教育部1999年4月8日实施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的第三条规定,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记;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识产权。
高等学校作为一个自由的科学园地,以其为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不同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有其独有的特点。
1复杂性。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知识产权对象的复杂性和权利主体的复杂性。高校专业学科门类齐全、结构层次丰富,各学科之间相互交流与渗透,产生新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成果。这些成果以各种形式体现出来,包括:学术论文与著作、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著作成果,也有以新产品、新材料、新生产工艺、流程、技术等形式的专利技术与技术秘密。这些智力成果的诞生,除了依赖于发明人的智力劳动外,还需要大笔的资金、设备的投人。而一项成果的产出,往往参与人众多,资金、设备的来源也多重,发明人之间、发明人与所在单位之间、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复杂难辨。这些因素都导致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复杂性。
2.综合性。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复杂性使得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涉及面广,涉及各种不同学科及其相互组合,这就决定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必然带有综合性的特点。因此,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应具备多种学科的知识背景,除了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外还应当能够理解文、理、工、医、经、管等等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前沿、动态,是多学科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这也是综合性的一方面表现。
3.非营利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目的在于获得最大利益,是以营利为根本目标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则不同,其目标在于建立起与知识产权制度相适应的,适合高校特点的管理体系,通过规划指导、组织落实和管理模式达到防止知识产权流失,避免知识产权纠纷,提高科研起点,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和知识利用,促进学校发展和社会发展,是不具有营利性质的。
二、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与不足
调查已发生的高校知识产权纠纷可知,专利权和高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记(以下简称为“高校标记,’)最易引发各种争议和冲突。因此,对这两部分的管理就显得格外重要,下文也主要针对这两部分展开论述。
高校标记主要包括:高校的校名、校训、校徽、专用的图形或标志,以及一些与高校特定历史文化背景相关的非正式名称,如高校标志性景点、建筑名称、图案等。其中,校名又包括校名的全称、简称,中文、汉语拼音以及外文形式。近年来,侵犯高校标记的案件层出不穷,严重侵犯了高校的名誉和经济利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全国大部分高校也逐渐意识到标记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于是纷纷选择以申请注册商标的方式来保护自有的知识产权。目前我国高校申请注册商标时,选择类别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大部分高校只在有关教育培训和科研服务的41,42类进行注册。2.有的高校除了41,42类外,还会根据学校需要、办学特点、专业倾向,在和学校教学活动密切相关、学校的优势项目等方面有关的类别上进行注册,如清华大学在9,11,16,35,37,41,42,44等类别注册。3.有的高校则选择了45类的全类注册,如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和郑州大学。呈现出明显的高校标记商标注册登记不均的现象。
同时,我国自1985年实施《专利法》以来,各高校也相应地开展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近年来,高校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呈明显上升趋势。1999年以前,我国高校专利申请量一直在2000件以下小幅度徘徊。2000年始,专利申请量呈明显递增趋势,2005年达19921件,是1986年的18.83倍。(2J(P133)专利申请量的日益提高,不仅是我国高校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的结果,同时也是一些政策和制度的引导、激励和强化所致。
首先,部分高校制定了知识产权激励机制,鼓励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例,其设立专利资助与奖励基金,用于资助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奖励授权专利等。由学校委托的、以学校为第一申请人的国内发明专利,每项补贴费2001)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补贴费500元,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每项奖励4000元;由学校委托的、以学校为第一申请人的国外发明专利每项补贴1500元,授权国外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000元。并规定在学校将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或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许可他人使用、技术人股或产业化的,从收人纳税后提取不高于60%的比例,作为项目完成人的报酬。其次,目前很多学校都将教师、科技人员的专利申请数量作为其职称、晋级、奖励的重要指标,而各个高校之间也将专利申请数量作为教育质量、创新和科研成果重要的评价依据。学校在审批、调拨科研经费时一般需要教师或科研人员出示其相关项目的专利申请文件。
从上述可知,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已取得一定的进展。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还需进一步的改善。
(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健全
目前我国高校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采取两种模式,即挂靠式和独立式。在挂靠式管理模式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一般挂靠在科研成果主管机构内,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办公室或专业管理人员。高校只对管理机构的职能进行简单的分工,知识产权属于多个机构管理,其职能的形式是分散的。而在独立模式下,高校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由专业管理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一定的经费。目前,就全国范围来看,只有36.4%的高校设置了知识产权办公室或者在学校科研处下设专利科。45.5%的高校明确学校科研处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而18.8%的高校既无专门的专利管理机构,也无专人管理专利工作。[6}可见,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普遍采取的是挂靠式。由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具有复杂性和综合性,而科技主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兼顾科技成果的鉴定、奖励事宜下很难有足够的精力投人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同时,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而科技主管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很难有效的进行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关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全国性文件,仅有教育部1999年《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2002年科技部、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以及2004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三部。而全国10%的高校尚未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已有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计不周全、不严密,更多的只是在重复一些法律条款,在智力成果的归属问题、专利的申请与维持、利益的分配等问题上还不完善,缺乏可行性,不能切实有效地保护高校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各环节管理失衡
1.知识产权获得管理阶段
首先,在智力成果研究之初,缺乏调研,忽视专利文献检索,造成重复劳动。专利文献是科研重要的参考资源。全世界每年出版的100多万份专利文献中,记载了全世界95%的新发明、新技术,而且专利文献提供的技术信息,要比其他媒体的报道早5-10年。在研究工作的各环节,充分地利用专利文献有利于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启迪开发新思路,节约研究时间、降低研究成本,减小风险。但我国大多数高校在研究课题立项时,忽视专利文献检索,造成重复立项、低水平研究,新技术开发成效低。
其次,在智力成果完成时,缺乏严格的制度调节,发明人优先导致智力成果丧失新颖性而无法申请专利。目前我国许多高校在制定教师、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奖励和职务聘任等业绩标准时,较少考虑到专利问题。发明人投人巨大的智力劳动,申请专利所获得的收益却不如在不同级别期刊上获得的奖励。投人和产出远远不能匹配,导致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不高。并且,申请专利需花费一笔不小的申请费,而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中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仅有45.5%的高校设立了职务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额度为1000~4000元,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失衡结果的发生。
最后,在申请专利时,利用我国专利审查制度的缺陷,进行重复申请。或将同一成果拆分申请,或将同一成果更换名称多次申请,或将同一成果用同一名称同时申请专.利和实用新型,更有甚者进行恶意申请、恶意抢注。这不仅造成高校资源的浪费,更致使我国专利审批和管理系统迟缓。
2.知识产权维护及应用管理阶段
首先,无效专利多。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而近年来大部分高校专利权因提前终止而失效,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资金的缺乏。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科研单位与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情况调查报告》显示,选择因缴纳不起年费而放弃专利权的有33%,认为专利市场前景不好的占37%。高校专利的维持费一般是由该项目的科研经费来维持,而该项目一旦完成,专利的维持就难以继续。对一些有前景但利益的体现需要一段时间的项目而言,如果因为缺乏维护资金而失效,导致其成为公有技术,就会造成高校财产的流失。
其次,专利实施率低。知识产权何以成为具有财产利益的经济资源,主要体现于知识产权的实施上。而目前我国高校专利转化率低,呈现出“成果多、转化少、推广难”的现象。一方面是由于高校课题项目侧重理论研究,专利的核心技术比较粗糙,缺乏成熟性和稳定性,经不起复杂的现场条件检验:另一方面是由于高校侧重于对知识产权的考核与评价,忽视知识产权的现实转化,高校的大多数专利只是阶段性成果,缺少二次开发。的成熟性,造成专利转化风险增大;还有一方面是专利转化机制的缺乏,使得高校和市场需求相脱节。
3.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阶段
这一阶段的管理失衡主要是指高校知识产权的严重流失。《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对策研究》的调查数据表明,近30%的高校反映有科技成果流失现象,其中外单位窃取流失占40%,化公为私占10%左右,随人员调配占20%。目前,高校中技术开发、合作研究、技术转让、技术投资等科技合作活动越来越频繁,在这一过程中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主要表现为:技术转让时作价过低;高校投资人股创办合资企业或对学校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知识产权往往不计价或评估价值偏低;在和企业合作开发研究中,企业方因提供资金、设备等条件而获得知识产权造成学校知识产权流失。
造成以上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其一,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作为权利人的高校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发明人缺乏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认为自己研发、完成的技术成果应当归自己所有,可以随意支配。其二,缺乏对侵占高校知识产权行为的可实施的约束机制。其三,激励机制不健全。我国高校长期存在“重成果鉴定、重报奖、重论文、轻专利、轻商业秘密”的现象,发明人投人了巨大的智力劳动,而只获得远小于投人的产出,导致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不高。而我国大部分高校规定的奖励数额甚至低于法定的最低线,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无法真正发挥奖励的效果。大部分高校规定在专利实施后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利益分配较低,没有实现学校与发明人间利益的平衡。
三、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完善
高校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努力探求解决之道,不断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一)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可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缺位是造成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就成为首要任务。首先,可以通过校内网络、广播、校报、校刊或在校内张贴宣传画册等方式,使广大师生员工对知识产权的相关概念有一个基础性认识。其次,将知识产权纳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授课范围中,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的基础知识。再次,可开设知识产权法律的公开课或培训班,系统地传授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最后,还可通过举办讲座、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校园活动,扩大知识产权在广大师生员工中的影响,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将知识产权纳人学校的普法教育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在全部师生员工中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逐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为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鉴于挂靠式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不足,高校应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人员、场所、经费三落实和管理人员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借鉴国外大学的相关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建立两层结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上设“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作为学校知识产权重大事件决策机构,统筹管理全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由校各职能部门领导组成,主管学术研究的副校长任责任人。下设“知识产权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并具体负责知识产权的日常维护工作。学校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聘请2名以上的专业人员或利用校外的知识产权机构完成此项工作。
高校也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性、系统性、可执行性强的规章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组织机构、技术秘密审查、专利申请及保护、产权归属、档案管理、人员流动、奖励、人员培训等。如浙江大学制定有《浙江大学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浙江大学专利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浙江大学专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三)落实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措施
1.重视信息检索工作。首先,高校应严格课题项目申请审批工作,强制施加项目申请人信息检索的义务。要求项目申请人在提交的申请报告和阶段报告中附加信息检索报告书。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申请人的工作负担,但有益于及时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启迪开发新思路,节约研究时间,也有益于及时终止那些失去获得知识产权可能的项目,节约研究成本,降低风险。其次,高校可开设信息检索与利用相关课程,指导科研人员高效地进行信息检索工作。
2.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高校应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用于支付商标注册申请费和维持费、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维持等相关费用,以改善高校标记商标注册登记不均的现象和无效专利多的问题。但对于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而言,这种资金支持不是无条件的,而是要与专利的实施许可结合起来。高校可规定,在专利得到实施后,从专利实施的收益中抽取一定的比例金额作为学校的管理费用。如,中南大学规定,专利使用费的10%进人学校的专利基金,20%作为报酬直接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70%拨入相关科研课题的账户。专项基金的来源除了上述的专利实施收益外,还包括高校一定数额的经费拨款、政府有关部门的资助、社会公众的捐款、商标授权使用费等。
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首先,改善我国高校长期存在的“重成果鉴定、重报奖、重论文、轻专利、轻商业秘密”的现象。在科研人员评定职称、业绩考核时,较多考虑专利问题,并视专利的申请、授权和转化实施阶段的不同给予不同的考量。其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奖励政策,有助于扼制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实施。对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给予发明人一定数额的奖励。对于专利转化实施的,从转化实施所得的净收人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对发明人及对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于以专利投资人股或以专利为基础成立公司的,可将报酬或奖励折算为公司的股份份额或出资比例,发明人及有关人员依据其所持有的股份或出资份额获取收益。应注意的是,高校在制定奖励数额与奖励比例时,应充分考虑课题难易程度、所取得的成果、市场前景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加大奖励的力度,使奖励金额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否则无法真正发挥激励的效果。
4.完善专利转化机制。首先,构建专利转化服务体系。设立一些为专利转化实施所需环节服务的中间机构和组织,如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技术交易保险机构、融资服务机构等,客观、公平、科学地评估高校知识产权,减小转化风险。其次,搭建专利转化平台,充分提供中介咨询服务,定期举办知识产权交流会、技术博览会等,使得高校和市场需求相互连接,为转化提供机遇。再次,政府制定产业政策,鼓励和引导知识产权转化工作。如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转化实施高校知识产权的,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对知识产权转化周期长、风险大的项目,政府向高校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或是提供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渠道或服务。
高校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致力于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知识产权的发展,使高校发挥创新园地的作用,为建立创新型大学奠定基础。
论文摘要:图书馆建设是高校建设的重要环节,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日益重要,在高校图书馆建设过程中既要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确保知识财富能得到合理使用和开发,从而使高等学校既成为名副其实学术的殿堂,又成为遵守社会规范的楷模。
一、知识产权的产生与普及
1.知识产权的历史背景。为了保护智力劳动成果,促进发明创新,早在一百多年前,国际上已开始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制度。1883年在巴黎签署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6在瑞士伯尔尼签署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891年在马德里签署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智力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具体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2.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逐步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制度。1983年3月,中国实行了商标法;1985年4月实行了专利法;1990年9月又颁布了著作权法,并于1991年6月1月起开始实施。中国于1980年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5年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90年12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成立。1992年1月17日,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备忘录》,至1994年5月,中国己经加入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专利合作条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徽旦界版权公约》等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保护知识产权己经成为全世界国家和人民的一个共识,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二、高校图书馆管理与知识产权风险防范
1.高校图书馆管理现状及其发展。图书馆管理是对图书馆的文献信息、人力、财金、物质资源,通过计划和决策、组织、领导、控制、协调等一系列过程,来有效地达成图书馆的目标的活动。传统的图书馆管理模式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来对图书馆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实现图书馆管理的目标。随着技术的进步,尤其是网络的普及,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日新月异。数字图书馆(DigitalLibrary)是用数字技术处理和存储各种图文并茂文献的图书馆,实质上是一种多媒体制作的分布式信息系统。它把各种不同载体、不同地理位置的信息资源用数字技术存贮,以便于跨越区域、面向对象的网络查询和传播,它涉及信息资源加工、存储、检索、传输和利用的全过程。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飞速发展。网络数字化图书馆已成为21世纪图书馆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世界各地的文献、数据等信息资源通过互联网在进行着全球性的共享与传播。
2.传统图书馆管理中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传统图书馆的信息资源以纸质作为载体,书本系传统图书馆的采购、储存、流通和编辑对向。由于高校图书馆所采购或租借的书籍系己经出版流通的出版物,高校本不应当对书本的形式和内容承担知识产权风险。高校应当作为遵守社会规范的楷模,在不违犯法律法规的同时,亦应当主动尊重他人智力劳动成果。首先通过公开合法渠道采购、租借书籍,认真审查书籍销售者的资质与商业信誉;其次规范高校图书馆的流通与管理,保持高校图书馆公益性;最后支持、协助著作权人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3.高校数字化图书馆中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数字化图书馆在给人们生活学习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侵犯知识产权纠纷。2002年6月27日,北京市海定区人民法院审判了我国首例数字图书馆侵权案,原告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育陈兴良,被告系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2月份,原告发现其享有版权的三本书《当代中国刑法新视界》、《删法适用总论》、《正当防卫论》己经上载到被告的网站上,并发现读者只有在付费后,成为被告的会员才可上网阅读并下载作品。据此,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允许将自己的作品上传至其网站上,侵犯了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及承担诉讼费8000元。自2002年至今,在北京地区此类著作权诉讼己过百起。在己审结的数字图书馆侵权案件中.除了原被告双方自行和解而结案外。法院无一例外地判决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2004年,谷歌这家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公司开始对图书进行大规模数字化,准备建立全球最大的电子图书馆。5年多来,谷歌已经将全球尚存有著作权的近千万种图书收入其数字图书馆,没有通报著作权所有者本人,仅在中国大陆地区,被侵权的作家就达五百多名,导致一系列的法律纠纷。我国大陆地区的高校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部份高校的数字图书馆的数据是以商业的形式从市场上的数字图书馆处购得的,也有一些实力比较雄厚的高校利用自身的资源自己独立构建数字图书馆,大部分高校的图书馆则是兼而有之。
4.合理使用。大部分高校的图书馆是不对外经营的,图书馆资源是公开免费面向高校的师生,由于高校图书馆所享有的独特的公益性质,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方面具有法律上的优势。合理使用是指依据法律明文规定,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无偿使用其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合理使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合理使用所限制的著作财产权,不影响著作权人身权。合理使用作品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合理使用只能针对己经发表的作品;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著作权法》还明确列举了以下行为属于合理使用:<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己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4)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关键词:知识产权文化 文化建设 必要性
据有关统计,迄今为止影响人类生活方式的重大科技成果70%源于高校[1]。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建设亦取得了显著成绩。高校的科研工作在不同程度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和跨越式的发展,高校的科研已成为我国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力军,是我国高新技术的重要生长点和辐射源,也是我国知识创新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制度缺失、法律法规不健全,加之高校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淡薄,导致高校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在高校中贯彻和实施知识产权制度是学校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市场经济的客观使然。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实施离不开相应的知识产权文化,知识产权文化是实现知识产权法律功能的基础。建设知识产权文化,应当成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工程。故而,加强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对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制度,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知识产权文化
2003年5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2004-2005年计划和预算草案修订案》中首次明确提出“知识产权文化”这一新概念,并把创建知识产权文化作为WIPO工作的一项重点计划,还希望各国都建立一种明达的知识产权文化[2]。所谓知识产权文化,是指人类在知识产权及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影响知识产权事务的精神现象的总和,主要是指人们关于知识产权的认知、态度、信念、价值观以及涉及知识产权的行为方式[3]。知识产权文化的内在结构应该划分为两个层面:一是观念形态的知识产权文化,包括知识产权学说、意识、习惯等;二是制度形态的知识产权文化,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及规范、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设施等方面[4]。而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助力,WIPO认为建立一种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文化是各国的共同需要,可以让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在一个相互联系的战略整体中发挥各自的作用,形成知识产权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有力手段的潜力。随着对知识产权文化研究的深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知识产权文化的建设对于我国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文化的构建成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必要条件。
2.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现状
我国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其法律体系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基本涵盖了当今科学技术研究各领域。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具体实施,一方面,不仅保护了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中的创造发明、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另一方面,也使得科研人员付出的辛勤劳动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和尊重,科技人员也获得了相应的精神权力和丰厚的经济回报。但是,相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作为我国科技工作生力军的高校,普遍存在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创新文化不足、忽视或弱视产权保护的现象和问题,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更是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1知识产权意识薄弱
知识产权意识文化是一种观念文化,指人们对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认同程度、所持态度的综合反映,体现了人们关于知识产权的思维方式和价值体系。知识产权意识是知识产权工作的思想基础,知识产权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知识产权事务的发展和事业的成败。
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导致知识产权流失时有发生,这严重影响了我国高校科学研究的迅速发展。据统计我国每年取得的国家级科技成果达4万多项,能够转化为生产力的只有三分之一左右,其中大量的科技成果没有申请任何专利保护,对保护知识产权带来很大的困难。这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科研管理体制形成“重成果,轻专利”这种政策倾向所导致的。在许多课题完成时,科技工作者只看重其在学术水平上的评价和立项部门对其完成情况的认可,没有考虑该成果能否申请专利保护并占领市场取得经济效益。另外,在高校职称评定中,也是以承担项目数以及科研经费、数量和质量作为评定参数。所以许多科技成果都以论文的形式发表,结果造成科技成果的资产和权利流失。
2.2创新文化不足
知识产权文化的本质属性在于创新,一切知识产权的产生本质上都是创新的结果。创新文化就是有利于创新的文化,即这种文化可以促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创新文化是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中国发展的落后,从某种意义上讲,就在于我们缺乏创新文化,这也是一种文化上的落后。而当前我国高校在科技自主创新方面,尚存在着不少较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使得高校丧失了宽松民主、愉快舒畅的科技创新氛围,严重地制约着高校科技自主创新功能的充分发挥。
首先,功利化倾向较为突出,当前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扩张使得高校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为提升学校档次,不少高校都在争项目、争资金、争人才。在科研方面,也都在比论文、比鉴定成果、比获奖数量等。一些教师和科研人员从事科研活动,也是受到职称评定或相关利益的驱动,即从事科研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晋升职称或获取相关利益,在这种导向的背后,实质上是部分教学科研人员科学探索精神和抵御名利等外部诱惑能力的缺失。
其次,科研活动缺乏协作,在许多高校中,科技研发活动还普遍停留在低投入、单学科、小范围甚至单兵作战的基础上,缺乏跨学科、跨专业的宽广视野,缺乏团队和集群的协作,缺乏多学科、多专业的联合攻关机制,缺乏高校间乃至高校与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间的科技合作平台,因而局限性很大,难以承担大项目,产出大成果。
2.3管理文化不健全
目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仍处于起步阶段,知识产权管理文化仍不健全。一方面,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不全,大部分高校没有设置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没有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而是把这项工作并入科技处管理,即使设置了也还缺少完整的制度和政策。知识产权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其业务性、法律性都很强,管理范围广,如果没有一个专门机构全面负责学校的知识产权工作,当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就不能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争取法律救济,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科技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结合不紧密。科技创新在技术上表现为进步,在市场上表现为独有,在法律上就应当表现为一种权利。因此,科技管理制度与知识产权制度应当是一个有机整体。但是目前高校科技管理制度与知识产权管理脱节的现象依然存在,其主要表现:一是缺乏完善的发明创造申报、审核制度以及权利形式的选择决策制度。如当科研项目取得一定成果或完成后,课题组应向单位的主管部门申报,以便学校及时了解和审核科研成果情况,确定是申请专利还是选择其他权利形式加以保护等等。但在实践中许多学校没有这方面的规章制度,自然就无履行这方面的职责。二是目前许多高校现行的成果管理仍在沿用鉴定、评奖模式没有将专利等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得一些本应寻求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成果以不适当的形式公之于众丧失了潜在的技术权益。
3.加强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3.1高校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知识产权教育的主要阵地
高校是知识经济中知识创造和服务社会的中心,也是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的重地,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参与者和实践者。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不仅有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有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还有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其中,知识产权的创新是战略的核心,而培养懂法律、经济、管理、科技、外语的知识产权人才是自主知识产权产生的源泉和动力,是知识产权得以有效保护、积极实施、正确管理的保障和前提。高校的职能和理念决定了它是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重要场所,对我国广大青年大学生而言,高校是进行知识产权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培养知识产权人才诞生的摇篮,是推行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主导力量。所以,高校在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大普及的浪潮中,将又一次担起重担。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对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3.2人才和创新成果集中的高校需要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高校生产知识,创造知识,已成为知识产权的“增长点和辐射源”。高校拥有一支庞大的富有创新精神的研发人员,包括教师和博士生、研究生、本科生等各种层次的学生。他们是科学技术和知识生产的重要主体,拥有众多的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是我国创新体系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据报道,全国高校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为28.6万人,共有两院院士450人,占全国院士总人数的33%;“973”项目高校首席科学家有45人,占总人数的40%;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444名,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711名。研究人员众多的高校也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据统计,全国高校共有研究机构509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0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8个,已有或正在启动建设43个国家大学科技园。这些数字表明:高校已成为我国原始性创新的主力军、科研开发的生力军。
众多的科研人员和创新成果集中的高校,相应的应该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而现状却并非如此,目前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还仅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的状况与此是有密切的关系的。由此,我们有必要将知识产权文化培育的起点和重点放在高校,特别是研究型的高等院校。以最贴近智力创新人群的方式,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的成长,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科研人群中的知识产权文化。
3.3高校的知识产权文化现状需要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如上所述,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创新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科研成果保护不力等问题,其症结在于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缺失。首先在制度层面的知识产权文化上,由于缺少相关知识产权制度或者制度的不完善,使得高校科研人员缺少创新的动力和激情,即使出了成果,也多是了事,而不是去申请专利,进而进行成果转化。学校也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组织机构,从而导致知识产权的大量流失,而不是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促进、保护和利用。而在观念层次上,众多的科研人员缺乏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无法有效的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更没有创造、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习惯。因此,知识产权文化的建设是改变目前高校存在的知识产权体系缺失和紊乱的一剂良药。
4.结语
建设符合中国实际的知识产权文化,应当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工程。而高校作为我国高新技术的重要生长点和辐射源,必须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为促进高校科技进步、健康发展,争取我国经济独立自主的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凌申坤.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今日科技, 2004, (2):41-43.
内容摘要 :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管理落后,有必要构建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框架。本文将主要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方面论述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
关键词:西部高校 知识产权 战略框架
构建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的必要性
(一)西部高校知识产权发展现状
当今社会,知识产权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与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但是在高校这个拥有集中智力资源、推动国家科技发展的重要部门,近几年对知识产权的管理显得尤为不足。主要体现为专利申请数量偏低(见表1)、科技转化力度较弱。
与此同时,就全国高校来看,西部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亟待提高。据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正式的《2008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显示,自中国专利奖设立以来,国内仅有23所高校获得33项中国专利奖金奖,而且集中在清华、北大、复旦、浙大等知名院校,“2008年中国高校中国专利奖金奖排行榜” 中只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一所西部高校荣获三等奖。
因此,无论是从国家发展战略,还是知识产权的实际管理来看,西部高校都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意识,充分认识到西部高校知识产权对国家、社会以及院校自身发展的重大意义。
(二)知识产权对西部高校发展的战略意义
知识产权是高校的无形资产。高校知识产权是指高校教职工及学生的职务专利权、职务专有技术成果权、职务作品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学校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这些都是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资产,虽然没有具体的物理形态,但却能为其拥有者获取权益和特权,并且通常都会带来相应的收益,因此高校知识产权应属于高校无形资产范畴。但也正是因为这种无形性特征,高校尤其是西部高校往往对知识产权不够重视,普遍存在重有形资产(固定资产)而轻无形资产的情况,导致学校知识产权被低价转让或无偿使用,白白流失了学校的应得权益。
知识产权是重要的办学资源。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对于学校发展具有战略意义。首先,专利、商标、著作等知识产权都凝聚了学校教职工的大量心血,体现了最新的科技动向,这对于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指导意义,代表了新的研究方向。第二,学校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将带来整个学术氛围的活跃,教职工在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工作成就感大大增强,有利于办学质量的提高。第三,随着科技转化力度的不断深入,高校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良好的校誉将会对生源、就业带来积极的正面效应,使办学得以良性循环。第四,学校也会凭借以往的科研成果争取到更多的政府拨款,大大改善西部高校的资金状况。
知识产权推动高校服务于社会。高校应当肩负起为社会输送优秀人才、提供智力支持的重任。高校知识产权政策的激励将推动学校科研人员、在校学生积极投入研究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
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框架的构建思路
(一)知识产权创造战略
注重知识产权意识。西部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较为滞后,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知识产权认识不足,没有正确认识到知识产权是高校宝贵的无形资产,是能够创造巨大社会价值和经济财富的源泉,是高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这样就导致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问题上缺乏鼓励政策,专利既不能给教师带来精神荣誉也不能变成现实的经济收入或者说影响不大,西部高校从内部机制上失去了知识产权创造的动力。因此,西部高校领导层应树立知识产权意识。
培养知识产权文化。西部高校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通过多种渠道推进知识产权文化的传播。必要时可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特别是具有相关专业领域教育背景的知识产权律师,这样就能更好地与专业技术人员沟通,敏锐地发现创新点、专利点,更有效地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
建立个人激励机制。学校对于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工应给予政策倾斜,在职称评定时应设立相应级别的加分优惠,同时当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时,建议保障专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相应的股权。另外,精神荣誉也是鼓励再创造的重要因素,工作成就感不容被忽视。
加强二级学院主动性。目前高校的知识产权申请基本上都是自下而上的,即由个人向主管部门层层申报,这样就有可能导致个人不申请学校就没有专利的局面,为了变被动为主动,高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改变管理理念,参照专利申请大户企业的管理模式,采取层层分派任务的方式,明确下级学院的专利申请任务,并以此作为二级学院拨款的重要依据,积极寻求知识产权创造。
(二)知识产权运用战略
加强与企业联系。从地域上来说,高校应充分利用本地信息、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研究区域问题。首先开展与本地企业合作,打入本地市场。形式上可借鉴大学科技园的模式,依托高校科技创新资源,推进高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科技型企业;其次应加强与相关行业合作关系。
鼓励教职工创业。目前,西部高校普遍拥有自己的校办企业,但整体上看产品附加值不高,知识经济优势不明显,缺乏像北大方正、清华同方这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占据一定市场份额的强势企业。西部高校除加强与外单位的合作以外,也应鼓励校内科技人员以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的,作价金额和所占股份比例由投资各方约定,职务发明者或技术团队所占股份比例,由投资各方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学校可适度在场地租用、学校冠名、人员设备调剂上给予一定的扶持。
搭建交流平台。互联网时代,数字化平台的搭建是不可或缺的。西部高校要顺应时代潮流,适时开展网络化办公。建议开通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网站,一是对专利文献进行全方位检索和调研,以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别人早已申请专利的技术,提高研究起点;二是将学校现有的知识产权信息、合作意向等资源及时上网,积极向社会谋求合作者。
(三)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完善规章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是西部高校与企业合作的前提条件,学校要深入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聘请行业专家联合相关责任人在制度上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申请管理办法、专利基金使用办法、校标管理和使用办法、申请国外专利基金使用办法等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本校资产,坚决杜绝窃取科研成果、私自交易、变相交易等损害本校教职工利益的情况发生。
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掌握关键技术的人员,高校应效仿企业签署项目研发期间及后续有效期内的保密协议,对重大科研项目进行追踪调查,严格禁止在科研成果未转化前在相关学术刊物、网站、会议等公开场合最新研究信息,在人员流动时要将职务科技成果和非职务科技成果划分清楚,防止属学校所有的职务智力成果被个人占有。
加大奖惩力度。高校应明确产权主体和产权的界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堵塞在人才流动、人事调动、人员跳槽、兼职、私下交易、技术贸易等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学校无形资产流失的种种漏洞,对于违规人员应追究其责任。同时,政策激励是知识产权转化的重要条件,可采取设立专利申请基金、帮助科研人员申请专利、增强科技奖励力度、提高科技人员的收入、鼓励教师和科技人员在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拥有个人股份等方式加大个人鼓励力度。有条件的高校还应尽可能对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进行管理和推广,加快知识产权转化的步伐,增强无形资产的效益性。
(四)知识产权管理战略
西部高校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具体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一是申请知识产权。对学校无形资产实行帐务管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包括标志性名称、商标、专利、著作、校名、校誉等)的申请、评估、登记和注册。同时,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基金,由学校提供费用,用于支持发明创造和专利的申报维护费用,改变专利费用由发明人或课题组承担、专利的申请与放弃由发明人决定的局面。二是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评估必须做到规范化和科学化,当新增资产或资产发生转移时,学校应当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科学评估,防止无形资产被低估;对科研人员及时跟踪监控,掌握项目进度,保证项目安全;掌握市场行情,对知识产权溢价、折价及时调整,确保学校利益不受损害。三是推广知识产品。利用一切渠道,大力宣传知识产品,加强与外单位联系,加快科技转化步伐。四是追究相关责任。一旦发生损害学校知识产权的事件,应结合国家、学校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认定犯罪事实。
参考文献:
1.高校专利技术转化机制需创新.科技网
2.2008中国高校中国专利奖金奖排行榜出炉.中国校友会网
1.大学生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不强根据高校的相关抽样调查,虽然对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了解的人员占45%,但是能进一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过程,以及利用法律武器和手段保护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发明创造和合法权益的不足10%。这种淡薄的知识产权意识致使目前高校成果转化过程中知识产权流失已成为普遍现象。另外,大学生对专利保护的申请认识不足,高校对大学生的新发明和新创造向来都是重视奖励,但是却忽视了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的保护。
2.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成本较高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成本是多方面的,它主要有知识产权的开发、取得、交易、使用和诉讼等方面的活动给个人或单位所带来的社会成本。在我国,尤其是高校,对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本较高,知识产权的所有人若对产权进行相关的处理,则需要支付相当高的经济成本以及相当长的时间成本。若要在我国申请相关的专利,申请的过程较为繁琐,而且每个过程都会花费一定的费用,另外,科技创新成果的专利审批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少则一年,多则三年。专利的过高专利费用及过长申请时间抑制了科研人员从事技术发明和创造的积极性。
3.知识产权权属不清知识产权控制的核心是权利人控制他人利用其成果的保护。在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的环节中,激励作用是否充分发挥,直接影响科技成果产出的数量、质量及转化进程。我国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新成果的专利权利归属于雇主,这不仅使得职务发明创新成果的专利归属于雇主,而且发明创新成果专利的申请人也是雇主。虽然职务发明创新成果的发明人也能享受到专利效益的分配权利,但是在实际中,各高校都在强调专利是归属于高校单位所有,而没用相应的激励制度以回应专利发明人。仅强调专利的归属权而不注重专利利益的分配权,其结果导致发明人将职务发明非职务化,以规避法律的约束,使得高校非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远高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的比例,造成重大发明少、专利的技术层次和实施率、高校职务发明比率都较低的现象。
二、对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1.政府层面(1)发展高校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事业。要想将大学生科技成果中的知识产权进行很好的转化,就要在高校中搭建相应的转化平台,建立一系列严格的资产评估体系。有了这种评估系统,才能有效地保护大学生的知识产权,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不断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体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2)加大专利保护的投入力度。目前,我国企业赞助的高校科研经费比例很少,绝大多数经费是由政府赞助的,而且经费的额度也有限。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科研投入经费的额度已超过了3%,而我国的科研经费的比例不到2%,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一般水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其本质上也是对社会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动力的保护,其结果是为社会发展服务的,是把科技成果能够转化为生产力的一种主要途径,使得科研成果的价值能够得到应有的体现。因此,我国政府应加大对专利保护的投入力度。
2.高校层面高校的科技创新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存在巨大的浪费和损失。高校作为专利知识产权管理的主体,承担着社会服务的功能,有责任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因此,高校应加快知识产权向生产力的转化,将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资产,将技术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1)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核心。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中,针对老师涉及对科研项目的绩效考核,同时也应加强对学生科技成果的考核。对大学生知识产权成果科研管理来说,应将专利的转化环节纳入高校科研管理的职能中。(2)培养知识产权全过程的保护理念。在高校的科研过程中,学校的相关领导、项目的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都应有较强的保护意识。一项科研从申请立项到完成计划直至转化到实际生产后,中间的每一个过程都应纳入知识产权的范畴,因此,高校应将知识产权管理的理念贯穿于科技管理的各个环节。